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公务员及干部职工绩效考核办法

2024-07-08

乡镇公务员及干部职工绩效考核办法(通用10篇)

乡镇公务员及干部职工绩效考核办法 篇1

绩效考核办法

中共某某某乡党委

某某某乡公务员及干部职工

绩效考核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全乡公务员及干部职工的管理,加强对公务员及干部职工的监督,建设高素质公务员及干部职工队伍,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结合本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贯彻党管干部的路线和方针,坚持公开、平等、竟争、择优的原则,依照法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乡政府和乡某某某站除公益性岗位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但当年因病、事假超过半年的人员不参加考核,也不发生奖惩。

第四条 本办法的考核随时登记,每月整理,每季度公示,年终进行综合考核评定。

第五条 考核内容和方法

一、考核分四大项进行,分别为理论学习、工作纪律、工作作风、工作效能。

二、考核采用倒扣分的方法进行,即个人全年基础分为100分,按考核项目分解,理论学习占10分,工作纪律占20分,工作作风占10分,工作效能占60分,工作完成不加分,工作未完成按本办法规定扣分。

三、考核时若每大项分值出现负分时,1分罚款100元,依次类推。

四、各工作组组长在原基础分值上再加1分,即基础分为101分。

第六条

考评标准

一、理论学习包括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10分)

(一)无故缺席各级组织举办的各类学习及培训,1次扣2分。

(二)参加各类学习会议及培训迟到或早退,1次扣1分。

(三)未按时完成读书笔记及业务笔记,扣4分。

(四)未按时完成学习心得,调研文章,1篇扣1分。

(五)平时不思学习,不求进步,扣3分。

二、工作纪律(20分)

(一)上班无故退到或早退(包括参加各类会议及活动),1次扣1分。

(二)上班迟到或早退30分钟按旷工半日计,旷工半天,1次扣2分,旷工1天,一次扣4分,以此类推。

(三)节假日、周未值班,无故不在岗,1次扣2分。

(四)上班期间内打牌、酗酒,1次扣5分,酗酒闹事者1次扣10分。

(五)领导临时安排工作,借故推托,一次扣2分。

(六)领导安排工作,恶意顶撞、谩骂,无理取闹者,1次扣10分。

(七)电话、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无信号履盖区域内提前打招呼)否则,联系不上者,1次扣0.5分。

三、工作作风(10分)

(一)“门难进、话难听、脸难看、事难办”,发现1次扣2分;群众反映的,查实1次扣4分。

(二)工作马虎,不负责任,扣3分。

(三)对欺上瞒下,工作态度不端正,扣4分。

(四)缺乏大局观念和集体观念,扣4分。

(五)推诿扯皮,推卸责任,处理事情不想办法,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推给领导,扣5分。

(六)服务意识淡薄,扣4分。

(七)下乡期间对安排的工作任务,敷衍塞责,弄虚作假,扣5分。

四、工作效能(60分)

(一)驻村干部的考核

1、未按时传达通知,造成村干部缺席乡委、乡政府或其他会议和活动的,1次扣2分。

2、村内发生突发事件(包括火灾、疫情、重大刑事治安案件、越级上访),扣3分;驻村干部无故不到现场或故意避开,1次扣3分。

3、突发事件知情不报的,1次扣3分;造成重大后果的,1次扣6分。

4、以下村为名义,擅自休息的,1次扣4分。

5、无故不按时完成任务,1次扣2分。

6、未按时完成各类档案,一类档案扣5分。

7、对安排的总结、简报不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1次扣5分。

8、除上述考核外,还要与各村目标责任考核成绩挂钩,扣分方法为:

30×目标责任书考核成绩 30-(———————————)。

(二)办公室人员的考核

1、秘书要按时书写公文,延误1次扣2分。

2、秘书起草文件要使用发文稿纸,公文格式要规范,错误1次扣2分。

3、秘书年内要书写报送党建信息不少于40期,少一期扣2分。

4、秘书年内要在州级以上刊物发表新闻稿件不少于4篇,少一篇扣4分。

5、秘书要妥善保管各类印鉴,违规交付他人,1次扣3分,造成严重后果扣10分。

6、秘书要将书写的公文交主管领导鉴发,未经鉴发的,1次扣2分。

7、打字员要认真打印各类公文,若与草稿有差异,每字扣0.1分,每段扣1分。

8、文件报送要按时,迟误1次扣1分。

9、文件报送缺漏单位,1次扣2分。

10、收文后及时附发文登记卡送各领导传阅,延误1次扣2分。

11、领导阅示后及时交责任人办理,延误1次扣2分。

12、文件乱丢乱弃,发现1次扣1分;文件丢失,查实1次扣3分。

13、到期档案按时进馆,延误 1次扣4分。

14、办公室卫生、取暖差,1次扣1分。

(三)教育工作考核

1、未按时发放入学通知书,延误适龄儿童入学,1人次扣2分。

2、在校学生流失,1人扣3分,以此类推。

3、义务教育档案缺漏,扣3分。

4、与学校缺少联系,造成工作失误扣4分。

(四)宗教工作考核

1、宗教人员档案不齐全,查实扣3分。

2、宗教场所档案不齐全,查实扣3分。

3、宗教活动无序开展,查实1次扣5分。

4、宗教政策宣传不到位(以会议记录、简报形式反映),少一期扣3分。

(五)团委工作考核

1、团员档案不齐全,扣3分。

2、入团积极分子档案不齐全扣3分。

3、年内举办一次团员青年活动,无活动扣5分。

4、年内要足额收缴团费,缺1人扣0.5分。

(六)草监工作考核

1、草场无序流转,查实1次扣4分。

2、草场流转档案不齐全,扣3分。

3、发生草场纠纷,未及时调解解决,查实1次扣3分。

4、各类制度建立健全,有缺漏扣3分。

(七)司法工作考核

1、按规定举办法律知识培训班(以会议记录、简报形式反映),差一期扣3分。

2、干部职工普法档案要齐全,有缺漏扣4分。

3、各类矛盾纠纷做到早发现、早疏导、早化解,延误1次扣2分;造成重大事件,扣4分。

4、各类制度建立健全,有缺漏扣3分。

(八)计生工作考核

1、保证年内人口出生率,超生1人扣5分,依此类推

2、计生档案齐全,有缺漏扣3分。

3、按规定完成计生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工作(以会议记录、简报形式反映),缺1期扣3分。

