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煤矿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工作方案

2024-09-04

关于开展煤矿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工作方案(精选12篇)

关于开展煤矿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工作方案 篇1

工作方案

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的通知》(晋政办发电【2011】107号)精神和《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市煤矿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的通知》(朔政办发【2011】71号)精神以及《山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县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的通知》(山政办发【2011】59号)精神,为确保我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我矿将决定组织开展煤矿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并结合我矿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煤矿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进一步促进我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继续深入开展我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和严厉打击煤矿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等各项工作部署的落实,进一步强化我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现杜绝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的目标,实现我矿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机构

我矿成立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领导组。

组长:罗民智

副组长:高艳成、施志江、董淑文、裴广春、殷全山、王生平

张扬、李令军、成员:各部门主要负责人

各项目部要成立相应的煤矿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领导机构,制定具体的检查方案,并立即组织开展煤矿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的自查工作。

三、实施步骤

本次我矿百日安全大检查,从2011年8月1日开展至2011年11月10日结束,采取我矿自查自纠,我矿组织领导组全面检查的方式进行。

第一阶段为项目部自查自纠阶段(从2011年8月1日至2011年8月15日)。各项目部、根据我矿总体部署,成立相应的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领导组,并制定具体的检查方案;按照要求,对矿井进行全面细致的隐患排查,并针对存在问题,制定相应的整个方案,做到隐患整改“五落实”,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第二阶段为我矿配合县级专家组全面检查阶段(从2011年8月16日至2011年9月20日)。我矿领导组对全矿安全检查责任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隐患台账,落实整改措施,对一般隐患责任限期改正,重大隐患按要求挂牌督办,对历次检查重复出现的问题,采取处罚重处措施,加强对隐患整改工作全过程的跟踪复查,实施跟踪问效,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第三阶段为迎接省、市督查阶段(从2011年9月21日至2011年11月10日)。

四、检查内容

1、各项目部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2、落实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煤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煤矿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精细化管理和强化煤矿安全监管“五落实”责任落实情况。

3、按照晋政办发【2011】29号、朔政发【2011】33号文件要求,继续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情况。

4、按照晋安发电【2011】1号、朔政发【2011】34号文件要求,开展严厉打击煤矿非法生产建设行为专项行动情况。

5、强化煤矿安全保障能力建设,推进煤矿安全生产科技进步,提高煤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情况。

6、煤矿汛期除险加固,防范由自然灾害引发煤矿事故的各项安全措施和责任落实情况。

7、《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晋政办发【2011】104号)贯彻落实情况。

8、煤矿现场管理情况:

(1)生产矿井是否存在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情况。

(2)建设矿井的施工顺序是否合理,供电、通风、瓦斯、防排水等安全工程和设施是否优先建设。

(3)按照国家煤矿安监总局《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33号令)要求,煤矿企业领导跟班制度落实情况。

(4)火灾防治管理情况。开采容易自燃煤层建立防灭火系统及煤矿火灾管理情况。

(5)矿井防治水管理情况。煤矿防治水制度、措施、责任的落实情况;矿井内周边小窑、作业面附近采空区积水收集情况。

(6)顶板管理情况。采掘工作面支护情况,顶板离层仪配备监测情况。

(7)通风瓦斯管理情况。矿井通风系统是否可靠、风量是否能够满足安全生产要求及建立“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治理工作体系等情况。

(8)煤尘管理情况。矿井综合防尘系统建立及运行情况。

(9)机电管理情况。是否存在国家命令淘汰的机电设备及存在电气设备严重失爆情况。

(10)煤矿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11)历次省、市、县安全督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项目部要深刻领会这次煤矿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的意义,按照统一部署,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煤矿安全生产的中心任务来抓。

2、周密部署,严格检查。各项目部要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实施方案,明确目标、内容、方法和要求,建立和落实工作责任制。

3、突出重点,全面深入。本次我矿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要统筹兼顾,点面结合。既要全面发动,督促各项目部彻底排查隐患和问题,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又要立足于查大系统、治大隐患、防大事故,突出抓好我矿“一通三防”、水害等方面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关于开展煤矿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工作方案 篇2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近日组织16个督查组, 分别由国家煤矿安监局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司局主要负责同志带队, 对全国31个省 ( 区、市) 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和当前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情况进行全覆盖专项督查, 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实, 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每个督查组检查两个省份, 重点检查六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各级党委、政府学习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 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工作部署, 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回头看”、抓好当前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等情况; 二是加强监督检查, 消除大检查盲区、死角情况; 三是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整改到位情况; 四是完善和落实应急救援预案情况; 五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情况; 六是当前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人员密集场所、民用爆炸物品等重点行业领域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情况。安全监管总局计划在3月初组织开展全国油气输送管线专项整治的专项督查工作。为强化督查工作实效, 各督查组制定督查明细表, 对各项工作落实情况逐项对表督查。同时, 组织多个暗查组, 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 加大对企业抽查暗访力度, 通过抽查重点企业, 倒查各级政府工作成效。督查结束后, 对被督查单位工作情况作出评价、提出建议, 对突出问题跟踪督办, 指导推动各地改进和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同时, 坚持督查与调查研究相结合, 及时发现总结先进经验, 加快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关于开展煤矿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工作方案 篇3

周来拴同志强调,所有参训人员和单位,一要认清形势,根据各自监管职责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整改,绝不能有任何侥幸心理和拖延情绪,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和社会道德感保障食品安全。二要加强学习,提高专项业务技能。要以这次培训为新起点,全面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餐饮食品操作规程,依法做好日常监管切实树立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观念。三要突出重点,强化监管,确保全县餐饮食品安全。食安办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学校食堂、农村宴席和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管,做到信息共享,部门联动,尽快使全县形成人人关心食品安全,家家享受健康生活的良好局面。

培训由县政府食安办主办,县检察院和食品药品监督局的业务骨干作了专题讲解。检察院重点讲解了食品安全违法案例和执法监管中的失职渎职行为以及如何预防职务犯罪等内容,进一步加大了打击食品犯罪的震慑力度,对食品安全监管人员起到了极大地警示作用。药品监督局详细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及农村宴席备案管理等内容,规范明确了餐饮服务人员的操作规程,提高了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从根本上保障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针对当前时令变化和食品安全形势,会议还同时印发了《渑池县食品安全百日大检查大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和《春夏季节食品安全预警公告》。

