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意见

2024-07-25

关于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意见(共8篇)

关于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意见 篇1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当前,我区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现代化建设的新的发展阶段。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劳动力在产业间转移和地区之间流动日益广泛,党员在不同所有制、不同行业、不同地域之间流动也日益频繁。流动党员的数量越来越多,流动范围越来越广,流动方式呈现多样化。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而且,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人口流动的进一步加快,流动党员群体状况将变得更加复杂,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艰巨性和紧迫性显得更加突出。

近年来,全区各级党组织在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方面做了许多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有的地方还积极探索新途径、新措施,积累了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但是也应清醒看到,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与新形势、新任务不相适应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一些地方的党组织对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缺乏主动性和创造性,甚至存在畏难情绪;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尚缺乏有效的工作机制,流动党员组织关系管理需要进一步规范,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方法和活动方式有待改进;一些流动党员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不按期交纳党费,不做党组织分配的工作;有的流动党员与党组织失去联系,长期游离于党组织之外,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这些问题如不及时加以解决,势必严重影响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影响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能力。

适应发展变化的新形势,切实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是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更好地团结和带领全区各族人民群众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迫切需要。各级党组织一定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不断增强做好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自觉性,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创造性和预见性,扎实做好新形势下的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二、进一步明确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

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要管党的原则和从严治党的方针,着眼于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从流动党员队伍的实际出发,进一步规范流动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改进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方法和活动方式,逐步形成系统、科学、有效的教育管理机制,进一步提高流动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充分发挥流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实现自治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各项任务提供组织保证。

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是: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要以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主线,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和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要求,按照“有利于党员合理流动,有利于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有利于发挥党员作用”的原则,切实做好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力争在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促进自治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坚持条块结合,双向管理。实行工作单位和居住地或单位所在地党组织相互结合,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双向配合共同管理。流出地党组织要对流动党员登记造册,掌握去向,采取有效办法加强教育管理,并向所去地方、单位党组织通报并及时掌握外出党员的表现情况;流入地党组织要主动与流出地党组织经常联系、及时沟通、密切配合,切实承担起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责任。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流动党员的就业形式和居住状况,合理确定党员的管理方式。就业比较稳定、工作单位建立党组织的由单位党组织管理;工作单位未建党组织而有行业协会的,可由行业协会党组织或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统一管理。暂时未落实工作单位,人事档案挂靠在人才流动服务机构或劳动力流动服务机构的,可由人才流动服务机构或劳动力流动服务机构党组织管理。就业单位不够稳定、居住地比较固定的,由居住地党组织管理;居住地经常变动的,由原所在党组织管理。

——坚持求真务实,改革创新。要注意研究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特点和规律,重视现代信息技术的运用,建立健全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探索新方法,使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始终体现时代要求。

三、努力构建科学有效的流动党员教育管理体系

(一)科学设置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的组织机构

1、积极设立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服务机构。各旗县(市、区)要设立流动党员服务中心(服务站),做好跨区域流动党员的组织关系接转工作。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要设立流动党员联络站,发放或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把辖区内的流动党员及时编入党的组织。各嘎查村、社区(居委会)要设立流动党员登记点,对本区域内的外来党员进行登记造册,掌握外来党员的基本情况。对于待安置(分配)的复转军人和大中专毕业生中的党员,安置(分配)部门或人才服务机构应分别建立党组织,负责他们安置(分配)期间的教育管理。各盟市在工作需要时应设立流动党员服务中心。盟市、旗县(市、区)委组织部要指派专人负责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

2、合理建立流动党员党组织。人员相对集中,地点相对固定,时间在6个月以上,属同一基层党委的3名以上正式党员,应建立流动党员党支部或临时党支部(或党小组);属不同基层党委的,上一级党组织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流动党员党支部或临时党支部(或党小组),隶属有关基层党委。条件具备的,可以建立流动党员党总支或基层党委。对于流入本地的外来党员,流入地基层党委或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可根据实际情况,建立流动党员党组织。

3、拓展新领域党的基层组织。切实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团组织等领域的党建工作,提高党组织的组建率,不断扩大党组织的覆盖面。农村、社区、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及新社团组织的党的基层组织,要主动承担起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的职责,及时掌握流动人员中的党员情况,协助做好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认真落实教育管理措施。

(二)规范流动党员的组织关系管理。

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中组发[~]10号)的有关规定,对流动党员的组织关系按以下要求进行管理:

1、党员外出地点或工作单位相对固定,外出时间在6个月以上的,一般应当开具中国共产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外出时间6个月及6个月以内的,一般应当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外出地点、时间不确定的,一般应当持有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短期外出开会、参观、学习、实习、考察、借调工作、办理公务、休假探亲等,3个月以上6个月以内的党员,一般开具党员证明信;3个月及3个月以内,无需证明党员身份的,可不开具党员组织关系凭证。

2、凡党员所去单位已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党组织;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的苏木乡镇、街道党组织,或党员所居住的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以上单位或地方接收确有困难的,也可以转移到行业主管部门或有关服务机构党组织。

3、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党员,流向比较集中的,原所在企业党组织应当与其所去单位或地方党组织做好衔接工作,帮助党员及时落实组织关系。党员流向不确定的,一般先将其组织关系转移到其居住地所在的苏木乡镇或街道党组织。

4、对根据国家政策有关规定,已纳入社区管理的退休干部、职工党员,其所居住社区具备接收条件的,应当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党员居住的社区党组织;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在外长期定居的,应将其组织关系转移至现居住地党组织;对异地居注受聘到新的单位工作或外出务工经商的,应当根据时间长短及工作单位等具体情况转移组织关系;被原单位返聘的,应当继续将其党员组织关系留在原单位党组织。

5、安置(分配)期间外出的复转军人和大中专毕业生中的党员,如其组织关系未编入安置(分配)部门党组织,6个月尚未落实工作单位,应将其组织关系转移至父母、配偶居住地党组织或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党组织。

6、在旗县(市、区)范围内流动的党员,能经常返回所在党组织参加组织活动的,其组织关系一般维持不变。

(三)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信息网络建设

l、专门建立流动党员基本信息库。各盟市、旗县(市、区)以及区直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好中国共产党党内统计的软、硬件资源,在维护好党内基本信息库基础上,专门建立流动党员信息库,录入流动党员的基本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基层党组织要设立《外出党员登记簿》和《外来党员登记簿》,记录流动党员的详细情况。要建立流动党员基本情况定期报送制度,党支部每半年将有关情况上报基层党委,基层党委每年底将有关情况上报县级组织部门。

2、逐步完善流动党员信息化管理网络。依托现有的网络资源,逐步建立连接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三级党委的党内基本信息管理网络,有条件的地方逐步延伸到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及规模较大的嘎查村、企事业单位,实现流动党员基本情况的信息化管理。

3、大力发展流动党员远程教育网络。充分利用各地的党建网站或网页,设立流动党员教育专栏,传送党员教育资料,开展党员咨询服务。根据全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规划,做好终端接收站点建设前期准备工作。远程教育网络建成并投入使用后,有计划地吸纳流动党员参加远程教育。

四、积极探索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有效途径和方法

(一)有针对性地加强对流动党员的教育。要根据流动党员人多、面广、分散、职业杂等特点,结合流动党员的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适时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在流动党员流动前、流动期间和流动后均要加强教育,做到教育不脱节,管理不断线。党员外出前,党组织要进行教育,对他们提出明确要求,告知联系方式。党员外出期间,教育他们无论在什么地方和单位都要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积极参加流入地党的组织生活,按期交纳党费,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转出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有条件的要采取定期寄发学习资料,或者利用书信、电话等方式加强联系。接收流动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要结合流动党员的学习需求,抓住时机开展集中培训、专题教育和组织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市场经济知识、法律知识、现代科学技术知识等与之从业密切相关知识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流动党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流动党员每6个月要向流出地党组织汇报外出期间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党员返回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派人与流动党员谈心,详细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要按照中发[~]20号文件精神,把流动党员纳入到整体教育活动规划,力争使每个流动党员都参加活动、受到教育。要以扎实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解决好流动党员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抓好建章立制工作,通过先进性教育活动,建立起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的长效工作机制。

(二)认真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流动党员原则上回原单位党组织参加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如果流动期间适逢外出所在地或单位党组织开展民主评议

党员活动,可以参加学习,接受教育,但不能以此代替回原所在单位党组织参加民主评议。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回原单位党组织参加民主评议的,可寄回本人自评材料进行评议。党组织通过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听取流动党员思想、工作情况汇报等方式,了解流动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情况。民主评议党员过程中,要严格执行评议和处置标准,按规定评定等次,作出相应处理。

(三)加强流动党员党费收缴工作。每年初,流动党员应向党组织如实申报上一外出后的实际收入,党组织根据党员收入情况,按照中央组织部规定的比例和标准,确定交纳党费基数,核定月交纳党费数额。党员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邮汇、委托代交等方式,至少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

