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检验学习资料

2024-09-11

特种设备检验学习资料(共12篇)

特种设备检验学习资料 篇1

1 特种设备的监督检验

1.1 对特种设备进行监督检验的意义特种设备具有公共商品和特殊商品的双重属性, 一旦特种设备出现安全事故, 受害的不仅是使用方, 还会对当时的使用者的人身安全造成直接的威胁。如果没有对特种设备进行法定的安全监督检验, 即使使用方付费购买, 也不能拥有其使用权, 只能拥有其产权。为了尽可能地降低特种设备发生安全事故的概率, 必须对特种设备进行严格的监督检验, 只有检验合格才能投入使用[1]。

1.2 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的性质所谓的强制性指的是在不考虑交易双方自主意愿的情况下, 必须根据相关法律对每一台设备进行严格的监督检验。全面性指的是对该设备所有型号都必须进行监督检验, 特种设备适用逐台检验制度。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之所以具有强制性和全面性, 与特种设备的特殊性质有关。尽管大多数设备在投入使用之前都会进行委托维保检验、自保检验、使用方验收、出厂自检, 所用企业自定的验收程序, 没有完善的制度程序, 没有全面的法律、标准文件支持, 所以仍然不能保障特种设备的安全性。对于起重、电梯等特种设备, 使用单位也没有对其进行有效检验的能力。如果不进行强制性的监督检验, 可能会出现购买方或房地产开发商为了压缩采购成本、使用已经淘汰或者未取得制造许可的生产单位制造的电梯降低特种设备产品品质而对使用者造成危害的现象[2]。

1.3 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的程序和要求

1.3.1 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要求特种设备的生产改造维修过程的监督检验具有以下几个基本条件。第一, 特种设备的生产企业要具备制作的有效许可证。第二, 要按照规定, 对安装改造维修施工进行施工告知。第三, 由取得了相应许可证的安装单位以安全技术规范为依据进行设备安装。第四, 需要进行维修改造的设备已经办理了相关手续。第五, 当前已经具备了与该特种设备生产范围适应的生产技术标准和规范。第六, 特种设备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能够正常运转。

1.3.2 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程序单位要向当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施工前告知, 并将特种设备的制造许可证、主要生产计划和产品提供出来。安装单位在履行告知手续之后, 应该向具有特种设备检验资质的检验机构提出监督检验申请, 并提供施工合同、施工告知书和施工计划。检验机构接受申请之后, 要对其申请进行审查, 确定其符合相关规定之后, 要对制造单位进行通知, 然后安排检验人员进行具体的监督检验。检验检测机构要认真审查申请书, 然后安排监督检验工作。要求制造单位要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配合人员、检查和验收材料、制造工艺文件和设计文件、相关人员的证件、生产计划。检验之后, 要出具监督检验证书, 如果在监督检验的过程中发现问题, 还要出具意见通知书或者安全性能监督检验联络单[3]。

2 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

2.1 遵守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的法律法规在对特种设备进行定期检验时必须以相关的法律法规条款为依据。例如承压类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中必须先对安全技术条例、相关管理制度和法律法规进行明确。检验人员在进行检验时也要保障自身的安全, 按照相关规定佩戴防护镜、防护手套和防护口罩。在排查之前要充分地了解设备结构构造, 排查安全隐患, 了解特种设备中是否存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物质, 在附近设置警示牌, 避免产生安全事故。检验人员要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2.2 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的程序在准备好必要的设备资料之后, 还应该具备以下几个基本条件, 才能申请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第一, 按照相关规定清理被检设备, 排放干净盛装的介质, 与其他设备进行隔离。第二, 为了保持分析合格, 应该清洗、消毒、中和、置换有毒、易燃设备。第三, 按照相关规定完成对设备的拆卸和打开。第四, 对高温设备进行冷却。第五, 如果需要设置隔离区, 应该对设备进行有效的隔离, 并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第六, 准备好监护和配合人员, 配备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 准备检验所需的水和电。由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对特种设备进行定期检验。

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包括以下几个基本程序:提出申请、定期检验、出具报告。首先, 要提出检验申请使用单位根据设备的定期检验周期和生产情况, 制定详细的检验计划安排, 填写并提交申报表。经检验检测机构审查无误之后, 对其申报进行受理, 对检验工作进行安排。其次, 开展现场检验, 使用单位在现场检中应该提交设备的维修和运行记录、设备的使用档案, 并配备专业人员进行配合。按照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规则进行定期检验, 并出具检验报告。以承压类设备为例, 在检验之前要用户沟通, 并由专人对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过程进行监护。在开启检查孔之前, 还要对设备的相关指标和参数进行检查, 主要是检查承压类设备是否已经完全置换和排放了内部的相关介质, 安全作业保障意见、内部有毒有害气体的分析报告如何规范, 是否已经将待检验的设备与运行系统隔绝。检验报告主要是由检验检测机构全面地评价设备的安全性, 出具合格证书。如果在检验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 应该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

3 结语

对特种设备的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非常重要, 关系到使用者的生命财产安全, 必须根据国家相关法律和规范对特种设备进行严格的定期检验和监督检验, 及时排查、发现并解决安全隐患, 检验机构把握规范检验检测细节工作、提高检验检测水平, 完善检验标准, 达到预防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目的。

参考文献

[1]王文明.特种游乐设备的定期检验和维修[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 2014 (04) .

[2]刘福.浅析特种设备监督检验[J].科技风, 2010 (13) .

