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勘察设计资质

2024-07-24

水利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共7篇)

水利工程勘察设计资质 篇1

时间:2009-03-29 来源:北京财税网 作者: 【评论(0)】【举报】

水利行业工程设计资质

资质申报审批程序

企业申请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专项设计甲、乙级资质(建筑装饰乙级资质除外)及其他工程设计甲、乙级资质,应当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其中,中央管理的企业直接向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其所属企业由中央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同时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企业申请工程勘察乙级资质、工程勘察劳务资质、建筑工程设计乙级资质、建筑装饰设计乙级资质和其他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丙级以下资质(包括丙级),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新设立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后,方可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资质申请。

工程勘察甲级、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专项设计甲、乙级资质(建筑装饰乙级资质除外)及其他工程设计甲、乙级资质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申请工程勘察甲级、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及其他工程设计甲、乙级资质的,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申请环境工程专项设计甲、乙级资质应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审核。审核部门应当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的资质条件和企业申请资质所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

申请铁道、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行业的工程设计甲、乙级资质,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初审。申请工程勘察甲级、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及其他工程设计甲、乙级资质,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有关行业组织或者专家委员会初审。

申请工程勘察乙级资质、工程勘察劳务资质、建筑工程设计乙级资质、建筑装饰设计乙级资质和其他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丙级以下资质(包括丙级),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申请材料目录

1、工程勘察资质或工程设计资质申报表和电子文档;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章程;

4、企业法定代表人及主要技术负责人简历及任命(聘任)文件;

5、资质申报表中所列注册执业人员的资格证书或执业注册证书;

6、资质申报表中所列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毕业证书、身份证明及个人业绩证明材料;

7、资质申报表中所列注册执业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原聘用单位的解聘证明及新单位的聘用证明和省级以上注册管理部门出具的同意注册或变更注册的证明。

8、固定办公场所证明(自有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租用的:提供出租方产权证及租用合同(协议)复印件)。

企业申请资质增项的,需要提交上述第1、2、3、4、5、6项所列资料及原取得资质证书副本的复印件。工程设计行业资质

(一)工程设计范围包括本行业建设工程项目的主体工程和必要的配套工程(含厂区内的自备电站、道路、铁路专用线、各种管网和配套的建筑物等全部配套工程)以及与主体工程、配套工程相关的工艺、土木、建筑、环境保护、消防、安全、卫生、节能等。

(二)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分级标准是核定工程设计单位工程设计行业资质等级的依据。

(三)工程设计行业资质设甲、乙、丙三个级别,除建筑工程、市政公用、水利和公路等行业所设工程设计丙级资质可独立进入工程设计市场外,其他行业工程设计丙级资质设置的对象仅为企业内部所属的非独立法人设计单位。

第一、分级标准

(一)甲级

1、资历和信誉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15年及以上工程设计资历,是行业的骨干单位,并具备工程项目管理能力,在国内外同行业中享有良好信誉。

(2)独立承担过行业大型工程设计不少于3项,并已建成投产。其工程设计项目质量合格、效益好。

(3)单位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 本金不少于600万元人民币。

2、技术力量

(1)技术力量强,专业配备齐全、合理,单位的专职技术骨干不少于80人(不合返聘人员)。具有同时承担2项大型工程设计任务的能力。

(2)单位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是具有12年及以上的设计经历,且主持或参加过2项(主持至少1项)及以上大型项目工程设计的高级工程师。

(3)在单位专职技术骨干中:

一一主持过2项以上行业大型项目的主导工艺或主导专业设计的高级工程师(或注册工程师)不少于10人;

一一 一级注册建筑师不少于2人(其中返聘人员不得超过1人);

一一 一级注册工程师(结构)不少于4人(其中返聘人员不得超过1人);

一一主持或参加过2项以上行业大型项目的公用专业设计的高级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工程师)不少于20人。

(4)行业主导工艺或主导专业及其他专业的配备要求见附表2。

3、技术水平

(1)拥有与工程设计有关的专利、专有技术、工艺包(软件包)不少于1项,并具有计算机软件开发能力,达到国内先进型的基本要求,并在工程设计中应用,取得显著效果。

(2)能采用国内外专利、专有技术、工艺包(软件包)、新技术,独立完成工程设计。

(3)具有与国(境)外合作设计或独立承担国(境)外工程设计和项目管理的技术能力。

4、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

(1)有先进、齐全约技术装备,已达到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甲级设计单位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考核标准:

一一施工图CAD出图率100%;

一一可行性研究、方案设计的CAD技术应用达90%;

一一方案优化(优选)的CAD技术应用达90%;

一一文件和图档存储实行计算机管理;

一-应用工程项目管理软件,逐步实现工程设计项目的计算机管理;

一一有较完善的计算机网络管理。

(2)有固定的工作场所,专职技术骨干人均建筑面积不少于12m2。

5、管理水平

(1)建立了以设计项目管理为中心,以专业管理为基础的管理体制,实行设计质量、进度、费用控制。

(2)企业管理组织结构、标准体系、质量体系健全,并能实行动态管理,宜通过IS0900l标准质量体系认证。

6、业务成果

(1)获得过近四届省部级及以上优秀工程设计、优秀计算机软件、优秀标准设计三等奖及以上奖项不少于3项(可含与工程设计有关的省、部级及以上的科技进步奖2项)。

(2)近15年主编2项或参编过3项及以上国家、行业、地方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定额、标准设计。

(二)乙级

1、资历和信誉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l 0年及以上工程设计资历,并具备一定的工程项目管理能力。

