注册安全工程师练习题

2024-08-28

注册安全工程师练习题(通用8篇)

注册安全工程师练习题 篇1

机械电气安全技术

一、单选题

1.在设计阶段采取措施来消除机械危险的机械安全方法是()安全方法。

A.定位

B.失效

C.本质

D.故障

2.在机械产品寿命周期的各环节中,决定机器产品安全性最关键的环节是()。

A.设计

B.制造

C.使用

D.维修 置才能开启。这种安全装置是()安全装置。

A.固定

B.连锁

C.隔离

D.自动 4.对机械的传动机构危险部位,应()来确保操作安全。

A.标上机器制造商名牌

B.涂上警示颜色

C.安装合适的安全防护装置

D.悬挂警示标牌 5.双手控制安全装置的作用是()。

A.既保护操作者也保护其他人员的安全

B.只保护操作者的安全

C.只保护危险区域附近其他人员的安全

D.只保护非操作者的安全

6.煤气站生产、输送系统的放散管至少高出厂房顶()m以上。

A.2

B.3

C.4

D.5 7.制氧站站区外围应设高度不低于()m的围栏或栅栏。

A.1

B.1.5

C.2

D.3 8.在机械设备上采用和安装各种安全有效的防护装置属于()。

A.直接安全技术措施

B.间接安全技术措施

C.指导性安全技术措施

D.本质安全技术措施 9.紧急停车开关的形状应区别于一般开关。颜色为()。

A.红色

B.兰色

C.白色

D.绿色

10.机械设备的一般防护罩不准脚踏和站立,必须做平台或阶梯时,应能承受()垂直力,并采取防滑措施。

A.1000N

B.1500N

C.2000N

D.2500N 11.当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网网眼开口宽度小于12.5mm时,为保护手指的伤害则安全距离应该大于()。

A.35mm

B.60mm

C.92mm

D.150mm 12.氧气站的危险点是()。

A.易燃、易爆炸

B.破裂

C.失效

D.中毒

13.一般情况下,当电流持续时间超过心脏搏动周期时,室颤电流,即最小致命电流为()。

A.20mA

B.50mA左右

C.100mA

D.150mA 14.下列不属于防止直接接触电击的技术措施是()。

A.屏护

B.绝缘

C.保护接地

D.间距 15.电源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电气设备的外壳接地的系统是()系统。

3.只有当安全装置关合时,机器才能运转;而只有当机器的危险部件停止运动时,安全装

A.IT

B.TT

C.TN-C

D.TN-S 16.在爆炸危险环境、火灾危险性大的环境及其他安全要求高的场所,预防间接接触电击应采用()系统。

A.IT

B.TT

C.TN-C

D.TN-S 17.装设避雷针、避雷线、避雷网等是用于雷电的()防护。

A.二次放电

B.直击雷

C.感应雷

D.冲击波 18.为消除静电危害,可采取的最有效措施是()。

A.保护接零

B.绝缘

C.接地放电

D.增湿 19.变配电站门的两侧都有配电装置时,门应该()。

A.向低压侧开启

B.向高压侧开启

C.向两边开启

D.开启方向不定 20.漏电保护器的使用是防止()。

A.触电事故

B.电压波动

C.电荷超负荷

D.短路

21.金属切削过程中最有可能发生()事故。

A.中毒

B.触电

C.眼睛受伤

D.火灾 22.在冲压机械中,人体受伤部位最多的是()。

A.手和手指

B.脚

C.眼睛

D.头部 23.剪板机操作者送料的手指离剪刀口应保持最少()mm以外的距离,并且离开压紧装置。

A.100

B.150

C.200

D.250 24.使用砂轮机时,正确的操作方法是()。

A.使用砂轮的侧面进行磨削

B.用力均匀磨削

C.站在砂轮的正面进行操作

D.两人同时使用1台砂轮机 25.固定旋转式起重机属于()类型起重机。

A.升降

B.桥式

C.臂架

D.轻小 26.钢丝绳按捻绕次数分为()。

A.单绕绳、双绕绳和三绕绳

B.同向捻钢丝绳和交互捻钢丝绳

C.普通型钢丝绳和复合型钢丝绳

D.点接触钢丝绳和线接触钢丝绳 27.钢丝绳在使用时,每月至少要润滑()次。

A.1

B.2

C.3

D.4 更新标准

28.目前起重机吊钩最常用的断面形状是()。

A.T字形

B.梯形

C.矩形

D.圆形

29.起重机吊钩危险断面的高度磨损量达到原高度的()时应报废。

A.5%

B.10%

C.15%

D.20% 30.平刨床安全防护装置的主要作用是防止手触及(),发生事故。

A.木料

B.木屑

C.刨刀

D.旋转轴

31.手压平刨刀轴的形状必须是()。

A.圆柱形

B.三棱柱

C.四棱柱

D.方形 32.产生易燃易爆气体的危险作业场所,应该采用()动力配电柜。

A.开启式

B.封闭式

C.防爆型

D.半开式 33.空压站操作间的噪声要求低于()dB(A),应有噪声监测部门的测试报告。

A.80

B.85

C.90

D.100 34.气体、蒸汽爆炸危险环境,分为()。

A.0区、1区、2区

B.10区、11区

C.21区、22区、23区

D.Ⅰ类、Ⅱ类、Ⅲ类 35.设置中间电石库及破碎间时,应采取什么措施()。

A.防燥

B.防潮

C.禁止通风

D.保持通风 36.间接接触电击是指()。

A.人通过中间介质被带电体电击

B.人无意或有意与带电危险体接触 C.故障状态下的电击

D.正常工作中的触电事故 37.以下不会引发火灾事故的是()。

A.冲击摩擦

B.电磁辐射

C.静电火花

D.高温表面 38.下面不属于电气设备过热的原因的是()。

A.接触不良

B.散热失效

C.严重过载

D.电火花

39.在冲床作业环境中,对安全影响较大的是()。

A.冲压机械设备、模具、作业方式

B.人员技能水平C.设备的可靠牢固性

D.作业环境

40.在实施保护接零的系统中,工作零线即中线,通常用()表示;保护零线即保护导体,通常用()表示。若一根线既是工作零线又是保护零线,则用()表示。A.N、PEN、PE

