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森林保护实施细则

2024-05-16

贵州省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森林保护实施细则(精选10篇)

贵州省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森林保护实施细则 篇1

县级自查方案

为全面了解我省2007年天然林保护工程(以下简称天保工程)实施情况,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天保工程实施效果,并为‚四到市(州、地)‛和‚四到县(市、区)‛考核提供依据,根据国家林业局的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依据

(一)省发改委、省林业厅‚关于下达贵州省2007年天保工程公益林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及预算的通知‛(黔发改投资“2007”572号)和‚关于下达贵州省2007年天保工程公益林建设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投资计划及预算的通知‛(黔发改投资“2007”941号)。

(二)省财政厅、省林业厅‚关于下达2007年第一批天然林保护工程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07”156号)。

(三)省财政厅、省林业厅‚关于下达2007年第二批天然林保护工程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07”334号)。

(四)省林业厅‚关于拨付2007年天保工程第三批省级财政资金的通知‛(黔林计便“2007”131号)。

(五)省林业厅‚关于下达2007年天保工程公益林建设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通知‛(黔林计通“2007”361号)。

(六)省财政厅、省林业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天然林保护工程财政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黔财农“2007”182号)和‚关于印发《贵州省林业重点工程建设资金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黔财建“2002”180号)。1

(七)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四到省’考核办法》的通知‛(林天发“2007”124号)、‚关于印发《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管理办法》和《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核查验收办法》的通知‛(林天发“2001”180号)。

(八)省林业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天然林保护工程考核办法》的通知‛(黔林天通“2007”249号)。

(九)贵州省林业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检查验收技术细则(试行)》的通知‛(黔林办通“2001”215号)和‚关于印发《贵州省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森林管护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黔林计通“2002”260号)。

(十)《贵州省封山育林技术规定(试行)》和《贵州省封山育林实绩核查技术规定》

二、检查范围

2007年国家安排天保工程财政资金投资项目和中央预算内投资建设项目(公益林)的市(州、地)和县(市、区、特区)及厅直有关单位均属本次检查范围。

三、检查内容

(一)森林管护情况:包括管护组织、管护责任落实、管护面积、管护人员、巡山记录、护林员考核、护林承包费发放、管护设施建设、管护设备购置等。

(二)公益林建设情况:检查2007封山育林任务完成情况,包括设计、实施及检查等情况。

(三)森工企业和国有林场职工情况:检查2007享受天保工程政策进行富余职工分流安置和社会保障的森工企业和国有林场的在册职工、富余分流安置职工、下岗待安置职工、离退休职工及其他职工的情况;以及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的情况。

(四)政社性支出项目:检查2007使用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费的人员情况,包括公检法司、教育、医疗卫生、林业行政执法等部门的人员。

(五)工程管理能力建设情况:检查天保工程管理机构、管理人员、工作经费、账户管理、档案信息管理、办公室建设等情况。

(六)木材生产情况:检查上级下达的2007木材生产计划和完成情况。

(七)林业‚三防‛情况:检查2007天保工程区森林资源案件发生、查处、结案情况和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发生与防治等情况。

(八)资金到位情况:检查2007天保工程国家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中央财政投资及地方配套资金的计划和到位情况,以及2007年下拨的2006年天保工程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中央补助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的计划和到位情况。

(九)工程效益监测情况:检查天保工程效益监测的固定样地复位调查及其标志、样木和边界木标记等保存情况,以及社会经济调查典型农户跟踪调查情况。

四、检查方法

本次检查先由天保工程县和实施单位自查,省厅将组织复查,最后由国家林业局进行核查。县级自查方法如下:

(一)森林管护调查:按自查表1和表2内容,逐项查验2007森林管护责任状和护林员的身份证、上岗证、承包管护合同、管护图、巡山记录(记录有巡山路线、地点及发生事件处理情况的视为规范)、考勤考核记录及护林承包费发放等情况;实地核实护林设施(护林碑牌、防火线、瞭望台、护林站等)的地点、规格及数量;现场核实管护设备购置、保管及使用情况,并逐项进行填记。财政全额预算拨款单位的职工不能再领取天保工程森林管护工资,也不作为调查对象上表。以乡镇、林场、管护站或工区为单位统计汇总。

(二)公益林建设调查:按照《贵州省封山育林技术规定(试行)》和《贵州省封山育林实绩核查技术规定》的要求进行自查,填写表10和表11。

(三)森工企业和国有林场职工情况调查:对2007享受天保工程政策进行富余职工分流安置和社会保障的森工企业和国有林场的在册职工进行调查,填写表3-1至表3-5。

1.富余职工分流安置情况调查:对分流安置到森林管护、公益林建设及其它岗位(包括分流安置到林产品加工、林下资源利用、种植业、养殖业、森林旅游服务等岗位的职工)的人员进行了解,核实其身份是否与单位的登记情况吻合,并检查其与单位签订的相关协议或合同(含承包合同)及领取劳动报酬的情况等。未签订分流安置合同或协议的不能列为分流安置人员。

2.下岗待安置职工调查:查阅国有林场和森工企业职工花名册,了解并查验下岗待安置人员身份、领取基本生活费等情况(下岗待安置职工是指在本单位没有安排岗位或未接受分流安置的职工,无论其是否有下岗证)。

3.离退休人员调查:查阅国有林场和森工企业职工花名册,了解离退休人员身份、离退休证及领取离退休费等情况。

4.其他职工调查:其它职工主要指内退职工和无法统计到上述三类职工范畴的职工。查阅国有林场和森工企业职工花名册,了解查验职工的身份、工资领取等情况。

5.职工参加社会保障情况调查:先查阅森工企业和国有林场劳资部门提供的职工名册,查看在册职工人数,再到社保部门了解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的情况。

(四)政社性人员调查:调查使用政社性经费人员的身份证、工作证、警

官证、执法证和政社性经费支出凭证等,填写表4。

(五)工程管理能力调查:核实天保工程管理办公室(中心)建设情况,包括机构、管理人员、工作经费、账户管理、档案信息管理、办公室建设等情况,并按要求填写表5。

(六)木材生产情况调查:请林政部门根据2007上级林业主管部门下达本单位的木材生产计划、实际完成木材生产量及其相关手续办理情况,填写自查表6。

(七)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调查:根据天保工程中央国债资金、财政专项资金和地方配套投资计划及有关规定,查阅2007天保工程各项目专项投资(含2007年下拨的2006年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补助计划)资金账目和有关会计报表,核实天保工程中央国债和中央财政专项资金计划与到位情况;同时,对天保工程中央国债和中央财政专项投资的地方配套资金到位情况进行调查,分别填写表7-1至表7-5。资金到位以进入县级天保工程规定账户的进账单和核算专账的记账凭证为依据,到位时间以核算专账的记账凭证时间为准。

(八)林业‚三防‛情况调查:请林业派出所(公安分局)、林政资源、森林防火、林木检疫等管理部门查阅2007有关森林资源案件发生、查处结案和森林防火及林业有害生物发生与防治的情况,分别填记表8和表9。

(九)工程效益监测情况调查:到天保工程效益监测设置的固定样地点检查设置标志、样木和边界木标记等保存情况,到社会经济调查典型农户家核实调查工作落实情况。填写表12。

各表格的填写和统计要认真按照填表说明进行填写、审核,并注意表与表之间数据的相互衔接,要求填表人和审核人手签名。

五、检查时间

(一)各工程县级实施单位自查时间为:2008年3月初开始,4月15日前结束,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天保办报送县级自查报告及附表;各工程市(州、地)林业局必须在4月25日前完成本单位的县级自查材料审核与汇总,并上报(含电子版)省林业厅天保中心。

(二)省厅组织省级复查时间为5月中下旬。

六、材料提交

(一)各市(州、地)和厅直有关单位在2008年4月25日前向省林业厅天保中心报送‚×××2007天保工程自查报告‛(文字用Word文档;附表用Excel,表中数字项不能设为文本格式,不得随意改变表格结构)。

(二)省级复查和国家局核查时,被查单位须提供如下资料:

1.自查报告(包括附表1—12);

