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的木材销售合同

2024-07-09

常用的木材销售合同(精选11篇)

常用的木材销售合同 篇1

购方(以下简称乙方):

购方所建工程名称: 购方所建工程地址: 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详情如下:

一、货物内容:

质量要求,确保无黄心、腐朽、方木缺边不超过总货量的。

二、结算及付款方式

1、付款方式:

2、结算依据:由收货单位指派收料人员所开据的收料单内容为准,收料单中必须注明当日收货日期、规格型号、数量、方量等。

3、可用现金或转账结算。

三、双方责任:

1、乙方(购货方)应提前向甲方(供方)通知送货时间、规格及数量。

2、甲方负责运输或装卸,运输费与装卸费用由甲方承担。

3、如乙方没有按时支付货款,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并要求乙方按照一个月一张板子上涨贰元计算,方木一个月每根每月加壹元计算。

四、如果双方发生违约责任协商无果,则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得提出管辖异议。

五、本合同自甲方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各具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别行协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常用的木材销售合同 篇2

1 现阶段我国木材检验的现状

1.1 木材检验的检验范围

在木材检验过程中, 如果能运用有效的木材检验的技术, 就会提高辨别不同材质木材的性能以及品质。木材检验主要是研究木材缺陷以及木材的品质, 木材检验技术属于一门综合性的学科, 除了木材检验标准的实行之外, 还要进行木材检验理论的研究以及与木材检验实践经验的结合。木材检验的范围包括测量木材的大小尺寸、木材材积的计算等等。

1.2 木材检验设备和工具并不完善

目前, 我国大部分林区缺少合理而完善的木材检验设备。有很多检验工作还要采用目测等方法, 难免会引起误差。虽然在木材检验过程中会利用到一些设备和工具, 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木材检验的工作效率, 但就目前而言, 检验设备的精度和准确度还不够理想, 急需对木材检验设备和工具进行进一步的研究和改进。

1.3 木材检测人员的素质有待提高

当前我国一些林区木材检验人员的综合素质良莠不齐, 只有部分检验人员受过良好而系统的教育, 而大部分木材检验人员的素质还有待于进一步的提高。因从事木材检验工作的人员大部分是工人身份, 受专业教育的机会不多, 所以木材检验人员的专业素质就参差不齐。有些木材检验人员在木材检验工作中会掺入一些主观性因素, 这主要是由于木材检验人员的业务素质不够专业而导致的。

2 常用的无损木材检验的方法

2.1 射线检验法的基本原理和检验方法

射线检测法起源于法国, 早在1963年法国的林业研究中心就开始利用X射线来检测木材的密度。而我国直到2007年才有学者开始进行X射线用于原木无损检测的可行性分析。射线检验法主要是指利用不同物质对于射线吸收能力不同的原理, 来对木材进行检验。以射线透过需要测量的木材, 并用传感器接收直接测量窄小范围内透过试样前后射线强度的变化, 同时根据射线衰减率以及试样的平均吸收系数推来算出木材的相关参数, 最后根据这些参数与力学性能之间的关系来判别出木材质量的好坏。

2.2 应力波检验技术的基本原理和检验方法

国外研究人员在上世纪的六十年代就发现了应力波在木材中传播会受到木材内部缺陷的影响, 从而发明了应力波检验技术。通过检验应力波在木材材质之间的传播时间可以判断出木材的性质。而我国林业部门的应力波无损检测技术起步较晚, 在2005年学者林文树等进行了超声波与应力波在木材内部的缺陷检测中的对比研究, 得出的结论是木材的密度、孔洞大小以及数量对两种波传播参数及动态弹性模量都有着不同程度的影响。应力波检验的原理是当木材的一端受到机械作用时, 木材的内部就会产生相应的应力波传播, 同时可通过特定的设备和工具来测定应力波传播的时间进而来判断木材的性质。应力波检验技术对人体无害, 安全可靠, 携带比较方便, 对检验环境的适应性较强。

