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机械设备保养合同

2024-07-16

起重机械设备保养合同(共10篇)

起重机械设备保养合同 篇1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和互利的原则,就甲方桥、门式起重机维修保养事宜,达成一致的意见,特签订本合同。

一、维修保养桥、门式起重机、费用及结算标准列表 起重机械名称、数量、维护保养费用

二、 桥门式起重机维修保养结算方式

1. 桥门式起重机保养、维修更换的零配件及材料由甲方供给,若由乙方提供更换的零配件及材料,必须经过甲方同意签证认可,所购零配件的价格应低于市场价,按实际发生费用结算。

2.保养、维修中所发生的零配件材料费及保养、维护维修费每月结算 一次,并开具相应的发票。

3.乙方开具的发票必须工商税务局登记增值税抵扣发票,抵扣率17%。如未规定要求开具增值税抵扣发票,甲方不予付款。

三、维护保养、维修内容

1.乙方对本合同第一条所列起重机,每周进行一次常规检查、维护,以消除故障和事故隐患,确保起重机正常生产装卸作业能力。

2.乙方每250小时或(半年内)对本合同第一条所列起重机械(以下简称起重机),按甲方年度保养、维修计划进行一级保养,保养要求按附件《起重设备保养细则》、《起重机械修理施工方案与工艺要求》执行。

3.乙方每600小时或(壹年内)对本合同第一条所列起重机,按甲方年度保养、维修计划进行二级保养,保养要求按附件《起重设备保养细则》、《起重机械修理施工方案与工艺要求》执行。

4.甲方起重机发生故障和损坏,乙方应及时进行抢修;乙方接到甲方急修电话,响应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维修所需更换零配件必须经甲方认可,方可更换零配件,乙方只收取所更换的零配件费,不再收取项目修理人工费。起重部件、大车、小车机构的大修、整机电器设备、电器线路大修和整车大修除外。

5.起重机的日常修理,人工费由乙方承担,材料费由甲方承担。

四、服务方式

1、乙方派专业维修员每天在现场维修服务。

2、双休日、节假日乙方派专业维修员随时响应抢修服务。服务时间上午8时整至甲方作业工作结束。

五、合同附件

1、《起重设备保养细则》

2、《起重机械修理施工方案与工艺要求》

3、《桥(门)式起重机一级、二级保养要求》

六、合同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七、安全约定

1、乙方维修人员在起重机维修中,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2、由于乙方的维修质量问题,造成设备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事故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八、其他约定

1、甲方应注意起重机运转状况,发现故障立即通知乙方。

2、因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要求保养修理起重机,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甲方经济损失的责任。

3、依照《劳动法》、《无锡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暂行办法》,乙方必须为其外来从业人员办理综合保险手续。

4、施工人员由乙方自行聘用,乙方应及时支付工资,不得拖欠,避免造成对甲方工程进度影响。

5、乙方必须按甲方《设备工作管理规定》做好设备维修保养质量记录,以备查阅。

九、本合同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十、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盖章后生效。 甲方:

法人代表(代表人):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人手机: 乙方:

法人代表(代表人):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人手机:

起重机械的安全使用及保养维修 篇2

关键词起重机械;安全;维护保养

1.引言

随着工业、农业、建筑业和交通运输的发展,各行各业起重机械的应用越来越多,使得起重作业在现代生产中,占据着极其重要的地位[1]。起重作业是一种事故多发性的作业,如果不重视设备的安全技术检验、安全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等,常常会发生设备事故或人身事故。因此起重机械的日常维护保养和安全使用都是至关重要的,必须落实到实处。

2014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明确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2]。

2.起重机械的安全使用

2.1起重机械的工作特点

统合起重机械的工作特点和工作环境,从安全技术的角度来分析,其主要包括以下特点:

起重机械结构庞大,机构复杂,能完成一个起升运动、一个或几个水平运动。在作业过程中,常常是几个不同方向的运动同时操作,技术难度较大。

所吊运的重物多种多样,载荷是变化的,吊运过程复杂而危险。并且需要在较大的空间内运行,一旦造成事故其影响的范围也较大。

起重机械暴露和活动的零部件比较多,作业人员直接接触,存在着潜在的危险,不可忽视。同时作业中通常需要多人配合,共同进行,所以存在的难度比较大,风险也比较大。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发现,起重机械的安全生产与其工作特点有很大的关系。所以必须要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2.2起重机械的安全使用

要安全使用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加强起重机械的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必须实现专人管理、持证上岗、按期进行检验、按期进行日常的维护保养、以及正确使用等。

2.2.1落实安全管理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并对其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从事相关工作,应当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和管理制度,保证特种设备安全。

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应当是专职的,不能同时兼职其它工作,而且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岗位责任、隐患治理、应急救援等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操作规程,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保证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应当持证上岗,应当对特种设备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

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在工作前应对起重机械各安全装置及主要零部件进行仔细检查,确认灵活、可靠方可使用。

2.2.2起重机械的法定检验

特种设备,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适用本法的其他特种设备。作为特种设备之一的起重机械,要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检验,才能确保起重机械的安全生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对特种设备进行法定检验,是从安全性能方面确保特种的安全使用,也是对使用单位是否落实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安全规定的一种查证。

