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2015年教育工作要点

2024-07-27

上海市2015年教育工作要点(通用8篇)

上海市2015年教育工作要点 篇1

2015年,上海市教育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围绕国家和上海市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上海市教育综合改革的总体部署,坚持改革创新、攻坚克难,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健康发展,完成上海市教育改革和发展“十二五”规划确定的重点任务。

一、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

1.教育综合改革方案落实。强化教育综合改革的统筹协调与组织领导,推动落实教育综合改革任务。指导各区县、高校结合实际编制实施教育综合改革方案。落实新一轮部市战略合作协议,着力在对接服务国家战略与经济社会发展、强化市级教育统筹、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提升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等方面加大改革力度。

2.教育规划编制。研制上海市教育改革和发展“十三五”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新一轮上海城市总体规划专项规划——“教育设施规划”。出台上海高等教育布局结构与发展规划、上海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深化高校分类指导与管理。

3.办学管理体制改革。研制上海高校设置和基本建设属地化标准,调整优化高校设置与办学管理体制。推进部市共建在沪部属高校和若干市属高校,促进在沪部属高校与市属高校联动发展,鼓励在沪部属高校更好地服务上海经济社会发展。推进部市共建上海研究院、国家教育宏观政策研究院。推动建设一批应用技术型高校。

二、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升德育工作实效性

4.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以深化“六进”(进教材、进课堂、进课外、进网络、进教师队伍建设、进评价体系)为抓手,完善教育系统加强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长效机制,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持续推进“中国梦”系列宣传教育,培育一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项目,开展“劳模进校园”系列主题教育。

5.大中小学德育内容和工作体系一体化。开展大中小学德育课程一体化研究和试点,完善大中小学德育顶层内容体系教育序列。编制中小学各学段、各学科落实德育目标的教学指导意见,研制教材调整及教学实施一体化方案。启动高校哲学社会科学课程德育试点,推进高校形势与政策课程教学规范化,建立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同城平台,启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拔尖人才培养计划。制定实施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发展规划,探索辅导员队伍与思政课教师协同育人机制。加强全国大中小学课程德育研究协同创新中心、上海市课程德育研究发展中心和高校课程德育研究基地建设。

6.校外育人共同体建设。完成《上海市校外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确定的重点任务。完善区县校外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建设学生社会实践电子学生证信息平台,加快推进校外教育信息化管理。扩大电子学生证和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家庭护照”使用范围,推动校外教育场馆设置专门部门和人员。建设一批学生“社区实践指导站”,建立一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习示范基地与市级示范性活动场所。

三、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促进基础教育高位均衡发展

7.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发布实施上海市第三轮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出台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实施意见,完善随迁子女就读义务教育管理办法。推进义务教育学区化和集团化办学,促进学区和集团内优质资源共建共享。实施新一轮“新优质学校”建设行动计划,建设更多家门口的好学校。进一步推动中心城区优质教育资源赴郊区新城和大型居住社区办分校、郊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委托管理等工作,整体提升郊区学校内涵发展水平。探索构建上海市基本统一的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建设基本标准、设施设备配置基本标准、教师队伍配置基本标准、教师收入基本标准和生均经费基本标准。

8.课程教学改革。完成新一轮中小学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修订工作。全面推进小学阶段基于课程标准的教学和评价工作,出台小学低年级等第制评价指南。改革高中教学组织形式,推行分层走班教学,开展学生生涯与学涯指导。深化“绿色指标”评价改革,深入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实验区建设。加强内地民族班教育教学与管理服务,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

9.特殊教育工作。全面实施第二轮上海市特殊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推行特殊教育儿童入学前医学鉴定,探索针对不同残疾类别、年龄阶段残疾儿童医教结合服务的有效方法,完善特殊教育医教协同保障机制。研制学前特殊儿童课程实施指南、随班就读课程实施指南,修订辅读学校九年义务教育学科课程指导纲要。

10.教育督导工作。配合做好《上海市教育督导条例》立法及相关配套政策制定工作。出台以区县为单位综合推进督政工作指导意见,完善区县政府依法履行教育责任公示公报工作。实施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学校专项督导。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入学专项督导和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暨体教结合专项督导。加强市督学和责任督学专业化培训和规范化管理。

四、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11.教学改革与专业建设。深化中高职贯通培养模式改革,推进“中职-应用型本科”教育贯通培养模式试点,启动“高职-应用型本科”教育贯通培养模式试点。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促进校企深度合作。深入实施具备国际水平的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标准,深化“双证融通”专业改革。加大中职校精品课程建设力度,发挥中职精品特色专业示范引领作用。加大中职网络课程开发力度。启动高职院校一流专业建设计划,打造一批高职重点专业。推动遴选若干行业和区域试行技术技能人才需求信息发布制度。建立健全职业教育专业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快速响应机制。

12.学生职业素养提升。颁布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评价方案,包括公共基础课学习水平考试和专业技能学习记录。建立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举行第六届“星光计划”职业技能大赛。组织职业院校参加2015年世界技能大赛和全国职业院校技能赛事。开发适合中小学生的职业启蒙课程,探索建立集中、固定的职业体验中心,打造综合性职业体验平台,推动学生职业体验日活动制度化。

13.基础能力建设。构建职业教育教师赴企业实践制度,支持职业教育教师取得国际职业资格证书,推行中职校教师全员培训和高职院校专业骨干教师培训。建立职业院校实训中心信息管理平台,促进上海市实训资源跨校、跨区域、跨部门共建共享,开展实训中心运行绩效评估。

五、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深化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

14.本科教学质量提升。深入实施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全面实施高校骨干教师教学激励计划和青年教师担任助教制度,建设精品课程、全英语课程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教学名师和教学团队,规划优秀教材。深入实施各类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支持高校参照国际等效的专业认证标准,建设一批一流本科专业。探索高校与行业企业、科研院所协同育人机制,加快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研制本科专业教学评估指标体系,引导高校建立五年一轮的本科专业自我评估机制。健全高校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发布制度。

15.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探索高端紧缺人才与高层次应用人才培养模式,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综合改革,探索构建行业规范化培训、职业资格认证与专业学位教育相结合的制度。优化完善上海市学位授权体系,启动上海市学位点合格评估、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

16.高峰高原学科建设。全面实施上海高等学校学科发展与优化布局规划,开展高校高峰高原学科一期建设。试行国际(同行)评估和个性化投入方式,研制基于学校整体发展的学科绩效评价方案。

17.“2011计划”实施与高校新型智库建设。适应和服务上海市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深入实施《上海市“2011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发展行动计划(2013-2017年)》,构建国家级、市级、校级协同创新中心三级体系和同城协同机制。改进高校新型智库支持方式、运行模式与评价方式,推动建设若干国家级智库。

18.高校科技成果分类评价与职务成果处置。选择若干高校试点开展以质量和实际贡献为主要内容的科研工作分类评价。继续推进高校技术转移中心建设,引导市属高校建立职务成果处置和分配制度,依托上海高校市场探索建立成果转化专业服务链。

六、构建区域终身教育体系,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

19.终身教育服务平台建设。推动上海开放大学内涵发展,探索构建开放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出台上海市高校继续教育转型发展指导意见,推动高校继续教育办学定位与服务模式更好地融入上海市终身教育体系。全面完成街镇老年学校标准化建设任务。建立衔接各级各类学校教育信息、覆盖全体市民、伴随一生的个人终身学习账户。

20.终身教育制度机制完善。完善上海市终身教育学分银行功能,建立健全学分认定、积累和转换制度。构建市民终身学习需求与能力建设监测机制,选择若干区县开展试测。建立教育培训机构资质标准、从业人员资格标准、学习成果评价标准等规范。召开上海市第四次老年教育工作会议。

21.教育培训市场分类管理。构建上海市经营性与非经营性教育培训机构分类管理机制,修订完善《上海市经营性民办培训机构登记暂行办法》《上海市经营性民办培训机构管理暂行办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各类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积极参与学习型社会建设,提升教育培训服务质量。

七、创新体制机制,规范支持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22.扶持与规范并重。出台上海市非营利民办高校示范校创建校相关配套政策。研制非营利民办中小学试点办法,开展第二轮民办中小学特色学校、优质幼儿园创建。出台上海市进一步完善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的政策措施。开展民办学校招生与收费制度改革,完善民办学校学费指导价管理,进一步扩大民办学校收费自主权,配套完善民办学校学费专户管理等制度。

23.管理机制与制度健全。探索混合所有的社会力量办学体制,鼓励和吸引国有企业以及各种公有、民营、外资等社会力量以多种方式参与办学。完善民办学校教师“年金制”等社会保障机制,支持民办学校稳定骨干教师队伍。探索民办教育第三方独立评价机制,培养更多专业化的第三方机构参与民办学校办学过程和办学质量评估。探索民办教育融资机制,为民办学校改革发展提供融资服务。

八、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提升教师队伍整体水平

24.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探索建立中小学校长任用、管理、考核机制。加强特级校长、特级教师流动的过程管理与考核。完善中小学校长专业发展培养培训制度。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完善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扩大中小学教师职务制度改革试点。健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体系,启动实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构建研训一体的教师专业发展机制。

25.高校教师队伍建设。继续实施上海高校特聘教授(东方学者)岗位计划,启动“青年东方学者”岗位计划。深入实施中青年教师国外访学进修计划、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学计划、教师产学研践习计划和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等。全面实施师资博士后制度、新教师岗前培训制度和教学科研启动资助工作。

26.岗位人事制度改革。研制高校教师队伍配置标准、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结构比例调整完善办法、职员职级制度改革方案等。完善中小学机构编制和教师配置标准。研制中专、技校教师系列正高级职称评聘办法。探索构建适应上海市教育行业特点的薪酬及激励机制。

九、充分发挥区位优势,提升教育国际化和信息化水平

27.涉外办学规范。出台上海市高校中外合作办学申请指导目录,加强高校中外合作办学统筹规划。出台上海市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机构资格认定与监督管理办法,适时受理新机构申请。建设上海国际教育认证服务中心,完善国际教育专业和课程质量认证制度,提供国际教育认证服务。

