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综治办、教育局、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建立校园安全防范长效机制的意见

2024-06-03

德州市综治办、教育局、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建立校园安全防范长效机制的意见(精选3篇)

德州市综治办、教育局、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建立校园安全防范长效机制的意见 篇1

德综治办[2011]7号

各县市区综治办、教育局、公安局,市属各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建立维护校园安全防范长效机制,从根本上预防涉校涉园重大恶性案件的发生,确保校园及周边良好的治安秩序和师生人身安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意见。

一、建立校园安全防范长效机制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1、指导思想。牢牢把握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幸福德州的客观要求,以落实校园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为核心,以强化校园安全防范工作薄弱环节为重点,以推进“平安校园”建设为载体,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多管齐下、综合施策,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健全维护校园安全防范长效机制,为教育事业协调稳定发展和广大学生、儿童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2、工作目标。学校、幼儿园内部安全管理制度更加完善,人防、物防、技防设施建设有效推进,自我防范能力全面提高;学校、幼儿园及周边治安、交通安全隐患得到全面整治,治安管理和安全防范措施得到有效落实,防止危害学生、儿童人身安全的案件发生;校园安全防范工作的组织网络、工作机制和保障机制更加健全,校园安全防范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信息化、社会化水平全面提升。

二、严格学校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一)落实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责任制。各县市区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明确责任主体,切实承担起 故应急预案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应急演练,做到有章可循,临危不乱,有序指挥。各县市区政府要落实安保经费,足额配备安保人员和专职门卫,配齐用好防卫器械;学校、幼儿园要落实领导带班、人员值班和巡查制度;严格门卫管理和出入登记制度,建立内部人员、车辆出入证制度,对来访人员经确认审核同意后方可放行进入;加大校舍安全排查力度,及时改造危墙、危厕,检修体育器材,维护消防设施,应急照明装臵,供电、供气设施;完善学校封闭措施,上课时间实行校园封闭管理;严格按照食品卫生管理的流程和要求规范食堂管理,严把食品原料采购供应关,储存关,非食堂工作人员严禁进入操作间;严格实行每月安全隐患自查整改制度,发现问题建立台账及时整改;寄宿制学校、幼儿园要加强宿舍管理,落实学生外出登记制度、请销假制度和住宿生就寝点名制度,加强寄宿制学校的夜间巡查频次和范围;遇冰冻雨雪等灾害性天气,学校校长要果断处臵,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及时调整课程或停课,并以最快的速度组织师生转移,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三)加快学校、幼儿园技防设施建设。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要加大技防投入,落实重点部位视频监控和报警设施,做到与公安机关联网。新建、改扩建学校、幼儿园时,要将安全设施纳入建设规划,做到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校园监控室要确保24小时有人值守,并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公安机关要加强对校园技防系统的指导及检查验收,督促学校定期对校园技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

(四)加强安全防范教育培训和教师队伍管理。综治部门要选派优秀政法干警、法律工作者担任中小学法制副校长或辅导员,通过讲座以案说法,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学校、幼儿园要根据国家课程标准和地方课程设臵要求,将安全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开全课程、开足课时;教育部门要加强教师队伍管理和师德建设,严禁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做好校园内部工作人员审查,对品行不端、不适合从事教育工作的人员,中小学幼儿园聘用的有犯罪记录保安人员,有传染病的食堂从业人员,有不良行车记录的校车驾驶人员,要及时调离清退;增强教职员工安全防范意识和防护能力,在危险面前能够挺身而出,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积极稳妥的推进各项教育改革,处理好教职工的切身利益问题,以和谐保稳定、促发展。

(五)健全完善警校对接联动制度。公安部门要把校园视频监控系统和报警设施接入公安监控平台,把学校、幼儿园作为重点目标,进行实时监控。属地公安派出所要充分发挥图像监控系统的“视频巡逻”功能,密切与巡警和校园安保人员的实时联动联勤,确保一旦发生涉校涉园案件,警校双方能够快速反应,整体联动,高效开展案件处臵、伤员救治、秩序维护和现场控制等工作。学校幼儿园上放学期间,要安排警力维持好校门口治安秩序。

三、强化校园及周边治安管控,提高治安管理水平。

(一)积极推进学校、幼儿园周边警务室或治安岗亭建设。要落实公安派出所的属地责任,在治安情况复杂、问题较多的 学校、幼儿园周边设臵警务室或治安岗亭,密切与学校、幼儿园的沟通协作,整合各类安保力量,开展校园周边治安秩序维护工作。公安机关内部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定期派民警到校园周边警务室或治安岗亭开展工作。