2.2.3起重机械的正确使用

作业人员在交接班时,要做好交接记录和运行状况记录,在开始操作前,应对起重机械进行全面的检查,消防队安全隐患后,方可投入使用[3]。在作业人员操作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在必要的时候设置安全隔离区域,并采取防范措施,避免事故的发生。

作业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应按照设备的说明和安全规章制度的规定,正确使用设备,严禁对起重机械进行斜拉歪拽等不正确的操作。

2.3.起重机械的日常维护保养

起重机械的运行状态直接关系到人身及设备安全。因此,做好起重机械的管理和维护保养工作是确保安全运行的重要环节之一。起重机械投入使用后,其各机构的零部件会出现磨损,失效等现象。为了保持完好的状态,提高使用效率和生产效率,延长起重机械的使用寿命,做到安全生产,除了操作人员的正确操作外,还必须要做到日常维护保养,做到按时检查、定期检修[4]。

为了确保起重机械的安全运转,首要任务是做好起重机械的检查工作,建立检查制度。检查制度主要包括日检查、周检查、月检查、半年检查和年度检查。

其次,是做好起重机械的润滑工作,这是维护保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保证起重机械经常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延长起重机械整机和零部件的使用寿命,提高生产效率和确保安全生产具有重要的作用。

第三,起重机械的维护修理制度。对起重机械除了定期检查和定期润滑保养外,还必须对起重机械进行维护和修理。对设备的修理主要包括事故性修理、预见性修理和计划性修理。

3.总结

笔者通过对起重机械的工作特点和工作环境进行分析,总结了起重机械安全使用需要注意和要确保做到的关键点。只要落实好管理制度,做好法定检验,以及日常的维护保养,就能确保起重机械的安全使用。

4.参考文献

[1] 张应立.桥式起重机械安全技术[M].北京:中国石出版社,2007。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M].北京:中国质检出版社,2013.7。

[3]曾志勇.起重机械的安全使用与管理[J].北京:科技资讯,2010,(7)。

起重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篇3

(1)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项目包括,司机守则和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起重机械维护、保养、检查和检验制度;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起重机械作业和维修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制度,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按期向所在地的主管部门申请在用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检验及更换起重机械准用证的管理等。

(2)技术档案。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的内容包括,设备出厂技术文件;安装、修理记录和验收资料;使用、维护、保养、检查和试验记录;安全技术监督检验报告,设备及人身事故记录;设备的问题分析及评价记录。

(3)定期检验制度。在用起重机械安全定期监督检验周期为2年(电梯和载人升降机安全定期监督检验周期为1年)。

此外,使用单位还应进行起重机的自我检查、每日检查、每月检查和年度检查。

①年度检查。每年对所有在用的起重机械至少进行1次全面检查。停用1年以上、遇4级以上地震或发生重大设备事故、露天作业的起重机械经受9级以上的风力后的起重机,使用前都应做全面检查。

其中载荷试验可以吊运相当于额定起重量的重物进行,并按额定速度进行起升、运行、回转、变幅等操作,检查起重机正常工作机构的安全和技术性能、金属结构的变形、裂纹、腐蚀及焊缝、铆钉、螺栓等连接情况等。

②每月检查。检查项目包括:安全装置、制动器、离合器等有无异常,可靠性和精度;重要零部件(如吊具、钢丝绳滑轮组、制动器、吊索及辅具等)的状态,有无损伤,是否应报废等;电气、液压系统及其部件的泄漏情况及工作性能;动力系统和控制器等。停用一个月以上的起重机构,使用前也应做上述检查、

③每日检查。在每天作业前进行,应检查各类安全装置、制动器、操纵控制装置、紧急报警装置;轨道的安全状况;钢丝绳的安全状况。检查发现有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处理。严禁带病运行。

(4)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起重作业是由指挥人员、起重机司机和司索工群体配合的集体作业,要求起重作业人员不仅应具备基本文化和身体条件,还必须了解有关法规和标准,学习起重作业安全技术理论和知识,掌握实际操作和安全救护的技能、起重机司机必须经过专门考核并取得合格证方可独立操作。指挥人员与司索工也应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和安全技能训练,了解所从事工作的危险和风险,并有自我保护和保护他人的能力。

2)起重伤害事故形式

(1)重物坠落。吊具或吊装容器损坏、物件捆绑不牢、挂钩不当、电磁吸盘突然失电、起升机构的零件故障(特别是制动器失灵、钢丝绳断裂)等都会引发重物坠落。

(2)起重机失稳倾翻。起重机失稳有两种类型,一是由于操作不当(例如超载、臂架变幅或旋转过快等)、支腿未找齐或地基沉陷等原因使倾翻力矩增大,导致起重机倾翻;二是由于坡度或风力作用,使起重机沿路面或轨道滑动,导致脱轨翻倒。

(3)挤压。起重机轨道两侧缺乏良好的安全通道或与建筑结构之间缺少足够的安全距离,使运行或回转的金属结构机体对人员造成夹挤伤害;运行机构的操作失误或制动器失灵引起溜车,造成碾压伤害等。