2.3 振动法检验技术的基本原理和检验方法

从上世纪中叶开始, 振动检验法就被应用在机械工程和工程结构的领域之中。木材的振动的检验技术主要用于木材的分等检验中。木材科学研究者在实验中发现了木质材料的振动特性与木材的力学性能之间的关系, 同时也进行了一系列的研究。振动法是要通过测量木材的振动特征来判定木材的材质, 该技术要通过敲击木材的端部来引起木材的振动, 并详细记录木材振频的情况来检测原木的强度, 并根据强度的大小对木材进行木材等级的分类。振动法具有方便快捷的特点, 在木材的检验的过程中采用振动检验的方法, 可以对木材弹性的模量、木材抗弯的强度以及木材硬度等之间的关系进行分析。

3 木材检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法

3.1 减少木材检验中的主观性因素

由于木材检验技术尚不完善, 因此在进行木材检验的过程中难免要利用目测等方式来进行测量, 同时就难免要加入一些主观性的因素。因此, 作为木材检验人员要利用一切机会进行专业知识的学习, 提高自身的素质以减少主观性的失误。

3.2 加强新型检验工具的开发和利用

要想真正解决木材检验中误差的存在, 就要积极的进行木材检验工具的开发和利用。木材检验工作是木材产品生产中必不可少的环节, 检验工作贯穿于木材由原料变成成品的全过程。木材检验工作是木材销售工作的基础, 木材检验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林业企业的经济效益, 只有采用科学的检验方法和先进的检验工具, 才能提高木材检验工作效率及木材检验工作质量, 从而为提高林业企业经济效益打下良好基础。■

摘要:木材检验工作是木材生产流通整个过程中的基础性工作。由于现阶段我国对木材检验工作的研究还落后于世界发达国家, 直到最近几年才产生相应的理论性研究, 发展空间较大。本文从现阶段我国木材检验的现状入手, 分析常用的木材检验方法, 同时也提出在进行木材检验时需要注意的一些常见问题。

浅谈常用的木材检验方法 篇3

【关键词】 木材检验;检验方法;有效性

林业部门中的基础性工作之一就是木材检验。如果能利用有效的检验木材手段,加强木材检验工作,同时完善木材检验的细节,才能减少对森林的资源浪费,从而进一步提高我国林业企业的工作效益,在整体上提高我国林业企业的经济效益,以实现林业资源配置收益的最大化。然而目前我国的木材检验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木材检验人员要利用合理的检验技术和手段来克服这些问题,并最终实现检验结果的精确性。

一、 现阶段我国木材检验的现状

1. 木材检验的检验范围

在木材检验过程中,如果能有效的运用木材检验的技术,就会提高辨别不同材质木材的性能以及品质。木材检验主要是研究木材缺陷以及木材的品质,木材检验技术属于一门综合性的学科,除了木材检验标准的实行之外,还要进行木材检验理论的研究以及木材检验实践经验的结合。木材检验的范围包括测量木材的大小尺寸、木材材积的计算等等。

2. 木材检验设备和工具并不完善

此外,我国大部分林区缺少合理而完善的木材检验设备。有很多检验工作还要采用目测等方法,难免会引起误差。虽然在木材检验的过程中会利用到一些设备和工具,会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木材检验的生产效率,然而就目前而言,检验设备的精度和准确度还不够理想,急需对检验设备和工具进行进一步的研究和改进。

3. 木材检测人员的素质有待提高

目前我国大部分林区的木材检查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良莠不齐,只有部分检验人员受过良好而系统的教育,而大部分检验队伍中的执法人员的素质还有待于进一步的提高。从事木材检验工作的人员大部分是工人的身份,受到专业教育的机会不多,所以木材检测人员的就会素质参差不齐。有些木材检验人员在木材检验工作中会掺入一些主观性因素,主要是因为检验人员的业务素质的不够专业而导致的。

二、 常用的无损木材检验的方法

1. 射线检验法的基本原理和检验方法

射线检测法起源于法国,早在1963 年法国的林业研究中心就开始利用X 射线来检测木材的密度。而我国的直到2007年才有学者开始进行X射线用于原木无损检测的可行性分析。射线检验法主要是指利用不同物质对于射线吸收能力不同的原理,来对木材进行检验。以射线透过需要测量的木材,并用射线来接收传感器直接测量窄小范围内透过试样前后射线强度的变化,同时根据射线衰减率以及试样的平均吸收系数推来算出木材的相关参数,最后根据这些参数与力学性能之间的关系来判别出木材质量的好坏。

