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天煤矿安全管理处罚条例

2024-08-12

露天煤矿安全管理处罚条例(通用12篇)

露天煤矿安全管理处罚条例 篇1

1、办公室、宿舍、食堂、澡堂、厕所卫生条件差,私拉乱接线路、有明接头,开关插座损坏、漏电、使用电褥子、热得快等有安全隐患的劣质电器等。发现一处处罚款100-200元,扣0.2---0.3分。

2、火炉取暖、使用电炉等存在安全隐患。发现一处罚款100---200元,扣0.2—0.3分。

3、食堂储存或出售过期食品。发现一次罚款1000-2000元,扣1-2分。4食堂炊事员个人卫生差,工作中佩戴首饰、蓄长发、指甲长(染)、穿拖鞋,发现一项罚款100元,扣0.2分。

5、夏季食堂无防蝇设施,食堂内苍蝇密度大。发现一次罚款100-200元。扣0.2---0.3分。

6、生活区院及食堂内垃圾处理不及时,乱堆乱放。发现一处罚款100-200元,扣0.2---0.3分。

7澡堂管路破损(缺淋浴头)无法正常使用或排水管道不畅等。发现一处罚款100元。扣0.2分。

8、白天办公室或职工宿舍在不需要照明的情况下开灯照明,夜间门锁后室内灯亮。发现一处罚款100元,扣0.2分。

二、加油站

1、在加油区域吸烟、堆放易燃物、动火施工,未按规定办理动火手续,未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施工方案,报主管部门批准,未安排可靠的现场监护人。发现一次罚款500---1000元。

2、加油站工作人员穿戴钉子鞋和易产生静电的服装上岗。发现一次罚款200元,扣0.3分。

3、安全标识设置不醒目,未安排专人负责安全巡回检查。发现一次罚款100---300元,扣0.2---0.5分。

4、未按规定设置消防器材或随意挪动,未定期检查、更换灭火药剂。发现一次罚款100---200元,扣0.2---0.3分。

5、各种机动车辆未按先后次序加油,抢道加油。发现一次罚款200元,扣0.3分。

6、加油车辆未做到先熄火后加油。发现一次罚款200元,扣0.3分。

7、加油员先在加油现场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发现一次罚款200,扣0.3分。

三、软件管理

1、建设工程开工前未制定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施工安全措施,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组织设计和各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罚款200---500元,扣0.3---0.5分。

2、为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者、职能结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办公会议制度等。每缺一项或不完善罚款100---200元,扣0.2---0.3分。

3、未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无制度执行记录,视情节严重给予200---1000元,扣0.2---0.3分。

4、各种会议、安全检查记录不全、不真实、假记录、错记、代做记录、代签名字。发现一处罚款100---300元,扣0.2---0.3分。

5、各种操作规程未向个人贯彻学习,灾害预防处理计划、事故应急救援案未贯彻落实,无实际演练情况记录。发现一次罚款200---500元,扣0.2---0.3分。

6、无操作证、驾驶证等而上岗作业。发现一人罚款500元,扣0.5分。未持证上岗,发现一人罚款50元,扣0.2分。

7、无职工安全技术教育培训计划(培训计划、内部培训教材、培训考核档案)新从业人员(或新入厂人员)未按规定接受规定接受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考试合格上岗等。发现一项不符合要求罚款200---500元,扣0.2---0.5分。

8、不及时上报安全事故,或隐瞒迟报的。发现一次罚款500---1000元,扣0.5---1分。

三、采剥工程管理

1、采场工作平盘的台阶高度、平盘宽度、台阶坡面角应符合设计要求,平盘应平整,按规定标高采掘,每30米范围内高低差不得超过0.5米;台阶坡面应平齐,采完不得出现1.5米的伞岩。发现一处不符合规定罚款200---500元。扣0.3---0.5分。

2、最小工作平盘宽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保证采装、运输、穿孔设备的安全作业。发现一处不符合规定罚款200---300元,扣0.2---0.3分。采区安全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1】、同一平盘同时作业的两相邻挖掘机中心线之间的最小距离为30米。【2】、相邻上下平盘同时作业的两挖掘机之间的最小距离为40米。发现一项不符合要求罚款300---1000元,扣0.3—1分。

8、采场、排土场、运输主干道未定期洒水降尘。发现一次罚款200元,扣0.2分。

9、冬季未及时清除路面上的积雪或结冰,未采取防滑措施行车;雨雪天气危机行车安全时,未停止作业。发现一次罚款200---500元,扣0.2---0.5分。

10、正在装载的汽车未采取制动措施,司机将身体伸出驾驶室外,装车过程中司机及其他人员上下车检修车辆。在挖掘机回转半径内停留。发现一次罚款200---500元,扣0.2---0.5分。

11、排土平盘应平整、无积水、无明火,排土场工作面参数应符合设计要求。发现一处不符合规定罚款100---300元,扣0.2---0.5分。

12、沿排土工作台阶坡顶线应有连续的安全挡墙,其高度不得小于汽车轮胎外径的2/5;排土工作面向坡顶线方向应有3%---5%的反坡。发现一处不符合规定罚款200---500元,扣0.2---0.5分。

13、在排土平盘的运输道路上不得有危及行车安全的积水、积冰或散落的大块岩石。发现一处不符合规定罚款100---200,扣0.2---0.3分。

14、卸车时,汽车应垂直排土线,严禁高速倒车,冲撞安全挡土墙;推土时,严禁推土机、装载机沿平行坡顶线方向推土。发现一项不符合规定罚款200---500元,扣0.2---0.5分。

15、排土场卸载区未设专人指挥,指挥人员闲聊或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发现一次罚款200元,扣0.2分。

16、每年雨季前,未对防排水设施做全面检查,未制定当年的放排水计划和措施。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罚款200---500元,扣0.2---0.5分。

17、地表及边坡上的防排水设施应该避开有滑坡危险的地段;当采场内有滑坡区时,应在滑坡区周围设截水沟,防止水进入滑体。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罚款200---500元,扣0.2---0.5分。

18、排水沟应当经常检查、清淤,不应渗漏、倒灌和漫流。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罚款200---300元,扣0.2---0.3分。

19、内、外排土场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排水措施,防止或减少水流入排土场。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罚款200---300元,扣0.2---0.3分。

20、非工作帮形成一定范围的到界台阶后,应设置边坡监测网并定期进行边坡稳定分析,对影响生产的不稳定边坡必须采取安全措施。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罚款300---500元,扣0.3---0.5分。

21、内排土场最下台阶的坡底线与采剥工作面采煤台阶坡底线之间必须留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应不小于50米)。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罚款300元,扣0.3分。

22、采煤场内有危险的火区、老空等地点未填充,处理前未在其周围设置栅栏及警示标志。发现一次罚款500---1000元,扣0.5---1分。

23、在未经处理的采空区上设置设施及停放设备。发现一次罚款500元,扣0.5分。

24、设备在采空区相邻区域作业时,不听从采空区管理人员指挥。发现一次罚款300元,扣0.3分。

25、设备进入采空区作业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该采空区经过处理并确认已经冒落; 【2】、经过采空区管理人员允许; 【3】、有作业措施,并认真贯彻执行。

未严格执行上述规定发现一次罚款300---500元,扣0.3---0.5分。

25、在有塌落危险的坡顶、坡底行走或逗留,未经煤矿企业许可,闲杂人员和车辆进入作业区的。发现一次罚款500元,扣0.5分。

26、对作业现场安全情况不进行检查、未采取安全措施而作业的。发现一次罚款200---1000元,扣0.2---0.5分。

27、违反劳动纪律(班中睡觉、干私活、玩耍等)。发现一次罚款300元,扣0.3分。

28、在爆破区域和禁止吸烟区域内吸烟或使用明火的。发现一次罚款500---1000元,扣0.5---1分。

不听从管理人员指挥的。发现一次罚款200---500元,扣0.2---0.5分。

29、设备、车辆上消防器材(灭火器)、安全设施不全的。发现一处罚款200元,扣0.3分。30、酒后驾驶设备、车辆;采坑内作业不戴安全帽,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的。发现一次罚款200---500元,扣0.2---0.5分。

31、在运输道路上随意停车或上下人的。发现一次罚款200元,扣0.2分。

32、车辆溜车发动及下坡空挡滑行的。发现一次罚款500元,扣0.5分。

33、车辆、工程设备转弯不打转向灯的。发现一次罚款200元。扣0.2分。

34、不按指定位置停放设备、车辆的。发现一次(辆)罚款200---500元,扣0.2---0.5分。

35、自卸车举斗运行的。发现一次罚款300元,扣0.3分。

36、不按秩序排队、抢先装车的。发现一次罚款300元,扣0.3分。

37、等候装车时随意停车或车距小于10米的。发现一次罚款200元,扣0.2分。

38、空车未让重车、下坡车未让上坡车、转弯车未让直行车、支线车未让干线车、有让路条件车未让无让路条件车的。发现一次罚款300元,扣0.3分。

39、自卸车、指挥车在运输道路上行驶时未避让正在作业的工程机械设备或正在洒水的车辆的。发现一次罚款200元,扣0.3分。

40、汽车倒车或装车时,司机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驾驶室的。发现一次罚款200元,扣0.2分。