28.双向留学工作促进。进一步优化来华留学生类型结构,稳步扩大来华留学生招生规模,聚焦扩大学历留学生数量与比例、促进留学生所学专业分布多元化。探索把学历留学生规模和教学质量作为评价高校留学生教育水平以及给予相应支持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完善高校学生海外学习、实习机制。

29.教育国际合作与港澳台交流。深化与国际友好城市各项交流活动。办好“上海暑期学校”项目和“上海国际友好城市青少年夏令营”。推动国际教育组织落户上海,启动赴国际教育组织实习计划。探索建立上海国际教育服务园区、中小学国际理解与非通用语种教育研究实践基地。启动上海市涉台青少年交流平台建设,组织实施2015年沪台中学生体育节。支持和推进沪台、沪港、沪澳各项师生交流合作项目。

30.信息化管理与服务。启动基础教育教学平台建设,建立教师备课系统。开展中小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以高校课程资源中心、高职人才培养数据平台、“易班”学生网络互动社区、开放实训中心、教育行政管理平台等项目建设为引领,探索基于在线平台的教育教学与管理模式。建设国家和上海市教育决策支持平台,形成基于大数据的教育决策咨询服务机制。

31.信息化标准体系与基础环境建设。研制教育信息化基础数据标准、统一身份认证规范、资源和应用开发规范、数据交换接口等系列标准规范,逐步推进上海市教育系统各应用系统对接。初步建成“一网两平台三中心”(上海教育城域网;大规模智慧学习泛在平台、上海教育综合管理决策平台;上海教育数据中心、上海教育资源中心和上海教育认证中心),逐步构建覆盖上海市各级各类学校的信息化基础设施环境。

十、坚持学生发展为本,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32.文教结合工作。完成上海市首轮文教结合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确定的重点任务。探索高端紧缺文化人才引进新机制,加大顶尖艺术人才和后备人才培养力度。进一步整合文教优质资源,促进学生人文素养提升。加强媒体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增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感染力和影响力。支持高校高水平学术期刊建设,依托文化领域专业力量提升高校相关学科建设水平。启动实施馆校结合项目,推进学生艺术教育实践基地建设,优化市学生艺术团设点布局。

33.学生健康促进工程。扩大高中体育专项化教学改革试点,启动小学体育兴趣化、初中体育多样化试点。推广辐射校园足球联盟建设机制,开展校园篮球、排球联盟建设。组织2015年学生阳光体育大联赛、足球联盟四级联赛和校园足球国际邀请赛。试点建设青少年课外体育活动中心。推进学校卫生保健人员培育中心建设。出台中小学生学校午餐营养标准指导意见。探索建立校园意外运动伤害事故第三方处理机制。继续开展“医教结合”工作。扎实开展食品卫生安全科普宣传教育活动。

34.考试招生综合改革。落实国家和上海市高考改革总体部署,出台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方案、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等系列配套政策。探索外语标准化命题技术,建设外语听说测试考场。出台上海市进一步规范各类考试加分项目办法。深化“春季考试”制度改革。完善上海市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改进考评方式和标准,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出台社会人员参加2017年上海市高考办法,稳步推进成人高考、“专升本”“插班生”考试招生改革。

35.就业服务与学生资助。研制支持大学生创业政策措施,支持学生创新创业。推进上海市高校全面开设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建设一批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推进高校毕业生职业生涯指导,建设一批职业生涯工作室和校外实践基地。加大对就业困难毕业生的帮扶力度。健全高校就业质量报告发布机制。完善从学前到大学帮困助学的全覆盖体系,着力推进研究生资助工作。

36.校园安全与后勤保障。出台上海市高校消防安全、校内交通安全、校园安保工作等管理规范,制定高校消防设施设备检测、技防工程检查验收、出入口管理系统建设等技术标准。试运行高校安全保卫信息报送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平台。推进高校学生食堂运行监测体系建设,完善高校学生伙食价格平抑基金制度,加快高校主副食品冷链物流基地建设和功能完善。加大校园安全督查力度,完善高校食品安全督察员制度。正式运行学校节能环保监管平台。加强中小学校园安全管理,推进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加强未成年人法制宣传教育,启动专门学校内涵提升计划。

十一、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37.教育法制建设与依法治教。全面开展市属高校、中小学校、幼儿园章程核准工作。开展相关教育法规制定或修订的立法调研。研制上海市教育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教育行政和学校重大决策跟踪和评估机制等。开展中小学依法治校示范校创评,推行学校法律顾问制度。搭建教育政策研究平台,建立教育立法咨询与服务研究基地。合作研制江浙皖沪“三省一市”贯彻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教育改革与合作发展的指导意见》实施办法,落实长江三角洲地区教育协作相关项目。

38.语言文字规范管理。实施《上海市公共场所外国文字使用规定》,加强对重点领域语言文字使用情况监督检查。组织开展中华经典诵读行动。依托上海话有声数据库建设上海地方文化网络展示平台。加快高校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进程,完成市属本科院校达标评估。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区创建试点工作。

39.教育基本建设工作。加快推进一批市级重大建设项目。推进落实区县基础教育“十二五”基本建设规划项目和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规划(二期)项目建设,建立校舍安全长效保障机制。

40.经费管理与审计。探索高校综合预算管理改革。推行市属高校总会计师制度,健全教育经费长效监管机制。建立教育拨款咨询评估机制,加大财务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完善教育费附加和财政教育转移支付经费使用管理。探索构建公办高校学生成本分担机制。做好划转行业高校资产管理,推进委属企业经营性国资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教育内部审计与审计机关合作机制。做好市属高校局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开展委属单位、市属高校所属国有独资和控股企业财务决算审计。

上海市2015年教育工作要点 篇2

2015年, 农业部将坚持“产”和“管”并重, 进一步加强饲料行业管理, 夯实畜产品安全基础。“产”的方面, 重点督促获证饲料生产企业全面实施《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 建立生产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管”的方面, 重点加强饲料质量安全风险监测, 在继续组织开展饲料质量安全监督抽查, 依法查处不合格产品的同时, 以非法使用新型添加物、饲料原料中潜在污染物为重点, 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和预警监测, 提高主动防控风险的能力。

2015年, “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将继续深入开展, 针对生猪、肉牛和肉羊产业各环节进一步强化监管措施, 针对重点地区、关键环节和重要时节, 进一步加大监督抽检力度, 针对“瘦肉精”违法线索进一步健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工作机制。通过持续保持高压态势, 严防“瘦肉精”问题反弹, 努力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2015年, 农业部将进一步加强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监管。着力完成“全国生鲜乳收购站管理系统”上线运行, 实现奶站信息化管理。继续实施全国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计划, 加大质量安全风险排查力度, 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监测网络。深入开展生鲜乳违禁物质专项整治, 制定生鲜乳运输车质量安全管理规范, 严厉打击非法收购、运输生鲜乳和各种违禁添加行为。推进婴幼儿配方乳粉奶源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 涉及婴幼儿配方乳粉奶源的奶站、运输车、奶牛场 (小区) 都要建档立案, 纳入重点监管。及时跟踪舆情, 妥善处置各种突发事件, 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生鲜乳质量安全事件。

2015年, 全国兽医系统要紧紧围绕“努力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和重大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目标任务, 优化体制机制, 加强法治建设, 切实保障养殖业生产安全、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 为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贡献。

教育部2015年工作要点 篇3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加强党的建设

1.掀起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热潮。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向深入,切实领会精神实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把讲话精神作为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干部培训教学计划。分专题、分领域举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培训班。组织高校开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专题研究。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形成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长效机制。

2.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校党建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推动落实第23次全国高校党建工作会议各项部署。落实中办印发的《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做好督促检查工作。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基层党支部建设的意见》,切实推进高校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抓好院(系)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培训。研究制订《高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加强中小学党建工作。加强民办学校党组织负责人队伍建设。切实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完善党建工作考评办法。严格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党员组织生活会制度,切实提高党内生活质量。

3.做好教育系统宣传思想工作。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健全高校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完善课堂教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网络管理办法,召开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扎实做好“马克思主义理论与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编写和使用工作,开展教材使用情况专项督查。研究制订《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领航计划》和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标准。制订实施高校思政课建设体系创新计划,修订高校思政课建设标准,启动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推进高校思政课特聘教授试点,实施高校思政课择优项目。推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实施“高校实践育人共同体建设计划”“大学生心理健康素质提升计划”。实施“易班”推广行动计划和中国大学生在线引领工程,加强网络思想文化阵地和内容建设。组织高校辅导员骨干示范培训。研制加强高校校园文化建设的办法。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校出版工作的意见》。

4.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巩固和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深入落实密切联系群众等作风建设制度,形成作风建设新常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问题。认真贯彻中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文件精神和制度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抓紧推动“两方案一计划”落实。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持续深入抓好整改落实。

5.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部机关、直属高校、直属单位、驻外干部队伍建设统筹力度,突出正确用人导向,继续深化干部选任制度改革,积极推进干部交流。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配合研究制订高等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干部管理监督,严肃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加强和改进干部教育培训,提高培训质量。研究制订直属高校、直属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指导意见。

6.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政纪律建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出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实施办法》,细化责任内容,实行“一案双查”。开展“两个责任”执行情况检查。加强教育系统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加大巡视工作力度,紧紧围绕“四个着力”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强化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进一步推进直属机关和高校廉政文化教育,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大案件查处及问题线索审查处置力度,加强招生、基建、干部任用、校办企业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

7.加强政风行风学风建设。进一步减少会议、文件,提高工作质量。完善督查制度,强化重点工作过程监控,认真开展机关作风评议工作。推进政务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健全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受理工作机制。落实窗口服务单位首问负责制。制订《教育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推进教育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学风建设综合治理,发布学校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办法。推动厉行节约、节能环保工作,形成节约型校园建设新常态。进一步加强离退休干部工作。支持关心下一代工作。

二、全面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推动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

8.科学编制教育“十三五”规划。按照编制工作方案,研究起草教育“十三五”规划文本。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改革发展重大问题的研究,提高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前瞻性、操作性,提升通过规划对教育进行宏观指导和统筹推进的能力。加强对推进区域教育现代化的指导和监测,组织第三方机构研制教育现代化年度监测报告。

