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案例分析及答案

2024-08-10

物权法案例分析及答案(共6篇)

物权法案例分析及答案 篇1

请回答:

(1)丙公司是否具有厚味美牌商标专用权,为什么?

(2)甲与乙饭店的行为是否侵权?为什么?

(3)哪一方当事人应承担民事责任?应承担什么民事责任?

2、甲厂研制一种N23型高压开关,于1987年8月向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1988年5月

专利局授予实用新型专利。乙厂于1978年5月下达N23型高压开关试制任务书,但该任务书未涉及具体技术方案。1987年12月乙厂所在县工业局向乙厂下达通知,决定将N23型高压开关列入1987年新产品开发计划。1988年6月乙厂试产,产品其主要特征之一与甲厂专利产品相同。1989年4月乙厂完成产品定型图纸,至同年底共销售20台。甲厂发现乙厂销售行为后,经交涉无效向法院起诉,请求依法保护其专利权。乙厂以其在甲厂申请专利前已作好生产该产品必要准备为由,请求法院确认其行为合法并驳回甲厂诉讼请求。

请回答:

(1)依据专利法的规定,乙厂请求法院确认的是一种什么行为或权利?

(2)依据专利法的规定,乙厂请求法院确认的行为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3、1992年8月,某省艺术博物馆向省内外画家和书法家发出几千份邀请函,称明年5月10日是该馆建馆40周年纪念日,邀请届时参加庆典。一些画家和书法家收到邀请函后,纷纷作画或赋诗以示祝贺,并将作品赠与该博物馆。至1992年12月底,博物馆收到字、画共计1000幅,遂从中挑选100幅作品编辑称纪念画册,出版1万册公开销售:

问:(1)博物馆的行为是否侵犯了作者的著作权?为什么?

(2)博物馆是否可以将上述赠与的作品展览?为什么?

4、原告方某某根据历史记录与考证文献按照公元纪年、干支纪年、帝王年号、农民起义等编辑的一部纪年表,首次登录在上海辞书出版社编辑的《辞海》一书的附录中;被告王某某未经许可,直接在其主编的《语言大词典》中影印了此表。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而被告认为纪年表里的数据全部来源于已有的历史纪年表和他人已发表的历史考证文献,没有原告的创造性智力劳动,纪年表属于“历法”,不是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

问:该案中历史纪年表是否构成作品?是属于何种作品?

5、某轻工学校退休教员高某利用业余时间设计完成“服装角线裁尺”,并被授予专利。1987年5月高某委托某市发明协会协助将此项技术转让,双方为此签订了意向书,但两月未有结果。同年7月,高某又与某市服装工具厂(简称工具厂)协商签订了利用该项技术联合生产的协议,协议主要内容为:协议有效期5年,协议期间专利权不得向他人转让,由工具厂独家生产;高某负责专利技术和销售产品,另一方给予协助;双方每月召开工作会议,协商生产计划,纯利润按50%分成;任何一方违约,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等。该协议签订后不久,市发明协会根据曾与高某签订的意向书,建议高某将该项技术转让给宋某。为此,高某与宋某签订了“服装角线裁尺”技术转让合同,技术转让费除交税和付发明协会手续费外,高某实得8千元。随后,高某、宋某按规定办理了专利权转让手续。1988年3月,国家专利局正式公告该项专利权的转让。不久,宋某发现工具厂正在生产该专利产品,并在市内几家商场出售该产品。经与市发明协会交涉未果,拟向法院起诉,以制止侵权行为。

现问:

(1)宋某向法院起诉时,应以哪一方为被告?为什么?

(2)对联合生产协议和专利权转让合同的效力应如何认定?

6、A厂于2001年7月3日成功研制出一种漏电触电保护产品,并于7月25日进行了小批量试产,销路较好。于是,A厂于同年9月1日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B公司于2001年8月20日向中国专利局提出漏电保护器申请。经专利局审查,两种漏电触电保护装置的构想、结构、性能相同或相近。于是,确定B公司的专利申请,并予以公告,同时驳回了A厂的专利申请。B公司获得专利申请后,立即提出A厂继续生产该类产品是侵权行为,要求A厂立即停止生产,并赔偿损失。问:

1、该专利申请依法应当核准授予A厂还是B公司?为什么?

2、A厂继续生产是否构成对B公司的专利侵权?为什么?

参考答案:

1、答题要点:

(1)丙饮食公司享有厚味美商标专用权。丙饮食公司的该商标已经国家工商局注册登记,其有效期10年虽已满,但未过6个月申请续展期,仍应认为有效。

(2)甲与乙饭店的行为构成侵权;属于“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侵权行为

(3)甲与乙应承担责任。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2、答题要点:

(1)乙厂请求法院确认的是一种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也可答先用权。

(2)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即构成此种行为。

3、答题要点:

(1)博物馆侵犯了作者的著作权;根据《著作权法》第18条的规定,美术等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并不视为作品著作权的转移。因为作者将字、画赠与博物馆,字、画的所有权移转,但著作权并不当然移转。

(2)根据《著作权法》第18条的规定,美术等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并不视为作品著作权的转移,但是美术作品原件的展览权由美术作品原件的所有人享有。所以,本案中,博物馆享有展览权。

4、答题要点:该历史纪年表属于作品;属于汇编作品。《著作权法》第14条规定,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片断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为汇编作品,本案中的历史纪年表即属于此汇编作品,不是《著作权法》第5条规定的“历法”。

5、答题要点:

(1)应将高某列为被告,是因为高某事先曾与工具厂签订了独占许可协议,因而导致高某与宋某的合同无效,使宋某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宋某正是基于此而起诉高某。

(2)联合生产协议有效,专利权转让合同无效。因为本案高某与工具厂签订的联合生产协议在先,且内容真实合法,具有约束力。高某与宋某签订专利权转让协议在后,该协议违反了之前其与工具厂签订的独占许可协议的约定,构成了对工具厂权益的侵害。

6、答题要点:1.该专利申请应当核准授予B公司。根据专利法的规定,专利取得采用先申请原则,只有在申请日为同一天的情况下才辅之以使用在先原则。本案中A厂虽然于2001年7月3日就成功研制出该产品,但其提出专利申请却在同年9月1日,而B公司于2001年8月20日就提出了专利申请,明显先于A厂申请,根据先申请原则,该专利申请应授予B公司。

2.A厂继续生产并不构成对B公司的专利侵权。根据专利法的规定,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为在先使用人,并不视为对专利权人的侵权。本案中,A厂于B公司的专利申请日之前就开始制造该专利产品,并且只在原有的范围内继续制造该产品,因此并不构成对B公司的专利侵权。

知识产权法案例分析复习题(附答案)

1.大磨坊公司于1991年1月由我国商标局核准注册取得了“大磨坊”注册商标专用权,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面包。1992的10月大磨坊公司与太阳城商场签订了为期3年代销协议,约定由太阳城商场设专柜出售面包,由大磨坊公司提供名、优、特、新的注册商标商品。1993年4月起,大磨坊公司停止向太阳城商场供货。同年6月大磨坊公司发现太阳城商场在大磨坊专柜上,仍在销售与其类似的面包,商品价签上注明产地大磨坊。大磨坊公司以侵害其商标专用权为由诉至法院。请回答:

(1)太阳城商场在大磨坊公司不供货时,仍在其大磨坊专柜销售商品价签上注明产地为“大磨坊”的面包,是否构成对大磨坊公司商标专用权的侵犯?为什么?(2)大磨坊公司是否构成违约?

(3)商标的使用方式与构成侵权有关吗?为什么? 参考答案: 1题.[参考答案]

(1)被告太阳城商场对大磨坊公司构成侵犯商标专用权。

(2)大磨坊公司构成了对双方协议的违约。

(3)商标的使用方式与构成侵犯商标专用权无关。因为商标权利人可以根据商品特点,自由选择注册商标的使用方式,他人无权干涉。

2.1994年12月,H化工研究院工程师梁某在一次技术洽谈会上与G化工厂厂长张某结识。张请梁帮助解决污水净化重复利用的技术难题,梁某答应试试。1995年春节,梁某与其在大学读书的儿子在H化工研究院院内一个废弃多年的人防工程里,用三个箩筐、一堆渣土、扫帚、水桶等工具,还自费购买了十余种试剂、试纸、电炉等物品,对G化工厂的污水水样进行净化实验。实验结果达到了G化工厂的技术指标要求。

梁某将实验资料交给H化工研究院一份,院里认为梁某为该院工程师,污水净化又是其业务研究范围,此成果应是职务技术成果,便以研究院的名义于1995年5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交了“HI—PQ703污水净化方法”专利申请。1998年7月,研究院获得专利权。在此期间,梁某一直认为自己的成果是非职务发明,故强烈要求办理专利权人变更手续。双方争执不下,梁某诉至法院。

请分析:梁某和H化工研究院,谁的主张成立?为什么?

2题.[参考答案]梁某的主张成立,即该发明为非职务发明,梁某享有专利申请权和专用权。

根据我国专利法(第6条):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本案中,梁某虽然是H化工研究院的在编职工,污水净化也是他的业务研究范围,但案中涉及的发明创造既不是梁某在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时完成的,也不是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梁某做实验的时间是在1995年春节期间,他本人和他的儿子利用休息时间而非工作时间从事的实验活动并取得成果,不是执行本单位任务,而是个人接受他人委托完成的技术成果;再者从他的实验条件看显然不是利用其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发明创造。所以,梁某要求变更自己为专利权人的主张是有法律依据的。

3.《休闲》为国内一份文摘杂志,请一学生L翻译了美国5年前在X报纸上发表的一篇署名为S的散文,登载在该文摘杂志上,署名作者S。另一家国内文摘报《饭后茶余》转载了《休闲》杂志上的这篇译文,注明转载自《休闲》。S发现后,认为《饭后茶余》报及《休闲》杂志未经其同意,翻译并使用了其作品,也未向S支付报酬,遂诉至中国法院。《饭后茶余》报辩称,《饭后茶余》报转载《休闲》杂志上的译文属于法定许可范围,只要向供稿人支付报酬即可,无须向S付酬。《休闲》杂志社辩称,S散文首先发表于国外,不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且《休闲》杂志在译文上已署名S,尊重了作者人身权,杂志社只需向译者L付款即可。你认为二被告的抗辩是否成立。

4.著名歌唱家刘某于1971年被迫害致死,临终前将其回忆录手稿送给好友王某。该手稿扉页上写有“吾将不久于人世,仅以此绝笔赠吾挚友,望珍藏密室,令其永不面世”的字样。王某依遗嘱密藏之。1995年王某病故,其继承人王子-获得该手稿。1998年,王子将该手稿借给学者孙某,供其研究刘某生平时参考。王子在出借时声明“根据作者遗愿,手稿不得公诸于世”,孙某应允。1999年,孙某在征得刘某的继承人刘子的同意后,将手稿以内部资料的形式刊印400册,在一定范围内散发。

根据著作权法及其它法律的相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刘某在手稿扉页上题字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为什么?(遗嘱,并不丧失著作权)

(2)王某对手稿是否享有著作权?为什么?(物权,并不享有著作权)

(3)王子对该手稿是否享有著作权,为什么?(不享有)

(4)谁对手稿享有著作权,为什么?其中哪些著作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刘某及刘子,除发表权以外的人身权)

(5)刘子对手稿享有哪些权利,为什么?(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孙某刊印手稿并在一定范围内散发是否侵权,侵犯了谁的什么权利,为什么?(刘某的发表权)

3题.[参考答案](1)不成立

(2)《饭后茶余》报转载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用经原作者许可,但必须支付报酬

(3)美国与中国同为版权公约成员国,在美国发表的作品同样受中国著作权法的保护

(4)《休闲》杂志社未经作者同意擅自请人翻译S的作品,属于侵犯S翻译权

(5)《休闲》杂志社应向译者付酬还应向原作者S付酬

5.某酒厂生产的“天下景”牌葡萄酒,其包装正面和两侧的图形,商标的字体及色彩均与已在我国注册的驰名商标“万宝路”牌卷烟的包装极为相似,其封口上印的标识也与“万宝路”卷烟的封口十分相似。万宝路生产厂家发现后,向酒厂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控告,要求酒厂停止使用天下景牌商标,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请问:

(1)酒厂的行为是否是侵权行为?法律根据是什么?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如何处理此纠纷?

(3)我国商标法规对驰名商标有哪些特殊保护措施?

6.某收藏家购得某著名画家年轻时习作一副,后来收藏家在某学院举办一次个人收藏画展览。此时恰遇某画家来学院讲学,见到画后认为不能代表自己的水平,要求收藏家撤下该画,但收藏家不同意。画家认为收藏家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故提起诉讼。

请问:该收藏家是否侵犯了画家的著作权?为什么?

7.某企业向《中华商标》编辑部写信咨询,内容如下:

编辑同志:

我们是湖北省某县的一家乡镇企业,自1995年以来,一直使用“武汉”或“梅花”商标生产冰块、雪糕、冰淇淋等商品。原来我们企业的生产规模很小,一直也没有申请注册过该商标。今年,我们企业扩大了生产规模,准备申请注册一个商标。我们开始打算在第30类冰块、雪糕、冰淇淋等商品上申请注册“武汉”商标。但当我们委托一家商标事务所代理申请注册时,该事务所称“武汉”商标不符合商标法的规定,不能作为商标申请注册。于是,我们又研究决定,把“武汉”改为“冰凉”进行申请注册,但该事务所还说不行。

请问:我们企业为什么不能把“武汉”、“冰凉”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1)如果你是编辑,你应当如何回答该企业提出的问题?

(2)分析该企业未注册使用“武汉”商标和“梅花”商标的行为是否合法?

8.东吴丝绸工学院蚕桑系的施奉瑞教授是国内著名的研究蚕病专家,他历20年的潜心研究,在蚕病的诊断以及防治方法等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就,特别是在蚕病的病源、蚕病毒的传染规律、防治对策等方面的研究达到了世界领先水平,根据施教授研究出的防治蚕病的药物和科学施药方法,对防治蚕病有独特功效。这些研究成果已收入施奉瑞教授的专著《蚕病的病理及防治》一书并正式出版,有关研究成果也已获得了多国专利。

李治提在进修时曾于施教授门下学习,因感到从事农业工作收入少没出路,一心想出国。为了筹得自费出国学习所需费用,找到濒临倒闭的裕丰制药厂,将抄自施教授专著中所载药物配方制成的蚕药样品出示,双方一拍即合,裕丰制药厂向李治提支付了技术转让及咨询费20万元。裕丰厂将根据该药方配制的蚕药命名为“蚕宝”,李治提将从施教授专著中摘录的有关内容改写成“蚕宝”的使用说明书和宣传品提供给裕丰厂,并将宣传品广为散发。由于该药物对蚕病的防治确实有疗效,再加上裕丰厂猛烈的广告攻势,蚕宝由此旺销。裕丰厂面对蜂拥而来的订单决定寻找联营厂扩大生产规模。经人介绍,宁水农药厂以每瓶药向裕丰制药厂支付技术使用费1.8元的价格获得蚕宝的生产销售权。宁水农药厂在销售中发现裕丰制药厂并未将“蚕宝”商标注册,于是抢先将“蚕宝”作为本厂的蚕药商标向工商局申请注册,其后通知裕丰制药厂,如其生产的蚕药再以“蚕宝”销售,需向宁水农药厂支付每瓶1.8元的商标使用费。裕丰制药厂一怒之下要求解除技术使用合同,双方由此发生争议对簿法庭。在审理中,李治提及双方使用施教授药物配方的事实被发现,施教授又将李治提和两厂家推上了被告席。

问题:

(1)施奉瑞教授的研究成果中(划线部分)哪些可以申请专利?为什么?

(2)李治提的行为侵犯了施奉瑞教授哪些权利?

(3)分析裕丰制药厂和宁水农药厂生产或销售“蚕宝”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

(4)根据《商标法》,宁水农药厂能否获得“蚕宝”的商标权?

9.张某与杨某准备合作创作一部中篇小说,反映当今社会的情感问题。小说初稿完成后,取名《阴晴圆缺》。由于该两人对初稿均不满意,就商量待修改后再发表。之后,张某就买了新房子,一直忙于装修,抽不出时间过问讨论修改事宜。鉴于此,杨某请了李某帮助共同修改初稿。其间,辽某曾帮助收集过一些资料。稿件完成后,改名为《情感真空记录》发表,署名为杨某、李某。

该小说发表后,引起强烈反响,在读者中颇受好评,不少图书馆均将其作为文学藏书予以收藏。某学院文学专业还从该学院图书馆中复制了几本用于教学。

英文爱好者江某将该小说翻译成了英文出版,江某的朋友常某知道后也动了翻译之心,就将该小说翻译成了蒙古族文字出版,但是,该两人均未征得小说作者同意。某制片人万某征求小说作者同意,请作家商某将该小说改编成了电影剧本。万某拿到电影剧本后请导演曾某将其拍成了电影。

该电影上映后,社会反映也很不错。影片中的两首插曲分别为唐某和姚某创作,这两首插曲很快成为流行歌曲被群众广为传唱。

某音像出版社看到电影的插曲如此被看好,就将其收录进一盘言情歌曲的磁带中出版发行并将其中一首作为主打歌曲,为此获得可观的经济效益。

面对该小说和电影的轰动情况,某报社发表了一篇评论员文章,随即这篇文章就被多家报刊和杂志社转载。

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要说明理由:

(1)如果出版后小说确实和初稿大部分相同,张某能否要求享有著作权?

(2)辽某能否要求享有著作权?

(3)某学院文学专业从图书馆复制小说原著的行为是否属于《著作权法》允许的合理使用?

(4)本案中江某和常某的翻译出版行为是否侵犯了小说作者的著作权?

(5)对于经小说改编后的电影剧本,商某是否享有著作权?

(6)万某作为制片人,对影片享有什么权利?曾某作为导演,对影片享有什么权利?

(7)唐某和姚某作为电影插曲的创作者,享有哪些权利?音像出版社的行为是否侵权?、(8)多家报刊和杂志社未经许可转载影评文章,是否侵犯了某报社的权利?

10.甲单位的工作人员乙在业余时间里主要利用本单位专有的技术资料研制成功一种保健饮料。甲乙双方因该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发生争议,于1998年7月1日同日向专利局提出发明专利申请。1998年9月13日,某外国公民丙也向中国专利局就同样发明创造申请专利,并出示其于1997年8月16日在本国申请专利的证明,要求优先权。经查,该外国与我国订有相互承认优先权的条约。

问:专利局应当将专利权授予何方,为什么?

11.北京图书馆工程师陈某于1986年6月向中国专利局申请了“卡片抽屉穿条装置”实用新型专利,1987年3月被授予专利权。1990年5月,陈某发现某科学院图书馆新加工的目录卡片柜使用了“卡片抽屉穿条装置”专利技术,经了解得知该批目录柜系某县木材厂加工生产的。故向法院起诉,要求木材厂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

受诉法院在审理该案时查明:木材厂曾于1989年与北京图书馆签订过目录柜加工合同。在加工生产过程中,经专利权人陈某同意,该木材厂一次性使用陈某的专利技术。之后,该木材厂即掌握了此项专利技术。于是同某科学院签订加工目录柜合同,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未经陈某同意,擅自使用了陈某的专利技术。当陈某发现时,该厂已经生产侵权产品1700套。在诉讼中木材厂承认其行为侵犯了陈某的专利权,表示愿意遵照法律规定,立即停止生产侵权产品并赔偿陈某的损失。经过法院调解,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由木材厂赔偿陈某经济损失2500元;木材厂不得再利用该专利技术生产产品,并对该专利技术负有保密义务;诉讼费100元,双方各自承担50元。

问题:

(1)木材厂曾得到专利权人同意,使用“卡片抽屉穿条装置”专利技术为北京图书馆加工目录柜,这种“一次性使用”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

(2)既然木材厂已实际掌握了“卡片抽屉穿条装置”技术,那么其以后使用该技术的行为,还需要再经过专利权人同意吗?

(3)本案调解书中“保密义务”的约定有无必要,为什么?

12.伟华公司是1990年2月成立的经营销售液体鞋油擦鞋器等产品的台商独资企业,其使用的商标是“POCKET皮盖特”。1992年5月6日,向国家商标局提出“MKE皮盖特”中、英文两种文字的商标注册申请,1993年国家工商局在第11期《商标公告》予以公告,并核发了“POCKET皮盖特”商标注册证。1992年5月12日该公司向专利局提出“液体鞋油擦鞋器”实用新型专利申请。1992年10月7日国家专利局经审查对该专利申请予以公告,并于1993年5月6日授予《实用新型专利证书》。

大华公司于1991年5月开始生产皮盖特液体鞋油擦鞋器,使用“意达”牌注册商标。在其生产销售的“意达”牌液体鞋油擦鞋器的商标标识上印有“POCKET”字样,大华公司在伟华公司该项专利申请日之后仍在原有范围内继续生产销售,而且既无扩大生产规模,也未将此项技术转让他人;在伟华取得“POCKET皮盖特”商标专用权后,公司既没有立即停止使用印有“POCKET”字样的商标标识,也未收回其已投放市场的带有“POCKET”字样的商标标识的液体轻油擦鞋器或更换商标标识,公司尚有库存约20万个带“POCKET”字样的商标标识产品。伟华公司在取得商标专用权和实用新型专利证书后,发现被告在其生产的擦鞋器上使用原告注册的“POCKET”商标,而且生产、销售的擦鞋器同原告已经取得实用新型专利的液体鞋油擦鞋 器相同,认为是对其商标专用权和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严重侵犯,因此向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问题:

(1)根据《商标法》规定,分析大华公司是否侵犯伟华公司的商标专用权?

(2)根据《专利法》规定,分析大华公司是否侵犯伟华公司液体鞋油擦鞋器的实用新型专利权?

(3)根据我国《商标法》规定,分析商标使用与商标注册的关系?

13.甲乙两人合作创作一部著作,1993年出版时,双方约定署名顺序为甲、乙。1996年甲、乙在原作的基础上共同修订准备出第二版。在该书付印之际乙未经与甲协商,即通知出版社调整署名顺序,将乙署名为第一作者,甲为第二作者。图书出版后,甲见署名顺序被调,便告乙侵犯了其署名权。

试问甲的主张是否成立?为什么?

13题.[参考答案](1)侵权。理由是:

①作为合作作者,甲乙对作品都有署名权,即表明其作者的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2分)

②享有署名权的人有权决定以何种方式在作品上署名,例如是否署名、署真名还是署假名等。署名顺序也是署名的内容之一,因为作者姓名顺序排列先后的不同反映了作者对合作作品的不同贡献,它所带来的精神利益、社会评价也有区别。(3分)

③合作作者甲乙都有权行使其署名权,但是任何一方行使其权利时不得损害另一方的利益。乙在行使自己的署名权时损害了甲的利益,因而构成侵权。(3分)

④在合作作者双方利益发生冲突时应协商解决,既有的协商结果应该得到双方的共同遵守。第一版的署名顺序是双方协商的结果,乙擅自改动署名顺序也是违约行为。(2分)

(2)不侵权,本案中乙的行为只是有些欠妥。理由是:

①作为合作作者,甲乙双方对作品都有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2分)

②表明作者的先后顺序并不影响合作作者在法律上的平等地位。故本案中乙调整署名顺序即使有误,也没侵犯甲的署名权。(4分)

③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署名权并未明确包括决定作者署名顺序的权利;著作权法也没有将变更作者署名顺序列为侵权行为。(2分)

④本案中甲乙双方虽对署名顺序有明确约定,乙擅自改动署名顺序也只是违反约定的问题,而不构成对署名权的侵害。(2分)

14.公司甲与业余发明人乙订立了一份技术开发协议,约定由乙为甲开发完成一项电冰箱温控装置技术,由甲为乙提供开发资金、设备、资料等,并支付报酬。在约定的时间内乙完成了合同约定的任务,并按约定将全部技术资料和权利都交给了甲公司。此外,乙在完成开发任务的过程中,还开发出了一项附属技术T,并以自己的名义就技术T申请专利。甲公司知道此事后,认为技术T的专利申请权应归甲公司所有,因此,甲、乙双方就技术T的专利申请权归属发生争议。请你根据本案所提供的材料,分析以下问题

(1)该技术T的专利申请权应归谁所有?请说明理由。

(2)该纠纷可通过哪些渠道解决?

14题.[参考答案]

(1)该项附属技术T的专利申请权应当归业余发明人乙所有。(2分)其理由为:

①就本题所提供的资料可知,甲与乙签订的技术开发协议为委托开发合同。根据该合同的约定,乙完成并向甲交付了委托开发出来的技术,全部权利归甲公司所有。(2分)

②技术T不属于合同约定的开发任务之结果,故根据专利法的有关规定可知,该项技术T的专利申请权应归业余发明人所有。(2分)

(2)该纠纷可以通过以下诸方式予以解决:

①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以确定专利申请权的归属。(1分)

②由地方专利管理机关进行调处。(1分)

③在双方约定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了仲裁协议的前提下,可由仲裁机构仲裁。(1分)

④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以审判方式解决。(1分)

15.甲厂自1984年起在其生产的衬衫上使用“长城”商标;1986年,乙服装厂也开始使用“长城”商标。1988年3月,乙厂的“长城”商标经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其核定使用的商品为服装等。1989年1月,乙厂发现甲厂在衬衫上使用“长城”商标,很容易引起消费者误认。因此甲、乙双方发生侵权纠纷。

根据案情请分析:

(1)甲、乙两个厂谁构成侵权?为什么?(2)侵权行为始于何时?请说明理由。

(3)侵权方能否继续使用“长城”商标?请你提出可行性建议。15题.[参考答案]

(1)自1988年3月起,乙厂成为“长城”商标的合法所有人,对该商标依法享有专有权。甲乙未经乙厂许可擅自在同一种商品(即服装)上使用“长城”商标,根据我国商标法的有关规定,其行为构成侵权。(3分)

(2)甲厂的商标侵权行为从1988年3月开始(或从乙厂商标核准注册之日起)。因为根据我国商标法规定,商标专用权的效力始于其被核准注册之日,故在此日期之前,乙厂对“长城”商标并无专用权,因此此前不会发生侵权。(3分)

(3)根据我国商标法规定,侵权方应停止侵权行为,不得再在服装或者与其类似的商品上使用。

①与乙厂协商取得许可,双方签订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2分)

②购买该商标的所有权。(2分)

16.1996年4月23日,歌唱演员孙某去作曲家钱某家作客,得知钱某当天刚创作完成歌曲《母亲》,便提出试唱一遍,钱某欣然同意。孙某领悟能力极强,试唱效果甚佳,孙某、钱某皆满意。孙某提出是否可专由他演唱此歌,钱某答复以后再说。孙某于几天后,一次义演上即演唱此歌,并称此歌是由其新创作的歌曲。孙某对该歌曲的演唱引起轰动。第三天其电视台即邀孙某在庆“五?一”文艺晚会上演唱此歌,孙某得酬金500元。此事为钱某得知即起诉法院,诉孙某侵权。请就此案,回答如下问题:

(1)歌曲《母亲》的著作权归谁?

(2)孙某义演歌曲《母亲》的行为是否侵权?为什么?

(3)孙某对其演唱的歌曲《母亲》是否享有表演者权,为什么?

(4)孙某在庆“五?一”文艺晚会上演唱《母亲》的行为是否侵权?为什么?如属侵权行为,侵犯了谁的何种著作权?