2.上级下达的相关天保工程建设任务和投资计划文件;

3.2007天保工程建设各项资金进账单及天保工程核算专账记账凭证;

4.有关项目的施工作业设计或实施方案(含文、表、图)及其批复文件;

5.有关建设项目的检查验收材料;

6.本级制定的天保工程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

7.森林管护责任状、护林合同、巡山记录、考勤考核记录、护林员工资册、森工企业和国有林场职工分流安置及参加社会保险等相关资料。

附表:2007天保工程自查调查统计表1至表12。

贵州省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森林保护实施细则 篇2

1 为我国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创造条件

1.1 保护天然林资源是保障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

天然林具有多种效益, 最明显的是其经济效益, 包括提供木材、薪炭材、木本油料、工业原料等林产品, 出产干鲜果品、食用菌、药用植物等山珍特产, 栖息繁衍野生动物, 满足国家建设和人民生产生活的需要。林木的根、茎、叶、花、果实、汁液和树皮各有妙用, 都是宝贵的财富。我国的木材生产基地主要还是在以天然林为主的国有林区。从历史上看, 国有林区每年生产的木材约占全国生产木材的50%。建国以来到1998年止, 累计为国家生产木材21亿m3, 产值为1 377亿元。天然林区是我国中药材、珍贵花卉、贵重毛皮动物的产地, 是一些化工原料的基地。天然林区还承担着当地农民巨大数量的生活能源供应。此外, 一些风光优美的旅游地也多在天然林地区。天然林在陆地四大生物生态系统 (农田、湿地、森林和草原) 中处于主导地位, 不仅具有强大的生产力和原材料提供能力, 而且对农田、湿地和草原生态系统有着深刻的影响, 在维护农田、湿地和草原的高产、优质、稳产上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是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

1.2 保护天然林资源就是保护可持续发展的环境

天然林是整个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 在维护陆地生态平衡、促进生态良性循环中起主导作用。这是天然林作用于自然、造福于人类的最大功能。在整个生物圈的物质和能量交换中以及在保护自然界生态平衡中, 天然林占有特殊地位。在我国, 分布于东北大兴安岭、小兴安岭、完达山、张广才岭、长白山的天然林, 是保障松辽平原、松嫩平原、三江平原工农牧业生产的天然绿色屏障;分布于西北天山、祁连山等地的天然林是维护西北绿洲农牧业稳产高产的基础, 也是当地水资源的保护网;西南林区的天然林则对保障大江大河中下游的生态环境与农牧渔业生产以及水力发电有着重要作用。天然林始终是我国农牧业的绿色卫士。有天然林的地区, 山清水秀, 碧水常流, 五谷丰登, 旱涝保收;无林的地区, 水土流失, 旱涝交替发生, 给人民的生活和工、农、牧业的发展带来严重的影响。天然林是人类生存的自然环境基础, 其环境效益是社会一经济一环境良性循环不可缺少、不可取代的基本因素。只有保护和发展天然林资源, 才能真正满足可持续发展对环境的要求。

2 保护天然林资源是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要方面

保护天然林资源是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前提, 天然林问题和生物多样性问题是一对相互关联的问题, 天然林消退使生物多样性面临最大威胁。保护天然林资源, 不仅直接保护了天然林中的物种多样性, 而且更重要的是保护物种的生存环境。

天然林生态系统中的物种多样性最丰富。据估计, 地球上有1000~3000万种生物, 其中一半以上在森林中栖息繁衍。由于天然林破坏、草原垦耕、过度放牧和侵占湿地等, 导致了生态系统简化和退化, 破坏了物种生存、进化和发展的生境, 使物种和遗传资源失去了保障, 造成生物多样性锐减。据研究, 如果一片森林面积减少10%, 能继续在森林生存的物种将减少一半。在森林生态系统中, 植物及其群落的种类、结构和生境具有多样性, 也是动物种群多样性赖以存在的基础和保证。

一个物种种群内两个个体之间的基因组合是没有完全一致的。灭绝一部分物种, 就等于损失了成千上万个物种基因资源。天然林生态系统多样性提供了物种多样化的生境, 不仅具有丰富的遗传多样性, 而且为物种进化和产生新种提供了基础。天然林所保持的众多的基因, 对培育抗性强的物种、对生物工程的基因转移有着深远的意义。

同时, 天然林的破坏导致生态环境恶化, 特别是引起温室效应、水土流失、土地荒漠化、气候失调等问题, 从而严重影响农田、草原、湿地等生态系统的生物多样性。因此, 保护生物多样性就必须保护好天然林资源。

3 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是我国生态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森林锐减导致了一系列生态危机, 如土地沙漠化、水土流失、干旱缺水、洪涝灾害、大量动植物物种灭绝、温室效应加剧等, 实际上已经构成了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威胁。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 保护和培育好森林资源在生态建设中处于主体地位。为此, 我国启动了包括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在内的六大林业工程来加强我国的生态建设。天然林是生态功能最完善、最大的森林, 对防止水土流失、遏制土地沙化、减轻自然灾害具有十分关键的作用。我国的天然林占森林总面积的65%, 在生态建设中举足轻重, 保护天然林资源意义重大。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是根治江河水患、改善我国生态环境状况的重大举措。

4 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是对全人类的贡献

天然林资源维系着人类的前途和命运。天然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 对改善生态环境和调节气候具有巨大功能。它关系着全球的生态平衡和我们子孙后代的生存环境, 关系着人类社会的文明、进步和繁荣。联合国人类环境与发展大会秘书长莫里斯·斯特朗 (1991) 指出, “在推动环境与经济领域一体化问题上, 为了协调国家经济利益与全球范围的环境保护方面取得一致的意见, 没有任何的利益比森林更重要了”。天然林对改善全球和我国生态环境是大有可为的。保护天然林资源、改善生态环境是一项宏伟而艰巨的事业和全球环境问题的热点, 也是全人类的共同职责。

结束语

由于我国人口数量大, 加之自然环境的先天脆弱, 导致许多自然资源问题, 严重地限制了国民经济的发展。在全国全面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 是在我国经受了1998年特大洪灾之后, 党中央、国务院从改善我国生态环境和实现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该工程旨在通过天然林禁伐和大幅减少商品木材产量, 有计划分流安置林区职工等措施, 主要解决我国天然林的休养生息和恢复发展问题。

参考文献

[1]王北平, 王文波.我国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思路[J].陕西林业, 2008 (6) :16.

贵州省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森林保护实施细则 篇3

【关键词】天然林;保护工程;体系;建立实施

天然林保护工程是国家保护、培育和发展森林资源、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能够切实解决国有场圃困难的系统工程。天然林保护工程以从根本上遏制生态环境恶化,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为宗旨;以对天然林的重新分类和区划,调整森林资源经营方向,促进天然林资源的保护、培育和发展为措施,以维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满足社会和国民经济发展对林产品的需求为根本目的。对划人生态公益林的森林实行严格管护,坚决停止采伐,对划人一般生态公益林的森林,大幅度调减森林采伐量;加大森林资源保护力度,大力开展营造林建设;加强多资源综合开发利用,调整和优化林区经济结构;以改革为动力,用新思路、新办法,广辟就业门路,妥善分流安置富余人员,解决职工生活问题;进一步发挥森林的生态屏障作用,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1.实施天然林保护,改善生态环境

如今,可持续发展已成为人类现代意识的重要标志,尽管不同国家、不同民族的人们目前在许多问题上难以达成一致,但有一点却是大家的共识:一个对浪费自身资源、毁坏其共同生存发展基础的现象无动于衷或无所作为的民族,无论遇到怎样良好的发展机遇,都是注定无望的。大凡有识之士无不深刻地意识到,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必将成为人类新世纪的主题,这对于延续数百年,以牺牲环境和资源为代价的传统林业来说,无疑是一个深层次的巨大的根本性的变革。

