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租房管理办法

2024-07-21

北京市公租房管理办法(精选9篇)

北京市公租房管理办法 篇1

京建住〔2009〕525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8]131号)精神,完善我市分层次住房供应体系,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实行租售并举,多渠道满足部分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需求,经市政府批准,现将《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〇〇九年七月十七日

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我市分层次住房供应体系,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实行租售并举,多渠道满足部分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需求,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8]131号)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分配、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限定户型面积、供应对象和租金水平,面向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等群体出租的住房。

第三条 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分配和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原则:政府支持、市场运作;多方建设、统一管理;公平公开、严格监管。

第四条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改革、国土资源、规划、财政、税务、国资、金融、住房公积金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公共租赁住房相关管理工作。各区县人民政府负责做好本区县范围内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 房源筹集

第五条 公共租赁住房由市、区县政府所属机构或政府批准的机构通过新建、收购等方式多渠道筹集。

第六条 新建公共租赁住房采取集中建设或配建相结合的方式,户型以一、二居室小户型为主。

第七条 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实行有偿使用,其中对于政府所属机构或政府批准的机构建设的,其用地可采取租赁方式,按年缴纳土地租金。

第八条 金融机构通过多种方式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出租工作,有关单位可按规定条件申请商业银行贷款、使用信托资金、发行债券和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等方式融资。此外,可通过投融资方式改革筹集社会资金、出租公共租赁住房及配套设施回收资金、社会捐助及经市政府批准的其它资金等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

第三章 配租管理

第九条 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为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包括已通过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资格审核尚在轮候的家庭以及其它住房困难家庭。

第十条 已通过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或限价商品住房资格审核正在轮候的家庭,可直接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申请轮候公共租赁住房。

第十一条 公共租赁住房实行公开配租制度,由产权单位编制配租方案报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核准后组织配租。其中,符合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条件的家庭以及其它符合配租条件的家庭成员中含有60周岁(含)以上老人、患大病人员、残疾人员、复转军人、优抚对象或属重点工程拆迁的可优先配租。

第十二条 符合配租条件的家庭只能承租一套公共租赁住房。

第四章 租赁管理

第十三条 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并结合承租家庭负担能力和同类地段类似房屋市场租金一定比例下浮确定公共租赁住房租金。

第十四条 政府所属机构以及政府批准的机构按照规定的租金出租公共租赁住房凡符合国家有关税收规定的,可享受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

第十五条 公共租赁住房的维修、养护、管理由产权单位负责,产权单位也可委托专业服务企业管理。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十六条 公共租赁住房的租赁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合同期满承租家庭应当退出住房。承租家庭需继续承租的,应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内提出申请,由产权单位会同相关单位复核,符合条件的续签租赁合同;承租家庭不符合承租条件暂时不能腾退承租住房的,租赁合同期满后给予2个月过渡期,过渡期内按同类地段类似房屋市场租金收取租金。过渡期届满后承租家庭仍不退出承租住房的,按房屋产权单位规定的标准收取租金,具体在租赁合同中约定;拒不退出行为记入信用档案。

第十七条 承租家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产权单位可与承租家庭解除租赁合同,收回住房:

(一)将承租住房转借、转租的;

(二)擅自改变承租住房居住用途的;

(三)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承租住房内居住的;

(四)连续3个月以上未按期交纳租金的;

(五)获得其它形式政策性住房保障的;

(六)其它违反租赁合同行为。

第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不如实申报家庭住房等情况,骗租公共租赁住房的,由产权单位解除租赁合同,承租家庭应当退出住房并按房屋产权单位规定的标准补交租金;骗租行为记入信用档案,5年内不得申请政策性住房。

第十九条 产权单位在租赁合同存续期间不按规定的租金标准收缴租金或擅自向不符合条件的家庭出租公共租赁住房的,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退回、补差租金或收回住房。

第二十条 管理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它好处的,或者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经政府批准负责出租公共租赁住房的机构应当依据本办法制定申请审核、租金标准、配租管理等具体实施细则报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会同市发展改革、规划、国土资源等部门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

北京市公租房管理办法 篇2

近年来, 笔者受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委托, 承担了北京市公租房标准化技术研发课题的研究工作, 包括对北京市公租房体验馆及其内部的样板间展区的方案设计工作。建设公租房体验馆和样板间的主要目的:一是向公众和政府相关部门展示公租房的技术研发成果, 宣传和推广公租房的标准化设计;二是通过搭建1∶1的套型实体样板间, 来检验设计中的一些想法是否合适, 以及在实际建造过程中各工种究竟会遇到哪些问题, 从而对项目起到前期探索作用。

在公租房样板间的设计过程中, 方案经历了多次的反复和调整。本文希望在介绍样板间设计方案的同时, 也将这其中的修改过程与大家分享, 从而能较为全面地展现出公租房楼栋、套型与室内设计三者之间的整体关系。

1 公租房样板间套型设计的三个步骤

本次公租房样板间的设计工作主要分三步展开: (1) 从各类图集及现有项目中进行套型筛选; (2) 与住宅产业化、标准化建设相适应, 优化套型整体尺寸; (3) 与室内装修及部品协调, 细化套内空间设计。

1.1 套型筛选

在过去几年的保障房建设中, 国家及北京市相关部门已经出台了一些标准图集指导公租房的楼栋及套型设计, 例如《北京市保障性住房规划建筑设计指导性图集 (2010版) 》, 《公共租赁住房·优秀设计方案》, 《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标准设计图集》以及保障房竞赛获奖方案图集等。