(二)严格落实学校、幼儿园周边地区巡逻防控。公安机关要把学校、幼儿园周边地区的巡逻防控工作作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重要一环,统筹安排警力,加强巡逻防控和治安盘查,震慑犯罪,增强师生安全感。要认真排查学校周边的治安高危人员,配合街道、村居等基层组织落实管控措施。加大巡逻力度,最大限度地做到在上学放学时段校园门口“见警察”,学生、儿童途经主要路段“见警车”,校园周边地区“见警灯”。要坚持公安民警执勤与群防群治力量协助维护治安相结合、着装执勤与便衣执勤相结合、车巡与步巡相结合,建立完善动态科学的校园周边地区巡逻勤务制度。

(三)依法严厉打击涉校涉园违法犯罪活动。要坚持严打方针,严厉打击侵害师生、儿童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对涉校涉园案件,公安机关要实行专案专人制度,快侦快破。对正在实施犯罪的,要依法采取一切必要的手段,果断加以制止;对已破案件,要及时固定证据,提请检察、审判机关提前介入,依法快捕、快诉、快审、快判。要把集中打击与经常性打击紧密结合起来,建立学校、幼儿园周边治安形势研判预警机制,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违法犯罪问题,及时组织开展打击整治行动;对校园周边流氓恶势力团伙,要坚持露头就打,防止发展蔓延;对敲诈勒索、抢劫抢夺等涉校侵财案件,要在 严厉打击的同时,选取典型案例进行宣传,以震慑犯罪,增强群众防范意识。

(四)加强接送学生车辆管理,推行校车接送制度。教育部门要结合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开展对师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对地处交通要道,容易造成交通拥堵的学校实行错时放学,指派专人护送低年级学生和幼儿,并做好与家长的交接。公安部门要对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运行时间、行驶路线、驾驶人资格进行摸底排查,建立接送学生车辆和驾驶员档案,加强对校车车辆外观标识的监督检查,严禁接送学生车辆超员、超速行驶,严禁用拼装车、报废车、农用三轮车接送学生,杜绝病车上路。合理规划学校周边的交通标线和交通安全设施。要在有条件的地方实行校车接送学生、儿童制度,配备校车安全员,落实校车安全责任。严格校车安全检查和驾驶人资格审查,推动建立准运资格证制度,加强驾驶人交通安全教育。公安机关要加强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严厉查处校车超载、超速、疲劳驾驶等问题。要严格执行《校车标识》(GB24315—2009)标准,统一、规范校车外观标识涂装、校车标牌和校车停靠站标志标线的设臵。

(五)建立学校、幼儿园周边地区安全隐患经常性排查整治工作制度。综治部门要把学校、幼儿园周边作为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组织部署和检查考核,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学校、幼儿园清查检查;对农村、城乡结合部的学校、幼儿园和民办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以及各类课外班、青少年活动中心、素质教育基地等,要定期组织开展拉网

式排查,切实把各种安全隐患排查清楚,逐一登记建档,分解任务,落实责任,限期解决问题。要坚决整治学校、幼儿园周边地区的黑网吧、“黄赌毒”等治安乱点和治安隐患,着力解决突出治安问题。要重点排查校园周边个体性矛盾纠纷以及精神病人和有严重人格缺陷的人,切实落实涉校涉园高危人员管控措施。

(六)广泛开展群防群治活动。坚持“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工作方针,积极发挥乡镇(街道)和村(居)民自治组织的作用,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做好校园周边地区安全防范工作。乡镇(街道)综治部门要整合基层社会管理力量,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共青团员、民兵、青年志愿者、治安积极分子、离退休干部职工开展校园周边治安巡逻。有条件的学校、幼儿园可以在家长自愿的基础上,组建志愿队伍,轮流在学校、幼儿园门口执勤。

四、齐抓共管,建立健全维护学校安全防控长效机制

(一)认真落实维护校园安全工作的责任。加强涉校涉园安全管理,防范校园安全事件,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是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维护学校、幼儿园安全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层层明确责任,抓好落实。要把维护校园安全的责任落实到乡镇(街道)和社区、村委会等基层组织,落实到每一所学校、幼儿园和每一个工作环节。要大力宣传校园安全防范工作的方针政策,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校园安全防范工作。宣传、推广地方、部门及学校、幼儿园的先进经验、创新做法。要加强对涉校涉园案件事件的 新闻报道监督,正确引导舆论,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保护学生、儿童生命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进一步强化各部门职责。各部门要按照中央综治委《关于各有关部门在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职责任务分工的通知》要求,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级教育部门要明确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加强对学校、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的指导、检查,制定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考核目标,将其纳入教育督导评估体系;要积极协调地方财政,加大对校园安全防范工作的投入力度;要认真履行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推动各有关部门共同维护好学校、幼儿园及周边的治安秩序。各级公安机关要明确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负责学校、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对学校、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的指导、督促;要将学校、幼儿园纳入治安保卫重点单位,落实工作措施,切实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各级综治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推动各有关部门落实工作责任,要深化“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把校园安全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细化实化硬性考核指标;县、乡两级综治委要把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吸收为成员单位;要最大限度地整合社会资源,推动形成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共同维护校园安全的工作局面。