煤矿百日安全大检查活动方案 篇4

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司下发的《**公司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积极响应公司领导的决策部署,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后三个月安全生产保持平稳态势,根据我队实际情况,确保全面排查和整改生产现场存在的各类隐患,认真地制定了活动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力度,我队成立了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值班室,**兼办公室主任,负责各个班组工作协调和督促。

二、活动时间

2012年9月20日至2012年12月31日

第一阶段:9月20日—9月30日 宣传发动阶段 第二阶段:10月1日—12月9日 单位自查自纠阶段 第三阶段:12月10日—12月21日 公司大检查阶段 第四阶段:12月22日—12月31日 总结提升阶段

三、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全面排查和整改生产现场

存在的各类隐患,切实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大力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夯实安全基础,筑牢安全防线,坚决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四、活动内容

1、加强宣传力度,利用班前会、群众会及板报形式向职工传达《关于印发**公司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让每个人都目标明确,紧跟公司活动阶段步骤,确保每项工作有序地开展。

2、加强职工技术培训,利用业余时间对所有职工结合岗位实际进行业务知识培训,使每名职工都能做到应知应会,不断提高个人业务水平。

3、加强班组建设,每个班组班组长要各负其责,按时填写班组台账,及时开好班组生活会,利用班前、班中对职工进行职工思想政治教育,更好的了解职工思想动态,为安全生产打下基础。

4、要求每名职工结合岗位实际,签订互保联保责任书,人人写保证。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保证要求进行工作。

5、加强队领导查岗力度,严查“三违”现象,每个领导都会在三班时间内,不定时地进行岗位巡查,若发现有脱岗、睡岗等 “三违”现象,一律从严处理。

6、“质量标准化”、“两述两化”工作进一步提高。紧紧围绕“质量标准化”定目标、抓落实,对照质量标准化标准对自己所管设备进行逐一排查,对不符合标准的地方进行及时整改,对“两述

两化”进行了反复严格的培训,并人人过关。

7、以“七预管理”、“六无”、“六严”为工作要求,加强设备检修工作。检修质量要达标,及时掌握设备的运行状况,井下设备杜绝失爆,确保供水管路的正常完好,每个检修工都要尽心、尽责,全面细致地检查设备,发现隐患立即处理,努力把隐患消灭在现场。做好日常设备的检修和维护,保证设备台台完好,努力达到“机电事故零目标”。

8、按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办法,认真执行隐患整改闭合管理,积极开展自查自纠,细化到每一道工序、每一个岗位,对查出的每一条隐患必须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并建立隐患台账,按公司要求及时上报机电工作组。每个班组各项施工都要有措施,并严格按照措施要求执行,措施审批程序要符合要求,确保现场隐患整改治理落到实处。

9、做好“冬季四防”工作,各班组对所管区域进行细致排查,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严格按照“五定”原则进行落实更改。

机电一队

二0一二年九月

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第一阶段活动总结

机电一队

2012年10月1日

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第一阶段活动总结

根据文件要求,我队按照活动方案要求,认真有序地开展了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现将2012年9月20日至9月30日此阶段的总结汇报如下:

一、本阶段主要任务为宣传发动阶段,加强宣传力度,利用班前会、群众会及板报形式向职工传达《关于印发新义公司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并进行人人签字,让每个人都目标明确,紧跟公司活动阶段步骤,确保每项工作有序地开展。

二、学习的内容主要为我队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方案,对活动时间、活动目标及活动要求有更深入的认识,以助于今后活动有序地开展。

三、通过本阶段地学习,使我队职工对公司《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有了更深的了解,都能严格按照活动要求来约束自己,严格遵守矿上及队里的各项规章制度,岗位上真正做到尽职尽责,进一步夯实了安全基础,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关于开展煤矿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工作方案 篇5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摸清环境风险底数,有效防范和妥善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活动的通知》(环办〔2012〕78号)、省环保厅《关于开展全省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活动的通知》(环察〔2012〕117号)和市环保局《关于开展全市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活动的通知》(环察函〔2012〕127号)要求,定于2012年6月至8月在全县开展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活动(以下简称大检查活动,工作方案附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强化责任

开展大检查活动是有效预防突发环境事故、减少环境风险的有力措施,是落实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地方政府环境安全监管的有效载体,各有关企业应高度重视此次大检查活动,应 1

成立自查机构,确定专人负责,认真开展自查,7月15日前将自查报告报送县环保局。

二、突出重点、抓好落实

今年我县大检查活动的重点是2009年以来发生的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整改落实情况、2010年全国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及化学品检查初步拟定的较大以上的环境风险单位、饮用水水源地以及其它可能影响环境安全的隐患单位。我县化工、造纸、冶炼等重点行业应从环境影响评价、环保“三同时”、环境应急预案等方面加强管理,开展隐患排查。发现环境安全隐患应及时整改,不留死角,确保环境安全。

三、切实保障大检查活动顺利开展

1、落实地方政府监管责任。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结合大检查活动逐一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疑点彻查到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明确整改要求、时限和责任人,做到查处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

2、突出环境安全企业主体责任。明确企业是环境安全责任主体,要求企业先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发现的环境风险隐患要迅速进行整改。

四、加强管理、强化监督

关于开展煤矿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工作方案 篇6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及驻应企业:

今年以来,在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继续保持稳定好转态势,在去年安全生产事故和死亡人数大幅下降的基础上,今年上半年各类事故起数同比下降了25%,伤亡人数同比下降了7.14%,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和成效,但事故仍时有发生,安全生产任务依然艰巨。近期全国一些地方相继发生多起重特大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避免各类事故发生,为全县经济转型跨越发展和“五新应县”建设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根据7月26日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的通知》(朔政办发„2011‟69号)要求,县政府决定从8月中旬至11月下旬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进一步促进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全市继续深入“安全生产年”活动、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和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动等各项工作部署的落实,进一步强化政府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现杜绝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的目标。通过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予以取缔;对存在安全隐患未消除的,要停产停工整顿;对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建设行为要加强监管,从而实现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和安全生产目标。

二、组织领导

成立全县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领导组,主要负责组织制定全县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工作方案,对全县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统一安排、统一部署,研究解决检查中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大检查工作。

组 长: 唐学仕 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 孙 肖 县公安局政委

王东风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力海仁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段树瑞 县安监局局长

成 员: 丰科成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振贤 县总工会主席 杨 孝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朱素珍 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王 胜 县教育局局长