16题.[参考答案]

(1)属作曲家钱某。(1分)

(2)属侵权行为。(1分)因歌曲《母亲》未发表,依著作权法规定,表演者使用他人未发表的作品须经著作权人许可。(1分)

(3)不享有。(1分)因其本身就是侵权作品,不能获得表演者权。(1分)

(4)属侵权行为。(1分)因为未经著作权人钱某许可。(l分)侵犯了作者钱某的署名权、发表权、表演权、许可权和获得报酬权。(1分)

17.美国鸿利公司来华投资后,在其经营的餐厅上一直使用在中国北京消费者中有相当知名度的“美国加州牛肉面大王”名称,在北京设立20余家连锁店。该公司的“红蓝白”装饰牌幅1993年获中国外观设什专利,公司子1993年向商标局申请“美国加州牛肉面大王”服务商标,至1995年5月仍未获准。某快餐店子1993年4月:日开业,自开业以来在其横幅牌匾上打上了“美国加州牛肉面大王”名称,其横幅牌匾的颜色依次为红自蓝,其霓虹灯招牌上亦标有“美国加州牛肉面大王”字样。1993年经鸿利公司请求,北京市某工商所责令快餐厅将其横幅牌匾上的“美国加州牛肉面大王”以及霓虹灯上的“国”,“州”两字去掉。快餐店则仅将其横幅牌匾及霓虹灯上的“国”、“州”两字去掉,将字样改为“美加牛肉面大王”,“国”、“州”两字在横幅牌匾及霓虹灯上的空缺处仍能模糊辨认。于是鸿利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控告某快餐店侵权。

请问:本案应如何审理?

18.1993年7月31日,市文教小组邀请黄艺仁等8人参加其主办的庆祝“八一”建军节文艺晚会演出,并请市音像出版社将这次晚会的演出作了录音,并于1993年8月出版了这次文艺晚会的专辑盒式音带,出版时未征得其许可,也未向其支付报酬。黄艺仁等8人认为市音像出版社未经其许可以营利目的对其表演录音,侵犯了其著作权。音像出版社则认为自己是应文艺晚会的主办单位省文教小组的要求进行录音,不存在侵权问题。

试问:

(1)出版社是否侵犯了黄艺仁等的权利?为什么?

(2)音像出版社不构成侵权,请说出其理由;若构成侵权,那么侵犯了黄艺仁等人的何种权利?(3)音像出版社与黄艺仁等在出版音带时应办理何种手续?

19.1985年浙江省某电视大学完全按照1984年中央电大的某教授的录音带,自己编制出录音讲义,共计两万余套,其销售范围仅限于本省电视函授大学学员。扣除基本费后,收支基本平衡。该录音讲义未署该教授之名,未取得许可证,亦未支付报酬。该教授发现后,向法院起诉。

问:如何处理此案。20.某制片厂摄制一部电影,由王某人导演。王某拍摄了全片近三分之一镜头时,同制片厂发生矛盾,制片厂将王某换下,让徐某继续指导该部影片。电影公映后,王某发现影片中没有自己的署名便找到制片厂,制片厂称:你只是一名工人,我们有权决定是否让你导演,以及署谁的名字。

问:制片厂是否侵权。

21.是位医学专家,想出版一本细胞学图谱,但不会作图,即与B商量请其作图,B在A的指导下,按A的意图绘制了图谱,A即编排整理成《细胞学图谱》并交付出版,但两人在谁是作者的问题上发生争议,请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1)该图谱是否为合作作品?

(2)该图谱的著作权归属如何?

22.1985年4月,红星纺织厂为自己生产的毛巾布申请注册了“山林”商标,由于生产质量好,所以销路也很好。1986年3月,前锋棉纺厂在自己生产的窗帘布上也使用了“山林”商标,同年4月,丽华纺织厂在自己生产的地毯上也使用了“山林”商标,这两个厂使用“山林”商标都没有经过红星纺织厂的许可。

问:前锋棉纺厂和丽华纺织厂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为什么?

17题.[参考答案]

(1)被告之横幅牌匾与原告的“红蓝白”外观设计专利在色彩的排列顺序上有所不同,但足以使消费者在视觉上与原告“红蓝白”外观设计专利产生混淆,被告行为已侵犯了原告在中同获得的专利权;(2分)

(2)原告在京设立“美国加州牛肉面大王”连锁店,这些连锁店的牛肉而在消费者中有一定知名度,应认定为知名商品。被告擅自使用原告知名商品特有的装磺,依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其行为构成了不正当竞争行为;(3分)

(3)因此,法院应判决被告停止侵害原告“红蓝白”外观设计专利权的行为,停止使用“美国加州牛肉面大王”名称,赔偿原告有关商誉损失并消除影响。(2分)

19题.[参考答案]属于侵权行为。超出合理使用的范围,两万套非属少量,且又未署名。

20题.[参考答案]制片厂侵犯了王某的署名权 知识产权法案例分析题7道(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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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09-3-3

1、作家王某写了一部反映“文革十年”的纪实报告文学交某出版社出版,该出版社为该书配发了若干幅“文革”时期的照片作为插图。在审定该书清样稿时,王某觉得照片能使作品增色,便未提出异议。图书发行后,摄影家张某发现照片均是自己过去发表的作品,而王某和出版社在事前未征得他的同意,事后也未支付报酬,书中也没有将他署名为照片作者,故起诉王某和出版社侵犯了其著作权。出版社承认侵权事实,愿承担相应责任。但是王某称自己只是该书文字部分的作者,照片为出版社配发,与自己无关,故否认其侵权责任。

[问题] 王某的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

2、2002年1月1日,《音乐家》杂志发表了作曲家赵某创作的一首以民族唱法演唱的音乐作品《朝霞》。

2002年2月1日,某艺术院校的学生钱某看到该音乐作品以后,为完成教师孙某布置的作业,就将该作品改编成通俗歌曲,命名为《太阳升》,并将其提交给老师孙某。钱某并未在作业中标明该歌曲改编自赵某的音乐作品《朝霞》。

孙某也是一位歌唱演员,为提高知名度,他正在筹划举办个人巡回演唱会。看到其学生钱某提交的作业《太阳升》以后,孙某决定在其个人巡回演唱会中演唱该歌曲。由于工作疏忽,孙某未将该决定告知其学生钱某。2003年3月1日,孙某的演唱会如期举行,该演唱会免费对公众开发,孙某也不收取任何报酬。演唱中,孙某向观众表明该《太阳升》为其学生钱某所创作,并对其表示了感谢。

孙某的演唱会引起了李氏音像公司的关注。2003年4月1日,李氏音像公司与孙某签约录制了以孙某的演唱会为内容的录像制品,并公开发行。其合同约定,录像制品的录制、发行所涉及的著作权许可授权事宜均由孙某负责办理,但孙某认为录制自己的演唱会不会涉及其他人的权利,因此也未再处理此事。

2003年5月1日,录像制品以光盘的形式发行后,周氏唱片公司购买了部分光盘。不久,周氏公司拟出版一辑名为《太阳颂》的录音制品,并选中了《太阳升》作为其中的主打歌曲。该公司的法律顾问认为《太阳升》系以发表作品,不需要取得作者的授权即可用以录制录音制品。故,周氏公司直接请其雇员演唱,并录制完成了该辑录音作品。事后,周氏公司按照规定与惯例向钱某寄去的报酬。

天南电视台购买了部分周氏公司发行的《太阳颂》唱片。2003年7月1日,天南电视台在营业中用该唱片播放了歌曲《太阳升》。按照以往习惯,天南电视台也并没有就该播放行为向任何人请求许可,也没有支付任何报酬。地北系当地的有线电视台,在天南电视台播放歌曲《太阳升》时,地北转播了天南电视台的该期节目,并且也没有就该转播行为向任何人请求许可,也没有支付任何报酬。

[问题] 试分别分析以上案例中钱某、孙某、李氏音像公司、周氏唱片公司、天南电视台、地北有线电视台的行为是否属于侵权行为;如果属于侵权行为,则侵犯了哪个(些)主体的权利;并指出著作权法上的相关依据。

3、特别公司是国家某行政机关主管的一个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利润部分上缴的独立企业法人。1992年,特别公司经其主管部门批准,拟制作一种特别纪念章。为了使该特别纪念章能够充分表现其特别意义,该特别公司便开始设计其特别纪念章的正面图案。不久,特别公司便从一本杂志上发现了简单先生发表的一幅美术作品《简陋》,该公司认为《简陋》的色彩、图案和创意完全符合其纪念章正面图案的构想,便决定以此为模本。经过精心设计,以《简陋》之图案为正面图案的纪念章制作完成。该特别公司共制作了这样的纪念章2万枚。特别公司在选图、制作的过程中,自始至终未与著作权人取得联系。1993年10月,简单先生获知自己的美术作品《简陋》被特别公司使用,便与特别公司进行交涉,但没有达成一致意见。简单先生认为特别公司未经其同意,擅自使用其美术作品设计制作纪念章,侵犯其著作权。而特别公司则辩称,其行为是一种执行国家公务的行为,是《著作权法》第22条规定的一种合理使用,不构成侵权。

[问题]该特别公司的行为是一种合理使用行为吗?为什么?

4、甲公司制造出了一种新型的投影仪,并且立刻申请发明专利权。其最初的权利要求书所要求保护的产品包括ABC三个必要技术特征,但在审查过程中,专利局认为该技术方案不具备创造性,为了获得专利权,甲公司修改了权利要求书,将技术方案修改为具有ABCD四个必要技术特征。修改后的技术方案最终获得了专利权。

但后来的实践证明,缺少D技术特征,并不影响该技术方案的技术目的的实现。因此甲公司实际生产销售的投影仪产品仅包括A、B、C三个技术特征。

甲公司的投影仪产品推向市场后,立刻出现了大量功能相类似的投影仪产品。经过分析,乙公司生产的投影仪具有A、B、C三项必要技术特征;丙公司生产的投影仪具有A、B、C、E四项必要技术特征;丁公司生产的投影仪具有A、B、C、D、F五项技术特征,且丁公司已经将具备该技术方案的投影仪申请并获得了专利权;戊公司生产的投影仪具有A、B、H三项必要技术特征;己公司生产的投影仪具有A、B、C、D四项技术特征,但投影仪系采用了一种新的专利方法来生产,该方法完全不同于甲公司的生产方法。

[问题] 试分别分析以上案例中乙、丙、丁、戊、己五家公司制造、销售投影仪产品的行为是否侵犯了甲公司的专利权,为什么?

5、甲厂1996年研制出一种N型高压开关,于1997年1月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1998年5月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权。乙厂也于1996年7月自行研制出这种N型高压开关。乙厂在1996年底前已生产了80台N型高压开关,1997年3月开始在市场销售。1997年乙厂又生产了70台N型高压开关。1998年初,甲厂发现乙厂销售行为后,遂与乙厂交涉,但乙厂认为自己的行为不构成侵权。

[问题] 乙厂是否侵犯了甲厂的专利权?为什么?

6、甲厂去年以来生产土豆片、锅巴等小食品,使用“香脆”二字作未注册商标。现甲厂决定提出“香脆”商标注册申请,使用商品仍为土豆片、锅巴。

[问题]1.该商标注册申请能否被核准?为什么?

2.如果商标局驳回该注册申请,甲厂不服,应在何时向谁提出复审请求?

7、1980年7月,天津狗不理包子饮食(集团)公司取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第138850号“狗不理”商标注册证;1993年3月1日经国家工商局批准续展10年。1991年1月7日,第二被告高渊的委托代理人董凤利与第一被告哈尔滨市天龙阁饭店法定代表人陶德签订合作协议一份,决定由天龙阁饭店聘请高渊为面案厨师,从3月份起经营包子。该饭店开业后,即在店门上方悬挂了一块写有“正宗天津狗不理包子第四代传人高耀林、第五代传人高渊”内容的牌匾,中间大号字书写着“天津狗不理包子”,上款的“正宗”和下款的“第四代传人高耀林、第五代传人高渊”均为小号字。店门附近未悬挂天龙阁饭店牌匾。天津狗不理包子饮食(集团)公司认为,“狗不理”是该公司为自己经营的包子所注册的商标,天龙阁饭店的招牌侵犯了该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该公司遂向有关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在报纸上公开道歉并赔偿损失。

第一审法院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和第二审法院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都认为,天龙阁饭店和高渊悬挂的牌匾,全文内容只是宣传了狗不理包子传人的个人身份;他们没有在自己经营的商品上使用与“狗不理” 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商品名称或商品装潢;起诉人的诉讼请求证据不足,故判决驳回。

[问题] 第一、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是否正确?为什么?你认为应如何分析处理本案?

参考答案:

1、答:(1)王某的理由不能成立,其行为构成了侵权(2)理由如下:

①张某的照片作为摄影作品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②王某在自己出版的作品中使用了张某的摄影作品而未征得张某的同意,未向他支付报酬,也未给他署名,故侵犯其著作权。

③王某见出版社配发的照片有利于自己的作品,却未审查照片来源,放任侵权事实的发生,故其主观上有过错,应承担侵权责任。

2、答:(1)钱某的行为侵犯了赵某的署名权,虽然钱某的改编行为属于合理使用,但该行为不得侵犯著作权人的其他权利;

(2)孙某的行为侵犯了钱某的著作权,也侵犯了赵某的著作权。赵某的作品已经发表,而钱某的作品尚未发表,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才可能构成合理使用;

(3)李氏音像公司的行为侵犯了赵某、钱某的著作权,基于合同的相对性原理,李氏与孙某的合同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因而不能免除李氏的侵权责任

(4)周氏唱片公司的行为侵犯了赵某、钱某的著作权,依法律规定,录制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时,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支付报酬,赵某、钱某的音乐作品系被在先录制为录像制品,而非录音制品,且在先录制行为本身就已经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故不符合此法定许可的要件;

(5)天南电视台侵犯了赵某、钱某的著作权和周氏唱片公司的录制者权,天南电视台虽然可以不经赵某、钱某、周氏唱片公司的许可而播放其作品或录音制品,但应当支付报酬;

(6)地北有线电视台侵犯了赵某、钱某的著作权,周氏唱片公司的录制者权和天南电视台的广播电视组织权,地北有线电视台虽然可以不经赵某、钱某、周氏唱片公司的许可而播放其作品或录音制品,但应当支付报酬,另外,作为广播电视组织的天南电视台享有禁止未经其许可而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转播的权利。

3、答:特别公司的行为不是国家机关执行公务而在合理范围内使用他人已发表作品的合理使用行为,而是一种侵权行为。其理由是:(1)特别公司虽然是国家某行政机关直接领导下的一个公司,但该公司本身是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独立法人,不是国家机关;(2)特别纪念章主要是用于收藏和纪念,不是国家公务行为。所以,特别公司以营利目的使用简单先生已发表作品的行为,不是合理使用,而是侵权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答:(1)在侵权判断中应将被控侵权产品与专利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进行比较,而不是与专利权人实际生产的产品进行比较;

(2)甲公司在专利申请过程中通过修改或者意见陈述所明确放弃的内容不能被重新囊括到其保护范围之中(禁止反悔原则)

(3)乙公司没有侵犯甲公司的专利权,因为乙公司的产品所包含的必要技术特征并没有覆盖甲公司的专利技术所包含的必要技术特征;

(4)如果丙公司产品中E必要技术特征与甲公司专利技术中的D必要技术特征是等同的,则丙公司侵犯了甲公司的专利权;

如果丙公司产品中E必要技术特征与甲公司专利技术中的D必要技术特征不是等同的,则丙公司不侵犯甲公司的专利权;

(5)丁公司侵犯了甲公司的专利权,因为丁公司产品中所包含的技术特征覆盖了甲公司的专利技术所包含的必要技术特征(不管F是否为必要技术特征均如此,其中包括从属专利问题);

(6)戊公司没有侵犯甲公司的专利权,因为戊公司的产品所包含的必要技术特征并没有覆盖甲公司的专利技术所包含的必要技术特征;

(7)己公司侵犯了甲公司的专利权,因为己公司的产品所包含的必要技术特征覆盖了甲公司的专利技术所包含的必要技术特征,甲公司享有的是产品专利权,不管该产品是用何种方法制造的,均落入甲公司的专利权保护范围之内。

5、答:(1)乙厂没有侵犯甲厂的专利权。

(2)在甲厂的专利申请日以前乙厂已生产N型高压开关,依法享有先用权。

(3)在甲厂获得专利权后,乙厂因享有先用权,故在原有范围内(每年生产不大于80台)生产N型高压开关不侵权。

6、答:(1)①不能。香脆二字直接说明了土豆片、锅巴的特点,违反商标法规定的禁用条款,或者不具有显著特征。

(2)在收到商标局通知之日起15日内,;商标评审委员会

7、答: 第一、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不正确。“狗不理”商标是狗不理包子饮食公司在国家工商局注册的有效商标,依法享有专有权并受法律保护。高渊虽自称为狗不理包子创始人的后代,但其不享有“狗不理”商标的使用权,亦无权与天龙阁饭店签订有关“狗不理”商标权使用方面的协议。天龙阁饭店和高渊制作并悬挂牌匾,是为了经营饭店,不是为了宣传“狗不理”包子的传人。因此,天龙阁饭店未经狗不理包子饮食公司的许可,擅自制作并使用“狗不理”商标,属于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八条第(1)项规定的“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商标”的商标侵权行为,构成对狗不理包子饮食公司的商标专用权的侵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一)、(七)、(十)项的规定,天龙阁饭店和高渊应当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并赔偿因此给狗不理包子饮食公司造成的损失。原判决对天龙阁饭店和高渊的行为性质认定属适用法律不当,应予纠正。

知识产权法案例分析题(商标法部分)案例一

(一)基本案情

某酒厂在其生产的某种酒上于1994年以长安牌申请商标注册,其商标注册申请能否依法被获准注册.(二)案例分析

回答是依法应当获准注册.原因是虽然我国商标法1993年修订后,在商标的禁用规定中,规定县以上行政区划名称不能作为商标使用,而长安县当时是西安市的一个直属县,好像与商标法的规定不符合,不能获得注册.但该规定还有一种例外,即该地名具有其他含义的除外,尽管长安系长安县的名称,但因其具有古都西京的含义,故不在禁用之列,所以可以获准注册.案例二

(一)、基本案情

甲奶粉厂与乙奶粉厂签订的一份联营合同规定,双方共同投资建立丙奶粉厂,丙奶粉厂成立后生产的奶粉用甲奶粉厂的塑料包装袋.联营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丙奶粉厂生产出合格的产品,要求甲奶粉厂以合同提供塑料包装袋时,甲奶粉厂以塑料包装袋上印有该厂的注册商标而拒绝提供,遂形成纠纷.案例分析

回答是甲奶粉厂拒绝提供塑料包装袋的行为并无不当.原因是该塑料包装袋上印有甲奶粉厂的注册商标标识,丙奶粉厂虽然是甲奶粉厂投资建立的奶粉厂,但该厂并非甲奶粉厂的车间或者非独立核算的分厂,而是另一个商事主体,对于甲奶粉厂而言是”他人”,按我国商标法规定,他人欲使用注册商标人的注册商标,应与其签订注册商标转让或使用许可合同,由于丙奶粉厂并未与甲奶粉厂签订此类合同,所以无权使用其带有注册商标的塑料包装袋.也就是说原双方签订的联营合同中由丙奶粉厂使用甲奶粉厂塑料包装袋的约定因违反了商标法的规定,应为无效.补充的办法是由丙奶粉厂与甲奶粉厂签订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作为联营合同的附件,并依法报国家商标局备案。

案例三

天津狗不理包子饮食公司诉哈尔滨天龙阁饭店、高渊侵犯商标权案

案情

1980年7月,天津狗不理包子饮食(集团)公司(简称狗不理包子饮食公司)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局第138850号狗不理牌商标注册证。1991年1月7日,被告高渊与被告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天龙阁饭店(简称天龙阁饭店)法定代表人陶德签订合作协议一份。1991年3月,被告天龙阁饭店开业后,即在该店门上方悬挂“正宗天津狗不理包子第四代传人高耀林、第五代传人高渊”为内容的牌匾一块,并聘请高渊为该店面案厨师。该店自1991年3月起经营包子。

本案审理情况

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两被告签订合作协议和制作、悬挂上述牌匾的行为,是宣传“狗不理”创始人高贵友的第四代和第五代传人高耀林和高渊的个人身份,均不是在包子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原告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商品名称或商品装璜。故原告认为两被告侵犯其注册商标使用权证据不足。

狗不理包子饮食公司不服第一审判决,提出上诉。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事实清楚,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

狗不理包子饮食公司仍不服,以天龙阁饭店和高渊已经构成商标侵权为理由,向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原一、二审法院认定的事实基本清楚。另查明,原审被上诉人天龙阁饭店门上方悬挂的牌匾中间大字是“天津狗不理包子”,上是“正宗”下是“第四代传人高耀林、第五代传人高渊”均为小字,未悬挂天龙阁饭店牌匾。原审上诉人天津狗不理包子饮食公司于1980年7月已经取得国家工商局商标注册证;1993年3月1 日,国家工商局又批准该商标续展10年。在本案审理期间,经委托国家工商局鉴定,认为天龙阁饭店和高渊签订合作协议和制作、悬挂前述牌匾已经构成了商标侵权。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狗不理牌”商标是原审上诉人狗不理包子饮食公司在国家工商局注册的有效商标,依法享有专有权并受法律保护。原审被上诉人高渊虽自称为狗不理包子创始人的后代,但其不享有“狗不理”商标的使用权,原审被上诉人天龙阁饭店和高渊制作并悬挂牌匾,是为了经营饭店,不是为了宣传“狗不理”包子的传人。因此,天龙阁饭店未经狗不理包子饮食公司的许可,擅自制作并使用“狗不理”商标,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八条第(1)项规定的“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商标”的商标侵权行为,构成对狗不理包子饮食公司的商标专用权的侵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一)、(七)、(十)项的规定,天龙阁饭店和高渊应当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并赔偿因此给狗不理包子饮食公司造成的损失。原判决对天龙阁饭店和高渊的行为性质认定属适用法律不当,应予纠正。1994年12月28日判决:

一、撤销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1993)哈经终字第295号民事判决和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1993)香经初字第37号民事判决;

二、天龙阁饭店和高渊停止对狗不理包子饮食公司注册商标的侵权行为,自本判决生效之日立即摘掉悬挂于天龙阁饭店门前的牌匾并予以销毁;

三、天龙阁饭店和高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在哈尔滨市级以上报纸上刊登赔礼道歉的声明,声明的内容由法院审定,其费用由天龙阁饭店和高渊负担。

四、天龙阁饭店和高渊因侵犯商标专用权应赔偿狗不理包子饮食公司44800元。此项赔偿为连带责任,于判决生效10日内偿付,逾期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执行。

一、二审案件受理费7380元由天龙阁饭店和高渊共同负担。

本案评析

本案涉及到商标的侵权与正当使用的问题,高渊作为“狗不理”包子创始人高贵友的第五代传人,这是其个人身份,应该可以由高渊享有正当表述的权利。但是,天龙阁饭店和高渊制作并悬挂牌匾,是为了经营饭店,不是为了宣传“狗不理”包子的传人。而且,“狗不理牌”商标是狗不理包子饮食公司在国家工商局注册的有效商标,依法享有专有权并受法律保护。如果“狗不理”被使用在饭店的牌匾上,就会造成消费者的混淆,导致误认,并最终损害商标权人的利益。

我国商标法规定了五项商标侵权行为: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行为。

这种行为是对商标权人禁止权的侵害,同时也是对许可权和使用权的侵害。该种商标侵权行为具体分为以下四种情况:①未经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这种行为是最严重的商标侵权行为。②未经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近似的商标。近似商标的判断标准,国家工商局1999年《关于商标行政执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近似商标的判断“以普通消费者的一般注意力作为评判的主观标准,采用整体比较与商标显著部分比较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综合判断”。实务中多以商标的音、形、义三方面考察。即读音是否相同;外形是否相近,是否导致直观上的误认;意思是否相同等来判断。③未经许可,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类似商品的认定,我国采用《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以下简称《尼斯协定》),该协定是1957年在法国尼斯签订,其将商品分为34个大类,服务项目为8个大类。④未经许可,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近似的商标。

(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

这种行为属流通领域的商标侵权行为,又称销售侵权。该行为严重侵犯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混淆商品来源,损害了消费者及商标权人利益。该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为:①有经销或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事实;②不论行为人有无主观过错;③不以情节轻重及是否获利为要件。我国商标法在第56条第312 款规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权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

这种行为又称商标标识侵权。商标标识是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颜色组合及上述要素组合形成的商标物质实体。伪造即仿造他人的商标图样或商标标识;擅自制造是指违反商标印制管理规定,未取得印制资格或未经商标注册人委托或授权而印制注册商标标识;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即买卖、经销违法的注册商标标识。

(4)反向假冒行为

反向假冒行为,是指行为人将他人拥有注册商标的商品合法取得后,未经商标权人同意,撤换其注册商标,并将更换了商标的商品上又投入市场的行为。反向假冒行为是未经许可,在他人的商品上使用自己的商标,借他人的优质商品为自己树立品牌,该行为违反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的法律原则,其后果使商标权人失去了利用商标建立产品信誉的机会。

(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它损害的行为

①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图形等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并足以造成误认的。该种行为属间接侵权,其行为后果造成混淆、误认,损害注册商标的信誉,更严重的是损害了企业的商誉,并给消费者造成损失。②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该种行为也属间接侵权,与直接侵权人构成共同侵权。

本案被告属于以上第一种侵权行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商标”的商标侵权行为,构成对狗不理包子饮食公司的商标专用权的侵害,理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案例四

“乡巴佬”商标驳回复审案

案情

申请复审人湖南常德市慧天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乡巴佬酒业分公司在第33类酒商品上申请注册“乡巴佬”商标,被商标局驳回不服【(93)商标申驳字13166号】,申请复审。

商标局驳回的主要理由:该商标有贬低人的含义,用作商标具有不良影响。

申请复审的主要理由:“乡巴佬”没有贬低人的含义,使用于酒,有返朴归真之感,该商标出自农民自谦之词,是申请人公司共同心愿。该词是对农民善意称颂,没有不良影响,且来自民间传说。

本案复审情况

处理结果:经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认为:商标一旦进入市场,将面对广大消费者,而消费者并不了解“乡巴佬”一词是申请人集体的心愿。客观上,“乡巴佬”是对农民的鄙称,反映出对农民群众的不尊重,用其作商标易产生不良影响。依据《商标法》第8条规定,商标评审委员会终局决定,湖南常德市慧天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乡巴佬酒业分公司在第33类酒商品上申请注册“乡巴佬”商标予以驳回。

评析

商标本身也是社会文化的一部分。为了保障社会公众的利益,体现我国对各民族的尊重,防止利用商标欺骗消费者,宣扬色情、凶杀、暴力、迷信等,维护道德风尚,净化社会环境,我国商标法规定以下的文字、图形不能作为商标使用:

一、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文字、图形不得作为商标。

《商标法 》第8条第1款第(9)项规定,商标不得使用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文字、图形。它是商标注册必须遵守的条件之一,是民事活动必须遵守公序良俗原则的体现。商标法的这一规定是原则性的,在商标实务中需要个案认定。在商标评审中,有悖道德或易于产生不良影响的文字、图形一般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具有不良政治影响的文字、图形。如“台湾联邦”、“造反有理”等。(2)违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文字、图形。如“钱拳权”、“金钱万岁”、“二房”等。(3)具有明显封建迷信色彩或有伤宗教感情的文字、图形。如“观音”等。(4)具有色情淫秽含义的文字、图形。(5)侵犯他人姓名、肖像、版权、外观设计专利等民事权利的。如“马拉多纳”等。当然如果权利人同意的或已丧失权利的,不受此限。

本案商标属于违反《商标法》第8条第1款第(9)项的规定,因此,应当驳回其注册申请。因为“乡巴佬”商标涉及对农民的鄙视,如果注册,必然会损害农民的形象。

需要指出的一点是,《商标法》第8条第1款第(9)项的规定实际上还起到补充《商标法》第8条的其他规定的作用,对该条前几项没有明确禁止规定,但又不宜作为商标注册的文字或图形,可以依据第8条第1款第(9)的规定予以驳回。

二、带有民族歧视性的文字、图形不能作为商标。

除了《商标法》第8条第1款第(9)项的规定“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文字、图形”以外,带有民族歧视性的文字、图形也不能作为商标。这是《商标法》第8条第1款第(7)项的内容。实际上第(7)项的规定与第(9)项的规定是一致的,体现了国家对多民族相互尊重,共同团结的政策,是基于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共同利益的需要,同样体现商标注册中的公序良俗原则。应当注意,这里的“民族歧视”,应作广义理解,即它不仅指对我国各民族的民族歧视,还包括对世界其他民族的民族歧视;不仅指民族歧视,还包括种族歧视在内。例如商标局就曾经根据《商标法》的这一规定驳回“DARKY”的商标注册申请,因其含义为“黑鬼”。

案例五

东海市一业余摄影者王某在1996年6月给自家的宠物狗拍摄了一幅照片,题名为《我的跟班》。同年又 将其发表在《东海晚报》上。1998年某日,王某在本市一超市购物时发现东海市蓝江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饮料上的注册商标使用了该照片;东海市玩具有限责任公司将该照片使用在其生产的玩具上 并于1996年 10月申请了外观设计专利,1998年 4月获得授权;东海市依家饲料有限责任公司将该照片作为包装袋上的装潢使用。上述三家公司的使用王某均一无所知。

问题:(1)、蓝江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注册上述商标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2)、东海市玩具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上述外观设计专利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3)、东海市依家饲料有限责任公司将该照片作为商品的包装装潢使用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4)、如果王某和这 三家公司发生纠纷,可以通过哪些途径解决?