9.推动各省(区、市)和高校教育综合改革。组织开展《教育规划纲要》中期总结评估。继续跟踪指导上海市、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综合改革取得实质进展。指导各省(区、市)和高校制订实施教育综合改革方案并做好报备工作。加强综合改革典型经验总结和推广。研究制订推动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的实施意见。

10.深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指导督促各省(区、市)和有关高校研究制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指导上海、浙江做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探索制订职业院校学生进入高层次学校学习的办法。研究出台《关于深化高中阶段学生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全面实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指导和督促各地大幅减少高考加分项目,取消体育、艺术等特长生加分项目。完善自主招生,做好全国统一高考后开展自主招生的组织工作。继续推进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

11.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发布《关于推进管办评分离提高教育治理水平的若干意见》。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入落实《教育部职能转变方案》。实行清单管理,依法明确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推进教育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加快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推动所有高校完成章程制定工作,实现一校一章程。推动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章程建设。开展义务教育学校章程建设试点。加强学校章程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深入贯彻落实《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高等学校理事会规程(试行)》《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深入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制度,深化招生、财务、干部任用等信息公开,完善监督检查机制。推进高等学校质量报告发布制度建设。启动全国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开展职业院校和普通高校评估。扩大社会参与教育评价的领域,委托第三方参与教育评价。

12.推动高等教育布局结构优化和地方高校转型发展。推进“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优化东中西部高等学校布局。继续做好“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中西部高校提升综合实力工程”和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工作。印发引导部分地方本科高校向应用技术型高校转型发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启动改革试点,有序引导部分有条件、有意愿的地方高校转型发展。推动修订《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制订高校分类体系和设置标准,加快建立高等教育分类设置、评价、指导制度,促进高校科学定位、办出特色。推动各地优化城市基础教育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布局结构。

13.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出台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的政策文件,召开全国民办教育工作会议。研究制订民办学校分类管理配套政策。推进独立学院规范发展。

14.继续扩大教育对外开放。加强教育国际合作交流综合改革试验区和高等教育国际化示范区建设。推进高级别人文交流框架内的教育合作。贯彻全国留学工作会议精神,制订《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管理规定》。启动来华留学质量认证体系建设。加快外语非通用语种人才和国际组织人才培养。加强中外合作办学和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监管。稳步推进境外办学。加大国别和区域研究基地建设。探索完善外籍教师服务和管理机制。加强与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与合作。加强示范孔子学院和网络孔子学院建设。拓展与联合国教科文等国际组织的合作交流。

15.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推进“三通两平台”建设与应用,力争基本实现学校互联网全覆盖。加快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国家教育决策服务系统建设和教育统计基础数据库建设。完善国家教育资源云服务体系。继续加大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开发和应用力度,探索在线开放课程应用带动机制。加强“慕课”建设、使用和管理。推动高校仪器设备和优质实验教学资源开放共享系统建设。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深入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深化教学应用。提高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应用水平。推动实施《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规范》。继续办好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召开第二次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会,举办国际教育信息化大会。加强信息技术安全工作和教育信息化标准建设。

16.不断提高教育经费保障与管理水平。督促各地落实法定增长,推动各地建立各级教育生均拨款制度,依法保障财政教育投入。规范学校收费调整,完善非义务教育阶段成本分担机制,加强教育经费统计工作。健全监管体系,加强预算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强化内部审计。加强教育财务队伍建设,加快推进直属高校和直属单位总会计师委派工作,完善总会计师管理制度,开展全员培训。推进教育财务管理信息化建设。推动学校实行“阳光财务”。

教育部2015年工作要点

三、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引领、保障教育事业改革发展

17.加强教育法治建设。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制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教的文件,全面推进教育法治化进程。推动教育法律一揽子修订,加快《职业教育法》修订、《残疾人教育条例》修订和《校园安全条例》《国家教育考试条例》立法进程,积极推动《学前教育法》起草和《学位条例》修订。制(修)订发布《中小学教材编写审定管理暂行办法》《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规定》《高等学校国际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教师申诉办法》等规章。设立依法治教示范区。推进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出台《关于加强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意见》。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全面开展教育系统法治教育培训。

18.加强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制订法治教育大纲,统筹大中小学法治教育。组织编写宪法教育读本。建设国家青少年法治教育校外实践基地。推进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建设。开展青少年法律知识大赛、高校法治文化节等活动。实施中小学法治教育专任教师能力提高工程。

19.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方式。坚持用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全方位占领高校法学教育和研究阵地,研究制订《高等法学教育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教学指导》。召开全国高等法学教育工作会议,全面部署高等法学教育综合改革。深入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加强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校外法学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加大法学专业骨干教师培训力度。继续推进高校与法律实务部门人员互聘“双千计划”。积极推进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司法考试制度的有机衔接。

20.依法健全教育督导体系。深入实施《教育督导条例》,加快形成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位一体的教育督导体系。开展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做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认定。制订《督学管理办法》。健全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开展全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创新县(市、区)工作。开展中小学素质教育督导评估试点。做好专项督导。

21.推进国家教育标准体系建设。研究发布国家教育标准体系框架,制订教育标准制定审核办法,探索建立国家教育标准核准委员会。组织编制中小学学校建设标准。印发《义务教育学校安全规范》。制定关于规范中小学校服工作的意见,研制《中小学校服基本安全技术规范》。加快基础教育装备标准化建设。启动高职专业教学标准修(制)订工作,发布部分职业教育专业顶岗实习标准。公布92个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探索建立有关专业认证标准。

22.依法保障校园和谐稳定。创新校园安全管理,深化平安校园建设,积极培育平安校园建设优秀成果,运用法治方式研究解决平安校园建设面临的问题。加强学生安全法治教育,建立完善校园安全综合防控体系。开展校园周边治安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加强学校安全形势分析研判,建立完善教育舆情处置和通报工作制度。完善学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加强教育防灾减灾能力建设。

四、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内涵发展

23.切实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深入开展“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教育活动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继续推进中华经典诵读活动。开展“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系列教育活动和“圆梦蒲公英”农村学生看县城活动。继续做好义务教育德育、语文、历史教材编写、修订、审查工作。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发布《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推进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区建设。制订《关于加强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继续支持校外教育,推进中小学研学旅行试点工作。鼓励学校组织学生参观博物馆。指导家庭教育。

24.切实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印发《关于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深化学校体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的实施意见》。探索推进体育考核制度改革,着力提升学校体育工作水平和学生健康水平。推进落实高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健全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和年度报告制度。研究制订学校体育风险管理办法。研究学校体育场地开放及与社会场地、设施的共享机制和新型安全保险制度。推进国防教育。研究制订深化学生军事训练改革意见,修订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

25.改进美育教学。印发《关于全面改进美育教学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的意见》,召开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工作会议。开齐开足艺术课,多渠道解决艺术师资短缺问题。建立艺术教育工作评价制度。推进全国农村学校艺术教育试验县工作。开展好全国大中小学生艺术展演、高雅艺术进校园、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校创建等活动。

26.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推动各地落实完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探索建立国家教师荣誉制度。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启动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开展寻找最美乡村教师活动。深化教师培养培训改革。制订进一步加强高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建立新的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体系,统筹实施高校高层次人才计划。推进高素质教育人才培养工程。提升教师教学水平,继续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升计划。完善部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全面推开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

27.大力发展学前教育。推动各地实施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继续实施好国家学前教育重大项目,重点支持中西部地区和学前教育薄弱环节。利用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学前教育动态监管。推动各地建立学前教育教研指导责任区。做好《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实验区建设。办好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

28.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绘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进展态势图,定期通报各地均衡发展情况。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因地制宜保留并办好必要的村小学和教学点。进一步健全机制,做好留守儿童关爱和帮扶工作。指导各地科学规划学校建设,均衡配置教育资源。研究新型城镇化背景下义务教育学校布局,推动落实城镇新建小区配套学校建设政策,缓解城市大班额问题。推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联盟、集团化办学取得新进展。推动学校特色发展,提升学校品质。研制《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基础教育装备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新时期中小学图书馆建设与应用的意见》。研制关于加强中小学实验教学工作的指导意见。

29.全面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推动各地普职招生大体相当,以加快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为重点,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继续实施好普通高中改造计划和民族地区教育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建设项目。支持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改善高中学校办学条件。指导地方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研究制订普通高中工作规程。全面推进普通高中课程标准修订。开展高中创新实验室建设和创新活动平台建设。

30.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制订校企合作促进办法。制订行业企业办学指导意见,分类制订行业职业教育指导意见。加快推进现代学徒制度试点。健全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制度。研制中等职业学校部分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组织编写修订相关教材。审定公布“十二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实施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衔接行动计划、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职业院校规范管理行动计划。印发《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开展职业院校人才培养诊断改进工作。出台《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完成第三批国家中职和高职示范校验收工作。推进职业院校示范专业点建设。办好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研究设立全国职业教育活动周,推动各地办好相关活动。

31.着力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发展。坚持中国特色、一流标准,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组织实施。继续推进医教、农教协同等协同育人,深化高校人才培养机制改革。探索推进医学教育分阶段考试改革试点,做好医学教育整体衔接。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加快建设研究生质量保障体系。巩固本科教学基础地位,加强本科教学管理。进一步调整和优化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结构和人才培养类型结构,建立本科专业动态调整和专业预警机制。推进试点学院综合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继续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系列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加快产业行业急需人才培养。继续推进学位授权动态调整工作。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的实施意见》。继续推进高校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支持创业学生转入相关专业学习。面向自主创业学生实行“弹性学习年限制度”。聘请各行业优秀人才担任学生创业就业指导教师。建设一批大学生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和实习实践基地。

32.充分发挥高校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的作用。扎实推进“2011计划”,加快构建完善高校科研创新体系。全面落实《中国特色新型高校智库建设推进计划》,深化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方式和组织形式改革,启动高端智库建设。深化高校科研评价改革,完善高校科研项目和科研经费管理使用政策。组织开展第七届高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评选。制订《关于全面深化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科研领域综合改革的意见》《关于推进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话语体系创新的意见》。充分发挥普通高校及其新农村发展研究院、职业院校在科研成果转化中的作用。

