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领导,依法执政,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城市建设

2024-08-11

强化领导,依法执政,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城市建设(共6篇)

强化领导,依法执政,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城市建设 篇1

作纲要》提出的阶段性任务和目标。

一、适应工作需要,强化组织领导

实践使我们认识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城市是一项全局性工作,而且随着它的逐步深入,所涉及到的经济、政治、文化、生活等方面的法治建设问题,更加复杂和具体。因此,必须不断加强领导。一是明确市委工作职责。市委对依法治市,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城市工作实施全面领导,把握发展方向和进程,研究和决定重大事项,部署和总结工作,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后,市委适时做出了《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议》,进一步明确了对依法治市,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城市工作的领导职责。二是明确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工作职责。成立了由市委书记任组长,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分管领导任副组长,16个市直主要部门为成员的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制定了领导小组办事规则。规定领导小组对依法治市,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城市工作具有一定的决策权、指挥权,并根据市委的决定,负责具体实施和检查督促,组织研究理论和实践问题,为市委对依法治市的重大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三是明确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规定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长期设在市司法局,负责对全市依法治市工作的计划、组织、协调、指导、检查、服务等重要职能,使其真正成为市委领导依法治市工作的参谋部和指挥部。四是明确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对市人大、市政协、组织、宣传、政法、人事、财政等部门规定了明确的分工和责任。从而,建立起了强有力的依法治市工作领导体系,切实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和政协监督、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为依法治市,建设社会主义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依法规范管理,加强法制建设

加强法制建设,使各方面的管理活动做到有章可循、有制可约,是依法治市有序运行的重要保证。“四五”期间,我市充分行使“较大的市”的立法权,加大地方立法力度,指导各个层次、各个方面广泛开展建章立制活动,力求把各项管理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重点抓了5个方面的法规制度建设。一是加强地方立法。五年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制定8部地方性法规,仅2005年,就审议通过了《本溪市审计监督条例》、《本溪市安全生产条例》、《本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三件地方法规,并对《本溪市房产管理条例》和《本溪市促进旅游事业发展条例》两件法律草案进行了初审。二是建立政府规章。五年里,共立政府规章48件。这些政府规章为建立市场平等竞争秩序、推动公益事业改革、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提高城市管理水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增强钢铁深加工、中药业和旅游业三个接续产业的竞争力,促进我市经济快速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也为各级政府依法行政提供了法律依据。三是各项事业依法管理制度。各行政管理主管部门依据专业法,对各自管理的对象、程序、行为,甚至对执法人员的形象、用语等都做了具体规定。特别是那些执法工作任务重、难度大、群众关注度高的重权部门,如税务、工商、财政、交通等,制定的管理制度更加具体,从而加强了行业管理的力度。四是基层依法治理制度。制定了依法治县(区)、治乡、治村、治街、治社区、治厂、治校等7类依法治理标准。广大基层普遍开展了依法建制、化法为规的建章立制活动,在村规民约和散在的管理制度基础上,形成了各自综合性的依法治理章程。随着建立健全和狠抓各项规范制度的落实,过去常出现的工作死角死面和起伏不定的问题明显减少,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呈现出了稳步发展,日趋深入的良好局面。五是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建立完善了市委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等。“四五”以来,市委理论中心组坚持法制学习制度,并扩大到全市800多名市管干部,受教育面达到98以上;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参加省、市组织的法律知识考试人数累计达8万多人次,年度参考率、合格率均达98以上;全市有268名副科以上领导干部通过三年法律专业学习,取得了法律专业的第二学历。目前,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蔚然成风,坚持法律顾问制度,日常工作依法论证,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自觉接受各方面的法律监督,成为广大领导干部的自觉行动,影响和带动全市人民群众学法热情日益高涨。

三、尊重客观规律,实行分类指导

多年的工作实践使我们体会到,虽然依法治市,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城市工作涉及面广、纷繁复杂,但有其自身的特点和规律。尊重规律,分类指导,是推进依法

治市不断深化的重要工作方法。因此,我们按照“统筹规划、分类实施、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将依法治市,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城市工作分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农村、企业、社区、学校法制建设七条战线,实行分类指导、分类实施。“四五”以来,我们根据每条战线的特点和规律,结合实际,先后制定出台了《公务员学法用法依法行政培

训方案》、《社区“七化”法制建设标准》、《本溪市国有企业法制建设工作意见》、《国有企业法制建设标准》和《本溪市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标准》等规范性意见和标准。并分别召开了全市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公务员培训、公正司法、企业法制建设、社区法制建设和农村法制建设等六个方面的工作会议。市委、市人大、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到会,提出意见和要求,推动各条战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齐头并进,全面发展。我们在抓好整体工作的同时,针对每一时期的工作重点和要求,开展重点调研,加强重点指导,实施重点突破,不断提升依法治市,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城市工作的档次和水平。“四五”以来,重点抓了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建设法治政府和依法治村、依法治社区工作,特别是把深化司法改革、维护司法公正工作为突破口,全面加大工作力度。2002年7月份,市委成立了“深化司法改革,维护司法公正”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副书记任组长,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副组长,组成了内部和外部两个调研组,经过两个多月的深入调研,形成了《关于我市政法机关司法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的调查报告》,据此制定了《关于推进司法改革维护司法公正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了全市“深化司法改革,维护司法公正”工作大会,开展了发动宣传、查摆问题、集中整改、建章立制、检查验收五个阶段的专项活动。经过两年多的艰苦努力工作,取得了初步的成效:一是进一步端正了执法指导思想,坚定了实现公平和正义的信心;二是基本查清了政法机关存在的突出问题,确定了整改重点和方向;三是基本摸清了产生问题的原因,制定了解决问题的方案和对策;四是初步建立起了深化司法改革,维护司法公正的长效机制。使司法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得到了巩固,依法治市,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城市的基础得到了加强。

由于我们坚持尊重规律、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示范引路、滚动发展、不断升级的工作方法,全市依法治市,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城市工作呈现出全面进步、整体推进的强劲势头。

四、坚持依法执政,切实解决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针对“四五”期间,本溪将实现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所出现的历史包袱重、疑难问题多的实际。市委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领导方式。把依法解决影响全市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作为依法治市的切入点和突破口,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城市的建设进程。

一是依法振兴本溪老工业基地。市委坚持把法治工作贯穿振兴本溪老工业基地全过程。针对本溪资源枯竭的实际,市委从调整经济结构、重大建设项目立项、增加固定资产投资,到改善资源环境等,都做到了依法论证、依法决策、依法规划、依法抓好落实,较好地解决了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依法顺利完成了鞍钢与本钢联合,引进抚顺罕王集团推进北台钢铁集团公司股份制改造等重大项目,促进了本溪经济的快速发展。“四五”期间,我市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2.7,实现了高于全国、全省3.9和1.6个百分点的增长速度。

二是依法加强采煤沉陷区改造和棚户区建设。我市采煤沉陷区改造和棚户区建设涉及千家万户。市委将其列为“头号民心工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组织有关部门制定了《棚户区拆迁政策》、《棚户区回迁进户安置办法》等相关政策,并组织党政机关300多名干部进宅入户,进行法律政策宣传,对在工作中徇私枉法、营私舞弊的干部和执法人员进行了严肃查处,有效地保证了工作的顺利进行。仅2005年,我市先后对10片棚户区实施了拆迁改造,共完成拆迁居民26813户,人口80094人,拆迁住宅面积89.71万平方米,新开工面积132.39万平方米,竣工面积38.29万平方米,均超额完成当年省下达指标。

