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思想工作总结

2024-06-11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思想工作总结(通用7篇)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思想工作总结 篇1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努力提高思想认识水平

参加工作尤其是调入中心后,我特别注意加强政治理论时事政策的学习,认真学习了一些党的基本理论和重要马列著作,特别是认真学习了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断提高自己,充实自己,时刻以党员的标准衡量和要求自己,努力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定共产主义思想和社会主义信念,努力把自已煅炼成为新时代合格的共产党员。我还认真学习了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自十五大以来的重要论述,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对“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有了更深的理解,自己的思想理论水平也有了新的提高。

二、加强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业务工作水平

我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支取审核及各单位缴存工作情况的监督工作。单位刚成立后,人员还没有全部到位,当时管理科只有我一个人,感觉到担子很重,业务也不熟。在这种情况下我认真学习《公积金管理条例》掌握政策和原则,并对公积金管理科的机构设置、职责任务以及缴存、支取、贷款业务流程等,认真学习研究,虚心向老同志求教,在较短的时间内我初步掌握了这些业务知识。通过近几个月的学习工作,我熟悉了公积金支取的业务标准,对我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工作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掌握了我市行政、企业单位的公积金缴存情况,能够对来咨询的职工作出准确的解释,让每一个来咨询的职工都能得到满意的答复。在公积金支取工作中我认真负责严格把关,让每位符合条件的职工都能顺利取走公积金,对不符合支取条件的职工作出耐心明确的解释,不让他们跑冤路、说怨言。

月份我中心人员基本全部到位,中心任用我为公积金管理科临时负责人,负责管理科的全面工作,在领导的支持帮助下,两个月来,我与科室其他同志一起,认真钻研业务,热情为职工服务,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使各项工作不断规范完善。

我在学好本职业务知识的基础上,为了提高工作水平,我还学习了一些金融方面的知识,比如人民银行关于利息调整的规定,时刻掌握上级金融部门的动态。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中国人民银行年月日发布的《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还学习了一些财会方面的知识,特别是认真系统的学习了新颁布的会计法规,这对我更好的工作是很有益处的。

三、严以律已,宽以待人,时时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

在工作中我始终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模范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要求自己,不等不靠,有条不紊地安排好各项工作,身体力行,发挥表率作用。

在认真学习的基础上,和单位领导共同起草了《住房公积金支取暂行办法》和《公积金管理科职责》。按照单位的安排,我还给给单位新来的同志讲解了《住房公积金支取暂行办法》,使大家对住房公积金支取工作有了进一步的了解。

中心成立以来,主任再三强调从政治的高度对待问题,我作为科室负责人,自觉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在具体工作中,提倡任劳任怨、积极苦干,一切从全局出发,讲团结,讲实效,不推诿,团结带领科室的两位同志,积极做好领导布置的工作。

在科室的工作安排上,我主要作了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认真学习单位下发的各项制度、领导讲话,重点放在如何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上;二是发扬民主,增强科室成员之间的团结与活力,管理科三位同志以前个人关系都不错,对待科内各项工作齐心协力,集思广益,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注重发挥集体的聪明才智和整体效能;三是按照中心领导要求高标准、高质量严格自我要求,使管理科成为团结务实,开拓创新,充满生机与活力的集体。

我很清楚自己还有很多的不足与缺点,自我总结和领导同志们的批评和指导,对我今后的提高是十分必要的,作为科室负责人,在科室的管理工作中,还有不到位不细致的地方需要完善,今后我应多加强学习,提高自己的水平。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我在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向周围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方面还有不足之处,今后一定要努力加强。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思想工作总结 篇2

一、县(市)政府重视程度不够。县(市)公积金管理职能被移交市之后,机构也交由市中心管辖,退出了县(市)政府部门序列,相对于以前,县(市)政府对公积金工作不再那么重视。

二、归集扩面难度较大。归集扩面是公积金的基础性工作,决定了公积金的成败。县(市)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的难点在于:(一)县(市)财政拮据,需要用钱的地方很多,首先要全力以赴保吃饭,保稳定,对财政供养人员的社会保障,包括住房公积金就很难按标准执行到位。(二)县(市)的企业,效益较好、规模较大、管理较为规范的为数不多,大部分都是生产工艺水平较为落后,工人人数较多,效益低下,管理落后,盈利能力较差的企业,让这些企业为职工缴公积金很难。(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赋予中心行政处罚权,对拒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的企业,可以处以1-5万元的行政处罚,但在县(市)企业普遍未建,缴纳公积金氛围不强,法不责众,如强制处罚会引起企业对公积金制度的反感,联合其他企业一起抵制,产生负面连锁反映,会影响政府对公积金政策的评估决策,不利于扩面工作。

三、贷款发放容易形成“两头尖”,调控余地小。公积金贷款体现了建立公积金制度的意义,即通过公积金帮助职工购买住房,解决居住困难。由于在地理位置、群众观念、购买能力等方面存在差异,县(市)的房产市场与市区的不一定一致,贷款往往容易出现要么放不出去,要么不够放的情况,不能保持一个合理的存贷比,自身调节余地小。

四、宣传力度不够,公积金政策知晓率不高。由于人手不足,经费困难,宣传渠道单一等原因,县(市)的公积金宣传工作往往不够,企业、职工、社会对公积金政策的知晓率不高,影响了公积金制度的推行。

五、办公条件差,人手紧张,业务量大,忙于应付。县(市)公积金管理部门一般是在二○○三年后,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进行机构调整而设置成立的,成立时间不长,自身建设大都未能及时跟上,普遍存在人手紧、经费不足、日常工作量不断加大、办公条件较差的状况,也影响了公积金工作的正常开展。

以上问题,严重制约了县(市)公积金的发展,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解决:

一、争取县(市)政府对公积金工作的重视和支持。无论是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的公积金,还是企业职工的公积金,在对未缴存单位进行行政处罚,强制推行条件还不成熟的前提下,行政推动的效果更好。政府的支持显得非常重要,可以说政府的支持力度决定了县(市)公积金发展的高度。因此县(市)公积金管理部门对此应高度重视,采取多种措施,通过多种途径,勤于向县(市)领导多汇报工作,让领导知道这是一项民生工程,事关本地住房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以及公积金对职工改善居住条件的作用,对拉动本地房地产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促成政府能为公积金出台几份文件,促成领导能为公积金推广建制开会布置,动员讲话。还要勤于和政府其他部门沟通联络,如财政、工商、税务、社保、工会等,取得他们的理解和支持,在社会上形成有利于公积金的氛围。

作为市中心,也应主动加强与县(市)政府的沟通联络,共同解决县(市)公积金工作中的问题,对支持力度较大的县(市)政府,市中心应予以奖励。如给足公积金运营过程中产生增值收益中提取的城市廉租房补充建设资金,满足县(市)政府对廉租房建设资金的需求。对当年由县(市)财政增加支付公积金缴存的金额,按不高于5%的比例,给予一定的手续费用,提高县(市)政府的积极性。

