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2011年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要点

2024-05-26

惠州市2011年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要点(通用12篇)

惠州市2011年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要点 篇1

2011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省委十届八次全会、市第九次党代会第五次会议精神,落实“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省委十届八次全会、市第九次党代会第五次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为主线,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强化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更加扎实有效地推进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

为确保“十二五”时期我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开好局,起好步,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加快转型升级,升华惠民之州,建设幸福惠州”提供良好的安全生产保障。2011年全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重点是抓好以下工作:

一、制订执法计划,落实执法监察职责。

按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和《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0‟183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执法工作计划。

1、及时查处群众举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充分 1

利用新闻媒体和基层组织,发动群众,利用网络平台和举报电话举报安全生产隐患,及时组织执法人员进行查处,有效打击“三非”行为,对举报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率达到100%。

2、按工作计划加强对非煤矿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执法检查。要根据行业特点及季节特点,安排好、季度工作重点,有针对性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结合非煤矿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标准化建设,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3、加强联合执法和联合行动。联合执法主要是加强与业务科室及县(区)、镇(街道)执法监察机构的协调,全力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缴纳、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生产经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制定、非煤矿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设项目“三同时”落实、劳动防护用品配用、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制度落实、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等执法工作。联合行动主要是与其它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共同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逐步形成执法监察合力。

二、深入开展执法监察行动,加大执法惩治力度

4、深莞惠交界处危险化学品执法专项行动。针对去年省局通报的三地交界处危险化学品非法生产、储存的情况,今年计划开展两次以上针对重点镇(街道)打击非法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专项执法行动。

5、开展2011年执法监察专项行动。重点是针对非煤矿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的非法生产、建设、经营行为进行打击,严肃纠正“三超”(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等违规违章行为。

6、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警示活动。6月份利用5天时间结合“安全责任、重在落实”的“安全生产月”主题,开展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警示活动,突出强化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7、烟花爆竹执法监察专项行动。针对我市的经营特点,1月、4月、9月、12月每个月利用4天时间对全市烟花爆竹经营情况进行专项执法监察,重点打击非法经营、超范围经营、违规储存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严格规范执法行为,确保办案质量。

8、规范使用文书,行政处罚案件的办理要使用国家安监总局新版执法文书,根据省局今年在全省推行“说理式执法”的要求,全市的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必须依据“说理式执法”的要求进行,通过“说理式执法”,加强依法行政能力的培训,减少和避免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发生。

9、规范行使职权,严格行政处罚程序。执法监察工作要依法依规、依照程序,坚决防止和纠正行政不作为和行政乱作为的现象。行政处罚按照法定程序行使职权,严格执行

《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试行)》(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1号)及《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坚决杜绝办人情案和金钱案的现象。全市执法监察机构和执法监察人员要积极参加省执法监察工作“双先”评比,确保执法监察工作行政复议不被撤销、行政诉讼不败诉。

10、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要着力推动执法监察队伍信息化水平的提高,县(区)执法大队要配备一台以上手提电脑用于执法现场办案,50%以上现场检查记录、询问笔录等执法文书要使用电脑制作,规范文书制作,提高办案水平。

11、推动委托执法业务开展,发挥基层执法效能。加强对已开展委托执法的镇(街道)进行业务指导,安排两次以上的全市执法监察干部进行业务培训和办案指导,有效延伸执法触角,逐步形成执法“网络化”,清除盲点、死角。实现镇(街道)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达到100%,逐步开展执法简易处罚程序。

12、建立执法监察通报机制。每季度对县(区)执法监察和举报投诉及处理情况通报一次,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监察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被处罚过的企业进行重点监控,在处罚终结时向县(区)、镇(街道)和业务科室通报,加大监管力度;对无证企业处罚完进行“公示曝光”后,通报县(区)、镇(街道),动员各级力量进行监督,防止死灰复燃。

四、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13、进行形式多样的培训学习。在3月份利用1天时间,对全市各县(区)、镇(街道)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机构负责人进行专门业务培训,提高执法监察业务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今年内组织各县(区)执法监察机构负责人赴外地实地考察学习执法监察业务工作。组织执法监察人员参加国家局、省局组织的培训,不定期召开执法监察工作会议和分析会,以会代训,通过总结学习和评析经典案例,不断提升执法水平,努力建设专家型执法监察队伍。各级执法监察部门每月要安排最少1天时间进行业务学习。

14、全面加强作风建设。结合市局开展的“我为安监树形象、安监因我添光彩”活动,加强职业道德、作风纪律教育,强化责任意识,正确行使手中权力,确保公正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

惠州市2011年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要点 篇2

2014 年3 月6 日,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印发《2014 年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要点》的通知 ( 煤安监办〔2014〕3 号) 。2014 年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思路是: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 按照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统一部署, 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 国办发〔2013〕99 号, 以下简称国办99 号文件) 为主线, 整体推进煤矿安全“双七条” ( 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煤矿安全治本攻坚七条举措) 落实, 重点突破、打好50 个重点县 ( 市、区) 攻坚战, 深入开展“保护矿工生命, 矿长守规尽责”主题实践活动, 进一步转变作风、真抓实干, 改革创新、攻坚克难, 强化监管、严格执法, 督促煤矿企业深化隐患排查治理, 夯实安全基础, 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实现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具体工作要点如下: ( 1) 全面贯彻落实国办99 号文件要求; ( 2) 深入开展“保护矿工生命, 矿长守规尽责”主题实践活动; ( 3) 全力打好50 个煤矿安全重点县攻坚战; ( 4) 大力推进小煤矿关闭退出; ( 6) 强化煤矿安全生产基础工作; ( 7) 严肃煤矿事故查处和警示教育; ( 8) 创新监管监察执法方式; ( 9) 加强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能力建设。

惠州市2011年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要点 篇3

1. 加强监管能力建设

1.1加强监管队伍建设 全面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生产经营者负第一责任,相关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责任体系,推动市(州)、县(市、区)农业部门设立行政监管科(室),加快建立乡镇或区域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使监管网络延伸到基层。

1.2加强制度建设 制定并出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分工意见》,完善农业投入品监管、农产品生产基地监管等有关制度,积极探索建立长效机制。

1.3强化执法监管 切实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市(州)、县(市、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机构的力量,依法及时查处各种违法行为。

1.4探索创新监管模式 学习借鉴本省先进市(州)县(市、区)及外省经验,不断创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模式,总结经验,研究方式方法,示范推广成功模式。

2.继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2.1落实属地监管责任 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制,落实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及个体农户农产品生产主体责任和属地农业部门监管责任。

2.2加强农药监管 加强农资批发市场和农药经营单位监管,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定期监测农药质量,及时查处销售、使用高毒农药及准用农药中添加违禁农药的违法行为,杜绝违禁和伪劣农药流向农村市场。

2.3督促落实生产记录档案管理制度 依法落实农产品生产记录档案管理制度,以“三品”产地为重点,以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主体,督促指导生产经营者建立健全投入品使用、生产过程和产品销售记录档案。

2.4加强部门合作 与食品、卫生、工商等有关部门密切合作,完善信息通报、案件移交、应急处置等制度机制,实行联防联控,形成监管合力。

3.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

3.1开展农业标准化制修订 在深入调研基础上,结合我省农业发展实际,围绕主导产业,完善充实农业标准化体系,加大标准实施和推广力度。

3.2开展农业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 组织实施农业部农业标准化示范县项目,配合各级世行项目办开展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创建活动,探索推进标准化的模式。

3.3加快发展“三品一标” 加大“三品一标”认证 扶持力度,加强认证后监管,确保认证产品质量。全年新认证“三品一标”农产品300个。对获证产地和产品进行全面抽查,县级全面检查,市级抽查不低于30%,省级重点抽查不低于10%。检查不合格的,予以取缔。

4.强化农产品监测

4.1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全力推动省级农产品质检中心建设;加大已经批准的30个县区的质检项目建设指导力度,加快资质认定,形成检测能力;积极争取新建质检中心尽快列入“十二五”建设项目。

4.2加大监测检验力度 重点开展主要鲜活农产品质量抽检工作,制定监测计划,规范监测程序,提高检测水平,保证检测质量,通报检测结果、继续排名致函。全年开展省级例行监测3次,水果3次,食用菌1次,做好专项监测及应急监测。全年定量检测农产品样本5000个以上。

4.3实行检打联动 针对重点产品和重点地区开展监督抽查,依据监督抽查结果,及时查处问题产品,严厉打击违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5.切实抓好风险评估和应急处置

5.1开展风险评估 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专家队伍,开展高风险抽检,及时发现风险隐患,采取得力措施,防范事故发生。

5.2建立健全应急处置工作机制 进一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建立报告制度,规范信息发布,依法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6.抓好世行项目

6.1建立世行项目组织机构 各市(州)和项目实施县要成立世行项目组织领导机构,全面加强对世行项目实施的组织协调,推进世行项目扎实有效开展。

6.2积极争取项目资金 省、市(州)和项目实施县要积极主动开展工作,超前谋划好项目,今年重点落实好省、市两级质检中心建设、监管设备争取、培训项目实施、标准化示范区建立等工作。

7.加大宣传培训力度

7.1抓好培训工作 开展全方位培训。举办监管人员、检测人员、内检员、标准化技术推广等培训班,全面提高依法监管、标准化生产的能力和素质。

7.2强化宣传 重点依托吉林农网、12316新农村热线、12582信息平台、吉林农业杂志、吉林农业报及省内新闻媒体,进一步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开展专题宣传活动,形成社会关心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良好氛围;加强新闻媒体联系与沟通,密切关注舆论导向,及时发现和化解苗头性问题。

2011年全县环境监察工作要点 篇4

壶关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印发2011年环境监察工作要点的

通 知

各股(室)、站、队:

为切实加强全县环境监察工作,进一步提高环境监察能力和水平,促进治污减排和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经研究决定,现印发《2011年全县环境监察工作要点》,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四月一日

主题词:环境监察 工作要点 通知 壶关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1年4月1日印发 2011年全县环境监察工作要点

为切实做好2011年环境监察工作,不断夯实“十二五”污染减排基础工作,按照省、市环境监察工作要求,2011年我县环境监察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县城”为主线,以强化环境执法和队伍能力建设为重点,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不断探索新形势下环境监察新模式,促进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的顺利实施,切实改善重点区域环境质量,保障经济可持续发展,为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提供环境执法保障。