4、奖励扶助金发放,托延1次扣4分。

(九)妇联工作考核

1、按规定进行妇女培训(以会议记录、简报形式反映),缺一期扣3分。

2、妇女培训档案不齐全,有缺漏扣3分。

3、发生侵害妇女权利事件,1次扣3分。

(十)财会工作考核

1、帐目不清楚、不规范,1次扣3分。

2、未按时上缴费款,1次扣3分。

3、未按时报销经费,1次扣2分。

4、财会工作失误,1次扣2分,造成严重后果扣4分。

5、不按领导安排及时办理,故意拖延办理财务手续,1次扣5分。

(十一)新型合作医疗工作考核

1、按时到县合管办,报销药费,延误1次扣3分。

2、热情接待报销药费的群众,借故推托1次扣4分。

3、报销的药费及时发至群众手中,延误1次扣3分。

(十二)民政工作考核

1、救济财务发放不到位,扣5分。

2、救济对象评审不公正,扣5分。

3、档案不齐全,扣3分。

(十三)水务工作考核

1、饮水管道不畅通,修理托延5日以上,1次扣3分。

2、水费收缴任务未按时完成,扣4分。

(十四)畜疫防治工作考核

1、不按时发放疫苗,发现1次扣4分。

2、不按时督促完成各类疫苗的注射任务,发现1次扣6分。

3、抽验结果不合格,扣6分。

4、辖区内发生疫情,视情节程度,扣5—10分。

(十五)司机工作考核

1、车辆管理,爱护不够,扣3分。

2、车辆钥匙违规交付他人,扣4分;造成严重后果,扣10分。

3、车内卫生差,扣2分。

4、司机必须24小时开机,一次联系不上,扣0.5分。

5、司机不得私自随意使用车辆,违规1次扣5分。

6、司机根据安排按时出车,迟到1次扣2分。第七条 出现违规现象,除按本办法考评外,还要按《某某某乡干部职工管理制度》进行相应处罚。

第八条 领导干部的考核以县委组织部的考核为准,但要率先垂范,带头遵守各项纪律。

第九条

奖惩办法

一、干部年终得分92分以上者(含92分),每超1分奖励现金50元,得分85分以下者(含85分),每少1分罚款50元,得分在86至92之间者,不奖不罚。

二、奖金从乡财务处发放,罚款从年终绩效工资中扣除。

第十条 年终评优评先、推荐后备干部、职务晋升以考核结果作参照,从绩效考核受奖人员中产生,但不做为评比的直接标准。

第十一条 本办法未明确规定事项由考核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

乡镇公务员及干部职工绩效考核办法 篇2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思想作风建设,调动镇机关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机关行政办事效能,推进全镇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对镇机关干部职工实行工作绩效考核管理。具体办法如下:

一、干部职工的工作绩效与年终考核和年终目标奖相挂钩,其中:年终考核根据干部职工个人平时的工作表现和年终全体干部职工民主测评而定;年终目标奖基数根据全镇财政状况和获奖情况,由党政班子集体会议研究决定。

二、实行工作责任制台账式管理制度,主要以平日动态考核为主,对每次安排的工作,均提出具体完成时限和质量要求,建立干部完成情况管理台账,由镇党政办公室实行动态考核记分,对工作每缺少一项未按时完成、未按质量要求完成或工作拖后腿受到领导批评的均记录在案,且每次给予200元的处罚。所负责的工作被上级点名通报、影响年终评比排位且被扣年终总分者,每扣0.1分另处罚具体责任人100元。

三、凡不服从镇党委、政府工作安排的干部职工,由镇党政主要领导或镇纪委进行诫勉谈话,每一次处罚100元,累计2次诫勉谈话者的考核作基本称职(或不合格)处理。

四、对镇党委政府安排部署和上级明确交办的工作任务传达、落实不到位的,视为政令不畅,对分管领导、具体责

任人实行问责处理,给予通报批评且每次处罚100元,并视情节严重予以诫勉谈话,并报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备案。因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导致发生灾害事故、突发事件或群体越级上访的,对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追究党纪政纪责任和各200元的处罚。

五、对镇领导交办的工作,无特殊理由,要按时办理好。对有其他客观情况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必须书面报请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同意后,重新调整完成时限或安排其他同志完成。对既不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又不及时向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汇报的,每次处罚200元。有正当理由,需在领导交办时向领导说明,经领导同意后作出调整,临时交办的工作包括:①书记、镇长向所有干部、职工交办的工作;②分管领导向协管人员或业务人员交办的工作;③职能组长向组员交办的工作;④班子会议决定的事项。

六、镇党委、政府领导或上级领导、县部门安排布置的任务不按要求完成的(包括上报各种材料、信息、数据表格等),每次处罚100元。工作不尽责引起镇村干部或直接工作对象群体上访的,每次处罚200元。上级检查准备不足造成主管部门或县委、县政府领导对镇党委、政府单项工作产生不良印象的,每次处罚相关责任人各100元。

七、必须坚持《XX镇干部职工出勤和住宿管理制度》,出勤和住宿管理按该制度兑现。

八、干部职工上班时间无具体工作任务时,必须留在镇机关, 同时保持通讯畅通,且不能关机或不接电话。去向不

明受到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点名批评的,每次处罚50元。对有事外出不打招呼或电话不通影响工作的,每次处罚100元。

九、联村干部职工应积极做联村各项工作,实行联村责任追究制。

1、计生工作:计生、行政包村干部无特殊情况不按时参加镇村例会,每次各处罚50元。半年、年终或平时抽查中被省、市、县查出有人口出生错、漏、瞒报的,对该村计生和行政包村干部每次各罚200元、100元。年终评估排位为进村的,分别对计生包村和行政包村干部各奖300元、200元;为合格村的,对计生包村和行政包村干部不奖不罚;为不合格村的,分别对计生包村和行政包村干部各罚300元、200元。连续两年为不合格村,对计生包村和行政包村干部各罚500元、400元。

2、综治维稳工作:年终评估排位为进村的,分别对计生包村和行政包村干部各奖200元、300元;为合格村的,对计生包村和行政包村干部不奖不罚;为不合格村的,分别对计生包村和行政包村干部各罚200元、300元。连续两年为不合格村,对计生包村和行政包村干部各罚400元、500元。

3、安全生产工作:未及时协助相关部门消除隐患,凡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对计生及行政联村干部分别罚100元、200元。

4、农合及农保工作:实行风险押金制,计生和行政包村干部各交风险押金300元,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的村,押金退还,未完成任务的村,押金抵作罚款。

十、全体干部职工都应承担首问责任,若对群众的来访

和办理事务是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推诿,不是自己范围内的事不履行首问责任,造成群众不满意上访的,每次处罚200元。

十一、上班时间不能玩游戏、打牌、看电影、网上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事,发现第一次处罚200元;第二次处罚500元并在考核中确定为基本称职(或不合格),并报县纪检监察和组织人事部门备案。上班日中午非特殊情况严禁饮酒,中午一次罚款50元。酗酒闹事者,罚500元。

十二、全体干部职工要按照职责分工,以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做好分管的业务工作,积极争先创优,年终单项工作被县直部门、县四大家、市、省及国家评为先进者,分别奖分管领导100元、200元、300元、400元及500元。单项工作被县委、县政府或主管部门黄牌或警示的,扣分管领导和具体业务人员各400分。干部职工个人获部门、县、市、省、国家表彰的,分别给予50元、100元、200元、300元、400元的奖励。

十三、鼓励镇政府干部、职工报送信息正面宣传XX。办公室每月完成信息上报4条,缺一条罚10元。同时为提高干部、职工参与撰写投稿的积极性,镇财政对刊载在县以上刊物及网站的对我镇各项工作的正面报道进行奖励,以原件作为依据,具体奖励标准:国家级刊物奖300元/条,省级刊物奖200元/条,市级刊物奖100元/条,县级刊物50元/条,县级网站10元/条。