二、强化公积金归集扩面。归集扩面是公积金工作的源头,也是关键,决定了公积金事业的成败。县(市)公积金管理部在开展归集扩面工作时,应紧密联系本地实际情况,有目标、有方法、有步骤,确保有成效。一是要制定周密的工作计划。将当年的扩面对象列出,作为重点目标,集中精力开展工作。目标选择上,应注意梯次。一般应遵循先行政事业单位,后企业单位;先规模较大、效益较好企业,后一般企业;先城区,后乡镇;先办骨干分子、城镇居民,后办一般人员的原则。二是对困难单位可以降低缴存标准。假如按政策规定,单位所有员工均应办理公积金,但因单位经济承受能力确实有限,缴存标准很难一步到位,也不可能一下子全员参与,与其这样一个都不缴还不如允许企业分期分批办理,降低进入门槛,先把部分员工纳入公积金体系。事实证明,只要一个单位里有部分员工开始办了公积金,享受了公积金的优惠政策,那么这个单位考虑到员工福利待遇的平衡及职工的呼声,也会逐步增加缴存人员,最后全都覆盖。这样做既考虑到单位的实际情况,又维护了职工的利益,达到了“曲线救国”的目的。三是方法上,要以正面宣传沟通为主,打消企业主的顾虑,鼓励企业主勇于承担自己应尽的社会义务,同时要尽量借用其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力量,帮助一起做工作,降低管理部单独做扩面工作的难度。内部人员分工上,要人人有责,个个参与,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对方法多、成效好的人员或部门,应给予嘉奖,形成“人人争做归集”的良好氛围。在方法上应一企一策,不宜“一刀切”。四是慎用行政处罚手段。县(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有行政处罚权,对拒不办理的企业可以通过处罚来强制实施。这是国家赋予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一把“尚方宝剑”,但用了过多过滥,势必会引起被处罚企业的反感,影响到招商引资的环境,进而引起政府的阻拦,但如果一直不用,束之高阁,这把剑就会生锈。所以说行政处罚可以搞,也应该搞,不然有些企业根本不买公积金中心的账,对中心的话置之不理,但不能多搞,因此要精选对象,既促成该企业建住房公积金,对周边企业建公积金也起到示范作用。首先这家企业按规定应该是在住房公积金条例实施范围之列,其次企业也确有能力缴但就一直不办理,第三这家企业在社会上的知名度、影响力也不十分大。对这样的企业可以选择1--2家作试点,在处罚程序正式开始前,公积金管理部门应主动、清楚、明确地向企业说明情况,让他们知道这样做的后果,同时也要向相关领导报告,让领导充分知道处罚的依据及必要性,取得领导的理解。在进入处罚程序后,只要还没有到最后一步,都可以与该企业商谈解决的方法,一旦解决方案双方都接受,即可终止处罚程序。

三、加强公积金贷款管理。首先要对本地房产市场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详实数据,研判房价走势、销售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其次要在市中心的支持下,制订出适合本县(市)的贷款方案。第三为防止出现贷款“两头尖”的情况,即要么贷不出去,存贷比太低,要么资金不够放贷,存贷比太高的情况的发生,市中心应在资金管理上加强县—市、县—县之间的科学调度,既保证县(市)公积金的良好增值,又能保证有合理的流动性。一般来说,县(市)公积金存贷比维持在85%左右较为合理。贷款管理中,要侧重于贷后管理,努力防范逾期。借款人一旦出现逾期,即通过短信提醒,电话了解等方式进行催还,逾期户数不能累积太多,要努力将逾期控制的早,将逾期苗头扼杀在萌芽状态,确保良好的贷款质量。

四、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住房公积金制度尽管已推行了十几年,但在一些地方,群众对它的知晓率仍然不高,或者不是十分清楚,有必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一是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电台等媒体进行宣传;二是要办好自己的网站,相对其它方式来说,网站宣传是最直接的,费用也是最省的。网站要经常更新,及时回复,办成老百姓的贴心网站;三是要重视面对面的宣传。面对面的宣传作用是任何媒介都不能替代的,所以公积金管理部门应加强与单位直接的联系沟通,上门做工作,直接见客户,解疑答惑,效果肯定比坐在办公室强。

五、市中心要关心县(市)公积金管理部,扶持成长。县(市)公积金管理部工作在基层,直接面对基层群众、农村职工,工作对象有特殊性,并且随着事业的发展,工作量也越来越大,因此市中心应予以体谅,经常关心县(市)管理部,增加必要的人手、设备或经费,解决其发展过程中的问题,给他们以温暖,激发他们的工作激情,为全市的公积金工作作出贡献。

摘要:相对于市级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而言, 县 (市) 级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存在一些难点:一、县 (市) 政府重视程序不够;二、归集扩面难度较大;三、贷款发放调控余地小;四、宣传力度不够;五、办公条件较差。应从几方面着力解决:一、争取县 (市) 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二、强化归集扩面;三、加强贷款管理;四、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五、市中心要关心县 (市) 公积金的发展。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思想工作总结 篇3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扣全市发展大局和重点任务,着力在稳增长、促规范、优服务、强党建上下功夫,踔厉奋发、真抓实干、善作善成,切实提升住房保障能力和民生服务水平,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贡献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聚焦业务稳健增长,发挥民生保障效用

(一)强化制度扩面,增加缴存资金积累。

落实常态化工作机制,以非公企业和新市民为重点,依托社保共享数据,完善扩面信息台账,精准化实施催建催缴行动。以考核调动业务承办银行扩面积极性,会同银行设计与公积金扩面联动的金融推广方案,引导更多企业建制缴存。创新信息化扩面手段,将新增职工开户与社保开户合并,纳入“社会保险一件事”,实现一次登记、一网提交、全程联办,提高新入职员工缴存率。拓展普惠性受益群体,优化政策产品设计,细化业务办理流程,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公积金制度试点工作,全年力争实现缴存额300亿元。

(二)强化租购并举,增强安居保障能力。

实施差别化信贷政策,落实共有产权贷款优惠,支持职工合理住房需求。再造贷款业务流程,实行全辖集中统一审批,引入共享数据自动核验、征信报告网上授权等程序化控制手段,前置申贷条件审核关,提高贷款办理效率。加大租房提取支持力度,与住房租赁企业加强合作,探索提取公积金冲抵保障性租赁住房、公租房等房屋租金,减轻职工租房经济负担。继续落实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取惠民政策,助力城市更新行动,让市民居住更加舒心。全年力争发放公积金贷款110亿元,提取公积金216亿元。

(三)强化高效运作,提高资金收益水平。

统筹安排资金管理使用,加强房地产市场调研分析和预测研判,优先保障提取资金需求,合理安排贷款发放计划,探索研究资产证券化等融资渠道,储备流动性风险应对手段,保障公积金业务发展需要。科学分析资金收益贡献率,适时调整配置短、中、长期等不同期限存款组合,不断优化资金存储结构,实现保值增值。全年力争实现增值收益13.5亿元,实现保障性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2亿元。