33.大力发展继续教育。推动出台国家继续教育改革发展的文件。办好开放大学,拓展推进广播电视大学系统整体转型升级,推动普通高校继续教育改革发展。开展不同类型学习成果认证、学分积累和转换试点。研究制订老年教育发展规划。推动各地开展学习型城市建设,办好2015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开展社区教育实验区、示范区遴选工作。

34.全面推进语言文字工作。研制《〈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实施办法》《外国语言文字使用管理规定》《信息技术产品语言文字使用管理规定》。加强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建设,做好《通用规范汉字表》的宣传实施,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公共服务领域外文译写规范相关工作。实施“中华思想文化术语传播工程”。进一步推进语言文字工作纳入教育督导评估。加强语言文字监管体制机制和监测平台建设,发布年度中国语言生活状况报告。开展中华经典资源库二期、三期工程建设和“书法名家进校园”活动、第18届推普周活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15周年宣传活动。联合中央电视台办好“中国汉字听写大会”“中国成语大会”等节目。完善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测评体系。开展视障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加强手语主持人才培养。推进中国语言资源保护工程建设。做好语言国情调查。做好民族地区语言文字培训工作。

五、大力促进教育公平,逐步缩小区域、城乡、校际差距

35.公平配置教育资源。让贫困家庭的孩子都能接受公平的有质量的教育。启动实施加快中西部教育发展行动计划。国家教育经费向边疆地区、民族地区、革命老区倾斜。全面改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大力培养新型职业农民。推动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研究扩大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范围。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推动落实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加大对集中连片贫困地区教育改革发展的支持。继续做好定点联系滇西扶贫工作。实施《国家贫困地区儿童发展规划(2014—2020年)》,编织保障贫困地区儿童成长的安全网。

36.继续大力推进入学机会公平。完善随迁子女在当地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政策。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秩序,指导重点大城市进一步落实就近免试入学方案。改进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管理,提高中西部和人口大省高考录取率,缩小录取率最低省份与全国平均水平差距。进一步增加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人数。

37.关心支持特殊教育发展。落实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继续实施特殊教育重大项目。扩大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规模,加强资源教室建设和无障碍设施改造。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设孤独症儿童少年特殊教育学校(部)。发布盲、聋和培智三类特殊教育学校课程标准,启动起始年级教材编写。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制订残疾人参加普通高考和研究生考试的特殊保障办法。组织开展特殊教育改革实验区工作。

38.推进民族教育科学发展。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召开第六次全国民族教育工作会议,出台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制订学校民族团结教育指导意见。推进双语教育,加强双语教材和资源建设。完善少数民族各类专项招生政策。加强内地民族班教育管理服务。建设合格教师队伍,继续实施好“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夯实教育对口支援工作,推进新疆、西藏和四省藏区教育科学发展。

39.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加强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学生创业就业指导服务专门机构。面向全体学生开发开设就业创业指导必修课和选修课。实施好各类基层服务项目。引导和鼓励学生到农村就业。鼓励更多学生参军入伍。加强对就业困难毕业生的帮扶。健全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创业就业的服务保障机制。推动实施“离校未就业促进计划”。完善学生就业信息和学籍信息沟通衔接,提高就业统计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40.落实和完善学生资助政策。落实好义务教育学校、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政策,推动各地建立健全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和研究生资助政策体系。突出精准资助,坚决查处申请资助过程中的作假、冒领行为。落实资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继续强化资助资金监管。推动学生资助信息化建设。做好资助政策宣传。

上海市2015年教育工作要点 篇4

一、2015年教育信息化工作思路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构建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有效机制的实施方案》,围绕解决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以支撑教育改革、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为重点,以有效机制的构建为引领,以“三通两平台”为重要抓手,全面深化信息技术在教学、管理等方面的应用,全面完成“十二五”目标任务,为实现教育现代化和构建学习型社会提供有力支撑。大力提升信息技术安全保障能力,为教育信息化持续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网络环境。

二、2015年教育信息化工作方式

(一)强化应用驱动,促进深度融合,推动教育变革。坚持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核心理念,以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深入普遍应用为导向,推动教育理念变革,促进教育教学模式创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引导资源共建共享,支撑破解教育改革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

(二)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依法治信,完善政策环境。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推进教育信息化制度规范建设。进一步指导各地深化对教育信息化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健全管理体制,强化统筹推进,加强工作督导,强化宣传培训,开展国际合作,为教育信息化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三)推进机制创新,发挥市场作用,凝聚各方力量。坚持政府统筹引导,多部门合力推进,社会各方积极支持;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完善政策机制,推动政府购买服务,鼓励社会广泛参与;发挥学校和师生的主体作用,形成协同推进教育信息化的良好格局。

三、2015年教育信息化工作核心目标

一是完成学校信息化条件建设“十二五”目标。基本完成全国中小学互联网接入,基本实现每校至少拥有1套多媒体教学设备;加快推进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基本实现各级各类学校互联网全覆盖(其中宽带接入50%以上),拥有网络教学和学习环境。

二是优质教育资源开发与应用深入推进。“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2015-2016学年新增参与教师200万名、“优课”3万堂,使参与教师达到400万名、“优课”达到5万堂;进一步加强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推动“易班”应用覆盖到8个省和1/3的部属高校;推动各地开发本地特色资源,鼓励学校建设校本资源库,实现课堂教学的常态化、普遍性应用。

三是网络学习空间应用覆盖面大幅提升。师生网络学习空间的开通数量达到4500万,使50%教师和30%初中以上的学生拥有实名网络学习空间,并在教育教学中深入应用。

四是完善教育资源云服务体系。提升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建立健全国家平台运行、资源汇聚与服务的政策机制,实现与20个以上省级平台以及若干地区平台、企业平台的互联互通。

五是进一步推进重要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与应用。加快推进支撑高考改革、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学校办学条件管理等一批重要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推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深入普遍应用,形成贯穿学前教育至高等教育的学生、教师、教育机构等基础数据库,提高管理效率和水平。

六是扩大实施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开发优质教师培训资源,推动各地开展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与测评,培训中小学、幼儿园教师260万人,中小学校长5万人。启动新一轮的教育厅局长教育信息化专题培训,完成培训800人。

七是启动实施“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示范培育推广计划”。遴选一批示范点,培育一批骨干学校、教师和课程,形成一批典型应用模式,进行推广示范。

八是进一步完善信息技术安全责任制度和工作机制。完成部直属机关和部属高校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备案,完善教育系统网络安全通报机制,加快灾备中心和数字认证体系建设,开展信息技术安全培训工作。

四、2015年教育信息化重点工作

(一)加强教育信息化统筹部署。

1.做好教育信息化宏观指导与部署。

召开第二次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会议,系统总结教育信息化工作进展,明确“十三五”教育信息化基本思路,动员部署各地进一步加快教育信息化进程。按照《构建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有效机制的实施方案》部署,研究制订“十三五”教育信息化工作指导意见,指导各地加快教育信息化进程,为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责任单位:科技司)

(二)推进信息化基本条件建设。

2.推进农村中小学“宽带网络校校通”。

深入推进“政府规划引导、企业参与建设、学校购买服务”的学校宽带网络接入机制,列出未接通宽带网络学校清单,进一步加强部门间协同和与企业的沟通,实施分类指导,着力解决边远、贫困地区农村中小学宽带网络接入,基本实现全国中小学互联网全覆盖;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在“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中保障学校信息化建设投入,逐步将信息化基础设施纳入学校建设标准和基本办学条件,基本实现每所中小学拥有多媒体教室。(责任单位:科技司、财务司、督导办、规划司)

3.推进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

组织开展《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规范》培训交流,规范和推动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基本实现全国职业院校“宽带网络校校通”。(责任单位:职成司、中央电教馆)

4.推进国家开放大学云教室的推广应用。

在中西部地区完成国家开放大学第二期252间云教室建设,实现与一期云教室的互联互通;总结优质资源快速分发、共享等应用模式,提升优质资源共享服务水平;建设云教室资源管理系统,通过与学习的平台的对接,实现课程资源生成与应用的一体化。(责任单位:国家开放大学)

(三)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

5.全面推进基础教育数字教育资源开发与应用。

继续深入推进“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进一步动员广大教师参与,2015-2016学年新增参与教师200万名、“优课”3万堂,使参与教师达到400万名、“优课”达到5万堂;开展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应用效果评价;建立基础教育教学信息化专家库;完善资源评估准入机制,鼓励企业系统开发与教材配套的基础性数字教育资源和满足广大师生需求的个性化数字教育资源,形成数字教育资源持续开发应用的新机制;推动各地形成具有本地特色和校本特色的教学资源,逐步实现基础性资源全覆盖、个性化资源日益丰富。(责任单位:基础二司、科技司、中央电教馆、人教社、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加强专题教育资源开发,开展“中国梦—行动有我”中小学生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和学科德育精品课程展示活动;发布2015年专题教育社区建设与应用报告、国家精品专题教育社区案例与评析,打造一批精品专题教育社区。(责任单位:基础一司、中央电教馆)

指导开展中小学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总结、展示、交流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的新技术、新方法和新成果,推动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合理有效应用。(责任单位:基础二司、中央电教馆)

贯彻落实财教﹝2013﹞342号、343号和财教﹝2014﹞47号文件关于“满足学校信息技术和教师培训等方面的开支需求”的要求,探索建立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增长机制及用于购买信息化服务的政策措施。(责任单位:财务司、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6.大力推进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开发与应用。

办好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推动大赛成果广泛共享。推进职业教育数字资源管理和学习的平台建设,探索有效的数字资源建设、汇聚、推送和共享机制,构建持续运转的信息化建设生态圈。继续开展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推进高校继续教育数字化资源开放与在线教育联盟建设;启动面向部分行业的资源开放行动计划。举办全国职业教育信息化教学现场观摩活动。(责任单位:职成司、科技司、中央电教馆)

启动国家开放大学第三批100门网络核心课程建设,探索形成网上教学规范和教学团队建设运行机制;启动20门在线通识课程和2万门微课程建设,构建基于网络自主学习和社群互动学习的新型教学模式,探索建立学习成果认证、积累与转换制度。(责任单位:国家开放大学)