三是依法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重点问题。市委从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医疗、教育、矿产资源保护等重点问题入手,依法加大专项整治力度。先后整治医疗不合理收费30多项,促进了医疗事业的发展,初步建立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体系,全市参合农民34.9万人,参合率达85.8;整治教育乱收费20多项,进一步规范了教育管理秩序,同时,加大教育投资力度,九年义务教育得到巩固提高,5所学校被评为省级示范性高中,建成九年一贯制农村寄宿学校30所;炸毁违法采矿井口405个,减少矿山企业876家,查办案件314起。进一步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强化领导,依法执政,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城市建设 篇2

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必须把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作为基本价值取向

依法行政作为行政权力配置和运作的基本原则, 是实现法治政府的手段和过程, 法治政府则是依法行政所体现的价值取向和所追求的理想目标。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国民经济的发展、社会和人的全面进步都离不开法治的保障。

首先, 这是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 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必然要求。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依法治国的目的是建设法治国家。法治国家作为当代最先进的国家模式, 要求社会是法治社会, 政府是法治政府。依法行政作为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核心环节, 毫无疑问应当把建设法治政府作为首要目标。

第二, 这是适应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需要, 加快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内在要求。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一场深刻的经济社会变革, 特别是在经济体制和社会结构的转轨变型期, 必须有与之相适应的法律加以确定、引导、促进、保障、规范和制约。这就要求各级政府必须以国际视野来审视和调整管理经济的规则和方式, 使政府管理经济所遵循的规则既符合国情又符合国际通行准则, 只有这样才能尽快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需要。

第三, 这是优化发展环境, 加快改革发展的迫切需要。环境是第一资源、第一竞争力。加快发展离不开良好的环境。环境包括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和人文环境等, 核心是法治环境, 关键是依法行政。只有把政府工作纳入制度化、法治化的轨道, 才能切实转变政府职能, 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 改善法治环境, 为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和社会发展环境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必须把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作为核心任务

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必须牢固树立政府一切权力源自人民、来自法授的基本理念, 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 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行政职权。河北省在以下几个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更加到位。按照“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要求, 切实把政府管理经济职能转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行政权力的设定按照职权法定原则得到规范, 政府及政府部门内部职能配置合理, 权限划分明晰, 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基本形成。

二是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日益完善。政府立法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质量明显提高, 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的原则切实得到贯彻。以程序法治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的原则和各项制度初步建立。行政公开取得明显成效, 公众参与机制有效运作, 电子政务普遍推行。

三是行政执法体制进一步理顺。权力与利益分离, 权力与责任一致。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进一步完善, 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 公正执法, 行政行为中的部门利益倾向基本消除,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护。

四是行政监督和行政救济制度继续完善。政府系统内部的层级监督和专项监督进一步加强和规范, 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受到有效制约, 行政违法、行政不当和行政不作为的法律责任追究制普遍建立和有效落实, 政府的诚信度明显提高。

五是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观念显著增强。树立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 使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法治政府的价值理念牢固树立, 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有较大提高;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有新的进展, 作为政府和政府部门领导依法行政工作的参谋、助手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三、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必须把坚持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相统一作为出发点和落实点

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部署和依法行政的原则要求, 建议紧紧围绕实现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构想, 河北省政府着力做好以下四方面的工作。

第一, 优化决策程序, 提高决策水平。行政决策是行政管理活动的重要内容。正确决策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基础和前提。进一步建立健全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专家咨询制度、社会公示和社会听证制度, 完善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 努力实现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一是在作出涉及经济和社会发展、群众切身利益等方面的重大决策前, 深入调查研究, 通过社会公示、召开座谈会、听证会等形式, 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并由法制机构、有关方面的专家和研究咨询机构进行法律分析和科学论证。为此, 省政府成立了法制专家咨询委员会, 以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在依法决策中的作用。二是在作出重大决策时, 一般应当有两种以上代表不同意见的决策预案, 经过行政领导集体讨论后由行政一把手作出决定;未经会议讨论, 任何个人不得擅自作出决策。三是建立行政决策责任制度, 行政一把手负第一责任。对不依照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严重损害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的决策行为, 严肃追究决策者的法律责任。

第二, 深化体制改革, 规范行政行为。行政执法是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关键环节。一是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的原则, 进一步清理和规范行政执法主体, 理顺各级政府和部门之间的职责权限。强化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加快行政管理创新, 努力实现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资分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规范行政许可程序, 积极探索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的形式和方法, 简化审批环节, 提高行政效率。二是认真履行法定职责。把规范和整顿市场经济秩序、健全市场规则、加强市场监管、提供公共服务、有效进行社会管理放在突出位置。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大力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实行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 从行政管理体制上解决条块分割、权责脱节和多头执法等问题。加大行政执法力度, 及时查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的违法行为, 充分发挥行政机关在创建公平的市场环境、和谐的社会环境、良好的法治环境中的作用。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进一步规范和拓宽政务公开的内容和范围, 完善政务公开的形式和手段。任何未经正式公布的规范性文件, 均不得作为行政执法的依据。通过各种形式, 客观、及时、准确地传播政务信息, 为社会公众提供周到、快捷的信息服务。四是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各行政执法机关对外承担的法定职责, 并将职责自上而下层层落实到每个岗位和人员, 构建一个职责分明、运转协调的行政执法责任网络, 把行政执法行为纳入有效的管理之中。

第三, 完善监督机制, 强化行政监督。行政监督是实现依法行政的重要保障。要着眼制度建设和制度创新, 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 改进行政监督方式, 实行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 努力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监督机制。一是自觉接受外部监督。政府及其部门要依法向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 特别是主动报告重大决策事项, 定期述职述廉, 同时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严格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 做好行政应诉工作, 自觉、全面地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 鼓励群众举报、揭露严重违法行为, 支持新闻单位公开曝光重大违法行为。二是完善行政机关内部监督机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河北刚出台的行政执法监督规定, 加强行政机关内部的层级监督, 逐步建立经常性的监督巡视制度;对重大行政行为和重大事故、突发公共事件、严重违法违纪等事项, 及时上报, 并通报相关部门和地区;加强对决策权、审批权等重要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 强化对重要部门、重大事项和重要岗位的监督, 健全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绩效评估制度, 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监察、审计等部门积极开展效益审计、效能监察、执法监察等工作。健全信访、举报、申诉、控告的受理制度, 坚持多办少转, 受理机关必须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处理意见, 并将处理结果通知当事人。严格责任追究制度, 切实做到真追实究。三是加强对政府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完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违法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提出审查申请的处理机制和制度。四是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行政机关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 必须依法受理, 并依法公正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对违法的行政行为要坚决予以撤消, 对不当的行政行为坚决予以变更。采取有力措施加强行政复议机构建设, 特别是建立健全县 (市、区) 行政复议机构, 解决行政相对人想复议而申请无门的问题。行政机关违法施政给相对人造成损害的, 依法给予赔偿。

强化领导,依法执政,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城市建设 篇3

省人大:

科学立法 护航社会经济发展

立法是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根据宪法、地方组织法和立法法的规定,省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制定地方性法规、批准较大的市地方性法规、批准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权利,这三项权利共同构成了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权。12月16日,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在海埂会堂就“推进依法治省 ,守护七彩云南”做了系列发布会的首场发布,推行科学立法,护航社會经济发展。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杨祖龙、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马春文发表讲话 ,并在现场答记者问。