(四)引导流动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利用外出党员活动范围广、经营门路多、获取信息灵的优势,发动外出党员为家乡建设献计献策、牵线搭桥,传送科技和市场信息,引进发展经济项目,带领群众共同致富。根据外来党员素质相对较高、在外来人员中有一定号召力的特点,引导外来党员带头遵纪守法、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充分发挥他们在外来人员中的带头示范作用,带动其他外来人员共同为第二故乡的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服务。重视对流动党员中优秀分子的培养和使用,及时把政治素质好、懂经济、会经营、善管理、有开拓进取精神、事业心强、群众拥护的流动党员,选拔到农村牧区、街道社区党组织和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班子,充实基层党的工作力量。

五、切实加强对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涉及面较广,政策性较强,工作难度较大。各级党组织要强化组织领导,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扎扎实实地抓好这项工作。

各级党委要把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作为考核党委领导班子及有关领导成员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具体指导和协调。工商、民政、人事、教育等部门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在同级党委的领导下,履行职责,通力合作,共同做好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要逐级建立责任制,明确有关部门和人员的相应职责。基层党组织要加强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帮助落实流动党员活动场地和活动经费,认真做好党员流动中组织关系的接转工作和《流动党员活动证》的使用管理工作。

要在继续认真贯彻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的同时,建立健全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的相关制度。一是建立流动党员联系制度。凡有流动党员的党支部,应确定党支部书记或支部委员作为他们的联络员,每人联系1至5名流动党员。联络员负责与流动党员进行联络与沟通,协助党组织做好他们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他们外出表现并如实向党组织报告。二是建立流动党员目标管理制度。基层党组织应根据本地、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对流动党员流动期间参加组织生活、交纳党费、遵纪守法,特别是发挥党员作用等提出具体明确的要求,制定操作性强的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对于表现突出的,要给予表彰。三是走访慰问流动党员制度。党员外出期间,党组织要定期、不定期地走访其家属,必要时可派员看望流动党员本人,了解情况,积极为他们排忧解难;党员返回后,党组织要上门慰问,鼓励和支持他们为家乡经济、社会发展多作贡献。对外来党员,流入地党组织要热情走访,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使他们同样感受到党组织的关怀和温暖。

各盟市、旗县(市、区)要采取财政安排一点,基层党委和主管部门争取行政支持一点,按规定留存的党费列支一点的办法,积极筹措工作经费,加强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将每年从所管党费中安排部分资金用于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各级党组织要增强服务意识,积极帮助流动党员解决遇到的困难。各级党委特别是领导同志要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要注意培养和树立先进典型,以典型引路,指导和推动面上的工作。要严肃党的纪律,对在转移和接收流动党员组织关系等工作中推诿扯皮的党组织和党员,上级党组织要及时指正,对拒不纠正的,以及在流动党员管理教育工作中违反党的纪律和规定的,对主要责任者要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盟市、旗县(市、区)党委组织部以及区直有关单位每年底要逐级上报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情况。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定期对此项工作开展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在全区通报。

关于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意见 篇2

2014年8月27日,教育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加强化工安全人才培养工作的指导意见(教高[2014]4号)(以下简称《意见》)。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促进化工行业安全生产形势好转和持续健康发展,培养高素质化工安全人才,就加强化工安全人才培养工作,《意见》明确提出:1)优化化工安全专业和人才结构。2)完善化工安全人才标准。3)深化化工安全人才培养机制改革。4)提高学生的安全素养和实践能力。5)健全学生实习安全保障。6)实施化工企业安全人才招收计划。7)严格化工安全从业人员上岗准入条件。8)加强化工安全从业人员在职培训。9)加大对化工安全人才培养的政策支持。

关于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意见 篇3

继续教育是提高专业技术人员创新能力和整体素质的重要途径。接受继续教育,是专业技术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加强继续教育工作,对于建设高素质、创新型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具有重要作用。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全面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按照《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的要求,现就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大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建设学习型社会、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的要求,紧紧围绕《规划纲要》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以能力建设为核心,以高层次创新型专业技术人才为重点,有计划、分领域、分类别、分层次开展大规模的继续教育活动,不断提高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创新能力和整体素质。大力提升继续教育地位,加强继续教育基础,完善继续教育制度,提高继续教育质量,不断增强继续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推动继续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

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建设工作体系,形成运行机制,实现全员培训。进一步建立政府人事部门主管、业务部门实行行业管理、用人单位和施教机构为实施主体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体系;逐步形成以需求为导向,政府主导与单位自主相结合,个人履行义务与自觉自愿学习相结合,各方面积极性充分发挥的继续教育运行机制;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和经费投入,逐步实现专业技术人员全员继续教育,使他们得到与科技进步、岗位要求和个人发展相适应的培养与训练,知识结构及时更新,创新能力全面提高,为实施《规划纲要》、增强我国的自主创新能力提供有力支撑。

二、以培养高层次创新型专业技术人才为重点,开展大规模的继续教育活动

(一)加快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

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是列入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一项重大人才培养工程。工程涉及的现代农业、现代制造、信息技术、能源技术和现代管理五大领域,与《规划纲要》明确的重点领域密切相关。各级人事部门和各领域牵头主管部门、协会要从落实“十一五”规划和《规划纲要》的高度,按照工程的总体部署,加强统筹协调,完善政策措施,狠抓项目落实,加快实施进度,确保完成培训300万名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的任务。

(二)大力开展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的继续教育

紧紧围绕《规划纲要》确定的重点领域及其优先主题、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和基础研究等方面的主要任务,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继续教育,着力培养造就一批高层次创新型专业技术人才。科研、工程项目承接单位要结合实施中的重大理论、技术、工艺和管理等方面的课题,推出一批创新攻关与培养训练相结合的科目,实现项目、资金与人才培养紧密结合。配合实施“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等人才培养工程开展继续教育,“十一五”期间对工程国家级人选轮训一遍,着力培养他们的创新能力和科学精神,并通过他们的影响、辐射和带动作用,形成优秀创新团队。

(三)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分类指导

各级人事部门要会同教育、科技等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各地区、各行业领域实际,制定继续教育规划。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做好需求预测,确定重点领域,明确目标任务。认真分解落实各项任务,加强监督检查,解决好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人事部门在政策上要积极支持各专业领域的继续教育,根据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农业等主要专业领域科技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的实际,研究制定具体政策措施,分类推进继续教育工作。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社会工作人才继续教育,加快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提高职业素质和专业水平。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防科技创新人才工程,加大对国防科技人才培训力度。加强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继续教育工作,遵循哲学社会科学人才的成长规律,重点培养一支德才素质好、发展潜力大的中青年专家队伍。

各级人事、教育、科技部门要适应建设学习型社会和构建终身教育体系的需要,加强统筹规划和整合资源,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在学科综合、科研项目和人才汇聚等方面的优势,积极,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大力发展现代远程教育,形成开放式的继续教育网络,为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提高素质和能力提供高质量的继续教育服务。

(四)组织实施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培训

专业科目培训是继续教育的主要内容,主要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施教机构和用人单位具体实施。专业科目培训要立足科技前沿,体现专业发展趋势,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通过专业科目培训学习,使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掌握本专业的最新科技理论和方法,了解发展动态,及时更新专业知识,全面提高业务素质。各级人事、教育、科技部门要积极配合各专业领域主管部门,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有关培训机构的优势,制订、完善专业课程体系和教材体系,汇聚优势培训资源,建设一批高水平的培训项目,提供优质的继续教育服务。

公需科目学习是专业技术人才拓展知识、开阔眼界、启发创新思维的重要途径。公需科目培训

由人事部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开展。人事部会同有关部门每年开展一到两门公需科目的培训,各级人事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也可开展一些具有特色的公需科目培训,供广大专业技术人员选修。公需科目的学习一般不超过国家规定继续教育总学时的三分之一。

(五)加强企业继续教育

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体。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和企业技术改造、科技创新及新技术、新设备的引进,以提高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自主创新能力为重点,广泛开展企业继续教育活动。政府人事部门要针对一些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继续教育动力不足、资源匮乏、信息不畅等问题,加强指导扶持,积极提供政策、项目和信息等服务。充分发挥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机构在企业继续教育方面的作用,使其成为培养企业高层次人才的基地。要按照国家有关企业技术开发费税前扣除管理规定,落实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经费。

(六)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继续教育

政府人事部门要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继续教育工作的指导、服务和监督。在制定规划时,要通盘考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对人才的需求和培养。建立适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自身特点的继续教育模式,帮助他们培养急需人才,促进继续教育工作协调发展。政府实施的继续教育项目和掌握的继续教育公共资源,要面向社会各类经济组织、所有专业技术人员平等开放。