林业不仅具有经济效益,而且具有重要的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在甘肃这样一个干旱、少林的西北欠发达省份,发展林业,对于保护我省乃至西北地区的生态环境,抵御风沙,调节气候,涵养水源,保持水土,净化空气,更具有特殊的意义。作为林业工作者,积极响应,认真落实江总书记“大抓植树造林,绿化荒漠,建设生态农业”的指示,实施天然林资源保護工程,是义不容辞的责任。

2.天然林工程的主要内容

2.1森林区划

以现代林业理论、“林业分工论”、可持续发展理论为指导思想,结合社会对森林的生态和经济的不同需求,以及森林多种功能主导利用方向的不同,按照自然条件、地理位置、水系、山脉特征将林业用地划分为生态公益林和商品林两类。其中,生态公益林又根据保护程度的不同将其划分为重点保护的生态公益林(简称重点公益林)和一般保护的生态公益林(一般公益林),并分别按照各自特点和规律确定其经营管理体制和发展模式,以充分发挥森林的多种功效。

2.1.1重点公益林

将大江大河源头、干流、一级支流及生态环境脆弱的二级支流中的第一层山脊以内的范围,大型水库、湖泊周围和高山陡坡、山脉顶脊部位及破坏容易恢复难的森林划定为重点公益林,主要包括以水源涵养林和水土保持林等为主的防护林和以国防林、母树林、种子园和风景林为主的特种用途林。对重点生态公益林区实行禁伐,禁止对所有天然林及人工林的采伐。实行重点投入,集中治理区域内的水土流失,加快治理速度,优先安排坡耕地的还林建设,以封山育林为主,人工造林、人工促进天然更新多种方式相结合,加快宜林地的造林绿化进程。

2.1.2一般公益林

集生态需求与持续经营利用于一体的生态公益林划定为一般公益林,实施一般性保护。根据可采资源状况,进行适度的经营择伐及抚育伐,以促进林木生长及提高林分质量。一般生态公益林管护要采取生物资源管护实验区的管理方式,坚持因地制宜、用地养地、丰富物种、综合治理、稳产高效的建设方针,在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同时,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大力发展生物资源、合理进行森林多资源的开发利用,实现林业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2.1.3商品林

在地势较平缓、立地条件较好,森林采伐后对生态环境不产生重大影响的地区划定为商品林经营区。采取集约经营的方式,以较少的土地和较短的周期,定向培育具有适度规模的以工业原料林为主的速生丰产用材林和经济林等,能解决森林资源接续,增加木材供给,提供市场所需林产品。培植新的林业经济增长点,使天然林资源切实得到保护。

3.我国天然林工程的具体建设体系

3.1生态公益林建设

我国西南、西北、东北、内蒙古自治区的九大重点国有林区和海南省林区的天然林资源,集中分布于大江大河的源头和重要山脉的核心地带,占我国天然林资源总量的33%左右。这些森林是长江、黄河、澜沧江、松花江等大江大河的发源地;是三江平原、松嫩平原两大粮仓和呼伦贝尔草原牧业基地的天然屏障;是三峡水利枢纽工程等水利设施的天然蓄水库;是祁连山、阿尔泰山、天山地区农牧业生产和人民生活用水的源泉;是我国野生动植物繁衍栖息的重要场所和生物多样性保护重要的基因库。由此构成了我国生态公益林重点保护体系。

3.2商品林建设

重点地区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之后,木材产量将大幅度调减,致使木材供需缺口扩大,木:材供给的结构矛盾加剧。通过高强度集约经营、定向培育、基地化建设、规模化生产,发展以速生丰产用材林、工业原料林及珍贵大径级用材林等为主的商品林基地建设,特5U是提高现有中幼龄林的集约经营强度,为重点地区长期发挥木材生产基地的作用奠定基础,从根本上解决木材供需矛盾;通过提高森林资源利用率和木材综合利用率,加快以人工林、“三剩物”及“次、小、薪”材等为原料的林产工业建设,推广使用林产品替代物和适度开发海外资源,减轻对森林资源利用的压力,使工程区的森林尽快恢复和发展。

3.3转产项目建设

天然林保护工程的实施,将在短期内影响到局部地区的财政减收和群众生活水平,因而,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提高当地群众收入,是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的重要内容,是确保天然林保护工程成功的关键。转产项目建设是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的重要一环,是妥善分流和安置好富余人员的有效途径,是解决林区人口对森林资源过分依赖的有效措施,它不仅是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的必要保障,而且也直接关系到林区的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的稳定。目前,林区现有的产业项目普遍存在着布局重复、结构雷同、经济规模偏小、技术含量低、所有制单一等问题。因此,调整产业结构与布局,对现有企业进行改组与改造,增力口科技含量,盘活不良资产是转产项目建设的当务之急。

3.4人员分流

木材产量的大幅度调减,将有大量的富余职工需要分流和转产安置,做好林区再就业服务是天然林保护工程顺利实施的关键。

3.5加强工程基础保障体系工作

贵州省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森林保护实施细则 篇4

同志们:

今天,区委、区政府组织召开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工程工作动员会议,其主旨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人民政府关于组织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工程的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区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工程建设。今天的会议既是一次动员会,也是一次工作会和培训会。刚才,陶局长全面总结了我区天保一期成果,对天保二期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荣山、东坝两个乡镇(街道)分别作了表态发言,我完全赞同。会上,区政府与各实施单位签订了天保二期工程2012年目标责任书。最后,殷常委还要作重要讲话,请大家一并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先讲几点意见。

一、统一认识,切实增强实施天保二期工程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继续组织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战略举措,是进一步凸现林业“双重属性”、“双重使命”和“四大地位”的迫切需要。

(一)实施天保二期工程是确保“双增”实现的必然要求。为落实我国到2020年“增加森林面积4000万公顷、增加森林蓄积量13亿立方米”的世界承诺,国家“十二五”规划将“双增”目标列入了考核各级政府的约束性指标。“十二五”末,我区森林覆盖率要达到62.5%,林地面积达到160万亩。在新一轮的西部大开发战略的促进下,一大批重点工程项目将占用大量林地,要保持“双增”,林业压力巨大。但是,我们也要清醒的看到,正是在保护与建设的双重压力下,林业也迎来了许多发展机遇,国家对林业的政策、投入逐步加大,先后跟进了退一还

二、欧投项目、林地保护项目、石漠化项目以及占一补一等林业项目和优惠政策。实施天保二期工程将有力带动其他工程造林加大对我区的投入,对建设生态屏障起到非常重要的支撑作用。实施好天保二期工程,是确保林区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障,是实现现代林业发展战略目标的迫切需要,对于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对我区实现率先全面小康和把利州建设成广元经济文化生态强市核心区两大目标具有巨大的带动作用。

(二)实施天保二期工程是保护森林资源的重要举措。当前,全球保护森林资源的呼声不断高涨,木材短缺问题越来越突出,增强森林资源供给能力已成为一项紧迫而长期的战略任务。加强公益林建设和森林经营管理是天保二期工程的重要任务。我区天然林刚刚进入恢复发展阶段,中幼林比重较大,还有大量森林亟待抚育和改造培育。实施天保二期工程,通过公益林建设、中幼林抚育等方式,加大森林保护培育力度,可以有效维护森林资源安全,巩固天然林保护成果,提升林种、树种、物种质量和效益,将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效的资源保障。

(三)实施天保二期工程是提升林业地位的有效举措。随着天保一期工程的大力实施,社会对林业事业的关注度、参与度不断提高。在党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后,全区先后投入资金达5.8亿元用于城周绿化、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山区林业综合开发、森林生态旅游建设。2010年10月,区委、区政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森林旅游资源丰富的文化内涵,以着力打造城郊型自然生态保护地,构建和谐文化休闲旅游区为总体目标,以基础设施建设和特色公园(点)打造为重点,快速推进打造了天瞾山国家森林公园AAAA级旅游景区,实现了森林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社会各界对参与生态建设形成共识,主动参与义务植树、认种、认养热情高涨,特别是在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山区群众依托山林流转、承包、转租等方式进行林产业深度开发的积极性空前高涨。林业产生的经济、社会、生态三大效益,得到全社会的高度肯定。实施天保二期工程,必将对林业的“四地位”起到再巩固、再提升作用。