为促进云南社会经济发展,巩固云南改革开放成果,保障云南各民族人民的合法权益,解决依法治省中遇到的重大问题,35年来,云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认真贯彻中央及省委的各项政策方针,依法行使地方立法权,共制定和批准地方法规 480件,其中,制定地方性法规225件,批准昆明市制定的地方性法规68件,批准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例、单行条例187件。

围绕“一个制定,两个批准”,积极探索立法工作的客观规律,省人大及其常委会认真总结立法工作经验,不断完善立法体制机制,从尝试运用立法手段规范社会关系,到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改革发展中的问题;从追求数量的 “有法可依”,到注重质量的“科学立法”;从根据云南实际配合国家立法制定好实施细则,到针对发展需要主动创新开展自主立法。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工作从无到有,日渐成熟,一个立法机关主导,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的地方立法体制机制正在逐步形成。

云南是一个多民族的省份,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民族立法工作。目前,全省37个民族自治地方都出台并适时修订了自治条例,各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事项有了法规准则。民族自治的各个领域单行条例150件,为民族自治地方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民族团结进步发挥了重要作用。2014年来,省人大常委会根据实施行政许可法、加入世贸组织、实施行政强制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需要,先后组织了四次对现行有效法规的集中清理工作。共废止法规140件,集中打包修改86件,使立法主动适应了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下一步,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将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实施意见,把握时代脉搏,立足云南实际,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力争使每一项地方立法都符合宪法法律精神,符合云南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反映人民群众意愿,以立法引领改革,在改革中完善立法,走出法治云南建设特色之路,开启法治云南建设的崭新篇章。

省政府法制办:

依法行政 加快法治政府建设

近年来,云南省自觉将依法行政列入各级政府的重要工作,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云南省政府法制办党组书记、主任张宪伟介绍,按照2004年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2008年《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2010年《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的要求,云南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自觉把依法行政列入各级政府重要工作,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显著。

各级政府依法行政意识明显增强,省、州(市)、县三级政府普遍成立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制定和完善了政府工作规则,建立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政府职能进一步转变,2007年以来先后制定并实施了法治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和效能政府等16项制度,简政放权力度进一步加大,先后开展13批次的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共精简省级行政审批项目1972项;政府立法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纲要》实施以来,共完成地方性法规草案和省政府规章立法项目183件,同时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积极开展规章清理工作,累计清理规章1456件次;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得到加强,建立了“四级政府、三级监督”的规范性文件审查体制和各项工作制度,全省清理规范性文件238656件次;科学民主决策制度得到巩固,建立完善了重大决策听证、合法性审查、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和集体讨论制度,截至2014年4月,省政府及31个省级部门、14个州(市)政府和62个县(市、区)政府建立了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行政执法水平不断提高,已有13个州(市)和68个县(市、区)政府所在地开展了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组织了50余部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政执法检查,办理了1000余件行政执法个案监督案件,依法审查公告了行政执法主体5663个;行政争议得到有效化解,省政府先后出台了《云南省行政复议规定》《云南省行政复议证据规则》等8项制度,开展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探索建立行政复议受理渠道下移,建立与法院和信访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行政行为监督成效显现,2008年在全国率先推进行政问责制,2010年率先探索廉政风险防范制度,全省各行政部门确定重点环节35100个,关键岗位25200个,制定监督防范措施67500条。

张宪伟表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实现到2020年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的目标,下一步,云南还将加快完成依法界定和规范政府职能、加强和改进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全面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职能力等重要任务,向着“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目标加速迈进。

强化领导,依法执政,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城市建设 篇4

一、单项选择题

在下列各题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答案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单选题】 第(1)题 社会治理创新是()。【2分】

A.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的必然要求

B.党在治国理政理念升华后对社会建设提出的基本要求

C.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环节

D.以上都是

本题答案:

A B C D

【单选题】 第(2)题()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2分】

A.依法治国

B.依法执政

C.依宪治国

D.以德治国

本题答案:

A B C D

【单选题】 第(3)题()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2分】

A.坚持党的领导

B.人民当家作主

C.以德治国

D.依法治国

本题答案:

A B C D

【单选题】 第(4)题 政府的()指政府主要从事公共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公共义务教育、公共疾病防治、完善各种社会保障制度等,它是政府职能的保障。【2分】

A.经济职能

B.政治职能

C.文化职能

D.社会职能

本题答案:

A B C D

【单选题】 第(5)题 市场经济不是()。【2分】

A.公平竞争的经济

B.多元化的经济

C.契约化的经济

D.不受国家宏观调控的经济

本题答案:

A B C D

【单选题】 第(6)题 强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中,条件保障不包括()。A.队伍保障

B.经费保障

C.技术保障

D.制度保障

本题答案:

A B C

2分】

【D

【单选题】 第(7)题 严格高效执法,需要做到(),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2分】

A.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B.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C.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D.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本题答案:

A B C D

【单选题】 第(8)题 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在本质上存在着内在联系:()。【 2分】

A.没有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就会落空

B.没有广泛充分的人民民主,党的领导就失去基础

C.没有依法治国,人民当家作主就没有保障,党的执政地位也得不到巩固和加强

D.以上都是

本题答案:

A B C D

【单选题】 第(9)题()的理念包含着人民民主、法制完备、树立宪法法律权威、权力制约等内容。【2分】

A.服务大局

B.依法治国

C.公平正义

D.党的领导

本题答案:

A B C D

【单选题】 第(10)题 所谓(),是指政府的职权及其行使均应受到法律的限制,政府应该卸载其不应有的职能,将市场作为公平配置社会资源的首选,政府的行政手段仅作为解决市场失灵的必要补充,且政府职权的行使应当受到严格控制。【2分】

A.有限政府

B.责任政府

C.阳光政府

D.廉洁政府

本题答案:

A B C D

【单选题】 第(11)题()的法治理念侧重于法治的形式要件,强调法治的价值合理性,即法律的有效实施。【2分】

A.古代东方

B.古代西方

C.现代西方

D.古代东方与古代西方

本题答案:

A B C D

【单选题】 第(12)题 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2分】

A.依宪治国;依宪执政

B.依宪执政;依宪治国

C.以德治国;执法必严

D.执法必严;以德治国

本题答案: A B C D

【单选题】 第(13)题 粗放型发展模式的显著的特点就是()。【2分】

A.低投入、低能耗、低污染、低效益

B.低投入、低能耗、低污染、高效益

C.高投入、高能耗、高污染、低效益

D.高投入、高能耗、高污染、高效益

本题答案:

A B C D

【单选题】 第(14)题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实施一系列与文化有关的法律。如()。【 2分】

A.《电影管理条例》

B.《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

C.《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D.《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本题答案:

A B C D

【单选题】 第(15)题 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的全过程,体现在党要领导()。【2分】

A.立法

B.司法

C.行政

D.执法

本题答案: A B C D

二、多项选择题

多项选择题,在下列每题的四个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答案是正确的。

【多选题】 第(1)题 针对经济管理权的配置和行使,应该重点做到()。A.实现职权法定

B.减少事前审批程序

C.发挥社会组织的职能

D.加强事中和事后监督机制

本题答案:

A B C D

【多选题】 第(2)题 执法为民要做到()。【2分】

A.为人民执法

B.靠人民执法

C.尊重和保护人权

D.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本题答案:

A B C D

【多选题】 第(3)题 执法为民要求执法者()。【2分】

A.常怀爱民、为民之心

B.常存便民、利民之意

C.常除坑民、害民之祸

D.忠实践行执法为民理念的各项要求

本题答案:

