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4-08-07

开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共8篇)

开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篇1

为进一步强化干部管理,规范机关行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推进遂宁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效能革命的决定》(遂委发〔2005〕26号)精神,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机关效能是机关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工作作风和工作成效的综合反映。通过

开展“效能革命”,在全市各级机关中建立四大机制,规范三方面行为,完善两大体系。即建立民主科学的公共决策机制、便捷高效的机关运转机制、“顾客导向型”的服务机制和行之有效的监督检查机制;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处罚行为和收费行为;完善领导班子和干部政绩考核体系、目标考核体系。为此,着重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以科学发展为目标,进一步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切实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做到“五个统筹”、“五个坚持”,形成科学合理的决策程序、决策方法、决策规则和决策制度,协调各种冲突,进一步提高科学决策水平,确保公共利益的主体地位,实现遂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以简化办事程序为目标,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各级各部门继续精简行政审批项目,创新服务举措,提高行政效率,优化行政服务。按照精简、统一、高效的原则和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要求,理顺部门分工,加强综合协调,切实解决职能交叉、职责不清、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

(三)以降低办事成本为目标,进一步提升我市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成本优势。严格治理“三乱”和“三滥”,严禁违规收费。无论是在行政许可审批、行政管理收费,还是在行政执法处罚中,严格控制执收执罚人员的自由裁量权。对政策规定的收费标准有上下限的,一律按下限收费,做到不该收的费禁收,可不收的费免收,可少收的费减收,政策界限不明的费不收。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法无明文规定的禁罚,让投资创业者支付尽可能少的发展成本。

(四)以提高综合素质为目标,进一步增强执行力。把加强作风建设作为一项当务之急和长期举措,努力以机关干部个体能力的提高,支撑机关整体能力的加强。教育、引导公务人员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接受监督,努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深化学习型机关建设,不断提高机关干部的理论素养、政策水平、法律意识和科学文化知识水平,全面增强机关干部掌握和运用政策的能力、开拓创新的能力、组织协调的能力和破解发展难题的能力。切实解决少数机关干部对基层情况不明、对实际问题不清、对政策理解不透,不会办事、不能办成事的现象。

(五)以执政为民为目标,树立机关新形象。严格执行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落实到从政行为之中,不仅提供高效的服务,而且提供廉洁的服务,严守“十条禁令”,坚决制止“吃、拿、卡、要、报”等问题的发生。要重心下移到基层,服务前移到一线,把为基层群众办实事作为第一要事,做到主动热情、服务周到、言行规范、文明礼貌,以执政为民的实效体现共产党员先进性。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发展贯穿始终的原则。紧紧扭住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经济社会发展总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实施“三个转变”,引导广大机关干部把开展“效能革命”与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用经济社会发展不断取得的实效和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取得的实绩,来检验开展“效能革命”的成效。

(二)坚持边建设、边纠查,把整改贯穿始终的原则。组织机关干部按照“效能革命”的要求,找准本部门和自身与“效能革命”不相符合、不相适应的地方,并及时纠正和整改。同时,把开展“效能革命”与促进工作结合起来,把思想教育与严肃处置结合起来,把解决当前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保证取得实效。

(三)坚持公平公开、严格考评,把激励贯穿始终的原则。开展“效能革命”的根本,是激励广大机关干部负重加压、勤奋为民、廉洁高效、争创一流。要遵循公平公开的原则,建立严格的考评制度,以有效激励机关干部的责任心、事业心、上进心为目标,大胆探索干部绩效考评办法,结合制定效能告诫、诫勉教育等办法,使先进者得其奖,后进者得其责,形成争创高效和服务型机关、争做优秀干部的良好环境。

三、主要任务

围绕开展“效能革命”的目标要求和原则,确定以下任务。

(一)2005年主要工作任务。

1、制定规划和实施方案。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总体安排,从促进遂宁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需要出发,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针对软环境建设方面的突出问题,制定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

2、层层发动,营造气氛。市上召开动员大会,对全市开展“效能革命”作整体安排部署。各地各单位要层层动员,传达贯彻市委、市政府的会议精神,对开展“效能革命”作出具体安排。遂宁电视台、遂宁电台、遂宁日报

社等新闻媒体要报道动态、开设专栏、发表言论,切实加强舆论引导,真正在全市上下形成开展“效能革命”的良好氛围。

3、搞好集中教育整顿。各级机关要集中一段时间在干部职工中开展“改进作风、依法办事、提高效率、优化环境”的整顿教育活动,通过广泛征询和查摆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从思想观念、工作作风、服务质量上找差距,深刻剖析原因,研

究解决办法,并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重点搞好“八对照八检查”:(1)对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检查思想观念、思维模式、工作方式是否适应;(2)对照本部门职能和本岗位职责要求,检查履行职能、实施管理、开展服务是否到位;(3)对照政府“提速”要求,检查办事效率是否高效、公开承诺是否兑现;(4)对照依法行政要求,检查执法行为是否规范、公正;(5)对照建立权责明确的行政效能制度体系的要求,检查各项制度规定是否健全、落实;(6)对照廉政规定要求,检查用权是否正确、透明;(7)对照职业道德要求,检查责任心是否强、服务是否文明;(8)对照“三个代表”要求,检查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是否得到及时解决。通过开展集中整顿教育活动,进一步规范行为,转变作风,提高办事效率。

4、创新机制,规范行为,强化服务,完善考核体系。

(1)建立民主科学的公共决策机制

——建立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调查研究制度,全面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公示和听证制度,起草制定《遂宁市重大决策事项听证和公示办法》。8月31日前完成,责任单位:市委办、市府办。