二、聚焦标准化建设,筑牢高质量发展根基

(一)统一规范发展标准。

规范业务运行,系统梳理现行归集、贷款、提取等业务制度规定,结合实操盲点焦点问题,进一步明确业务操作标准,合并归类、及时清理、实时更新制度文件汇编,持续扩增“零咨询”白话版办事指南覆盖事项,为业务运行、群众办事提供明晰化、标准化的规范指引。积极建章立制,加强政策储备,补齐政策短板,制定个贷贷后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形成完整全面的业务制度体系。规范窗口服务,推进柜面服务标准化建设,对服务场所、服务人员、服务制度、服务监督等标准予以细化明确,推广综合柜员制,用好“好差评”反馈整改机制,加大第三方服务监督检查,持续提升群众临柜办事体验。

(二)加固安全发展底线。

加强提取审核,开展季度提取类型专项稽查,对预申请提取业务实行交叉复核,及时通报稽查、互查结果,防范资金骗提风险。加强楼盘监督,密切关注签约楼盘项目情况,随机开展现场检查,防范项目交付风险。加强信贷管控,建立贷款逾期管理制度,强化涉诉督办,防范贷款回收风险。加强内审稽查,持续拓宽审计覆盖范围,按月进行电子化稽查和风险隐患排查,借助大数据平台加强业务监控和风险预警,织密风控防护网。加强系统支撑,健全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完善一体化运维平台建设,搭建应用程序监控系统,快速定位及时处置故障隐患,保障业务系统平稳运行。

(三)坚定法治发展轨道。

坚持依法决策,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建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管理制度,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加强执法维权,与法院建立违法线索互联、信息共享机制,实行案件集中办理、集中联审,推进行政负责人出庭出声出解出治,申请法院将拒不履行缴存义务的单位法定代表人限制高消费或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切实维护职工权益。强化诉源治理,探索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强执法立案前调解沟通,实质性化解矛盾争议。规范执法行为,接入全市行政处罚网络运行平台,将立案、处罚、公示等程序纳入平台管理,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普法责任,以XX公积金建制30周年为契机,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影响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聚焦服务能效提升,打造高效政务环境

(一)主动服务全市大局。

围绕发展长租房市场,支持合作银行使用公积金数据开展租赁住房信用贷款业务,纳入业务承办银行考核体系,探索提取公积金冲抵房租与租赁住房信用贷款相衔接,形成资金支持组合拳,保障租房群体住房需求。围绕服务人才安居,建立公积金增值收益支持租赁型人才住房运营监督机制,督促运营机构为入住人才提供优质服务,助力人才强市战略。围绕区域协调发展,深化胶东经济圈公积金一体化建设,搭建一体化业务数据分析平台,在转移接续、异地贷款等方面落实“同城化”待遇,主动融入全省“一群两心三圈”区域发展格局,推进更广范围、更高水平共建共享、协同发展。

(二)精准服务民营经济。

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持续扩容基于公积金大数据的信用贷款平台,联合银行为更多小微企业和缴存职工提供“小、快、灵”的融资便利,服务“四新”经济,助力消费升级。减轻企业经营负担,优化企业降低缴存比例配套措施,落实缓缴、降比优惠政策,持续释放惠企政策红利。提高企业办事便利,依托全市企业开办智能一体化平台,探索将缴存小额托收业务纳入企业开办一事全办流程,实现一网通办、全程网办。完善常态化联系企业机制,点对点提供现场服务,积极建设官网便企服务专区,多渠道加强政企互动,持续创优营商环境。

(三)用心服务办事群众。

加快数字公积金建设,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数据共享平台,在更广范围汇聚应用民政、公安、不动产等跨部门数据信息,推动办事减材料、简环节、增便利。完善智慧公积金应用,优化网厅界面布局,丰富网上帮办等移动端应用功能,推进本地、异地商贷自助提取合作银行扩容,实现商贷征信查询线上授权,持续提高线上服务品质。增强跨区域办事便利,有序扩大“跨省通办”“全省通办”业务范围,将留存拍照、压缩上传等流程纳入系统管理,提高异地流转办理效率。快速响应群众诉求,加强公积金热线归并保障,开展话务员双向交流,探索建立内部转接专席,提高首问答复办结率,切实为民排忧解难。

四、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提升综合治理能力

(一)着力深化党建统领。

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机关党建首要任务,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建立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机制,深化理论武装,坚持办好实事,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把意识形态工作贯穿公积金各项工作始终。深入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开展党支部换届选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健全党支部“第一议题”制度,用好“学习强国”平台,制定落实党支部书记抓党建整改清单,打造基层党建示范点。积极培树宣传先进典型,扎实开展“人人都是发展环境,个个都是开放形象”活动,实施行业文明创建三年行动,推动形成党建、业务“一盘棋”,以高质量党建促进业务高质量发展。

(二)着力强化正风肃纪。

扛牢抓实廉政责任,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部署工作任务,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逐级传导责任压力,构建责任明晰、权责一致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体系。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建立派遣制职工廉政档案,加强“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到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实现以案警示、以案促改。充分发挥纪检委员作用,推进监督关口前移,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持续开展“四风”专项整治,形成抓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加强廉洁文化建设,通过搭建清廉文化园地、丰富清廉课堂内容、传播清廉之声、弘扬清廉风韵,将廉政教育触角向基层延伸,营造干部清正、行业清廉、政治清明的良好氛围。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思想工作总结 篇4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xx周年,也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xx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xx管理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X中X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执行上级各项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住房不炒”政策,扎实开展xx学习教育主题实践活动,狠抓管理服务提升,在市中心及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和帮助下,全体职工奋发进取,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勤勉作为,各项工作有效推进,现将2021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履职尽责、1-10月住房公积金业务持续健康发展。

(一)住房公积金归集。

现有缴存单位184个,缴存职工7900余人,年初计划缴存公积金亿元,现已完成亿元,完成计划的84%。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

年初计划提取亿元,完成亿元,完成计划的%。其中购房提取1535万元、偿还贷款提取8195万元、退休、辞职等销户提取1870万元。

(三)住房公积金贷款。

发放个人住房贷款亿元,其中按揭贷款亿元、组合贷款130万元,支持职工购建房万平方米,完成计划亿元的80%。

(四)住房公积金存贷比。

xx人口基数小,缴存职工相对较少,公积金归集额低,加之近年来公积金贷款规模不断加大,面临发放贷款资金缺口大,xx管理部积极向市中心协调解决放贷资金不足的问题,用于支持xx缴存职工购建和改善住房需求,切实做到应贷尽贷,得到了广大缴存职工的一致好评。截至10月底,xx公积金个贷比高达%。