吴桂山 县科技文化广电体育局局长

郭胜利 王天业 张子官 门学勇 尚兴阳 窦海章 刘 悌 郭志文 赵兴明 秦亮泰 马子瑞 乔振国 贺春丽 王忠山 李晋峰 李 云 王育文县财政局局长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局长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县农业委员会主任 县水务局局长 县林业局局长 县卫生局局长

县公安交警大队大队长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县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 县气象局局长 县供电支公司经理 县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 县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主任

赵乃栋 县旅游局局长

刘玉东 县农机服务中心主任

张立东 县中小企业局局长

王忠英 县城镇集体工业联社主任

赵宏君 县供销联社主任

席文胜 县商业总公司经理

胡日海 县物资总公司经理

12个乡(镇)及分管安全生产的副乡(镇)长为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安委办,负责全县安全生产白百日大检查工作的总体安排,跟踪了解各行业(领域)、各乡(镇)政府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检查中的共性问题;负责全县大检查情况的收集、汇总、梳理、通报、上报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安监局局长段树瑞担任。

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地、本行业特点和实际,成立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工作领导组及其办公室,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统一安排,统一部署,研究解决专项整治中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组织开展好大检查工作。同时要做好大检查情况的收集、汇总、梳理、通报、上报等工作。

三、大检查的范围和分工 本次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的范围包括:非煤矿山、尾矿库、交通运输、消防、危险化学品和化工、冶金、机械、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特种设备、农机、水利、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领域)。

根据职责分工,县直有关部门牵头组织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的百日大检查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1、非煤矿山、尾矿库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由县安监局、县国土资源局负责牵头组织。

2、危险化学品和化工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由县安监局负责牵头组织。

3、冶金、机械等行业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由县安监局负责牵头组织。

4、道路交通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由县公安局交警支队、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牵头组织。

5、消防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由县公安局消防支队负责牵头组织。

6、民爆物品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由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负责牵头组织。

7、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城市市政运营、建筑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由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牵头组织。

8、水利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由县水利局负责牵头组织。

9、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的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牵头组织、10、学校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由县教育局负责牵头组织。

11、旅游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由县旅游局负责牵头组织。

12、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由县质监局负责牵头组织。

13、农机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由县农机局负责牵头组织。

14、电力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由行业主管部门及应县供电 分公司负责牵头组织。

17、非法采矿、超层越界开采、未取得土地许可证非法建设尾矿库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由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查处。

18、人员密集场所和大型活动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由县公安局、县公安消防支队、县文广新局负责牵头组织。

四、大检查内容

1、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人民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情况;

2、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企业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精细化管理和强化各级、各有关部门安全监管“三落实”,推动政府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

3、按照朔政发„2011‟33号文件要求,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情况;

4、按照《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朔政发„2011‟34号)要求,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情况;

5、强化安全保障能力建设,推动安全生产科技进步,提高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情况;

6、汛期除险加固、防范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各项安全措施和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7、《朔州市人民政府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朔安办函„2011‟11号)贯彻落实情况。

五、大检查组织实施

全县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与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相结合,在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县安委办”)综合协调,县直有关部门按分工组织实施。县安委办抽调人员组成督查组,对全县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本行业(区域)内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整个大检查活动采取统一部署,分阶段实施,突出工作重点。

(一)总体部署和宣传发动阶段(8月10日至8月20日)

各级各部门及各单位要根据省市总体部署,成立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领导组,制定本地区、本单位大检查具体实施方案,配齐执法检查人员,检查方案和执法人员并于8月20日前报县安委会办公室。

(二)县乡联合检查阶段(8月21日至9月30日)要组织力量,按照检查范围,对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并依法给予处罚,确保安全生产。

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大检查内容和要求进行全面对照检查,对存在隐患问题采取针对性整改措施。整改情况要在本单位以板报、企业内部报纸等形式进行公示,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三)“回头看”再检查阶段(10月1日至10月20日)

各乡(镇)、各行业要组织“回头看”检查,重点跟踪检查第一阶段检查出隐患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消除新的隐患问题。

(四)县安委会督查指导阶段(10月21日至11月20日)县安委会抽调人员组成督查组对各乡(镇)政府、行业管理部门和各重点企业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活动的开展,七个方面活动内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同时各乡(镇)、各行业要对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情况进行全面总结。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深刻领会这次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大意义,按照全县统一部署,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中心任务来抓。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职责,精心组织安排并要深入一线开展检查督查,引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认真搞好自查,广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

(二)周密部署,严格督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要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本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范围、内容、方法和要求,建立和落实工作责任制,确定检查督查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和重点场所。对督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凡是进行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通报当地政府一律关闭取缔;未消除安全隐患要停工停产进行整改,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防范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制订应急预案。各乡(镇)、各部门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方案报县安委办,县安委办要加强对开展情况的督导。

(三)突出重点,全面深入。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要统筹兼顾,点面结合。既要全面发动,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彻底排查隐患和问题,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又要重点检查事故频发、隐患突出、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地区、行业和企业,特别是交通运输、建筑施工、非煤矿山、尾矿库、化工、消防、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以及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隐患点等,把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四)广泛宣传,形成声势。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对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各生产经营单位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注意发现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加以总结推广,运用典型推动工作。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鼓励广大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举报弄虚作假行为,对检查不认真、走过场,或者督查不力的单位和部门,要予以公开曝光。

(五)掌握信息,及时报送。县安委办要及时掌握全县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的工作动态,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要建立工作信息简报制度,要通过简报把工作进展情况、工作中好的典型和做法以及存在的问题体现出来,并将各单位信息及时报送县安委办。县安委办及时汇总和通报并上报市安委办。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有关部门每月20日前要向县安委办报送上月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工作进展情况书面材料及电子版。11月15日前向市政府安委办报送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的总结。

联系电话:0349-25883

关于开展煤矿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工作方案 篇7

公司所属各部室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阳煤发[2012]955号《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在集团公司各单位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运裕公司百日安全生产活动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通过开展百日安全活动,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为重点,强化安全监管、隐患整治,坚决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党的十八大期间安全稳定,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成立活动实施领导小组

为保证百日安全生产活动方案顺利实施,公司成立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张永贵 张秉椿