(4)高处跌落。人员在离地面大于2m的高度进行起重机的安装、拆卸、检查、维修或操作等作业时,从高处跌落造成的伤害。

(5)触电。起重机在输电线附近作业时,其任何组成部分或吊物与高压带电体距离过近,感应带电或触碰带电物体,都可以引发触电伤害。

(6)其他伤害。其他伤害是指人体与运动零部件接触引起的绞、碾、戮等伤害;液压起重机的液压元件破坏造成高压液体的喷射伤害;飞出物件的打击伤害;装卸高温液体金属、易燃易爆、有毒、腐蚀等危险品,由于坠落或包装捆绑不牢破损引起的伤害等。

3)高处作业的安全防护

起重机金属结构高大,司机室往往设在高处,很多设备也安装在高处结构上,因此,起重司机正常操作、高处设备的维护和检修以及安全检查,都需要登高作业。为防止人员从高处坠落,防止高处坠落的物体对下面人员造成打击伤害,在起重机上,凡是高度不低于2m的一切合理作业点,包括进人作业点的配套设施,如高处的通行走台、休息平台、转向用的中间平台,以及高处作业平台等,都应予以防护。安全防护的结构和尺寸应根据人体参数确定。其强度、刚度要求应根据走道、平台、楼梯和栏杆可能受到的最不利载荷考虑。

4)起重作业安全操作技术

(1)吊运前的准备。吊运前的准备工作包括: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工作服、工作鞋和手套,高处作业还必须佩戴安全带和工具包;检查清理作业场地,确定搬运路线,清除障碍物;室外作业要了解当天的天气预报;流动式起重机要将支撑地面垫实垫平,防止作业中地基沉陷;对使用的起重机和吊装工具、辅件进行安全检查;不使用报废元件,不留安全隐患;熟悉被吊物品的种类、数量、包装状况以及周围联系;根据有关技术数据(如重量、几何尺寸、精密程度、变形要求),进行最大受力计算,确定吊点位置和捆绑方式;编制作业方案(对于大型、重要的物件的吊运或多台起重机共同作业的吊装,事先要在有关人员参与下,由指挥、起重机司机和司索工共同讨论,编制作业方案,必要时报请有关部门审查批准);预测可能出现的事故,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选择安全通道,制定应急对策。

(2)起重机司机通用操作要求。有关人员应认真交接班,对吊钩、钢丝绳、制动器、安全防护装置的可靠性进行认真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开机作业前,应确认处于安全状态方可开机:所有控制器是否置于零位;起重机上和作业区内是否有无关人员,作业人员是否撤离到安全区;起重机运行范围内是否有未清除的障碍物;起重机与其他设备或固定建筑物的最小距离是否在0. 5m以上;电源断路装置是否加锁或有警示标牌;流动式起重机是否按要求平整好场地,支脚是否牢固可靠。

开车前,必须鸣铃或示警;操作中接近人时,应给断续铃声或示警。

司机在正常操作过程中,不得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不得利用打反车进行制动;不得在起重作业过程中进行检查和维修;带载调整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或带载增大作业幅度;吊物不得从人头顶上通过,吊物和起重臂下不得站人。

严格按指挥信号操作,对紧急停止信号,无论何人发出,都必须立即执行。

吊载接近或达到额定值,或起吊危险器(液态金属、有害物、易燃易爆物)时,吊运前认真检查制动器,并用小高度、短行程试吊,确认没有问题后再吊运。

起重机各部位、吊载及辅助用具与输电线的最小距离应满足安全要求;

有下述情况时,司机不应操作:起重机结构或零部件(如吊钩、钢丝绳、制动器、安全防护装置等)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和损伤;吊物超载或有超载可能,吊物重量不清;吊物被埋置或冻结在地下、被其他物体挤压;吊物捆绑不牢,或吊挂不稳,重物棱角与吊索之间未加衬垫;被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作业场地昏暗,看不清场地、吊物情况或指挥信号;在操作中不得歪拉斜吊。

工作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控制器置零,关闭总电源。重新工作前,应先检查起重机工作是否正常,确认安全后方可正常操作。

有主、副两套起升机构的,不允许同时利用主、副钩工作(设计允许的专用起重机除外)。

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吊运同一重物时,每台起重机都不得超载。吊运过程应保持钢丝绳垂直,保持运行同步。吊运时,有关负责技术人员和安全技术人员应在场指导。

露天作业的轨道起重机,当风力大于6级时,应停止作业;当工作结束时,应锚定住起重机。

(3)司索工安全操作要求。司索工主要从事地面工作,例如准备吊具、捆绑挂钩、摘钩卸载等,多数情况还担任指挥任务。司索工的工作质量与整个搬运作业安全关系极大。其操作工序要求如下:

①准备吊具。对吊物的重量和重心估计要准确,如果是目测估算,应增大20%来选择吊具;每次吊装都要对吊具进行认真的安全检查,如果是旧吊索应根据情况降级使用,绝不可侥幸超载或使用已报废的吊具。