2分】 【 A B C D

【多选题】 第(4)题 经过多年的艰苦努力,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就,法治政府建设也有了很大发展。主要表现在()。【2分】

A.法治政府制度体系总体上已经形成B.法治政府制度体系总体上已经形成C.法治政府制度体系总体上已经形成

D.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成为政府的基本准则

本题答案:

A B C D

【多选题】 第(5)题 反映法治发展普遍规律的法治理念包括()。【2分】

A.保障人权理念

B.程序正当理念

C.法律平等理念

D.权力制约理念

本题答案:

A B C D

【多选题】 第(6)题 立法、行政和执法司法机关必须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首要价值追求,贯穿于各项工作制度措施和各个工作环节,真正做到()。【2分】

A.科学立法

B.依法行政

C.公平司法

D.严格执法

本题答案: A B C D

【多选题】 第(7)题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分】

A.社会治理不等同于政府管理

B.社会治理的目标不限于维稳

C.社会治理要实现综合价值

D.只要GP上去了,社会就一定能稳定

本题答案:

A B C D

【多选题】 第(8)题 强化法律实施要()。【2分】

A.加快推动文化立法,健全完善文化法规体系

B.加强依法行政,坚持转变政府职能

C.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培养法治思维

D.提高文化执法水平

本题答案:

A B C D

【多选题】 第(9)题 文化领域法治工作取得进展的同时,从推进文化改革发展和完善法律体系的新形势新要求看,我国文化领域法治工作面临着以下突出问题()。【2分】

A.文化立法法律位阶整体较低

B.文化立法法规、规章质量不高

C.文化立法重管理、轻保障

D.文化立法滞后

本题答案:

A B C D

【多选题】 第(10)题 法治理念的功能主要有()。【2分】

A.表征和指称功能

B.中介和外化功能

C.引导功能

D.科学的预测功能

本题答案:

A B C D

【多选题】 第(11)题 社会治理体制创新的内容包括()。【2分】

A.改进社会治理方式

B.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

C.建立畅通有序的诉求表达

D.健全公共安全体系,防范社会风险

本题答案:

A B C D

【多选题】 第(12)题 坚持依法治国,必须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基础上,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2分】

A.多元

B.统一

C.尊严

D.权威

本题答案:

A B C D

【多选题】 第(13)题 法治保障体系所包括的()因素都属于典型的刚性约束条件。【2分】

A.队伍

B.经费

C.技术

D.文化

本题答案:

A B C D

【多选题】 第(14)题 建设法治社会的重大意义有()。【2分】

A.法治是社会管理创新的前提和保障

B.法治是社会管理创新的前提和保障

C.法治是社会稳定的“安全阀”

D.法治是社会稳定的“安全阀”

本题答案:

A B C D

【多选题】 第(15)题 公平正义朴素的含义包括()。【2分】

A.惩恶扬善

B.是非分明

C.办事公道

D.态度公允

本题答案:

A B C D

【多选题】 第(16)题 当前,我国行政立法质量的提高须抓好几个关键环节()。【2分】

A.科学合理制定政府立法工作计划

B.改进政府立法工作方式

C.改进政府立法工作方式

D.强化备案审查制度

本题答案:

A B C D

【多选题】 第(17)题 民民主政治制度化、法制化的基本要求()。A.确认民主成果

B.保障民主权利

C.制裁侵权行为

D.以上均对

本题答案:

A B C D

【多选题】 第(18)题 人民的利益和意志,是()。【2分】

A.大众的和集体的B.少数人的、宗派的C.根本的D.现象的本题答案:

A B C D

2分】

【多选题】 第(19)题 建立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必须()。【2分】

A.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

B.提高立法质量

C.严格执法

D.公正司法

本题答案:

A B C D

【多选题】 第(20)题 法律具有(),只有厉行法治,实行依法治国,才能为国家的长治久安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2分】

A.权威性

B.不确定性

C.可预期性

D.稳定性

本题答案:

A B C D

【多选题】 第(21)题 在理清法治框架下,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接下来就应该贯彻依法治国精神内涵,在推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我们应该重点注意()。【2分】

A.转变现有的法治观念

B.适度放宽市场管制

C.建立公平合理的竞争环境

D.提升宏观调控的法制化水平

本题答案:

A B C D

【多选题】 第(22)题 对于政府宏观调控权的法律制约,需要调控者()。【2分】

A.科学决策

B.民主决策

C.依法决策

D.以上均对

本题答案:

A B C D

【多选题】 第(23)题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分】

A.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的过程,就是经济法治化的过程

B.市场经济本身就是公平竞争的经济

C.市场经济也是多元化的经济

D.市场经济体现契约化的经济

本题答案:

A B C D

【多选题】 第(24)题 健全依法决策机制,确保决策()。【2分】

A.制度科学

B.程序正当

C.过程公开

D.责任明确

本题答案:

A B C D

【多选题】 第(25)题 建立健全文化法律制度的意义有()。【2分】 A.建立健全文化法律制度的意义

B.提高文化工作科学化水平的重要途径

C.提高文化工作科学化水平的重要途径

D.提高文化工作科学化水平的重要途径

本题答案:

A B C D

三、判断题

判断题,请判断下列每题的题干表述是否正确。

【判断题】 第(1)题 法制是民主的前提和基础,民主是法制的确认和保障。【2分】

本题答案:

正确

错误

【判断题】 第(2)题 行政机关的权力来源于人民,源于人民选举产生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2分】

本题答案:

正确

错误

【判断题】 第(3)题 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又通过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证法律的实施。【2分】

本题答案:

正确

错误

【判断题】 第(4)题 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才能真正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2分】

本题答案:

正确

错误

【判断题】 第(5)题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是社会主义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基本政治原则与要求,也是其不同于西方“宪政”的重要法源。【2分】

本题答案:

正确

错误

【判断题】 第(6)题 权力是法治形成和发展中不可或缺的要素。但是,权力历来都是基于人性的权力,主体对私利的追求也必然反映到权力中来,权力又常常容易将法律玩弄于股掌之间,摧毁法治的基础。为此,法治在其成长发展过程中,一直致力于有效控制和限制权力。【2分】

本题答案:

正确

错误

【判断题】 第(7)题 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2分】

本题答案:

正确

错误

【判断题】 第(8)题 作为一种比较完整的政治制度和国家体制,民主政治最早产生于古希腊的城邦国家,它是奉行多数人统治的一种政治制度。【2分】

本题答案:

正确

错误

【判断题】 第(9)题 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高度,提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2分】

本题答案:

正确

错误

【判断题】 第(10)题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法治理念,也是人治理念、行政管制理念。【2分】

本题答案:

正确

错误

请认真检查试卷,交卷后,试题答案将不可修改!

