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制度

2024-05-17

电梯制度(精选9篇)

电梯制度 篇1

(1)

一、单位负责人职责

1、组织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部门关于电梯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电

梯操作规程;

2、全面负责本单位电梯使用管理工作;

3、组织建立适合本单位特点的电梯管理体系

4、组织制定并审批本单位电梯使用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及有关规定,并经常督促检查其执行情况;

5、审批本单位电梯选购及定期检验计划和修理改造方案,并督促检查其执行情

6、经常深入使用现场,查看电梯使用状况;

7、组织电梯事故调查分析,找出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二、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1、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具体组织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电梯使用管理方面的规定;

2、负责本单位电梯使用管理工作,组织或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单位电梯使用管理规章制度;

3、组织做好电梯使用管理基础工作,检查电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情况;

4、抓好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节能培训和考核工作,不断提高操作人员技术素质;

5、根据本单位电梯使用状况,审定电梯定期检验情况和维护保养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6、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检查本单位电梯使用管理情况;

7、参加电梯事故调查与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措施。

三、电梯作业人员

1、认真执行电梯操作规程;

2、精心操作,防止超载运行;

3、努力学习操作技术和安全知识,不断提高操作水平。

(2)定期报检和日常检查制度

一、定期报检制度

1、电梯维保单位必须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标志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完成检验前准备工作,并协助电梯使用单位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定期检验。

2、申报时应向检验机构提供 所需资料。

3、电梯停用一年后重新启用,或发生重大的设备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或经受了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如火灾、水淹、地震、雷击、大风等),应进行设备大修,经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后放可投入使用。

4、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电梯,不得继续使用。

二、日常检查制度

电梯操作规程

1、电梯维修人员必须经过国家相关部门的专业培训并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上岗

工作;

2、电梯维修人员应按照《电梯维修保养计划表》定期对电梯进行检查;

3、开启厅门进入轿厢之前,需注意轿厢是否停在该层;

4、严禁在电梯运行中开启厅门;

5、每日按照要求对电梯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6、电梯因故停用时,必须将轿内照明、风扇开关断开,必要时关断电梯主电

源;

7、严禁在正常情况下用检修档来替代正常运行;

8、手动盘车,必须先将电梯总电源断开,同时注意轿厢位置,以免电梯冲顶

或蹲底,盘车完毕将专用工具放回原处;

9、维修时,如机房无人必须锁上机房门;

10、检修或进入轿顶、底坑作业时,必须整机停用,并有两人以上,同时穿戴好

防护用品,协调配合、相互提醒确保安全,同时务必保障各层层门厅门关闭;

11、检修时的短接跨线,完工后必须拆除;

12、更换保险管(丝)必须与原规格相同,严禁用铜丝替代保险管(丝);

13、电梯机械钥匙、操作面板钥匙必须由维修人员保管和使用。

电梯应急预案

(一)当电梯发生故障,由服务总台首先通知工程部负责人及维修人员,工程部维修人员或救援人员可根据不同情况,设法先行释放被困乘客。

(二)电梯困人的救援程序:

1、救援人员可通过对讲机,或手机喊话与被困乘客取得联系,务必请乘客保持镇静,耐心等待救援,被困乘客不可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轿厢外。如果轿厢门处在半开闭状态,救援人员应设法将轿厢门完全关闭,以防不测。

2、准确判断轿厢位置,做好援救准备。

应根据楼层指示灯、PC显示、选层器横杆或打开门判断轿厢所在位置,然后设法援救乘客。

(三)救援步骤:

3、轿厢停于接近电梯口的位置时的援救步骤:

① 关闭机房电源开关;

② 用专门锁匙开启外门;

③ 在轿厢顶用人力慢慢开启轿门;

④ 协助乘客离开轿厢;

⑤ 重新关好厢门。

2、轿厢远离电梯口时的援救步骤:

①进入机房,关闭该故障位置的电源开关;

②拆除电机尾轴端盖,按上旋柄座及旋柄;

③救援人员用力把住旋柄,另一救援人员手持制动释放杆,轻轻撬开制动,注意观察平面标志,使轿厢逐步移动最接近厢门(0.5M)为止;

④当确认刹车制动无误时,放开盘车手轮,然后按

三、1中所列方法救援。

3、遇到其它复杂情况时,应请电梯公司帮助救援。

4、援救结束时,电梯管理人员须填写援救记录并存档,以积累救援经验。

(四)异常情况的应急处置:

电梯发生异常情况,乘客须冷静,保持清醒头脑,以便寻求较为安全的解决方案。

4、发生火灾时的处置办法:

①当楼层发生火灾时,相关人员应立即设法按动“消防开关”,使电梯进入消防运行状态;电梯运行到基站后,疏导乘客迅速离开轿厢,并用电话通知工程部,同时拨打电话119、中控室。

②井道或轿厢内灭火时,应立即停梯并疏导乘客离开,切断电源后用干粉灭火器或1211灭火器灭火;并用电话通知工程部;同时拨打119电话报警,以便保证人员及财产安全。

5、电梯遭到水浸时的处置办法:

①坑道遭水浸时,应将电梯停于二层以上;

②楼层发生水淹时,应将电梯停于水淹的上一层,然后断开电源总开关并立即组织人员堵水源,水源堵住后进行除湿处理,如热风吹干等。

③最后,用摇表测试绝缘电阻,当达到标准后,即可试梯。试梯正常后,方可投入正常使用。

杂物电梯应急使用说明

当杂物电梯发生故障时应采取下列措施:

1.立即切断电梯的供电电源:

这可以通过设置在机房(机罩)、控制箱、操作面板或井道内的各急停开关和空气开关实现。在断开电源之前,最好先观察记下显示器显示的状态,以方便查找故障。

2.报告有关部门领导:

采取相关处理措施。

3.手动盘车:

必须在断电情况下进行,用抱闸扳手松开抱闸,盘动电动机尾部的手轮,使

轿厢脱离故障区。

4.开层检修:

如果开层门检修,轿厢又不在本层,需用三角钥匙以打开层门机械锁。检修完毕,立刻关闭层门,拔下三角钥匙。

5.手动上、下行:

先把自动/检修开关拨向检修,然后再合闸通电,按动上、下行按钮,可点轿厢上、下行。

6.排除井道中故障:

包括:导轨、导靴、开门刀、门轮、厅门、轿门、钢丝绳、缓冲器、抱闸、各种电器支架等。

7.排除控制系统故障:

包括:门联锁开关、极限开关、安全限速开关、按钮、显示器、电动机、抱闸线圈、控制器等。

电梯制度 篇2

1 安全操作规程

无司机电梯安全操作规程按层门口处的召唤按钮。轿厢到达时, 层站方向指示显示方向正确后进入轿厢, 撤按欲往层站的选层接钮。轿厢门立即关闭, 轿厢层楼位置指示灯显示抵达层站, 待轿厢门开启后即可离去。

2 有司机电梯安全操作规程

(1) 司机在按钮盒上用钥匙接通电源, 待层门自动开启后。如为手动开、关门, 则司机用机械钥匙开启层门, 并确认轿厢在本层站方可进入轿厢, 然后开启照明、电源开关。