(四)实施天保二期工程是促进富民增收的迫切需要。我区林地面积占全区幅员69.2%,天然林资源占森林面积的32%,林业资源的发展空间、后劲、动能、潜力十分巨大。天保二期工程将改善林区民生作为重要内容,与天保一期政策相比,有一个明显变化就是绝大部分补助将直接兑现给林农和林业资源所有者,未来十年,中央和省级将对我区天保二期工程投入总投资111,462,000元,其中:7300万元资金直接补助到林农手中,1800万元资金投入到国有林场管护建设上,同时,将进一步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农民收入,有利于扩大林区就业,提高职工收入,解决职工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问题,提升林区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水平,缩小区域差距,促进林区跨越式发展。

二、理清工作思路,把握天保二期的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工程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转变林区发展方式,以巩固天保一期工程建设成果为基础,以保护和培育天然林资源为核心,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宗旨,强化政策措施,加大投入力度,创新体制机制,促进森林面积和森林蓄积持续“双增长”,实现“政策更完善、保护更科学、资源更安全、林区更和谐”的目标要求,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牢固的资源基础和坚强的绿色屏障。主要目标任务是:继续停止天然林商品性采伐,促进森林生态功能修复;强化森林资源保护和培育,常年管护森林158.7万亩,期末全区森林覆盖率达到66%。加强公益林建设,力争完成人工造林5万亩、封山育林15万亩。加强森林经营,完成国有中幼林抚育3.6万亩;林区职工就业转岗问题基本解决,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健全,职工收入和社会保障接近或达到全市平均水平,林区民生明显改善。

围绕天保二期工程建设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工程实施中要重点把握以下基本原则:一要坚持因地制宜、分区施策原则。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实际情况,围绕天保工程总的政策要求,探索采取多种工作措施和管护模式,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增加森林资源总量。二要坚持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原则。要综合生态区位、林地资源和职工人数等因素,统筹安排工程任务及建设资金,明确重点区域范围和着力点,统筹推进其他生态建设工程。三要坚持事权划分、分级负责原则。要落实好各级政府的责任,林业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具体实施,尤其要落实好公益林管护、林区民生保障、社会稳定等分级责任。四要坚持政策引导、促进改革原则。要发挥财政投入的引导作用,积极吸引社会力量参与生态工程建设,利用工程实施的重大机遇,大力推进改革,鼓励探索创新,尽快建立起有利于森林资源保护和激发林区发展活力的体制机制。五要坚持以人为本、保障民生原则。要着力改善林区生产生活条件,增加林区就业,提高林业职工和林农收入,不断改善和保障林区民生。

三、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天保二期工程建设取得实效

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工程时间长、任务重、政策强、投入大、要求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中央和省、市的部署上来,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工程建设有序推进。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区政府《关于组织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工程的实施意见》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要继续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本辖区天保工程负总责,乡镇长、办事处主任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要完善工作机制,去政府将对工程建设的主要指标实行任期目标管理,严格考核。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成立工程建设领导小组,要确保机构、人员、经费三落实。

二是强化工作落实。这次会议部署的各项重要任务就是,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2012年3月底前,必须把国家和省实行生态效益补偿的国、省生态公益林面积落实到村、组、农户和地块,登记造册,以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文件报区人民政府。要完成签订公益林界定协议、管护责任书,落实天保二期第一次生态效益补偿补助兑现花名册、银行帐号,全区要在4月25日前将补助金兑现到林权所有者手中。

三是强化政策保障。要按照《实施意见》要求,解决落实天保二期工程建设工作经费。按照补助政策标准和范围,严格落实森工企业、国有林场和国有苗圃等国有林业单位职工“五险”补助经费,认真落实国有林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定额补助。严格按照政策要求,落实国有林管护经费,集体所有的国家级公益林和省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和管护费,以及公益林建设投资和森林培育经营补助政策。

四是强化工程管理。各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要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要求,切实将各项建设任务落到山头地块,将各项扶持政策落到实处。要完善工程建设规章制度,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做好工程档案管理、信息统计报送等基础工作。要按照“专户存储、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单独建帐、单独核算”的要求严格管理,杜绝截留、挤占、挪用工程资金现象,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五是强化职责履行。各级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推动工程建设的合力。发展改革部门要将林区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财政部门要加强工程建设资金支持力度,确保资金高效安全运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继续完善林业职工社会保障政策,推动林区转岗职工和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监察机关要做好工程实施全过程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林业和园林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做好工程实施具体工作,强化工程质量监管,确保天保二期工程建设扎实推进。宣传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政策的传播面和知晓度,为推进天保二期工程营造良好氛围。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认真做好生态效益补偿面积落实,确保社会稳定工作。

四、统筹安排,突出重点,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目前,正值年末岁首的关键时期,春节也即将来临,大家务必要科学安排落实好当前各项工作。特别是要严格按照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全力以赴抓好森林防火工作、安全生产工作和维稳工作,这几项工作是当前和春节期间的重中之重,特别强调,在这几项工作中谁出现问题坚决严肃追究相关责任,请大家务必要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做到统筹安排、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万无一失。

同志们,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工程既是一项重大的生态工程,也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让我们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实现率先全面小康和把利州建设成广元经济文化生态强市核心区两大目标,扎实抓好生态建设,大力发展林业产业,严格加强森林资源管护,不断增强富民实效,为建设美好新家园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贵州省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森林保护实施细则 篇5

贵州省天然林保护区不同森林类型土壤持水性能的研究

贵州省天然林保护区包括乌江、赤水河、清水江3个流域内的.贵阳、六盘水、遵义、安顺、黔南、黔东南、铜仁、毕节等8个市(州、地)的70个县(市、区、特区)和8个贵州省林业厅直属单位9个监测县和2个自然保护区,总面积525.6万hm2.共有针叶林、针阔混交林、常绿阔叶林、常绿落叶阔叶林、落叶阔叶林、灌木林、杂竹林7个森林类型.就以上森林类型的土壤进行研究分析结果得出:土壤容重:灌木林>竹林>落叶阔叶林>针叶林>针阔混交林>常绿落叶阔叶林>常绿阔叶林;土壤孔隙度:常绿阔叶林>常绿落叶阔叶林>针阔混交林>针叶林>落叶阔叶林>竹林>灌木林;土壤持水性能:常绿阔叶林>常绿落叶阔叶林>针阔混交林>针叶林>落叶阔叶林>竹林>灌木林.各森林类型的土壤持水性能与土壤中有机质含量、土壤孔隙度呈正相关,与土壤容重则反之.

作 者:张贵云 王进 戴晓勇 作者单位:贵州省林业科学研究院,贵州贵阳,550005刊 名:农技服务英文刊名:SERVES OF AGRICULTURAL TECHNOLOGY年,卷(期):26(10)分类号:S718.51关键词:天然林保护 森林类型 土壤持水性能

贵州省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森林保护实施细则 篇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以下简称“天保工程”)森林资源管护工作,促进森林资源持续增长,根据《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地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方案》、《东北、内蒙古等重点国有林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方案》,以及《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管理办法》和《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四到省”考核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以及东北、内蒙古等重点国有林区天保工程森林管护工作。

第三条

森林管护,是指对纳入天保工程范围内的森林资源进行看管和保护,以及相关的组织管理。

第四条

按照天保工程建设目标、任务、资金、责任“四到省”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的要求,各级地方政府对本地区的森林管护工作全面负责,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同意是主要责任人,要层层签订责任状,落实责任制。

第五条

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国有重点森工企业、国有林场等工程实施单位(以下简称实施单位)具体组织实施森林管护工作,落实森林管护责任,定期进行考核和奖惩。

第六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林业主管部门要按照《森林法》和《森林法实施细则》的规定,明晰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确保其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

森林管护应本着有利于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利于促进森林生态系统功能恢复和提高的原则,根据森林的生态区位重要程度实行分类管护,重点区域实行重点管护。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八条

实施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所辖区域内的森林管护项目,要采取措施,将森林管护的任务落实到山头地块,把管护责任落实到人。