(五)公积金贷后管理。

xx管理部精细化管理逾期贷款,一是对还款日未还款出现1-2次逾期的通过电话提醒的方式催收,二是对还款日未还款出现3-5次逾期的到单位找到贷款人发放逾期催收涵并与所在单位领导沟通协助催收,三是对还款日未还款出现6次以上逾期的委托律师通过司法起诉途径催收。确保贷款的逾期率在控制范围内,确保资金安全。

二、正风肃纪。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狠抓思想从严、监督从严、作风从严、反腐从严,持续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层层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进一步营造担当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一是坚持“严”的主基调。坚持和完善监督体系,着力构建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抓,科室负责人抓落实,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断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一以贯之、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讲政治守规矩,把讲政治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

把守规矩作为做人做事的行为准则,做政治上的明白人,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各项工作任务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坚持“贷前严审,贷中规范,贷后跟进”的管理方式,加大逾期贷款的摧收力度。严格落实内部牵制制度,加强内部审计稽核力度,防止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

(三)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要求,持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一是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用新的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学习党纪国法、政策规定,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三是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实行严格的责任管理。四是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到窗口上,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在窗口上,把支部建设成为党旗高高飘扬的战斗堡垒。五是坚持抓早抓小抓实,抓好廉政提醒和谈心谈话制度的落实,对党员干部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六是通过加强学习内部管理规定,完善相关学习制度,不断提高干部职工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通过将落实正风肃纪有关规定情况纳入干部日常考核,改进了工作作风,提高了工作效率,增强了工作人员的纪律意识和组织观念,有效预防了违纪问题的发生。

三、优化服务。

“智慧公积金”让“优化服务”更贴心。率先建成集八大功能于一体的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构建了“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账随人走、钱随账走”和“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一小时内办结”的新型智慧公积金管理模式,让缴存职工享受到更加便利、贴心的“优化服务”。一是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和加强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的要求,3月开通了个人网上服务大厅,开通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线上业务功能: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提取、租房提取、购房提取、自建房提取、大修住房提取、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丧失劳动能力提取七项业务。开通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线上业务: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还款账户变更、委托签约扣划管理三项业务。开通个人住房公积金归集线上业务:个人基本信息变更、自由职业者缴存(个人网厅)两项业务。可通过“xx公积金”手机APP、“xx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办理个人业务,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二是推进异地转移接续业务,严格落实“放管服”改革,多措并举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8月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接口,为进一步推广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异地转移接续业务。三是进一步改善提升营商环境,按照“学xx、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要求,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提升住房公积金政务服务效能,为进一步落实关于“跨省通办”相关工作要求,推进互联网渠道“跨省通办”服务,为广大缴存职工跨省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提供高效便捷的方式,着力解决群众异地办事“多地跑”难题,推进部门信息系统对接,全面提升业务协同能力。

四、工作效率。

认真落实《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和要求,确保广大干部职工合法权益,一是严格落实《xx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加大催缴力度、维护职工权益、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通知》(曲住金归字〔2021〕2号)文件要求,为认真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要求,切实维护全区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xx管理部迅速行动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常态化住房公积金归集缴存执法,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九条、二十条、第三十八条“各缴存单位应于每月发放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规定,加大催收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切实维护职工权益。二是严格按照《xx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加强逾期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监管的通知》(曲住金贷字〔2021〕36号)关于个贷逾期率呈现上升趋势,资金安全风险防控形势较为严峻,为加强逾期贷款管理,降低资金风险,维护职工利益的文件精神。xx管理部高度重视,认真分析逾期贷款现状、产生原因及个贷率上升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逐笔核实,逐笔催收,已经对还款日未还款出现6次以上逾期的委托律师通过司法起诉途径催收。

五、廉政建设。

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和“一岗双责”职责,以重点工作监督为抓手,以作风纪律整治为突破口,拓展“八小时”外监督,坚持抓早抓小,为推进公积金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纪律保障。一是领导班子率先垂范,切实担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按照市中心下发的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清单,结合工作明确责任到人。二是狠抓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落实,按照中心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与工作任务紧密结合,做好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认真开展每周五下午学习制度和业务交叉检查制度,并把制度落到实处。三是深入学习党十九届四中、五中、X中X会精神,不断深入全面从严治党认识,紧紧围绕市中心的要求和部署,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结合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责任分工,建立覆盖完整、责任落实的责任体系,并根据责任范围认真加以组织实施,抓好监督检查,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四是1-10月共召开两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并压实主体责任,严格履行

“一岗双责”并将党风廉政建设压实到窗口。充分运用“三个一”交流制度抓实管理部工作人员对政治理论、党纪法规、财经纪律、公积金业务的学习,认真开展风险排查整改工作,对xx管理部日常办公、业务管理、公积金风险防控等风险点进行全面梳理排查。五是紧盯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节日的纪律作风建设,实行严格的公务用车和人员外出报备制度。六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观看《开尔行贿记》(上下集)警示教育片,认真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的知识,筑牢思想根基,从源头上防范风险。

xx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xx管理部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思想工作总结 篇5

责任

类别 责任内容 具体目标及措施 完成时限 责任人

一、党委(党组)领导班子责任

1、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坚决与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市委保持高度一致,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和其他各项纪律。

1、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区、市党委、政府会议精神、领导讲话及决策部署精神,深入学习、坚决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规党纪。即时 杨志林

2、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与中央和区、市党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

3、严明组织纪律,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4、严格执行党的廉洁纪律、群众纪律、生活纪律及财经、人事、宣传、保密等工作纪律,坚持做到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

2、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研究部署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每季度听取本部门(单位)和下一级党委(党组)以及主要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和个人廉洁从政情况报告不少于1次,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区、市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本单位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工作举措。年初由主要负责人与班子其他成员、各管理部(科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即时 杨志林

2、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与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做到业务工作开展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就跟进和延伸到哪里。

3、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党组会议,听取党组成员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开展情况、个人履行主体责任和廉洁自律情况的汇报,听取重点管理部(科室)负责人廉洁自律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年底召开班子成员及管理部(科室)负责人集中述廉会议。

3、加强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考核和群众评议机关和干部作风活动,强化结果运用。

1、建立健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管理机制、监督机制和责任体系,明确职责任务,规范工作程序,强化制度措施,增强制约监督,确保权力规范运行。即时 杨志林

2、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体系,采取日常督查、季度检查、半年小结、年终考核及群众评议机关和干部作风等方式,督促指导党组成员履行主体责任。

3、科学评估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督促抓好整改落实。

4、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按照“三严三实”要求,选拔任用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干部。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建立符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

1、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完善干部推荐选拔任用机制,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坚决防止和严肃查处推荐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即时 杨志林

2、建立完善干部职工实绩分类考核评价体系,完善实绩考核机制,加大服务窗口人员日常考核力度,提高选人用人科学化水平。

3、加强对党员和干部职工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坚决纠正和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并在一定范围内对关键岗位干部和新任职干部进行民主评议。