解析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及定期检验 篇2

摘 要:特种设备的使用环境比较复杂,可能含有有毒有害物质、放射源、静电、电接触,必须对其进行严格的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预防特种设备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本文简要介绍了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的意义和性质,并对其定期检验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定期检验;监督检验;特种设备

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对特种设备的安全性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当前的特种设备种类不断增加,使用特种设备的单位数量也在不断增加,政府和社会对特种设备事故的安全责任追究力度正在不断提高。因此检验机构必须对特种设备进行更加严格和细致的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对特种设备的安全性能进行全面检验,预防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

1 特种设备的监督检验

1.1 对特种设备进行监督检验的意义 特种设备具有公共商品和特殊商品的双重属性,一旦特种设备出现安全事故,受害的不仅是使用方,还会对当时的使用者的人身安全造成直接的威胁。如果没有对特种设备进行法定的安全监督检验,即使使用方付费购买,也不能拥有其使用权,只能拥有其产权。为了尽可能地降低特种设备发生安全事故的概率,必须对特种设备进行严格的监督检验,只有检验合格才能投入使用[1]。

1.2 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的性质 所谓的强制性指的是在不考虑交易双方自主意愿的情况下,必须根据相关法律对每一台设备进行严格的监督检验。全面性指的是对该设备所有型号都必须进行监督检验,特种设备适用逐台检验制度。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之所以具有强制性和全面性,与特种设备的特殊性质有关。尽管大多数设备在投入使用之前都会进行委托维保检验、自保检验、使用方验收、出厂自检,所用企业自定的验收程序,没有完善的制度程序,没有全面的法律、标准文件支持,所以仍然不能保障特种设备的安全性。对于起重、电梯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也没有对其进行有效检验的能力。如果不进行强制性的监督检验,可能会出现购买方或房地产开发商为了压缩采购成本、使用已经淘汰或者未取得制造许可的生产单位制造的电梯降低特种设备产品品质而对使用者造成危害的现象[2]。

1.3 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的程序和要求

1.3.1 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要求 特种设备的生产改造维修过程的监督检验具有以下几个基本条件。第一,特种设备的生产企业要具备制作的有效许可证。第二,要按照规定,对安装改造维修施工进行施工告知。第三,由取得了相应许可证的安装单位以安全技术规范为依据进行设备安装。第四,需要进行维修改造的设备已经办理了相关手续。第五,当前已经具备了与该特种设备生产范围适应的生产技术标准和规范。第六,特种设备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能够正常运转。

1.3.2 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程序 单位要向当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施工前告知,并将特种设备的制造许可证、主要生产计划和产品提供出来。安装单位在履行告知手续之后,应该向具有特种设备检验资质的检验机构提出监督检验申请,并提供施工合同、施工告知书和施工计划。检验机构接受申请之后,要对其申请进行审查,确定其符合相关规定之后,要对制造单位进行通知,然后安排检验人员进行具体的监督检验。检验检测机构要认真审查申请书,然后安排监督检验工作。要求制造单位要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配合人员、检查和验收材料、制造工艺文件和设计文件、相关人员的证件、生产计划。检验之后,要出具监督检验证书,如果在监督检验的过程中发现问题,还要出具意见通知书或者安全性能监督检验联络单[3]。

2 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

2.1 遵守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的法律法规 在对特种设备进行定期检验时必须以相关的法律法规条款为依据。例如承压类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中必须先对安全技术条例、相关管理制度和法律法规进行明确。检验人员在进行检验时也要保障自身的安全,按照相关规定佩戴防护镜、防护手套和防护口罩。在排查之前要充分地了解设备结构构造,排查安全隐患,了解特种设备中是否存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物质,在附近设置警示牌,避免产生安全事故。检验人员要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2.2 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的程序 在准备好必要的设备资料之后,还应该具备以下几个基本条件,才能申请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第一,按照相关规定清理被检设备,排放干净盛装的介质,与其他设备进行隔离。第二,为了保持分析合格,应该清洗、消毒、中和、置换有毒、易燃设备。第三,按照相关规定完成对设备的拆卸和打开。第四,对高温设备进行冷却。第五,如果需要设置隔离区,应该对设备进行有效的隔离,并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第六,准备好监护和配合人员,配备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准备检验所需的水和电。由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对特种设备进行定期检验。

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包括以下几个基本程序:提出申请、定期检验、出具报告。首先,要提出检验申请使用单位根据设备的定期检验周期和生产情况,制定详细的检验计划安排,填写并提交申报表。经检验检测机构审查无误之后,对其申报进行受理,对检验工作进行安排。其次,开展现场检验,使用单位在现场检中应该提交设备的维修和运行记录、设备的使用档案,并配备专业人员进行配合。按照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规则进行定期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以承压类设备为例,在检验之前要用户沟通,并由专人对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过程进行监护。在开启检查孔之前,还要对设备的相关指标和参数进行检查,主要是检查承压类设备是否已经完全置换和排放了内部的相关介质,安全作业保障意见、内部有毒有害气体的分析报告如何规范,是否已经将待检验的设备与运行系统隔绝。检验报告主要是由检验检测机构全面地评价设备的安全性,出具合格证书。如果在检验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应该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

3 结语

对特种设备的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非常重要,关系到使用者的生命财产安全,必须根据国家相关法律和规范对特种设备进行严格的定期检验和监督检验,及时排查、发现并解决安全隐患,检验机构把握规范检验检测细节工作、提高检验检测水平,完善检验标准,达到预防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目的。

参考文献:

[1]王文明.特种游乐设备的定期检验和维修[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14(04).

[2]刘福.浅析特种设备监督检验[J].科技风,2010(13).

特种设备检验远程监管系统 篇3

1.系统名称为特种设备检验远程监管系统

2.系统需实现的主要功能:

 基于二维地理信息平台的数据展示

 特种设备的地理位置的定义及相关信息的查询展示

 现场监控设备(移动和固定两种设备)的视频采集

 采集后的视频采用在线、离线两种方式展示

 建立业务服务接口,与现有系统进行有机结合3.系统达到的效果:

 实现特种设备现场检验的远程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现场检验人员的行为;  实现现场检验人员、检测设备及受检设备的安全进行远程监督和指导;  对于受检设备的移装、改装进行监督管理;

 在检验现场能够对所有特种设备相关信息进行动态查询管理;

特种设备检验学习资料 篇4

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的工作是指对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方面的检验检测.由于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在开展检验检测工作时,直接深入被栓单位特种设备的`运行现场,开展检验时借助各种仪器手段,对性能状态、存在问题等方面可直观的发现,因此,对企业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方面可起到较大作用.