案例六

原告台湾某企业,“爱家”是其在大陆注册的商标,使用在家居类产品上。被告某市爱家超市。原告认为,被告的商号使用了自己已经注册的商标,构成对商标权的侵权,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偿原告损失。被告辩称:自己使用的企业名称是合法登记注册而产生的商号权,与原告的 商标权都是平等的民事权利,所以不构成侵权。法院判决被告侵权不能成立,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原告不服,向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一审法院的判决。

问题(1)、本案双方当事人各自的主张能否成立?为什么?

(2)、解决知识产权权利冲突一定遵循的原则是什么?目前我国有无解决这些冲突以及解决知识产权与其他民事权利冲突的法律依据?(提示:如著作权与肖像权的冲突、著作权与物权的冲突等)

(3)我国在解决商标权与商号权的冲突的弊端是什么?

(4)、如何解决商标权与商号权的冲突,请你提出可行性建议。

链接案例及 分析:世纪金花购物中心是西安的一个集百货、名品专卖、大型超市、西餐厅等多种功能一体的高档商业中心。某日,该省榆林市也有一个“榆林世纪金花购物商城”开业。世纪金花购物中心的企业名称为“世纪金花股份有限公司”,并在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1999年“世纪金花”文字获得商标注册,核定的服务项目为第35类:“工商管理辅助业、组织商业和广告展览、商店橱窗布置”。(2002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类似商品喝服务区分表》规定,在的35类中特别注明:“该类尤其不包括:其主要职能是销售商品的企业,即商业企业的活动”,世纪金花所从事的正好是销售商品的商业企业活动,因此不能获得商标法的保护。)榆林世纪金花购物商城的企业名称为“榆林市世纪金花购物有限公司”,经过榆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名称预先核准程序。因此,许多消费者误以为西安世纪金花购物中心在榆林增设营业网点,西安世纪金花购物中心欲寻求法律保护,却遭遇到合法产生的商标权和企业名称权二者的冲突,因为在我国,商标注册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商标局,公司登记注册制度实行分级登记管理。

注:参照的法律依据包括,1999年4月国家工商管理总局的《关于解决商标与企业名称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条、200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范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北京高院2002年12月《关于商标与使用 企业名称冲突纠纷案件审理中若干问题的解答》

案例七

上海大世界基尼斯总部开展一项活动,称其具有申报世界记录的代理权,并且要收取一定的费用。北京张某经过120次极限训练,从80米高空正在 飞行的飞机中蹦极,欲申报世界记录。飞行前与家人告别,写下遗书,后来才知道自己申报的是“基尼斯”,而非“吉尼斯”,其英文的Guinness是世界驰名商标,并且申报“吉尼斯”是不收费的。张某向上海浦东法院起诉上海大世界基尼斯总部法院判决张某败诉。法院查明,上海大世界基尼斯总部隐瞒了其不是“吉尼斯”的真像,实际上“吉尼斯”,在中国的唯一的代理机构上14 辽宁“吉尼斯”,但被告不构成商业欺诈,因为原告与被告的合同是关于“基尼斯”世界记录的而不是“吉尼斯”。

问题:(1)、“基尼斯”与“吉尼斯”是否卫近似商标?

(2)、上海“基尼斯”大世界是否构成商标侵权?主张侵权赔偿者应当是谁?

(3)、张某能够获得法律救济吗?

案例八

南湖灯具厂98年4月1日向国家工商局的商标局申请“南湖”商标,98 年4月10日经审查认为“南湖”为县以上区划名称而驳回申请,98 年4月14日灯具厂收到驳回通知,此时,临县一灯具厂一直使用未注册的“南湖”商标。

问题:(1)、若灯具厂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应当采取何种救济措施?采取措施的时间?

(2)、你认为复审的结果如何?

(3)、若复审结果维持了初审决定,不予公告,灯具厂应当采取救济措施是什么?若复审结果改变了初审决定,临县灯具厂能否再使用“南湖”商标?

案例九

A酒厂为了改善生产经营形象,拟推出一种新酒,新酒的名称取材于一著名的历史传说。为进行前期宣传工作,该厂发现著名画家王某曾就该历史传说创作的一幅画,正好可用于宣传品上,为推出的新酒宣传助阵。A厂在未征得王某同意,将该画印刷于宣传品上进行宣传。由于宣传策略对路,加上结合美好的历史传说和名画效应,该酒在附近几个省市销量很大。A厂就将该画作为外观设计向专利局申请了专利并取得了专利权。此后,画家王某对A酒厂提出侵权诉讼,要求A酒厂根据该种白酒的销量赔偿其经济损失200万元。后来,A酒厂与该画家庭外和解,画家同意A酒厂继续使用其画作为外观设计,A酒厂每年支付相应数额的使用费给该画家。在此之后,B酒厂看到此形势,将该画作为装潢的一部分,推出一种新酒,并准备将该画作为商标向中国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B酒厂的行为使A酒厂的产品销售受到一定的冲击。

问题:(1)A酒厂未征得许可使用该画,是否侵犯该画家的权利?为什么?(2)B酒厂是否侵犯A酒厂的权利,如果是那么侵犯了A酒厂的什么权利?(3)B酒厂能否将该画作为商标进行注册,《商标法》中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4)画家王某根据A酒厂的产品销量提出的200万元的赔偿要求,从数额上来看是否有法律上的依据,为什么?

(5)本案中涉及了哪几类知识产权,如何协调这几类知识产权在实践中可能出现的冲突。

四 商业秘密保护案例

甲公司主管新产品研发的总工程师李某,跳槽到本地的同业竞争对手乙公司。甲公司向法院起诉李某和乙公司共同侵犯其商业秘密。法院应甲公司申请进行证据保全,从乙公司的技术档案中发现了载有甲公司一系列新产品工艺配方等保密技术信息的软盘文件。庭审中,李某辩称,其从甲公司带至乙公司的这些保密技术信息从未在乙公司使用,乙公司尚未生产这些新产品,故其本人的行为不构成侵权。乙公司称其不知道李某带来的材料属于甲公司的商业秘密,不知者不怪,故乙公司不应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以上案情,请分析:

(1)李某的辩称是否成立?为什么?

(2)乙公司的辩称是否成立?为什么?

知识产权法案例分析题(专利法部分)

案例一

(一)、基本案情

西农8号系某农林大学的两位教授培育的一代西瓜优良品种,因其为职务成果,1993年6月由该大学以一代杂种的育种方法向国家专利局提出了方法发明专利申请,1996年获得专利授权.该专利的权利要求为:一种西瓜一代杂种的育种方法,其特征是以ww150为母本,以ww102为父本,配置成杂种一代新品种西农8号.该品种有高产优质抗病耐重差适应性强等突出特点,曾先后获得全国超金钟冠农西瓜优良品种评比金瓜杯等多种奖项.1996年又获国家科委等五部委授予的国家级新品种证书.1997年荣获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和中国专利局颁发的中国专利发明金奖.经在全国二十多个省市自治区推广,新增经济效益十亿元以上,成为国内最走俏,经济效益最佳的西瓜品种之一.15 1998年以来,某农林大学发现某省种子公司在市场销售标有西农8号子样的西瓜种子,而该种子公司并未获得其授权.在经调查取得确凿证据后,遂向某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该中级法院经过审理,认定专利侵权成立,责令被告赔偿原告方的经济损失,并登报声明,消除影响.(二)本案分析:

某农林大学在对西农8号的保护方面,申请了方法专利,后又对其产品的包装申请了外观设计专利,并且均获得了专利权,应当说知识产权意识是比较强的.而对种子这类产品的知识产权发明,由于知识产权保护所存在的一定的局限性,还可以多一些知识产权保护的其他手段,如根据1997年3月20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的规定,对于具有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和具备适用名称的植物新品种,经过申请,取得授权品种的地位,得到15到20年的品种专用权.对于像西农8号这样的知名商品,还可以申请注册商标,成为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在该案纠纷的处理上,也有值得研究的地方.尽管西农8号是用专利方法直接生产的产品,被告方未经授权经营该产品,应当构成专利侵权.但这样认定在法律上也有值得研究之处.我国专利法第11条规定,方法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可以延及用该方法所直接获得的产品,但这里是有前提条件的,其前他条件就是专利法另有规定者外.这里所谓的专利法另有规定,应当是专利法第25条规定的植物品种不授予专利权.西农8号是受专利法保护的专利方法,依法享有专利权.但作为直接用该方法所直接生产的西农8号并不享有专利法意义上的专利权.故某种子公司未经许可销售西农8号西瓜种子的行为不构成专利侵权.由于西农8号未申请植物新品种保护,所以某种子公司的行为也不构成授权品种侵权.对于某种子公司这种违背商业活动中诚实信用原则损人利己的行为,在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比较完备的今天,还是可以找到制裁的法律依据的.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规定,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簧,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簧,造成与他人的知名商品享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应属于一种不正当竞争的行为.西农8号属于知名商品是明确的.某种子公司毫无掩饰地使用西农8号这一商品名称,侵犯了作为拥有者某农林大学制止不正当竞争的权利,同样属于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种认定与处理,与专利侵权的处理结果可以说是异曲同工,而又可以避免前一种处理方法可能碰到的法律障碍.案例 二

(一)、基本案情

李某研究开发了一无级变速的设备于1994年9月5日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了发明专利申请.王某也独立开发了与之大致相同的无级变速的设备,于1994年3月6日在机械工业部举办的技术会议上首次展出了该设备,并于1994年9月6日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了发明专利申请.法国人伊万,将其在法国研制的与李某,王某相同的设备于1994年9月4日向法国专利管理机关提出发明专利申请,后又于1995年9月4日向中国专利局提出发明专利申请,并提出优先权要求.李某的专利申请于1996年3月5日被专利局公开.试问,李某,王某,伊万三人的专利申请哪个具有新颖性,并说明理由.(二)本案分析

本案例涉及专利申请中丧失新颖性的例外情况,专利的抵触申请以及外国优先权的等方面的法律问题,目的在于考察对优惠期,抵触申请的构成,以及优先权日,优先权期法律规定的理解.王某的发明创造虽然在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技术会议上首次展出,在其后六个月内申请专利属于丧失新颖性的法定例外情况,其专利申请应当不丧失新颖性,但由于李某的申请先于王某,且李某的申请在王某的申请后公开,构成抵触申请,故王某的申请损失新颖性.法国人伊万在中国的专利申请虽然比李某的申请迟,但由于中,法两国均属于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成员国,伊万在法国的专利申请日1994年9月4日,在中国申请后又要求优先权,由于未过12个月的优先权期,所以其在中国的专利申请视为在1994年9月4日提出,较之李某的专利申请早一天,与李某的专利申请比较,伊万的专利申请有新颖性,但是由于该发明创造已由王某于1994年3月6日的展出而进入已有技术领域,故伊万的专利申请亦不具有新颖性.案例三

基本案情

张某在甲研究所任工程师期间,研究所安排其开发一种高压阀门产品,1994年10月5日张某退休时尚未完成此项产品的开发.退休后张某与乙工厂签订了一份合同约定,由乙工厂协助张某继续完成此项产品的开发.产品开发成功后,乙工厂有制造该项产品的权利,专利申请权归张某.该产品开发成功后,张某于1995年10月5日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并获得授权.甲研究所得知此情况后,以该产品系职务发明为由,要求张某与之签订专利权转让合同,张某怕影响与甲研究所的关系,遂签订了专利权转让合同,经过登记,公告,甲研究所成为该发明创造的专利权人.当乙工厂按张某开发的成果制造高压阀门产品,并进行广告宣传时,甲研究所遂向有关单位发送材料,声明该产品是其专利产品,阻止他人与乙工厂签订产品订货合同,乙工厂的生产受到16 严重的阻碍.在此情况下,乙工厂遂向法院起诉,以与张某签订的协议为依据,认为其享有该产品的生产权,甲研究所的诋毁宣传,给其造成损失,要求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甲研究所提起反诉,主张该产品是其专利产品,乙工厂应当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需要思考的问题:

1,该高压阀门产品的发明属于职务发明创造还是非职务发明创造?

2,张某就该高压阀门产品与乙工厂签订的合同的效力? 3,张某与甲研究所所签订的专利权转让合同的效力?

4,乙工厂以甲研究所对实施不正当竞争能否成立?

5,甲研究所的反诉能否成立?

(二)本案分析

本案例意在考察对离退休人员所作出的发明创造,如何确定其为职务发明创造还是非职务发明创造的法律规定的掌握情况.张某与乙工厂签订的合同虽然是在其退休之后,但由于系在其退休后一年时间之内,而合同所涉及的标的又是张某在职期间尚未完成的产品开发任务,所涉及的成果应当属于职务发明创造,作为完成者本人无权以此与他人签订合同,所以,张某与乙工厂签订的合同应为无效.张某不应享有对该技术成果的专利申请权,其申请权应由研究所享有.而该案中的现实情况是张某已经申请了专利,并且获得了专利权,成为了专利权人.研究所应当与张某通过专利纠纷诉讼,以解决其专利权争议.可是研究所却采取与张某签订专利权转让合同这种形式,在合同签订中存在胁迫的情况,按当时的<<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采取胁迫的手段所签订的合同应为无效,可这一无效的合同却导致了一个专利权回归的结果,所以也就无需再考虑这份专利权转让合同的效力.正因为研究所系该产品的合法的专利权人,而乙工厂与张某所签订的合同无效,所以研究所撒发材料,说明正确情况的行为,构不成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规定的商业诋毁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法院应驳回乙工厂的起诉.因研究所系这一产品的合法专利权人,所以其反诉要求法院应予以支持.案例四

(一)、基本案情

王某通过邮寄的方式将其一项发明创造于1996年2月的一天向中国专利局提出实用新型专利申请,邮戳上的日期无法辨认,专利局收到申请文件的日期为1996年2月29日,后该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被授权,假定在2006年3月1日,该专利权人发现他人未经其许可制造该专利产品,专利权人能否依法追究其侵权责任.(二)、案例分析

结论是专利权人不能追究制造该产品者的侵权责任,原因是该产品虽然原来是专利产品,但因其已超过专利保护期限,原专利权人已不再对其享有垄断权.本问题意在考察专利权的有效期限从何时开设计算,以及实用新型专利权的终止时间.按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一般专利权的有效期限从申请日起计算.该专利申请虽是通过邮寄的方式提出的专利申请,但因为邮戳上的日期无法辨认,所以其专利申请应当按专利局实际收到的日期计算,即该专利申请的日期为1996年2月29日,后该申请被批准为实用新型专利,专利权即从1996年2月29日起计算,按实用新型专利权10年的保护期限,起终止期限应为2006年2月29日,即2006年2月底,可是因为虽然1996年为闰年,2月是29日,但2006年并非闰年,2月只有28日,所以该专利权的终止期限只能是2006年2月28日,他人制造该产品的时间是2006年3月1日,已超过了该专利权的保护期限,虽然未经许可,此种行为依法并不侵权

案例五

甲研究所将其研究开发的长寿命阴极于1984年某月某日在一家全国性的报纸上进行广告宣传,仅声明该产品可以显著延长彩色显像管的寿命,别无其他文字表明该产品的构造等,1985年中国专利法生效后,该研究所就公开的这一产品申请专利能否获得批准? 案例六

一乡镇企业在某技术市场购买了一套有关生产花粉营养品的技术资料,因无法按其生产出花粉产品,遂与某大学签订了一份技术合同.合同约定,该乡镇企业提供经费与报酬外,并提供2公斤花粉作为原料,派遣3名仅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员协助研究开发工作,对于开发出的成果如何申请专利合同未作约定.该大学由一名专业为化学的副教授与一名具有中级职称的实验员进行开发工作,历经半年时间用化学方法开发出了数种峰花粉精产品,后该大学就峰花粉精提取分离技术单独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了专利申请.乡镇企业得知此事后,要求作为共同发明人与某大学共同就此项技术申请专利.试问乡镇企业的这种要求能否依法给予支持? 案例七 某医疗设备有限公司研制的高氧医用液体治疗仪,使氧气溶解入葡萄糖溶液或生理盐水溶液中,通过静脉输注高氧液体,治疗各种急慢性缺血缺氧疾病,被称为“液体高压氧仓”,必要技术特征是通过一个量子溶氧发生器将氧气液化,对于严重烧伤后的缺氧和抗SARS给氧的新渠道。在2003年获得发明专利。专利权人发现成都、吉林等地的医院使用的产品和自己研制的专利产品实质特征相同(通过量子溶氧发生器将氧气液化的原理),只是溶氧的出气部位不同,专利产品的溶氧出气口设在溶氧发生器的侧面,行为人的产品溶氧出气口在溶氧发生器的后面。

问题:

1、行为人是否构成侵权?判定侵权的原则是什么?侵犯专利权的何种权利?

2、专利权人应当采取何种救济措施?权利人应当采取的临时保护措施有哪些?

3、该案件的管辖法院是哪里?原告在诉讼中应当采取的策略有 哪些?

4、在专利侵权案件中,被告的抗辩事由一般 有哪些?

案例八

李某向国家专利局申请一项实用新型专利,名称为“改变螺纹钢产品形态’, 申请人指出:现有的螺纹钢产品为9米、12米两种规格长度的,该申请的主要目的是针对具体工程的需求将规格化的螺纹钢变为工程所需求的不同长度的规格的螺纹钢,即定向生产定向销售。将螺纹钢生产的无方向化销售模式改变为定向性产品销售方式。国家专利局驳回其申请并通知李某,李某不服。

问题:

1、请分析国家专利局驳回申请的理由。

2、李某对驳回申请不服,可以采取何种救济措施?

案例九

1998年刘某向国家专利局提交了“全封闭式环形列车摩擦动力装置“的发明专利申请,申请号为98101009。7,其发明的主要目的在于通过增加摩擦力或摩擦力矩来提高输出功率,是一种能量增大装置。国家专利局驳回其申请,刘某不服。向专利局复审委员会提出复审,复审委维持了专利局的决定。刘某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其诉讼请求被一审法院驳回,刘某提起上诉,二审法院驳回其上诉请求,维持了一审判决。

问题:

1、国家专利局的驳回决定是否正确?、刘某应当采取哪些救济措施?如果向法院起诉,向哪个法院起诉,被告是谁?

3、链接案例:有人申请一项发明专利,他主张发明的核心内容是:给轮船一个驱动力,使之启动,产生波浪,波浪通过该发明人的发明的一种设备可以发电,产生的电能一方面可使轮船继续前进,又可供轮船上使用,如照明等,这样轮船可不停的行走,电能也可源源不断的产生。请问:这样的发明能否批准专利,为什么?

案例十

甲厂1996年研制出一种N型高压开关,于1997年1月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1998年5月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权。乙厂也于1996年7月自行研制出这种N型高压开关。乙厂在1996年底前已生产了80台N型高压开关,1997年3月开始在市场销售。1997年乙厂又生产了70台N型高压开关。1998年初,甲厂发现乙厂销售行为后,经与乙厂交涉无果,遂向法院起诉保护其专利权。但乙厂认为自己的行为不构成侵权,请求法院确认其行为合法并驳回甲厂的诉讼请求。

请根据上述材料分析以下问题:

(1)、甲厂被授权的专利可能是何种?

(2)、乙厂请求法院确认的是何种权利?

(3)乙厂主张不构成侵犯甲厂专利权的主张能否成立?为什么?

(4)、若乙厂还继续生产N型高压开关,并在质量上与甲厂竞争,那么乙厂应当采取哪些知识产权保护策略?

(5)、假设乙厂请求宣告甲厂的专利权无效,应在何时、以及何种理由、向谁提出?若甲厂对无效宣告的决定不服,应采取何种救济措施?

(6)、若甲厂授权专利时,还要求了外国专利权,甲厂当时应当履行的手续有哪些?

案例十一

西安市李某等三人发明了一种污水处理设备,并取得专利权。他们发现有 两家造纸厂未经许可,使用其专利产品,但不知是谁生产制造的,于是李某等权利人只能与使用人交涉,并想在使用人处获得证据,但使用人禁止其进入生产场地来取得证据。

问题:(1)、按照我国专利法规定,权利人在向法院起诉前如何保护 自己的合法权益?

(2)、该案件的管辖法院是哪里?

物权法案例分析及答案 篇2

1 农村公路交通安全因素指标体系的构建

目前, 农村公路交通安全问题日益显著, 本文从农村公路交通安全现状出发, 对影响农村公路交通安全的各个因素进行整理分析, 主要归类为以下五大因素。

1.1 人的因素

1) 机动车驾驶员。农村公路上, 大多数机动车驾驶员是周边农民, 基本没有经过正规、严格的培训, 驾驶技能参差不齐、法律安全意识薄弱、应变能力较差, 在行车过程中, 容易出现超速、超载、无证驾驶、强行超车、抢道行驶等违章现象, 给行车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2) 行人及非机动车驾驶员。农村公路都是人、非机动车、机动车混行的状态, 交通参与者对道路交通安全缺乏必要的警惕, 经常出现与机动车抢道、随意横穿公路等行为, 因此引发的交通事故时有发生。

1.2 车辆因素

1) 农村车辆数量不断增多。随着农民收入的增长, 农村机动车数量不断增多, 交通量逐年增加。2) 农村车辆安全性能差异性大。农村公路行驶的车辆类型较多, 不同车型安全性能差异较大, 部分车辆技术状况较差, 尤其是摩托车和小客车超速现象尤为严重, 给农村公路交通带来极大安全隐患。

1.3 道路因素

1) 道路线形。农村公路线形几何要素设计不合理, 不少路段出现连续弯道长、大纵坡并存、急弯陡坡组合、不良平纵面组合等现象, 造成视距不良, 容易发生交通事故。2) 路面状况。虽然政府对农村公路建设不断加大资金投入, 但路面病害仍然较为常见, 使得在农村公路上行车时道路阻力较大, 同时这类路面在雨雪天气时, 车辆发生侧滑的危险性更大。3) 交叉口类型。农村公路多与村屯及高等级路面平交, 且平交道口较多, 农村公路交通事故在平交道口、村屯段发生的事故数量较多。4) 交通安全标识缺乏。多数农村公路交通标志数量少、种类少, 设置位置缺乏考虑;交通标线设置则简单, 轮廓标志残缺不齐;在路侧陡崖、深沟、填方边坡地段缺乏安全防护设施。

1.4 环境因素

1) 路侧环境。限于技术经济等条件, 修建农村公路时一般只注重道路线形和路面条件, 而对路侧环境的改善考虑较少, 路侧色调单一, 容易引起驾驶员视觉疲劳, 导致车辆冲出道路等现象发生。2) 气候条件。不良天气条件能够使驾驶员或者行人对路况判断准确性下降, 导致交通事故发生频率变大。

1.5 管理因素

1) 农村公路交通安全管理的职责交叉和缺位。农村公路区域广、管理面宽,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警力有限甚至难以到达, 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农村公路交通秩序混乱, 进而导致了农村公路交通事故的发生。2) 应急救援体系不健全。当交通事故发生时, 由于农村医疗、救援条件有限, 伤者往往得不到及时地救治, 造成了农村交通事故的死亡率居高不下。农村公路安全评价指标体系见表1。

2 熵权法综合评价模型

2.1 熵权的定义

假设对一个项目进行多目标的风险决策或评价, 该项目具有m个评价指标, n个评价方案, 则按照定性与定量结合的原则, 将各方案对应的各指标数值归纳成矩阵, 并对其进行标准化处理, 得R=[rij]m×n。

定义1:评价指标的熵。假定有m个评价指标, n个被评价对象, 以下简称 (m, n) , 则第j项评价指标的熵Hj为:

若fij=0, 则认为fijlnfij=0。

定义2:计算评价指标的熵权。在 (m, n) 决策评价问题中, 第j个评价指标的熵权θj:

2.2 熵权法评价的基本步骤

1) 根据式 (3) ~式 (5) , 对指标进行标准化处理:成本型:

效益型:

固定型:

然后得到标准化矩阵:R'=[rij']m×n。

4) 构造加权规范化矩阵v, 将权重wij与目标矩阵R'=[rij']m×n中相对应的各类指标分别相乘, 得到加权规范化矩阵V:

5) 确定理想解V+与负理想解V-, 根据“大中取最大, 小中取最小”原则, 确定理想解V+和负理想解V-分别为:

6) 计算贴近度。

贴近度的计算可简化为:珔dj=珔BjTP*, 可知, 0≤珔dj≤‖P*‖2, 如果对评价方案进行排序, 珔dj大者为优, 珔dj小者为差。

7) 指标关键度评价, 珔dj≥0是一个模糊量, 根据其性质构造其隶属度函数, 即:

其中, α=‖P*‖2, 因此, μ (珔dj) 即为风险因素yj的关键度, 由此本文定义农村公路安全影响因素集如下:

在这里, 我们将λ∈[0, 1]作为关键值。在λ一定的情况下, 根据公式可获取关键风险因素集Yλ, 而Yλ就是最终需要的结果。

3 模型的应用

在对农村公路安全影响因素进行评价前, 先对指标进行标准化处理, 根据交通事故的特性, 本文选取交通事故率、经济损失、人员伤亡3个评价对象, 评价指标12个。

农村公路安全影响因素评价关键指标分析, 运用专家打分法, 首先对农村公路交通安全影响因素评价指标进行打分, 结果如表2所示。

根据式 (4) , 指标标准化处理如下:

根据式 (1) , 熵值的计算结果为 (0.939 9 0.980 5 0.966 4) 。根据式 (2) , 熵权的计算结果为 (0.531 2 0.172 3 0.296 5) 。将各综合权重w与目标矩阵R= (rij) m×n相对应的各指标相乘, 得规范化矩阵V为:

根据规范化矩阵确定的理想点为V+= (0.531 2 0.172 30.296 5) , 但是由于矩阵V是由一标准化矩阵R加权而得, 因此负理想点V-= (0 0 0) 。确定理想点后, 根据式 (6) 计算各指标到理想点的贴近度, 因为x=dj, 将其代入式 (7) , 由于‖P*‖2=0.399 8, x<α, 则计算结果如表3所示。

若给定置信水平λ=0.980, 则关键影响因素集为:{机动车驾驶员0.992 1, 道路线形0.989 2, 交通安全标识0.988 5, 路侧环境0.984 8}, 即在当前置信水平下, 对于农村公路交通安全来说, 这四项影响因素应该作为关键指标进行改善。

4 农村公路交通安全改善对策

针对上述四个关键的影响因素, 提出了农村公路交通安全改善措施如下:1) 加强宣传教育, 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加强机动车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 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 从严考核农村机动车驾驶员的驾驶技术, 落实日常监管, 降低交通事故发生概率。2) 优化农村公路路线线形, 改善危险路段的平纵设计, 尽可能减少平曲线半径、纵坡等极限指标的应用。3) 坚持统筹规划, 综合治理安全隐患。深入开展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排查, 在弯道、平交道口、穿越村屯等高危路段, 科学渠化交通, 设置标志、标线、护栏等交通安保设施, 以诱导、警示为主, 综合应用多种安保设施, 加强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及隔离设施建设, 有效降低农村公路交通安全隐患。

5 结语

本文利用熵权综合评价法, 从人、车、路、环境和管理五个方面的12个影响因素进行分析, 并通过计算得出机动车驾驶员、路侧线形、交通安全标识、路侧环境4个因素为影响农村公路交通安全的关键性因素。针对这4个关键因素, 提出了控制农村公路交通安全事故的防范措施, 对预防和减少农村公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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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Henley, E.J., H.Kumamoto.可靠性工程与风险分析[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 1981.