(2) 清扫轿厢内, 厅门及乘客可见部分环境卫生后, 操纵电梯上、下行驶至少一次, 视其无异常现象方可接待乘客。

(3) 司机应控制运载能力, 不应超过电梯的额定载重量或乘载人数, 应阻止将乘客电梯经常作为载货电梯使用。不得装运易燃、易爆危险品。如遇特殊情况, 应经管理部门批准, 并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后, 方可装运。

(4) 司机因特殊情况需离开轿厢时应将轿厢停于基站, 断开轿厢内电源开关, 确认层门完全关闭后方可离去, 不得委托乘客或其他人员来代替司机操纵电梯。

(5) 司机不得用检修速度作为正常行驶速度, 更不得用检修速度在层、轿门开启情况下行驶。

(6) 司机应随时劝告乘客勿依靠轿厢门。

(7) 司机应阻止轿厢顶部放置杂物。并要求载荷应尽可能均匀稳妥地放置在中间。

(8) 因平层准确度不能满足运输货物要求时, 司机可利用再平层或点动平层。

(9) 电梯在行驶时不得突然换向, 如遇紧急情况, 则应先将轿厢完全停止后, 再换向启动。

(10) 司机不得以手动轿厢门的起、闭作为电梯的起动或停止功能使用。

(11) 当电梯发生异常现象或故障时, 司机应立即按下急停、警铃按扭, 并应保持镇静安慰乘客并劝阻乘客切勿企图逃出轿厢, 或擅自开起安全门, 并利用对讲机或电话报警系统与建筑内管理部门联系援救。

(12) 电梯使用完毕后, 司机应将轿厢停于基站, 并将操纵盒上的开关全部断开, 关闭好层门。如自动开、关门系统, 则在层门口处用钥匙切断电源, 待层门自动关闭后方可离去。

(13) 轿厢门为交栅门的电梯, 在运行时人的手、脚不得伸出门外, 也不得将棍棒伸出轿外与井道壁接触。

(14) 在轿顶检查维修时, 电梯应以慢车行驶。

(15) 电梯十不开。超载荷不开;安全装置失效不开;物体过大, 不关好门不开;物体堆放不牢固不稳妥不开;物体超长, 伸出安全窗等紧急出口不开;检修人员在轿项上或底坑内不开 (按检修人员指令开) ;厅门轿门关闭不好不开;轿厢行驶速度发生异常不开;有人把头、手、脚伸出轿厢或伸入井道不开;电梯不正常 (感觉异样、刮碰) 不开。

3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

(1) 应接受当地有关部门的安全检查, 在电梯安装、大修后应经特种设备检验部门对电梯进行安全技术验收检验;每年应经特种设备检验部门对电梯进行年度安全技术检验。检验合格的才可投入运行。

(2) 要由经过培训、考核且有安全操作证者驾驶电梯, 无证者不得驾驶。要按安全操作规程驾驶电梯, 不得违章驾驶。要用手操纵开关 (按钮) , 不得用手臂和身体其它部位操纵开关 (按钮) 。要听从检修人员指挥 (检查时) , 不听从其他任何人指挥 (紧急情况除外) 。

(3) 机房门应挂“机房重地、闲人免进”牌。在电梯维修时敞开的层门前应设有“电梯正在维修, 禁止乘梯”警示牌。

(4) 多部电梯设在同一机房时, 其曳引机、控制柜、电源总开关等应有编号。

(5) 曳引机基础若高出地面1.2米以上时应设有栏杆及爬梯。

(6) 在电梯机房内或曳引机旁, 应设有详细救援的说明。当电梯万一发生故障时, 应按操作规程去做。

(7) 机房和井道内不得进入风沙雨雪, 机房应干燥并保持良好的通风, 其温度应在+5°C~+40°C之间。

(8) 机房内应整洁。除维修用的简单工具、仪器和灭火装置外不得放其它物品。盘车轮及开闸搬手应挂在墙上。

(9) 厅轿门坎及底坑内不得有垃圾、烟头、纸屑和积水等。

(10) 电梯应有备用钥匙, 以备在紧急情况下使用。

(11) 货梯在运送货物时, 除个别装卸人员外, 勿搭乘其它人员。

(12) 电梯若因故停用一周时, 在其重新使用之前, 应进行详细的检查。

(13) 电梯长时间不使用时, 应断开机房的总电源。

4 电梯维修保养制度

(1) 电梯应实行三级保养制 (例行日保养、一级季保养、二级年保养) , 保证电梯随时都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2) 电梯应由有资质的专业队伍派专人负责维修保养, 维修成员至少由技术熟练的电工、钳工各一人组成。且经过技术监督部门培训后持证上岗。

(3) 根据电梯使用单位的具体情况, 在电梯机房内或附近设置维修人员值班室。并应有通讯设施。无关人员禁止入内。

(4) 在电梯运行过程中, 值班维修人员必须坚守岗位, 时刻注意机构的运转和电压的波动和变化, 一但电梯发生故障应随叫随到, 及时排除故障, 使停梯时间减至最小。

(5) 每天对电梯机房和机电设备进行清扫、吸尘检查;使机械、电气保持清洁。特别是各继电器、接触器的接点必须保持灵敏, 接触良好可靠。

(6) 每周对电梯的主要安全设施和电器控制部分进行一次重点检查、视其工作是否正常。层门联锁要严格检查, 在层门外面决不允许有扒开层门的可能, 否则立即予以修复。

(7) 每季对电梯的所有机构、电器等传动、控制与安全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并进行必要的调整、维修和润滑, 检查范围包括机房、井道和底坑。

(8) 每年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 检查所有机械、电气、安全设施的工作情况, 修复交换磨损严重的零部件。

(9) 根据本单位的电梯使用情况, 在三至五年对电梯进行一次大修。包括各活动部位的轴承拆洗, 加润滑脂、调整蜗轮减速机的油箱清洗更换新油等。

(10) 根据本单位的电梯使用情况, 做到随时检查, 及时修理, 对电梯进行检查和修理过程中的问题, 要详细记录, 以便考核各部件的故障情况。

电梯定期检验制度 篇3

为使电梯保证正常的、安全的工作状态,防止由电梯而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设备事故的发生。1、2范围 1、2、1适合于按国家规定的要求向国家法定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电梯定期检验,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电梯每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1、2、2也适合于按单位内部设备管理制度的规定要求进行的定期检查的报检工作。

2、职责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电梯定期检验工作。

电梯隐患治理制度 篇4

1、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是指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机构、现场作业人员自行对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状况进行检查,以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的行为。

2、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每季度应至少组织一次全单位所有在用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并亲自带队;特种设备安全管特种设备现场作业人员每天对所操作特种设备进行一次事故隐患排查。

3、本单位各级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在对特种设备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重大违法行为或者严重事故隐患时,应当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同时要及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报告,并通知质监部门。

4、对于已经发现的每项特种设备事故隐患,使用单位应当指定部门或人员负责隐患治理工作。应当投入必要的隐患整治资金,并及时安排时间进行整治。经过整治消除隐患后,有关部门和人员要进行检查确认,并在有关书面检查材料上签字。

