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会议总结通用

2024-09-13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会议总结通用(通用12篇)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会议总结通用 篇1

陈慈英副厅长率与会人员考察了涟源市六亩塘镇笃庆堂社区和石马山镇张家湾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中心,调研了活动室、阅览室、在线亲情交流室、文体室等场地,查看了上墙的规章制度和政策宣传,查阅了留守儿童档案资料、留守儿童党员干部结对帮扶台账,充分肯定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中心负责人所做的工作,勉励他们继续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大爱之心做好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中心工作。

陈慈英副厅长充分肯定了涟源市的工作,认为涟源市作为县级未成年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试点单位,市委政府高度重视,工作扎实认真,行动快、部署早,目标明确、思路清晰,措施得力、效果明显,市委、市政府出台了《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的实施意见》,制定了《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的责任追究办法》,实现对全市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的全覆盖,为全省深入推进未成年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先行探索了好的经验和做法。

陈慈英副厅长强调,全省各级救助机构要学习和借鉴涟源的经验,从严落实好肩上的责任,进一步创新方式,转变工作思路,明确职责,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抓好抓细,推动救助机构转型升级。要持之以恒、锲而不舍,抓好救助机构的安全生产工作,让安全运行成为救助机构的“生命线”。全省救助战线的同志,要深入学习许帅先进事迹,想救助服务对象之急,解救助服务对象之需,将党委政府的“民心工程”、“暖心工程”办到救助服务对象的心坎上。

会上,涟源市政府主要负责人介绍了近年来涟源市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一些做法。长沙市、邵阳市、常德市、郴州市、永州市救助站负责人就如何学习安阳市救助管理站站长许帅先进事迹进行了发言。全体与会人员讨论研究了全省救助管理站站长培训班的内容和《救助管理机构未成年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方案》。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会议总结通用 篇2

经李克强总理签批, 2016 年2 月14 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 (以下简称《意见》) , 提出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 也是家庭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意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 建立健全了包括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等环节在内的救助保护机制, 规定了强制报告情形, 确定了强制报告主体和受理主体, 细化了应急处置措施, 明确了评估帮扶主体, 强化了监护干预措施。要求各省 (区、市) 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领导机制。国务院将适时专项督查《意见》执行情况。

来源:《人民日报》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会议总结通用 篇3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推进,一些地方农村劳动力为改善家庭经济状况、寻求更好发展,走出家乡务工、创业,但受工作不稳定和居住、教育、照料等客观条件限制,有的选择将未成年子女留在家乡交由他人监护照料,导致大量农村留守儿童出现。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为我国经济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对改善自身家庭经济状况起到了重要作用,客观上为子女的教育和成长创造了一定的物质基础和条件,但也导致部分儿童与父母长期分离,缺乏亲情关爱和有效监护,出现心理健康问题甚至极端行为,遭受意外伤害甚至不法侵害。这些问题严重影响儿童健康成长,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各方高度关注,社会反响强烈。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为广大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创造更好的环境,是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

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农村留守儿童问题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阶段性问题,是我国城乡发展不均衡、公共服务不均等、社会保障不完善等问题的深刻反映。近年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对促进广大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突出表现在家庭监护缺乏监督指导、关爱服务体系不完善、救助保护机制不健全等方面,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机制化建设亟待加强。

农村留守儿童和其他儿童一样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心。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关系到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关系到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关系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大局。党中央、国务院对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高度重视。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也是家庭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监护照料和更好关爱保护。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国务院决策部署,以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依法保护,不断健全法律法规和制度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加大关爱保护力度,逐步减少儿童留守现象,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安全、健康、受教育等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家庭尽责。落实家庭监护主体责任,监护人要依法尽责,在家庭发展中首先考虑儿童利益;加强对家庭监护和委托监护的督促指导,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监护照料、亲情关爱和家庭温暖。

坚持政府主导。把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作为各级政府重要工作内容,落实县、乡镇人民政府属地责任,强化民政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指导责任,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救助保护机制,切实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

坚持全民关爱。充分发挥村(居)民委员会、群团组织、社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各方面积极作用,着力解决农村留守儿童在生活、监护、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形成全社会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

坚持标本兼治。既立足当前,完善政策措施,健全工作机制,着力解决农村留守儿童监护缺失等突出问题;又着眼长远,统筹城乡发展,从根本上解决儿童留守问题。

(三)总体目标。家庭、政府、学校尽职尽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全面建立,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等农村留守儿童救助保护机制有效运行,侵害农村留守儿童权益的事件得到有效遏制。到2020年,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全社会关爱保护儿童的意识普遍增强,儿童成长环境更为改善、安全更有保障,儿童留守现象明显减少。

三、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

(一)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父母要依法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外出务工人员要尽量携带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或父母一方留家照料,暂不具备条件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亲属或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不得让不满16周岁的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外出务工人员要与留守未成年子女常联系、多见面,及时了解掌握他们的生活、学习和心理状况,给予更多亲情关爱。父母或受委托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的,村(居)民委员会、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要及时予以劝诫、制止;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安等有关机关要依法追究其责任。

(二)落实县、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居)民委员会职责。县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政策措施,认真组织开展关爱保护行动,确保关爱保护工作覆盖本行政区域内所有农村留守儿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居)民委员会要加强对监护人的法治宣传、监护监督和指导,督促其履行监护责任,提高监护能力。村(居)民委员会要定期走访、全面排查,及时掌握农村留守儿童的家庭情况、监护情况、就学情况等基本信息,并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要为农村留守儿童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与父母联系提供便利。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建立翔实完备的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台账,一人一档案,实行动态管理、精准施策,为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参与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提供支持;通过党员干部上门家访、驻村干部探访、专业社会工作者随访等方式,对重点对象进行核查,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照料。县级民政部门及救助管理机构要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开展的监护监督等工作提供政策指导和技术支持。

(三)加大教育部门和学校关爱保护力度。县级人民政府要完善控辍保学部门协调机制,督促监护人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并完成义务教育。教育行政部门要落实免费义务教育和教育资助政策,确保农村留守儿童不因贫困而失学;支持和指导中小学校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学生心理、人格积极健康发展,及早发现并纠正心理问题和不良行为;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相对集中学校教职工的专题培训,着重提高班主任和宿舍管理人员关爱照料农村留守儿童的能力;会同公安机关指导和协助中小学校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做好法治宣传和安全教育,帮助儿童增强防范不法侵害的意识、掌握预防意外伤害的安全常识。中小学校要对农村留守儿童受教育情况实施全程管理,利用电话、家访、家长会等方式加强与家长、受委托监护人的沟通交流,了解农村留守儿童生活情况和思想动态,帮助监护人掌握农村留守儿童学习情况,提升监护人责任意识和教育管理能力;及时了解无故旷课农村留守儿童情况,落实辍学学生登记、劝返复学和书面报告制度,劝返无效的,应书面报告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依法采取措施劝返复学;帮助农村留守儿童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加强与父母的情感联系和亲情交流。寄宿制学校要完善教职工值班制度,落实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责任,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引导寄宿学生积极参与体育、艺术、社会实践等活动,增强学校教育吸引力。