三、加强法制建设,推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制度化和法制化

(一)积极推动法制化进程

加快研究制定《全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继续推动地方和行业部门继续教育法规制度建设,使我国的继续教育工作逐步纳入制度化、法制化轨道。

(二)建立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完善继续教育登记制度,各级人事部门要会同行业主管部门通过证书、学习档案、网络管理等方式,连续记载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基本情况,规范登记内容和要求。专业技术人员每人每年脱产或集中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应不少于12天或72学时。有条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可以实行学分制,实行网络化和量化管理。实行继续教育评估制度,对企事业单位继续教育总体工作、责任目标、活动过程内容、个人学习效果等实施评估。加强统计工作,把继续教育纳入人才工作整体统计体系之中,对继续教育人数、时间、内容、经费等进行统计。

建立继续教育考核和激励机制,把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对其考核评价和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对依法实行职业准入制度的专业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应依法参加继续教育。对其他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也要把其参加继续教育作为持续提高职业能力的基本途径,在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或申报评定上一级资格时,作为重要条件。

(三)完善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制度

总结近年来举办高级研修班等示范性继续教育活动的经验,完善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制度。人事部会同相关部门围绕我国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专业技术课题,每年举办30至50期示范性高级研修班,培训2000至3000名各专业技术领域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各级人事部门也要会同有关部门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重大发展战略、工程项目和重点问题,举办一批高级研修班。

四、创新培训形式,完善服务措施,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服务体系建设

(一)不断拓展继续教育的新形式

继续教育要因地制宜、按需施教,重在学以致用,取得实效。根据不同项目、不同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特点,精心设计培训方案,综合运用集中培训、研讨、进修、自修、案例教学、技术考察、咨询服务、对口培训、特殊培养等多种培训形式,为专业技术人员提供量身合体的继续教育服务。对重要、特殊和关键岗位上的人才可以采取个性化方式进行培养。大力推广网络继续教育,开发网络课程,实行网络化管理,不断提高继续教育的信息化、现代化水平。

各级人事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大力加强公共服务,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完善继续教育服务体系。举办各种继续教育交流服务活动,发布质量高、信誉好、公益性强的培训科目、项目和教材,引导各类继续教育主体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开展社会化的继续教育,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鼓励政府资助的培训项目、企事业单位自主开展的培训项目通过招投标的方式确定施教机构。鼓励民营、外资施教机构,依照我国法律和有关规定,开展继续教育活动。各级人事部门要会同行业主管部门规范培训、发证行为,加强对继续教育市场的监管。

(二)加强继续教育基础建设

按照兼职为主、兼专结合的原则,加快培养建设一支政治优良、业务精通、经验丰富的继续教育师资队伍。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研究。加快继续教育施教机构专职教师知识更新,落实专职教师每年参加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少于1个月的政策规定。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高新技术企业,聘任政治素质高、专业功底扎实、实践经验丰富的人员作为兼职教师。建立继续教育师资库,实行动态管理,实现师资资源共享。以继续教育政策法规、专业基础理论、培训管理实务、人文素养等知识与技能为主要内容,广泛开展培训者培训活动,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继续教育管理人员队伍。组织编写一批高质量的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教材,并不断更新完善。有条件的地区和部门可以通过市场机制筛选一批优秀教材,实现教材资源的社会共享。

(三)加强继续教育施教机构建设

实施继续教育要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充分利用现有的办学条件。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中型企业的培训机构及其他各类教育培训机构是继续教育的主要基地,各类学术团体、专业协会、学会和社会力量办学单位是开展继续教育的重要力量。要创造条件,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把继续教育作为学校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积极为社会提供继续教育服务。鼓励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及学术团体以提高继续教育的效益和质量为目的,实行多种形式的联合办学,提倡有计划、有组织的委托办学,建立生产、科研、教学相结合的协作关系。研究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施教机构评估标准与管理办法,逐步建立行业标准和规范。加强监督检查,重点扶持一批培训质量高、社会效益好、市场前景广、信誉度高的施教机构,支持他们做大做强。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高新技术企业,建设一批国家和省两级示范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带动施教机构整体质量提升。建立继续教育施教机构信用管理数据库,对参与实

施继续教育的机构和人员建立信用档案,并作为政府有关培训项目支持的依据,定期向社会公开,营造良好的继续教育市场秩序。

(四)积极发挥行业协会和相关中介机构的作用

充分发挥各级继续教育协会在培训服务、理论研究、参谋咨询、学术交流、国际合作和行业自律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推动继续教育事业的发展。鼓励和支持继续教育协会和相关行业协会在章程规定的范围内,发挥与广大专业技术人员联系广泛、专业性强的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继续教育活动。

(五)积极开展继续教育国际培训与交流活动

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参与国际继续教育活动,联系沟通国(境)外继续教育机构、团体、协会,及时了解国际继续教育发展动态。采取送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的方法,有目的、有计划地开展国际培训,切实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优先安排重点、关键岗位和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学习。积极引进和推介国外先进优质的继续教育资源,推进我国继续教育事业的国际化进程。

五、加强西部、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和中部地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一)加大倾斜支持力度

统筹不同区域之间继续教育工作的协调发展,在政策及重点项目等方面,给予西部、东北和中部地区必要的指导、帮助和支持。必要时设立继续教育工作专项,支持这些地区的重点人才需求和重大工程建设。在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举办高研班、组织专家咨询活动、基地建设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向西部、东北和中部地区倾斜。

(二)探索建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对口支援制度

人事部会同有关地区和部门每年组织10个左右对口支援培训项目,为西部、东北和中部地区培训500名左右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鼓励东部沿海和经济发达地区省份面向西部、东北和中部地区开展对口培训项目。继续组织留学人员和高级专家“西部行”、“东北行”、“中部行”,开展技术服务、人才培养等活动。在总结对口培训经验的基础上,探索建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对口支援制度。

(三)做好西部地区少数民族科技骨干特殊培养工作

继续开展新疆少数民族科技骨干特培工作,“十一五”期间,国家为新疆培养2000名左右业务精、素质高、创新能力强的少数民族科技骨干。同时,在总结新疆特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统筹西部其他地区少数民族特培工作,实现制度化,使特培工作成为加强西部地区少数民族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组织实施好青海三江源人才工程,争取用3年的时间把三江源工程管理人才和中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轮训一遍。

六、加强组织领导,保障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

各级人事部门要切实履行好主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职能,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把继续教育纳入人才工作总体布局,重点做好政策制定、规划指导、组织协调、公共服务、示范培训、监督检查和调查研究等工作。各级政府人事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要按照任务明确、人员到位、经费落实的要求,进一步健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机构,充实工作力量。各级继续教育协会要充分发挥作用,广泛联络和动员会员单位,配合继续教育中心工作,提供咨询和服务,开展形式多样的继续教育活动。企事业单位要根据继续教育任务需求配备相应人员,具体负责制定计划、组织实施、日常管理、评估考核等工作。各级各类工作机构之间要加强协调联系,以联席会议、专门沟通、联合办公等多种形式及时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在继续教育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宣传和表彰。

(二)不断加大对继续教育事业的投入

建立健全政府、单位、个人共同出资的多层次、多渠道的继续教育投入机制。加大对继续教育事业的投入,中央财政继续在部门预算中保证继续教育工作经费。一般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取职工教育经费,从业人员技术素质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可按2.5%提取。事业单位可参照企业相关规定,不断加大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经费的投入。要在重大项目中拿出一定份额的项目经费用于培训人才,使项目建设与人才培养同步发展,相互促进。

关于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意见 篇4

育信息化工作的意见

随着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水平的提高和现代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信息化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近年来,各地按照国家人口计生委的统一部署,积极探索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取得了一定成效,为推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工作积累了经验。但同时,流动人口信息化工作与新时期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新任务、新要求相比,仍面临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各地工作发展不平衡,全员流动人口数据库建设标准不统一,与国家PADIS系统对接进展缓慢;区域间不能互联互通,网络化协作缺乏基础;流动人口信息系统运行和管理机制不健全等。流动人口信息化是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化工作,对于深入贯彻《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破解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难题,实现”一盘棋”工作目标具有重要意义。为此,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人口计生信息化建设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建立“统筹管理、服务均等、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双向考核”新机制,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以便民高效低成本为原则,以全员流动人口数据库为基础,以网络化协作为重点,以监管考核为保障,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为宏观决策和“一盘棋”提供支持,全面实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化。

(二)工作原则。

1.统筹规划、统一标准。认真分析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新形势,准确把握信息化发展规律,科学制定流动人口信息化工作规划。坚持标准规范先行,按照国家人口计生信息化标准规范体系框架要求,建立完善流动人口信息化技术标准。各省(区、市)依据国家规划和技术标准,统一规划、分步实施,逐步建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系统。