(2)独立承担过行业中型及以上工程设计不少于3项,并已建成投产。其工程设计项目质量合格、效益较好。

(3)单位有较好的社会信誉并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

2、技术力量

(1)技术力量较强,专业配备齐全、合理。单位的专职技术骨干人员不少于30人(不含返聘人员)。具有同时承担2项行业中型工程设计任务的能力。

(2)单位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是具有l 0年及以上的设计经历,且主持、参加过2项(主持至少1项)及以上行业中型项目工程设计的高级工程师。

(3)在单位专职技术骨干中:

一一主持过2项以上行业中型项目的主导工艺或主导专业设计的高级工程师(或注册工程师)不少于5人;

一一 一级注册建筑师不少于1人(非返聘人员);

一一 一级注册工程师(结构)不少于2人(其中返聘人员不得超过1人);

一一主持或参加过2项以上中型项目的公用专业设计的高级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工程师)不少于10人。

(4)行业主导工艺或主导专业及其他专业的配备要求见附表2。

3、技术水平

(1)能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独立完成工程设计。

(2)具有项目管理的技术能力。

(3)具有计算机应用的能力,达到发展提高型的基本要求,并取得效果。

4、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达到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乙级设计单位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考核标准:

一一施工图CAD出图率100%;

一一可行性研究、方案设计的CAD技术应用达80%;

一一方案优化(优选)的CAD技术应用达80%;

一一文件和图档存储实行计算机管理;

一一能广泛应用计算机进行工程设计和设计管理;

一一有较完善的计算机网络管理。

(2)有固定的工作场所,专职技术骨干人均建筑面积不少于10m2。

5、管理水平

(1)建立以设计项目管理为中心的管理体制,实行设计质量、进度、费用控制。

(2)有健全的质量体系和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6、业务成果 参加过国家、行此、地方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定额及标准设计的编制工作或行业的业务建设工作。

(三)丙级

1、资历和信誉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6年及以上工程设计资历,并具备一定的工程项目管理能力。

(2)独立承担过行业小型及以上工程设计不少于3项,并已建成投产。其工程设计项目质量合格、效益较好。

(3)单位有一定的社会信誉并有必要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80万元人民币。

2、技术力量

(1)单位的专职技术骨干人数不少于15人。有一定的技术力量,专业配备齐全。有同时承担2项行业小型工程设计任务的能力。

(2)单位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是具有10年及以上的设计经历,且主持或参加过2项及以上行业小型项目工程设计的高级工程师。

(3)单位专职技术骨干中:

一一 主持过2项以上行业小型项目的主导工艺或主导专业设计的工程师(或注册工程师)不少于4人;

一一 二级注册建筑师不少于2人(或一级注册建筑师不少于1人);

一一 二级注册工程师(结构)不少于4人(或一级注册工程师(结构)不少于2人,其中返聘人员不得超过1人);

一一 主持或参加过2项以上行业小型项目的公用专业设计的工程师(或一、二级注册工程师)不少于5人。

(4)行业主导工艺或主导专业及其他专业的配备要求见附表2。

3、技术水平

(1)能采用先进技术,独立完成工程设计。

(2)具有一定的项目管理的技术能力。

4、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达到以下指标:

一一 施工图CAD出图率50%;

一一 文件和图档实行计算机管理;

一一 能应用计算机进行工程设计和设计管理。

(2)有固定的工作场所,专职技术骨干人均建筑面积不少于10m2

5、管理水平

(1)建立设计项目管理为中心的管理体制。

(2)质量体系能有效运行,有健全的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第二、承担业务范围

取得工程设计行业资质的单位允许承担的业务范围:

一一 甲级工程设计单位承担相应行业建设项目的工程设计范围和地区不受限制。

一一 乙级工程设计单位可承担相应行业的中、小型建设项目的工程设计任务,承担工程设计任务的地区不受限制。

一一 丙级工程设计单位可承担相应行业的小型建设项目的工程设计任务承担工程设计任务限定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行政区范围内。具有甲、乙级资质的单位,可承担相应的咨询业务,除特殊规定外,还可承担相应的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的业务。工程设计专项资质

(一)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分级标准是核定工程设计单位专项工程设计资质等级的依据。

(二)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的设立,需由相关行业部门或授权的行业协会提出,并经建设部批准。

(三)工程设计的专项资质分级标准可根据专业发展的需要设置级别。

第一、分级标准

(一)甲级

1、资历和信誊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5年及以上专项工程设计资历,并具备一定的工程项目管理能力。

(2)独立承担过专项工程设计不少于3项,已建成投产,工程设计质量合格、效益好。

(3)单位有一定的社会信誉并有必要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2、技术力量 有一定的技术力量,专业配备合理,具备同时承担2项大型专项工程设计的能力。每个主要专业的专职技术骨干配备不少于3人,其中至少有1名主持或参加过2项大型专项工程设计业务。

3、技术水平

(1)拥有主专业或相关专业的专利、专有技术、工艺包(软件包),不少于2项。

(2)具有在专项工程设计中应用计算机的能力,并取得显著效果。

(3)具有与国(境)外合作或独立承担国(境)外专项工程设计和项目管理的技术能力。

4、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基本达到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甲级设计单位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考核标准:

一一 施工图CAD出图率100%;

一一 可行性研究、方案设计的CAD技术应用达90%;

一一 方案优化(优选)的以CAD技术应用达90%;

一一 文件和图档实行计算机管理;