(2)建立便捷高效的机关运转机制

——按照职权法定和“一件事情由一个部门来承担”的原则,清理部门职能职责,合理设置机构,理顺部门分工,整合部门职能,切实纠正部门与部门之间因职责不清、职能交叉而造成工作相互推诿扯皮、企业和群众事难办的现象。9月30日前完成。责任单位:市编办。

——制定《职位职责说明指导意见》,各部门制定具体的《职位职责说明》,将工作职责和任务落实到每一个岗位。8月31日前完成。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编办。责任单位:市级各部门。

——制定具体的职位代理办法,全面实施人员外出职位代理制度,保证工作的连续性。7月31日前完成。牵头单位:市人事局。责任单位:市级各部门。

——制定和全面推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方便群众办事,提高工作效率。7月31日前完成。责任单位:市级各部门。

(3)建立“顾客导向型”的服务机制

——优化办事流程,明确规范化服务标准,制定《办事流程导引图》和《部门规范化服务细则》,科学划分不同环节的工作任务、标准、责任,作为工作人员进行规范化服务的执行标准。7月31日前完成。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责任单位:市级各部门。

——规范和完善行政服务中心运行机制,确保市民和投资者进入一道门即可办完所有手续。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单位要将审批项目全部纳入中心集中审批,严禁“两头受理、体外循环”。8月31日前完成。牵头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级有关部门。

——强化政务公开,凡涉及项目审批、办证审照、批钱批物及执法处罚等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问题,各部门要进一步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并在工作质量、服务态度、办事时效等方面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不断增加透明度,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8月31日前完成。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市府办。责任单位:市级各部门。

——学校、医院、供水、供气、环卫、公交、电信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单位,全面推行办事公开制度,向群众公开服务承诺、收费项目和标准等。8月31日前完成。牵头单位:市府办、市总工会。责任单位:市级相关单位。

(4)规范行政行为

——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遂宁市依法行政五年规划》,进一步清理、修改或废止不适应推进遂宁发展和招商引资要求的规范性文件。9月1日前完成。牵头单位:市法制办。责任单位:市府办、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及市级有关部门。

——完善政府投资体制改革,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建立政府投资责任追究制,合理划分审批权限,简化审批程序,规范投资资金管理,改进建设实施方式,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加快推行“代建制”。积极创造条件,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公益事业和基础设施项目建设。10月31日前完成。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监察局。责任单位:市政府相关部门。

——规范行政审批行为,进一步清理审批事项,对确需保留的审批事项实行目录管理并公示。规范审批流程,实行部门内审批和监督分离制度,完善审批监督制度,建立和完善审批责任追究制度。10月31日前完成。牵头单位:市法制办、市财政局、市物价局。责任单位:各区县、市级各部门。

——规范行政处罚行为,制定《遂宁市关于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决定》,切实解决多层执法、多头执法和重复执法的问题。规范处罚程序,明确和细化处罚尺度,实行执法公示,坚持持证上岗、程序合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7月31日前完成。牵头单位:市法制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市级有关部门。

——规范行政收费行为,建立并实行涉及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公示制度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听证制度。8月31日前完成。责任单位:市物价局。

(5)建立行之有效的监督检查机制

——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治理经济发展软环境的十条禁令》和《遂宁市对执行力不强的领导干部的处理办法》,对违反禁令、执行力不强和违反工作纪律的机关工作人员,视具体情况分别给予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或追究领导责任。责任单位:市效能办、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经常性的监督巡视制度。9月30日前完成。责任单位:市法制办。

开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篇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进一步推进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 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管职能, 不断提高市场主体的诚信意识和自律能力, 提升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建设和管理水平, 积极营造造健康有序的市场发展环境。国家工商总局研究决定, 在全国工商系统广泛开展创建诚信市场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创建诚信市场活动的重大意义

市场经济, 诚信为本。创建诚信市场, 是指商品交易市场场开办者在工商部门的引导和指导下, 运用自身的市场经营管管理权, 加强市场信用建设和管理, 与场内经营户共同营造自我约束、守法经营、文明诚信的市场发展环境, 取信于各类经营者和消费者, 通过市场诚信度不断提升增强发展实力和发发展动力。开展创建诚信市场活动, 是工商部门实施市场信用用分类监管的深化和延伸, 是构建和巩固工商监管、市场自律、社会监督三位一体长效监管机制的重要途径, 是工商部门加强行政指导, 促进职能到位的重要举措。开展创建诚信市场活动, 有利于工商部门创新市场信用分类监管的方式方法, 节约监管成本, 增强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有利于调动市场开办者和场内经营者的积极性, 落实其诚信经营的责任, 强化其诚信经营的自觉性、主动性;有利于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增强消费信心, 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 更好地体现工商部门监管与发展、服务、维权和执法的高度统一。各地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 充分认识开展创建诚信市场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精心组织, 周密部署, 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 抓出实效。同时, 加快推进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 将尚未纳入市场信用分类监管的商品交易市场尽快纳入信用监管体系。

二、开展创建诚信市场活动的总体要求

开展创建诚信市场活动, 要坚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牢牢把握“四个只有”, 积极推进“四化建设”, 加快推进“四个转变”, 着力强化商品交易市场诚信体系建设, 着力推进市场诚信经营整体水平的提升, 着力推进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工作向纵深发展, 着力推进工商部门市场监管执法和服务效能的增强。