一、认真谋划部署“十二五”环境监察工作

1、详细评估“十一五”环境监察工作情况,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查找问题和不足。根据全省“十二五”环保工作规划,谋划部署我县“十二五”环境监察工作,制定环境监察信息化建设方案,努力提升全县环境执法能力和信息化工作水平。

二、加强环境监察队伍能力建设,全面提升环境监察执法水平

2、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制度,逐步完善制度体系,形成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靠制度运转的良好工作机制。进一步细化环境监察执法工作程序,规范环境执法行为,提高环境监察执法效能。

3、加强学习。在加强政治学习的同事,开展形式多样、扎实有效的业务、法律法规学习,定期组织案例分析、现场执法研讨活动,不断提高污染源监管、现场调查取证、排污量核定、污染纠纷处理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4、强化行风建设,以“创先争优”和“向田洪光学习”等活动为载体,深入挖掘和大力宣传“顾大局、守纪律、讲奉献、爱岗敬业”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文明和谐单位”、“文明和谐单位标兵”创建活动,激励环境监察人员爱岗敬业、奋发进取,提升环境监察队伍形象。

5、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开展使命教育、警示教育和纪律教育为主要内容的环境监察人员职业操守教育,树立环境监察清风正气。建立健全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严格落实全国环保系统“六条禁令”和环境监察人员“六不准”规定,认真梳理环境执法权的廉政风险点,大力推行环境监察廉政卡制度,严格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建立健全环境执法权的运行监控机制,确保廉洁执法。

三、深入开展环境监察执法活动,促进污染物减排目标落实

6、紧紧围绕全县“十二五”期间SO2、COD、氨氮和氮氧化物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目标,继续强化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环境监管,保障“十二五”开局之年污染减排 工作顺利推进。

7、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巩固“十一五”环保专项行动整治成效,继续开展重金属污染企业、沿河化工企业(园区)专项整治。开展汽车4S店和修理厂专项检查,全面加强危险固体废物环境监管。

8、认真组织开展建设项目、国控、省控企业执行环保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化生态监察工作,认真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大峡谷旅游开发区及周边环境、生态环境、农村秸秆焚烧、畜禽养殖业等环保专项执法检查。

9、完善环保执法联动机制,深化联合执法效能,对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实施严厉打击,促进重点环境问题解决。加强与司法机关的联动,移送环境违法案件,强化环境刑事责任的追究力度,严厉打击环境犯罪。

10、继续强化国控重点污染源和工程减排项目环境监管力度,建立国控重点污染源日常监督管理系统。建立环境执法基础档案库和动态数据库,推动环境执法信息化、科学化发展进程。

11、继续开展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察系数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总体规划,具体规定和实施细则。

四、开展环境执法后督查,巩固提升环境执法效果

12、开展关停淘汰项目执法后督查,促进落后生产能力淘汰工作落实,为优势产业腾出环境空间。

13、开展环境执法后督查。一是对环境违法案件查处后落实情况的后督查;二是对群众多次重复举报的环境违法案件进行专案检查;三是对2008年以来环保专项行动中挂牌督办的企业进行后督查;四是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严重污染环境、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环境违法案件进行后督查,巩固执法成果,防止污染反弹。

14、规范环境行政处罚行为,贯彻落实环保部《环境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和《环境行政处罚证据指南》。加强对环境行政处罚工作的指导和评议,适时对案件进行后督查,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条件、种类、幅度实施行政处罚。

五、认真开展排污申报登记和排污费核定征收工作,进一步提升排污费管理水平

15、加强对排污费征收制度执行的日常管理,摸清摸准企业排污底数,强化排污申报和排污费征收数据汇审工作。扩大申报面,提高申报质量。积极推动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在环境监督管理中的应用,综合参考在线监控、实际监测数据,从严计征排污费,充分发挥排污收费经济杠杆作用。

16、建立排污申报登记与排污费征收全程信息化管理网络系统平台,提升电子化、信息化管理水平,实现排污申报登记和排污费征收数据的动态管理。建设国家、省重点监控企业排污费公告在线填报平台,实现国控、省控重点监控企业“阳光收费”。

六、加强12369环境举报热线建设和管理,妥善处置群众信访举报

17、加强12369环境举报热线建设,强化12369环境举报热线管理,坚持领导带班制和24小时值班制,重视节假日和敏感时期的信访值班,促进制度落实,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18、加大对信访举报案件的督查督办力度,重点对领导批示案件、群众反映强烈信访案件、重复信访案件进行督查督办,严格落实信访工作首问负责制,明确办理时限、程序、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高案件办结效率,维护群众合法环境权益,提高群众满意度,确保环境污染举报投诉查办率达100%,满意率达90%以上。

19、组织开展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专项整治工作,严肃查处中高考期间环境噪声扰民的违法行为,确保考生有一个良好的休息和考试环境。

七、加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有效预防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 20、加强对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提高企业环境风险防范和处置能力,加强企业应急预案动态管理,督促企业建立和完善内部工作机制,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把企业应急管理作为日常执法监督的重要内容,将企业环境应急预案作为项目试生产、“三同时”验收的必备条件之一。

21、深化尾矿库环境风险排查,督促、指导重点矿山企业加强尾矿库环境应急管理,严格执行《尾矿库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指南(试行)》规定,做好尾矿库溃坝等安全事故引发的次生环境污染事件的防控工作。组织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和环境风险源专项检查工作,对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的责令立即停产整治;开展环境风险源调查与研究,逐步建立、完善环境风险源档案库。

22、全力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工作,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按照应急预案要求立即采取响应措施,科学处置,最大限度地降低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影响。

23、进一步晚上突发环境事件预防预警与指挥决策能力;开展环境应急演练,提高突发环境事件的现场处置能力;积极探索建立以大型企业、常平工业园区为依托的环境应急处置队伍和物资储备新模式,积极应对和妥善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

八、加强环境执法能力建设,提升环境监管水平

24、深入贯彻落实省环保厅《关于加强环境监察执法工作的意见》,建立完善各项制度,制定保障落实措施,推动环境执法实现“三个转变”。在环境执法工作中,一是实现环境执法从事后补救、被动执法向事前预防主动执法转变,做到源头控制、全过程监管。二是实现环境执法从工业污染监管向全方位执法转变。实现对工业污染源的生产、流通、销售等全过程的执法监管。三是实现环境执法从粗放式执法管理向精细化执法管理转变。

25、在2010年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已有的基础上,继续深入推进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2011年底前要通过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三级标准。

26、积极贯彻落实环境保护部《关于加强环境监察培训工作的若干意见》,制定环境监察培训五年规划和培训计划,落实培训经费,建立多层次、多渠道、大规模的培训格局,广泛开展案例研讨与展评、现场执法模拟、岗位技能比武等丰富多彩的教学培训活动,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九、深化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工作,建立完善环境守法自律机制

惠州市2011年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要点 篇5

2011年是全局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规划》的关键一年,本年度,我县财政系统纪检监察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在县纪委的具体指导下,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为统领,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善财政惩防体系,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作风建设,加强监督检查,不断地提升财政反腐倡廉的科学化水平,不懈地抓好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项目有安全,权力行使安全,干部成长安全服好务,为促进财政事业实现机关报的跨越服好务。具体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抓责任制的落实,力促“一岗双责”的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

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直是我们的一项中心工作,为把此项工作抓好抓实,我们要做到: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成立“一把手”负总责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组,主要负责人要始终把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在手中不放松,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主要业务工作、文明创建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一起研究部署,检查考核,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安全,年中有日常检查,年终有考核总结。二是签订主体明确的责任状。结合工作实际,合理确定责任任务,按照“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因岗定责,分级监理,签订任务具体、责任明确、具有的责任状,要构建财政业务开展到哪里廉政建设责任制就执行到哪里的责任网络,使每个党员干部从肩上都担有责任任务。三是认真开展“诺廉、述廉、评廉”三廉活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人,要率先垂范,年初在全体党员干部大会上诺廉;每半年一次定期向全体党员干部述职述廉,自觉接受党员干部的评议,每个党员干部要认真负责地对单位负责人的勤廉行为进行公正地评价。四是加强日常考核。要改变过去年初签订责任状年终一次考核的作法,坚持一季一督查,半年一抽查,年终总考核“三结合”的办法抓责任制的落实兑现。

二、抓学习教育,力促风清气正的氛围进一步浓厚,加强学习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廉洁氛围,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基础性工作。本年度我们要加大这方面工作的力度。一是继续深入开展党纪国法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将学《党章》、《廉政守则》、《党内监督条例》、《党的纪律处分条例》、《行政监察法》等党纪政纪国法知识作为每个党员干部学习的必修课纳入全年学习计划中,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学习,每个党员干部在学习中要做到:学有笔记,笔记不少于5000字,学有体会,心得体会不少于2篇;在全系统开展的大培训、大练兵、大比武等业务竞赛活动中将是否熟悉相关的党纪政纪国法知识作为此项指标进行考评,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地知识守法。二是继续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结合全县第十二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安排,针对自身实际以支部为单位,要组织开展“五个一”活动,即:组织开展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党员干部讲一堂廉政党课的活动;组织一次集中学习廉政知识活动;组织一次警示教育活动,根据活动内容,每个党员干部要撰写剖析材料;选树一批勤廉先进典型开展学习,进行示范教育;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一次“六对照六查摆”的自查自纠活动。通过“五个一”活动进行示范教育为为载体,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三是继续深入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家庭活动。要不断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内容,采取多种形式推进文化倡廉、家庭助廉,在全系统极力营造浓厚的反腐倡廉氛围。

三、抓作风建设,力促财政部门整体形象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工作作风的好坏,直接关系到财政部门的社会形象的好坏和财政事业的成败。今年在作风建设中,我们要集中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认真开展“行风热线”办理工作。首先要科学制订执线工作预案,各单

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对“行风热线”中群众可能现场咨询的问题,提前进行预案,并及时上报隐患,以使及时准确地现场为人民群众答疑解惑;对现场不能答复解释清楚的问题,要在下线后及时组织专班,在规定的时间内面对面地向群众解鉴解释,真正使“行风热线”工作成为全局与群众沟通联系的桥梁。