(四)发挥群团组织关爱服务优势。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关工委等群团组织要发挥自身优势,积极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假期日间照料、课后辅导、心理疏导等关爱服务。工会、共青团要广泛动员广大职工、团员青年、少先队员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和互助活动。妇联要依托妇女之家、儿童之家等活动场所,为农村留守儿童和其他儿童提供关爱服务,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父母、受委托监护人的家庭教育指导,引导他们及时关注农村留守儿童身心健康状况,加强亲情关爱。残联要组织开展农村留守残疾儿童康复等工作。关工委要组织动员广大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离退休老同志,协同做好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与服务工作。

(五)推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加快孵化培育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民政等部门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其深入城乡社区、学校和家庭,开展农村留守儿童监护指导、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社会融入和家庭关系调适等专业服务。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支持社会组织、爱心企业依托学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举办农村留守儿童托管服务机构,财税部门要依法落实税费减免优惠政策。

四、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救助保护机制

(一)建立强制报告机制。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村(居)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农村留守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或失踪、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疑似遭受意外伤害或不法侵害等情况的,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负有强制报告责任的单位和人员未履行报告义务的,其上级机关和有关部门要严肃追责。其他公民、社会组织积极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应及时给予表扬和奖励。

(二)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公安机关要及时受理有关报告,第一时间出警调查,有针对性地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强制报告责任人要协助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和应急处置工作。属于农村留守儿童单独居住生活的,要责令其父母立即返回或确定受委托监护人,并对父母进行训诫;属于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的,要联系农村留守儿童父母立即返回或委托其他亲属监护照料;上述两种情形联系不上农村留守儿童父母的,要就近护送至其他近亲属、村(居)民委员会或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临时监护照料,并协助通知农村留守儿童父母立即返回或重新确定受委托监护人。属于失踪的,要按照儿童失踪快速查找机制及时开展调查。属于遭受家庭暴力的,要依法制止,必要时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实施保护;属于遭受其他不法侵害、意外伤害的,要依法制止侵害行为、实施保护;对于上述两种情形,要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其就医、鉴定伤情,为进一步采取干预措施、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打下基础。公安机关要将相关情况及时通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健全评估帮扶机制。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接到公安机关通报后,要会同民政部门、公安机关在村(居)民委员会、中小学校、医疗机构以及亲属、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的协助下,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安全处境、监护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进行调查评估,有针对性地安排监护指导、医疗救治、心理疏导、行为矫治、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专业服务。对于监护人家庭经济困难且符合有关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政策的,民政及其他社会救助部门要及时纳入保障范围。

(四)强化监护干预机制。对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农村留守儿童的父母或受委托监护人,公安机关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必要时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依法立案侦查。对于监护人将农村留守儿童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状态导致其面临危险且经教育不改的,或者拒不履行监护职责6个月以上导致农村留守儿童生活无着的,或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农村留守儿童导致其身心健康严重受损的,其近亲属、村(居)民委员会、县级民政部门等有关人员或者单位要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

五、从源头上逐步减少儿童留守现象

(一)为农民工家庭提供更多帮扶支持。各地要大力推进农民工市民化,为其监护照料未成年子女创造更好条件。符合落户条件的要有序推进其本人及家属落户。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要纳入保障范围,通过实物配租公共租赁住房或发放租赁补贴等方式,满足其家庭的基本居住需求。不符合上述条件的,要在生活居住、日间照料、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等方面提供帮助。倡导用工单位、社会组织和专业社会工作者、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力量,为其照料未成年子女提供便利条件和更多帮助。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要普遍对农民工未成年子女开放,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农民工未成年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完善和落实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子女在输入地参加中考、高考政策。

(二)引导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各地要大力发展县域经济,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的一系列政策措施。中西部地区要充分发挥比较优势,积极承接东部地区产业转移,加快发展地方优势特色产业,加强基本公共服务,制定和落实财政、金融等优惠扶持政策,落实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为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提供便利条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要广泛宣传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政策,加强农村劳动力的就业创业技能培训,对有意愿就业创业的,要有针对性地推荐用工岗位信息或创业项目信息。

六、强化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卫生计生等部门和妇联、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参加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领导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民政部要牵头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在2016年上半年开展一次全面的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依托现有信息系统完善农村留守儿童信息管理功能,健全信息报送机制。各级妇儿工委和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要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作为重要工作内容,统筹推进相关工作。各地民政、公安、教育等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督促有关方面落实相关责任。要加快推动完善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权利义务和各方职责,特别要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提供有力法律保障。

(二)加强能力建设。统筹各方资源,充分发挥政府、市场、社会的作用,逐步完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场所设施,满足临时监护照料农村留守儿童的需要。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促进寄宿制学校合理分布,满足农村留守儿童入学需求。利用现有公共服务设施开辟儿童活动场所,提供必要托管服务。各级财政部门要优化和调整支出结构,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各地要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工作人员,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负。

(三)强化激励问责。各地要建立和完善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对认真履责、工作落实到位、成效明显的,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扬和奖励;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实、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对贡献突出的社会组织和个人,要适当给予奖励。

(四)做好宣传引导。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宣传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强化政府主导、全民关爱的责任意识和家庭自觉履行监护责任的法律意识。建立健全舆情监测预警和应对机制,理性引导社会舆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宣传报道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会议总结通用 篇4

今天,全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举行,对全市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现状进行总结和分析,并全面部署下阶段工作。副市长齐建中出席会议并讲话。

齐建中指出,农村留守儿童和其他儿童一样,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关系到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关系到家庭幸福和社会和谐、关系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大局。齐建中强调,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既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也是家庭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县区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中央和省市的决策部署,以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围绕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救助保护机制,坚持问题导向,统筹推进、分类施策、精准保护,全力抓好各项工作,促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要强化组织领导、责任落实、督导考核、宣传引导,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做细做好。

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简报 篇5

民政部部长黄树贤表示,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中,首先要着力解决监护缺失问题,强化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大力抓好“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实施工作,紧紧牵住家庭监护这个“牛鼻子”,加强家庭监护的指导、监督和干预,切实兜住农村留守儿童安全底线;对不履行监护责任的父母,要依法予以训诫。

此次行动将坚持儿童权益优先,把实现和维护好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作为首要任务,将主要落实家庭监护、强制报告、临时监护、控辍保学、户口登记责任,并依法打击遗弃行为。

《关于在全国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的通知》指出,公安机关应当会同地方各级民政部门落实家庭监护责任,对遗弃留守儿童的不法行为将予以惩处,并将依法为无户籍的农村留守儿童登记常住户口,逐一建档,对其中非亲生落户的儿童,公安机关应当及时采集录入其DNA信息到相关数据库进行比对。

县级、乡镇人民政府要会同各级教育、民政部门落实完善控辍保学部门协调机制。各地民政部门将指导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时接收公安机关护送来的农村留守儿童,按照最有利于儿童利益的原则,采取机构内养育、爱心家庭寄养等方式,为其提供临时照料服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要协助公安机关积极动员无户籍农村留守儿童的监护人主动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各级教育、卫生计生、民政部门要指导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村(居)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树立强制报告意识,依法落实强制报告责任。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会议总结通用 篇6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切实维护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促进留守儿童健康成长,推进我旗儿童福利事业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13号)以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牧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内政发〔**〕75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牧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乌政办字〔**〕149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旗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总体目标

