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3年春季开学工作的通知

2024-08-16

宝鸡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3年春季开学工作的通知(精选7篇)

宝鸡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3年春季开学工作的通知 篇1

宝市教发〔2013〕45号

各县区教育(体育)局、高新区文教局,局直有关单位:

开学在即,为确保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现就做好春季开学前各项准备工作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活动。2013年是全市教育系统作风建设年。结合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有关要求,开学前,各中小学、幼儿园要集中利用1—2天时间,在全体教职工中开展以师德教育为核心的纪律作风专题教育活动,通过学习教育、对照检查等环节,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目标,振奋精神,激励广大教职工以高度的责任感和良好的精神风貌投入到新学期工作中去。

二、做好开学前各项准备。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全体教师要提前到岗,制定好新学期工作和教学计划,落实人员和责任,安排好学生报到及教育教学工作。学校、幼儿园要安排专人对校(园)内水电线路、桌椅门窗、图书、实验、体育器材、食堂、宿舍、卫生间等生活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和修缮补充,做好“蛋奶工程”、“营养餐”供应的准备工作,营造良好的开学氛围。学校要确保教学用书提前到位,任课教师要提前备好一周内的课程、写好教案,做好上课准备。

三、组织好开学报到。开学当天,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组织师生认真清理校园环境卫生,安排教师引导家长、学生有序报名;要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在校(园)内醒目位置对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张贴公示,自觉接受监督。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通知精神,从今年春季开学起,取消公办普通高中借读生学费标准,严禁公办普通高中在择校生之外以借读生等名义招收高收费学生。学校要举行升国旗仪式,以班为单位认真上好“开学第一课”,对学生进行开学及安全教育,通过学习教育等活动,引导学生收假收心,迅速进入新学期的学习生活。

四、认真开展开学检查。各县区、各单位要结合作风纪律教育和开学检查工作,深入开展教师失德失范问题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掌握师德师风建设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加强防范和化解工作。对滥订教辅资料、违规收费、有偿家教等违反师德规范和作风建设要求的事件要坚决查处。市教育局将不打招呼,深入县区和学校全面检查。

宝鸡市教育局

宝鸡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3年春季开学工作的通知 篇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 (卫生计生委) 、财政厅局:

为贯彻落实《“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 (国发[2012]11号) 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3年主要工作安排》 (国办发[2013]80号) 有关要求, 深入推进医改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以下简称新农合) 制度建设, 现就做好2013年新农合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筹资水平, 完善筹资政策

2013年起, 各级财政对新农合的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24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280元。其中, 原有240元部分, 中央财政继续按照原有补助标准给予补助;新增40元部分, 中央财政对西部地区补助80%, 对中部地区补助60%, 对东部地区按一定比例补助。参合农民个人缴费水平原则上相应提高到每人每年70元, 有困难的地区个人缴费部分可分两年到位。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探索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民收入状况相适应的筹资机制。

二、提高保障水平, 减轻群众经济负担

进一步优化统筹补偿方案, 提高保障水平。将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到75%左右, 进一步提高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和门诊医药费用报销比例。要适当拉开不同级别医疗机构间的门诊和住院报销比例, 将门诊逐步引向乡村医疗机构, 将住院主要引向县乡两级医疗机构, 引导农民合理就医流向, 推动实现“小病不出乡, 大病不出县”。根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2012年版) 及时调整新农合报销药物目录, 将基本药物全部纳入新农合报销药物目录, 报销比例高于非基本药物。严格控制报销目录外的药品、检查、耗材费用, 进一步缩小政策报销比和实际补偿比间的差距, 使参合农民更大受益。

三、推进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工作

2013年, 要以省 (区、市) 为单位全面推开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终末期肾病、妇女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耐多药肺结核、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食道癌、胃癌、1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结肠癌、直肠癌共20个病种的重大疾病保障试点工作。进一步推进各地通过谈判、团购的方式将原研药、专利药等特殊药品纳入报销范围, 降低药品费用。在完善保障政策的同时, 推进重大疾病的医疗服务能力建设, 确保患者既看得起大病, 又看得好大病。

