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公司“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2024-06-29

财务公司“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精选10篇)

财务公司“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篇1

根据国家银监会关于‚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及XXXX银监局XXX银监通[2011]XX号‚关于转发中国银监会有关印发2011年国有及国有控股银行业金融机构‘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财务公司对今年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的工作作了认真研究和具体部署。并制定2011年金融机构‚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成立XXXX财务公司‚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

领导小组组长:XXX 领导小组成员:XXX、XXX、XXX、XXX、XXX。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XXX担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综合部。

二、工作目标

在XXXX集团公司专项治理‚小金库‛领导小组和XXXX银监局专项治理‚小金库‛领导小组的领导和指导下,按照彻底清理‚小金库‛的工作要求,分级负责,统筹兼顾,整体推进,从XXXX财务公司的实际出发,进一步推进金融机构‚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重点解决工作不重视,走过场的问题,彻底扫除‚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死角,并着力构建和完善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全面完成财务公司‚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任务。

三、专项治理内容及步骤

2011年金融机构‚小金库‛专项治理时间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11年12月底结束

(一)、全面复查(截止2011年5月20日)。

1、根据[国有及国有控股银行金融机构‚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复查2008年以来公司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帐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以及2007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对‚小金库‛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追朔到以前。

2、复查中要认真梳理分析近年来治理工作中暴露出来的‚小金库‛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主要包括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虚列会议费和培训费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用资产出租和处置收入设立‚小金库‛、以地方财政收入设立‚小金库‛、虚列成本费用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购买消费卡等。

3、对于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法定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均属于‚小金库‛。财务公司根据自身业务性质和特点,还要重点抽查资金存、贷业务、投资业务、及其他经营业务中是否存在小金库的现象。

4、结合银监局现场监管工作,结合集团公司关于‚小金库‛专项治理内容,小金库的各种表现形式严格进行复查,各部门分工负责、协同工作。部门复查结束后由专项治理办公室组织互查、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5、2011年5月20日前根据财务公司专项治理‚小金库‛复查工作情况及XXXX银监局的要求编制[‚小金库‛全面复查报告表]和[‚小金库‛全面复查统计表]报上海银监局‚小金 库‛专项治理领导小组。

(二)、配合做好XXXX银监局‚小金库‛专项治理的督导抽查工作(截止2011年7月底)。

(三)整改落实(截止2011年8月底)

对2011年‚小金库‛专项治理过程中包括复查、督导抽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统一政策、集中认定、分别处理的原则,整改落实到位,做到资金资产处理到位,小金库违纪情况处理到位。

(四)机制建设(截止2011年11月底)

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是‚小金库‛专项治理的根本任务,为巩固‚小金库”专项成果,财务公司要根据边治理、边研究、边总结、边完善的思路,深入分析小金库专项治理中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注重从实际出发,从制度机制建设入手,研究制定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措施,进一步推动完善和建立健全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财务公司各部门根据专项治理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

财务公司“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篇2

2009年7月24日中央纪委对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解释的文件中指出:“小金库”, 是指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 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 (含有价证券) 及其形成的资产。

“小金库”虽冠以“小”字, 数量却大得惊人, 据披露, 仅2006年上半年, 全国审计机关共查出违规小金库130亿元。中国未来将逐步深化各项财税改革, 在源头上防止并杜绝“小金库”问题的发生, 在此基础上, 也将不断加大对“小金库”的日常治理力度。全国小金库”治理工作从2009年4月始至2011年12月止, 纳入治理范围的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社会团体, 历时三年, 经历了自查自纠、重点复查、整改落实三个阶段, 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近年来, 行政事业单位随着国库集中支付范围的不断扩大, 实现账户零余额, 控制单位开支的现金使用量, 各单位可支配资金减少, 一些单位为了用钱方便, 巧立明目, 变换花样设立小金库, 从而引发矛盾直至职务犯罪时有发生。行政事业单位治理“小金库”对深化收入分配制度、财税体制等改革、推进反腐倡廉建设都有重大意义。现结合行政事业单位在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中取得的初步成效, 谈谈行政事业单位如何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

