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镜湖区社区教育工作优秀志愿者的通知

2024-06-10

关于评选镜湖区社区教育工作优秀志愿者的通知(共16篇)

关于评选镜湖区社区教育工作优秀志愿者的通知 篇1

(征求意见稿)

各公共服务中心(街道):

为表彰在社区教育事业中做出较大的贡献优秀志愿者,在全社会进一步树立榜样,激励更多的优秀志愿者投身到社区教育工作中,共同把我区社区教育引向深入,全面建设学习型社会,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评选表彰社区教育优秀志愿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各公共服务中心(街道)社区教育优秀志愿者。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社区教育工作,有事业心和责任感,勤奋敬业,以先进的理念从事社区教育工作。

2.主动积极开展面对社区居民的丰富多彩教育培训活动,提高市民素质,推进学习型社区工作,教学效果突出。

3.全力支持中心(街道)开展社区教育,努力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社区教育各类教学工作任务。

三、评选程序

1.各中心(街道)要按照评选条件,认真组织做好评选、推荐工作。

2.优秀志愿者由所在中心(街道)推荐上报区教育局,教育局择优向市教育局推荐申报市级社区优秀志愿者。

四、表彰名额

社区教育优秀志愿者每中心(街道)可推荐2-3名。

五、有关要求

1.为维护评选工作的严肃性,各单位要严格把关,杜绝弄虚作假,确保评选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2.请各单位将推荐材料于2012年10月15前,将电子版和纸质材料(一式二份,先进事迹材料文字限制在1000字以内)一并报送区教育局(邮箱:724716455@qq.com),逾期不报,视为弃权。

3.受表彰的优秀志愿者区教育局将颁发证书和奖品。

附件: 2012年镜湖区社区教育优秀志愿者推荐表

二0一二年九月十三日

附件:

2012年镜湖区社区教育优秀志愿者推荐表

关于评选镜湖区社区教育工作优秀志愿者的通知 篇2

各有关单位:

为了鼓励我国科技新闻工作者科技新闻作品的创作热情, 提高科技新闻作品的传播力, 推动我国科技新闻传播事业的发展, 中国科技新闻学会于2016 年开展“光明杯”科技传播奖优秀作品评选活动。现就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申报范围和条件

1. 本届参评作品系2011-2015 年公开发表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 (新媒体) 等媒体上的科技新闻作品、科技新闻栏目。具体如下:

【1】报纸、通讯社科技新闻作品: (1) 消息类 (2) 评论类 (3) 通讯类 (4) 系列 (连续、组合) 报道类

【2】广播电台、电视台科技新闻作品: (1) 消息类 (2) 评论类 (3) 新闻专题类 (4) 系列 (连续、组合) 报道类 (5) 新闻访谈节目类 (6) 新闻现场直播类

【3】新媒体科技新闻作品: (1) 评论类 (2) 新闻专题类 (3) 新闻访谈类 (4) 科技新闻文章、微视频

【4】综合类: (1) 科技新闻摄影 (2) 科技新闻专栏 (3) 其他

2. 参评作品的内容须客观真实, 具备科学性, 同时要求主题鲜明, 形式新颖, 文字生动, 通俗易懂, 传播效果好。

3. 导向正确, 有较大的社会影响, 产生相应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4. 系列作品可整体参评, 也可以其中一种单独参评, 但必须另文介绍整套作品概况。

二、推荐渠道与办法

1. 中国科技新闻学会单位会员或专业委员会推荐。

2. 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注册成立的传媒组织或机构推荐。

3. 科技传播专家 (正高职称) 5 名以上联名推荐。

4. 通过中国科技新闻学会网自荐 (5 名以上正高职称科技传播专家评价意见) 。

推荐采取单位推荐、专家推荐和网络自荐相结合的方式。各单位应根据科技传播奖优秀作品的评选条件, 做好推荐工作, 并由申报人本单位写明申报意见, 加盖公章。单位推荐参评作品限1-3 篇, 个人自荐参评作品限1 篇。

三、评选机构

1.中国科技新闻学会聘请科技传媒及相关研究领域的科技新闻传播专家、科技管理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设名誉主任委员1-3 名, 主任委员1 名, 副主任委员1-2 名, 委员若干名。

2.评委采取轮换制和回避制。

四、评选程序

1. 由评审专家以通讯 (如通过网络) 评审的方式对参评者进行初评, 并给出详细的评审意见。依据得分高低, 进入复评。

2. 复审采取专家评审会的方式进行。实到评委须达到全体评委三分之二的人数, 方能召开评审会。

3. 评委会在认真审阅推荐材料并充分评议的基础上, 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评选出科技传播奖获奖作品。获奖作品须达到实到评委三分之二的票数。

4. 获奖作品名单在中国科技新闻学会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 产生最终评审结果。

五、奖励

由中国科技新闻学会于2016 年择机向获奖者颁发证书及奖金。

六、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1.《科技传播奖优秀作品推荐表》一式10份, 其中原件1份, 复印件9 份。

2.附件材料2 套, 包括候选作品获奖证书和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参评作品复印件。

3.打印或复印一律用A4 纸。

4. 所有参评材料须制成一张光盘 ( 内含每位参评者2 寸彩色正面免冠照一张) , 与文字材料一起报送。光盘外包装盒上务必写上参评者姓名和作品名称。

存入光盘文件的格式如下:照片JPEG格式、文字WORD格式、广播 (音频) WMA格式、电视 (视频) WMV格式。

5. 中国科技新闻学会享有无偿使用科技传播奖获奖作品所有参评材料的权利 (含获奖者照片及作品) 。

6. 评选办法解释权归中国科技新闻学会。

7. 评选活动不向候选人或者候选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推荐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6 年8 月30 日。有关报送材料 (附件) 下载请登陆中国科技新闻学会网站:www.csstj.org.cn

七、联系方式

中国科技新闻学会科技传播奖奖励办公室

地址:北京西城区三里河路54号471-473室

邮编:100045

联系人:李松纬

联系电话:010-68598472、68598031 (兼传真)

邮箱:kjxw@sina.com

附件:

1. 中国科技新闻学会科技传播奖奖励办法 (修订)

2. 科技传播奖优秀作品推荐表

3. 科技传播奖优秀作品专家推荐表

4. 科技传播奖优秀作品系列 (连续、组合) 作品目录

5. 科技传播奖优秀作品报送材料一览表

关于评选镜湖区社区教育工作优秀志愿者的通知 篇3

您有创业的金点子吗?

如果您有好的项目或创意,却又苦于无资金,那么把您的好项目拿出来,我们帮您来创富。我们本着发掘优秀创业项目、寻找创新人才,为充满创业激情的广大青年创造一个展示自我的平台宗旨,为您的好项目寻找资金,为您融资。

为了帮助广大创业者创富当老板,《创富指南》杂志特举办“创富杯”首届优秀创业项目评选活动,帮助有好项目缺少资金的创业者推广项目,我们希望通过本次活动把项目持有人、资金持有人以及项目的需求方,通过这样一个平台连接起来,帮助缺乏资金的项目持有人寻找到有眼光的投资创业人,为缺乏项目的投资创业人寻找项目提供参考,实现资本、项目和人才的完美结合。

一、主办

《创富指南》杂志

二、协办

《科学致富》杂志

《科技创业月刊》杂志(财富版)

武汉创富指南文化发展中心

中国创富指南网

中国科学致富网

科技创业财富网

三、参赛条件

1、社会个人:有好的创意或可操作性的创业计划,希望成功创业的社会各界人士。

2、企业(实体):具有市场前景(潜力)的项目,希望将事业做大做强的企业或实体。

四、参赛内容及要求

1、项目类:

内容:专利技术、个人成果、发明创造、科研项目等项目及其它一切项目。

要求:该类作品具有可操作性,有一定的市场前景。

2、创意类:

内容:新颖的创业点子或创业计划。

要求:该类作品具有创意性、可行性和实用性价值的任意一个条件即可。

五、评选流程

1、上报材料。由个人或参赛单位上报项目介绍、基本情况等参评材料到《创富指南》杂志策划部,由《创富指南》评审委员会对上报项目进行初审,选出符合要求的项目。

2、读者投票。对于通过初审的参选项目,将同时在《创富指南》杂志和中国创富指南网上发布项目情况,进行集中展示,由读者进行投票。

投票方式:

(1)邮寄投票:我们将所有的项目进行编号,读者选出你所喜爱的项目,将评选表寄给杂志社。

(2)短信投票:将你所喜爱的项目通过短信的形式发给我们。

(3)网上投票:我们将在中国创富指南网上公布项目信息,读者可通过中国创富指南网的投票点进行投票。

3、投票结果公布。《创富指南》杂志评审委员会将统计投票结果,再根据各奖项评选标准,最终评选出各奖项的获奖名单,在《创富指南》杂志和中国创富指南网上公布,并对每个项目给予针对性的评语。同时,我们将从参与投票的读者中随机抽出若干读者奖。

4、奖项设立

(1)项目类:

最具潜力的创业项目10名

最适合个人创业的项目 10名

评选标准:创业项目不求专业和面面俱到,也不求利润率最高,但一定要有可行性,内容可简单些,清晰明了即可,基本内容有四点:

①计划安排:用几句话简单的叙述创业项目内容。

②市场分析:包括市场前景,目标客户分析。

③项目运作:如何经营的详细计划。

④资金计划及成本收益、投资回报的分析。

(2)创意类:

①创业计划奖10名

评选标准:比较清晰的创业构思,与众不同的创业计划,内容包括自己今后要如何创业,采取什么方式,会取得什么样的结果。写清意图即可,字数不限。

②金点子奖 10名

评选标准:所谓金点子,就是能够点石成金,一个好的点子就可以变成金子,商业点子、生活点子等各方面的点子都可以,比如水果销售点子,钱包如何更安全,这些好的点子如果运用到实际中去,就会产生巨大的市场价值,我们将根据点子的市场价值为主要取向。

(3)读者奖:

①幸运奖10名

评选标准:《创富指南》杂志评审委员会将从有效选票中抽取10名为幸运读者。

②参与奖:

最佳参与奖20 优秀参与奖50名

评选标准:根据读者选票填写内容与最终评选结果的一致程度设奖。

(4)奖项说明

对于入选项目,我们将授予铜牌,颁发获奖证书,并在《创富指南》杂志上公布获奖名单。

对于获奖读者,将吸收成《创富指南》杂志创业扶助中心会员,享受创业咨询、创业培训等优惠待遇。还将给予一定的物资奖励,奖品主要为《创富指南》杂志自营产品,价值从几十到几千元不等。

5、评选委员会

此次评选主要依据读者投票数决定,为了保证此次活动的公平公正和顺利实施,我们将邀请学者、营销顾问专家、企业杰出人士等专业权威评选机构组成《创富指南》杂志评审委员会,负责本次评选的资格审核、票数统计等服务工作。评选委员会也是本次大赛的最高评选监督机构,拥有对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6、参赛费用:本次评选原则上不收取参赛报名费,对于入选项目如需宣传推广,将根据自愿原则选择。

六、参选待遇

1、凡参加评选的人员,均有机会在《创富指南》杂志、《科学致富》杂志、《科技创业月刊》(财富版)杂志、中国创富指南网、中国科学致富网、科技创业财富网等创业类媒体上推广你的项目。

2、对于获奖人员,《创富指南》杂志将颁发获奖证书,并将个人资料和项目基本情况刊登在杂志上。并根据自愿原则在《创富指南》杂志、中国创富指南网、中国科学致富网等媒体上宣传推广项目。

3、加入《创富指南》杂志创业扶助中心,享受创业咨询、创业培训、项目推广等相关优惠待遇。

4、《创富指南》杂志活动特别报道组将对有代表性的创业个人或企业(实体)进行全方位报道,展示创业者的创业风采。

七、参与方式

参赛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个人:本人身份证、联系方式、项目介绍及相关资料复印件。

单位:请持项目(创意)介绍、营业执照和身份证、技术证书、联系方式等相关资料复印件。

评选活动时间从公布之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

资料寄至:

①信件方式:武汉武昌丁字桥路51号弘业俊园B座1102室策划部高林(收)

邮编:(430071)

②电子邮件:gaolin215@163.com

有问题请咨询:

座机:027-51896431027-87262780

手机:13995516095

关于评选镜湖区社区教育工作优秀志愿者的通知 篇4

各系团总支,各青年志愿者服务队: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推进我院青年志愿服务事业,团委、青年志愿者联合会决定开展合肥学院2011年度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奖、组织奖、项目奖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宗旨

合肥学院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奖、组织奖、项目奖是由团委、青年志愿者联合会共同授予的我院青年志愿服务领域的荣誉。这次评选活动旨在树立青年志愿服务工作中的优秀典型,引领精神时尚,创新动员方式,激励全院师生参与,完善我院志愿服务体系,促进我院以及社会文明、和谐、进步。

二、评选范围

1、志愿服务优秀个人奖:参与本年度志愿服务且服务时间不少于20小时的在校注册志愿者。

2、志愿服务优秀组织奖:我院各青年志愿者服务团队。

3、志愿服务优秀项目奖:我院相关领域志愿服务品牌活动。

三、奖项设置

设合肥学院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奖、组织奖、项目奖三类奖项。

四、参评条件

1.本次评选表彰活动的参评范围为2011年度涌现出的志愿服务优秀个人、组织和项目,特别是在大型赛会、“西部计划”、“三下乡”、绿色环保行动、扶贫助弱的爱心服务等重大志愿服务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个人、组织和项目。

2.优秀个人奖参评对象为长期坚持开展志愿服务的青年志愿者。参评基本标准:(1)申报者必须为我院注册志愿者。

(2)具有较强的责任感,服务业绩突出,事迹感人,群众公认度高。(3)2011年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时数在 20小时以上(以志愿者证为准)。3.优秀组织奖参评对象为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青年志愿者组织和在志愿服务重点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团队组织。参评基本标准:

(1)成立1年以上已注册的合肥学院青年志愿服务集体(各系服务队、协会、专项服务队等)。

(2)具有良好的志愿服务理念,组织机构完善,管理规范。

(3)积极响应学院的号召,切实落实各项工作,并积极拓展服务项目,不断开创服务工作新局面。

(4)成员精神风貌好,服务热情高(参选年度人均服务时间满20小时),凝聚力强,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和校风.、学风建设方面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5)常规活动有创新、有特色、有品牌,有实用性能够较为深入人心、扎实有效地开展志愿者活动,在校内外有较好的影响。

4.优秀项目奖参评对象为在相关服务领域取得显著成效并具有可推广价值的志愿服务品牌活动。参评基本标准:

(1)截止2011年底,已实施两年(含)以上的具有代表性的志愿服务项目。(2)活动具有完善的组织体系,管理规范,运作模式成熟,进行了良好的评估、总结和发展规划,档案资料保存完整在青志联、系团总支有备案。

(3)参评项目实施效果显著,具有明确的公益目标、科学的发展规划及良好示范带动作用和社会推广价值,针对社会热点问题,切实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服务,传志愿服务理念,弘扬志愿服务精神。

(4)志愿服务特色鲜明,参评项目应在志愿服务基础上进行,有数量相对稳定的志愿者队伍,有计划有步骤地按期进行,服务水平高。

五、评选比例

1、志愿服务优秀个人奖:申报的优秀志愿者数目不得超过该志愿者队伍本年度参与志愿服务的注册志愿者总数的10%。

2、志愿服务优秀组织奖:从各青年志愿者服务团队中评选出20%的优秀组织。

3、志愿服务优秀项目奖:从各青年志愿者服务项目中评选出4个优秀项目。

六、评选机构

团委、青年志愿者联合会成员10人左右组成评选委员会,负责评选表彰活动的相关工作。

七、评选程序

1.材料上交(11月18日8:20—11:50,14:00—17:30)。各服务队将优秀个人、优秀组织、优秀项目的申报材料在规定时间交至青年志愿者联合会办公室。

2.评选(11月19日—11月24日)。评选委员会根据评优标准对推荐参评对象进行投票,并根据青年志愿者联合会记录材料作为评选的标准之一。

3.公示(11月25日—11月27日)。青年志愿者联合会将会把评比结果在团委网站、青年志愿者联合会博客、校园宣传栏等处进行公示,接受学院监督。

4.确定获奖名单(11月28日)。团委根据公示结果,确定最终获奖名单。5.表彰(12月5日)。举行表彰大会,并向最终获奖对象颁授合肥学院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奖、组织奖、项目奖。

八、申报方式

申报合肥学院2011年度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奖、组织奖、项目奖,均需填写推荐登记表(见附件1、2、3),其中优秀项目申报材料需撰写2000字的介绍并另附15—20张照片。推荐登记表和事迹材料纸质版1份(需加盖推荐单位章),电子版1份,请于2011年11月18日8:20—17:30将纸质版交至青志联办公室,并于当日18:10之前将电子版发到青志联组织部邮箱:qzlzzb@163.com。