二是要认真做好来信来访工作,要推行宣信访接待首问负责制,对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认真对待,热心办理,坚持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答复,尽力提高群众的满意度。

惠州市2011年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要点 篇6

2010年我院纪检监察审计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反腐倡廉战略方针,在学院党委、院行政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学院改革和发展的中心,全面履行职责,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切实维护党的纪律,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努力为构建和谐学院和学院的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保证。根据学院要求,现将纪检监察审计工作总结如下:

一、2010年工作总结

(一)加强党风廉政和反腐倡廉工作

1、协助院党委召开了首次全院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会议总结了2006年以来全院纪检监察工作,回顾了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情况,部署和安排了我院2010年纪检监察工作。

2、开展了以学习《廉政准则》为主题的党风廉政教育宣传月系列活动。如:为全院中层干部征订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学习资料并对学习情况组织了测试;举办了全院《廉政准则》和四项监督制度知识竞赛活动,院纪委和组织部通过精心组织、全面安排,举行了四场预赛和一场决赛;院纪委组织代表队参加全市《廉政准则》知识竞赛获得三等奖。通过这些活动,在全院兴起了学习、宣传、贯彻《廉政准则》的热潮,使全院党员干部增强了廉洁从政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贯彻实施《廉政准则》,对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保证学院又好又快地科学发展提 1

供了坚强保证。

3、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与二级单位签订了“一岗双责”责任书,分解了党风廉政建设的任务。对二级单位进行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完善了考核内容。

4、加强了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成立了黄石理工学院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到华中师范大学、湖北大学学习考察,出台了《黄石理工学院腐败风险预警防控暂行办法》、《黄石理工学院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了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专题会议,布置了工作任务。

5、配合省纪委、检察院做好专案的调查取证工作。

(二)做好监察工作,切实维护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合法权益

1、做好师生员工的来信来访工作。如有学生反映购买跆拳道服装拿回扣,有学生反映二级学院强制学生购买医疗保险,有职工反映家属区存在偷电现象…….等等,我们与有关学院、部门、处室积极配合,在他们的支持下,对每件事情都进行了妥善的处理,切实维护了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对有关人员进行了处理。

2、做好学生的申诉处理工作。一年来,共受理学生申诉16人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按照《黄石理工学院学生申诉处理办法》,通过相关职能部门、教学院部调查取证,召开听证会,在弄清事实,证据充分、程序到位的情况下,对违纪学生提出了合理的处分决定意见,得到了当事人的认可,既达到教育人的目的,又切实维护了学生的正当权益。

(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做好审计工作

1、起草了《黄石理工学院基建修缮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对审计的项目、范围、对象、内容、目的、程序、方法及其基本原则等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以指导和规范学院内审工作,为审计项目实施提供了制度保障。

2、积极处理原工程建设结算遗留问题,完成了博士楼的结算工作,对原师范学院宿舍楼结算问题进行积极协调,配合法制办处理图书信息中心、齐齐哈尔监理公司诉讼有关事宜。

3、一年来,完成内部审计38项,审减98.9万元;送社会中介审计9项,审减10.23万元;政府抽审项目3项,审减15.64万元,三项共计审减124.77 万元。

4、加强对中层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已完成三名轮岗的中层干部进行了离任审计,正在对17名轮岗(离岗)中层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和纠正。

(四)规范程序,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及招投标工作

学校大宗采购和基建工程项目都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一律实行公开招标投标的办法实行,凡是符合政府采条件的一律纳入政府采购范畴。2010年,我院共申报了采购计划项目150个,预算金额为6213万元,已执行项目76个,预算金额为2197万元。通过招投标工作,实际采购金额为1805万元,比预算金额节约资金392万元。

二、2011年工作要点

一、进一步推进廉政文化进校园工作。通过师德建设、学科渗

透、主题活动、课外阅读、社会实践等形式分层次、多渠道、全方位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法制教育和诚信教育,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组织学习党和国家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不断提高师生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崇尚廉洁、以贪为耻的道德意识,培养正确的价值观念和道德情操,增强拒腐防变的良好心理品质,逐步形成廉洁自律、爱岗敬业的职业观念。

二、在今年的基础上,做好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按照我院腐败风险预警工作实施方案安排,今年我院将收集整理的风险点,确定其风险位置和等级,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并根据相关措施进行修正完善,最终在我院形成有利于反腐倡廉建设的思想观念、文化氛围、体制条件、法制保障,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有效遏制和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

三、加强招生监察工作,真正做到阳光招生。2011年,我校拟成立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部署,严格要求,明确职责,分工负责。建立招生工作问责制,明确职责,分工负责。坚决贯彻执行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六公开”和“六不准”,对参与招生录取工作的相关人员,进行廉洁教育,努力提高我校招生与录取人员的整体素质。

四、规范程序,强化监管,促进招投标工作健康开展。2011年,在招投标工作中,首先拟建立招投标巡查制度,学院成立招标投标工作巡查组,对所有招标文件编制、审核、开标、评标以及合同执行进

行全程监督和指导,保障招投标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其次实行“双合同”制度。中标单位在签订施工合同的同时,还要签订廉政合同,廉政合同文本格式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同意签订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处理。第三,在招投标方式上实行“四个统一”。即统一招投标方式、统一招标文件格式、统一发布招标公告和统一评标办法,保证了全校招投标工作规范、有效运行。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全面贯彻上级部门和学院党委、行政有关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审计工作力度,大力加强惩治腐败建设,确保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为我院的快速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2011年全国标准化工作要点 篇7

按照这一要求,2011年的标准化工作要点如下:

一、围绕现代农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充分发挥农业标准化的基础作用

1. 突出抓好水利标准制修订工作。

重点加强农田水利、水土保持、水生态保护、防洪减灾、水质评价、水文气象、水资源管理及配置等标准的研制,为水资源合理开发和利用,推进实施科学治水提供技术支撑。

2. 进一步完善农业国家标准体系。

以现代种业、农业投入品、产地环境、农产品流通、检验检测、动植物疫病防控、生态保护和循环农业标准为重点,加快标准制修订,为国家粮食安全、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3. 加快完善农业地方标准体系。

以品质改良、安全高效生产技术规程、良好操作规范等方面标准制修订为重点,建立适合本地区粮食等主导农产品和优势特色农产品生产的标准体系。

4. 加大农业标准化的建设力度。

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综合示范市、县建设,促进农业生产经营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完善现代农业体系。

5. 强化农业标准科研工作。

重点开展新品种繁育、先进养殖技术、农业生物技术、绿色农用生物产品、生物安全、生态保护等生物农业领域和耕地质量、灌溉质量、农业投入品合理使用、畜禽水产养殖环节中有毒有害物质控制等标准的研究,加大农产品流通和农业标准化基础理论研究力度,促进科研成果及时转化为标准。

6. 加大农业标准的宣贯力度。

在生产领域抓好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产地环境、良好农业规范以及动植物检验检疫标准的贯彻实施。在加工领域抓好场地环境、良好的操作规范、畜禽屠宰卫生安全要求、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等标准的贯彻实施。在流通领域抓好产品包装材料、运输器具、仓储设备、市场建设管理、冷链物流、农产品质量溯源等标准的贯彻实施。

二、围绕促进工业由大变强,进一步完善工业标准体系

1. 着力抓好制造业的标准工作。

进一步加强先进装备制造业、原材料工业、消费品工业等产业的重要标准制修订力度,为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提高产品质量、增强企业品牌创建能力和产业竞争力提供支撑。

2. 加强交通运输标准化工作。

抓好乘用车燃油消耗量限值标准和重型商用车燃油消耗限值及测试方法的标准的制修订工作。继续完善汽车强制性标准体系,进一步推进交通运输管理、交通设施、智能交通系统、汽车维修、民航等领域标准研制。

3. 全面提高信息通信标准化工作水平。

加快电子信息技术、信息化应用和信息安全标准体系建设。继续推动电子文件相关基础、通用与管理标准的制定工作。继续推动组织机构代码和物品编码重要基础标准的制定,及其在社会公共管理中的应用。

三、围绕推动现代服务业大发展,不断拓宽服务业标准化工作的新领域

1. 加强服务业标准体系建立。

建立健全结构合理、层次清晰、科学实用、指导性强的服务业标准体系,加大服务业标准的实施和推广力度,发挥标准化工作对发展新兴服务业、提升传统服务业和提高服务业发展水平的支撑作用。

2. 生产性服务业的标准化工作。

在加强物流、金融、商贸等服务领域的基础上,进一步向研发设计服务、信息服务、数字内容服务、知识产权服务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等高技术服务业领域拓展,加强标准的制修订和实施推广。

3. 生活性服务的标准化工作。

在加强旅游服务、行政服务、体育等领域的基础上,进一步向文化创意、家庭服务、医疗保健、体育健身、婚庆婚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减灾防灾、旅游休闲等领域拓展,做好生活性服务业标准体系框架和标准的研究,进一步推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发展。

4. 扎实稳妥的推动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

选择一些规模大、综合性强、影响面广的领域开展试点工作。建设标准化试点信息共享平台,积极开展试点工作的动态管理。

四、围绕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带动我国标准总体水平再上新台阶

1. 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标准化工作。

重点加大高端软件、三网融合、软件服务、数字电视演进技术、云计算等领域标准的研制力度。加强物联网基础标准及重点领域的应用技术标准研究,为物联网产业发展做好技术支撑。

2. 进一步完善能效和能耗标准体系。

重点抓好节能基础、节能管理、能量计算、能源审计、能源经济运行等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推动废旧产品回收利用共性技术标准的研究,强化煤化工、海水综合利用标准的研究和制定。

3. 抓好新能源领域的标准化工作。

跟踪国内太阳能、氢能和风电产业的发展,重点做好太阳能热利用设备、光伏光热发电、风力发电装备、氢能利用基础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加强智能电网标准体系研究,为保障能源安全、促进能源高效利用提供支撑。

4. 做好生物技术标准化工作。

加强生物育种、生物农药、生物肥料、绿色植物生产调节剂、全降解农膜和生物饲料添加剂等绿色农用生物产品标准制修订。加强新型高效工业、食品、医药和环保用酶制剂等发酵工程的代谢工程技术标准研制工作。