二、加强领导, 成立专班

为切实加强对“小金库”治理工作的领导, 单位应成立“小金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原则上组长由党政一把手担任, 纪检监察部门、财务部门负责人应担任小组成员。坚决落实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小金库”治理第一责任人制度, 各单位 (处室) 领导要认真把关, 要负全责, 对报告内容承担领导责任。在切实履行领导责任同时, 将领导责任与经济责任挂钩, 建立奖惩机制定期考核履职情况。要制定工作方案, 进一步落实分解具体责任到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出台制度、细化措施, 制定方案。

三、深入彻查“小金库”着手点

(一) 账户管理和资金收付

2004年, 为了适应各级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改革需要, 规范各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 按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应开设2个账户: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工资待发账户;按规定可以保留专用存款和党团经费等账户。在“小金库”治理工作中, 通过查看批准账户设置的相关文件和开户许可证, 检查账户是否合法设置;通过核对国库支付对账单和银行对账单以及相关账目, 检查财政资金是否做到统一核算、统一收付, 有无非法将财政资金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套取资金现象。有无财政资金归垫自有资金开支现象, 对于经常发生自有资金垫付开支情况, 要追查资金来源和资金性质是否因“小金库”引起。重点检查各种项目专款, 通过查看项目专款的申报文件, 了解其资金分配政策和方案, 追究专款是否专用, 是否纳入专用存款账户统一核算, 是否将专款挪用私设“小金库”, 是否假借拨款转移资金存放“小金库”。如果发现“小金库”, 要彻查“毒源”, 将“小金库”缴交, 并追究相关人责任。通过以上基础工作, 规范账户管理和资金收付, 有效地杜绝设立“账外账”的违纪行为。

(二) 执行财政财务制度

1.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审查行政事业单位是否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对于未实行这一制度的要查明原因, 督促尽快执行。对于已经执行这一制度的, 要考察日常用款是否遵循“指标-计划-支付”步骤, 计划执行进度有无忽快忽慢现象, 重点检查季末年底用款进度, 有无突击花钱现象, 对于年底花尽心思花光结余资金的单位, 要审查其花钱项目的合理性, 通过查看预算文本检查是否执行预算项目。

2.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一查看国有资产购置是否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二审查“三公经费”是否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目前, 行政事业单位每年用于会议费、出国费、车辆购置费等公务支出的数目都不是一个小数字, 通过查阅会议文件了解会议支出预算, 考察是否凭借提高会议标准套取资金私设“小金库”;通过查阅出国批件和收费标准, 查看出国经费是否开支合理, 有无与收费单位联合套取资金行为。应重点查看“三公经费”数额较大的支出是否纳入政府采购范围, 有效地防止以会议费、出国费、车辆购置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现象的发生。

3.“公务卡”推行情况。“公务卡”推行是近几年行政事业单位顺应财政公务消费结算制度的一次重要改革, 它能有效地减少现金支付结算、提高费用开支的通明度, 保证资金安全使用。是防止和根除“小金库”的重要手段。在小金库审查过程中, 通过查看单位资金结算途径, 对于现金付讫的重大数额业务, 要追查报销票据的真实性、合法性, 防止私设“小金库”;对于已经执行小金库结算制度的单位, 要查看公务卡使用合规情况, 是否尝试建立完善制度改革的配套机制。

(三) 行政事业单位票据和财务印鉴管理

一查财务印鉴管理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印鉴中付款人和财务负责人印章是否分开持有, 确保财务印鉴保管安全、使用规范。

二查各种票据:核对支票存根和支票使用薄, 检查支票使用是否顺号, 如果发现缺号, 要追查是否因套取资金而未入账设立“小金库”。审查单位行政票据使用情况, 对于有行政收费职能的单位, 检查是否按收费职能收费, 是否实行“收支两条线”, 使用合法票据, 如实确认收入。在“小金库”彻查工作中, 通过审查单位票据使用和管理情况, 有效地禁止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行为。

(四) 内部建章立制和加强财务管理

治理“小金库”是一项源头制腐的系统工程, 要在专项整治的基础上, 着眼于建章立制, 着眼于管理体制的创新。下面以湖北省农垦事业管理局为例, 浅析如何建立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