十四、其他工作的奖惩考核办法按镇党政领导会议纪要

办理。

十五、上述奖罚有重叠时就高不就低,若出现被市、县“一票否决”结果时,相应对相关责任人实行“一票否决”。

十六、平时由党政办将每名干部职工当月考核处罚的情况在公示栏内予以通报。并在次月福利待遇中兑现奖罚。考核奖罚在结果确定后下月兑现。

十七、本办法由XX镇党委、政府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镇党政联席会议另行议决。

乡镇公务员及干部职工绩效考核办法 篇3

为了认真搞好农村主职干部录用乡镇公务员工作,全面、客观掌握报考乡镇公务员的农村主职干部的履职情况,我们起草了《2012年岳阳市农村主职干部报考乡镇公务员实绩考核评分方案》(征求意见稿)。请于4月10日前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我部公务员管理科(电子邮箱:yysgwy@163.com)。联系人:刘中美,联系电话8889341。

衷心感谢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中共岳阳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

2012年3月30日

72012年岳阳市农村主职干部

报考乡镇公务员实绩考核评分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一、考核对象

2011年报考乡镇公务员职位的农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县、乡机关工作人员下派任职的村主职干部不属此列)。报考者近3年任期内受过党内或行政警告以上处分的,或任职村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被一票否决的,取消资格。

二、考核方法

采用100分制量化计分方法,总分不超过100分。

三、考核内容与标准

(一)党建工作(30分)

1、村支部、村委会班子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乡(镇)党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认真执行各项决定,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计5分。此项分值由所在乡镇党委、政府提出意见,报县(市、区)委组织部审核确定】

2、规章制度健全,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强,廉洁勤政,村主职干部具有带头致富和带领农民群众共同致富的能力,无违法违纪行为。【计5分。村主职干部有违纪违法行为的扣2分。查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文本、政务公开资料,每缺一项扣1分】

3、班子团结,顾大局,整体形象好,群众评价好,党群干群关系密切。【计10分。由考核小组随机抽取不少于30人的党员、群众代表,进行无计名评议投票(附表二)。称职票70%以8

下的或不称职票30%以上的,本项不计分;称职票80%以上计10分,每少一个百分点扣1分,直至扣完本项分值】

4、积极发展年轻党员,党员队伍年龄、文化、性别结构合理,党员能够较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党员队伍形象好。认真开展党员民主评议活动,表彰激励先进,妥善处臵不合格党员。

【计5分】

5、坚持民主集中制,民主作风发挥好,认真落实“四议两公开”要求,民主决策重大事项。每年召开2次以上党内组织生活会和党员学习会。【计5分。查有关会议记录,每缺一次扣1分,直至扣完本项分值】

(二)经济工作(30分)

1、按期如数完成农村合作医疗经济指标。【计5分。参合率达到县定比例的计满分,每降1%扣2分,直至扣完本项分值】

2、有切实可行的经济发展规划,本人任期内村级集体经济得到发展壮大,每年达到5万元以上。【计3分。每少1万元扣1分,直至扣完本项分值】

3、任职村学校危房得到改造,通达公路计划完成,计划内农村用电高低压线路改造完成,水利设施比较完善,村级基础设施建设有计划。【计8分。每少完成一项扣2分,直至扣完本项分值】

4、农业综合开发效果好,农业结构调整有力度、有特色,农业种植面积和产量有大幅度提高,农民增收明显,人均纯收入达到或超过全乡(镇)平均水平。【计5分。低于全乡(镇)平均水平扣2分】

5、林业生产管理好,有专门扑火队伍,无火灾事故发生。9

【计3分。近三年被县以上林政部门每通报一次扣2分,直至扣完本项分值】

6、防汛抗旱工作到位,有专门机构和队伍,无重大事故发生。

【计3分。机构、队伍不健全扣1分,发生灾情事故扣2分】

7、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规划、有效果、有特色。【计3分】

(三)社会事务(30分)

1、重视社会稳定工作,有机构,有制度,有办公场地,积极开展安全文明创建活动。【计2分】

2、村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效果好,近三年无恶性刑事案件,无恶性涉农案件,无群体闹事事件,治安案件下降,民事纠纷调处及时。【计2分】

3、村级无重大安全事故,生产秩序正常。【计2分】

4、无法轮功人员继续修练或上访闹事,无复退军人上访。

【计2分。出现一例不计分】

5、无地下“六合彩”做庄写单人员,无买码、议码现象,无聚众赌博现象。【计2分。调查走访,发现一例扣1分,直至扣完本项分值】

6、无三人以上集体上访,无重复上访,无越级上访,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安全工作落实到位。【计3分。凡出现一项不计分】

7、减轻农民负担政策落实到位,无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计2分。出现以上问题被查处的本项不计分】

8、人口计划生育工作(15分):

村级计划生育服务室设备齐全,有场地、有牌子、有人员名册。【计2分。现场察看计划生育服务室及相关资料,每缺一项10

扣1分】

村级计生女专干和组级女辅导员配备齐全。【计2分。未配备的不计分】

人口与计划生育底子清楚,上报数字准确。【计4分。底子不清楚的扣2分,瞒报、错报、漏报的扣1分,延期缓报的扣1分】

以村为主开展好计划生育常年工作,成立班子,健全机制,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较好地协助上级征收社会抚养费;无计划外出生,完成好人口与计划生育率指标。【计4分。每缺一处扣1分,直至扣完本项分值】

认真做好迎接上级部门计划生育工作验收。【计3分】

查近三年历史资料和所在乡镇排名情况,任期内任职村计划生育出现问题被黄牌警告一次扣5分。

(四)其它计分(10分)

1、任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满3年为基础,每超过2年加1分,本项加分不超过3分。

2、任职村被评为县以上先进基层党组织,村党支部书记加2分,村主任加1分。

3、本人被评为县以上优秀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或获“十大杰出青年”、“致富能手”等荣誉称号的,加2分。

4、任职村被评为省、市新农村建设示范先进单位的,加3分。

5、任职村单项工作被省以上新闻媒体推介一次加1分,本项加分不超过2分。

2014年职工绩效考核办法 篇4

绩效工资考核内容及量化计分办法

根据《武陟县教育系统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办法》武教发(2014)36号文件和《乔庙中心校绩效工资实施细则》乔庙乡教育信息【2014】第03期的规定,为落实教育系统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政策,维护广大教职工切身利益,稳定教师队伍,充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全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的奉献精神,全面提高教学质量,推进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实施对象

全校教育系统在编、在岗的教职工。

三、考核分配原则

1、坚持“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的原则。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3、坚持“科学合理”原则。全校教育系统绩效考核分配方案,遵循稳定第一、分配科学、依据学校实际,力求合理。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项目及办法

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项目分为:考勤、工作量、教育教学过程、教育教学效果、班主任津贴。每人每月提取绩效工资200元作为绩效考核工资。

1、考勤(15分)。考核依据为学校考勤结果,迟到一次扣1分,请假1节扣1分,代1节课奖1分,会议请假1次扣2分,旷工1节扣7分,旷课1节扣5分。

2、工作量(20分)。全校教职工周工作总量为210课时,除以全校教职工总数,得出学校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平均工作量为20分,周工作量多一节加3分,担任学校行政职务加2-3节。

3、教育教学过程(30分)。主要考核常规教学、课堂教学,以及组织课外实践活动和参与教学管理的情况。每周检查教案,缺1次扣1分,每月检查一次作业,缺1次扣1分,辅导1次奖0.5分,工作计划、总结,缺一项扣2分,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

4、教育教学业绩(35分)。主要考核教职工的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和工作实际效果以及开展教改教研的成果情况。在市、县发表文章采用的加3、2分,未采用的加0.5分,期中、期末考试在县获奖者一次加10分,乡前三名者一次加5分,期中、期末考试低于70分一次扣3分,高于85分一次奖5分,不重复计算,全乡排名倒数后2名者,分别一次扣8、12分,临时安排的工作任务未完成的一次扣3分。