开展创建诚信市场活动, 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是积极发动, 扩大参与。要善于利用有关的媒体和载体, 广泛宣传开展创建诚信市场活动的重要意义, 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充分调动基层工商部门开展创建和各类商品交易市场开办者参与创建的积极性、主动性, 充分发挥市场开办者的主体作用和首创精神。

二是立足服务, 争取支持。要引导市场开办者自愿参加创建活动, 不增加经营者负担。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和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 加强社会监督, 服务人民群众, 以市场相关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满意度检验创建活动成效。

三是坚持标准, 好中选优。要根据各地实际, 坚持高标准、严要求, 在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定为A类的市场中开展创建, 合理制定当地的创建标准, 增强可操作性, 明确努力方向, 能够引导市场开办者对照检查, 紧密结合工商部门市场信用分类监管的要求, 不断创新市场信用管理的形式和内容, 强化市场信用的基础和长远建设。总局在认真总结各地开展创建诚信市场活动的基础上, 2011年将表彰创建诚信市场先进单位。由各省级工商局组织在逐级推荐、调查核实的基础上, 向总局推荐一个能够在全省 (区、市) 起到表率示范作用的市场, 作为创建诚信市场先进单位。各省级工商局可根据当地实际, 组织开展创建本地诚信市场先进单位活动。

四是循序渐进, 总结提高。要加强对基层开展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 突出地方特色, 鼓励工作创新, 稳步推进, 引导市场开办者明确创建目的, 在信用建设和管理上下工夫, 避免在硬件上盲目攀比, 搞形式主义。强化调研、典型引路和分类指导, 注重总结推广开展创建活动中基层的好经验和市场管理的好做法, 把握不同类别市场信用建设和管理的规律特点。

三、开展创建诚信市场活动的具体步骤、要求

(一) 2010年4月—11月, 由各省 (区、市) 工商局集中开展创建诚信市场活动。各地要在做好调查摸底, 全面掌握各类市场基本情况和现状的基础上, 制定开展创建活动的工作方案, 并组织实施。请各地于6月底前将开展创建活动的工作方案报国家工商总局市场规范管理司。

(二) 2010年12月下旬, 由每个省 (区、市) 工商局根据当地开展创建活动的实际情况, 经在当地公示后, 向国家工商总局书面推荐一个市场为“创建诚信市场先进单位”, 并报告该市场的基本情况和创建的经验做法。同时, 各地要上报开展创建活动的总结报告, 总结经验做法, 分析存在的问题, 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 2011年一季度, 国家工商总局向各地推荐的市场正式授予“创建诚信市场先进单位”, 进行表彰, 并以适当方式对“创建诚信市场先进单位”的经验做法进行推广, 进一步巩固开展创建活动的成果。

开展创建诚信市场活动中的具体事宜, 请与国家工商总局市场规范管理司联系。

开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篇3

(2007年9月14日)

为贯彻落实全国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精神,进一步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节能减排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印发了《关于印发〈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07〕2132号)。“节能减排学校行动”是“节能减排全民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切实组织开展好“节能减排学校行动”,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节能减排学校行动”的重要意义

节能减排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我国各级各类学校在校学生有2.6亿多人,占全国总人口的五分之一。搞好“节能减排学校行动”,不但直接的节约环保效益巨大,而且帮助青少年学生树立节能环保意识,养成珍惜能源、爱护环境的行为习惯,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认识“节能减排学校行动”的重要意义,积极行动起来,从学校的实际出发,创造性地做好节能减排各项工作,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做出较大的贡献。

二、“节能减排学校行动”的主要内容

1.全面采取节能减排措施。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本地本校实际,认真贯彻《教育部关于建设节约型学校的通知》(教发〔2006〕3号)精神,强化师生员工的节能环保意识,从学校发展、建设及日常运行管理的全局出发,对节能、节水、环保工作进行统筹规划。要建立健全节能环保制度,做好学校发展和校园建设规划,加强基本建设、维修改造及日常工作、学习、生活运行过程中的节能环保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节能环保标准,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节约每一滴水、每一度电、每一粒粮食、每一张纸,节约资源、保护环境。

2.加强节能环保知识教育。在学校教育教学中充实丰富节能、环保教育内容,将节能、节水、节地、节粮、节材等教育内容,以灵活多样的形式,纳入学校课堂教学,真正落实节能环保进学校、进课堂。

3.组织开展以节能减排为内容的学校主题教育活动和学生社会宣传活动。采取各种生动活泼、青少年儿童喜闻乐见的教育和宣传形式,引导学生树立节能环保的观念,关注生活中的节约方式,学习和寻找节能的窍门和方法,熟悉要求、宣传群众、教育自己。

4.开展节能环保社会实践活动。开发和建设一批满足广大学生尤其是中小学生参加节能环保社会实践活动需要的基地,方便学生开展以节能环保为主题的社会实践活动,使学生深化环保意识、掌握环保技能、养成环保习惯。组织学生节能减排科技创新活动,开展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和科技竞赛。

5.营造节能减排校园文化。编写适合中小学宣传节能环保教育的挂图和光盘,免费发放到中小学校。利用各种方式,在广大师生中开展节能、环保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

6.探索推广教科书的循环使用。结合农村义务教育试行免费教科书制度,开展教科书的循环使用试点工作,总结经验、逐步推广。

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讲求实效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把“节能减排学校行动”与“节约型学校建设”工作结合起来,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统筹规划、严密组织实施、加强督促检查、及时总结推广经验,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节能减排学校行动”和“节约型学校建设”涉及面广,工作任务较重。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建立由主要领导牵头,相关部门参加的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统筹规划、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应与各基层单位签订责任书、建立考核评价制度,并在人力、物力、经费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保证。