湖北省农垦事业管理局属于湖北省政府直属正厅级事业单位, 该单位无行政职能, 经费来源依赖全额财政拨款, 无事业收入。近年来, 该局配合“小金库”治理工作, 大力倡导建设节约型机关, 在狠抓制度建设方面取得了切实可行的成效。

1.从源头“疏堵”, 标本兼治。加强广大干部群众的制度意识, 筑牢遵纪守法思想防线, 是构建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的首要任务, 也是落实中央彻底消除“小金库”目标的基本前提。制度靠宣传教育, 通过把制度理念转化为干部群众的理想信念、党性原则、行动指南, 自觉遵守、共同维护。为此, 要审查行政事业单位是否从加强教育入手, 是否将教育纳入单位党建和纪检工作范围, 不断提高干部和财务人员的遵纪守法观念和廉洁从政意识, 构建不愿设立“小金库”的自律机制。

一是教育培训并举。充分认识“小金库”治理工作的艰巨性、必要性和重要性, 要求部门、单位的“一把手”深刻认识“小金库”的严重危害性, 高度重视宣传工作, 把治理工作列入议事日程。该局采取大会学习、党员过组织生活, 现场接受警示教育等各种行之有效的形式, 小金库宣传工作赢得了广大干部职工的理解和支持, 党员干部把警示教育引入党课, 制定了培训计划, 在学习制度的同时, 宣传制度、维护制度, 完善制度, 营造了人人懂制度、人人守制度的良好氛围。除此之外, 不断拓宽教育的内容和形式, 逐步建立起教育的长效机制。2011年, 该局拟定了腐败风险预警防控管理资料汇编, 对单位领导、机关各处室及所属单位制定了腐败风险防控管理, 把“小金库”当成一个重要腐败风险点, 针对不同岗位和职责制定了相应的防控措施, 做到早预警, 早发现, 早防范。

二是疏堵两手抓。防治“小金库”不仅要“堵”, 更应先“疏”。一方面, 针对现行财务制度有些不健全和不符合实际的地方, 完善相关办法措施, 增强实效性和合理性, 引导资金在正常的渠道内良性循环。2011年, 为了控制招待费, 该局新制定了《省农垦局机关食堂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为了加强财务管理, 制定了《湖北省农垦事业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厉行节约、加强财务管理的通知》、《省农垦事业管理局关于加强财务管理的补充规定》。另一方面是堵塞漏洞。在强化票据管理方面, 该局一直使用财政部统一监制的收款收据, 坚持以旧换新核收发放票据的管理办法, 防止“白条”收费不入账形成“小金库”。

三是统筹兼顾, 全面治理。把“小金库”清查与规范津贴补贴、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管理、节约和控制行政成本支出、加强银行账户监管, 以及行政事业单位发票管理检查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借助财政监管、审计监督等日常监管工作, 合力推进, 综合实施。

2.重制度落实, 通过监督前移大力防范。狠抓部门、单位“小金库”的制度建设和落实, 扼杀“小金库”现象苗头, 做到监督关口前移, 通过完善财政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 源头堵毒、重点防范, 构建不能设立“小金库”的防范机制。通过理顺各项体制和机制, 将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有效结合, 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和运营新机制, 固定资产购置和维修、车辆保险服务等支出严格实行报批程序, 严格履行政府采购手续。盘活国有资产, 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

财务公司“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篇3

为贯彻落实省全“小金库”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县纪委、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关于在全县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x纪发〔2009〕7号文)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专项治理的范围和内容

(一)专项治

理范围

镇机关和部门单位,部门单位中要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重点。

(二)专项治理内容

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均属于此次治理范围。重点是2007年以来至2008年底各种“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情况,以及2006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对设立“小金库”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应追溯到以前。

“小金库”主要表现形式包括:

1、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

2、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

3、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4、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

5、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

6、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7、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

二、专项治理的方法和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分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和整改落实等几个阶段。主要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专项治理工作从2009年6月起至2009年底基本结束,具体工作主要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09年6月25至7月5日)

各部门单位要把专项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深入做好思想发动、政策宣传、计划制定和组织部署工作。支持群众监督,鼓励群众举报。