[3]李江, 倪行达.交通事故力学[M].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 1999.

[4]周华文.道路交通安全评价研究[D].北京:北京工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2004.

[5]刘运通.道路交通安全宏观模糊评价模型[J].中国公路学报, 1995, 8 (1) :169-175.

知识产权法试题及答案 篇3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

1.依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下列各项中不适用于著作权法保护的是(A)

A.时事新闻 B.《新闻学》一书

C.新闻评论 D.《新闻调查》节目

2.甲在创作武侠小说《神腿》的过程中,乙提供了辅助活动。小说创作完成后,由出版社丙出版。该书的著作权应归属于(A)

A.甲 B.甲和乙 C.丙 D.甲和丙

3.以下诸权利中,保护期受限制的有(C)

A.署名权 B.修改权

C.发表权 D.保护作品完整权

4.张某经过努力创作出一篇学术论文,依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B)

A.张某只有在其论文发表后才能享有著作权

B.张某的论文不论是否发表都能享有著作权

C.张某的论文须经登记后才能享有著作权

D.张某的论文须加注版权标记后才能享有著作权

5.王某的长篇小说《东方之星》于1997年6月1日发表,第2年王某去世。王某的著作财产权将终止于(D)

A.2047年6月1日 B.2047年6月12日

C.2047年12月31日 D.2048年12月31日

6.小说《师长》的作者甲授权乙将该小说改编成电影剧本,制片人丙委托导演丁将该剧本拍摄成电影。该片拍摄完成后,其著作权归属于(C)

A.甲 B.乙 C.丙 D.丁

7.图书出版者对其出版的图书的版式设计所享有的权利的保护期为(B)

A.5年 B.10年 C.25年 D.50年

8.甲为做博士学位论文,在图书馆复印了乙的两篇论文,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甲的这一行为属于(A)

A.侵权行为 B.法定许可使用

C.强制许可使用 D.合理使用

9.甲话剧团欲在其创作的话剧中使用乙尚未发表的歌曲。根据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甲(B)

A.不必获得乙的许可,但须向乙支付报酬

B.应获得乙的许可,并向乙支付报酬

C.须获得乙的许可,但不必向乙支付报酬

D.既不必获得乙的许可,也不必向乙支付报酬

10.某市残联出于关心和扶持残疾人事业的目的,未经刘某同意,将刘某已出版的中文版《知识经济与信息革命》一书翻译成盲文出版。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甲这一行为属于(A)

A.合理行为 B.强制许可使用

C.法定许可使用 D.侵权行为

11.甲公司职工乙退休一年后作出了一项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有关的发明,你认为乙的发明应属于(B)

A.职务发明 B.非职务发明

C.协作发明 D.委托发明

12.甲公司指派其研究人员乙和丙共同研究开发一项技术,该技术开发完成后,甲公司决定就该项技术申请专利。在填写专利申请文件时,“发明人”一栏应当填写(D)

A.甲公司的名称 B.乙或者丙的姓名

C.甲公司的名称和乙与丙的姓名 D.乙和丙的姓名

13.1993年3月5日,周某就其发明M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其后,又于1994年2月3日就同样的发明M在美国提出专利申请,同时提出优先权请求。根据国际优先权原则,发明M的优先权日是(C)

A.1994年2月3日 B.1993年2月3日

C.1993年3月5日 D.1994年3月5日 14.两个以上的专利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在中国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A)

A.最先申请人 B.最先发明人

C.所有的申请人 D.所有的发明人

15.在专利权保护期限届满前,专利权人以书面形式向专利局声明放弃专利权的,其专利权(D)

A.自专利权人递交放弃声明之日起终止

B.自专利局收到放弃声明之日起终止 C.自专利局登记放弃声明之日起终止

D.自专利局登记公告放弃声明之日起终止

16.在专利许可证合同中,被许可方有权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按合同约定的使用方式实施该专利,与此同时作为许可方的专利权人不仅自己可以实施该专利,而且可以再许可第三人实施。该许可证的性质是(C)

A.独占许可证 B.独家许可证

C.普通许可证 D.分许可证

17.李某的一项发明专利权因保护期届满而终止,此后,张某在其制造、销售的产品上标注该发明专利权的专利号。张某的行为属于(C)

A.侵犯专利的行为 B.假冒专利

C.冒充专利 D.对专利的合法使用 18.在我国就新型电视机的制造方法可以提出(D)

A.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

B.发明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

C.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

D.发明专利申请,不能申请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

19.甲委托乙开发一种新产品,未明确约定该产品的专利申请权的归属。当该产品被开发完成后,在我国其专利申请权应当归属于(C)

A.甲 B.甲与乙共有

C.乙 D.国家

20.甲厂自1995年起在其生产的炊具上使用“红灯笼”商标,并于1997年8月向商标局提出该商标的注册申请。乙厂早在1997年6月商标局申请为其炊具产品注册“红灯笼”商标。该“红灯笼”商标专用权就应归属于(B)

A.甲 B.乙

C.甲和乙 D.甲乙协商确定的一方

21.某公司有一注册商标“苹果”被核定使用于洗衣机上。为了有效保护该商标,该公司在洗衣机上又申请注册了“红苹果”、“青苹果”、“黄苹果”三件商标,这三件商标是(A)

A.联合商标 B.防御商标

C.集体商标 D.证明商标

22.甲公司新近注册了一件中国商标,乙认为该商标违反商标法规定的商标禁用条款,依我国商标法规定请求有关机构撤销甲公司的该注册商标。这个机构是(B)

A.商标局 B.商标评审委员会

C.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D.人民法院 23.依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专用权授予符合法定条件的(C)

A.商标设计人 B.商标使用人

C.商标申请人 D.商标标识的制作人 24.我国商标法规定下列哪种形式不能作为商标申请注册?(D)

A.文字商标 B.图形商标

C.文字与图形的组合商标 D.气味商标

25.“万宝路”是世界驰名的香烟商标,已在中国注册。某葡萄酒厂生产的“莹光”牌葡萄酒,其瓶贴和包装盒的文字、图形、色彩与“万宝路”商标基本相同。对此事的正确说法是(D)

A.葡萄酒和香烟并非相同或类似产品,葡萄酒厂不构成侵权

B.葡萄酒厂将“万宝路”作为装璜使用,不存在侵权问题

C.葡萄酒厂已在其产品上标注有厂名、厂址,未构成侵权

D.“万宝路”是驰名商标,某葡萄酒厂的行为造成与该驰名商标的混淆,故构成侵权 26.根据我国商标法规定,办理续展的申请时间只能是(B)

A.期满前6个月内 B.期满前后各6个月内

C.期满后6个月内 D.期满前后各12个月内 27.在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工业产权保护范围的是(A)

A.《日出日落》电影文学剧本 B.可口可乐商标

C.断路器生产工艺专利 D.内联升厂商名称

28.工程师甲根据其单位指派开发出某种碳酸饮料配方后,单位对该配方采取了全面的保密措施。乙公司利用高薪聘请甲到本公司工作,甲便携带该碳酸饮料配方到乙公司受聘。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有关商业秘密保护的规定(A)

A.甲应承担侵权责任,乙不承担侵权责任

B.乙应承担侵权责任,甲不承担侵权责任

C.甲、乙都应承担侵权责任

D.甲、乙都不承担侵权责任

29.某服装公司1995年以“宏达”作为公司名称在本市注册登记,次年又以“宏达”作为西服商标在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根据有关规定(B)

A.“宏达”企业名称权与“宏达”商标权可在全国有排他效力

B.“宏达”企业名称权在该市有排他效力,“宏达”商标权在全国有排他效力

C.“宏达”企业名称权在全国有排他效力,“宏达”商标权在该市有排他效力

D.“宏达”企业名称权与“宏达”商标权仅在该市有排他效力

30.新疆哈蜜地区果农生产的哈蜜瓜系地方名特产品。果农张某欲以“哈蜜”二字作为甜瓜的商标,并向有关部门申请注册。根据有关规定,就“哈密”二字(D)

A.张某可以取得注册商标权

B.张某与其他果农可以共同取得注册商标权

C.张某可以独家享有地理标记权

D.张某不能取得注册商标权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

31.截止2000年6月30日,我国参加了一系列知识产权国际公约。下列我国参加国际公约中属于工业产权保护领域的公约有(ADE)

A.《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B.《世界版权公约》C.《保护唱片制作者防止唱片被擅自复制日内瓦公约》

D.《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E.《专利合作条约》 32.作家A完成了一部反映希望工程的纪实文学作品,作家B经A同意将其改编为电视剧本,电视剧制作中心经同意将其拍摄成电视剧,电视台为制作希望工程宣传节目,从电视剧中取出若干片断,电视台应当(ABE)

A.向作家A支付报酬 B.向作家B支付报酬

C.向电视剧导演支付报酬

D.向电视剧演员支付报酬

E.向电视剧制片人支付报酬

33.外语教师甲将作家乙的小说《春天的故事》译编成英文短剧,但未经乙同意。该剧本出版后被乙发现。甲(AB)

A.侵犯了乙的改编权 B.侵犯了乙的翻译权C.侵犯了乙的表演权 D.侵犯乙的播放权E.侵犯了乙的摄制权

34.以下各项中,能够作为中国发明专利保护客体的是(BCDE)

A.瘦肉型猪B.瘦肉型猪的新饲料C.瘦肉型猪的培育方法D.瘦肉型种猪的培育方法E.新饲料的制作方法

35.甲电脑公司委托乙商标事务所代理下列商标注册申请事宜,其中不符合我国商标法规定的商标有(AE)

A.“大韩国” B.“天坛” C.“雪花” D.“月亮”

E.“黑鬼”

三、简答题(本大题共4小题,每小题5分,共20分)36.授予植物新品种权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答:(1)该植物新品种应当属于国家植物品种保护名录中列举的植物的属或者种;

(2)该植物新品种应当具有新颖性;

(3)该植物新品种应当具备一致性;

(4)该植物新品种应当具备稳定性;

(5)该植物新品种应当具备适当的名称,并与相同或者相近的植物属或者种中已知品种的名称相区别。

37.简述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及其含义。答:(1)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又称精神权利)是指作者对其作品所享有的各种与人身相联系而又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

(2)人身权包括:

①发表权,即决定是否将作品公之于众的权利;

②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③修改权,即修改或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④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38.我国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实质条件是什么? 答:发明取得专利权的实质条件是:

(1)新颖性;指申请专利的发明或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即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2)创造性;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3)实用性;指该发明或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的效果。39.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哪些因素? 答:(1)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2)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3)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4)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5)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四、论述题(本大题共1小题10分)

40.论述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的权利限制。答:(1)合理使用。为私人目的或者单纯为了评价、分析、研究或者教学目的复制布图设计;(2)反向工程。是指对他人的布图设计进行分析、评价,然后根据这种分析评价的结果创作出新的布图设计。

(3)权利穷竭。权利人或者其授权人将其布图设计或者含有其布图设计的集成电路产品投入市场后,该产品的再销售、分销、进口等商业利用行为,无须再经权利人许可,其商业利用权即告用尽。

(4)善意买主。根据不知情不侵权原则,凡不知道或者不应知道其购买的集成电路产品含有非法复制的布图设计的善意买主,将该集成电路产品进口、分销或实施其他商业利用行为时,不承担侵权责任。

(5)强制许可。凡第三人按照商业惯例经过努力而未能取得权利人许可,或者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主管部门可以向需要使用布图设计的人发放强制许可证,但使用人须向权利人支付报酬。

五、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

41.作家王某写了一部反映“文革十年”的纪实报告文学交某出版社出版,该出版社为该书配发了若干幅“文革”时期的照片作为插图。在审定该书清样稿时,王某觉得照片能使作品增色,便未提出异议。图书发行后,摄影家张某发现照片均是自己过去发表的作品,而王某和出版社在事前未征得他的同意,事后也未支付报酬,书中也没有将他署名为照片作者,故起诉王某和出版社侵犯了其著作权。出版社承认侵权事实,愿承担相应责任。但是王某称自己只是该书文字部分的作者,照片为出版社配发,与自己无关,故否认其侵权责任。试问:王某的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

(1)王某的理由不能成立,其行为构成了侵权。

(2)理由如下:①张某的照片作为摄影作品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②王某在自己出版的作品中使用了张某的摄影作品而未征得张某的同意,未向他支付报酬,也未给他署名,故侵犯其著作权。

③王某见出版社配发的照片有利于自己的作品,却未审查照片来源,放任侵权事实的发生,故其主观上有过错,应承担侵权责任。(3分)

42.甲厂1996年研制出一种N型高压开关,于1997年1月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1998年5月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权。乙厂也于1996年7月自行研制出这种N型高压开关。乙厂在1996年底前已生产了80台N型高压开关,1997年3月开始在市场销售。1997年乙厂又生产了70台N型高压开关。1998年初,甲厂发现乙厂销售行为后,遂与乙厂交涉,但乙厂认为自己的行为不构成侵权。请根据上述材料分析以下问题:

乙厂是否侵犯了甲厂的专利权?为什么?(1)乙厂没有侵犯甲厂的专利权。(2分)

(2)在甲厂的专利申请日以前乙厂已生产N型高压开关,依法享有先用权。(3分)

(3)在甲厂获得专利权后,乙厂因享有先用权,故在原有范围内(每年生产不大于80台)生产N型高压开关不侵权。

43.甲厂去年以来生产土豆片、锅巴等小食品,使用“香脆”二字作未注册商标。现甲厂决定提出“香脆”商标注册申请,使用商品仍为土豆片、锅巴。根据上述情况,请回答以下各题:

1.该商标注册申请能否被核准?为什么?

答:该商标注册申请不能被核准。香脆二字直接说明了土豆片、锅巴的特点,违反商标法规定的禁用条款,或者不具有显著特征。

2.如果商标局驳回该注册申请,甲厂不服,应在何时向谁提出复审请求? 答:在收到商标局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请求。

04年4月自考知识产权法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

1.我国《著作权法》第一次修订案发布并实施的时间是(D)

A.1991年6月1日 B.2000年12月11日C.2001年7月1日 D.2001年10月27日 2.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A)

A.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B.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也不需支付报酬 C.必须经著作权人许可,并应当支付报酬

D.必须经著作权人许可,但不需支付报酬 3.刘某从画家孙某处购买了一幅画,刘某在对该画享有物权的同时,对该画还享有(D)A.改编权 B.出租权 C.复制权 D.展览权

4.甲在《北京晚报》上发表一篇杂文,没有任何版权声明,乙将其推荐给《读者》文摘杂志,《读者》文摘杂志登载这篇杂文时(B)A.必须经甲同意,并应向甲支付稿酬B.不用经甲同意,但应向甲支付稿酬 C.必须经《北京晚报》编辑同意,并向《北京晚报》支付稿酬

D.必须经《北京晚报》编辑同意,但不用向《北京晚报》支付稿酬 5.发明专利新颖性判定中的冲突申请(抵触申请)是指(B)A.在申请日以前,他人向任何国家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B.在申请日以前,他人向中国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C.在公告日以前,他人向中国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D.在公告日以前,他人向任何国家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6.赵某于2002年4月1日申请一项外观设计专利,2003年2月8日获得授权,这项专利权的保护期限终止于(A)

A.2012年4月1日

B.2013年2月8日C.2022年4月1日

D.2023年2月8日

7.在后取得专利权的发明X,其实施有赖于在前取得专利权的发明Y,根据X专利权人的申请,有关部门可以给予实施Y专利强制许可的条件是:X专利应当比Y专利(B)A.具有经济意义和技术进步 B.具有显著经济意义的重大技术进步C.具有显著经济意义 D.具有技术进步

8.发明专利权的保护范围(D)A.以说明书记载的范围为准 B.以专利证书记载的范围为准

C.以权利要求书、说明书记载的范围为准

D.以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 9.我国商标权取得的原则是(C)

A.公告原则 B.使用原则 C.注册原则 D.登记原则 10.我国商标法规定商标构成的要素有(C)A.文字、图形、字母、数字、气味、三维标志 B.文字、图形、字母、数字、音乐、三维标志 C.文字、图形、字母、数字、颜色组合、三维标志 D.文字、图形、字母、数字、声响组合、三维标志 11.商标权人对商标的规范使用应当是(A)

A.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B.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图形和核定使用的商品类别为限

C.以与核准注册相同和相似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相同和类似的商品为限

D.以与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以及经营范围的所有商品名称为限 12.依照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下列哪项行为属于合理使用?(D)A.图书馆为满足企业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B.表演他人已发表的作品

C.电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D.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13.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B)

A.10年,期满后即终止B.10年,期满可以续展,续展次数不限,每次10年 C.20年,期满后即终止D.20年,期满可以续展,续展次数不限,每次20年

14.在计算侵犯商标权的赔偿数额时,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损失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最高可以判决给予的法定赔偿额是(D)A.十万元 B.二十万元 C.三十万元 D.五十万元

15.甲拥有一项汽车发动机专利权,乙公司在该专利申请日以前已经作好制造包含有这一专利技术的产品的必要生产准备,乙公司享有(C)A.优先权 B.许可他人使用权 C.先用权 D.转让权

16.在专利侵权纠纷中,下列哪种情况下发生举证责任转移?(D)

A.涉及产品发明专利的 B.涉及方法发明专利的C.涉及新工艺发明专利的D.涉及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的

17.按照商标法规定,对于商标中含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容易误导公众的(A)

A.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但已经善意取得注册的继续有效B.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已经取得注册的必须撤销

C.不予注册但可以由该地区的任何人使用D.不予注册但可以作为未注册商标使用 18.法人作品的保护期限起始日为(B)

A.作品完成日 B.作品发表日 C.作品登记日 D.作品出版日 19.蒋某和王某1960年共同创作完成了小说《西山风云》,蒋某于1998年6月2日病故,王某于2002年11月7日逝世,在我国,《西山风云》著作权保护的终止期限是(D)A.2048年6月2日 B.2048年12月31日C.2052年11月7日 D.2052年12月31日 20.我国厂商名称的构成是(A)

A.行政区划名称、字号、所属行业、组织形式B.国家名称、字号、所属行业、组织形式 C.主管机关名称、字号、所属行业、组织形式D.行政区划名称、所属行业、组织形式 21.下列哪项不适用于我国著作权法保护?(C)A.书法字帖 B.宫廷菜谱 C.化学元素周期表D.地方志

22.依据我国专利法,下列选项可以受到专利保护的是(B)A.科学发现 B.药品 C.疾病的治疗方法 D.动物品种

23.下列哪种情况下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A)A.国家出现紧急状态 B.为了支援贫困地区C.为了教学科研目的 D.为了实施国家标准 24.下列选项中属于我国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的因素是(C)

A.必须是中国的注册商标

B.必须是某一国家的注册商标

C.必须考虑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D.必须在中国公开媒体上作广告三年以上 25.某公司在自己生产的产品上随意打上一个不存在的专利号,属于(B)A.假冒专利行为 B.冒充专利行为C.盗窃专利行为 D.滥用专利行为

26.刘教授编写的教材《知识产权法学》在某出版社出版发行,出版社对该书享有(B)A.改编权 B.版式设计权 C.著作权 D.邻接权

27.下列哪项权利属于著作人身权的内容?(A)A.修改权 B.复制权 C.发行权 D.出租权

28.工业产权中的优先权原则最早是在哪一项国际公约中确立的?(D)A.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 B.TRIPS协定C.PCT条约 D.巴黎公约 29.对于职务发明,其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C)

A.发明人 B.发明人所在的课题组C.发明人所在的法人单位 D.发明人所在单位的主管机关 30.最早在国际公约中对驰名商标给予特别保护的是(A)A.巴黎公约 B.马德里协定C.尼斯协定 D.TRIPS协定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31.我国《民法通则》第五章第三节所列的知识产权有(ABCDE)A.著作权 B.专利权 C.商标权D.发现权 E.发明权以及其他科技成果权 32.下列哪些主体可以作为专利申请人?(ADE)

A.某大学 B.某大学计算机学院 C.某大学计算机学院软件教研室 D.某大学计算机学院的教授

E.某大学计算机学院的学生 33.发明专利的构成要件有(A B E)

A.新颖性 B.创造性 C.显著性D.独创性 E.实用性 34.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包括(CD)

A.制造权 B.使用权 C.复制权D.商业利用权 E.发行权 35.给予20年保护的植物新品种有(BCDE)A.草本植物 B.藤本植物 C.林木D.果树 E.观赏树木

三、简答题(本大题共4小题,每小题5分,共20分)36.什么是汇编作品?

答: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汇编作品,是指对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在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例上体现独创的作品。37.简述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述的商业秘密。

答: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够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了保密措施的技术和经营信息。38.简述知识产权的时间性。

答:知识产权仅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受法律保护,一旦超过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这一权利就自行消失,相关的知识产品即成为整个社会的共同财富。不同性质的知识产权,其法律保护期限的规定不同。(具体例举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保护期的规定)

39.简述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出租权。答: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出租权是指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制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四、论述题(共10分)

40.论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法定许可使用制度(要求论述法定许可使用的概念和五种法定许可使用情况)。答:(1)法定许可使用是指著作权法的规定,使用者在利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时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向其支付报酬,并尊重著作权人其他权利的制度。我国著作权法还设置了允许著作权人通过声明不许他人使用其作品的保留制度。

(2)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的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摄影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3)作品在报刊上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4)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

(5)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著作权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

(6)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五、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

41.W公司未经许可擅自使用H公司专利技术生产并销售了变频家用空调器5000台。G家电销售公司在明知W公司侵犯H公司专利权的情况下,从W公司进货2000台,并已实际售出1600台。M宾馆在不知W公司侵犯H公司专利权的情况下也从W公司购入200台并已安装使用。H公司发现W公司、G公司和M宾馆的上述生产、销售和使用行为后,向法院起诉,状告W公司、G公司和M宾馆侵犯其专利权。请依据我国法律分析以下问题:

(1)W公司的生产、销售行为是否侵权?是否应承当相应的赔偿责任?

答:W公司的行为构成侵权,因为其未经许可使用H公司专利技术并销售了侵权产品,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2)G公司的销售行为是否侵权?是否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是否可以继续销售库存的400台空调器?

答:G公司的销售行为构成侵权,因为其在明知W公司侵犯H公司的专利权的情况下销售了侵权产品;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库存的侵权产应当停止销售。

(3)M宾馆的使用行为是否侵权?是否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是否可以继续使用这200台空调器?

答:M宾馆的使用行为构成侵权,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因为其属于专利法第63条“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能证明其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但是不可以继续使用这200台侵权产品。

42.某歌曲的词曲作者甲、乙在浏览A网站时,通过搜索引擎看到了自己曾发表在《新歌》期刊上的歌曲名称,继续点击后进入到B网站的“新歌天地”栏目同时在B网站上播放出由歌手丙演唱的该歌曲,甲、乙认为丙未经其同意演唱了该歌曲侵犯了其著作权,认为A、B两网站未经许可播放其创作的歌曲侵犯了其著作权,遂与丙交涉提出著作权侵权警告,与A、B网站交涉,要求关闭该歌曲所在网页及搜索功能。丙认为其演唱甲、乙已经发表的歌曲不需要许可,支付报酬是录音公司的义务,故认为其没有侵犯甲、乙的著作权;A网站称其没有登载和播放此歌曲而仅是通过搜索引擎检索到该歌曲的目录,没有实施复制行为也没有实施其他使用行为,不存在著作权侵权问题;B网站称该歌曲是在其所开设的“音乐天地”专栏中由网民自行上载而来,B网站自接到甲、乙的通知后删除了该歌曲,但发现随后又被网民贴上,由于“音乐天地”专栏上每天都有大量歌曲上载,B网站无法随时进行审查和删除,也不能为一首歌曲而删除整个专栏,B网站对该歌曲的著作权保护无能为力,不再采取措施。甲、乙两人在与丙和A、B网站交涉未果时遂将丙和A、B两网站告上法庭。试分析:甲、乙、丙、丁、录音公司、A网站、B网站; 甲、乙分别是歌曲的词曲作者; 丙是未经许可演唱歌曲的表演者; 丁是未经许可上传歌曲者; 录音公司是未经许可录音者;

A网站是提供连线服务的网络服务提供者;

B网站是提供内容服务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在甲乙与其交涉后,曾经删除过侵权歌曲,但是被网民再次上传后,不再采取措施。

(1)丙是否构成对甲、乙著作权的侵害?为什么?

答:丙构成对甲乙著作权的侵害,因为未经许可演唱了他人享有著作权的歌曲;(2)A网站是否构成侵权,为什么?

答:A网站不构成侵权。使用搜索引擎,输入关键词检索作品,没有实施复制行为,也并不等同于对作品的其他版权性使用。(3)B网站是否构成侵权,为什么?