5. 抓好高端装备制造业领域的标准化工作。

加强大型客机标准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加强空间基础设施标准化体系建设,加强海洋工程动力及传动系统等关键系统标准化研究,完善轨道交通装备标准体系。推进机器人、智能仪器仪表等关键技术标准的研制,推动高档数控机床、智能集装箱等高技术、高附加值产品的发展。

6. 抓好新材料领域标准化工作。

着力加强新材料基础标准、重要新材料产品标准和重要性能检测方法标准的制修订,构建新材料产业标准体系。

五、围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加强涉及公共安全、消费品安全、食品生产加工等领域的标准化工作

1. 抓好公共安全标准化工作。

完善公共安全防范相关安全标准和检测方法标准,重点推动消防管理、火灾防控、灭火救援及消防装备领域的标准化工作,组织完成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等涉及公众安全的重要标准制修订工作,为社会治安提供技术支撑。

2. 完善消费品安全标准体系。

完成儿童家具、纸巾等重要产品标准的制修订,完善烟花爆竹产品标准体系。组织编制化妆品标准体系规划,加快化妆品中禁用限用物质检测方法标准的制定。密切跟踪涉及具有安全风险的消费品的国内外法律法规及标准变化情况,及时完善相关安全标准和检测方法标准。

3. 抓好涉及人身健康的标准化工作。

加强涂料、胶黏剂、染料以及橡胶乳胶制品中有害物质限量的检测方法,医用化工材料安全卫生规范和医用制品中有毒有害物质检测方法,废弃化学品处理处置基础标准制修订工作。

4. 抓好食品领域的标准化工作。

惠州市2011年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要点 篇8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28日

2011年,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法制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按照国家

工商总局提出的“五个更加”要求,认真贯彻省、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法治工作全局化,全局工作法治化”,以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为重点,全面推进行政指导和行政调解工作,加快推进法治工商建设步伐,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一、突出工作重点,进一步提高执法监督水平

各县(市、区)工商局要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深入开展“阳光工商建设”活动,进一步健全完善内外监督制约体系,严格依法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责,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做好四项工作:

(一)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紧密结合绩效管理,充实行政执法责任

制示范活动内容,按标准要求开展评议考核。探索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律,推广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活动经验,提升示范活动水平。一是梳理岗位执法依据,编制工商系统岗位职责体系,从而解决基层执法人员在执法工作中常常遇到的法律依据不清、执法权限不明、执法手段混用的问题,以及执法监督中责任不清,无法追究行政执法过错的问题。二是制定政务公开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三是探索建立罚没物资的管理制度,规范执法中罚没物资的管理处置工作。

(二)重点推进行政指导,继续加强行政调解工作。落实国家工商总

局、省局及当地党委政府关于加强行政指导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工商职能,大力开展行政指导工作。各县(市、区)工商局和直属分局要把执法的重心由事后处罚转到事前指导、规范上来,运用行政建议、行政预警、行政告诫、行政约见等方式,在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年检审查、日常监管、执法办案等环节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引导经营者知法、懂法、守法。特别注意掌握涉及许可类的指导内容,适时适当地介入行政许可登记相关事项的指导,提高行政许可效率。

充分发挥行政调解示范作用,认真总结行政调解工作经验,不断创新行政调解方法。做到行政调解工作机构健全,任务明确,人员得力,场所规范,档案完备。结合基层实际,修改完善行政调解的程序、文书,制定实施简易行政调解程序及文书格式。

(三)开展执法评查。根据工作安排,今年全省工商系统将统一组织开展以登记许可案件为主要内容的案卷评查和规范性文件的依法制定、发布、备案情况检查。各县(市、区)工商局和直属分局要结合实际,协调行政许可相关业务机构,有针对性地查找本单位在登记许可及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指导并督促制定整改措施,迎接省局统一组织的执法评查和检查。

二、加强业务培训,增强依法行政能力

各县(市、区)工商局要把《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纳入行政执法及行政执法监督岗前和定期培训考试内容,在加强业务培训方面,重点组织对行政指导、行政调解、案件核审工作进行培训,按照“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重在实效”的原则,围绕行政指导应当具备的基本知识、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有计划地开展培训,使行政指导人员逐步达到“四懂”(懂方针政策、懂法律法规、懂业务知识、懂指导技巧)、“四会”(会预防、会调查、会指导、会制作指导文书),大力提高行政指导人员预防、规范和化解当事人涉及工商监管问题的能力。要依法清理、确认并向社会公布行政执法主体,确保执法主体资格合法。

三、加强法制宣传,推动“六五”普法工作深入开展

各县(市、区)工商局和直属分局要结合本地工作实际,重点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积极参加省、市法建办组织开展的各种宣传活动,持续深入开展送法律进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活动,全面推动全民普法教育深入广泛地进行。

(二)紧紧围绕群众关心、反映强烈和社会危害严重的问题,深入开展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打击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农资和商标侵权、传销及其他商业欺诈、商业贿赂、无照经营等违法行为为重点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保护意识。

(三)指导开展以保护消费者权益为主要内容的专项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提高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意识。

(四)利用重大节日和纪念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特别是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职能及执法活动,进一步树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执法权威。

四、加强统计信息上报工作

惠州市2011年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要点 篇9

2011年全市财政法制和税收工作要按照财政部和省财政厅的部署,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在加强财政立法、强化财政执法监督、推进财政普法宣传教育、搞好法律服务等方面取得突破,为财政改革发展提供法治保障,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进程,实现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法制化做出新的贡献。切实贯彻税收政策,规范税政工作,积极开展综合治税工作和税收调研工作,为企业、本地经济做好服务。

一、法制工作要点

(一)制定并实施依法治理和法制宣传教育的五年规划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部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实施意见的通知》和省、市的有关规定,结合财政管理与财政改革的特点和发展趋势,在认真总结上一个五年规划实施情况和经验的基础上,科学拟定并实施本系统“五五”依法治理规划和“六五”普法规划,明确指导思想、基本目标、主要任务和措施,加快建设法治财政。

(二)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落实执法责任制 认真落实《广东省行政执法责任制条例》、《广州市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方案》,按照我市和我局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所规定,对具有执法权的处室和局属单位执法情况进行考核评议,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内部评议和外部评议相结合、发现问题和整改完善相结合的方式,达到肯定成绩、表彰先进、总结经验和解决问题的效果。

(三)贯彻落实财经责任问责制度,增强守法意识 深入贯彻落实《广州市政府部门行政首长财经责任问责试行办法》。在继续广泛、深入地进行《问责办法》宣传、培训的基础上,完善财经责任问责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审计、监察机关沟通协调,规范问责启动程序,研讨问责启动条件,统一《问责办法》适用的各种执法文书。抓住监督检查暴露的重大或典型案件,推进开展行政首长财经责任问责工作,促进各级领导正确理解和掌握财经制度的有关要求,遏制财经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四)把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标准,规范处罚权 结合我市财政执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标准,制定相关具体办法和配套措施,明确处罚程序、制度要求和标准内容,有计划、有步骤地规范处罚裁量权,确保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规范财政执法行为,保障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公平、公正、合理行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五)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法文书

针对财政法制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严格规范财政执

法权限、细化执法流程和环节,积极推进我市财政系统执法程序的进一步完善。修订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明确相关机构的分工、追究的对象、查处的程序和救济的途径等,强化财政执法的约束机制。同时,继续认真做好执法文书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审核工作,进一步研究健全完善财政法制机构对执法文书的审核制度、合法性论证制度、规范性文件和执法文书的报备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充分发挥财政法制机构职能作用,当好参谋助手,促进财政系统文稿和工作的法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六)做好财政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提高执法监督质量 首先,注意在源头上切实减少引发行政复议或诉讼案件。针对行政复议和诉讼日益增多的情形,尤其集中于政府采购领域,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分析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案例,总结经验,提高应对能力。凡是影响相对人权益的处理决定,都要经过合法性审查。其次,在复议诉讼中既坚持依法办事,又注重与当事人沟通,及时妥善处理纠纷,避免矛盾激化,尽量将案件处理在复议、诉讼之前,做到“渠道通畅、案结事了、息事宁人”。最后,进一步加强与省财政厅、市法制办、法院等部门沟通和联系,妥善处理,进一步完善执法程序,提高执法质量,降低行政风险。加强对基层财政部门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的指导。

(七)抓好财政普法工作,营造财政法治良好氛围

财政法制宣传教育是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基础性工作,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务求实效,把法制宣传教育与财政制度建设和管理任务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按照省财政厅、市普法办的部署,制订工作方案,安排普法经费,采取有效措施,认真组织学习。积极实施“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和“五五”依法治理规划,创新普法工作方式,探索新途径,丰富新载体,广泛宣传财政法规、规章,结合清理财政规范性文件,收集和编印财政法规汇编、更新法规库,并搜集整理财政法制工作中发生的各种实例,深入剖析和讲解行政复议、诉讼、国家赔偿、法规审核等主要法制工作的具体流程和遵循的原则,使财政普法工作更有针对性。对外,要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公众宣传财政法规制度,全面提高社会公众的财政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特别要积极组织广大财务会计人员学习财税法制知识,增强其遵守财经法规制度的自觉性,提高其依法执业水平。

(八)继续推进区县法制、税政机构建设,提高法制、税政工作整体水平

深入调查研究,结合实际加大工作力度,争取尚未建立法制税政机构的5个区(县级市)财政部门在条件允许时尽快设立法制、税政机构。同时,加强对区(县级市)财政部门法制、税政工作的业务指导和沟通,充分发挥其法制、税政机构的作用,重点推进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规范性文件清

理、行政首长财经责任问责、“六五”普法规划、综合治税等工作,切实提高我市财政部门法制、税政工作的整体水平。

二、税政工作要点

(一)进一步推进综合治税工作

为将我市综合治税工作引向深入,扩大综合治税规模,在区、县级市取得突破,形成覆盖全市的综合治税网络。一是根据省政府《涉税信息交换和共享》的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修订《广州市综合治税工作管理规定》。二是进一步完善综合治税工作制度。印发《广州市综合治税信息共享工作制度》,对信息的交换和共享进行规范,使综合治税信息共享工作持续、有效地开展。三是在实现第一批综合治税信息共享的基础上,针对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措施,确保涉税信息能顺利交换和发挥其作用。公布第二批综合治税信息目录,并实行数据交换。四是检查、督促各项综合治税措施的贯彻落实。五是稳步推进区、县级市综合治税工作。借鉴外地开展综合治税工作的经验,在具备条件的区、县级市推开综合治税工作。