(二)自查自纠(截至2009年7月5日至7月15日)

凡列入此次专项治理范围的部门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抓紧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认真组织自查,做到不走过场、全面覆盖。对自查中发现的各种违法违规问题,必须自觉纠正。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各单位按规定上报自查自纠总结报告,并填报《单位“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对自查自纠情况负完全责任。自查面必须达到100%。

为保证自查效果,各部门单位要组织力量开展内部检查,尽量把问题解决在自查阶段。各级“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根据《单位“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汇总填列《“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于7月15日前上报镇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重点检查(2009年7月16日至10月底日)

在自查自纠基础上,全镇组织开展重点检查,重点检查面不得低于纳入治理范围单位总数的10%,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和重点单位检查面不得低于20%。

重点检查对象:

1、执收、执罚权相对集中的部门和单位;

2、教育、卫生、民政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部门单位;

3、以前发现存在“小金库”的部门和单位;

4、有群众举报的部门和单位;

5、自查自纠措施不得力、工作走过场的部门和单位。

重点检查报告及《“小金库”重点检查情况统计表》要上报镇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镇“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汇总后,于2009年11月5日前报送县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整改落实(截至2009年11月20)

各部门单位要针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做到资金资产处理到位、违纪责任人员处理到位。在整改过程中要深入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强化源头治理,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镇“小金库”治理领导机构要加强对整改落实情况的督促指导。

各部门单位“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要将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于2009年11月25日前报镇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其对镇“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分析,形成专题报告,经镇治理“小金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县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专项治理的政策规定

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小金库”,要严格按照“依法处理,宽严相济”的原则进行处理。

(一)“小金库”治理工作鼓励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从轻从宽处理。凡自查认真、纠正及时的,对责任单位可从轻、减轻或免予行政处罚,对有关责任人员

可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对自查出的“小金库”,要如数转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依法进行财务、税务等相关处理。各部门各单位对其所属单位进行的内部检查,视同自查。

(二)对被查发现的“小金库”,除依法进行财务、税务等相关处理外,还要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对设立“小金库”负有领

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依照《设立“小金库”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设立“小金库”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三)对专项治理工作中走过场的部门和单位,主管部门和专项治理领导机构要及时了解掌握有关情况,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对问题严重的,要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四)对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弄虚作假、压案不查、对抗检查、拒不纠正、销毁证据、突击花钱、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或重点检查中发现“小金库”数额巨大、情节严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从重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方案》下发后再设立“小金库”的,对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要严肃处理,按照组织程序先予以免职,再依据党纪政纪和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六)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问题,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四、专项治理的组织领导

镇成立由党委书记陈卫东任组长,镇长徐忠乐、纪检书记严定维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涂娟、彭良才、刘湘军、丰亚平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指导和协调全镇范围内“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研究制定有关政策规定和治理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要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财政所,负责“小金库”专项治理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各部门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专项治理领导机构,并设立日常工作机构。

五、专项治理的工作要求

(一)做好宣传发动

各部门单位要多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地宣传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内容和政策规定,对治理工作中发现并查处的典型案例有选择地予以公开曝光。

(二)落实举报制度

各部门单位“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要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注意发挥网络举报作用。要认真做好举报的受理工作,建立举报登记和查处督办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做到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要认真执行信访工作保密制度,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依纪从严惩处。对举报有功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查出并已收缴入库的“小金库”资金、税款和罚款的金额,给予相应的奖励。(镇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举报电话:0730-4480176,4480256)

(三)强化工作督导

财务公司“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篇4

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县委相关规定精神,特别是抓好“三公”经费、会议费等预算管理,进一步治理“小金库”,切实严肃财经纪律,真正从源头上斩断不良作风的“资金链”,确保公务接待、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经费只减不增,决定在全县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现就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县委相关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公务接待经费(以下简称“三公”经费)支出,通过对各乡镇、各单位“三公”经费预算和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和纠正“三公”经费在审批、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促进“三公”经费管理使用制度的进一步完善,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提高行政经费支出透明度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检查时间及检查范围

