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工程管理工作年限证明

2024-06-07

从事工程管理工作年限证明(精选3篇)

从事工程管理工作年限证明 篇1

关键词:招投标 管理 思考

Is engaged in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to incur the bid supervisory work several experiences

Huo Jun

Abstract: Has incurred the bid system since carrying out,our country construction market obtains the further standard and the development,current,in incurs bids in the process which the market develops day by day,incurs the bid link to have the unoptimistic problem,this article in has incurred in move of bid from for several years which in the bid supervisory work meets to have the problem to carry on the analysis,and how incurs the bid management by supervision organization take the science development view as the instruction,establishes the persistent effect mechanism,ceases these misdeeds to propose own experience and the viewpoint,refer for fellow colleagues.

Keywords:Incurs the bid Management Ponder

【中图分类号】F203.9 【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9-9646(2008)12-0067-02

我国从80年代初推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以来,对加强工程成本核算、强化施工管理、降低工程造价、提高企业素质和效益等方面都起到了积极作用。自2000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以来,全面推行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对于健全市场竞争机制,促进资源优化配置,规范建筑市场交易行为,防止不正当竞争具有非常重要意义。但是,随着建筑市场经济高速发展与法律、法规建设相对滞后的反差,招投标法已经不能完全满足招投标市场需要,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出现了不少问题,建筑市场产生了不良行为而无法可依。这些是我们招投标管理工作者值得深思的问题,也严重影响了招投标的严肃性和公信力。现就笔者几年来从事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的感受和体会谈几点意见,与各位同仁共勉。

1.当前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中的突出问题

对于存在问题,主要从招投标的主要参与者——建设单位(业主、招标方)、施工单位(承包商、投标人)、招投标代理机构和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这四个层面来简略概括:

1.1 建设单位方面,主要是规避招标的问题。主要方式有:

1.1.1 肢解工程,化整为零。如,将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分解为若干小项目或分阶段实施,使之达不到法定的招标工程规模标准;或只对项目的部分工程如主体工程进行招标,附属工程直接发包。

1.1.2 制定潜在“游戏规则”,排斥竞争,“以邀代公”。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想方设法找借口搞邀请招标,或千方百计实现“以邀代公”,降低招标公告的广知性,设置各种障碍缩小投标参与人范围以达到排斥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环节时透明度低,趋向性强设法达到公开招标时投标人的最少个数,(如投资1000万元以下建设项目最少7家以上),在发标、投标过程中又以各种方式使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示意内定的投标人向潜在投标人支付一定补偿劝其自动放弃投标权利,到达内定的投标人实际搞垄断投标,这样既将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变为邀请招标或者暗中定标,又实现内定投标人高价中标的意图。

1.1.3 “梳妆打扮,集体决策”。以工期时间紧迫等为借口,将工程定义为“献礼工程”、“形象工程”、抢险工程等政治性项目,以行政会议、党内会议或联席会议的形式变公开招标为邀请招标,或以集体决策为幌子规避招标确定施工单位。

1.1.4 社会资金为主体的项目,以政府招商的重点项目为保护伞。项目法人单位以各种方式降低工程造价,自己内定了施工单位,有的已经施工,还要求履行招标程序,走过程,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双方扯皮,又将责任推到招标环节,这样影响了招投标的严肃性和公信力,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

1.2 施工单位方面,主要是不正当竞争。主要手段有:

1.2.1 弄虚作假。如挂靠高资质企业,伪造企业发展状况、经营业绩等,骗取中标。

1.2.2 收买贿赂,搞权利寻租。包括收买建设单位领导和工程项目负责人、招投标代理单位工作人员等,合谋中标。

1.2.3 围标、陪标、串标。投标人相互串通,组成临时投标联盟,一家投标,几家陪标,轮流中标,或者买标、卖标、进行明陪、暗陪,事后再进行利益分配。

1.2.4 分包、转包谋利。有的企业中标后即将工程分包、转包,从中收管理费或赚取差价,以至一级企业中标而实际施工过程中可能连三级企业能力都没有。更有甚者施工单位只一次性交够管理费从不参与工程施工管理。