2. 应力波检验技术的基本原理和检验方法

国外研究人员在上世纪的六十年代就发现了应力波在木材中传播会受到木材内部缺陷的影响,从而发明了应力波检验技术。通过检验应力波在木材材质之间的传播时间可以判断出木材的性质。而我国林业部门的应力波无损检测技术起步较晚,在2005 年学者林文树等进行了超声波与应力波在木材内部的缺陷检测中的对比研究,得出的结论是木材的密度、孔洞大小以及数量对两种波传播参数及动态弹性模量都有着不同程度的影响。应力波检验的原理是当木材的一端受到机械作用时,木材的内部就会产生相应的应力波传播,同时可通过特定的设备和工具来测定应力波传播的时间进而来判断木材的性质。应力波检验技术对人体无害,安全可靠,携带比较方便,对检验环境的适应性较强。

3. 振动法检验技术的基本原理和检验方法

從上世纪中叶开始,振动检验法就被应用在机械工程和工程结构的领域之中。木材的振动的检验技术主要用于木材的分等检验中。木材科学研究者在实验中发现了木质材料的振动特性与木材的力学性能之间的关系,同时也进行了一系列的研究。振动法是要通过测量木材的振动特征来判定木材的材质,该技术要通过敲击木材的端部来引起木材的振动,并详细记录木材振频的情况来检测原木的强度,并根据强度的大小对木材进行木材等级的分类。振动法具有方便快捷的特点,在木材的检验的过程中采用振动检验的方法,可以进行木材弹性的模量、木材抗弯的强度以及木材硬度等之间的关系。

三、 木材检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法

1. 减少木材检验中的主观性因素

由于木材检验技术尚不完善,因此在进行木材检验的过程中难免要利用目测等方式来进行测量,同时就难免要加入一些主观性的因素。因此,作为木材检验人员要利用一切机会进行专业知识的学习,提高自身的素质以减少主观性的失误。

2. 加强新型检验工具的开发和利用

要想真正解决木材检验中误差的存在,就要积极的进行木材检验工具的开发和利用,木材检验工作是木材产品生产中必不可少的环节,检验工作贯穿于木材由原料变成成品的全过程。木材检验工作的好坏可以为提高木材的销售打下良好的基础,同时也关系到林业企业的经济效益。只有采用科学的检验方法和手段,才能提供出有说服力的检验记录。

参考文献

[1] 张翠霞.谈如何加强木材的检验管理[J].知识经济.2011,12.

[2] 肖清刚,邹振和,朱长伟.加强木材检验及合理造材的方法[J].农村实用科技信息,2010,03.

[3] 韩秋.浅谈新时期木材检验工作[J].农村经济与科技. 2011,10

[4] 温振江.木材检验工作的措施[J].农村实用科技信息.2010,08

作者简介:刘霞,女,(1970-),中专,黑龙江省东京城林业局贮木场二级木材检验师,研究方向:木材检验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东京城林业局贮木场)

木材销售招标约定 篇4

1、竞买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木材情况:本次木材销售1个标的,木材数量约353立方米,薪材58吨;其中,杉木264立方米(杉原58立方米,杉非206立方米),松木14立方米(松原7立方米,松非7立方米),杂木75立方米(杂原29立方米,杂非46立方米),杉薪材36吨,松薪材3吨,杂薪材19吨。进仓木材的检尺方式为国标。

3、本次竞买采用暗标暗投竞买交易方式,超过保留价最高者中标,若报价都低于保留价则本次招标无效。竞标价的增加额,每标单位0.1万元。若中标人弃标则由林场重新组织投标。

4、竞买人应对货场的招标木材进行现场勘查,详细测算,并对该招标木材的价值作综合评估。凡参加投标者,即对该标的物的数量价值和质量表示认可,盈亏均由竞买方自负。竞买人中标后自行组织人员装车,安全责任及装车、检疫等一切费用由中标方自负。

5、竞买人应向交易所交纳竞买保证金10万元。

6、竞买人中标后必须在2019年1月14日前向林场全额交纳中标木材款,并与林场签订《木材购销合同》。否则视为违约并自动放弃中标权,卖方有权没收中标人的中标竞买保证金。

7、中标人须在2019年1月18日前完成货场内的木材调运。

8、中标人交清木材款后方可调运木材,调运前必须先通知林场,林场指派木材检验员到现场后才能装车,开具码单后才能放行。未经林场派员检验的木材不得调运,否则按盗窃论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出库木材的检尺方式为国标。