一一 能应用工程项目管理软件,逐步实现工程设计项目的计算 机管理。

(2)有固定的工作场所,专职技术骨干人均建筑面积不少于10m2。

5、管理水平

(1)建立了以设计项目管理为中心,以专业管理为基础的管理体制,实行设计质量、进度、费用控制。

(2)企业管理的组织结构、标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有效,并能实行动态管理。

(二)乙级

1、资历和信誉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3年及以上的专项工程设计资历,并具备一定的工程项目管理能力。

(2)独立承担过专项工程设计不少于2项,并已建成投产,工程设计质量合格、效益较好。

(3)单位有较好的社会信誉并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

2、技术力量有一定的技术力量,专业配备合理,具备同时承担2项中型专项工程设计的能力。每个主要专业的专职技术骨干配备不少于2人,其中至少有1名主持或参加过2项中型专项工程设计的业务。

3、技术水平

(1)拥有主行业或相关行业的专利、专有技术、工艺包(软件包)不少于2项。

(2)具有在专项工程设计中应用计算机的能力,并取得效果。

4、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基本达到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乙级设计单位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考核标准:

一一施工图CAD出图率达到100%;

一一可行性研究、方案设计的CAD技术应用达到80%;

一一方案优化(优选)的CAD技术应用达到80%;

一一文件和图档实行计算机管理;

一一能应用计算机进行工程设计和设计管理。

(2)有固定的工作场所,专职技术骨干人均建筑面积不少于10m2。

5、管理水平

(1)建立以设计项目管理为中心的管理体制,实行设计质量、进度、费用控制。

(2)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第二、承担业务范围

取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证书的单位可承担大、中、小型专项,工程设计项目,不受地区限制;取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证书的单位可承担中、小型专项工程设计项目,不受地区限制。

持工程设计专项甲、乙级资质的单位可承担相应的咨询业务。

一、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专业基本配备表

专业类别 专业名称

水文 行业内工程类别

水库枢纽工程 引调水工程 灌溉排涝工程 河道整治工程 城市防洪工程 围垦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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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程规划 √ 水工结构 √

农田水利

水库移民 √ 工程地质 √ 水力机械 √ 电工一次 √ 电工二次 √ 通信 √

金属结构 √ 采暖通风 √

附属专业 工程施工 √

环境保护 √ 水土保持 √ 观测 建筑 √ √

工程造价 √ 经济评价 √

注:1、打“√”的,表示需要该专业。

2、工程设计单位取得水利行业全行业工程设计资质须达到水库枢纽工程设计类型的要求

二、水利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

序号 建设项目 1 2 3 4 5 水库枢纽 河道治理工程 引调水工程 灌溉排涝工程 城市防洪工程

计量单位 库容(亿立方米)装机(Mw)堤防等级 流量(立方米/秒)面积(万亩)城市人口(万人)

大型 ≥1 ≥300 1级 ≥5 ≥30 ≥50

中型 1-0.1 300-50 2、3级 5-0.5 30-3 50-20

小型 〈0.1 〈50 4、5级 〈0.5 〈3 〈20

备注 库容或装机 6 围垦工程 面积(万亩)≥5 5-0.5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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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勘察设计资质 篇2

2009年4月17日, 由中国机械工业勘察设计协会、中国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协会、中国冶金建设协会主办, 《工程建设与设计》杂志承办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企业发展研讨会在北京国谊宾馆举行, 来自部委及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领导、相关行业和地方建设主管部门领导、相关行业协会代表和工程设计综合资质企业代表共六十余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本次会议由中国机械工业勘察设计协会理事长孟祥恩主持, 市场监管司勘察设计监管处处长陈波做了讲话。中国航空工业规划设计研究院、中国中元国际工程公司、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水电顾问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和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等公司先后做了发言, 所有到会企业的代表先后即席发言, 会议气氛热烈。大家主要就企业近年的发展、综合资质的取得为企业带来的变化和综合资质应用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充分的交流。

一、综合资质的取得为企业带来了积极的变化

与会代表在发言中一致认为,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的出台, 是工程设计行业市场准入制度的重大改革, 对大型设计企业的发展从政策上起到了巨大的促进和扶持作用。企业在获得综合资质后, 业务领域得到拓展、企业信誉度得到很大提升, 为企业跨越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成立战略委员会, 以原来的市政行业为核心, 逐步向石油天然气、向公路工程拓展。中国航空工业规划设计研究院借助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打进了民航领域。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副院长何平介绍说, 综合资质的获得对公司抵御2008年金融风暴所引发的经济危机起到重要作用。在公司主行业受较大影响的情况下, 公司凭借业务拓展的战略与综合甲级资质的取得, 分散了风险, 仍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合同额中传统项目只占了30%。

大家认为,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突出强调了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 促进大型设计企业合理调配人力资源, 提高技术研发和创新能力。中国中元国际工程公司表示, 随着新的业务领域的开拓, 必然面临一个专业人员的配置问题, 目前, 公司正在认真考虑如何培养或引进公司新领域专业人才的问题。

与会代表还表示, 目前工程总承包已经在各个企业中成为主体业务, 取得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对推动企业开展工程总承包和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都将产生非常重要的深远影响。