41、自卸车为按指定地点卸载、乱排乱弃的。发现一次罚款200元,扣0.2分。

42、冬季在坡道、弯道洒水过多导致车辆打滑的。发现一处罚款300元,扣0.3分。

43、无矿内通行证驾驶机动车辆的。发现一次罚款200元,扣0.2分。

44、交非操作人员驾驶设备、机动车辆的。发现一次罚款300元,扣0.3分。

45、驾驶车辆、拉运设备不按规定行驶,超车超速的。发现一次罚款200---500元,扣0.2---0.5分。

46、自卸车举斗检修时,没有采取防护措施的。发现一次罚款500元,扣0.5分。

露天煤矿安全管理处罚条例 篇2

某矿在生产过程中一直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直将该项工作摆在首要位置。在充分考虑自身具体状况的基础上制定出大量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同时认真按照制度开展工作, 使该项工作长期保持着健康的方向发展, 积累大量好的经验。而本质安全管理———风险管理体系恰恰是在这个前提下构建而成的。

1 某矿风险管理内涵

作为我矿本质安全管理的重点内容, 风险管理大体上是处理我矿平时安全管理具体负责的问题。

1.1 危险源辨识

通过长期的实践积累, 我矿按照自己的风险特点, 通过工作任务法与内外因事故致因理论, 列出我矿全部任务及其分项工作的详细工序, 在此基础上, 安排有关现场工作者对该项工作加以审核、完善。认真分析了过去、现在、将来三个时间段, 正常、异常、紧急三个不同的状态, 从工作人员、工作设施、管理与环境四个方面来辨识风险, 通过细致的分析, 发现其中存在的危险因素, 并且对其将会导致的后果进行描述。

1.2 风险评估

基于上述步骤辨识出的危险源, 我矿主要通过风险矩阵法明确其严重性, 也就是确定其风险等级。具体来说, 风险矩阵法即通过风险值来衡量风险高低。其计算公式如下所示:

风险值D=P×C

上面的公式里面, P是指事故发生的概率, 而C是指事故将会导致的损失。

按照风险值高低对危险源的等级进行确定, 主要包括低、一般、中等、重大、特别重大五种类型。

1.3 危险源监控与管理

为有效的监控危险源, 同时对其加以预警, 我矿在具体的实践之中, 由安环科牵头, 由生产技术科、调度指挥中心、施工区队等相关机构配合, 在现场认真细致的监督那些已经辨识出的危险源, 在第一时间内把发现的隐患告知相关责任部门, 同时把详细检查结果输入风险管理系统之中。另一方面, 在机械设置关键部位与事故多发区域安装监控设备, 通过这种方式来实时的把监控信息传输至相应的软件里面。例如, 我矿在实践中全部作业车辆均配备了防撞预警系统, 同时还定时用GPS监测监控单斗汽车-挖掘机工艺形成的高台阶和排土场边坡。

在具体的工作过程中, 我矿每一个下属部门按照生产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及危险源监测结果, 及时的来判断危险源, 然后按照动态评价结果来对其实施相应的管理, 使危险源评估信息可以与现场保持一致。当出现下面的情形的时候, 需要在第一时间内实施危险源辨识、评价等工作:第一, 当煤矿方针出现改变的时候;第二, 当煤矿活动出现改变的时候;第三, 当管理审核的要求出现改变的时候;第四, 当制度、标准等出现改变的时候;第五, 当事故整改工作没有做到位的时候;第六, 当研发、使用各种新方法的时候;第七, 当所处的作业环境条件有所改变的时候;除此之外, 还有其他一些情况。

每年年底我矿风险管理办公室将会安排每一个单位认真深入的辨识、评价危险源, 仔细分析当其在开展该项工作过程中积累的宝贵经验, 在此基础上, 制定今后的管理策略。

2 煤矿风险管理标准与措施分析

风险管理主要是负责解决煤矿安全管理的具体内容, 其中, 首先应当制定管理标准与措施, 充分确保危险源处于稳定状态而不会引发事故。我矿在制定标准与措施的过程中, 始终坚持适用性、全面性、可操作性等基本原则, 同时还注重全程与动态变化状况。我矿风险管理标准和措施即按照所发现的危险源, 来进一步对管理对象进行提炼, 同时明确具体的责任人、监管机构以及负责具体执行的工作者, 有目的地对各种管理对象进行控制的标准与措施。经由对标准与措施的认真学习, 能够充分把握相关内容, 根据所制定的措施与标准开展工作, 达到对人、机、环、管危险源的预防与控制, 最终确保煤矿的生产安全。

3 煤矿风险管理工作中如何管理人员不安全行为

人员不安全行为属于非常重要的危险源。我矿在具体实践之中, 专门编制了相应的制度———《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手册》, 其中, 首章节内容为员工不安全行为管理, 主要是辨识生产过程中操纵者或许存在的几种不安全行为, 例如采剥、运输、排土、筛分等诸多方面内容, 根据风险等级、出现频率等把从中发现的数百种不安全行为加以分类, 然后仔细的研究其出现的根源, 制定出针对性的控制策略, 细化了行为纠正、奖罚考核等全过程管理。第二大块内容主要阐述了职工岗位规范, 其中主要涉及煤矿每一个工作岗位的通用安全行为规范和数十个具体工作岗位规范, 具体细分每一个工作岗位的安全重点、细致的工作职责以及岗位标准等诸多方面, 主要是用来对全体职工的操作行为进行指导, 使其能够规范作业。

4 煤矿风险管理体系信息系统

在具体的实践之中, 我矿按照构建的风险管理体系及其相关标准, 通过信息技术手段和方法构建起一个信息系统, 其中具有辨识录入危险源, 分级, 制定和录入管理标准和措施, 考核检查, 监测预警等诸多方面的功能, 系统非常全面并且安全可靠。

安全考核检查属于这一个平台的关键内容之一。具体来说, 考核工作主要通过三级考核的方式来进行, 一级考核主要是通过分管领导对各相关职能科室的考核, 二级考核主要是通过煤矿机电管理、生产技术、安环、调度指挥等四个机构来负责对每一个生产单位实施各自领域的考核, 而三级考核主要是通过每一个生产单位作为考核者, 来考核班组及其职工的工作状况。为充分确保系统顺利发挥作用, 主要是每月对考核工作者下达检查指标, 然后根据考核结果来对被考核单位实施相应的奖罚处理。主要是利用系统来监测和预警危险源, 切实加强现场检查, 在最短时间内发现其中存在的不足之处。另一方面, 考核复查是深入检查考核的过程, 属于考核检查的关键内容之一。

对检查时候发现的各种危险危害因素、不安全行为与事故责任, 相关人员按照具体的扣分值, 实施细致的警示, 预警主要涉及五个等级。需要注意的问题是, 对提出整改要求的问题, 还会在期限到达的时候再次检查, 没有按照要求整改好的, 每超1天预警等级将会增加1级。

5 煤矿风险管理体系的具体应用效果分析

第一, 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影响安全生产的因素, 提升了人机效率;第二, 推动煤矿相关制度与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不断优化;第三, 明显提升了安全管理水平;第四, 令每一个职工的安全意识得到提升。

摘要:绝大多数的煤矿安全事故主要是因管理不善造成的, 因此, 非常有必要构建一套科学合理、系统全面的安全管理体系。本文阐述了风险及安全管理体系内涵, 分析了管理标准与策略, 探讨了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 在此基础上, 进一步阐明本质安全管理信息系统的构建以及具体实施效果。

露天煤矿安全管理处罚条例 篇3

【关键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问题;解释制度

【中图分类号】R15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7484(2013)11-0796-01

1994年9月1日《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条例》的实施在很大程度上规范了医疗机构执业行为,维护了医疗市场秩序,医疗安全得到相应保障。但该条例实施至今已有19个年头,受制于当时的医疗体制和社会经济水平,一些条款设计不够合理,可操作性不强。现结合实际工作,就执法监督和行政处罚过程中该条例的法律适用困难做进一步探讨。

1 问题的主要表现

1.1 概念界定不严谨

《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适用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医院、卫生院、养老院、门诊部、疗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以及急救站等医疗机构。”该条例实施细则中的第二条进一步规定,“条例及本细则所称医疗机构,是指依据条例和本细则的规定,经登记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可以理解为,适用于本条例规定的医疗机构必须以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为前提条件[1]。那么打击涉及无证行医的“黑诊所”便无法套用本条例第二十四条与四十四条的相关规定[2]。《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医疗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停止执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1.2 罚则缺失