②捆绑吊物。对吊物进行必要的归类、清理和检查,吊物不能被其他物体挤压,被埋或被冻的物体要完全挖出。切断与周围管、线的一切联系,防止造成超载;清除吊物表面或空腔内的杂物,将可移动的零件锁紧或捆牢,形状或尺寸不同的物品不经特殊捆绑不得混吊,防止坠落伤人;吊物捆扎部位的毛刺要打磨平滑,尖棱利角应加垫物,防止起吊吃力后损坏吊索;表面光滑的吊物应采取措施来防止起吊后吊索滑动或吊物滑脱;吊运大而重的物体应加诱导绳,诱导绳长应能使司索工既可握住绳头,同时又能避开吊物正下方,以便发生意外时司索工可利用该绳控制吊物。

③挂钩起钩。吊钩要位于被吊物重心的正上方,不准斜拉吊钩硬挂,防止提升后吊物翻转、摆动:吊物高大需要垫物攀高挂钩、摘钩时,脚踏物一定要稳固垫实,禁止使用易滚动物体(如圆木、管子、滚筒等)做脚踏物。攀高必须佩戴安全带,防止人员坠落跌伤;挂钩要坚持“五不挂”:起重或吊物重量不明不挂,重心位置不清楚不挂,尖棱利角和易滑工件无衬垫物不挂,吊具及配套工具不合格或报废不挂,包装松散捆绑不良不挂等,将不安全隐患消除在挂钩前;当多人吊挂同一吊物时,应由一专人负责指挥,在确认吊挂完备,所有人员都离开站在安全位置以后,才可发现起钩信号;起钩时,地面人员不应站在吊物倾翻、坠落可波及的地方;如果作业场地为斜面,则应站在斜面上方(不可在死角),防止吊物坠落后继续沿斜面滚移伤人。

起重机械设备保养合同 篇4

维护保养工作的通知

各建设,监理、施工及相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及相关文件精神,加强我区建筑企业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建筑工程的施工安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设备使用单位要建立健全起重机械设备管理制度,定期开展起重机械设备专项检查工作,确保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装置灵敏、可靠和设备的安全运行;

二、设备使用单位要在6月底和7月初进行一次起重机械设备运行安全的专项检查工作。无起重机械设备安(拆)装资质的单位,必须请具有起重机械设备安(拆)装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和整改情况上报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三、设备使用单位必须对在建工程起重机械设备每月进行不少于一次的专项检查,并做好登记。对设备检查单位必须具有起重机械设备安(拆)装资质,检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对检查结果的真实性负责。

四、监理单位每月应对施工单位的起重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记录和从业人员资格进行检查,对上报的月度特种设备维修、保养记录进行核实,并签字确认后报送;

五、从2011年7月开始,在建工程起重机械设备的检查维修、维护保养必须落实具有专业起重机械设备安(拆)装资质的机构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查管理制度,并将本单位在建工程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行和维修保养情况于每月的25日前定期上报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六、上报的起重机械设备的检查维修、维护保养资料必须盖有设备检查单位、使用单位、监理单位的印章。

以上通知要求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和严格执行,凡今后由于自查工作不到位,起重机械设备检查、维护、保养制度不落实,现场起重机械设备存在严重隐患的将按相关法规条款进行行政处罚。

起重设备购销合同 篇5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精神,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向乙方订购以下产品,产品名称、型号、数量、单价、金额具体详见采购清单。

二、合同金额(大写):币贰佰叁拾柒万叁仟元整,为含增值税发票金额。

三、交货日期:自付款日期起七个工作日内交货。

四、交提货地点:甲方生产车间。

五、付款方式:银行转账。

六、运输费用负担: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验收标准及方法:按按行业标准和甲方要求验收。

八、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其它事项: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机械设备维修保养合同3 篇6

甲方:溧阳市瑞威中速柴油机配件有限公司

地址:溧阳市平陵西路1086号

电话:

乙方:钱澜

电话:

为了保障甲方机械设备的正常运行,乙方愿提供机械设备电气维修和软件系统维修服务,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基本概况:维修范围:瑞威公司车间大型曲轴磨床PC软件系统维修及车间所有设备电气修理。

二、合同金额:曲轴磨床PC软件修理费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车间所有机械设备电气维修费为人民币陆万元整。

三、付款方式、质保期限:曲轴磨床PC软件修理结束后甲方验收合格、试车成功后付款50%,余款年底付清,机械设备电气维修费50%于2011年7月1日前付清,余款50%于2011年12月31日前付清,乙方在本年度内免费为甲方提供所维修设备质保,本年度内如设备发生故障(除人为原因),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乙方免费为甲方提供一年质保,一年内如设备发生故障(除人为原因),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本合同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五、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自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起重机机械租赁合同简易范本 篇7

起重机机械租赁合同范文1

承租方(甲方):_

出租方(乙方):__ __

兹有甲方因施工需要租用乙方汽车起重机,为明确责任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特定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吊车类型及数量:根据现场施工需要决定。

二、租赁金和付款方式

1.每日以一个台班起算;

2.每个台班为8小时,以驾驶员进出场时间为准。超过部分租金=累计超过作业时间/8小时×台班费。(以外出施工记录表为准)