(三)建立健全通报会商制度。各级综治部门每季度要牵头组织教育、公安等部门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分析研判校园及周边治安形势,针对校园及周边安全防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逐一研究整改措施。对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研究提出工作

意见和建议,及时报告当地党委、政府,着力推动问题解决。乡镇(街道)综治办、学校和幼儿园、公安派出所三方负责人每月召开一次碰头会,及时通报校园及周边治安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防范措施。

(四)建立健全督导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市、县综治、教育、公安部门每学期至少开展两次校园及周边地区安全检查和督导,通过采取明查暗访、抽查与全覆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滚动检查,并及时在市、县范围通报检查情况,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对因地方工作不重视、组织不得力、保障不到位,导致发生涉校涉园重大恶性案件事故的,综治部门要坚决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同时依法依纪追究地方相关领导的责任;对因学校、幼儿园内部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导致发生涉校涉园重大恶性案件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校长、园长和当地教育部门领导的责任;对因学校、幼儿园周边地区治安秩序长期混乱、刑事治安案件频发,导致发生涉校涉园重大恶性案件事故的,要严肃追究辖区责任民警、派出所长和所在县市区公安局(分局)领导的责任。

德州市社会治安 德州市教育局 德州市公安局 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日

主题词: 校园安全 防范 长效机制 意见

德州市综治办、教育局、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建立校园安全防范长效机制的意见 篇2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

(教体局副局长张泽增在学校安全工作会议上讲话)

根据《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冬季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和2014年1月2日全县学校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政府张县长重要指示,为全面做好全县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各项工作,确保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持续安全和谐稳定,现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实际,就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强化思想认识,坚持安全发展

各乡镇教办室和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河北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等安全法律法规和各级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对学校安全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现实紧迫感。要严格执行《献县学校安全无缝隙管理办法》,把安全发展的理念落实到学校各项工作中,贯穿于教育教学各个环节,努力形成教育行政部门检查指导、学校全面负责、校内齐抓共管、师生员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以严肃认真的态度,以铁的手腕和纪律,努力抓好安全工作,确保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县教育系统的安全稳定。

二、强化责任意识,抓好责任落实

各乡镇教办室和各级各类学校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落实学校安全工作的主体责任。坚持安全“属地管理”、“属事管理”、“一岗双责”和“人人有责”原则,严格执行《献县教体局关于落实一岗双责制完善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体系的意见》要求。认真落实安全全员责任制,完善安全工作与业务工作相统一的“一岗双责”工作机制,将学校安全责任细化、分解,落实到每个教职工、每个岗位、每项工作、每个环节当中,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具体责任落实到人,真正做到学校安全人人有责、事事有责、时时有责、处处有责,做到学校安全全方位管理,时空上无缝隙管理。

三、强化队伍建设,完善管理网络

1、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队伍。各乡镇教办室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把安全机构队伍建设放在重要位置,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的要求,健全和完善安全管理网络,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条块结合、全面覆盖的安全管理监督体系。要及时建立健全、调整充实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要有家长委员会代表参加,要明确1名领导分管安全工作。同时,要把安全管理队伍延伸到学生。各级各类学校要把安全管理网络覆盖到少先队、团组织、学生会、班委会等各级学生组织中。每个班至少设1名学生安全委员。

2、搞好安全管理培训。要通过各种形式,对各级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和管理技能培训,着力提高超前研判、积极防范、科学管理和事故处置能力水平。要通过各种形式组织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学习培训。

四、强化制度建设,提升管理水平

1、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制度是基础是保障。各乡镇教办室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健全完善安全教育、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应急演练、值班巡逻、信息报告、督查通报、安全考核奖惩、事故责任追究等一系列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做到事事有章法、处处讲规范,努力提升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精致化水平。要在制度落实上下功夫,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坚持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强化制度执行力。

2、强化档案管理制度。学校安全档案是学校安全工作真实具体的原始性记录,是研究处理问题、开展工作、领导决策以及实施学校安全工作目标考核、追究事故责任的重要依据。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档案建设,要按照《献县学校安全工作档案管理办法》要求,进一步规范日常安全原始档案资料的收存、归档工作,做到数据实、信息清、情况明、资料全。严禁为应付检查而突击弥补甚至弄虚作假。

3、强化信息报告制度。学校安全实行领导值班带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准擅自离岗,并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学校发生灾害、安全事故以及关系到社会稳定、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的重大事件尤其是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和群体性事件后,要在及时组织抢救和做好化解工作的同时,立即向当地党委政府和县教体局报告。不得迟报、漏报、瞒报、不报,对于迟报、漏报、瞒报、不报,贻误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4、强化安全教育,增强防范意识