四、加快推进商业保险机构参与新农合经办服务和大病保险工作

按照管办分开、政事分开的要求, 更好地发挥社会力量在管理社会事务中的作用, 加快推进商业保险机构参与新农合经办服务有关工作。完善委托商保机构经办服务的准入、退出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 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 提高新农合经办服务水平, 力争在更大范围和更高统筹层次上推进商保机构经办新农合服务。

全面推开利用新农合基金购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试点, 制定大病保险的基本政策要求, 完善招标、协议、监管、保障、基金结余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措施, 确保大病保险试点工作顺利起步。试点地区要根据新农合基金承受能力和群众大病保障需求等因素, 合理确定大病保险的筹资水平。鼓励以地市或省为单位开展大病保险工作, 做好大病保险与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的衔接, 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向大病保险统一, 确保参合农民待遇不降低。

五、进一步加强新农合基金监管, 规范基金使用

2012年审计署对社保基金进行了全面审计, 要根据审计发现的问题, 有针对性地完善新农合基金管理制度和措施。特别是加大对乡村两级门诊统筹和异地就医发生费用的审核力度, 严格执行审核支付流程和标准, 规范岗位设置和职责分工,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和违规责任追究制度, 确保新农合基金有效用于参合农民看病就医。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新农合基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检查, 对挤占、挪用、骗取、套取新农合基金的行为, 如“小病大治”、虚增医疗费、挂床等问题, 要依据法律法规及时予以惩处。

继续严格控制新农合基金结余, 特别是基金结余率较高的部分地区要在具体分析基金结余原因的基础上, 采取有效措施, 确保基金结余率在2012年的水平上有明显下降, 实现统筹基金累计结余不超过当年筹资总额的2 5%, 当年结余不超过当年筹资总额的1 5%。2 0 1 2年当期基金收支出现赤字及2013年存在基金超支风险的部分地区, 也要通过精细测算、控制不合理费用增长等方式, 确保基金不出现净超支现象。

六、加强管理能力, 提高经办服务水平

深入推进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在前期改革的基础上, 结合门诊统筹推行按人头付费, 结合门诊大病和住院统筹推行按病种付费等多种形式的支付方式改革, 增强改革的规范性和实效性, 扩大支付方式改革对医疗机构和病人的覆盖面, 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提高参合农民受益水平, 并以此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改革。积极推动建立新农合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供应商的谈判机制和购买服务的付费机制。

以统一补偿方案、统一信息平台、统一即时结报为重点, 加快提高新农合统筹层次, 推动实现地市统筹, 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实施省级统筹。

全面推进新农合信息化建设, 具备条件的省级新农合信息平台要加快与国家新农合信息平台的联通工作, 力争2013年底在部分省份开展参合农民跨省异地就医和报销的试点。同时, 开展便民可行的诊疗付费举措, 进一步提高农民满意度。

各级卫生 (卫生计生) 行政部门要努力做好2013年新农合工作, 确保工作平稳、基金运行安全、群众满意。

2013年9月5日

宝鸡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3年春季开学工作的通知 篇3

一、对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提出了哪些要求

《通知》强调,要着力从三个方面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一是结合经济发展开发就业岗位,尤其是发挥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智力密集型产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发展对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拉动作用。二是鼓励各类企业吸纳就业,一方面通过全面落实小微企业扶持政策,大力宣传民营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引导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民营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另一方面引导国有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吸纳更多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是开发城乡基层就业岗位,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发一批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加大面向基层考录公务员和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力度,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

二、在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方面有哪些新要求和新的措施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完善创业政策,加强创业教育、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大力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尤其鼓励高校毕业生创办国家和地方优先发展的科技型、资源综合利用型、智力密集型企业,支持网络创业带动就业。一是高校要将创业教育课程纳入学分,鼓励在校生参加创业教育和创业实践活动。二是各地要对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进一步降低准入条件,减低注册门槛,落实各项政策扶持。三是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高校推进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提供项目开发、开业指导、融资、跟踪服务等“一条龙”创业服务。

针对高校和地方反映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因忙于求职难有较多时间参加创业培训、享受补贴政策的情况,《通知》对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的补贴期限进行了调整,将在校高校毕业生享受创业培训补贴的开始时间从目前的毕业当年1月1日提前到毕业前一年7月1日。这一调整将方便更多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提升创业能力。