2.立足需求、实用高效。把提高工作效率、实现服务管理创新作为信息化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立足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实际需求,建设实用高效的信息管理系统。同时,通过信息系统的建立和运用,不断完善和优化流动人口工作流程,实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便民高效。

3.信息引导、网络协作。强化基层信息采集上报责任,确保基础信息的准确、及时、完整。建立重点地区流动人口监测信息化管理体系,充分发挥信息引导服务、服务完善信息的作用。围绕群众需求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重点难点,开展网络化协作。

4.科学分析、信息共享。通过建立健全PADIS系统、省级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不断把信息资源开发利用贯穿到信息化建设全过程,科学、全面分析人口流动的现状和趋势,为宏观决策提供依据。整合部门资源,为系统内部、部门之间信息沟通、共享奠定基础。

二、主要任务

通过推进流动人口信息化工作,建立既满足基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需求,又满足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宏观决策需要的信息化工作体系,进一步提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科学决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一)建立完善全员流动人口数据库。

国家依托PADIS项目建设全员人口数据中心,全员流动人口数据库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2009年全员流动人口统计信息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从2010年起,全国全面开展全员流动人口统计信息工作,三年内,各省(区、市)应基于本省全员人口数据库,建立省级集中的全员流动人口数据库。原则上采取村(居)采集或共享部门基础信息、乡(镇、街道)录入、省和国家两级集中的模式进行全员流动人口信息管理,实现全员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计划生育日常服务管理信息实时更新,其他流动人口信息按季更新、上报。

已建立全员人口数据库的省(区、市),按照PADIS流动人口交换代码标准、实时数据交换报文规范、批量数据交换规范等规定,优化完善国家与省级系统间信息交换接口,实现国家和省的对接、应用。尚未建立全员人口数据库的省(区、市),按照国家标准、规范,积极稳妥地开展全员流动人口数据库建设,确保与本省全员人口数据库的有机衔接。力争在三年内实现80%的省级系统与PADIS流动人口子系统之间的信息交换,共享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信息。

(二)着力搭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平台。

按照“一盘棋”工作要求,建立完善全国、省内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平台,规范工作流程,实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查询和交流、工作协作和监管的网络化。建立网络化协作工作机制,利用国家和省级平台开展已婚育龄妇女的避孕节育情况、婚育情况、一孩生育服务登记等网上通报、反馈工作,建立重要信息的快速反应通道。深化协作内容,实现奖励优惠政策兑现和社会抚养费征收网络化协作。积极探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平台向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延伸,实行服务机构将孕情环情检查等结果直接网上通报。2010年80%的省(区、市)基本实现网络化协作;2011年,基本实现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网络化。

(三)强化全员流动人口统计分析和决策支持。

充分发挥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统计分析功能,建立和完善流动人口统计分析指标体系,实时掌握全员流动人口数量、分布等基本情况,逐步实现流动人口信息的及时发布。将流动人口统计信息资源转换为决策信息资源,构建人口流动迁移专家数据库、人口流动迁移决策支持模型库;在PADIS决策支持子系统上扩展流动人口辅助决策功能,用于县级以上人口计生部门及时应对流动人口突发事件,为同级政府科学决策和公共服务提供信息支持。研究分析人口流动迁移的特点、趋势和需求,为加强流动人口的就业、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等问题的综合决策提供支持。

(四)建立和完善流动人口信息化工作制度。

为保证信息化工作有序推进,各级人口计生部门应在加强全员人口采集与录入、信息上报、信息统计与分析、信息共享、信息安全等信息化工作制度的同时,充分考虑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特点和需求,确保流动人口基础信息和计划生育日常服务管理信息质量,为完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政策措施提供支持。建立符合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实际的信息交流与共享制度,为网络化协作提供保障。

(五)完善流动人口网上公共服务。

积极推进电子政务,利用信息网络拓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公共服务内容,围绕政策法规咨询、便民服务、维权投诉等内容,在中国人口网以及各级人口计生部门的政务网站,开辟流动人口公共服务窗口,设立网上调查、电子信访等功能,推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行政事务网上受理、办理,提供在线服务,提高服务水平。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统筹推进。

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按照国家人口计生委信息化工作要求,把流动人口信息化建设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整体规划,“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要整合系统内各方面资

源,软件开发与硬件配备并举、业务工作与技术应用并重,抓住关键环节,统筹推进。要加大投入和经费补助力度,配备专用设备,实行专人负责。要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化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指标,纳入人口计生工作目标和流动人口“一盘棋”工作考核,促进信息化工作落实。

(二)加强培训,提高能力。

要将能力培养与推进信息化结合起来,制订全员流动人口信息化培训计划。开展针对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使用人员的信息化定期培训,省、市、县三级应在两年内完成基层流动人口业务人员信息化应用能力培训,不断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对信息化的认识和应用水平。要广泛开展岗位练兵,建立一支既懂服务管理业务又熟悉信息化工作的专业队伍。要加强基层流动人口工作队伍建设,城市社区要有一支与流动人口规模相适应的信息管理专兼职队伍。

(三)加强监管,双向考核。

要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化流程规范,落实监管的层级责任,国家重点监管跨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省级重点监管省内跨县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解决。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建立双向考核机制,研究制订科学合理的流动人口信息化工作质量、效果等考核指标,通过流动人口信息化工作绩效考核,为“以奖代投”和双向考核评估提供依据。

(四)加强研究,勇于创新。

关于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意见 篇5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经济社会结构发生了深刻而复杂的变化,城乡发展日益融合,联系日益紧密。这种变化和联系越来越明显地反映到党的建设上来,按照城乡二元结构形成的党员管理方式,已明显不能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对党的建设的要求。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的“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党员动态管理机制”的要求,中共密云县委成立课题组,以密云县域内工作所在地、长期居住地与党员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地分离的党员以及从外省市流入密云县的党员为调查对象,调查了解密云县流动党员的有关情况,探索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新思路和新举措,为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党员动态管理机制提供依据。

一、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近年来,伴随着我县经济建设和城市建设的不断推进,劳动力在产业之间转移和地区之间流动日益广泛,党员在不同所有制、不同行业、不同地域之间流动也日益频繁,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成为建立健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的重要内容。

(一)流向分布。流动党员多数以亲、邻、友互介互带的方式外出,同村、同乡党员的流向往往在地域上、行业上相对集中,流动的总体情况是流出党员主要从农村向县城和北京城区流动、从一产向二产或三产流动;流入党员主要是从外地农村向我县县城流动,而且以北京市周边省份尤其是河北省流入到我县的党员居多。根据调查显示,从流动党员行业分布上看,我县流出的党员主要以开出租车等劳动密集型行业为主;此外,有部分党员因年老体弱投靠子女,或者外出务工经商等。外地流入我县的党员绝大部分在企业务工,有少数人从事个体经营或兴办企业。如我县十里堡镇,全镇共接收外省市流动党员12人,其中10人在企业务工。

(二)流动数量。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和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流动党员的数量迅速增长。以县人才服务中心为例,2000年组织关系在该单位的流动党员只有50人,到2005年增加到150多人,目前则达到了240多人。据统计,截止到今年10月底,我县工作所在地或长期居住地在组织关系所在乡镇(街道)以外的流动党员有1179人,占全县党员总数的3.4%,其中在县域内流动的有587人,占49.8%;流入到本市其他区县(主要是城区)的577人,占48.9%;流入到外省市的有15人,占1.3%。从外省市流入到我县的党员有506人,占我县党员总数的1.4%,其中从河北省流入到我县的党员有180多人,占流入到我县党员总数的35.6%。

(三)党员构成。流动党员主体突出但结构日益复杂。从身份上看,我县1179名流出党员中,农村党员921名,占78.1%,明显占据主体地位,但近年来下岗职工、复退军人、大中专毕业生中的流动党员数量不断增多。就性别而言,男性有884人,占75%;就年龄而言,全县流动党员仍以中青年为主,45岁以下的有786人,占66.5%,但各年龄层次均有分布。就文化程度而言,大专以上学历的有336人,占28.5%;高中中专学历的392人,占33.2%;初中及以下学历的451人,占38.2%。

二、密云县加强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工作的主要做法

近年来,密云县委以“有利于促进党员合理流动,有利于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有利于党员发挥作用”为原则,在优化组织设置、建立服务平台、创新活动方式等方面进行了探索和实践,在强化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发挥流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持和发展流动党员群体的先进性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建立组织,确保流动党员做到离家不离党。为了有效加强对流动党员的管理,在流动党员聚集的县人才服务中心和具备条件的非公企业建立党组织,作为建立健全双向共管和城乡一体的党员动态管理机制的重要基础性工作。结合组织关系转移到县人才服务中心的大中专毕业生党员日益增多的实际,2007年5月,在县人才服务中心建立了党委,并根据党员的分布情况,建立了5个流动党员党支部,将每一名流动党员都纳入到党组织的管理范围之内。针对非公经济快速发展和在非 公企业就业的党员不断增加的情况,以在规模以上非公企业建立党组织为重点,不断扩大党组织在非公企业的覆盖面,去年以来共在141家规模以上非公企业建立了党组织,使有党员的规模以上非公企业全部建立起党组织。在做好党组织组建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就近、方便的原则,将外地流入的党员编入党的基层组织,安排其参加组织生活。以外出流动党员党支部、党小组为单位,积极开展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冯家峪镇党委在外出流动党员比较集中的地区建立起4个流动党员党小组,并为每个党小组配备了电视机、DVD机和电教光盘等学习材料,确保外出流动党员定期参加组织活动,做到“离家不离党”。