1)全力抓好学生安全教育。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积极开展公共安全教育,切实做到有教材、有课时、有教师、有教案、有检查、有评比,努力通过课堂教学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各学校要在开足上好安全教育必修课的同时,结合学生实际,创新教育形式和方法,通过印发学生安全须知、主题班会、板报专栏、手抄报、校园网,通过开学后、放假前、安全教育日、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消防宣传月、交通安全日等多种形式和途径,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主题教育,以活动为载体,重点加强防震、防洪、防火、防爆炸、防触电、防中毒、防传染病、防意外伤害和实验、用电、用气、交通、餐饮、游泳及大型集体活动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增强学生预见安全风险及防范事故发生的能力。要坚持做到“六个必讲”,即:大型活动必讲安全,升旗仪式必讲安全,全校教职工大会必讲安全,班会队会必讲安全,双休日及节假日放假前必讲安全,学科渗透必讲安全。各学校要把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的掌握情况列入学生成长性评价。要形成学校各部门、科室、级部齐抓共管的安全教育大格局。

2)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要认真落实教育部《全国教育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和《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要求,切实加强学生遵纪守法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要积极聘请公安、消防、交警、卫生、司法等部门专业人员对学生进行遵纪守法、治安防范、防火、防交通事故、禁黄赌毒、拒绝邪教、禁止网瘾等方面的安全知识和法制讲座,全面提高学生遵纪守法、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要聘请至少1名公安民警长期担任中小学、幼儿园法制副校(园)长或法制辅导员,争取他们每月至少2次到校园开展工作。要加强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帮助学生克服心理障碍,及时化解心理压力,提高抗挫折能力,避免发生自伤、他伤等意外事故,确保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学校要对已知的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要给予关注和照顾;教师要把学生中的矛盾纠纷消灭在苗头状态、化解在萌芽阶段,坚决防止矛盾激化、事态扩大。

3)要强化对教职工的安全培训。各乡镇教办室和各级各类学校要牢固树立“人人都是安全管理人员”、“人人都有安全管理义务”意识,强化对全体教职工安全培训,这也是《河北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暂行办法》中的明确要求。要制定教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充分利用《学校安全教育与安全管理》教材、《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实用手册》、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网等资源,组织全体教职工进行安全学习培训,使教职工熟悉安全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掌握安全救护常识,学会指导学生预防事故、自救、逃生、避险的方法和手段。要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教育教职工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严禁歧视、侮辱、殴打、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4)家校配合,共同教育。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发挥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的作用,通过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家校联系卡、家访等形式,让家长了解安全工作法律法规,协助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身心健康教育,引导家长履行监护人责任,配合学校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护能力,支持学校开展体育运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对学校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与学校共同做好保障学生安全工作,避免发生伤害事故。各级各类学校要建立学校安全工作告知制度。学校要将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的学生及时告知学生监护人;因组织活动需调休的,要提前一天通知学生监护人;学校有安全隐患之处要告知学生不得擅入;班主任在新学年开始时向监护人了解学生是否有特异体质或特定疾病,并通知有关任课教师;学生有特定疾病和特异体质者学校要要求监护人和学生向学校告知。

五、强化安全投入,夯实安全基础

1、专职保安或门卫配备要到位。没有按照要求配备专职保安或门卫的单位尤其是农村小学、幼儿园,要千方百计克服一切困难,尽快配备到位。保安人员要按照《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规定,经岗前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各学校、幼儿园要建立健全保安人员管理制度。县教体局将对各学校专职保安或门卫配备情况纳入2014年学校安全年度考核评估。

2、技防设施设备要到位。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完善视频监控系统,及时更新视频监控设备,必须做到全时段监控、全方位覆盖,不留任何死角和盲点。学校大门、甬路、操场、楼道、宿舍区等重要部位要安装夜视高清摄像头,存储设备要具备联网功能。校园监控室要确保24小时有人值守,并认真填写值班记录。教体局计划在2014年5月前建成学校安全“云平台”,切实提高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科学化、现代化水平。

3、校园警务室建设要到位。各乡镇教办室和各级各类学校主动联系当地公安机关每月至少一次到校开展工作、检查治安,建立有效的联防联控、警校联动运行机制。教体局计划在2014年5月份前完成全县校园警务室建设,以及时防范和处理校园治安案件的发生。

六、强化应急演练,完善应急预案

1、加强应急体系建设。各镇街中心校和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人身伤害、火灾、食物中毒、拥挤踩踏、疾病流行、自然灾害(地震、洪水、台风等)等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使应急预案更具体、更明确、更细致,可操作性更强。

2、积极开展紧急疏散演练活动。各单位要把应急疏散演练作为学校的一项常规工作来抓,坚持每月利用课间操集合机会,组织一次学生和教师应急疏散演练活动,提高师生紧急状态下撤离疏散、自救互救、应急处理能力。