在设计初期, 我们首先从当前北京市在建的公租房项目以及上述设计图集中, 挑选出一些常见、具有一定代表性的套型类型, 作为本次样板间设计的基础。筛选的原则:一是以中、小套型为主, 符合当前公租房建设趋势;二是注意套型种类的差异性, 既要有面积较小的零室户, 也要有一室半、两室户, 满足各类配租人群需求;三是套型尺寸具有较强的可适性, 能够适应多种楼栋形式;四是套型轮廓线相对齐整, 有益于建筑结构和节能要求。最终我们挑选出零室户、一室户、一室半户和两室户各1~2个作为备选。这些套型大多是方整轮廓, 为后续尺寸规整化设计提供了基础条件。

1.2 套型整体尺寸优化

针对筛选出的多个套型, 我们将其面积、尺寸进行了统一调整, 其中较为关键的是对套型总进深的规整化设计。进深的统一既有利于套型灵活拼接和组合, 又有利于工业化的建造方式, 优化施工工艺。因此, 我们将套型进深尺寸统一为同一尺寸, 并可在一定范围之间 (7200~7400mm) 统一进行调整, 以适应不同使用率下套型的面积指标需求 (见图1) 。此外, 套型的厨卫空间尺寸、布局也都尽可能做到标准化设计。

1.3 细化套内空间设计

以往在做住宅设计时, “建筑”和“室内”往往是相互脱离的两个环节。在建筑设计阶段, 设计人员所采用的空间尺寸大多是按照基本的空间单位来考虑, 并没有深入到室内部品、家具、装修等层面。这就导致在室内装修阶段, 总会出现家具部品尺寸与建筑空间不协调等情况。而长期以来, 我国商品住宅建筑多以毛坯房形态交接给购房者, 再由购房者自行进行室内装修, 将这一问题转嫁给了住户个人来解决。而公租房是全装修标准, 在大批量的建造过程中, 如果仍以这种“各自为政”的设计模式思考, 不仅会造成施工过程中的材料浪费、周期拖长, 还会阻碍住宅标准化的推行。

为此, 我们通过与室内设计方的沟通, 在样板间的套型设计阶段就充分将室内家具、部品的布置方式, 墙地面的铺装尺寸等问题考虑进来。一方面, 在图纸深度上对上述要素进行充分表达;另一方面, 也对套型各空间尺寸进行了局部调整, 以使其更符合室内家具部品的尺寸要求 (见图2) 。

2 公租房套型设计分析

2.1 小套型A

2.1.1 基本分析

套型A为零室户, 建筑面积在30m2左右 (见图3) 。此类套型通常仅为单面采光, 因此适合布置在楼栋中部 (见图4) 。从各类图集和在建项目中类似零室户套型的筛选情况来看, 这类套型平面形式多为规整的矩形, 进门两侧分别布置卫生间和简易厨房 (电厨房) , 户内厅室合一, 无其他分隔。这类套型之间的主要差异在面宽和进深的比例上。本方案和其他设计方案相比, 具有进深长、面宽小的特点, 拼接为楼栋后更有利于节地 (见图5) 。而且从套内功能排布来看, 通常会将睡眠、活动区域沿进深方向依次展开, 因此在有限的面积条件下, 加大进深有助于室内功能分区和家具布置, 往往比增加100~200mm的面宽更有利。

2.1.2 优化过程分析

在套型室内设计深化阶段, 主要的调整有以下两点: (1) 将套型总面宽从3300mm压缩至3200mm, 使室内净面宽变为3000mm, 控制了套型整体面积, 同时有利于地面铺装时节省一次地砖切割 (地砖为600mm×600mm) ; (2) 取消原卫生间一侧凹入的鞋柜区, 将鞋柜整合至厨房台面一侧, 使卫生间平面形式规整化, 有利于卫浴设备的布置 (见图6) 。同时在套型厅室部分, 样板间的家具布置考虑青年人的生活特点, 隔离出一个较为独立的工作/休闲区, 以满足青年人在家上网、学习或办公的需求。

2.2 小套型B

2.2.1 基本分析

套型B建筑面积在40m2左右, 也是目前设计图集和在建项目中较为常见的一类 (见图7) 。与套型A相比, 其相同点在于均只需单面采光, 可拼接于多种楼栋形式 (见图8) ;而不同之处为, 该套型具有独立的厨房, 其具有独立的采光面, 因此套型总面宽为4500mm左右。套型起居、卧室间不设固定隔断, 住户可自行使用柜体、软帘等进行灵活分隔, 从而营造一个较为私密的睡眠区域。

2.2.2 优化过程分析

在套型B的设计过程中, 进行过两种厨卫空间布局方式的尝试 (见图9) 。一种是厨房、卫生间门直接朝向起居、餐厅开设, 另一种是厨卫之间设置小过厅, 从过厅分别进入厨房和卫生间。通过比较这两种方案可以看出, 前者有效利用了空间, 扩大了厨卫的使用面积, 但在一定程度上有碍起居、餐厅的观瞻, 且影响起居空间的安定性;后者更利于厨卫门的隐蔽和起居、餐厅墙面的完整, 并通过将卫生间洗手池外提到过厅中, 使过厅部分也能得到有效的利用。同时, 将阳台门调整至起卧空间一侧, 使厨房内可以布置成L形台面, 从而弥补了厨房台面长度不足的劣势。最终在样板间展示中, 我们选择了后一个方案。

2.3 中套型C和大套型D

2.3.1 基本分析

套型C、D均为具有独立卧室和厨卫空间的一室户。其中起居、卧室、厨房均需要采光面, 目前市场上的部分实际项目中, 一室户设计如果仅依靠单侧采光同时又要控制套型总面宽的话, 往往会采取卧室占据一个完整面宽, 而起居、厨房通过凹缝进行采光的方式。这虽有利于增大套型进深而实现节地, 但会产生楼栋凹槽较多、体形系数偏大等弊端。