5、在检查中,应严格按照特种设备法律法规以及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逐项进行事故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隐患和不安全因 1/2页 素,并如实填写《特种设备隐患管理台账》。严格做到发现一处登记一处,整改一处注销一处,确保事故隐患能够得到全过程跟踪。

电梯管理制度 篇5

电梯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1、电梯管理机构(人员)职责

(1)本单位电梯管理由工程部(动力设备科或相关人员)具体负责。电梯管理人员参加本单位电梯的订购、设备进厂、安装验收和试车工作;监督检查本单位电梯的运行、维护、检修工作;组织编制电梯维修、检验计划,并负责贯彻实施,填写有关记录。

(2)电梯管理机构(人员)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电梯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组织制定本单位电梯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3)电梯管理机构(人员)负责收取控制电梯厅外自动开、关门锁的钥匙、操纵箱上电梯工作状态转移开关的钥匙(一般的载货电梯和医用病床电梯可能没有装设)、机房门锁的钥匙等。

(4)电梯司机和维护人员应符合条件,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取证后方可上岗独立操作。电梯管理机构并应会同教育、安全部门,做好电梯检验人员、维护人员、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技术考核。

(5)收集和整理电梯的有关技术资料,包括井道及机房的土建资料,安装平面布置图,产品合格证,电器控制说明书,电器原理图和安装接线图,易损件图册,安装说明书,使用维护说明书,电梯安装及验收规范,装箱单及备品备件明细表,安装验收试验和测试记录以及安装验收时移交的资料和材料,国家有关电梯设计、制造、安装等方面的技术条件、规范和标准等。

(6)清理、核对、收集并妥善保管电梯备件、备品、附件和专用工具。编制备品、备件采购计划。

(7)建立电梯管理、使用、维护保养和修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8)熟悉电梯技术资料和性能,在安装、检修保养后组织电梯的试运转。(9)组织或参加电梯事故的抢险救护、事故报告,协助调查和善后处理。

2、电梯操作人员职责

(1)电梯驾驶员必须特上岗证,无证人员禁止操作,当班期间注意仪容 仪表,按规定佩戴胸牌,以便按受领导的监督和检查。

(2)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服从分配,完成本职工作。(3)熟悉和掌握电梯性能,建立电梯运行、维修记录、建立电梯服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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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制度、规范操作规程。

(4)每天运行前,应做一次简单的检查、在确定无故障的情况下、方可正

常运行,做好每天运行记录。

(5)做好厢内清洁工作、定期对电梯门进行保养、保持门面光亮整洁、文明服务、礼貌待人。要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对乘人员的安全负责,当 班时间不擅离工作岗位。

(6)不得在当班时间会客,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7)电梯运行时如出现故障,应立即排除并解救被困人员,立即报专业

维修人员修理。

(8)保持电梯轿厢内外环境卫生,制止损坏电梯行为。(9)禁止电梯超载,禁止超重,禁止携带易然、易爆品。

(10)严格交接班制度,主动向下班人员汇报当班情况,不准迟到,早退。(11)对岗上发生重大情况和突发事件,要果断采取应急措施,及时上报。

3、电梯使用规则

使用时间:早上:8:00—中午:12:00 下午:13:30分—18:00分 操作人员:持上岗证专业人员 使用过程注意事项;

(1)严禁超载;按电梯额定载重(1600KG)进行使用。(2)严禁任何危险品进入电梯轿厢(易然。易爆物品)运输。

(3)严禁任何灰沙物品不要裸装进入电梯轿厢运输(每天派专业人员检查)。(4)严禁装运水及有可能泄漏物体在未经特别保护的情况下进入轿厢运输。(5)严禁小推车进入电梯轿厢运输。

(6)严禁装物造成电梯轿厢内及外门槽的污染。

(7)严禁装运可能危及到电梯轿厢、门套及门厅等产品安全的锋利物体进入电梯。(8)严禁装运任何会对电梯驾驶人员和电梯产品安全带来隐患的物品。(9)严禁破坏或危及电梯产品安全。员工乘梯守则;

(1)按秩序乘梯,不得争枪,遵守先出后进原则。

(2)接受电梯驾驶员安排乘梯和文明管理,并对不服从管理人员所产生的后果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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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责,把责任落实到每个员工。

(3)确保电梯运行效率,在厅外呼梯,按自己所去楼层选择按钮,不得同时按两个方向。

(4)在等候电梯时不得敲击电梯产品,并对此造成的损失将负全责。(5)不得在电梯轿厢内吸烟、戏耍、弹跳及斗殴,不得随意敲击电梯

任何部件。

(6)保证所运货物不对电梯产品及电梯驾驶员的安全造成损害。

4、使用的电梯基本安全检查要求

(1)电梯机房门必须紧锁;通往机房的通道必须畅通。机房不得堆放其它杂物、居住人员,机房应保持清洁卫生干燥。

(2)电梯机房内保持空气流通,提供足够照明,配备消防器材。

(3)电梯机房防止墙面和房顶渗水,门窗玻璃齐全。台风或暴雨时,机房门窗应关妥,防止机电设备淋雨损坏。

(4)保持电梯轿厢内外及槛槽的清洁。电梯轿厢顶部应定期清扫,除电梯固定设备外,轿顶不得放置其它杂物。

(5)电梯绝不准带病运行,发现电梯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梯,及时通知维修保养人员检修。

(6)除特别设计的载货电梯外,轿厢内不要用机动叉车装卸货物。(7)电梯井道底坑必须能够防止积水,井道底坑应定期清扫。

(8)电梯照明电源和动力电源应分开供电;电梯电气设备的一切金属外壳必须采取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

(9)电梯停用超过一周后重新使用时,使用前应进行认真检查和试运行后方可交付继续使用。

(10)井道内应有永久照明灯,轿顶和底坑应有照明灯,灯具安全可靠,照明电压不应超过36V。

(11)轿厢内应设有应急灯,当断电后保证轿厢内有一定的亮度。

(12)具有消防功能装置,轿厢内必须装有与外界联系的电话或对讲机等通信装置。

(13)勿让幼儿单独搭乘电梯,勿用硬物敲打电梯按钮,以免发生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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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电梯运行前的检查

(1)进入轿厢打开照明,检查轿厢是否清洁,层门轿门地坎槽内有无杂物垃圾,轿内照明灯、电风扇、装饰吊顶、操纵箱等器件是否完好,所有开关是否在正常位置上。

(2)打开电源开头,层站召唤按钮、指示灯、检查讯响器以及层门及轿内层楼指示灯工作是否正常,(3)进机房检查,曳引机、限速器、极限开关、控制屏、选层器等是否正常,机械结构有无明显松动现象和漏油状况,电器设备电线接头有无脱落松动,接地是否可靠。

(4)进行试运行。试运行中要作单站停车,直接和紧急停车试验,并检查其操纵箱上各开关按钮动作是否正常,召唤按钮、信号指示、消号、层楼指示等功能是否正常。电梯与外部联系的通信,如电话、警铃也应正常。