七、强化隐患排查,狠抓整改落实

各乡镇教办室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深入贯彻《献县教育体育局隐患定期排查机制》和《献县教育体育局日查周结月报制度》,牢固树立“隐患即事故”思想,坚持每日必查制度,详记检查纪实,及时解决问题。要在坚持“日查、周查、月查”制度的基础上,根据不同季节学校安全工作的特点,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和专项检查,重点对治安防范、校舍设施、消防疏散、食品卫生、宿舍食堂、学生乘车等进行检查。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通过下达整改指令书、挂牌督办等措施,抓好整改落实。能立即整改的安全隐患要落实人员、落实责任,立即整改,坚决不等不靠;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规定整改时限,在整改结束前,要落实严密的防范措施,确保万无一失;对随时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设施、设备,要立即停止使用;对学校无力整改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并按照政府的要求,配合有关部门搞好整改。要执行好安全隐患台账管理制度,逐级按时汇总、更新、上报隐患排查及整改落实情况,确保数据翔实、准确,切实落实隐患整改工作的动态化管理。

八、强化重点管理,抓牢关键环节

1、治安防范。一是加强门卫管理,严格出入校园手续。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实行外来人员、车辆审查、通报、登记制度,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车辆、危禁品等进入学校。门卫对任何出入人员都要先登记再出入。严格实行内部人员、车辆出入证制度。学校要明确开、关校门时间并及时告知家长。学生上课期间,学校必须实行封闭式管理,必须锁住校门。上课期间学生出校必须由教师陪同至大门,否则不准出校。携带学校物品出校的必须凭有关部门的批准单。外来人员入校必须持有效证件,严格履行登记手续,经学校主管领导同意后,由校内人员领入,否则严禁进入校园。门卫对进入校园的车辆要严格审查登记,一般情况下禁止机动车辆进入校园。经同意进入校园的车辆必须要求其限速限道行驶,在指定地点停放。严禁将场地开放用于停放社会车辆。门卫要禁止任何人将非教学所需的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管制刀具和其他可能危及学校安全的物品带入校园,如有发现,必须予以收缴。严禁学校将场地出租用于从事易燃、易爆、有害等危险品的生产、经营活动。要加大对校园安保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力度,使其坚守岗位,文明执勤、热情服务。二是加强学生(幼儿)在上下学秩序管理。在学生上学放学重点时段,校门口要切实加强保安保卫力量,并佩戴明显标志,方便学生听从指挥,提高对外震慑力;要安排一名领导和2名以上教师在在校门口迎送学生,并于其他时间佩带防范器械轮流在校内巡逻;要争取公安、交警在大门口、主要交通路口路段维持治安、交通秩序。严格实行小学、幼儿园家长接送制度。幼儿园应建立严格的交接班制度,必须执行持证接送幼儿制度。不得将幼儿交给陌生人员,更不得将晚离园幼儿交门卫人员代管。三是加强治安防范。要严厉收缴管制刀具等攻击性器械,严控学生打闹,防止学生间攻击性事件的发生。对滋扰校园治安事件,学校应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予以制止和处理。要加大对宿舍、食堂、会计室、微机室、实验室等重点部位的监管措施,坚持教职工值班、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和夜间巡查制度,确保师生人身安全不受侵害、学校财产不受损失。

2、校舍安全。各乡镇各学校立即对本辖区本学校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所有在用教室和用房都要拍摄照片,连同检查情况以乡镇为单位于本周六中午11:00前以书面和电子版两种形式报安全股(电子版发至xxwjaqg@163.com),县直学校独立报。对存有安全隐患的校舍设施要如实上报,同时要立即采取改造、加固或拆除重建等有效整改措施,尽快消除隐患。凡经鉴定的危房(D级),学校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凡未经质检部门验收合格的新校(园)舍一律不得使用。

3、食堂食品安全。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落实教育部等十五部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保障管理暂行办法》、《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管理暂行办法》(教财〔2012〕2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通知》(国食药监食[2011]395号)、教育部和卫生部《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教育部卫生部令第14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国食药监食[2010]160号)、卫生部和教育部《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卫监督发〔2005〕431号)等文件要求,建立健全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每个岗位每个环节从业人员的责任;督促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无健康合格证明一律不准上岗;要加强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要加强食堂设施设备的定期检查、维修维护,确保正常运行。要切实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建立采购索证索票、查验记录制度和食品留样制度,确保采购、加工、供应、贮存等关键环节安全可控,坚决防止不安全食品流入学校食堂。要严格按照食品卫生管理的流程和要求规范食堂管理,非食堂工作人员严禁进入操作间,做好防盗防投毒工作。要加强食堂燃气管道、线路等方面的检查,严防火灾等事故发生。要加强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联系配合,服从其指导和监管。所有非寄宿制学校、幼儿园一律不准设立小卖铺,寄宿制学校小卖部不准经营食品。