农村留守儿童主要是指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农村留守儿童是我国经济社会转型期出现并长期存在的社会群体,是最需要全社会关注的特殊弱势群体,扎实做好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关系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关系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对我旗未来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精准扶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近年来,上级有关部门在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及困境家庭儿童救助保护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较为显著的成效,但同时也要看到,近年来一些农村留守儿童因缺乏精神关爱而造成心理障碍,辍学、厌学,甚至成为问题儿童,因缺乏监护而遭受意外伤害、不法侵害等严重威胁人身安全的极端事件时有发生。目前全旗外出流动人口达到总人口的36%。农村留守儿童逐年增加将是我旗一个长期存在的社会现象。因此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站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x感和紧迫感,把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作为一项长期的、义不容辞的重要任务摆在重要位置,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职责,落实任务,密切配合,抓出实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儿童优先,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监护照料和更好的关爱保护。要坚持构建“家庭、社会、政府”三位一体的工作格局,形成家庭、政府、学校尽职尽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确保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等农村留守儿童救助保护机制有效运行,切实防范侵害农村留守儿童权益事件的发生。**年全旗要全面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和机制,在重点乡镇和服务内容上要有创新和突破。到x年,各乡镇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基本实现全覆盖,未成年人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法规和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全社会关爱保护儿童意识普遍增强,儿童成长环境更为安全、更有保障,留守儿童现象明显减少,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在祖国同一片蓝天下茁壮成长。

二、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总体要求

(一)家庭监护,父母尽责。

家庭监护是保障儿童健康成长的基础,关爱保护留守儿童的主体责任是家庭。农村留守儿童父母要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指导和督促家庭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在家庭发展中,要优先考虑儿童利益,更加注重以文明方式进行教育,防止家庭暴力,虐待等侵害事件的发生,确保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监护照料、亲情关爱和家庭温暖。

(二)政府主导,部门联动。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在国家的统一部署下,实行以地方为主、分级负责、各部门协同推进的管理体制,各乡镇、各部门要在旗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下,主动参与、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切实将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列入政府重要工作内容,与各相关部门积极协作、相互支持,促进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和救助保护工作机制,切实保障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民政、教育、团委、妇联等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共同构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格局。

(三)社会参与、全民关爱。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事业,加强对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的宣传、报告和监督,发挥群团组织、社会组织、民营企业、爱心人士、专业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着力解决留守儿童在生活、监护、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不断拓展关爱服务形式的内容,规范关爱行为,加大关爱力度,形成全社会关注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

三、构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格局

(一)强化家庭文明监护意识

督促家庭依法履行对留守儿童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增强家长作为第一监护人的责任意识。重视对儿童家长和其他监护人的培训指导,在政府实施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等项目中,增强家庭教育指导内容。外出务工、创业人员应尽量携带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或父母一方留家照料,暂不具备条件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亲属或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不得让不满十六周岁的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鼓励父母外出务工、创业期间通过微信等新媒体与留守未成年子女建立经常性联系,及时了解和掌握子女学习、生活和心理等状态,给予更多亲情关爱。培育监护人依法监护意识,监护人进行家庭教育时以文明方式进行,依法履行监护和教育职责,杜绝家庭暴力发生。加强对监护人的监督,各乡(镇)、村委会以乡约村规、邻里互助等方式加大对家庭监护的宣传和监督。父母或接受委托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的,村委会、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要及时予以劝诫、制止;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安等有关机关要依法追究其责任。

(二)建立覆盖城乡三级(旗、乡、村)救助保护体系

旗人民政府负责协调指导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推动部门间沟通与协作,加强政策衔接和工作对接,切实将国家、自治区和市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结合我旗实际制定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方案,细化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政策措施,认真组织指导所属乡(镇)人民政府开展关爱保护行动;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和救助保护机制,分管领导专门负责协调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统筹整合各方面资源,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做到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确保各项具体政策的落实和工作任务的完成。创新管理方式,实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台账式管理,健全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责任制和监督问责机制,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对乡(镇)、村委会开展的摸底排查和监护监督等工作要提供政策指导和技术支持。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认真落实好上级部门对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各项措施,细化工作任务,打牢工作基础,形成关爱保护工作机制。要建立翔实完备的农村留守儿童信息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一季度检查更新一次,精准施策。同时要加强对外出务工人员和其他监护人员的法制宣传和指导,组织开展法律知识培训,督促其履行监护职责,提高监护能力。通过党员干部上门家访、驻村干部走访、专业社工随访等方式,对重点对象进行核查,确保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照料。各村委会要细化责任,指定专人负责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建立留守儿童信息台账,一人一档,要熟悉和掌握农村留守儿童和其家长外出务工情况信息,定期走访留守儿童家庭,全面排查、及时掌握留守儿童家庭状况、监护情况、就学情况等基本信息,并向乡(镇)人民政府报告。

(三)加大教育部门和学校关爱保护力度

教育部门要认真落实免费义务教育和“两免一补”教育资助政策,确保留守儿童不因贫困而失学;要督促指导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普遍向农民工未成年子女开放,实现小学、初中阶段就近入学,完善和落实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子女在输入地参加中考、高考政策;要支持和指导中小学校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学生心理、人格积极健康发展,及早发现并纠正心理问题和不良行为;加强对学校教职工的专题培训,着重提高班主任和宿舍管理人员关爱照料留守儿童的能力,会同公安部门、共青团组织指导协助中小学校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做好法治宣传和安全教育,帮助儿童增强防范校园欺凌等不法侵害的意识,掌握预防意外伤害的安全常识;中小学校要对留守儿童受教育情况实施全程管理,利用多种方式加强与受托监护人的沟通交流,帮助监护人掌握留守儿童学习情况,提升监护人责任意识和教育能力;及时了解无故旷课留守儿童情况,落实辍学学生登记、劝返复学和书面报告制度,劝返无效的应书面报旗教育局和乡(镇)人民政府,依法采取措施劝返复学;寄宿制学校要完善教职工值班制度,落实学生宿舍管理责任,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引导学生积极参加体育、艺术、社会实践活动,增强学校教育吸引力;帮助留守儿童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加强与外出务工家长间的联系沟通,形成学校、家长、委托监护人共同关爱培育的合力。

(四)发挥群团组织特点参与关爱服务

强化各群团组织之间横向协作机制。工会、共青团、关工委、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要积极发挥自身优势,依托妇女儿童之家、职业培训和介绍机构等为留守儿童及其父母创造条件,提供心理疏导、日间照料、课后辅导、就业指导等服务。工会、共青团、妇联要广泛动员广大职工、团员青年、少先队员等开展多种形式的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和互助活动;加快推进“妇女之家”“儿童之家”“青少年维权岗”等关爱留守儿童服务平台创建工作,有效发挥各群团组织在维护留守儿童权益中的作用;逐步探索、建立观护制度,为遭受家庭暴力、虐待、侵害的留守儿童和其他儿童提供心理辅导和测评服务;妇联要依托妇女儿童之家,为留守儿童和其他儿童提供关爱服务。共青团要重点建设青年志愿者数据库,为留守儿童选择专业青年志愿者提供服务。残联要组织开展残疾留守儿童康复等工作。关工委要组织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离退休老同志,协同做好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与服务工作。