作 者:张浩  作者单位:新疆兵团特检中心检验一室 刊 名:四川建材 英文刊名:SICHUAN BUILDING MATERIALS 年,卷(期): 34(2) 分类号:HU89 关键词:特种设备   安全   管理  

特种设备检验管理信息化平台 篇5

新天益开发的特种设备检验管理信息化平台受到客户广泛好评。该平台实现了检验业务全流程信息化、无纸化,提升服务、提高效率、强化管理。减少检验人员除现场检验以外的工作量,减少使用单位的麻烦,缩短检验周期。

系统自动生成“体检报告”

2014年03月20日

来源:中国质量报

□ 解小燕

轻触手持电脑终端,电梯检验的各项数据便自动生成,一份电梯“体检报告”便呈现在用户面前。这是江苏省特检院徐州分院电梯检验现场的一幕。今年3月,作为特种设备的专业检验机构,徐州分院承担着徐州市车站、医院、商场等公共聚集场所900余部电梯的技术检测、检验任务,利用物联网技术,现场可以快速诊断出电梯的安全性能,只需要几分钟时间就可以形成检验报告电子版,并将检验结果反馈给使用单位,对设备存在的安全缺陷和隐患可以做到“立马处理”。

“随着徐州市电梯数量的快速增长,迫切需要提升检测工作效率,减少检测过程中的人为错误,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江苏省特检院徐州分院院长任智铨说。该院新启用的特种设备(电梯)检验管理信息化平台,是基于物联网技术检验检测特种设备的最新成果。该平台已用于全市近万部电梯的日常检测管理,目前正逐步在所有特种设备检验中全面推广,在全国走在了最前列。

据介绍,以往传统的报检方式是用户或维保单位到检验机构进行纸质申报、缴费、预约、取报告。这种方式用户要往返数次,而新的信息化平台,实现了网上申报、任务跟踪、检验报告下载、隐患预警、安全监察联动等功能。用户足不出户就完成了申请检验的全过程,缩短检验周期、提升检验工作效率的同时,也赢得了企业的赞誉。而且,“无纸化”的报检对用户节约人力资源、降低交通费用等经营成本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为配合新的信息化平台,电梯检测人员的装备也进行了“升级”。任智铨介绍说,今后在电梯检验时,检测人员将手持集成仪和电脑终端。集成仪集合了万用表、电流表、温度计、湿度计、噪声计、照度计、转速表及速度测量仪等仪器,未来还将集成对讲功能。测量的数据,自动按规则修约并通过与系统的接口自动填写检验记录,减少了出错率;检验完成后,手持终端自动验证检验记录,并生成检验报告。信息化平台的应用实现了“一举三得”:检验机构提高了检验效率和检验质量;使用单位得到了方便快捷的网上服务;维保单位通过隐患预警、数据分析,有效的预防了电梯故障的发生,提高了维保工作的针对性,降低了成本。

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的仪器设备管理 篇6

关键词:特种设备检验机构,仪器设备,管理

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是法定从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的公益性事业单位, 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开展公正性地检验检测工作, 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特种设备主要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仪器设备是检验机构开展工作, 对检验结果进行科学施控的重要手段。为保证仪器设备的正确使用和维护, 确保检验工作的公正性和检验数据的准确性, 宜昌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经过多年的摸索与实践, 逐步完善了仪器设备管理工作模式, 形成了一套较为合理的管理体系, 其总体原则是:高价值精密仪器由专人保管, 常用仪器由各部门自行保管, 所有仪器状态均要实时上墙公示, 设备存储科学合理, 建档规范完善, 借还签字确认, 报废及时销号, 定期检查和账物相符。

1. 仪器设备采购程序

所里的仪器设备主要分为:高价值精密仪器、机电类仪器、承压类仪器、水质化验仪器、办公仪器和检验培训基地仪器设备等。各部门需要添置新设备时, 应在上一年提出申请计划和报上级部门批准后, 再进行政府采购;如果是临时采购, 则应向采购主管部门报告。仪器设备的采购和技术论证工作, 由所长根据需要指定专人成立技术调研小组, 应充分了解各厂家仪器设备的性能、技术水平和价格, 根据工作需要选定适合的仪器型号, 报分管副所长和所长审批;小型仪器设备和耗材 (如渗透着色剂、电池等) 的购置, 由设备管理员提出计划, 报分管副所长、所长批准, 并填写耗材使用记录表后, 可自行采购。设备管理员的构成与职责如下:

(1) 所一级的设备管理员, 负责全所所有仪器设备的监督管理、保管、借还登记, 建立仪器设备档案、参加新购仪器设备的验收等工作。

(2) 机电类仪器设备管理员和承压类仪器设备管理员, 分别负责所辖仪器设备的采购、维修、检定、自校、技术状态检查, 以及日常维护 (如充电、干燥) 等技术工作。

(3) 因工作需要, 一些常用的仪器设备从所仪器设备保管室借出后, 会长期在各部门保管和使用。因此, 各部门的兼职设备管理员主要负责上述仪器设备的维护和保管工作。

(4) 高价值和精密仪器设备管理员, 主要承担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等技术工作, 保证其工作状态良好。每台仪器设备都设有专职管理员。

2. 验收方法

仪器设备到货前应成立验收小组, 组员由分管副所长、所仪器设备管理员、仪器设备专管员等组成。验收程序是:按照合同规定及时开箱进行实物验收, 检查包装、实物外形有无破损、锈蚀、受潮和霉变等;清点备件是否按规定备齐, 检查是否有合格证、保修卡、使用说明书等。仪器设备的安装调试和试运行, 应在生产厂家人员的指导下进行, 并按技术协议书要求逐项验收其功能。同时还应做好仪器专管员的培训工作, 能尽快独立掌握基本操作技能。验收合格后, 应填写《仪器设备验收记录表》。例如, 2010年所里购置了一台国外某公司生产的EVA-625型电梯/扶梯综合运行质量分析仪, 在验收时发现缺少分析软件, 当即与经销商联系, 很快解决了问题。