(二)创新机制,探索加强流动党员管理的有效方式。一是建立流动党员专人联系制度。流动党员正式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根据流动党员的具体情况,从本支部在家的党员中选择合适人选,与流动党员结成联系对子,开展定期、定向联系。果园街道党工委挑选责任心强的社区党员担任联络员,与外出流动党员结成对子,定期向他们传达党组织的决议和要求,了解流动党员在生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并及时反馈给党组织;高岭镇党委利用北京移动农网信息平台每周向流动党员发送一条信息,主要内容有:党的基本知识、致富信息、招工信息、实用技术等,增强了党组织和流动党员之间的联系。二是建立流动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汇报制度。流动党员每个季度要向党组织上报一篇书面汇报,报告自己的工作、学习和思想状况。三是建立定期走访、慰问流动党员制度。党组织定期到流动党员家中进行走访,帮助其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西田各庄镇党委积极推行针对流动党员家庭的“一节一问候”制度,每逢重大节日,流动党员所在的党支部都要到流动党员家中走访,并通过打电话、发短信等形式送去党组织的问候。四是建立流动党员评议制度。党员外出之前,党支部与其签订目标管理责任制,作为对其进行管理和评议的主要依据;流动党员返乡后,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流动党员汇报外出期间的工作、学习和思想状况,全体党员进行民主评议;对于评议等次在中等以下的流动党员,党支部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其按期改正存在的问题。

(三)强化服务,使流动党员时刻感受到党组织的关怀和温暖。设置流动党员咨询服务专用电话,制定流动党员咨询服务专用电话管理制度,安排专人负责受理电话咨询;为流动党员发放“咨询服务联系卡”,使党员无论流动到哪里都能不忘家乡、不忘入党誓词,并且能够与党组织取得联系,接受党组织的服务和管理。实行接收流动党员组织关系首问责任制,流动党员到流入地党组织联系转移组织关系或咨询参加组织生活等事宜,接待人员做到热情接待,积极帮助落实相关事项,任何党组织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接收流动党员按规定转来的组织关系。东邵渠镇党委在全镇建立起14个党员服务站,为党员提供证件办理、信息咨询、关系接转、技能培训及照顾留守孩子、助种助收等服务;果园街道建立流动党员服务站,为流动党员提供维权服务、法律咨询、就业指导,帮助他们解决子女入学、生病就医、租住房屋等实际问题。不老屯镇地处我县偏远山区,镇党委结合该镇流动党员大部分在县城务工经商的实际,在县城内的信远大厦建立“不老屯镇流动党员活动站”,每季度组织一次流动党员活动,帮助其解决工作、生活、思想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使流动党员找到“家”的感觉。

(四)搭建载体,充分发挥流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结合“一个党员一件事”活动,发挥流动党员能力强、信息灵通的优势,为流动党员设定致富信息、经济发展等岗位,同时为流动党员发放《一个党员一件事活动记录本》,由党员把自己履行职责的情况,以写实的手法简要记录下来,作为党组织考核的具体依据。冯家峪镇西白莲峪村外出流动党员冯小林,根据村党支部发展柴蛋鸡养殖的号召,带头养殖柴蛋鸡,年收入达3万余元,同时他不忘将自己的养殖技术向身边的党员和群众进行传授,带动5户群众共同增收致富。在“一个党员一件事”活动基础上,在流动党员中广泛开展承诺活动,引导流动党员在帮带群众、为群众提供就业信息等方面提出承诺事项,充分调动流动党员服务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太师屯镇党委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流动党员中开展“我为家乡发展做贡献”活动,广泛征求流动党员对本乡镇及所在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组织流动党员为家乡发 展收集信息,动员外出务工经商的流动党员回乡兴办企业。西田各庄镇党委大力实施“先锋工程”,开展“流动党员模范岗”争创活动。穆家峪镇优龙公司党支部以创建“党员标兵”为载体,组织流动党员开展服务职工群众、服务企业发展活动,通过充分发挥流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示范引领广大职工群众促进企业的和谐、稳定、快速发展。

(五)提供保障,为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奠定坚实基础。县委把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纳入全县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整体工作之中,统筹规划,同步推进。为了将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将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作为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的重要内容,写入《乡镇三个文明建设重点工作目标责任书》。县委组织部定期对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并将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工作状况和实际成效作为评定“五好”乡镇党委和“五好”村党支部的重要依据。为增强流动党员的归属感,采取“一对一”、“多对一”的形式,将本地党员与外来流动党员结成联谊“对子”,在培训党员、发放党员学习材料等工作中,把流动党员考虑在内,进行党内表彰时,为流动党员分配适当的名额,同时积极为流动党员维护合法权益、参加就业培训、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困难提供帮助。

三、流动党员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调查,我们认为在流动党员管理方面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管理难到位。一是外来流动党员的情况难掌握。外来流动党员以外出务工为主,并且多数在非公企业就业,有很大一部分党员不表露自己的党员身份,导致党组织对流动党员的情况难以掌握;此外,非公企业在人事管理方面又比较松散,职工“跳槽”的现象非常普遍,党员职工往往与党组织“不辞而别”。二是外出流动党员管理难进行。多数流动党员工作单位或居住地点变换频繁,党组织对其去向很难及时掌握,尤其是大学毕业或部队退伍后自谋职业的党员,这些党员往往将组织 关系转移到其户籍所在地党组织,然后长期在外务工经商,平时只是以托人代交或邮寄的方式交一交党费,无法正常在正式组织关系所在的党组织参加组织生活。三是对加强流动党员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部分基层党组织对流动党员的作用和影响、现状和问题认识不清,有的对外出流动党员的管理方法不多、手段不活、要求不严,外出党员往往处于放任自流的状态;有的对外来流动党员的管理消极应对、被动应付,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关系难接转。一是正式组织关系不想转。在转移正式组织关系上,流动党员心态复杂,有的认为转移正式组织关系的程序复杂,费时费力,干脆不转移组织关系;有的认为自己工作不稳定、流动性大,转来转去太麻烦而不愿转移组织关系;有的担心企业把扣留组织关系作为限制其自主择业的砝码,不愿转移组织关系;有的与正式组织关系所在的党组织有较为紧密的利益关系,尤其是农村党员,担心因转移组织关系失去这些利益,而不想转移组织关系。二是临时组织关系不好转。目前,转移临时组织关系的凭证有党员证明信和流动党员活动证两种,使用较多的是后者。在流动党员活动证发放过程中,有的基层党组织对流动党员的认定存在偏差,活动证有漏发、错发的情况;部分流动党员不愿意接受流入地党组织的管理,有的不领取活动证,有的即使领了活动证,也不持证参加流入地党组织的活动;此外,对于党员外出的时间、地点党组织不能及时掌握,按时将活动证发到流动党员手中存在较大难度。三是主观上不愿接。对于流入地党组织,有的因活动场地、活动经费有限,不愿意接收更多的党员;在农村党组织,党员要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要参与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的决策,一些支部不愿意接收外来党员。四是客观上不能接。在非公企业,尤其是规模小、职工少的非公企业,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企业还有很多,这些企业没有党的组织,无法接收流动党员的组织关系。

(三)培训难进行。一是培训活动难开展。在流出地,流动党员返家时间不同步,有的农忙返家,有的节假日返家,农忙返家的,忙于干活,节假日返家的,忙于拜亲访友,无暇参加培训。在流入地,由流动党员工作单位党组织组织培训,由 于流动党员多数在非公企业就业,有的非公企业尚未建立党组织,无人组织培训,有的虽然建立了党组织,由于培训经费短缺、工学矛盾突出,党员培训难以组织;由流动党员居住社区党组织组织培训,由于流动党员居住分散,人员难以集中,加之流动党员作息时间不一致,培训时间难以安排,党员培训仍然难以组织。二是培训内容难对口。流动党员文化程度、年龄层次、工作岗位差异较大,在同一个单位或社区,流动党员中既有学历高的、又有学历低的,既有年老的、又有年轻的,既有管理人员、又有普通工人,不同文化程度、年龄层次、工作岗位的党员对学习内容的需求差异较大,一些党组织不能针对不同层面党员的实际需求安排培训内容,培训内容单调枯燥,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培训方法难适应。有的党组织习惯于集中开展大规模的培训,往往与企业的生产经营发生冲突;有的党组织开展培训不是学文件、读报纸,就是找个人作报告,培训手段单