(五)大力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留守儿童保护

坚持全民关爱,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爱心企业和爱心人士、专业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各方面的积极性,利用寒暑假组织留守儿童开展读书学习、心理疏导、城市体验等活动,为农村留守儿童奉献爱心。加快孵化培育社会工作专门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参与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工作。民政部门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其开展农村留守儿童监护指导、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社会融入和家庭关系调适等专业服务。建立农村留守儿童“爱心家长”关爱帮扶机制,支持社会组织、爱心企业帮助援建爱心家园和村委会留守儿童服务中心等关爱服务设施、举办村委会留守儿童托管服务机构,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假日照料、课后辅导、心理疏导等关爱服务,促进全社会共同来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

四、构建夯实农村留守儿童救助保护机制

(一)建立强制报告机制

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村委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等及其工作人员要切实履行报告责任,在工作中发现留守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或失踪、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疑似遭受意外伤害或不法侵害等情况的,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负有强制报告责任的单位和个人未履行报告义务的,其上级机关和有关部门要严肃追责,其他公民、社会组织积极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应及时给予表彰奖励。

(二)完善应急处置机制

公安机关要及时受理有关报告,第一时间出警调查,有针对性地采取应急处置措施,救助保护强制报告责任人和有关单位要协助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和应急处置工作。发现留守儿童单独居住生活的,要责令其父母立即返回或确定受委托监护人,并对父母进行训诫;属于受委托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的,要联系留守儿童父母立即返回或委托其他亲属监护照料;上述两种情形联系不上留守儿童父母的,要就近护送至其他近亲属、村委会或市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临时监护照料,并协助通知留守儿童父母立即返回或重新确定受委托监护人。属于失踪的,要按照儿童失踪快速查找机制及时开展调查。属于遭受家庭暴力的,要依法制止,必要时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市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实施保护;属于遭受其他不法侵害、意外伤害的,要依法制止侵害行为、实施保护;对于上述情形,要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其就医、鉴定伤情,为进一步采取干预措施、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打下基础。公安机关要将相关情况及时通报乡(镇)。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依法为遭受家庭暴力、虐待、侵害的留守儿童提供法律援助。留守儿童因遭受侵害等原因需要转学、异地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教育部门应给予保障。

(三)健全评估帮扶机制

对受到家庭暴力、虐待、侵害的留守儿童,各乡(镇)人民政府在接到公安机关相关情况通报后,要及时会同民政部门、公安机关在村委会、中小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及亲属、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的协助下,对留守儿童的安全处境、监护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进行调查评估,有针对性地安排监护指导、医疗救治、心理疏导、行为矫治、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专业服务。对监护人家庭经济困难且符合有关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政策的,民政及其他社会救助部门要及时将其纳入保障范围。

(四)强化监护干预机制

对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留守儿童的父母或受委托监护人,公安机关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必要时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依法立案侦查,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于监护人将留守儿童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状态导致其面临危险且经教育不改的,或者拒不履行监护职责六个月以上导致留守儿童生活无着落的,或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留守儿童导致其身心健康严重受损的,其近亲属、村委会、乡(镇)民政管理所等有关人员要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同时,要发挥好村委会作用,协助做好入户查访。对实施家庭暴力、虐待儿童等行为情节较轻,依法可不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出具告诫书。告诫书应在送交加害人、受害人的同时,通知村委会做好入户跟踪查访工作;对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留守儿童,在人身安全保护令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公安机关及村委会后,公安机关及村委会应当协助执行;对协查中发现告诫书、人身安全保护令不能很好落实与执行的,村委会应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报告,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及时、有效救助保护。

五、加强关爱服务阵地建设和能力建设

(一)加强关爱服务阵地建设。

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纳入经济社会整体发展规划,加大投入力度,切实提高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阵地建设水平。加强农村学前和义务教育投入,结合国家以及自治区关于农村中小学建设相关项目,在有条件且符合整体布局要求的乡(镇)改扩建一批农村中小学寄宿制学校,在留守儿童集中的乡(镇)建立寄宿制学校。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容纳能力,突出儿童特色和积极向上的时代特征,积极建设留守儿童之家、爱心家园及“阳光庭院”“有福童享”“快乐学校”等标牌的关爱服务阵地,配备结构合理的专兼职管理人员。对留守儿童数量较少、居住分散的边远村庄,要将留守儿童送至条件较好的寄宿制学校就读。在农村留守儿童较为集中的学校、村委会、社区建设留守流动儿童之家、爱心家园,力争3年内基本实现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阵地全覆盖。农村留守儿童之家、爱心家园等关爱服务设施建设,要按照有统一标牌、有固定场所、有完善设备、有人员管理、有儿童档案、有活动计划、有活动台账、有经费保障的标准,强化建设和使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阵地建设要与基层文化中心建设结合起来,发挥基层文化中心的多重服务保障作用。

(二)加强关爱服务能力建设。

着力构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旗、乡、村要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机构,加强关爱服务队伍建设,配备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建立旗、乡、村专兼职工作人员微信群,互动交流,促进工作。做到有组织机构、有工作经费、有专职人员、有制度措施。统一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适当提高寄宿制学校年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提高农村中小学校师生比例,完善农村学校教师工种结构。择优选拔优秀教职工担任农村留守儿童生活管理员,对于兼职管护人员给予适当补助。创新关爱方式,综合采取学校寄宿、社会托管、家庭代管、父母回归等管护形式,从根本上解决留守儿童成长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六、强化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保障措施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任务繁重。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主动作为,抓好落实。

(一)调查摸排,实现精准帮扶

按照《**开展农村牧区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实施方案》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牧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各乡镇要结合当地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开展留守儿童和困境未成年人摸底调查,建立留守儿童和困境未成年人信息管理系统,建立一人一档动态统计台账。与学校合作,依托全市“三留守”人员(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和困境未成年人摸排工作,每季度最后月15日之前更新数据库报旗民政局,持续开展调查分析研究,为实施精准帮扶提供有力支持。

(二)建立考核问责和激励机制。

旗政府将把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责任制,完善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奖优罚劣,对认真履责、工作落实到位、成效明显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扬和奖励;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实、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对贡献突出的社会组织和个人,要适当给予奖励。旗未成年人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采取明察暗访、跟踪问效等方式对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工作进行严格督查,及时发现措施不落实、执行不到位等问题,督促限期整改解决,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扎实推进。

(三)加强法治保障。

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开展立法调研,加强执法检查,进一步明确家长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监护义务,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健全未成年人保护法规规章和制度体系,增强全社会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的法治意识。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律维权服务,维护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