(5)运行中要注意电梯上下运行导轨润滑,有无撞击声或异常声响和气味。(6)检查层门电气联锁开关工作是否正常,门未闭合电梯不能起动,层门关闭后应不能从外面开启,层门开启关闭灵活可靠无颠动响声。

(7)运行中要检查电梯制动器工作是否正常,电梯运行速度正常,电梯停站后轿厢无滑移情况,轿厢平层准确,平层误差应在规定范围内。

6、电梯的维修、维护保养

(1)单位的电梯维修、维护保养必须是电梯制造企业或其通过合同委托、同意的并取得电梯维修、维护保养许可证、并与本单位签订维保协议的单位进行。(2)电梯出现故障,签订维保协议的维保修理单位接通知后应在45分钟内赶到现场进行故障的排查处理。

(3)电梯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应按规定编制电梯维护保养计划,督促维保单位定期开展电梯维护保养工作。遇有故障,应立即通知维修、维保单位检修,作好记录。

(4)电梯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应及时检查电梯维保单位的维保质量,核对维保项目、维保内容,并做好维保记录,(5)参加电梯维修、维保后的验收、试运行,并检查其维修、维保质量。

7、电梯运行交接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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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梯司机交班前对当日电梯的运行情况、异常现场、故障及处理结果要作好有关记录,必要时应及时填写报修单。

(2)接班司机应认真听取上一班情况介绍,翻阅运行记录或留言内容。(3)检修人员对日常维修保养要做好记录。每次故障修理后要对修理部位、更换的零配件、故障原因和处理结果等做好记录

8、电梯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1)电梯作业人员必须持质量技术部门的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操作证方可独立从事相应的工种。

(2)电梯作业人员的培训包括:外委培训(质量技术部门组织)和单位内部培训两种。

(3)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建立该类人员的培训、教育档案、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参加电梯作业人员的换证考试,保持操作证的有效性。

(4)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每年应编制当年度作业人员的培训计划,报告单位领导批准后实施。

(5)位内部培训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国家有关电梯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电梯事故的案例分析;电梯有关技术知识学习。必要是组织人员进行笔试。每次培训做好相应记录。(6)参加外委培训(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人员必须经单位领导同意,培训合格的予以报销响应费用。

(7)电梯作业人员未按规定参加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制度予以处分或扣奖。

(8)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规定要求进行。

9、电梯定期报检制度

(1)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标志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定期检验。

(2)电梯停用一年后重新启用,或发生重大的设备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或经受了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如火灾、水淹、地震、雷击、大风等),应进行设备大修,经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后放可投入使用。(3)申请定期检验前,电梯维保单位应对电梯的机械各部件和电气设备以及各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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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设施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和维修,并按技术检验标准,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性测试。

(4)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电梯,不得继续使用

10、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1、电梯技术档案的种类:

(1)、电梯随机出场文件(包括产品出厂合格证、安装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书、电梯主要部件型式试验报告书、装箱单、机房井道布置图、电气原理图接线图、电梯功能表、主要部件安装示意图、易损件目录);

(2)、电梯开工申报单;(3)、电梯安装施工记录;(4)、竣工验收报告;

(5)、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电梯验收报告和定期检验报告;(6)、日常检查、维护保养记录,大修、改造记录及检验报告;(7)、运行情况记录和交接班记录;(8)、事故及故障记录;(9)、电梯作业人员培训记录;(10)、同意注册的登记表。

2、电梯日常安全管理人员及档案管理人员应认真贯彻国家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做好档案、资料的接收、登记、整理、保管、借阅等事宜,为电梯的安全运行提供准确的信息资料。

3、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监督电梯作业人员做好各种记录,及时将各种记录移送档案部门保管。

4、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每月应将各种记录送交档案管理部门保管。

5、有关人员部门需借用电梯资料的应经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同意签署意见后向档案管理部门借阅,并按规定做好借阅登记手续,按时归还借阅资料。

6、电梯的各种资料应按年度由档案管理部门装订成册。

7、电梯相关资料的销毁应经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的允许才可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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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为加强对电梯安全事故的防范,及时做好安全事故发生后的救援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单位电梯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预案的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安全事故,是指在本单位电梯使用中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财物损失的事故,事故类别包括:

(一)电梯困人故障;

(二)由于剪切、坠落等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三)由于触电等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一)成立电梯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由总经理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安全的特种设备管理员担任;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参与现场抢险救援工作。

(二)设立现场救援组,由各安装、维修班组人员兼职组成。组长由分管安全的特种设备管理员担任,负责组织现场具体抢险救援工作;在指挥长到达现场之前,负责指挥现场抢险救援工作

三、应急救援组织的职责(一)指挥部职责

(1)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救援预案迅速开展抢救工作,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力争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2)根据事故发生状态,统一布置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处理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3)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对预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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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紧急调用各类物资、人员、设备;

(5)当事故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

(6)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7)做好稳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二)现场总指挥的主要职责:

(1)负责召集各参与抢险救援部门的现场负责人研究现场救援方案,制定具体救援措施,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

(2)负责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三)副总指挥的职责:

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抢险救援措施工作。

(四)现场救援组的职责:

(1)抢救现场伤员;

(2)保证现场救援通道的畅通。

四、应急救援的培训与演练

(一)培训

按计划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安装、维修人员进行有效的培训,从而具备完成其应急任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1)每年进行一次培训;(2)新加入的人员及时培训; 主要培训以下内容:(1)困人解救(2)井道内作业;(3)轿顶作业(4)底坑作业(5)厅层作业(6)机房作业(7)更换和割短钢丝绳(8)扶梯桁架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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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施工用电常识(10)坠落保护

(11)电动工具的安全使用;(12)对危险源的突显特性辩识;(13)事故报警;

(14)紧急情况下人员的安全疏散;(15)现场抢救的基本知识。

(二)演练

应急预案和应急计划确立后,按计划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安装、维修人员经过有效的培训,单位工程技术人员、安装、维修人员每年演练一次。每次演练结束,及时作出总结,对存有一定差距的在日后的工作中加以提高。

五、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本单位的设备部是事故报告的指定机构,联系人:牟伦平电话 59795801 设备部接到报告后及时向总指挥报告,总指挥根据有关法规及时、如实地向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二)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六、应急处理

(一)接报事故后5分钟内必须完成以下工作:

(1)立即报告公司主要领导,由总经理批准,立即启动本应急救援预案,按照各自的职责和工作程序执行本预案。当总指挥不在时,由副总指挥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2)指挥部根据事故或险情情况,立即组织或指令事故发生地组织调集应急抢救人员、车辆、设备。组织抢救力量,迅速赶赴现场。

(3)立即组织或通知就近网点,组织调集应急抢救人员、车辆、设备。组织抢救力量,做好增援准备。(二)应急处理措施:

(1)抢救方案根据现场实际发生事故情况,制定抢救方案,迅速投入开展抢救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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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伤员抢救立即与急救中心和医院联系,请求出动急救车辆并做好急救准备,确保伤员得到及时医治。

(3)事故现场取证救助行动中,安排人员同时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工作,以利于事故处理,防止证据遗失。