3. 仪器设备入库及归档管理

所里的仪器设备是按精度、价值和用途分别在不同的保管室里保管, 例如, 高价值精密仪器室主要存放光谱仪、电梯/扶梯综合运行质量分析仪等高精尖仪器设备;机电类仪器设备室存放机电类检验检测仪器设备;承压类仪器设备室存放承压类检验检测仪器设备;水质化验室存放水质化验仪器设备;办公仪器设备室存放办公设备, 包括胶装机、切纸机、投影仪等;检验培训基地存放CNG、LPG检测线、安全阀校验台、防坠安全器校验台和培训用的起重机。上述仪器设备都要制作标牌, 标牌上应有设备名称、型号、编号、状况、责任人等内容, 并上墙公示。

入库前, 设备管理员要建立技术档案 (一台一档) , 主要包括设备采购申请表、合同复印件、发票复印件、验收记录表、设备清单、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保修卡、生产厂家和经销商信息、设备履历书, 按照固定资产编号方法 (一台一号) , 制成小标牌粘贴在仪器设备的明显位置上。仪器入库后, 档案交由档案管理员归档, 先将档案录入电子档, 再将纸质档案存入资料室。

4. 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

各部门的兼职设备管理员对日常使用的常用仪器设备, 从所里仪器设备保管室借出后, 可长期自行保管和使用;其他仪器设备在每天早上外出检验前, 由检验人员到所仪器设备保管室办理借出登记手续后, 方能领出。检验人员应熟悉仪器设备的性能、用途和使用方法, 为严守设备使用管理规定及操作要求, 特制定以下注意事项:

(1) 各仪器设备在使用、存放和运输时, 需做到防火、防水、防潮、防震、防盗、防尘、防污染。使用仪器时, 应注意工作电源、气源、水源的状况;使用后, 应及时关闭电源、气源、水源。对于有特殊要求的, 如射线检测等, 还应做好相应的防护工作, 主要包括距离防护、屏蔽防护和时间防护。

(2) 未经论证和上级批准, 检验人员不得擅自改变设备结构和操作系统, 不得擅自与其他仪器联用或共用软件资源。检验前后均应清点仪器设备是否齐全, 发现问题及时查找。

(3) 高价值精密仪器每次使用均应做好登记工作, 主要包括使用日期、起始时间、使用人员、使用前后状态、归还确认单签字。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异常现象时, 应立即停止使用和向有关领导汇报, 按仪器设备的维护和维修程序申请维修。

5. 仪器设备的保养与维修要求

为做好仪器设备的维护与保养工作, 所里制定了专门的维护保养制度, 主要内容包括:清洁、润滑、通电、清洗、调整、检查和整齐。检验员使用仪器设备后应立即擦拭干净, 专职保管员定期对保管室及存放仪器设备进行清扫和擦拭;按时加油或换油, 无干摩现象;定期对电子仪器设备进行开机检查、充电、更换电池, 对于长时间处于闲置状态的电子仪器, 每月需开机运行半小时以上, 使电子仪器内部发热、干燥, 避免电子元件受潮受损;对设备局部拆卸、检查和清洗规定的部位;调整是调整设备各部位的配合间隙, 紧固相关部位;检查是对设备外观、零部件、功能、状态、标识、包装等进行全面检查, 记录存在的问题和及时消除;保证仪器、工具、附件、备件等要放置整齐, 管道、线路清晰。

对一般故障, 兼职仪器设备管理员应按维修程序填写申请单, 报所仪器设备管理员和分管副所长批准后, 可自行排除;严重故障则请生产厂家负责维修。对于高价值的精密仪器一律不得私自拆卸、检查和维修, 必须请厂家专业人员进行维修, 并应有维修和验收记录。

6. 仪器设备的检定

为确保检验工作的公正性和检验数据的准确性, 属于国家法定计量检定的仪器设备, 所里每年12月份制订出下一年仪器检定计划及检定仪器一览表, 如机电类的水准仪、电子经纬仪、数字兆欧表, 需每年送检一次;承压类的部分压力表则每半年送检一次。届时由所仪器设备管理员会同各部门兼职设备管理员定期将仪器送计量部门检定, 经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按检定结果在仪器醒目位置贴上仪器使用“三色标识” (即合格、准用和停用) 。检定报告交档案管理员归入仪器档案。另外, 在前后两个检定周期之间, 所里还建立了仪器设备的比对制度, 例如, 两台S3型水准仪对同一台电动单梁起重机主梁上拱度检测时, 需对检测数据进行比对, 并填写《仪器设备期间自校记录表》。

7. 仪器设备报废制度

检测仪器设备因使用年限过长, 技术性能降低或功能丧失、损坏的, 应及时报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检定, 并根据检定结论确定其是否降级使用或报废;对于报废仪器设备原值较大的, 应由专业评估机构评出残值后, 再作处理。凡报废的仪器设备均应有《仪器设备处置备案申请表》和书面专题报告, 由相关部门及领导批准后, 方能处理。例如, 2009~2010年钢瓶检验站拆迁时, 有一批报废的旧仪器设备, 所里按照报废管理程序进行了处理, 未发生任何问题。

8. 仪器设备的检查与奖惩

特种设备用小管超声波检验工艺 篇7

关键词:小管 焊缝 超声波检验

1 检测方法的选择

根据众多爆管及割管情况看,开裂裂纹位于梳形密封板与管子焊缝根部,由管子外壁向内壁扩展,且扩展区基本位于焊缝热影响区内,裂纹发展的方向与梳形密封板和管子的连接焊缝走向相一致,由于该部位管子外壁萌生的周向裂纹往往被密封焊缝及密封板所遮挡,渗透探伤、磁粉探伤和磁记忆等检测方法都无法实施,只能优先采用超声波检测。

2 探伤仪及探头的选择

采用A型脉冲反射式超声波探伤仪,探头的选择应考虑管子外壁曲率大,管壁薄,探头必须能满足一、二次波能扫查到整个管子壁厚截面,所以探头的选择高阻尼、短前沿的单晶横波探头,晶片尺寸、一般不大于6mm×6mm,前沿距离小于或等于5mm,偏差小于或等于0.5mm、工作频率为5MHz,始脉冲宽度尽能小,一般小于或等于2.5mm(相当于钢中深度)。由于密封板焊缝有一定宽度,且自焊缝两端向中心宽度逐渐增宽(焊缝两端宽度为8mm,中心为15mm),如图1所示。为了直射波能扫查到管壁厚度1/4以上壁厚范围,发现即将贯穿性裂纹,探头折射角应根据管壁厚度的不同尽量取大,具体参数见表1。

