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企业自用电增值税如何处理

2024-08-23

供电企业自用电增值税如何处理(精选3篇)

供电企业自用电增值税如何处理 篇1

[导读] 【问题】县级供电公司购进电力时取得进项发票进行抵扣,但自用办公用电没有做销售处理而是做电损,不申报销售缴纳增值税,这部分电力产品只有进项,没有销项,是否有违税收原则?【解答】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

【问题】

县级供电公司购进电力时取得进项发票进行抵扣,但自用办公用电没有做销售处理而是做电损,不申报销售缴纳增值税,这部分电力产品只有进项,没有销项,是否有违税收原则?

【解答】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如何处理企业危机公关? 篇2

合理的应变措施,在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过程中,人们都十分注意各种危机的发生及对出现的不利后果的补救。但是,很多危机尤其是公关危机往往是突然而至,因此必须通过及时有效的应变措施来力挽狂澜并进行弥补。当危机刚一发生,企业必须毫不迟疑地迅速转变工作重心,全力以赴投入抢救工作。危机期是企业面临的严峻时期,战略选择失当就难以挽回败局。

巧妙地媒介关系处理, 媒介关系即企业与新闻传播机构和新闻界人士的关系:新闻界是影响社会舆论的权威性机构,具有舆论导向性:在现代社会新闻媒介极端发达,通讯工具更加先进,因此新闻媒介的传播速度可以说是闪电般的迅捷。危机一旦发生,自然很容易引起新闻界的关注。因此,媒介关系是公共关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种场合下,要让新闻媒介传播信息都如实、公正并符合业的利益则是不切实际的。因此,在危机事件发生后,公关不能隐瞒事实而要尽可能真城和坦率地配合媒介报道事实真相,以引起社会公众的重视,并澄清已经或可能产生的小道消息。只有进行有效的传播管理,才能有效进行危机公关工作,才不至于不利于企业的小道消息四处蔓延,给企业带来更多不必要的麻烦。

有效的内部关系协调,在危机公关中,公司越来越重视内部公众。因为内部公众不但是内部公共关系工作的对象,还是外部公关工作的主体,是与企业自身有最直接联系的一类公众对象。内部公众对公共关系来说是一类特殊的公众。企业要在危机公关中树立良好形象,需要通过企业员工的积极表现来获得外部公众的认同。因此,同内部公众协调关系、是公共关系中最重要的环节之一。因而,无论公关危机发生在内部还是外部,都要首先协调好内部公众关系,使内部公众与企业始终处于相互理解和同心协力对付危机的状态。在公关危机中,内部公众的有效协调是使企业安度危机的基石。

正确的舆论引导,传播学家怀特在评价一次电视转播月蚀时,颇有深意地说:“人们本可以探首窗外,看到真正的东西,然而他们却不这样,而情愿在荧光屏上凝视它的影像。”由此可见大众传播渠道的作用是多么重要,它们对公众的影响力不可小觑。舆论犹如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对企业有利的舆论报道,会在公众之间产生积极的影响,迅速树立起企业良好形象;另一方面,由于舆论对大多数人具有煽动性和威慑力,因此,坏的舆论也会在公众中飞速传播,使企业形象顷刻之间灰飞烟灭。公关危机中的舆论作用之大,足以影响组织的生死存亡,改变组织的命运。

供电企业自用电增值税如何处理 篇3

(一)外贸企业办理出口退税的基本流程

外贸企业办理出口退税的业务流程是:

(1)向商务主管部门取得进出口经营权;(2)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3)向税务机关退税部门办理出口退(免)税开业认定;(4)购进货物;(5)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6)报关出口;(7)取得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8)作出口销售收入;(9)收汇核销;(10)凭有关单证申报退税;(11)开具收入退还书;(12)取得退税款。

(二)外贸企业申报退税的主要单证、资料

外贸企业申报出口退税,应向主管退税机关附送或提供相关的单证、资料,这些单证资料包括原始凭证和申报表两类。

申报出口退税需附送或提供的主要原始凭证包括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联)、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等,对于委托其他外贸企业出口的,还应提供由受托方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签章的“代理出口货物证明”。根据出口退税审核、审批的需要,有的外贸企业还需要提供出口货物发票、出口货物销售明细账以及主管退税机关要求附送的其他原始凭证。