(4)在救助行动中,救助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配齐安全设施和防护工具,加强自我保护,确保抢救行动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七、应急总结与奖惩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认真进行总结、分析,吸取事故事件的教训,及时进行整改,对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奖惩。

八、其它事项

(一)本救援预案针对有可能发生的电梯安全事故,组织实施紧急救援工作并协助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指导性文件,可在实施过程中根据不同情况随机进行处理。

电梯检测中电梯运行共振原因探析 篇6

随着现代经济的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的逐步深化, 我国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 土地开发和利用已经达到一定限度。越来越多的高层建筑呈现在公众面前, 因此电梯凭借着方便、快捷的优势已经越来越深入到人们的生活中, 在加快人们生活节奏的同时, 也埋下了一些安全隐患, 近年来频频发生的电梯安全事故不断为人们敲响安全警钟。

1 引起电梯运行共振的原因

1.1 由电梯轿厢引起的共振

电梯轿厢在设计过程中, 如果受力不均匀, 出现重心偏离, 使得电梯曳引轮中心与电梯轿厢无法形成完整的运行系统, 将会引起电梯运行共振。其次, 电梯轿厢在安装制作的过程中, 如果安装技术不到位, 工艺过于粗糙, 使得电梯轿厢受力变形, 那么将会出现电梯运行共振的情况;第三, 电梯轿厢的由于设计问题, 可能出现其主副轨与靴衬之间间隔过小的问题, 将引起电梯运行共振。因为当电梯轿厢主副轨与靴衬之间间隔过小时, 其主副轨与靴衬之间摩擦会增加, 加速设备的磨损, 严重时会引发安全隐患;最后, 电梯轿厢在维修和保养过程中, 如果不慎改变其原来的安装位置使电梯的曳引轮和轿厢重心出现偏差, 将会引起电梯运行共振。

1.2 由曳引机引起的共振

电梯的曳引机主要由曳引轮、蜗轮、蜗杆、抗绳轮以及各种齿轮组成, 每个结构和细节出现偏差都有可能引起电梯运行共振。例如, 当曳引机缺少润滑油或润滑油质量不过关时, 曳引机齿轮等得不到良好的润滑, 将会增大摩擦, 轻则引起电梯运行共振, 重则电梯将会停止运行, 甚至出现突然下落的情况。当电梯曳引机的蜗轮或蜗杆出现磨损引起啮合角时;或蜗轮或蜗杆受到外力冲击出现损坏时;曳引轮或抗绳轮失圆, 轴承缺油或损坏, 垂直度、平行度超标等任何不符合运行安全标准的问题都有可能引起电梯运行共振问题[1]。

1.3 由导轨与导靴引起的共振

电梯的导轨和导靴主要负责在电梯运行过程中掌握其向度和垂直度的精度。电梯的导轨和导靴能够引起电梯运行共振的原因主要来源于两个方面:安装和维修。在电梯的导轨和导靴安装方面, 如果安装不到位, 材料质量不合格, 安装环境恶劣, 施工人员技术水平不高, 经验不足使得电梯的导轨和导靴对电梯运行向度和垂直度的掌握不准确, 将引起电梯运行共振。在电梯的导轨和导靴维修方面, 如果维修不到位引起固定导轨的螺母松动, 导致电梯的导轨和导靴受力变形, 或者由于油杯油量少, 润滑油质量差起不到润滑效果, 引起工作面摩擦系数增大, 进而使靴衬与导轨接触面摩擦力增大, 将引起电梯运行共振。

1.4 由钢丝绳引起的共振

引起电梯运行共振原因是电梯的钢丝绳问题。当电梯乘坐人数过多或者超负荷工作时, 使用电梯的钢丝绳可能会出现主钢丝绳全磨损超标, 出现安全问题[2]。又或者电梯钢丝绳质量不过关, 柔韧性差、张力差、使用时间过长、电梯受力不均匀;钢丝绳摆动幅度过大;钢丝绳组弹簧弹性不一致;钢丝绳上有不均匀的油泥等等问题都有可能引起电梯运行共振, 甚至更严重的电梯安全事故。

1.5 周期振动

电梯作为一种运输工具, 在正常使用的过程中, 通过对电梯的检测发现, 电梯会出现一定的振动现象, 也将给电梯的正常运行造成一定的影响。例如, 电梯运行过程中的一些零部件自身在出现问题的情况下, 将会衍变成激振震源, 从而引发激振频率, 造成电梯出现周期性振动, 电梯共振发展, 一般会在电梯上下范围内产生的振动较大, 而且, 振动多是在某些楼层传输时引发的共振, 将会给乘客的舒适度造成一定的影响。另外, 周期振动现象的发生, 多是因对电梯维护不够全面、合理、及时造成的, 不能及时准确的发现电梯各个零部件出现的问题, 从而造成电梯运行过程中出现振动的现象, 而且受到电梯振动程度的影响, 也将给电梯使用的安全性、舒适性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2 电梯运行共振的应对措施

2.1 避免电梯轿厢引起共振的措施

解决引起电梯运行共振的电梯轿厢问题, 在电梯轿厢的设计过程中, 应当在电梯轿厢底部加入平衡铁来平衡受力, 稳定重心, 把握电梯轿厢和曳引轮的配合和稳定, 实现二者的有机结合, 形成完整的电梯运行系统;同时还应该合理控制电梯轿厢主副轨与靴衬之间的间隔, 保证导靴架的中心面在同一个中心面上, 以减小二者之间的摩擦, 增加其安全性;在电梯的安装过程中, 应该精化并细致安装过程, 采用质量过关的安装材料, 提高安装工艺水平, 以符合现代电梯的安装水平;最后, 在电梯轿厢的维修过程中一定要保证电梯轿厢在维修前后的安装位置保持一致, 避免轿厢重心的偏差。

2.2 避免曳引机引起共振的措施

应当经常性的检查曳引机的齿轮润滑油的数量和质量, 保证齿轮能够得到标准效果的润滑;最重要的是在曳引机设计制作的过程中, 就应当按照电梯曳引机制作标准进行严格操作, 对于电梯曳引机的曳引轮、蜗轮、蜗杆、抗绳轮以及各种齿轮等每一个部件进行严格把关, 层层检测, 使电梯曳引机的每一个细节, 每一个结构都得到相应的安全保障[3]。最后, 还应该经常性的对电梯曳引机进行维护保养, 为电梯的平稳运行保驾护航。

2.3 避免导轨与导靴引起共振的措施

在电梯的导轨与导靴在安装过程中, 首先要选择在无风、晴朗、稳定的天气情况下进行;其次, 还要选择专业水平高、经验丰富、责任心强、有能力、有担当的安装人员进行严格的安装操作;第三, 还应该保证安装材料的质量, 严格遵守每一道安装工序, 合理把握安装流程, 安装结束后, 还因该进行反复的检查, 多次使用, 确保安全无误后再使用电梯正式开始运行。在电梯的导轨与导靴在维修方面, 同样要保证润滑油的质量和数量, 还应该保证电梯导轨与导靴在维修前后螺母的位置和导靴的形状, 实现电梯额安全平稳运行。