(四)营造关爱保护氛围。

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QQ群等网络新媒体的优势,利用公益广告、微电影、爱心捐赠等形式,积极宣传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营造浓厚社会氛围,吸引更多的企业、公益组织和爱心人士等参与到关爱农村留守儿童行动中来。鼓励城市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手拉手”自由结对,互帮互学,共同成长。建立健全舆情监测预警和应对机制,理性引导社会舆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加强网络管理,避免对农村留守儿童产生不良影响。认真总结交流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经验,宣传推广先进典型,全面提高我旗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水平。

留守儿童关爱救助保护工作总结 篇7

根据上级关爱留守儿童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我乡留守儿童成长状况及实际需求,更好地发挥实践育人功能,更好地关注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深入推进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教育,我乡于开学期初制定了关爱留守儿童工作计划。现将这一学期以来工作完成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措施

1、建立健全领导负责制度。

教管中心要求各学校成立留守儿童关爱工程领导小组,制订具体计划,实施了“留守儿童”教育工作方案,真正地使学校成为了学生学知识,学文化,不断提高思想觉悟的主阵地。

2、实施教职工结对帮扶留守儿童制度。

在学校留守学生中确立重点帮扶对象并配备帮扶教师,由班主任、科任老师与本班留守儿童结帮扶对子。帮扶教师经常找留守学生谈心,随时掌握留守学生的思想动态、引导他们健康成长。建立了教职工关爱留守儿童的成长日记,让教师成为“代理家长”,让留守儿童在老师同学的集体中成长,以对他们缺失家庭教育进行补偿,使他们走出孤独和忧郁。

3、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和联系卡制度。

学校对所有学生进行了认真调查研究,摸清了留守儿童的底数,建立了每个留守儿童的档案和联系卡,通过联系卡制度的建立,加强的了学校与学生家长及其他监护人的联系,共同形成了以学生为中心的关爱网络。

4、优先关爱留守儿童。

对在校留守儿童给予无论在生活上、学习上、帮扶上的优先照顾。多献上一份爱心,想方设法消除其孤寂的心理,让他们与正常的儿童一样健康茁壮成长.如在住宿生安排方面,留守儿童优先;在青春咨询方面,留守儿童优先;在贫困生资助方面,留守儿童优先;在学习辅导方面,留守儿童优先……通过家访、电话联系、召开家长会等形式加强与留守儿童父母或监护人的交流与沟通;加强对贫困留守儿童的资助工作。

5、开通爱心电话和爱心视频,让孩子能到家园与父母交流,增进感情。

家园每周末对孩子开通爱心电话爱心视频,让孩子通过登记就能和父母通上电话,通过与父母约好上网时间就能和父母见一面,这样大大缩短了父母与孩子间的距离,让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心更密切,感情纽带更牢固。

二、心理健康教育有实效。

我乡注重对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教育,积极营造良好的环境。针对品德行为偏差和心理障碍的留守儿童,学校设立了咨询室,开设了心理教育课,大力开展了心理咨询,心理矫正活动,让他们削除不良情感体验,树立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培养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通过心理教育辅导活动的开展,健全了留守儿童正常的心理品质,他们“学会坚强、学会学习、学会交往、学会生存、学会理解、学会自我调解”,促进了其健康成长。留守儿童中心,性格孤僻不合群,逆反心理严重,自由散漫,学业成绩很差的经过一段时间的帮扶,他们变了,变得活泼开朗了,学会尊重他人了,能够自觉遵守纪律,学习成绩有了明显进步。

关爱小学农村留守儿童工作总结 篇8

古往今来,家长对孩子最殷切的期许莫过于“望子成龙”,然而,对于怎样去培养和教育孩子,每个做家长的往往感到困惑,不知道该何从入手。孩子的培养与教育关乎其未来的人生旅程,也关乎做家长的责任。我班众多家长自身经济受条件限制,虽然在外经商、务工,但是大多的父母无法将孩子接到自己身边一起生活,只能留在家里由老人或亲戚照看,造成了事实上的“单亲教育”、“隔代教育”、“寄养教育”的现象,使很多学生成为留守儿童。

为了更好解决留守儿童问题,让留守儿童能够安心学习,留守儿童的家长在外安心工作,我班作了大量的工作,制定了各项制度,采取了各项措施。这些留守儿童与父母整年,甚至几年不能见上一面,在长期缺乏父爱、母爱的环境中畸形成长现象令人瞩目。至于这些留守儿童的“生活上缺照顾、行为上缺管教、学习上缺辅导、思想道德上缺约束、安全上缺保障”等五大问题对学校、家庭、社会影响颇深。一年来,在工作中,我班每一位任课教师不断的反思着自己,努力使我们不会愧对于代理家长这个神圣的职责。具体总结如下:

1、密切关注儿童、增强情感投资。学校是留守儿童的第二个家,老师就是他们全权负责的“父母”。学校和教师密切关注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和思想变化情况。我作为本班班主任力争做好本班留守儿童的“爱心妈妈”,让全班留守儿童结对子。

2、对留守儿童开展学习辅导、思想教育、生活服务。一旦发现学生有病,马上带领学生去医院治疗,并及时和监护人取得联系。

3、学习上对他们无微不至的关怀。更重要的是始终注重他们的行为规范的养成教育,使他们经常受到老师的表扬,老师和同学还买些水果给班上的留守儿童过生日;常关心留守儿童,经常与他们一起拉家常,了解他们的具体情况,这样使他们亲近、信任老师。

4经常默默地对学生进行情感投资,让他们充分感受到“师爱”胜过“母爱”。此外我们还组织班干部协助老师对留守儿童进行动态跟踪,有的放矢地做好相关帮扶工作,这样一来二去,留守儿童就觉得自己在这儿读书拥有“大家庭”的心理归属感,使留守儿童能安心

5、健全”留守”档案、便于信息捕捉。我们对留守儿童的性格、兴趣、学习、思想、心理、品格等各个方面的实际情况进行了解、分析,为每个留守儿童建立专门的档案。档案包括学生的家庭情况、家长的相关信息、监护人的信息,并将这些档案进行管理。

6、保持融洽感情、填补深邃沟壑。留守儿童的父母长期在外务工,虽然时时惦记着家里的孩子,但是由于工作的繁忙,意识上的疏忽,不能随时与孩子保持联系,造成孩子情感和心灵的创伤极为严重。留守儿童中品质低下、心态不良、性格倔强等两极分化也不在话下,我们老师总不能看着这些留守儿童的悲剧一幕幕地重演下去,就想方设法把情况反馈给家长,要求家长通过电话、书信随时与孩子保持联系,同时要求家长定期与子女沟通;期初期末还给每位家长发去《致家长的一封信》,让他们了解学校的办学方向和子女的在校情况。许多家长照着这种方法去做起到积极的作用,久而久之,融洽了感情,填补了父子母子之间的深邃沟壑,有力地促进孩子们的身心沿着正确的轨迹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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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页 生活和学习,让留守儿童在远离父母的日子里也能健康快乐的成长,大大增强教育实效性。7“第二家长”言教、发展良好事端。对留守儿童的教育不是一就而蹴,是一件非常棘手的事,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工程。关心关爱留守学生,不单是学校的事,应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总之,为留守儿童创设良好的教育环境,是学校、家庭、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应提高认识,协调一致,为此做出积极努力,使留守儿童和所有孩子一样享有同一蓝天,受到同样的关爱,把素质教育落实到每一个孩子身上。