9、林场只能以中标人为主体开具木材销售发票(注:中标人与签订销售合同方、缴款方单位名称三方相一致),开具木材销售发票总金额不得超过中标木材款金额。

10、投标过程中,若发现买标或串标,则中标无效。

11、本招标约定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本约定一式叁份,将乐国有林场贰份,中标人壹份。

福建省将乐国有林场 中标人代表:

代表: 身份证号码:

木材买卖(订货)合同 篇5

买受人

签订地点:计量单位:合同编号出卖人收货单位到 站品种树材种产地规格等级单价(价)总数量总金额交(提)货时间、数量路局车站(港口)专用线月月月月月月

12买受人出卖人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帐号通讯地址帐号通讯地址邮编电话e-mail电话邮编e-mail1.本合同按《合同法》、《木材统一送货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8.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合同附件。2.运输方式:

9.违约责任: 3.结算方式: 10.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4.交(提)货地点、方式: 5.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6.检验的标准、地点及期限: 11.其他约定事项: 7.检疫办法、地点及费用负担:备注:木材运输需依法办理木材运输证。买受人:(章)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出卖人:(章)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

木材采购合同 篇6

乙方:(供应方)签订地点:

工名称: 签订时间:

一,标的,数量,价款及交货时间:

1.1,合同单价,数量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暂 定数 量

单价

金额

交提货时间及数量

白松木方

50×100×3000mm

m

3200

1300

260000

1),自2006年5月9日起开始供应;

2),每批数量,规格及供货时间以甲方电话通知为准.50×100×4000m

m3

400

1300

520000

白松板材

20~30cm×4m×5cm

m3

1240

124000

原木

≥φ300mm

m3

1000

50000

合计

m3

750

954000

1.2,本合同价格系乙方供应原木或锯材至甲方工程现场并卸至指定位置之包干价,含乙方加工费,装运卸车费,政府规定的检验检疫费以及乙方所发生的其它费用;

1.3,合同数量系暂定量,双方按实际供应数量进行结算.二,质量标准:

2.1,乙方供应的锯材质量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GB/T144,GB4814 ,GB449,GB4822)及当地政府有关规定;

2.2,质量等级:Ⅰ级;

2.3,乙方供应的锯材尺寸必须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其误差范围:锯材宽度<5mm,锯材厚度<3mm;木材长度应根据甲方的实际需求定尺加工.三,交(提)货式,地点:

乙方负责送货至甲方工地,卸至指定的卸货地点,并码放整齐;装运卸车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双方在卸货地点按实量方.四,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4.1,货到工地,甲方按国家现行标准(GB449,GB4822)检验锯材的等级和验收锯材的材积;按国家现行标准(GB/T144,GB4814)检验原木的等级和验收收原木的材积;

4.2,凡不符合上述标准规定的验收规范,尺寸达不到合同要求,甲方有权拒收,不合格材料,乙方须及时运出现场.五,随货必备品和交付办法:

产品出厂合格证及政府核发的检验检疫证明应随货备齐并交付甲方.六,结算方式及期限:

1,验收合格后,双方每三个月结算并支付货款一次;

2,甲方以银行转帐支票或六个月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货款;

3,支付货款时,乙方需向甲方交付由甲方收料人员开具的收料单和有效的供应发票;

4,六个月银行承兑汇票甲方不予贴补乙方利息差.七,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乙方未按合同要求供应产品或所供锯材达不到甲方要求或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款,均成为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非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工程停建,缓建,本合同自动解除.八,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甲方通知的时间和数量供货,影响甲方工程施工,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2.乙方所供应木材出现尺寸偏差或弯曲,不能用于工程施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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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其他约定事项:

1,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或工程后续阶段,对于小批量的锯材,乙方须无条件地供应,否则,将视为违约,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2,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或名义单方面中断供应,否则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3,在合同约定的数量和单价范围内,乙方不得调高供应价格;

4,乙方在供应过程中发生的运输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且须保证该事故不涉及到甲方;

5,乙方在卸车过程中须听从甲方的安排,材料码放整齐,不得乱堆乱放,否则甲方将按500元/次向乙方索赔二次搬运费.6,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甲方(章): 乙方(章):