(二)积极做好企业所得税税源调查和重点产品国际竞争力调查等工作

做好税政基础工作,掌握税收情况。根据财政部和省财政厅的布置和要求,继续会同市国税局、地税局按时、高质量地完成我市企业所得税税源年度调查及季度快报工作,做

好税源调查数据分析。加强与有关行业协会联系、沟通,进一步做好我市重点产品国际竞争力调查工作。选取我市在国际市场中有一定竞争力的行业,开展调查分析,并向上级财政部门报告,为我市企业做好服务工作。

(三)认真做好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和公益性群众团体资格认定工作

为落实企业所得税法和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财政部门牵头会同市国税、地税、民政等部门开展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工作。做好我市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受理和初审工作。

(四)切实贯彻税收政策

及时转发上级税收文件,宣传、贯彻执行各项税收政策。跟踪政策落实情况,确保扶持行业、企业发展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落地实处,最大限度地发挥优惠政策的作用。

(五)做好税收调研工作

积极开展税收调研工作,掌握我市税收的基本情况。了解税收政策对企业、经济的影响,及时将问题和建议向上级财政部门反映。

(六)指导区、县级市开展税政工作

惠州市2011年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要点 篇10

2011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

2011年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三个建设”为主线,以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进一步改进和提升公司系统党的建设,大力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和员工队伍建设,强化宣传思想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团青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司的凝聚力、执行力和软实力,以有为业绩向党的90华诞献礼,确保“十二五”良好开局。

2011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目标:

继续保持河北省级文明单位、省电力公司双文明单位称号;

继续保持涿州市民主评议行风领先优势;

继续保持涿州市文明行业评比竞赛“便民利民”杯优胜单位荣誉。

2011年精神文明建设主要任务:

一、重实效、上水平,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建设。以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提高员工思想道德素质为核心,以创建文明单位活动为载体,着力在巩固成果、提高水平、拓展深化、增强实效上下功夫,不断提高

1公司员工文明素质和企业文明程度。切实维护公司多年形成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共同负责、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精神文明建设局面。公司政工部门、各党支部要按照“三个建设”的要求,将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和企业和谐建设作为统一的奋斗目标,列入议事日程,年初任务同部署,年中工作同检查,年底业绩同考核,促进企业的全面发展。要结合标准化工作,把文明单位建设纳入到企业管理的系列中,制定出本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管理标准”;要规范“创文明单位、建文明班组、做文明员工”的文明评比活动。

二、抓基层、树标杆,开创公司党的建设新局面。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及国网公司的重要会议及有关文件精神,紧密结合企业改革发展的实际,切实将干部员工的思想统一到各级党组织的决策和部署上来。要深刻认识“三个建设”的重要意义,认识到“党的建设是关键,企业文化建设是保障,队伍建设是根本”。要把党的建设作为“三个建设”的关键,以科学理论指导党的建设、以科学制度保障党的建设、以科学方法推进党的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开展“全面创先争优、打造精品工程”活动,与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创建“电网先锋党支部”和庆祝建党90周年系列活动有机结合,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创新活动载体,突出实践特色,形成“组织创先进、党员争优秀、企业上水平、职工提素质”的生动局面。健全领导干部考评体系,深入推进“四好”领导班子建设,改进后备人才选拔培养方式,增强领导干部推动科学发展的能力。扎实开展“制度落实年”活动,增强和树立制度意识,形成“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监督、依制度落实”的工作局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深化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大信访案件查办力度,坚决惩处违规违纪行为,筑牢拒腐防变的坚强防线。坚持党建带工建,加强企业民主管理和厂务公开,深入推进全员建功立业劳动竞赛,促进企业和谐发展开创公司党建新局面。

三、树典型、塑形象,大力开展宣传思想工作。

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优势,紧紧围绕企业安全生产、经营管理等中心任务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对职工思想动态的调研、分析,全面掌握职工思想动态,切实把握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分析,找准症结,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实实在在地为职工排忧解难,构建和谐企业。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引导员工建功立业。通过树立各条战线、各个层面忠实践行核心价值观的先进典型,使其成为广大供电员工的榜样和目标。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优秀员工感人事迹,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增强典型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引导和激励广大员工诚实守信、勇担责任、敢于创新、爱岗敬业,实现员工与企业共同发展。

四、挖亮点、出精品,建设优秀企业文化。

以国家电网公司基本价值观为统领,把培育优秀企业文化作为“三个建设”的保障,按照“四统一”工作要求,健全企业文化建设工作机制,全面贯彻公司行为准则,推行以核心价值观、企业精神、企业宗旨等为主要内容的基本价值理念体系,将企业文化建设与公司各项工作有机融合,为企业可持续发展提供强劲动力。落实国网公司企业文化“十二五”规划,整合公司优秀文化资源,全面实施企业文化“落地工程、精品工程、评价工程”,组织建设一批塑造公司良好社会形象的企业文化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推出一批展示公司发展成就的企业文化精品。加大供电企业文化建设工作力度,积极开展品牌传播活动,增强企业文化和新闻宣传的穿透力和影响力,宣传公司业绩,展现企业形象,为全面提升农电管理水平提供文化保障。

五、重引导,强宣传,做好维稳工作。

按照建设和谐企业、促进行业和谐,服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总体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强化源头治理,增强维护员工队伍稳定、企业稳定、社会稳定的主动性和针对性,坚持员工思想动态反馈与分析制度,把不稳定因素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单位,巩固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新闻宣传工作围绕安全生产、电网建设、营销服务、创建和谐企业等工作,策划好要点、突出好重点、关注好热点,将重大

新闻专题做深、做透,加大正面宣传引导力度,发挥典型引路作用,增强宣传工作实效。加强与新闻宣传主管部门、社会媒体、行业媒体的沟通协调,引导媒体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涿州电力的突出成就和工作业绩。积极建立和完善舆情监测、新闻事件预警和应急处理机制,畅通信息渠道,提高危机事件处理能力,维护公司和谐稳定的发展局面。

六、继续深入开展“塑文化、强队伍、铸品质”工程建设,提升优质服务水平。

认真贯彻落实国网公司、省公司和保定供电公司“塑文化、强队伍、铸品质”供电服务提升工程和“党建、精神文明建设暨品牌建设”会议精神,切实提高优质服务的内涵和品质。全面建设标准化客户服务中心,规范业扩工程管理,营业窗口全面受理业扩报装各类业务;严格执行“三不指定”,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拓展服务形式,坚持普遍化服务和差异化特色服务相结合,做好春灌、迎峰度夏、迎峰度冬等特殊时期的优质服务工作。充分发挥优质服务常态机制的作用,认真扎实地开展供电服务违章稽查活动,实行违规稽查责任追究,切实提高各服务窗口的优质服务水平,降低有效投诉数量。制定、落实农电投诉举报“说清楚”制度,充分利用95598集中受理投诉平台,加强统计分析,查找规律性问题和薄弱环节,不断改进工作。加强行风建设,有针对性地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公司继续保持民主评

惠州市2011年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要点 篇11

总体工作目标:在“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方针指引下,以依法监督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为主线,不断完善特种设备动态监督管理体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活动,深化专项整治,强化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加强风险分析,保证特种设备报检率达到98%以上,保持全县特种设备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

一、强化措施,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1、以落实企业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为主线,贯彻《山东省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工作规范》,督促引导企业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特种设备使用行为,实现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推行安全管理标准化,促进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上水平。

2、组织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开展“履责报告”活动,履责报告率达到100%。由企业法人代表向有关单位公开报告企业履行安全主体责任的情况,规范特种设备生产行为,促进特种设备生产单位提高产品质量。

3、推行公开安全承诺制度,电梯维护保养单位、气瓶充装单位和涉及公共安全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向社会做出公开承 1

诺,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促进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

二、扎实开展特种设备专项整治

4、开展危化品生产企业特种设备和工业压力管道专项整治。落实企业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进行自查自纠,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摸清我县危化品生产企业特种设备底数、危化品企业工业压力管道的数量和分布情况,加强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实现特种设备注册登记率、人员持证上岗率、台账建档率达到98%以上,全面促进企业提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水平,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5、开展气瓶充装单位专项整治。加强对气瓶充装单位的现场监督检查,严禁充装超期未检气瓶、非自有产权气瓶和超过使用年限气瓶;严厉查处许可证超期仍在充装和无证充装的违法行为。通过专项整治重点解决无证充装的问题,规范气瓶充装行为。

6、开展重点监控特种设备专项整治。贯彻《山东省重点监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对重点监控特种设备进行登记建档,制定重点监控特种设备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现场监督检查,对使用单位重点监控特种设备登记建档、使用管理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督促使用单位加强对重点监控设备的安全管理,建立相关设备台账,按照规定要求进行重点监控设备使用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7、做好电梯使用安全整治工作。按照《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规定要求,落实电梯使用单位、维保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对电梯使用及维保单位进行重点专项整治,特别是对公

众聚集场所及住宅小区使用的电梯开展重点检查,推行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公开承诺制度,规范电梯的使用管理行为与日常维护保养行为,提高电梯安全管理水平。

8、开展起重机械专项整治活动。对起重机械生产单位和使用单位进行专项整治,排查治理隐患,重点是塔式起重机械生产企业和发生过事故的企业、存在安全隐患且尚未整改到位的企业、基础薄弱与管理混乱的企业。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起重机械生产、使用行为,提高起重机械产品质量和生产、使用管理水平

三、深入排查,加大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整治力度

9、在全县范围内开展2012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集中行动,深入查找安全隐患,及时处置安全隐患。依法监督企业落实隐患整改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做好隐患整改工作,做到落实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落实防控措施,保证隐患整改到位,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10、落实隐患整改部门监管责任。对投诉举报、安全监察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实行闭环管理,建立隐患台账,落实整改责任人,跟踪督查隐患整改情况,直至完成隐患整改;对要求限期整改、逾期未进行整改的,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有关法规进行处理,保证隐患及时处置率达到100%,重大安全隐患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

11、坚持特种设备事故隐患整改指令书制度。承办科室、队落实指令书整改要求,落实企业隐患整改主体责任,按时上报隐

患整改情况,在规定时间不能完成整改的,写出明确整改期限的书面报告,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由特监科报市局,并督促企业采取监控措施保证在整改期限内不发生事故。