总之,一年来,为关爱留守儿童,我班每位教师都做了很多的工作,付出了辛劳。我们将会一如既往地去工作,不断地摸索经验,更好地为留守儿童服务,使这项工作成为我们所有工作中的重中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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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小学关爱留守儿童工作总结 篇9

一、深入调研,准确掌握全校留守儿童情况。

3、9月份,我校对父母外出务工的留守儿童进行两次以班级为单位的系统排摸,并分别予以登记造册,做到了家底清、情况明。到目前为止,已为留守儿童建立了档案,为切实开展留守儿童关爱活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其中90%以上儿童留在家里隔代看护,只有少数留守孩子寄托给亲戚看护,而隔代看护对儿童的健康成长极为不利:如心理不平衡,常常感到自卑、孤独、忧虑、失望;生活无规律,生活习惯相对较差;缺乏学习自觉性和刻苦钻研精神,厌学情绪严重;任性、自私、无组织、无纪律,自控能力差等。

二、制定方案,构建留守儿童关爱网络。

我校根据文件精神,调整留守儿童工作小组,制定《留守儿童关爱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职责,分解落实了任务,动员各方面力量共同关注留守学生,构建层层推进、齐抓共管的留守学生关爱网络,努力为留守学生营造健康、快乐、和谐的成长环境。

三、多措并举,大力实施留守学生关爱行动。

1、开展结对关护系列活动。积极动员志愿者、教师,广泛开展与留守儿童“一对一”结对关护活动,为留守儿童寻找“爱心妈妈”、“爱心姐姐”,使远离父母的留守儿童“心有人爱、身有人护、学有人教、难有人帮”。通过与结对儿童面对面交谈、与结对儿童家长交流等方式,在生活、学习、心理上给予“留守儿童”足够的帮助。

2、开放“留守儿童之家”。针对学校留守儿童这一群体,我们开放留守儿童之家,提供课余文化学习和组织课外活动。

3、开展贫困留守儿童帮扶结对活动。组织全体教师开展与留守儿童结对帮扶活动,填写留守儿童帮扶登记表。

4、经常与“留守儿童”家长联系。利用家长会、重大节假日对留守儿童家庭进行家访,让监护人也明确教育子女的职责,切实承担起教养孩子的责任和义务。

智慧父母,引领孩子未来-组织二年级留守孩子家长参加家庭教育讲座。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与家长之间的联系,让每一位家长能更进一步了解学校,了解学校教育理念和教育方式,真正达到家校携手共育的目标,12月13日上午,古城小学在阶梯教室举行二年级学生家庭教育知识讲座。留守孩子家长参加了本次学习培训。县政协副主席张华、县教育局关工委常务副主任谢扬名和我校二年级老师、学生家长约180余人参加了座谈会。

会上,县政协副主席张华用自己的亲力亲为,与家长进行交流:1、家庭教育是教育的基石,2、养成孩子良好的习惯,3、引领孩子走进自然,4、让读书融入孩子生活,5、教育孩子要成为真正的人。计顺东校长作了题为“智慧父母,引领孩子未来”的家庭教育讲座。他将讲座的内容直观地呈现在屏幕上,从新课程改革走向家庭教育改革入手,罗列了当前家庭教育中的乱象;阐述了家庭教育中需要思考的问题:1、家庭的类型-溺爱型、管制型、放纵型、残缺型、科学型等,2、孩子的类型--活泼好动型、害羞型、散漫型、固执叛逆型、较真型和高度敏感型等;指出家庭教育中需要做好的事情:1、要做一个科学的监护人,2、要做一个智慧的教育者。特别强调,作为智慧监护人一定要关注孩子的心理健康。科学缜密的家教理念,加之一篇篇鲜活翔实的案例,一个个真实感人的故事,引起全体家长的共鸣,赢得家长阵阵掌声。会后,班主任带领本班学生家长回到教室,从实际出发,向家长汇报班级工作,介绍了学生在校学习、生活情况,并就如何正确引导孩子培养良好的学习行为习惯、安全、心理健康教育与家长们进行了交流与沟通。11:30分,这次活动在老师与家长和谐交流反馈中圆满结束。这次家长会,拉近了学校与家长间的距离,融洽了教师与家长们的关系,对学校和孩子们的发展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5、开展“留守儿童”兴趣活动。根据儿童的兴趣爱好,经常组织开展各类趣味活动,如“诵读经典文化营造书香校园”、“六一”期间组织留守儿童举办了一场文化演出。

组织留守孩子参加升国旗仪式。迎着金秋的朝阳,伴随着欢快的乐曲,我校举行了隆重的开学升旗仪式。9月2日上午八时整,全校师生排着整齐的队伍,迈着矫健的步伐来到操场上。在庄严的国歌声中,师生们注视着国旗,高唱国歌,冉冉升起的国旗寄托了大家对古小未来的美好憧憬。副校长蔡兴东在国旗下讲话,他倡议同学们在新学期努力学习,养成良好的文明礼仪好习惯。新的起点,新的挑战,开启新的希望,承载新的梦想。我们坚信,在新学期里,全体师生齐心协力,用智慧与汗水将创造新的辉煌。

6、强化宣传。通过校园广播、网络、会议等多种形式,宣传报道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工作进展情况,抓好典型宣传,让全社会都了解关注留守儿童的生存现状,动员引导全社会力量都来关心、关爱留守儿童,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舆论和关爱氛围。

四、取得的成绩

经过努力,我校的“留守儿童”工作已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学生的行为习惯好了,成绩提高了,待人接物礼貌了,自立、自主、自强了......在结对的老师中更是涌现了许多优秀教师。我们开展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工作,也许现在还仅仅是起了个头。但是在那么多人的关心和支持下,我们有决心对这项工作进行不断的探索、研究,全力做好这项工程,为社会的和谐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五、下一年度工作思路:

1、继续开展留守儿童工作。重点抓好留守儿童之家工作,力争让“留守儿童之家”设施更齐全、管理更完备、活动更丰富。

2、继续推进留守儿童关爱行动。深入开展关爱贫困留守儿童活动,解决其实际困难。

留守儿童关爱保护联席会议总结 篇10

2月27日,笔者从洪江市民政局获悉,洪江市日前设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专项基金100万元,旨在解决农村留守儿童在成长过程过中因家庭教育滞后、亲情关爱缺失,情感慰藉缺失、家庭监护缺位、安全保障缺乏、心理健康缺护、学习生活困难等问题。

据悉,洪江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专项基金是怀化市成立的首个关爱农村留守儿童专项资金,专项基金将致力于帮助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适龄缺教、亲情缺失、生活缺助、心理缺疏、安全缺护”等系列问题。通过关爱保护行动,培养农村留守儿童树立积极进取、乐观向上、感恩奉献、自强不息的生活态度,为广大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创造更好的环境。