2.4 避免钢丝绳引起共振的措施

在保证电梯钢丝绳质量、柔韧性、张力过关的同时, 要控制电梯钢丝绳的摆动幅度以及钢丝绳组弹簧弹性的一致。另外, 要加强电梯使用者和管理人员正确使用电梯安全意识, 对电梯的乘坐人数进行一定的控制, 保证电梯的安全运行。近年来, 由于电梯钢丝绳引起的电梯运行共振甚至更严重的电梯安全事故比比皆是, 为了避免这些安全事故和惨剧再次发生, 相关人员一定要时刻注意, 当发现电梯的运行已经出现问题时, 一定要坚决禁止其他人再次使用, 做好电梯已坏暂用标识, 通知维修人员进场检测维修, 最大限度地保证电梯使用者的安全。

2.5 周期振动的措施

电梯在正常运行的过程中, 经常会发生周期振动, 而这种周期振动将会给电梯的正常运行造成极大的影响, 甚至会影响到乘客乘坐电梯的安全性、可靠性等, 针对这类问题必须做好周期振动的防控措施。首先, 应加强对电梯的周期检查维护管理, 结合以上的分析, 电梯检测的过程中, 检测维修缺乏全面性、可靠性等, 不能及时发现电梯运行的安全隐患, 从而给电梯运行产生一定的威胁, 因此, 在电梯正常运行的过程中应做好电梯的日常检修工作, 这样就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发现电梯运行的故障隐患, 并及时消除电梯的故障隐患, 从而保证电梯运行的安全性可靠性, 避免共振现象的发生[4]。其次, 应采用先进的电梯系统, 并根据系统的运行情况来检测电梯运行的状态, 一旦发现运行状态不良好, 应及时对电梯系统进行相应的调整, 进一步避免电梯振动现象的发生, 当然, 在对电梯速度进行调整时, 需要根据电梯运行使用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确保乘客使用的舒适度。

3 结语

电梯在生活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 频繁出现的电梯安全事故提醒着人们电梯的安全隐患和潜在危险。面对电梯安全隐患和潜在危险的问题, 从业人员就要对电梯的结构和相关技术进行综合性分析, 在危险发生之前解决问题, 减少事故的发生。本文对电梯运行共振的定义, 引起的原因以及应对措施进行了相关分析, 希望能够对相关人员解决电梯的共振问题有所帮助, 有效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保证用户的安全。

摘要:近期各类电梯事故和惨剧在全国各地频繁发生, 引起电梯事故发生的原因有很多, 电梯运行共振就是其中之一。针对电梯曳引机引起的共振, 电梯导轨与导靴引起共振, 电梯钢丝绳松紧均匀度引起的共振, 提出了解决电梯运行共振的应对措施。希望能够通过简单介绍, 对相关人员有所帮助并有效地解决电梯运行的共振问题, 在一定限度上减少电梯事故。

关键词:电梯,运行共振,原因探析

参考文献

[1]丁二喜, 张居光, 吴继权.电梯曳引机连接套筒与蜗轮失效分析[J].中国特种设备安全, 2012, 5 (10) :46-47.

[2]喻和平, 李雪藩.一起轴承磨损引起的电梯故障[J].中国特种设备安全, 2008 (3) :85-87.

[3]林铸强.电梯紧急操作装置的检验方法及注意问题[J].中国特种设备安全, 2013, 6 (11) :80-81.

电梯管理制度 篇7

1、电梯维修人员必须经过国家相关部门的专业培训并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2、电梯维修人员应按照《电梯维修保养计划表》定期对电梯进行检查;

3、开启厅门进入轿厢之前,需注意轿厢是否停在该层;

4、严禁在电梯运行中开启厅门;

5、每日按照要求对电梯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6、电梯因故停用时,必须将轿内照明、风扇开关断开,必要时关断电梯主电源;

7、严禁在正常情况下用检修档来替代正常运行;

8、手动盘车,必须先将电梯总电源断开,同时注意轿厢位置,以免电梯冲顶或蹲底,盘车完毕将专用工具放回原处;

9、维修时,如机房无人必须锁上机房门;

10、检修或进入轿顶、底坑作业时,必须整机停用,并有两人以上,同时穿戴好防护用品,协调配合、相互提醒确保安全,同时务必保障各层层门厅门关闭;

11、检修时的短接跨线,完工后必须拆除;

12、更换保险管(丝)必须与原规格相同,严禁用铜丝替代保险管(丝);

13、电梯机械钥匙、操作面板钥匙必须由维修人员保管和使用。

电梯应急预案

(一)当电梯发生故障,由服务总台首先通知工程部负责人及维修人员,工程部维修人员或救援人员可根据不同情况,设法先行释放被困乘客。

(二)电梯困人的救援程序:

1、救援人员可通过对讲机,或手机喊话与被困乘客取得联系,务必请乘客保持镇静,耐心等待救援,被困乘客不可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轿厢外。如果轿厢门处在半开闭状态,救援人员应设法将轿厢门完全关闭,以防不测。

2、准确判断轿厢位置,做好援救准备。

应根据楼层指示灯、PC显示、选层器横杆或打开门判断轿厢所在位置,然后设法援救乘客。

(三)救援步骤:

1、轿厢停于接近电梯口的位置时的援救步骤:

①关闭机房电源开关;

②用专门锁匙开启外门;

③在轿厢顶用人力慢慢开启轿门;

④协助乘客离开轿厢;

⑤重新关好厢门。

2、轿厢远离电梯口时的援救步骤:

①进入机房,关闭该故障位置的电源开关;

②拆除电机尾轴端盖,按上旋柄座及旋柄;

③救援人员用力把住旋柄,另一救援人员手持制动释放杆,轻轻撬开制动,注意观察平面标志,使轿厢逐步移动最接近厢门为止;

④当确认刹车制动无误时,放开盘车手轮,然后按三、1中所列方法救援。

3、遇到其它复杂情况时,应请电梯公司帮助救援。

4、援救结束时,电梯管理人员须填写援救记录并存档,以积累救援经验。

(四)异常情况的应急处置:

电梯发生异常情况,乘客须冷静,保持清醒头脑,以便寻求较为安全的解决方案。

1、发生火灾时的处置办法:

①当楼层发生火灾时,相关人员应立即设法按动“消防开关”,使电梯进入消防运行状态;电梯运行到基站后,疏导乘客迅速离开轿厢,并用电话通知工程部,同时拨打电话119、中控室。

②井道或轿厢内灭火时,应立即停梯并疏导乘客离开,切断电源后用干粉灭火器或1211灭火器灭火;并用电话通知工程部;同时拨打119电话报警,以便保证人员及财产安全。

2、电梯遭到水浸时的处置办法:

①坑道遭水浸时,应将电梯停于二层以上;

②楼层发生水淹时,应将电梯停于水淹的上一层,然后断开电源总开关并立即组织人员堵水源,水源堵住后进行除湿处理,如热风吹干等。

电梯机房管理制度 篇8

1、严格遵守门禁制度,张贴“闲人免进”标志,控制无关人员进入。如工作需要,应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