一、方式呆板,党员不欢迎;有的党组织就培训搞培训,既不能与提高党员职工的工作能力紧密结合起来,也不能与促进企业的生产经营紧密结合起来,既得不到业主的支持,又得不到党员职工的认可。

(四)作用难发挥。一是不愿发挥作用。部分流动党员长期脱离党组织的教育和管理,纪律观念弱化,党性观念淡化,奉献精神退化,为了脱离党组织的约束,有的在流入地不表露党员身份,有的长期不主动与流出地党组织联系,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混同于一般群众;有的流动党员在非公企业中工作,缺乏当家作主的思想观念,认为做贡献越多被老板剥削的就越多,主观上不愿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二是不会发挥作用。在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的新形势下,党组织和党员所处的工作环境、担负的工作任务发生了深刻变化,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方式发生了深刻变化,一些党员找不到自己的位置,不知道在什么方面发挥作用,也不知道如何发挥作用。三是不便发挥作用。一些流动党员具有较强的党性观念,具有为党多做工作、为群众多办好事的良好愿望,但其所在的党组织没有为流动党员发挥作用搭建平台,没有对流动党员如何发挥作用提出具体要 求,使流动党员觉得多做工作、多办好事名不正、言不顺,有的党员说,“看到有些该管的事,觉得应该管,也想管,但自己没什么职务,党组织也没有要求,怕群众风言风语,说自己没事找事、瞎逞能,最后费力不讨好,两面不是人”。基于这些顾虑,流动党员觉得自己不便发挥作用。

四、关于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党员动态管理机制的几点思考

在党员频繁流动的新形势下,沿用传统的方式管理党员已经不合时宜,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统筹城乡党的建设,打破党员管理城乡二元结构,切实改变地域之间、城乡之间、不同所有制之间党员管理工作相互隔离的状态,着力构建城乡一体党员动态管理机制。

(一)强化领导,建立健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随着党员角色越来越多的由“单位人”向“社会人”转变,以及流动党员数量日趋增多、流动地区日趋广泛、流动原因日趋复杂,单靠流出地党组织很难真正把流动党员管住、管活、管好。因此,必须在加强组织部门管理的基础上,组织动员全社会力量对其进行教育管理。一是建立健全党政齐动的工作机制。建立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公安、流管、计生、工商、劳动等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形成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建立健全各有关部门定期沟通协调机制。根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确定各自在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中的具体责任,采取定期召开协调会议的办法,就如何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中加强流动党员服务管理等有关工作进行沟通研究,共同做好流动党员的信息采集和服务管理工作。三是建立健全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定期沟通协调机制。按照“资源共享、组织共建、活动共抓、作用共促”的原则,建立流动党员双向管理制度,明确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在做好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的职责任务;采取定期召开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研讨会等多种形式,加强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之间的信息交流、工作交流,促进双向管理工作责任的落实和工作任务的完成。四是建立健全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督促考核机制。把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作为党建工作目标责 任制的重要内容,列入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的考核体系,加强督促指导,严格检查考核,确保各级党组织的领导责任和工作责任落实到位,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的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明确任务,建立健全长抓不懈的教育机制。一是建立健全流动党员排查登记制度。广泛开展党员找党组织和党组织找党员“双找”活动,结合流动人口管理、计划生育、劳动保障、工商管理等工作,做好外来流动党员的信息采集工作,及时掌握外来流动党员的情况;在此基础上,由组织部门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做好流动党员身份及相关信息的甄别、核实工作,及时登记经核实确定的外来流动党员的相关信息,建立流动党员信息库,并根据流动党员的变化情况,对信息库的有关数据进行适时调整,做到流动党员信息及时更新、动态管理。二是建立健全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制度。流动党员正式组织关系所在的党组织要根据流动党员的具体情况,从本支部党员中选择合适人员,与流动党员结成联系对子,开展定期、定向联系,及时掌握了解党员外出后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状况;督促外出流动党员采取打电话、发电子邮件、写书信等方式,定期向党组织报告自己的工作、学习和思想状况;流动党员返乡后,要向党组织报告外出期间的各种情况,党组织要采取多种方式对流动党员参加活动、遵纪守法、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分析评议;对于流动党员党性方面存在的问题,要督促指导其在规定期限内改正,对于“三不”党员和违法违纪党员,要及时进行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确保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三是建立健全流动党员学习培训制度。坚持“业余、灵活、多样、实效”的原则,采取邮寄学习资料、群发手机短信、开展远程教育、举行网络党日活动等方式,加强对流动党员的教育;充分利用节假日流动党员大量返乡的有利时机,采取召开座谈、交流等方式,组织他们参加短期集中培训;充分利用现代网络技术,开办党建网站,设立流动党员管理网页、BBS论坛、QQ群、专用电子邮箱等,搭建流动党员教育培训信息平台,为流动党员开辟网上教育培训阵地,解决流动党员“活动无场地、时间无保证”等实际困难。(三)创新形式,建立健全城乡一体的管理机制。顺应社会管理体制的改革趋势,打破城乡二元结构,统筹农村、社区、企业等各个层面的党员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城乡一体的党员管理机制。一方面要创新形式,建立健全体系严密、覆盖城乡的党组织建设制度。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不断创新基层党组织的设置方式,首先是要打破党组织设置的地域限制,以流出地党组织为主导建立党组织,凡党员3人以上集体外出、地点相对集中的,组织关系所在地党组织可以将他们组织起来,在党员流入地建立党组织,做到党员流动到哪里,党组织就建立到哪里;其次要打破党组织设置的行业限制,以流入地党组织为主导建立党组织,对于外来党员相对较多,流动党员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或者不便将流动党员编入本地党组织的,流入地党组织可以以城市社区、摊群市场、商务楼宇、工业园区等为单位,将来自不同地区、从事不同行业的党员组织起来建立党组织,做到哪里有流动党员,就在哪里建立党组织。另一方面要创新方法,建立健全管理到位、联动城乡的党员管理制度,要改革以党组织隶属关系为主要依据的流动党员管理模式,按照便于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便于党员参加组织活动、便于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原则,采取党员务工单位党组织、长期居住地党组织和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地党组织有效对接、协同配合的管理模式,明确务工单位党组织、长期居住地党组织和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地党组织在流动党员管理工作中的职责任务,建立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双向共管的流动党员管理模式。

(四)改进方式,建立健全以人为本的服务机制。要按照以人为本的要求,树立教育、管理与服务相结合,寓教育、管理于服务之中的流动党员管理新理念,通过深入细致和全面周到的服务,使流动党员充分感受到党组织的关怀和温暖,调动流动党员接受党组织管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一方面要为外出流动党员解决后顾之忧服务。党组织要定期到外出流动党员家中进行走访,了解掌握流动党员的家庭状况,对于因特殊情况导致家庭困难的党员进行慰问和帮扶,帮助其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特别是要帮助外出流动党员把留守在家的孩子、老人等家庭成员照顾好,使他们在外面无后顾之忧。另一方面要为外来流动党员融入本地生活服务。要将外来流动党员纳入本地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的整体计划之中,帮助流动党员解决找工作难、子女入学难、生病就医难、租住房屋难等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大力推进党员服务中心建设,形成布局合理、覆盖面广的流动党员服务网络,为流动党员提供维权服务、法律咨询、就业指导,把党员服务中心建设成本地党组织、党员服务流动党员,本地党员和流动党员共同服务人民群众的品牌工程;采取“一对一”、“多对一”等形式,将本地党员和外来流动党员结成联谊对子,及时了解流动党员就业、学习和生活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管理和服务,促进流动党员更好地融入本地的生活。

关于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意见 篇6

各部门、各系部:

我院举办高职教育以来,紧紧抓住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机遇,积极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不断开拓进取、创新发展,综合办学实力明显提升,社会影响力日益扩大,对外知名度不断提高。随着学院改革发展的深入推进,教育教学工作已经不能适应学院发展的要求,教育观念需要更新,教学定位需要准确,管理机制需要创新,教学改革需要加速,教风和学风建设需要加强。深刻反思教育教学工作中存在的不容忽视、亟待解决的困惑、困难和问题,是加强内涵建设,提高核心竞争力的迫切要求,是建设三大工程,实现一库两中心奋斗目标的迫切要求。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育教学工作,特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强化高职教育理念,更新教育观念,坚持正确定位。坚持以就业为导向的教育教学指导方针,更新教育观念,坚持正确定位,是加强和改进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前提。我们必须树立正确的高职教育观念,一是高职教育是就业教育,不是学科教育,更不是学术教育;二是高职教育是素质教育,不是应试教育,更不是选拔淘汰教育;三是高职教育是大众化教育,不是精英教育。