强化领导,依法执政,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城市建设 篇5

—拜城县依法行政工作先进材料

2010年,我县按照地区行署《2010年法制工作要点和工作计划》、《阿克苏地区依法行政考核办法》的总体工作部署和要求,以建设服务型、法治型政府为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自治区关于贯彻实施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指导意见,突出重点,扎实推进依法治县工作,有效提高了政府及各部门依法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

一、政府法制机构及队伍建设情况

目前,全县现有执法部门44个,行政执法人员538人。县政府法制办公室现有工作人员3名,其中副主任1名,科员2名,各乡镇、各部门视具体情况均配备了专(兼)职法制工作人员,公安、林业、工商、税务等部门还单设了法制科(室)。

二、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一是及时制定印发了《拜城县2010年法制工作要点及法制工作计划》,定期及时掌握各部门工作情况,做好协调、督促指导、经验交流工作,不断推动工作进展。二是根据地区《依法行政考核办法》[2010]6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拜城县依法行政考核实施细则》,将依法行政考核目 1

标任务、内容和标准进行了详细分解,积极做好日常督查和年终考核的各项准备、督促、指导等工作。同时制定《拜城县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重点在加强和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提高制度建设质量、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监督、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和培训等方面提出创建任务,按阶段对各乡镇场、行政执法部门确定了创建步骤,明确和细化创建标准。今年6月12日—21日和10月20日—11月3日,按照《拜城县依法行政考核实施细则》,对全县各乡镇场、县直行政执法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加强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的督促指导力度。三是按照地区有关文件要求,在完成我县第一个《依法行政五年规划》(2005-2009年)的基础上,制定第二个《依法行政五年工作规划(2010-2014年)》,为我县今后五年依法行政工作确定了“七个基本”总体目标:各乡镇场和各行政执法部门基本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基本实现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基本到位,行政效能显著提高;基本建立行政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公开化、法制化;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基本建立各种预警和应急机制、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的机制;基本完善行政监督各项制度和机制;基本形成各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想依法办

事、会依法办事、能依法办成事的氛围;基本建成社会认可、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

(二)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清理工作,为依法行政提供法制保障

一是不断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备案工作的新路子。督促、指导各乡镇场和部门在规范性文件发布前和县人民政府法制办沟通,听取县人民政府法制办的意见,发布后按时报送备案,确保了文件的合法性,避免了规范性文件在备案审查时才发现问题的现象发生。今年,共备案登记规范性文件30件,责令废止3件。二是认真履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职责。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对县人民政府和政府办公室出台的规范性文件都严格进行合法性审查,出具审查意见。今年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对17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并严格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及时向行署法制办报备,报备率达100%。三是深入细致清理规范性文件。根据自治区和地区有关文件精神,及时下发了《拜城县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对历年来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法制办采取首先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档案室查阅历年来文件及目录,然后到档案局核对一些有疑问的文件,最后与制定规范性文件的责任单位联系,对保留、失效、废止的规范性进行逐一确认。经清理,政府和政府办公室符合情理要求的规范性文件共92件,其中,保

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71件,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21件。各乡镇场合县直部门符合要求的规范性文件396件,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08件,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88件。四是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安排,对自治区正在实施的108件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对4件规章提出了修正的建议,对11件规章提出了废止的建议,并及时上报地区行署法制办。

(三)认真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责,规范执法行为

一是加强了行政执法人员“两证”管理和培训。对全县行政执法部门进行摸底、调查,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考核确认执法资格。今年对县直执法部门50名换证和新增行政执法人员组织开展了《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等基本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确保了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合法率、合格率达到100%的要求。

二是做好行政应诉、行政处罚案件统计汇总工作。根据地区行署法制办的要求,今年我们对全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及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有关情况进行了统计汇总并及时上报。我县共发生行政处罚案件1274件,其中警告30件,罚款1192件,涉及款额593531.20元,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14件,涉及款额39327元。无行政应诉案件。三是继续做好行政审批工作。今年根据自治区及地区确认公布的行政许可项目,对我县政府部门正在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进

行清理,确认建设局等6个部门实施的6项许可项目,取消4项许可项目。截至目前,我县已经分七批确认公布228项行政许可项目,取消9项许可项目,进一步减少了行政审批事项。四是认真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积极缓解行政纠纷。认真对待前来我办申请行政复议人员、咨询人员,热情服务群众。一年来,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3件,其中受理2件,办结1件,自行放弃1件。

(四)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群众法制意识。

结合“3•8”妇女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利用巴扎天在城区、乡镇主要街道集中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卫生法》、《种子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动物防疫法》、《广告法》、《反洗钱法》、《公证法》、《法律援助条例》、《信访条例》、《宪法》、《税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物权法》、《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城乡规划法》、《工会法》、《农业技术推广法》、《自治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共设立固定法律宣传点45个,出动宣传人员781人次,悬挂横幅156条,宣传挂图126张,发放宣传资料5.7万余份,制作法制宣传板报240块,出动流动宣传车47台次,为群众提供现场法律咨询服务900余次,播放录音839小时,营造了良好的学法用法氛围。

同时,充分发挥“法制一条街”宣传作用,采用维汉两种文字更换了29块不锈钢法制宣传栏内法律法规内容,在人员流动的密集地段,全面宣传了《物权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环境保护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二十多部法律法规知识,使群众在轻松愉快的环境中学习法律,进一步提高了法律素养,增强了法制观念,强化了守法意识。

强化领导,依法执政,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城市建设 篇6

为建设法治中国而奋斗

宣讲稿

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很高兴能有这样一个机会和大家就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进行交流。

大家知道,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是在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的新形势下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纲领性文件。把依法治国作为中央全会的主题,这在党的历史上是第一次,符合时代发展要求,顺应党心民心,十分必要、非常及时,对于“法治中国”建设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所以,学习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是我们当前乃至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今天,我向大家汇报的题目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为建设法治中国而奋斗”,汇报的内容有三点:

一、我国提出依法治国的历程及其重要意义

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

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

一、我国提出依法治国的历程及其重要意义

我们国家提出依法治国时间并不长,最早可以追溯到1997年,党的十五大报告首次写入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1999年全国人大修改宪法,把这一条写入了宪法中,变成了一项宪法原则,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当然在后来的十六大、十七大、十八大报 1 告中,都有对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表述有一些差别。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上首次提出了关于加强法治中国建设的要求,但前提还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这次十八届四中全会确定的主题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点是要考虑全面这两个字,因为在十八大以后,总书记在2012年12月4号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实施30周年的大会上,第一次提出把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放在一起,把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放在一起,反映了我们党在治国理政方面,在法治重要性认识方面有了新的认识、新的提高。所以这次四中全会明确以依法治国为主题,这在我们党的历史上是第一次,过去不少党的报告中都有有关法治的内容,比如,1997年召开的“十五大”第一次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2002年在十六大报告中第一次提出“要把依法治国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并列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个重要目标”,十七大提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到了十八大,我们明确提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并提出‘科学立法、从严执法、公正司法、全面守法’的新十六字方针”。但是这一次全会的报告是完全以依法治国为主题的,通篇都是有关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因此从这一点上可以看出,我们党对法治,对依法治国的认识有了进一步的深化。把法治摆在了一个更加神圣、更加重要、更加基础性的地位,所以也有人评价说,十八届四中全会必将是我们党的历史上,我们国家的历史上一个里程碑的会议。

具体依法治国的重要意义何在,为什么我们党在这个阶段提出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而且要以全会的形式讨论依法治国,并且要通过这样的一个决定呢?按照现在官方所披露出的信息,它的意义体现在四个方面。

第一个意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于我们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要的意义。

十八大报告提出,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时有四个法治标准,一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二是法治政府基本建成;三是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四是人权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当时把这四个标准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法治标准,现在来看,我们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目的首先是要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服务,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梦服务。为什么呢?因为法治在一个国家发展的进程当中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经济的发展只能代表一个国家发展实力的一部分,包括军事、包括科技,但真正有实力的是什么呢?我认为是制度文明是政治文明,这种制度和政治文明所蕴含的历史,以及所代表的价值方向,与其他物质文明相比,更有价值。总书记在讲话中引用了法学界的一个观点:“法律是人类最大的发明,别的发明使人类学会了驾驭自然, 而法律使人类学会了如何驾驭自己。”可以说法治它是一个国家价值的体现,也是政治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温家宝曾提到,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我们党治国理政从理念到方式的革命性变化,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迈出的重要一步,具有划时代的重要意义。我想这个评价是到位的,因为我们讲法治不是简单意义上把法律当工具去看待,我们更多的是把它看成是人类文明的结晶,一种共同的价值,而且这种价值的本身,对于一个国家的富强、文明、民主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所以这次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我们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梦的重要内容,在这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这是第一个意义。