检查时间:中秋国庆期间,具体时间为9月至10月上旬。检查范围:纳入预算管理或有财政拨款的部分乡镇、单位,重点是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三、检查内容

2013年以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财经纪律,特别是“三公”经费及设立“小金库”的有关问题,数额较大和情节严重的,可追溯到以前。重点包括:

1.预算收入管理情况。按照综合预算的要求,加强对预算收入管理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各单位依法取得的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收益和处置等非税收入,未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国库,隐瞒、截留、挤占、挪用、坐支或者私分,以及违规转移到所属工会、培训中心等单位使用等问题;严肃查处各种形式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

2.预算支出管理情况。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加强对预算支出管理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虚列支出、转移或者套取预算资金,转嫁支出等问题;及时纠正违反规定擅自设立项目、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津贴补贴问题;对公务卡管理使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突出对“三公”经费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违规扩大出国(境)经费开支范围,擅自提高出国(境)经费开支标准,接受企事业单位资助或向下属单位摊派出国(境)费用等问题;超标准配置公务用车、违规配置和向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转移摊派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等问题;超规格、超标准接待和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及土特产品等问题。

突出对会议费和培训费的监督检查。会议费重点检查计划外召开会议,以虚报、冒领手段骗取会议费,虚报会议人数、天数等进行报销,违规扩大会议费开支范围、擅自提高会议费开支标准,在非定点饭店召开会议,违规转嫁或摊派会议费用以及报销与会议无关费用等问题。培训费重点检查计划外举办培训班,超范围和开支标准列支培训费,虚报和未按规定程序报销培训费,转嫁、摊派培训费用和向参训人员乱收费等问题。及时纠正借会议、培训之名组织会餐、安排宴请、公款旅游以及在会议费、培训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等与会议、培训无关的支出。

3.政府采购管理情况。加强对货物、工程和服务等政府采购的管理和监督。重点检查采购预算编制不完整,执行经费预算和资产配置标准不严格,违反政府采购程序,“暗箱”操作、无预算采购、超预算采购等问题。

4.资产管理情况。从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环节入手,严肃查处擅自处置资产、转移收入、私分资产等行为。资产配置环节,重点检查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配置资产,资产配置与履行职责不适应,以及资产配置中存在的奢侈浪费等问题。资产管理环节,重点检查资产管理使用制度不健全,资产管理责任制不落实,资产账实不符等问题。资产处置环节重点检查在处置范围、审批程序、处置方式、收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违规问题。

5.财务会计管理情况。落实《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检查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核算行为。重点检查各单位未设置会计账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不真实不完整,会计核算不符合《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不具备从业资格等问题,严肃查处各种会计造假行为。

6.财政票据管理情况。加强对财政票据印制、发放与领用、使用与保管、核准与销毁等全过程的管理与监督。重点检查非法印制票据,转让、出借、串用、代开票据,或者伪造、变造、买卖、擅自销毁票据等行为,坚决查处假发票。

7.设立“小金库”情况。继续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对违反法律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规定账户、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进行清理检查,坚决查处贪污、私分、行贿、受贿,以及套取会议费、培训费和出国(境)费用等设立“小金库”问题。

四、检查人员及检查单位 第一组

组 长:*** 成 员:*** 检查单位:*** 第二组

组 长:*** 成 员:*** 检查单位:***

五、车辆安排

第一组所需车辆由县财政局负责派车,第二组所需车辆由县审计局负责派车。

六、工作要求

(一)对于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将按照《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分处罚条例》等相关制度规定进行严肃问责处理,情节严重的将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二)各乡镇、各单位要以此次专项检查工作为契机,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研究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建立健全有效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和“小金库”治理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财政财务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

(三)各检查组要按照《**县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办法》等相关制度的要求,自觉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开展检查工作。

财务公司“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篇5

皖教工委〔2009〕19号

省属各高校、厅直属中专学校,委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9〕18号)精神,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安徽省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厅〔2009〕18号)和省治理“小金库”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2009年我厅将全面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现将《安徽省教育厅“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安徽省教育厅

2009年6月1日

安徽省教育厅“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9〕18号)精神,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安徽省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厅〔2009〕18号),现就省教育厅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专项治理的范围和内容