在民营医疗机构,有一种现象较为常见。某医务人员的胸牌上标注职称为“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进一步调查核实,发现该医生仅为医师职称。这种虚假标注胸牌内容的行为明显违反了《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工作,必须佩戴载有本人姓名、职务或者职称的标牌”,但是该条款并无对应罚则,所以卫生监督部门只能在《监督意见书》中责令立即改正,无法做出行政处罚。在检查中还常出现一种情况,即发现医疗机构在其大门处私自悬挂未经认证的牌匾招牌,比如,发现一所肝病专科医院大门外擅自悬挂有一块“某某肝病研究中心”牌匾。违反了《条例》细则第五十一条,“医疗机构的印章、银行账户、牌匾以及医疗机构名称应当与核准登记的医疗机构名称相同;使用两个以上的名称的,应当与第一名称相同”。细则并无与之对应的处罚性条款,所以也只能责令改正。

1.3 处罚金额不适应经济发展

实施《条例》的时间是1994年,距今已经近20年,《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所规定的行政处罚金额普遍在3000元以下,明显不适应今天的经济水平[1]。除了由于时间跨度大造成的罚款数额偏低,法律威慑力差等问题,我们必须留意一个更为严重的问题,《条例》细则第八十条第二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3000元罚款,并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一)超出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的诊疗活动累计收入在3000元以上;(二)给患者造成伤害;(三)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根据第一项规定,只要機构超范围执业的违法收入累计超过3000元就必须吊销执照。可见3000元的界限成为吊证与否的关键,但是,随着医疗技术不断发展,医疗服务价格不断上涨,很多外科手术一例的项目收费就已经超过3000元。由于3000元标准的易达性和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严苛性,造成法律上限与下限之间缺乏有效过度,不仅从法理上违背法律设置原则,更给卫生监督员在实际行政处罚过程中造成压力。

2 建议与对策

2.1 完善立法

一部运行良好的法律,立法是关键。《条例》及其细则从1994年实施至今,只在2006年由卫生部对《条例》细则的第三条进行了相关修订。所以,由于时间跨度久,法条相对滞后,有必要对《条例》进行一次全面修订,甚至是使其法律化,提高法律效力。从立法层面进一步丰富《条例》的内容设置,完善处罚金额的设定,处理好同《执业医师法》、《母婴保健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协调性,增强该项法规的适用性[3]。

2.2 强化法律解释制度

时效性是法律的典型特性之一,近几来,我国医疗体制改革深入进行,呈现出投资主体多元化,办医模式多样化的特点,《条例》在实施过程中必然会带来新问题新困惑,许多新医疗模式无法套用原规定,或者与其他法律法规相互矛盾,此时法律解释无疑成为一种有效手段。涉及卫生领域的法律解释主要分为司法解释和行政解释。对此国家应该做好“两个严格”,一方面,应当严格司法解释的主体,保障司法权独立。另一方面,严格控制行政解释权限,避免行政解释成为新法创立。

2.3 出台《医疗机构服务监督管理规范》

2013年10月14日,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4],此举将放宽市场准入,加大医疗服务领域开放力度。由于《条例》所涉及的罚则多针对医疗机构执业资质条件不达标,并没有将关注重点放在医疗服务质量上,所以,现阶段有必要形成一部《医疗机构服务监督管理规范》[2],就医院乱收费,收取病人红包,病历处方管理混乱引起医疗纠纷等相关问题进行进一步法律约束,配合《条例》,充分保障公民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

[1] 赵莉.对医疗卫生监督中相关法律问题的思考[J].现代预防医学,2009,36(14):2661-2662

[2] 沈志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中行政处罚与执法监督中存在的问题[J].医学动物防制,2007,23(6):445-446

[3] 张果.医疗卫生监督中的相关法律问题[J].现代预防医学,2007,34(20): 3959-3961

公司安全管理处罚条例 篇4

一、目的

为加强员工安全意识,规范公司员工安全行为,控制和减少各种违反安全纪律和操作规程的行为对操作人员人身安全和公司财产造成的损害,推动企业健康稳定发展,特制定本条例。

二、适用范围

《安全管理条例》适用于福建鼎信镍业有限公司员工及在所有公司作业的施工单位及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

三、管理职责

1.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与监督检查。

2.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3.公司安环办具体负责各项安全管理工作职责的落实与《安全管理条例》的实施。

4.公司安环办负责与外方施工单位安全合同的签订与施工安全监管。

四、安全工作方针与管理原则

安全管理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安全管理执行“教育与惩罚相结合,教育为主,处罚为辅”和所有外方施工单位“先订安全合同后施工”的原则,实施全员安全管理。

五、奖惩规定

1.奖励:对安全管理和安全操作中表现突出、出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及时预防和制止重大安全事故发生,为公司挽回损失有功人员,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通报表扬、记功、发放奖金、晋职晋级、晋升工资等形式的奖励,并记入个人档案。正常情况下,奖金额度在500~5000元,有重大立功表现者,公司将给予5000元以上的奖励。

2.惩罚:在安全生产过程中违反安全纪律和安全操作规定不听劝阻者,公司将给予通报批评、记大过、罚款、解除劳动关系等不同形式的处罚,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1)进入车间、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和正确系好安全帽下颌带,发现未戴安全帽和未按规定系好安全帽下颌带者,通报批评,每次罚款100元以上,直接领导罚款20%,该区域负责人罚款10%。

2)上班时间必须正确穿戴本公司发放的工作服,着装整齐、一致,正确穿戴好劳保用品,发现未穿好工作服或正确穿戴劳保用品的每人次罚款50元以上,直接领导罚款20%。

3)各部门及外方施工单位管理部门必须放置一定数量灭火器,灭火器放置在明显、无遮挡区域,检查发现区域内没有灭火器或灭火器过期,对该区域负责人罚款100~500元,安全员罚款20%。

4)安全通道必须畅通,各类材料、设备、器具不能侵占安全通道,侵占安全通道的对责任人罚款100~500元。

5)公司员工和外单位施工人员2米以上高空作业时,必须按规定系好安全带,违反规定者每人次罚款200元以上,直接领导罚款20%,部门主管罚款10%,区域负责人罚款10%,所有人员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6)维修工维修设备前必须签好设备安全维修确保单,并由部门主管、区域负责人和相关设备操作工签字,如检查发现设备维修时无设备安全维修确保单将对维修负责人罚款200元。维修工维修设备时,必须按规定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如在维修区域拉彩旗、挂警示牌、维修行车时要装好临时碰头、设立高空监护人和地面监护人),发现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对维修负责人罚款200元,直接领导罚款50%,部门主管罚款20%。

7)公司内油库必须有相应警示牌,没有挂好警示牌的对油库安全责任人罚款200元,直接领导罚款50%,如发现员工或外单位施工人员在油库吸烟或进行明火作业(已签好危险作业审批单并经安全员确认防火措施的除外)的,视其情节罚款500元以上。

8)电工作业必须切断电源,挂好“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示牌,违反规定的对责任人罚款200元,直接领导罚款50%。公司各部门及外方施工单位接用电气设备必须由电工或指定人员进行,禁止私拉乱扯电线,对违反规定私自接线或接线不符合标准对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罚款200~1000元处分。

9)公司内所有升降机一律禁止乘人,发现员工或外单位施工人员乘升降机上下的对责任人罚款200元,升降机操作者罚款200元,双方直接领导各罚款20%。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10)公司员工及外单位施工人员上班期间禁止饮酒。上班期间饮酒者,视其情节每次罚款200~500元,给予记过处分,直接领导罚款50%,部门领导罚款20%。

11)维修工维修设备时操作工必须监守现场,离岗者每次罚款50元,因离岗造成损失的将对离岗者给予通报批评、罚款100~500元处分(按损失的实际情况确定)。

12)行车驾驶室内必须配有灭火器、绝缘板、交接记录,如检查行车上未按规定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的,对行车操作工罚款100元以上,行车负责人罚款20%。行车楼梯无关人员禁止通行,有特殊情况需上行车的必须通过经理批准,未经经理批准擅自上行车人员罚款200元以上,行车操作未进行阻止或上报的对行车操作工罚款100元以上。

13)特殊工种员工严格按本专业操作规程操作,发现违章操作对责任人按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罚款100~500元处分。

14)危险作业(超负荷起重、油库区动火、大型设备安装、设备大修等)前必须通知公司安全员,并签好危险作业审批单,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发现危险作业未签危险作业审批单的将对危险作业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罚款200元以上,部门主管罚款20%,区域负责人罚款20%。