第九条

实施单位要合理安排管护站点和必要的基础设施建设,配备必要的管护设备,划定管护人员,做到图册和实地一致。

第十条

实施单位要按照批准的天保工程实施方案,制定森林管护实施方案,作为组织实施以及安排和护资金和检查验收的依据。

第十一条

实施单位要建立健全由县(局)、乡镇(林场)、村(组、工区)及管护站点组成的森林管护体系,把森林管护责任具体落实到森林管护人员。集体林区管护站的建设,可依托乡镇林业工作站,充分利用现有条件。

第十二条

国有林的管护应优先安排国有林业企业富余职工,集体林应由林权所有者或经营者负责管护,也可委托其它组织和个人管护。根据不同季节和不同区域,合理聘用专职及兼职管护人员,降低管护成本。有条件的地方,应积极推行森林管护项目招标制。

第十三条

实施单位负责组织培训森林管护人员,努力提高管护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政策水平。经考核合格的,方能聘为管护员。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

第十四条

森林管护应坚持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对森林管护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明确管护人员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以及相应的报酬。

第十五条

除国家和地方列入保护名录的珍稀野生动植物资源外,在确保不降低森林生态功能、不影响林木生长的前提下,允许管护承包人依据管护合同有关条款的规定,合理开发和利用林下资源,增加林业职工或林农的收益。

第十六条

实施单位要建立完整的森林管护档案,及时准确提交有关报表和信息。积极采用先进的手段,逐步实施档案管理的标准化和现代化,不断提高工程管理水平。

第十七条

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财政部制定 的《天然林保护工程财政资金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管理使用好森林管护财政专项资金。第三章

管护责任制

第十八条

森林管护人员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广泛宣传天保工程的重大意义和有关保护森林的法律、法规。

(二)制止偷砍滥伐森林和林木、非法毁林开垦和侵占林地的行为,及时报告情况。

(三)负责森林防火巡查,制止违章用火,发现火情要及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报告情况。

(四)及时发现和报告森林病虫害情况。

(五)阻止猎杀野生动物和破坏野生植物的违法行为,并及时报告情况。

(六)阻止人畜进入管护区毁坏林木及林下植被。

第十九条

实施单位要根据辖区内森林资源类型、地形、地貌、交通、火险等级、人畜活动等条件,实行分类和护,对重点区域实行重点管护,确保管护成效。要因地制宜,采取合伙承包、家庭承包、个体承包和股份合作等方式,也可在交通不便的地方采取设立固定管护点,实行封山管护。

第二十条

签订的森林管护合同,要明确管护四至界限、管护面积、管护责任、管护质量要求、管护年限、管护措施,以及管按劳取酬记报酬、林下资源开发利用和奖惩措施等内容。

第二十一条

管护人员要按照管护合同的要求,认真覆行管护责任,做好巡山记录,有关管护资源要归档管理。

第二十二条

按照管护合同完成管护任务并达到质量要求的,实施单位要按照合同规定及时兑现管护报酬,确保森林管护人员的权益。

第四章

监督与检查

第二十三条

各极林业主管部门要组织对实施单位森林管护成效进行监督和检查。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管护责任的落实情况

(二)管护任务完成情况及成效。

(三)管护设施建设和完成情况。

(四)管护档案建立和管理情况。

(五)管护资金的使用及管理情况。

(六)管护报酬及奖惩措施兑现情况。第二十四条

实施单位应将自查的结果,作为对森林管护承包单位和个人支付管护经费和报酬的主要依据;省、市(地、州)林业主管部门的复查结果,作为对实施单位森林管护事业费提出调整和安排意见的主要依据;国家级核查的结果,作为对省级森林管护事业费提出调整和安排意见的主要依据。

第二十五条

国家林业局对各省级天保工程森林管护项目进行的抽查,统一纳入国家级工程核查和工程“四到省”考核工作范围。

第五章

奖惩措施

第二十六条

实施单位要对森林管护成效进行定期考核和评价,认真总结森林管护的经验和教训,不断完善管护措施和办法。

第二十七条

对森林管护效果好、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林业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管护效果差、保护森林资源不力或违规使用森林管护资金的,要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限期整改。

第二十八条

对玩忽职守、造成森林资源严惩破坏,或者严重违规使用森林管护资金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各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报国家林业局备案。第三十条

本办法由国家林业局负责解释。第三十一条

谈伊春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的意义 篇7

关键词:森林,天然林保护工程

据不完全统计, 全球森林在世界各国都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尤其是人口密度大的国家, 为了多生产出更多的粮食, 将大片的森林变为耕地和住宅用地, 我们国家也包括在内。近些年, 各种自然灾害频频发生, 干旱、洪水、地震、泥石流等, 给人类带来生命和财产的巨大损失。虽然这些自然灾害不全是和森林面积减少有关, 但是, 经过科学证实, 有很多自然灾害和森林面积锐减有着紧密联系。

就伊春来说, 上世纪六七十年代, 为了支持国家其他行业和地区, 伊春每年以几百万乃至上千万立方米的采伐量, 源源不断地向国家输送国家调拨木材。我们仔细算一算, 十年、二十年、三十年, 是多少?如果继续下去森林资源必将越来越少, 直至枯竭。制止乱砍滥伐、保护森林, 早就是人们关注的问题, 但直到发生特大洪灾, 各级政府才下定决心全面据测算, 每公顷林地比无林地能多蓄水30立方米。三千公顷森林的蓄水量相当于一座100万立方米的小型水库。因此, 森林有“绿色水库”之美称。

所谓天然林, 是天然更新的森林, 在形成方式上不同于人工繁育而成的人工林。天然林又分为原始林、次生林、残次林等几种类型。目前我国的天然林面积约为8726公顷, 占全国森林面积的65.3%, 大部分是次生林, 原始林仅占2%, 主要分布在内蒙、川、藏一带。天然林在保持水土、涵养水源、防止荒漠化、保持生物多样性等方面有着人工林无可替代的作用。但是建国以来, 国有林区计划内采伐的木材绝大部分出自天然林, 致使天然林资源急剧下降。

伊春地处小兴安岭, 是东北的天然屏障, 也是多种野生动物和鸟类的家园。很多都是以树木的种子为生, 或是以此为食物链, 一旦锐减, 那么他们也会相应减少, 甚至灭绝, 这绝不是危言耸听。伊春是一座绿色宝库, 自然资源十分丰富。伊春境内沟谷密布, 水系发达, 有大小河流702条, 总蓄水量102亿立方米, 其中河流分属黑龙江、松花江水系。汤旺河为伊春的主要河流, 境内流长443公里, 注入松花江下游。市内大部分城镇沿河分布, 河水环绕山行, 两岸山秀树奇。伊春拥有亚洲面积最大、保存最完整的红松原始林, 森林类型是以红松为主的针阔叶混交林, 蓄积量较多的树种有红松、云杉、冷杉、兴安落叶松、樟子松、水曲柳、黄菠萝等。伊春有林城面积300多万公顷, 森林覆被率为82.2%, 活立木总蓄积量2.2亿立方米。

森林具有涵养水土耐旱的作用。伊春淡水资源十分丰富, 绝大部分来自大山深处。这都得益于丰富的森林资源。一棵百年大树可以含蓄一吨的水, 干旱的时候释放水分, 涝的时候, 大量吸附水分。按照现在活立木蓄积量推算。至少可以吸附超过五亿立方米的含水量。

防风作用, 在林区也同样特别重要。在农业生产方面, 很少有大风摧毁农田设施以及农作物的报道。飓风和龙卷风的报道则更少。在森林防火方面, 尤为凸显, 举一个防火实例:2005年4月25日中午, 汤旺河气温二十五摄氏度左右, 最高风力可达九级。而且连续三十天没有降雨, 在窑地东二千米处发生火情, 火势迅速蔓延, 离那里三公里就是油库重地。风向一变, 那将十分危险。各个兄弟单位纷纷快速增援, 然而最担心的是发生了。风向突变, 火势迅速向油库重地方向窜去, 在离油库二公里处是一大片天然林, 十分茂密。