副组长:耿素明 刘晋生 郭振波 胡生财 杨 权 许延忠 王新年 南富春 时建平李利永 孔令军 梁卫宏

成 员: 各部室、队组党政正职。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监处,安监处常务处长时建平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指导、协调和督促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具体事项。

三、范围分工

1、顶板、矿井运输: 责任部门

生产技术部

2、地测防治水: 责任部门

地质测量部

3、“一通三防”: 责任部门

通风部

4、机电管理: 责任部门

机电动力部

5、雨季“三防”: 责任部门 调度中心

6、民爆、消防: 责任部门

武装保卫部

7、内部交通: 责任部门

办公室

三、实施步骤

百日安全生产活动从2012年8月10日开始,到2012年11月20日结束,分以下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制定方案(至8月15日): 党群部要利用条幅、广播、宣传栏,各队组利用板报、标语等多种形式广泛发动,形成浓厚的安全活动氛围,让广大员工积极行动,广泛参与。各单位应根据本通知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整改隐患(8月16日—8月底): 各生产队组要对所管范围内的隐患和问题每天都要进行排查和梳理,将隐患和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各专业部室认真组织人员对本单位隐患和问题进行排查,将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按照“三定”原则和“闭环”管理要求落实整改。继续组织召开好每日下午的隐患排查治理专题会,对每日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及整改情况,制定整改措施,进行全面整改,安监处对各系统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督 2 查。

第三阶段:总结巩固、迎接检查(9月1日—9月30日): 各部门、队组要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总结、巩固工作,并积极做好迎接上级部门监督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四阶段:再检查和巩固总结阶段(10月1日至—11月20日):

各单位对活动开展以来的工作进行“回头看”,看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做到了闭合管理,看干部作风是否得到转变,看规程措施是否存在漏洞,看安全监管是否有力有为,看现场管理是否得到加强,看员工行为是否得到规范,看质量标准化水平是否得到提升。各系统、各单位要将活动总结材料于11月18日前报领导组办公室。

四、排查内容

(一)“一通三防”管理情况。通风系统是否合理,通风设施是否完善、可靠,是否有违反规定的串联通风,所有采掘地点风量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是否有无风、微风作业等问题。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运行情况,井下作业地点瓦斯传感器安装位置、数量、质量检验是否符合规定。矿井“一通三防”机构,人员配备是否满足需要。现场瓦斯异常的应急处理制度及排放制度等是否建立完善,各项制度、“十条禁令”、“十项要求”和“阳煤60条”是否得到贯彻落实,是否有在空班漏检和假检等情况等。(通风部排查,并落实整改)

(二)水害防治情况。矿井水文地质,特别是探放水、3 采空区相邻矿井及废弃老窖积水情况,防排水设备和设施完好情况,“雨季三防”工作安排情况。建立健全防治水机构,配备满足需要的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建立专门探放水队伍。矿井水害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演练落实到位,水害防治责任制严格落实等。(地测部排查,并落实整改)

(三)顶板管理情况。建立健全顶板管理专业队伍,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加强顶板支护,切实排除顶板隐患,掘进工作面、采煤工作面是否加强临时支护和超前支护,巷道维修是否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执行,隐患不排除不作业,严禁冒险蛮干、空顶作业。重点排查采掘工作面是否严格按作业规程及时支护,有无空顶作业,采煤工作面是否遇到顶底板松软、过断层、过老巷、过煤柱或冒顶区开采,是否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生产技术部排查,并落实整改)

(四)机电运输管理情况。是否真正实现“双回路”供电,井下设备MA标志情况,井下机电设备保证完好,杜绝电气设备失爆情况,更换国家明令淘汰设备。矿井主排水系统是否安全可靠。提升、运输、通风、排水、空气压缩机等各类设备保护齐全可靠。运输系统重点检查,大、小巷运输检查轨道安设、轨道坡度,轨道弯度是否符合《规程》要求,斜井提升检查“一坡三档”、声光信号是否完善可靠,钢丝绳是否按时检测,绞车配置是否完好、运输设施是否完善可靠,机车运输、人力推车、行人行车管理是否符合《规程》要求等。(运裕管理组、机电动力部排查,并落实整改)

(五)煤尘管理。矿井综合防尘系统建立及运行情况;开展作业场所粉尘检测工作等情况。(通风部排查,并落实整改)

(六)六大系统建设情况。井下监测监控、通信联络、人员定位、压风自救、供水施救、紧急避险系统可靠等。(生产部、机电动力部、调度信息部落实整改情况,安检科协调督促整改)

(七)煤矿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情况。配备具有资质的专职技术负责人和采掘、通风、机电等专业技术人员,编制完善作业规程,科学合理布置采掘工作,及时完成采区设计,完善矿井图纸,严格进行图纸交换,真实反映井下实际情况,充分发挥技术指导和保障作用。未配备专职技术负责人、未开展采区设计、图件资料不完善的不准组织生产,严禁多头作业等。(生产技术部、地测部落实整改)

(八)火工品管理情况。重点排查火工品管理制度建立落实情况和火工品存储、使用管理情况,严禁使用非煤矿许用的炸药和雷管,严禁违反《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运输、存储、使用火工品。(武保部、供应站排查,并落实整改)

(九)安全管理情况。生产煤矿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矿长安全资格证和矿长资格证是否齐全、有效。是否依法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齐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管理人员。“五职”矿长、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数量符合要求并持证上岗等。(人力资源部、办公室排查,党群部落实整改)

(十)建立完善18项安全管理制度,层层落实到管理层、班组和各个工作岗位,认真抓好落实,严格执行公司领导和副科以上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特种作业人员跟班检查制度,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强化现场管理,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安监处排查,并落实整改)

(十一)进一步制定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和健全应急救援体系,确保煤矿发生事故后救援及时得当。(安监处排查,并落实整改)

(十二)内部交通:

1、车辆、驾驶员等取得合法证照、资质情况,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基础台帐情况。

2、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情况,防止驾驶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违章操作等违法行为采取的措施及落实情况。

3、严格执行车辆安全检验制度,确保车辆性能符合安全技术标准、防止带病上路运行采取的措施及落实情况,对车辆投保法定保险的及对应当报废的车辆依法办理报废手续的情况。

(十三)其它重大安全隐患。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安全生产事关公司职工生命财产安全,各级管理人员必须牢固树立科学、安全、可持续发展的理念,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对安全生产工作不得有丝毫的放松和马虎,要把这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作为深入贯彻 6 落实科学发展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实、抓好。