1.2.5 搞阴阳合同或合同设置伏笔,先以低报价中标,然后想方搞权利寻租以各种理由和方式追加工程造价。

1.3 在招投标代理单位方面,主要是“中介不中”的问题。

一些招投标代理单位恶性竞争、唯利是图,高价出售资质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或唯建设单位领导意图是从,制定不公平的资格预审标准、评标、定标办法,或与投标单位串通一气,抬高最高限价,与投标人共同算计招标人,从中达到“双赢”。其次,还有从事招投标业人员素质不高、业务能力较差,管理混乱等。

1.4 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

主要是管理监督乏力、监督体系不完善,监督手段落后,监督依据不充分的问题。

在当前形势下,其实我们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感受真是“有苦难诉、有言难尽、有心无力、有力无措”,在一定的程度上我们感到很迷茫,有时为了招标过程大局稳定我们只能搪塞罢了,没有更好办法应对那么复杂的各种关系。所以,我们渴望国家相关部门尽快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来赋予的监督机构职能、制定更严密、科学的管理办法,使监督机构很好地实施自己的监督职能。

1.5 社会资金项目招标时履约保证金无“度”现象严重。

我国《招标投标法》第46条第二款规定:“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这就是投标人的所谓履约保证金制度,但是,这条规定并没有对应该提交的保证金的数额,以及招标人在获取该项保证金以后对其使用做出明确规定。有的招标人还以提交保证金为幌子,履约保证金缴纳比例达30%左右,变相地强迫施工企业垫资施工,更有甚者,将巨额保证金挪作它用的开发商也不乏其列,给投标人造成了巨大损失。

2.原因分析

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有很多方面,本人认为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2.1 高利润回报与低违规成本的反差。

工程项目承包利润比较高,施工企业不惜采取回扣、搞各种权利寻租进行“攻关”,从而多揽工程。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对大多数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都规定了“中标无效”的处罚,应该说还是比较严厉的,但由于地方保护或是部门利益的左右,目前对招投标违法行为的处罚相对很轻,多数只是罚款了事。

2.2 高隐蔽交易与监管缺乏足够依据的反差。

由于招投标监督管理只是对招标的程序性监督,往往场内结果是场外交易的体现,而有形市场外的违纪、违法行为隐蔽,很难被抓住把柄,就算在招投标过程中有一些异常行为,由于目前法律法规的漏洞和不到位,管理机构缺乏处理依据,没有足够的证据,有力无措,也只能搪塞过去。

2.3 缺乏实际分析研究,相关政策出台速度较慢。

由于我们对当前建设工程招投标环节存在的问题缺乏坦然态度谈这些问题、理性地分析问题的信心,只是谈表面、看形势,或许考虑各种关系和利益的因素,把最实质的问题不想揭开,这样久而久之,加速了各种不当行为的发展和产生。其次,由于谈的浮浅的问题多了,大家认为招投标形势一片大好,对应的相关政策、措施也就不能及时出台,新的招投标法迟迟不能颁发,我们在实际工作中感到缺乏政策措施支持。

3.对策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今后工作中,建议着力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

3.1 健全公开报名制度,建立招标代理人信用档案。

3.1.1 充分发挥计算机技术,建立投标企业智能IC卡制度。将企业状况、资质等级、在建工程、获奖情况、项目经理、财务状况、诚信情况等企业所有资料全部输入卡中。投标报名时,报名人须持智能型企业IC卡和个人身份证,实行在建设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和交易中心三个异地刷卡、验证进行报名,并通过电脑系统按照不同的要求自动进行资格预审,减少人为因素,增强相互监督。从而既有效地控制建设单位谢绝投标人报名的行为,又打击了个别投标人借资质、买资质报名,同时又可动态核定施工企业工作量,对承接项目超过一定施工规模,已无力继续的企业,电脑管理系统自动限制其报名,又能有效防止过度竞争的目的。