答:B网站构成侵权。著作权人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B网站未经著作权人允许,向公众提供其作品构成侵权。

(4)A、B网站如果构成侵权应承担什么责任?(不够成侵权则不用回答)答:B网站应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5)如果甲、乙或A、B网站查出在B网站上载其歌曲的网民是丁,丁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

答:丁的行为构成侵权,其上载行为已经不属于个人使用,属于对他人作品的复制。

2005年4月自考知识产权法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1.下列选项,哪项中含有保护期限不受时间限制的知识产权?(B)

A.著作权、外观设计专利权、植物新品种权B.商标权、商业秘密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

C.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邻接权、实用新型专利权D.发明专利权、商标权、植物新品种权 2.下述作品中不受著作权保护的是(C)

A.产品说明书B.建筑设计图纸和模型C.世贸组织《知识产权协定》官方中文译文D.投标书 3.甲以3万元价格从画家乙处购得书法作品12幅。甲将该书法作品原件提供给丙出版社制成年历公开销售。甲的行为属于何种性质?(C)

A.行使自有财产所有权B.侵犯乙作品原件的所有权C.侵犯乙作品的著作权D.行使乙授予甲的著作权

4.易通公司于2003年3月开始研发“G—3”教学管理软件,2003年8月完成,2003年11月办理软件登记,2004年1月开始销售。易通公司何时取得“G—3”软件的著作权?(B)

A.2003年3月

B.2003年8月C.2003年11月

D.2004年1月

解析:期限: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

1、自然人:为自然人终生及死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合作开发的,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2、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软件自开发完成之日起50年内未发表的,不再保护。5.《胡同史话》一书由王某编纂,李某提供史料和咨询意见,于某进行书稿录入,张某协助联系出版事宜。《胡同史话》一书的著作权属于(A)A.王某B.王某和李某C.王某和于某 D.王某和张某 解析:汇编作品著作权归属及行使的规定:

1、汇编作品的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汇编人可是自然人,也可是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由单位组织人员进行创作,提供资金或资料等创作条件,并承担责任的百科全书、辞书、教材、大型摄影画册等编辑作品,其整体著作权归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所有。”

2、汇编人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如涉及著作权作品,须经原作品著作权人同意,并向其支付报酬。

6.下列各项作品中,其著作权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的是(B)A.记者为所在报社采编的人物专访B.设计人员利用单位物质技术条件创作的工程设计图 C.教师为完成教学任务编写的教案D.专业作家创作的报告文学 7.张工程师与李教授在2004年6月18日同一天就同样的发明创造各自申请我国发明专利,张工程师是这天上午正式提出申请的,李教授是这天下午正式提出申请的。依法应如何确定申请人?(B)

A.两人共同成为申请人

B.两人自行协商确定申请人 C.张工程师为唯一申请人

D.两人都不能成为申请人

8.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有效的决定不服的,自收到专利复审委员会上述通知之日起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法定期限是(B)A.15天内

B.3个月内C.6个月内

D.2年内 9.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无效的发明专利权视为(A)

A.自始即不存在 B.自宣告无效日起即不存在

C.自申请宣告无效日起即不存在 D.自发明专利申请公布日起即不存在

10.对专利侵权纠纷进行处理的各地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C)

A.裁决

B.判决C.调解D.仲裁 11.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产品,能证明其使用或者销售的产品具有合法来源的,依法应当(B)

A.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B.不承担赔偿责任 C.与制造商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D.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12.甲公司2003年10月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天虹”商标,使用在家用电器上。2004年6月27日,国家商标局对“天虹”商标初步审定并予以公告。同样生产家用电器的乙公司发现该商标与本公司的注册商标十分近似。乙公司应当在下列哪个日期前向有关部门提出异议?(B)

A.2004年7月27日

B.2004年9月27日C.2004年12月27日

D.2005年6月27日 解析:对已经注册的商标提出争议的时间为自被争议的注册商标核准注册之日起5年内;提出商标异议的时间为自该商标初步审定并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不当注册商标的补正请求时间因情况而不同。

13.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自何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D)

A.自转让协议签订之日起B.自双方向商标局提出申请之日起 C.自商标局核准之日起

D.自商标局公告之日起

解析:注册商标转让的程序:达成协议,由转让人和受让人共同向商标局交送《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1份,附送原《商标注册证》,缴纳申请费、注册费。转让申请手续由受让人办理,经商标局核定,将原《商标注册证》加注发给受让人,并予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14.加利玛公司是一家生产销售红木家具的企业。2004年8月该公司拟使用含有下列标志的新商标。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下列标志中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是(C)A.红领巾

B.太行山C.WIPO

D.八达岭长城

15.根据我国商标法,下列商品中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是(D)A.核磁共振治疗仪

B.墙壁涂料C.无糖饮料D.烟丝制品 解析:我国的商标注册是按照自愿注册与强制注册(烟草、人类药品)相结合的原则进行的。16.商标权人在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前,未能办理续展注册手续,它可以在注册商标有效期满之日起多长时间内继续办理续展注册手续?(A)A.6个月

B.9个月C.12个月 D.18个月

17.在我国,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的保护期为(D)

A.10年,自布图设计创作完成之日起计算B.15年,自布图设计登记申请之日起计算 C.15年,自布图设计首次投入商业利用之日起计算

D.10年,自布图设计登记申请之日或在世界上任何地方首次投入商业利用之日起计算 解析:布图设计保护期为10年,自布图设计登记申请之日或在世界任何地方首次投入商业利用之日起计算,以较前日期为准,但无论是否登记或投入商业利用,布图设计自创作完成之日起15年后,不再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保护。18.商业秘密权与专利权相同的特征是(C)

A.独占性

B.时间性C.权利客体的非物质性 D.依行政程序取得 19.在下列国际公约中,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程序以及争议的防止和解决措施作出规定的是(D)P76 A.成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B.马德里协定C.伯尔尼公约 D.知识产权协定 20.在下列国际公约中,明确要求缔约方确认知识产权是一项“私权”的是(A)

A.知识产权协定B.成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C.巴黎公约D.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21.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人享有的复制权等财产权可通过以下哪几项方式行使?(ABCD)

A.许可他人行使

B.转让给他人行使

C.自己行使 D.授权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行使 E.由著作权人所在单位自行行使

22.下列哪些使用作品的行为,除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CE)

A.将报纸期刊登载的文章汇编成图书出版B.将文字作品片断编入中小学教科书 C.将期刊上的作品在报纸上转载

D.为学习研究目的而使用作品 E.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唱片的音乐作品录制CD唱盘 23.1999年常某创作了随笔《生命的留言》,由《人生》杂志分六期全文登载,不久常某病逝。此书的下列著作权权项中可由常某继承人享有的是(CDE)A.发表权

B.署名权C.改编权 D.翻译权E.广播权

24.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前六个月内不丧失新颖性的情形包括(ABD)A.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B.在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全国性学术团体组织召开的学术、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 C.申请人在国内外学术刊物上首次发表的

D.承担保密义务的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E.在电视节目中由申请人首次公开其内容的

25.下列选项中哪些属于我国《专利法》规定不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AC)A.动物新品种B.新烹饪调料C.高血压治疗新方法

D.超导新技术E.西药新药品 解析:不授予专利权的对象:

1、违反善良风尚的发明创造:我国专利法规定,对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2、不可获专利的主题。现行法(修订)规定不适用专利法的对象是:

(1)科学发现。即人们通过自己的智力劳动对客观世界已经存在但未被揭示出来的规律、性质和现象等的认识。(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即人们进行分析、判断、运算、处理、记忆等思维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但进行智力活动的设备、装置或根据智力活动的规则、方法设计制造的仪器、用具等,可获专利保护)

(3)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但血液、毛发、尿样、粪便或精液等脱离了人体的物质的化验方法只要具备专利条件,便可授予专利权;用于诊断或治疗疾病的仪器、设备或器械等,只要具备专利条件,均可被授予专利权。

(4)动物和植物品种。分为天然生长和人工培养两种。

(5)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即用核裂变或核聚变的方法获得的单质或化合物。26.以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以非专利方法冒充专利方法的冒充专利行为包括(ABCDE)

A.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后,继续在制造或销售的产品上标注原专利标记 B.伪造或者变造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 C.制造或者销售标有专利标记的非专利产品

D.在广告或者合同中将非专利技术称为专利技术 E.将他人专利号标注在自己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上 解析:假冒他人专利(直接专利侵权行为):指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非专利权人在自己为生产经营目的而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的产品上擅自标注他人专利权标记和专利号的行为。所侵犯的是专利权人依法享有的专利标记权。具体表现为:

1、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在其制造或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

2、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在广告或其他宣传材料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所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

3、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合同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

4、伪造或变造他人的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专利申请文件。27.甲公司许可乙公司使用其注册商标“阿凡”,乙公司必须(BC)A.在使用“阿凡”商标的商品上注明甲公司的名称 B.在使用“阿凡”商标的商品上注明乙公司的名称 C.在使用“阿凡”商标的商品上注明产地 D.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报商标局备案 E.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报商标局核准

解析:第四十条 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具体程序:许可人和被许可人订立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填写3份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备案表,并附上商标注册证复印件,除双方当事人保存两份合同正本外,由许可人将其中一份合同连同备案表报商标局备案,另外两份备案表交双方当事人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存查。28.使用注册商标,有下列哪些行为能够导致商标局责令使用者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ACDE)A.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的

B.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未报商标局备案的 C.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标识的 D.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 E.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的

解析:违法撤销:商标注册人违反商标法的规定,因而被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的情形。①自行改变注册商标。

②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其他注册事项。③自行转让注册商标。④连续3年停止使用。

⑤使用注册商标,其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

29.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下列哪些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ABCDE)

A.仅有本商品的图形的B.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用途的C.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主要原料的

D.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重量的E.缺乏显著特征的 解析:三种不能作为商标注册的标志:

一是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二是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三是缺乏显著特征的。

此外,三维标志,根据《商标法》第12条的规定,仅由商品自身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或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不得注册。

30.在我国,对原产地名称(地理标记)的保护作出规定的法律、法规有(CD)A.民法通则B.商标法C.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 D.反不正当竞争法E.专利法

三、简答题(本大题共6小题,每小题5分,共30分)31.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一般包括哪些法律制度?

答: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一般应当包括如下法律制度:(1)著作权法律制度。(2)专利权法律制度。(3)工业版权法律制度。(4)商标权法律制度。

(5)商号权法律制度。(6)产地标记权法律制度。(7)商业秘密权法律制度。(8)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32.简述知识产权的地域性。答:地域性:知识产权作为一种专有权在空间上的效力并不是无限的,而要受到地域的限制,即具有严格的领地性,其效力只限于本国境内。该处的地域既可是一个国家,也可是一个地区。

33.简述汇编作品及其著作权归属。

答:汇编作品即是对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其他材料,在内容的选择或编排上体现独创性的作品,如选集、期刊、报纸、百科全书等。汇编作品的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汇编人可是自然人,也可是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由单位组织人员进行创作,提供资金或资料等创作条件,并承担责任的百科全书、辞书、教材、大型摄影画册等编辑作品,其整体著作权归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所有。” 34.在我国,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与个人应当如何支付专利使用费? 答: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与个人应当付给专利权人合理的使用费,使用费的数额由双方商定,不能达成协议的,由专利局裁定。35.简述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的因素。答: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的因素:(1)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2)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3)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4)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5)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36.侵犯商业秘密的具体表现形式有哪些? 答:(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2)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以不正当手段获取的商业秘密。

(3)违反约定或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4)第三人在明知或应知前述违法行为的情况下,仍然从侵权人那里获取、使用或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

四、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37.钱某的网络原创小说《在那遥远的地方》授权冲浪网站发表。蒙文编辑巴特将该小说译成蒙文在期刊上连载,但未指明原作者姓名和作品出处。草原出版社擅自以蒙文汉文对照版形式出版《在那遥远的地方》,为作者、译者署名并向其支付报酬。白云书店销售了该图书,进货200本,已售出80本。请回答:(1)巴特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答:巴特的行为不合法。著作权法合理使用规则规定,将中国公民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

(2)草原出版社的行为是否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权,为什么?

答:草原出版社的行为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权。其未经著作权人的同意擅自出版。(3)白云书店是否应承担法律责任?

答:白云书店应承担法律责任。书店在销售书的时候应当尽到合理的审查义务,如果书店没有过错,也应当承担停止销售的法律责任。

38.N电厂委托B研究所研发一种电力新设备,并提供研发经费80万元,双方签订的委托开发合同中未约定研发完成的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即申请专利的权利)归谁享有。B研究所将这一研发任务交给了本所白教授等三人组成的课题组,在该所内部的研发承包合同中约定,研发完成的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归属白教授等三人。一年后课题组如期完成了这一电力新设备的研发并准备申请专利,但在该享有专利申请权的问题上产生了纠纷。B研究所认为该成果属于职务发明创造,上述B研究所内部研发的承包合同中,关于专利申请权归属白教授等三人的约定依法不能成立,应当由B研究所单独享有专利申请权。N电厂则认为这是其委托B研究所并提供80万元研发经费而完成的发明创造,所以应当由N电厂单独享有专利申请权。白教授等三人认为B研究所内部的研发承包合同明确约定专利申请权归属于他们,该合同的签订系双方自愿,所以专利申请权应当依约定归属他们三人。

请回答:B研究所、N电厂、白教授等三人的观点,哪一个能够依法成立,为什么? 答:(1)B研究所的观点依法成立,即该专利申请权归B研究所,理由如(2)(3)。

(2)相对于N电厂,依照中国专利法第8条的规定,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的归属,合同有约定的,依照其约定;合同无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专利申请权归开发方。由题目可见,NB双方签订的委托开发合同中并未对研发完成的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做出约定,因此该申请权应当属于B研究所。

(3)相对于白教授等3人,依照中国专利法第6条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时完成的发明创造属于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权属于单位,且不能通过单位和发明人之间的合同改变专利申请权的归属。本题中白教授等3人是执行本单位任务时完成的,属于职务发明创造,因此专利申请权属于单位。

39.平海市业余摄影爱好者韩某于1993年6月11日为自家的宠物狗拍摄了一幅照片,题名为《我的跟班》。同年8月,该照片发表于《平海晚报》上。1995年5月2日,韩某在本市一家超级市场购物时发现平海市蓝江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饮料上的注册商标使用了该照片。另外,据查,平海市阿哈玩具有限责任公司将该照片使用在其生产的玩具上并于1993年10月申请了外观设计专利,1995年4月获得授权。韩某对上述两公司申请商标注册和申请专利的情况一无所知。请回答:(1)蓝江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注册上述商标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答:蓝江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使用该照片申请注册商标的行为是违反法律规定的。依据我国《商标法》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韩某对其自创的照片享有摄影作品著作权,蓝江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的上述行为侵犯了韩某的摄影作品著作权。(2)阿哈玩具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上述外观设计专利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答:阿哈玩具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上述外观设计专利的行为同样是违反法律规定的。依据我国《专利法》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阿哈玩具有限责任公司的上述行为同样侵犯了韩某的摄影作品著作权。

(3)如韩某与阿哈玩具有限责任公司、蓝江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纠纷,可以通过哪些途径加以解决?

答:韩某可依据《商标法》的规定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蓝江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商标; 可依据《专利法》的规定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阿哈玩具有限责任公司外观设计专利无效。

2005年7月全国自考知识产权法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1.甲是一位著名的篮球运动员,其个人奋斗经历曲折感人。乙受其所在单位的委派以甲为原型写一部纪实文学。在写作过程中,甲的教练丙提供了大量生动的素材。该纪实文学的著作权属于(A)

A.甲

B.乙

C.乙所在的单位

D.丙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4条规定:“当事人合意以特定人物经历为题材完成的自传体作品,当事人对著作权权属有约定的,依其约定;没有约定的,著作权归该特定人物享有,执笔人或整理人对作品完成付出劳动的,著作权人可以向其支付适当的报酬。”

2.王强于1988年10月2日创作了一幅摄影作品《秋韵》。1995年7月2日王强去世,王强的儿子王小辉于1996年10月23日将《秋韵》在滨海市晚报上发表。作品《秋韵》著作财产权保护期的届满时间为(D)

A.2038年10月2日

B.2045年12月31日C.2046年10月23日

D.2046年12月31日 解析: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保护期自作品首次发表后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未发表的,自创作完成后的50年内。3.表演者享有的权利中,不包括(D)

A.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其表演

B.许可他人复制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

C.许可他人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

D.许可他人出租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

解析:表演者的权利:保护期50年(身份权和形象不受歪曲的权利属人身属性,不受时间限制)

1、表明表演者身份。

2、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

3、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并获得报酬。

4、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

5、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录有表演者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并获得报酬。

6、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并获得报酬。

4.电影《生存》在全国放映后,观众反映热烈,A市的电视台播放这部电影(B)A.可以不经制片人的许可,也无需支付报酬B.可以不经制片人的许可,但必需支付报酬 C.应当取得制片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

D.应当取得制片人的许可,但无需支付报酬 5.下列关于计算机软件的表述,不正确的是(B)

A.软件必须固定在有形物体上,才给予保护 B.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为50年 C.软件不进行登记,也能受到保护

D.软件著作权一般属于软件开发者 解析:

(一)计算机软件受保护的条件:

1、原创性。软件应该是开发者独立设计、独立编制的编码组合。

2、可感知性。受保护的软件需固定在某种有形物体上。只有当这种程序设计通过客观手段表达出来并为人所知悉时才能受法律保护。

3、可再现性。亦称可复制性,即把软件转载有形物体上的可能性。

(二)期限: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

1、自然人:为自然人终生及死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合作开发的,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2、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软件自开发完成之日起50年内未发表的,不再保护。

6.依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6个月内,不丧失新颖性的情形是(D)

A.在展览会上首次展出

B.录制在磁带上出版

C.在报纸上刊登销售产品的广告

D.在规定的学术会议上首次发表 解析:丧失新颖性的例外: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6个月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

(1)在中国政府主办或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2)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3)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7.下列内容属于专利法保护对象的是(D)

A.一种减肥的锻炼方法和锻炼器械

B.一种抗虫害的彩棉新品种和该品种的培育方法

C.肝病的新的治疗方法和辅助治疗的新设备D.一种在宣纸上进行印刷的新方法和适用该方法的新设备

8.依据我国专利法,下列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中,不进行实质审查的是(B)

A.一种生产食品的方法

B.一种产品结构的设计C.一种饮料 D.一种治疗皮肤病的药膏 9.我国专利法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D)A.以外观设计专利本身为准B.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

C.以图片和照片为准D.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

10.甲公司委托某科研所为其设计一套新的工艺流程,未约定权利归属。科研所将研发工作交给本单位职工乙和丙,乙和丙经过反复研究设计出一套工艺流程方案。该技术方案的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B)A.甲公司

B.某科研所

C.乙和丙

D.乙、丙和科研所共同享有 11.下列情形中,需要重新提出注册申请的是(B)A.变更注册人的名义

B.变更注册商标构成要素

C.变更地址

D.变更除注册人名义、地址之外的其他注册事项 12.依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不能作为商标构成要素的是(B)A.数字

B.气味

C.三维标志

D.颜色 13.商标权人使用注册商标的效力范围是(C)

A.在核定的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B.在与核定商品类似的商品上使用核准注册的商标

C.在核定的商品上使用核准注册的商标

D.在与核定商品非类似的商品上使用核准注册的商标

14.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商标侵权纠纷时(A)

A.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就赔偿数额作出处理决定B.对赔偿数额作出的处理决定,是终局决定

C.对赔偿数额作出的处理决定,不是终局决定 D.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不能就赔偿数额作出处理决定

15.甲和乙在类似商品上以近似商标在同一天申请注册,如果甲和乙在申请日前均未使用商标,依据商标法相关规则(A)

A.甲和乙应当在收到商标局通知之日起30日内自行协商确定申请人 B.商标局应当依职权确定申请人

C.甲和乙不愿协商确定的,均不能成为申请人 D.商标局直接以抽签的方式确定申请人

解析:同日使用或均未使用的,各申请人应当进行协商,协商一致的,应当在30天内将书面协议报送商标局,超过30天达不成协议的,在商标局主持下,由申请人抽签决定,或由商标局裁定。

16.某律师在向客户介绍商标异议程序时有如下说法,正确的是(A)A.异议申请应向商标局提出

B.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 C.异议申请应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 D.经裁定异议不能成立而核准注册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取得商标权的时间从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解析:商标局应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作出裁定。当事人不服,可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5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委员会作出裁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当事人对委员会的裁定不服,可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法院起诉。法院应通知商标复审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17.伯尔尼公约的基本原则不包括(C)

A.国民待遇原则 B.自动保护原则C.最惠国待遇原则

D.版权独立原则 解析:伯尔尼约即《关于文学艺术作品的伯尔尼公约》 18.下列国际公约中,没有著作权保护内容的是(A)

A.《巴黎公约》

B.《伯尔尼公约》C.《世界版权公约》

D.《知识产权协定》 19.依据我国法律,无须经过特定机关核准注册即可享有的权利是(C)A.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

B.植物新品种权C.商业秘密权

D.厂商名称权 20.商业秘密受保护的条件中不包括(B)

A.未公开性

B.创造性

C.实用性

D.保密性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21.依据我国著作权法,享有出租权的有(BCD)

A.录音制品的制作者

B.软件著作权人

C.电影作品的著作权人

D.录像作品的著作权人

E.录像制品的制作者 22.在下列情形中属于合理使用的有(DE)A.在美术书中汇编他人已经发表的美术作品

B.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 C.作品在报纸上发表后,其他报刊作为文摘刊登 D.为个人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E.为报道时事新闻,不可避免地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解析:我国著作权法具体规定合理使用的12种情形:

1、个人使用。即:为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使用他人已发表作品。

2、引用。即: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发表作品。

3、新闻报道使用。即位报道实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引用已发表作品。

4、对政论性文章的转载、转播。即: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5、对公开演讲的转载、转播。即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6、教学使用。即为学校课堂教学或科学研究,翻译或少量复制已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7、公务使用。即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发表的作品。

8、图书馆陈列或保存版本。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保存版本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9、免费表演。即免费表演已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费,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

10、室外陈列作品的使用。即对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11、对汉族文字作品的翻译。即将中国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已发表的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

12、将已发表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以上12种同样适用于对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的限制。

23.下列作品中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是(ABCDE)

A.电视台自己制作的《晚间新闻》节目

B.杂技技巧

C.《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D.新闻评论

E.财会簿记的通用表格

24.依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优先权的期限是(AC)

A.申请人自其商标在法国第一次提出注册商标申请之日起6个月 B.申请人自其商标在法国第一次提出注册商标申请之日起12个月 C.申请人在中国主办的国际展览会展出的商品上首次使用的商标,自该商标展出之日起6个月

D.申请人在中国主办的国际展览会展出的商品上首次使用的商标,自该产品展出之日起12个月

E.申请人在中国承认的国际展览会展出的商品上首次使用的商标,自该产品展出之日起12个月

解析:优先权的主张及证明: ①优先权:指商标局在确定商标注册申请的申请日时,不以商标局收到符合要求的申请的实际日期为准,而以按照某种标准确定的一个先前的日期为准。

A、商标注册申请人自其商标在外国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依照该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按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享有优先权。

B、商标在中国政府主办的或承认的国际展览会展出的商品上首次使用的,自该商品展出之日起6个月内,该商标的注册申请人可享有优先权。②申请人主张优先权的,应在提出商标注册申请时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3个月内提出第一次申请的副本,或展出其商品的展览会名称、在展出商品上使用该商标的证据、展出日期等证明文件;未提出书面声明或逾期未提交商标注册申请文件副本或有关证明文件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25.实用新型的特点是(ACE)

A.实用新型只针对产品,不适用于方法

B.实用新型所针对的产品可以是固态产品,也可以是液态、气态产品 C.实用新型所针对的产品必须是可以自由移动的产品 D.实用新型必须具有实用性,能在工业上应用

E.实用新型针对的是具有立体形状、构造的固态产品 解析:实用新型: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其组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特点:

1、实用新型是针对产品而言的,任何方法都不属于实用新型的范围。

2、作为实用新型对象的产品只能是具有立体形状、构造的产品,而不能是气态、液态产品,也不能是粉末状、糊状、颗粒状的固态产品。

3、作为实用新型对象的新设计必须具有实用性,能够在工业上应用。

4、作为实用新型对象的产品必须是可自由移动的物品。而不能是不可移动的物品。但本来可自由移动的物体后被固定在不能自由移动的物体上,仍可看作为实用新型。26.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下列情形不产生溯及力的有(ABCDE)A.专利权无效宣告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执行的专利侵权判决

B.专利权无效宣告前专利管理机关作出并已执行的专利侵权的处理决定 C.专利权宣告无效前已经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D.专利权宣告无效前已经履行的专利转让合同明显违反公平原则 E.专利权人恶意给他人造成损失

27.为防止专利权滥用而实施强制许可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为(BC)A.申请实施强制许可的主体只能是单位,不能是个人 B.申请实施强制许可的对象中能是发明或实用新型 C.取得强制实施许可的单位不享有独占实施权 D.强制许可申请的受理机关为专利复审委员会

E.申请实施强制许可的时间必须在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三年后

解析:第四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一)专利权人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三年,且自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满四年,无正当理由未实施或者未充分实施其专利的;

(二)专利权人行使专利权的行为被依法认定为垄断行为,为消除或者减少该行为对竞争产生的不利影响的。第五十六条 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不享有独占的实施权,并且无权允许他人实施。

根据〈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办法〉,请求给予强制许可的,应当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强制许可请求书。

28.注册不当商标撤销程序的启动方式包括(ADE)A.商标局依职权撤销

B.商标评审委员会依职权撤销 C.利害关系人提请商标局裁定撤销

D.利害关系人提请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 E.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销之诉 解析:

(二)由于商标注册无效而导致撤销的事由:

1、已经注册的商标的标志违反了《商标法》规定的商标禁用标记(10条),不得注册的标记(11条),不得注册的三维标记(12条)。或商标注册是以欺骗手段或其他不正当的手段取得的。

2、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了《商标法》对驰名商标的保护(13条),对代理人未经授权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的商标进行注册的禁止(15条),对商品并非来源于地理标志所标示的地区的情况下对地理标志的禁用(16条)以及对在先权利和他人已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保护(31条)的有关规定。这种注册不当的商标,自注册之日起5年内,只能由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消。区别:第1种通常不涉及第三人利益,而第2种涉及到第三方的利益并在许多情况下构成对第三人合法权益的侵害。

(三)注册不当商标撤销的补正程序:对第1种情形,商标局可依职权撤销,第三人也可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对第2种情况,只能由商标所有人或利害关系人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但是经异议裁定或异议复审裁定的不得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申请撤销。

1、商标注册人对商标局依《商》的有关规定作出的撤销注册决定不服,可在收到决定通知之日起15天内,将《撤销注册不当商标复审申请书》1份送交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对复审裁定不服,自收到通知起30日内向法院起诉。29.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BC)

A.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可以共同申请注册同一商标 B.地理标志可申请注册证明商标 C.三维标志可申请注册商标

D.商品原料名称不能注册为商标

E.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不能注册为商标

解析:我国并不绝对禁止将地理标志作为商标注册。因此,只要不与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的规定相冲突,是可以作为商标注册。30.《知识产权协定》规定成员必须予以保护的对象是(ABCDE)A.集成电路布图设计B.计算机软件C.地理标志D.实用新型E.未披露信息 解析:知识产权的有效性,范围和使用标准。包括

①版权与相关权。(版权与著作权等同)②商标。③地理标志。

④工业品外观设计。⑤专利。(自申请登记之日起20年)⑥集成电路布图设计。⑦未披露信息的保护。

⑧对许可协议中的反竞争惯例的控制。

三、简答题(本大题共6小题,每小题5分,共30分)31.简述知识产权的本质属性。答:(1)不发生有形控制的占有。(2)不发生有形损耗的使用。(3)不发生消灭智力成果的事实处分与有形交付的法律处分。32.简述合作作品著作权的行使规则。答:合作作品著作权如何行使:

(1)合作作品的著作权归全体合作作者共同享有,行使著作权须征得全体合作人同意。(2)对可以分割的合作作品,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

(3)不可分割使用的合作作品,是不能单独使用的作品,合作作者对著作权的行使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则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得阻止他方行使。33.简述不视为专利侵权的情形。答:(1)专利权的穷竭(或称首次销售原则)。即专利权人自己或许可他人制造的专利产品(包括依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被合法投放到市场后,任何人对该产品进行销售或使用,不再需要得到专利权人的许可或授权,且不构成侵权。或者说,专利产品经专利权人授权被首次销售后,专利权人即丧失对该专利产品进行再销售、使用的支配权和控制权。但“首次销售原则”具有地域性。

(2)先用权人的实施。即在专利申请日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3)临时过境。即临时通过我国领陆、领水或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据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公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在我国享有专利权的机械装置和零部件的,无须得到我国专利权人许可,也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4)为科学研究或实验目的的使用。不视为侵犯专利权。34.简述驰名商标的认定机关和保护范围。

答:驰名商标的认定:国家商标局负责驰名商标的认定与管理工作,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认定或采取其他变相方式认定驰名商标。驰名商标的保护:

(1)将与他人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在非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且可能损害驰名商标注册人的权益,从而构成不良影响的,由国家商标局驳回其注册申请;申请人不服,可向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已经注册,自注册之日起5年内,驰名商标注册人可请求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予以撤销,但恶意注册的不受时间限制。

(2)将与他人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使用在非类似商品上,且会暗示该商品与驰名商标注册人存在某种联系,从而可能使驰名商标注册人的权益受到损害的,驰名商标注册人可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2年内,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制止。禁止范围扩大到非类似商品上。

(3)自该驰名商标认定之日起,他人将与该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名称一部分使用,且可能引起公众误认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予核准登记;已经登记的,驰名商标注册人可自知或应当知道之日起2年内,请求工商部门予以撤销。

4、对伪称驰名商标的处罚。未经国家商标局认定,伪称商标为驰名商标,欺骗公众的,由行为地工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罚款:没有非法所是,可处500以上1万以下;有违法所得,可处2千以上3万以下。35.简述原产地名称权的法律特征。答:(1)是特定范围的共有权,不具有个体专有的独占性。(2)是永久性的财产权利,不具有时间性。

(3)其客体具有本源性特征,其权利不得转让或许可使用。36.简述发明专利授权条件中新颖性的含义。

答:新颖性:指申请专利的发明或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即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四、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

37.甲委托乙创作了一首歌曲,乙将歌曲发表在某音乐杂志上。一家音像制品公司的经理王某看到后,非常欣赏,于是邀请丁演唱,并制作了录音制品,推向市场。现含有该歌曲的录音制品正在商店出售。

根据上述情况,请回答以下问题:

(1)歌曲的著作权由谁享有?为什么?