地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木材买卖合同 篇7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允许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现就甲方向乙方订购建筑工地木材事宜签订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合同条款如下:

木材购销合同合同签定地:平湖市国际箱包城一期B标段工程项目部

一、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1、严格按照国家验收标准,(GB/T18601-20xx)二级木材和双方确认的样板加工生产。

2、由于乙方材料质量对甲方工程造成的影响及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并承担合同结算总价三倍的违约金。

3、提供样板,并按样板收货。

二、交货时间、地点及运费承担和验收

1、产品交货时间为:提前三天时间通知乙方供货到指定地点。

2、交货地点新兴三路东侧、福臻路北侧工地施工现场,运费及卸货由乙方承担。

三、付款方式为:电汇方式付款,或者转账

根据双方约定人防地下室封顶至±0.000完成后40天内付供货总款的70%,剩余款逐次累计。标准十二层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付至供货总款的80%,全部结构封顶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付至总货款的80%,竣工验收后10个工作日一次性无息结清货款。

四、违约责任

1、甲方保证按本合同支付乙方货款。

2、由于乙方供货的质量问题及加工的工艺未达到甲方要求造成延误而影响到甲方整体施工或造成甲方工期的延误,一切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3、由于乙方不按期供货对甲方工期造成的影响及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延期交货,每延期一天扣除合同结算总价10%的违约金。(自然灾害除外)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交由当地人民法院裁决。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开户行:

账号: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木材购销合同 篇8

乙方(销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定一致,签订合同条款如下:

一、材料价额

三、交货方式,地点和运杂费负担:

甲方组织运输工具到乙方提货,运费,上,下车费等均由甲方自理,乙方凭合同和甲方收货人出据的证明发货

四、乙方在准备原料时须按照甲方的书面要求准备,材料光面不得有虫眼、开裂、炸裂、凸凹不平、光节等现象。

五、甲方须在提货时的20天前书面告知乙方所需材料的品名、规格、数量等,如甲方提货时乙方没有按照甲方的要求备足所需材料,此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六、乙方在甲方处压一趟货款,及第二趟提货时按第一趟的实际数量付清第一趟的货款,第三趟提货时按第二趟的实际数量付清第二趟的货款,以此累推最后一趟提货时付清全部货款。

七、违约责任:

甲方责任:

1、中途退货或违约拒收的,偿付退(或拒收)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的违约金。逾期提货的,每天偿付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管费用。

2、逾期付款的。每天偿付逾期付款总额____%的违约金。

乙方责任:

1、不能交货的,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每天偿付____%的违约金。

3、所交木材质量,规格不符合同规定,除自费负责处理外,还要赔偿实际经济损失。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后生效。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有林场木材生产合同 篇9

合同编号:**场[2016]生第**号

甲方(发包方):福建省****国有林场,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 职务: 场 长。乙方(承包方):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乙方(承包方):姓名,性别,住址,公民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甲方 工区 林班 大班 小班,面积 亩,经伐区规划、调查设计、审批办证,采伐手续齐全完整。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林木采伐相关事宜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伐区情况

1、地点: 工区 林班 大班 小班,伐区面积 亩。

2、四至:详见拨交单号:[2016]-号。

3、采伐类型-方式: 主伐-皆伐。

4、设计林木出材量:木材计 m3,其中:杉木 m3,松木 m3,杂木 m3。薪材计 m3。

二、承包费用

本伐区林木采伐承包价 万元整(¥ 元),承包价包括且不限于以下内容:

1、生产性燃油费:开设(维修)集材道、油锯伐倒造材、一道进仓盘车、叉车装卸、堆头整堆、维修林区道路、短途运输、伐区管理工具车辆等机械燃油费用。

2、人力工资及其它费用:准备作业、工具材料、倒树、打枝修节、造材、集材、整堆、木材看护、短途运输、木材装卸车、道路开设及维修等工序所需人工辅助生产的工资费用;过田过路赔偿费、伐区清理、安措经费、税收、社会劳动保险、医疗、高危行业作业人员保险、管理费等费用。