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何婷婷,电话:2159066。

九、工作要求

本次评选表彰工作是采取组织化与社会化相结合的方式,努力扩大青年志愿者工作影响力的一次积极探索。各志愿者服务队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本服务队参评对象的申报、审查、复核、初评和推荐工作,确保推荐对象事迹材料真实可靠。要加大对本服务队获奖对象的宣传力度,大力营造学习优秀青年志愿者的浓厚氛围,推动青年志愿者工作再上新台阶。

附件:

1、“合肥学院2011年度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奖”推荐登记表

2、“合肥学院2011年度青年志愿者优秀组织奖”推荐登记表

3、“合肥学院2011年度青年志愿者优秀项目奖”推荐登记表

团 委

关于评选镜湖区社区教育工作优秀志愿者的通知 篇5

为进一步加强青年教师队伍建设,选拔优秀青年人才,带动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提升,增强学校整体发展后劲,学校决定开展优秀青年教师评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评选范围

本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年龄在35周岁以下,进校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在职青年教师。

二、评选名额

符合以上条件的青年教师均可参加评选。

三、评选条件

1、政治素质: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事业心强,学风端正,治学严谨,为人师表。

2、专业基础:专业理论基础较扎实。

3、业务能力:具有发展潜力,胜任本专业课程的教学,在年级组、学备课组建设中发挥一定作用。

4、工作量饱满:承担的教育、教学工作量符合有关规定。积极参与学生教育工作,担任班主任或团、队辅导员工作取得较好的工作业绩。

四、评选程序

采用个人申报和学校(单位)考核相结合的办法。

关于评选镜湖区社区教育工作优秀志愿者的通知 篇6

各分校:

为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学以致用、增强能力、提升素质,省校决定开展2011年“湖南广播电视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表彰活动,并择优推荐参加2011年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11年1月和7月湖南电大开放教育本科(专科起点)和专科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一)湖南电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2.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自主学习计划科学,执行情况良好。

4.在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制时间内达到中央电大和省校规定的毕业所需的各项要求,所修课程均一次性通过,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毕业作业)成绩良好以上。

5.具有较强的利用多种媒体进行自主学习的能力,熟悉所学课程的网上资源,每门课程参加网上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10个小时,并做了相应的学习笔记;按时按量按质完成了所学课程的全部作业和实践教学学习任务;参加面授、网授听课的时间达到了省校规定的要求;根据学习计划和实际需要参加了学校的其他教学活动。6.积极参加学校的教学、社会实践及其他集体活动,在学生中发挥了表率作用。

(二)推荐参加中央电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1.除具备湖南电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以外,各门课程成绩均名列所在分校同专业学生前茅。

2.在多种媒体资源的综合利用、学习方法的探索和运用所学知识指导工作实践、服务社会等方面效果显著。

三、推荐名额

(一)湖南电大“优秀毕业生”推荐名额

各分校推荐的2011年度湖南电大“优秀毕业生”人数不超过本校2011年1月和7月开放教育毕业生人数的10%,计算时实行四舍五入。

(二)中央电大“优秀毕业生”推荐名额

各分校从2011年度湖南电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中推荐1-2名中央电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上报省校,省校在各分校推荐的候选人中择优评定上报中央电大参加评选。

(三)2011年1月和7月开放教育毕业生人数均以省校教务处上报中央电大并通过毕业资格审核的数据为准。

(四)以下情形之一者可不受推荐名额限制,对学习成绩的要求亦可适当放宽:

1.在读期间或毕业后获得国家、省(部)级荣誉称号。2.获得博士、硕士学位后又参加电大学习,并且在读期间表现突出。

推选时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所在分校公章。各分校在推荐候选人时,应结合本校实际,注意兼顾不同类型的学生群体(如“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毕业生)。

四、报送材料

(一)《2011年度湖南电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汇总表》一式一份(见附件一)。

(二)《2011年度湖南电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推荐表》和《2011年度中央电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推荐表》均一式二份(分别见附件二和附件三)。

(三)湖南电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和中央电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的成绩单(包括必修课程、限选课程、选修课程及综合实践环节),通过教务管理软件打印,同时注明必修课程平均成绩和选修课程平均成绩,并加盖分校教务科学籍专用公章。

(四)湖南电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和中央电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的优秀事迹介绍、事迹摘要复印件各一份。优秀事迹介绍限3000字以内,事迹摘要限500字以内(请参见附件四的要求及样例)。事迹介绍标题和事迹摘要标题采用小3号黑体,正文采用小4号宋体,A4纸打印,加盖所在分校公章。

(五)湖南电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和中央电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交两张5寸学习或工作照片、两张1寸彩色证件照片(另附*.JBEG格式)(其中一张要贴在推荐表格上),照片背面注明分校名称、教学点名称及候选人姓名。

(六)湖南电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和中央电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在读期间或毕业后所获奖励证书的复印件。

(七)2011年度XX分校电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总结(工作总结必须包含工作主要情况、经验体会、存在的问题、今后的努力方向、建议等内容)。

五、评选办法

(一)评选活动采取分校推荐与省校集中评审的办法。各分校推荐的“优秀毕业生”候选人要充分听取广大师生的意见。

(二)省校对各分校推荐的“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情况进行汇总,组织评审,并将结果在网上公示一周时间。

(三)省校将对“优秀毕业生”获得者进行通报表彰并在网上宣传其优秀事迹。

六、工作进度及要求

(一)要根据评选办法及要求,总结前几次开放教育“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工作的经验,将职责落实到相应的部门和人员,做好组织发动、评选和推荐工作,对候选人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按照“报送材料”要求于2011年11月25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省校电大学生处。

(二)要坚持择优推荐的原则,工作站、教学点毕业生要占有一定比例。

(三)在推荐过程中务必做到客观公正,严格按照要求和条件推荐“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工作人员整理候选人汇总表时要认真细致,确保候选人信息准确无误。材料不规范、不齐备的,省校将予以退回。不按时报送材料、推荐的学生不符合条件以及超出比例推荐候选人的,将取消该分校的参评资格。

(四)湖南电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和中央电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的所有报送材料均以书面和电子邮件两种形式同时报送省校电大学生处。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 佳

联系电话:0731-82821938 邮箱地址:hnddstu_work@163.com 邮政编码:410004 通讯地址:长沙市天心区青园路168号湖南广播电视大学远教大楼223室(电大学生处)

附件:

1、2011年度湖南电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汇总表 2、2011年度湖南电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推荐表 3、2011年度中央电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推荐表 4、2011年度湖南电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事迹介绍及事迹摘要撰写要求及样例

(附件请下载查看)

湖南广播电视大学

关于评选镜湖区社区教育工作优秀志愿者的通知 篇7

各有关单位:

为了鼓励我国科技新闻工作者科技新闻作品的创作热情,提高科技新闻作品的传播力,推动我国科技新闻传播事业的发展,中国科技新闻学会于2016年开展“光明杯”科技传播奖优秀作品评选活动。现就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申报范围和条件

1.本届参评作品系2011-2015年公开发表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媒体上的科技新闻作品、科技新闻栏目。具体如下:

【1】报纸、通讯社科技新闻作品:(1)消息类(2)评论类(3)通讯类(4)系列(连续、组合)报道类

【2】广播电台、电视台科技新闻作品:(1)消息类(2)评论类(3)新闻专题类(4)系列(连续、组合)报道类(5)新闻访谈节目类(6)新闻现场直播类

【3】新媒体科技新闻作品:(1)评论类(2)新闻专题类(3)新闻访谈类(4)科技新闻文章、微视频

【4】综合类:(1)科技新闻摄影(2)科技新闻专栏(3)其他

2.参评作品的内容须客观真实,具备科学性,同时要求主题鲜明,形式新颖,文字生动,通俗易懂,传播效果好。

3.导向正确,有较大的社会影响,产生相应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4.系列作品可整体参评,也可以其中一种单独参评,但必须另文介绍整套作品概况。

二、推荐渠道与办法

1.中国科技新闻学会单位会员或专业委员会推荐。

2.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注册成立的传媒组织或机构推荐。

3.科技传播专家(正高职称)5名以上联名推荐。

4.通过中国科技新闻学会网自荐(5名以上正高职称科技传播专家评价意见)。

推荐采取单位推荐、专家推荐和网络自荐相结合的方式。各单位应根据科技传播奖优秀作品的评选条件,做好推荐工作,并由申报人本单位写明申报意见,加盖公章。单位推荐参评作品限1-3篇,个人自荐参评作品限1篇。