5、班主任津贴。按照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每人每月提取200元的基础上每人提取20元作为班主任津贴,班主任津贴=津贴总数/学生

总人数*班级人数

五、绩效工资的分配

本方案采用量化积分,满分100分,总分配公式为:

个人实得津贴=全校绩效提取总额/全校教师考核得分总和×教职工个人考核得分加班主任津贴。教职工按照各项考核结果得出个人绩效工资。

六、绩效工资发放要求

1、下列人员不享受绩效工资分配。

⑴、本学期累计旷工达5个工作日、事假累计超过两周及以上的;

(2)、停发工资的.2、在师德师风方面,违反《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有关规定,构不上组织处理的,酌情扣除绩效考核得分。凡学期内受到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处分的,分别扣除绩效考核得分的20%、30%、50%、60%、70%、80%、100%。

乔庙乡杨洼学校

乡镇事业人员绩效考核试行办法 篇5

为了进一步深化乡镇事业单位改革,强化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探索和完善乡镇事业单位分配激励机制,充分发挥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试行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巩固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成果,大胆探索和推进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体制改革,打破收入分配上的“吃大锅饭”和平均主义,逐步形成科学合理的内部激励机制和管理约束机制,充分调动乡镇事业单位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全县各项事业协调、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量化考核的原则。全县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统一实行量化考核,体现考核结果可比较、数据化。

(二)优绩优酬的原则。将乡镇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按考核的结果计发,真正体现奖勤罚懒、优绩优酬。

(三)公开公平的原则。考核后绩效工资的分配应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四)科学合理的原则。考核各项指标的设置和绩效工资的分配要切合本地实际,做到科学合理。

—1—

(五)控制总量的原则。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发放额度不得高于公务员津补贴水平。

三、实施对象

实施对象为全县乡镇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包括县级业务主管部门派驻乡镇事业机构(即: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村建环卫服务中心、基层畜牧兽医站、乡镇国土所)和乡镇直属事业单位(即:农业服务中心、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和晋城镇劳动保障所)的所有正式工作人员。

四、考核期限

对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每年进行一次,统一在次1月份进行。

五、考核内容

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考核的内容,实行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量化考核,考核总分为100分,分值构成比例为10:10:20:50:10。

(一)对“德”、“能”、“廉”的考核

德:主要考核个人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的表现; 能:主要考核个人业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和作用发挥,业务技术提高和知识更新情况;

廉:主要考核工作人员个人的廉政情况。

“德”、“能”、“廉”各10分,考核总分为30分。采取民主测评的考核办法,测评分为很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四—2— 个档次,分别计10、8、6、2分;不清楚或不了解的不计分,也不计入评分基数。根据测评结果,通过加权平均的方法计算出考核对象的分值。

(二)对“勤”的考核

“勤”:主要考核个人工作态度、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

考核总分为20分,实行倒扣分制,扣完为止。各乡镇必须建立全员考勤制度,严格(签到)考勤。对考勤对象,每迟到1次扣0.1分,病假(无医院出具证明和批准手续)1天扣0.2分,事假(无批准手续)1天扣0.2分,旷工1天扣1分,婚丧嫁娶产和带薪年休假、法定节假日等假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因工作需要,乡镇统一安排职工加班的,每加班1天,加分0.3分。

考勤结果每个月公示一次,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

(三)对“绩”的考核

“绩”:主要考核个人履行职责情况,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考核总分为50分。乡镇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由乡镇考核;县级业务主管部门派驻乡镇事业机构工作人员“绩”的考核分值,乡镇和县级主管部门分别占70%、30%,由各乡镇和县级主管部门分别根据年初下达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目标任务进行验收考核,并依据验收结果进行量化评分。

县级业务主管部门对所属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的考

—3— 核结果应于次年的1月上旬书面反馈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所在乡镇。

(四)奖惩加减分

1.加分:考核期内,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授予荣誉称号或给予综合性表彰的应予加分,加分标准为:省部级及以上6分,市厅级4分,县处级2分,科局级(含乡镇党委、政府)1分;单项工作获奖的,比照综合性表彰50%的标准加分;同一事项的表彰(获奖)按最高等次加分,不重复计分。每人在考核期内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此类加分不得在工作业绩考核中重复加分。

2.减分:考核期内,乡镇因某项工作受到通报批评或媒体曝光的,应扣除相关责任人考核得分。扣分标准为:市厅级及以上4分,县处级2分,科局级(含乡镇党委、政府)1分;受到党内警告、行政警告、记过处分的扣10分。因同一事件扣分的,按受处理的最高档次扣分;因不同事件受处分的应累计扣分。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乡镇党委、政府工作安排的,每次扣2分。

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的最终得分=“德”的得分+“能”的得分+“勤”的得分+“绩”的得分+“廉”的得分+加分-减分。

六、考核程序

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律由各乡镇党委、政府负责考核,具体程序如下:

(一)设定目标。每年初,各乡镇和县级业务主管部门研究—4— 制定本乡镇和本部门全年工作目标,将目标责任分解量化到个人,并通过文件、会议、张贴公告等方式,公之于众,统一对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姓名、职务、岗位职责、目标任务“四公开”制度。

(二)个人自评。年终,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考核期内个人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书面总结,并送交乡镇考核小组和县级业务主管部门。

(三)验收业绩。年末,乡镇和县级业务主管部门对所属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完成主要工作任务的情况进行考核验收。考核小组对照目标任务,结合平时考核掌握的情况,通过听、看、查、访等方式,验收工作,认定业绩,评出“绩”的得分。

(四)统计出勤。乡镇考核小组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个人的出勤情况进行统计汇总,按计分标准评出“勤”的得分。

(五)民主测评。各乡镇组织召开民主测评大会,统一对乡镇事业人员进行民主测评。

参加大会的人员范围分为两类:一类为乡镇领导班子成员,投票权重为40%;一类为乡镇机关全体工作人员、乡镇事业单位全体工作人员、各村(居委会)专职干部和乡镇本级以上的本届“两代表一委员”(即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投票权重为60%。

民主测评采取“五评五议”的办法,即:乡镇党政领导评、—5— 乡镇职工评、村干部评、服务对象评、“两代表一委员”评,议政治思想过不过硬、品行好不好,议工作能力强不强、业务精不精,议工作态度端不端正、政令畅不畅,议开拓进取精神强不强、成绩大不大,议为民服务到没到位、作风实不实。在此基础上,参会人员对测评对象的“德”、“能”、“廉”表现进行无记名投票,考核小组对测评结果收集汇总后,按投票权重计算出考核对象“德”、“能”、“廉”的分值。

(六)综合评定。乡镇考核小组按照计分办法,综合考核对象的各项得分,按分值构成计算出个人最后得分。

(七)公示得分。考核结束后,乡镇考核小组将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限7天,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七、考核结果的运用

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结果与考核等次评定、奖金分配、评先评优相结合,实行“三挂钩”。

(一)与绩效工资挂钩。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个人绩效工资=个人考核综合得分×每分值奖金额(单位绩效工资总额除以单位考核总分值)