(二)强化组织领导。各专业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分管专业领导是组织本专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狠抓落实。各业务部室对队组进行督促和检查。

(三)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限期整改,该停产整顿的要坚决停产整顿,对查出的隐患要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人、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实施隐患排查登记建档管理,要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严格执行重大隐患分级挂牌督办制度,对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事故的,要严厉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注重工作结合。要把本次专项行动与“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雨季“三防”工作和顶板管理工作等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不断提升矿井的安全保障能力和本质安全水平。

(五)加强监督检查。百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办公室要对各专业进行督促,确保检查取得实效。对专项行动工作开展不认真,行动迟缓,敷衍了事,工作上搞形式、走过场的单位和个人将严厉查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各专业要做好百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总结工作。每月结束后两日内,向安监处报送本阶段的工作开展情况,活动结束后,各专业要形成书面总结材料,并于2012年11月8日前以电子版形式报送安监处(邮箱:yygsajc@163.com)。各单位活动开展质量和效果及总结报送 7 情况要纳入月度考核。

百日消防安全大检查行动工作方案 篇8

为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工作严防火灾事故发生的紧急通知》(川建质安发{2010}533号)精神,加强施工现场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为春节庆祝活动创造优良的消防安全环境,我项目部决定,从即日起在建筑施工现场开展百日消防安全大检查行动,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密围绕建国六十周年庆祝活动消防安全保卫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人为

本,执政为民,全面深入的开展百日消防安全大检查行动。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房山区建委结合公安部“六个必查”和“六个一律”工作要求,成立“建筑施工现场百日消防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及时研究、协调解决行动中出现的问题:

组长: 郭长泉建委副主任

副 组长: 张 澄安监站站长

成员科室: 建设管理科 质量监督站 安全监督站 执法队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房山区建委505室安全监督站。

联系人:李雪娟

联系电话/传真:89367209电子邮件:fsqaqz@163.com

三、工作目标

通过建筑施工现场百日消防安全大检查,督促施工企业真正把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工作写在纸上、记在心上、落实在行动上,全力抓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火灾防控工作,严防火

灾事故的发生,为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庆祝活动创造优良的消防安全环境。

四、工作步骤

此次建筑施工现场百日消防安全大检查行动从即日起开始,至10月10日结束,共分三

个阶段。

(一)检查除患阶段(即日起至9月30日)

即日起,区建委针对此次消防安全大检查行动,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制定专门工作方案,通过召开专门会议,对建设各方全面动员,开展百日消防大检查工作。

(二)死看死守阶段(10月1日至10月7日)

在此期间,区建委相关科室人员要全员出动,对我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进行检查,加大执法力度,落实群防群治,责任到岗到人,死看死守,坚决杜绝发生火灾事故,确保建国六

十周年活动期间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

(三)经验总结阶段(10月8日至10月10日)

通过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进一步提升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工作能力,建立消防

安全检查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建设工程各方要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1、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要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北京市消防条例》、《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落实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整改施工现场火灾隐

患,落实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

2、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由施工单位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履行各项消防安全职责;建设工程施工实行总承包和分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实行统一管理。分包

单位负责分包范围内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并接受总承包单位的监督管理。

3、总承包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各施工单位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各施工单位确定专职或兼职的消

防安全管理人员。消防安全工作人员经本单位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保障施工现场具备相应消防安全条件

1、施工现场应设置消防车通道,满足消防车通行、停靠和扑救作业要求,禁止在临时

消防车通道上堆物、堆料或者挤占临时消防车道。

2、施工现场建筑工程主体和临建房屋应设置必要的疏散设施,并确保通道畅通;建筑工程主体各层应预留疏散走道,楼梯间出入口应设置临时醒目标志,在楼梯间内和出口处应安装临时照明设施,在楼梯间层间转换处应设置简易疏散指示标牌;临建房屋应在两端设置

疏散楼梯。疏散楼梯和走道内不应堆放垃圾和设置障碍物。

3、施工现场用作办公、住宿的临建房屋设置区与作业区应当分开,并保持安全距离;临建房屋要选用非燃材料;临建房屋应有具备电工资格的人员统一安装电器线路,电器线路应采用金属管或经阻燃处理的难燃型硬质塑料管保护,且不应敷设在易燃可燃材料结构内;在建建筑工程主体内不得设置员工集体宿舍及可燃材料库房,设置的非燃品库房内不得住宿

人员。

4、建设工程开工前应在建筑工程主体周围设置室外消火栓系统;办公、生活等临建房屋设置区应设置室外消火栓系统;室外消火栓系统应保持充足的管网压力和流量;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建筑工程,应根据施工进度,同步安装临时消火栓竖管,并在每层设置消火栓口;临时消火栓竖管应设置水泵结合器,满足施工现场火灾扑救的消防供水系统。消火栓系统管网压力、流量不足时,应设置消防泵房,消防泵房内设置专人值守,确保发生火灾时及

时启泵供水;在正式消防给水系统投入使用前,不得拆除或者停用临时消防竖管。

5、施工现场可燃材料库房、明火作业部位等施工现场重点防火部位,以及建筑工程主体、临建房屋各个楼层,应在明显和方便取用的地方配置适当数量的手提式灭火器、消防沙

袋、水桶等消防器材。

(三)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1、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由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督促落实;施工单位应根据库房、办公、生活、作业等不同区域,针对用火、用电、保温、防水等不同施工工艺,合理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落实。

2、施工单位应合理选用保温材料;保温作业应分区段施工,采取边固定保温材料边封闭的方式,尽量缩短保温材料裸露时间;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应加强保温材料的存放管理,随时清理遗留在施工现场的废弃保温材料;严禁动火动焊与铺设保温材料交叉作业。

3、施工现场用火用电必须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电焊、气焊、电工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用火用电部位应作为检查重点加强检查;临建房屋内不得使用电热器具,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和明火取暖。施工中需要进行明火作业的,由总承包单位统一审批;动火证审批人员必须到动火现场进行检查,在确认作业点及周围等可能引发火灾部位无易燃、可燃物,并落实看火人和灭火设施后,方可开具动火证;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禁止使用明火作业;遇有五级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停止高空、露天用火作业;动火施工人员应随身携带动火证、特种作业操作证,遵守消防安全规定,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变更动火

