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使用单位电梯水浸现场处置方案

2024-06-23

电梯使用单位电梯水浸现场处置方案(精选3篇)

电梯使用单位电梯水浸现场处置方案 篇1

1.事故特征 1.1 危险性分析

当高层楼宇的消防喷淋系统动作、住户的水管破裂、公共走廊的窗户大量飘雨时,积水会漫过厅门地坎进入井道、厅门上坎和轿厢顶。当积水进入轿厢顶上时,可能造成轿厢顶上电子板损坏,将高电压送入低电压的电脑板,直接烧毁控制系统。因此导致整个控制系统损坏。维修更换工作耗费时间长、费用巨大。直接影响高层楼宇的日常交通运作。

发生水浸事件时,在水进入轿厢顶前及时处理,则不会导致电气部件损坏。控制事故的后果的关键在于发现水浸事件时,及时断电。1.2 事故发生的区域、地点或装置的名称

事故发生在大厦电梯井道内、厅门上坎、电梯轿厢顶。1.3 事故可能发生的季节和造成的危害程度

(1)每年的雷雨、台风季节;

(2)新住户装修时,意外将喷淋头打破;

(3)当火灾时,喷淋系统启动。1.4 事故前可能出现的征兆

(1)电梯轿厢顶有水滴落;

(2)大厦的温度传感装置检测到异常温升;

(3)现场人员报警。2.应急组织和职责 2.1 基层单位应急自救组织的形式及人员构成情况

使用单位管理机构的日常管理值班人员是管理单位水浸现场救援的第一梯队。当发生事故时,启动预案,与预案有关的全体人员到位。

电梯维修保养公司按照政府法规和合同约定,是现场救援工作的专业救援主体力量。在发生水浸事故,配电值班室切断电梯电源的情况下,其项目维保人员应立刻开展轿厢被困人员的救援工作。2.2 组织机构、人员的具体职责

(1)电梯使用单位日常管理机构是应急救援的组织机构。

(2)电梯使用单位安全负责人是应急救援小组的组长。负责启动该预案,全面动员使用单位管理机构的全部资源,按照预案规定的程序,展开救援工作。

当电梯轿厢内发生乘客被困时,应同时启动电梯困人事故预案。

(3)电梯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是应急救援小组的副组长。负责现场治安秩序的维护,人员的疏导,消防车辆的交通引导,救援车辆的交通引导。

(4)电梯维修保养公司的项目经理是应急救援小组的副组长。负责通知电梯维修保养公司的负责人启动电梯维修保养公司应急救援预案。现场救援困在轿厢内的乘客。

(5)电梯使用单位消防值班室的值班人员是水浸事件的操作者。发现或接到水浸事件报告后,应立即通知配电值班室切断电梯供电电源,通过对讲电话、监控镜头检查是否有乘客困在轿厢内,如有应立即安抚乘客,同时应立即通知电梯维修保养公司现场维保人员赶赴现场救援。

(6)因火灾引起的水浸事件,由电梯使用单位安全负责人同时启动火灾预案后展开救援工作。

(7)安抚乘客,记录乘客姓名、联系电话,联络与乘客有关的人员,向乘客提供饮水、食物、药品,有需要时电话联络相关消防单位、医疗单位、保险公司、政府主管部门等。上述工作由电梯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根据岗位设置和岗位职责,将任务分解到各岗位,并落实到人。3.应急处置

3.1 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大厦发生水浸事故→消防监控值班室发现故障/收到故障信息→通知配电室切断电梯供电电源/通知电梯维修保养公司维保人员赶赴现场救援→通过对讲电话、监控镜头检查是否有乘客困在轿厢内→安抚乘客、消除乘客恐慌情绪→通知维保人员赶赴现场救援→通知电梯使用单位安全负责人启动困人应急救援预案→通知电梯维修保养公司负责人启动电梯维修保养公司应急救援预案→现场实施救援工作→如事故扩大,则按照综合预案通知相关政府部门启动更高级预案→恢复→应急结束→后期处置。3.2 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1)及时控制水源。