B.PE、N、PEN

C.N、PE、PEN

D.PEN、N、PE

41.金属容器内、隧道内、水井内以及周围有大面积接地导体等工作地点狭窄、行动不便的环境应采用()V安全电压。

A.42

B.36

C.24

D.12

42.在输电线特别是在高压线附近工作的起重机各部分与输电线的最小距离,当输电线路电压为10kV以上时,最小距离为()。

A.1 m

B.1.5 m

C.2 m

D.4 m

二、多选题

1、防止电磁辐射危害的有效措施是()。

A.屏蔽

B.接地

C.增湿

D.吸收

E.间距 2.起重机械的基本类型有()。

A.桥式类型起重机

B.超重量起重机

C.臂架类型起重机

D.升降类型起重机

E.轻小型起重机械 3.关于机械设备的紧急停车开关,正确的是()。

A.紧急停车开关应保证瞬间动作,能终止设备的一切运动

B.所有设备的紧急停车开关都应与制动器或离合器联锁

C.紧急停车开关的布置应保证操作人员易于触及

D.设备由紧急停车开关停止运行后,必须按启动顺序重新启动才能重新运转 E.紧急停车开关的形状应该和一般开关协调一致 4.应选择高灵敏度漏电保护装置的场所包括()。

A.建筑施工工地

B.浴室

C.游泳池

D.医院手术室

E.隧道

一章 机械电气安全技术

一、单选题

1.C 2.A 3.B

4.C

5.B

6.C 7.C 8.B 14.C

15.B 16.D 17.B

18.C

19.C

20.A 26.A 27.B 28.B 29.B 30.C

31.A 32.C 38.D

39.A

40.C

41.A 42.C

二、多选题

1.AD

2.ACDE

9.A

10.B 21.C 22.A 33.B 34.A11.C

12.A 23.C 24.B

注册安全工程师练习题 篇2

关键词: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混合监管模式

1 引言

执业资格制度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有效人才评价机制,是市场经济国家对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的通行做法。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正在逐步完善,部分行业从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探索施行执业资格制度。截至目前,已建立起了三十多项执业资格制度。

2002年以后,我国开始建立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这项制度的建立既顺应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潮流,又为改善我国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提供了一条新途径,对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重要意义。但对于这样一个目前由政府供给为主导的制度创新,在这一职业刚刚诞生之初,显然离不开一系列的规则和制度,通过执业资格的认定或经营的许可,采取一定的监管手段来规范参与者的行为。探索如何建立科学高效的监管模式,就成为注册安全工程师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问题。

2 国际通行安全工程师监督管理模式

注册师行业管理通常包括执业资格认定、行业准入、规则制定、业务监管、违规处罚等各项内容。这些职责在政府和行业自律组织之间的不同分工,以及政府不同的介入方式和介入程度,构成了不同的行业监管模式。目前,国际上通行的安全工程师行业监督管理模式主要有行业自律、政府监管两种。此外,在借鉴其它行业注册师监管经验的基础上,独立监管模式正逐步发展成为第三种模式。

(1)行业自律模式的主要特点在于,政府授权的机构或依法设立的其它组织根据宪法和相关法律规定,实行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在微观层面上对市场的运作进行干预。注册安全师行业管理微观层面的事务均由本行业通过其行业组织来实施控制,政府一般不加干预。这一模式以美国为代表。

美国是执业资格制度发展较早并且比较完善的国家之一,早在1911年就成立了注册安全工程师协会,建立并实施了执业资格制度。在美国,注册安全工程师委员会(简称BCSP)是对安全执业人员进行注册的管理机构,1969年在伊利诺伊州成立,为非赢利性组织,负责制定安全执业人员的执业标准,并且根据工作背景以及行业标准,为公司、政府部门、个人和私营组织提供服务认证。BCSP的主要工作范畴包括:对安全工程师的学术水平和专业技能进行测评,组织考试并且向通过考试的安全执业人员颁发执业资格证书。

行业自律模式的优点在于注册安全工程师协会可以发挥专业优势,提高监管效率;其次,可以减少政府干预,增强行业工作的独立性,有利于增强行业的社会信用程度;再次,采用安全工程师事务所执业模式有利于减少垄断,有利于公平竞争,从而提高工作水平,带动行业发展。其缺点在于行业自律仅仅是行业内部自我监督,没有充分的外部监管力量,这使得行业协会能否充分代表公众利益遭到质疑。同时,行业自律体制的约束力不足,所制定的规则对行业成员的约束力可能弱化;其权威性常低于政府监管模式,惩戒措施的威慑力有限。

(2)政府对经济社会活动的直接监管成为不少国家的选择,对注册安全工程师行业的管理也不例外。在政府监管模式下,政府制定并颁布详尽的法律、法规,对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地位、资格、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的设立以及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规范做出明确的规定,政府与行业协会配合密切,在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执业和工作质量监督中起主导作用。政府的监管是强制性的,其目的是促使执业人员达到行业规范的最低要求,减少或避免违规行为的发生。

政府监管模式在国外以新加坡为代表。1973年,新加坡第一部关于作业场所安全、健康的法律——《工厂法令》经过修订,正式改名为《工厂法》,该法明确要求工厂应聘用的安全工程师的基本素质和规格。1975年12月新加坡政府又发布了《安全工程师资格和培训条例》,对申请注册安全工程师人员的应满足的具体条件做出了规定;劳动部还颁布了补充条例,要求一些特殊行业的工厂必须聘用专职的安全工程师,并聘请国际劳工组织专家对安全工程师进行培训。因此,新加坡的行业监管是政府主导,对该行业施行全面监督管理。

政府监管模式优点之一是权威性,这一特征使政府在纠正市场缺陷方面具有某些明显优势。采用该模式,有利于国家对执业市场的管理以及为政府加强安全生产提供直接、可靠的信息,促进行业的稳健发展。该模式的缺点在于政府监管缺乏适应性和灵活性,管制效率不高。