答:歌曲的著作权由乙享有。委托作品,有约定著作权归属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著作权由受托人享有。

(2)谁侵犯了著作权人的权利?侵害了哪些权利?

答:音像制品公司和丁侵犯了著作权人的权利。侵犯了著作权人的表演权、复制权。(3)著作权人可以请求侵权人承担什么侵权责任?

答:著作权人可以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38.刘实在美国学习期间完成了一项产品发明,于1996年12月2日在美国提出了专利申请,并于1997年5月7日就相同产品在我国提出专利申请,同时提交了要求优先权的书面声明及相关文件。甲企业1996年10月开始在北京制造相同产品,刘实获得专利权后,甲企业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2000年2月刘实许可乙企业在北京独家生产该产品,同年刘实自己也在北京建厂生产该产品。

根据上述情况,请回答下列问题:

(1)刘实的申请日是哪一天?为什么? 答:刘实的申请日是1996年12月2日。专利申请人就其发明创造自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后,在一个法定期限(优先权期)内,又就相同主题的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的,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其在后申请以第一次申请的日期作为申请日。这种权利就是优先权。

国际优先权:指申请人就其发明创造第一次在某国提出专利申请后,在优先权期内,就相同主题的发明创造向另一国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有关国家法律的规定而享有的优先权。(2)甲企业是否侵犯了乙企业的独家实施权?为什么?

答:甲企业没有侵犯乙企业的独家实施权。甲企业属于先用权人的实施。即在专利申请日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3)刘实是否侵犯了乙企业的独家实施权?为什么? 答:刘实没有侵犯乙企事业的独家实施权。独家实施权又称排他许可、全权许可,其特点是: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地域内,专利权人不得再许可任何第三人以相同的方式实施该项专利,但专利权人自己却可以实施。

39.1992年3月15日甲企业就其生产的加湿器申请注册“凯华”商标。由于甲企业的加湿器设计新颖,质优价廉,深受消费者的青睐。为了满足市场需求,甲企业与很多企业签订了商标许可使用合同,但是由于被许可企业的生产状况各不相同,导致“凯华”商标的信誉度有所不降。其中一家被许可方乙企业于2002年4月16日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凯华”商标,使用商品为冰箱。

根据上述情况,请回答下列问题:

(1)为了避免“凯华”商标的信誉度继续下降,许可方和被许可方各自应承担什么义务? 答:以上为普通使用许可,因此其义务如下: 许可人的义务:

(1)保持注册商标的有效性。否则许可人应负赔偿责任。不得放弃续展注册,不得申请注销其商标。

(2)维护被许可人的合法使用权。

(3)监督被许可人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的义务:

(1)未经许可人的书面授权,不得将商标使用权移转给第三人。

(2)保证使用许可人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维护商标信誉,并在其商品或包装上注明产地和被许可人的名称。

(3)如被许可使用的商标被他人侵权,被许可人应协助许可人查明事实。(4)按合同的约定交纳商标许可使用费。

(2)乙企业能否获得注册?为什么? 答:乙企业不能获得此商标的注册。商标权人有权禁止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 同或近似的商标。

2006年4月自考知识产权法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1.关于知识产权法的地位,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A)A.知识产权法属于民法的范畴B.知识产权法属于行政法的范畴 C.知识产权法属于刑法的范畴D.知识产权法属于经济法的范畴

2.根据我国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的规定,布图设计权的取得方式为(D)A.自然取得B.使用取得C.登记取得

D.登记取得或者使用取得 3.下列哪个国际公约规定了有关知识产权保护临时措施?(B)A.巴黎公约B.TRIPs协议C.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

D.世界版权公约 4.下列选项,属于原产地名称的是(B)A.皮尔卡丹西装B.法国制造C.百事可乐

D.香槟酒 5.《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开始生效的日期是(B)A.1993年6月1日

B.1997年10月1日 C.1999年3月1日

D.2001年10月1日 6.在下列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公约中,最先规定保护驰名商标的是(D)A.伯尔尼公约

B.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 C.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

D.巴黎公约 7.根据我国1999年公布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名称的构成是(D)A.行政区划名称、所属行业、组织形式

B.国家名称、字号、所属行业、组织形式

C.主管机关名称、字号、所属行业、组织形式

D.行政区划名称、字号、所属行业、组织形式 8.著作权法规定的出租权适用于以下所列的哪一类作品?(C)A.音乐作品B.美术作品C.电视剧

D.文字作品

9.某大型商场在营业期间,通过录放设备播放音乐CD盘,以营造良好的购物气氛,依著作权法的规定,该商场应当(B)A.经该录音制品的制作人许可并支付报酬B.经音乐作品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C.经音乐作品表演者许可并支付报酬

D.经以上三方许可并支付报酬 10.以下所列举的表演者中,依法享有表演者权的是(B)A.相声演员、电影演员、服装模特

B.杂技演员、歌唱演员、话剧演员

C.舞蹈演员、武术表演者、京剧演员

D.体操表演者、音乐演奏者、马戏表演者 11.以下对作品的使用行为,属于法定许可使用的是(A)A.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

B.表演者在营业性演出活动中演唱他人已发表的音乐作品 C.使用他人已发表的摄影作品制作公益性广告 D.将他人已发表的作品改为盲文出版

12.计算机软件获得著作权法保护的条件是(D)A.具有原创性、可感知性、新颖性 B.具有原创性、创造性、可再现性 C.具有显著性、实用性、可再现性 D.具有原创性、可感知性、可再现性 解析:计算机软件受保护的条件:

1、原创性。软件应该是开发者独立设计、独立编制的编码组合。

2、可感知性。受保护的软件需固定在某种有形物体上。只有当这种程序设计通过客观手段表达出来并为人所知悉时才能受法律保护。

3、可再现性。亦称可复制性,即把软件转载有形物体上的可能性。

13.北京西城钢窗厂研制的一种防盗窗,申请并获得专利权,在市场上销路较好。该厂发现山东省威海市C区某厂生产、销售的钢窗采用了其专利技术,但未经该厂许可并支付报酬。西城钢窗厂欲通过诉讼制止威海C区某厂的侵权行为,应到以下所列举的哪个法院提起诉讼?(C)A.威海市C区人民法院

B.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C.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D.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解析:专利侵权纠纷的第一审人民法院是: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2)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

14.甲拥有一项节能灯的发明专利,乙对其加以改进后获得重大技术进步,并申请获得一项新的发明专利,但乙的专利技术实施依赖于甲的专利实施,双方就专利实施问题未能达成协议,在这种情形下,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B)A.甲可以申请实施乙专利的强制许可 B.乙可以申请实施甲专利的强制许可

C.乙在取得实施强制许可后,无须向甲支付使用费 D.乙实施自己新的发明专利无需取得甲的许可

解析:交叉强制许可。一项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实用新型(第二专利)比此前已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具(第一专利)有显著经济意义的重大技术进步,其实施又有赖于第一专利实施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第二专利权人的请求,可以给与实施第一专利的强制许可;在此情况下,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第一专利权人的请求,可以给与实施第二专利的强制许可。

15.依专利法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C)A.外国优先权制度只适合外国申请人

B.委托完成的发明创造未约定专利申请权归属的,委托方申请并获得专利权后,完成方可以依法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宣告该项专利权无效

C.新产品制造方法专利受到侵犯时,诉讼中举证责任在被告方

D.中国公民在国内完成的非职务发明创造可以先向外国提出专利申请

解析:199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4条规定:“在诉讼中,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但在下列侵权诉讼中,对原告提出的侵权事实,被告否认的,由被告负举证责任:

(1)因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显然,此时的规定并不区分新产品和已有产品,对制造方法专利实行严格的举证倒置的原则,且被告需要对其产品制造方法承担完全的举证责任。

修改后的《专利法》第六十条第二款规定:“在发生侵权纠纷的时候,如果发明专利是一项新产品的制造方法,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其制造方法的证明。”与1984年《专利法》相比,增加了一个“新”字,表明只有新产品的制造方法才实行举证责任倒置,从而将已知产品制造方法的举证责任分配仍划入“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原则范围之中。16.范某于1998年4月5日向中国专利局提交一项产品的发明专利申请,1999年2月8日又将该技术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并要求享有本国优先权。该专利申请经审查合格后于2000年3月6日被授予专利权。该项专利的保护期限及起算日期是(B)A.保护期为10年,自1998年4月5日起计算B.保护期为10年,自1999年2月8日起计算

C.保护期为10年,自2000年3月6日起计算D.保护期为20年,自2000年3月6日起计算 17.侵犯商标权的赔偿数额应当根据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损失来计算。上述两种情形难以确定的,由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最高可以给予被侵权人的法定赔偿额是(C)A.10万元B.30万元C.50万元

D.100万元

18.甲企业向乙企业转让注册商标,2002年3月2日甲乙双方签订转让合同,2002年4月1日,甲乙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2002年4月8日,甲乙就该转让合同办理了公证手续,2003年1月5日经商标局对该注册商标的转让核准后予以公告。乙企业自下列何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D)A.2002年3月2日

B.2002年4月1日

C.2002年4月8日

D.2003年1月5日

19.下列关于商标专用权取得的原则,符合我国商标法的规定的是(C)A.登记原则

B.登记并公告原则 C.注册原则

D.使用原则

20.对于初步审定的商标,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提出异议的期限及受理机构是自国家商标局作出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B)A.一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 B.三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

C.六个月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 D.十二个月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21.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下列哪些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BD)A.WHO

B.WTO

C.UN

D.WIPO

E.WCTP 22.根据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导致品种权提前终止的情形有(ABCD)A.品种权人未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 B.品种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品种权的

C.品种权人未按照审批机关的要求提供检测所需的该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 D.经检测该授权品种不再符合被授予品种权时的特征和特性的 E.品种权人三年内不使用该品种的

解析:品种权的终止:品种权在其保护期限届满前终止的情形。

1、品种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品种权。

2、品种权人未按照规定交纳年费。

3、品种权人未按照审批机关的要求提供检测所需的该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

4、经检测该授权品种不再符合被授权予品种权时的特征和特性的。品种权终止,由审批机关登记和公告。

植物新品种复审委员会可以依职权或依他人书面请求,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植物新品种宣告品种权无效;对不符合名称规定的植物新品种予以更名。被宣告无效的品种权视为自始不存在。

23.下列行为中,构成假冒他人专利的是(BC)A.故意销售侵犯他人专利权的产品

B.未经许可,在广告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

C.未经许可,在自己生产的产品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 D.未经许可,采用他人专利技术制造产品

E.未经许可,进口他人专利产品

24.下列各项中,依法可以申请方法专利的是(ABD)A.食品真空保鲜的方法

B.一种菜肴的烹饪方法

C.高血压针灸疗法 D.西红柿新品种的培育方法

E.变魔术的方法 25.一项产品发明专利申请文件经初审合格由专利行政部门公布后,就会产生以下相应的后果(ABE)A.可能构成对他人在后申请的抵触申请B.使申请专利的发明成为现有技术

C.专利申请人可以禁止他人使用该技术D.专利申请人可以要求使用相同技术的单位支付适当的费用

E.专利申请人可以禁止他人改进该技术

26.以下主体中,依法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利的是(ABC)A.音乐作品作者B.音乐作品表演者C.录音制品制作者

D.录音制品销售者E.录音制品出租者

27.翻译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在下列哪些情况下可以不经作者许可,不支付报酬?(ACD)A.为学生学习之目的,翻译他人作品

B.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翻译成汉语言作品在国内发行 C.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D.将中国作者的汉语语言文字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文字作品在国内发行 E.将外国人作品译成中文收编到大学语文教材中

28.下列侵犯著作权的行为中,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机关给予行政制裁的是(ABD)A.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

B.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的版式设计

C.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其表演D.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

E.侵犯他人署名权

29.集体商标的特点有(ABCE)A.以团体、协会等组织的名义注册

B.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

C.表明该商标的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D.表明若干企业所生产的同一商品具有不同的质量和规格

E.集体商标不允许转让

30.知识产权的基本特征包括(ABC)A.时间性B.地域性C.专有性

D.创新性E.实用性

三、简答题(本大题共6小题,每小题5分,共30分)31.外国人的作品在哪些情形下受我国著作权法的保护? 答:外国人作品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受我国法律保护:(1)外国人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受我国法律保护;

(2)外国人、无国籍人根据其所属国或经常居住地与中国签订的协议或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我国法律保护;

(3)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我国法律保护。32.侵犯专利权赔偿数额依法应当如何计算? 答:侵犯专利权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被侵权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合理倍数(或者1—3倍)确定;没有专利许可费可以参照或者专利许可使用费明显不合理的,酌情按照不超过50万元的法定赔偿数额确定(或者酌情在5000元以上30万元以下确定,最多不越过人民币50万元。)

33.发明专利权、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各以什么为准?保护期限各为多少年? 答:(1)发明专利权与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

(2)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3)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20年,自申请日起计算。实用新型专利权与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10年,自申请日起计算。34.表演者对其表演依法享有哪些权利? 答:表演者对其他表演享有下列权利:

(1)表明表演者身份;

(2)保护表演形像不受歪曲;

(3)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并获得报酬;(4)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

(5)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并获得报酬;(6)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并获得报酬。35.简述证明商标和地理标志。答:(1)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2)地理标志是指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

36.简述侵犯商业秘密的民事、行政和刑事法律责任。答:(1)侵犯商业秘密的民事法律责任:停止侵权,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侵犯商业秘密的行政法律责任:停止违法行为,酌情处以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3)侵犯商业秘密的刑事法律责任: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给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四、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37.著名剧作家方牧创作完成了表现工人运动主题的多幕话剧剧本《浦江潮起》,发表于1998年8月的《剧作》月刊。东海市总工会未与方牧联系,直接依据上述《剧作》月刊上的剧本,组织若干工人演员组建临时剧组,以东海市总工会名义在1999年内演出了十六场《浦江潮起》话剧。2000年10月,方牧起诉到法院,指控东海市总工会未经其授权组织上演《浦江潮起》话剧侵犯了其著作权。请求判令东海市总工会停止侵权,登报道歉并赔偿其经济损失10万元。东海市总工会辩称:第一,《浦江潮起》剧本先由《剧作》月刊公开发表,此后使用已经公开发表的《浦江潮起》剧本演出不必再取得著作权人的授权。第二,具体进行演出的表演者是拿了演出报酬的工人演员,所以,方牧应当向工人演员索取经济赔偿,东海市总工会不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请问:(1)本案系争的是著作权中的哪一部分权利? 答:本案系争的是著作权中的表演权。

(2)东海市总工会是否侵犯方牧的这一部分著作权?为什么? 答:东海市总工会侵犯了方牧享有的《浦江潮起》话剧剧本的表演权。依我国著作权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使用他人作品演出,表演者(演员、演出单位)应当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本案中东海市总工会未取得方牧授权,未支付报酬,构成侵权。(3)方牧应当向东海市总工会,还是向工人演员主张本案中的经济赔偿责任? 答:方牧应当向东海市总工会主张经济赔偿。依我国著作权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演出组织者组织演出,由该组织者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本案东海市总工会是演出组织者,所以依法由其承担侵权及其经济赔偿责任。

38.郭某于2002年4月10日获得了名称为“一种组合拼板”的实用新型专利权,随后开始建厂实施该专利,专利产品的名称为“欢乐插板”。一年后,郭某发现儿童文化用品商店在销售一种由A公司生产的“欢乐童年”插板,除包装和产品名称略有区别外,与郭某的“欢乐插板”完全一致,郭某遂以侵犯专利权为由将儿童文化用品商店和A公司告上法庭。儿童文化用品商店辩称不知道其销售的“欢乐儿童”插板是侵权产品,并且是经合法渠道从A公司进货的,该产品的包装上也标有A公司的名称和地址,故不构成侵权。试分析:(1)儿童文化用品商店是否侵犯了郭某的专利权?为什么?应承担什么责任? 答:儿童文化用品商店侵犯了郭某的专利权。依专利法第十一条的规定:“专利权人享有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专利产品的权利。儿童文化用品商店未经郭某同意,实施了销售专利产品的行为,构成侵权。但是根据专利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销售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的专利产品,并且能证明其产品的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所以,儿童用品商店不承担赔偿责任,只承担停止销售的责任。(2)A公司的行为是否侵犯了郭某的专利权?应承担什么责任? 答:A公司的行为构成对郭某专利权的侵害。属于直接侵权行为,应承担停止制造、消除影响、赔偿专利权人的损失等民事责任。

39.2000年某市达康食品厂研制出一种新型保健饮料,使用商标为“达康”,产品投放市场后很受消费者欢迎,已成为当地知名的饮料品牌,但一直是以未注册商标使用的。2003年,同市的康健饮料厂自行研制一种无醇果汁饮料,并向商标局注册“达康”商标;并经商标局初步审定后在《商标公告》上予以公告。达康食品厂看到后,欲向商标局提出异议。根据商标法,回答下列问题:(1)达康厂的异议理由是什么? 答:达康厂的异议理由是: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2)如果商标局认为异议理由不成立,达康厂怎样进一步主张自己的权利? 答:达康厂可以在法定期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复审,如果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议不服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商标评审委员会。

(3)如果达康厂与康健厂同一天提出商标申请,商标局该怎样处理? 答:如果两厂同一天提出申请,根据商标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本案中,应当初审公告达康厂的商标申请。

(4)如果达康厂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应提出怎样的主张? 答:达康厂可以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第二、三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康健厂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达康厂由此不正当竞争行为引起的损失。(5)此题给我们什么启示? 答:企业应当及早提出商标注册的申请,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同时,也应注意在商标注册时不与他人的在先权利相冲突。

2006年7月全国自考知识产权法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1.王某经刘某同意,将刘某的作品改编成剧本。对该剧本,以下表述中不正确的是(B)A.王某享有著作权

B.刘某和王某共同享有著作权

C.出版社出版该剧本应向刘某、王某支付稿酬

D.出版社出版该剧本需经刘某、王某同意 2.下列关于汇编作品的表述,正确的是(C)

A.单纯的数据汇编不能构成汇编作品B.数据库是汇编作品

C.汇编作品的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

D.汇编作品的著作权由汇编人和被汇编作品的著作权人共同享有

汇编作品(编辑作品)的权利主体: 汇编作品即是对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其他材料,在内容的选择或编排上体现独创性的作品,如选集、期刊、报纸、百科全书等。汇编作品区别于合作作品的特征是:

1、汇编作品的各作者之间不必具备创作合意,而合作作品要求各作者有共同创作的愿望。

2、汇编作品中各作者的成果是可以区分的,而合作作品中作者的成果有时可分的,有时不可分。

3、汇编作品以汇编人的名义发表,而合作作品以合作者的共同名义发表。汇编作品著作权归属及行使的规定:

1、汇编作品的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汇编人可是自然人,也可是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由单位组织人员进行创作,提供资金或资料等创作条件,并承担责任的百科全书、辞书、教材、大型摄影画册等编辑作品,其整体著作权归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所有。”

2、汇编人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如涉及著作权作品,须经原作品著作权人同意,并向其支付报酬。汇编作品中可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可以单独行使其著作权。(新《著作权法》修改时予以删除)

3.下列关于著作权转让的表述,正确的是(A)A.可以部分转让著作财产权

B.著作权随同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让一起转让 C.著作权转让在登记备案后生效

D.著作权人可以转让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

发表权:著作权法规定这项权利专属于作者,其他任何人不得擅自行使这项权利,否则,属于侵权行为。发表权有以下几个特点:(1)发表权只能行使一次。(2)发表权通常不能转移。(3)如果因作品而产生的权利涉及第三人的,发表权往往还受到第三人权利的制约。

著作权转让:是指著作权人将著作权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权有偿或无偿地移交给他人所有的法律行为。著作权中的各种财产权可以分别进行转让。4.下列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是(D)

A.新闻评论

B.数表、表格

C.法律的译文

D.历法、公式

不适用著作法的作品:指那些虽具有合法性,但不具备独创性,或已进入公有领域等,因而不能享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1、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2、时事新闻。各国都不予以法律保护。

3、历法、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是人类普遍运用的工具。

前者不具备合法条件,不能得到保护。后者虽具有合法性,但不具备独创性,或已进入共有领域。

5.下列情形中属于合理使用的是(C)

A.报纸刊登其他媒体发表的文章

B.向演员支付报酬,未向观众收取费用的表演

C.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D.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在国内出版发行

6.下列行为不属于侵权的是(B)

A.未经权利人许可,故意删除权利管理电子信息

B.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出租书

C.未经制片者许可,电视台播放他人的电影作品

D.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电视台播放他人的录像作品

7.下列不构成专利侵权的是(C)

A.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出售的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B.进口外观设计专利侵权产品

C.在专利授权公告日前,已经作出制造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专利产品的

D.许诺销售外观设计专利侵权产品

8.盛大公司欲将自己在国内研发完成的一种新产品向德国申请专利,盛大公司应当如何办理申请手续(A)

A.应当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委托其指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B.应当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获得授权后再向德国申请 C.可以自己直接向德国的专利授权部门提出申请 D.应当委托国内专业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手续

9.王某于2001年2月16日到我国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递交了一项发明专利申请。刘某就同样的发明技术方案于2001年2月10日以挂号信方式向我国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邮寄了专利申请文件,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实际收到挂号信的日期是2001年2月17日。依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该项发明专利的在先申请人是(B)

A.王某

B.刘某

C.王某与刘某自行协商确定

D.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

10.在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专利权授予之前,申请人对于使用该发明专利申请技术的单位或者个人可以(A)

A.要求其支付适当费用

B.要求其支付专利使用费 C.请求法院责令其支付适当费用

D.请求法院责令其支付专利使用费 11.下列关于专利权无效程序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B)A.可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 B.可以向专利局提出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

C.对专利权无效宣告决定不服的,只能向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D.对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12.我国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权的生效日期是(C)

A.发给专利证书之日

B.办理专利权登记之日

C.专利权公告之日

D.专利局作出授予专利权决定之日

13.下列行为中,不构成侵犯商标专用权的是(A)

A.在非类似商品上使用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B.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C.更换注册商标后,又将商品投入市场

D.未经许可,制造他人商标标识 14.目前,在我国一些商品上使用的“纯羊毛标志”、“绿色食品标志”等都是一种(C)A.防御商标B.联合商标C.证明商标

D.集体商标 15.在我国,关于驰名商标的认定,正确的做法是(D)

A.由商标局依职权主动认定

B.由商标评审委员会依职权主动认定

C.在纠纷处理过程中,当事人请求纠纷发生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定 D.在纠纷处理过程中,当事人请求法院认定

解析:驰名商标认定:国家商标局负责驰名商标的认定与管理工作,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认定或采取其他变相方式认定驰名商标。

商标注册人可申请认定,商标局也可主动认定。经认定的,认定时间未超过3年的,不需重新认定。

商标局认定驰名商标,遵循公开、公正原则,征询有关部门和专家意见。认定后,应将结果通知有关部门及申请人,并予以公告。

16.下列商标中,我国商标法不予保护的是(C)

A.组合商标B.联合商标C.音响商标

D.数字商标 17.根据我国商标法规定,办理续展的申请时间只能是(D)

A.期满前3个月内B.期满后3个月内C.期满前后各3个月

D.期满前后各6个月 18.《世界版权公约》的保护水平低于(B)

A.《卫星公约》B.《伯尔尼公约》C.《罗马公约》D.《日内瓦公约》 19.根据我国法律,下列权利中可以适用强制许可制度的是(B)A.植物新品种权B.著作权C.商标权

D.厂商名称权 20.下列知识产权中,具有时间性特点的是(C)

A.商业秘密权B.原产地名称权C.植物新品种权

D.厂商名称权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题,每小题2分,共20分)21.依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属于法定许可的有(CD)A.张某在《光明日报》上发表一篇关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某晚报予以转载

B.电视台播放他人已经发表的电影作品

C.广播电台播放他人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

D.在小学语文教科书中汇编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E.某日报刊登了李某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演讲

解析: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了法定许可使用的5种情形:

1、作品在刊登后,除著作权人申明不得转载、摘编的以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按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2、广播电台、电视台使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制作广播电视节目,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支付报酬。实行一次性付酬办法。

3、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按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

4、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支付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5、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但应支付报酬,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的其他权利。

22.下列侵权行为中,只承担民事责任的有(ACDE)

A.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作品的B.制作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C.未经表演者许可,录制其表演的D.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

E.剽窃他人作品的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23.下列对发表权的描述,正确的有(ABDE)A.发表权包括发表作品的权利和不发表作品的权利 B.发表权只能行使一次

C.发表权作为精神权利保护期不受限制

D.作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未发表的作品,意味着同意他人发表作品 E.发表权是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发表权:是作者依法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和以何种方式公之于众的权利。是著作权的首要权利。包括发表作品和不发表作品的权利。

成立特征:著作权人要有将作品公之于众的意思表示;要有将作品以某种方式公开,并为不特定的多数人知晓的事实。

推定同意发表:许可他人使用未发表的作品;将未发表的美术作品原件所有权转让他人。发表方式既可以是出版、表演、播放、展览,也可以是朗诵、讲授等。

作者生前未发表(未明确表示在其死后不发表)的作品的发表权:可在其死后50年内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行使,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则由作品原件的合法所有人行使。

24.著作财产权保护期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止的作品有(ABCE)

A.法人作品

B.摄影作品C.电视剧

D.职务作品E.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 25.依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不能授予专利权的有(BDE)

A.一种水稻的种植方法

B.遗传基因的揭示 C.美容的仪器

D.数据分析方法 E.一种新型杂交水稻品种

26.下列关于专利标记权的表述,正确的有(CE)A.专利权人必须在其专利产品或者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 B.专利权人不标明专利标记的,不得请求侵权人赔偿损失 C.专利权人在其专利产品或者包装上可以不标明专利标记 D.专利权人在其专利产品或者包装上可以不标明专利号

E.专利权人没有标明专利标记的,也可以请求侵权人赔偿损失

27.依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在申请日以前6个月内,不丧失新颖性的有(BCE)A.在天津市政府主办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提出的 B.在中国政府主办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C.在规定的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 D.申请人自己在学术期刊上首次发表的 E.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28.下列情形中,商标局可以撤销其注册商标的有(ABCDE)

A.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B.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的C.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的 D.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E.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的(1)违法撤销:商标注册人违反商标法的规定,因而被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的情形。①自行改变注册商标。

②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其他注册事项。③自行转让注册商标。④连续3年停止使用。

⑤使用注册商标,其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

29.下列选项中,不能作为商标被核准注册的有(ABCDE)

A.名扬天下

B.红新月

C.官方认证标志

D.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

E.商品的特有名称

30.下列国际公约中,我国没有参加的有(CD)

A.《成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B.《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C.《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

D.《保护表演者、录音制品制作者与广播组织罗马公约》E.《伯尔尼公约》 我国已经加入的15个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公约是:

1、《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我国于1980年6月3日加入该《公约》。

2、《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简称《巴黎公约》)我国于1985年3月19日加入该《公约》。

3、《集成电路知识产权条约》,我国于1989年5月26日签字加入。

4、《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我国于1989年10月4日加入。

5、《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我国于1995年12月1日加入。

6、《保护文学艺术作品的伯尔尼公约》(简称《伯尔尼公约》),我国于1992年10月15日加入。

7、《世界版权公约》,我国于1992年10月30日加入。

8、《保护录音制品制作者防止未经许可复制其录音制品公约》(简称《录音制品公约》或《唱片公约》),我国于1993年4月30日加入。

9、《专利合作条约》(PCT),我国于1994年1月1日成为该《条约》的第64个成员国,中国专利局同时成为PCT的受理局、国际检索局和国际初审局。

10、《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分类协定》(简称《尼斯协定》),我国于1994年8月9日加入该《协定》。

11、《国际承认用于专利程序的微生物保存条约》(简称《布达佩斯条约》),我国于1995年7月1日参加该《条约》。

12、《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分类协定》(简称《洛迦诺协定》),我国于1996年9月19日参加该《条约》。