2、电梯机房和值班室内禁止吸烟及明火作业,如因维修需要动用明火时,应先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按有关规定执行。

3、按照国家技术监督部门的相关规定,对电梯定期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杜绝各种安全隐患。每年按时向有关部门申报年检。

4、在进行维修、保养作业时,应停机作业。用易燃液体清洗电梯零部件时,要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使用后的油抹布等,不得与其他物品混放。

5、机房维修间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所需备件要在货架上摆放整齐,且远离照明灯和电源。

6、电梯机房、轿厢顶部、电梯井要定期清扫,及时清理各种可燃物。

7、电梯值班人员应熟知单位报警程序及机房消防器材的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严禁将消防器材挪作他用。

8、应急照明装置要保证正常运行。

电梯制度 篇9

2010年4月1日实施的《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以下简称“新检规”) 与2002年版《电梯监督检验规程》 (以下简称“旧检规”) 最大的区别是:旧检规仅仅用来规范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行为, 统一检验内容和检验方法, 对电梯制造企业没有约束, 企业应按照国家标准来制造电梯, 而新检规第二条明确规定电梯生产 (含电梯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日常维护保养) 和使用单位, 也必须遵守新检规的规定, 也就是说, 制造企业设计、制造电梯, 不仅要满足国家标准的要求, 还必须符合新检规的要求。

2 存在问题归纳

但在对新检规实施后制造、安装的电梯进行监督检验时发现, 不少制造企业都未对新检规详细了解, 仔细研究、领会其新要求并贯彻执行, 依然按照以往的要求来设计、制造, 造成新制造、安装的电梯出现很多不符合新检规的问题, 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2.1 制造资料

新检规附件A1.1电梯制造单位提供了以下用中文描述的出厂随机文件: (1) 制造许可证明文件…… (7) 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 包括安装、使用、日常维护保养和应急救援等方面操作说明的内容。上述文件如为复印件则必须经电梯整机制造单位加盖公章或者检验合格章;对于进口电梯, 则应当加盖国内代理商的公章。

制造单位提供的出厂随机文件中, 如制造许可证, 电梯整机型式试验合格证书, 门锁装置、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驱动主机、控制柜等安全保护装置和主要部件的型式试验合格证都是复印件。限速器和渐进式安全钳的调试证书, 除非限速器和安全钳是电梯整机制造单位自己制造的, 否则即使是原件也只有部件制造厂家的公章。这些随机文件, 如果电梯是制造单位负责安装, 还能补盖到电梯整机制造单位公章或检验合格章, 否则大多数只能盖安装单位的公章。产品质量证明文件虽然有原件, 但多数检验机构都会要求提供复印件存档, 所以一般也是缺少盖有电梯整机制造单位公章或检验合格章的复印件。

有些制造企业提供的产品质量证明文件信息不齐全, 只有制造许可证明文件编号、产品出厂编号、主要技术参数等, 但门锁装置、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驱动主机、控制柜等安全保护装置和主要部件的型号和编号不完整, 甚至只有型号没有编号。

有些制造企业代理进口的电梯不能提供中文的随机文件, 特别是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等。

2.2 紧急操作

新检规附件A2.10…… (3) 应急救援程序:在机房内应当设有清晰的应急救援程序。不少制造企业只是张贴曳引机制动器松闸方法的示意图或说明, 甚至有些制造企业对所有型号的电梯都使用相同的示意图或说明。

2.3 限速器

新检规附件A2.11…… (2) 限速器或者其他装置上应当设有在轿厢上行或者下行速度达到限速器动作速度之前动作的电气安全装置, 以及验证限速器复位状态的电气安全装置。

主要是部分制造企业生产的通过甩块或棘爪动作的限速器不具备“验证限速器复位状态的电气安全装置”, 即如果安全钳释放后, 限速器未能自动复位, 则在限速器未复位时, 该电气安全装置应防止电梯的启动。

2.4 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

新检规附件A2.14……电梯整机制造单位应当在控制屏或者紧急操作屏上标注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的动作试验方法。这一要求在国家标准中是没有的, 所以不少制造企业根本没注意到这一点。即使是有标注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动作试验方法的, 也有不少企业仅仅是简单几句话描述通用、普遍的试验方法, 有些可能根本不适用该电梯。

2.5 轿厢与井道壁距离

新检规附件A3.7轿厢与面对轿厢入口的井道壁的间距不大于0.15 m。

本条款在旧检规里也有要求, 但由于是一般项目并没有引起足够重视。但近年来多次出现人为扒开轿厢门跌入井道的事故, 如该间距超过要求, 人为扒开门时更容易跌入井道, 所以这次新检规对于这一条款作为B类项目 (相当于旧检规重要项目) 来要求。不少制造企业没有注意到这个变化, 还以为是一般项目不重要, 导致电梯因为这个项目而检验不合格需要整改后复检。

2.6 底坑设施与装置

新检规附件A3.13…… (3) 底坑内应当设置在进入底坑时和底坑地面上均能方便操作的停止装置, 停止装置的操作装置为双稳态、红色并标以“停止”字样, 并且有防止误操作的保护; (4) 底坑内应当设置2P+PE型电源插座, 以及在进入底坑时能方便操作的井道灯开关。

不少企业安装的电梯都不符合“底坑内应当设置在进入底坑时和底坑地面上均能方便操作的停止装置”和“以及在进入底坑时能方便操作的井道灯开关”这2点要求, 仍然按照旧检规的要求在机房设井道灯开关, 在底坑设置1个停止装置, 导致无法在底坑操作井道灯开关, 而由于一般停止装置安装位置比较偏低, 在底坑比较深, 甚至是贯通门的情况下, 就无法在进入底坑时操作到停止装置。

2.7 底坑空间

新检规附件A3.14…… (2) 底坑底面与轿厢最低部件的自由垂直距离不小于0.50 m, 当垂直滑动门的部件、护脚板和相邻井道壁之间, 轿厢最低部件和导轨之间的水平距离在0.15 m之内时, 此垂直距离允许减少到0.10 m;当轿厢最低部件和导轨之间的水平距离大于0.15 m但不大于0.5 m时, 此垂直距离可按线性关系增加至0.5 m; (3) 底坑中固定的最高部件和轿厢最低部件之间的距离不小于0.30 m。

这一条款要求与旧检规存在很大差异, 旧检规要求仅护脚板与底坑底之间距离不小于0.1 m, 而新检规要求在必须满足护脚板和相邻井道壁之间的水平距离在0.15 m之内时, 才允许减少到0.10 m, 否则必须不小于0.50 m。由于大多数电梯最低部件就是护脚板, 不少企业没有注意这0.1 m增加到0.5 m的变化, 一旦护脚板与相邻井道壁之间的水平距离超过0.15 m, 就不能满足要求。此外, 有些企业在设计、制造电梯时对于底坑固定部件的安装位置考虑不周全, 导致不满足“底坑中固定的最高部件和轿厢最低部件之间的距离不小于0.30 m”这一条新增条款的要求。