3.1.2 将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间由原来开标前提至在投标报名时必须以投标单位名义实名缴纳至交易中心专户,招标监督机构进行工程监督,以防以个人名义缴纳。同时在资格预审文件明确预审合格单位必须参加投标,自动放弃投标权利的单位缴纳的保证金不退,并记录在企业诚信档案中,累计自动放弃投标次数超过三次的,出示“黄牌”警告,停业整顿,严重者可上网公布列入“黑名单”,并给予一定的处罚。总之,其目的就是为了在投标报名阶段加大串标、陪标成本,增加串标、陪标难度,使潜在投标人享有公平、诚信的投标权利。

3.2 全面推行造价与招投标管理平台技术,实行开放、统一的电子评标接口,有效杜绝串标、陪标。

自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以来,从发标、开标、评标、定标必须采用电子技术,全省实行统一、开放的数字接口,不论采用何种预算软件编制的投标文件均可生成统一格式文件进入评标系统。在发标过程中对所有投标人的电子标书利用造价管理平台检测并进行加密识别处理,投标人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利用造价管理平台自己进行检测,检测投标文件是否按照计价规则进行组价、报价,同时也是对投标人电子标书生成过程的主机条码等信息进行记录。评标时对所有投标人的电子标书进行统一检测、识别,为进一步判断和调查投标人是否有串标、陪标行为取证提供依据,同时也提高了评标速度和评标质量,促使投标人合理报价,从而,有效杜绝投标人不平衡报价,更有效杜绝串标、陪标行为发生,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3.3 以增强招投标评标办法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公开性为方向。健全完善公平、公正的竞争择优机制,规范建筑市场交易行为,结合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招标实际,评标办法实行综合评估法。对招标文件中的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材料单价、措施项目费等所有项目进行分别评审,对各项目的最优得分点实行随机抽取确定,这样既可以规范投标人计价行为,引导科学、理智报价,又可以增强随机性,杜绝不平衡报价、防止串、陪标行为。

3.4 加大对招投标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执法监察力度。以加大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力度为后盾,健全完善领导干部责任追究机制。要加强对建设单位、招标代理机构遵守执行招投标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以加大投标企业与中介机构违规成本为重点,除了中标无效、罚款等经济制裁外,还要采取降低资质、限制参与招投标等措施,让其得不偿失,感到预期风险大于预期效益。

3.5 放开对社会投资项目的发承包方式管理,招标实行自愿制。对于社会投资项目监督管理机构只加强其施工合同的备案管理力度,重点规范国有投资及国有投资占主导地位的建设工程招投标行为,实行社会投资项目与国有投资及国有投资占主导地位工程的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区别对待原则,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招投标体制。

总之,针对当前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我们招投标管理机构应当认识新形势,从实际出发,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创新意识,在完善法律、法规的同时与监察部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形成合力,发挥各自监督职能作用,强化招标过程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建筑市场健康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1号)

[2]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4]56号)

从事工程管理工作年限证明 篇2

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和业绩证明

被证明人姓名

注册单位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从事工程造价工作年限证明

该同志从事工程造价工作 年,特此证明。

证明单位全称(盖公章)

年 月 日

成 果 名 称

该业绩确系被证明人完成,特此证明。

所在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成 果 类 型

本人完成部分

完 成 年 月

刊载期刊及期号

所 在 单 位

证明 人

证明人电话

成 果 名 称

该业绩确系被证明人完成,特此证明。

所在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成 果 类 型

本人完成部分

完 成 年 月

刊载期刊及期号

所 在 单 位

证明 人

从事工程管理工作年限证明 篇3

我单位同志,在我单位累计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共年。

在我单位工作期间,该同志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无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

年月日

附件22007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

登记表

单位:报送日

期:年月日

注:科目 1: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科目 2: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科目 3:安全生产技术科目 4: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附件3 :

2007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汇总表

单位:报送日期:年月日

联 系 人:电话:

邮政编码:详细地址:

附件42007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前培训预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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