外贸企业申报退税时,必须报送下列三种申报表:《出口货物退税进货凭证申报明细表》、《出口货物退税申报明细表》和《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汇总申报表》。对于实行电算化管理且采用分散录入的外贸企业,在申报出口退税时还需要报送申报软盘。

(三)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计算

1.外贸企业一般贸易出口货物退还增值税的计算

外贸企业出口货物退还增值税应依据购进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所注明的进项金额和出口货物对应的退税率计算。

(1)外贸企业以及实行外贸企业财务制度的工贸企业收购货物出口,其出口销售环节的增值税免征;其收购货物的成本部分,因外贸企业在支付收购货款的同时也支付了生产经营该类商品的企业已纳的增值税款,因此,在货物出口后按收购成本与退税税率计算退税退还给外贸企业,征、退税之差计入企业成本。

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增值税的计算应依据购进出口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所注明的进项金额和退税税率计算。

应退税额=外贸收购不含增值税购进金额×退税税率

【例】某进出口公司2011年3月出口美国平纹布2000米,进货增值税专用发票列明单价20元/平方米,计税金额40000元,退税税率13%,其应退税额为:

2000 ×20 ×13% =5200(元)

(2)外贸企业收购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增值税的退税规定

①凡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持普通发票特准退税的抽纱、工艺品等12类出口货物,同样实行销售出口货物的收入免税,并退还出口货物进项税额的办法。由于小规模纳税人使用的是普通发票,其销售额和应纳税额没有单独计价,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的增值税也是价外计征的,这样,必须将合并定价的销售额先换算成不含税价格,然后据以计算出口货物退税。

对出口企业购进小规模纳税人特准的12类货物出口,提供的普通发票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有关使用规定,否则不予办理退税。

②凡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出口货物,按规定的方法计算退税。

(3)外贸企业委托生产企业加工出口货物的退税规定

外贸企业委托生产企业加工收回后报关出口的货物,按购进国内原辅材料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进项金额,依原辅材料的退税税率计算原辅材料应退税额。支付的加工费,凭受托方开具货物的退税税率,计算加工费的应退税额。

【例】某进出口公司2011年6月购进牛仔布委托加工成服装出口,取得牛仔布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张,注明计税金额10000元(退税税率13%),取得服装加工费计税金额2000元(退税税率17%),该企业的应退税额:

10000×13%+2000×17% =1640(元)

2.外贸企业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退还增值税的计算

进料加工是指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为了加工出口货物而从国外进口原料、材料、辅料、元器件、配套件、零部件和包装材料(以下统称进口料件),加工货物收回后复出口的一种贸易方式。进料加工贸易按进口料件的国内加工方式不同,可分为作价加工和委托加工两种。

作价加工复出口货物的退税计算公式:

出口退税额=出口货物的应退税额-销售进口料件的应抵扣税额

销售进口料件的应抵扣税额=销售进口料件金额×复出口货物退税率-海关已对进口料件的实征增值税税额

式中,“销售进口料件金额”是指外贸企业销售进口料件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复出口货物退税率”是指进口料件加工的复出口货物退税率;“海关已对进口料件的实征增值税税额”是指海关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

【例】某进出口公司2011年3月发生以下业务:

3月1日,以进料加工贸易方式进口一批玉米,到岸价格126万美元,海关按85%的免税比例征收进口增值税20万元。

3月5日,该公司以作价加工的方式销售玉米给某厂加工拧橡酸出口。开具销售玉米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金额1100万元,税额143万元。

3月20日,收回该批玉米加工的拧橡酸,工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金额1500万元。

3月25日,该公司将加工收回的拧橡酸全部报关出口(外汇牌价1美元等于8元人民币,玉米增值税征税税率13%,拧橡酸出口退税率13%)。

计算上述业务应退税额。

销售进口料件的应抵扣税额=1100 × 13% -20 =12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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