5、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等制度,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实行全程监督,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建立完善党员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考核机制,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干部监督工作联系会议,解决干部监督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严格落实干部推荐选拔任用德、能、勤、绩、廉综合考评,特别注重廉洁自律情况,并征求纪检组的意见建议。即时 杨志林

2、严格执行研究干部推荐任免事项时主要负责人末位发言制,实行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责任倒查制。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坚决防止和查处任人唯亲等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3、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把管好干部职工党风廉政动向放在突出位置,切实承担好抓班子、带队伍的责任,动态跟踪干部职工的思想状况、作风情况和廉洁自律表现。

4、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等制度,加强对干部推荐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及时掌握干部日常的党风廉政情况;在干部推荐选拔任用考察工作中,对考察对象的党风廉政情况书面征求意见。

6、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若干规定、市委十项规定,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问题,建立作风建设常态化机制。

1、坚决纠正“四风”问题,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若干规定、市委十项规定和八办要求等。即时 杨志林

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业务必须管作风”的要求,扎实推进政风行风建设。

3、建立完善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制度机制,不断提升政风行风建设水平。带头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大兴艰苦奋斗和调查研究之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4、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若干规定、市委十项规定和八办要求情况随时进行监督检查和对照检查,并将贯彻落实情况纳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与年度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个人评先选优结合起来。

7、健全维护群众利益长效机制,完善落实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接访下访和信访联席会议制度,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生冷硬推、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四风”问题,加强对土地征收流转、“三资”管理、惠农补贴、扶贫救济、低保医保、危房改造资金等方面的监督管理,防止以权谋私、虚报冒领、贪污侵占等问题发生。

1、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强化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和为民服务文明窗口建设,不断简化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办事程序,优化办事流程,缩短办理时限,提高服务效能。即时 杨志林

2、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加强部门政风行风建设,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3、坚持和完善联合执法监督检查机制,加大住房公积金制度催建和住房公积金催缴力度,不断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受益群体,努力维护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

4、不断创新管理办法,破除“重管理、轻服务”的传统理念,加大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力度,满足职工住房消费和合理性需求,全面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

5、加大对我市公租住房建设支持力度,全面落实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在保障性住房建设方面的支持和保障作用。

6、畅通、拓宽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举报投诉、来信来访等群众权益诉求渠道,做到有诉必接、有案必查、有查必果、限时办结。

7、坚持服务窗口领导带班、科长轮流值班制度,倾听群众意愿和呼声,帮助职工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8、完善落实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接访下访和信访联席会议制度,解决基层群众合理诉求。

9、聘请“两代表一委员”和群众代表作为行风监督员,对政风行风实施有效监督。

8、深入开展“三严三实”教育,把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纳入党的宣传工作和干部教育培训总体部署,扎实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夯实干部廉洁从政、实干担当的思想基础。

1、认真落实中央和区、市党委《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以及《实施办法》,深化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加强反腐倡廉法律法规制度建设和执行。即时 杨志林

2、把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作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内容纳入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把廉洁从政教育列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内容,不断增强廉洁从政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9、组织开展勤政廉政先进典型示范教育和反面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培育和弘扬忠于职守、舍己为人、文明向善的社会正气,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1、采取观看警示教育片、深入警示教育基地参观接受教育等形式,定期组织并主动参加党风廉政建设系列教育活动,坚持每年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中心组每年安排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即时 杨志林

2、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讲廉政党课,深化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以情景案例为重点的岗位廉政风险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10、把纪律挺在前面,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使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管到位,抓早抓小,防止违规违纪问题演变成违法犯罪。对本部门本单位发生的重大问题和腐败案件,及时反思,认真剖析,总结教训,举一反三,查找漏洞和薄弱环节,提出对策和建议,扎紧织密制度的笼子。

1、加强对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的管理监督,坚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发现、及时谈话提醒、及时通报处理,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即时 杨志林

2、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每年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抓好工作落实。

11、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五不直接分管”等制度,全面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各项任务措施,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和制约协调机制。

1、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坚持组织原则,切实履行党组议事决策职责。即时 杨志林

2、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对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召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3、严格执行《固原市市直部门(单位)党政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五项工作暂行规定》,主要负责人不直接分管财务、干部人事、公共资源交易和工程建设等工作。

12、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全面推行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政府“三个清单”制度,编制权力清单目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强化权力运行全过程监督。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强化对公共资源交易、政府投资重大项目招投标等重点领域的监督,用制度“制权、管人、控钱”,着力构建不能腐的防范机制。

1、创新住房公积金信息化监管手段,不断完善内部监督、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和账户管理等机制制度,从源头上杜绝腐败现象。即时 杨志林

2、认真梳理职责权力,编制权力清单目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全面推行立“三个清单”制度,强化权力运行全过程监督。

3、完善住房公积金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全面排查、准确定位、认真梳理廉政风险点,编制职权目录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流程,建立和完善廉政风险防控配套制度及工作规则。

13、完善党务、政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落实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制度,推进公开承诺、公开述职、民主评议、听证质询等制度。

全面落实年度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每年定期向职工邮寄住房公积金对账单,发挥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手机短信平台、单位门户网站的作用,加大党务、政务公开力度。全面落实向社会的公开服务承诺事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民主评议。即时 杨志林

14、高度重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落实对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加强对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的审计。

积极配合审计部门每年定期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及定期对主要负责人和分管班子成员经济责任的审计。即时 杨志林

15、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及时听取工作汇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充分发挥各级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职能,健全相关职能部门协作配合工作机制。支持和保障纪委(纪检组)执纪办案,定期了解反映党员干部问题线索和案件审查情况,协调解决案件查办中的重要问题。

1、支持市纪委第六派驻纪检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对第六纪检组在履行监督责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即时 杨志林

2、加强对案件查处工作的领导,敢于担当、敢抓敢管,推动协调配合,及时排除查办案件工作中的干扰和阻力,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采取积极有力措施,支持和保障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办案。

16、领导和支持纪律检查体制机制改革,支持纪检监察机关落实“三转”,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提高纪委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为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创造条件。

支持纪检检查体制机制改革,支持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为其充分履职提供人、财、物保障。即时 杨志林

17、及时向上级党委和纪委请示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每年11月底向上一级党委和纪委书面报告本年度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每年11月底前以书面形式向市委、市纪委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总结好做法和取得的成效,客观分析存在的困难和不足,提出全面落实主体责任的措施,并将履行主体责任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适时在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上报告。即时 杨志林

二、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责任

1、对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及时传达学习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专题研究,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每年至少进行1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主题调研。

1、组织学习中央和区、市党委有关会议精神,主持召开党组专题会议,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研究、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现状,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即时 杨志林

2、准确把握党风廉政建设状况,积极主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做到“四个亲自”(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并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促进、同提高。

3、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每年对党风廉政建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专题调研不少于2次。