3.超过8小时台班外的工作时间为加班时间,每小时170元,在当年年底进行统计核算。

4.付款方式:在合同签订后乙方吊车到现场时,费用每年年底一次性付清。

三、安全责任

1.施工时应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执行。甲乙双方均有权阻止对方的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坚持实施吊车安全作业的原则。甲方需配备合格的起重指挥,现场的安全管理由甲方负责。由于甲方的误指挥或者不符合规范要求而发生的事故、施工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由于对施工场地地面和地下设施情况申报不清而造成的事故,其责任和损失由甲方负责。

3.吊装作业前,负责向乙方吊车司机进行交底。严禁干超出作业方案以外的工程,指派专人指挥作业,双方统一信号确保作业,施工过程中若发生野蛮作业,乙方吊车机组人员有权拒绝作业。由于指挥失误或因安全措施未落实而造成的事故,其责任和损失由甲方负责

4.施工中若发生安全事故时,责任划分原则为;吊钩以上属于吊车机械设备由乙方负责;吊钩以下(钢丝绳、吊耳、卸扣、捆扎、指挥等原因)由甲方负责。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必须确保每次施工不低于1个台班,若实际台班超过1个,按实际发生结算。

2.在出租期间内对出租吊车具有使用权,但无所有权。不得转让、转租、变卖或抵押乙方的设备,不得擅自转移作业地点,不得自行操作乙方吊车,如果因此发生事故或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3.按时支付出租费用。

4.吊车在工地上停置时,由甲方负责保管,如果由于保管不严而造成的损坏,其损失由甲方负责。

5.必须杜绝故意损坏或伤害乙方作业人员和设备的一切不良行为。

6.起重工(具有合格操作证)、钢丝绳、枕木由甲方提供。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吊车操作人员必须服从工地领导的指挥,并遵守有关规章制度。

2.乙方提供的设备必须保证运行正常。如果设备发生故障,乙方应立即组织抢修,或更换其他设备。

3.吊车所需液压油和润滑油、燃油(柴油)等均由乙方供应。

4.如果未按时支付出租费用,乙方随时有权终止吊车出租。

六、结算方法

乙方吊车司机按日填写任务单,制定专人签证,作为结算原始凭据。

七、本合同正本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定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起重机机械租赁合同范文2

甲 方:

乙 方:

为贯彻“友好协商、互惠互利、责权明确”的方针,明确双方在本工程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新加坡·南京生态科技岛市政项目二期道路工程一标段

第二条 施工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江心洲

第三条 工作内容:

第四条 租赁费用及付款方式:

1、租金:该汽车吊月租赁费为 每月元/台。此价格不含税)。

2、租赁时间:租赁时间按月计算,超过一个月,但其超过时间不足18天的,按照每天 元/台结算;超过18天而不足一个月的当月按一个月计算。

3、付款方式:次月5号前结清上月产生的费用。

第五条 甲方权利与责任:

1、租赁时间内负责该车的用油及车辆工作人员的吃住。

2、负责协调乙方进场作业过程中,业主要求办理的出入证。

3、负责对现场吊装构件及过程的专项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4、派人协助乙方吊装前的垫实、支腿工作。

5、租赁期内汽车吊的作业人的工作归甲方安排,乙方人员必须无条件遵守建设方、总包方、监理方及项目部的相关规定;乙方人员在安全使用前提下应当无条件服从甲方安排,甲方对乙方不称职的作业人员有权处罚和辞退,乙方应当支持甲方工作。

6、甲方相关人员有权在巡查中,对乙方的安全隐患、施工错误及时提醒,避免安全及质量事故;对不重视甲方提出的安全隐患做出整改导致安全事故的,乙方负全部责任;对重大安全隐患乙方不予重视的,甲方有权停机使用,其停机造成的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

7、在租赁期内,甲方有义务做好乙方进场人员的进场登记工作;有权利检查乙方与派驻甲方的作业人员之间的手续,并做好相关的存档工作。对于用工手续不齐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完成,在整改期内不能做到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用工手续齐备的人员进驻甲方现场作业。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与责任:

1、乙方在进场前应当向甲方提供设备的各种有效证件、起重机其中性能表及相关资料。

2、乙方应当在进场前给作业人员办理好特种作业证、保险、平安卡及用工合同等相关手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乙方设备进场前应该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设备使用状况良好,保证现场安全使用要求;使用中乙方应当坚持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保证其正常运行,各安全装置应当齐全、准确、灵敏、可靠;每个月乙方应当集中对本设备进行两次以上联合大检查,所有的检查和保养工作,乙方应当做好相关的文字记录。

4、乙方在进场时应当结合本工程对作业人员进行书面的3级安全教育交底,并将小组人员的分工情况以书面形式报给甲方。

5、乙方负责派驻现场人员的安全防护劳保措施,并督促作业人员严格按住奥项目部的要求佩戴好。对不服从甲方现场安全管理的人员,乙方须支持和配合。

6、对现场吊装安全又疑问的地方,乙方应当及时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沟通协商,确保吊装工作安全。