7.促进高等教育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开发与应用。

印发《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强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完成视频公开课、资源共享课的审读上线和资源共享课的结项验收;研究CALIS和CADAL项目发展和运行维护机制;继续建设100个左右的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重点开展资源、平台、队伍和制度等方面的建设,形成持续服务实验教学,保证优质实验教学资源开放共享的有机整体。(责任单位:高教司、高教社)

实施“易班”推广行动计划和中国大学生在线引领工程,使“易班”应用覆盖到8个省和1/3的部属高校,中国大学生在线共建高校达到500所,设立校园网络通讯站300个。加强大学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资源开发,开展系列网络主题教育。(责任单位:思政司)

8.组织民族双语数字教育资源开发与应用。

制订实施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双语数字教育资源开发与应用方案。继续做好新疆地区义务教育阶段使用的《数学》双语数字教育资源开发与应用工作。(责任单位:民族司、基础二司、中央电教馆、人教社)

审定整合既有优质维汉双语教学资源,向新疆中小学校免费配发并做好应用培训。(责任单位:中央电教馆)

9.完善教育资源云服务体系。

继续提升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建立健全相关政策机制,制订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出台资源平台互联互通办法,实现国家平台与20个以上省级平台以及若干地区平台、企业平台的互联互通,完善教育资源云服务体系;深入推进国家平台规模化应用试点,争取覆盖2万所学校、100万名教师、1000万名学生。(责任单位:科技司、中央电教馆)

10.巩固深化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成果。

完成“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项目验收工作;组织开展人教版资源更新和一个新增版本资源开发,为教学点配送更多适用的优质数字教育资源;推广“一校带多点”“一校带多校”的教学组织模式,增强对教学点教师的业务指导,持续加强教学点教师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支持教学点开齐开好国家规定课程;开展教学点优秀案例和区域典型经验交流,促进教学点利用数字教育资源提高教育教学水平。(责任单位:基础二司、科技司、教师司、中央电教馆、教育电视台)

(四)推动“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取得新进展。

11.加快网络学习空间普及和应用。

督促和指导各地和各级各类学校探索网络学习空间建设、应用的有效机制,加大与企业交流合作力度,加快推进“人人通”取得新进展,使50%教师和30%初中以上的学生拥有实名网络学习空间,90%以上高等学校师生和100%开放大学师生拥有实名网络学习空间。深入研究和挖掘网络学习空间的应用模式,将空间与课堂教学有机衔接,鼓励教师和学生利用网络学习空间开展网络教研、互动交流和自主学习,探索信息技术促进教学改革、提升教学效率与效果的新模式,助力减轻学生学业负担。(责任单位:科技司、基础二司、职成司、高教司、教师司、中央电教馆、国家开放大学)

(五)深入推进教育管理信息化。

12.加快重要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与应用。

根据统筹规划,加快推进支撑高考改革、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学校办学条件管理等一批重要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推动深入普遍应用,形成贯穿学前教育至高等教育的学生、教师、教育机构及办学条件等动态基础数据库;完成省级数据中心建设与整合,基本形成支撑教育管理的国家级系统、省级系统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应用的云服务体系,提高管理效率和水平;根据《教育管理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指南》大力推进学校和区域教育管理信息化,制订相关标准与规范,加强区域统筹,做好试点示范,探索机制创新;编制教育管理信息化“十三五”建设与应用方案,全面提升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责任单位:教育管理信息中心、相关业务司局)

全方位推进“国家教育科学决策服务系统”建设,完善工作机制,更新基础数据信息,实现与有关业务系统的有效衔接,完成教育现代化的监测与评价等系列重大专题分析研究成果的植入;推进大数据应用,发挥监测、评价、预测及预警功能,为科学决策、宏观管理提供依据。研究制定教育数据管理与使用办法,规范数据的规划、采集、共享和使用。(责任单位:规划司、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六)加大教育信息化培训力度。

13.扩大实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

开发优质教师培训资源,推进信息技术应用创新试验区建设,推动各地开展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与测评,培训中小学、幼儿园教师260万人;开展中小学校长信息化领导力培训,完成500人的骨干培训和5万人的远程培训。研制教师网络研修社区建设规范并扩大试点,建立教师远程培训质量监测评估体系;研制网络研修课程资源建设标准、培训质量标准和培训绩效评估办法等相关政策,全面推动教师网络研修社区建设。研究教师开展信息化教学的激励机制,使信息化教学常态化、普遍化。(责任单位:教师司、中央电教馆)

14.加强职业院校、高等学校教师培训。

继续开展全国职业院校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提升培训,探索建设在线课程,进一步扩大培训覆盖面,惠及更多的职业院校教师。(责任单位:职成司)

继续开展高校教师网络培训工作,丰富培训资源,优化培训平台,促进移动学习,加强对高校教师的个性化培训服务,强化信息技术与学科专业教学的融合。(责任单位:高教司)

15.大力开展教育信息化专题培训。

启动新一轮的教育厅局长教育信息化专题培训,以新任教育局长为主,计划培训800人;举办中西部地区基础教育信息化专题研讨班,培训教育行政部门相关负责人100名,提高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推进教育信息化的能力。(责任单位:科技司、基础一司、人事司)

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继续开展本地区教育信息化管理干部专题培训工作,将教育信息化理念融入到教育管理各个方面,深入推进教育信息化应用,为教育信息化“十二五”目标的全面完成提供组织保障。(责任单位: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七)全面推进战线教育信息化工作。

16.开展教育信息化应用典型示范。

在教育信息化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启动实施“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示范培育推广计划”,先期在基础教育领域遴选一批覆盖不同地区、不同学段、不同类型、不同应用模式的示范点,组织专家重点指导,培育一批能够发挥示范应用、辐射带动作用的骨干学校、教师、课程,加以推广;鼓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也积极开展示范点培育推广工作,形成分层推进机制。(责任单位:基础二司、科技司、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17.加快推进各地教育信息化工作。

各地要深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对教育信息化的整体部署,按照《构建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有效机制的实施方案》的要求,加强部门协调、完善政策措施、鼓励多方投入、健全管理体系、营造良好环境,加快推进以“三通两平台”为核心的各项重点工作,如期实现“十二五”发展目标。各地要统筹“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根本解决义务教育学校网络教学环境有无的问题;组织开展好“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形成教师普遍开展信息化教学的良好氛围;巩固“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项目成果,建立起利用信息化手段帮助教学点开齐开好国家规定课程的机制;组织好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和校长教育信息化专项培训。(责任单位: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八)完善教育信息化管理体制和支撑保障机制。

18.开展教育信息化专项督导。

完成《2014年教育信息化专项督导报告》,督促指导各地工作;制订《2015年教育信息化专项督导工作方案》,开展教育信息化专项督导,进一步推动各地加快教育信息化进程,完成“十二五”目标任务。(责任单位:督导办、科技司)

19.进一步完善教育信息化管理体制。

加强教育信息化工作统筹规划、协调指导,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责任单位:科技司、人事司)

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归口管理的原则,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行政职能处(科)室职责明确、统筹推进的管理体系。(责任单位: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20.充分发挥教育信息化战略研究和专家咨询机构的作用。

充分发挥教育信息化专家组的作用,加强重大问题研究和战略咨询。加强教育信息化标准管理体系、战略研究与技术支持机构建设,组织开展教育信息化标准研制。组织编制教育信息化发展报告、教育信息化国际进展报告、教育信息化应用案例。(责任单位:科技司)

继续深化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信息化发展状况的监测与评估研究,完善评价指标体系与发展指数,逐步积累并建立发展监测数据库和可视化系统。(责任单位:中国教科院、中央电教馆)

21.加强教育系统信息技术安全工作。

研究制定部直属机关和部属高校加强信息技术安全的指导意见,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制度,健全工作机制。与公安部联合部署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建立部属单位网络安全通报机制,指导各单位建立完善的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和安全事件监测体制,加快灾备中心和数字认证体系建设,开展网络安全培训工作,推进“网络安全知识进校园”行动,举办全国大学生网络安全知识竞赛,为教育信息化健康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网络环境。(责任单位:科技司、思政司、教育管理信息中心)

22.开展教育信息化国际交流与合作。

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青岛联合举办首次国际教育信息化大会,对信息技术推动未来教育变革、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进行研讨,宣传我国教育信息化推进成果与经验,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充分利用国际资源,借鉴国际经验,推动我国教育信息化加快发展。(责任单位:教科文秘书处、科技司、政法司、基础一司、基础二司、国际司、中央电教馆、教育管理信息中心)

23.加大教育信息化宣传力度。

上海市2015年教育工作要点 篇5

按照《市基层党建工作阶段任务要点的通知》(市党发[2014]90号)和《市教育系统基层党建工作阶段任务要点的通知》(市教工发【2014】24号)文件精神和2015年自治区、地委、市委对党的建设新要求和任务,结合教育系统党建工作实际,特制定市教育系统2015年党建工作要点。

一、工作目标

坚持把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维护校园稳定和实现长治久安,作为教育系统党建工作的着眼点和着力点,立足教育系统实际,紧紧围绕提高党组织“抵御渗透、巩固阵地,严谨治学、教书育人,服务师生、文明执教,民主管理、依法治校”四种能力,强化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的主体责任意识,着力建设“四强”党员教师队伍,严格各项制度的落实及问责,把基层组织建设成坚强的战斗堡垒。

二、工作任务

(一)坚持“政治家办教育”,充分发挥党组织总揽全局的作用。

1、认真贯彻落实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明确学校党组织的主要职责,以教育系统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和书记论坛为契机,重点分析本学校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产生问题的原因,进一步理清学校2015年党建工作思路,谋划本年度党建工作重点和主要措施,制定符合实际的工作方案和计划,对党建工作任务实行目标分解、责任到人,明确完成时限,细化任务至每月。(办公室负责述职评议,思政办负责书记论坛、党建办负责审阅局机关、学校党建工作思路,2015年3月1日前完成)