三、如何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

《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高校要切实加强对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服务和职业指导。一是高校要加快推进就业指导课程和学科建设,加强专兼职结合的职业指导师资队伍建设,着力提高就业指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各地要广泛开展公共就业人才服务进校园活动,帮助高校毕业生及时了解就业形势、就业政策和企业用人需求。三是各地要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岗位信息服务,组织开展分区域、分行业、分层次的专场招聘活动,健全全国就业信息公共服务网络平台,利用新兴媒介多种渠道发布就业信息。四是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从高校毕业生的实际需要和便利出发,统一服务标准,优化服务流程,提供高效、便捷的就业服务。

为加强和改进对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服务,《通知》提出了两项新的政策:一是针对高校毕业生在全国范围内流动求职和就业的实际情况,允许高校毕业生在求职地(直辖市除外)进行求职登记和失业登记,并享受当地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扶持政策。二是允许将高校开展的校园招聘活动纳入公共就业服务大型专项活动项目给予适当支持。

四、在帮助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毕业生就业方面将会采取哪些措施

《通知》提出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将每一名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都纳入公共就业服务,综合施策,力争使每一名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年底前实现就业或参加到就业准备活动中。对有就业意愿的,及时提供用人需求信息,促进其尽快实现就业;对有创业意愿的,提供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对暂时不能实现就业的,组织其参加就业见习和职业培训,帮助其积累经验、提升就业能力;对就业困难的,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援助。为此,要扩大就业见习和职业培训规模,适当提高就业见习基本生活补助标准,并按规定落实好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补贴。

在就业帮扶方面,《通知》还提出了两项新的政策,一是针对一些高校和毕业生反映的求职过程中的相关费用对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负担较重的情况,为帮助他们减轻求职过程中的经济压力,从2013年起,对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具体补贴标准各省结合实际确定。二是针对民族地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相对较少、就业出路较窄的情况,《通知》提出要充分发挥对口支援机制作用,要求承担对口支援任务的地区将到本地求职的受援地高校毕业生纳入本地就业扶持政策范围;承担对口支援任务的中央企业结合援助项目建设,积极吸纳当地高校毕业生就业。

五、如何大力促进就业公平

《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大力营造公平的就业环境,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职业中介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不得对求职者设置性别、民族等条件,招聘高校毕业生,不得以毕业院校、年龄、户籍等作为限制性要求。要求任何高校不得将毕业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同时,要加大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和劳动保障监察力度,切实维护高校毕业生合法权益。

在规范国有单位招聘行为方面,《通知》特别强调,要完善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探索建立国有单位招聘信息统一公开发布制度,加强国有企业招聘活动监管,在国有企业全面推行分级分类的公开招聘制度,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同时,针对目前高校毕业生市场就业机制不完善,高校毕业生人档分离、人户分离现象突出的情况,《通知》还提出要研究深化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的具体意见,简化高校毕业生就业程序,消除其在不同地区、不同类型单位之间流动就业的制度性障碍。

六、如何推动高等教育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宝鸡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3年春季开学工作的通知 篇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教育规划纲要和“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教育部关于做好春季开学工作的通知。做好今年春季开学各项工作,开好头,起好步,对于教育系统全年工作顺利开展,具有重要意义。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精心组织安排,认真做好开学准备。各地各校要把做好开学工作作为当前重要任务,结合实际,研究制订专门工作方案,全面安排,精心组织,有序开展。要确保教职员工及时到岗,以饱满的精神状态投入教育教学工作;确保教材及时到位,在开课前发送到学生手中;确保学校教学、生活设施设备运行良好,保障有力;确保学生按时返校,不因家庭经济困难、就学生活困难或学习困难而失学。

二、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广泛开展以“我的中国梦”为主题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认真落实《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教育系统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通知》(教党

宝鸡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3年春季开学工作的通知 篇5

各学校、幼儿园:

春季开学在即,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切实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确保学校正常开学。现就新学期开学前后学校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望各学校认真贯彻落实。