3 探伤仪和探头的系统性能

3.1 灵敏度余量:组合灵敏度余量必须大于探伤灵敏度6dB。

3.2 分辨力:应能将DL-1标准试块上Φ10与Φ6两孔的反射信号分开,当两孔反射波幅相同时,其波峰与波谷的差值横波探头应不小于6dB。

4 试块的选择

用于测定探伤仪和探头的系统性能以及扫描速度的调整,可采用DL/T820-2002中的DL-1型试块。

5 灵敏度校准试块制备

灵敏度校准试块应选取与被检钢管规格、材质、热处理工艺都相同的钢管制作,钢管横向缺陷检测试块的尺寸、尖角槽形状、尺寸和位置按图2和表2的规定加工。

6 检测灵敏度的调整

在灵敏度校准试块上将人工尖角槽的反射回波幅度调到荧光屏满刻度的50%,以此作为基准灵敏度,基准灵敏度再提高6dB作为检测灵敏度。

7 检验标准

由于要检测的对象不是焊缝本身,而是密封板焊缝处的穿顶棚管,且缺陷为管子外壁的横向裂纹,因此,可参照JB/T4730.3-2005《承压设备无损检测》附录D进行检测和评判。当缺陷回波幅度大于或等于人工缺陷的基准回波幅度时则予以判废。

8 探伤过程中注意事项

探头的接触面必须与管子外表面紧密接触,其边缘与管子外表面的间隙不大于0.1mm。可以通过在管子表面上铺上细砂纸沿轴向轻轻研磨,使探头表面与管子的外表面紧密接触。不同规格直径的小径管均应使其接触面经修磨后与管子外表面紧密接触的探头进行探伤。

9 缺陷的评定

9.1 当一次回波信号水平定位在焊缝下熔合线或热影响区,且指示长度大于5mm时,则为裂纹信号;当一次回波信号位于一倍管子壁厚处,指示长度小于5mm时,为内壁腐蚀信号。

9.2 当二次回波信号水平定位在焊缝下熔合线或热影响区,从外表面深度大于1.0mm,且指示长度大于5mm时,则为裂纹信号;当二次回波位于两倍管子壁厚处,深度小于1.0mm时,为焊缝咬边或焊缝夹角信号。

10 检查结果

按照上述制定的检验措施在2008年小修期间对后屏再热器和末级再热器穿顶棚管在密封盒焊缝处进行超声波探伤,最终检测出近80管密封盒焊缝出现裂纹信号,全部进行更换,并将更换的管密封盒焊缝进行车削验证裂纹信号,基本准确,排除近期隐患,也给密封盒焊缝检验提供了经验。

参考文献:

[1]JB/T4730.3-2005承压设备无损检测.

[2]DL/T820-2002管道焊接接头超声波检验技术规程.

[3]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96版.

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及 篇8

厂内机动车辆牌照制作规则

一、专用于小型特种设备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厂内机动车辆限用此标志)

1.标志材料:采用高强度、防水、抗酸脂、耐高温(170℃以上)的聚脂(PET)标签专用材料。

2.固定材料:采用能够防水、耐高温、抗酸脂的丙烯酸类胶膜(应已附着于标志背面),其操作温度不高于15℃,允许的使用温度应当在-40℃到170℃之间,粘接的有效期至少应保证3年。

3.标志打印:此标志签可用普通激光打印机进行打印,建议采用惠普系列激光打印机。

4.标志基本尺寸及制作参数见图一及图二。其中,标志内中偏右侧区域(60mm×26mm)为打印区,背景为防伪图案。

5.《安全检验合格》标志上的“质量技术监督行徽”符合《技术监督行徽使用管理规定》(技监局法函[1995]262号)的要求,行徽等边三角形边长为12mm。

6.《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内字体、字号、颜色、文字内容、图样、位置参数及表面加工形态以实际样品为准。

二、专用于中型特种设备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电梯限用此标志)

1.标志材料:不锈钢板或其它与特种设备使用环境相适应的硬质材料。

2.固定材料:采用高强度、防水、耐高温、抗酸脂的双面胶,操作温度应不高于15℃,允许的使用温度应当在-40℃到200℃之间,粘接的有效期至少应保证3年。

3.项目标签及其固定材料:与小型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的相关要求相同。

4.《安全检验合格》标志主要尺寸及制作参数见图三。其中:

⑴基板尺寸为140mm×90mm,板厚0.5-0.8mm,边框线外缘尺寸为135mm×85mm,边框线粗0.5mm;

⑵项目坑尺寸为75mm×40mm,项目内容应打印在项目标签上并粘贴在项目坑内;

⑶项目标签尺寸为75mm×40mm;

⑷固定材料四块一组,每块20mm×20mm,粘接面积1600mm,粘接设计强度大于15KG,粘接的有效期至少应保证3年。

5.《安全检验合格》标志上的“质量技术监督行徽”符合《技术监督行徽使用管理规定》(技监局法函[1995]262号)的要求,行徽等边三角形边长为18mm。

6.《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内字体、字号、颜色、文字内容、图样、位置参数及表面加工形态(表面局部深度拉丝)以实际样品为准。

三、专用于大型特种设备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1.标志材料:铝材或其它与特种设备使用环境相适应的硬质材料。

2.固定方法:带铅封螺母螺钉组或一次性拉铆钉(用户自备)或其它永久性固定方式。

3.项目标签及其固定材料:与小型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的相关要求相同。

4.《安全检验合格》标志主要尺寸及制作参数见图四,其中:

⑴基板270mm×174mm,板厚2-3mm;

⑵项目坑尺寸为160mm×78mm,项目内容应打印在项目标签上并粘贴在项目坑内;