12、实行安全监察工作督办制度。对重大事项及未按要求完成隐患督办整改的,进行挂牌重点督办。对于上报的特种设备安全重大隐患,在每月2日前将隐患治理进展情况报特监科,由特监科汇总后报市局。

13、实施企业法人代表和质量负责人约谈制度。在生产活动中存在严重问题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对企业法人代表和质量负责人实施约谈,督促企业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整改,促进安全隐患的消除。

四、加强安全监察和违法违规行为查处

14、加强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履行安全监察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安全监察、检验检测、行政执法、日常巡查”四位一体特种设备动态监管体系的联动作用,严格特种设备行政执法,加强生产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开展特种设备生产单位专项检查工作,规范生产行为,保证产品安全质量,依法查处生产使用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

五、加强风险分析研判和动态监管

15、坚持实行安全形势定期分析报告制度。利用监督抽查、现场监察、检验检测、执法检查、社会舆情、投诉举报等风险监测渠道,定期分析我县特种设备安全状况,认真研究发现的问题,及时沟通交流,每月形成特种设备风险分析报告,每季度向当地

政府及上级部门报告特种设备安全形势分析及安全监察工作开展情况。

16、加强网上信息的动态监管。落实责任人,按照要求将监督检查计划、现场监督检查、安全监察指令、案件处罚书等录入山东金质特种设备管理系统,实现数据信息的及时更新;定期对网上超期未检设备、待办区设备及风险研判处置进行查看,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保证特种设备报检率保持在98%以上。

17、督促企业完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专项预案,健全应急措施和装备,配齐应急人员,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和特种设备事故的能力。

18、继续推动电子标签在气瓶、电梯等方面的应用,5月底前车载气瓶自动充装系统要全部正式启用。

六、严格重点监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19、按照《山东省重点监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规定》要求,有计划、按规范实施重点监控设备安全监察,对山东金质特种设备管理系统重点监控特种设备的相关信息实施动态管理。

20、督促和指导企业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重点监控设备使用安全管理,保证设备定期检验率、注册登记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均达到100%。

七、加大宣传力度 营造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氛围

21、积极做好特种设备宣传工作,在“安全月”“质量月”等活动期间及日常监督检查、检验检测工作中,利用网络、媒体、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宣传安全主体责任的有关规定、宣传

惠州市2011年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要点 篇12

2011年1月12日,国务院召开了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德江副总理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13日至14日,国家安监总局召开了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骆琳局长和铁锤局长分别作了安全生产工作报告和煤矿安全生产专题报告;19日,我省召开了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儒林省长和祖继副省长分别作了重要讲话。今天,我们召

开这次全省煤矿安全监察工作会议,主要任务就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以上三个会议精神,认真总结回顾2010年工作,分析当前的形势,研究安排2011年主要工作任务,进一步统一思想、振奋精神,强化措施、落实责任,推动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稳定好转。

下面,按照局党组研究的意见,我讲两个方面的问题。

一、齐心协力,攻坚克难,2010年煤矿安全监察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2010年是新班子组建的第一年,也是我局探索新思路、摸索新途径、取得新成效的关键一年。一年来,在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地、各部门以及煤矿企业的全力支持配合下,煤监系统广大干部职工齐心协力、团结协作,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年”工作部署,突出预防为主、加强监察、落实责任三个重点,坚持从吉林煤矿安全实际出发,立足本职,扎实工作,圆满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任务和目标,保持了全省煤矿安全形势的稳定好转。总结一年来的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煤矿安全生产再创造历史最好水平。2010年全省煤矿生产原煤4280万吨,发生事故25起、死亡60人,百万吨死亡率1.4,历史上首次降到1.5以下,死亡人数低于控制考核指标18个百分点,继一季度连续安全生产53天后,下半年又创造了67天无事故的安全生产周期,连续5年没有发生30人以上事故。同相比,煤矿事故起数减少21起,死亡人数减少10人,百万吨死亡率减少0.29,分别下降45.7%、14.3%和17.2%,降幅均好于全国平均水平。在煤炭产量持续增加的情况下,煤矿安全生产再创历史最好水平。特别是在暴雨洪水期间,省委、省政府及时作出所有受水害威胁的煤矿停产撤人的英明决策,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坚决贯彻落实,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快速反应,密切配合,全省虽有27处矿井被淹,但近多人安全撤离井下,将人民的生命财产损失降到了最低程度。

——营造了良好的监察执法环境。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对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儒林省长亲自主持煤矿安全工作会议,多次听取我局工作汇报,并于近期作出重要批示“煤监局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指出,吉林煤监局向省委、省政府提出了很多好的建议、办法和措施,为加强煤矿安全工作做出了突出贡献。祖继副省长春节后便到我局检查指导工作,去年8次深入煤矿一线和事故现场进行调查研究、指导指挥抢险救援,经常听取我局建议措施,并对我们的工作给予高度评价:“煤监局对稳定和改善2010年煤炭安全生产形势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生产环境作出了重要贡献,应予表扬。”省安监局、监察厅、公安厅、总工会、能源局等部门和地方政府都给予了充分的理解和帮助,全力的支持和配合,为我们创造良好条件,营造和谐融洽的工作环境。

——提升了监察执法水平。各处室、各分局(站)科学谋划、统筹安排,根据煤矿特点规律,早动手、早预防,相继组织开展了煤矿防治水、瓦斯治理和防灭火、建设项目、安全培训、机电运输、职业危害防治等一系列监察执法活动,对控制事故发生起到了重要作用。监察人员深入井下,严格排查隐患,严肃处理问题,坚持“三个执法”,监察执法效能显著提升。去年,全局累计排查各类事故隐患3406条,制作执法文书2425份,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7矿次,严肃查处、督促整改了一批威胁安全生产的问题和隐患。

——推进了各项工作的全面发展。在监察执法取得良好成效的同时,各分局(站)队伍建设、廉政建设等工作都有新亮点,各处室在作风建设、创新思路方面也有新提高,党建工作切入我局实际,活动组织和制度建设再上新台阶。直属事业单位改革稳步推进,内部管理制度逐步健全,经营状况进一步改善,呈现出新的生机活力。机关服务中心的总体工作有了新的起色,为下一步服务与经营打下了良好基础;老干部工作认真热情、服务到位,保证了老干部队伍的稳定,得到了老干部的理解、支持和肯定。各项工作齐头并进、共同发展,呈现出良好的局面和势头。

2010年我们的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注重上下联动,深入推进国发23号文件的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下发后,我局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深入贯彻落实。一是加强学习宣传。局党组先后三次召开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研讨会议,研究制定了贯彻落实《通知》精神的意见和措施。各处室、各分

局举办了多层次、多角度的专题讲座和辅导,较好的掌握了《通知》对监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我们还利用监察执法、事故调查、视频会议等各种时机,面向基层和企业进行“面对面”的宣传解读,为《通知》的全面贯彻落实奠定了坚实基础。二是强化督导检查。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抓住有利时机,加大督查力度,着力促进矿井领导带班入井制度、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等重点工作的落实。局领导分别带队深入到各重点产煤县(市)和矿业集团公司组织召开座谈会,调研情况,解疑释惑,帮助解决贯彻落实中遇到的一些具体问题。三是扎实开展“打非”行动。把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作为贯彻落实《通知》的重要抓手。积极与国土、安监、监察、公安等部门联合行动,采取突击检查、重点抽查、明查暗访等方式,对辖区煤矿突出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有力的打击,推动了一些长期影响和制约煤矿安全问题的解决,安全生产法治秩序进一步规范。期间,共监察矿井154处,查处隐患1159条,停止生产、建设矿井20处,停止采掘工作面作业35个,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14个。

(二)注重科学执法,不断提高安全监察效能。面对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的新形势,我们主动在创新监察上做文章、在科学执法上下功夫,把工作重点放在提高煤矿安全监察效能效果上,放在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上,放在发挥煤监机构的推动促动作用上。具体做到了“三个结合”:一是监察执法与宣传服务相结合。针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我们在严格依法处理的同时,主动向煤矿负责人讲明法律规定、违法事实以及可能引发的严重后果,积极帮助煤矿想办法、找对策,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把监察的过程也当做法律法规、规程标准的宣传过程。这种寓服务于监察的工作方式,提高了煤矿企业依法办矿的意识和治理隐患的能力,得到了煤矿企业的普遍好评。二是监察执法与总结推广典型经验相结合。监察执法查处隐患是必须的,总结经验,树立典型,以点带面,带动和推动全省的安全工作更是必要的。按照这样的思路,各处室、各分局(站)在实施监察过程中,注意总结一些地区和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并及时宣传推广,把一地一矿的先进经验变成区域性的做法,取得了明显成效。特别是对通煤集团瓦斯综合治理技术、舒煤集团水害治理技术、辽煤集团残煤正规回采技术以及珲煤集团自动化开采技术的推广,安全效果非常明显。三是监察执法与发挥地方监管作用相结合。对监察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及时报告地方政府、通报有关部门,充分发挥地方政府日常监管的作用。去年先后下达加强和改善安全监管意见书(建议书)22份。10~11月,在各分局(站)对县级政府检查指导的基础上,省局重点对七个产煤市(州)煤矿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督促、指导和沟通,针对监管体系、隐患排查治理、煤矿整顿关闭和质量标准化建设等工作,向地方政府提出了建议。从反馈的情况看,这些建议受到了地方政府的普遍重视,很多产煤重点地区相继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强了煤矿安全监管工作。

(三)注重监察重点,努力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年初针对春季降雪量大的特点,于3月份下发了《关于做好煤矿防治水工作的通知》,对防范“桃花水”工作进行了专项部署;暴雨洪水过后,又立即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自然灾害水淹矿井恢复生产系统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对防范洪水下泄可能引发的水害事故以及灾后恢复期间的安全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两项工作部署对阶段性的水害治理起到了明显效果。分区域召开了《煤矿防治水规定》、《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现场宣贯会,推进了煤矿重大隐患治理技术的普及。从4月下旬开始,我们集中专业力量,利用2个多月的时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瓦斯治理、水害防治和防灭火专项监察。监察组对照45个要素、112个子要素,现场监察矿井228矿次,共查处隐患1190条,停头停面32个,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13矿次。8~10月份,又通过组织煤矿自查、省属煤矿互查和分局(站)交叉监察的方式,进一步深化煤矿瓦斯整治工作。为深刻吸取其他省份煤矿建设项目重特大事故多发的教训,我们及时调整计划,提前开展了煤矿建设项目专项监察,对9处建设矿井下达了停止建设的监察指令,严肃查处了不按批复的安全设施设计组织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