2、用开拓创新的先进理念统领学校党建工作。牢固树立创新意识和开放理念,站在全局高度思考学校党建工作,坚持用发展的眼光看待学校党建工作,紧紧围绕党的政治路线、中心任务和党的建设总目标,切实找准学校党建工作与学校中心工作的结合点,如从建立健全基层党建工作制度、加强基层党组织整顿、强化党组织班子和队伍建设、人才培养和教育培训、激发党员干部教师的责任感、荣誉感和自豪感、找准党建工作与教学工作的切入点等方面研究、思考、谋划学校党建创新工作,保证学校党建工作方向正确、目标具体、措施有效。(各学校于2015年3月1日前向党建办上报年度党建创新项目。年度没有党建工作创新项目的支部实行一票否决,不得参加年底各项评优)

3、加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大力开展“三转变三育人”活动,不断增强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净化育人环境,巩固教育阵地,筑牢抵御宗教侵蚀渗透的思想防线。将党建工作与教学工作有机结合,做到“抓党建促教学”,在推进“控辍保学”、“双语教育”、“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和均衡发展”,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发挥应有的作用。(党建办牵头,双语办、普教股、标建办配合)

(二)加强队伍建设,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4、抓好“1113”工作机制。选优配强学校党支部书记和支部班子成员、团支部书记、少先队辅导员、工会主席,明确各自职责分工,发挥党支部纪检委员、组织委员等支部委员的作用,认真落实党建带团建、带队建、带妇建的工作机制,同步开展支部委员、团支部、少先队、妇委会的整顿,把群团组织建设工作纳入党建目标管理体系,切实发挥团支部、少先队、妇委会在宣传教育、团结凝聚“80、90”青少年群体和女教师方面的作用。(各学校支部班子职责分工必须于2015年3月1日前制定完成,教育工委将于3月进行督查)

5、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教育工委与各基层党支部签订党建责任书的基础上,局机关、各基层党支部与党员干部教师签订符合实际的党建目标责任书,对党支部、支委委员、党小组和党员实行责任分解,做到层层有目标,人人有责任;立足学校实际签订党支部服务承诺书和党员服务承诺书,并进行公示,接受师生、家长的监督,积极开展践诺、履诺活动,同时有针对性地制定党建工作目标量化考核方法,将党建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管理。(各学校党建目标责任书、党支部服务承诺书和党员服务承诺书必须于2015年3月10日前签订完毕)

6、加大后备干部培养力度,形成良好用人导向。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市委组织部制定的“三个不吃亏”、好人上一线激励引导办法做好选拔干部、任用干部工作。关注后备干部的培养,重视“三培两带”工作,大力选拔政治强、能力强、作风强、心力强,敢抓善管、群众威信高的党员干部教师成为班子成员和中层领导。选拔任用干部必须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进行,不允许带病提拔,不得提拔政治不坚定、群众威信低的干部。(由党建办、人事股负责)

7、认真做好发展党员规划和年度发展党员计划。严格遵守市发展党员调控指标和“十六字方针”发展党员,扩大入党申请人队伍,每个党支部每年入党申请人不得少于5名,积极分子不得少于3人,每年至少要发展1名党员,并逐年扩大申请人比例,认真做好发展党员规划和年度发展党员计划,条件成熟的高中党支部可在团员中发展学生党员。(牵头单位:党建办,机关及各学校党支部都必须制定发展党员规划和年度计划,于2015年3月10日前完成规划和计划的制定,未完成发展党员指标任务的党支部将按考核标准扣除相应分数)。

8、发挥教育系统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党小组作用。按照《老干部传帮带考核实施办法》加强对离退休干部的考核管理,教育工委成立教育系统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各支部成立由党支部书记担任组长、一名离退休党员担任副组长,工会主席担任联络员的党小组,切实发挥离退休干部的传、帮、带作用。做到每月一活动,每月一主题,及时掌握离退休干部党员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提供真真切切、实实在在的帮助,使离退休党员干部真正感受到党组织的重视和肯定。(牵头部门:党建办、工会,机关、各学校党支部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年度离退休党员干部工作计划,按月开展活动)

9、加强党员管理。以“党员承诺制”、“党员责任区”、“党员先锋岗”、争先创优和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为载体,一是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自治区教育系统教职工遵守政治纪律的若干规定》和《喀什市关于进一步严肃各级干部政治纪律的15条禁令》要求,强化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含离退休)教职工遵守政治纪律、“五不承诺”、“两个严禁,五个不得”、“三个坚决防止”、抵制“三非”、“去极端化”等各项规定,凡进清真寺参加宗教活动的党员,一律清出党员队伍,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当事人及有关领导的责任。二是健全和落实党员教育管理的各项制度。认真开展党员民主评议和党员党性分析评议工作。定期组织党员教师开展以思想上查认识、政治上查立场、教学上摆问题、行动上议作风为内容的“查、摆、议”活动。三是按照要求对不合格党员做好处置工作。(纪检监察室牵头,办公室、人事股、工会、机关、各学校党支部配合,各党支部先进行自查,及时将相关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位党员(含离退休),纪检监察室随时进行检查,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三)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将政治思想工作贯穿于教育的全过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10、强化党对教育的领导,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在增强学习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工夫,将学习教育活动贯穿于全年工作中,严格落实政治学习制度,做到“五落实”;在开展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党员集中学习、专家讲座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学习的有效方式,充分发挥远程教育、红色电影、读书会、演讲会、现场交流、实地考察、知识竞赛等学习载体的作用,认真制定学习方案和学习计划,做到学习深入扎实,思想认识稳步提高,站好讲台,守好阵地。(党建办牵头,下发2015年重点学习目录,各学校党支部制定学习方案和每月学习计划,2015年3月1日前完成)

11、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反渗透工作。做到“四维两反”教育课堂化,从备课、上课、听课等三方面健全评价体系;严格落实“两个不得、五个严禁”、“五不承诺”和“去极端化”,坚决抵制宗教向校园渗透,进一步强化“稳定”是第一责任、“育人”是根本的责任意识,认真开展喀什市地方史、文化史、人物史、民族史等方面的学习,学会区分正常宗教和非法宗教,及时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突出解决好学生上下学戴头巾问题,制定学校师生穿戴和电子介质(手机等)日常管理办法,坚持正面教育为主,筑牢师生反分裂、反渗透的牢固的思想防线和基础,提升教育在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治本之策中的基础支撑作用。(综治办负责,党建办、各学校配合,2015年3月1日前制定相关管理办法)

12、认真开展“大宣讲”活动。以庆祝自治区成立60周年活动为契机,大力宣传自治区成立以来特别是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以来喀什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成就新变化;党的惠民政策给各族群众带来的实惠;各族群众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奋斗历程;扎实开展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的宣传教育。(思政办牵头,各学校党支部配合,按照相关文件开展)

13、对教师队伍进行经常性的师德教育。按照《教师“德育档案”考核管理规则》中师德考核目标考核体系,建立健全在职教师师德考评档案,如实记载教师既往取得的主要师德成绩或存在的违反师德的情况。(思政办牵头,每学年为一个周期,每年不少于2次,各学校负责落实)

14、做好德育工作。以现代文化为引领,探索“以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与民族文化相结合”的校园文化建设之路,加大德育达标校、示范校的创建、评估力度,解决好“为谁培养人、培养什么样的人,怎样培养人”的问题,为喀什市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打好基础。(思政办牵头,各学校负责落实。)

15、坚持不懈的抓好民族团结教育工作。一是认真开展第34个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以月促年,始终把“四个高度认同”作为重要目标,通过深入开展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教育,树立正确的马克思主义“五观”;定期召开家长会、建立学生行为表现定期向家长通报制,开展“家长开放周”、“大手牵小手,小手拉大手”活动;大力倡导民汉党员干部、教师之间、师生之间开展“结对子”、“手拉手”活动;通过组织开展民族团结“友谊学校”、“友谊班级”、民族团结主题校会、班会、队会等活动,进一步增进各民族师生之间的感情(由思政办、团委牵头,局机关、各学校党支部配合)。二是按照《民族团结“五个一”结对子活动日常考核办法》,确保“五个一”结对子活动落到实处,做到常态化。(由工会、党建办牵头,机关党支部及各副科级以上基层党支部配合)

16、切实加强法制教育。一是认真开展普法教育,把法制教育与“四维两反”教育紧密结合;二是结合法律进学校、进课堂活动,认真制定法制教育计划,提高教育效果;三是发挥法制副校长作用,定期在学校举办法制讲座,开展模拟法庭、法律咨询等活动;四是把法制教育纳入党建目标考核责任体系,加强检查指导,使法制教育的各项计划切实落到实处。(思政办牵头,各学校负责落实)

(四)健全各项党建工作制度,加强各项制度落实,用务实管用的制度体系规范党建工作。

各党支部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必须认真履行职责,以主要精力抓好党建工作,制定符合教育系统和各学校实际的党支部各项规章制度,及时做好制度的“废改立”工作,党支部制定的各项制度毕勋通过党员大会,认真做好制度落实工作,严格按制度办事,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加大执行、督查、考核力度。

17、做好群众路线整改和制度建设工作。狠抓政治坚强方面和“四风”方面存在问题的解决和整改,对整改方案、整改措施和问题清单进行销号管理,明确整改目标、措施、责任、时限,并在整改中注重抓好建章立制,认真做好制度“废、改、立”工作,推动工作常态化、长效化。(群教办牵头,各学校负责落实,2015年4月1日)

18、严格落实“四知四清楚四掌握”工作机制,扎实开展“千名教师访万家”活动。明确干部考核管理办法,建立工作台帐。教育工委每季度对落实情况进行考核,(思政办牵头,各学校负责落实)

19、落实党内生活制度。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党性定期分析等党的基本制度,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1次,支部会议每月召开1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党小组会议每月召开1—2次,党课每两月上1次。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每年1次,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党性定期分析每季度一次。(党建办牵头,各学校负责落实)

20、深化落实联系服务群众制度。进一步规范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制,所有党支部都要建立承诺践诺和评诺台账,接受各方监督,确保承诺内容具体、及时兑现、群众满意。严格党务、政务、校务财务公开制度,每季度公开1次,根据需要可随时公开。

21、落实教育工委领导定点联系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责任。认真按照《市领导干部及教育工委、局领导班子定点联系学校(园)工作方案》的要求,发挥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基层组织整体功能。开展“联述联评联考”工作,完成教育工委书记、纪检书记向市委述职、基层党组织向教育工委述职工作。把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情况纳入年底基层党支部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对抓党建不力、效果不好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要给予诫勉谈话,作出适当的调整。(党建办牵头,各学校负责落实。)