(3)独立监管模式是上世纪末、本世纪初出现的一种新的监管趋向。所谓独立监管,是指监管机构既独立于行业本身,又独立于政府部门,处于超然独立地位的第三方所实施的管理。在注册师职业中最先实行独立监管模式的美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受安然、世通等财务欺诈事件的重要影响,依据萨班斯法案,2002年7月成立了独立的公众公司会计监管委员会, 全权负责对上市公司审计职业的监管。受此影响,各国注册安全工程师行业都在不同程度地借鉴这一独立监管思路,以期改善和强化对安全工程师职业的监管。由第三方机构提供专业化的监管服务更加符合生产力发展和社会分工的要求,能够实现更高的监管效率;但是到目前为止,这一优势还没有完全显示出来。同时,作为独立监管机构和人员的资金来源、职业立场等可能引发的利益冲突,也将对其独立性发生微妙的影响,是这一模式遭遇社会公众置疑的主要原因。

3 国外安全工程师行业监管模式的启示

多数发达国家目前都实行了严格、规范的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其行业监管模式正处于不断变化和探索之中,行业自律的监管模式占据主导地位,如美国、英国、加拿大等;他们的实践表明,行业自律的监管模式下执业资格制度能提高安全生产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的素质和技术水平,对安全生产具有非常重要的正面作用。当然,行业自律模式仍需政府的管理,但政府的监管主要是通过立法手段进行;注册安全工程师行业的具体事务、日常管理等授权行业协会或职业团体进行管理。这种模式较大程度保留了政府的权威性和行业的高效性,成为注册安全工程师行业现行的主要监管模式。相反,单纯的政府监管模式则由于其监管效率的不利影响目前已非主流;建立独立的第三方监管体系则由于其专业性和独立性的优势有可能成为未来行业监管的发展趋势。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任何一种监管模式都有其利弊,有其存在的特定社会环境。市场竞争机制为经济主体带来的创新能力和效率是政府决策机制所不能比拟的,而政府拥有的强制力又是弥补市场机制失灵的有效工具,独立监管模式则需要生长在在一个成熟的、经济发展水平很高的社会环境下,其实现的难度也很大。因此某种监管模式的出现,会逐渐吸收其他模式的优点而不断被加以改造,从而形成基于某种现实环境下的合理监管模式。其历史演进或该制度的变迁,即各种监管模式在时间、空间上没有既定的先后顺序,也没有等级、层次的高低之分。通常,一个国家实施何种监管模式取决于这个国家的历史、文化、政治、经济形式、经济发展水平以及社会因素等。任何一种监管模式下,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和第三方独立机构都在不同程度地发挥着各自的作用,只不过在不同模式下,各监管事项在不同主体之间的职能分配不同,各监管主体在监管体系中的地位、角色和作用也各有微妙的差异。

4 我国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发展现状与问题

我国自2002年建立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以来,正在逐步完善其行业监管制度体系。2002年9月,人事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管局颁发了《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认定办法》,这两个文件的出台,标志着我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正式启动。2003年8月,人事部和国家安监局又颁布了《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确定了具体的考试办法和考试科目;2006年12月国家安监总局第11号令《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颁布,规定了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要求。

由于注册安全工程师在我国刚刚兴起,尚未步入正轨,还存在各种亟需解决的问题:一是目前注册安全工程师数量不足,且存在地区与行业分布严重不均的现象;二是各级注册管理机构力量薄弱,行业自律组织尚未建立,政府监管力量严重不足;三是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法律制度不完善,现有制度的法律效力较低,配套规章和政策措施不健全;四是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制度、注册管理制度等有待进一步完善。

5 混合监管模式——我国注册安全工程师监管模式的现实选择

我们国家现在正处于经济转轨时期,市场经济发展水平还较低,相关法律制度亟待完善。在这种背景下,对注册安全工程师的监管就必须坚持循序渐进与逐步完善相结合、国际经验借鉴与中国国情相结合、理论可行性和实践可操作性相结合的原则。如果对注册安全工程师行业仅仅实行以上所述的某一种单一监管模式,很难适应我国目前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因此有必要建立起一种平衡监管模式,在此暂且称其为“混合监管模式”。

独立监管模式主导的体制下,对于微观层面管理事务的监管,一般能有效避免行业协会偏袒注册安全工程师,也有利于克服一些政府官员的“寻租”弊端。与行业自律模式相比,独立监管具有更强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与政府监管模式相比,该模式具有更高的专业性和高效性。由于其不存在政府各机构之间的委托关系,减少了官僚主义、腐败行为等降低监管效率的缺陷,在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监管质量和效率上具有优越性。但独立监管的监管体系设立及执行过程有难度,其设立需要有充足的资金支持、智力支持和政策支持,这无疑又提高了监管成本;独立的第三方能做到形式、实质的独立也非易事。独立的第三方机构委托代理链条的关系是否会削弱原始委托人的利益诉求,增加监管方自身的利益需求,从而偏离独立监管机构的设立初衷,都有待实践检验。因此,独立监管模式目前还不能作为我国注册安全工程师监管模式的最佳抉择,它只能作为我国未来探索的管制方式之一。相对而言,我国注册安全工程师行业监管模式应当在短期、中期和长期三个不同时期,采取具有不同内涵的混合监管模式。

短期内应该采用政府监管为主导,逐步引入相应程度的行业内部自我管制的方式,建立起政府主导型的混合监管模式。从经济发展的情况看,我国实行市场经济的历史很短,在注册安全工程师发展的初期,国家直接领导注册安全工程师行业的工作,在人力、物力、财力、组织制度等方面给予注册安全工程师行业发展以大力支持是很有必要的。随着注册安全工程师行业市场化的逐步扩大,现有的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安全技术咨询服务的安全中介机构已经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必将会应运而生。当注册安全工程师行业的发展具备一定的规模,且相关的法律法规基本健全时,应逐步赋予注册安全工程师行业协会更大的自律职能。行业监管模式可由原来政府直接监管转变为政府为主导,行业自律作为辅助的模式;即政府更多地授权给注册安全工程师协会,这样既能发挥政府管制的权威性又能吸取自律监管模式的一些优点。