三、评选机构

1.中国科技新闻学会聘请科技传媒及相关研究领域的科技新闻传播专家、科技管理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设名誉主任委员1-3名,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1-2名,委员若干名。

2.评委采取轮换制和回避制。

四、评选程序

1.由评审专家以通讯(如通过网络)评审的方式对参评者进行初评,并给出详细的评审意见。依据得分高低,进入复评。

2.复审采取专家评审会的方式进行。实到评委须达到全体评委三分之二的人数,方能召开评审会。

3.评委会在认真审阅推荐材料并充分评议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评选出科技传播奖获奖作品。获奖作品须达到实到评委三分之二的票数。

4.获奖作品名单在中国科技新闻学会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产生最终评审结果。

五、奖励

由中国科技新闻学会于2016年择机向获奖者颁发证书及奖金。

六、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1.《科技传播奖优秀作品推荐表》一式10份,其中原件1份,复印件9份。

2.附件材料2套,包括候选作品获奖证书和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参评作品复印件。

3.打印或复印一律用A4纸。

4.所有参评材料须制成一张光盘(内含每位参评者2寸彩色正面免冠照一张),与文字材料一起报送。光盘外包装盒上务必写上参评者姓名和作品名称。

存入光盘文件的格式如下:照片JPEG格式、文字WORD格式、广播(音频)WMA格式、电视(视频)WMV格式。

5.中国科技新闻学会享有无偿使用科技传播奖获奖作品所有参评材料的权利(含获奖者照片及作品)。

6.评选办法解释权归中国科技新闻学会。

7.评选活动不向候选人或者候选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推荐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6年8月30日。有关报送材料(附件)下载请登录中国科技新闻学会网站:www.csstj.org.cn

七、联系方式

中国科技新闻学会科技传播奖奖励办公室

地址:北京西城区三里河路54号471-473室

邮编:100045

联系人:李松纬

联系电话:010-68598472、68598031(兼传真)

邮箱:kjxw@sina.com

附件:

1.中国科技新闻学会科技传播奖奖励办法(修订)

2.科技传播奖优秀作品推荐表

3.科技传播奖优秀作品专家推荐表

4.科技传播奖优秀作品系列(连续、组合)作品目录

5.科技传播奖优秀作品报送材料一览表

关于评选镜湖区社区教育工作优秀志愿者的通知 篇8

“优秀毕业生”和“金牌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激励广大学生积极进取、奋发向上,培养思想品德优良,基础知识扎实,沟通能力强、专业技术过硬、计算机操作熟练、动手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轻工行业高素质的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根据要求,学院将进行2012届“优秀毕业生”和“金牌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对象为2012届应届毕业生。

二、评选比例

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比例不超过应届毕业生总数的9%,金牌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比例不超过应届毕业生总数的2%。

三、评选时间安排

1.3月12日,学院学生工作部拟发评选办法、通知及登记表电子模板及纸质通知;

2.3月13-3月31日,各二级学院组织评选工作,要求学生填写《优秀毕业生申报表》,以电子版及纸质版材料形式报送分管各二级学院;

3.4月6日,各二级学院将评选结果汇总表和《优秀毕业生申报表》(见附件,电子版和纸质)报送学生工作部,同时将评选结果进行集中公示(考虑2012届毕业生大部分不在校的实际情况,公示要采取网络、QQ群、电话通知等方式,务必做到毕业生周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4月12日,学生工作部会同相关部门审查报送结果; 5.4月16日,反馈审查结果,申请表盖章。

四、评选办法及要求

1.评选采取毕业生个人申报和二级学院(辅导员)推荐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申报或推荐的优秀毕业生要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申请优秀毕业生的相关材料;申报或推荐的金牌优秀毕业生还要附交个人事迹1500字材料一份。

2.优秀(金牌)毕业生经批准后,颁发优秀毕业生证书,学院组织召开大会进行表彰;

3.凡被评为优秀(金牌)毕业生的学生,若在离校前因违纪或其它原因受到处分,取消优秀毕业生资格;

4.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汇总上报,确保信息准确(各二级学院报送信息将作为制证依据);《优秀(金牌)毕业生申报表》各一式二份,获奖(技能取证)证书等复印件以A4纸张大小复印件1份,学院留存获奖证明(获奖证书复印件)和一份申报表,一份申报表返回各二级学院装入学生个人档案;

5.各二级学院要切实加强对优秀(金牌)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大力宣传优秀毕业生的先进事迹,广泛开展以人生观、价值观和择业观为主要内容的教育活动,推动良好校风、学风的形成。

附件:

1.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2.优秀毕业生申报表

二○一二年三月十二日

主题词:优秀毕业生 评选工作 通知

(共印20份)

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部

2012年3月12 日印发 3.二级学院申报优秀毕业生汇总表

附件1.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优秀毕业生、金牌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加强毕业生思想政治教育,树立毕业生的先进典型,引导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考评学生在校表现,促进学生刻苦学习,积极进取,奋发向上,促进我院学风、校风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评选范围

凡在学院注册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均有资格参评。第三条

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优秀毕业生评选对象必须符合以下必备条件的要求: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讲究社会公德,为人诚实守信,有良好的文明习惯和品行修养,综合量化考核成绩平均100分及以上;

2.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刻苦,成绩优秀,三年制学生曾连续两年获得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两年制学生获得一次校级奖学金,并至少一次被评为校级及以上“优秀大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部”或各类标兵等荣誉称号。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科技文化等活动,取得了相关专业的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通过相关技能鉴定并取得了社会认可度较高的行业证书。

4.积极完成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对所承担的社会工作认真负责,坚持原则;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状况良好;

6.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第三条

金牌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申报“金牌优秀毕业生”除满足第二条优秀毕业生的必备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专业技能突出,在院级以上专业技能比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成绩的(获得市级技能比赛一等奖或国家级技能比赛二等奖及以上的,优秀毕业生条件第2项条件可酌情放宽);有突出的获奖成果或公开发表优秀论文、经过认定的技术革新项目,成绩显著的;

2.曾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天津市政府奖学金;

3.曾获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等先进称号的;

4.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

5.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能自觉遵守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能够顺利且较为出色地完成顶岗实习工作,受到用人单位表彰或取得突出工作业绩的。

6.有其他特殊贡献,表现突出,得到学院或社会认可。第四条

评选办法

一、各学院根据上述优秀(金牌)毕业生的评选条件,在综合测评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规定的比例范围内确定初选人员,也可由所在班级辅导员推荐产生或由于毕业班学生处于校外实习阶段不方便回校阅取相关评优文件可以在学院网站上公开了解并下载相关申报表格逐步完成申报工作;

二、为确保优秀(金牌)毕业生评选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合理,各学院要将初选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五天),广泛听取意见,接受师生监督。学校将派人检查各二级学院的公示情况,对未按照规定程序评选、弄虚作假的,取消评选名额,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优秀(金牌)毕业生初选人员公示无异议后,请各二级学院从网上下载“优秀毕业生申报表”(一式二份),认真组织相关学生填写,并严格审核;

四、各二级学院推荐优秀毕业生申报人数不超过应届毕业生总数的9%,金牌优秀毕业生申报比例不超过应届毕业生总数的2%。

第五条

表彰和奖励

一、被评选为“优秀毕业生”和“金牌优秀毕业生”的学生,由学院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证书、物质奖励,并记入本人档案;

二、学院相关部门将对荣获“优秀毕业生”和“金牌优秀毕业生”的同学,进行相关事迹网络宣传,以便用人单位广泛了解优秀毕业生的在学期间优秀表现,促进用人单位对招聘学生的录用工作;

三、就业主管部门对毕业时未落实单位的优秀、金牌毕业生要重点推荐,保证其尽快就业,切实体现优秀、金牌毕业生优先就业的原则。

第六条

本办法由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关于评选镜湖区社区教育工作优秀志愿者的通知 篇9

通 知

各分团委、团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广大青年学生积极投身实施“四个全面”伟大实践,并总结二○一四我校共青团的工作,激励先进,树立典型,更好地促进团的组织建设,发挥团员在学习、工作、校纪校风建设、青年志愿者活动等方面的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学校团委会决定在“五四”前后,对一年来在我校共青团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先进集体:先进分团委 先进团支部

优秀个人:校园文明标兵 优秀团干部 优秀团员

二、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条件

(一)先进集体条件

1.思想建设好。理想信念坚定,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积极投身实施“四个全面”伟大实践。