作为高等职业教育,我们要主动适应企业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优化升级的要求,以培养面向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为根本任务,大力推进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突出人才培养的针对性、灵活性和开放性,创新管理机制,增强办学活力,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不断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二、推进院系两级管理,加快教育教学改革。

发挥教学系部主体作用,是加快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和改进教育教学工作的机制保障。

1、要尽快出台并切实实施“院系两级管理办法”。优先在教学管理、学生管理两个方面细化、明确院系两级的工作职责、权利义务和工作范围,逐步制定并实施院系两级人事管理、经费管理办法。制定“院系两级管理办法”的原则是自主权能下放的都要下放,学院能支持的都予以支持。要把学业考核、教师考评、教育教学运行与管理、教育教学监控与评价等教学及管理事务下放到系部。教务处和学生处是代表学院履行监督、检查、服务、协调的职能部门,不能替代系部工作。各系部要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树立自主意识,在学院相关规定的框架内,自主教学、自主管理、自主工作,学院将根据实际情况在人力、物力、财力和政策上给予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2、在条件成熟的专业,试验分层教学。按照学习偏向、自

身特点和学生自愿相结合的原则,尝试按A、B级分班教学,A级侧重岗位技能培养,B级侧重理论体系教学。2011年,以2011级煤矿开采技术专业作为试点,因材施教,执行不同的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

三、加大力度培养教学团队,保障教育教学质量。教学团队是加强内涵建设,提高核心竞争力,保障教育教学质量的支柱。在教师外派培训的基础上,要加大校内培养力度。

1、各系部要采取有效途径培养教师。中青年教师要人对人、手拉手、传帮带,系部党政领导必须帮带一名青年教师,每名青年教师都要指定一名中级以上职称的中年教师指导教学业务,每周互相听1节课,进行指导式听课。系部要组织全体教师参与的教学业务竞赛,开展观摩课教学,进行评价式听课。要加强师德师风教育,每学期举办一次教师师德师风讲座或组织一次集中学习。要着力培养、选拔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并给予相应的待遇。要积极聘请现场一线兼职教师和客座教授,发挥他们在承担课程教学,开展课程讲座、主题演讲以及指导专业建设、课程改革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逐步形成专兼结合、“双师”结构合理的教学团队。

2、各系部要制定教师考核办法,加大教师考核与处罚。要通过批评教育与训诫谈话,坚决杜绝教师迟到早退、擅自停课调课和提前结束课程的现象;认真解决课堂教学目标不明确,随意

胡侃滥说的问题;认真解决备课敷衍塞责,课堂上照本宣科的弊病;认真解决教学内容陈旧、理论教学过深过滥的问题;认真解决少留或不留课后作业、不批改作业的问题;认真解决课堂上满堂灌、一言堂、独角戏,教学方法手段老化的问题;认真解决个别教师课堂教学精力投入不足的问题;坚决杜绝并惩处考试过程中教师的违规行为。要加大教师违规处罚力度,对治学不严谨、教风不端正,在学生中造成不好影响的教师要予以惩处,造成恶劣影响的教师要给予严惩,情节严重的要调离教师岗位。建立候课制度,上课教师必须提前3分钟到教室(实验实训场所)候课,组织学生,做好上课前的准备工作。逐步建立教师岗位“优胜劣汰”机制。逐步建立青年教师上讲台准入门槛。

3、深入开展教学研究活动。教研室每周一学习,每周三、五研究教学问题。每一次教研室活动都要有明确的主题(如专业剖析、课程改革研讨、课程考核研讨、教学方法研讨、说专业、说课程、说一节课、教学问题探究、命题训练、教学业务竞赛、高职教育理论研讨、教学内容和教学进度协调等)。兼职教师每周必须参加一次教研室活动。教务处每周要选派人员分头列席一次教研室活动。各教研室要紧密结合教学改革实际需要和学院发展要求,积极申报教学研究课题,开展教学研究。

四、加快课程改革与建设,提高学生就业能力。

课程改革与建设是提高教学质量的核心,是教学改革的重点

和难点,要根据边改边建的原则,加快课程改革与建设。

1、按照岗位主导式人才培养模式,完成课程体系的模块化改革。要依据职业岗位要求,主导人才培养方案改革;要依据“课岗证融通,教学做合一”的理念,设计课程体系,确定课程内容,设计教学方法,确定教学目标,实现毕业生的知识技能与职业岗位零距离对接。该删除的课必须删除,该压缩的内容必须压缩。按照职业岗位技能要求,增加实验实训实习教学,提高学生岗位技能;合理设计实验实训实习等实践环节,提高现有实践教学设施的利用率。在2010级煤矿开采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矿井通风与安全、电气自动化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等五个专业中试行“双证书”制度,把取得职业技能证书(技能鉴定证或职业资格证)作为学生毕业的条件之一。

2、按照职业岗位要求,制定课程标准。各专业要完成核心课程课程标准的制定;公共基础部要结合专业课程教学实际需要和毕业生整体素质要求,完成大学语文、大学数学、公共英语等通识课程课程标准的改革和制定;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要按照突出实用性的原则,制定《心理健康与职业规划》和“两课”课程标准。原则上,制定课程标准要打破学科体系,要依据职业岗位标准,兼顾职业技能鉴定标准。课程标准应当包括:课程定位、课程性质、职业岗位目标、课程知识目标、能力训练目标、课程教学设计、教学项目分解、教学方法设计、教学实施条件、课程

考核评价标准等重要内容。课程教学要尝试实行项目化教学,课程内容要尝试试行分段教学,同一课程不同内容可以由不同教师分别承担,各有侧重,重点培养,逐步形成一个合力的专业教学团队。

3、要加大课程考核改革力度。课程考核下放到系部,由系部自主制定课程考核标准、考核方式和考核时间。依据职业岗位要求,改革知识考核和技能考核的考核标准和考核方式。减少理论考核,加大实践考核,增加职业素养考核。要试行分散考试,结业一门考核一门。我们不主张一张答卷定成绩的做法,要给予任课教师评定成绩的权利,加大平时考核比重,把平时成绩(包括学生到课、听讲、回答问题、讨论、作业等学习过程的表现)按较大比例计入课程考核成绩。课程考核的具体办法由各系部自主制定,报教务处备案通过后执行。系部要加强教师命题训练,提高命题质量。

五、细化管理环节,提高学生整体素质。

细化管理环节,加大管理力度,提升管理水平,是提高毕业生素质、实现毕业生高质量就业的必不可少的重要手段。要通过切实的管理措施,使学生管理工作达到“六高三低一杜绝”的目标:“六高”即上课出勤率高、参加竞赛人数高、获奖比例高、参与社会实践比例高、获得毕业证比例高、专升本比例高;“三低”即不及格率低、考试违纪率低、旷课迟到早退率低;“一杜

绝”即杜绝通宵上网、夜不归宿。

1、在学生管理上,建立“全时段全覆盖管理模式”,形成“无缝对接”的管理机制。从学生起床、早操、早饭到上课、晚上休息、双休日,分八个时段确定相应的部门负责学生管理;学生处牵头研究出台详细的操作方案。从细微处做起,各专业系部要建立学生日常表现全方位评价制度,加大班级量化考核;要将到课、早操、义务劳动、竞赛活动、班会、晚自习、社会实践、干部工作、获奖、违纪等,作为学生全方位评价内容计入日常表现评价成绩。为加强学生管理,恢复班主任制度,班班配备班主任,政治辅导员同时兼任班主任;政治辅导员或班主任由系部按标准和要求在全校范围内择优聘任,报学生处备案。建立班会制度:每周二、四下午4:30——5:30为班会时间,由班主任老师组织班会,周二组织学习讨论,周四组织主题班会;系部党政领导和学生处每周要分头列席一次班会。恢复晚自习制度:

1、2年级学生每周1-4晚7:20-9:20上晚自习,学生必须在教室或图书馆自主学习;晚自习时间以学生自主学习为主,不安排教师辅导;各系部组织检查学生到课情况,并做好记录,考核办和学生处不定期进行抽查;图书馆值班人员要做好学生进馆、离馆记录,并在次日上午9点前将记录(电子版)发教务处公共邮箱,供系部核查;晚自习时间机房不准对学生开放。建立学生宿舍、班级教室星级评比制度,每周组织一次宿舍卫生评比,每周组织一次教室卫生

评比。

2、在学生活动中,要加大学生职业素质的培养。要以培养学生职业素养为目的,大力举办全员参与的专业技能竞赛、专业知识竞赛、职业生涯规划竞赛、汉语读写能力竞赛、语言表达能力竞赛等。学生文体活动中,也要鼓励大量融入职业素养内容和学生行为养成内容,通过学生自编自导自演,培养学生职业素质和整体素质。