15)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和各施工单位配合,在施工区域及危险地带放置安全警示标志。对未设置安全警示标识造成的财产和人身伤害,由施工单位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安全负责人罚款500元以上。

安全文明施工处罚条例 篇5

为贯彻执行“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建筑工程生产方针,切实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消除施工中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事故隐患,杜绝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为确保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以促进施工的顺利进行。同时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及公司的相关管理办法,特制定此《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条例细则》。希望相关责任劳务公司及班组遵照执行。

1、新进场未经三级教育并考试合格而上岗作业的,罚款200元/人/次。

2、每道工序工作前必须进行安全交底,并做好记录。如发现未经交底而参加作业,罚款200元/人/次。

3、招用童工或安排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从事《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第三条所规定的禁忌劳动的或施工现场内有小孩的,每出现一人罚款1000元;凡年满55岁的老年人不得从事建筑作业,违者处罚200人/次。

4、对上级检查人员提出的隐患整改通知不按期整改或整改后不报告有关人员进行复查的罚款200元/次(按次数加倍计算并累计处罚)。

5、对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者,管理人员罚款100元/次,施工人员罚款50元/人;未正确佩戴安全帽者20元/人。

6、高处作业时不系安全带者罚款100元/人,对责任班组罚款100元。

7、高处作业时向下乱抛东西的罚款200元/人/次。

8、没有有效的高处作业防护措施而进行高处作业的,操作人员罚款50元/人,班组罚款500元/次,安全员罚款50元/次。

9、塔吊违反“十不吊”的,对塔吊司机和指挥分别每条罚款200元/次,对班组设备主管罚款1000元/次

10、没有经过批准乱拆模的,根据具体情况对班组进行罚款500~2000元/次。

11、在施工现场赌博的,没收赌资并对班组罚款200元/次,情况严重的视情况加重处罚;打架、斗殴的对班组处以5000元/人罚款,情况严重的加重处罚并送公安机关处理。

12、上班穿拖鞋、高跟鞋、背心和赤膊的,配制工作服而不穿的罚款50元/人/次。

13、洞口无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的对责任班组每处罚200元,对安全员每处罚款50元。

14、临边及楼梯侧边无防护措施的对班组每处罚200元,对安全员罚款50元。

15、对安全设施、设备等不经批准乱拆、乱移、乱动的对责任班组罚款200元。

16、外脚手架搭设不符合规定的(如与建筑物锚固不牢、立杆、横杆间距过大、平桥不安全等),或不按经审批的搭设方案搭设的,外架安全绿网漏挂,安全立网上有破洞面积超过100cm2,没有按规定进行水平封闭的和铺设脚手板的,对责任班组每处罚款200元/处;若发现未按规范规定搭设、使用和出现探头板,按每人每次100元~1000元罚款。

17、使用木配电箱对责任班组每个罚款500元/处。

18、配电箱的配电板采用木板、无匹配的漏电保护器、保护零线及进线、出现紊乱以及配电箱和开关箱中有杂物的对班组每处罚款500元/处。

19、乱拉乱接电线,电线拖地零乱不架空不敷埋、裸线头插入插座的对责任班组每处罚款500元。

20、不按规范执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原则的对班组罚款200元/台。

21、施工现场内严禁使用护导线和普通胶质线的,违者处罚200元/次。

22、未正确使用机械设备导致安全隐患的视轻重程度对班组罚款100~1000元。

23、现场设备未按要求经验收合格而投入使用者,对班组罚款大型设备500元/台,小型设备200元/台。

24、施工现场脏乱、垃圾无人清理的、对班组罚款200元/处,安全员罚款20元/次。

25、现场材料无分类、无标示、无堆码,每处罚款100元。

26、施工机具无防护措施对班组罚款50元/台。

27、酒后上岗的对班组罚款100元/人/次。

28、各工种完成施工后,必须做到人走场清,否则发现一次视情节轻重,处以100~2000元/次的罚款。

29、发现有工人盗窃,将收缴赃物并按此财物的价值处以十倍的罚款,视情节轻重,可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且连带处罚班组长1000元~10000元的罚款。

30、未经批准拆除安全防护,每处处罚500元,安全员处罚50元。

31、由于施工需要,安全防护拆除后未及时恢复,每处处罚100元。

32、擅自拆除外架与建筑结构的拉墙件,每处处罚500元。

33、外架上有零量材料,兜网内有杂物,每处处罚100元。

34、非电工操作人员擅自切断施工机械(特别是塔机)电源,处罚2000元/次。

35、从楼上向下倒建筑垃圾,每次罚款500元/次。

保利•未来城市B2地块第二项目部

2012年12月20日

项目经理意见:

安全文明施工处罚条例 篇6

1、凡进入施工现场穿拖鞋、高跟鞋、赤脚、光背者,罚款20元/人次。

2、凡酒后作业,罚款100元/人次。

3、凡进入施工现场没有戴安全帽,安全帽破损,不符合质量要求,罚款50元/人次。

4、凡施工现场重大危险点源施工未设置安全警示标示的,罚款100元/处。

5、凡高空作业未系安全带,罚款200元/人次。

6、凡作业人员进场后没有做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的,罚款100元/人次

7、凡作业时打闹嬉戏,违章作业,不听劝阻;恐吓、威胁、辱骂现场管理人员,罚款500元/人次。

8、凡施工现场内打架斗殴,罚款500~5000元/人次,处罚班组1000~5000元。

9、凡特种作业上岗未持证,作业时没有佩戴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罚款100元/ 人次。

10、凡施工现场随地大小便,大便罚款200元,小便罚款50元。

11、凡宿舍内私拉乱接电线,罚款50元/处。

12、凡宿舍/内有使用长明灯、生火做饭烧水现象,罚款50/处。

13、工地内严禁用麻将牌、扑克牌等进行赌博或变相赌博,一经发现除没收赌具、赌金外,另处以50-100元每人次的罚款。

14、凡从高空(大于3m)向下抛掷材料、工具及建筑垃圾及其它杂物坠落,罚款300元/人次。

15、凡楼层结构边、基坑边1.5m范围内放置各类材料或各类材料堆码零乱,罚款100元/处。

16、凡对于高空坠物,未造成事故的按100元-500/次的罚款;造成事故者按相关法律法规另行处理。

17、凡现场安全防范设施(楼梯防护栏杆、洞口防护及临边防护等)不到位(无防护或防护不严密),罚款100元/处。私拆、损坏、移动防护设施及标志,罚款100元/人次。

18、凡脚手架大、小横杆、立杆等加固使用的物品被破坏或移作它用,罚款200元/处。

19、凡搭设的各类脚手架、人行通道、卸料平台、操作平台等特殊部位的安全防护设施未经相关人员验收合格,投入使用的罚款200元/处。

20、凡脚手架垂直距离超过10m未铺满一层硬质防护,罚款500元/次。

21、凡特种机械设备进场使用前未办理验收手续,罚款200元/台。

22、凡移动式机具或手持电动机具没有成品合格证或未经有关部门监测,未装合格漏电保护器的罚款50元/处。

23、使用机械设备做到定机定人,任何职工不得擅自使用,对非操作人员使用机械,罚款10-50元/次,出现后果自负

24、凡电梯超载或违规运行罚款1000元/次。

25、凡塔吊、施工电梯等垂直运输设备安全装置未装或失灵,罚款1000元/处。

26、凡门架、井字架、挑架等不按规范要求设置刚性附墙和缆风绳、或缆风绳不用钢丝绳、缆风绳无地锚随意绑扎的,罚款100元/处。

27、凡门架进料口误防护棚或安全门,或安全防护不牢固、不严密,罚款100元/处。

28、凡施工电梯门,配电箱门、安全防护门未及时关闭或未按要求操作作私自打开罚款100元/处。

29、凡圆盘锯和平刨合用一台电机,罚款50元/处。

30、凡施工机具的安全装置不到位(如圆锯盘无防护,平刨无护手装置、钢筋张拉机械操作人员前方无挡板等),罚款500元/处。

31、凡氧气瓶、乙炔瓶混放、倒放,气瓶的工作间距小于10M,气瓶距离明火作业距离小于10M,气瓶露天爆晒措施,乙炔瓶无防回火装置等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罚款200元/处。

32、凡塔吊吊运材料时,违反“十不吊”原则的,罚款200元/次。无人指挥罚款200元/次。

33、凡在钢筋、脚手架或金属铁件直接缠绕电线,罚款50元/处。

34、凡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没有采用三级配电、二级保护,罚款200元。

35、凡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不按规范要求敷设或采用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电线,罚款50元/处,施工现场临时移动线路没有采取绝缘架空或其他保护措施的,罚款50元/处。