第二个意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于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具有重要的意义。也就是说我们推进依法治国,既是全面深化改革的保障,同时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三中全会通过的《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我们国家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那么什么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呢?最重要的标志是什么呢?我认为就是法治,因为法治是制度的最高形态,我们讲的治理体系,实际上指的就是一套符合现代理念的国家制度体系,这种制度体系和运用这种制度的能力称之为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的现代化。怎么才能体现一个国家制度的最高级形态?无一例外每个国家的法治所制定的法律得到良好的实施是最关键的,现在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于我们全面深化改革,推进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的现代化,确实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打个比方,如果没有法律的保障,我们的改革是很难进行下去的,我们每一项重大的改革都是以法治为引领推进和保障的。比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政放权,如果法律不做及时的修改,那就会出现法律和改革之间的巨大冲突,一方面政策改了,但是另外一方面法律没有修改,这肯定是不行的,所以,法治和改革之间要有密切的关系。最重要的是法治要起到对全面深化改革的引领推动和保障的作用,因为,只有这样,我们的制度体系才能够越来越成熟,越来越定型,越来越向法制化的方面迈进。最理想的就是当一个国家的各项治理制度,治理体系完备之后,最终应该都是以法治的形式所呈现的,没有法治很难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问题,这是第二个重要的意义。第三个重要意义就在于,它是提高我们党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必然要求。十六届四中全会的时候通过了《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决定》,在这个决定中首次提出了依法执政的概念,过去我们都讲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但是十六届四中全会的决定首次提出了依法执政的概念,也就是说国家要依法治国,对执政党而言要依法执政。所以现在习总书记把这几项内容合在一起,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起建设。

所以依法执政被纳入了整个国家的法治体系,法治框架上,依法执政实际上就是一个执政党执政能力提升的一种表现。特别是改革开放以后,党中央关于党内的法规和规范性的文件,制定的数量是非常多的,我们在去年还专门发布了党内法规体系,党内法规的制定条例和党内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办法,我们俗称叫做党内的立法法。制定党内的规则,包括党章、党内法规、党的规范性文件意见等等,应该遵循什么样的权限、程序,这说明我们在执政方面发生了变化,更加注重用法治的方式治国理政,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也更加依靠法治来提升我们党执政的能力,治国理政的能力,所以这一点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第三个重要意义。

第四个重要意义就在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于约束规范权力,保护公民权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我记得1997年刚刚提出依法治国的时候,很多人对这个概念还是有隔膜的,不能够准确完整全面的理解,中央提出了依法治国,很多省就开始提出各类依法治理的口号,包括依法治省、依法治市、依法治县,有的地方提出依法治村、依法治家,各行各业提了很多的口号。这些口号提的对不对,也对也不对,对的地方是一个国家推行法治,依法治国必须落实到方方面面,所以推进依法治理有必要。但是另 外一方面对法治本身有误解、误读的表现,因为法治的核心不是治老百姓,如果说用法律治老百姓、治民的话,那不是完整意义上的法治,如果法治的重心放在治老百姓上,那就背离了法治的含义。英文中对法治的解读更加准确,英文中有一句话,什么是法治,法的统治,它强调制定良好的法律,得到全社会的遵行,强调法律至上,强调程序正当,强调规则,也强调平等。所以说我们说的法治不是简单管老百姓的法,那只能叫制度的制,真正的治是法的统治而不是人的统治。

国家机关也好,企事业单位也好,普通老百姓也好,大家按照统一的、平等的规则来履行自己的义务,行使自己的权力,承担自己的责任,这才是法治。2008年5月4号,时任总理的温家宝同志,到中国政法大学去视察,他说今天我刚进你们的大门口看到你们校门口有一块大石头,石头上有四个大字,叫做法治天下。他说我再说一下,法比天大、法治天下,他说现在都在讲法治,法治精神。法治精神是什么呢?五个方面,第一,宪法和法律的尊严高于一切。第二,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第三,一切组织和机构都要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第四,立法要发扬民主,法律要在群众中宣传普及。第五,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有法不依,不如无法。

所以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法律的权威靠人民的信仰,靠人民的信赖和人民的维护,同时人民也有义务,有责任去维护法治的权威。

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那这次四中全会提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概括起来是两句话,一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法治体系;二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也可以连成一句话,就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的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里我要解释一下,什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这是党的文件中第一次提出的概念,过去,我们有法律体系一说,大家都知道2011年吴邦国委员长代表全国人大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于2010年)已经形成,那个指的是立法层面的。目前,我们制定了242个法律,700多部行政法规,8000多个地方性法规,还有数以万计的政府规章形成了一个多层次跨领域的完整的有机的法律规范体系,他讲的是制度是规范。但是这一次不一样,这一次不是讲法律体系,而是讲法治体系,一个律,一个治,一字之差意义完全不同。法治体系强调的是法律制定的完备,而且能够得到切实的遵守和执行实施,又有相应的监督保障机制,这才叫法治体系。法律体系强调的是静态的规范层面,制度层面的体系,而法治体系强调的是动态的立体的、完整的体系,所以说法治体系更全面。

我们这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就是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就是我们在立法层面要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这就是我们通常讲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个体系虽然已经形成了,但还是“毛坯房”,需要加工、装修、完善。在法律的实施层面要形成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徒法不足以自行”,必须通过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把法律落实到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把纸上的法律变成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铁的法律。在监督层面我们要形成严厉的法治监督体系,必须对公权力、对执法权和司法权进行严密监督,主要是让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形成一个监督整体,形成一个完整合力。在保障层面我们要形成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最根本的保障 就是党的领导,还有队伍保障、人才保障、财政保障等。同时还要建立健全党内法规制度体系,这是《决定》的一个重大创新,为什么要把党内法规体系纳入总目标?我们党是执政党,党内法规既是管党治党的重要依据,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有力保障。1978年邓小平同志就曾经深刻指出:“国要有国法,党要有党规党法。党章是最根本的党规党法。没有党规党法,国法就很难保障。”所以现在媒体和社会解读的时候,往往说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包含了五个体系,这五个体系就是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和健全的法规制度体系。这五个体系是第一次提出,所以,意义重大。

那么,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具体而言就是这么五个体系,建成一个五个体系的法治体系,建成一个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体而言按照决定的要求就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律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这是我们说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一个具体的内容。

当然,还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而且对如何实现这个总目标提了特别的要求,就是必须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必须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

这里,我重点谈谈坚持党的领导问题。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问题,是《决定》回答的最重大问题,回答得非常透彻、清晰、旗帜鲜明。为什么 8 要回答这个问题?一个原因是这个问题关系国本,关系我国法治的根本;另一个原因是社会上有不正确的认识,国外有各种攻击言论混淆视听。

坚持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第一位要求,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我们说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最根本的就是坚持党的领导。习近平在关于《决定》的说明中指出:党与法治的关系始终是我国法治建设的核心问题。这一问题处理得好,则法治兴;处理得不好,则法治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件大事能不能办好,最关键的是方向是不是正确、政治保证是不是坚强有力,具体讲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根本制度基础,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制度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理论支撑,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行动指南。