在此次样板间设计中, 参照相关设计图集中的套型样例, 选择具有两侧采光面、或三侧采光面的一居室套型 (见图10) 。这类套型适于拼接在楼栋转角或端部 (见图11) 。由于具有相邻两个或三个采光面, 起居、卧室和厨房均可实现完整独立采光。

2.3.2 优化过程分析

在套型深化设计过程中, 不仅注重了套内空间的改善, 而且从减少楼栋公摊、套型拼接灵活等方面进行了考虑。在套型C的初版方案中, 将入户门置于套型中部。然而在套型拼接、组合楼栋时发现, 中部入户会增加端头公共走廊的面积, 不利于节约公摊。因此在套型深化时, 通过调整室内各空间的布局, 将入户门设在套型角部, 从而实现端部入户 (见图12) 。另外, 入户门的位置也可以在角部两侧灵活调换, 增加了套型拼接时的适应性。

套型D的深化设计主要体现在增大起居进深方面。一室户套型主要针对家庭人口在2~3人的中青年夫妇家庭或老年家庭。但根据调研经验来看, 每个家庭实际的居住人数往往要比设计人数多, 因此在套型D中, 将起居空间进深加大, 设计出“半间房”。当子女需要与父母分房居住时, 可将起居空间做简单分隔, 形成相对私密的睡眠空间;当老人需要照护时, 半间房空间可临时作为家人陪护的休息空间。

2.4 大套型E

2.4.1 基本分析

套型E为两居室, 建筑面积在50~60m2 (见图13) 。此类套型需要至少两面采光, 因此适宜布置在楼栋端部或角部 (见图14) 。本类套型常见的空间布局是, 进门两侧布置独立的厨房和卫生间, 其他空间划分为动静两个分区:静区包括主卧和次卧, 次卧可用作儿童房或书房;动区为连通的餐起公共空间, 较为开敞灵活。

2.4.2 优化过程分析

在动静分区的基础上, 套型E常存在以下两种布局形式 (见图15) 。这两种布局形式的取舍是本套型深化时考虑的重点。一种布局是将卫生间布置在两个卧室之间, 优点是便于主卧内的住户就近如厕, 但缺点是卫生间远离公共走廊, 不利于管线集中, 且有人使用洗手池时, 会对主卧的私密性造成影响。因此考虑变换厨卫布局, 将两间卧室靠近设置, 形成了第二种布局形式。这种布局最大优点在于两间卧室之间可以根据住户需要自由分隔, 给居住需要较为多样的公租房带来使用上的灵活性。

3 结语

北京试点公租房REITs 篇3

北京试点公租房的“风光大嫁”将以何种形式亮相,地方政府有什么如意算盘,投资市场又是否做好“迎娶”准备?

意义在于是“试金石”

业内普遍认为,此次试点如能顺利落地,不仅是REITs在国内的突破性成果,也能为地方政府解决租赁性保障房的融资困境。

根据规划,我国“十二五”期间将建设约3600万套保障性住房,其中租赁性保障房约1440万套,建设资金将超过2万亿元。今年北京市计划建设收购保障房16万套,需投入资金约510亿至1000亿元。

目前,保障房建设资金主要以中央财政拨款、地方政府投入以及银行贷款为主。地方政府背负的资金压力不小。

“这几年的保障房建设是还过去几十年的‘欠账’, 单靠政府背包袱肯定不行,需要吸引社会资金的进入”, 伟业我爱我家集团副总裁胡景晖认为,REITs的“造血”力量有多大还有待检验,但是保障房建设领域需要融资方式创新。

作为国内REITs的积极“引路人”,中房集团前总裁孟晓苏就曾表示,用REITs助推保障房建设将成为楼市新突破。地方政府收储保障房的模式不具有可持续性。政府缺钱,社会资金又急需投资渠道,REITs刚好能解决这个问题。在租赁市场,REITs将是生力军。

全国工商联商业不动产专委会主任朱凌波告诉记者,虽然此次试点范围较小,融资规模应该不大,其意义在于是“试金石”。他说:“如果此次试点REITs市场吸引力较强,后期物业运营的表现成熟,可为国内REITs发展提供有力借鉴。”

税收减免能否实现

业内认为,北京市能提供多大的税收让利空间,是试点成败的关键,也将具有“风向标”的意义。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研究员巴曙松曾经撰文指出:我国应对REITs提供税收优惠,设计合理的税收体制是REITs发展的关键。如果按企业的标准纳税,显然不合情理。据了解,西方REITs产生与发展的一百多年里,纳税问题一直是人们争论的焦点,最后,免税成为各国房地产投资信托普遍性的做法,在REITs最为盛行的美国,享受税收优惠是其发展的保障。

对此,朱凌波也认为:“虽然北京试点的规模不大,但是创新的成果需要呵护,政府应给予最大的让利支持。”

据悉,早在2009年年底,国务院就已经批准北京、上海和天津作为REITs发行的试点城市,扩宽房地产融资渠道,但是三地一直没有实际动作。据业内人士透露,受制于重复征税等政策瓶颈,REITs发展遇阻。

此次试点的合作方国投瑞银的相关负责人也曾公开表示,如果政府适度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土地优惠政策,让REITs实现稳定合理的回报率,能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参与。另据消息人士透露,在税收让利方面,国投瑞银和北京市的沟通并不理想。

为此,中国房地产学会副会长陈国强认为,通过REITs的租金免税等政策支持,可以扩大公租房规模。同时,朱凌波呼吁,我国因尽快建立相关的税收减免的法律规范,让REITs进入持续发展的轨道。

“亮相”的种种猜测

由于国内REITs落地尚属首例,又是在意料之外的保障房领域,业内对其如何亮相、如何吸引投资市场有了诸多猜测。

朱凌波认为,投资市场对公租房REITs的认可度,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投资回报水平,包括收益率和周期;二是募集对象,是选择私募还是公募的形式。