2.8 缓冲器

新检规附件A3.16…… (2) 缓冲器上应当设有铭牌或者标签, 标明制造单位名称、型号、规格参数和型式试验机构标识, 铭牌或者标签和型式试验合格证内容应当相符。

由于旧检规没有这一条款的要求, 所以大量在用电梯普遍存在弹簧缓冲器或聚氨酯缓冲器没有铭牌或标签的问题。新检规实施后, 依然存在很多制造企业未能在弹簧缓冲器和聚氨酯缓冲器上设置铭牌或标签, 即使有铭牌或标签的也固定不牢固或标注信息不齐全。

2.9 紧急报警装置

新检规附件A3.16…… (2) 紧急报警装置采用对讲系统以便与救援服务持续联系, ……紧急报警装置的供电来自前条所述的紧急照明电源或者等效电源;在启动对讲系统后, 被困乘客不必再做其他操作。主要是对讲装置不可靠, 特别是一些住宅小区使用的电梯, 由于消防中心或值班室距离比较远, 敷设线路很长, 如采用铜芯直径过小的电线, 长距离时衰减很严重, 导致通话不清晰。还有一些企业选用的电池寿命短, 如果长时间不充放, 容易失效。

2.1 0 轿门门锁

新检规附件A6.8 (1) 每个层门都应当设置门锁装置, 其锁紧动作应当由重力、永久磁铁或者弹簧来产生和保持, 即使永久磁铁或者弹簧失效, 重力亦不能导致开锁; (2) 轿厢应当在锁紧元件啮合不小于7 mm时才能启动; (3) 门的锁紧应当由一个电气安全装置来验证, 该装置应当由锁紧元件强制操作而没有任何中间机构, 并且能防止误动作; (4) 如果轿门采用了门锁装置, 该装置也应当符合以上有关要求。

由于新检规对于“轿厢与面对轿厢入口的井道壁的间距不大于0.15 m”这一条款要求严格了, 不少制造企业考虑加装轿门锁比在井道壁安装防护板容易, 而且成本低, 所以开始自行设计安装轿门锁, 但不少企业设计安装的轿门锁不能完全满足上述门锁的所有要求, 也不能提供轿门锁的型式试验合格证。

3 改进措施

3.1 按新检规要求完善或重新编制随机文件

新检规对制造单位须提供的随机文件作了非常详细、具体的规定, 在新安装监督检验时作为A类项目, 不符合要求时将不允许进行安装, 而且每年定期检验也需检查这些随机文件的完整性, 并作为B类项目, 如不符合也将判定整梯检验“不合格”, 因此制造企业必须要非常重视每台电梯随机文件的编制和配备, 对于进口电梯的随机文件应翻译成中文, 对于不能向电梯用户提供原件的随机文件 (如制造许可证, 电梯整机、安全保护装置和主要部件型式试验合格证书等) , 应在复印件上盖上整机制造单位的公章或检验合格章, 对于选用电梯部件制造厂家制造的限速器和渐进式安全钳时, 限速器和渐进式安全钳的调试证书也应加盖整机制造单位的公章或检验合格章。这些随机文件应尽可能逐台装订成册, 方便电梯用户存档。

制造单位应当在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中编制详细的应急救援程序。应急救援程序至少应当是发生困人故障时采用的救援步骤、方法和适用该电梯的轿厢移动装置使用的详细说明或示意图, 并应另外印刷单张提供给安装单位张贴在机房。

由于上行超速保护装置的型式多样, 即使同一厂家制造的不同型号的电梯也可能采用不同型式的上行超速保护装置, 其试验方法也可能与该电梯电气线路设计有关, 因此, 制造企业应根据不同型号的电梯制定有针对性、适用的试验方法, 除张贴在控制屏或者紧急操作屏上外, 还应印制到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中。

3.2 按新检规要求设计、制造

鉴于部分制造企业生产的通过甩块或棘爪动作的限速器已大量使用, 国家质检总局《关于电梯限速器复位有关问题的回复》 (质检特函[2010]40号) 的文件对此类限速器以增加复位操作说明的方式予以豁免。但本人认为该电气安全装置的设置还是有必要的, 设置该开关的目的就是要验证限速器是否复位了, 如果限速器没有复位, 也没有开关验证, 可能造成限速器绳磨断等危险。因此制造单位设计、制造新型式的限速器应满足此项要求。

“底坑中固定的最高部件和轿厢最低部件之间的距离不小于0.30 m”这一条款跟电梯设计有很大关系, 在设计时就须对安装在底坑的固定部件合理布置, 充分考虑与轿厢最低部件之间的自由垂直距离, 一旦位置固定, 很难通过调整来满足要求。

无论缓冲器是电梯整机企业自己制造的或是电梯安全部件厂家制造的, 都必须注重铭牌或标签的制作、固定和信息完整, 不能再像以往那样随意用一张印有合格章的不干胶纸贴在缓冲器上表示合格, 也不管是否牢固, 对于弹簧缓冲器和聚氨酯缓冲器, 特别应注意铭牌或标签固定位置, 避免由于运输或缓冲器试验而使铭牌或标签脱落或者缺损。

对讲装置的设计, 电梯制造企业须高度重视, 因为该装置大多是在发生困人故障, 需紧急救援时使用的。制造企业应尽可能选择可靠性高、充放性能好的电池, 以及铜芯直径较粗的电线。

电梯制造企业在设计、制造需要安装轿门门锁的电梯时, 自行设计、制造的轿门门锁装置必须通过型式试验, 或者采用电梯安全部件制造厂家生产的有型式试验合格证的轿门门锁装置。

3.3 按新检规要求提供安装单位必要的材料以及安装说明

对于不能满足“轿厢与面对轿厢入口的井道壁的间距不大于0.15 m”的井道, 电梯制造企业应在出厂时配置防护板提供给安装单位加装, 也可以将层门护脚板设计成一直延伸到与下一站的层门门盖板相连, 或者增加轿门门锁。当轿厢最低部件是护脚板, 其与底坑底面的自由垂直距离小于0.50 m, 与相邻井道壁之间的水平距离又超过0.15 m时, 电梯制造企业也应在出厂时配置防护板提供给安装单位, 以便底坑空间尺寸能满足检规的要求。

电梯制造企业应根据底坑深度在出厂配置时相应增加停止装置, 以及底坑需设置的井道灯开关、电源线等材料以及在安装说明书中规定相应的安装要求。

4 结语

综上所述, 新检规的出台, 对电梯制造企业的设计、制造产生了深远影响, 提出了新的要求, 必然会增加企业的成本, 但从国家质检局制定新检规的目的来看, 就是要强调企业的主体责任, 进一步提高制造、安装、维护保养质量和服务水平。希望电梯制造企业能引起重视, 对新检规能加深认识, 制造出更加符合新检规的要求、更加安全可靠的产品。

摘要:《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的实施, 对电梯制造企业提出了新的要求。通过对新制造、安装的电梯不符合要求的问题进行归纳, 并提出改进意见, 以使电梯制造企业能加深认识, 制造出更加符合要求、更加安全可靠的产品。

关键词:新检规,电梯制造企业,问题,改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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