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简报 篇11

留守儿童蓟州最多

从今年4月开始,本市民政部门对全市农村留守儿童进行了摸底排查,目前全市共有1236人。其中,由(外)祖父母监护的970人,占78.48%;由亲友监护的33人,占2.67%;无人监护的35人,占2.83%;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的198人,占16.02%。从区域分布看,武清、宝坻、宁河、蓟州四个区共有1117人,其中蓟州最多,共565人。从年龄结构看,0-5周岁、6(含)-13周岁、14(含)-16周岁的农村留守儿童分别为279人、834人和123人,各占22.57%、67.48%和9.95%。

关爱保护专项行动

落实家庭监护责任 对暂时无法返回的家长,督促其及时指定合适人员代为监护,并指导受委托监护人签订“责任确认书”。

落实强制报告责任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指导村(居)委会边排查、边发现,随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处于监护困境的农村留守儿童情况,未及时履行报告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给予处分。

落实临时监护责任 对正处于无人监护、父母一方外出另一方无监护能力,且暂时联系不上外出务工父母的农村留守儿童,要就近护送至其他近亲属、村(居)民委员会或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临时监护,并继续联系父母,及时向临时监护主体通报联系情况。

落实控辍保学责任 各中小学、村(居)民委员会要逐一核查,对学生无故不到校超过一星期的要及时组织劝返,劝返无效的,有关部门要依法采取措施,确保适龄的失学辍学留守儿童返校。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依法送儿童入学,经批评教育无效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责。

落实户口登记责任 依法为无户籍农村留守儿童登记常住户口,逐一建档。对其中非亲生落户的儿童,公安机关应及时采集DNA信息,录入“全国公安机关查找被拐卖/失踪儿童DNA数据库”进行比对。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会议总结通用 篇12

工作报告

为了切实抓好“十二五”教育科学课题研究工作,使教育科研更好地为教育决策服务、为教育改革与发展服务、为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服务。结合我校实际,申报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教育研究》,并按计划认真执行。现将工作报告如下:

一、课题研究的过程

(一)课题准备阶段:(2013、3—2013、6)

1.成立课题研究专班,提出研究问题,草拟研究方案,理清研究思路,筹备、问卷调查、开题阶段。进行理论研究,收集、分析相关文献。进行师资培训、开题。由有一定教育科研水平的教师组成课题研究小组。陆桂梅科研主任草拟调查问卷与实验方案。研究小组讨论通过。

2.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分工,依据方案制定课题研究日程和相关计划与规章制度,对课题运行提供组织保障、经济支持和人员保障。

(二)课题研究深入阶段(2013年7月—2013年10月):

1.制定实施计划。①明确研究目标、研究内容、研究难度、研究范围;②修订研究措施、方案,调整科研人员的具体分工,培训教师。

2.筛选研究对象。针对调查结果这些触目惊心的问题,我们课题小组在学校的支持下,以班级为单位,分门别类由课题组教师与班主任和心理健康教师一道组成联合跟踪辅导小组,在逐人建立个人档案,逐人制定干预计划的同时,分别对比较突出或带普遍性倾向的问题选择了1至2名同学作为研究样本,进行重点研究。

3.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知识讲座,培训家长。主要以家长学校为阵地,校长兰勇林及管政教工作的政教主任赖丽琴组织召开留守儿童家长会,专管德育工作副校长杨燕珍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知识讲座;学校举行多种有关关爱和有利于留守儿童成长的活动。组织学生参加,形成了一种关心留守儿童的氛围。

4.确立个案。15名课题组研究教师自主筛选,共确立了20名留守儿童作为重点研究个体。

5.建立档案,跟踪管理。档案内容包括①家庭背景:包括家庭结构、父母的受教育程度、职业状况;②个人资料:包括性别、年龄、年级、身高、体重健康状况、人格特征和重要生长史; ③问题发展史:包括问题类别、首发时间、在何种情况下发生、当时学校与家庭的背景事件、问题的处理与效果。④其它的影响:如饮食、睡眠、情绪、行为; ⑤家庭适应:如亲子关系、手足关系、父母(祖父母)管教的态度与技巧;⑥ 学校适应:如师生关系、同学关系、学习态度、学习成绩。

(二)课题研究深入阶段(2013年7月—2013年10月)。1.针对个案,实施研究。针对不同的个案,对症下药。我们采取的主要方法有:家庭走访,个别谈心,教师引导,同伴互助,环境熏陶。

2.补充完善,深化研究。我们的具体做法是在总结对20名研究对象进行干预与矫正的经验与教训的同时,进一步细化和补充干预措施,完善矫正方法,并推广运用到所有“留守儿童”的关爱教育工作的诊断与干预研究中。1.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

⑴针对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力度不够且亲情缺失的问题。我们将开展以下形式的教育活动。

模拟家庭 为了补偿亲情缺失和家庭教育不力,让留守儿童感受到家庭关爱,我们将设计模拟家庭活动。即:每位参研教师认领几个留守儿童,在平时的学习、生活中给予照料和关心,并在节假日、学生的生日等特殊日子,把他们带回家,像对待自己的子女一样关心照顾他们,让他们体会到家庭的温暖,得到亲情般的关怀。

结对子 由父母均在家、家庭和睦、家长素质较高的学生与一名留守学生结成对子,视为兄弟姐妹,在生活学习中比学赶帮。

亲情教育课 为了让留守儿童每学期至少有一次与外出父母交流的机会,学校将安排每班每学期召开一次留守儿童家长会,会上让学生自己上讲台与父母交流。并将亲情课的具体时间通知给家长。让留守学生向家长汇报自己的学习、生活、思想等,了解父母在外工作、生活和身体状况,与家长亲切交流。

⑵针对留守儿童的自我约束管理能力较差的问题,我们将开展一系列自主教育活动。

自主规划 留守学生在班主任老师、帮扶教师的引导下,描绘人生理想,分析自己的优势与不足,确定发展目标,写出切实可行的发展计划。并把它抄写在笔记本的扉页,或向班、小组同学公布,或装入成长记录袋,便于老师时时检查督促。自律承诺 留守学生与班主任老师、班集体和帮扶教师签订自律承诺书,找出自己最突出的缺点,向大家承诺限期改正,并写明改正缺点的具体措施,接受集体的监督,以实现其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目的。

自我评价 班主任、帮扶教师引导学生对自己的行为、思想、学习、生活进行反省,与社会、家长、老师的要求以及自己的行动计划进行对照,通过日记、周记、汇报、“每日几问”、月评、期评等等方式来便调控自己的行为,实现自我管理。

⑶针对家校联系不畅,代理监护人监护能力差的问题,我们将开展以下活动:

建立专门档案 每学期初,学校将分班建立留守学生花名册,登记好留守学生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家长姓名、家庭住址、联系电话、代理监护人姓名及住址、联系电话等等,同时还建立留守学生档案,以全面掌握留守学生的家庭情况、身体状况、心理状况、生活情况、兴趣爱好等。

家校联系卡 学校将建立家校联系卡,以全面了解代理监护人的基本情况,如姓名、性别、年龄、家庭住址、联系电话、与留守学生的关系等等。及时向代理监护人反馈留守学生的学习生活状况、思想表现等,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⑷针对留守儿童心理问题发生率偏高,我们将开展的活动有:

①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 学校按照上级要求,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向全体学生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提高自我调适能力,并为学生提供心理咨询,培养其健康的心理,形成良好的人生观和世界观。

②设立心理咨询室 学校将开办心理咨询室,配备专职心理辅导员(学校专管德育工作副校长杨燕珍),为留守儿童和全体学生排忧解难,帮助他们解决感情上的困惑、学习中的苦闷、生活中的烦恼。(5)根据留守儿童性知识贫乏的情况以及存在的性心理状况,我校应该加强对学生进行性教育。

性教育对我们来说是个陌生领域,老师的素质决定性教育的质量,因此,老师们首先要转变观念,坦然对待性教育。我们课题组要组织教师学习性生理知识及保健知识,少男少女的心理学,心理辅导理论、方法和技巧,使老师在性教育活动中得心应手。

开设性知识专题教育,向学生普及青春期性知识(我们学校请妇幼保健院医生来作专题市场讲座)

从调查中我们知道,由于学生的性知识贫乏,导致他们性心理滞后,甚至使他们微弱的警惕与防备失去作用,容易误入歧途,因此,我们想通过专题教育(请专家来学校讲座)逐步教给学生一些性发育知识,教给他们保持身体卫生的保健知识,教给他们正确处理两性交往中的出现的种种问题等,向学生普及青春期性知识。

设立心理辅导室,由学校专管德育工作的副校长杨燕珍负责此项工作,矫治性心理问题。

班主任要加强对问题学生的个案跟踪

学生思想教育主要是班主任实施,班主任要早些发现学生的问题,有针对性的对本班中问题较大的学生个案跟踪,实施长期心理辅导。

(6)针对学生法制观念、法制知道淡薄,容易打架斗殴,以大欺小的现象,我校定期请合山市里兰派出所的警官到学校对学生进行法制专题讲座。2.完善教育功能结构

我们在解决留守儿童管理的同时,促进学校教育功能结构的变化,学校在关注教学、关注学生学习的同时,更关注学生的心理需求和成长状况,明确学校管理改革必须贯彻新课改理念,坚持以人为本,爱生为贵,服务为重,践行“一切为了学生,为了一切学生,为了学生一切”的教育思想。

一是建立“关键在校长,基础在班级,落实靠教师”的教育管理机制。学校将成立以校长为组长,以教导主任、教科室主任、后勤主任、安全办负责人为成员的“留守学生教育领导小组”,负责研究解决留守儿童教育管理中的问题,并进行考核评估、总结奖励。班主任在留守儿童教育工作中起着直接的作用,各任课教师密切配合开展工作。

二是建立“四个”教育服务制度。一是定点、定人联系制度。学校根据本校留守学生的总人数与教职工的总人数比例,确定教职工定点定人联系留守学生作为帮扶对象。二是定期与不定期沟通制度。建立与代理监护人、社区联络员、对子家长的沟通联系制度,对留守学生实施全方位、多层次的管理教育。三是代理监护人培训制度。每月组织代理监护人学习有关儿童管理、安全管理、法制基本知识等。四是考核评估奖励制度。学校把留守儿童的教育工作作为劳动纪律、考勤、奖励与处分、职称等量化的一项重要内容。

三是落实德育的首要地位。学校加强对政教处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制度建设和考核管理,通过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保证对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切实有效地进行。并把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与思想品德教育联系起来,使之互相补充,提高教育的实效性。

通过一年的研究,我们再次对20名的研究对象再次进行问卷调查,通过前后两次调查数据对比分析,我校这20名留守学生研究对象的心理障碍明显得到矫正,他们不但消除了潜意识中的自卑、极端等意识,热爱学习,生活学习在自理方面有了很大的提高,也理解和支持了自己的父母外出打工,尊重监护人。我们的研究初步取得成功。

在延用以前行之有效的方法和途经的基础上,我们利用课外活动时间进一步辅导留守儿童完成作业,利用假期时间给留守儿童送上温暖。

(三)课题研究总结思考、结题阶段:(2013年11月-2014年3月)

1、按计划定期召开召开课题工作总结会,课题组成员进行对自己研究的个例进行分析,交流工作经验,进行评比,进行总结反思工作,撰写研究论文。

2、对课题结题工作进行分工,整理材料归档。

二、研究计划执行情况 一年来,课题能按计划,扎扎实实地开展。课题组针对课题研究中的问题,拟订了课题实施方案与计划,保证课题有序进行。一年来,课题组举行校内课题研究活动近30多次。为保证课题研究的质量,课题组制定三个阶段的计划,并及时进行总结,课题组还严格执行考勤制度,从出勤率上保证课题的开展。此外,选定的20名学生进行个案研究。一年来,我们认真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教育理论学习,努力提高每个成员的理论水平。一年来,课题组结合教师继续教育学习的内容要求与安排,每个成员都主动参加了学校组织的各项各次活动,与此同时,课题组组织全体成员定时学习科研理论,学习先进、有效的研究思想、研究方法和研究经验。

2、充分保证课题研究时间。我们充分利用课内外的课题活动时间,做到专时专题研究。课题研究实验以来,根据本课题研究的计划,课题组成员通过网络进行研究系统学习学习留守儿童的研究方法和研究理论,提高自己的科研工作能力。

3、多形式、多渠道开展课题研究。规范课题研究的过程管理。课题研究实验以来,通过召开留守儿童家长会,感恩教育专题报告,主题班会,积极进行课题教学研究活动,开展丰富多彩有助于研究我校留守儿童关爱教育研究的活动。

通过一年全体课题组成员及全校老师的共同努力,课题研究效果显著,成绩突出。

三、研究变更情况(课题组成员变更情况)

在课题研究过程中,我校陈家意老师由于个人家庭原因,辞职老师的工作,陈家意老师不在是我课题组成员,由我校骨干党良英老师加入课题研究,增加我校课题研究的力量,保证课题研究按时完成,课题研究效果显著,成绩突出。

四、成果的代表作

课题负责人陆桂梅撰写的《农村学校留守儿童心理健康现状及对策》,粟喜莲老师撰写的《小学留守儿童的问题探究》,罗冰老师撰写《谈如何关爱留守儿童》,兰勇林老师撰写的《如何关爱留守儿童》,黄云东老师撰写的《浅谈如何关爱留守儿童》,党良英撰写的《浅谈“留守儿童”教育》,刘桂凤老师撰写的《用爱关注,用心呵护---留守儿童》,韦美芬老师撰写的《浅谈如何关爱留守儿童》等,荣获中国教育学会现代教育艺术研究总课题组、全国反馈教学法研究会、广西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论文评比一等奖。杨燕珍老师撰写的《农村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教育初探》,潘彦霖老师撰写的《爱让每一朵花绽放》,陈剑飞老师撰写的《浅谈学校对留守儿童的关爱》,农志娥老师撰写的《班主任如何关爱留守儿童》,巫玉新老师撰写的《农村留守儿童现象分析思考》,谢丽华老师撰写的《如何做好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教育》,赖丽琴老师撰写的《用爱滋润留守儿童的心灵》等,在2014年“创新杯”全国中小学论文大赛中荣获二等奖。

合山市上塘小学《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教育研究》课题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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