一、扎实开展安全教育

各学校要把安全教育作为新学期教师集训和学生入学教育的重要内容,结合学校和学生实际情况,认真开展以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网络安全、食品安全及防欺凌、预防意外伤害等为重点内容的安全警示教育活动,通过职工大会、开学第一课、主题班会、专栏、板报、广播、宣传标语等多种途径,营造浓厚的安全舆论氛围,强化师生安全意识,提高他们的责任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做到警钟长鸣,防患未然,避免各类意外伤害事件发生。

二、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开学之初,各中小学应组织专人对校舍和各类教学、生活及运动设施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要对学生宿舍、教师周转房、教室、图书室、实验室、微机室等重点场所,电网线路、水电气设施等重点部位,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进行一场地毯式、拉网式的安全隐患大排查,不留死角,不落一项。对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建立台账、立查立改,不留后患,对一时难以解决的老大难安全问题,要明确责任、落实到人、限时重点整改,确保校园不发生安全事故。

三、加强校园安全保卫工作

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校园安保工作,要规范门卫管理,严格执行门卫登记和排查制度,严禁闲杂人员和车辆进入校园。要规范危险化学药品的管理,开展管制刀具清理,杜绝各种危险物品进入校园。各寄宿制学校要规范学生寝室管理,加强晚间巡查和值守工作,落实宿管人员和带队领导,建立详实的查寝和夜巡台帐,采取一切措施,确保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用煤炉取暖的学校,宿舍要做好通风通气,防止煤烟中毒。

四、做好饮食安全工作

开学之前,各学校应对校园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扫和卫生消毒,特别是要对食堂、教室、寝室、厕所(卫生间)等部位进行重点清理,消除卫生隐患。

五、认真筹划新学期学校安全工作

各学校要坚持把安全稳定放在教育工作的突出位置,继续深入开展平安和谐校园创建工作,进一步健全安全稳定工作的各项制度和各类应急预案,明确有关领导和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维稳职责,做到事事有制度,人人有责任,处处有人管。要制定好新一年学校安全教育工作计划,为全年各项工作打好坚实基础。

六、做好安全档案建设

1、各类安全教育做到有讲稿,有记录,有教育照片,同时要注意分类和收集。

2、落实责任,建立健全各类安全隐患排查台账。

3、将开展安全教育的图片(电子版)及开学安全自查报告(纸纸版)于下周三报送学区。

七、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各单位要保持信息报送渠道畅通,遇有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及时准确上报,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理。

宝鸡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3年春季开学工作的通知 篇6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关于督查2012年春季开学工作的通知

委属各中小学:

按照重庆市教育委员会2011-2012学年度校历安排,为切实做好2012年春季开学工作,县教委、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将对委属各中小学开学工作进行督查。现将督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12年2月7日-9日。

二、督查对象

完小,中心校,单设中学。

三、督查内容

见附件1《2012年春季学校开学工作检查要点》。

四、督查组安排

见附件2《彭水自治县2012年春季开学督查安排》。

宝鸡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3年春季开学工作的通知 篇7

(教育部网站,2015-12-30)

教育部举行“十三五”时期教育政策专题咨询会

教育部教育发展研究中心日前在京举行“十三五”时期教育政策专题咨询会,并会同华东师范大学召开“国外教育政策形势研判会”,分别邀请60多位专家学者到会,与中心研究人员共同对“十三五”时期教育改革发展重点问题提出建议,对国外教育政策最新趋势进行评析。

教育部副部长郝平到会听取了部分专家代表发言,围绕学习贯彻12月9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做好新时期教育对外开放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对提升教育对外开放质量和水平、增强服务中心工作能力、加强党的领导等方面的部署作了深入解读。他代表教育部党组对与会专家和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同志们提出了三点希望。一是积极服务全国教育事业“十三五”规划的制定和实施,深入开展宏观教育政策研究和咨询,研究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提高教育质量、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国际社会承诺如何化为本土行动;二是努力建设中国特色新型教育政策智库,根据中央新的部署要求,从加强教育科学民主决策、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高度,把中国特色新型教育政策智库建设作为一项重大任务切实抓好;三是继续汇聚专家智慧共商教育大计,教育决策需要教育系统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协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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