4、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各乡镇教办室和各级各类学校,一是要搞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学生不乘坐农用车、三轮车、报废车、超员超速车等违法违规运行车辆;教育学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具备骑车、开车资格学生不得骑车、开车;告知家长,幼儿园幼儿和小学低年级学生要由家长接送。二是要争取交警部门支持。在地处交通复杂路段的学校,要联系公安交警在学生集中上下学时段维护交通秩序。三是积极主动协调配合交警、交通部门做好接送学生车辆整治工作,坚决禁止不合格车辆接送学生。今天开始,再有非制式接送学生车辆接送学生的乡镇,将追究乡校长责任。

5、消防安全。各级各类学校要落实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计划和措施。要加大经费投入,配足配齐、及时维修、更新消防设施和器材,保障学校消防安全符合规定。要明确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主管人员,建立教职工义务消防队,并进行消防知识和灭火技能培训,提高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要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消防安全责任和责任人,签定责任书,制定扑救初起火灾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演练,防止在演练过程中发生伤害事故。要对学生和教职工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森林防火等方面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要定期组织消防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要加强对办公室、师生教室、宿舍、食堂、仓库、图书室、阅览室、档案室、微机室、实验室、电、气、暖、消防供水系统等要害部位进行重点详细检查检修。要加强对电源、电器、电线的安全检查检修,防止因漏电或线路老化等隐患引发事故。学校要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应急照明设施处于正常完好状态。要加强学生宿舍用火、用电管理,严禁学生在宿舍内违章点蜡烛等使用明火的行为,严禁违章接拉电线,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及时清除宿舍内杂物,保持通道畅通。学校改建、扩建、装修等建筑工程必须符合消防规定。发生火灾时,要立即组织实施灭火和启动应急疏散预案,并及时报警,迅速扑救初起火灾,及时疏散人员。严禁组织未成年学生参与灭火。

6、楼道疏散。凡有楼房的学校都要根据本校的具体情况,从学生实际出发,在出操、集合等活动中,适当错开时间,分年级、分班级逐次下楼,并安排教职工在楼梯间及学生集中活动场所负责维护秩序,管理学生。要定期检查楼道、楼梯的各项设施和照明设备,及时清理楼道、楼梯间堆积物,确保通畅。要配足配齐消防及应急照明设施,定期进行检查,并在显要位置规范张贴张挂安全警示语和设置指示、警示标志;要告诫学生上下楼梯相互礼让,靠右行走,遵守秩序,注意安全,严防校园拥挤踩踏事故发生。要坚决拆除不符合要求的推拉门、卷帘门、内开门等;对楼道外廊栏杆、楼梯拐弯处窗台高度低于110cm以及楼梯扶手、内部栏杆(窗台)低于90cm的,立即采取加高加固措施。

7、宿舍管理。建立健全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教育部、卫生部《农村寄宿制学校生活卫生设施建设与管理规范》(教体艺[2011]5号)和省、市、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寄宿生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不准将危房用作学生宿舍,不准随意改造宿舍建筑功能,堵塞、锁死门窗。学生宿舍的设施、床位安置密度要符合要求;注意保持卫生整洁,定期进行检查。学生宿舍要符合消防要求,配齐消防器材,保持通道畅通。宿舍内不准私接电线及使用电器、燃油炉、煤气罐、蜡烛等明火,不准带入、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学生宿舍一律不得留宿他人,尤其对女生宿舍要严格管理,宿舍管理员、值班人员必须安排女性。男女宿舍不准留宿异性。教师不得将异性学生单独留在宿舍进行谈话、辅导或帮助料理其他事务。学生宿舍必须要由专人负责,设值班室(或管理室),24小时有人值班,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出入登记制度;严禁统一拉闸断电。各宿舍要设立安全员负责监督宿舍的安全情况。严格落实学生就寝点名查铺制度、住宿学生请假登记、夜间治安巡查等制度。学校要加强对住校教职工宿舍特别是女教职工宿舍的安全管理。

8、疾病防控。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按卫生部门要求做好疾病防控工作,必须完善新生体检、定期体检制度,并建立学生健康档案,掌握学生身体情况。对在体检中发现的学生特异体质和特定疾病的,要书面告知学生监护人,并建议其到上级医院进行复检。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坚决杜绝“脏、乱、差”。突出搞好季节性传染病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及检查防控工作,防止食物中毒和大面积传染性疾病的发生。严格执行晨午检和因病缺勤追踪登记、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卫生防疫等幼儿园各项安全工作制度。