⑶项目标签尺寸为160mm×78mm。

5.《安全检验合格》标志上的“质量技术监督行徽”符合《技术监督行徽使用管理规定》(技监局法函[1995]262号)的要求,行徽等边三角形边长为32mm。

6.《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内字体、字号、颜色、文字内容、图样、位置参数及表面加工形态(高光切削/保护喷涂)以实际样品为准。

为保证上述三种《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的整体质量及使用效果,其所涉及的聚脂(PET)标签专用材料推荐使用3M公司产品,材料号7818,厚度80μ;所涉及的双面胶固定材料推荐采用3M公司产品,材料号4609,厚度0.8mm。

四、厂内机动车牌照

1.厂内机动车牌照材料:铝材,板厚0.8-1.5mm;

2.固定方法:带铅封螺母螺钉组或一次性拉铆钉(用户自备)或其它永久性固定方式;

3.《厂内机动车牌照》标志主要尺寸及制作参数见图五。

4.《厂内机动车牌照》标志内字体、字号、颜色、文字内容、图样、位置参数及表面加工形态(冲压成型/反光漆)以实际样品为准。

五、《安全检验合格》标志上加盖钢印的统一规格参见图六。

六、《客运索道安全检验合格》标志按照《关于公布获<客运索道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索道的通知》(质技监局锅发[2000]201号)规定的格式(见图七),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统一制作。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的安全管理 篇9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的安全管理

摘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消除了特种设备本身存在的隐患,为特种设备监察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为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本身就有很强的安全性,如果不注意安全管理就极有可能出现安全事故.如3月20日,某氧气充装站一台50m3储罐需全面检验,两名检验辅助工在罐内打磨焊缝时,因该台储罐与另一台正在运行储罐没有完全隔绝,致使该罐内渗入了一定量的氧气,由于氧气的助燃作用,打磨的火花引燃了罐内操作人员,造成罐内操作人员被活活烧死的惨剧.作 者:刘福涛    Liu Futao  作者单位: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临沂分院 期 刊:安全   Journal:SAFETY 年,卷(期):, 31(4) 分类号:X9 

 

特种设备检验学习资料 篇10

关键词:特种设备,检验机构与人员,技术水平,相关法规

一、前言

随着城市建设的高速发展和城镇化规模的进一步扩大, 特种设备的数量迅猛激增, 作为特种设备的检验机构来说, 检验人员的压力越来越大, 人机矛盾越来越突出, 检验机构的检验质量能否得到保证, 很关键的一点就是检验人员的检验技术能力能否得到保证。因此, 提升检验人员的检验技术水平迫在眉睫。通过探析提升检验技术水平的方法, 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找出缺陷和预防事故发生, 保证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二、提升检验人员技术水平的主要对策

检验人员通过对设备的检验, 发现或找出问题, 让潜在的事故隐患提早被扼杀在萌芽状态。检验机构通过多层次、多渠道和全方位提升检验人员技术水平, 打造一支检验技术过硬的特检一流队伍, 是当前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的重要任务之一。方法如下。

1. 举办特检技术讲堂

以特种设备检验工作中的实际需求为导向, 针对不同对象分类进行传授特种设备检验专业技术知识。建立特检技术讲堂内、外部师资库, 并做好相关课程讲义汇编, 提升特检技术讲堂的层次和影响力。聘请国内其他特检机构、电梯公司、起重机械公司、国外知名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等知名专家来特检院授课。特检技术讲堂的形式可以丰富多样, 如现场讲座授课、视频授课、现场实际操作、汇编成册后采取网络课堂等形式。讲座的内容涵盖各类检规、案例、各类专业学科发展的最新动态、前沿、成果和运用等。检验人员通过现场听课或视频形式, 开展丰富多彩的特种设备检验专业技术知识的学习, 使专业技术水平得到提高, 提升发现问题和寻找缺陷的能力, 为特种设备安全运行保驾护航。

2. 举办新进人员取证专项集训班

新员工进入特检院后, 需指定专门的资深检验师、高级工程师进行一对一的理论和现场实际操作指导培训, 并且多类别的进行交叉学习, 通过一定时间的实践和理论学习后, 由相关部门组织全院符合条件的新员工参加检验员职业资格考核培训, 参加考试人员可根据考试项目选择参加相对应的6大类专项检验能力培训班, 以提高考试通过率。通过举办专项检验能力主题培训, 尽快的使检验员职业资格取证考试一次性通过, 并能迅速地地让其独立胜任检验员的工作, 通过理论和实践并有针对性培训后, 提升发现问题的能力。

3. 举办检验技术骨干集训班

检验技术骨干是检验人员中的一支中坚力量, 他们理论知识深厚, 实践经验丰富过硬, 既承担着一般设备的检验, 又承担着复杂、大型、新型和难度较大设备的检验任务, 以及科技项目研发工作。因此, 对技术骨干的培养至关重要, 可起到指导和带头模范作用。针对检验过程中普遍存在的问题, 分期开展各类特种设备专项检验能力集训班, 探索为学员讲课、案例研讨、现场检验等培训模式, 提升培训效果。

4. 召开质量、技术负责人研讨会

质量、技术负责人分别承担着质量管理和技术管理工作, 他们能力的高低也直接体现出部门的检验水平及层次。因此, 领导要特别重视加大对技术、质量负责人的培训力度, 定期或分期开展检验检测技术研讨班, 提高其专业技术和质量管理能力, 以及现场处理、解决问题的应变能力。同时督促其做好对本部门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和检验现场指导工作, 带领部门全体检验技术人员的检验技术水平共同提升。

5. 实施全院检验能力比对和验证

作为检验技术机构, 如何验证和了解每个检验人员的检验能力, 这是各个检验技术机构普遍存在的话题。通过每年开展检验人员的检验能力比对, 并从比对结果中能够及时发现问题的存在, 提出纠正、预防措施。检验人员通过比对后, 也会发现自身检验能力的不足, 并通过学习、培训后, 使能力得到提升。通过制订检验人员个人能力验证计划与实施方案, 完成对检验人员持证检验项目的能力验证工作, 确保按照现行法规标准的要求独立完成检验工作, 并将检验能力验证和比对结果应用于专业技术职务、细分岗位聘任和年度评先评优工作中, 促进提升检验技术能力和工作积极性, 能够及时发现问题和纠正不正确的检验方法, 加强对相关标准、检规条款的理解。每个检验人员的能力比对验证结果将记入全员检验质量档案, 通过建立数据库及管理平台, 对每个检验人员的检验质量进行动态管理, 推动检验质量的提升。