森林对空气质量影响非常大, 在全国空气质量监测报告中, 伊春排在首位。正是因为实施天然了保护工程的结果通过对天然林的保护, 伊春森林生态旅游业得到了长足发展。全市共建有15个旅游区100多处旅游景点, 已开发建设了五营国家级森林公园、金山屯大丰河漂流、美溪回龙湾度假村、南岔仙翁山风景区、朗乡绿色度假旅游区等。因此, 这里被誉为中国黑龙江小兴安岭上的绿色明珠。目前, 伊春市已建成国家级森林公园9处, 国家级地质公园2处,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处, 省级森林公园18处, 省级自然保护区8处, 国家4A级、3A级景区3处、2A级景区11处, AS、2S、3S级滑雪场各1处, 国家级狩猎场1处, 省级狩猎场3处, 全市景区建设初步形成了比较合理的产品结构和空间布局。其中, 五营丰林自然保护区和带岭凉水自然保护区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批准纳入世界人与生物圈保护区网络, 五营国家森林公园、汤旺河林海奇石风景区、嘉荫恐龙地质公园、美溪回龙湾以及金山屯大丰河漂流、铁力依吉密河漂流、日月峡滑雪、梅花山滑雪、桃山狩猎等产品在国内外都有较高知名度。同时生态畜牧业正在崛起, 目前伊春已经形成了“南牛北羊、中部鸡兔、全市蛙鹿”的总体发展格局。北药业茁壮成长。

通过通过对天然林的保护, 不仅给大环境带来效益, 同时, 更是给伊春广大人民带来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和效益。使伊春能够青山常在, 绿水长流, 不断发展, 永续利用。

参考文献

[1]陶建平, 张炜银.我国天然林资源保护及其研究概况[J].世界林业研究, 2002, (06)

[2]闫喜军, 倪柏春.森林演替规律在“天保”工程中的应用[J].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学报, 2006, (01)

贵州省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森林保护实施细则 篇8

摘要:天然林保护工程涉及到林业资源、水资源、野生动物保护等一系列环境问题,我国现有的天然林保护工程主要是由政府集中管理,这种管理模式易出现不同主体之间利益划分的不一致性,不能从根源上解决天然林保护与保护地经济发展的矛盾,因而呈现出无效化特征。改变现存问题的突破点在于构建基于不同利益主体环境权益的管理制度,让第三方参与天然林管理的环境善治模式,从而实现我国天然林资源保护的可持续性。

关键词:天然林保护;利益主体;环境善治

中图分类号:F326.2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9107(2009)06-0044-05

保护和合理利用天然林资源是实现我国林业可持续发展必须关注的重大问题。如何在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保持和改善我国天然林资源基础或提高天然林自然资本存量,是我国天然林资源管理面临的关键性挑战。理论和实践都表明,林业可持续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同经济过程中的决策机制以及经济过程中的各种社会和政治力量的运作,特别是与所制定的政策密切相关。[1]

天然林保护工程(以下简称天保工程)的实施对于中国的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无疑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作为一项涉及面广、影响范围大的工程,它所产生的影响是十分复杂的。本文的研究对象是处于一个国家干预较为广泛而深刻的市场环境和计划经济思想较为根深蒂固的行业领域,而不是一个纯粹的市场或者说市场经济体制深入的行业领域。由此决定了天保工程相关利益主体是多方面的,即中央政府、地方政府(林区政府)、政策实施的林业企业和企业职工及林区所处周边社区和农民。由于上述的特殊环境,这一政策的实施必然会对有关既得利益集团效用产生影响,造成了政策的相关利益主体间相互博弈,从而影响到政策的执行效果和实施效率。在与天然林管理有关的诸多矛盾上,有两个核心问题值得研究和解决:一个是天然林管理政策中不同利益主体的权利和利益划分,存在着目标不一致的现象,导致相关政策的干预效应不足;另一个是在天然林保护和管理的运作方式上,客观上存在着单方面强调政府行为、强调自上而下的决策和执行方式、忽视经济活动的基本规律以及社会根本需求和民众根本利益的现象,导致天然林保护成了政府的包袱和企业的负担,加深了资源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对立。

探求天然林资源以及与之相关的各种权益关系的有效和公平配置,将是我国天然林管理制度变革的基础和核心问题,通过政策体系和政策手段的建立和完善促使与天然林资源管理相关的三类主体:政府、企业、公众有效发挥其作用,并协调和制衡其相互关系是保证天然林管理相关权益有效配置、管理制度创新的重要途径。

一、我国天然林保护中各主体利益之间的关系分析

在天然林保护工程中,国家是公权代表,要的是生态;农民是私权代表,要的是生计;地方政府是准公权者,要的是政绩;林管部门是准公权代理者,要的是利益。由于权属不同,收益目标不同,性质不一样,因而在产权交易的“合约”不协调时,必然产生利益上的冲突。1998年的特大洪水是促使中央政府开展天然林保护工程的直接原因。为了改善环境,发挥森林特别是天然林的生态功能,中央政府实施了天然林的禁伐和限伐,大量缩减了木材产量。从经济学的角度来分析,森林,作为一种特殊商品,兼具有经济效用和生态效用,对它进行采伐,利用其木材产品就产生了明显的外部不经济影响。因为木材采伐的经济活动造成了森林生态效用的损失,从而根据个别木材生产企业的边际效益和边际费用所决定的最优木材产量,对该类企业来说收益最大化,但对其他社会成员可能导致享受良好生态环境的权利受损,也就是对其他社会成员收益的损失,因此综合各成员的收益形成的社会总收益就不可能是最大化的。实际上,政府是社会公众利益的代表者和各种政策的提供者,代表社会大众的利益对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管理,谋求社会大众的福利最大化。[2]但政府也是具有一定组织结构的的部门,各部门受部门认知能力、财政约束等实际客观条件的制约,其决策往往会背离最初的社会大众福利最大化的目标,而是考虑部门预算最大化,从而政府所制定的政策,往往成为各政府部门利益博弈的结果,造成政策无效甚至成为阻碍行业发展的负向政策。[3]对于我国的天然林保护来说,政府是唯一的管理部门,对行业实行单一、单向的管理,由于缺乏必要的竞争以及公众参与的途径受阻,使得对政府的决策监督机制丧失,企业和公众的利益目标与政府的目标可能不一致,其需求难以在政策制定过程中得到反映。

天然林保护是一项典型的正外部性经济活动,国家作为纯生态公共品保护与供给的代理者,要的是天然林保护中的正外部性公共产品——生态保护;农民作为小生产者,其在天然林保护中获得的权益是明确的,即获得林产品的近期和长期的直接经济收益和国家补助的收益,但由此而获得的总收益不一定比传统耕种大,两者之间的差额,引起国家与农民间在实施天然林保护中退耕地使用权上如何安排的冲突。有的地区实施天然林保护政策之后,农民收入明显减少。

在我国天保工程实施过程中,地方政府被设想成与中央政府利益一致的支持合作者,不仅需要给工程区实施单位配套的资金支持,还需要必要的配套政策支持。而根据国家林业局的监测结果却反映出,地方政府的配套资金不能按规划及时下拨,一定程度影响了整个工程的实现效果。[4]

实际上,在针对天然林管理问题而设计和实施的各项政策,特别是相关的环境政策,在保护天然林资源以至增加自然资本存量方面固然发挥了重大作用,但由于这些政策都没能很好的平衡好各主体的利益,造成天保工程难以达到预期效果。此外,由于缺乏对相关政策与管理体制的短期和长期效益的比较与权衡,缺乏对局部利益与全民利益的比较和权衡,使得在存在利益冲突的情况下,特别是地方政府、林管部门和农民更多的考虑自身利益,甚至不惜牺牲国家长远利益。有可能出现借保护天然林资源之名,行破坏天然林之实,借脱贫之名而致贫的现象。天保工程的木材禁伐和限伐政策导致木材产量的下降,导致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减少,不仅使地方政府的税、费收入大幅度减少,而且国有林业企业向地方政府上缴的利润也大为减少。木材收入是大多数林区政府财政收入的支柱,调减木材产量对林区地方政府的收入影响极大。四川省有三个地区木材生产是地方财政的主要来源,其中有9个县80%的财政收入与木材生产加工活动有关;有24个县将近50%的财政收入靠木材生产加工。Hyde和Belcher根据西南林区和东北林区的典型调查和测算,这两个林区的县级财政收入会由于调减木材产量而减少1/4以上。从1998年到2000年,木材产量的调减将导致税金、收费减少约70亿元,由于木材税收占林区政府财政收入的份额要远远高于中央政府,所以地方政府的困难要显著大于中央政府。[5]由于天保工程的实施,很多地方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其他公共物品的提供减少,而很多林业企业担负着地方政府的部分社会服务功能,负担工检司法和文教卫生事业的支出,因木材产量消减,这些社会事业的支出就成为问题。