7、汽车吊的支腿、司索、指挥等与吊装作业有重大关系的部位作业,以乙方人员为主;对信号不明、重量不明的情况,乙方有权拒绝作业。

8、吊装用的各种相关绳索、卡环、布带等由乙方负责。

9、本次甲方租用的汽车吊的操作司机、指挥及司索工归乙方派遣,乙方负责其派遣人员的工资。

第七条 安全生产:

1、乙方汽车吊在使用前的支腿时,应当对汽车吊的各支腿认真支垫,对有疑问的地方乙方应当向甲方的工程技术人员咨询;各支腿应当逐个进行压顶。

2、在构件吊装时,乙方作业人员应当坚持仔细观察起吊周边环境是否合适、起吊离地时必须慢速、起吊过程必须匀速及慢速就位等吊装注意事项,确保吊装安全。

3、起重指挥工作归乙方指定专职人员负责,起吊前乙方司索指挥人员必须对工程中的各起吊绳索、吊具、吊钩、吊装方法及保护锁具等做认真检查,在确认无误后方可给出起吊指令。

4、施工中的甲乙双方均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起重吊装“十不吊”原则,不准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对于违章作业,甲乙双方有权制止;对于双方沟通中指令不明确时,乙方应当及时与甲方现场负责人及时沟通,在指令明确和可靠的前提下,乙方作业人员方可指挥起重设备作业。

5、在租赁期内,乙方应答配备适合本工作的作业人数,避免作业人员疲劳作业。

6、在作业前,汽车吊操作人员及指挥人员应当了解作业路线,对影响吊装安全的路线和障碍物,乙方应当及时告知甲方协调配合;对有人通过作业路线的位置,甲方应当协助做好场地维护工作;对有障碍物影响的地方,甲方应当协调清除,保证吊装安全。

第八条 安全责任:

1、汽车吊操作、司索、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因乙方使用无特种作业证人员上岗,导致事故发生的,乙方负全部责任。

2、汽车吊操作及指挥人员在现场作业时,因精力不集中、检查不仔细导致发出的指挥信号错误和操作速度不当等,给甲方人员及其他单位人员造成伤害的,乙方应承担主要责任。

3、在汽车吊作业范围内的吊装作业,因乙方提供的绳索、吊具等不符合使用要求造成伤害事故的,乙方负主要责任;甲方操作人员借用乙方绳索、吊具在汽车吊作业范围外作业,出现伤害事故的,甲方承担主要责任。

4、在超过汽车吊起重性能70%以上的吊装作业,乙方应当特别注意起吊方法和顺序,并应特别注意对起重有决定因素位置的吊装检查(如:支腿位置、其中钢丝绳、路线、制动机构等),因乙方检查工作和准备工作不当造成事故的,乙方承担主要责任;在起吊前,乙方发现有关构件资料及支腿情况需要改善和明确的,甲方应当积极配合和处理,因甲方无视乙方正确的建议(如口头不予理睬,应当有书面报告)导致的事故,甲方承担主要责任。

5、如发生人身、机械及构件伤害事故,由双方有关部门共同调查处理,事故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九条 甲乙双方现场作业代表及职责:

1、现场作业代表:甲方;乙方。

2、现场作业代表的职责:主要危险源的相互提醒;协商吊装过程的总体计划;双方配合过程的联系。

第十条 其他约定事项:

1、若起重机需要延期使用,延期使用期间按照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执行。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费用付清后失效。

3、本合同的一切修正、补充均以书面形式为准,并有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5、现场业建设方、监理方、总包方的安全管理细则同样对乙方有效。

6、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起重机机械租赁合同范文3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结构形式:

2、租赁设备品牌:型号:

数量: 台

租赁设备产权人:

3、租赁期限:预计租赁期限为年日至月 日,起租日以甲方通知日期为准,以乙方租赁设备到达甲方现场开始计算,停租日以甲方书面通知日为准。

4、租赁形式:按形式

租赁单价: 元/台班·台

5、合同总价:(实际结算以双方确认单为准)。

6、租金结算及支付

6.1每天由吊机组填写租赁机械使用数量确认单,一式两份,并于当日交甲方有关人员确认。仅本合同所列人员或其书面授权的人员才有权对签认单进行确认。

甲方人员为: 乙方人员为:。

甲方应在当日内对确认单做出确认。日确认单作为租金结算依据。

6.2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租金,从起租日次月及后每月10日支付确认单确认的上月租金的 70%,若剩余租赁期不满30天,以(月租金/30天)×实际租赁天数计取租金。

6.3 租金构成内容:以(月租金/30天/8小时)×实际租赁设备使用小时数计取租金。

6.4设备离开施工现场甲方支付总台班数金额的6.5余下款项在本合同的租赁关系终止后10天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最终的结算报告,甲方应于收到最终结算报告后30天内,由甲方的项目部对其提交的报告资料进行初审后,提交甲方的合约部及审计部审核确认。审查完毕,并于审查同意后的应向乙方支付租金余款。