(一)专项治理范围

此次专项治理范围是省教育厅机关、直属院校和事业单位,事业单位中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重点。

(二)专项治理内容

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均纳入治理范围。重点是2007年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以及2006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对设立“小金库”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应追溯到以前。

“小金库”主要表现形式包括:

1.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

2.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

3.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4.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

5.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

6.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7.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

二、专项治理的方法和步骤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从本方案下发之日起至2009年11月底基本结束,主要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共分为四个阶段:

(一)工作部署阶段(本方案下发之日至2009年6月上旬)

各校、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要尽快成立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形成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积极行动,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里的决策和部署上来。深入做好思想发动、政策宣传、计划制定和组织部署工作。支持群众监督,鼓励群众举报。

(二)自查自纠阶段(2009年6月10日至30日)

各校、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抓紧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认真组织自查,做到不走过场、全面覆盖。对自查中发现的各种违法违规问题,必须自觉纠正,并按照“填报说明”(附件3)的规定如实填列《单位“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同时形成自查自纠书面总结报告。各校、各单位负责人要签名确认,对自查自纠情况负完全责任,内部自查面必须达到100%。

为保证自查效果,省教育厅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力量及时做好政策解释和咨询工作,并组织力量有重点地进行内部检查,尽量把问题解决在自查阶段。各校、各单位于6月24日前将自查自纠总结报告和《单位“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报送省教育厅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计划财务处,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至:yz@ahedu.gov.cn)。省教育厅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单位“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汇总填列《“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并形成省教育厅自查自纠总结报告于6月30日前报送省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重点检查阶段(2009年7月10日至10月31日)

在自查自纠基础上,安徽省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开展重点检查,重点检查面不低于20%。

重点检查对象:

1.服务性收费、代收费相对集中的部门和单位;

2.宾馆、培训中心、招待所、出版社等与各院校、单位有隶属关系的单位;

3.以前检查发现存在“小金库”的院校、单位;

4.有群众举报的院校、单位;

5.自查自纠措施不得力、工作走过场的院校、单位。

重点检查阶段,各校、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

(四)整改落实阶段(截至2009年11月1日至30日)

各校、各单位要针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做到资金资产处理到位、违纪责任人员处理到位。在整改过程中要深入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强化源头治理,建立健全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各校、各单位要将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于2009年11月20日前报省教育厅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省教育厅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总结分析,形成专题报告,经省教育厅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省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专项治理的政策规定

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小金库”,要严格按照“依法处理,宽严相济”的原则进行处理。

(一)“小金库”治理工作鼓励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从轻从宽处理。凡自查认真、纠正及时的,对责任院校、单位可从轻、减轻或免予行政处罚,对有关责任人员可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对自查出的“小金库”,要如数转入符合规定的账簿,依法进行财务、税务等相关处理。各校、各单位对其所属单位进行的内部检查,视同自查。

(二)对被查发现的“小金库”,除依法进行财务、税务等相关处理外,还要对责任院校、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对设立“小金库”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依照《设立“小金库”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设立“小金库”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三)对专项治理工作中走过场的院校、单位,省教育厅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将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对问题严重的,要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四)对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弄虚作假、压案不查、对抗检查、对抗检查、拒不纠正、销毁证据、突击花钱、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或重点检查中发现“小金库”数额巨大、情节严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从重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9〕18号)下发后再设立“小金库”的,对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要严肃处理,按照组织程序先予以免职,再依据党纪政纪和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六)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问题,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四、专项治理的组织领导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实行分级负责、分口把关。

省教育厅成立由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厅长程艺任组长,省教育厅副厅长杨德林、省教育纪工委书记王宜任副组长,办公室、组干处、人事处、计财处、教育纪工委、机关党委主要负责人参加的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指导和协调省教育厅所属院校和事业单位“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研究制定有关治理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要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杨德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计财处,具体负责“小金库”专项治理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各校、各单位要成立由分管领导牵头、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机构,并设立日常工作机构。各校、各单位治理“小金库”工作机构设立情况要在2009年6月10日前报省教育厅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专项治理的工作要求