2.组织建设好。班子健全、分工明确、组织生活正常,认真做好党章学习小组的学习、管理工作,扎实推进枢纽型组织建设,做好团员意识教育工作,做好建党对象的培养和推荐工作。3.团员青年引导好。不断创新团员青年教育的手段和工作载体,在用好传统手段载体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团员青年喜闻乐见的网站博客、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加强团员意识教育,引导团员青年坚定理想信念。

4.团员青年服务好。结合实际,挖掘资源,发挥优势,努力做好团员青年服务工作,维护团员青年合法权益,促进团员青年健康成长。

5.活动开展好。能出色地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任务,围绕学校的工作中心,推进大学生素质拓展工程,着力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特别是根据“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点任务、主要内容和基本方法,扎实开展团的各项工作和活动。能积极地开展校园文化育人、青年志愿服务、“三下乡”社会实践、“两进三同”社会实践活动和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创新活动,收到良好效果。

(二)先进个人条件

1、优秀团员评选标准:

①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按时参加各项政治学习活动,自觉遵守团的章程及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党团活动,积极践行科学发展观。

② 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有良好的道德品质,积极参加各种志愿服务和公益爱心活动。

③ 遵守校纪、团纪,自觉履行团员义务,按时缴纳团费,积极参加团组织的活动,组织生活不缺席。

④ 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认真学习科技文化知识,在学习型组织建设中发挥榜样带头作用,具有较好的理论水平和学习能力。自觉遵守课堂纪律和考试纪律,无旷课和考试作弊现象,在学校的学风建设中起模范作用,学业成绩优良。⑤ 积极参加学校、系、班组织的各种科技、学术、文艺、体育和社会实践活动,且表现突出。

⑥ 上次综合测评(一年级学生上学期学业成绩)排名在本支部或本年级60%以内。⑦ 一年内无故不按时交纳团费、不按时注册的,或团档、团证遗失不及时申请补办的,不予参评。

2、优秀团干评选标准:

优秀团干在符合优秀团员标准的基础上,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 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努力向党组织靠拢,认真学习和实践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贯彻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② 带头参加各类学习活动,出色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有创新精神,在团员青年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③ 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在团员青年中享有较高威信,能得到团员青年的支持和信任。

④ 具有良好的工作作风,深入基层,热心参与基层事务,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密切联系青年,竭诚服务青年。

3、校园文明标兵评选标准:

为集中展现我校青年学子的精神风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打造新时代大学生的精神标杆,学校团委决定开展“校园文明标兵”评选活动,挖掘二〇一四内在某些特定的方面表现优秀、具有突出代表性的大学生。一般包括以下几个类别,要求具备以下某一条件: ① 敬业人物:用敬畏、敬重的态度对待自己的学习和工作,认真负责、一心一意、精益求精。在学习上,勤奋好学、追求真知、成绩优秀,在校级以上综合知识竞赛获优异成绩或在著名学术杂志发表学术论文、对某些综合学科做出突出贡献;在社团、学生会等社会组织工作中以及兼职、实习岗位上,勤勤恳恳、尽职尽责、精益求精,业绩突出,为组织、岗位做出重要贡献。

② 诚信人物:学业诚信,无违反校纪校规、抄袭、旷课、考试作弊、论文抄袭、试验作假、请假造假行为;社会诚信,信守诺言,守时守法,无实践经历或简历造假、通过不正当手段赢得选票、借物不还等行为;经济诚信,无故意拖欠缴费、使用假钞、挪用公款、逃票、骗取奖助学金等行为,并且在信守承诺,恪守诚信方面有先进事迹和突出表现。

③ 友善人物:团结友善,尊师爱生,平易近人,亲和力强,热爱社交,善待身边人,受到家人、师生乃至社会的一致好评,传递和谐友善理念,对人对事有大爱。在助人为乐等体现大爱精神方面起到较强模范作用,并为维护社会和谐做出贡献。

④ 爱国人物: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遵守社会道德,热爱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并付出相应的实际行动。在校期间能勤于学习、努力工作、甘于奉献,关注民生,心系社会,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有坚定的理想信念,通过各种方式为祖国的和平统一、繁荣富强、社会和谐,以及为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承发展做出一定贡献。

⑤ 自强人物:面对贫困、疾患、残障、自然灾难等各种艰难境遇或挫折,能够不畏艰难、自信乐观、积极应对,通过自己的努力在逆境中创造奇迹。

⑥ 志愿人物:奉献自我,服务社会,不求名利,积极帮助身边的弱势人群,积极为推动人类发展和社会进步的社会公共事业提供志愿服务,在各级志愿工作中表现出色。

⑦ 科技人物:在科学研究方面通过自身刻苦钻研,克服科研历程的层层险阻,最终取得优秀成果,其科研成果对所在研究领域,有一定影响。

⑧ 艺术人物:艺术人物:在高水平艺术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在艺术创作、艺术评论、艺术演出等方面做出较大贡献,其作品、事迹在校园、社会上有较大的影响力。⑨ 体育人物:体育人物:热爱体育运动并时刻坚持奥林匹克精神。在体育竞技方面通过自身刻苦,勤于练习,多次在省级或国家级比赛上屡获殊荣,并对体育活动以及体育文化传播工作做出贡献。

⑩ 创业人物:对大学生自主创业有较为突出的能力,以及结合自身专业特点积极开展自主创业活动,并创造一定社会价值,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三、工作安排及要求

1.各分团委、团支部应认真做好工作总结。先进分团委的评选,由学校团委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听取各分团委的工作汇报,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根据条件评定;先进团支部的评选由各分团委按组织程序进行初评,报学校团委会审核批准。

2.校园文明标兵由各分团委推荐候选人,由团委会全体会议审核确定30名以内(各分团委每个领域只能推报一名标兵候选人,总推报名额见附件,每个领域最终产生标兵不超过三个)。优秀团干部及优秀团员的评选由各分团委按组织程序初评,再由学校团委审批。其中,被评为优秀团干部的,不再参加优秀团员的评选。

请各分团委于2015年4月10日之前提交本单位推荐校园文明标兵候选人微平台推送图文材料,发送到工作邮箱:hstctwh@126.com。正文标题或者开头首句话格式以“学校校园文明标兵XX人物(标明推荐领域)XXX院(系)(使用简称即可)推荐:被推荐人姓名”为准,图文并茂,重点突出被推荐人的个人实际情况和突出事迹,照片请附上摄影原图。学校团委会将发布到学校团委会官方微信平台“学校”上进行校园微投票,投票时间为:4月15日至20日,学校团委会将根据投票结果推荐每个领域前5名进入终评。

3.群团直属团支部评选工作由学校团委组织部、学生社团联合会负责召集,按组织程序进行初评。

4.先进团支部、校园文明标兵候选人、优秀团干、优秀团员上报学校团委会前由各分团委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其中群团直属团支部的先进集体及个人由学校团委组织部负责公示;先进分团委、校园文明标兵由学校团委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5.申报先进分团委、先进团支部须填写呈批表(见附件2)和2000以内事迹材料、精神文明标兵填写呈批表(见附件3)和2000字事迹材料,优秀团干、优秀团员填写呈批表(见附件2),最终汇总名单请填写在汇总表(见附件1)。

关于评选镜湖区社区教育工作优秀志愿者的通知 篇10

一、参评对象

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师、教科研人员、教育管理者,以及从事行政、后勤管理和图书馆、青少年宫等校外教育单位的教育工作者。

二、参评范围

1.有关教育改革、教育管理、素质教育、教育创新、课堂教学、教学经验、教材教法、学法指导、师资队伍建设、德育工作、班主任工作、团队学生会工作、多媒体应用、特殊教育、幼儿教育等方面的优秀论文;

2.有关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的优秀教案、个案分析、教学点评、优秀课件等;

3.有关教师辅导学生优秀作品,包括学生的优秀作文、科技小发明、小制作和小论文等。

三、参评要求

1.所有参评论文要求“主题鲜明,重点突出,理论联系实际;既要有一定的理论认识,又要有自己的实践、思考、研究和创新。”论文中所提出的问题对当前教育教学有一定的指导作用和参考价值;论文题目要精练、简短、明确,论点要集中、鲜明,论据要充实、有据;文字表达要规范、简洁、流畅;字数以不超过3000字为宜。

2.教师制作的优秀课件、案例,要求文件大小不超过10MB,注明课件制作软件(请采用幻灯片)及参评作者信息(包括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课件名称、课件创新点、教材版本、名称、年级、邮编等)。