乡镇事业单位正副站长(主任)在按以上公式计算出个人绩效工资后,再按正职5%、副职3%的比例,加发绩效工资。

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挂职锻炼、外派学习、脱产培训的乡镇事业人员,绩效工资按原单位同类人员的平均水平执行。抽调参加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的乡镇事业人员,绩效工资按原单位人—6— 员考核前5名的平均水平确定。

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根据考核结果按实际工作月份计发。

考核期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按以下办法发放绩效工资: 1.因工作失误造成安全责任事故,处置不当引发群体性事件,或参与群体性事件的,扣发40%及以上比例的绩效工资;

2.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及以上处分的,扣发40%及以上比例的绩效工资;

3.连续旷工超过5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的,扣发40%及以上比例的绩效工资;

4.事假连续超过10天或考核期内累计超过20天(不含法定假日),病假连续超过60天或考核期内累计超过90天的,按60%计发绩效工资。

(二)与评先评优挂钩。对考核得分排名居前的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乡镇事业单位职工总人数10%-20%的比例初评为考核优秀等次,由乡镇或主管部门按程序报县人事部门审批。

(三)与职称评定挂钩。对考核得分排名居前的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情况下优先评定专业技术职称。同时,优先参加各类培训、优先推荐参加各类表彰活动的评选。

(四)考核争议的处理。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由本人向所在乡镇考核小组提出复核申请,经考核小

—7— 组受理后进行核实,重新确认考核结果。

八、组织领导

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关系到全县乡镇事业单位职工队伍的稳定和职工的切身利益,各乡镇和县级业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

(一)成立考核机构。各乡镇要成立考核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乡镇长、分管组织人事工作的副书记任副组长,有关领导、中层干部和职工代表为成员,具体负责对乡镇事业人员的管理考核。县级各业务主管部门也要成立考核小组。考核小组要认真履职,实行“阳光操作”,及时研究和解决管理考核中存在的具体问题,不断总结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成功做法,努力提高管理考核的质量和水平。同时,加大对管理考核工作中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职工队伍稳定,促进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二)加强调研指导。县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对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考核工作的指导,经常深入乡镇开展调研工作,及时发现管理考核中存在的问题,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推动全县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考核工作有序开展。

九、其他事项

(一)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时应按•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通—8— 知‣(川办发„2002‟40号)进行规范管理。

(二)乡镇事业人员绩效工资正式实施前,本办法适用于乡镇事业人员奖金发放。

(三)本办法试行后,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经考核,一律不得以任何名义发放除有政策明确规定外的奖金和各种津补贴。

(四)上级机关对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有新的规定后,从其规定。

(五)本办法由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负责解释。

(六)本办法自2011年1月起试行。

乡镇公务员及干部职工绩效考核办法 篇6

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江华瑶族自治县2011年乡镇

环境保护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江华国有林场,江华工业园区,县直有关单位,中央、省、市驻江华有关单位:

《江华瑶族自治县2011年乡镇环境保护绩效考核办法》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六月八日

江华瑶族自治县2011年乡镇环境保护

绩效考核办法

为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推进环境保护重点工作,改善环境质量,依据《江华瑶族自治县乡镇绩效考核办法》和县政府与市政府签订的《环境保护目标管理责任书》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共性目标

(一)建立环境保护工作机制(30分)

1.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对环境保护工作亲自抓、负总责,按照县委、县政府以及环保部门的要求,研究制定环保工作计划,并认真抓好落实。召开环境保护专题会议不少于2次。认真及时研究、协调解决环境保护突出问题。(10分)

2.环保组织机构健全。做到有分管领导,有专(兼)职工作人员,能正常开展本单位日常环保工作,积极配合环保部门抓好本辖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10分)

3.实行环保目标管理责任制。根据本地工作实际,制定《环境保护工作目标实施方案》,要求有具体目标,有责任主体,有落实措施,有完成时限,有奖惩机制,保证各项目标任务逐一得到落实。(10分)

(二)具体工作落实情况(40分)

1.认真做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营造良好的环保宣传氛围,各乡镇在路口、街道等显著位置至少刷写永久性相关标语3—5条。(5分)

2.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做到建设项目不漏报、不瞒报,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建设项目规划、环评和“三同时”验收工作。禁止引进、建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电镀”、“小塑料”、“小炼油”等“十五小”,以

2及“小钢铁”、“小水泥”、“小玻璃”等“新六小”重污染企业。着力引进符合产业政策,资源消耗少、耗能低、无污染的高科技、循环清洁型、效益好的优质项目。(15分)

3.了解掌握规模畜禽养殖情况,规范养殖行为,解决规模畜禽养殖污染问题,未造成污染危害。(5分)

4.对环境信访案件做到超前防范,提早察觉,主动处理,并积极配合环保部门做好查处工作,未出现越级上访现象。(10分)

5.配合做好排污费征收工作。(5分)

二、个性目标

以为民办环境保护实事,改善环境质量为重点,桥头铺镇、河路口镇、码市镇完成指定的任务外,从

(一)—

(六)项中任选一项,其余各乡镇根据实际情况自选

(一)—

(六)项中

(一)加强对辖区企业生产锅炉管理,使烟尘达标排放,禁止发生烟囱冒黑烟现象。

(二)加强对本辖区工业企业、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固体废物、医疗垃圾废物的监督管理。固体废物要综合利用,医疗垃圾要按要求安全处置,污水要达标排放。

(三)推广清洁能源,积极扶持农村沼气池建设,大力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提倡使用清洁能源。

(四)设立乡镇集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清理整治水污染源,水质达到国家规定的水质标准。

(五)已规划建设垃圾转运站的乡镇要创造条件建设乡镇生活垃圾转运站,实行户分类,村收集,乡镇集中转运到县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理,杜绝生活垃圾下河。

(六)推广秸杆综合利用,严禁户外焚烧秸杆、稻草。

(七)桥头铺镇完成下蒋村农村环境治理项目验收工作。3 的二项。(30分)

(八)河路口镇做好大干头磨子冲铁矿的关停工作,完成COD减排任务。

(九)码市镇做好向省财政厅、省环境保护厅农村环境保护连片整治项目申报工作。

三、考核办法

考核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由县环境保护局具体负责实施。考核细则及记分方法由县环境保护局制定。考核采取听取汇报,查看现场,问卷调查,材料审核等方式。

考核实行百分加减分制,某项工作取得突出成绩可适当加分,未完成的适当减分。本发生以下情况的,每项扣10分。

1.环保机构组织不健全的;

2.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及环境违法案件的;

3.因环境问题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严重影响的;

4.本发生重大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事故,影响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或造成群众集体越级上访引发严重社会问题的;

5.新建项目按规定需要审批,未经审批或未按审批要求施工建设或运行的;

6.引进、建设新的“十五小”、“新六小”重污染企业或已被取缔关停反弹严重的;

7.给全县生态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的。

主题词:环保工作绩效考核办法通知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中层干部绩效考核办法 篇7

中层干部绩效考核是指根据全厂绩效考核总体要求,以岗位为基础,以KPI考核为核心,以360°考评为重要手段,实现中层干部个人价值与岗位价值的最大化,达成工厂整体目标完成,激发中层干部队伍整体活力的一种管理活动。目的—— 建立中层干部绩效管理机制,激发中层干部队伍活力。

—— 传递压力,提升团队整体绩效,达成工厂目标的完成。

—— 提升中层干部个人素质,促进个人能力提升,锻造中层干部队伍。适用范围

全厂所有在职中层干部。基本原则

—— 业绩为主,正向激励的原则;