7、双方义务

7.1 甲方义务

7.1.1甲方向乙方提供作业场地,乙方作业人员的住宿。

7.1.2 甲方负责配合乙方办理设备进场相关手续。

7.1.3 甲方可以提供乙方员工生活,但乙方需支付甲方生活费。

7.2乙方义务

7.2.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租赁资质证明、起重作业人员岗位证书复印件、有关部门颁发的租赁编号及所在市级安监局检验合格证的复印件。所有资质复印件交甲方安全管理部审核、备案,符合要求后方可签订租赁合同。

7.2.2乙方应于交付租赁设备时向甲方提供租赁设备的权属证明文件及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乙方须保证租赁设备不存在任何危及施工安全和人身安全的因素。

7.2.3乙方进场人员应遵守现场规章制度,持证上岗,向甲方提供安全优质服务。在保证安全的条件下,必须满足施工需要。

7.2.4在租赁期限内,乙方对租赁设备负有免费维修的义务。乙方应在接到报修电话4小时之内,另派同规格起重设备到甲方现场进行替换,乙方不得另行收费。

7.2.5在设备使用期间,乙方要保证定期组织专业人员对起重机械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填写“起重机械定期检查记录”,并交甲方备案;乙方设备操作人员按规定填写“施工起重机械运行记录”。

7.2.6 乙方在收到甲方停止租赁通知之日起当日离开现场。不得因甲方未付清应租金而延误出场,延误期间乙方无权收取租赁费。

7.2.7乙方委派的吊车司机及司索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证书。由于乙方作业人员的原因而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因乙方设备质量原因造成安全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

7.2.8乙方负责起重设备燃油费用、工人工资、生活费用、设备维修、保养等一切费用。

8、安全施工

8.1乙方配备专业指挥司索工(持证上岗),明确指挥方式(报话机、旗语、口哨,使用报话机指挥人员必须说普通话),按照操作规程负责起重的指挥工作。

8.2乙方机组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行业标准JGJ33-20_《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和相关规定施工。

8.3乙方吊车司机应按司索工指挥操作机械,拒绝非司索工及其他人员的指挥。

8.4夜间施工甲方要配有足够的照明设备。

8.5乙方司索工、吊车司机严禁酒后指挥操作机械,一经甲方发现,立即开除现场并不作结算。

8.6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租赁器械安全使用的有关规定,禁止超载作业,防止高空坠落事故,杜绝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

9、违约责任

9.1甲方无故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对确认单予以确认,应承担违约责任。如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或双方协商的支付时间支付租金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9.2乙方未在甲方通知进场日进场,每延期一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3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部分,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9.3因租赁设备本身的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无法正常施工,延误甲方工期,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日 20_ 元。由于上述原因导致甲方或者任何第三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

9.4乙方违反本合同关于安全施工的规定而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应自行承担。

9.5租赁期内设备出现故障,在甲方规定时间内未修复,甲方有权让乙方另派同等设备进行替换,否则每延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500元,迟延超过__2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约,且不给予租金结算。

9.6合同期内,乙方起重设备维修期间不予计时,甲方不支付维修期内的一切费用。因甲方的原因(除资金支付原因)造成停机的,停机期间租金按照实际停机天数×设备台班折旧费(折旧费=日租赁费用×30%)向乙方支付。

9.7租赁期间,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不能对租赁物正常使用的,甲方有权不支付租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日 1500元,造成的损失超出违约金的部分,乙方应当对不足部分予以赔偿。

9.8如乙方委派到甲方现场人员不配合甲方工作或消极怠工、罢工等情况,乙方不但要另派作业人员到甲方现场配合,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必须负全责。

9.9乙方单方解除合同,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50%的违约金。

10、禁止权利转让

乙方不得在执行与甲方期间将设备租给第三方。如有类似情况发生,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月租额20%的违约金。

11、纠纷解决的方式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按照以下第______种方式执行:

第1种:将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提交工程所属地区仲裁委员会并按该会仲裁规则仲裁;

第2种: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2 份,双方各执 1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的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消防设备维护保养合同 篇8

业主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一、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项目名称:消防系统维护保养

二、项目工作范围:

按甲方和有关管理部门认可的所用消防设备竣工图纸进行维护保养,具体范围和内容如下: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火栓灭火系统,消防泵房系统,消防通讯系统,消防广播系统,应急

照明及安全疏散指示系统,移动灭火器系统

三、项目进度: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按计划进场维护保养,经双方协商,确定首次进行保养工作安

排在 2012年5月 10日开始。

2、乙方进场后,立即对消防设备进行全面的检查,发现已有损坏或故障的设备,如需要

换则报请甲方确认后进行更换。

3、乙方对甲方所有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按乙方所提交的报价文件上的维保方案执行,乙

方提交的报价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四、维护保养期限为 1 年自2012年 5月 1日 到自 2013年 4月 30日

五、双方协作事项: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完整消防系统竣工图壹套,并作技术交底。

2、工作期间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施工工人休息和存放施工中使用的器材和工具的场所。

3、甲方负责协调维护保养期间各楼层房间的施工进展。

4、如消防设施发生故障,乙方除例行检查外,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小时内现现场予以服

务,并及时解决发生的问题,如发生火灾报警应急状态,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立即赶到现场。