请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于年底前完成对“节能减排学校行动”工作的统筹规划和部署,并将有关情况报送我部发展规划司。

开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篇4

关于印发《全省农业系统开展发展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设区市农业局,厅机关各部门、厅属各单位:

现将《全省农业系统开展发展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各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全省农业系统开展发展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开展发展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创优农业发展环境,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为实现全省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提供有力支撑,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牢牢把握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大任务,以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为载体,以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强化政策、科技、装备、机制支撑为重点,加强部门配合,提升办事效能,增强服务能力,不断创优农业发展环境,全面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为实现我省农业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认真履行牵头职责,创优现代农业发展环境

全省农业系统作为“围绕推进农业现代化提升办事效能和服务水平”工作的牵头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按照效能办的部署,认真履行动员部署、组织协调、督促考核等职责,积极争取各有关部门的重视支持,着力推进“四个强化”。

(一)强化政策支持,建立健全稳定增长的投入机制

1、加大对农业的投入力度。继续调整财政支出结构,财政支出重点向农业农村倾斜,确保用于农业农村的总量、增量均有提高。认真完善和强化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和渔船燃油补贴,以及生猪、奶业、水禽、油料、蔬菜生产扶持政策。完善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制度。加大种粮大户直接补贴和项目扶持力度。强化粮(油)、生猪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大县奖励政策。认真执行国家继续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加快政策落实,加快资金拨付,及早发挥作用。(省厅联系部门:厅计财处)

2、加快推进农村金融改革。推动政策性农业保险加快发展,扩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品种和范围,加大财政扶持力度。积极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三农”信贷投放力度,努力实现涉农贷款占全省贷款的比重稳定在三分之一以上。(省厅联系部门:厅计财处)

3、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重点用于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总量和比重进一步提高。积极谋划争取中央建设性农业项目,加快水稻主产县高标准粮田建设实施进度,大力改造中低产田,重点开展末级渠系改造、机耕道、土地平整等田间工程建设。实施新一轮“菜篮子”建设工程,大力推进百万亩高标准蔬菜园建设。加快实施畜禽良种工程和规模化养殖场(小区)标准化改造和建设,加大标准化池塘改造和水产苗种繁殖场建设力度。支持农产品骨干批发市场升级改造和大型粮食物流节点、农产品冷链系统、生鲜农产品配送中心建设。抓好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产销衔接和储备吞吐调节,提升农产品稳定供给能力。(省厅联系部门:厅计财处、市场处、省粮油局、省经作局、省畜牧兽医局、省渔业局)

4、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落实国家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用地、用水、用电、办证、税收减免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切实解决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省厅联系部门:驻厅监察室、厅农业产业化指导处、农经处)

(二)强化示范引领,积极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

1、积极推进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抓好示范区项目申报、规划编制、组织实施工作,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督导考核,确保我省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质量。(省厅联系部门:厅计财处)

2、抓好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对全省25个省级示范区,要抓紧编制建设规划,加大支持力度,突出粮油、畜禽、水产、蔬菜、水果等产业发展,优化生产力布局,引领区域现代农业发展。(省厅联系部门:厅计财处)

(三)强化机制创新,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1、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示范区建设;做大做强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担保公司,优化担保审批流程,提升工作效率,加大对龙头企业融资服务力度;加强对龙头企业的动态监测和分类指导,建立各主导产业部门与重点龙头企业的对口联系制度。(省厅联系部门:厅农业产业化指导处)

2、积极推进“农超对接”,搭建对接平台,降低农民专业合作社鲜活农产品进入超市门槛,打造安全、高效的流通链条。(省厅联系部门:厅农经处)

3、加大农产品出口扶持力度。商务部门要加大外贸发展促进资金对农产品出口龙头企业的支持力度;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农产品检验检疫效率,有效缩短审批时限,落实出口农产品规费减免政策;南昌海关要扩大农产品产地通关放行范围,缩短农产品通关时间;国税部门要及时审批农产品出口退税,确保及时足额退税。(省厅联系部门:厅市场处)

(四)强化科技支撑,增强农业公共服务能力

1、深入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农业部门要加强工作督导,创新管理机制,加快改革进度;财政部门要继续支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发展改革部门要将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的条件建设纳入“十二五”规划;人保部门要加强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的工资福利、职称评定等管理工作,不断提升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的公共服务能力。(省厅联系部门:厅科教处)

2、加大对现代农业发展关键技术研究的支持力度。积极支持农业职业教育发展。(省厅联系部门:厅科教处)

3、大力推进农业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和服务能力建设。(省厅联系部门:省粮油局)

4、加快发展农业机械化,引导发展农机工业发展,加快提升农业技术装备水平。(省厅联系部门:省农机局)

5、完善“12316”惠农短信平台及三农热线服务功能。向市县农业部门发放“12316”惠农短信平台特服号码,将“12316”惠农短信平台打造成全省农业系统公用信息平台,定期发布技术、市场信息,引导农民生产和销售。(省厅联系部门:厅市场处)

6、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积极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加大农产品质量抽查监测力度,扩大监测覆盖面和抽检频率;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和执法力度,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省厅联系部门:省农产品质量监管局)

三、认真抓好分工任务落实,努力推进“三化同步”

全省农业系统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作出的“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省效能办与省有关部门印发的五项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切实抓好农业部门分工任务落实,促进我省工业化、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深度融合、互动发展。