同时, 获得资质的单位对综合资质也有着清醒的认识。中国石化集团洛阳石化公司的牛治禄把综合资质比喻成一个特别通行证, 认为这个特别通行证是企业的一个无形资产, 是对企业的技术力量、人力资源、综合实力的一个综合评价。而国家设立综合资质的目的是要组建一个国家队, 要把各行业的领头军组建起来走向国际。因此, 获得综合资质的企业要珍惜我们的荣誉、珍惜我们的无形资产, 不要轻易地去无规律扩展行业, 不要轻易跨行业做一些项目。要有明确的发展战略, 把自己的主业做大做强, 才能保持在这个行业的领头地位, 才能在国际上有一定的竞争力。

二、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在应用中的问题及改进的建议

与会代表在发言中提及了许多在综合资质应用中遇到的问题, 也提出了一些改进的建议和意见, 现将大家意见比较集中的几个问题整理摘录如下:

1、综合资质社会认知程度不高

中国中元国际工程公司副总裁许首珽谈到, 由于综合资质的设立不过只有2年时间, 还是一项新生的事物, 因此社会认知度还不高。一些行业和地方的主管人员对于综合资质的意义和适用范围不甚了解, 在应用中遇到一些障碍。公司参与一些项目投标报名或资格预审, 在出示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的时候, 对方往往不知道或者知道有这个资质但不清楚具有该资质能够干什么, 导致投标的过程中有时需要不断向业主或招标代理进行解释工作, 效果还不够好, 有些项目, 业主在企业提供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后, 还要求企业另外提供专业或专项资质。希望行业主管部门加强与相关行业和地方建设主管部门的沟通, 并利用媒体加大综合资质的宣传力度。

东北电力设计院张建华感到认知度不高是一个非常普遍的问题。他说:“我们感觉这种宣传已经迫在眉睫。一个是对内我们自己要宣传, 我们自己要知道这个综合资质是干什么, 更重要的是对外宣传。有很多企业, 他们对我们建设部的有些文件不是很了解, 甚至不关心, 我们耗费很大的精力解释, 最后他们还很将信将疑的。所以, 呼吁领导部门, 能够在各种会议、以及部的网站和报纸等媒体上能够把现行的资质标准、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登载一下。帮助我们宣传, 使综合资质能够尽快地在市场上得到认可。”

同时, 代表们也认为综合资质是新生事物, 市场还需要时间了解。

2、希望真正打破行业壁垒

由于利益关系问题, 一些行业在政策上制定限制性规定, 比如对进入的企业设置不合理的门槛, 企业虽然具有了综合资质, 仍然无法开展工作, 不利于形成开放、统一、有序的市场竞争。

中航院沈顺高指出:目前市场上行业壁垒、行业保护的现象还非常普遍, 虽然拿到综合资质, 但想扩展业务, 进入其他行业市场, 困难还很多。希望通过主管部门与相关行业进行沟通, 打破这种壁垒。

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李明璋在发言中表示, 目前已获得综合设计资质企业, 前身大多为行业龙头设计公司, 原来凭借行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承接并完成了许多行业内的大型成套的工程建设项目, 这些大型成套工程均包括职工生活区的市政建设、公路、铁路、桥隧工程建设等大型项目, 且技术标准是按照相关行业标准执行的, 这些项目的完成为公司的专业设计人员积累了丰富的各行业工程设计经验。综合设计资质获得后, 这些公司通过进一步引进专业人才, 纷纷向关联行业进军。但由于这些行业壁垒较严重, 进入该行业只有综合设计资质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是远远不够的, 还需要企业有这些行业内的业绩, 并作为投标资格预审的必要条件, 如企业有其它行业的相关道路、公路、铁路等工程业绩通常不予认可。

同时, 大家也认识到, 行业壁垒在一定意义上讲是技术性的壁垒, 需要企业具有过硬的技术能力和水平, 为此企业必须扎扎实实练好内功。

3、总承包的问题

目前国内大部分工程总承包是以施工总承包的方式开展, 对以设计为主的工程总承包认知不足, 无论资质要求、评分标准上也是偏重施工总承包的方式。

中国水电顾问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代表孟琳谈到, 根据规定取得综合资质以后, 只要具备了一定的数量项目管理人员, 综合资质企业就可以取得相应专业施工一级总承包资质。但是在具体操作过程中, 仍然要求相关的总承包业绩。

4、不合理的地方政策问题

代表们提出, 取消了资质的年检后, 为加强对资质使用的监管, 一些地方在工程属地备案中加入地方性规定, 各省市纷纷出台工程属地备案管理。由于工程属地备案属于地方管理, 政策随意性较强, 给企业异地承揽工程带来了不便。

中国石化集团洛阳石化公司的牛治禄反映:现在不仅仅是地方的建设主管部门要求备案, 甚至有些大型的集团企业, 做自己的项目, 也要求设计单位备案。现在无论是建设部门备案还是市场准入, 五花八门, 各有各的要求。

另外, 某些地方强制性要求外地企业购买高额的设计保险有的甚至比整个设计费还要高;某些地方强制要求外地企业在本地成立分公司或加入当地学会等。

代表建议统一建立工程属地备案管理规范, 并对地方备案管理、设计保险等工作进行政策指导, 希望从政策上予以解决。

5、综合资质的管理方面问题

大家还非常关心综合企业资质的管理问题, 大家想到了五年以后怎么办, 希望尽早地出台一些这种规定, 希望了解综合资质到期以后如何考核。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王世豪认为:对五年以后, 资质的核查, 标准要早出。还有的说, 现在有了综合资质以后, 希望再出台一些管理上的细则、配套政策。