应当看到,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完全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我们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不是要虚化、弱化甚至动摇、否定党的领导,而是为了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改善党的执政方式,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坚持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也是与西方资本主义法治最本质的区别。我们要清醒认识到,一些敌对势力或政治异见人士鼓吹和宣扬“西方宪政”“三权分立”“司法独立”,其要害就是质疑、削弱和否定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领导;一些人提出“党大”还是“法大”等似是而非的命题,发出把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割裂开来甚至对立起来的噪音,不是政治上的糊涂,就是别有用心。我们必须保持高度的政治清醒和政治定力,从理论上主动澄清和 驳斥把党与法、党的政策与法律、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割裂开来甚至对立起来的错误观点,始终坚持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地位不动摇。

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特别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主要任务是什么?目标明确了,体系是清晰的、完整的,如何来实现这个目标,推进这个体系建设?重点有六个任务。

第一个任务是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

决定中有这样一句话“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在法治社会中,有良好的法律是前提。“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

对于这一任务,《决定》提出了四点要求,一要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二要完善立法体制;三要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四要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每一点中都有很多方向性的改革措施,我们看一下媒体关注比较多的“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这可以说是一个亮点所在。

对于宪法,我们每个人都知道,宪法是国家的总章程、是根本大法,它规定了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但长期以来我们的宪法意识淡薄,宪法的观念不够,落实宪法、实施宪法的保障制度机制不完备,违反宪法的现象时有发生。我们从来没有遇到过说因为哪个人违反宪法被追究责任,或者哪些事情违反了宪法定了性,或者被曝光,很少。

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如果连宪法的尊严都得不到应有的捍卫,何谈“法治”。

2012年12月4号,总书记强调了“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这次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把宪法摆在了更加突出和重要的位置。提出“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机制,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我们能够看到的有两点。

一是将每年的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大家知道我们现行《宪法》是1982年12月4号颁布的,当时中共中央和司法部也联合发过文,把12月4号作为中国的法制宣传日,它的核心也是宣传《宪法》,但是每次宣传侧重具体的部门法宣传。这次《决定》把12月4号作为宪法日,明确提出“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

宪法日意味着什么呢?实际上是唤醒全民族对宪法的高度认同和重视。虽说这是一个很小的改变,但是它的影响却是很深远的,这对增强全社会宪法的意识会有很大的作用。

二是建立宪法宣誓制度。为什么要建立宣誓制度?

第一个原因,每一个国家公职人员,人大和常委会选举任命的官员,都要明白自己的权力是从哪里来的,都要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要明白权力的来源。每个公务员都要有很强烈的使命感、荣誉感、责任感,这也是最重要的原因。

第二个原因,我们将要在全社会弘扬宪法精神,公务员首先要弘扬宪法精神,就需要有必要的仪式,向宪法宣誓就是一个必要的仪式。

第三个原因,这也是借鉴国际惯例。目前国际上有142个国家有成文宪法,其中97个国家都有宪法宣誓制度。我们看到,美国总统选举后,总统宣誓就职的时候,手是要按在宪法上,对着首席大法官来宣誓,要忠于宪法、维护宪法、实施宪法,我们没有这样的制度,所以这一次四中全会明确规定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全会决定规定,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最高人民法院已经部署初任法官要向宪法宣誓。

另外,《决定》提出编纂民法典。

这是关注比较多的,那么,什么是民法典?它有什么作用?《民法典》指一部完整全面的民法法律,关于物权、债权、民事责任等与公民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保护密切相关的重要规定都包含在其中。

在一个国家的法律体系中,民法典的地位仅次于宪法。

民法典是现代市场经济的基石,没有民法就没有市场经济。一个国家的法律体系是否健全,须以民事立法的健全为前提,其标志是有一部完善的民法典。

历史上第一部民法典是1804年3月公布的《法国民法典》,又被称为《拿破仑法典》。1799年,刚刚通过政变掌握政权的拿破仑,就开始编纂法国民法典。拿破仑曾讲过:“我真正的光荣并非打了40多次胜仗;滑铁卢之战抹去了关于这一切的记忆。但是,有一样东西是不会被人忘却的,它将永垂不朽——那就是我的民法典。”拿破仑的赫赫战功随着滑铁卢失败早已烟消云散,但拿破仑民法典却从法国走向全世界,成为大陆法系国家民法的蓝本。

完整的民法典内容复杂、体系庞大,是一项极为艰巨的系统工程。我国曾于1954年、1962年、1979年三次启动民法典的制定,但受当时的历史条件所限,始终未能完成。2002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民法典草案,但鉴于民法典内容复杂、体系庞大、学术观点有分歧,采取了“变批发为零售”的渐进式路径,先出台单行法,在条件成熟后再以此为基础研究制定一部完 整的民法典。截至目前,已经制定了《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等一系列单行法,民法的法律体系初步形成。再加上“各个单行法相互之间存在着较严重的重复、冲突与矛盾的现象。此外,某些重要的制度没有由单行法加以规定,导致现行立法格局存在着严重的缺漏”,在这样的情况下,编纂体系完整的民法典显得日益重要和迫切。

第二个任务就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四中全会明确提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总的来说,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任务非常的重。在我国,80%左右的法律法规都是由行政机关执行的。行政机关能否依法行政,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法律实施的整体水平和法治国家建设的整体进程。

这次我们提出,政府建设的总目标是要建设法治政府,而且要加快建设。那么,法治政府应该是个什么样子呢?标准是什么?《决定》给出了一个明确的答案,六个标准——“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

2004年国务院通过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明确提出,用十年左右的时间基本上建成法治政府。结果到了今年正好是十年,法治政府没有建成。十八大报告提出,2020年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时候法治政府基本建成,还有六年时间。六年之内我们的法治政府能不能基本的建成,这个确实还对于我们各级政府是一个很大的挑战,也是一个很大的考验。

这些年来,我们的行政机关在依法行政方面也做了一些工作,但还存在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从“谈法治时滔滔不绝,做决策时权力滔滔”的思维惯势,到个别地方用“红头文件”否决生效的司法裁定,再到信奉“没有强拆就没有新中国”的强制、暴力拆迁事件,少数干部依旧没有跳出“人 治”、“权治”的窠臼。

为了确保各级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活动中严格实施法律、依法行政,《决定》从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六个方面进行了部署,每一项措施都紧紧围绕“保证法律严格实施”这个中心展开。

这里,我们重点强调以下几点。

1、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我们看在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前面,我们加上了两个字“依法”,也就是说,政府做任何工作都要在法律范围内活动,《决定》讲了这样几点,首先,行政机关“法定职责必须为”。法律法规授权的职责必须要做,还要做好。

其次,行政机关“法无授权不可为”。政府的权力是人民通过法律授予的,行政机关不得法外设定权力,没有法律依据不得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决定。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坚决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

最后,推进各级政府事权规范化、法律化,完善不同层级政府特别是中央和地方政府事权法律制度,强化中央政府宏观管理、制度设定职责和必要的执法权,强化省级政府统筹推进区域内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职责,强化市县政府执行职责

2、在依法决策方面,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 为什么要强调这一点呢?就是老百姓说的出现了“三拍”现象即“拍脑瓜决策,拍胸脯保证,拍屁股走人”。今天这建个高楼,明天那里搞个新城,热 衷于搞政绩工程,这些看起来很美,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却没有任何实际效益,有时还会留下一个“烂摊子”。而决策者往往还能升官走人,为什么会这样?因为决策者不需要承担责任。