北京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常务副主任邹劲松曾透露,试点将保证6%的资本收益率。业内分析认为,公租房的回款期限在10年以上,虽然6%的收益率偏低,但是因为由政府运作和主导,政府信用担保风险较小,适合于对收益要求不高、对风险控制要求较高的资金。

在收益率制定上,公租房REITs需要在收益率和租金上达到平衡。“收益率定高了,公租房的租金也会提高,如果出租率不足,将起不到保障性作用;另一方面,如果收益率偏低,投资市场反应冷淡,那么项目运营也难以维持。”胡景晖认为,“这是市场和政策的平衡点,也是这个融资模式长期发展需要突破的难题。”

在募集形式上,朱凌波认为“试点应该会采取私募的形式,面向定向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比如保险资金、养老资金等;如果是公募的话,6%的收益率对普通的投资人和民间机构的吸引力太低。”他还指出,此次试点很有可能采取面向“指定性”机构的方式。

另一方面,认为公募有利的声音也不在少数。赛富不动产基金合伙人王戈宏曾对媒体表示:“REITs只有公募才有其吸收社会资本的意义。如果还遮遮掩掩做私募REITs,可能达不到预期效果。”

业内认为,保障房REITs可能采取从私募试点到公募推行的方式。而此次北京试点,因为规模较小、市场陌生等原因,采取公募的可能性不大。

此外,购买价格和具体运作模式也仍属未知。朱凌波对REITs率先在保障房领域落地表示“惊诧”的同时,他认为,“其实公租房和商业地产类似,属于出租型的物业类型,能通过租赁实现资产的运营和增值。”

北京公租房标准 篇4

核心内容:所谓“公租房”,其全称为公共租赁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限定户型面积、供应对象和租金水平,面向北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等群体出租的住房。按照《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其配租对象为北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包括已通过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资格审核尚在轮候的家庭以及其它住房困难家庭)。租赁期限最长为5年,合同期满承租家庭应当退出住房。需要续租的,应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内提出申请。

北京市住建委,2010年5月24日发布的《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显示公租房户型分为四类:30平方米左右的厅室合一单居、40平方米左右的小套型、50平方米左右的中套型以及60平方米以下的大套型。公租房小区机动车位参照经济适用房“十户两车位”标准设置,公租房配租不会排斥达到中等收入的有车家庭。

“设计户型应以中小套型为主,适当配置大套型,层高2.7米。这四类户型中,套型面积上下浮动不超过5%。”市住建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厅室合一的单居套型可按照宿舍标准进行设计,厨房应具备使用简单电加热和排烟厨具的条件,而其余三类户型厨房使用面积不低于4平方米;公租房卫生间使用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阳台建筑面积均不大于4平方米。

为了让租户可以“拎包入住”,公租房厨卫内的配套设施在竣工时将可满足基本生活需求:厨房应当配备灶台、洗菜盆、操作台;宜采用厨房整体式橱柜。单面布置厨具或双面布置厨具时,居民做饭时的操作空间宽度不小于0.9米。卫生间应配备洗面盆、盥洗镜、坐便器、淋浴喷头、排风扇等必要设施设备。户内应预留洗衣机位置,并设置上、下水管线。

由于未来入住居民基本是就近入住的正在轮候政策性住房的家庭和产业园区职工,公租房小区内的规划也充分考虑到了居民出行需求:如配建残疾人助力车、小型三轮车及自行车停车位,公租房机动车位参照经济适用房“十户两车位”标准设置,每户自行车位不应少于2辆,宜利用地下空间集中设置停车库。

在租户的生活服务方面,入住公租房的生活水、中水、燃气等计量应使用IC卡,实现计量付费一体化。公租房应采取集中供热方式供暖,户内应分室设置温控装置,并应设置分户热量计量或分配装置。公租房在市政中水输配水管线覆盖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应优先使用市政中水;没有市政中水的,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小区,应配套设计、建设中水系统。

北京公租房补贴申请指南 篇5

2021北京公租房补贴申请指南

?补贴对象

承租公租房的本市城镇户籍家庭同时具备以下四项条件的,可以申请公租房租金补贴:

1.申请当月前12个月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2400元;

2.除承租的公租房外,无其他住房;

3.3人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57万元及以下;4人及以上家庭总资产净值76万元及以下;

4.所承租的公租房是通过市、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公开配租方式获得。

?补贴标准

补贴对象 补贴比例 租金补贴建筑 面积上限
民政部门认定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 95% 60平方米
民政部门认定的城市低收入家庭 90%
人均月收入1200元及以下的家庭 70%
人均月收入在1200元(不含)至1600元(含)之间的家庭 50%
人均月收入在1600元(不含)至元(含)之间的家庭 25%
人均月收入在2000元(不含)至2400元(含)之间的家庭 10%

?公租房租金补贴计算公式

公租房租金补贴=公租房租金标准×补贴比例×补贴面积

?携带材料

户名为本人的租金代扣银行卡及复印件、身份证件、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资格通知单》等资料。

?发放流程

?承租家庭办理补贴领取手续

自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期限开始之日起,取得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资格的承租家庭可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办理租金补贴领取手续。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核对资料

1、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核对申请人提供的上述资料,留存银行卡复印件,通过系统打印《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信息确认单》,交由申请人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

2、申请人确认后,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通过系统将《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信息确认单》提交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复核。

?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复核

1、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对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交的《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信息确认单》予以复核。

2、复核通过后,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通过系统打印《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发放通知单》,并送达给申请人。

3、租金补贴起始发放时间为租赁期限开始之日的次月。

?发放租金补贴

1、公共租赁住房产权人每月5日(含)前须在系统中确认上月公共租赁住房租金交纳情况,并通过系统报送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通过系统生成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应发明细,确认后于每月20日前通过银行将租金补贴发放给租金补贴家庭。