三、施工要求

1、本合同签订后,由甲方组织有关人员到山场对伐区进行现场拨交,其主要内容是:落实伐区范围、四至、面积、采伐方式、采伐树种、蓄积量和出材量等,填写《国有林场林木采伐伐区拨交单》,《伐区边界木登记表》,双方办理签章手续后,乙方方可进行采伐。采伐时乙方必须执行暂留部分采伐区制度,其面积、四至由双方在拨交时现场指定。

2、乙方必须在 年 月 日前完成伐区内林木的伐倒作业,在 年 月 日前完成木材生产任务(含木材集材、伐区清理),并通过甲方验收。

3、乙方在木材生产过程中,必须服从甲方的指导,按照拨交的面积、采伐方式、采伐树种、蓄积量和出材量进行采伐作业,不得越界和超量采伐。在采伐过程中如造成伐区外林木受损,根据损害程度由乙方负责赔偿。

4、乙方应遵照少破坏林地、减少水土流失等原则开设集材道路,乙方开设的集材道路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5、乙方自行解决伐区木材生产过程中所涉及的道路协调关系及有关农田、村民饮用水、水渠、农作物损坏等补偿问题,自行化解、处理有关村及村民等提出的各种要求,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全部负担。

6、乙方自行处理涉及到国防线路、高压线路、蓄牧养殖场、果场等单位的关系,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全部负担。

7、乙方在实际出材量达到设计出材量时,应先停止采伐,报甲方申请补办采伐许可证后,方可继续采伐,否则,造成滥伐等后果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四、质量要求

1、乙方必须配备专职施工员,负责伐区施工和质量管理,保证施工质量。

2、倒树采用油锯或弯把锯,严禁使用刀、斧倒树。伐根力求与地面平,杉木伐根高度不得超过5厘米;其它树种地径30厘米以下伐根高度不得超过5厘米,地径30厘米以上伐根高度不得超过10厘米。上锯口的高度要求与下锯口的上锯路相平,并掌握好倒树方向,避免劈裂和摔断树干。

3、打枝修节:从树头向树梢依次进行,要求紧贴树干打净修平。

4、剥皮:规定剥皮的树材种,要求剥到“四面光”。

5、造材:使用比记杆比记造材,力求提高木材等级。

⑴平头:紧靠伐根第一节平头阶梯不超过4厘米,合格率达95%以上。⑵锯口:径级不足30厘米的锯口倾斜不超过2厘米,径级30厘米以上的锯口倾斜不超过4厘米,合格率达95%以上。

五、伐区清理

伐净应伐木,伐区清理干净。尾径4厘米,长度1.0米的短材、辅路搭桥用的木材及可利用的枝丫材必须全部清理下山。

六、安全生产和护林防火

(一)甲方职责

1、负责对安全生产和护林防火进行检查监督。

2、督促乙方对招用的新工人进行安全培训。

3、伐区拨交时,在现场对乙方进行公路、悬崖峭壁等特殊作业环境安全技术和护林防火交底。

(二)乙方职责

1、乙方必须是具有林木采伐资质的施工单位,对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森林防火负完全责任,应配备专职安全员,负责伐区安全生产工作和护林防火管理。如造成人员伤亡,一切民事和刑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2、乙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有林场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国有林场木材生产加工安全技术规程》和甲方制定的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章作业。

3、参加伐区生产作业人员必须是年龄在18-50周岁的健康男性公民,不准招用痴、呆、聋、哑等残疾人员上岗作业。

4、乙方在生产过程中如需雇用特种作业人员(如油锯手、绞盘机手、电工、机动车驾驶员等),必须是经过有关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并持证上岗。

5、乙方作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必须穿戴好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劳保鞋等),劳保用品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及其任何参加伐区工作的人员与甲方不存在劳动关系或雇佣关系,如在生产过程中造成本人或他人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一切民事和刑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7、乙方必须做好护林防火工作,工棚四周必须开设防火隔离带,严禁带火种进入山场。一旦发生火警、火灾,有义务及时组织扑救,并立即报告甲方。因乙方违规用火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8.乙方必须自觉遵纪守法,自觉维护安定、稳定,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严禁酗酒、闹事、打架、斗殴、赌博等现象发生。

七、检查验收

乙方木材生产(到材)和其它生产作业完成后,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接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有关人员按合同要求检查验收。检查验收主要内容有:伐区地点、周界(四至)、面积、伐根高度、伐区清理、伐区界外的标注木等。

八、结算办法

工程结束后甲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之日起 日内,给予一次性结清(支付)承包款。