22、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的领导。一是认真落实《市各级领导干部定期下访制度》,并按照制度严格执行。坚持和落实抓基层组织建设的责任制,制定出责任分解量化办法,进一步明确党委书记、主管党务的副书记和学校党支部书记的职责范围,明确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二是严格履行党建责任制,对学校领导班子实行每半年考核一次。(由党建办、人事股牵头,纪检监察室、局机关、各学校党支部配合,上半年考核于暑假前完成,下半年考核于寒假前完成)

23、建立和规范议事制度,完善重大问题的决策制度。对涉及学校发展规划、改革方案、领导分工、经费预决算、基建采购项目等重大事项,积极推行党支部提议、党支部和校务会商议、党员会议审议、教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四步工作法”,进一步规范学校党组织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党建办牵头,各学校负责落实)

(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主体责任。

24、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一是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年至少4次。二是廉政专题学习全年至少2次,主要领导讲廉政党课。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共产党员、党组织违反党的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规定》,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有规划、有重点、有步骤安排好廉政宣传教育活动,做好廉政文化“四进”活动。(党建办纪检监察室牵头,各学校负责落实)

25、贯彻落实《市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意见》。进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自查和年度检查工作.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情况。加强对重点领域、重大项目、重要资金的监督管理。(党建办、纪检监察室牵头,各学校负责落实)

26、领导干部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领导班子成员不得发生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配备使用公车,收受礼金、支付凭证、有价证券等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认真按照信访制度、程序做好信访接待、处理、报结工作,努力做到“零投诉,零举报,零信访”。(党建办、纪检监察室牵头,各学校负责落实)

27、层层推进,规范政风行风和教育收费治理工作。将治理补课乱收费、规范办学行为纳入教育工作议事日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按照自治区、地区、市发改委下发的教育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执行和监督,责任明确到人,层层签订责任制,加强监督检查,深化教育宣传,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党建办、纪检监察室牵头,各学校负责落实)

2015年医改工作要点 篇6

2015年,医改工作紧密围绕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基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分级诊疗服务体系建设、基本药物制度实施、乡村医生签约服务等重点工作任务,积极推进“先看病、后付费”诊疗服务模式,按照省、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新政策、新精神,创新工作思路,拓宽改革范围,稳步推进各项改革。

一、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一是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重新核定人员编制与技术岗位总量,完善公立医院岗位考核和绩效考核,分配重点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倾斜,提升医务人员待遇水平;二是推行医院理事会为主要形式的医院管理机制,建立政府主导与第三方评价相结合的公立医院考核办法,进一步修订完善公立医院医改资金补偿办法,通过医药服务价格调整、财政投入和医院加强核算、节约成本等措施,保障医院收入和发展;三是继续实施好“为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招聘医学类本科生政策”,抓好公立医院人才队伍建设;四是推进以电子病历和医院管理为重点的医院信息系统建设,加快以急救、产科、儿科、血液透析等为主的医学重点专科建设;五是强化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探索医疗风险保险,建立医疗执业风险分担机制,促进医患和谐。

二、深化基本药物制度改革

1、强化药品“三统一”管理。实施县级公立医院与基层卫生院药品配送的捆绑式管理,按照“三个捆绑”管理措施,探索合疗门诊统筹与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的统一管理,完善药品“三统一”考核及补偿办法,坚持日常监管与定期考核制度,形成规范高效的采供、销售、使用、结算、考核、补偿运行机制。各级医疗机构要积极调整用药结构,优先使用基本药物,不断提升基本药物占比指标。在民营医疗机构试点推广药品“三统一”。

2、改善药品采购供应。完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强化对药品配送企业的监督措施,做好常见病、慢性病、常用低价和儿童用药供应保障,探索中标药品带量采购和竞价机制,降低普通药品价格。

3.完善药品电子监管。巩固完善药品电子监管系统,推进医疗信息系统与药品电子监管系统的对接,加强药品质量监管与追踪。

三、实施镇村卫生一体化管理

实施镇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强化卫生院对辖区内村卫生室的具体管理和业务指导职能,从乡村医生签约式服务着手,推进卫生室规范化建设,提高村医补助待遇;以开展业务知识竞赛、专业技能考核、服务能力培训、优秀村医评选等活动为载体,推进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提升村级基本医疗、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和水平。

四、积极探索新型协作办院模式

1、把强基层作为一项长期任务,进一步推进县镇医疗服务一体化改革,通过县医院、中医院与基层卫生院,中心卫生院与一般卫生院之间在医院管理、医疗技术、人员培训、双向转诊等方面联合协作,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方便基层群众就诊。

2、鼓励县级公立医院、基层卫生院、民营医院与省市三级医院协作,倡导组建以集团化、托管式、技术协作等形式为主要模式的医联体和医疗集团,推动省、市医院对县域医院在“运行管理、医疗技术、人才培养、资源共享”等方面的协作帮扶,提升县域医疗机构服务能力。

五、加快建立分级诊疗服务体系

按照省市分级诊疗实施意见,综合运用资源下沉、医保支付、价格杠杆等措施,开展分级诊疗试点。发挥医保对就医行为的引导作用,探索按病种打包、上下联动的办法,逐步建立“基层首诊、分级诊疗、急慢分治、双向转诊”的就医新秩序,逐步使90%的患者在县域内就医。

六、坚持做好“先看病,后付费”诊疗服务。

在全县公立医院推行实施“先看病,后付费”过程中,要改进措施、优化服务、强化保障、完善机制,形成切实可行、科学有效、管理规范、形成常态的诊疗服务模式,并积极探索向其他医疗机构推广。

七、扎实做好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和老年人健康体检。

1、规范居民健康档案管理程序和办法,以重点人群和新增人群为着眼点,以更新档案内容,提高档案管理质量为重心,探索档案在医疗卫生服务中的资源共享和综合利用。

上海市2015年教育工作要点 篇7

一、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

(一) 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

1.积极开展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建设。对水稻生产全过程:育秧、麦秸秆还田耕整地、插秧、施肥、植保、收获、烘干等环节机械化生产技术的相互间的配套和关联影响进行针对性试验与验证, 形成适合我省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规范、作业质量标准和机具配置方案等技术标准, 为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建设提供技术指导。

2.巩固提升水稻机插秧水平。着重抓好机械化集中育秧技术的推广, 加强农机、农艺融合, 有针对性开展麦秸秆全量还田对机插秧生长和影响控制技术的试验研究, 大力推进水稻机插秧发展质量提升工作, 确保我省水稻种植机械化水平稳中有升。

3.加强粮食烘干机械化技术推广。结合购机补贴、烘干能力补助、机库建设项目等政策, 进一步加强粮食机械化烘干技术的推广应用, 积极开展不同热源粮食烘干效率、烘干质量、经济效益的对比试验, 研究探索粮食集中烘干中心建设技术方案。努力突破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瓶颈和最后“一公里”, 确保粮食丰收增效, 颗粒归仓。

4.加大新技术在水稻生产机械化中的推广应用。2015年继续开展自动导航无人驾驶技术、侧深对行施肥机插秧一体技术、新型机械植保技术在水稻生产机械化方面的推广应用。

(二) 玉米生产机械化技术

5.整体推进全省玉米生产机械化技术。通过玉米生产机械化技术集成推广项目的实施与推进, 发挥示范带动效应, 力争2015年我省纯作玉米基本实现生产机械化。

6.加大玉米免耕精量播种机械化技术的宣传培训和示范推广。目前, 板茬田玉米机械化播种技术已经成熟, 相关机具可靠, 适合我省使用。

7.开展玉米机械青饲技术、玉米间套种生产机械化技术的试验研究与示范推广。南通、盐城等地是该项技术的重点试验示范区。

8.加强农机、农艺融合, 推广玉米高产栽培技术。开展新型高地隙喷杆自平衡植保机械技术、玉米籽粒机械化收获技术的试验示范工作, 力争在这些先进技术上有所突破。

(三) 油菜生产机械化技术

9.继续实施油菜生产主要环节机械化技术集成推广项目, 发挥其在我省油菜机械化生产上“上规模, 促带动, 提水平”的示范引导作用, 在我省油菜主产区, 坚定“机直播+机收获”这一成熟的技术路线, 加大推广力度, 促进油菜生产机械化水平的提升。

10.加快农机、农艺融合, 大力开展油菜后期生长过程中水肥等培管农艺技术对机收影响因素的试验研究, 积极开展油菜籽粒机械烘干的试验与机具选型, 形成油菜籽粒机械烘干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等技术指导文件。

11.进一步开展油菜毯状苗育苗和机械移栽技术的试验示范。全程跟踪2014年油菜毯状苗机械移栽试验点油菜生长、产量等情况, 对比分析总结形成油菜毯状苗机械移栽技术试验报告;研究、总结油菜毯状苗育苗技术, 形成适宜我省油菜毯状苗育苗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初稿。

12.加快改进与完善油菜移栽机。在2014年机械移栽试验的基础上, 对出现的技术问题进一步加以改进完善, 早日定型, 力争为2015年秋季移栽, 扩大试验提供机具。

(四) 稻秸秆机械还田集成机播小麦技术

13.积极推广应用小麦精少量播种技术、多功能复式作业机械化播种技术, 加快稻秸秆机械还田与三麦机播技术的集成应用, 完善并形成技术指导意见, 巩固提升小麦机械化种植水平。

14.积极推广应用犁旋秸秆还田耕整地技术, 加快集犁旋耕整、秸秆还田、播种、施肥、镇压技术为一体的机械装备的研发与试验示范, 稳步推进已有的宽幅、耕深 (12 cm以上) 稳定的多功能复式作业机。

(五) 高效种植机械化技术

15.以设施蔬菜为重点, 依托省政府“菜篮子”工程蔬菜生产基地, 集成示范蔬菜生产主要环节机械化技术, 提升耕整、灌溉、植保、搬运等机械化水平。

16.林果茶等具有地方产业特色的机械化生产技术引进试验。重点引进生产过程中用工量大、劳动强度高等环节的机具装备, 如:植保机械、中深耕机械、果园套袋机等。

(六) 花生生产机械化技术

17.加快花生生产主要环节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重点发展机械化种植、机械化植保、机械化联合收获和机械化脱壳技术, 优先在花生生产集中连片的乡镇开展示范推广工作, 快速提升我省花生生产机械化水平。