2、租金补贴家庭未交纳租金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暂不发放租金补贴,待其补齐相应租金后一并补发。

3、因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提前终止,租金交纳不足整月的,当月租金补贴不予发放。

公租房的申请条件

1、申请人取得常住户口满二年以上,并在新区实际居住;

2、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线的1.2倍以下。

3、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家庭无住房或者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在人均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4、未租住公有住房且未享受承租廉租住房和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等住房保障;

5、住房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租房和廉租房的区别是什么

1、性质的区别公租房是由政府政策支持,限定户型面积、供应对象和租金标准的公共租赁住房,而廉租房则为解决低收入家庭的基本居住问题所提供的政策性住房。

2、表现形式有差异廉租房一般有两种表现形式,一是由政府出资建好后,低租金给住房困难户;二是由政府发放租金补贴给住房困难户,由他们租赁社会房屋居住。公租房一般是政府出资建房,低租金租给租户。在租赁5年期满后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可以按以综合造价为基准确定的价格购买。购买后可以继承、抵押,不得出租、转让、赠予等市场交易。因特殊原因需转让的,由政府以购房价加利息回购,再作为公租房流转使用。

北京公租房项目产业化工程实践 篇6

工程名称:马驹桥物流B东地块公租房项目。

建设单位: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

本工程建筑总规模为21090平方米, 其中1# ~ 10# 楼为住宅楼, 二层顶板以上为装配式混凝土剪力墙结构, 以下为现浇混凝土剪力墙结构;11# ~ 18# 楼为配套用房, 为框架结构;19地下车库为板柱抗震墙结构。

二、产业化概况

2.1结构产业化概况

本项目在二层顶板以上结构采用预制构件。构件合计2864块。共约19000立方。装配式混凝土的主要构件为:叠合板、内墙、外墙复合保温板、楼梯梯段、阳台、空调板和PCF板。

2.2 精装产业化概况

本项目住宅部分精装修采用产业化装修, 主要由轻质隔墙装配体系、结构分离的管线及其集成体系、四合一多功能地面装配体系组成。该产业化体系涵盖了整体厨卫、给排水、防水、强弱电、地暖、内门、照明等全部内装部品。基本上践行了绿色环保及节能的诉求。

预制构件存放区设置在靠近楼体, 且在塔吊回转半径之内, 便于构件的吊装。

为满足流水 施工需求, 存放区可 存放单层全 部的预制构 件。对单层的 预制构件进 行统计, 根据统计数量、构件堆放高度要求和构件吊装顺序, 合理规划构件存放区。

三、结构产业化

总体施工流程:叠合板、空调板、阳台安装→预埋件、专业管线铺设→绑扎钢筋→浇筑混凝土→内墙、外墙复合保温板、楼梯梯段安装→灌浆→边缘构件钢筋绑扎→PCF板、模板安装→浇筑混凝土。

本工程各类构件的施工分为三类, 即水平构件、竖向构件、边缘构件。

3.1 水平构件的施工流程

叠合板、阳台板、空调板:放线→支撑搭设→叠合板、阳台板、空调板安装→预埋件预埋→板带支模、板缝封堵→专业管线铺设→钢筋绑扎→浇筑混凝土。

搭设尺寸:立杆纵距b=1.20米, 立杆横距l=1.20米, 立杆步距h=1.2米。顶托木 方 :100×100mm。

可优化支撑体系:独立钢支撑间距1.5-1.8m顶托铝梁

3.2竖向构件及楼梯梯段安装的施工流程

内墙:放线→铺浆区铺浆→内墙吊装→垂直度调整→抗剪连接件焊接→灌浆区灌浆

外墙:放线→铺浆区铺浆→外墙吊装→垂直度调整→抗剪连接件焊接→灌浆区灌浆

楼梯:放线→铺浆区铺浆→楼梯吊装→位置调整→灌浆区灌浆

3.3边缘构件、PCF板的施工流程

边缘构件:钢筋绑扎→模板安装→混凝土浇筑

PCF板:钢筋绑扎→PCF板安装→内侧模板安装→混凝土浇筑

边缘构件钢筋绑扎及合模

边缘构件支模及拆模后混凝土观感

3.4施工过程中重点及难点

定位钢筋施工:转换层2层墙体顶面预留与上层预制墙板竖向连接的纵向钢筋, 外伸钢筋定位采取定位钢板定位措施。

墙板灌浆施工

3.5现浇结构施工与产业化施工对比

质量提高:施工误差由厘米级变为毫米级;

劳动力统计:产业化结构施工人数较现浇结构施工人数减少约20%;

材料投入量:现浇结构楼板、墙体均需支设模板, 产业化板带、边缘构件需支设模板, 叠合板需支撑搭设;

工期:现浇结构4 ~ 5层 /月、产业化结构3.5 ~ 4层 / 月, 现浇结构外檐3 ~ 3.5月、产业化外檐2个月, 装修产业化可提前1-1.5个月完成室内装修。

四、精装修产业化

4.1 轻质隔墙体系

4.1.1轻质隔墙体系装配流程

4.1.2装配方案步骤装配方案:

1、按照设计方案, 沿顶地弹出隔墙的宽度线;

2、按弹线位置固定天地龙骨及边框龙骨, 采用满打结构胶粘接, 并用膨胀螺丝固定, 固定点距天地龙骨端头间距20mm, 中间间隔400mm;

3、竖向龙骨安装于天地龙骨槽内, 安装间距400mm;

其中:天地龙骨为50U型龙骨

4、在竖向龙骨外侧, 先固定一侧横向龙骨, 第一排横向龙骨距顶面300mm, 第三排横向龙骨距地面1360mm, 第五排横向龙骨距地面300mm, 其余两排距离均分;

5、普通隔墙内铺设水电管路, 水管弯头、接线盒安装于1mm镀锌钢板上, 安装高度需达到设计要求;