从中期来看,随着注册安全工程师行业协会的发展与完善,如果行业协会能恪尽职守,在内部建立起一套科学、完备的监管机制且有效运行,政府监管就可以弱化。因为当自律机制发生作用时,社会治理成本最低;此时就形成了行业自律为主导的混合监管模式。在这种模式下,执业者有更宽松的执业环境,比在行政强制下的效率更高,能很好地实现行业利益与公众利益的均衡。由于行业协会的群众性、民间性和服务性的本质特点,以及行业协会服务于会员的目的,作为监管者主体的行业协会,是注册安全工程师利益的代言人。但行业协会集“服务、监督、管理、协调"等相互制约的职能于一身,注定了行业协会处于角色分裂之中,完成其规定的职能也将受到限制。基于以上判断,笔者不主张任何时期内实行所谓的纯粹的行业自律监管模式,而只能是以行业自律监管为主导,辅以政府监管来监督行业协会可能出现的不良行为。

以上分析表明,在进行监管模式选择时,既要考虑政府管制的必要性,还要考虑到微现管制的可能缺陷;既要充分考虑行业协会的作用,又要考虑到其作为行业利益代表的本质。任何强调政府职能极端化或者行业协会极端化的思想都可能带来危害,都可能是“过犹不及"。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更进一步发展,资源供给更加充足,法律制度日趋完善,注册安全工程师行业发展趋于成熟,我们将可以建立以独立管制为主的混合监管模式,从而实现监管成本最低化、资源配置最优化和公众利益最大化的监管目标。

总之,注册安全工程师行业监管模式的选择应该与各国的具体国情相适应,监管模式的选择是一个动态选择的过程。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与发展,我们应不断进行变革和创新,寻求一个灵活的,适应未来发展的有效的监管模式。

参考文献

[1]姜亢.注册安全工程师监管模式初探.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2005年学术年会论文集,湖北宜昌,2005.5

[2]彭成.发达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制度概况.当代矿工,2004,(12):10~12

[3]沈萍.政府监管与行业自律相结合的监管模式,兰州商学院学报.2005,(5):95~99

[4]樊晶光.对注册安全工程师定位并充分发挥其作用的探讨.中国安全科学学报,2005,(6):50~53

[5]Nuno Garoupa.Regulation of Professions in US and Europe:A Comparative Analysis.SSRN-id640502,2005.http://www.ssrn.com

注册安全工程师练习题 篇3

实行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是全面贯彻十六大会议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安全生产法》有关规范安全工程技术人员执业资格要求的一项具体措施。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的实行,既反映了我们广大安全管理人员的迫切心愿,也对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有着重要的意义。

1.实行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是加强企业管理,特别是加强中小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需要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非常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多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在各地区、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应该说全国的安全生产形势正在朝好的方向转化。但近年来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主要表现在以下3个方面:第一,全国事故伤亡总量仍然很大,而且是居高不下;第二,尽管特大事故有所减少,但发生频率依然很高,影响也很坏;第三,大量的事故隐患没有整改;第四,在各类伤亡事故当中,70%的事故是发生在非公有制的中小企业中。

前些年,广东省深圳市和东南沿海一些省份,在借鉴香港、新加坡等地区和国家的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建立了注册安全主任制度。这个制度着重解决了市场经济中一些中小企业安全工作无人管和不会管的问题,对这些地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所以,实行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是在市场经济情况下,加强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需要,也是安全生产工作发展的必然。

2.实行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是稳定和加强安全工程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的需要

目前我国安全基础薄弱,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企业缺乏具有安全管理经验的安全技术人员队伍。在国外,只有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多年的工程师,积累了相当经验以后,才能当安全工程师。而我们的安全管理队伍存在着年龄、知识老化和不适应的问题,有些企业的负责人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对安全生产工作不重视或无知,把一些老弱病残的人安排去搞安全,再加上多年来对安全生产管理队伍缺乏一套稳定和加强的制度,致使这支队伍从年龄结构上看存在中青年人少,老年人多;从知识结构上看,层次高的人少,中、初级的人员多;从知识类型上看,复合型的人才少,单一型的人才多等现象,很不适应安全生产工作任务重、技术性和综合性强的需要。所以,我们急需抓住培养、吸引和使用人才这3个环节,加强、加快这支队伍的建设。

实行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后,注册安全工程师的管理是动态的。获得了安全工程师资格,并不是终身的。随着现代化建设和安全科学技术的发展,新的问题层出不穷,新的技术和新的设施、设备也不断地出现,注册安全工程师还需要不断地继续学习,参加继续教育,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业务水平,促进安全技术人员整体素质的提高。实行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后,通过相关的法规、规章,对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权利、义务、责任做出明确的规定,就可以使安全生产管理队伍的建设逐步走上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3.实行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是贯彻《安全生产法》,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的迫切需要

《安全生产法》对生产经营单位设置安全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的实施,是贯彻《安全生产法》的一个重要举措,是加强安全生产机构建设,加强企业安全管理队伍建设,满足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需求的一个重要措施。努力造就数以万计的安全生产工作的专门人才队伍,已经成为新世纪开创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的一项战略任务。

二、我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的实施情况

1.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的基础性工作

我国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是1998年国家经贸委人事司和安全生产局在原国家劳动部对安全工程专业技术人员量化评审的基础上,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和与国际化的标准接轨而提出的。2001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成立以来,国家局积极配合人事部开展了一系列论证工作和调查研究,学习并借鉴了国外经验,多次召开专家座谈会。

2002年3月,国家局在由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领导和安全工程方面的专家参加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专家论证会基础上,颁发了《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并同时出台了《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办法》。

这两个文件的出台,标志着我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开始启动,标志着我国安全生产领域关键技术岗位的准入制度开始实施,标志着我国安全领域人才社会化评价工作开始与国际接轨。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的建立,将对我国建立安全生产监督体系和长效机制,推动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发挥重要作用。

2003年8月,人事部和国家安监局又出台了《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确定了具体的考试办法和考试科目。2004年5月,国家安监局又以局12号令的形式公布了《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主要规定了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注册管理和执业行为要求。

2.注册安全工程师的认定工作

认定工作是实行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的开端,也是为将来各省(市、区)开展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注册和体系建设工作建立基础性工作。经过半年紧张、有序的工作,全国共有1620人获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认定。它标志着我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开始启动,标志着我国安全生产领域关键技术岗位准入控制制度开始实施,标志着我国安全领域人才社会化评价工作开始与国际接轨。

3.《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的编写发布

为了尽快在全国开展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根据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工作进度的安排,在进行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工作的同时,自2003年3月初,开展了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的调研和起草工作。经过多次讨论和征求意见,形成了《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的送审稿。