6、相互交流的问题

与会代表一致表示综合资质是一个新事物, 希望建立一个交流平台, 通过这个平台交流反映遇到的问题, 给有关主管部门提出建议, 做到上情下达和横向沟通, 以促进综合资质的健康发展。代表认为本次会议的形式很好, 希望会后能将会议主要情况向主管部门进行汇报。

最后, 陈波处长做了讲话, 他首先针对与会代表提出的综合资质管理问题、如何开拓国际市场和加强品牌建设等做了详细说明, 并介绍了勘察设计监管工作重点。陈波处长讲话既有针对性, 又有指导意义, 受到大家热烈欢迎。

水利工程勘察设计资质 篇3

2004年4月,青年农民王某建房,找当地史某负责的一施工队施工。后经了解发现,史某的施工队没有施工资质。但碍于情面,王某仍同意让其施工。施工过程中,雇工陈某从脚手架上摔下,造成脊椎骨析,花去医疗费等各项费用3万余元。陈某向当地法院起诉,要求王某与史某连带赔偿他的损失。请问,王某作为发包人,应当承担雇工人身损害的赔偿责任吗?

读者 程寒梅

程寒梅读者:

我国《建筑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国务院《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承担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建筑工程施工任务的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等级证书或者资质审查证书,并按照规定的经营范围承担施工任务。这是国家为了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建设工程安全而设定的强制性规定,因为建设工程施工活动难度大、技术要求高、安全隐患多,只有严格规范建筑施工活动的管理,才能从根本上杜绝关系人们生命财产安全的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此,施工方雇用施工人员在没有合法资质的情况下,承揽建筑施工工程由此造成人身伤亡事故的,应当由施工方(承包方)和建筑方(发包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综上所述,王某作为发包人,在明知史某的施工队没有资质的情况下,依然雇用该施工队,由此造成雇工的人身损害,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水利工程勘察设计资质 篇4

题记: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是我国设计市场准入暨设计资质管理工作的一项重大改革探索,自其标准颁布至今短短的两年间,获得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的单位已达47家.这些企业都是我国设计战线的`排头兵,他们的发展水平,对于我国工程设计咨询行业来说,具有指标性的意义.

作 者:吕悦 LV Yue  作者单位:《工程建设与设计》编辑部 刊 名:工程建设与设计 英文刊名:CONSTRUCTION & DESIGN FOR PROJECT 年,卷(期):2009 “”(6) 分类号: 关键词: 

★ 在老师研讨会上的发言稿

★ 在全市农村经济研讨会上的讲话

★ 在新春团拜会上致辞

★ 在评审会上的致辞

★ 在战友聚会上致辞精选

建筑工程设计资质许可 篇5

一·申请条件

1、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从事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企业;

2、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并核准了相应工程勘察设计营业范围;

3.符合相关法规和规定所列条件

二·申请材料

(一)首次申请、分立、合并办理工程设计资质,需提交以下材料:

1、《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申请表》(在四川省建设工程勘察企业资质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打印一式二份,电子文档一份)。

2、附件材料(一式一份,用A4纸装订成册):

①企业法人、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企业章程或合伙人协议文本复印件(需附股东签字或盖章页);

③企业法定代表人、合伙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④企业负责人、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的身份证明、任职文件、毕业证书、职称证书等复印件,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提供“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⑤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执业人员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注册管理部门盖章的注册变更表或初始注册表;

⑥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标准要求的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毕业证书等复印件,主导专业的非注册人员还需提供“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⑦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标准要求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注册、非注册)与企业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主要页(包括合同双方名称、聘用起止时间、签字盖章、生 效日期)、与原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或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其中,对军队或高校从事工程设计的事业编制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不需提供社保证 明,但需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材料;

⑧办公场所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出具产权证复印件;属于租用或借用的,出具出租(借)方产权证和双方租赁合同或借用协议的复印件。

⑨公司关于企业资质合并、分立的相关决定及原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办理资质合并、分立时候提交)。

(二)申请工程设计资质升级,需提交以下材料:

1、《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申请表》(在“四川省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系统”填报、打印一式二份,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审批需转相关部门审核的另增加一份,电子文档一份)。

2、附件材料(一式一份,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审批需转相关部门审核的另增加一份,用A4纸装订成册):

①企业法人、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原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③企业负责人、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的身份证明、任职文件、毕业证书、职称证书等复印件,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提供“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④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执业人员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执业印章的注册证书复印件;

⑤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标准要求的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毕业证书等复印件,主导专业的非注册人员还需提供“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⑥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标准要求的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与企业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主要页(包括合同双方名称、聘用起止时间、签字盖章、生效日期)及近一 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其中,对军队或高校从事工程设计的事业编制的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不需提供社保证明,但需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材 料;

⑦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要求的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工程设计合同主要页的复印件;建设单位(业主)出具的工程竣工、移交、试运行证明文件,或工程竣工验收文件的复印件。

(三)申请工程设计资质增项,需提交以下材料:

1、《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申请表》(在“四川省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系统”填报、打印一式二份,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审批需转相关部门审核的另增加一份,电子文档一份)。

2、附件材料(一式一份,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审批需转相关部门审核的另增加一份,用A4纸装订成册):

①企业法人、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原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③企业负责人、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的身份证明、任职文件、毕业证书、职称证书等复印件,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提供“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④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执业人员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执业印章的注册证书复印件;

⑤工程设计资质标准要求的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毕业证书等复印件,主导专业的非注册人员还需提供“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⑥工程设计资质标准要求的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与企业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主要页(包括合同双方名称、聘用起止时间、签字盖章、生效日期)及近一个月的社保 证明复印件;其中,对军队或高校从事工程设计的事业编制的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不需提供社保证明,但需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人事部门的人事证明材料。