6. 开展部门内检验能力提升活动

部门通过每个月定期组织检验师、高级工程师等技术骨干进行部门内部培训, 以召开质量分析会、报告审核发现的问题分析、检验技术讲解、案例分析、论文讲解、疑难问题探讨解答等方式进行内部技术培训, 提升检验人员的检验技术能力。技术骨干利用自己的检验经验、方法在部门内部传授、解答经常遇到的疑难问题, 对检验、报告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做到举一反三, 及时消化, 针对类似错误问题做到不再重复出现, 并有奖惩措施, 力争部门检验人员的检验能力做到年年提升。另外, 部门每年也将进行一次部门内部的检验技术与操作能力比赛, 一方面是为验证检验技术人员的工作协调与配合能力, 另一方面也可验证检验人员的检验技术能力是否满足检验工作的要求。有助于互相学习, 互相查找并解决问题, 形成团体战斗的能力。

7. 实行新人员上岗前的能力验证

新人员通过一定时间的实习和专人指导后, 在职业资格取证考试前, 由质量管理部对其进行考前检验能力验证, 只有通过检验能力验证后才可以申请检验人员职业资格的考试, 质量管理部要定期对新取证人员进行检验能力验证, 不断地跟踪检验能力, 以保证检验质量。取证考试前应验证其是否具备了相应项目的检验能力, 从检验方法、标准检规条款理解、院标掌握、安全风险规避、检验程序、与客户沟通、实际操作等进行考核验证, 验证不通过时必须重新进行实习, 唯有通过验证者才能参加职业资格的取证考试, 以及取证后的定期检验能力验证。通过层层把关, 使新人员的检验技术确实被掌握后, 才能减少因检验技术不过关造成设备隐患问题的存在。

8. 召开案例分析会

检验人员应及时地将检验过程中发现的缺陷问题, 编制成检验案例的形式上传到网络检验平台上, 每季度由部门技术负责人在审核把关后流转到平台上的案例目录栏内。院技术委员会每季度定期召开全院案例评审分析会, 评选出优秀经典检验案例, 并公布全院, 让检验人员通过认真学习这些优秀检验案例, 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提升检验技术水平。一方面检验人员可以到检验平台网络上查询检验案例进行学习, 另一方面部门内部也要定期开展案例分析会, 尤其是对优秀经典案例要组织认真学习和分析, 增强员工发现、查找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检验案例是检验人员对现场发现缺陷问题的归纳、分析和提炼, 具有针对性和实际指导意义, 既反映了设备的缺陷, 又反映了缺陷形成的机理, 为预防类缺陷发生做到举一反三, 利于检验人员有针对性的发现和查找问题。

9. 开展检验技术交流与学习活动

每年不定期的选派技术骨干到国内外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进行交流学习, 学习其先进的管理及技术经验, 开展检验技术、检验方法的探讨与交流, 对较好较新的检验技术及方法加以运用, 不断地进行检验技术的沟通、交流与探讨。

三、结束语

特种设备检验站个人述职报告 篇11

特种设备检验站个人述职报告 我在 XXXX 年全年工作当中,兢兢业业,尽职尽责,克服困难和阻力,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指标,为我站全年任务的完成做出了贡献,现就主要工作简要总结如下:

一、工作指标完成情况 1、XXXX 担任特种设备检验锅炉组负责人,协助站长并在全体职工的支持和努力下,圆满完成了中心下达各项生产任务和指标。2、负责站内安全和技术培训 X 次,外出培训 X 人次,均取得了较好成绩。3、负责特种设备检验站技术工作,曾解决了生产中遇到的多起技术难题,使得我站工作能够顺利进行。4、负责设备管理及部分设备的调试和保养工作,出勤完好率达 100%。5、修订和完善了我站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质量保证手册,使之更具有可操作性和质量可控性。6、负责并搜集了有关安全评价的技术资料,为建立安全评价质量保证手册和资质核准以及安全评价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工作。7、完成锅炉检验 XX 多台,参加压力容器检验 XX 多台,出具检验报告 XXX 多份,审核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报告 XXX 多份。8、负责我站有关法规、规程和标准的整理和更新,新购标准和图书 XX 余册,确保了检验工作依据的有效性和完整性。9、负责了我站部分组室的结算工作。

特种设备检验学习资料 篇1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管理,落实特种设备技术把关责任,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规定》等法规和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管理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广东省内经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综合检验机构、型式试验机构、无损检测机构、气瓶检验机构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及其检验检测人员(以下简称检验人员)。

第三条 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质监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的监督管理。

检验机构应确保检验检测工作质量和检验覆盖率符合规定要求。

第二章 检验机构责任

第四条 检验机构应当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明确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健全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确保检验检测工作达到规定的要求。

第五条 检验机构应当做到:

(一)严格遵守特种设备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认真履行特种设备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自觉接受质监部门的监督检查;

—1—

(二)在本检验责任区内完成各项法定和质监部门委托的检验任务,重特大危险源设备检验覆盖率达到100%;

(三)在核准范围内从事检验检测工作,客观、公正、及时出具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并对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负责;

(四)为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提供可靠、便捷的服务,对涉及被检单位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五)发现检验检测不合格、超期未检的设备和严重事故隐患,应及时告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并立即向负责设备使用登记的质监部门报告;

(六)应用检验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与负责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的质监部门实时数据传输、信息共享;

(七)以信函或其他有效方式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按期申报设备检验,发现逾期未申报检验的,及时向当地质监部门报告;

(八)在收到检验检测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在规定或者约定时间内完成检验检测工作;

(九)收到受检单位对检验检测结果有异议的书面意见时,应在15日内予以书面答复;