(一)围绕推进工业化,发展绿色食品产业。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绿色食品产业发展配套政策的通知》(赣府厅发[2011]3号),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出台操作性办法。对通过国家绿色(有机)食品认证的企业和获得“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的县(市、区),要安排专项资金给予奖励;对于列入全省绿色食品产业延伸产业链发展规划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项目,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并按照相关要求优先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强化财税金融支持,保证其享受到各项优惠政策,以推动我省绿色食品产业的发展。(责任单位:省农产品质量监管局、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二)围绕推进民生工程,积极办好六件实事。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和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坚持为农民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重点配合省财政厅,办好农业技能和创业培训、提高国有农林水困难企事业单位未参保退休职工生活补助标准、加大农产品质量检测力度、扩大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范围、推进家畜血防工程等六件实事。要以公仆之心、务实之风,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确保每件实事有方案目标、有任务分解、有督查考核、有信息通报、有明显成效,让农民群众满意。(责任单位:厅计财处、科教处、农产品质量监管局、农经处、省家畜血防站、省农垦办)

(三)围绕推进新型城镇化,开展国有垦区危房改造。

积极配合省住建厅、省财政厅,把握时间进度,加强监督检查,严格建设程序,强化质量监督,确保国有垦区危旧房改造的顺利实施。(责任单位:厅计财处、省农垦办)

(四)围绕重大项目建设,积极争取项目和资金支持。要以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为平台,以高标准农田建设、“菜篮子”建设工程、现代种业工程等“八大工程”为重点,重点谋划一批大工程、大项目,完善重大项目储备库,推进“办事直通车”服务,强化项目管理,积极争取中央农业项目支持。同时,要积极组织开展农业重大招商引资活动,提高我省开放型农业水平。(责任单位:厅计财处、省农村社会事业管理局)

(五)围绕创建最优发展环境,提升办事效能和服务水平。继续抓好省农业厅《关于创优农业发展环境的意见》各项规定和措施的落实,大力推进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深入开展“百千万”内设机构测评活动,提高农业干部综合素质和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厅直机关党委、驻厅监察室、政策法规处、组织人事处)

四、工作步骤

(一)学习动员(2010年1月28日—2月28日)

认真组织学习全省创业服务年活动总结暨发展提升年活动动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学习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升发展质量和水平的政策文件。结合我省农业工作实际,分别制定围绕推进农业现代化提升办事效能和服务水平实施方案和全省农业系统开展发展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召开全省农业系统开展发展提升年活动动员大会,对发展提升年活动进行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2010年3月1日—10月31日)

对全省农业系统发展提升年活动的重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明确每项任务的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厅机关各牵头部门就所牵头的重点工作制定针对性强、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各地各部门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创新活动载体,抓好各项任务落实,确保发展提升年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三)总结考评(2010年11月1日—12月31日)

按照省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制定的绩效考核工作方案,配合省效能办,对围绕推进农业现代化提升办事效能和服务水平工作牵头部门进行绩效考核。同时,认真做好全省农业系统迎检工作,收集资料,开展自查,认真整改,全面总结,争取在省绩效考核中取得好成绩。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农业部门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认真贯彻落实“三化同步”的决策部署,按照省方案的要求,把优化农业发展环境、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列入当地发展提升年活动的“重中之重”,加强组织领导,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划分部门分工,落实责任人员,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合力推进农业现代化。

(二)明确责任,加强配合。各级农业部门作为发展提升年活动的七个牵头部门之一,既要认真组织农业系统自身开展好发展提升年活动,又要积极履行牵头职责,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协调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发展提升年活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对协调会议确定事项的跟踪督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厅机关各责任部门要加强与省直各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通报和调度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齐心协力推动任务落实。

开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篇5

一、指导思想

春季是事故频发季节,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工作,推动公司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提高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增强广大员工安全生产意识,有效预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控股安全环保部在公司组织全员开展“零违章、零隐患、零事故”安全活动。

二、活动时间和活动目标

活动时间:2012年3月20日至5月31日

总体目标:以查处“三违”现象(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排查和整改事故隐患为重点,强化全体干部员工遵章守纪意识,消除违章现象和事故隐患,提高公司安全管理水平,努力实现“零违章,零隐患,零事故”的总体目标,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三、本次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20日至31日):各公司结合实际,根据“零违章、零隐患、零事故”活动方案,召开全体员工动员会议,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积极参与“零违章、零隐患、零事故”活动行动中来,迅速在控股各公司掀起查隐患、反违章活动热潮。

(二)实施阶段(4月1日—5月20日):按照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订具体方案,认真开展自查、自检,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和违章治理,通过开展形式多样活动,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三)检查阶段(5月21日至31日):控股安全环保部组织相关人员,对开展“三零”活动情况进行检查验收。主要内容包括:各级责任是否落实、安全生产制度学习、隐患排查和违章治理是否到位,特殊岗位是否持证上岗、重点部位、重要环节专项治理及已发生事故是否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处理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组织学习和活动不认真、流于形式,达不到要求的公司,主要负责人将给与1000—3000元的经济处罚并在季度考核中扣3分(最后一名)。