2、严管班子、严带队伍,加强对班子成员和下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严格管理监督,及时了解掌握思想、工作动态和干部群众的评价反映,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诫勉纠正,抓早抓小,防止违规违纪问题演变成违法犯罪。

1、层次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加强对班子成员的监督,及时全面了解掌握班子成员及各管理部、科室负责人廉洁从政、廉洁从业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坚决予以纠正。即时 杨志林

2、认真落实诫勉谈话制度,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及时提醒告诫。督促各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加强管理,做到管好人、管好事,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明确。

3、督促班子成员廉洁从政,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发现班子成员的违纪违法问题,及时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

1、强化监督检查,切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坚持原则、敢抓敢管,督促班子成员抓好廉洁从政。即时 杨志林

2、督促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在抓好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同时,切实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

3、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把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作为重要内容,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4、及时向市委和市纪委报告班子成员的违纪违法问题。

4、落实市委《关于实行党委(党组)廉政谈话制度的暂行规定》,对下级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责任制检查考核中发现问题较多、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集中、不正之风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发生重大腐败案件的,及时约谈其主要负责人。

1、加强对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即时 杨志林

2、与班子成员每年廉政谈话不少于2次。

3、坚持平时检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主动参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检查考核。

5、落实“签字背书”制度,每年初,与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对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分工、任务分解、专项工作报告、述廉述责报告等文件材料把关审阅,提出意见并签名。

1、每年年初与班子成员和各管理部、科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督促检查落实情况。即时 杨志林

2、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责任分工、任务分解、专项工作报告、述职述廉报告和年终工作总结等进行把关审阅,提出审阅意见并签名。

6、落实述廉述责制度,每年年底,围绕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风建设和廉洁从政等内容,撰写述廉述责报告,报告所在党委(党组)的同时,抄送上级纪委、组织部。每年12月底前以书面形式向市委、市纪委、市委组织部上报履职履责情况,并向全体干部职工进行述廉述责。即时 杨志林

7、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带头遵守并督促班子成员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党内组织生活、请示报告制度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管好自己,管好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1、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带头遵守并督促班子成员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即时 杨志林

2、模范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若干规定、市委十项规定和八办要求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管好自己,以身作则。

3、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人管事,不讲特殊、不打招呼,自觉接受监督,促进权力依法依规行使。

4、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不搞“一言堂”,遵守“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和“五不直接分管”制度等有关规定,不以权谋私,不搞特殊化。

5、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加强对亲属、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6、贯彻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主动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三、党委(党组)其他班子成员责任

1、担当分管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要求融入分管工作中,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督促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改革措施同步实施、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每季度至少听取1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定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专题调研,每半年向党委(党组)和主要负责人汇报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及时报告发现的重大问题线索。

1、协助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析职责和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现状,并有针对性地指导制定与分管业务特点相符合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推进措施。即时 张丽君

佘三才

2、坚持做到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实。

3、每季度至少听取1次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定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专题调研,分析研判形势,研究解决具体问题。

4、每半年向党组和主要负责人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展和开展情况,及时报告发现的重大问题线索。

2、加强日常教育监管,对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党员干部加强教育管理监督,对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等情况进行经常性督促检查,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发现违纪违法问题及时向同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主要负责人直至上级组织报告。

1、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指导,对分管领域党员和干部职工开展经常性的教育监管。即时 张丽君

佘三才

2、对发现的突出问题督促整改,及时向党组、第六纪检组和主要负责人报告,并及时制定防控措施和办法。

3、对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责任制检查考核中发现问题较多、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集中、不正之风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发生重大腐败案件的,约谈其负责人,督促指导分析原因,查找漏洞和薄弱环节,研究整改措施,提出对策建议,并限期整改、报告结果。坚持平时检查和半年、年终考核相结合,加强对分管部门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的日常检查,认真参与对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检查考核,发现问题时制定切实可行整改措施,督促整改落实,并及时向党组和主要负责人报告。即时 张丽君

佘三才

4、落实述廉述责制度,每年年底,围绕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风建设和廉洁从政等内容,撰写述廉述责报告,报告所在党委(党组)的同时,抄送上级纪委、组织部。每年12月底前以书面形式向市委、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和党组汇报履职履责情况,并向全体干部职工进行述职述责。即时 张丽君

佘三才

5、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带头遵守并督促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负责人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贯彻落实党内组织生活、请示报告制度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管好自己,管好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1、带头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若干规定、市委十项规定和八办要求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即时 张丽君 佘三才

2、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思想工作总结 篇6

各行政事业、企业单位,各社会团体,各中央、省驻襄单位: 现将《襄阳市房地产二级交易市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襄阳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13年12月20日

襄阳市房地产二级交易市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市房地产二级交易市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维护住房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广大职工居住水平,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房地产二级交易市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襄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分支机构(以下称“管理中心”)委托商业银行(以下称“受托银行”),为符合条件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襄阳市行政区域内房地产二级交易市场,购买具有《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自住住房时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称“二手房贷款”)。

第三条 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照贷款对象与缴存对象一致、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实行存贷结合。凡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二手房时,均可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四条 申请二手房贷款应当提供担保。

第五条 办理二手房贷款业务,由襄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备案的担保公司提供阶段性担保。

第六条 二手房贷款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申请人贷款批准后,管理中心将贷款资金全额汇入到出卖人(卖方,下同)个人银行账户。

第七条 襄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二手房贷款的审批和管理;受托银行根据委贷协议有关规定,负责办理借款人贷款受理、贷款初审、合同签订及贷后管理等业务事项。

二手房贷款风险,由襄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分支机构承担。第二章 贷款对象和条件

第八条 凡按规定向管理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在襄阳市行政辖区内购买二手房时,均有资格成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㈠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者其他合法居留身份;

㈡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以上(来襄创业就业的大学生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最后缴存日距贷款申请日不超过6个月;

㈢符合法律规定的二手房买卖合同或协议及个人购房首付款凭证;

㈣税务部门出具二手房交易的相关票证; ㈤拟购买的二手房具有《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产权清晰,可在房地产二级市场进行交易,且能够在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

㈥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无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它债务;

㈦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第三章 贷款额度、期限、利率 第九条 贷款额度

㈠购买首套住房贷款额度,不超过借款人所购二手房总价款的70%(含70%,下同);购买第二套住房贷款额度,不超过借款人所购二手房总价款的40%(含40%,下同)。

㈡二手房贷款最高金额:申请人及配偶双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金额为50万元;仅申请人一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金额为35万元。

㈢不得向全额付清所购住房总价款的职工家庭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手房购房总价款,以税务部门出具二手房交易契税票证单中“计税金额(或销售收入金额)”作为认定依据。

第十条 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一般为3~20年,最长不超过25年;借款人年龄(周岁,下同)加上贷款年限,一般不超过法定的退休年龄(可在法定退休年龄的基础上,最多放宽5年)。

第十一条 贷款利率

购买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基准利率标准执行;购买第二套住房贷款利率不低于同期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