(2)电梯维修保养公司维修保养人员熟练掌握本项目的通用救援工具和操作规程说明,并经过实际演练熟练掌握。

(3)电梯维修保养公司专用救援工具设置及救援操作规程符合现场救援工作需要,并经过实际演练验证。

(4)现场救援所需的对讲机、电话等通讯工具准备充分,满足救援需要。

(5)医疗救护车或其他车辆满足救援需要。4.注意事项

4.1 佩戴个人防护器具方面的注意事项

在发生水浸时,必须按规定穿着安全鞋,防止发生触电事件。4.2 使用抢险救援器材方面的注意事项

应有及时控制切断水源的工具和器材。应急救援器材必须存放在规定地点,并定期检验状态,确保符合使用要求。4.3 采取救援对策或措施方面的注意事项

消防值班室人员及时判断发生水浸事件,是尽快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条件。

消防值班室人员及时安慰轿厢内的乘客,是消除乘客恐慌情绪的重要条件。拟定安慰稿件、规范安慰语言是事前准备工作的重点。4.4 现场自救和互救注意事项

通常情况下,在轿厢内的乘客并无生命危险。消防值班室人员和维保人员应及时劝告乘客保持镇定。乘客在轿厢内试图自行爬出轿厢,往往造成危险。必须有效劝阻乘客自救。4.5 现场应急处置能力确认和人员安全防护等事项

(1)及时通告事故情况,避免谣传和恐慌;

(2)在打开厅门时,必须确保周围环境没有无关的人员围观;

(3)现场保卫人员应及时设置围栏,分流人群。严格控制人员靠近厅门口。

4.6 应急救援结束后的注意事项

(1)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彻底查明事故原因;

(2)如购买商业财产保险和人身意外保险,发生相关损失时,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赶赴现场取证;

(3)电梯维修保养公司应全面检查电梯系统的状态,在确认满足安全运行条件后,经过电梯维修保养公司内部检测员检测后方可恢复电梯使用。如对设备状态存在不确定事项,应委托特种设备检验院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4)发生控制系统损坏的电梯必须经过特种设备检验院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4.7 其它需要特别警示的事项

(1)在雷雨、台风季节,在大厦公告栏内宣传有关防护常识;

(2)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发现水浸事件。

电梯使用单位安全使用承诺书 篇2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义务和责任。确保电梯安全运行,现做出如下承诺:

1.对本单位电梯安全运行全面负责,建立健全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岗位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各级责任人员。

2.本单位所有电梯都必须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确保合法使用。停用或报废电梯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3.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提出检验要求,不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电梯。

4.加强电梯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了解和掌握电梯安全作业知识,电梯作业人员按法定规定实行持证上岗。

5.对在用电梯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按要求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做出记录。

6.建立电梯台帐,逐台按要求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并制定电梯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按要求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7.保证所使用的电梯都由取得资格许可的单位安装、改造、维修和日常维护保养。

8.对在用电梯进行经常性的日常维护保养,发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确认安全前提下投入使用。

9.电梯每日投入使用前,须进行试运行和例行安全检查,并对安全装置进行检查确认,将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易于乘客注意的显著位置。

9.认真做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它安全管理工作。自觉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的安全监察,并对提出的问题积极整改,确保电梯安全使用。

法人(负责人)签字:使用单位(盖章)

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履行的职责 篇3

尊敬的用户: 您好!首先感谢您选用通力电梯!

根据《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1-2009的要求,使用单位应当履行以下所述的管理和职责。使用单位应当履行的职责:

第四条 使用单位应当加强对电梯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以下简称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对电梯的使用安全负责。使用单位应当购置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电梯,保证电梯安全运行所必需的投入,严禁购置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

第五条 使用单位应当根据电梯安全技术规范以及产品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要求和实际使用状况,组织进行维保。使用单位应当委托取得相应电梯维修项目许可的单位(以下简称维保单位)进行维保,并且与维保单位签订维保合同,约定维保的期限、要求和双方的权利义务等。维保合同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一)维保的内容和要求;(二)维保的时间频次与期限;

(三)维保单位和使用单位双方的权利、义务与责任。

第六条 使用单位应当设置电梯的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至少有一名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责。