(十)按时完成质监部门下达的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任务,并向任务下达部门提交质量分析报告;

(十一)设立办事大厅对外统一办理检验检测业务,向社会公开办事制度、收费标准、服务承诺、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第六条 综合检验机构应承担以下责任:

—2—

(一)按照条块结合、区域覆盖的原则,确保检验覆盖率达到95%以上;

(二)特种设备产品安全性能监检应根据有关规则,制定计划和方案,按时完成检验工作,发现重大问题的,立即报告质监部门;

(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监检应确认施工单位已履行施工前告知手续,根据有关规则,制定计划、方案,按时完成检验工作,发现超许可范围施工的,立即报告质监部门。

第七条 型式试验机构应承担以下责任:

(一)在收到型式试验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具备条件的,确定实施方案;不具备条件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二)在约定时间完成试验,并在试验完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出具《型式试验报告》、《型式试验合格证》。

第八条

无损检测机构应与聘用的检验人员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检验人员应持有质监部门颁发的无损检测证件。

第九条 气瓶检验机构应承担以下责任:

(一)按照区域覆盖的原则,与本地级以上市行政区域内气瓶充装单位签订检验合同,并在10日内报地级以上市质监部门备案,未签订合同的,不得检验;

(二)按送检单位出具批次检验报告;

(三)不得改动气瓶使用登记信息、钢印标志、标识和改变气瓶涂敷颜色;

(四)按规定采用压扁或瓶体解剖方式对报废气瓶进行破坏性处理。第十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设立的检验机构应承担以下责任:

—3—

(一)在核定检验责任范围内确保本单位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率达到100%。无法按时履行定期检验责任时,立即告知设备使用登记地地级以上市质监部门,不能以任何形式自行分包所负责的定期检验工作;

(二)每年2月底前将本检验计划报负责设备使用登记的质监部门。

第三章 检验机构人员岗位责任

第十一条 检验机构最高管理者是本单位检验检测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检验检测工作负领导责任:

(一)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正常运行,检验检测责任落实到位,资源得到有效分配;

(二)批准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

(三)组织管理评审,监督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和检验检测工作质量;

(四)任命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及其代理人,并对履行职责不力的相关人员及时进行处理;

(五)确保检验覆盖率符合规定要求;

(六)负责队伍建设、行风建设。

第十二条 检验机构技术负责人是本单位检验检测技术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检验检测技术工作负领导责任:

(一)全面负责技术管理,对技术文件组织评审,对检验检测中发现的重大技术问题及时调查处理;

(二)组织技术培训;

(三)组织检验人员业务考核,每年考核人数不少于检验人员总 —4— 数的30%,考核情况和处理意见应及时向最高管理者报告。

第十三条 检验机构质量负责人是本单位检验检测质量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检验检测质量工作负领导责任:

(一)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有效实施,组织内部审核,对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意见;

(二)组织编制、修订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并进行审核;

(三)组织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的全员培训;

(四)召开季度质量分析会,研究、解决检验检测工作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对重复出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四条 检验机构的授权签字人负责审批授权范围的检验检测报告,对审批的检验检测报告负责。

第十五条 检验责任师对以下工作负直接责任:

(一)指导检验人员开展现场检验检测工作并进行过程监督;

(二)审核检验检测工艺、操作规程和检验检测方案;

(三)审核本项目的检验检测报告。

第十六条 检验机构业务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完成检验检测任务和检验检测工作质量负领导责任:

(一)合理安排检验检测工作;

(二)组织对本部门人员的工作完成情况及廉洁自律情况进行评议,并向最高管理者报告评议结果;

(三)及时处理现场检验检测发现的重大问题和严重事故隐患,并向技术负责人汇报。

第十七条 检验人员对检验检测工作负直接责任:

(一)严格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进行检验检测,做到不

—5— 漏检;

(二)真实记录原始数据,及时出具、校核检验检测报告,对检验检测结果负责;

(三)发现过期未检、检验不合格、未办理使用登记的设备和严重事故隐患,应及时报告部门负责人;

(四)严格执行现场安全管理规定,确保检验安全。

第四章 责任制考核与责任追究

第十八条 检验机构及其最高管理者的责任制考核由其所在地地级以上市质监部门负责;省特种设备检测院及其最高管理者责任制考核由省质监局负责。

第十九条 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考核总得分率达70%以上,且单项考核得分率达不到50%的项目不超过3项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第二十条 考核机构每年3月1日前完成对检验机构及其最高管理者上一考核,考核程序如下:

(一)提前15日将考核安排书面通知检验机构;

(二)听取检验机构及其最高管理者的工作汇报,现场了解情况,调阅有关工作资料和记录,随机抽查机电类、承压类特种设备各一台(套)进行现场检验检测考核;

(三)按考核评分表对检验机构及最高管理者评分(考核评分表由省质监局另行制定);

(四)考核结果在现场考核结束之日起30日内告知被考核对象;

(五)被考核对象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并于收到考核结果 —6— 之日起30日内将整改报告报考核机构;考核不合格的,于收到考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将整改方案书面报考核机构,在限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

(六)考核机构对整改报告进行审查,视情况安排复查;

(七)考核机构应于每年3月15日前将考核情况汇总报省质监局,省质监局对考核情况进行抽查。

第二十一条

检验机构及其人员在责任制考核中弄虚作假的,由考核机构提出处理意见,报省质监局处理。

第二十二条 检验机构考核不合格,且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规定》的,由考核机构依法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的,报省质监局依法暂停其检验检测工作30天;暂停期满,整改合格的,报省质监局恢复其检验检测工作;整改不合格的,报省质监局提请发证机关依法吊销资格许可证。

综合检验机构和气瓶检验机构暂停资格期间,其核定检验检测任务由省质监局另指派检验机构承担。

第二十三条 质监系统内的检验机构考核合格的,其最高管理者考核方可评为合格或优秀;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其最高管理者调离工作岗位。

第二十四条 检验机构其他人员责任制考核由其所在机构负责,具体考核及责任追究办法由其自行制定。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责任制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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