通过不懈努力,2010年全省煤矿杜绝了瓦斯爆炸、瓦斯燃烧和火灾事故,水害事故也控制在了历史较低水平,为全年煤矿安全形势的稳定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注重源头治理,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2010年,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延续业务相对集中,内共受理申办材料140份(其中新办和延期申请96份,变更申请44份)。我们坚持标准,规范程序,严格进行资料审查、评价报告审查和现场审查,先后对11个审查不合格的煤矿下达了不予颁证的通知书。不仅按时完成了颁证工作,而且保证了工作质量,做到了标准不降低、条件无折扣。目前,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矿井在安全管理、技术装备、基础设施等方面有了大幅改善,特别是小煤矿的整体抗灾能力明显增强。去年,小煤矿产煤1178万吨,发生事故13起、死亡39人,同比减少23起、少死亡19人,分别下降63.9%和32.8%。同时,严把安全培训关,按照“优胜劣汰、动态管理”的原则,对14个四级煤矿培训机构进行了资质复审,其中1个限期整改,1个取消了四级资质,从源头上确保了培训质量。加强了“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的监察,去年共检查主要负责人36人、安全管理人员822人、特种作业人员3573人、其他从业人员15580人,对9家违反安全培训规定的煤矿企业进行了处罚。

(五)注重事故查处,坚持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作为事故调查组牵头部门,积极协商成员单位,进一步规范理顺了事故调查的程序,树立了事故调查组的统一性和权威性。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坚持做到事故原因清楚、责任划分客观、追究落实到位。目前已结案的23起事故共处理责任人145人,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68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11人。对每起查处结案的事故都进行了公开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发布在局网站向社会公示,发挥事故的警示和教育作用。先后组织召开了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煤矿安全紧急现场会和事故多发煤矿集体约谈三个专题会议,分析事故原因,总结事故规律,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研究对策措施,有效扭转了煤矿安全生产阶段性被动局面。我们还认真吸取省外重特大事故的教训,结合我省煤矿实际,认真查找有什么漏洞需要弥补,有什么隐患需要治理,有什么措施需要完善,对监察执法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严防同类事故发生。

(六)注重反腐倡廉,为监察执法提供了有力保障。内两次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认真传达贯彻上级一系列会议精神和要求,局党组与17个直属单位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全局每位工作人员都签订了廉政承诺书,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制定并实施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实施办法(实行)》,将反腐倡廉工作任务细化为8方面、23项内容,并进行量化考核,提高了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广泛开展了“学准则、守准则、用准则”、“廉政一片”、“警示教育月”、廉政谈话和岗位廉政教育等活动,形势多样,内容丰富,全局干部职工的廉政意识进一步增强。通过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扩大政务公开范围、强化廉政监督员的作用等措施,加强内外监督,权力运行进一步规范。以开展“树新风正气、促勤政廉政”主题活动为主线,以民主评议软环境为突破口,努力转变工作作风,实现“五个坚持”的具体目标。局纪检监察部门结合实际,及时进行督促检查,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整体推进反腐倡廉教育、制度、监督、惩治等工作,惩防体系基本框架已初步形成。2010年全局共拒收购物卡金额3.4万元、现金3.5万元、衣服14件,12人次拒收礼金,没有发现违法违纪行为。

(七)注重自身建设,监察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得到提高。局党组始终把建设一支想事、干事、团结、高效的监察队伍作为一项基础工作,常抓不懈。一是从制度建设环节抓起。集中时间、集中人员先后修订完善了涉及党的建设、廉政建设、工作纪律、财务管理、中介机构监管、事故调查等数十个方面的规章制度,着重明确了办事程序和注意事项,内部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二是积极营造和谐融洽的工作氛围。千方百计争取国家和省财政的支持,保工资稳定、保办公执法,在经济十分困难的情况下维持了整体工作的正常运转。去年我们对机关办公楼、食堂和分局干部交流用房进行了修缮改造,购置了新的办公、食宿用具,改善了办公环境和食宿条件。压缩会议费、减少招待费、节俭办公经费,想方设法筹措资金全面落实2010年住房补贴政策。局机关针对多年没有体检的情况,组织252名在职职工进行了身体健康检查,使得大家感到十分满意。三是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争做安全发展忠诚卫士、创建为民务实清廉安监机构”为主题,以“四个结合”为载体,紧紧围绕全省煤矿安全生产中心任务,突出煤矿安全监察特点,强化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促进了创先争优活动与业务工作的有机融合。在急难险重的任务面前,广大干部职工不畏艰险、身先士卒,涌现出了以“全国防汛抗旱先进个人”王敏同志为代表一批优秀共产党员。在日益繁重的工作面前,大家勤勤恳恳、兢兢业业,表现出了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风貌,涌现出了以为煤矿安全监察事业奋斗终生的刘春权同志为代表的先进典型。对刘春权同志的情况,我们及时向总局党组进行了汇报,骆琳局长、福启局长立即作出重要批示,要求认真总结宣传典型事迹,体现了总局党组对煤监队伍的关心和基层监察员的关怀。

(八)注重加强管理,直属事业单位和老干部工作取得新进展。东煤宾馆经装修改造后成功加盟中安之家,加强了经营管理,给宾馆注入了新的活力。机关服务中心就如何面对新形势、更好地为监察工作服务展开了大讨论,积极探索新的工作思路。安全技术中心积极扩大服务的内容和项目,技术支撑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救援指挥中心完成了全省煤矿应急救援资源调查,为推进全省应急救援资源共享,提高煤矿事故响应速度奠定了基础。统计中心和通讯信息中心的同志在煤矿安全生产调度、煤矿事故登记上报、监察执法统计分析、局域网维护管理和政务信息发布等方面付出了艰苦的劳动。局档案馆在文件资料归档立卷、基层档案管理指导等方面也做了大量工作。我们始终高度重视老干部工作,积极落实老干部政治、生活待遇。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多次组织老干部座谈交流,全力争取安监总局的支持,保老干部退休金、医药费。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投入近30万元改善活动室环境条件。去年,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为活动室增添了14种活动设备;今年,国家安监总局将老干部活动室改造作为2011年投资建设项目。老干部处的同志认真细致,经常性开展丰富多彩、积极向上的文体活动,切实实现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老干部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以上成绩,是在我省遭受历史罕见暴雨洪水灾害、煤炭市场需求持续旺盛的情况下取得的,非常不容易。这是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和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更是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以及煤矿企业密切配合、共同努力的结果,也是我局广大干部职工攻坚克难、艰苦奋斗的结果。借此机会,我代表局党组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尽管我们工作非常辛苦,有时会受点委屈,但当看到由于我们的工作,使得那么多矿工兄弟幸免于难,那么多家庭和谐美满,我们感到无比欣慰和自豪,我们的工作光荣而伟大!

但是应该清醒的认识到,受现阶段发展水平限制等诸多因素制约,当前全省煤矿安全形势依然严峻。一是煤矿事故伤亡比重仍然居于高位。尽管近些年我省煤炭百万吨死亡率大幅度下降,去年达到历史最低的1.4,但仍然是全国平均水平(0.749)的近两倍;二是小煤矿数量仍然过多。目前全省仍有196处小煤矿,占总数的80%。去年小煤矿产量仅占总产量的27.5%,而死亡人数却占总数得65%,百万吨死亡率是国有煤矿的近8倍。小煤矿产量少,基础弱,事故多,“小、散、差”的问题仍然是制约我省煤炭产业安全发展的瓶颈;三是煤矿安全基础仍然薄弱。整体机械化程度和科技装备水平还不高,小煤矿支护方式和采煤工艺比较落后,安全技术专业人员严重缺乏;一些国有煤矿安全管理滑坡,致使安全基础弱化,去年国有煤矿事故同比有较大幅度反弹,教训十分深刻;四是煤矿安全生产存在深层次问题。我省煤炭资源匮乏,自给率不足50%,煤炭市场需求旺盛。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一些地方和企业易于产生重产量、重效益、轻安全的思想,“三超”、“三违”问题和现象会随之出现。“十二五”是我省快速发展、加快振兴的时期,煤炭供求关系将日趋紧张,已经关闭的小煤矿有可能死灰复燃,整合技改矿井有可能违法违规组织生产,“打非治违”的任务将更加艰巨。五是科学执法需要进一步规范完善。去年我们在科学执法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也取得了积极进展。但总体上看,我们的监察理念还有待于进一步转变,监察方式还有待于进一步改进,监察效能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对于以上这些问题,必须保持清醒的认识,在以后的工作中认真予以解决。

二、扎实工作,狠抓落实,切实做好2011年煤矿安全监察工作

2011年,“十二五”规划将全面实施,同时我党将迎来建党90周年。做好煤矿安全工作,确保煤矿安全形势稳定,责任重大,使命光荣。经局党组研究,今年的煤矿安全监察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生产方针,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和省委、省政府的总体部署,以全面贯彻执行国务院《通知》为主线,以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核心,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强化“三深化”、“三推进”工作措施,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责任落实和监察执法,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继续减少事故总量,确保不突破国家下达的控制考核指标,努力推进全省煤矿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围绕上述思路和目标,重点做好以下九项工作:

(一)强化监察执法,进一步提高监察工作效能。一是不断拓宽监察思路。坚持监察执法与服务教育、指导调研、推广经验相结合,按照分类监察、因需监察的原则,采取有目标、有步骤,有分析、有总结的多元化监察方式,提高监察的预见性、针对性和适用性。二是加大执法力度。严格落实监察指令,严厉实施行政处罚,不搞变通执法、“灵活”执法,确保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坚决维护法律法规的尊严和监察机构的权威。特别是各分局(站)的同志,长期工作在一个区域,要继续发扬敢抓敢管的优良传统。机关处室要在严格执法方面带好头,为各分局(站)做榜样。三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切实把法律法规赋予的监察职责做实、做细,依法规范监察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通过检查、指导、评比等手段,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和文书制作质量,确保监察执法、行政许可、资质认定、事故调查等行政行为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步骤实施,以程序的合法性、规范性和闭合性确保监察执法工作到位。