(四)申请设计综合资质的,需提交以下材料:

1、《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申请表》(在“四川省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系统”填报、打印一式二份,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审批需转相关部门审核的另增加一份,电子文档一份)。

2、附件材料(一式一份,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审批需转相关部门审核的另增加一份,用A4纸装订成册):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企业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表、任职文件、身份证明复印件;

③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的任职文件、毕业证书、职称证书或注册执业证书、身份证明等复印件及“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④甲级工程设计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⑤大型建设项目工程设计合同,试运行或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

⑥企业相应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审计报告复印件;

⑦注册执业人员的注册执业证书(加盖执业印章)、身份证明复印件;

⑧专业技术人员初级以上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复印件;

⑨工程勘察、工程设计、科技进步奖证书复印件;

⑩国家、行业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发布批准文件及出版物主要页(包括出版物名称、批准部门、主编或参编单位名称、出版社名称)复印件;

专利证书、专有技术发布(批准)文件或工艺包认可、认定、鉴定证书复印件;

ISO9001标准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办公场所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出具产权证复印件;属于租用或借用的,出具出租(借)方产权证和双方租赁合同或借用协议的复印件。

(五)延续工程设计资质,需提交以下材料:

1、《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申请表》(在“四川省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系统”填报、打印一式二份,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审批需转相关部门审核的另增加一份,电子文档一份)。

2、附件材料(一式一份,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审批需转相关部门审核的另增加一份,用A4纸装订成册):

①企业法人、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原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③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执业人员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执业印章的注册证书复印件;

④工程设计资质标准要求的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毕业证书等复印件,主导专业的非注册人员还需提供“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⑤工程设计资质标准要求的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其中,对军队或高校从事工程设计的事业编制的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不需提供社保证明,但需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人事部门的人事证明材料。

(六)申请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需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首次申请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工程设计施工资质申请表》(在“四川省设计施工一体化企业管理信息系统”填报、打印一式二份,电子文档一份;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③企业的验资证明或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

④企业章程;

⑤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简历及任命文件;

⑥ 企业技术负责人简历及任职文件、毕业证书、资格证书或注册证书、职称证书、主持完成的工程业绩证明;

⑦企业注册执业人员身份证明、资格证书或注册证书、个人业绩证明(资质标准中要求提供的);

⑧企业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毕业证书、职称证书、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个人业绩证明(资质标准中要求提供的);

⑨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包括注册和非注册人员)与原聘用单位的解聘证明或有关人事管理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与现聘用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证明;

⑩企业的工作场所及必要的技术装备证明;

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及技术、安全、档案等方面管理制度文件。

2、企业申请资质升级、增项、延续,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资质证书正、副本;

②企业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③企业完成的工程业绩证明。

注: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证书的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届满,企业需延续资质证书有效期的,应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通过初审部门向资质许可机关提出资质延续申请。未提出申请的,有效期届满后由资质发证机关收回资质证书。

三·办理程序

(一)申请人需先登陆“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进入“电子政务大厅”在“四川省勘察设计企业管理系统”中填报、《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申请表》并打印。

(二)申请人先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资质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其中,中央、省级管理的企业直接向住房城乡建设厅申请。

(三)市、州或扩权试点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在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初审完毕,在资质申请表内签署初审意见并将初审意见、报送公函及企业全部申请材料(需加盖初审部门骑缝章)上报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城乡建设厅窗口;

申请材料由企业自行上报的,应经初审部门密封。

(四)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行审核,在承诺时限内将审核意见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站()上公示;

(五)公示期结束后即在住房城乡建设厅网站()、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站()上发布建设类企业行政许可审批决定的通告;

(六)凡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审核的,由住房城乡建设厅初审后上网公示,公示期结束后将对申报业绩核查,再将初审意见和企业全部申请材料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七)准予许可的,于取件承诺时间内向申请人颁发资质证书(见取件须知)。

四·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限:18个工作日

工程设计资质申报材料(通用) 篇6

(十一)首次申请工程设计资质,需提交以下材料:

1.工程设计资质申请表及电子文档(见附件1);

2.企业法人、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企业章程或合伙人协议文本复印件;

4.企业法定代表人、合伙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5.企业负责人、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的身份证明、任职文件、毕业证书、职称证书等复印件,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提供“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6.工程设计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执业人员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注册管理部门盖章的注册变更表或初始注册表;

7.工程设计资质标准要求的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毕业证书等复印件,主导专业的非注册人员还需提供“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8.工程设计资质标准要求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注册、非注册)与企业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主要页(包括合同双方名称、聘用起止时间、签字盖章、生效日期)、与原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或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其中,对军队或高校从事工程设计的事业编制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不需提供社保证明,但需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材料;

9.办公场所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出具产权证复印件;属于租用或借用的,出具出租(借)方产权证和双方租赁合同或借用协议的复印件。

(十三)申请工程设计资质增项,需提交以下材料:

1.工程设计资质申请表及电子文档(见附件1);

2.企业法人、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原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企业负责人、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的身份证明、任职文件、毕业证书、职称证书等复印件,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提供“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5.工程设计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执业人员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执业印章的注册证书复印件;

6.工程设计资质标准要求的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毕业证书等复印件,主导专业的非注册人员还需提供“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7.工程设计资质标准要求的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与企业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主

要页(包括合同双方名称、聘用起止时间、签字盖章、生效日期)及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其中,对军队或高校从事工程设计的事业编制的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不需提供社保证明,但需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人事部门的人事证明材料。

9.什么样的专业技术人员才能作为有效的专业人员申报?