3.教师辅导学生的优秀作品要求:参评作品须书写工整或打印;科技小发明和小制作等形式的作品,需提供相应作品的照片若干张,并配相关文字说明。作品须注明学生姓名、年级、辅导教师姓名、联系电话、单位、邮编等。

四、相关说明

1.所有参评的论文、教案和课件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文责自负。请采用电子邮件投稿,每人限投1~2篇论文。

2.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国家教师科研专项基金“十二五”科研规划全国重点课题组与相关杂志社共同聘请专家组成评委会及时进行评审,两周之内通知作者是否获奖,若在此期限内未收到任何答复者,请与评审组电话联系。

3.教师辅导学生的优秀作品,可由学校集体组织进行参评,各学校将符合本次征稿范围的作品经过初评后集中推荐到评委会,对于学校将给予颁发集体荣誉奖。

4.参评提交截止日期:

第一批截止日期:2013年6月30日

第二批截止日期:2013年12月31日

五、评选办法

1.依据科学、公开、公正的原则对参评作品进行评审,严格评审程序,保证评审质量。获奖名单将分为两批于截稿日期结束一个月内公布在相关网站和教育杂志上,届时请各位获奖的老师留意查看。

2.所有来稿将由评委会严格认真评审后,统一签发“获奖通知书”,并告之相关事宜。

3.本次评选活动将设立一、二、三等奖各若干名,由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国家教师科研专项基金“十二五”科研规划全国重点课题组与相关杂志社共同颁发获奖证书,根据有关规定,享有职称评定、业绩考核方面的优先权。

4.为扩大活动规模与参评论文、教案和课件的质量,对组织10篇以上参评作品的学校及个人,评委会将向组织单位或个人颁发“优秀组织奖”。

5.所有参评的获奖论文,均可根据作者要求,优先安排在《学园》、《中外教育研究》等国内权威杂志上公开发表。

本次评选活动,本着激励、自愿参加的原则,可由各级教科研部门统一组织参加。

来稿请寄:北京市清华大学84-84信箱

优秀论文评审组〈收〉

邮编:100084

联系电话:010-88909395 88909179

关于评选镜湖区社区教育工作优秀志愿者的通知 篇11

宁团联发[2011] 40号

各市、县(市、区)团委、教育局、少工委,各直属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少先队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展示当代少年儿童和少先队辅导员的精神风貌,推动少先队基层组织建设,自治区团委、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少工委决定评选2011年度“全区优秀少先队集体”、“全区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全区优秀少先队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本次拟评选表彰“全区优秀少先队员” 100名,“全区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其中包含大、中队和志愿辅导员)80名,“全区优秀少先队集体”80个(其中大队30个、中队50个)。

二、评选条件

(一)全区优秀少先队员

1.年龄在6-14周岁(1997年6月30日-2005年6月30日期间出生)的中、小学少先队员;

2.努力争当“四好少年”,并在一些方面取得突出成绩,是少年儿童身边真实、可学的榜样;

3.对党和社会主义祖国有朴素感情,有国家意识,热爱队集体,组织意识强,模范遵守队章,积极参加队的活动;

4.有爱心、良好的道德行为习惯和劳动意识、科学意识,在学校、家庭、社会日常表现好;

5.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兴趣爱好广泛,努力锻炼强健体魄,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

6.近3年内获得过市级共青团、少先队组织、教育行政部门表彰。

(二)全区优秀少先队辅导员

1.政治坚定,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能够把握少先队组织属性,履行少先队组织的根本任务,热爱少先队岗位和少先队员,责任感、使命感强;

2.辅导员要具备良好的职业精神,有较高的职业素质和较强的专业化本领,有突出的少先队科研成果和实践经验,懂得儿童心理,善于沟通交流,是少先队员亲密的朋友和指导者;

3.志愿辅导员要热心少先队工作,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志愿奉献精神,在与少先队工作密切相关的某一方面或领域有一定专长或影响力,主动支持参与少先队活动并取得明显成效,是少先队员的良师益友。

4.大、中队辅导员从事少先队工作不低于2年,3年内获得过市级以上团委、教育行政部门、少工委表彰;志愿辅导员从事少先队工作2年以上(解放军、武警部队现役义务兵担任志愿辅导员至少1年以上)。

(三)全区优秀少先队集体

1.少先队大队

(1)努力探索灌输培养少年儿童对党和社会主义祖国朴素感情的有效载体和途径,取得明显成效;

(2)组织建设有活力、有创新,队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强,队员的归属感、荣誉感强;

(3)能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规定配备和聘任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并具有良好的职业精神和素质,专业化、职业化水平高;

(4)开展的活动具有明显的少先队特点,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影响大,效果好,活动时间有保证,有必要的活动经费,每周有相当于两个课时的少先队活动时间;

(5)阵地建设有鲜明的少先队特色,时代感强,利用率高,能发挥显著作用;

(6)工作制度健全,能认真、扎实地落实全队重要部署。

2.少先队中队

(1)队员的主体地位能得到充分尊重,积极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共同创建快乐自主、友爱向上的集体;

(2)能经常独立开展少先队活动,有效吸引少年儿童参与,每月至少开展两次主题鲜明、有思想教育意义的少先队活动;

(3)队组织设置规范,制度健全,有活力,受到少先队员真心喜爱;

(4)坚持民主选举和定期轮换少先队小干部,积极为队员创造服务他人、服务集体、锻炼自己的实践机会;

(5)辅导员热爱少先队工作,具有较高的专业化水平,与少先队员关系亲密。

三、评选办法和程序

(一)逐级推荐。为引导基层团队组织广泛参与评选活动,各地要采取层层推报的方式。申报奖项的集体或个人由学校提出申请,县(市、区)和市级团委、教育局、少工委逐级推报,由市级团委、教育局、少工委初评后按照分配名额于11月30日前报自治区少工委办公室,逾期不报者将视为放弃。

(二)考核评选。自治区团委、教育厅、少工委将成立评审委员会于12月进行集中评选,对不符合条件者将取消评选资格。

(三)表彰奖励。评选结果经公示后,由自治区团委、教育厅和少工委进行表彰。

四、有关要求

(一)统一认识,高度重视。各市、县(市、区)要调动各基层组织参与工作的积极性,采取各种形式,挖掘先进典型,形成上下贯通、标准一致、逐级推荐选拔的工作机制。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单位要根据通知要求,积极开展各类活动,认真做好组织推荐工作,要特别注重活动的参与面,增强活动的有效性和针对性,积极推介优秀基层组织、少先队员和少先队辅导员参加评选。

(三)统筹兼顾,确保质量。各少先队组织在做好少先队日常工作的同时,要特别注重开展争当“四好少年”活动,创新活动方式,丰富有效载体,促进活动目标的最终实现。要严格按照推荐条件通盘考虑,兼顾不同类型候选人情况,确保推荐质量。

(四)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各地要积极联系当地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对活动及典型进行宣传,扩大活动影响。

“全区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全区优秀少先队员”人选,要注意性别、少数民族、农村代表比例,以及志愿辅导员比例。申报“全区优秀少先队集体”要按照评选条件递交申报材料(包括基本建设和特色工作,字数2000字左右),申报个人奖项要提交个人事迹(“全区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字数为1000字左右,“全区优秀少先队员”字数为300字左右,)。上述文字材料的电子版须连同书面材料一并上报(电子版采用Word格式。候选人事迹材料和事迹简介须本人签字,所在学校、单位审核盖章)。

联 系 人: 苏 洁

址: 银川市兴庆区民生巷39号

编: 750001

联系电话: 0951-6022167

真: 0951-6020573

电子信箱: nxtwsnb@163.com

附件:1.评选推荐名额分配表

2.“全区优秀少先队员”推荐表

3.“全区优秀少先队辅导员”推荐表

4.“全区优秀少先队集体”推荐表

自治区团委

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少工委

关于评选镜湖区社区教育工作优秀志愿者的通知 篇12

关于做好2011甘肃省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文化、科技、卫生 “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省直机关团工委,各高校团委:

2011全省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已圆满结束。今年我省大中专学生以“高举团旗跟党走 青春建功新陇原”为主题,以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为重要契机,以“十二五”规划启动实施为动力,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社会实践活动,广大学生在社会实践中经受了锻炼、增长了才干,为我省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为总结经验,鼓励先进,省委宣传部、团省委、省教育厅、省人口委、省文化厅、省科技厅、省卫生厅、省学联决定对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表彰及评选条件

表彰奖项分为五类: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组织奖、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奖、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指导教师奖、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队员奖和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奖。