9、设施设备。各级各类学校要建立健全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管理制度。除教学、生活、工作所需外,校区严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管理人员,须经过专项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对易燃、易爆、放射、剧毒物品等教学用危险品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按要求进行运输、贮存、领用、管理。学校实验室要健全安全操作规程并加强管理。要加强对教学场地、设施、器材及体育运动安全管理。对教室、宿舍、食堂、运动场地、体育教学设施器材、教学实验器材、教学和公共场地的桌椅、门窗、护栏、宣传橱窗、照明设施、线路等必须进行日检查,及时发现隐患隐情,果断采取应急措施,严防发生事故。体育器械、设备要牢固安全,体育运动教学、比赛必须向学生进行运动安全常识教育并加强安全保护,严防发生校园意外伤害事故。学校不准将房屋、场地出租给他人从事影响教学秩序及师生安全的任何经营活动。

10、大型活动。严格执行大型活动审批制度。学校组织的大型集体活动,必须报县教体局审批,审批时要填写好《学校大型集体活动审批表》,审批报告要附安全管理措施、应急方案和责任人,要提前排查不安定因素,提出预防措施,进行安全教育。学校要对不适宜参加体育竞赛、军训以及其他剧烈运动的学生,应告知并予以劝阻。对于残疾、体弱学生,学校应予以关照,要根据女生生理特点,在体力活动、室外活动时,视具体情况予以关照。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庆典、演出等活动。严禁组织学生参加应由专业人员或成人从事的抢险活动。学校校长有义务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要求学生参加没有安全保障的社会活动。

11、防溺水。各级各类学校要积极协调当地政府、村委会对学校附近坑塘等水域设置好永久性警示牌。要加强安全教育,杜绝学生在冰面玩耍。要加强学生在校管理,坚决杜绝学生私自出入校园。要坚决执行学生考勤制度,坚持教师课前清查学生到校情况统计。在下周二以前,各级各类学校要通过《致家长一封信》的形式,告知家长,要积极与学校配合,履行好对学生离校期间的监护和教育,《家长一封信》要有由家长签字的回执单,学校存档备案。各校要吸取近期吴桥等地发生的学生溺亡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确保同类事故不在我县发生。

九、强化周边整治,净化周边环境

各级各类学校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学校周边治安秩序的整治,严厉打击针对学校和师生的违法犯罪活动。要及时掌握辖区内校园及周边安全稳定动态,对师生反映、学校发现的治安乱点和安全隐患以书面形式及时向党委政府和有关职能执法部门报告,并提出解决的意见和建议。要坚决整治学校幼儿园周边黑网吧、“黄赌毒”等治安乱点和治安隐患,着力解决突出治安问题,坚决整治校园门口及周边因乱摆、乱放、乱停、乱买、乱搭、乱建等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要重点排查校园周边个体性矛盾纠纷以及精神病人和有严重人格缺陷的人,切实落实涉校涉园高危人员管控措施。要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对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行广泛宣传,争取各级领导和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引起社会关注,形成综合整治的强大合力,确保学校平安,师生平安。

德州市综治办、教育局、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建立校园安全防范长效机制的意见 篇3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家庭教育工作的

意 见

各镇(街道)中心学校、直属学校,各中小学(幼儿园):

家庭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全国妇联、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意见》及《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精神,切实发挥家庭教育在学校教育中的作用,提高我区学校家庭教育总体水平,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主要任务,针对新形势下家庭教育面临的新情况、新特点、新问题,积极探

- 1 - 索家庭教育工作的新规律、新机制、新对策,切实做好指导和推进家庭教育的各项工作,促进家庭教育整体水平的提高,使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紧密结合,相互促进,为培养高尚思想品质和良好道德修养的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做出贡献。

二、主要任务

学校家庭教育的主要任务:一是教育和引导家长更新家庭教育观念,树立为国教子、以德育人的思想,改变重智轻德、重知轻能的倾向,重视子女思想品德教育,促进子女全面发展。二是教育和引导家长掌握科学教子知识,实现教育角色和教育方式的转变,从单纯教育者转变为共同学习者,由单向灌输转变为双向互动,增强家庭教育的针对性、科学性和有效性。三是教育和引导家长加强自我约束,重视言传身教,以自身良好的品德修养、行为习惯影响子女,努力建立民主平等和睦的家庭关系,为子女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四是教育和引导家长拓展家庭教育空间,支持子女参加社会实践,主动配合学校教育、社会教育,促进“三教”结合,实现家庭教育由封闭型向开放型转变。

三、重点工作

(一)全面落实工作规划。今年是学校家庭教育“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十二五”学校家庭教育工作计划的制定之年,是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各校要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十一五”计划目标的如期完成。与此同时,进一步总结经验,交流成果,查- 2 - 找差距,完善措施,积极探索学校家庭教育工作的新举措、新发展,在此基础上,着手考虑制定新一轮学校家庭教育工作规划。