2004年2月20日,国家安监局与人事部专技司在北京召开了《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专家审定会,审议通过了《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6月初人事部考试中心正式发布了《关于做好2004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4]99号)。国家安监局正式颁布考试大纲,同时发文给各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4.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辅导教材编写出版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及人事部、国家安监局联合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精神,在2003年底完成了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工作的基础上,从今年年初起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各科目几十名专家,根据《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试行)》的编写框架,历经半年时间的多次征集、修改,完成了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及《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4个科目辅导教材的编写、审核和文字整理工作,并与5月16日~17日在京召开了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辅导教材审定会议,会议通过了《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辅导教材》。

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下一步的工作重点

根据人事部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的精神和国家安监局2004年工作重点,围绕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需求,认真贯彻《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精神,下一步将稳步推进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下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是努力抓好注册安全工程师基础人才和专家队伍建设。建立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管理工作体系,协调人事部、中央企业及各相关部门做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第一次全国考试工作和首批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人员的注册管理工作。

具体工作有:

第一,围绕国家安监局的中心任务,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行政许可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精神,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的各项宣传工作。

第二,突出围绕重实用、重业绩、重考核的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指导思想,深入不同类别企业调查研究,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把握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工作的特点,做好专项调研工作。

第三,配合人事部做好全国第一次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做好执业资格考试前报名的组织工作及免试部分科目人员等相关的资格审定政策制定工作;完成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试卷审定、考试命题和审题等工作;完成首次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命题工作和考试题库的基础建设;完成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指导监督、巡考阅卷、核实证书和发放等工作。

第四,按照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的精神,抓住稳定注册安全工程师专业队伍的人才工作机遇,在实际工作中积极探索,与时俱进,学习国际通行办法,开展国际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的学习交流,做好国际执业资格互认的基础性工作。

注册安全工程师练习题 篇4

A.停车避让

B.抓紧快行

C.鸣笛提醒通行

D.依次交替通行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道路通行的规定。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

2.依据《突发事故应对法》的规定,下列关于突变时间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的说法,正确的是()。

A.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物资,生活必需品和应急处理装备的储备制度

B.学校应当把应急知识教肓纳入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相关知识教肓

C.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制度国家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預案,并适当修订

D.新阆媒体应当按照无偿与有偿相结合原创,积极幵展突发事件预防与应急知识的宣传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査的是預防与应急准备。选项A错误,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和突发事件易发、多发地区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物资、生活必需品和应急处S装备的储备制度;选项误,国务院制定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组织制定国家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和国务院相关应急预案,制定国家突发事件部门应急预案;选项D错误,新间媒体应当无偿开展突发事件預防与应急、自救与互救知识的公益宣传。

3.依据《突变事件应对法》的规定,国家将自然灾畜,事故灾害和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级别,按照突发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的危審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绂,标示的颜色分别是()。

A.红色、黄色、蓝色和绿色

B.红色、橙色、黄色和绿色

C.红色、紫色、橙色和黄色

D.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査的是监激与預警。国家将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预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级别。

4.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规定,社会安全事件发生后,针对事件的性质和特点,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采取应急处理措施的部门是()。

A.人民法院

B.公安机关

C.安全监督部门

D.突发事件应急小组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应急处置与救援。《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五十条规定,社会安全事件发生后,组织处置工作的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并由公安机关针对事件的性质和特点,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应急处置措施。

5.某矿井井下工人在工作是发现矿井通风设备出现故障,隧向当班副矿长报吉,副矿长因急于下班回家,未及时安排人员维修。导致瓦斯聚集发生爆炸,造成21人死亡、1人重伤,依据《刑法》的规定,副矿长的行为构成()。

A.重大责任事故

B.玩忽职守罪

C.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D.危险物品肇事罪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査的是关于矿山生产安全犯罪适用《刑法》的司法解释。重大责任事故犯罪的犯罪主体是对矿山生产、作业负有组织、指挥或者管理职责的负责人、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投资人等人员,以及直接从事矿山生产、作业的人员。

6.某技改煤矿生产矿长助理张某,在明知井下瓦斯传感器位置不当,不能准确检测瓦斯数据,安全生产存在重大隐患情况下,仍强行组织超过技改矿下井人数限制的大批人工下井作业,最终导致6人死亡的严重后果,依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对张某应予以判处()。

A.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B.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C.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D.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关于矿山生产安全犯罪适用《刑法》的司法解释。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一百三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恶劣”:(1)造成死亡三人以上,或者重伤十人以上的;(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三百万元以上的;(3)其他特别恶劣的情节。

7.某企业因存在重大违法行为,被行政机关责令停产停业,依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行政处罚听证的说法,正确的是()。

A.该企业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吉知后七日内提出

B.举行听证的费用应该由行政机关和该企业合理分担

C.行政机构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该企业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D.听证一般不向社会公幵,经该企业申谲且行政机关同意的可以公幵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査的是行政处罚的决定。选项A错误,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掇出;选项B错误,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选项D错误,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昕证公开举行。

8.依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行矽处罚执行程序的说法,正确的是()。

A.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谲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晳缓执行

B.除法律规定可当场收缴罚軟的憒形外,作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构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軟

C.当事人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行政机关只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D.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炎领向当事人出興本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査的是行政处罚的执行。选项A错误,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选项C错误,实行强制执行有三种锗误:(1)到朗不绝纳罚款的,每月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2)査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3)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选项D错误,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向当事人出具省、自沽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

9.依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行政机关对申请人行政许可申请作出处理的说法,正确的是()。

A.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在五日内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B.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在三日内转交有关行政机关处理

C.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D.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七日内一次发哦之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行政许可的实施。选项A错误,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选项B错误,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选项D错误,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10.依据《职业病防泊法》的规定,下列患病情形中,当事人所患疾病不属于职业病的是()。