—— 目标导向,责权对等的原则;

—— 整体规划,逐步完善的原则。机构及职责

5.1 组织机构

在厂绩效考核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成立中层干部绩效考核组,党委副书记任组长,政治工作部部长任副组长,考核组成员包括:厂办公室、企业管理部、人力资源部、纪检监察部、安保法规部、工会办公室、多种经营管理部等部门的负责人以及相关工作人员,日常工作由政治工作部完成。

5.2 职责与权限

5.2.1 厂绩效考核管理委员会负责领导中层干部绩效管理工作的推进与实施,审定中层干部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负责中层干部绩效申诉的终裁。

5.2.2 中层干部绩效考核组负责组织中层干部绩效考核的具体实施工作:制订中层干部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组织推进中层干部绩效考核工作;受理中层干部绩效申诉,组织对申诉的调查与处理。6 绩效考核实施

6.1 绩效考核方式

中层干部绩效考核实施考核,由半年考核、年终考核和年终评议三部分组成,其中:半年考核20%+年终考核50%+年终评议30%。

6.2 绩效规划

按照部门组织绩效就是部门中层管理者的绩效,以及个人绩效大于部门绩效的原则,结合部门职责定位、主要考核指标、工厂中心工作、队伍建设情况及相关重点工作进行动态规划。

6.3 绩效合约

6.3.1 中层正职不再另行签订绩效合约,中层正职的绩效整体承接厂部对部门绩效考核的结果。

6.3.2 中层副职实施二级考核,一级考核者为部门中层正职,二级考核者为分管厂领导。中层副职与部门中层正职签订绩效合约,绩效合约中关键绩效指标(KPI)承接厂部对部门的绩效考核结果,占绩效合约总分值的80%,其他指标由中层副职与部门中层正职协商签订。

—1—

6.3.3 对于有两个中层正职的部门,由部门行政第一负责人与其他中层干部签订绩效合约。在行政第一负责人与其他中层副职签订绩效合约时,关键绩效指标(KPI)中的行政指标由行政负责人进行签订与考核,关键绩效指标(KPI)中的党务指标由党务负责人进行签订与考核,绩效合约中其他指标由行政和党务第一负责人共同协商进行考核,并报分管厂领导审定。

6.3.4 中层干部个人绩效合约的签订与部门绩效合约签订的时限基本同步。6.4 绩效考核内容

绩效考核以部门业绩为主,兼顾个人能力素质评价。指标主要来源于四个方面:一是基于部门目标责任书;二是基于岗位说明书中规定的职责;三是基于工作改善和解决工作问题的需要;四是基于满足上级组织和内、外部客户的必要需求。6.5 考核实施 6.5.1 半年考核

每年6月底,考核者根据绩效合约的主要内容和被考核者实际工作完成情况,结合厂部对部门半年绩效考核分,进行综合评价打分。6.5.2 年终考核

每年12月底,考核者根据绩效合约的主要内容和被考核者实际工作完成情况,结合厂部对部门全年绩效考核分,进行综合评价打分。6.5.3 年终评议

6.5.3.1 年终评议方法。

年终评议采用中层干部述职述廉测评的方式进行。中层干部述职述廉报告书由分管厂领导审定。6.5.3.2 年终评议分值比例确定。

年终评议采用百分制评议法。厂领导班子成员根据政工部对中层干部的考察情况以及部门业绩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 员工25%+相关中层25%+分管厂领导10%+厂长10%+厂领导班子成员30%。(以上权重指在中层干部年终评议中的权重。)6.5.3.3 人员的选择

—— 员工代表。员工代表由被评议中层干部所在部门员工代表和业务相关方员工代表组成。人数

较多的部门,随机抽取15人参加,要求具有一定代表性;人数较少(低于15人)的部门扩大到全体员工参加。部门业务相关方员工代表按工作紧密,工作一定相关的原则,随机抽取15人参加,要求人员具有广泛性。—— 中层干部代表。主要是由与之工作紧密相关的中层干部组成,一般以10人左右为宜。6.5.4 绩效等级评定及反馈 6.5.4.1 评定原则

—— 强制分布原则:政治工作部对每位中层干部评分进行汇总后,按照强制比例、正态分布的原则,划分绩效等级。—— 分层分级原则:中层正职和中层副职分别进行结果评定。6.5.4.2 强制比例分布(如下表)

表1 强制比例分布表

6.5.4.3 绩效结果反馈

中层正职的绩效结果由分管厂领导反馈,中层副职的绩效结果由部门中层正职反馈,反馈时要进行绩效面谈,肯定成绩,帮助其找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寻找绩效改进点。7 绩效申诉

7.1 考核申诉

中层干部对考核结果存在异议的,在接到考核结果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厂中层干部绩效考核组提出实名申诉。7.2 申诉处理

7.2.1 中层干部申诉后,受理申诉的主要责任人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答复。

7.2.2 对于无客观事实依据,凭主观臆断的申诉,可以不予受理,但需要向申诉人说明情况,并备案备查。

7.2.3 申诉受理后,厂中层干部绩效考核组应组织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并于受理后十个工作日内处理、反馈完毕。

7.2.4 根据调查处理意见,中层干部申诉意见被认可时,考核者应调整申诉者的考核结果。7.2.5 对一次申诉处理结果仍存在异议,申诉的中层干部在接到处理结果起三个工作日内可直接向厂绩效考核管理委员会提请二次申诉。

7.2.6 接到二次申诉起十五个工作日内,申诉受理责任人应组织进行调查并做出终裁。8 绩效结果的应用

8.1.1 中层干部绩效结果直接应用于中层干部薪酬中,具体如下:

—— 中层干部绩效考核结果应用于中层干部当年目标奖的发放,正、副职分开计算,具体计

算公式如下:

Q2

Yi=Ni×Ki∑(Ni×Ki)

其中

●Yi—中层干部i 的目标奖

●Q2—当年中层(正职/副职)目标奖投入额 ●Ni—中层干部i的绩效考核得分 ●Ki—中层干部i的个人绩效工资系数 —— 中层干部绩效考核结果,应用于下一该中层干部的薪档调整。具体应用办法如下: 从次第一个月起,对其薪点工资部分进行相应调整:在考核期所在的薪级上,A类人员晋升一档;连续两年为B的晋升一档;C类人员不调整;D类人员降一档。

8.1.2 中层干部绩效结果直接纳入中层干部管理,具体办法按中层干部管理办法进行。

8.1.3 中层干部绩效结果直接应用于中层干部各类评优评先等,具体办法按厂部相关规定进行。9 附则

9.1 本办法的解释说明权属政治工作部,修改权属厂部党委。

9.2 本办法试运行开始时间为2009年7月1日,中层干部业绩考核结果应用于薪酬的时间根据厂部相关工作统一部署进行。10 附表

10.1 中层干部绩效合约(样表)10.2 中层干部年终评议测评表

中 层 干 部 绩 效 合 约(样 表)

分管厂领导签名:年月日

—4—

中层干部年终评议测评表

乡镇公务员及干部职工绩效考核办法 篇8

量化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镇政府机关在编在岗的全体干部职工。

二、核算办法

绩效工资依据量化考核积分予以核算,计算公式为: 个人绩效工资=(个人绩效工资核定总额÷全体干部绩效总得分)×个人得分×(个人绩效工资核定总额÷全体干部绩效工资核定总额的平均值)