1.优秀组织奖。表彰在“三下乡”活动中动员、组织、宣传等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组织。评选条件:能按照省上统一部署,主题鲜明突出,组织发动广泛,筹备工作细致深入;活动内容切合实际,成效显著,注重机制建设,加强社会实践基地建设并在工作中有所创新;新闻宣传有深度、有力度;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2.优秀团队奖。表彰在“三下乡”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实践服务团队。评选条件:队员人数在10人以上,活动时间不少于15天;团队成员具有良好的精神风貌和团结奉献精神;活动重点突出、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效果明显。

3.优秀指导教师奖。表彰在“三下乡”活动中表现出色、成果突出的指导教师。评选条件:连续两年参加暑期“三下乡”活动的指导工作并亲自带队参与活动,能与当地有关部门搞好协调,及时解决活动中遇到的问题;完成“三下乡”活动任务,活动取得显著成效。

4.优秀队员奖。表彰在“三下乡”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学生。

评选条件:志愿报名并积极参与活动,在活动中起到表率作用,自始至终参与完成所在团队的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

5.先进个人奖。表彰在“三下乡”活动组织、宣传等工作中表现突出,做出积极贡献或取得显著成绩的组织者(包括宣传、教育、团学系统和地方党政干部)。

二、申评要求

1.优秀组织奖申报材料包括2011年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总结(2000字左右)、省级重点团队申报材料、社会实践基地建设情况、社会实践相关活动简报、在媒体上发表或播放的活动报道及有关活动的图片音像文字资料、灾后重建青年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情况总结。

2.优秀团队、优秀指导教师、优秀队员和先进个人的申报分别填写相应的登记表,并附参加活动的总结及相关材料(见附件)。

2011年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评选表彰工作,对于巩固实践活动成果、扩大活动影响具有重要意义,各相关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做好推选工作。同时要举办多种形式的实践成果报告会,认真总结经验、相互交流,积极探索活动的新形式、新思路,使此项活动广泛、深入、持久、健康地开展下去。

上述材料,同时报送电子版,于2011年10月25前报团省委学校部,逾期不申报,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联 系 人:王

通讯地址:兰州市民主西路400号团省委学校部

编:730000

联系电话:0931—8121757 传真:0931—8121760

电子邮箱:tgsxxb@126.com

附件:

1、甘肃省“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表彰名额分配表

2、甘肃省“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登记表

3、甘肃省“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指导教师登记表

4、甘肃省“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队员登记表

5、甘肃省“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登记表

关于评选镜湖区社区教育工作优秀志愿者的通知 篇13

加强教育教学科研活动是培养和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的重要途径。为鼓励广大外语教育工作者积极参与教科研活动, 不断提高外语教科研的质量和效益, 经研究, 我会决定举办“第七届全国中小学外语教育教学科研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办法

教育科研是外语教育加强基础、培养能力、开发智力、发展个性、提高质量、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保证, 是培养和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的重要途径。为鼓励广大外语教育工作者积极参与教育科研, 不断提高外语教育科研的质量和效益, 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参评人员:主要为中小学外语教师、中小学外语教研员和其他从事中小学外语教育科研的有关人员。

第二条参评作品内容:应是中小学外语教育教学研究方面的科研成果。参评作品包括研究论文、专著、实验报告、经验总结等。

第三条参评作品要求:参评作品须由第一署名者申报, 署名最多不超过三人。凡2007年7月1日至2009年6月20日期间完成或发表的科研成果均可申报。曾获过奖的成果不得再次申报, 每人限报一篇参评。所有申报作品都需原创, 文责自负。

第四条评选标准: (详见学会网站) 。

第五条组织机构:成立评选组织委员会。由中国教育学会外语教学专业委员会正副理事长和常务理事任正副主任和委员, 正副秘书长任组委会正副秘书长。组委会负责统筹评选工作, 由组委会聘请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 负责评审工作。

第六条评审程序:本项评奖每两年一次。

1、省教研单位推荐:

由县级教研部门推荐, 地市级教研部门初评, 省级教研单位组织复评, 名额按各省 (直辖市、自治区) 下属地级市 (自治州、区、盟等) 数量分小学、初中、高中三个学段, 每个学段各一名 (参见附件4) , 送评论文和参评表加盖省 (直辖市、自治区) 组织单位公章, 报送中国教育学会外语教学专业委员会秘书处办公室。

2、学会会员直接报送:

我会会员可把论文和参评表加盖单位公章后直接报送至中国教育学会外语教学专业委员会秘书处办公室。

3、评审委员会分小学、初中、高中三组进行终评。

第七条奖项设置:本次论文评选活动设置的奖项包括: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第七条成果展示与推广:中国教育学会外语教学专业委员会将在2009年秋季。

召开的“中国教育学会外语教学专业委员会第15次学术年会”上宣布获奖名单, 颁发获奖证书。除特别指定的大会或分会场报告人, 此次年会的主会场或分会场报告人将在论文获奖者中选定, 并由我会向报告人颁发证书。获奖证书颁发前在本学会网上公示十天后 (网址:www eltchina..org) , 在本学会会刊和会报上公布获奖者名单并择优发表。一、二等奖成果将择优汇编成集, 正式出版。

第八条评审经费来源:参评者交纳的评审费。

二、论文格式

1、论文一律采用Word电子文档 (勿用WPS) ;A4型纸, 页边距设置上、下为2.54cm, 左、右为3.17cm;

2、标题用小二号黑体;内容正文用小四号宋体;正文标题下方居中位置请用小四号楷体注明作者及所在单位;正文前的内容摘要请用五号楷体, 不超过300字, 并注明“内容摘要”字样;正文下方请标明页码 (页码格式为阿拉伯数字, 居中) ;

3、论文中的图形要“组合”, 并环绕编排;

4、论文封面请按所附格式填写;

5、其它信息请勿放在正文中, 可放封底页;

6、具体论文稿件格式及写作要求请登录中国教育学会外语教学专业委员会网站查阅 (http://www.eltchina.org) 。

三、交稿、交费方式:

1、报送论文、参评表一律用A4复印纸打印, 一式两份寄至学会秘书处办公室;

2、将校对好的论文、参评表电子文稿发E-mail至nfltra@163.com;邮件主题处请注明“省份、姓名及论文评比”字样, 附件中请注明“论文评比”和“参评表”字样。

3、论文评审费每篇100元。交费方式:邮局汇款 (请注明收款人:陈玮;请在附言栏中注明:论文评审费) 。

请各地积极组织、参加论文评选, 并于2009年8月10日前将参评论文及参评表、评审费邮寄至我会秘书处办公室, 论文及参评表电子稿发邮件至学会邮箱, 逾期视为弃权。我会将于8月组成论文评审委员会进行评选。

秘书处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中路44号 (北区) 4号楼5层

邮编:100088

电话:010-62389388/62381700传真:010-62363656

电子信箱:nfltra@163.com网址:www.eltchina.org

联系人:陈玮李娟

关于评选镜湖区社区教育工作优秀志愿者的通知 篇14

公司所属各单位工会:

五年来,公司工会组织及广大职工,在公司党委、行政的领导和支持下,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新时期工会工作方针,围绕企业和谐发展,以生产经营为中心,依法独立自主的开展工会工作,有力地推动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方针的落实,不断加强工会自身建设,创先争优,在促进企业全面发展建设中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涌现出一大批优秀工会工作者和工会积极分子。

为了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激励广大工会工作者、工会积极分子再接再厉,开创工会工作的新局面,公司工会研究,决定表彰一批模范职工小家、优秀工会工作者、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模范职工小家评选条件

1、工会组织健全。工会人员配备到位,组织机构完善,工作制度健全,经费拨缴到位,职工入会率为100%。

2、劳动关系和谐。建立劳资沟通的有效渠道,形成协调劳动关系的有效机制,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3、维权机制建设好。职工大会、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劳动争议调解、劳动保护等维权机制健全完善,并能够很好发挥作用。

4、促进企业发展。在工会系统创先争优和各项活动中围绕大局,充分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为促进企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5、职工群众评价好。关心职工疾苦,倾听职工呼声,切实为职工群众说话办事,受到职工真心拥护。

(二)优秀工会工作者:

1、坚持科学的发展观,积极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学习、掌握工运理论,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工会的各项决议。

2、热爱工会工作、熟悉本职业务,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勤奋敬业,开拓创新,出色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成绩突出。

3、全心全意为会员群众服务,以身作则,密切联系群众,民主作风好,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4、工作积极主动,本级工会整体功能发挥良好。