A.某水泥生产企业的水泥包装工在工作中因长期接触粉尘而罹患水泥尘肺

B.某高校实猃室实猃员因长期接触放射性物质而罹患放射性皮肤疾病

C.某家庭作坊劳动者在制鞋活动中因接触有毒粘结剂而罹患苯所致白血病

D.某锅炉压力容器制造厂电焊工人因长期电弧焊作业而罹患腰颈椎疾病

【答案】D

注册安全工程师练习题 篇5

A.检查前,向企业负责人初始工作证

B.企业未实施风险公告,当即责令其停产整改

C.检查中设计技术秘密,但仍要求企业提供相关工艺参数

D.检查结束,未要求企业负责人在检查记录上签字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要求。选项B错误,检查人员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选项C错误,《安全生产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执行监督检查任务时,必须出示有效的监督执法证件;对涉及被检查单位的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应当为其保密;选项D错误,《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作出书面记录,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签字;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拒绝签字的,检查人员应当将情况记录在案,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

2.2015年3月31日,某县安全监管部门王某,对本县的某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査,并针对检査发现的问题,采取了处理措施,依捤《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王某下列履职行为,正确的是()。

A.发现一台进口的设备未进行危龄有害因素识别,予以査封

B.发现安全生产教亩和培训记录作俏,给予3万元罚软处罚

C.现场发现10多例违簟作业行为,责令企业停产停业整顿

D.发现一厂房有何倒塌危险,1地人民政府对该企业予以关闭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査的是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监督检査时行使的职权。选项A错误,安全生产检査人员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以及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的危险物品予以査封或者扣押;选项C错误,重大事故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撖出作业人员,责令皙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选项D错误,予以关闭的行政处罚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决定。

3.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下歹庆于安全监管人员履行监管职责的说法,错误的是()。

A.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在监督检査中,应当相互配合,实行联合检査

B.执行监督检査任务时,对涉及被检査里位的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予以保密

C.对违反安全、储存、使用、经检危险物品的作业场所予以査封

D.将检査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以口头形式吉知被检査单位的负责人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査的是安全生产监督检査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安全生产監督检査人员应当将检査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作出书面记录,并由检査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员责人签字;被检査单位的负责人拒绝签字的,检査人员应当将情况记录在案,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篱理职责的部门报告。

4.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要依法履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职责,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尽可能建设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下列不属于政府应急救援相关的职责的是()。

A.地方人民政府应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能力建设,在重点领域建设应急救援基地

B.国务院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建立全国统一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系统

C.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本行行政区域内较大以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D.地方各人民政府组织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应急救援队伍,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地方政府应急救援工作职责。选项C错误,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安全生产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国家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能力建设,在重点行业、领域建立应急救援基地和应急救援队伍,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和其他社会力量建立应急救援队伍,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提高应急救援的专业化水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建立全国统一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系统,国务院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相关行业、领域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系统。

5.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下列关于生产经营单位应急救援工作的说法,错误的是()。

A.生产经营单位应急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在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整顿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想衔接

B.生产经营单位应担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生产经营规模较小的可以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但应当制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

C.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质,并进行经营性的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

D.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当迅速采职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査的是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选项B错误,《安全生产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生产经营规模较小的,可以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但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

6.某化工集团欲投资建设生产磷化物的工厂,委托某机构进行安全评价,该机构对项目的评价过程中,发送了若干不符合安全条件的问题,在化工集团将原定的服务报酬标准提高至50万元后,出具了建设项目符合要求的安全评价报告,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对该机构出具虚假报告的处罚应该是()。

A.没收违法所得,并处40万元的罚款

B.没收违法所得,并处80万元的罚款

C.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50万元的罚款

D.没收违法所得,并处450万元的罚款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的违法行为。《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九条规定,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的机构,出具虚假证明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单处或者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生产经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对有前款违法行为的机构,吊销其相应资质。

7.矿山幵采风险高、生产复杂,雷要满足相关的安全标准和条件,依据《矿山安全法》的规定,下列关于矿山安全保障的说法,正确的是()。

A.矿山设计保留的矿柱、岩柱,经分析评价后可进行适虔幵采

B.矿山企业必须对井下文档和文档进行检测

C.矿山去偷使用的特殊安全要求的设备、器材和个人防护用具,必须符合国内外安全标准

D.矿山企业必须对机电设备及其防护装罝,安全检测仪器,定期检查、维,保证使用安全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矿山幵采的安全保障的规定。选项A错误,〈<矿山安全法》第十四条规定,矿山设计规定保留的矿柱、岩柱,在规定的期限内,应当予以保护,不得幵采或者毁坏;选项B错误,《矿山安全法》第十七条规定,矿山企业必须对作业场所中的有毒有害物质和井下空气含氧量进行检测,保证符合安全要求;选项C错误,《矿山安全法》第十五条规定,矿山使用的有特殊安全要求的设备、器材、防护用品和安全检测仪器,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或者行业安全标准;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或者行业安全标准的,不得使用。

8.依据《消防法》的规定,下列单位中,应当建立单位专职消防员,承担本单位的火灾扑救工作的是()。

A.某大型购物中心

B.某大型民用机场

C.某大型钢材仓库

D.某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査的是消防组织的规定。《消防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下列单位应当建立单位专职消防队,承担本单位的火灾扑救工作:(1)大型核设施单位、大型发电厂、民用机场、主要港口;(2)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大型企业;(3)储备可燃的重要物资的大型仓库、基地;(4)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规定以外的火灾危险性较大、距离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其他大型企业;(5)距离公安消防队较远、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群的管理单位。

9.依据《消防法》的规定,下列关于灭火救援的说法,正确的是()。

A.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针对本行政区内的火灾特点制定应急预案,提供装备等保障

B.单位,个人为火灾报警提供便利的,应获得适当报酬

C.任何单位发生火灾,必须立即组织力量扑救,临近单位应当给予支援

D.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统一组织和指挥火灾现场扑救,应当优先保障国家财产安全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灭火救援的规定。选项A错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针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火灾特点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反应和处置机制,为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人员、装备等保障;选项B错误,任何单位、个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选项D错误,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统一组织和指挥火灾现场扑救,应当优先保障遇险人员的生命安全。

10.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其他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的设计最高时速不低于()公里。

A.60

B.70

C.80

D.90

【答案】B

注册安全工程师练习题 篇6

A.1

B.2

C.3

D.5

参考答案:A

2依据《矿山安全法》的规定,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由( )制定。

A.劳动行政主管部门

B.国务院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

C.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D.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参考答案:B

3依据《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部门、省级注册机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日内将初步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A.7

B.15

C.20

D.30

参考答案:C

4《消防法》规定,( )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建立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并按照国家标准配备消防装备,承担火灾扑救工作。