个人绩效工资核定总额=个人第十二个月工资总额

三、考核内容

分学习、工作、组织纪律、加分项四个方面进行考核。

(一)学习

1.每人每月记写学习笔记2000字,每月考核一次,每次考核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扣1分。

2.每人每季度撰写心得体会1篇,每季度考核一次,每次考核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扣1分。

3.35岁以下(含35岁,按每年1月份核定)年轻干部每人每月上报信息1条。每月考核一次,每欠1条扣0.5分;应付差事,质量过差的不予统计。

4.35岁以下(含35岁,按每年1月份核定)年轻干部每人每月撰写调研文章1篇。每月考核一次,每欠1篇扣1分;应付差事,质量过差的不予统计。

(二)工作(总分30分,其中中心工作20分,业务工作10分)

1.考核评分原则

保质保量完成镇党委、政府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含业务工作)得全分。如部分工作任务未完成,依据单项工作考核办法和本办法绩效考核加减分有关规定予以扣分,扣分必须附带扣分原因说明。

2.考核评分依据

(1)果树服务队、城建城管组、计生组干部的中心工作以各自考核办法中规定的工作为依据核定;农村组干部中心工作以村干部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办法和单项工作考核办法中确定的工作为依据,单项工作考核结果直接进行加减分,长期性工作依据村级责任书考核结果汇总后按比例换算计入。内务组干部中心工作取农村组干部中心工作平均值计入。业务工作得分由分管领导核定,兼任多项业务工作的由相关领导沟通情况,商定考核得分。

(2)领导班子成员中心工作以所分管工作、所包片工作为依据,单项工作考核结果直接进行加减分,长期性工作责任书村级考核结果汇总后按比例换算计入。业务得分取所分管干部业务

③所联系村林木管护不到位,出现乱砍滥伐的;林区内发生火灾且组织不力、扑救不及时的。

④因监管不力,所联系村发生重大动物疫情的。

⑤区域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村部发生被盗,造成较大损失的。

⑥在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中,因工作不力,致使项目不能正常进行的。

⑦所联系村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含食品药品、动物疫病等)后知情不报或不及时处理的。

⑧因通知不及时或未通知到人,致使参会人员缺席的;因文件未及时发送,致使村级相关工作未按期完成,造成较大影响的。

⑨其它方面。

所有减分项领导与干部同等减分,取所分管干部职工平均分值计入。

(三)组织纪律

1.旷工(含脱岗、溜岗)1天扣绩效分2分;早晨未点名1次扣0.5分;开会每迟到一次(5分钟以内)扣0.5分;每旷会(含集体学习)1次扣1分。

2.每名干部职工含统一休假在内每月休假不得超过7天(春节假、国庆假、婚假、产假、护理假、直系亲属丧假及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诊断证明等资料的病假除外),每超请假1天扣1分;

的除外),重大活动不参加的每次扣2分。

8.违反机关卫生打扫、安全管理等制度,每次扣1分;有夜不归宿、参与赌博、酗酒滋事等现象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

9.年内有严重违纪行为受到组织处分的,实行一票否决,年内不得评优选先,并扣20分。

(四)加分项

1.在省、市、县重点工作观摩中提供点或单项工作召开现场会,得到肯定的给责任干部分别加5分、4分、3分;因工作需要,抽调参与观摩点准备的干部分别加4分、3分、2分。同一个点同一时期多次接受观摩或召开现场会的,以最高级别观摩或现场会进行加分,不再累计积分。

2.在省、市、县检查或抽查中顺利通过或受到肯定的,责任干部省部级加4分、市级(省直部门)加3分、县级(市直部门)加2分;因工作需要,抽调参与点上准备工作的干部分别加3分、2分、1分。同一项工作同一时期多次接受检查或抽查的,以最高级别检查或抽查进行加减分,不再累计积分。常规性检查、督查、考核和不相隶属单位参观学习的均不加分;但计生季度督查、半年及年终考核进行加减分。

3.全镇重点工作手册中列入的各村重点工作,在全镇上半年重点工作现场督查考核中,排位前三位的村,联村干部分别加3分、2分、1分;排位四至六位的村,联村干部分别加1分。在

1.量化考核采用积分制进行核定,由相关分管领导按月或根据单项工作的完成时限进行统一考核,年终汇总核算个人绩效工资。

(1)学习方面由分管宣传思想工作的领导统一考核,按月通报。

(2)工作方面:农村组干部的中心工作由相关分管领导逐项考核,党政办收集汇总考核结果。果树服务队、城建城管组、计生组及内务组干部的中心工作由分管领导负责,根据相关责任书进行考核。业务工作得分由分管领导负责考核,镇长统一审定。抽调干部职工必须经镇长同意,并按照“谁抽调、谁负责、谁考核”的原则,由负责抽调的领导进行加减分值核定,送镇长审定后,交党政办主任统一收集汇总。

(3)纪律方面由各组负责领导、包片领导提供组内或联村干部相关情况,主持机关工作的领导统一考核,按月通报。处罚的现金原则上由个人当天缴纳,不按时缴纳的职工会议通报,月底统一扣回。

(4)加减分项由党政办随时统计,按月汇总,经审核后每季度通报公示一次,年底审定后计入。

村干部绩效考核办法 篇9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加强村级班子和村干部队伍建设,促进村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县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村班子,指在村“两委”任专职干部的领导班子;本办法所称的村干部,指村“两委”在任正(副)支书、正(副)主任,村文书及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不含上级选派、选聘到村任职的干部。

第三条 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县委组织部负责村班子和村干部考核的宏观指导和检查督促,乡党委具体组织实施,并将考核结果与村干部报酬挂钩。

第四条 对村班子及村干部进行考核,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公开民主、绩效挂钩的原则,坚持全面考核与重点工作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组织考核与民主测评相结合,力求做到考核工作科学、全面、准确。

第二章 考核内容 第五条 乡党委结合实际,按照与村“两委”签订的目标管理责任书,对考核内容进行分解细化,明确评分标准及扣分加分项目。

第六条 乡党委每年年终组织一次对村班子和村干部的全面考核。考核分为平时工作考核和年度目标任务考核两项。

第七条平时工作考核内容。主要考核村干部出勤、和乡党委、政府交办的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第八条 年度目标任务考核的内容。以乡党委、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和村两委承诺事项为主,对村班子的考核主要围绕“五好”标准,对村干部的考核侧重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主要内容包括:

1、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

2、党的建设,包括基层组织建设、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廉洁自律等情况;

3、结合本村实际调整产业结构,发展特色产业;

4、当年村级经济工作目标落实和完成情况;

5、新农村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情况;

6、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计划生育工作情况;

7、精神文明建设情况;

8、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情况;

9、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完成情况。

第三章 考核办法 第九条 对村班子和村干部的考核在年底进行,并结合村级组织换届对村干部进行届末考核。

第十条 每个考核对象的平时工作考核,由乡党委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在年终经乡党委会议集体研究后,以百分制进行量化打分。

第十一条 村班子和村干部的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分党员群众民主评议和岗位目标量化考核两个方面。

第十二条 党员群众民主评议。对村班子和村干部个人进行民主测评,再由乡党委计算民主评议得分,其计算公式为:民主评议得分=(“优秀”票数×1十“合格”票数×0.8十“基本合格”票数×0.6+“弃权”票数×0.3十“不合格”票数×0)÷有效票数×100。