6、水电管路铺设完毕且固定牢固后, 在隔墙内填充岩棉;

其中:横向龙骨为38C型龙骨

7、在填充好岩棉的隔墙上, 固定另一侧横向龙骨, 安装高度应保持两侧持平;

8、横向龙骨外侧用结构胶粘贴涂装板, 涂装板间隙 3mm;

9、涂装板出厂前均按设计要求, 均开好水电安装孔洞。

其中:涂装板材质为8mm厚硅酸钙板表面涂装UV漆。

卫生间隔墙装配方案:

1、前述第3步骤完成后, 沿隔墙安装300mm高防水坝;

2、在结构墙面、地面及防水坝表面涂刷防水涂料, 防水涂料厚度需达到1.5mm厚;

3、前述第6步骤完成后, 卫生间内侧隔墙, 铺防水隔膜, 防水隔膜应竖向铺贴, 搭接宽度不小于100mm。

其中:防水坝采用8mm厚硅酸钙板, 防水隔膜为0.1mm厚PE膜, 具有良好防水性能, 使用寿命50年。

4.2与结构分离的管线及其集成体系

4.2.1水电管路装配流程

4.2.2装配方案步骤

1、排水支管与预留排水立管口连接, 水平支管采用吊架吊装于下层吊顶内;

2、排水支管上返穿过防水层时, 防水层需卷上管根且包覆严密, 避免从管根处渗漏;

3、排水管道坡度、吊架安装间距应符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中相关规定。

其中:地漏排水管采用PVC50管, 马桶排水管采用PVC 110管。

4.2.2.1 PPR给 (中) 水管道施工

1、隔墙龙骨框架、卫生间防水涂料完成后, 方可进行施工;

2、在间距400mm的两根龙骨之间, 安装1mm厚镀锌钢板, PPR双内丝弯头 (或单内丝弯头) 固定于钢板上, PPR管用管卡固定牢固;

3、内丝弯头安装时突出于涂装板墙面5mm, 用玻璃胶对边口进行封闭, 以防漏水时水流入涂装板内;

4、水平管道延地面铺设, 穿行于地面架空层内, 最终接于公共区域管道井内水表后。

5、管道不得穿越隔墙, 与其他管路交叉时, 采用过桥管件进行连接。

其中:给水管采用PPR 20管白色, 中水管采用PPR 20管绿色。

4.2.2.2电气管道施工

1、在间距400mm的两根龙骨之间, 安装1mm厚镀锌钢板, PVC接线盒固定于钢板上, PVC管用管卡固定牢固;

2、PVC接线盒安装时与涂装板墙面平, 用玻璃胶对边口进行封闭, 以防水汽进入涂装板内;

3、采用PVC接线盒与结构预埋管路进行连接, 穿线时接地线用压线端子与既有预埋管路进行固定, 裸露线头用包塑软管进行保护。

4、水平管道延地面铺设, 穿行于地面架空层内, 最终接于公共区域管道井内电表后。

其中:电线管采用PVC 20管, 接线盒采用PVC 86盒。

4.2.2.3地暖管道施工

1、地暖上回水主管从公共区域管井沿地面铺设至分集水器预留位置;

2、地暖模块铺设完成后, 地暖供热管埋设于条形暖管槽和弧形暖管槽中, 管间距150mm, 端头距墙40/200mm, 完成后用铝箔胶带进行封粘;

3、裸露出地暖模块的管道需做保温处理;

4、地暖管道与分集水器进行连接, 并标示清回路;

其中:上回水主管采用PPR25管, 地暖供热管采用PE-RT 16管。

4.3四合一多功能地面装配体系

四合一多功能地面体系是为:管线通道功能、地面标高控制与找平功能、地暖功能及装饰功能四项合一的多功能装配式地面解决方案。整体高度为110mm, 采用干法施工, 具有以下特点:

1、地板与结构地面之间留有架空层, 可自由排管布线。解决内装修管道线路横向设置的问题, 使房间更隔音更保温。

2、施工简单, 通过螺栓调整地表水平, 水平精确。施工工期短, 安装效率高。

3、由于使用防震的橡胶垫和留有空气的架空层, 隔声性能良好。

4、通过采用钢板与橡塑保温板等轻体材料, 有效减少了楼层负荷, 增加结构寿命。

4.3.1与传统地面做法比较

4.3.2四合一地面体系装配流程

4.3.3装配方案步骤装配方案:

1、按照设计方案, 沿墙弹出标高控制线;

2、按弹线位置固定木龙骨边框, 用膨胀螺栓固定, 固定点间距不大于500mm, 底部用三角垫片垫实;

3、清理地面, 用大功率吸尘器将地面灰尘清理干净;

其中:木龙骨材质为防腐木, 规格为50*30mm, 表面涂刷防火涂料。

4、在木龙骨框架与地脚组件上架设地暖模块层, 使得地暖模块层与结构基础层之间形成架空层, 用于排管布线、隔音保温;

5、房间两端架设第二地暖模块, 以便于埋设地暖供热管时转弯。

6、地脚组件中的螺栓一端的表面设有用于旋拧的开槽, 另一端连接有抵接于结构基础层的橡胶垫, 螺栓上套设有与其螺纹连接的用于承托地暖模块的支撑块。在实际装配过程中, 通过旋拧螺栓, 改变螺栓和支撑块的相对位置以带动地暖模块上下位移实现调节地暖模块层的高度。地暖模块调平后, 用自攻螺丝与支撑块进行连接。每组地暖模块间隙10mm, 板缝间打发泡胶填实。