36、凡现场用电设备没有采取一机一闸一漏的,罚款50元/处。

37、凡直接将电源线插入插座或插头严重破坏的,私接电源、电源老化、破皮更换;施工中电线乱拖、乱挂,罚款50元/处。

38、凡露天使用的配电箱无防雨措施,罚款50元/处。

39、凡配电箱内用其他金属丝代替保险丝,罚款50元/处。

40、凡配电箱箱体不符合要求或箱内电器匹配不合理时,罚款50元/处。

41、凡施工现场临时线路未按要求做好重复接地的,罚款100元/处。

42、凡潜水泵未装漏电保护器罚款30元/处。

43、凡在不安全地点熬制沥青或配制其他易燃物品,罚款100元/处。

44、凡在木工车间、材料库房或存放易燃品处应按要求配备相应的消防灭火器材,如在此处动火、吸烟,罚款100元/次。

45、凡动火施工未办理动火证,而进行氧割、电焊、生火,周围易燃物品未清理的,或者虽然办理了动火证却没有消防措施或监督责任人没有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罚款200元/次。

46、凡接到安全、文明施工整改通知单后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或拖延执行或达不到整改要求,罚款500元/次。

47、凡各作业队不按时上交安全资料,填写敷衍,不按交待内容或要求填写,罚款100元/次。

48、凡班组长违章冒险指挥,强行要求身体不适的班员施工,罚款500元/人次。

49、作业区内不能做到工完场清,多次教育批评不改,罚款100元/次。

50、挖掘道路,管沟,坑洞等未按规定做好各项安全措施处罚100元。

51、工地材料堆放杂乱,未留施工便道处罚100元

52、砖工工作完,剩下的沙浆、砖头、架板等及时搬走,堆码整齐,建渣清理干净,堆放在指定场地。每违反一次处罚班组200元。

53、砼工每次浇注过程中,散落的砼、水泥浆及时回收利用。每违反一次处罚班组200元。

54、钢筋工完成工作后,多余钢筋及时清除楼层工作面,禁止在外架,临边口堆放材料。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55、木工本层拆模后,上层板支完浇注混凝土时,本层所有材料清理出楼层,并禁止在外架及临边口堆放材料,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56、架工做好安全防护,每一层材料搭设完及时清理干净,并随时检查安全防护,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57、抹灰/面砖当日完工后,架子上的工具/材料及地脚灰必须清理干净,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58、涂料工材料必须集中堆放,当日完工后现场必须清理干净,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59、因违章作业造成对自身或他人伤害时,应由事故责任人及其单位(班组)负主要责任。

60、对性质严重可能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安全隐患或屡次提出但反复出现安全隐患,检查组可根据情节严重性给予加倍处罚,提高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安全意识。

61、施工现场发生打架,斗殴、火灾等影响较大的施工队或工人将移交政府有关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处理,后果严重的将负法责任。

62、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成员必须参加专项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如无故缺席不参加者,罚款100/次。

63、本项目部决定于每周星期五下午16:00时召开本周工作总结及下周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工作会议,任何应参加会议人员不得迟到缺席,若有特殊情况,应提前向项目负责人请假并说明,否则迟到者罚款50/次,缺席者将处罚款100元/次。

64、劳务必须指派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及安全协管员佩戴袖标到现场巡视,履行安全职责,凡不戴袖标罚款10/次。

65、奖励:对安全员及安全协管员佩戴袖标戴满一个月并履行安全职责,奖励100-200元。

66、对劳务班组能认真完成施工任务,保证施工安全与质量,进度与文明施工,将对劳务班组予以奖励----5000元。

露天煤矿安全管理处罚条例 篇7

关键词:露天矿,车辆,超速管理

1 问题的提出

神华准能公司黑岱沟露天煤矿位于准格尔煤田中部, 设计开采范围42.36 km2, 可采原煤储量14.98亿吨。黑岱沟露天煤矿采用了综合开采工艺。其中上部黄土层的平均厚度为49 m, 采用轮斗挖掘机—胶带输送机—排土机的连续开采工艺;中部岩石的平均厚度为56m, 上层采用单斗挖掘机—自卸卡车的间断开采工艺, 下层采用抛掷爆破吊斗铲倒堆开采工艺;下部煤层的平均厚度为28.8m, 采用单斗挖掘机—自卸卡车—坑边半移动破碎站—胶带输送机的半连续开采工艺。黑岱沟露天煤矿现有大型矿用运输卡车101台、轮式工程机械55台、矿用指挥车辆 (含生产辅助车辆) 140台每天在作业现场行驶, 另外维修中心维修及生产指挥车170余台、及其它外委维修维护车辆50余台均经常进入作业现场, 在露天矿生产过程中, 道路条件比较复杂, 如此众多的车辆每日穿梭于坑下, 必然会有超速现象发生, 车辆超速必将增加事故的发生率, 为此黑岱沟露天煤矿引入了车辆超速管理系统, 以加强对车辆运行速度的管理。

2 系统简介

黑岱沟露天煤矿车辆超速管理系统系在原有的车辆防撞预警系统升级改造发展而来, 该系统通过G PS卫星定位、R F射频通信、信息采集处理、无线数据传输、语音报警等技术来实现对车辆超速实时有效的管理。其主要由车载记录部分、语音提示部分、无线收发部分、M she无线远传部分、上位机服务端和客户端部分组成。当车辆进入作业现场的岗楼卡口时, 在卡口放置的无线收发装置自动将车载记录仪激活, 该记录仪激活启动后能够在驾驶员超过规定速度驾驶时及时语音提示报警, 并记录该车辆超速开始时的时间、地点、速度及超速过程中的最高速度等信息, 当司机减速到规定的速度以下时也记录相应的信息。当车辆出坑经过卡口时, 车载记录仪向卡口放置的无线收发装置发送该车的超速数据, 同时关闭车载记录仪的测速功能, 出坑后的行驶速度不做为超速记录。卡口的无线收发装置将接收到的数据通过M she无线网络远传给上位机服务端, 服务端和客户端通过矿内以太网实现数据共享。各客户端可方便的查询超速车辆的超速时间及最大速度, 并可在矿图上看到超速时的行驶轨迹。

3 系统构成

1) 车载记录仪:通过黑岱沟露天煤矿原有的车辆防撞预警系统升级改造而成, 安装在车辆驾驶室内, 能够在驾驶员超速行驶时, 及时报警提示, 并记录超速车号、超速的时间、地点、车速、超速时长等信息并在驶出作业现场时向卡口的接受端发出超速信息, 在提醒驾驶员的超速的同时还兼具防撞预警功能。

2) 进出口控制器:划分超速区和非超速区 (露天煤矿的作业现场为超速区域, 非作业现场为非超速区域) , 设备一般放在进入作业现场岗楼卡口处, 当车辆驶入或驶出作业现场时, 激活或者关闭车载记录仪的超速记录功能, 即通过岗楼进入作业现场开始统计超速信息, 离开矿区超速信息不做记录。

3) 道闸控制器:通过对过往车辆无线射频信号的检测, 获取车载记录仪自身状态, 通过对回传数据的分析和甄别的, 判断被检测车辆是否安装了车载记录仪或车载记录仪是否完好。设备完好的车辆, 道闸自动升起, 车辆过去之后自动落下, 保证所有进入作业现场内车辆车载记录仪正常, 超速统计无死角。

4) 超速管理接口箱:收集及整理矿区车辆超速信息, 通过M she无线网络上传至服务器。

5) 无线基站:架设根节点、中继节点、桥接无线基站, 根据无线网络设计, 采用无线网络智联桥接模式完成无线网络的连接, 将超速管理接口箱收集整理的信息传递到调度指挥中心PC。

6) 服务器:完成对矿区内车辆超速信息的汇总统计、分析和管理, 实时监控矿区内超速情况和车辆超速区域。

7) 超速管理客户端:管理人员可以从办公电脑上安装的客户端, 随时查询具体的超速信息。

4 黑岱沟露天煤矿应用实际

黑岱沟露天煤矿的大型卡车、轮式工程机械、生产指挥车、辅助生产车辆及维修车辆均安装了车载记录仪, 这些车辆均纳入了超速管理网络。该系统的以下功能在黑岱沟露天煤矿得到了很好的应用。

4.1 超速语音提示功能

时刻提醒驾驶人员车辆行驶是否超速:当车辆行驶超规定速度后开始记录超速时间及超速地点, 车载记录仪开始语言提示“超速, 超速”;当车辆行驶超规定速度后第4秒车载集成中断部分语言提示“超速开始”, 车载记录部分开始记录超速的时间、地点、速度、最高速度等相关的数据, 并开始读秒计时;当车辆行驶速度降规定速度以下后车载记录仪语言提示“超速结束”。

4.2 道闸自动控制

黑岱沟露天煤矿要求所有进入作业现场的车辆必须安装超速管理车载记录仪 (含防撞预警系统) , 通过在入矿卡口位置安装的信号感应装置判断被检测车辆是否安装了车载记录仪或车载记录仪是否完好, 若符合要求, 道闸栏杆自动升起, 车辆通过后栏杆自动降落, 反之车辆则无法进入。

4.3 车辆超速管理功能

车辆超速的时间、地点、超速时长、最高速度等相关信息在车辆通过岗楼卡口时通过无线传输到监控岗楼, 再通过M esh远程通讯将数据传输到调度指挥中心服务器, 管理人员通过客户端可以对各个时间段的超速情况进行统计, 主管部门根据车辆超速数据对相关部门、个人进行评比或奖惩。

5 结束语

黑岱沟露天煤矿自车辆超速管理系统投入运行以后, 实现了对进入作业现场的所有大型卡车、轮式工程机械、生产指挥车、辅助生产车辆及维修车辆行驶速度的实时监控, 该系统现已运行近一年, 取得了较理想的效果, 基本杜绝了车辆超速运行的情况, 为露天矿车辆安全运行

参考文献

[1]王会来, 韩瑞军.大型露天矿运输系统方案研究[J].中国矿山工程, 2014.