九、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接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应当组织有关人员按合同要求检查验收。不组织验收或迟延组织验收,每推迟一天赔偿300元。

2、甲方未在验收之日起 日内,给予一次性结清(支付)承包款的,除应当支付承包款外,还应当支付相应利息(利息按月1.5%计算)。

(二)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进度完成木材生产任务,未能按期竣工的每推迟一天扣300元。

2、伐根高度:合格率达不到95%的,每立方米扣2元(伐区木材生产数)。

3、伐区清理:伐净应伐木,尾径4厘米,长度1.0米的短材、辅路搭桥用的木材及可利用的枝丫材全部清理下山,否则每立方米扣3元(伐区木材生产数)。

4、乙方必须在拨交的山场四至范围内,按照拨交的面积、采伐方式进行采伐作业,不得越界和超量采伐。否则,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

5、在承包期内,乙方不得无故解除合同或转包他人,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无故解除承包合同的,赔偿甲方已支付的承包金本息(利息按月1.5%计算),并赔偿甲方对该项目投资的一切损失。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包他人的,转包无效,原承包合同自动终止,乙方应当赔偿甲方对该项目投资的一切损失。

十、本合同履行过程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自双方结清承包款时终止。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

十三、附件:《**国有林场林木采伐伐区拨交单》、《招标约定书》。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木材采购合同范本 篇10

甲方(出让方): 乙方(受让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乙方承诺对本合同项下木材的品种、数量现状已有了充分的了解,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开、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就木材购销的有关事项订立如下合同:

一、木材品种、数量及存放地点。甲方将库存黄花梨木,数量 500 公斤,卖给乙方所有。

二、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木材的总货款共计人民币

万元整,该款必须在合同签订后三十日内付清。若在签订后三十日内期间调运的木材货款必须每天结清。

三、乙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付款期限内付清木材总货款,否则甲方不予退还保证金

万元并按合同金额的2%收取违约金,并有权单方终止木材购销合同,另行销售。

四.乙方在付清木材总货款的基础上,必须向甲方另行交纳20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待乙方木材调运结束,甲方将保证金退还给乙方。

五、乙方付清木材总货款后,木材归乙方所有,木材由乙方自主经营销售和看护,所需装车、检尺、办证、看护等所有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

六、乙方必须在 年 月份之前调运结束,否则每逾期一天,乙方必须支付贰仟元给甲方作为违约金。

七、乙方在销售木材过程中,甲方为乙方提供

立方米木材调运所需的货物销售普通发票和两金票据。

八、乙方在木材销售中,若出现木材数量误差由乙方自行负责。

九、乙方在销售木材过程中必须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由乙方全部承担安全责任。

十、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代表: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红木木材采购合同范本 篇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的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诚信的原则,双方就项目木材购销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材料名称、规格、单价、数量、金额

备注:以上价格包括乙方材料费、运输费、装车费、人工费、其他费用,市场批发价依据甲乙双方共同确定的价格为准。结算数量与金额按甲方物资部每月每次实际确认验收合格的数量金额为准。

二、如甲方以后要求增加材料数量,乙方应及时供应,价格仍执行上述价格。按甲方验收确认合格的实际数量为结算依据。

三、质量标准: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材料质量与规格型号进行供货,否则甲方有权拒收,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四、交货地点:乙方将货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由甲方负责收料人员验收产品的质量、数量。验收后在使用中出现的内在质量问题甲方仍保留追索的权力。在材料合格的情况下,甲方收料人员不得无故提出

拒收或退货等要求。

五、交货方式:货到现场后双方验收质量、数量,数量以双方签字确认的为准,并作为甲乙双方货款结算的依据。

六、结算及付款方式:甲方根据乙方实际到货量,以甲方验收确认合格的实际数量为准,一次性付清单次款项。甲方货款采用支票或现金转账形式支付。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提供货款的发票,其中3%的税金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七、违约责任:在接到甲方供货通知后,乙方开始供货,乙方需向甲方缴纳5万元押金,以保证材料供应与材料质量,在本工程结束即2016年4月30日之前甲方一次性不计利息退还乙方此款项;如若乙方出现供货供应或材料质量出现问题时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押金作为赔偿。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

九、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货款结清后合同自行失效。

十、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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