其中:橡胶垫材质为丁晴橡胶, 使用寿命20年, 支撑块材质为聚丙烯, 使用寿命20年。

7、将地暖供热管埋设于条形暖管槽和弧形暖管槽中, 然后用铝箔胶带进行封粘。

8、地暖管埋设完毕后, 在地暖模块上涂敷结构胶, 将多个硅酸钙板以拼接的方式粘接在地暖模块上, 并且相邻的两个硅酸钙板的边缘之间留出3mm缝隙, 压紧硅酸钙板直到其与地暖模块粘接牢固。

9、在预铺设的相邻的四块涂装板相对的四个角部的位置处将隔离件以螺纹套朝上的方式放置于散热层上, 将每块涂装板的角部分别置于相邻的两个圆柱形突起之间 , 并且相邻的两块涂装板的边缘抵靠于一个圆柱形突起的两侧以形成3mm宽的缝隙;将压紧件拧入螺纹套中压紧每块涂装板的角部。待涂装板完全粘接牢固后, 将压紧件撤除, 缝隙间用相同颜色结构胶填实, 至此完成地面体系装配流程。

4.4通用部品系统 ( 见表1)

4.5关键节点的技术标准与解决措施

4.5.1卫生间整体防水增强措施

本系统采用多重措施作为卫生间整体防水方案, 基本可杜绝卫生间渗漏隐患, 具体措施如图。

墙面防水措施:

1、饰面板材采用表面经UV漆处理的涂装板, 可完全隔绝水汽;

2、涂装板接缝采用高性能防霉胶, 寿命长, 密封性好;

3、涂装板后隔墙墙面整体覆盖PE防水隔膜, 起到第二层墙面防水作用。

淋浴区防水措施:

1、淋浴区采用人造石整体淋浴底盘, 可使卫生间内真正实现干湿分离, 无卫生死角, 墙面、地面不积水吸潮、干爽、不生异味, 日常使用及清洁非常方便, 大幅调高卫生间的舒适性及易维护性;

2、淋浴区设置浴帘, 浴帘半径小于淋浴底盘尺寸, 可有效避免淋浴时水外溅。

地面防水措施:

1、地面饰面材料采用涂有耐磨层、防滑层的涂装板, 同时兼具防水、耐磨、耐滑等性能;

2、地面散热层为硅酸钙板材质, 同样具有较强防水性能, 起到第二层防水作用;

3、采用PVC涂塑布做成整体防水层, 铺设在地暖模块上层。穿过防水层的立管处, 采用真空吸附技术, 使防水层形成环状突起并包覆住管根。其中:PVC涂塑布使用寿命20年。

4.5.2轻质隔墙装配体系技术性能指标

依据《GB/T50121-2005建筑隔声评价标准》, 采用频谱修正量频 谱1时, 计权隔声 量Rw+C=44d B, 隔声性能为5级;采用频谱修正量频谱2时, 计权隔声量Rw+Ctr=36d B, 隔声性能为4级。

4.5.3四合一多功能地面装配体系技术性能指标

地面撞击声隔声性能:计权规范化撞击声压级Ln, w=43d B, 达到住宅建筑、学校建筑、医院建筑、旅馆建筑相应特级标准。

4.6产业化装修与传统装修比较分析

4.6.1产业化轻质隔墙体系与传统轻质隔墙做法比较 ( 见表4)

4.6.2地面管线与传统做法比较 ( 见表5)

北京市公租房管理办法 篇7

老年公租房将优先配租轮候家庭

北京市将出台具体配租方案 入住老人需生活自理

近日,记者从北京市民政局、住建委等多个部门了解到,北京市首个老年公租房试点将在常营西路附近开建,承租人首先应为老年群体中低收入家庭,其中保障性住房的轮候家庭将有望获得优先配租,入住老人也必须具有生活自理能力。

中低收入困难家庭老人可申请

据了解,中低收入群体的养老难已成为较为普遍的社会问题。为此,北京市在今年启动保障性住房试点,尝试建设老年公租房,以解决中低收入群体的养老问题。该公租房占地5000多平方米,有老年公租房120套,居室和公共活动空间均采用无障碍设计,并设有会客厅、健身厅、阅览室、洗衣间、理发室等。

据北京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老年公租房的承租对象首先应是符合本市保障性住房的申请审核标准,即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包括已通过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资格审核尚在轮候的家庭,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的轮候家庭以及其他住房困难家庭。

保障房轮候家庭有望优先配租

据了解,老年公租房将由市住建委、市民政局、朝阳区民政局共同探索管理和服务经验。目前,各部门正对入住人群的资格审核、内部服务人员配置和培训、内部管理服务规章流程的制定等内容进行深入研究。记者了解到,考虑到保障房轮候家庭中老人的实际情况,在配租方面,北京市将优先给符合条件的老人配租老年公租房,具体方案将在进一步研究后出台。

此外,去年年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要求新建小区要统筹规划,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公建配套实施方案。市民政局相关部门表示,今年除了老年公租房的试点工作外,民政部门还将抓好新建小区配套建设指标的落实,在全市尤其是中心城区,落实《北京市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设计指标》中的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指标。

据介绍,新建小区养老设施的建设中,征地拆迁费由承建项目开发公司负担,基本建设费主要由区县政府承担,市彩票公益金将按照30% 的比例予以资助。

“独门独院”将有别于养老院

此外,记者还从北京市住建委、市民政局等相关部门了解到,老年公租房的承租对象必须是本市具有生活自理能力的老年人,入住老年公租房后,將享受居家养老服务。

北京公租房申请好处与条件 篇8

公租房申请教程

市民在申请公租房时,需递交公租房申请书,且要按照公租房申请书格式来进行填写。专家指出,公租房申请书格式中应包括个人基本情况、申请承诺等。

(一)工作、收入和住房证明

1、此证明由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出具。

2、收入包括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养老金、财产性收入、其他劳动所得不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3、“人员类别”中勾选“合同”的需写明“劳动合同签订年限”。

4、出具证明单位应如实填写相关情况,若情况发生变化请及时告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部门。

(二)无工作证明

此证明由公共租赁住房共同申请人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

(三)社会保险缴纳领取证明

此证明由社保经办机构出具养老和医疗保险缴纳情况只需证明其中一项。如系退休人员填写养老保险待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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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公租房有哪些好处?