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按照中央和省里规定,教育、卫生、交通、民政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部门和单位被列为此次专项治理工作的重点检查对象。各校、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迅速行动,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密切配合,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一)认真做好宣传发动

各校、各单位要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动员部署,迅速行动,切实做到思想、领导、组织、责任到位。要充分利用校园宣传报栏、网站等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地宣传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内容和政策规定。要通过编发工作简报等方式,及时通报治理“小金库”工作进展情况,加强信息沟通,促进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二)积极落实举报制度

各校、各单位要畅通群众意见反映渠道,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注意发挥网络举报作用。要认真做好举报电话和信件的受理工作,建立举报登记和查处督办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做到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省教育厅设立举报电话(0551-2827720、2831825),受理群众举报。各校、各单位要认真执行信访工作保密制度,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依纪从严惩处。对举报有功的人员,根据查出并已收缴入库的“小金库”资金、税款和罚款的金额,给予3%-5%的奖励,奖金最高限额为10万元,由省级财政负担。

(三)健全工作协调机制

省教育厅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加强同各院校和单位的沟通和联系,加强对方案制定、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案件移送等工作的督促指导,建立分工明确、运转顺畅、配合有力的专项治理工作协调机制。各校、各单位要按照要求,结合本校、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于2009年6月10日前报省教育厅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院校和单位要认真把握“自查自纠从宽、被查被纠从严、顶风违纪从重”的政策界限,明确专项治理职责,认真抓好专项治理各阶段相关工作的落实。

(四)强化工作督导检查

在专项治理工作期间,省教育厅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将派出督导组,分赴各院校、单位加强督促指导,总结和宣传好的经验做法,督导查办典型案件,评估验收治理效果。对治理工作领导不力、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不认真,以及拒绝接受重点检查的院校、单位,及时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各校、各单位也要结合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和本校、本单位实际,对内部和所属单位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督促指导,确保“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附件:单位“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填表说明

为提高“小金库”专项治理报表统计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现对专项治理报表填列工作说明如下:

一、关于单位“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附件1)

(一)凡规定治理范围内的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自查结束后,不论有无“小金库”问题,都要填报《单位“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经单位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签章后,按财务隶属关系,上报给上级单位,并逐级汇总报送上级专项治理日常工作机构。

(二)表头填列自查单位的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及主管部门。

(三)本表由八项组成:第一项为2006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资产原值,资产原值按取得时价格(价值)填列。第二项为2007年至今“小金库”资金来源合计,按实际发生数填列。第三项为2007年至今“小金库”资金支出合计,按支出实际发生数填列,其中:“弥补经费”指弥补符合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开支范围和标准的经费支出。第四项为期末“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资产原值,填列截至自查时“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资产原值。第六项自查发现“小金库”及纠正情况中,“小金库”个数计算方法为:一个账户为一个“小金库”,由个人管理或固定地点存放的现金、有价证券、固定资产权证、股权和债权凭证等资产,按照管理人或存放地点的数量确定“小金库”个数;“纠正处理”指已完成财务、税务等处理。第七项自查发现“小金库”处理情况,按应纠正处理和已纠正处理的实际情况填列。第八项自查处罚通报情况,受行政处罚人数按财政、审计等行政执法机关处罚的人数填列;受组织处理人数按组织部门处理的人数填列;受党纪政纪处理人数按纪检监察部门处理人数填列。

(四)本表第四项期末“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资产原值应等于第一项加上第二项减去第三项。

二、关于“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附件2)

(一)此表由各地和省直各单位专项治理日常工作机构按财务隶属关系,根据所属单位上报的《单位“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填制,并逐级汇总。

(二)此表共九项,其中第一项为自查基本情况,由各级专项治理日常工作机构根据所属单位自查情况填写。第二至第九项填列方法与《单位“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相应项目相同。

三、其他说明

(一)附件1-2中填列“其他”项目的必须在备注中予以说明。

(二)“账户”包括以单位或个人名义开立的银行账户及其他在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公司、期货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金融机构开立的有账号和户名的账户。