人或者动火地点,应重新办理动火审批手续。

4、施工现场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储存,保持通风;严禁在建筑工程内存放易燃、可燃材料;严禁在建筑工程调配油漆、稀料;施工现场严禁存放、燃放烟花爆竹。

(四)加强施工现场人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1、总承包单位要组织分包单位管理人员、保安、成品保护人员以及施工人员等进行全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培训应包括: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本岗位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有关消防设施性能、灭火器材使用方法,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知识和技能等,保障施工现场人员具有相应的消防常识和逃生自

救能力。

2、施工单位应落实电焊、气焊、电工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电焊、气焊等危险作业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强化消防安全意识,落实危险作业施工安

全措施。

(五)落实施工现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措施

1、施工单位必须明确专人负责防火安全巡查,加强作业期间和夜间值班巡查,及时纠正违章操作行为,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并采取防范、整改措施。国家、市级等重点工程施工现场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其他施工现场也应根据需要组织防火巡查;防火巡查应做好记录,巡查人员应在巡查记录上签字。

2、施工单位防火巡查的内容应当包括: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疏散通道、消防车道、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重点工种人员及其他施工人员消防知识掌握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易燃易爆危险物

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实情况等。

(六)加强施工现场初期火灾扑救和疏散演练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消防法规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规的规定,建立施工现场消防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演练,提高施工人员及时报警、扑灭初期火灾和自救逃生能力。

房山区建设委员会

关于开展煤矿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工作方案 篇9

百日交通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镇安办有关工作部署,为创造首都安全、有序、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秩序环境,确保建国60周年各项庆祝活动顺利进行,自6月30日起至10月10日,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农用车、农机车百日交通安全大检查,现结合我村交通安全工作实际,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村成立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书记沈长洪为组长、主任张亮任副组长,车管主任姚建志为主管负责人。设立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姚建志为负责所属市场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主管。

二、工作措施

(一)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大检查。切实落实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健全规章制度;利用讲安全课、播放事故录像等多种形式对农用车车主、农机车手进行专项教育;车辆安全状况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落实重点驾驶人管理措施;警示教育驾驶人具备驾驶资格。

(二)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积极宣传交通安全大检查工作,开展“五个一”宣传活动。即:讲授一堂交通安全课、组织一次交通安全挂图巡展、观看一次交通安全事故案

例教育片、组织观看一次交通事故车辆残骸、发放《致农用车农机车驾驶员的一封信》。对农用车车主、农机车手进行一次全面交通安全教育,要以宣传“谨慎驾驶”为主,重点宣传“保持安全车速”,“保持安全距离”、“转弯前减速”、“注意礼让行人”和“酒后不开车”等内容,并逐一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同时,在悬挂横幅、张贴宣传画、发放宣传材料的基础上,要充分利用本单位刊物、有线广播等新闻媒介,广泛宣传报道。有条件的,要利用内部网络播放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保持大规模、高密度的宣传声势,让“交通安全人命关天,安全责任重于泰山”成为社会共识。

(三)落实辖区内农用车、农机车的“户籍化”管理工作。对村内农机车逐一进行登记,做到情况明、底数清。落实监管责任,对车主、驾驶人集中开展办班教育和车辆安全检查,车辆安全性能不符合要求的一律停驶。

(四)利用多种形式教育对农用车、农机车车主、驾驶员进行交通安全法规学习考试工作。

三工作步骤

(一)第一阶段——宣传发动(6月30日—7月31日)进行广泛宣传,认真部署,讲意义,提要求,号召广大农用车、农机车车主及时办理车务手续,做到上路不违法,认真遵守交通法规,确保宣传声势、宣传形式、宣传效果三到位。

(二)第二阶段——开展自检自查(8月1日—8月31日)村内安委会在农用车、农机车的基础档案、宣传教育、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等方面开展自检自查,凡是没有纳入监管视线或手续不全的,及时督促其整改。

(三)第三阶段——联合检查(9月1日—10月10日)联合开展大检查活动,对所属农用车、农机车交通安全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高度重视,对检查的结果要做好记录,主管领导亲自检查、抓落实,落实任务,责任到人,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以不发生群死群伤恶性交通事故为总目标。

(二)利用多种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全方位地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排查事故隐患,工作不留死角。

(三)加强信息反馈。各基层安办要加强信息沟通,及时上报典型情况,并留存活动影视资料、照片。每阶段工作结束后,将工作开展情况上报区安办。

(四)加强考核,严格检查。各单位主管领导要亲自负责,加强对农村车辆大检查工作的督办、检查和考核,确保各项工作落实。

昌平区东小口镇中滩村

关于开展煤矿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工作方案 篇10

整改百日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各科室、区队、项目部: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11月29日电视电话会议和集团公司12月4日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巩固两次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果,充分认识煤矿安全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长期性,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实现今冬明春安全持续稳定发展。依据《同生公司的决定》从2012年12月5日至2013年3月15日分三个阶段,在我煤业公司范围内开展煤矿安全隐患集中整改百日专项行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山西省、集团公司、同生公司关于煤矿安全集中整治,集中清理整顿,集中整改安全隐患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完善矿井安全基础设施,完备矿井安全生产基本条件两大重点,扎实开展煤矿安全隐患集中整改百日专项行动,坚决杜绝违规违章行为,切实解决制约煤矿安全生产的挡手问题。彻底根治矿井安全隐患,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坚决做到不安全不开工,不安全不生产,不安全就停工停产。

二、形势任务

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开展煤矿安全集中整治,“打非治违”以及百日安全集中清理整顿专项行动部署和同生公司开展“打非治违”安全大检查、“下基层、盯瓦斯、查隐患、保安全”专项督查和百日清

理整顿安全大督查,有效的防治了各区队项目部违规生产和作业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促进了各区队项目部依规依章生产作业,有序运作。

三、工作重点

各区队、科室、项目部要依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晋安发【2012】4号,6号文件和山西省煤炭厅晋煤安发【2012】1245号文件所列八项重点56种情形,持续深入的开展“打非治违”和安全生产集中清理整顿专项行动,抓重点,抓环节,抓落实,围绕省督查组以及集团公司和同生公司百日清理整顿安全大督查中查出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实施安全隐患集中整改。

四、方法步骤

煤矿安全隐患集中整改百日专项行动,以围绕隐患抓整改,抓落实,抓重点推动方式方法,坚持隐患整改与煤矿安全集中整治和“打非治违”相结合的原则,整体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1、制定方案,隐患整改阶段。(2012年12月5日—2012年12