第七条 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电梯使用和运营安全管理制度,并且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一)相关人员的职责;(二)安全操作规程;(三)日常检查制度;(四)维保制度;

(五)定期报检制度;

(六)电梯钥匙使用管理制度;

(七)作业人员与相关运营服务人员的培训考核制度;

(八)意外事件或者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与应急救援演习制度;(九)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第八条 电梯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使用单位应当向设区的市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登记机关)办理使用登记。办理使用登记时,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一)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者电梯产权所有者(指个人拥有)身份证(复印件1份);(二)《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一式2份);(三)安装监督检验报告;

(四)使用单位与维保单位签订的维保合同(原件);

(五)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电梯司机{适用于按照第九条第(五)款要求配备的电梯司机}等与电梯相关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原件或者复印件);(六)安全管理制度目录。

维保单位变更时,使用单位应当持维保合同,在新合同生效后30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手续,并且更换电梯内维保单位相关标识。

电梯报废,使用单位应当在30日内到原使用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电梯停用1年以上或者停用期跨过1次定期检验日期时,使用单位应当在30日内到原使用登记机关办理停用手续,重新启用前,应当办理启用手续。第九条 使用单位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保持电梯紧急报警装置能够随时与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机构或者值班人员实现有效联系;(二)在电梯轿厢内或者出入口的明显位置张贴有效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三)将电梯使用的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乘客易于注意的显著位置;

(四)在电梯显著位置标明使用管理单位名称、应急救援电话和维保单位名称及其急修、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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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医院提供患者使用的电梯、直接用于旅游观光的速度大于2.5m/s的乘客电梯,以及采用司机操作的电梯,由持证的电梯司机操作;

(六)制定出现突发事件或者事故的应急措施与救援预案,学校、幼儿园、机场、车站、医院、商场、体育场馆、文艺演出场馆、展览馆、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电梯使用单位,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救援演练,其他使用单位可根据本单位条件和所使用电梯的特点,适时进行救援演练;

(七)电梯发生困人时,及时采取措施,安抚乘客,组织电梯维修作业人员实施救援;

(八)在电梯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时,组织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电梯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九)电梯发生事故时,按照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应急救援,排险和抢救,保护事故现场,并且立即报告事故所在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十)监督并且配合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和维保工作;

(十一)对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电梯安全教育和培训;

(十二)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及时采用新的安全与节能技术,对在用电梯进行必要的改造或者更新,提高在用电梯的安全与节能水平。

第十条 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进行电梯运行的日常巡视,记录电梯日常使用状况;(二)制定和落实电梯的定期检验计划;

(三)检查电梯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确保齐全清晰;(四)妥善保管电梯钥匙及其安全提示牌;

(五)发现电梯运行事故隐患需要停止使用的,有权作出停止使用的决定,并且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六)接到故障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组织电梯维修作业人员实施救援;

(七)实施对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和维保工作的监督,对维保单位的维保记录签字确认。第十一条 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电梯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一)《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

(二)设备及其零部件、安全保护装置的产品技术文件;(三)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的有关资料、报告;

(四)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维保记录、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应急救援演习记录;(五)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报告,定期检验报告;(六)设备运行故障与事故记录。

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维保记录、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应急救援演习记录,定期检验报告,设备运行故障记录至少保存2年,其他资料应当长期保存。使用单位变更时,应当随机移交安全技术档案。

第十二条 在用电梯每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标志规定的检验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电梯,不得继续使用。

第十三条 电梯乘客应当遵守以下要求,正确使用电梯:(一)遵守电梯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的要求;(二)不乘坐明示处于非正常状态下的电梯;(三)不采用非安全手段开启电梯层门;

(四)不拆除、破坏电梯的部件及其附属设施;

(五)不乘坐超过额定载重量的电梯,运送货物时不得超载;(六)不做其他危及电梯安全运行或者危及他人安全乘坐的行为。

希望贵司按照以上的要求及时做好,以免影响工作。谢谢合作!

使用单位盖公章(客户): 通力电梯有限公司保养部 签收人确认:_______________ 2011.07.13 签收日期: _______________

注: 本函件一式两份(两份内容相同,一份客户存档,一份通力电梯公司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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