3、严格学生学业补考与留级、劝退、毕业制度。

1、2年级不组织课程补考,3年级补考安排在第5学期的10月份和毕业年的10月份分两次进行;要严格补考,不得降低考核标准。一学年中课程考核不合格达到5门(含5门)及以上的,应当留级;累计达到15门(含15门)及以上的,应当劝退。要严格毕业资格审查制度,教务处要依据审核通过的“准予毕业名单”办理毕业证;毕业补考不合格的不发放毕业证,直到补考合格,达到毕业条件。

4、建立学生访谈制度。学院党政领导每周访谈1人,系部党政领导每周访谈2人,访谈学生要在全校学生名单中随机抽取。教务处和学生处联合建立学生信息员网络,每班选定1人,由教务处和学生处直接领导,每周召开一次信息员会议,及时掌握基层学习生活的第一手资料。

5、加强随机抽查式听课。学院党政领导每月至少随机抽查

听2节课,系部党政领导(含教务处和学生处处长、副处长)、各教研室主任每周至少随机抽查听1节课(教研室主任重点听兼职教师的课)。坚持教学状态检查制度:由考核办公室牵头,教务处和学生处配合,派专人进行教学状态抽查,每天将教师和学生到课情况、班级卫生、教室日志记录等抽查情况反馈给院领导。

6、恢复教育教学工作例会制度。每周一上午10:00召开教育教学工作例会。各系部、实验中心、实习工厂、教务处、学生处、考核办等部门主要领导参加例会。会议要完成以下任务:第一,总结上周工作,提出存在的问题,安排本周工作;第二,通报学生信息员反馈的问题、建议和要求;第三,通报上周考核情况;第四,通报上周教研活动、班会、晚自习、卫生评比、听课等工作情况;第五,确定本周各教研室教研活动主题;第六,协调各教学部门工作;第七,印发会议纪要,在学校网站上公布各教学部门的周工作安排。

六、工作要求

教育教学管理重在落到实处,难在持之以恒,贵在开拓创新。现代教育教学管理是一个多层次、多因素、多方面的动态综合管理过程。我们要把加强和改进教育教学管理作为一项基础性工程来抓,真正确立教育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努力形成具有自身特色、富有现代价值取向的教学管理模式。

1、各职能部门、各系部要根据教育教学管理以及改革与创

新的总体要求,制定实施办法。

2、《意见》所涉及到的具体要求和规定,从《意见》下发之日起执行。

3、学院将加强对教育教学常规工作的监督和指导,积极探索教学管理的新途径、新方法,使教学管理更加科学、民主,更加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质量。

4、全院教职员工要以教育教学为天职,加强学习,提高素质,敬业爱生,教书育人,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升人才培养水平。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二日

关于加强农村工作的意见 篇7

现就加强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强调四点意见:

一、把“三农”工作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我们要充分认识“三农”工作是转型跨越的重要内容,没有农业的转型就没有全省的转型,没有农民的小康就没有全省的小康,没有新农村就没有新山西,工业化、城镇化越是加快发展,农业的基础地位越重要越需要加大强农惠农富农力度。要把农业农村工作和扶贫开发工作作为全面小康的基础工程、城乡统筹的重要途径,做到思想不麻痹、政治不减弱、工作不松懈、投入有增加、干部要加强;要明确工作抓手,把农业现代化作为基本路径,把农民收入翻番作为核心目标,把“一村一品”、“一县一业”作为主攻方向,把“三化一体”推进作为重大战略,把扶贫开发作为紧迫任务,打好打胜新一轮扶贫开发攻坚战;要建立农业农村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创新以煤补农、以城带乡体制机制,创新扶贫开发工作机制,动员资源型企业以多种方式支持“三农”。

二、把干部下乡住村包村作为一项战略工程,长期坚持下去

干部下乡住村既有利于发展,也有利于民生,还有利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要坚持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服务业则服务业,帮助所包村制定科学合理的产业发展规划,分步组织实施,使规划成为发展引领、致富遵循;要帮助农村引项目、建项目,确保每个包扶村都要发展一至两个有效带动农民增收的项目;要把输血与造血结合起来,把帮扶与激励统一起来,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把包村增收的过程变成了解实情和密切联系群众的过程,变成提高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过程。

三、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夯实农村发展、农民致富的基础

要夯实组织基础,精心组织好农村“两委”班子换届选举,真正选出“双带”能力强的村级班子,加强对新当选“两委”成员特别是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的培训,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发挥好大学生村官的作用;要夯实群众基础,充分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发挥农民的首创精神,尊重农民意愿,提高农民自我管理水平和发展能力,注重维护农民在土地、财产、就业、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权益;要夯实发展基础,健全现代农业科技创新推广体系,加强农村地区金融服务体系建设,扎实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让农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要夯实社会基础,加强农村基层社会管理和民主法制建设,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抓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切实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四、充分发挥县乡干部的主体作用,确保把各项政策举措落实到基层

关于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意见 篇8

答:教育部教师工作司相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指出,与当前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形势和广大中小学校长对高质量培训的新期盼相比,目前的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还存在着一些薄弱问题,例如:培训发展不平衡,统筹规划不够;培训模式改革步伐不大,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培训制度不完善,培训项目招投标等机制尚未建立,培训过程监控不够等。针对这些问题,教育部在近期印发了《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予以解决。

问:《意见》的适用对象包括哪些?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意见》中所指的中小学校长包括公办、民办的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和特殊教育学校校长。

《意见》提出,今后一个时期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按照教育规划纲要的要求,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以促进校长专业发展为主线,以提升培训质量为核心,以创新培训机制为动力,进一步提高校长培训工作的专业化水平,努力造就一支品德高尚、业务精湛、治校有方、人民满意的中小学校长队伍。《意见》要求各地着力抓好三项主要任务:一是面向全局,有计划地面向全体中小学校长开展任职资格培训、专业能力培训、高级研修和专题培训;二是要有针对性,重点加强农村地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民族地区校长培训,加大薄弱学校校长培训力度,重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园长培训;三是注重培优,组织实施中小学名校长和幼儿园名园长培养计划,为优秀校长、园长的成长创造有利条件。

问:如何提高中小学校长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答:《意见》提出,要在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培训手段等三个方面下功夫:一是确保按需施训,各地要全面进行需求调研,精选培训内容,满足不同层次、类别、岗位校长的专业发展需求,并将职业道德教育作为校长培训的必修内容;二是要改进培训方式,坚持以学员为主体,采取专家讲授、案例教学、学校诊断、同伴互助、影子培训、行动研究等多种方式,强化学员互动参与,增强培训吸引力、感染力和实效性;三是要创新培训载体,利用现代化信息手段开展培训,探索建设校长网络研修社区,开展区域内、区域间校长网上协同研修,推动校际间、城乡间校长网上结对帮扶,形成校长学习发展共同体,实现校长培训常态化。

问:如何完善中小学校长培训制度?如何激发校长培训工作的活力?

答:《意见》首次提出了实行5年一周期不少于360学时的在任校长全员培训制度,同时要求建立培训学分管理制度,探索建立培训“学分银行”,推动校长非学历培训与学历教育课程衔接、学分互认。要建立培训与使用相结合制度,把完成培训学分(学时)和培训考核情况作为校长考核、任用、晋级的必备条件和重要依据。

激发校长培训工作活力,关键在于创新培训机制。《意见》提出,要创新四个方面的机制:一是探索校长自主选学机制,建设菜单式、信息化的选学服务平台,为校长提供多样化、个性化的选择机会;二是改革课程资源开发机制,采取政府购买、招投标等多种方式,吸引优质培训机构参与课程资源建设;三是实行培训项目招投标机制,择优遴选具备资质的专职培训机构、高等学校、中小学承担培训任务;四是建立联合培训、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运行机制,鼓励培训机构依托优秀中小学建立培训实践基地,加强与境内外优质培训机构、高等学校的合作。

问:如何加强培训队伍建设,提高培训者的专业能力?

答:《意见》指出,由教育部制订培训者专业标准,各地要采取多种措施为专职培训者的专业发展创造条件,保证其每年参训时间不少于1个月。拓展培训者队伍来源渠道,重视遴选熟悉教育规律、理论水平较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教育管理干部、知名专家学者、优秀一线校长担任兼职培训者。建立国家、省两级培训专家库,实现优秀培训者资源共享。

问:如何强化监管评估,保证中小学校长培训的质量?

答:《意见》提出,由教育部制订校长培训课程标准和培训质量标准,建设培训信息管理和监测平台,建立培训质量保障体系,各地要采取专家实地评估、学员网络匿名评估和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加强校长培训的过程评价和绩效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调整培训任务和经费的重要依据。国家和省级教育督导部门将校长培训工作作为督导的重要内容,定期公布检查结果。同时,加大经费投入,加强经费监管,确保专款专用,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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