以后所有的重大决策都要终身负责了,有了这个“紧箍咒”我相信很多领导做决策时都会十分慎重,不认真决策最后责任是你自己的,而且是终身承担。出了问题,还要坚决执行倒查机制,要回头看谁做的决策。

3、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2008年以后实施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允许老百姓对政府提出公开的要求。我们政府公开了大量的信息,但是与老百姓的这种需求要求发展相比的话,我们还有很大的提升的空间。

我前一段时间看了国务院各部委的网站。国务院50多个部委每年收到老百姓申请部委信息公开的案件数量,最多的一个部委达到了4万多件。4万4千件是住房城乡建设部,据说住建部有两三个人管信息公开工作,每年要面对4万多个信息公开的要求,这个压力非常大,但是必须做。下一步国务院要求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的范围,要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以后公开就是常态,什么都要尽可能的公开,不仅信息要公开,政务活动也要公开。而且有些地方探索,比如说老百姓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列席人大的会议;有些提出会议要公开,要上网,要直播;有些提出过程信息也要公开,不光结果要公开,过程也要公开。所以这次四中全会决定提出,要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的“五公开”。这“五公开”制度也是对政府的一个挑战。现在老百姓的公民意识、权利意识、民主意识不断增强,信息公开的强烈要求会逼迫我们政府不断扩大公开范围。

大家知道,去年发生了陕西的“表哥”事件。陕西安监局局长杨达才一次出现在车祸现场处理车祸,但是按照他的说法是一不小心表情有所放松,就被记者抓拍了一个“微笑哥”,紧接着发现他戴着不同的名表,最后抓出一个“表哥”来。这个事件发生的同时,有一个大学生第一时间向财政厅要求财务公开,要求知道杨达才一个月挣多少钱。他说,现在的政府三公经费都公开了,为什么杨达才不公开,这个不公开没有理由。陕西财政厅拖了10多天,在截止日期最后一天答复了一个信息上面写着:某某某同学,你申请的信息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祝你学习进步。但是这小伙子出名了,现在全国各地哪儿抓住一个贪官,向当地财政部门申请公开贪官收入的人越来越多。所以,老百姓的意识越来越强了,我们现在强调的政务公开、司法公开,甚至立法公开、党务公开、重大事项公开,这是大势所趋,谁都阻挡不了这个发展的大势,只能顺应这个大势逐步扩大政务公开的范围,从决策到执法到财务到管理到结果都要公开,尽可能地公开。这是我想说的第三个重点任务,就是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四中全会明确提出的一些要求。

第三个任务是“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

全会强调: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习近平曾经引用过英国哲学家培根的一段话:“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虽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这其中的道理是深刻的。如果司法这道防线缺乏公信力,社会公正就会受到普遍质疑,社会和谐稳定就难以保障。因此,全会决定指出,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所以,《决定》对保障司法公正做出了新部署,重要的有以下几点:

1、领导干部干预司法将被记录追究。

《决定》对此做了明确的要求。《决定》要求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主要有三个措施,第一是全程留痕,就是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要记录在案。第二要公开通报,领导干部插手司法活动情节恶劣的要公开通报。第三,如果干预个案,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规追责责任。这一制度的建立将有效遏制领导干部干预具体案件。但“谁来记录,谁来处理,下一步制度如何落地至关重要。

“一个表述出来,还需要进一步的解读,需要配套跟进,需要制度上的细则,需要有专门的人来做这件事,使表述落到实处。”对接下来的相关制度规定拭目以待。

2、明确提出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长期以来,我国司法受到地方化和行政化的干预严重,“民告官”的司法途径不畅通成为司法体制的最大短板。三大诉讼中,行政诉讼受地方公权力机关“人、财、物”的影响最大,存在“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三大顽疾。“民告官”的渠道不畅通,导致了两个不正常现象:一是大量本该通过行政诉讼解决的行政纠纷进入了信访渠道,出现“信访不信法”现象;二是行政案件“判后必上诉”现象屡见不鲜。为此,四中全会提出,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这有利于增强司法独立性、权威性和公正性,防止公权力对司法的干预。

3、明确提出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不能否认,当前,司法不公、司法公信力不高问题较为突出,一些司法人员作风不正、办案不廉,办“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造成了一些案件办案质量不高甚至冤假错案时不时出现。由此在造成司法公信力严重减损 的同时,也引发了大量上访事件的发生。这次四中全会是针对法官、检察官等司法人员“量体裁衣”进行的这一制度设计,就是要在司法领域强化责任主体意识,形成权责统一、“谁裁判、谁负责”的制度机制,对自己所办案件“终身”负责,以此增进办案人员的秉公办事的责任心和审慎度,从而提高司法的公正度和公信力。

4、加强人权司法保障。

现在公安部门刑讯逼供少了,但有些地方变相地刑讯逼供的现象仍然时有所见,如搞在审讯中搞车轮战、不准嫌疑人睡觉。在眼前吊个大灯泡,你困得不得了就招了。现在高法规定,凡是通过冻饿晒烤获取的证据,都属于要在审判中排除的非法证据。过去我们常说既不冤枉一个好人,也不放过一个坏人,过去重点是放在不放过坏人上,今后必须放在不冤枉好人上。甚至哪怕可能放过坏人,也绝不能冤枉好人。因为坏人总要做坏事,今天没抓住他,下次也会抓住。但如果冤枉好人,就可能影响他的一生甚至家属子女的生活。而且好人占绝大多数,如果好人可以被随便冤枉,那么大家都没有安全感。

《决定》提出健全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的法律制度。对避免冤假错案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如果没有法律和制度的保障,我们每个人都可能是下一个受害者。

第四个任务,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关于守法)。法治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只有人们发自内心地认同法律、信赖法律、遵守法律,才能形成推进依法治国的强大力量。

判断一个国家、一个政府、一个社会是不是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最主要的标志就是看其治理方式是不是法治,看其国民是不是普遍树立了对法治的信仰。92年的时候张艺谋拍摄的一部农村题材的影片《秋菊打官司》走红大江南北,使“讨个说法”成为老百姓当中的流行词汇,现在很多人遇到事也会说“我到法院告你去”,这种公民法律意识的觉醒,是我们乐见的。但是由于受我国长期厌讼思想的影响,很多人还是遇到事情仍然会采取一些简单的以血还血,以牙还牙的“以暴制暴”的处理方式,这与我们建设法治社会是相悖的。要建设法治社会,就要引导全民树立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意识。

关于树立法治意识,四中全会提出,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模范守法,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谁执法谁普法”,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加强公民道德建设。

第五个任务是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这是党中央第一次明确提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而且是三支队伍的建设。首先,要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加强人大和政府的立法队伍、行政执法队伍、司法队伍建设,这三支队伍要互相打通、互相交流。其次,要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主要是律师队伍建设,律师队伍应当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最后,要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要用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全方位占领高校、研究机构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阵地,而不能照搬西方的法学理论。

第六个任务是关于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

第一,坚持依法执政。党政主要负责人就要切实履行好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政法委员会是党委领导政法工作的组织形式,必须长期坚持。

第二,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

第三,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决定》中指出,把法 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还需要强调的是,第一次作出规定:“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对特权思想严重、法治观念淡薄的干部要批评教育,不改正的要调离领导岗位。”这一规定针对性很强,十分管用。只有在干部提拔、使用、管理上真正坚持、严格贯彻法治导向,才能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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