[2]郭昭华, 池君洲, 黄国君, 王立杰, 董宏.露天矿卡车事故分析及防撞预警系统的应用[J].煤炭工程, 2009.

广济医院管理处罚条例 篇8

为了强化医院管理,完善考核制度,健全监督管理制度,确保医院工作质量和正常秩序。使全院员工牢固树立“以安全为主线,以患者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服务宗旨。增强员工爱岗敬业的责任感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树立医院良好的社会形象特,特制订管理条例处罚标准如下:

一、在上级部门或医院组织的各项检查工作中被批评情况属实者每人处罚50元。

二、迟到早退者10分钟罚款10元,30分钟罚款30元,半小时以上不到者按无故不到岗处理。

三、发生纠纷,医疗事故者,按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四、来电,来信,来访投诉员工在工作中存在医疗质量,服务态度,工作作风等问题,经查实者给予罚款处罚。

五、在院员工不允许吵闹,严重损害医院形象者,每次处罚30元。

以上罚款用于年终评比获得先进科室,模范个人,特别是对医院发展起到改革性意见和技术上有新突破的员工的奖励基金,另外有严重违犯条例者予以开除院籍处罚。

本处罚条例从2011年11月1日起执行。

宜城三中学生管理处罚条例 篇9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的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学习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的正当权益,根据《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在校学习的在籍学生。

第三条:学校对违反本条例的学生,坚持以教育为主,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学生凡有违反校纪校规和社会公德的行为,均按照本条例处理。对于违反国家法律、法令的行为应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五条:对违反本条例的处分分下列七种:

(一)警告;

(二)严重警告;

(三)记过;

(四)记大过;

(五)留校察看(期限一般为一年,此项对毕业班不适用);

(六)劝其退学:

(七)开除学籍。

劝其退学、开除学籍的处分经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报市教委备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的处分由政教处会同有关年级或班级提出意见,作出处理决定。

第六条:对于违反学校纪律,尚不够处分的学生,视情节轻重可分别进行个别教育、年级点名批评、全校点名批评。

第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学生,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从本班当月量化总分中扣1--2分。

(一)在一学期内无故旷课累计达到12至24学时的,一学期各科作业累计达30次不交者;

(二)考试舞弊,情节轻微的;

(三)扰乱公共秩序,影响他人学习、工作和生活,经教育不改的;

(四)有偷窃行为或抢劫行为的;

(五)有赌博行为的;

(六)隐匿、毁弃、私拆他人信件的;

(七)参与、唆使打架的;

(八)因过失造成少量公私财物毁坏拒不赔偿的;

(九)隐瞒、包庇、纵容违法违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

(十)偷看并传播、宣传色情、凶杀、迷信的坏书刊、录相,经教育不改的;

(十一)抽烟、喝酒,经教育不改的;

(十二)违章使用学生证,有损学校声誉的;

(十三)其他违反校纪校规的。

第八条: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学生,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记大过、或者留校察看的处分,从本班量化总分中 扣2—4分。

(一)在一学期内无故旷课,累计达24至50学时的,一学期各科作业达60次不交者;

(二)考试舞弊情节严重的;

(三)故意损坏公物拒不赔偿的;

(四)因过失造成公私财物较大损失拒不赔偿的;

(五)有偷窃行为,情节较重,经教育不改的;

(六)有敲诈行骗行为的;

(七)参与闹事,扰乱公共秩序的;

(八)参与、唆使打架,造成一定后果的;

(九)有流氓行为的;

(十)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

(十一)抽烟、喝酒造成恶劣影响的;

(十二)不服从管理,进行威胁和打击报复的;

(十三)其他违反校纪校规情节较重的。

第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学生,视情节轻重给予劝其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从本班量化总分中扣3—5分。

(一)一学期旷课累计达四周以上者;一学期各科作业累计达100次不交者;

(二)有明显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和行为,经教育不改的;

(三)组织、煽动闹事,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有偷窃行为、情节严重、屡教不改、影响极坏的;

(五)唆使、组织、参与打架,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

(六)有侮辱妇女及其他流氓行为,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影响

极坏的;

(七)进行威胁和打击报复,后果严重的;

(八)进行诈骗造成严重后果的;

(九)因过失造成公私财物重大损坏的;

(十)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

(十一)留校察看期间违反校纪校规的;

(十二)有其他违反校纪校规行为,屡教不改,情节恶劣,影响极坏的;

第十条:对于违反本条例的学生,学校有关部门必须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情况下予以处理。

第十一条:违反本条例应当受到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处分,但时间超过一年未被发现的行为,学校原则上不予追究,但行为人再次违反本条例的,学校将从重处理。

第十二条:对于违反条例应当受到处分,但由于行为人主动承认错误,认识深刻,有立功表现的,学校可以从轻或免予处分;对于欺骗组织、态度恶劣、屡教不改的,学校可以从重或加重处分。

第十三条:凡属学生思想、道德品质、生活作风及过失行为的处理,由学校政教处负责。属于违反学习纪律、考试纪律的处理,由教导处负责;属于违反国家法令、破坏校内治安、打架斗殴、偷盗及其他治安事故的处理,由保卫科负责。

受处分学生的处分决定及撤消处分的决定由政教处统一载入学生档案。

第十四条:本条例的解释权属政教处。

第十五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宜城三中政教处

1999年3月10日

宜城三中学生管理处罚补充条例

为了树立良好的校风和学风,全面提高学生的思想、智能、身体素质,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学习习惯。对学生严重违纪处分作如下的补充规定:

第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之处分。

(1)考场上不服从考场办公室安排,私自换考室,换座位者;

(2)考试时携带夹带入场抄袭,或抄袭他人答卷者及被抄袭者;

(3)考场上传递纸条,交头接耳,东张西望严重影响考场纪律者;

(4)在校期间看录相、打游戏机、看淫秽书刊一至二 次,经教育不改者;

(5)不假离校,一整夜不归者;

(6)不服从管理员的管理,顶撞或侮辱管理人员者;

第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记大过或留校察看之处分。

(1)犯有第一条中的两个错误以上(含两个错误)者;

(2)考试时故意损坏他人试卷,偷换他人答卷,或者双方互换答卷者;

(3)顶撞监考老师,不服从监考老师安排者;

(4)考试作弊,造成极坏影响者;

(5)在校期问看录相、打游戏机、看淫秽书刊二至三次,经教育不改者;

(6)不假离校二至三昼夜者;

第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开除学籍之处分;

(1)考试作弊,经老师多次劝告不听,且顶撞、侮辱监考老师者;

(2)辱骂、殴打老师或学校管理人员者;

(3)在校期间看录相、打游戏机、看淫秽书刊屡教不改者;

(4)不假离校一个学期累计一周者;

(5)谈情说爱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造成严重影响

第四条: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附:学生处分和取消处分的程序

(1)犯错后能够积极主动到政教处认识自己的错误,谈清楚犯错经

过,并认识自己的错误。

(2)对被处分的学生,将结论分别通知学生家长和学生家长所在单

位。

(3)受警告及以上处分者,由政教处代表学校与受处分家长签订共同教育合同。一式两份,分别由政教处、班主任、受处分学生的家长和受处分者保存。

(4)凡受处分者均布告全校,引以为戒,受记过以上者,将处分材料记人学生档案,取消处分者,可不诺入学生档案,处分材料交档案室保存。

(5)根据处分的等级,由学生家长向政教处交纳共同教育保证金,若取消处分,密政教处退还全部保证金;若受处分者在受处分期间重犯较大错误,没收保证金,根据重新处分的等级,交纳教育保证金。(警告100元,严重警告200元,记过400元,记大过500元,留校察看1000元)。’