5.从事工会工作2年以上。

(三)优秀工会积极分子:

1、努力学习工会知识,熟悉工会业务,热爱支持工会工作,对担负的工会工作认真负责。

2、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主动开展和参与工会各项工作和业余活动,并取得显著成绩。

3、关心群众,热心为会员办事,及时反映群众意见和呼声,帮助群众排忧解难,不计较个人得失。

4、积极参加本单位民主管理工作,群众基础好。

二、名额分配

见附件《评先名额分配表》

三.申报要求

被推荐的集体和先进个人,须分别认真填写统一制作的“申报登记表”。表的规格、式样、栏目、字体大小及排列等均不得改动,并一律打印填写。主要事迹栏不带夹页,写不下的可用5号字打印,于2011年9月15日前报公司工会工作部。

附件:

1、评先明额分配表

2.模范职工小家申报登记表

3、优秀工会工作者申报登记表

4、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申报登记表

公司工会

二0一一年九月一日

评先名额分配表

注:5人以下的项目部未作统计 3 优秀工会工作者申报表

单位:

模范职工小家申报登记表

单位:

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申报表

关于评选镜湖区社区教育工作优秀志愿者的通知 篇15

初中及各小学:

为深入贯彻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落实2018年全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推动班主任工作理论和方法的创新,提高全市班主任队伍的理论水平和育人能力,决定举办全市中小学班主任优秀工作案例征集评选活动。请各学校根据通知要求做好安排。

一、案例内容

1.班级常规管理案例。包括班风和班级文化建设、选拔和培养班干部、民主和自主管理、师生关系等。

2.班级活动创新案例。包括组织主题班会及开展思想品德教育、行为规范训练、组织文体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的开展过程中在内容、方法上的创新。

3.学生热点问题教育案例。包括青春期教育、异性交往、学生上网问题的教育和引导、心理健康教育和管理等。

4.特殊学生教育案例。包括孤儿、单亲家庭学生、离异家庭学生、留守儿童、随班就读儿童的教育、问题学生转化等。

二、案例要求

1.案例要求有鲜明的主题,背景清晰、结构全面,实例真实具体,有代表性、针对性,体现教育管理的新理念、新方法。

2.案例由背景、主题、事例描述、方法策略、分析思考五部分组成。要求一事一议或一案一议,题目自拟,在首页的左上角注明案例类型,作者单位用规范全称。

3.每个案例控制在2000字左右,严禁抄袭,否则取消参赛资格并通报批评。

三、征集办法

1.案例征集时间自即日起至5月18日截止。以学校为单位报送,每类案例不少于1篇,每单位至少4篇。2.请以学校为单位将汇总表及案例电子版报fangchengming2008@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XXX

关于评选镜湖区社区教育工作优秀志愿者的通知 篇16

为了弘扬国内外优秀建筑文化、进一步推动我国现代建筑和民族建筑学术水平的提高与创新、促进科研成果迅速转化为生产力, 在前四届“中国民族建筑优秀论文评选”的基础上, 中国民族建筑研究会决定, 今年举办第五届论文评选, 从第五届开始, 扩大征稿范围, 并将原“中国民族建筑优秀论文评选”正式更名为“中国优秀建筑论文评选”, 每年举办一届。现将本届论文评选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论文征集范围和参评条件

(一) 论文内容范围

1.传统建筑 (含古城古镇古村) 的保护、利用研究。

2.传统建筑 (特别是少数民族建筑) 营造和修缮的技法、工艺、材料的研究。

3.建筑文化研究。

4.城镇规划、居住区规划和建筑设计研究。

5.建筑施工管理研究。

6.建筑结构、地基基础及建筑物加固、抗震、防灾研究。

(二) 论文参评条件

1.中国民族建筑研究会指定的2010年至2011年出版的国内期刊 (CN刊号) 和正规出版社2010年至2011年出版的论文集上刊登过的论文免费参加评选 (指定刊物和论文集名单详见附件《中国优秀建筑论文评选组委会指定期刊和论文集名单》, 因指定名单在不断的更新中, 在出版物发表论文前请先向我们咨询该出版物是否为我们指定, 以免耽误参评) 。

2.在中国民族建筑研究会各项学术会议上交流的论文。

3.专为本次论文评选撰写的论文、未在指定期刊或论文集上公开刊登过的论文。

二、论文撰写要求

(一) 格式要求

参评论文应顺序包括以下内容:标题 (原则不超过20个字, 副题除外) 、作者单位、作者姓名、摘要 (要用第三人称写法, 200~300字) 、关键词 (3~5个) 、正文 (文内标题层次不宜过多, 同一层次标题的格式必须统一;内文有表格的, 表内序号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 、注释、参考文献、作者信息 (电话、单位、职务、有效通信地址、邮编、电子邮箱、接受资助和公开出版物刊登情况) 等;有配图的, 还应提供图片说明或注释;论文正文原则上应在2500~5000字之间。

(二) 内容要求

1.论文能反映本专业的最新学术水平, 有较高的学术价值或实际意义, 在一定程度上能代表本领域的发展方向。

2.论文应对现代建筑及传统建筑有深入的研究或弥补学术理论上的空白, 能结合实际情况, 提出新观点、新思路和新办法。

3.论文提出的新技术、新工艺或新材料应具有较高的实用价值, 已产生或可以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

4.论文作者要学风严谨, 所阐述观点、意见及内容能够经得起实践和时间检验。

三、报送要求

1.本次论文评选只接收电子文档 (word2003格式) ;在公开出版物上发表过的论文, 应在论文后面注明出版物名称及刊发期数, 并提交对应的出版物原件 (在指定期刊或论文集上刊登的, 由指定出版单位寄送, 不用作者另行报送出版物原件) 。

2.电子文档应以完整论文题目作为文件名, 统一发送至中国优秀建筑论文评选组委会邮箱, 邮箱地址为:LwPx11@126.com LwPx11@163.com。

3.对于2010年以后, 专为本次论文评选活动撰写的论文和未在指定期刊和论文集上公开发表过的论文, 参评作者需交纳参评作品公示费1500元/篇, 组委会负责推荐在国内正规出版物上刊登公示。公示费一律通过邮局汇款, 收款人:中国民族建筑研究会。汇款时, 请将个人手机号码写在汇款单附言栏内, 汇款单上所留手机号码应和论文稿件上所留号码一致并真实有效。

4.中国民族建筑研究会会员, 应在文稿上作者名后注明会员证编号。

四、凡参加此次论文评选的论文, 组委会拥有论文的使用权、发布权和刊登权

五、论文征稿时间:本次论文征集从即日起至2011年10月30日止, 以收稿日期为准, 超过收稿日期的, 归入下一届论文评选。

六、奖项设置及颁奖

(一) 奖项设置

1.中国优秀建筑论文设特别奖1名, 一等奖3名, 二等奖6名, 三等奖30名, 优秀奖若干名;所有获奖作者均可以获得获奖证书和奖金。

2.对于优秀论文评选相关组织单位, 将授予“中国优秀建筑论文评选组织奖”奖牌, 获奖单位负责人将获得“中国民族建筑杰出贡献奖”, 并被邀参加中国民族建筑优秀论文颁奖仪式。

3.所有参评作者, 符合条件的, 经本人申请, 可获得中国民族研究会会员资格。

(二) 论文的使用

1.所有获奖作品免费入选由中国民族研究会汇编并正式出版的《中国优秀建筑论文作品选》和中国民族建筑网优秀建筑论文数据库;

2.除编辑出版《中国优秀建筑论文获奖作品选》外, 还将编辑出版《中国优秀建筑论文参评作品选》, 所有参评作品均免费入选。

(三) 颁奖仪式、时间、地点

1.颁奖仪式和颁奖时间:将于2010年11月26—27日举行中国优秀建筑论文评选盛大颁奖典礼。

2.颁奖地点:人民大会堂 (暂定) 。

3.出席颁奖仪式的领导和专家:届时将邀请有关领导、两院院士、专家参加颁奖典礼。

4.届时将邀请包括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和新华网、人民网、新浪网、搜狐网、凤凰网等新闻门户网站在内的国内主要媒体以及《中国建设报》、《中华建筑报》、相关建筑期刊与会报道。

七、评委会办公室联系方式

收稿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东河沿胡同73号天津银行8楼邮编:100052

联系电话:010-52535415

(总机) 83318888-8006

传真:010-68092501

邮箱:lwpx11@126.com

lwpx11@163.com

联系人:郭爱民 (组委会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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