答:《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第三十五条第六款规定:在确定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为有效专业人员时,除具备有效劳动关系以外,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中的非注册人员学历专业、职称证书的专业范围,应与岗位要求的本专业和称谓一致和相符。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也可作为有效专业人员认定:(1)学历专业与岗位要求的本专业不一致,职称证书专业范围与岗位称谓相符,个人资历和业绩符合资质标准对主导专业非注册人员的资历和业绩要求的;(2)学历专业与岗位要求的本专业一致,职称证书专业范围空缺或与岗位称谓不相符,个人资历和业绩符合资质标准对主导专业非注册人员的资历和业绩要求的;(3)学历专业为相近专业,职称证书专业范围与岗位称谓相近,个人资历和业绩符合资质标准对主导专业非注册人员的资历和业绩要求的;(4)学历专业、职称证书专业范围均与岗位要求的不一致,但取得高等院校一年以上本专业学习结业证书,从事工程设计10年及以上,个人资历和业绩符合资质标准对主导专业非注册人员的资历和业绩要求的。

10.申报工程设计资质时,是否可以由注册执业人员替代非注册人员进行申报?答:注册执业人员可以替代本专业岗位的非注册人员,但该注册执业人员须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对该专业岗位非注册人员的要求。如注册建筑师可以替代建筑专业岗位的非注册人员,但其仍应满足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10年以上工程设计经历的要求。该专业作为主导专业考核的,还应提供个人业绩。

11.一个注册人员同时具备两个及以上注册执业资格,在资质申报时,是否可以重复计算?

答:不可以。当一个注册人员同时具有两个及以上注册执业资格,作为注册人员考核时,只认定一个专业的注册执业资格,其他注册执业资格不再作为相关专业的注册人员予以认定。如一个注册人员同时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两个注册执业资格,资质申报时只能选用其一,不能同时作为建筑、结构专业的注册执业人员进行申报。

12.一个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是否可以作为二个二级注册建筑师或二级结构工程师予以认定?

答:不可以。一个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只可替代一个二级注册建筑师或二级结构工程师。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三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5项中的3项以上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6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高度25米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

(3)单体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4)单跨跨度15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5)单项建安合同额5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建筑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初级以上会计职称。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5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

企业具有的三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10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6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7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2400万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承包工程范围:

三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

(1)14层及以下、单跨跨度24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

(2)高度7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

(3)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水利工程勘察设计资质 篇7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大力推进行政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要求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行政体制改革的突破口,解决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问题,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按照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总体要求和住建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部署,2013年住建部组织开展《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修订工作。

《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2007年修订本)是《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主要内容之一,属于设计专项资质标准,是我国针对工业与民用建筑及构筑物等钢结构唯一的专项设计资质标准,颁布实施近十年来,规范了钢结构工程设计市场准入基本制度、提高了轻型钢结构设计水平、促进钢结构行业发展、引导钢结构企业转型升级和行业结构调整等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针对《工程设计资质标准》暴露的问题,如标准划分过多过细、部分标准指标设置与实际不相适应、资质标准的行业引导作用有待加强、标准指标设置与行政许可要求不相应等,这些问题在钢结构设计专项资质标准应用中也同样存在。

按照住建部对《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修订的总体要求,本次修订《轻型钢结构工程专项设计资质标准》力争解决目前在钢结构实施过程存在的问题及原标准不合理的部分,要求体现钢结构行业的技术特色,又能满足设计施工一体化需求,对应的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水平又能达到《建筑工程设计专业资质标准》和《建筑工程结构设计事务所资质标准》的同级要求,以规范设计市场秩序,促进钢结构行业健康发展。

2.任务来源及编制过程

2.1任务来源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司函《关于召开<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修订工作部署会议的通知》(建市设函[2013]82号)的要求,由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承担《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的修订工作。

2.2编写过程

在《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修订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近十年来的钢结构设计专项资质应用的实践经验,开展了多项专题研究,并以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有关单位和专家的意见,对主要问题进行了反复讨论、协调和修改,并经修改后形成了报送稿。

2013年11月召开启动工作会,成立编制组开始着手编制,其后召开多次小组工作会议,对相关内容反复讨论和修改;2014年1月住建部组织召开第二次修订工作会议,总结前阶段修订工作情况,讨论设计资质修订内容;2014年6月组织召开编制工作会议,重点讨论考核指标和项目设计规模划分;2014年9月完成征求意见稿,并在全国范围内容征求意见;2015年3月,编制组根据各企业单位或专家提出的具体意见修改完善形成送审稿,并报送主管部门。

3.主要内容

3.1标准名称

轻型钢结构是一个很模糊的概念,没有严格的定义,理论上讲只有冷弯薄壁型钢结构和钢结构两种。07标准将专项资质标准名称定为“轻型钢结构工程”,是结合原标准编制期间建筑市场上门式钢架、网架等中小型钢结构项目较多而设立的,而近年来国内钢结构行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各种钢结构项目越来越多,都称为钢结构,不存在轻型钢结构和钢结构的区别。准确意义上讲,本标准应为“钢结构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与其他专业设计专项资质一致,但为与07标准保持一致性,本次修订标准名称未做修改。为了体现钢结构工程轻量化设计的概念,今后本设计专项资质标准应用时,可不用区分说明“轻型钢结构”和“钢结构”,统一使用即可。