5、乙方在维护保养期间,如发现消防设施损坏或不能正常工作的现象,应立即向甲方有

关部门提出,并在三天内以书面形式提交给甲方,甲方在接到乙方报告后,应在三天内以书

面形式做出答复,并就有关事宜进行协商,及时做出解决方案。

6、乙方应严格按照报价文件的承诺进行维护保养,并由甲方派专人对维保工作验收,并

将维保情况记录在案。每月15日前将上月点检报告提交给乙方

7.甲方在乙方保养期间内发生火灾,经过国家权威部门鉴定存在乙方保养维护的原因的,乙方必须承担因乙方保养维护原因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六、项目总价和付款方式:

1、每年维护保养费总价人民币:

2、付款方式:

在合同生效后第一个月月底,甲方向乙方支付维保费总价的50% 即24155

元。余下50%于2013年4月 30 日前甲方付清所有的维保费(注:项目增加费用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按期支付)。

七、项目验收

1、乙方根据双方认可的维护方案实施细则按期进行,以通过甲方有关部门按国家消防规范要求验收合格以及通过消防部门有关消防检查为完成。

2、合同期满后,甲乙双方应付是否继续合作提出意向,如结束维保工作,则乙方必需移交有关消防设备的维保档案资料。

八、违约:

若有违约,甲乙双方尽力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国家《合同法》办理。

九、合同生效和变更

1、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双方不得无故变更和终止合同,变更或终止负责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为本合同金额的50%。合同到期后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次年合同。但乙方如未按时进行维护保养,或由于乙方维护保养问题造成甲方未通过消防检查,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3、乙方关于本项目的报价文件和书面承诺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4、本合同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设备维修保养合同范本 篇9

乙方:

为满足甲方施工需要,甲方委托乙方对徐庄子站盾构施工后配套设备在使用期间进行维修保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维修保养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承包内容

乙方承担甲方盾构施工后配套设备(包括2台45吨龙门吊、4列电瓶车)在使用期间的维修保养。

第二条: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合同价款

合同总价为: 180000 元,大写: 拾捌万元整。

综合单价:人民币 36000 元/月,大写人民币 叁万陆仟元/月。 本合同综合单价、总价均已包括为完成第一条工作内容的人工费、设备维修保养工具费、税金等费用。乙方保证每天出工5人次,如达不到要求,则甲方按240元/天/人扣除缺勤人员工资。

2、付款方式:为保证乙方能及时支付人员工资,保证本合同的实施,,甲方每月为乙方代发人员工资,工资从计量款中扣除,剩余工程款待隧道贯通1个月内付清。

起重机械设备保养合同 篇10

合同编号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公安消防监督部门的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加强合作,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共同执行。

第一条 维修保养内容

一、名具体内容:旧仓库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旧仓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旧仓库消火栓灭火系统。

第二条 维修保养日期

本合同维修保养日期自2014年 1月1 日起至2014年12月 31日

第三条 维修保养费用、支付方法及结算方式

一、费用:

1、本维修保养费用为每人民币:¥:元(大写:元整)

二、支付方法:

1、本合同规定的维修保养日期第六个月(2014年6月份)内,甲方支付乙方半年的维护保养费用,计人民币:¥:元(大写:元整)。本合同规定的维修保养日期第12

个月(2014年12月份)内,甲方支付乙方剩余半年的维护保养费用,计人民币:¥:元(大写:柒仟零玖拾肆 元整)。

2、如设施设备老化或损坏且无法修复,经甲方确认后更新,修复所需材料费用另计。

三、结算方式:

结算方式为人民币现金或支票结算。

第四条 维修保养质量

一、质量:

1、按照国家和宁波市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做消防设施的设备的维修、保养。

2、经维修保养的消防设施设备应满足公安防火监督处的检查和验收标准。

第五条 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1、向乙方提供现有消防设施设备的详细资料及相应图纸。

2、为乙方的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3、指派先生为甲方代表,负责监督验收维修保养质量,并解决由甲方负责与协调的有关事宜。

4、若保养范围内有消防系统改造工程,甲方应通知乙方参与报价,若乙方报价不高于其他报价,甲方应优先考虑交乙方施工。

二、乙方职责:

1、确保按合同要求开展维修保养工作并做好书面记录,及时向甲方联络有关情况。

2、按国家消防规范和上海市消防局的要求对甲方的消防系统做维护、检修和联动调试,确保该系统正常运行。

3、接到甲方的报修通知后,应在二个工作日内修理。

4、如遇紧急情况,接到甲方通知后,乙方应立即派人到现场修理。

5、免费对甲方有关管理、操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并随时提供技术咨询。

6、以优惠价向甲方提供消防设施设备的备品和消防器材。

7、乙方如违反规程操作,导致甲方发生物损,乙方需承担直接经济损失。

8、及时向甲方提供有关消防设施、设备的技术资料或信息,供甲方参考。

9、指派先生为项目负责人,负责本合同维修保养工作的管理。

第六条 其他

一、合同经双方签章生效,至维修保养期满失效。如有继续合作意向,另行签署合同。

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四、对本合同有争议之处,双方可请求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电话: 0574-电话:0574-

传真传真:

上一篇:2017年禁毒课程报告下一篇:怎么申请信用卡总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