第四章 贷款程序

第十二条 申请人办理二手房贷款,需向管理中心提交下列材料:

1、《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原件;

2、借款人夫妻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或由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加盖有银行业务印章不低于6个月个人工资性收入银行流水清单原件,以及所在单位出具的《工资收入证明》原件;

4、买卖双方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5、地方税务部门出具二手房交易的“销售不动产发票”和“税收通用完税证”(契税发票)、个人首付款凭证(买方支付给出卖人的购房首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6、出卖人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出卖人身份证及个人银行卡复印件;

7、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户籍及工作单位所在地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分别出具的家庭拥有住房证明;

8、担保公司出具的《保证担保函》;

9、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第十三条 申请人应将需要提交的全部贷款材料,交由担保公司进行真实性、合法性和贷款的可行性调查核实。担保公司对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出具《保证担保函》。

第十四条 受托银行(或管理中心分支机构)负责对借款人提交的全部贷款材料,进行贷前调查、合规性审查。对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款申请签署初审意见后,上报襄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审批。

第十五条 襄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对借款人的申请进行审核、审批,并在15个工作日内向借款人作出准予贷款或不准予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第十六条 借款人贷款申请批准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管理中心、受托银行签订《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抵押合同》,并将其它贷款事项办理完毕。

第十七条 管理中心贷款业务部门或受托银行,应将准予贷款的审批情况通知担保公司;担保公司应及时告之二手房买卖双方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产权转移过户手续。

第十八条 买卖双方办理完毕房屋产权转移过户手续后,担保公司应向管理中心出具襄阳市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准予放款告之函;管理中心收到此函后,将借款人贷款资金全额汇入出卖人个人银行账户。

第五章 贷款担保

第十九条 二手房贷款担保方式为房产抵押附加担保公司阶段性担保。申请二手房贷款,借款人以其所购的二手房作为抵押物。

第二十条 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住房公积金本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管理中心实现债权的费用。

抵押权益自抵押物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一条 抵押期内,抵押人(借款人,下同)不得擅自将抵押物在抵押担保范围内重复抵押;抵押人在正常还款期内,不得变更抵押物。

第二十二条 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擅自改变抵押结构使抵押物价值少于抵押权价值,以及抵押人人为造成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以其它财产为减少的价值提供担保。

第二十三条 抵押权与其担保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债权同时存在。债务清偿完毕,住房公积金债权解除时,抵押权随之解除,管理中心亦随之将有关保管物予以归还,抵押权由双方当事人申请办理抵押权注销登记手续,借款合同终止。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规定的担保公司阶段性担保,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的范围为借款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二十五条 借款人贷款发放之日起,担保公司及借款人应在30个工作日内,负责将借款人办理的《房屋他项权证》交给管理中心。

若担保公司发生违反本条款情形的,管理中心将从担保公司保证金中一次性扣抵借款人借款本息。

第二十六条 保证期内,若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后,管理中心应将设定的抵押权转让给保证人,保证人有权向借款人追索。

第二十七条 保证担保的期限,从借款人签订《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之日起,至借款人办理完毕房屋抵押登记手续、并将《房屋他项权证》交给管理中心之日止。

第六章 贷款偿还

第二十八条 借款人借款本息归还实行逐月等额本息偿还法。第二十九条 借款人贷款满一年后,方可办理部分还贷或提前一次性还贷手续。借款人偿还部分贷款金额,每笔不低于3万元(含3万元),每个自然年度不超过3次。

第三十条 借款人连续3个月不按借款合同约定偿还公积金借款本息,经书面(信、函、报纸公告)催缴仍不还款的,管理中心有权依照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的约定及法律程序,处分抵押物清偿或要求保证人承担代为清偿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提前解除借款合同,必须提前书面(信、函、报纸公告)通知其他合同当事人。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借款合同的,在合同当事人未达成变更协议前,原借款合同继续有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借款合同的要求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由襄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从2014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

襄阳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思想工作总结 篇7

识答记者问

时间:2013-04-16 16:52来源:秦楚网【我要报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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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住房公积金已经成为更多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的重要资金来源,既减轻贷款压力,又可以享受到更多的优惠和便利。然而,在办理个人贷款业务过程中,少数缴存职工由于对相关政策和规定不够了解,浪费了不少时间和精力。为了让广大缴存职工更加了解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知识和办理程序,我们就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咨询了十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肖波。

1、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优势有哪些?

答:①为缴存职工解决住房的融资渠道;②较低的贷款利率,提高职工购房的支付能力,减轻职工经济负担;③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不收取任何手续费用;④可提前一次性或部分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且不收违约金。

2、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是哪些?

答:凡在十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全市各分支机构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按规定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的在职职工,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3、哪些情况不受理公积金贷款?

答:①为维护职工利益,单位和个人连续欠缴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暂不受理公积金贷款;②有商业贷款15万元以上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潜在风险;③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征信系统违约记录出现恶意逾期91天以上,或者信用卡逾期180天以上;④购买商业门面、酒店或公寓、别墅、单体车库等非自住住房以及赠予房的;⑤购房时已利用本套住房手续提取过公积金的;⑥购买住房属家庭第三套(含)以上住房的。

4、怎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借款人应先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机构或电话咨询所购住房是否具备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符合条件的领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申请书,按要求填写并准备所需的资料交住房公积金办事机构办理受理签字手续;贷款资料由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完后交公积金委托贷款银行,办理审批、抵押、交保证金、开设个人还款帐户等手续后,委托贷款银行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发放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根据贷款计划执行情况和资金情况安排发放贷款。

5、住房公积金贷款过程中有何费用?

答: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过程中公积金管理中心不收取任何费用。

6、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年限如何确定?

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年限为1—25年。个人贷款申请年限加借款人年龄不得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即:男60岁,女55岁)。

7、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额度如何确定?

答: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十堰城区50万元、县(市)25万元。具体贷款额度则根据购房面积、房屋总价、家庭工资收入、贷款年限、住房套数等综合确定。

8、一年期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如遇利率调整如何处理?

答:一年期以上公积金贷款采取每年确定利率的方法,遇中国人民银行利率调整,新办理的贷款按新利率执行;已经办理过的贷款,于次年1月1日起,按新利率执行。

9、如何认定是首套房贷款还是二套房贷款?

答:申请人夫妻双方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并经房地产管理部门查询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名下无住房的,可认定为首套房贷款。

10、首套房贷款与二套房贷款政策有何区别?

答:住房公积金首套房贷款最低首付款为20%,二套房贷款最低首付款为60%。二套房贷款利率在首套房贷款利率的基础上上浮1.1倍,现行的5年以下住房公积金首套房贷款的年利率4.00%,二套房贷款的年利率为4.40%;5年以上住房公积金首套房贷款的年利率4.50%,二套房贷款的年利率为4.95%。

11、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月还款金额是如何确定的?