四、具体安排 1、3月 20 日至3月31日由各公司组织召开反“三违”动员大会,会议的主题是吸取安全管理经验,杜绝事故的发生并有典型发言。2、4月1日到4月10日各子公司组织员工观看反《三违》事故宣传片,并结合本岗位实际情况写出心得体会,4月25日前由各办公室汇总提交控股安全环保部。3、4月11日至4月20日开展“遵章守纪、杜绝三违、消除隐患”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章行为,及时加以纠正和整顿;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能现场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要落实整改措施、责任人和时间。做到小隐患不过夜,大隐患及时改,整改验收前,落实防范措施,建立整改情况信息反馈制度和复查回访制度,并形成检查书面材料,5月15日前报安全环保部。4、4月21日至5月20日积极开展岗位自查自改与班组检查整改相结合活动,形成排查整改档案。5、4月1日到5月20日各公司组织《安全生产制度》学习,并根据学习情况自行组织考试。(控股安全环保部6月份安全生产月对各公司学习情况进行抽考、考试合格率达不到80%,主要负责人罚款500元)。6、5月20日至31日控股安全环保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检查验收,对检查验收结果进行下发。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决策水平,安全决策零失误。总经理是子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对“零违章、零隐患、零事故”活动组织领导,根据控股《安全生产制度》建立健全适应于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生产责任和目标层层落实到车间、班组和个人,并组织制定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经常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认真监控、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提高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安全管理零缺陷。根据《安全标准年》活动,制定本公司生产经营全过程、全岗位和全员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结合岗位操作实际定期分析,适时修订,不断完善。以健全合理的制度规范管理者的管理行为,以标准的规程规范操作者的操作行为,实现安全管理零缺陷、全覆盖。

(三)整治“三违”,全体员工零违章。开展“每位员工消除一处安全隐患,提一条安全建议和做一件有益安全的事”等活动,充分发挥员工在发现隐患、报告险情、制止违章等方面的“哨兵”作用,动员全员参与隐患治理、违章治理,从基础管理和安全技能入手,积极创建“零违章车间、零违章班组和争当零违章员工”活动,全员参与、齐抓共管,防范和消除“三违”现象。

(四)加强作业环境管理,作业环境零隐患。发动全员参与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到不放过每一个工作岗位,每一个工作场所、每一个生产环节、每一项工作任务,每一台生产设备,直至每一个员工,要把隐患排查工作做深、做细、做实,不留盲区和死角,切实做到隐患不除,永无宁日的意识,以零隐患确保零事故。

(五)建立查隐患、反违章工作有效运行机制。严格安全生产考核制度,坚决执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凡是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车间和班组不得参与先进集体的评选,凡是有“三违”行为的个人不得参与年底先进个人、先进标兵的评选,严格奖惩,发挥考核在安全管理中的杠杆作用。

要求各公司要以“零违章、零隐患、零事故”活动为契机,认真制定落实措施,不断加强和规范安全管理与监督,切实消除各类隐患,努力创造一个安全有序的生产、工作和生活环境,提高控股公司整体安全管理水平。

控股安全环保部

开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篇6

关于印发《关于开展“五个一”服务深入推进

“三解三促”活动的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委,宝应县水产局,市开发区城乡管理局,委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三解三促”活动和市委、市政府“三下三联三交”活动的部署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全市能力作风建设大会和全市项目推进大会精神,进一步农委系统转变工作作风,不断提高服务“三农”水平,现将《关于开展“五个一”服务深入推进“三解三促”活动的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七日

关于开展“五个一”服务

深入推进“三解三促”活动的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三解三促”活动和市委、市政府“三下三联三交”活动的部署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全市能力作风建设大会和全市项目推进大会精神,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不断提高服务“三农”水平,决定在全市农委系统开展“五个一”服务、深入推进“三解三促”活动。具体行动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紧密结合推进农业现代化工程、服务农业重点产业重大项目建设的任务要求,组织全市农委系统领导干部和农技人员深入农村基层、深入园区企业、深入农户地头,了解农情民情,解决实际问题,化解矛盾困难,促进农业产业发展、服务能力提升、机关作风转变,真正做到敢于负责、勇于担当、狠抓落实,努力让基层和农民得到更多实惠、更加满意。

二、主要活动内容

围绕“三解三促”和“三下三联三交”活动要求,结合农业工作实际,由农委系统领导班子成员领队组织专家服务指导组开展“五个一”服务:即“培强一个特色产业、服务一个农业园区、结对一个龙头企业、引荐一个重大项目、挂钩一个联系村”。

1、培强一个特色产业。围绕宝应有机农业、高邮特色水禽、仪征生态农业、江都设施农业、广陵食品加工、邗江水产水禽等,指导县(市、区)在特色产业产、加、销等产业链各个环节加强规划,研究制定强特色、上规模的发展思路、推进机制和工作机制;

协助向国家和省争取政策扶持,协调解决发展中的难题。

2、服务一个农业园区。围绕“规划设计科学、产业特色鲜明、科技含量较高、物质装备先进、运行机制灵活、综合效益显著”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的建设要求,指导园区完善建设规划、确立主导产业、体现规模经营、注重服务配套,帮助研究制定发展思路和工作措施;协调解决园区建设中遇到的问题与困难;加大技术指导力度,加强对上衔接,在项目争取和项目实施等环节实行全过程跟踪服务;加强督查指导,掌握园区建设进度,指导督促园区建设出形象、出亮点,争创市级和省级、国家级示范园区。

3、结对一个龙头企业。围绕龙头企业提档升级、争创省级和国家级重点的目标要求,指导企业制定发展规划和目标措施,提升产销规模;推动银企对接,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问题;推动院企对接,提高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推进农企对接,指导企业建立优质农产品加工原料基地,带动农民增收;推动产销对接,指导企业争创名牌农产品,组织企业参加农展会、农交会等促销活动,扩大市场占有率。

4、引荐一个重大项目。协助县(市、区)加快农业园区、加工集中区和农产品物流园区“三大载体”建设,瞄准世界知名农业企业、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和国内工商企业500强,指导包装农业招商大项目,组织开展国内外项目推介活动,招引投资500万美元、5000万人民币以上的农业项目;加强投资客商、招引项目的跟踪服务,协调化解项目建设中的难题,合力营造项目建设的良好氛围。