林业企业木材减产还直接导致地方政府的财政支出增加。第一,木材产量调减后引起的职工下岗,会增加地方政府的安置费用;第二,先前由林业企业承担的林区公、检、法、学校等社会性事业经费,会因为木材产量的调减而转给地方政府,从而增加林区政府的经费支出;第三,天保工程要求地方政府拿出相应比例的配套资金,会增加地方政府的支出。第四,有些地区由于当地森工企业的减产,引起地方金融机构的存款和信贷减少,地方发展可借用资金量减少。在四川省某县发现天保工程后,45个农村信用合作社有15个被关闭或合并。[6]天然林保护工程的实施不仅增加了地方政府的财政困难,而且木材减产引起林业企业的大量下岗职工增加了林区的就业压力,进一步增加了政府安排就业的难度;地方政府面临着更大的挑战是维持林区社会安定和寻找新的支柱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对地方政府的社会和经济工作都增加了工作难度;天保工程要求地方政府协同管理工程的实施,增加了政府工作的复杂性。[7]

中央政府对天保工程这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表现出巨大的热情,林区地方政府更多地将天保工程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完成,最关心的是如何通过天保工程的各种检查验收。中央政府对天保工程不仅投入了巨资,而且资金到位及时。地方政府的热情并没有那么高,它们的配套资金到位率普遍低下。除了上述的困难之外,主要的原因还在于天保工程的实施没有与地方政府的利益、地方政府领导人的任期目标责任制结合起来。地方政府、林管部门是准生态公共品保护与供给的代理者,其追求天然林保护中的正外部生态效益,也追求地方利益和部门利益,所以存在公共权益与地方生态贡献权之间的不平衡。地方政府作为各种政策的直接执行者和环境质量的实际提供者,既要代表中央政府的全社会利益,又要代表本地区的社会利益,但实际上这两部分利益往往出现不一致的情况。由于目前的制度体制不能对地方政府的行为实现有效地监督和约束,在经济发展优先的评价体系和制度安排下,地方政府的行为不仅有可能会偏离中央政府的委托,还有可能会背离广大群众的目标利益。甚至会与地方的企业结成联盟或共谋,成为地方破坏天然林的纵容者和庇护者。虽然现在地方的生态贡献也是一种政绩,但远没有直接发展经济来得快。

在实施天然林保护过程中,由于存在公共物品及无价格产品供应问题,实际上无论是地方政府还是个人都不会在天然林保护方面给与主动的投资。而作为国家代理机构的政府部门并不受利润最大化激励机制驱动,各种保护计划并非按照天然林保护所能获得的最大收益状态来制定,也没有动力追求从天然林资源中创造最大价值,往往忽略天然林发展带来的投资机会。另一方面,过度的集中控制和统一管理忽略了不同利益集团、不同人群在需求方面的多样性,降低了地方社团、企业、个人对天然林保护的积极性,阻碍了多方面力量参与天然林管理工作,也不利于形成全社会保护天然林的氛围。但林业是一种多向利用活动,林业中许多问题实际上都根源于多向利用不同目标之间的矛盾,由企业或者个人参与天然林的管理,必然存在如何从天然林管理中获取收益的问题,私人所有者不会充分考虑天然林的公共物品和无价格产品性质,普遍存在利用过度和投资不足等问题。也就是说,单纯强调政府或个人在天然林保护中的作用都是不够的。

二、环境善治:西方治理环境问题的方式之一

2003年,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世界银行和世界资源研究所(WRI)等为环境治理给出了比较权威的定义:如何进行环境决策,谁来决策,这过程叫做环境治理。换言之,环境治理是对自然资源和环境行使的权威,具体包括法律、公共机构(诸如政府机构、村委会等)和使权力具体化的决策过程。[8]因此,环境治理就是环境福祉的利益相关者们谁来进行环境决策以及如何去制定环境决策,行使权力并承担相应的责任而达到一定的环境绩效、经济绩效和社会绩效。环境善治则指政府部门、企业部门和公民社会部门(civilsocietysector)根据一定的治理原则和机制进行更好的环境决策,并力求环境绩效、经济绩效和社会绩效最大化和可持续性,公平和持续地满足生态系统和人类的目标要求。其中三大部门是环境利益所有相关者的集合体,即指环境治理结构(environmentalgovernancestructure)。进一步说,环境治理结构包括治理主体结构、治理机制、治理原则、治理目标、治理绩效等在内的分析框架。换言之,环境善治就是政府、市场和公民社会组织之间的良性互动、合作博弈的过程。其原则在于法治(ruleoflaw)、合法性(legitimacy)、公平性(equity)、透明性(transparency)、责任性(accountability)、参与性(participation)等等。

环境善治是伴随着世界环境运动不断发展起来的,从20世纪60年代起,实现环境目标的政策先后经历了政府主导的命令与控制时期和基于市场的经济刺激时期,目前强调的是进一步完善政府和企业作用,通过强调公民社会(civilsociety)作用进行环境善治,其实质是信息公开、公众监督和公众参与。而公民社会发挥作用的主要形式就是以民间组织或行业协会的形式发挥作用。在西方发达国家,行业协会是一种普遍存在的社会经济组织,并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因此西方国家对于行业协会早已做了大量的理论研究。研究的角度包括:运用博弈论工具对古老的“基尔特”等行业组织的生发衰变进行分析;用Z理论研究中小企业的产业集群;用交易成本理论分析行业协会行为;把行业协会组织视为并列于市场、企业、国家、非正式网络或门阀的第五种经济制度或社会秩序,并一道参与对资本主义经济的治理。[9]

综上分析,由于目前我国对于天然林保护能够产生影响的相关利益方、各行为主体在进行主体利益和整体利益选择博弈时,会形成以每个主体利益为主导的行为选择。出于自身利益进行有限理性决策,彼此之间处于一种相对隔离状态,因此难以发挥合力效应,导致多方不利于行业发展的局面,从而因缺乏有效地具有选择性的激励而无法克服现有的弊端。改变这种局面的有效途径是对现有制度做出新的安排,促使各个利益主体在行业发展中打破自身的利益局限,改变由个体理性导致的集体非理性行为模式,走上群体理性的合作道路。要打破政府单一的管理主体结构,寻求更加能够代表和整合各方利益、对整个天然林资源保护实施有效管理的组织管理结构。在不断完善有效竞争的市场结构和相应管理体制基础上,通过引入其它管理主体,改变现有治理结构,形成在宏观、中观、微观更加合理的多级治理模式。有效整合各相关利益方的利益取向,形成合力效应,使得政策制定能够代表全社会的利益并得到有效执行,保障现有机制能够更加有效地发挥作用,最终形成对于行业的“善治”局面。

三、关于环境善治在我国天然林资源管理中应用的思考

环境善治模式的建立,对于有效整合各利益相关方的行为和改变传统的政府单一的和单向的管理模式可以发挥积极作用[10],能够通过组织管理结构的改变实现对天然林保护的“善治”。但在我国目前的制度和政策背景下,该模式的构建和作用的发挥,需要宏观政府层面管理理念的改变和微观层面认识程度的提高,需要各利益相关方的职责“归位”。森林经营者是天保地区协调发展的主体,是确保协调发展的关键所在。处理好天保地区森林资源保护与社会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要依靠森林经营者(林业企业职工和周边社区农民)的支持和行动。但只有在他们原有的效用保持不变或生计得到基本保障的条件下,不断加强他们的劳动技能和再就业能力,给予职工足够的信心去不断提高他们的福利,才能引导他们注重保护森林资源,这是“经济人”的理性表现所在。