13、《专利国际分类协定》(IPC),我国于1997年6月19日加入该《协定》。

14、《保护植物新品种国际公约》,我国于1999年4月23日加入。

15、《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我国于2001年12月11日加入该《协议》。

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已经通过的最重要的国际公约主要有以下5个:《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保护文学艺术作品的伯尔尼公约》、《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WCT)、《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WPPT)。上述5个公约,除了TRIPs是由世界贸易组织(WTO)管理的以外,其余4个公约都是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管理,WCT将于2002年3月6日生效,WPPT尚未生效。

三、简答题(本大题共6小题,每小题5分,共30分)31.简述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作者。

答:作者是指进行文学、艺术或科学创作的人,即进行直接产生文学、艺术或科学作品的智力活动的人。

(1)作者是直接参与创作的人;(2)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人即为作者;(3)作者通过创造活动,产生了著作权法规定的作品。

(4)法人或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其他组织视为作者。32.简述著作权与商标权的区别。答:(1)权利内容不同:著作权是一体两权的典型代表,著作财产权与著作人身权相互平行,各自独立;商标权则是一种纯粹的财产权,不具有人身权的内容。商标仅为财产权,著作权则包含人身与财产权。

(2)法律要求的保护条件不同:商标是以文字、图形或其组合作为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志,只要求标识具有显著性和可识别性,不考虑由谁创作。著作权要求作品具有独创性,任何抄袭、剽窃所得到的作品不可能受到保护。

(3)权利取得方式不同:商标权实行注册登记,著作权实行自动保护原则。33.简述注册商标的争议程序与商标异议程序的区别。答:(1)申请主体不同。申请争议的人必须是在先注册的商标所有人,而不当注册商标的撤销请求人可以为被请求撤销商标注册人之外的任何人,甚至可以直接由商标局依职权撤销;商标异议的请求人则为任何人。(2)适用对象不同。被争议的商标和被撤销的商标必须是已经注册的商标,而被异议的商标是初步审定并公告但尚未被核准注册的商标;商标异议程序是商标被核准注册的必须程序,但对注册商标争议的裁定及商标注册无效的补正不是必经程序。

(3)法定期限不同。对已经注册的商标提出争议的时间为自被争议的注册商标核准注册之日起5年内;提出商标异议的时间为自该商标初步审定并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不当注册商标的补正请求时间因情况而不同。

(4)申请事由不同。注册商标争议的理由,即是在后注册的商标与用于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在先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其理由不能与核准注册前已提出异议并经裁定的事实和理由相同。提出异议的理由,即是经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违反了商标法的某一规定;撤销注册不当的商标理由,即是《商标法》第41条1款规定的事由。

(5)受理机关不同。争议必须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并由其做出的裁定;异议则应向商标局提出,对商标异议的裁定不服的,当事人可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对注册不当商标的撤销,既可以由商标局依职权决定,也可以由其他人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34.简述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批程序。答:(1)初步审查:也称形式审查,是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受理发明专利申请后公布申请以前的一个必要程序。

(2)公布申请: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即行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3)实质审查:即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申请专利的发明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等依法进行审查的法定程序。

35.简述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的内容及其行使。

答:内容:布图设计权指权利的持有人对于权利的客体所能够行使的权利。其权能不包括精神权利。

(1)复制权:即专有权人有权通过光学的、电子学的方式或其他方式来复制其受保护的布图设计。

(2)商业利用权:即专有权人享有将受保护的布图设计以及含有该布图设计的集成电路或含有此种集成电路的产品进行商业利用的权利。布图设计权的行使:三种形式

(1)自己对布图设计进行复制或商业利用。(2)将布图设计权转让给他人所有。

(3)许可他人对布图设计进行复制和商业利用。36.简述商业秘密的构成条件。

答: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构成条件:

(1)信息性。即与工商业活动有关的经营和技术信息,而不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取得知识产权保护的信息。

(2)未公开性。即不为公众所知悉。

(3)实用性。即在生产经营中具体运用并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4)保密性。商业秘密如果失去保密性,将无存在价值而言。

四、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

37.2001年年初平原市大华房地产公司要开发一处楼盘,为了让消费者了解该楼盘并增加期房的销售量,2001年3月大华房地产公司委托青原市华宇广告公司为其设计一则广告,双方对广告的著作权归属未作约定。华宇广告公司特派业务水平很高的吕立和张风进行广告设计,广告由张风进行前期的素材采集、编排、整理、设计,吕立进行后期的电脑合成设计。2001年5月广告设计完成后,大华房地产公司十分满意并按约定支付了广告设计费。因广告播出后反响很好,华宇公司遂从2001年7月开始,使用这则广告进行业务宣传;张风也想将这则广告放在自己的广告设计集中许可某电子出版社出版,但吕立无合理理由反对。2001年年底,这则广告获得该楼盘广告设计一等奖。因奖金归属问题引发了大华房地产公司、广告华宇公司、吕立、张风之间的广告著作权纠纷。根据案件事实回答下列问题:

(1)这则广告的著作权属于谁?为什么? 答:这则广告的著作权属于华宇广告公司。对于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归属,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无约定的著作权归受托人,此处的受托人是华宇广告公司。而吕立、张风是华宇广告公司的职员,属于职务作品,享有署名权,其他权利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2)华宇广告公司使用这则广告进行业务宣传是否侵犯著作权?为什么?

答;不侵犯著作权。大华房地产公司和华宇广告公司并未约定著作权的归属,因此著作权归受托人华宇广告公司。著作权人有权行使自己的权利。

(3)张风能否将这则广告放在自己的广告集中许可他人出版?为什么?

答:张风不能将这则广告放在自己的广告集中许可他人出版。此则广告为其职务作品,著作权归华宇广告公司。只有著作权人才有权许可他人出版的权利。

38.产品甲的发明人张某于1998年7月10日向我国专利局提交了发明专利申请文件。之后,专利局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审查,并最终于2001年11月6日公告授权。王某在1998年7月10日前已做好了产品甲的生产准备工作,并于2000年2月正式生产。李某在看到专利局公开的产品甲的申请文件后,进行研究,并在产品甲的基础上开发出产品乙,向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得到授权。李某于2003年12月25日开始生产产品乙。丁某在市场上买到产品乙,并再次销售。

根据以上情况,回答以下问题:(1)谁不构成侵权,为什么?

答:王某不构成侵权。王某属于先用权人的实施。即在专利申请日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2)谁侵犯了张某的专利权,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李某和丁某侵犯了张某的专利权。李某应当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偿损失。丁某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侵权产品,能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停止销售产品乙。(改进发明的专利人若实施其技术,必须经原专利人的许可)

39.甲厂在其生产的方便面包装上自2003年3月15日开始使用其设计的作品作为装潢使用,乙厂在2004年4月8日将甲厂设计使用的该装潢的显著部分在其生产的饼干食品上申请商标注册。

问:甲厂可以以何种理由,运用什么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利益? 答:甲厂可以乙厂侵犯其著作权并通过诉讼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利益。在我国的法律保护体系中,注册商标受商标法保护,而商品装潢可以作为美术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知名商品的装潢还可以受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

2007年4月全国自考知识产权法试题及答案1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1.下列哪一项权利属于知识产权的范畴(D)。A.股权 B.债权C.物权 D.版权

2.下列有关知识产权基本概念的说法正确的是(B)。

A.知识产权与工业产权系同义语 B.版权与著作权系同义语 C.人身权与身份权系同义语

D.商标权与商号权系同义语 3.《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简称TRIPS)属于下列哪一国际组织(B)。A.WIPO B.WTOC.OECD D.APEC 4.甲、乙合作一部小说,发表于1945年6月1日,修订于1949年5月1日,甲于1950年7月1日去世,乙于1968年9月1日去世,问,该小说著作权保护期的截止时间为(C)。A.1995年6月1日 B.2000年12月31日C.2018年12月31日 D.1999年5月1日 5.法人作品的保护期是(C).A.自作品完成之日起50年 B.自作品出版之日起50年 C.自作品发表之日起50年 D.自作品授权之日起50年

6.某建筑设计院接受甲方委托设计了一套建筑图纸,委托协议没有明确约定图纸著作权归属,该图纸著作权应属于(A)。

A.建筑设计院 B.甲方C.双方共同拥有 D.施工单位

7.甲主编一部学术论文集,共收录20篇论文,其中一篇为乙所著,文集出版后,丙打算将乙的文章翻译成英文在境外发表,依我国《著作权法》,丙应当(B)。A.经过甲许可 B.经过乙许可C.不需要任何许可 D.需要甲乙共同许可 8.出版物上的符号©是著作权标记,与之对应的英文是(C)。A.Copy

B.Copying

C.Copyright

D.Cooperation 9.图书出版者对其出版图书的版式设计权的保护期为(B)。A.5年 B.10年 C.25年 D.50年

10.在我国,下列哪一部法律可以保护具有审美意义的建筑物(B)。A.《专利法》 B.《著作权法》C.《商标法》 D.《反不正当竞争法》

11.某医学课题组从天然植物中提出了一种用于治疗高血压的物质X,有关该物质可以申请专利权的是(C)。

A.X物质 B.X物质的化学式C.X物质的提取方法 D.X物质的治病机理说明 12.某汽车制造厂完成的下列技术成果中可以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是(C)。

A.一种汽车仪表电路 B.一种汽车节能方法C.一种汽车发动机 D.一种汽车防冻液 13.依《专利法》规定,退休一年后完成的与原来本职工作有关的发明创造属于(B)。A.职务发明 B.非职务发明C.委托发明 D.合作发明 14.以下诸选项中,可作为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是(D)。

A.洗衣粉配方 B.洗衣粉说明书C.洗衣粉加工方法 D.洗衣粉包装袋 15.两个以上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A)。

A.最先提出专利申请者 B.最先完成发明创造者C.两个以上申请人共有 D.最先实施该发明创造者

16.一项发明专利权被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无效,该专利权的效力应当(D)。A.自宣告无效之日起不存在 B.自专利局无效决定公告之日起不存在 C.自专利申请公布之日起不存在 D.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17.下列各项中哪一项应作为确认专利保护范围的法律文件(C)。A.专利请求书 B.职务发明证明C.权利要求书 D.说明书摘要 18.当事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做出的无效决定不服的(C)。

A.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B.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 C.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D.不能再提起诉讼

19.依我国《商标法》规定,下列哪项可以作为商标提出注册申请(D)。A.海浪的声音 B.玫瑰花的气味C.鸟鸣的声音 D.风景图片

20.A公司是一家生产体育用品的企业,公司可以选择下列哪一项作为商标使用(D)。A.新奥运 B.2008C.红新月 D.新世纪 21.依我国《商标法》,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原则是(A)。

A.注册原则 B.使用原则C.强制注册原则 D.强制使用原则 22.下列商标中,属于服务商标的是(B)。A.“中华”轿车 B.“凤凰”电视台C.“海尔”冰箱 D.“蒙牛”牛奶 23.注册商标专用权范围确立的依据是(B)。

A.核准注册的商标图样 B.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 C.申请人生产经营范围和经营项目 D.申请书所记载的请求事项

24.某自然人获准注册一个“蓝云”文字商标,该注册商标的有效期起算日为(D)。

A.该商标提出申请之日 B.该商标初审公告之日C.该商标实际使用之日 D.该商标核准注册之日

解析:注册商标的保护期:指注册商标所有人享有的商标专用权的有效期限。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算。每次续展的有效期为10年。美国20年,欧洲10年。

25.根据我国《商标法》,使用注册商标应标明“注册商标”字样,或使用注册标记,注册标记可以是(D)。A.@ B.©C.D.® 26.有关各类知识产权保护期的说法,正确的是(B)。

A.商标权的保护期是永久的 B.作者署名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C.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是20年 D.植物新品种的保护期是约定的 27.下列选项中属于商业秘密的是(D)。

A.家谱 B.历史文献C.天气预报 D.祖传秘方

28.某公司拥有下列无形资产,请指出哪一项需经登记才能取得权利(C)。A.商业秘密 B.计算机软件C.企业名称 D.员工培训计划 29.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因特网条约”是指(C)。A.《世界版权公约》B.《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 C.《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与录音条约》 D.《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世界版权公约》 30.下述选项中属于葡萄酒地理标志的是(C)。A.“长城”葡萄酒 B.“王朝”葡萄酒C.“香槟”葡萄酒 D.“云南红”葡萄酒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31.盛典公司是一家主营会展的企业,该公司经营10年来积累了各种资源,其中属于版权保护对象的是(ABD)。

A.客户名单 B.产品报价单C.固定资产 D.员工上岗手册E.公司业务指南

32.依据相应的知识产权国际条约,可以在不同国家申请优先权的选项是(ABD)。

A.发明专利申请 B.实用新型专利申请C.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D.商标注册申请E.软件著作权

33.依我国《著作权法》,下列属于合理使用的是(AC)。A.在家庭音乐会上演唱他人歌曲

B.在募捐活动中演唱他人歌曲

C.在单位的新年联欢晚会上演唱他人歌曲

D.在中央电视台综艺节目中演唱他人歌曲 E.在网络上在线播放他人歌曲 34.依我国《著作权法》,著作人身权包括(ABCD)。

A.发表权 B.署名权C.修改权 D.保护作品完整权E.许可使用权

35.我国自1980年起,先后加入了一系列知识产权国际公约,遵照国际公约中的基本原则制定我国知识产权法,请问涉及工业产权的国际公约有(ACDE)。A.《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 B.《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 C.《成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 D.《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E.商标注册马德里协定

36.新世界唱片公司是《中华民歌经典》唱片的著作权人,依我国《著作权法》,新世界公司对该唱片享有的权利有(ABCDE)。

A.复制权 B.出租权C.信息网络传播权 D.表演权E.播放权 37.发明专利应具备的新颖性条件中所指的公开形式有(ABCDE)。A.出版物公开 B.使用公开C.会议公开 D.网络公开E.展览公开 38.我国《专利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CDE)。

A.植物新品种 B.科学发现C.发明 D.实用新型E.外观设计 39.依我国《商标法》,申请商标不得损害他人合法的在先权利,合法的在先权利一般包括(ABCDE)。

A.肖像权 B.姓名权C.商号权 D.著作权E.外观设计专利权 40.某奶业公司在一起商标侵权纠纷中请求法院认定其涉案商标为驰名商标,为此奶业公司可以提交下列哪些证据证明其商标已经为驰名商标(ABCDE)。A.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B.该商标的持续使用时间 C.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D.该商标的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E.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三、简答题(本大题共4小题,每小题5分,共20分)41.简述《著作权法》对技术措施的保护。

答:未经著作权人或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行为属于侵权行为。42.简述授予发明专利权的新颖性标准。答: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在国内外的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43.如何判定注册商标的显著特征? 答:注册商标应具备的显著特征是指:

(1)便于识别,并不与他人的在先权利相冲突。(2)不得使用法律所禁止使用的文字图形。(3)不得复制、摹仿或翻译他人的驰名商标。44.简述专利权的专有性。答:(1)专利权为权利人独占,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随意使用。(2)对同一项发明创造,不允许有两个以上专利权并存。

四、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

45.甲公司自行研发了一套电子仪器,同时在我国和B国拥有专利权,乙公司发现该电子仪器在国内外的价格差别较大,故欲从价格低的B国进口一批电子仪器到我国,为了避免专利侵权,乙公司特意从B国市场上购买该电子仪器出口到甲公司没有专利权的C国,然后再从C国进口到我国。问:(1)乙公司的这种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答:乙公司的这种行为不合法。因为乙公司从C国再进口到我国的行为侵犯了甲公司在我国享有的相应专利权中的进口权。

(2)甲公司是否可以在B国主张乙公司专利侵权,为什么?

答:甲公司不能在B国对乙公司主张其专利权。国为甲公司在B国自行或者许可他人生产的该种专利产品售出后,“专利权用尽”。乙公司在B国购入该专利产品的行为合法。(3)甲公司是否可以在C国主张乙公司专利侵权,为什么?

答:甲公司不能在C国对乙公司主张其专利权。因为甲公司在C国没有该电子仪器产品的专利权。46.甲公司1996年8月获得“新蒙”文字注册商标专用权,核定商品为沐浴液产品。至1999年,“新蒙”沐浴液品牌经三年多有效经营已经驰誉当地。1999年起,甲公司将“新蒙”注册商标使用于本公司的新产品“新蒙”洗发液产品上;沐浴液与洗发液同属于国际商标分类第三大类,故甲公司认为自己的“新蒙”文字注册商标当然可以延伸使用至“新蒙”洗发液这一类似商品上。当地的乙公司2000年起开始生产“新蒙”品牌洗发液,产品包装上突出使用了“新蒙”文字标识。甲公司遂向法院起诉,状告乙公司侵犯其“新蒙”注册商标专用权。问:(1)甲公司能否将自己的“新蒙”文字注册商标延伸使用至洗发液类似商品上?

答:甲公司不能将自己的“新蒙”文字注册商标延伸使用至洗发液类似商品上。因为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需要在同一类的其他商品上使用的,应当另行提出注册申请。”

(2)乙公司在洗发液产品上突出使用“新蒙”文字的行为是否侵犯甲公司“新蒙”注册商标专用权?

答:乙公司侵权。因为我国商标法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商标的”的行为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乙公司的行为就是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发球侵权行为。47.某歌曲的词曲作者甲发现自己创作的歌曲在一演唱会上被乙演唱,丙唱片公司将该首歌曲录制成CD发行,乙和丙均未获得甲的授权,甲认为乙、丙对自己的著作权构成侵害。请回答:(1)甲是否有权主张该歌曲的著作权,为什么? 答:甲有权主张该歌曲的著作权。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为甲是该歌曲的词、曲作者,所以甲是该首歌曲著作权的原始权利人。(2)乙是否有权演唱已发表的作品,为什么?

答:乙未经甲许可无权演唱该歌曲。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使用他人作品演出,表演者(演员、演出单位)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演出组织者组织演出,由该组织者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3)丙是否有权录制并发行该歌曲的CD唱片?为什么 答:丙无权录制并发行该歌曲的CD。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丙未经该首歌曲著作权人甲授权而擅自录制并发行该歌曲的CD侵权。

2007年4月自考知识产权法试题及答案2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

1.下列主体中,享有原始的、完整的著作权的是(B)

A.作品复制件的合法持有人

B.作品的创作者

C.通过继承取得著作权的人

D.通过合同约定享有著作权的人

解析:作者通过创作活动,产生了著作权法规定的作品。作者作为最直接和最基本的著作权主体,其权利是第一位的,即享有完整的、直接的和原始的著作权。

2.电影作品,除署名权之外的著作权属于(C)

A.编剧

B.导演

C.制片人

D.演员

3.美术作品原件转让后,由原件所有人享有的权利是(D)

A.汇编权

B.署名权

C.复制权

D.展览权

4.2001年《著作权法》修正案增加的作品类型为(D)

A.民间文学艺术作品

B.影视作品

C.口述作品

D.杂技艺术作品 解析:增加了杂技艺术作品,建筑作品作为保护客体。

5.依法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主体为(B)

A.作者、表演者、广播电视组织

B.著作权人、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 C.作者、表演者、图书出版者

D.著作权人、图书出版者、录音、录像制作者

解析:表演者的权利:保护期50年(身份权和形象不受歪曲的权利属人身属性,不受时间限制)

1、表明表演者身份。

2、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

3、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并获得报酬。

4、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

5、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录有表演者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并获得报酬。

6、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并获得报酬。

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

6.出版者依法享有的版式设计专有权,保护期为(A)

A.10年

B.15年

C.20年

D.50年 解析:出版者的版式设计权的保护期自首次出版后1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出版后第10年的12月31日。

7.王某与何某于1941年5月创作一首歌曲并发表,1949年王某去世,1968年何某去世,2002年某音像出版社欲使用该作品制作唱片(A)

A.应经王某与何某的继承人共同许可并支付报酬

B.应经王某继承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并为何某署名

C.应经何某继承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并为王某署名 D.该作品保护期届满,可以自由、无偿使用

解析:作者为公民,其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亡后50年,截止于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合作作品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加死亡后50年,从最后死亡的作者的死亡时间起算,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8.工程师贾某在本职工作范围内,利用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完成一项产品设计图,该设计图由单位承担责任,其著作权(D)

A.由甲某享有,单位在业务范围内有二年优先使用权

B.由单位和甲某共同享有

C.由单位和甲某协商决定

D.署名权归甲某享有,其他著作权归单位享有

9.下列对象中受著作邻接权保护的有(C)

A.具有独创性的建筑物

B.即兴演讲 C.24式太极拳录像制品

D.书法作品 解析:邻接权亦称作品传播者权,指作品的传播者在传播作品的过程中对其创造性劳动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即虽非著作权,却是与著作权相关、相近或相邻的权利。包括出版者权、表演者权、录音录像制作者权以及广播组织播放权。我国称为“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

10.侵犯著作权的案件中,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的赔偿额为(C)

A.十万元以下

B.三十万元以下

C.五十万元以下

D.八十万元以下

解析:第四十八条 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11.在专利制度发展过程中,首先创立审查制度的国家是(C)A.德国

B.英国

C.美国

D.荷兰

解析:美国于1836年首创了审查制度,规定具有新颖性又符合实用性的发明,才能被授予专利权。是专利制度的一大改革。但法国至今仍坚持不审查制度。

12.可以申请方法专利的是(A)

A.大豆新品种的培育方法B.白内障治疗方法C.篮球比赛新规则 D.珠算心算方法

13.用以确定实用新型专利保护范围的法律文件是(D)

A.专利权证书

B.说明书摘要

C.请求书

D.权利要求书

14.外国公民W于1993年5月9日向中国专利局提交一份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下列使其申请丧失新颖性的选项是(C)

A.申请日以前在国外有制造、销售的行为

B.1993年1月W在中国政府举办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该产品

C.1993年3月W将该申请内容发表在国外的公开刊物上

D.1992年8月W就相同技术主题在本国已提出过专利申请,但申请尚未公布

15.1996年3月某企业申请一项发明专利,1997年5月该申请初审合格即行公布,1999年1月授权公告,该专利权的保护期限起算日为(D)

A.授权公告日

B.申请公布日

C.授权证书获得

D.申请日

16.北京海淀区某制药厂研制的一种获得专利的新药品,销路很好,但在市场上发现有侵权产品在销售,经查侵权制造厂家为A省计划单列市B市C企业,该制药厂欲起诉C企业,有管辖权的一审法院是(B)

A.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B.B市中级人民法院

C.A省高级人民法院

D.海淀区人民法院

17.假冒他人专利行为是指(C)

A.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制造专利产品

B.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销售专利产品

C.在非专利产品上标注他人专利号

D.在非专利产品上标注虚构的专利号

18.外观设计专利权人享有的独占实施权表现为(B)

A.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的专有权

B.制造、销售、进口的专有权 C.制造、使用、销售、进口的专有权

D.制造、销售的专有权 解析: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产品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制造、销售、进口。

19.可以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有(C)

A.饮料配方

B.半导体芯片的制作工艺

C.健身器械

D.英语音标扑克牌

20.某服装厂将其使用三年的“金叶”文字商标向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但同日提出相同商标申请的还有某灯具厂,该厂未使用过该商标,商标局将核准注册的商标是(D)

A.服装厂的商标

B.灯具厂的商标

C.两个厂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商标 D.两个厂各自独立申请的商标

21.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具有(B)

A.独创性

B.显著性

C.新颖性

D.艺术性

22.我国对注册商标要求的使用标记是(D)

A.TM

B.@

C.©

D.®

23.商标权人可以为其注册商标办理续展注册。续展注册后的商标保护期限为(B)

A.6个月

B.10年

C.20年

D.50年

24.不能以自然人名义申请注册的商标有(C)

A.颜色组合商标

B.服务商标

C.证明商标

D.联合商标

25.依《商标法》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C)

A.仅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不得作为立体商标注册

B.对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不服的,申请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C.对商标侵权行为,任何人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投诉

D.注册商标连续五年停止使用的,商标局可以依职权撤销

26.下列申请注册的商标不符合《商标法》规定的是(A)

A.在灯具上申请注册“节电”商标

B.在商品房上申请注册“博远”商标

C.黄山市药厂在药品上申请注册“黄山”商标 D.在电扇上申请注册“飞天”商标

27.对知识产权保护规定了有关诉前临时措施的国际公约是(C)

A.《伯尔尼公约》

B.《成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

C.《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D.《巴黎公约》

28.在我国法律体系中,保护原产地名称的法律是(D)

A.《产品质量法》

B.《反不正当竞争法》

C.《民法通则》

D.《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29.构成商业秘密的条件之一是(D)

A.商业秘密必须具有创造性

B.商业秘密必须具有新颖性

C.商业秘密必须具有独创性

D.商业秘密必须采取保密措施

30.授予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当具有(A)

A.新颖性、一致性、稳定性

B.显著性、实用性、创造性 C.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

D.实用性、保密性、稳定性 解析:植物新品种:指经过人工培育的或对发现的野生植物予以开发,具备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并有适当命名的植物品种。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31.下列属于《著作权法》规定的合理使用的情况有(BCDE)

A.将已发表的外文作品翻译成汉语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

B.某报纸转载《人民日报》发表的经济问题的时事性文章

C.职工在单位内的文艺演出中,表演他人已发表的音乐作品

D.在中学语文教材中,汇编他人已发表的诗歌

E.在互联网上转载他人在报刊上已发表的作品,32.侵犯商标权的行为是指(ABD)

A.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

B.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将其商品上的注册商标更换后又投入市场的 C.在使用未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注“注册商标”字样

D.在不知道的情况下运输侵犯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

E.将他人已经使用并产生一定影响的商标申请注册

33.依《著作权法》规定,涉及出租权的作品有(ACE)

A.计算机软件

B.舞蹈

C.电影

D.图书

E.话剧表演

34.在知识产权的保护客体中,具有时间性的有(ACD)

A.商标权

B.商业秘密权

C.邻接权

D.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

E.商号权

35.向专利局提出宣告专利权无效的理由有(ABCDE)

A.外观设计专利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权

B.发明专利缺乏创造性

C.委托完成的发明创造,合同中未约定专利申请权归属,委托方擅自申请了专利

D.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产品是平面产品

E.发明专利的说明书对技术方案的公开不充分

36.下列属于著作财产权的有(BCD)

A.署名权

B.信息网络传播权

C.复制权

D.表演权

E.修改权

37.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取得有关权利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这些权利人包括(BCD)

A.该录音录像制品的销售者

B.该录音录像制品所使用的作品的著作权人

C.该录音录像制品所涉及的表演者

D.该录音录像制品的制作者

E.该录音录像制品的监管者

38.下列选项中可以获得发明专利的有(ABCDE)

A.一种不需要动力的机器

B.一种新型电脑芯片

C.一幢造型别致的建筑物

D.一种游戏新方法

E.一种太阳能驱动的汽车

39.甲完成了一项非职务发明创造,并获得了专利权,下列可以成为该发明创造专利权人的是(CD)

A..通过技术使用合同,取得该发明创造使用权的人

B.该专利的独占实施许可中的被许可方

C.专利转让后的受让人

D.甲去世后的唯一继承人

E.甲去世后原所在单位

40.甲公司拥有“金猫牌”清洗剂注册商标并在市场上销售清洗剂。乙公司向未经甲公司授权的香港某公司发出了“金猫牌”清洗剂的报价单。甲公司得知此事后,认为乙公司侵犯了其商标权,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ACD)

A.如果乙公司仅发出报价单,尚未签订合同和生产此产品,不构成侵权

B.如果乙公司与港商签订了合同,没有提供样品,也尚未生产该产品,仍构成侵权

C.如果乙公司与港商签订了合同,并开始制作商标标识,即使尚未批量生产该产品,仍构成侵权

D.如果乙公司与港商签订了合同,并已批量生产,即使尚未交货,仍构成侵权。E.如果乙公司将生产的清洗剂产品上的“金猫牌”商标除去,换上乙公司自己的商标,则不侵犯甲公司的商标权 解析:《商标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四)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五)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据此,商标侵权行为需要现实的制造、销售商标、商品的行为,若乙公司既未生产、销售“金猫牌”蚊香,又未制造、销售该商标标识,就没有构成侵权。