(6)开处分大会时,在通知处分之前,由被处分人在台前念自己的检讨书,处分时,一律站在台前亮相,以示教育。

(7)由受处分者所在班级的班主任协助政教处督促受处分者及其家长覆行一切手续,履行好一切手续后,由政教处通知班主任准允被处分者进班学习。

(二)关于取消处分的规定

(1)取消处分的时间期限

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等处分的学生从处分之日起半年以上(含半年);记大过以上(含记大过)处分的学生从处分之日起一年以上方可申请取消处分(当年的毕业生可适度灵活掌握)。

(2)取消处分的条件

①在受处分期间认真反省、检讨,并确已改正原来错误没有其它任何新的违纪违规的言论和行为;

②在德、智、体几方面有明显进步;

③在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

(3)取消处分的程序

①受处分学生个人提出申请;

②受处分学生所在班级对该生在受处分期间的表现进行一次民意测验;

③班委会、团支部(受处分学生如果是团员)、班主任为该生作出鉴定;

④政教处研究,符合取消处分条件者报学校审批;

⑤被取消处分的学生,如隐瞒事实或重犯错误,加重处分。

宜城三中政教处

工牌使用管理和处罚条例 篇10

为更好地配合公司的安全保卫工作,同时也是利于人员的监督与管理,公司防损部就员工工牌佩带管理制定以下规定要求,希望全体员工能共同遵守。

一、工牌使用要求

1、公司所有在职员工进厂门时必须出示并佩带工牌,忘带工牌的需在门卫处及时登记并写明原因。

2、员工在工作时间、于工作场合及公司要求的其它场合必须佩戴工牌。

3、员工佩戴工牌情况由员工所在部门管理人员负责监督,行政部及指定监督部门每天将会不定时进行抽查、检查。

4、工牌是公司员工的身份象征,全体员工应以高度的荣誉感和责任心加以爱护,保持工牌的整洁。

5、各位员工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工牌,不得随意涂改或故意损坏。

6、丢失或损坏工牌应及时补办。

7、办理离职时应将完整工牌交回人事部。

8、调岗调职人员应在调动后5天内要求人事部及时更换新的岗位、职位工牌。

二、管理与处罚

1、员工进厂上班不带工牌的,门卫当值人员可拒绝其进入厂区范围。

2、入厂提货或其他非本公司人员进入厂区范围由门卫亲自确认其入厂区目的并需要进行详细登记,不愿意配合登记的门卫可拒绝其进入厂区范围。

3、公司人员忘带工牌的必须在门卫处登记并注明原因,以备行政及指定监督人员检查,每月登记忘带工牌或其他原因登记超三次的,将扣当月绩效5分。

4、公司范围内不带工牌的发现一次当事人罚款10元/次,当事人上司负监督不到位的连带责任同时罚款10元/次。

5、经理及经理级以上人员在进入厂门时由门卫负责监督并要求其佩带工牌,其工牌佩带的日常检查由防损部执行,发现一次未带工牌的直接给予当事人20元/次罚款,同时当值门卫因督促及监督不到位负有连带责任罚款10元/次。

6、工牌损坏或丢失需要补办的,其工牌成本费10元/个由个人承担。

7、所有因工牌原因被罚、被扣的,将从当事人当月工资中扣除,并将罚款所产生的金额直接纳入公司爱心基金。

8、以上工牌使用管理和处罚条例将会从5月1日起严格执行,望公司各位同仁能够积极配合此项管理条例,共同努力以提升公司应有的形象。

施工班组管理办法及处罚条例 篇11

班组合同补充协议

——施工班组管理办法及处罚条例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本协议中的所有术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其定义与甲、乙双方于2017年

日签订的特警支队停车库《

合同》中定义相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原合同签订的基础上,就乙方相关事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 第一部分、安全文明管理

各施工班组必须服从项目部安全管理办法,并在施工中加强自身安全防护意识,措施条款如下:

1、施工现场不佩戴安全帽罚款100元/人,不系帽带罚款50元/人。

2、登高作业人员须正确佩戴安全带,违反规定的处以100元/人罚款。

3、塔吊/吊车指挥人员必须在吊物现场指挥,对不符合起吊要求的,坚决不予吊运,对不服从管理或违反规定的处于100元/次罚款。

4、施工场地通道不堆物,保持畅通;材料按规定场所堆物,对于施工时野蛮施工,乱抛乱撒的,将处以100元/次罚款,情节严重的,可根据情况处以最低500元/次的罚款。

5、不服从项目部管理人员正确的指挥及管理,并谩骂或殴打管理人员的,项目部将视情节处以最低500元/次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项目部有权上报公安机关予以处理。

6、违反施工机械操作规程的,发现后予以口头警告,若无视管理人员警告,将处以100元/次罚款。

7、攀爬、或翻越塔吊、护栏等安全机械及防护措施的将处以最低100元/次罚款。

8、有意破坏安全防护措施(四口五临边、安全网、脚手板、连墙件、安全警示标识标语、施工用电等安全防护措施)的处以200元/次罚款。

9、施工现场不得出现打架斗殴,违者处罚200元/人次及以上罚款。情节非常严重的处5000/人次罚款。

10、施工现场必须保证工完场清,不能达到要求处以100元/次罚款。

11、员工宿舍内要保持干净整洁,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严禁使用明火,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违者处100元/次罚款。

12、无证人员不得私自随意接拉电线;现场施工临时电线不得随意拉拽,接触钢筋等导电体的必须架空并加护套;施工作业时氧气瓶、乙炔瓶要与动火点保持10米的距离,氧气瓶与乙炔瓶的距离应保持5米以上,违法规定的将处以最低100元/次得罚款。

13、各施工班组不得招用(16岁以下)或55岁以上的施工人员,若发现有有此情况,项目部将责令其辞退,不予辞退的将处以200元/次罚款,并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14、每道工序完工,进入下道工序前必须“工完场清”,不得影响下道工序施工,不能按时完成的将予以最低200元/次罚款。

15、乙方不得恶意破坏各个班组的劳动成果,如有发生将予以最低200元/次罚款并追偿人材机和工期延误等费用。第二部分、质量管理

工程施工的质量应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技术变更的要求进行施工,符合分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应按分项工程技术交底的要求进行具体作业,并且施工成品满足观感质量的要求。各班组必须加强管理,责任到人,落实奖惩制度。

为了加强施工过程中的动态质量控制力度,完善项目部质量管理体系及规章制度,有效保护结构成品及构配件,杜绝工程质量缺陷的产生,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管理目标;特制定此质量管理办法及处罚条例。

具体处罚措施条款如下:(各班组对应相应的处罚条款,最终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1、钢筋加工时,级别、规格、尺寸、锚固、弯钩、搭接、弯起位置等必须满足图纸设计及规范要求,因班组自身原因造成的错误,必须按要求进行整改,整改不及时或不到位的,将处以100元及以上罚款。

2、钢筋绑扎必须按照设计图纸及规范要求进行绑扎,摆放位置正确,搭接(接头)部位需按要求错开,搭接(接头)比例须满足设计及图集要求,间距符合设计图纸要求,马镫筋、拉钩、垫块应按要求摆放。出现错误的应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或不予整改的将处以50元及以上罚款。

3、浇筑混凝土时要有专人负责看护钢筋,杜绝钢筋位移,无专人看护的将处以最低200元/次罚款,造成钢筋位移等质量问题的将予以加倍处罚。

4、直螺纹套筒接头连接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成品接头不得出现马蹄形端头,丝扣长度满足规范要求,露丝不得超过1丝(整丝),成品丝头必须用保护帽保护,违反规定的将处以50元及以上罚款。

5、模板加工时必须按照图纸,认真核对尺寸,特殊部位需要放样的应经专业工长认可后方可加工。因班组人员自身原因造成的加工尺寸错误,由项目部根据实际原因予以指导,班组人员必须采纳所属工长的正确建议及时予以改正。

6、模板安装尺寸必须符合施工规范要求,超出规范规定的应及时予以整改,整改不到位或不予整改的,将处以200元及以上罚款。

7、模板安装必须牢靠,加固措施需满足施工规范要求。浇筑混凝土时,必须有看模人员,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若因模板加固不牢靠产生的位移、爆胀模现象应及时采取处理措施,措施不到位或不采取措施的,处以100元及以上罚款;对未采取措施造成混凝土爆胀模的,应及时进行打錾、修补等补救措施,不采取补救措施的将处以最少500元/次的罚款。

8、拆模时,不得野蛮施工,若因野蛮施工造成混凝土成品外观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将处以100元/次罚款,并对不符合要求部位及时进行补救或修补措施。