A.矿山企业

B.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C.医疗卫生机构

D.烟花爆竹经营单位

参考答案:B

5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 )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A.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

B.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

C.5万元以上8万元以下

D.5万元以上l0万元以下

参考答案:B

6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做到“三同时”,即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 )。

A.同时勘察、同时设计、同时施工

B.同时审批、同时设计、同时施工

C.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D.同时施工、同时修复、同时投人生产和使用

参考答案:C

7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 )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A.工会

B.生产经营单位

C.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D.安全生产中介机构

参考答案:A

8依据《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的规定,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应当设置( )、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A.黄色区域警示线

B.橙色区域警示线

C.蓝色区域警示线

D.红色区域警示线

参考答案:A

9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应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 )补足差额。

A.工伤保险基金

B.用人单位

C.职工个人

D.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

参考答案:A

10《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 )应当整合应急资源,建立综合性或者专业性的应急救援队伍。

A.市级以上人民政府

B.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C.省级以上人民政府

D.国务院有关部门

参考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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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监理工程师不服行政处罚评析 篇7

姚某某是A公司的注册监理工程师。A公司于2007年承接了B市地铁十号线一期机电工程的监理工作, 姚某某是B市地铁十号线一期机电专业安装工程总监理工程师。

2007年9月3日, B市建设委员会对地铁十号线机电1标进行检查时, 发现负责该项目监理的某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的总监理工程师姚某某没有对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审批情况下, 同意施工单位某空调器有限公司进行大型表冷器安装。B市建设委员会认为, 姚某某没有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规程》第4.2.1条第5款规定, 其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 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的规定, 决定给予负责地铁十号线一期机电专业安装工程监理的某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总监理工程师姚某某停止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六个月的行政处罚。被处罚人应当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交至本执法组织。

姚某某收到B市建设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后, 在60日内向B市人民政府申请了行政复议, B市人民政府经复议后决定维持B市建设委员会上述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复议请求与依据:

姚某某不服B市建设委员会2008年1月29日作出的《B市建委系统行政处罚决定书》, 向B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请求撤销B市建设委员会作出的停止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六个月的行政处罚。

姚某某认为B市建设委员会对其作出的行政处罚存在主要事实不清、适用依据不当、程序不合法及行政处罚明显不当等情形。

一、B市建设委员会的行政处罚存在主要事实不清

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B市建设委员会在2007年9月3日对地铁十号线机电1标进行检查时, 发现姚某某没有对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审批情况下, 同意施工单位某空调器有限公司进行大型表冷器安装。检查时, 表冷器设备已经安装就位。

首先, 姚某某已经按照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进行了审查, 只是由于表格填写不符合要求, 姚某某没有书面签字。姚某某已经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强制性标准对某空调器有限公司上报的地铁十号线大型表冷器设备安装的《施工组织设计》、《临时用电方案》进行了审查, 认为其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能满足本项目施工的需要。只是由于施工单位某空调器有限公司上报的《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的表格中“申报人”、“技术负责人”、“审批人”的填写及盖章不符合规定要求, 姚某某没有在相应表格中签字。因此, B市建设委员会在2007年9月3日在检查时在《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中没有姚某某的书面签字。但是, 在B市建设委员会检查后的5天内, 姚某某就已经督促施工单位完善签字手续, 姚某某也于2007年9月8日签字。姚某某已经按照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进行了审查, 并进行了口头同意, 此行为应属于轻微违法行为。其次, 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认定“表冷器设备已经安装就位”与实际情况不符, 实际情况只是表冷器设备的框架结构组装完, 其他空气过滤器装置、冷热交换装置、维护保温板、电器控制部分都还未安装。根据表冷器设备的实际情况, 其框架结构安装本身不安全风险比较小。

二、B市建设委员会行政处罚的适用依据不当

B市建设委员会作为行政执法机关在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时, 应优先适用国家的法律。我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 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不予行政处罚。”如上所述, 姚某某的行为属于轻微的违法行为并且没有造成安全隐患的危害后果因此, 对姚某某的行为应当不予行政处罚。

B市建设委员会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三款和第五十八条规定对姚某某进行处罚, 应属于适用依据不当。

三、B市建设委员会行政处罚的程序不合法

我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 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限期改正违法行为。”B市建设委员会2006年7月21日发布实施的《B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督工作规定》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抽查时, 应填写《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记录》, 对发现的安全隐患, 下达《责令 (限期) 改正通知书》, 要求责任单位进行整改。”B市建设委员会在检查时没有依法向姚某某下达《责令 (限期) 改正通知书》, 这不仅违反了法律规定的行政处罚程序, 也不符合行政处罚应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基本原则。

四、B市建设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明显不当

2006年B市建设委员会依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并发布的《B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及重大隐患处理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监理单位监理的工程发生重大事故监理工程师未执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 负有监理责任的, 按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发生四级重大事故的, 责令停止监理工程师在B市建筑市场执业3个月至6个月。……”姚某某的行为既未造成安全隐患, 更没有造成重大事故, B市建设委员会对姚某某处以停止执业六个月不符合上述规定, B市建设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明显不当。

综上所述, B市建设委员会作为B市工程建设领域的行政执法机关应当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及有关法规规定执法, 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根据, 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B市建设委员会对姚某某实施的行政处罚事实不清, 适用法律不当, 行政处罚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 处罚明显不当, 侵犯了姚某某的合法权益, 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的有关规定, 特向B市人民政府请求撤销B市建设委员会作出的行政处罚, 以维护姚某某的合法权益。

律师点评:

本案是一起注册监理工程师不服建设行政机关行政处罚争议纠纷的行政案件。本案直接关系到目前工程监理行业颇为关注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的风险与防范的热点问题。