三、简答题(本大题共4小题,每小题5分,共20分)41.简述著作权法定许可使用的几种情形。答:(1)作品在刊登后,除著作权人申明不得转载、摘编的以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按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2)广播电台、电视台使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制作广播电视节目,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支付报酬。实行一次性付酬办法。

(3)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按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

(4)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支付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5)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科教书,除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科教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但应支付报酬,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的其他权利。

42.简述《专利法》对“善意侵权”行为认定及处理的规定。

答:专利法第七十条规定: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侵权产品,能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43.简析商标注册不当的情形。答:(1)违反《商标法》第十条(关于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十一条(关于不得作为商标注册的标志)、十二条(关于不得作为商标注册的三维标志)规定,提出商标注册申请,都应予以驳回,如果被核准注册,即构成了注册不当,应当撤销。

(2)欺骗手段、不正当手段注册的情形。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商标注册的注册不当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

1、虚构、隐瞒事实真相或者伪造申请书件及有关文件进行注册的;

2、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

44.简述2001年修订的《商标法》在保护客体方面的修改内容。

答:扩大了保护客体:原《商标法》第七条将商标构成要素限定于文字、图形及其组合。现《商标法》第八条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可视性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将立体商标和颜色组合商标也纳入了我国《商标法》保护的客体范围,从而扩大了我国《商标法》的保护范围。这与世界贸易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以下简称TRIPS)第十五条的规定是一致的。随着我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我国对商标的保护范围还会逐步扩大。

全国2007年7月自考知识产权法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1.世界上第一部著作权法是(B)A.《大清著作权律》B.《安娜法令》C.《作者权法》 D.《表演权法》 解析:1709年,英国议会通过了世界上第一部著作权法:《为鼓励知识创作而授予作者及购买者就其已印刷成册的图书在一定 时期内之权利法》,即《安娜法令》。

2.甲受单位的指派创作了一部以乙为主要人物的报告文学,乙的妻子提供了重要的创作素材。该报告文学的著作权归属于(A)A.甲B.甲的单位C.乙D.乙的妻子 解析:权利归属:

1、利用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其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计算机软件、地图等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其他权利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

认定这类职务作品,要注意:

(1)从事创作的物质技术条件主要由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的,即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其创作提供了专门资金、设备或资料。

(2)上述作品的责任由法人或其他组织承担,这种责任包括各种风险和法律责任。

2、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其他权利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其他组织可给予作者奖励。

3、属于公民为完成法人或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其他职务作品,其权利归作者享有。但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在其业务 范围内优先使用(2年内)。(作者离开单位1年内创作的也可视为职务作品)3.在著作权的取得问题上,我国著作权法采取的是(A)

A.自动取得制度B.发表取得制度C.登记取得制度 D.加注版权标记取得制度 解析:我国著作权法参照各国的通行做法,采取自动取得原则。同时根据我国实际情况,《著作权法》对“合格人”的要求作了相应的规定:

(1)中国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2)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

(3)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在国外首先出版后30天内在中国境内出版的,视为该作品同时在中国境内出版。

(4)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家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在成员国与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4.独立制片人甲自筹资金于1998年11月15日首次出版《傲视江湖》电视剧录像带。甲于2000年11月23日去世。甲对该录像带享有的复制权的保护期的届满日是(B)A.2048年11月15日

B.2048年12月31日 C.2050年12月31日

D.2050年11月23日

5.我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中与财产权保护期相同的人身权是(A)P15 A.发表权B.署名权C.保护作品完整权

D.修改权 解析:著作人身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永久受到保护,发表权的保护期与财产权利保护期相同。

6.宏达中学委托乙创作室设计校庆纪念徽章,双方约定徽章设计的著作权归宏达中学。乙创作室由于设计任务较重又自行委托独立设计人丙完成设计。徽章的著作权属于(A)A.宏达中学B.乙创作室C.丙

D.乙创作室和丙共有 7.电视台播放他人已经发表的电影作品,(A)

A.应当取得制片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

B.可以不经制片人的许可,不支付报酬 C.应当取得制片人许可,但不支付报酬

D.可以不经制片人的许可,但要支付报酬 解析: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公开再现”是其本质特征。电影的放映权由制片人行使,要放映电影只需征求制片人同意即可,无须再征得各有关部分作者的许可。

8.下列使用他人作品的行为属于合理使用的是(B)A.甲将外国人乙创作的小说翻译成蒙文在蒙文刊物上发表 B.甲为个人欣赏在家演奏乙发表的音乐作品 C.《新华文摘》刊登了甲在《求是》杂志上发表的一篇文章

D.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录制录音制品 9.下列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只承担民事责任的是(A)

A.未经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出租其计算机软件的B.未经著作权人许可,表演其作品的

C.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信息网络传播其作品的D.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其作品并发行的

解析: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10.下列可以获得专利保护的一组主题是(C)

A.癌症早期的诊断方法和配合癌症早期治疗的药品

B.防冻马铃薯与防冻马铃薯的培育方法

C.一种新型保健食品和其制作方法

D.一种速算方法和演示速算方法的教学用具

11.甲和乙就同样的发明创造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专利的,(A)A.如果甲和乙的申请日不同,专利权应授予先申请人 B.如果甲和乙的申请日不同,专利权应授予先发明人 C.如果甲和乙的申请日相同,专利权应授予先发明人 D.如果甲和乙的申请日相同,专利权应授予甲和乙

12.根据我国专利法,外观设计专利权保护范围的确定依据是(D)A.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

B.以图片和照片为准

C.以外观设计专利为准

D.以表示在图片和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 13.甲在调动工作1年内在新单位完成了一项与原单位工作有关的发明创造,该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属于(A)

A.甲B.甲和原单位C.原单位D.新单位

14.创立“早期公开,延迟审查”专利审查制度的国家是(A)A.荷兰B.美国C.中国D.丹麦

解析:荷兰于1963年创立了“早期公开,延迟审查”制度。它克服了以上两种审查制度的弊端。专利审查机构对公开了的专 利申请是否进行审查,视专利申请人是否提出实质审查请求而定,如在规定时间内不提出实质审查要求,其申请按自动撤回处

理,临时保护也随之消失。我国专利法采用该制度。

15.甲通过与专利权人乙协商取得了在A市独占销售Z专利产品的权利。下列对甲的实施行为描述正确的是(C)

A.甲可以制造并且销售乙的专利产品

B.甲可以许可丙在A市销售专利产品

C.甲可以禁止乙在A市销售专利产品

D.甲可以禁止乙许可丁在B市销售专利产品 16.发明专利的保护期是20年,起算日期为(A)

A.申请日B.发明完成日C.专利权生效日

D.专利申请文件公开日

17.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可以要求本国优先权的发明创造的类型是(B)A.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B.发明和实用新型 C.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D.外观设计

解析:优先权:专利申请人就其发明创造自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后,在一个法定期限(优先权期)内,又就相同主题的发明创

造提出专利申请的,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其在后申请以第一次申请的日期作为申请日。这种权利就是优先权。

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优先权期为第一次专利申请日起的12个月,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优先权为6个月。第一次提 出申请的日期为优先权日。

1、国际优先权:指申请人就其发明创造第一次在某国提出专利申请后,在优先权期内,就相同主题的发明创造向另一国

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有关国家法律的规定而享有的优先权。

2、本国优先权:指申请人就其发明或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后的12个月内,就相同主题的发明或实用新型

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后一申请时依法所享有的优先权。18.一项发明或实用新型获得专利授权的实质条件是(C)

A.创造性、新颖性、技术性

B.新颖性、美观性、实用性 C.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

D.创造性、合法性、新颖性

19.李强的一项发明专利因保护期届满而终止。此后,张生在其制造销售的产品上标注该发明专利的专利号。张生的行为属于(B)A.犯罪行为

B.假冒专利

C.冒充专利

D.对专利的合法使用 20.下列行为中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是(D)A.为生产经营的目的使用不知是假冒的专利产品 B.购进假冒的专利产品再行销售的

C.在专利权人的专利申请日以前从事相同产品的制造,在专利授权后扩大该产品的生产规模

D.专为科学实验的目的使用他人的专利

21.某公司有一注册商标“苹果”被核定使用于洗衣机上,为了有效保护该商标,该公司在洗衣机上又申请注册了“红苹果”、“青苹果”、“黄苹果”三件商标。这三件商标是(C)P45 A.集体商标B.证明商标C.联合商标

D.防御商标 解析: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其他组织的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

资格的标志。集体商标是代表由若干企业组成的集体组织,因而不允许转让。联合商标是指同一个商标所有人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的若干个近似商标。这其中,首先注册或主要使用的为正商标,其余商标为该商标的联合商标。它是一个整体,不得分开转让。

防御商标是指同一商标所有人在不同类别的商品上注册使用同一个著名商标。最先注册的为正商标,后在不同类别商品上

使用的同一商标为防御商标。但我国未规定。证明商标又称保证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个人使用于其

商品或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22.红昌家俱厂设计了以下几个产品商标,不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的是(D)A.红昌B.长白山C.江南D.奥林匹克五环图形

23.一家饼干厂要以“香脆”作为商标申请注册,依我国商标法规定获得注册应具备的条件是(B)

A.已经使用B.已经使用并具有显著特征C.售后服务好 D.商品销售量大

24.甲公司想把注册商标“梅花”用在自己新近研发的产品上,应当(A)

A.另行提出注册申请B.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核准 C.变更注册申请D.取得商标管理部门的同意

25.下列选项中关于未注册商标的表述正确的是(D)A.未注册商标的构成要素法律不做禁止性的规定 B.未注册商标与注册商标的法律地位相同

C.未注册商标的使用人也享有法律赋予的专有使用权 D.未注册的驰名商标将得到法律的特殊保护

26.普通商标许可合同中的许可人应当承担的义务是(A)A.保护注册商标的有效性

B.不能再许可他人以同样的方式使用注册商标 C.发生商标侵权时协助被许可人查明侵权事实

物权法案例分析及答案 篇4

1.以下使用作品的行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且不必支付报酬的有: [ ]

A.将少数民族文字作品翻译成汉字出版发行

B.将他人已出版的教材复制后卖给学生

C.为介绍某一作品而适当引用

D.为“希望工程”捐款进行义演,表演已发表作品,向公众收取的全部费用均用作捐款,未向演员支付报酬

答案:C

2.甲公司在其一种商品上使用的商标,用了漫画家杨某的一幅漫画的图案,既没有征得杨某的同意,又未向其支付报酬。5月12日,甲公司就该商品的商标向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205月30日,商标局经初步审定后,公告该商标。至年8月30日,无人提出异议,商标局遂于2003年9月1日核准注册,发给甲公司以商标注册证,并予以公告。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

A.商标局的注册程序违反了商标法的规定

B.若商标局驳回甲公司的申请,不予公告其商标并书面通知甲公司,甲公司可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C.甲公司对前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D.杨某可以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三年内,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

答案:B

3.5月3日,中国公民贾某以其发明的新型坐便器向国家专利局申请实用新型专利,7月3日,美国公民史密斯也向专利局提出了主要特征基本一致的坐便器的专利申请,并声明其在年1月3日已向美国专利部门提出过相同的申请,之后在8月4日向专利局提交了其在美国的专利申请的副本。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

A.若专利局经过实质审查认为该坐便器符合专利法规定的条件,专利权应授予先提出申请的贾某

B.史密斯的专利申请日为2004年1月3日

C.史密斯应在1个月内提交首次提出的专利申请权副本

D.史密斯享有优先权

答案:AC

4.甲、乙两企业都以生产灯具为主,甲企业在20申请注册了“阳光”商标,其灯具受到广大消费者的好评,“阳光”也成为该地灯具业小有名气的商标。2004年,甲企业的经营出现问题,需要进行业务调整,于是与乙企业洽谈转让“阳光”商标事宜。其法律顾问提出的法律意见中符合《商标法》规定的是: [ ]

A.甲、乙应签订书面转让协议

B.双方应共同向商标局提交转让申请书,否则该商标将有可能被商标局撤销

C.转让申请经商标局核准,乙即可取得该商标的专用权

D.甲应该将其在一系列灯具上注册的商标一并转让给乙

答案:ABD

5. 依据《专利法》的有关规定,下列情形中应当授予专利权的是: [ ]

A.甲发明了某农作物新品种的生产方法

B.乙经过临床诊疗发明了对艾滋病的特有治疗方法

C.丙在核聚变实验过程中制造了某种新物质

D.丁利用业余时间发明了某种可以使电表读数少于实际用电度数的“节电器”

答案:A

6.根据我国专利法下列不可以享有优先权的情形是: [ ]

A.甲于5月1日在法国第一次就自己的发明提出专利申请,在年4月1日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申请

B.乙于207月1日在美国第一次就自己的外观设计提出专利申请,在2001年1月1日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申请

C.丙于年5月1日在中国第一次就自己的实用新型提出专利申请,在2001年4月2日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申请

D.丁于2000年5月1日在中国第一次就自己的外观设计提出专利申请,在2001年9月2日又向中国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申请

答案:D

7.以下主体中,依法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利的是: [ ]

A.录音录像制作者、报社、电台

B.著作权人、表演者、电台

C.表演者、报社、著作权人

D.著作权人、录音录像制作者、表演者

答案:D

8.沈老是某市画协的成员,于5月31日完成了一幅长达10米的描绘三峡风光的画卷。沈老于2004年4月5日病故。关于沈老的此幅画卷,下列说法中符合《著作权法》规定的是: [ ]

A.该画卷的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B.沈老对该画卷的著作权转移给其继承人

C.若沈老生前一直未发表该作品,且未明确表示不发表该作品,则作品的发表权应由其继承人、受遗赠人来行使

D.对该画卷的展览权终止于2054年4月5日

答案:C

9.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技术转让合同,由乙公司支付使用费100万元。后甲公司转让的技术被确认为系侵犯丙公司的`技术秘密而取得,为此发生纠纷。经查,乙公司对此并不知情。 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

A.丙公司有权向甲公司主张侵权责任

B.丙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停止使用该技术

C.乙公司有权继续使用该技术,但要向丙公司支付使用费

D.乙公司有权继续使用该技术,由甲公司向丙公司支付使用费

答案:AC

10.某街心公园管理办委托甲制作一尊雕塑,约定由街心公园提供材料、费用,甲需按照街心公园的创作构思和意图进行创作,街心公园将向甲支付一定报酬。在甲制作完成后,街心公园对雕塑的某些部分不满意,另请乙对该雕塑进行了修改,乙修改后在雕塑的底部署上了自己和甲的名字。之后甲在街心公园看到了该雕塑,因而与街心公园交涉,认为其侵犯了甲的著作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A.该雕塑是按照街心公园的构思和意图创作完成的,著作权应属街心公园

B.甲享有对该雕塑的著作权

C.乙侵犯了甲的保护作品完整权

D.乙侵犯了甲的署名权

答案:BCD

11. 某律师在向客户介绍商标注册审查程序时,有如下一些说法,其中哪些说法是不正确的? [ ]

A.“商标评审委员会审理后对提出的异议作出异议成立或不成立的裁定”

B.“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任何人都可以提出异议”

C.“申请注册的商标,只要符合商标法的有关规定并具有显著性,商标局就会予以初步审定,并予以公告”

D.“当事人对异议成立或不成立的裁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异议裁定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内申请商标局复审”

物权法案例分析及答案 篇5

《知识产权法》期末复习应考指南

一、复习应考基本要求 知识产权法课程是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法学专业本科必修的一门专业课。它是为培养适应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化要求的应用型高等法律人才服务.本课程的考核对象是法律学科类法学专业的学生黄勤南教授主编,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出版的《知识产权法》教材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国际公约,是考试命题的基本依据。辅之以中央电大录制的IP课以及电视直播课堂。以上多种教学媒体对本课程的内容进行学习指导和考试复习指导。考核方式。本课程考核方式采取形式性考核和终结性考核两种。形成性考核占课程总成绩的20%,终结性考核占课程总成绩的80%。形成性考核采用形成性考核册,由中央电大统一下发。终结性考核采取期末考试包括填空、、名词解释、简答题、案例分析题

本学科本次考试有下列3种资料,可供学员复习应考用。

(一)本期巴南电大教学平台上转挂的重庆电大的重难点分析、作业讲评、考点分析,请各位学员一定要引起重视。

(二)本期课程辅导教师整理出了期末复习指导,对复习应考有很大的参考价值,请大家认真用好这份资料。

(三)教材及中央电大下发的期末复习小册子。

三、复习考试重点辅导 根据中央电大和重庆电大期末复习指导意见,结合我校学员情况,对本期复习应考重点练习辅导作如下分析辅导。第一部分 期末复习重点范围 第一编知识产权法总论

第一章知识产权概述

1.掌握知识产权的概念和特征

2.明确知识产权的法律性质。

第二章知识产权法概述

1.知识产权法的概念及调整对象

2.知识产权法的功能

3.中国知识产权法的渊源第二编商标法

第一章商标概述

1.商标的概念

2.商标的分类

3.商标的功能。

第二章商标保护制度的沿革不作考核要求

第三章商标权

1.商标权的概念

2.商标权的法律特征

3.商标权的内容

4.商标权的取得

5.商标权的终止。第四章商标注册

1.商标注册的概念

2.商标注册的原则

3.商标注册的条件

4.申请注册商标的要求

5.申请注册商标的方法

.变更注册商标

.商标注册的审查原则

商标注册的审查

.商标注册的核准

1.商标国外注册的意义

1.商标国外注册的途径

1.商标国际注册。

第五章注册商标争议的裁定和注册不当商标的撤消

1.注册商标争议的概念

2.商标争议裁定

3.注册不当商标的界定

4.注册不当商标撤消程序。

第六章注册商标的续展与利用

1.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

2.注册商标的续展

3.注册商标使用的意义

4.注册商标使用的方式

5.注册商标转让的概念

6.注册商标转让的制度

7.注册商标使用许可的概念

8.注册商标使用许可的形式

9.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第七章商标管理

1.商标管理的概念

2.商标管理机关及其职责

3.注册商标的使用管理

4.未注册商标的使用管理

5.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使用管理

6.商标印制管理。

第八章商标权的保护

1.保护商标权的概念

2.商标权的保护范围

3.商标权的保护方式

4.商标侵权行为的概念

5.商标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6.我国商标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和例外

7.商标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8.驰名商标的特别保护。

第九章商标评审制度不作考核要求第三编专利法

第一章概述

1.专利的概念 2.专利权的性质

3.专利制度的特点和作用。

第二章专利权的客体

1.发明的概念,种类

2.实用新型的概念及其特征

3.实用新型与发明的区别

4.工业品外观设计的概念、保护方式

5.不授予专利权的内容。

第三章专利权的主体

1.发明人的概念及其法律地位

2.共同发明人的概念及其法律地位

3.专利申请人的概念、范围

4.专利权人的概念、范围

第四章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条件

1.授予专利权实质条件的概念

2.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条件。

第五章专利权的取得

1.专利申请的原则

2.专利申请的程序、文件

.中国专利申请的审查及批准程序。

第六章专利权

1.专利权人的权利

2.职务发明人的权利

3.专利权人的义务

4.专利权的限制

5.专利权的期限

6.专利权的终止

7.专利权的无效。

第七章专利权的利用 1.专利实施许可的概念和特点P173 2.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种类

第八章专利权的保护

1.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2.权利要求书的解释规则

3.专利侵权行为的概念及表现形态

4.专利侵权判断

5.专利侵权的法律责任 第九章专利管理不作考核要求

第十章专利代理制度不作考核要求

第十一章专利文献不作考核要求第四编著作权法

第一章概述

1.著作权的概念

2.著作权的法律特征

.著作权法的基本原则。

第二章著作权的客体

1.作品的含义及其构成2.作品的分类

3.不受著作权保护的对象

第三章著作权人及其权利

1.著作权人的概念及其种类

2.著作权人的权利

3.著作权的保护期限。

第四章著作权的归属

1.著作权归属的一般原则

2.不同作品的著作权归属

3.著作权的继承及转让。

第五章邻接权

1.邻接权的概念及法律特征

2.邻接权制度的来源

3.表演者权的概念及权利和义务内容

4.录音录像制作者权的概念及权利义务内容

5.广播电视组织的权利

6.出版者的权利

第六章著作权的限制

1.作品合理使用的概念及条件

2.法定许可使用作品的规定

第七章著作权的使用

1.著作权许可使用的概念

2.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的种类

3.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的主要条款

4.集体管理的概念

第八章著作权的保护

1.著作权侵权行为的概念

2.著作权侵权行为的构成条件

3.著作权侵权的民事责任

4.著作权侵权处罚的条件和方式

5.侵犯著作权的刑事责任

第九章计算机软件的法律保护

1.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客体

2.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主体

3.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内容

4.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法律保护第五编其他知识产权 第一章反不正当竞争

1.不正当竞争的概念和特征

2.反不正当竞争与知识产权的关系

3.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不正当竞争。

第二章植物新品种权不作考核要求

第三章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不作考核要求

第四章地理标志权

1.地理标志的概念

2.地理标志与商标、产地名称的关系

3.地理标志权的概念和特征

4.地理标志权的法律保护

第五章商业秘密权

1.商业秘密的概念和构成条件

2.商业秘密的范围

3.商业秘密权的法律性质和特征

4.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种类

5.侵犯商业秘密的法律责任。第六编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

第一章知识产权国际保护概述

1.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产生和发展

2.知识产权国际管理机构。

第二章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

1.关贸总协定与世界贸易组织

第三章工业产权领域的主要国际公约

1.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

2.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 第四章著作权领域的主要国际公约

1.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

2.世界版权公约

物权法案例分析及答案 篇6

当今的21世纪,是一个网络和信息的时代。网络和信息的持续、快速发展,对先前建立于工业社会甚至农业社会背景下的物权法律制度产生了新的挑战。如今网络几乎遍布全球,网络技术也发展迅速,对人类社会产生了巨大影响,尤其是经济取得前所未有的繁荣发展。法律作为上层建筑的一部分,是由经济基础所决定的,也必然要适应经济基础的要求而作出相应的变化。而物权法作为调整财产关系的重要民事法律,无论是基本观念和基本理论层面的,还是规则和制度层面的,在经济基础的变化中受到网络和计算机的影响都将会更大。

我国《物权法》全面吸取了各国在该领域的理论精华,充分结合了我国的基本国情,在历经多年研究探讨、多次审议修订之后,终于在2007年3月16日予以通过,并自同年10月1日起开始施行。《物权法》自实施以来发挥了保护公民对其财产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各项权能的重要作用,保障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持续繁荣发展。《物权法》的颁布可谓是我国法治进程向前推进的一个重要标志。但其也有不足之处,其中一个便是《物权法》在制定过程中没有考虑到网络这一重要因素,对于虚拟财产也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可以说丧失了一次中国物权法走进网络时代的良机。2009年12月26日通过的《侵权责任法》规定了网络用户与网络服务提供者各自的侵权责任,尽管没有涉及虚拟财产的相关问题,却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了网络时代对于民法的影响,具有一定的前瞻性。

从2007年3月16日通过的《物权法》到2009年12月26日通过的《侵权责任法》,仅仅两年多的时间,不仅可以看出立法的全面性、前瞻性,而且重要的是网络的影响正逐步体现于法律之中,并成为一种趋势。未来的物权法当然也要顺应这个趋势,逐步完善,以适应网络时代社会的需求,促使物权法与网络时代接轨。然而,我们需要注意到下面几个问题:

首先,在网络时代中,网络技术进一步发展,对于立法、司法和法律思想均会产生重大影响。未来的物权法必将迎接来自网络时代的巨大冲击,在立法、司法和法律思想各个方面作出回应,并且需要充分提高认识,积极做好准备。面对网络日新月异的发展,未来物权法的制订一定要具有前瞻性,避免落后于网络发展而导致立法与司法的脱节。

其次,我们要充分认识到,不仅网络能够促进法律的更新和完善,而且反过来法律对于网络的发展也具有重大的积极作用。物权法将网络中的“物”作为保护的客体,会保障网络用户等网络中的权利人的物权实现,使得其物的归属明确、物的效能发挥,从而推动网络的进一步发展。

最后,未来的物权法将针对网络环境的特殊性,充分考虑法律和网络技术等因素,引进新的概念和制度。这些新的概念和制度将成为物权法与网络时代接轨的轨道,在两者之间建立联系。如笔者在接下来将阐述的,将虚拟财产这种在网络环境中产生的特殊的财产形式引入物权法,使虚拟财产物权化,从而使网络中的虚拟财产得到物权法保护。

2 虚拟财产物权化

2.1 虚拟财产的概述

虚拟财产是在网络环境下产生的一种新生事物,对其到底如何定义,无论是理论界还是实务界都没有给出一个权威或标准的答案。笔者认为,虚拟财产是指:“存在于网络环境或网络空间中,以数字化的形式来模拟现实事物,既相对独立又具有独占性的信息资源”,比如游戏装备、电子邮箱等。

虚拟财产具有其特有的法律特征:虚拟财产具有现实性,其与现实社会发生一定联系;虚拟财产具有合法性,其在取得方式、载体形式等方面均符合法律规定;虚拟财产具有虚拟性,其在本质上只不过是一组电磁记录,人们只有借助于网络才成把握它的表现形式;虚拟财产具有价值性,包括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虚拟财产具有稀缺性与流通性,网络用户获得虚拟财产需要投入劳动或金钱,并可以进行交易。

从上述关于虚拟财产的特征分析中可以看出,虚拟财产完全具备法律意义上的财产的基本属性。然而,目前对于虚拟财产权利属性的界定仍然是众说纷纭,但归纳起来主要有五种观点,分别是物权说、债权说、知识产权说、无形财产权说、新型财产权说。这其中主要聚焦于物权说和债权说的争论。

2.2 虚拟财产物权化

在学理上,物权和债权的区分可以从多个角度,通常是权利性质、权利客体、权利效力等方面。其中,权利性质的角度是最为根本的。根据权利性质的不同,可以把财产权分为支配权和请求权。物权是支配权,债权是请求权。根据我国《物权法》第2条第3款:“本法所称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的规定,我们可以得出:物权的根本属性是支配性,这是与债权区分的关键点。

物权的支配性,表现在权利人单方实现其自由意志而无需他人的意思协作。而债权说存在很大缺陷,把虚拟财产完全置于网络服务合同中,将虚拟财产的取得、转让、灭失等均作为一种债的关系,却未意识到运营商仅仅是将游戏玩家的虚拟财产存储在特定场所。而且虚拟财产的产生和变化并不由网络运营商支配,这是网络用户在接受网络运营商服务时特定行为的结果。

值得注意的是,法律中“支配”的涵义并不是恪守不变的。伴随着社会经济生活的日益发展,其内涵更加丰富了。其不再是单纯的事实支配或对实物的支配,更多的表现为法律支配或对价值的支配。如今,实现对物的支配有一种新的趋势,即借助物的权利关联性。“这就是物权法中所要求的物权人对客体直接支配的新内涵——支配力:物权人对一定财产利益有着自始至终的控制力,其基本含义在于不管财产处于何种状态,物权人都与财产有权利义务上的关联性,能够实施直接影响一定财产利益地位和命运的行为”。

网络运营商可以对特定网络虚拟平台、环境享有支配权,就对象或时间等方面进行限制,利用网络技术进行增减、修改。网络用户对于存储于网络空间中的特定信息在不同情况下以不同方式实现支配:在线时,用户使用账号和密码直接占有自己的虚拟财产;离线后,用户借助权利关联性即通过与网络运营商或管理者签订协议并在履行中得到必要协作加以实现对其虚拟财产的最终控制权。

因此,笔者认为,虚拟财产具有支配性,物权说有其合理根据,将虚拟财产纳入物权法加以保护有利于物权法与网络时代的接轨。

参考文献

[1]林旭霞:《虚拟财产权研究》,法律出版社2010年4月第1版,第5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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