答:月还款金额不得超过家庭月收入(借款申请人及其共同还款人的月工资总和)的40%。

12、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经济适用房、普通商品住房需提供哪些资料?

答: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经济适用房、普通商品住房需提供:

①购房合同、首付款发票(时间一年以内);②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单身职工提供婚姻登记机构出具的单身证明,离异者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③借款人夫妻双方近三个月工资凭证(加盖双方单位财务公章的工资条或工资本);④房管部门出具的房产登记查询证明(以家庭为单位);⑤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借款人和共同还款人)。

13、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需提供哪些资料?

答: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需提供:①房屋买卖合同(契约书);②房屋评估报告书;③房屋产权证(时间一年以内);④房屋交易契税发票;⑤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单身职工提供婚姻登记机构出具的单身证明,离异者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⑥借款人夫妻双方近三个月工资凭证(加盖双方单位财务公章的工资条或工资本);⑦房管部门出具的房产登记查询证明(以家庭为单位),无房证明。;⑧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借款人和共同还款人),公积金中心楼上银行可以办理。

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达到购房总额的60%

14、商业购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需提供哪些资料?

答:商业购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需提供:①商业贷款结清凭证(时间一年以内);②商业银行购房贷款借款合同、借据;③商业贷款所购房屋产权证;④所购房产评估报告书;⑤

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单身职工提供婚姻登记机构出具的单身证明,离异者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⑥借款人夫妻双方近三个月工资凭证(加盖双方单位财务公章的工资条或工资本);⑦房管部门出具的房产登记查询证明(以家庭为单位);⑧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借款人和共同还款人)。

15、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住房贷款(按揭)有何区别?

答:住房公积金贷款与商业住房贷款(按揭)的不同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贷款管理主体不同: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主体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商业住房贷款管理主体是各商业银行;②贷款对象不同:商业性住房贷款对象是经资信考察合格,具有还款能力的自然人,公积金贷款对象是除具备商业贷款所要求的条件之外,还必须是缴存公积金的在职职工;③贷款资金来源不同:商业住房贷款资金来源是各商业银行的自营资金(即吸收的居民或单位存款),而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来源是职工个人及所在单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④贷款利率不同:商业贷款利率高于公积金贷款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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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住房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相比节省多少钱?

答:按目前人民银行确定的利率,以首套房贷款20万元期限20年为例:①公积金贷款:1265.2元(月还款额)×240(贷款月份)≈303648元。②商业贷款:1497元(月还款额)×240年(贷款年限)≈359280元。节省利息:359280元-303648元≈55632元(注:以上计算都不考虑利率的变动、提前还款等因素。)

17.购买小产权房能否办理公积金贷款?

答:购买小产权房不符合办理公积金贷款条件。因为购房人在办理贷款时需提供购房合同、不动产交易发票,而小产权房无法提供。再则,在办理贷款过程中需办理房产抵押手续,因小产权房属于违章建筑不能办理房产证,无法办理抵押手续,所以不能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

18.现住单位分的福利房,需要重新装修,能否办理公积金贷款?

答: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之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大修指房屋结构损坏,经房管部门鉴定已出现严重的安全隐患。房屋装修不属大修,不能申请贷款。

19、夫妻双方只有一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能否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夫妻双方只要有一人缴纳住房公积金,就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由缴纳的一方提出申请,但提供的资料必须是夫妻双方的。

20、在县(市)正常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在十堰城区购买住房能否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在十堰市内县(市)缴存有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城区购买住房可在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管理部申请公积金贷款;城区职工在县(市)购买住房可在城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管理部或县(市)办事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1、外地的公积金转到十堰后,能否立即用公积金贷款吗?

答:需先到原单位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转移手续,把原单位的公积金划入现在单位为您开设的公积金个人帐户内;在外地若缴存满一年以上,转入十堰后只要新单位连续缴存公积金且最后缴存日距申请贷款日不超过半年,就能申请贷款。

22、住房公积金交在异地(省),在十堰买房,能不能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以城市为中心实行属地管理,即住房公积金缴存在哪里,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贷款就在哪里办理。在十堰市以外地区交存公积金,按目前政策规定在十堰市不能办理公积金贷款。

23、公积金贷款需要多长时间、办理程序有哪些?

答:公积金贷款办理时间正常情况下:只要所需资料手续齐全、真实,从申请受理到发放贷款要经过三个环节(如遇节假日、因公外出、会议等其他特殊原因办理时间会顺延):

第一环节是借款人申请贷款(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公积金业务服务大厅受理贷款(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贷款(二个工作日内完成),管理中心办事处或管理部主任审核贷款(二个工作日内完成)、管理中心贷款管理科复审贷款(四个工作日内完成)、管理中心分管主任审批贷款(三个工作日内完成),整个过程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二环节是承办银行复核、房地产开发企业(二手房购买者)办理抵押、房地产开发企业交保证金(二手房购买者不需要)、借款人签署借据、设立账户;整个过程所需时间由借款人、承办银行、开发企业的办理进度情况而确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跟踪督办。

第三环节是承办银行向办事处或管理部提出申请、管理中心复审、发放贷款。发放贷款根据两个情况:一是根据资金计划和调度情况,二是根据市政府《十堰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照住房公积金管委会下达年度计划实行轮候制划拨资金。

24、住房公积金还贷方式有哪几种?

答:住房公积金还贷方式有:①等额本息还款法:是指每月以相等的还本付息数额平均偿还贷款本息。特点是月还款数不变化,借款人初期还款压力较小,但相对来说整个还款期内支付的利息也较多(目前只采用了等额本息还款方式);②等额本金还款法:是递减还款法的一种。是指将贷款本金分摊到还款各期,每期应还利息由未还本金计算得出,每期还本金额不变,利息逐渐减少,借款人初期还款压力较大,但相应来说整个还款期内支付的利息也较少。

25、在异地上班,公积金交在十堰,若异地购房,能否申请公积金贷款?

答:可以申请贷款。因所购房屋在异地不能办抵押,需当地房管部门备案确定购房行为真实,可用本人或他人在十堰的房产(含商业门面)作抵押,也可用公积金及其他有价证券作质押。

26、缴存职工能否为子女购房申请住房贷款?

答:按时缴交公积金的单位职工,为未婚子女购房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7、二次购房能否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首次还清住房贷款的情况下,因改善住房条件,重新购、建房,凡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基本条件,仍可以申请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28、能否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借款人在正常偿还贷款一年后,借款人书面申请,经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审批同意后可以提前部分或全部偿还。目前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及委托贷款银行,不收取违约金。

29、怎样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借款人须按合同约定,每月在发放贷款对应日之前将应还的本息存入约定的银行账户中,由贷款人自动划扣。

30、贷款全部结清后如何注销抵押?

答:在还清贷款本息后,到银行打印出贷款结清证明,开具《房屋权证注销登记申请书》盖章后,携带他(期)权证、身份证,再到房地产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注销抵押手续。

13、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需提供哪些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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