工程监理制自1988年实施以来, 与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共同组成了我国工程建设的基本管理体制, 有效控制了工程质量、投资和进度, 为提高我国工程建设水平和投资效益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我国1997年颁布的《建筑法》明确规定, 工程监理是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工程承包合同, 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 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我国《建筑法》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理, 没有明确要求。随着我国工程建设规模的扩大及工程建设监管的加强, 进一步发挥工程监理制在工程建设中的作用呼声越来越高, 同时, 为了遏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频发的态势, 2003年国务院颁布实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首次明确监理应承担安全生产责任, 并提出了监理安全生产工作内容。此后, 各地以此为依据制定了配套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但由于法规规定的不明确、法规与规范性文件之间规定不一致、责任承担不合理、权利与责任不一致等, 导致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的定位、内容及责任不明确,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的风险越来越大。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的风险主要有:一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的工作内容不断增加的风险。由于我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的内容规定比较原则、不够清晰, 导致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的范围不断扩大, 有的地方甚至将施工单位租赁机具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有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工地饮食卫生是否合格等内容都纳入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的范围。二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的责任有扩大的风险。《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监理单位及注册监理工程师的责任加大, 对施工单位的责任在弱化, 如监理单位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方案进行审查的, 规定了较重的处罚;但对施工单位虽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了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但未经监理审查仍组织施工的, 没有规定相应的处罚。把本应属于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推给了监理单位。一方面, 造成监理单位把主要精力和时间放在安全生产监理上, 而忽视了监理应当关注的质量、工期、造价的控制;另一方面, 造成施工单位过分依赖监理, 忽视了其作为安全生产的主体及责任, 以至于有的地方出现了发生安全事故, 不问施工单位是怎么干的, 而是首先责问监理是怎么管的不正常现象。三是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注册人员的处罚规定过重所带来的风险。我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注册执业人员未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责令停止执业3个月以上1年以下……”。此规定本身既没有对执行的法规的范围进行限制, 也没有考虑违法行为的情节、后果, 只要有不执行法规的行为, 即可以处以责令停止执业的较重处罚, 显然是不合理的, 造成监理工程师的执业风险加大。四是由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的法规较多且不统一存在对监理的处罚不当的风险。B市建设委员会2006年发布的规范性文件《B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及重大隐患处理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监理单位监理的工程发生重大事故, 监理工程师未执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 负有监理责任的, 按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 发生四级重大事故的, 责令停止监理工程师在B市建筑市场执业3个月至6个月……”很显然, 对同一种违法行为, 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的规定不同。五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的责任与权利不一致的风险。工程监理单位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中责任重大, 但在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 监理单位只能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责令停止施工, 如果施工单位或施工单位在建设单位的授意下拒绝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 监理单位只能向有关部门报告, 而无其他手段。六是建设行政执法机关不依法执法带来的风险。建设行政执法机关不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的程序进行行政处罚, 应当责令改正的不责令改正、对不应进行行政处罚轻微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等。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风险的防范, 一是监理单位和注册监理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理合同的要求, 认真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职责, 按照规定的监理程序开展工作。二是通过修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或制定《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条例》, 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的内容, 科学界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的责任赋予监理单位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职责的应有的权力与手段。三是在行政法规规定的范围内通过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明确违法行为的具体认定标准, 合理规定行政处罚幅度。四是监理单位和注册监理人员应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监理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保存, 保证收集及时、整理全面、保存合理, 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五是建设行政执法机关应当严格依法执法, 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应当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处罚适当, 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工程监理制自1988年实施以来, 与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共同组成了我国工程建设的基本管理体制, 有效控制了工程质量、投资和进度, 为提高我国工程建设水平和投资效益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注册安全工程师练习题 篇8

21.伤亡事故调查结束后,如何进行责任分析?为什么要进行责任分析?

答:伤亡事故调查结束后进行责任分析时,要依据事故调查所确认的事实,通过对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的分析,确定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而原在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者中根据其在事故发生过程中的作用,确定主要责任者。

进行责任分析的目的是分清事故发生过程中所有责任者应负的责任,进行责任分析才能正确提出,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22.政府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是什么?

〈安全生产法〉第五十四条

23.在生产经营单位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方面,〈安全生产法〉有哪些具体规定?见〈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

24.生产经营单位在安全生产保障方面应遵守哪些规定?

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2)应当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

3)应当设置符合国家安全要求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人员;

4)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应当对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对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使用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

5)必须严格遵守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工程“三同时”规定;

6)应当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7)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作业标准,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行;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

8)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必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接受有关主管部门实施的监督管理;

9)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

10)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护畅通的出口。

11)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

12)应当教育从业人员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为他们提供符合国家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使用佩带;

13)两个单位在同一区域内进行交叉经营,作业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管理监督,并指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管理;

14)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个人;

15)发生生产重大事故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组织抢救;

16)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

25.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职责及其法律责任是什么?见〈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八十一条

安全生产管理职责:①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②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③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④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⑤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⑥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法律责任: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有前未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分的给与撤职处分或者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责任人依照前款规定受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五年之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26.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有哪些权利和义务?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权利:(1)有关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包括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技能培训的权利,被如实告知作业场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权利。

(2)有获得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

(3)有对安全生产问题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从业人员有权对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批评、检举、控告,生产单位不得因此做出对从业人员不利的处分。

(4)有对违章指挥的拒绝权。从业人员对管理者做出的可能危及安全的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不得因此受到对自己不利的处分。

(5)有采取紧急避险措施的权利,从业人中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紧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并不得因此受得对自己不利的处分。

(6)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有获得及时抢救和医疗救治并获得工伤保险赔付的权利等。

义务:(1)在作业过程中必须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过程,服从管理、不得违章作业;

(2)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安全生产知识;

(3)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报告;

(4)正确使用和佩载劳动防护用品。

法律责任

①见〈安全生产法〉第九十条

②〈刑法〉第134条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或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27.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在安全生产方面应遵守哪些规定?还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见〈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第七十九条

28.注册安全主任(工程师)的工作职责是什么?

答:注册安全主任(工程师)在执业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规定,坚持原则,恪守职业道德。

注册安全主任(工程师)应当享有以下权利:

(1)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监督检查、安全技术研究和安全检测检验、建设项目的安全评估、危害辨识或危险评价等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2)审核所在单位上报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报告。

(3)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报告。

(4)参加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并签署意见。

(5)参与重大危险源检查、评估、监控,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和登记建档工作。

(6)参与编制安全规则、规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注册安全主任(工程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8)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9)遵守职业道德、客观、公正执业,不弄虚作假,并承担在相应报告上签署意见的法律责任。

(10)维护国家、公众的利益和受聘单位的合法权益。

(11)严格保守在执业中知悉的单位、个人技术和商业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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