5、挂钩一个联系村。认真参加涉农部门“百村千户”政策大宣讲、民情大调研活动,市、县农委领导班子成员每人建立一个联系村、5户以上联系户,组织农技人员“带着问题下去、找到办法上来”,深

入农户、深入生产一线,了解农情民意,听取基层干群意见,及时发现新情况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推广好做法;深入宣讲宣传中央和省市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宣传普及“四主推”农业新品种新技术,开展送政策、送农技(农机、农资)、送信息“三下乡”活动,指导农民抓好粮食生产、因地制宜发展高效设施农业,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三、活动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市农委成立活动领导小组,由委党组书记、主任朱柏兴任领导小组组长,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分别带队挂钩一个县(市、区)开展“五个一”服务。各县(市、区)农委也要设立相应的机构,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2、精心谋划实施。开展“五个一”服务、深入推进“三解三促”活动要与推进农业现代化工程相结合,与农业重大项目建设相结合,与抓好当前农业生产相结合,把“五个一”服务活动向制度化、常态化发展。近期市里统一组织一次“三农”政策宣讲活动、一次“三下乡”活动、一场“四主推”宣传发布活动、一场农业重大项目推介活动、一次春季绿化造林现场推进活动,要精心组织、务求实效。

开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篇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 局机关、专利局有关部门、局直属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 进一步深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与快速维权工作, 加快建立产业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 切实完善产业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我局决定在有条件地方的优势产业集聚区, 依托一批重点产业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开展集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于一体, 审查确权、行政执法、维权援助、仲裁调解、司法衔接相联动的产业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工作, 并授予“中国 (××1·××2) 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1为具体“地区”, 2为具体“产业”) 称号 (以下简称“保护中心”)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 完善快速维权工作

1. 全力推动快速维权工作。

加大保护中心对专利执法办案工作的支持力度, 建立健全专利执法委托办案机制, 大力简化办案程序, 积极协助快速办理专利侵权纠纷等案件, 促进办案效率的进一步提升。

2. 全面开展举报投诉工作。

在保护中心开通12330知识产权举报投诉热线电话, 对接全国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与举报投诉网络平台, 建立举报投诉快速反应机制, 实现快速受理、快速处理、快速反馈。

3. 积极构建优势产业线上维权机制。

保护中心应加快对接大型电子商务平台, 建立集聚产业线上专利保护合作机制, 积极推进线上专利侵权判定咨询工作。

4. 切实加大对失信行为惩戒力度。

建立产业集聚区知识产权失信“黑名单”, 将存在重复侵权、假冒专利、拒不执行行政决定、连续提交非正常申请及违法违规从事专利代理者列入“黑名单”, 在一定时间内禁止其通过快速审查通道申请专利。

(二) 深化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工作

1. 有序拓展快速审查的权利类型。

根据产业发展实际需求, 有效运用专利优先审查等工作机制, 积极优化审查程序, 合理配置审查资源, 全面开展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以及专利复审无效请求的快速审查工作。

2. 合理延伸快速审查的产业领域。

根据集聚产业、优势产业发展需求, 将快速审查由单一领域向相关领域拓展。

3. 协同提升专利质量。

明确保护中心工作人员条件要求, 加大业务培训工作力度, 提升人员业务水平, 提高队伍稳定性, 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进一步严格专利申请的主体条件、格式、内容的预先审查, 建立健全快速审查质量检查与奖惩机制, 协同促进专利质量的稳步提升。

4. 快速出具专利权评价报告。

根据产业发展实际需求, 建立快速出具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评价报告的通道。

(三) 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协作

1. 推进完善行政与司法衔接机制。

积极推进建立专利侵权案件行政调处前置制度、诉中委托调解制度和专利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 推进设立知识产权巡回审判法庭。

2. 促进建立社会调解与仲裁机制。

有序推进与各类社会调解及仲裁机构的合作, 形成多途径保护知识产权的合力, 协同化解各类知识产权纠纷。

(四) 推动专利导航与知识产权运营工作

1. 建立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工作机制。

根据当地相应的优势产业特点, 建立产业专利数据库, 跟踪国内外产业专利布局态势, 预警产业专利风险, 引导产业专利布局, 围绕产业关键领域核心技术, 加强专利导航工作与快速审查联动, 积极培育高价值核心专利。

2. 推动产业知识产权运营。

根据当地相应的优势产业发展需要, 充分利用保护中心全链条服务资源, 加强保护中心服务能力建设, 与行业协会、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及龙头企业深度合作, 探索开展具有产业特色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 推动行业知识产权联合创造、集成管理、协同运用和自律保护。

二、保护中心的申报与审批

(一) 申报条件

1. 申请的主体为地级及以上城市或地区。

2. 当地相应的优势产业产值在全国同类产业的产值占比中居于领先地位。

应结合产业实际需要和本地的相应条件, 选择开展快速审查、快速确权的类别 (外观设计专利类、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类、三种专利类) , 相应类别专利的申请量、授权量或有效专利量以及发明创造质量在全国同类产业中占比居于领先地位, 相关产业对知识产权保护需求强烈。

3. 专利行政执法办案量在同类城市 (地区) 中居于前列, 当地的专利行政执法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位居全国同类城市 (地区) 前三分之一, 或本省份前列。

4. 当地政府重视知识产权队伍建设, 能对保护中心的建设提供必要保障 (参见附件) 。

5. 申请的主体一般应为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创建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 或者设立了国家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的城市;同样条件下, 优先考虑以上城市的申请。