1、北京集体户口租公租房可落户

《关于加快发展和规范管理本市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中提到,承租人为本市户籍,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和直管公房的,可根据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的信息依法申请办理户口登记和迁移手续。

注:关于承租公租房和直管公房办理户口登记和迁移手续的相关规定正在制定中,待规定发布实施之后,就可以办理了。届时,“安居北京”也会第一时间推送这个好消息给大家。

2、租金稳定

大部分公租房项目租金不高于市场租金水平,符合条件的家庭还可以申请租金补贴,更符合承租家庭的负担能力。

3、租期稳定

一般为3年,最长不超过5年。期满后如仍符合条件可以续租,既不用害怕中途被赶走搬家,也不用担心房东随意上涨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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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可以申请公租房?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公租房——

1、“三房”轮候家庭

可持备案通知书到原申请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登记申请轮候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轮候时间从原保障性住房备案登记日期起算。

2、其他符合条件的本市城镇户籍家庭

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含)以下。

申请保障性住房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与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同一户籍的已成年单身子女。申请家庭应当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街道或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

3、产业园区

主要用于解决引进人才和园区就业人员住房困难,具体申请条件由产业园区管理机构确定并报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除了以上三种,北京市还开展了面向京籍无房职工家庭和“新北京人”两个项目试点,具体要求如下:

①京籍无房职工家庭

申请人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申请人具有房源分配区户籍且在本市工作或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房源分配区工作。

注:详细申请条件以项目公告要求为准。

②外省市来京家庭(“新北京人”)

一是必须是在京有稳定就业,且从事的产业行业不得在禁限目录范围内;

二是要求家庭成员在京均无住房,在京没有购房记录,且未享受过保障性、政策性住房;

三是与居住证政策挂钩,要求已办理居住证。

申请公租房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45周岁以下,在京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满60个月。

北京市公租房管理办法 篇9

北京公租房补贴申请流程

(一)承租家庭办理补贴领取手续

自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期限开始之日起,取得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资格的承租家庭可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办理租金补贴领取手续。

办理地点: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携带材料:

户名为本人的租金代扣银行卡及复印件、身份证件、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资格通知单》等资料。

(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核对资料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核对申请人提供的上述资料,留存银行卡复印件,通过系统打印《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信息确认单》,交由申请人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

申请人确认后,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通过系统将《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信息确认单》提交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复核。

(三)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复核

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对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交的《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信息确认单》予以复核。

复核通过后,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通过系统打印《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发放通知单》,并送达给申请人。租金补贴起始发放时间为租赁期限开始之日的次月。

(四)发放租金补贴

1、公共租赁住房产权人每月5日(含)前须在系统中确认上月公共租赁住房租金交纳情况,并通过系统报送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通过系统生成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应发明细,确认后于每月20日前通过银行将租金补贴发放给租金补贴家庭。

2、租金补贴家庭未交纳租金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暂不发放租金补贴,待其补齐相应租金后一并补发。

3、因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提前终止,租金交纳不足整月的,当月租金补贴不予发放。

公租房的特征

第一,保障性。住房权是得到《世界人权宣言》、《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公约》等国际公约一致确认的一项基本人权。《指导意见》也明确指出,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是完善住房供应体系,培育住房租赁市场,满足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基本住房需求的重要举措。由此可见,发展公共租赁住房是我国政府继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之后推出的保障居民住有所居的一种新型保障性住房。

第二,政策支持性。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在房地产市场中自发生成的,而是由国家推动出现的,是国家为了住房保障的目的人为设计的新型住房类别,因此公共租赁住房的发展,尤其是发展初期,只有在国家特殊政策的支持下,才能步入正常的发展轨道。同时,基于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性特质,国家也有责任通过政策支持来推动公共租赁住房的发展。对此,《指导意见》专设“政策支持”部分,从土地供应、国家投资、税收优惠、金融支持方面给予公共租赁住房发展以政策支持。

第三,租赁性。这是公共租赁住房的核心特征,也是公共租赁住房与经济适用房的最大区别。经济适用房是为目标群体提供的低于市场价格的产权住房,而公共租赁住房则是向目标群体提供适当的租赁住房来保障其住有所居。

第四,专业性。这是公共租赁住房与个人出租住房最大的区别。传统的个人出租住房的首要功能是产权者自住,而公共租赁住房不论是通过新建、改建、收购,还是通过在市场上长期租赁住房等方式筹集的房源,都不是为了自住,而是专业用于出租的。

第五,供应群体广泛性。在我国原有的保障性住房中,廉租住房的供应对象是最低收入群体,经济适用房的供应对象是中等收入群体。而《指导意见》规定: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主要是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将新就业职工和有稳定职业并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供应范围。部分地方规定的公共租赁住房供应群体则更加广泛,如上海将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对象由户籍人口扩大为常住人口,并且不设收入限制。

公租房的申请材料

公租房所需的申请材料大致如下:

(1)本人手写申请书第二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一般包括家庭成员或合租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婚姻证明第一已婚人士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单身、丧偶,需民政局婚姻登记机构开具单身证明;第三离异人员: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的房屋财产分割证明。

(4)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收入证明。其中包括:

(一)工作单位人员:工作收入证明和12个月工资存折明细、银行对账单;

(二)灵活就业人员:单位证明。

(三)无业人员:本人书面说明,门栋组长+居民代表证明+居住地社区+街道核实后盖章。

(四)在校学生,出具学生证和在校证明。

(五)房产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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