(二)强化综合治理,进一步提高瓦斯和水害事故防范能力。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煤矿瓦斯防治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执行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督促煤矿企业健全“一通三防”管理机构,完善通风系统,优化通风网络,加强通风设施管理和安全监控系统维护检查,努力构建“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对高(突)瓦斯矿井,坚决推行先抽后采,矿井生产能力要与计划开采煤层的瓦斯抽采能力、达标煤量相匹配,严禁超抽采能力和超通风能力组织生产,实现“抽、采、掘”平衡,避免人与瓦斯“短兵相接”。支持和督促有条件的煤矿开展瓦斯利用,以用促抽、化害为利、变废为宝,促进煤矿企业清洁安全发展。二是加强煤矿水害治理。以来,我省煤矿发生的两起重大事故,都是水害事故,损失严重,教训深刻,必须引起各单位的高度重视。今年在煤矿防治水上,一方面,结合我省季节性规律特点,借鉴去年的有效做法,搞好“桃花水”的防治工作;另一方面,切实加强受洪水下泄影响的空区积水、老窑积水的防治工作。要监督和督促煤矿企业强化防治水基础工作,严格落实探放水措施,矿井有透水征兆时,受水害威胁区域内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查清原因,采取措施,直至隐患彻底消除。同时督促指导地方和企业加强与气象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雨情汛情,严格执行雨季巡查制度和停产撤人制度,发现暴雨洪水灾害严重可能引发淹井时,必须立即停产撤人。三是继续组织开展专项监察。加强对全省22处高(突)瓦斯和42处受水害威胁矿井的监察,凡存在通风系统不可靠、瓦斯超限作业、探放水措施不落实、有水害征兆不执行相关制度等重大隐患的煤矿,都要从严查处,坚决遏制重特大瓦斯事故和水害事故发生。

(三)强化责任落实,进一步提高国务院《通知》执行力。一是结合自身职责,对《通知》规定的内容进行再梳理,督促指导各产煤市(州)、县(市、区)和煤矿企业健全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加快推进各项政策贯彻执行到位。二是以隐患排查治理为切入点,全面落实煤矿企业主体责任。通过事故约谈、事故问责、监察执法等手段,督促矿井严格执行定期排查、分级治理、报告审查、挂牌公告和整改效果评价等制度,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三是严肃责任追究。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严格按照国务院《通知》和省政府《实施意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实行“黑名单”制度,对发生重特大责任事故或一年内发生2次以上较大责任事故的煤矿企业,以及存在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煤矿企业,要向社会公告和曝光。在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提高事故调查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发挥事故调查的警示和推动作用。

(四)强化督促指导,进一步夯实煤矿安全基层基础。一是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情况的专项监察,督促煤矿企业加大安全资金投入,严格淘汰落后和禁止使用的工艺和设备,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装备,逐步进行技术装备升级改造。二是分类指导、选树典型,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大力推进以“安全达标”为内容的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和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在用监测监控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要向安全避险延伸,加快紧急避险系统的推广应用。对“六大系统”逾期不能建成使用或2011年底前未达到省级安全质量标准化最低等级标准的煤矿,依法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三是加强职业危害防治基础建设。强化《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的落实,建立和规范煤矿企业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检验和技术支撑机构,进一步明确煤矿企业的主体责任,保护从业人员的职业安全与健康。同时继续强化安全培训教育,加强三、四级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推进煤矿安全文化建设,做好安全文化示范企业推荐评选工作。

(五)强化技术支撑,进一步提高煤矿安全保障能力。一是强化煤矿安全中介机构的支撑作用,中介机构对评估评价、检测检验中发现的重大隐患,要及时报告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协助促进隐患整改消除。认真执行《吉林省煤矿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加强监督考核,严格资质管理,对违法违规、弄虚作假的,依法依规追究中介机构的责任,严重的要降低或取消相关资质。二是集中开展《煤矿总工程师技术手册》宣贯活动,完善煤矿技术管理体系。督促小煤矿集中地区加强技术基础工作,提高地质勘探水平,查明老空老窑分布,及时准确绘制图纸资料。鼓励、支持大型煤矿与科研院所、煤炭院校加强协作,开展重大灾害治理和先进装备的研发。三是加快煤矿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依托吉煤集团,建设区域性煤矿救援队伍,强化培训和实战演练,提高救援能力。完善全省煤矿矿情及应急管理基础信息电子档案,推进煤矿应急管理平台建设。严格落实煤矿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撤人命令的决策权和指挥权。

(六)强化源头把关,进一步提高煤矿安全准入门槛。一是从严执行安全准入标准,并将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与淘汰落后生产方式、安全质量标准化、强制推行先进适用技术,特别是“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改进延期审查方式,发挥中介机构的作用,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二是加强煤矿建设项目监督检查。严格安全专篇审查,突出矿井开拓方式和安全系统设计两个重点,防止出现先天性安全隐患。督促建设项目严格按照批复的安全设施设计组织施工,落实建设、施工、监理三方安全生产责任。凡安全设施设计批复之日起1年内不开工的、故意拖延建设的、建设期间非法违法组织生产的,依法提请地方政府予以关闭。三是深入推进煤矿整顿关闭。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资源枯竭、安全无保障、威胁大型煤矿安全生产的小煤矿,认真贯彻《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整治工作的若干意见》,切实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深入推进小煤矿整顿关闭,提升煤炭产业集中度。

(七)强化工作配合,进一步增强煤矿安全工作合力。一是加强内部配合协作。机关各处室、各分局(站)要按照职责分工,各有侧重。机关处室要注重影响全省煤矿安全发展的重大隐患和深层次问题的研究分析,注重专项监察的制定和落实;分局(站)要根据辖区煤矿实际,做好重点监察和定期监察,注重监察方式的创新和执法效能的提高。处室与处室、处室与分局(站)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真正实现全局一盘棋。二是加强与地方监管部门的沟通协调,进一步健全完善相互通报、信息交流、联席会议等工作机制,争取工作上更大的支持和配合。通过检查指导,帮助解决“监管力量不足、专业人才紧缺、监管水平不平衡”等有关问题,形成煤矿安全监察监管工作的强大合力。三是加强安全调度统计工作。及时调度掌握全省煤矿安全动态和各地煤矿安全工作的有效做法,定期分析、汇总和反馈事故情况、监察信息和有关数据,以便及时采取有效办法和措施应对新情况、新变化,把握工作主动权。

(八)强化廉政建设,进一步提高拒腐防变能力。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创新思路,务求实效,不断深化反腐倡廉工作。有针对性的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进一步提高认识,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权力观,夯实思想道德防线。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内容,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和“一票否决”,进一步健全完善惩防腐败体系。加强监督检查,提高反腐倡廉制度的执行力。强化监督制约,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人财物管理使用、监察执法、许可证发放、资质资格认定等重要对象和关键环节的监督,继续深化政务公开,提高权力运行透明度。严肃认真地对待举报信访,做到件件有回音、有着落,坚决惩治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切实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

(九)强化创先争优,进一步提高监察队伍整体素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巩固和拓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的重要举措,我们要在今年的工作把创先争优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一是继续以“争做安全发展忠诚卫士,创建为民务实清廉安监机构”为主题,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形式,不断把创先争优活动引向深入。注意总结先进,选树典型,大张旗鼓地开展向先进典型学习活动,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学习以刘春权为代表的基层监察员体现出的忠于职守、踏实肯干、率先垂范的优秀品质,以典型引领队伍,用信念凝聚力量。各级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转变作风,带头深入实际,带头创先争优,以实际行动感染和带动队伍积极进取、扎实工作。在这方面,骆琳局长、祖继副省长和金华局长为我们树立了榜样。同时,我们要在政治上更好的关心大家,特别是基层同志,在职务、级别、荣誉、表彰等方面更多地向基层倾斜;在工作上更好地支持大家,对于监察员清正廉洁,切实履行了职责,煤矿事故发生后,我们会理直气壮地保护我们的干部。在生活上更好的照顾大家,对分局交流干部,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解决通勤班车或者通勤补贴,坚持和健全休假、探亲制度,努力营造团结和谐、幸福快乐的工作氛围,进一步增强队伍的凝聚力。二是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组织开展队伍建设专题调研,全面了解队伍思想状况,广泛征求大家的意见和建议。有意识、有计划地抓好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工作,努力为那些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热爱煤矿安全监察事业又积极肯干的年轻同志创造条件,使其尽快成长。让想干事的有机会、能干事的有舞台、干成事的有地位,决不让老实肯干的人吃亏。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用人导向,积极推进竞争上岗选拔任用方式,逐步优化各级领导班子结构,注重年龄结构合理、专业知识互补,增强整体功能。三是深化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机关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局党组理论中心组的“龙头”作用和处级干部的骨干带头作用,坚持和完善理论务虚制度和干部培训制度,深入分析把握煤矿安全监察工作规律。重点抓好政治理论知识、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和监察执法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升理论水平、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加强信息工作,利用网站平台优势,进一步整合信息资源,拓宽学习和交流渠道。以“金安工程”实施为契机,更新办公装备,强化操作培训,推进网络化、自动化办公,提高工作效率。

我们要一如既往的尊重、关心、照顾老干部,全心全意地为老干部做好服务工作。在政治上尊重老干部,在精神上关怀老干部,在生活上照顾老干部。今年要做好活动室改造工程,进一步改善活动室环境和条件。通过我们无限的关怀和服务,给老领导创造无限的幸福和快乐。

机关服务中心要强化服务意识和市场意识,紧紧围绕“提升服务、提高效益”,集思广益谋出路、面向市场求发展,创造更多的机会和岗位,给职工增加更多的收入和福利,弥补经费的严重缺口。实施经济目标管理,制定相关激励机制,严明考核,充分调动全体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增强经济创收能力。

当前正值岁末年初,节假日和事务性工作都比较多,大家一定要做到统筹安排、忙而不乱,切实抓好这一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同志们,2011年的工作目标已经确定,工作措施已经部署,关键在于狠抓落实。让我们在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和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振奋精神、再接再厉,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有力的措施,全力以赴抓好落实,为开创吉林煤矿安全监察工作新局面、实现全省煤矿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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