(二) 申报与审批

申报建立保护中心的城市 (地级及以上) 或地区, 由当地政府向所在省 (自治区、直辖市) 知识产权局 (以下简称“省知识产权局”) 提交书面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应围绕申报条件, 明确和细化相关内容, 并提出保护中心建设方案, 包括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及保障条件。省知识产权局审核通过后, 以推荐函形式报请我局审批。申报的地区如为省、自治区、直辖市, 则由地方政府直接申报。

我局按照客观、公正的原则, 对申报材料完备、条件基本具备的地区组织现场考察, 综合考虑申报主体的条件与需求, 择优批复设立保护中心。

三、工作要求

省知识产权局应积极推进保护中心各项建设, 对保护中心的建设和工作情况进行指导与检查;协调地方政府, 在政策法规制定、队伍建设及条件支持等方面, 加大对保护中心的扶持力度。保护中心所在地知识产权局应建立保护中心建设工作责任制;研究制定工作方案, 指导各项业务工作, 对保护中心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委托保护中心开展执法办案工作;保证人员到位, 确保人员素质符合岗位需要;配合监控并处理可能出现的非正常申请。

地方政府应建立由政府领导牵头、各相关部门参与的领导工作机制, 积极支持保护中心的条件建设、队伍建设, 协调推进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的有效衔接, 推动建立知识产权巡回审理机制。

保护中心应制定高效的知识产权侵权假冒案件办理流程, 根据委托或授权加强快速办案工作, 确保办案质量, 提升办案效率, 假冒专利案件和外观设计侵权案件一般在十日内办结, 发明及实用新型侵权案件一般在一个月内办结。根据快速审查、快速确权的类型, 细化工作流程, 及时进行预审, 确保预审工作质量与效率。严格遵守专利申请受理及审查过程中的保密规定。

四、督导与考核

我局对保护中心的建设与运行给予监督指导, 加强对保护中心工作人员的上岗培训和能力提升培训, 组织业务交流和工作督导活动。组织对各保护中心的年度绩效考核, 考核内容包括专利侵权纠纷调处情况、预先审查的数量与质量、非正常申请与非规定领域受理情况, 队伍建设、条件保障情况, 以及工作机制构建运行情况等。对考核不合格 (60分以下) 或考核名次居后10%的保护中心责令限期整改, 对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或考核名次居后10%的保护中心, 取消其参与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及快速维权工作的资格。

特此通知。

开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篇8

一、充分认识开展关心关爱农民工活动的重要意义

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工作,将农民工培养成为稳定就业的新型产业工人,发展成为在城镇常住并平等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的新市民,是扩大内需特别是消费需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迫切需要,是统筹解决“三农”问题、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的重要任务,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从我区实现“两个建成”奋斗目标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创新工作方式,选择有效载体,用真心、付真情组织开展各类关爱活动,帮助农民工解决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广大农民工平平安安回家过年,节后高高兴兴外出务工,深切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二、认真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督查工作

春节前,自治区派出四个督查组到全区各地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大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自查力度,确保农民工欠薪案件在春节前一个星期内解决,让农民工足额领到工资回家过年。

三、认真组织农民工安全返乡过节

各级各部门要广泛开展“温暖农民工回家路”活动,使广大农民工安全回家过春节。各级驻外劳务机构要主动协调,帮助农民工提前买好车票,并教育农民工不乘坐“黑车”、超载车。农民工人数多且输入地集中的地方,可组织包车接回。近年来,每年春节前有超过10万农民工从广东骑摩托车回家,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公安部门要加强与广东警方的协调,在返乡摩托车经过我区的主要路段加强交通管理,防止发生恶性交通事故。与广东接壤的梧州等市要组织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交通运输、工会、妇联、共青团等部门,在粤桂交界处开设迎接我区农民工平安回家服务站,引领农民工进站休息,送上热姜水、热粥,提醒注意行车安全,让他们一回到我区境内就感受到家的温暖。服务站要配有医生和常用药品、摩托车维修点,为农民工提供必要的服务。

四、广泛开展走访、慰问农民工活动

春节期间,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农民工家中走访慰问,与农民工交朋友,深切体察农民工疾苦,细心倾听农民工呼声,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各乡镇要召开一次农民工代表座谈会,了解当地农民工外出务工情况,发挥农民工骨干力量的作用,引导更多农民工到优质企业工作,提高就业质量,减少劳动权益被侵害案件的发生。大力宣传有关政策和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态势,引导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为我区企业用工提供支撑。要将农民工纳入创业政策扶持范围,完善并落实税收优惠、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场地安排、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培训、创业服务等扶持政策,鼓励具备条件的农民工返乡创业。

各级各部门的走访调研活动,还要结合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美丽广西”乡村建设重大活动规划纲要(2013—2020)〉的通知》(桂办发〔2013〕24号)和《关于印发〈2014年持续推进“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意见〉的通知》(桂办发〔2013〕25号)精神,广泛听取农民工对开展“清洁乡村”活动的意见建议,广泛调动农民工建设美好家乡的热情,为深入推进“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活动提供决策参考。

五、开展对农民工的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活动

各地要利用春节期间农民工普遍返乡的有利时机,了解掌握农民工受到不法侵害的情况,将更多农民工纳入法律援助覆盖范围。要加大法律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农民工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预防因平时积累邻里纠纷、宅基地纠纷等矛盾问题在春节期间引发群体性事件甚至恶性案件。

六、大力营造关心关爱农民工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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