9、对拆模后的混凝土外观有质量缺陷的,应及时上报项目部,不得擅自处理,待项目部作出整改意见后及时进行处理,违反规定的将处以最低200元/次罚款。

10、浇捣砼之前,必须先用水湿润模板,及砼施工缝。

11、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必须按规范对砼进行施工养护,违者罚款 100元/次。

12、肆意踩踏、损坏已完工的钢筋、罩筋(负弯箍筋)模板、水电预埋等造成返工材料损失等,一律由肇事班组承担。

13、浇捣楼板砼时,不按设计厚度、超厚或超薄造成材料浪费和影响质量,超厚砼量由班组承担。

14、浇捣墙、柱砼时,施工缝处不先铺一层砂浆补缝,造成柱、墙脚烂根者;

15、墙板、柱必须分层振捣,振捣时,振动棒必须按规定间距进行振捣,按由低至高、快插慢抽的程序漏振,违者若造成蜂窝、麻面、孔 洞、气孔等现象者罚款200元/次。

16、混凝土泵送处施工人员不得随意向混凝土泵里加水,面层处理(收面)时,不得随意洒水,若因特殊情况必须洒水时,应征得项目部管理人员同意。砌筑抹灰工程:

17、砌体施工时保证砌块的粘桨面、平整度、标高等的准确度。正确使用压墙筋;严禁打七分头、坡砖,干砖严禁上墙,遇构造柱时一律砌咽口灰。

第三部分、进度管理

各施工班组对于工程的施工进度必须满足阶段性施工进度要求(月进度计划或周进度计划),各个检验批的施工进度应满足项目现场管理的合理需要。为保证施工进度,各班组应配足操作人员,并合理的安排工人的作息时间,需要加班时,施工班组有义务、无条件接受项目管理及安排。

对项目部工期计划怠慢或不予实施的,将予以最低500元/次罚款,情节严重的需赔偿项目部损失并将予以解除合同关系。

第四部分、成本及材料控制

1、施工中必须杜绝长料短用,短料不用,废料不收的现象。在不影响其它管理目标的基础上尽可能的降低工程成本。协助管理人员做好现场材料管理。故意浪费材料的,将处以最低200元/次罚款。

2、混凝土浇筑时,应及时清理外漏混凝土,若发现大量混凝土外漏或恶意浪费现象处100元/次罚款并承担相应的材料费用。

3、砌筑时,应及时清理落地灰,以便二次利用,违反规定的处以50元/次罚款。

所有因施工班组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整改及修补费用由班组承担,若用项目部材料机械、工具等进行整改、修补,项目部将在罚款单中累计增加,不另出扣款单。

第五部分、其他

未尽事宜及条例应遵循项目管理制度,并由管理人员根据实际发生情况予以处罚,罚款单一式三份,班组1份、财务1份、项目部1份;罚款单内容属实,班组负责人必须签字认可,若出现拒签现象,项目部将直接上交财务部门,在工程款支付时予以加倍扣除。

(甲方):

(乙方):

期:

露天煤矿安全管理处罚条例 篇12

第一章总则:

1.1、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1.2、人力资源部是公司员工行为规范及纪律处分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员工行为规范管理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1.3、各部门主管负责本部门员工的行为规范管理并配合人力资源部对违纪行为进行处理。

1.4、公司总经理对各类纪律处分决定进行审批,并拥有最终裁决权。

第二章员工行为规范

2.1、员工在公司的行为规范,应遵守以下行为准则:

2.11、服从意识。严格服从公司或上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指示和安排。对于工作报告,应遵循逐级向上报告的原则。上下级之间应诚意相待,彼此尊重。

2.12、敬业精神。认真负责,高效高质完成本职工作。

2.13、品格要求。正直、诚实、守信。

2.14、团队精神。团队至上、和谐沟通、精诚团结、知识共享。

2.15、创新意识。不断开发新的工作方法、方式、工具,提高工作效率。

2.16、学习意识。通过不断的学习提升工作技能和职业道德素养。

2.2、职业道德。

2.21、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取决于每位员工的态度和行为符合公司期望的程度。员工应紧记自己代表公司,在任何地点、时间都应维护公司的形象和声誉;

2.22、保密意识。严守公司秘密,保护公司知识产权和员工隐私权。

2.23、遵纪意识。严于律己、恪尽职守。

2.24、参与意识。自动自发,积极参与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与公司共同成长。

2.3、员工在公司内外,应遵守以下纪律要求。

2.31、每位员工都有责任保护公司的资产及财物。在工作期间,员工必须爱护公司的设备、物资、工具等。对公司所有设备、物资、工具等应予看管、保卫、及时留意并报告异常情况。

2.32未经公司同意,员工不得在外从事任何全职或兼职工作。员工希望为其他个人、企业、各类机构临时工作,应获得公司事先书面批准。公司有权随时撤消上述批准。

2.4、员工在公司内外,应遵守以下安全管理要求:

2.41、提高安全意识,有效地保证在工作期间、上下班途中及非工作期间个人与他人的安全。

2.42工作期间,无论发生何种疾病或伤害,都请及时向您的部门负责人报告,以获协助。如果不予以重视,极小的伤害也可能演变成严重后果;

2.43、遵守并执行所有安全操作程序;

2.44、工作期间,不要扰乱他人注意力;

2.45、保持紧急出口及走廊的整洁与畅通;

2.46、保持工作环境的整洁;

2.47、积极参与意外事故的预防及处理工作;

2.48、遇紧急情况,应使用指定通道疏散撤离;

2.49、遵守相关场所的禁止吸烟规定;

2.50、禁止从事与安全管理相违背的其他活动。

2.6、危险情况或隐患报告。预防危险的发生是每一位员工的职责,若发现以下危险情况或隐患,应及时向您的部门负责人或安全环保部报告:地面湿滑;安全通道、走廊有障碍物;玻璃松动或破碎、门窗未锁;水、电、气等有泄露;紧急出口堵塞;禁烟区有异常情况;生产设备及其它有异常情况;警告、禁止标识欠缺;

2.7、如果发生任何意外,请及时向您的部门负责人、安全环保部报告。下班前,要认真检查各自岗位是否存有不安全因素,切实保障公司及所有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第三章员工纪律处分管理

3.1、公司设立书面警告、通告批评、待岗培训、解除劳动关系四种处分种类,并视情节轻重使用。

3.2、各部门及车间按照本部门及车间管理制度执行,由部门主管监督执行、上报行政人事部

3.3、不请假、旷工处罚规定:

3.31、没有请假或者请假未批准的不上班的,第一次做书面警告处理;第二次做通告批评

3.32、旷工一天当日工资没有,另扣除一天工资(根据个人工资日

工资拟定);旷工两天的以此推算,超过5天的没有做任何请示的按《国家劳动法》做自动离职处理;

3.4、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及部门车间管理制度的,视情况轻重给予经济(10元------200元)处罚;

3.5、质量处罚:

3.51、因个人操作不当,没有认真自检的一小时之内所出现不合格品,需报废的,工资不作计算,损失严重的另给予10-50元罚款

3.52、一小时以上造成批量不合格的,能返工的,由操作者返工检验合格后入库,产品报废的操作者应承担报废经费中5%的损失,检验员和车间主管付连带责任处罚。

3.53、新开发模具应按照模具验证程序进行验证,未进行验证直接生产的,模具和生产部各付50%责任,一次性罚款50元。产品不可用的按照报废损失经费的5%进行赔偿。

开发设计→完工试样→交质检部验证→会审签字→验证单随模具一起入库→建立档案

3.54、因个人操作不当导致设备损坏的,视情况给予50-200元处罚。⑴没有及时或者按照方法操作导致压平机电机烧坏的罚款50元;⑵冲床和模具上要求应用的功能装置,擅自拆卸损坏的罚款50元

3.55、下班后料没有收干净,仓库数量差距超过0.5kg的按照原价赔偿,本规定由仓库进行监督上报。

3.56、公司黄铜和紫铜废料没有仔细分开,混流到费铁里面的,发现一次,车间主管罚款50元。

备注说明:

1、处罚程序:部门主管按情况开据罚款单,通知当事人,签字后交

行政人事部,由行政人事部做备案后交财务,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2、5%损失计算:

如:紫铜产品出现100公斤报废:

紫铜1000kg=74000元,100kg=7400元×5%=370元

操作者370元×70%=259元,检验员370元×20%=74元,部门主管370元×10%=37元

黄铜1000kg=55450元,100kg=5545元×5%=277元

操作者277元×70%=193.9元,检验员277元×20%=55.4元,部门主管277元×10%=27.7元

3、模具未验证操作损失:模具和生产部各50%责任。

4、本规定适用于鼎顺电气有限公司,最终解释权归办公室行政部,最终决裁总经理。

5、本规定从2011年4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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