(二)改进家长委员会功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指出,要“完善中小学学校管理制度,建立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引导社区和有关专业人士参与学校管理和监督”。全区中小学都要设置学校家长委员会,制定家长委员会组织章程,在充分发挥原有的咨询、沟通、协调、参与、配合、评议和监督等功能的基础上,增加协商、决策功能,建立以“家长代表选举制、问题议题提案制、议题决策票决制”为核心的家长委员会工作新机制。

(三)提高家长学校办学水平。家长学校是普及家庭教育知识、提高家庭教育水平、优化家庭教育环境的有效途径。各校要按照《浙江省家长学校教学纲要》和《浙江省家长学校工作规程》的要求,建立规范的家长学校办学机制,做到家长学校有牌子、有教室、有教师、有教材、有备课、有上课制度、有授课记录。从2010年起,各中心学校每年至少创建1所市级示范性家长学校,到2015年,辖区内区级示范性家长学校达到全覆盖,50%以上的学校拥有市级示范性家长学校;直属学校力争3年内实现市级示范性家长学校全覆盖。要努力创建几所省、国家级示范性家长学校。区教育局将对各校家长学校建设实施指导,在师资队伍、教学要求、硬件设施、教学效果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四)有效推进家访工作。认真、及时地做好家访工作,获得家长的很好配合,是保障学生健康成长的需要,是提高教育教学

- 3 - 质量的有效措施,是树立教育良好形象的重要举措,也是教师义不容辞的职责。各级各类学校要把家访工作纳入学校教育工作的总体计划,把家访工作作为一项常规性工作抓实抓好,要建立全员参与的家访制度和家访登记制度,把家访工作纳入教师绩效考核,校长要带头做好家访工作。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班主任每学年要对全班学生普访一遍,科任教师对所教学生每学年登门家访不少于20人次;高中阶段三年内对全体学生普访一次。区教育局每年将开展“百名校长千名教师访万家”大家访活动,并举行“今天我家访,老师来我家”师生征文比赛、优秀家访案例以及家访工作先进个人等评选活动,宣传表彰家访典型事迹、经验及典型人物,营造浓厚的家访舆论氛围;要将家访工作纳入办学绩效考核和校长考核体系,督促学校切实落实家访工作。

(五)推进家长会改革创新。家长会是家校沟通联系的重要方式,必须高度重视并认真对待。各校要把家长会作为一门校本课程进行开发建设,积极改革创新家长会的召开模式,丰富家长会内容,创新家长会形式。要深入研究“改革创新家长会,家校育人大合唱”这个课题,要根据各年级段学生特点,确定每一个年级家长会主题,努力形成家长会校本课程体系,并把家长会召开情况纳入教师工作考核,切实提高家长会的针对性和成效性。区教育局将开展各种形式的家长会改革研讨活动,从全区挑选优秀案例,在全区进行观摩和展示,推动家长会改革的深入进行。

- 4 -(六)拓宽家校联系渠道。在开展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家长会、家访等工作基础上,各校要创造性的运用家长开放日、家长接待日、家校论坛、家校联系册、家长报等家校合作载体,拓展校讯通、家校互动QQ群、网上家长学校等现代家校合作形式和内容,实现家校合作日常化、序列化和高效化。

(七)高度重视学校家庭教育研究。家庭教育科学研究是家庭教育的理论先导,对于家庭教育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各校要积极组织开展学校家庭教育的理论与实践研究,重点要加强对单亲家庭、留守儿童家庭等特殊家庭的教育研究工作,加强个案研究,不断提高学校家庭教育工作指导水平。

四、积极构建家庭教育工作长效机制

(一)健全组织机构。区教育局将进一步加强与文明办、妇联以及关工委的联系,建立家庭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成立学校家庭教育讲师团,加强对学校家庭教育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定期研究部署,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各中小学要相应成立家庭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把家庭教育纳入学校工作计划,落实工作措施,切实提高家庭教育工作水平,形成家校合力。

(二)建立交流平台。区教育局将依托区家庭教育研究学会通过举办家庭教育讲座、开展学习型家庭评选、开展家庭教育研究论文(案例)评比等方式,搭建工作交流平台,提高学校家庭教育水平。同时,结合学校家长示范学校创建、家长会、家访工作

- 5 - 的开展,定期召开全区学校家庭教育推进会,研究部署学校家庭教育工作,不断推进我区学校家庭教育工作改革创新。

(三)完善考核机制。重视学校家庭教育评估体系建设,把学校家庭教育工作纳入学校办学绩效考核。修改完善区级家长示范学校评估方案,建立区级家长示范学校评估机制,切实发挥示范家长学校的示范、辐射作用。各校要积极探索家庭教育激励机制,积极推行优秀家长评选制度。

二○一○年五月十七日

主题词:学校 家庭教育 意见

抄送:市教育局,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区委宣传

部,团区委,区妇联,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0年5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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