对于林业企业的下岗职工,在对其收入效应损失给予足够补偿的同时,提供更多的技能培训是帮助他们适应新的生活环境,寻找新的就业机会的手段之一。周边社区农户对天然林的依赖程度有较大的不同,应根据不同人群的不同需求有针对性地进行,不能排除周边社区农户对森林资源的管护经营。

要改变林业企业与中央政府之间的博弈,可以设想两种思路。一种按照国有企业改革的思路,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推进国有林业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改革。将原来国有林业企业的森林资源管理职能分离出来,成立森林资源管理局,代表国家行使森林资源的管理权,对国有森林资源的保护、发展和利用负有全面的管理责任,规划森林管理中的造林育林、管护、采伐等各项作业,将森林经营管理中的各项任务向社会公开招标。让国有林业企业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林业企业对造林、管护和森林采伐等进行竞标,中标后以承包工程的方式按照合同进行作业并获取工程款。按照这种机制设计,对森工企业而言,是可以有效地避免过去那种重采轻育乃至野蛮采伐现象的产生,同时由于引入了竞争机制而有利于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另外一种思路就是转变现有林业企业为森林资源的经营管理事业单位,根据实际任务多少核定工作人员,由国家按照各项森林经营管理支出预算拨付人员经费和专项行政事业费。森林经营事业单位的各项收入全额上缴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直接由已有的省市县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归口管理。这种机制避免了前一种的重复建立管理机构,节省了执政成本。

对于追求收益极大化的林业企业经理和政府来说,为了高效地实施政府的天保政策,需要政府首先明确自己的政策目标,究竟是想尽可能多地保护我国的天然林,下定决心不遗余力地改善我国的生态环境;还是要根据国家当前的国情和依然有限的财力,划定部分天然林区实施禁伐保护,例如划定重点生态区位或有生态需要的地区的天然林实施禁伐,从而达到保护并保障有生态需要地区的天然林发挥其生态功能。因为根据这两种不同的目标,前者需要在保证企业存在的前提下,实施极大化政府的天然林保护目标和措施。这时,考虑将天保工程区的国有林业企业转制为专职于森林资源抚育管护的营林局,实行事业化管理,财政核拨资源管理局人员经费和管护经营经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如果是执行后者的目标,在企业保护好国家划定的分在本企业的禁伐天然林后,国家应该允许企业采取各种手段摆脱企业困境,政企分开,林业企业根据市场需求进行独立自主的企业化经营,从而保证国家有限的财力集中保护好了划定的天然林,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也不需要政府投资。从理论上讲,这两种方法不管哪种,都能达到使国家和企业的经济收益极大化这一相同的结果,都能很好地完成政府的政策目标。

所以,为了协调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的政策利益,目标一致,不断建立、补充、完善博弈规则-管理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规章制度非常必要。[11]完善这些规章制度中很重要的是补充、完善各级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增加有关公共服务能力和目标的指标,诸如生态建设、资源保护类指标,如天然林资源增长的指标;木材调减的指标、公益林建设的指标等等层层分解落实到人,以提高地方干部对生态改善和天然林保护的重视程度。同时,对于地方财政确实有困难的,中央财政应通过转移支付予以适当扶持,或者加大地方政府的举债力度,但最好的替代选择是用生态补偿基金的办法来筹集天然林保护资金,将非林区的地方政府纳入承担天然林保护责任的渠道。[7]

只有积极推动所有利益方都参与天然林的保护工作中去,才能真正实现国家的政策目标,把生态保护的外部收益部分内部化为当地农民或企业的经济利益,当地农民或企业在维持生存有余并有外界援助的情况下,天然林保护政策才能引导农民走上自我积累、自我发展之路,主动参与对天然林资源保护的建设活动。从而真正实现天然林资源的保护,为我国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一条可借鉴的道路。

参考文献:

[1]WARFORDJ,MUNASINGHEM,CRUZW.Thegreeningofeconomicpolicyreform[R].WashingtonDC:WorldBank,1997:12-16.

[2]DONFULLERTON,ANNWOLVERTON.Thecaseforatwo瞤artinstrument:presumptivetaxandenvironmentalsubsidy[J].Environmentalandpubliceconomics,1999(3):32-57.

[3]DONFULLERTON,WENBOWU.Policiesforgreendesign[J].JournalofEnvironmentalEconomicsandManagement,1998,36:131-148.

[4]国家林业局.中国林业发展报告2003[M].北京:中国林业出版社,2004:76-87.

[5]谭灵芝.我国天然林保护工程的管理模式研究[J].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3):35-40.

[6]CHENLINWU,XIANGCHENGHUA,LIUXINGLIANG,etc.CasestudyonthenaturalforestprotectionprogrammeinSichuanProvincesLiCounty,PingwuCountyandChuanxiForestryBureau[A].CCICEDWesternChinaForestandGrasslandsTaskforce,2001:43-50.

[7]李周.中国天然林保护的理论与政策探讨[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178-180.

[8]朱留财.从西方环境治理范式透视科学发展观[J].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12):52-57.

[9]B.M.WATTS,L.A.JONES,E.J.PROBERT.Marketbarrierstotherecyclingindustry:TheeffectivenessofamarketdrivingwoodsmanagementstrategyintheUK.Eco[J].ManagementandAuditing,1999(7):23-28.

[10]俞可平.治理与善治[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14-19.

昂昂溪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简介 篇9

一、项目名称

昂昂溪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

二、建设内容

通过管护、造林等综合技术手段,对昂昂溪区榆树屯镇天然榆树疏林地进行封育管护和造林,使其恢复到有林地标准,加快培育森林资源,扩大森林植被,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实现生态、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

三、建设地点

地点在榆树屯镇大兴屯村、头站村和霍托气村。

四、建设单位

齐市昂昂溪区人民政府

五、组织实施单位

齐市昂昂溪区林业局

六、项目总投资

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总投资370万元

七、建设期

2011—2020年(十年)

八、项目建设规模

保护总面积10000亩,其中:大兴屯村8000亩,头站村1400亩,霍托气村600亩。

九、社会效益:通过对天然榆树林地进行管护和造林,加快天然榆树林资源培育与恢复,扩大森林植被,促进生态建设,实现生态、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

十、工程实施的目的、意义

天然森林保护工程自查报告 篇10

一、工程组织管理(10分)

为了加强管理、明确责任,县成立了天保工程及退耕还林工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以及林业、法改、财政、国土、民政、交通、水利、档案等各部门10余名成员组成,职责分工明确。

我县20天保工程实施实行了层层落实管护责任。严格按照“定任务、定目标、定人员、定职责、定报酬”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将管护工作的`任务和职责分解落实到各林业工作站;各林业工作站与林业局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林业工作站与班组(管护责任人、职工)签订森林管护协议书,切实将管护任务、责任落实到山头、地块、人头,使职工明确自己的管护地点、范围、内容、职责和所承担的责任。目标责任签订率为100%。

工程的信息方面基本进入了网络化管理(包括文书、档案)符合要求,我县“天保”工程信息档案完整、齐全。得10分。

二、木材禁伐与森林管护(25分)

我局严格做到了“山上管死,山下管严”今年有1起一般性林政案件,查处和结案率达100%,没有出现上级批转的重大森林资源案件及森林火灾,森林病虫害等灾害。管护网络健全森林管护效果良好。得分24分。

三、公益林建设与国有中幼林抚育(30分)

2015年封山育林封育期满面积为2600.8公顷,计划完成率为100%,面积合格率100%,成效率为89%,面积成效率100%。得分30分。

四、国有职工转岗就业与社会保险(20分)

我局下属单位各站、点没有富余职工,职工的到岗率占现有职工数的100%。职工参保率占应参保人数的100%,养老保险金已全数足额上缴。得分20分

五、资金管理(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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