月31日)各区队、科室、项目部要针对省厅督查组和集团公司督查组和同生公司安委会及“五人小组”查出各类问题和安全隐患,严格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安全隐患集中整改。

2、整改落实,督查指导阶段(2012年元月1日—2月28日)各

区队、科室、项目部督查指导阶段要针对省厅督查组和集团公司督查组和同生公司安委会及“五人小组”查出各类问题和安全隐患,本着

高度负责的态度,强化落实,确保彻底整改。

3、巩固提高,验收总结阶段(2013年3月11日—3月15日)

各区队、科室、项目部要认真贯彻国家、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同生公司文件精神,强化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按照责任、监管、整改“三落实”要求,督促监管项目部职责问题和安全隐患整改到位,对专项行动中存在的挡手问题,安监站组织相关部门对客观因素制约尚未治理完成项目进行跟踪落实,督促指导按“五定”限时组织完成所有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区队、科室、项目部要充分认识开

展煤矿安全隐患集中整改目的,专项行动的重要性、紧迫性、必要性,克服麻痹松懈。杜绝疲劳厌战情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周密行动方案,认真落实整改,确保整改取得成效。

2、转变作风,服务指导。各区队、科室在检查过程中,要转变

工作作风,把安全监管与宣传教育、督促检查与热情服务相结合,帮助项目部查隐患、堵漏洞、抓整改,引导项目部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3、突出重点,依规整改。各区队、科室、项目部要认真总结“打

非治违”集中整治和百日清理整顿专项行动的经验,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紧紧抓住瓦斯治理和水患治理两大基础薄弱环节,严格执行煤矿瓦斯防治工作“十条禁令”中的各项要求和采掘作业前的“有掘必探、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的防治

水规定。

4、严格监管,严肃问题。各区队、科室、项目部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和良好的工作作风,组织开展煤矿安全隐患集中整改百日专项行动,对敷衍了事、不负责任、组织布置不周密,工作措施不得力区队、项目部负责人,一律进行通报批评,对同类隐患反复出现,拖延整改时限的盘区,一律责令停工停产整改。对情节严重,发生事故,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队组负责人,一律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关于开展煤矿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工作方案 篇11

市安委办:

根据全国、全省和市安委会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南平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立即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生产重点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安委 [2013]52号)、《南平市林业局关于立即开展全市林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南林安[2013]9号)和《**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市立即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生产重点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邵安委[2013]8号)文件的精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深入开展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暨“安全生产重点整治百日行动”(以下简称“百日行动”)工作,切实抓好林业安全生产工作。现就我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暨“百日行动”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机构健全。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暨“百日行动”工作,立即召开局安委会全体成员会议,认真组织学习宣传贯彻近期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人命头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要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在首位,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切实防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安全发展理念,切实增强抓好安全大检查暨“百日行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并专门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工作内容和目标任务,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一是健全机构。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安委会成员和有关股室负责人组成的林业安全大检查暨“百日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局安办,办公室负责全市林业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百日行动”的督促、检查、指导,做好信息统计、上报等工作;各林业基层单位也相应成立了工作领导机构32个,从而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二是制定方案。制定并印发了《**市林业局开展安全大检查和“安全生产重点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明确工作目标和要求,确定具体检查范围及重点、检查及整治内容。各林业单位还制定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计划、检查时间、被检查单位、参加检查人员,并指定联系人,实行专人负责。从6月10日至9月底,在全市林业范围内开展安全大检查暨“百日行动”工作,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百日行动”工作。三是落实责任。各林业基层单位将安全生产大检查暨“百日行动”工作责任逐级分解,明确责任,狠抓落实,一级对一级负责。将全市林业企业按属地划分成16个区域,各林业站根据辖区内加工企业目录,建立健全台帐,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森工企业将工作分解到股室、工区、班组、岗位,做到层层分解,逐级落实,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暨“百日行动”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在开展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中,我局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工作宣传力度,营造出良好的氛围。一是迅速部署安排。分别于6月17日、7月9日,召开全市林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暨“百日行动”工作会议,来自基层各单位场(站)长、各股室负责人和安技员等170多人参加,对各项工作进行了精心部署,并要求各单位高度重视,制定好实施方案,加强宣传教育,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本单位本辖区内林业企业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暨“百日行动”工作扎实开展。二是强化宣传教育。通过举办安全宣传教育,张贴标语、发送手机安全短信、悬挂宣传横幅等形式,并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以及8月23日组织各林业站安技员20多人观看安全生产警示片《生命监管》,加大宣传力度,共举办培训班6起,受训人员403人次,为顺利开展安全大检查暨“百日行动”营造出良好的氛围。同时,各林业站及时把《**市林业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暨“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市林业局关于印发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补充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宣传、发放到辖区内所有的木竹经营加工企业,落实好文件签收和反馈,并抓好企业开展和贯彻落实情况的检查。

(三)突出重点,强化监管。我局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为重点,强化监管,消除隐患,确保企业生产安全。一是落实“一岗双责”。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林政股、法制办、安卫办、产业股、林业综合执法大队、林产协会、各林业站以及森林公安分局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督查组,并实行局领导分别挂点重点林产加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暨“百日行动”工作,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责任,推动工作的深入开展。二是落实监管。全系统共成立检查组32个,突击督查组1个,交叉组2个,对全市林业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暨“百日行动”情况进行督查,重点对森工企业、森林旅游单位及规模以上林产品加工企业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暨“百日行动”工作进行监管。特别是加大森工企业的生产现场、低洼地带工棚和堆头、山边住宅区、道路和林产品加工企业的消防设施、烤房、车间等安全生产检查力度,再次对企业的用电、用火及生产现场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并设立安全生产举报电话6202125。6月9日,黄志彪局长、陈联飞副局长带领安办、林政股、法制办、林业综合执法大队、林产协会、林业站等人员,分别对林业棚户区、王斌公司、绿源公司等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截止到9月8日,我局共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暨“百日行动”152次,参与检查人员1025人次,检查企事业单位341家,共排查出安全生产隐患473处,已责令停产搬迁1家企业,注销17家企业的木竹经营加工许可证。三是落实整改。各林业企业在安全生产大检查暨“百日行动”中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制定出整改时间进度表,加大投入,抓好整改,消除隐患,已立即整改467处。对无法立即整改的,下发了整改通知书5份,按照事故隐患整改“三定”原则和“五到位”要求进行限期整改,并要求林业站负责和督促企业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整改的复查工作,已完成整改5处,整改率达成100%,真正做到消除隐患,不留死角,不留后患,确保企业生产安全。