第十三条 岗位目标考核量化评分。根据乡党委、政府与村“两委”年初签订的目标管理责任书,对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内容进行分解细化,明确评分标准,在年终考核时以百分制进行量化打分。

第十四条 考核等次确定。乡党委按平时考核得分占20%,党员群众民主评议得分占30%,岗位目标量化考核得分占50%的比例计算出村“两委”班子和村干部的考核得分,再按考核得分确定考核等次。考核得分以百分制计算,95分及以上的为“优秀”,80分-95分(含80分)的为“合格”,60分-80分(含60分)的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村干部考核“优秀”等次比例不得超过全乡村干部总数的20%;“优秀”等次比例如超过全乡村干部总数20%的,由乡考核小组根据考核结果召开会议决定“优秀”等次名额。被评定为“不合格”的村“两委”班子,该村村干部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第十五条 对村班子的考核,有下列情况之一,考核为不合格:

1、班子内部不团结、严重影响工作的;

2、班子存在以权谋私、贪污挪用集体财物等违法违纪行为的;

3、工作不主动,措施不得力,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工作被“一票否决”的;

4、在迎接县级以上检查中出现重大失误,或在重点工作上有重大失误的;

5、不按规定实行“三会一课”制度和开展远程教育学习的;

6、不履行民主议事制度,长期不组织召开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

7、未按要求实行党务、村务公开制度的;

8、民主测评中“不合格”票数超过三分之一的;

9、因其它原因确定为不合格的。

第十六条 对村干部的考核,有下列情况之一,考核为不合格:

1、政治素质较差,参加社会非法组织的;

2、对承担的工作被“一票否决”或造成严重失误,或受到上级查处或通报批评的;

3、参与赌博、迷信、色情等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

4、因打架斗殴、酗酒闹事、严重违反社会治安,造成严重后果的;

5、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工作安排,长期不在岗,或无理取闹,扰乱村级组织正常工作秩序的;

6、在班子中闹无原则纠纷,严重影响班子团结,工作作风存在严重问题的;

7、有以权谋私行为,存在不廉洁和其它违纪问题被查实的;

8、本年度内受到党内警告及以上处分或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和违法犯罪被公安机关处罚的;

9、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所在村被评为不合格班子的;

10、民主测评中“不合格”票数超过三分之一的;

11、因其它原因确定为不合格的。第十七条 考核的步骤:

1、考核准备。乡党委制定考核工作方案,成立考核工作组,培训考核工作人员,进行考核预告。

2、召开考核会议。会议由村党支部负责人召集,乡考核组组长主持。参会人员包括村“两委”班子成员、村民小组组长、全体党员、村民代表及在本村的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到会人数必须达到应参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3、开展述职述廉。先由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作述职述廉报告,主要总结本年度村班子及本人的履职情况、廉洁自律和下一年度的工作打算,然后由其他村干部依次就履职情况进行述职述廉。

4、民主测评。向参会人员发放村班子测评表和村干部测评表,以无记名方式进行投票。

5、交换反馈意见。考核结束后,考核组就党员干部和群众反映的有关问题与被考核村班子集体或个人交换意见。对村班子的有关评价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对班子成员的评价意见,要向本人反馈。

6、评定考核等次。考核组结合平时考核、重点专项工作考核和年度目标任务考核情况,进行集中讨论,综合分析,对考核对象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对村班子的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对村干部的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7、上报考核结果。乡党委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各村班子和村干部年度考核结果,提出村干部绩效考核补贴发放意见,公示无异议后,将年度考核结果报县委组织部组织科备案。

第四章 结果运用

第十八条 考核结果与绩效考核补贴发放挂钩:

1、乡党委按照年度考核结果,对评为“优秀”的村班子,乡党委要进行表彰奖励;对评为“合格”的村班子,乡党委要给予鼓励,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对评为“基本合格”的村班子,取消评先选优资格,乡党委要对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进行诫勉谈话;对评为“不合格”的村班子,乡党委要根据存在的问题进行集中整顿。

2、将考核结果作为村干部年终绩效考核补贴发放的重要依据。

第十九条 对考核为“优秀”的村干部,优先推荐参加各类先进的评选;对考核为“合格”的村干部,可推荐参加各类先进的评选;对考核为“基本合格”的村干部,取消各类先进的评选资格,并指派专人进行谈心谈话,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对考核“不合格”的村干部,由乡党委主要领导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第五章 考核纪律

第二十条 村干部应自觉接受考核评议。乡党委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得擅自更改考核评议结果。严禁以弄虚作假、拉票等非组织活动干扰和妨碍考核、评议工作。对违反上述纪律的人员,经乡党委查实后,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或党纪政纪处分。造成考核结果严重失实的,由乡党委宣布考核结果无效。违反考核纪律的村干部,当年考核等次直接确定为不合格。

第六章 附 则

乡镇大学生村干部考核办法 篇10

(一)考勤(30分)

1、大学生村干部应积极深入基层,每周到村不少于2天,全年不少于100天的记15分,缺1天扣0.5分。

2、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八点十分前,大学生村干部均须到乡政府进行签到,全勤记15分,缺勤一次扣0.5分。

3、凡是乡召开的会议要求大学生村干部参加的,缺会一次扣1分,会议迟到或者早退一次扣0.5分。

(二)政治学习(10分)

大学生村干部要不断学习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学习党在新农村建设方面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各种科技知识,并写出在理论学习过程中的心得体会。在县乡组织的学习活动评比中,第一至第三名的加3分,第四至第六名的加2分,第七至第十名加1分。

(三)理论调研(10分)

大学生村干部在工作过程中要认真学习,结合实际工作经历,不定期写出调研报告,定期写出心得体会,每季度一小结,全年一总结,使自己在学习和实践中提高工作能力。在县乡组织的调研等工作评比中,第一至第三名的加3分,第四至第六名的加2分,第七至第十名加1分。

(四)农村工作(50分)

1、自觉接受乡党委政府和所在村两委的组织领导,严守工作纪律,清正廉洁,谦虚谨慎,任劳任怨,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确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1-2件。(10分)

2、充分运用已掌握的知识技能,对村民进行培训,帮助村民掌握致富技术,提高致富水平,增强村民法制意识、法律观念,切实提升村民的素质。大学生村干部每年至少组织2次所在村干部群众的学习培训,并亲自授课,有讲稿、有记录的记10分。

3、加强新农村建设,为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出谋划策,在村民中大力开展乡风文明教育,倡树和谐文明村风、民风。(10分)

4、协助村主要干部化解各项矛盾,力求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维护本村社会稳定。(10分)

5、对村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细致分析,找准问题产生的根源,积极进行解决。(10分)

(五)政劣绩考核

1、所任职村委出现一起县个访扣1分,出现一起市个访或县集体访扣2分,出现一起省个访或者市集体访扣3分,出现一起京个访或者集体访的扣4分,京集体访的扣5分。

2、所任职村委各项工作受到乡通报表扬的加记1分,受到通报批评的扣1分。

3、乡对所在办、所工作通报表扬一次加记2分,通报批评一次的扣2分。

4、乡对个人通报表扬一次加记3分,批评一次扣3分。

5、个人工作受到县级各战线工作表彰的加记4分,受到通报批评的扣4分。

6、个人工作受到县委政府表彰的加记5分,受到通报批评的扣5分。

上一篇:我们应该独立优秀作文下一篇:快乐中秋五年级作文45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