3.2总则

标准修订时,内容编排格式做了统一调整,在“总则”中增加了原标准中“承担任务范围”的相关内容。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3.2.1对标准适用范围修订为:“具有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的企业,可从事排架、刚架、框架、空间网格结构、索膜及压型拱板等工业与民用建筑钢结构工程的设计与咨询服务。当钢结构为建筑主体时,其工程设计包括配套的基础及结构工程设计。”用词表述由“轻型钢结构工程”改为“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主要表述两层含义,其一是工程类型,其二是设计内容。

3.2.2针对工程类型,合并网架和网壳为空间网格结构,使结构术语更合理;去掉了框架层数,扩宽了工程结构类型,适用于各类工程结构类型的框架,符合钢结构建筑快速发展需要。

3.2.3资质标准设计内容,除了主体钢结构设计外增加了“咨询服务”和“配套的结构工程设计”内容。“咨询服务”的设计内容包括:钢结构工程的深化设计(节点设计、深化设计、钢结构焊接设计等)、深化设计专项审核、施工阶段结构分析和临时措施结构设计技术服务等。“配套的结构工程设计”的设计内容包括:以钢结构为主体结构条件下的钢筋混凝土结构设计、砌体结构设计等。同时本次修订也放宽了乙级资质基础工程的设计,与2级设计规模划分工程范围对应。

3.2.4增加了“承担业务的地区不受限制的要求”。设计级别仍保留甲、乙两个级别,未修改。

3.2.5乙级资质企业增加了2级以下规模工程设计的设计范围,主要内容:除1、2级以外小型钢结构项目如规模较小的排架、刚架、框架、空间网格结构、索膜结构及压型拱板设计,冷弯薄壁型钢龙骨体系房屋设计,活动组合房屋设计,施工阶段结构设计等。

3.3标准

3.3.1资历和信誉,修订内容有:“注册资本金”修改为“净资产”;项目业绩增加了“已竣工验收”;增加了“企业申请资质升级的,申请之日起前一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等。

3.3.2技术条件:甲、乙级对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的从业年限原要求相对偏高,修订时甲级从10年以上降至8年以上、乙级从8年以上降至5年以上,但增加了“作为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同时对非注册人员,增加了“学历”和“设计工作年限”的要求,以提升整体设计要求。

3.3.3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在3.4中重点说明。

3.4技术人员配备

组制组对本专项资质“技术人员配备”修订时,要求与《建筑工程设计专业资质标准》和《建筑工程结构设计事务所资质标准》对结构设计人员同级别要求基本保持一致,同时在钢结构设计方面要远远优于这两个标准。结合钢结构项目设计需求以及专业技术人员市场实际情况,对专业技术人员配备作了如下修改:

3.4.1建筑专业:原标准设置的建筑专业对钢结构工程设计工作不是必要的,且对实际工程设计作用不大,本次修订取消。

3.4.2结构专业:结构专业的人员对钢结构设计工作非常重要,同时对于大型、复杂钢结构工程的深化设计和施工支撑和吊装方案确定方面也尤其重要,本次修订不作修改。

3.4.3机械专业:机械专业对钢结构焊接连接设计是必要的,在资质修订讨论时,提出增加焊接专业,结合目前设计资质企业情况,对原机械专业1名的要求改为机械或焊接专业1名。

3.4.4建筑管理:原标准建筑管理专业设置目的不清晰,且考核内容不明确,在以往审查资质申报资料时造成很多误解。但目前钢结构规模大,施工技术对设计成果的是否可行具有指导性,修订时把专业设置改为土木工程或建筑工程,仅对甲级增加要求,从土木工程或建筑工程等专业的毕业证和参与钢结构工程业绩两方面来评定,对乙级取消此专业的设置。

3.5设计规模划分

从钢结构建筑类型考虑,结合当前钢结构工程项目发展现状,对规模划分做了局部修订,原网架、网壳和平面/空间桁架合并成空间网格结构,并统一了建筑面积的最小要求;框架用最小结构高度划分,并统一了排架、刚架和框架建筑面积的最小要求;冷弯薄壁型钢龙骨体系房屋设计和活动组合房屋设计划入2级以下工程设计规模。在规模划分表中总建筑面积与刚架、网架中建筑面积的区别是:总建筑面积只有一个面积指标来控制工程规模;刚架、网架中的建筑面积是控制刚架、网架规模的其中一个指标。

4.结语

本次修订,一方面是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维护设计市场秩序。从长远看,设计市场监管应该强化个人执业资格制度,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诚信体系作用。另一方面保留现有标准中被实践证明合理有效的部分,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强化对企业综合能力考核,引导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结合当前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合理调整建设项目规模划分;考核指标设置简洁、明了,方便企业理解标准。目前8个设计专项资质的修订都已基本完成,预计2016年可能会颁布实施,希望新的资质能更好的促进行业发展,给行业带来新的生机,为钢结构行业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摘要:住建部标准《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之《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是结合钢结构行业工程设计特点制定的,现行版本为2007年修订本,是我国针对工业与民用建筑及构筑物等钢结构唯一的专项设计资质标准。按照国家推进行政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2013年开始住建部对《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相关内容进行全面修订,现在正处于报批阶段。本文主要介绍标准中关于钢结构设计专项资质标准的修订内容,包括编制背景、编制过程、主要修订部分等相关内容。由于新版《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还没有正式颁布,本文所介绍的修订内容仅供大家参考。

关键词:轻型钢结构工程,钢结构设计,设计专项资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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