(四)加大投入,消除隐患。各林业单位根据安全生产大检查暨“百日行动”中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制定出整改时间进度表,加大安全投入,抓好整改,排除隐患。龙湖林场、槎溪林场加大本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力度为契机;二都林业发展有限公司、长兴林业发展有限公司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设立举报电话;山口林场、洪墩林业发展有限公司以重大危险源监管工作和事故排查治理工作为重点;张厝林业发展有限公司、营林公司抓住木材生产现场、集运材便道、到材车辆等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暨“百日行动”工作。截止9月8日,全局共整改安全生产隐患473处,投入整改资金19.8万元,整改率达100%,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增强事故防范能力,为安全生产创造了良好环境。

二、存在的问题

自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暨“百日行动”工作以来,各林业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补缺补漏,发现并消除了一大批事故隐患和问题,较好地完成了全市林业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暨“百日行动”各项任务,取得一定成效,但在检查中也发现一些问题和不足:林业企业数量多、安全管理人员不足;部分林产品加工企业负责人认识不够到位、自查力度不够大,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够全面;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未列出清单,未建立完整的台帐;相关统计数据上报不及时、不准确、不全面。

三、下阶段工作计划

下阶段,我们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和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暨“百日行动”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年”和“责任落实年”活动,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增强安全意识,加强对员工进行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安全常识的教育,克服麻痹松懈思想;二是加大安全生产大检查暨“百日行动”力度。组织多部门开展联合检查、联合执法,根据不同时段、不同岗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暨“百日行动”,建立健全各类台帐,实施动态监管。对检查出的隐患进行逐条登记、分类、造册和建档,并由各林业站督促整改落实和复查工作。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尽快整改销号;确定为重大事故隐患的,坚决落实政府挂牌督办;需要停产整顿的,坚决责令停产整改;限期内整改无望的,坚决实施取缔关闭;三是进一步完善隐患举报制度,设立举报电话:6202125,并对举报人进行适当奖励,形成安全生产大检查暨“百日行动”的良好氛围;四是将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暨“百日行动”情况纳入年终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考核重要内容,对照安全生产大检查暨“百日行动”表,逐条逐项严格考核,做到安全生产大检查暨“百日行动”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大检查暨“百日行动”长效机制。

百日安全大检查方案 篇12

活动工作方案

按照包头市环保局《关于印发<包头市环境安全百题大检查活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包环办发[2012]64号)安排部署,自2012年6月至9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活动。为做好此次大检查活动,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第七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坚持安全发展的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合理规划、严格准入,改造提升、固本强基、完善法规、加大投入、落实责任、强化监管”的要求,降低环境风险,保障环境安全。大检查活动牢固树立“隐患险于事故,防范胜过救灾”的理念,严格落实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地方政府环境安全责任,进一步提高环境风险防范水平。

二、领导小组

为保障全旗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活动的顺利开展,成立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云格图环保局副局长

成 员:刘永利污染控制股股长

张志新监察宣教股股长

李晓宇监测站站长

吕帅帅监察大队队长

刘敏环评股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污染控制股,办公室主任由刘永利兼任,主要负责安全大检查情况的汇总和对市环保部门的汇报联络工作。

三、职责分工

1、污染控制股负责此次安全大检查总体协调工作,对成员部门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及时汇报局领导,同时把检查工作进展情况汇总上报市环保局。

2、环境监察大队是此次安全大检查的具体实施部门,要求组织相关人员,按照包头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包头市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包环办发【2012】64号)的总体要求,全面完成安全大检查的现场监督检查,并做好现场检查记录,发现问题要提出有针对的整改要求,同时将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办公室通报。

3、监察宣教股负责安全大检查的及时宣传报道工作,对存在安全隐患,不按时整改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及时曝光。

4、环评股要对照2010年全国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及化学品检查初步拟定的较大以上环境和风险单位,对建设项目环评批复意见及环境风险、企业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环境应急救援物资储备、企业发生突发环境事件以及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审核,把好涉及安全危险项目的环境风

险隐患评价手续履行的监督指导工作。

5、环境监测站要组织工作人员,对存在环境安全风险隐患的单位实施监督性监测,发现异常数据,要在找出原因的同时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四、工作安排

(一)制定工作方案

为更好地对本辖区检查对象组织开展检查活动,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主体责任,对重大环境风险隐患跟踪治理,确保问题整改到位,结合我旗实际情况,制定百日大检查活动工作方案。

(二)全面检查和信息上报

7月20日到8月底,各成员股室、二级单位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对全旗范围内的企业及存在的隐患问题进行全面检查和登记,对发现的一般环境风险隐患要求企业迅速进行整改,对存在的重大环境风险隐患的要立即制定整改方案,经专家论证后实施。同时,经环境监察大队详细核实汇总后,于7月20日前将完成情况报告我局百日安全大检查办公室,办公室将针对存在的问题形成报告报送旗政府,逐步建立起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及整改的长效工作机制。

成员股室、二级单位要做好现场检查表的填写和相关信息的反馈工作,及时反馈至污染控制股,污染控制股将于8月8日前完成检查表在线填报工作。同时,每月18日前要将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以书面形式通报污染控制股,以便及时掌握相关信息和与上级环保部门的信息沟通。

五、总体要求

1、严格贯彻落实包头市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活动工作方案,组织力量集中开展百日安全大检查工作,督促指导辖区相关企业认真开展检查工作,查找各环节的环境污染隐患,对可能存在的环境污染隐患问题落实有效防范措施,制定具体整改方案,及时消除隐患。

2、进一步完善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治理及应急救援体系。针对我旗安全生产、交通事故、自然灾害等因素易引发的环境事件类型,做好我局隐患排查治理及应急响应工作体系的建立,检查辖区相关企业的应急物资,包括个人防护装备器材,消防设施,堵漏,收集器材,应急检测设备,数量是否充足、品种是否齐全,质量是否可靠,不合格的,要求企业加大对应急物资的投入,制定应急物资保障方案,增强应急响应能力。

3、对在检查中发现存在环境高风险的企业予以挂牌督办,并通报相关职能部门,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及时报告旗人民政府,建议政府下达停产治理或依法关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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