二、资源节约型综合利用技术

(一) 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

18.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见》, 进一步完善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路线, 修订、完善水稻、小麦和玉米秸秆机械还田技术指导意见, 科学推进稻、麦和玉米秸秆还田。

19.稻、麦机械化秸秆还田技术。麦秸秆机械还田, 将水耕水整技术路线和犁旋一体技术路线作为主要技术路线, 大力推广水田埋茬整地机、反旋灭茬机和犁旋一体机;稻秸秆机械还田, 针对不同地区特点, 有选择地推广多功能犁旋复式一体作业机、反转灭茬机、粉碎旋耕联合作业机。

20.稳步实施机械化深松技术。重点加快徐、淮盐、连、宿地区机械化深松技术的示范工作, 进一步完善稻麦和玉米小麦轮作机械深松技术规范以及机具配置方案, 形成适合江苏推广应用的技术体系。

21.加快新型高效植保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步伐。2015年在全省重点推广高地隙自走式喷杆植保等高效、低耗、精准施药机械技术, 积极引进高射程自动导航对靶喷射装备、无人植保机的试验, 提高植保机械化水平。

22.大力开展节水灌溉技术的推广应用。针对大田果蔬、茶园、大棚等不同生产环境下节水灌溉技术要求的特点, 选择不同设施装备, 建立机具配置方案, 集成节水灌溉及其配套技术, 进行试验示范, 形成技术路线和生产技术规范, 供面上推广应用。

三、养殖业生产机械化技术

23.努力提高水产养殖业生产机械化水平。积极推进新型、高效叶轮式增氧和微孔曝氧增氧技术, 扩大气力式投饲技术示范推广, 加快水质监控及智能化控制技术的推广应用。引进试验高密度养殖池塘水循环自动处理机械化技术, 集成配套相关养殖技术, 提升我省池塘高密度养殖机械化水平。

24.努力提高禽类生产机械化水平。2015年以规模化蛋鸡养殖基地为示范推广突破口, 重点推广饲喂、粪便清理、环境控制、病害防疫和禽蛋产品采集等生产机械化技术, 通过示范和技术宣传、培训等, 使我省禽类养殖生产机械化技术有所突破。

四、技术培训和示范推广活动

25.积极开展技术培训。2015年全省农机新技术培训的主要内容有:谷物机械化干燥技术、高效农业机械化技术、油菜毯状苗机械移栽技术、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玉米青饲处理技术、自动导航无人驾驶技术在农业中的应用、机械化施肥、植保, 节水灌溉技术等。

26.加强现场示范, 增强示范效应。围绕重点推广的农机新技术 (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 玉米机械化青储处理技术, 油菜毯状苗机械移栽技术, 花生生产机械化技术等) , 结合各地实际情况, 召开新技术现场会, 扩大推广应用农机新技术的示范作用。

五、认真编制“十三五”农机化技术推广规划

27.开展调查研究, 正确把握省内外农机化技术推广新动态。2015年对全省农机新技术推广应用现状, 发展需求, 并结合江苏现代化农业发展提出的新要求, 开展有针对性课题的省内外调查研究, 提出我省“十三五”农机化技术推广发展规划 (草案) 。

六、加强农机技术推广系统自身建设

28.系统自身建设, 2015年主要内容有:加强全省农机技术推广培训系统及农机新技术科学普及知识库的开发应用, 充分发挥视讯系统在农机新技术培训、普及应用的作用;跟踪已建有试验示范基地的县市站建设工作, 探索基地建设运行方式, 加大相关技术的在基地集成应用步伐;选好试点, 探索将技术推广工作延伸的镇村的有效方法。

29.坚持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大《农业技术推广法》等相关法规的宣传贯彻, 增强全省农机推广系统人员法律意识和依法执法施政能力, 推进农机技术推广工作和管理法制化。

上海市2015年教育工作要点 篇8

一、深入推进课程教材教学改革,

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1.贯彻落实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的有关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关于“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的要求,坚持规律性、强化系统性、注重实效性,整体设计中小学法治教育内容,组织开发教学资源,纳入考试评价体系,实现中小学法治教育常态化、长效化。

2.全面推进普通高中课程修订。将学生发展核心素养和学业质量标准要求充实到各学科课程标准当中,进一步增强课程标准的思想性、科学性、可操作性和整体性。做好课程修订与高考综合改革政策的衔接,确保学和考的有机结合,增强育人效果。

3.继续推进义务教育德育、语文、历史教材编写、修订、审查、使用工作。组织做好义务教育德育、语文、历史三科新教材的宣传培训工作,确保2015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起始年级学生使用三科新教材。继续做好义务教育德育、语文、历史后序册次教材的编写、修订和审查工作,2015年基本完成部编和现行三科教材编写、修订工作。

4.抓好《中小学教科书选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贯彻实施。加强对各地负责教科书选用工作人员的培训。指导各地制订《中小学教科书选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强对各地教科书选用工作的指导和管理,推进更加规范有序地开展教科书选用工作。

5.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材编写、审定管理。加强调研和工作案例研究,总结成功经验做法,研究修订《中小学教材编写审定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强化对教材编写、审定、修订、使用工作的规范管理。健全管理机制,完善中小学教材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提升教材管理科学化水平,促进中小学教材质量不断提高。

6.全面推进中小学教学改革。采取多种方式,推广首届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获奖成果,充分发挥优秀教学成果的示范、辐射作用,促进交流与共享,提高基础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研工作,推动各地充分发挥教研在服务教育行政决策、推进课程教学改革、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推动各地开展育人思想和方法研讨活动,将教育教学行为统一到育人目标上来。

二、深入推进考试评价改革,

抓好各项改革政策落实

7.全面实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加强政策培训解读,对各地进行分类指导。针对东中西部省份不同情况,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经验交流与研讨活动,指导各地于2015年8月底前完成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两个具体实施办法的备案工作。推动建立省际间协作机制。围绕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建设、具体实施、条件保障等关键环节,促进各地加强交流、资源共享、合作攻坚。

8.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研究出台《关于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指导地方健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完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进高中学校招生办法,使中考高考改革相衔接相协调,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推动地方进一步落实和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后参加中考和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政策措施。

9.进一步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举办专题培训。组织经验交流活动。开展实验工作中期评估。指导各地进一步完善评价指标体系,细化评价标准,构建体现素质教育要求、以学生发展为核心、科学多元的中小学教育质量评价制度。

三、加快发展、提升质量,

全面提高学前、普通高中和特殊教育普及水平

(一)学前教育

10.深入实施第二期三年行动计划。推动各地出台实施二期行动计划的配套政策措施,落实支持国有企事业单位办园、集体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的具体办法,研究制定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或生均财政拨款标准、解决公办园非在编教师和集体办园教师工资待遇、建立学前教育教研指导责任区等方面的措施。监测二期行动计划2015年发展改革任务的落实情况。召开实施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中期推进会。办好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

11.组织实施国家学前教育重大项目。充分发挥中央财政的引导和激励作用,支持各地实施好扩大普惠性资源的工程项目,完善体制机制,加大对困难地区和困难群体入园的扶持力度。

12.设立国家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实验区。围绕落实“国十条”和二期行动计划的重大政策措施,探索扩大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覆盖率、建立以财政投入为主的农村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建立幼儿园动态监管机制、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等方面的具体举措,破解长期制约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建立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长效机制。

(二)普通高中教育

13.加快推进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指导各地做好2015年招生工作,推动普职招生大体相当。继续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好普通高中改造计划和民族地区教育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建设项目,支持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提高普及程度,改善办学条件。协调有关部门推动地方制定和落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健全经费投入机制,提高高中学校正常运转和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

14.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总结交流好做法好经验,指导地方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颁布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指导纲要,指导学校加强对学生生涯规划、课程选择等方面的指导。继续组织好青少年高校科学营活动,促进高中高校联合育人,创新培养模式。

15.推进普通高中依法治校。研究制定普通高中工作规程。推动普通高中学校章程建设。加大对普通高中学校违规招生、收费、办班等行为的监管。

(三)特殊教育

16.深入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按照“一人一案”的原则,采取随班就读、特教学校就读和送教上门等形式,使三类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提高到85%以上。继续提高特教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水平,达到5000元以上。加大对各地落实提升计划的指导、督查力度,会同相关部委对各地提升计划实施情况进行抽查。

17.推进特殊教育改革实验工作。围绕破解送教上门、融合教育、医教结合和孤独症儿童教育等难点问题,启动特殊教育改革实验区工作。组织开展培训,搭建资源共享平台,委托专家团队提供专业指导和技术支持。

18.加强特教学校课程和教材建设。完成盲、聋、培智三类特教学校课程标准的审议工作。组织专家开展课程标准宣讲、培训。启动特教学校起始年级语文、数学等学科近30册教材的编写工作,开展其他学科教材编写前期调研。

四、加强交流和应用,

全面提升中小学信息化教学和实验教学水平

19.深入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完成2014-2015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实现200万教师报名、国家平台2万优质课的目标。统筹协调电教、教研、培训等相关部门,组建专家指导团队,开展巡回指导。总结工作经验,加强各地交流,宣传优秀工作案例。

20.推进信息化教学应用和交流活动。征集和梳理各地中小学信息化教学应用的优秀案例,指导举办第二届“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教学应用展演”活动,组织开展优秀案例和区域典型经验交流。继续加大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开发力度。为“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项目开发多版本配套数字教育资源。建立基础教育教学信息化专家库,加强信息化教学应用基础研究,开展信息技术在教学改革中应用效果的评价工作。

21.加强对中小学实验教学工作的指导。开展中小学实验教学政策研究,研制《关于加强中小学实验教学工作的指导意见》。总结和交流实验教学典型经验,促进中小学开齐、开足、开好实验课,进一步发挥实验教学的育人功能,提升学生动手实践能力。

上一篇:高校教师聘期考核总结下一篇:脱贫攻坚个人心得体会优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