(三)“小金库”中有外币的,按照截至自查或重点检查时的汇率折算成人民币。

四、报送要求

(一)《单位“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附件1)由各校、各单位“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于6月24日前报送省教育厅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信地址:合肥市金寨路321号安徽省教育厅计财处,邮政编码230061,联系电话:0551-2831825)。

(二)为便于计算机汇总,不得随意变更报表格式。

财务公司“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篇6

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继续深化“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根据雅安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雅安市2011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雅治金〔2011〕1号)要求,现就我局2011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局党委研究决定,成立雅安市文化新闻出版和广播影视局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委书记、局长肖建林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王露凤同志担任,成员由局计财科科长、下属单位负责人担任。组长负责全面工作,副组长负责日常工作,计财科科长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见附件)。

二、任务目标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彻底清理“小金库”的工作要求,分级负责,分口把关,统筹兼顾,整体推进,全面深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的“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着力解决工作不重视、走过场以及工作不平衡的问题,坚决扫除专项治理工作死角,始终抓住构建和完善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这个根本任务。机关和事业单位要巩固成果、防止反弹,对于自查自纠“零申报”的单位,要认真组织复查;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要加大力度,抓好整改落实。要注重总结专项治理经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探索从源头上根治的有效途径。年底前完成这次专项治理工作任务,以“小金库”专项治

理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三、方法和步骤

2011年要继续深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时间从《方案》下发之日起至2011年12月结束,主要分为全面复查、督导抽查、整改落实、机制建设和总结验收5个阶段。

(一)全面复查(截至2011年5月24日)

凡列入“小金库”专项治理范围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都要认真组织复查。复查面必须达到100%。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复查要结合2010年摸底排查的整改和检查进行;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的复查可在2010年的基础上开展自查自纠“回头看”。各单位负责人对全面复查工作负完全责任。要在复查中落实公示制、承诺制和问责制,将复查情况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和承诺,并明确责任追究的规定,接受群众监督。局机关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局机关举报电话为:8502975、8502977。

市局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复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促指导,坚决扫除治理工作死角。对全面复查中发现的“小金库”和各类违法违规问题,要及时整改纠正。复查工作结束后,各单位要填报《“小金库”全面复查报告表》(见局已转发的雅治金〔2011〕1号文),并附文字说明。

(二)督导抽查(截至2011年7月20日)

在全面复查的基础上督导抽查。市局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要抽调专门力量组织开展工作督导,并选择具有典型性的单位进行重点抽查。督导主要包括以假发票套取资

金设立“小金库”、虚列会议费和培训费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以资产出租和处置收入设立“小金库”、以地方财政补助收入设立“小金库”、虚列成本费用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购买消费卡等。

(三)整改落实(截至2011年8月20日前)

要进一步加强整改落实工作。各各单位要针对2011年全面复查和督导抽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做到资金资产处理到位、财务会计管理整改到位、违法违纪责任人员责任追究到位,确保治理工作成效。

(四)机制建设(截至2011年11月20日前)

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是“小金库”治理的根本任务。为巩固“小金库”治理成果,各单位要按照边治理、边研究、边总结、边完善的思路,将长效机制建设贯穿治理工作始终,注重从实际出发,进一步推动完善和建立健全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

(五)总结验收(2011年12月)

按照《意见》的要求,要认真做好“小金库”治理工作总结、评价和验收,检查、评价和验收过程中要通过资料分析、报表审核和现场检查等方式全面了解治理工作情况,要通过问卷调查、座谈了解等方式,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满意度调查,保证以实实在在的治理工作成果取信于民。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

直属各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和工作程序,切实加强对“小金库”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小金库”治理工作的领导责任,把“小金库”治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认真抓好本单位的治理工作。

(二)注重源头防治,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财务公司“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篇7

财监〔2014〕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人民团体:

为确保严肃财经纪律和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全面开展和顺利实施,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情况的报告》(中办发〔2014〕9号)和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部署,经国务院批准,现将《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

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严肃财经纪律和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是保障中央八项规定贯彻执行的重要举措。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做好这项工作,明确要求财政、审计部门加大财务监督和审计监督力度,强化专项检查,抓好“三公”经费、会议费等预算管理,进一步治理“小金库”,切实严肃财经纪律,真正从源头上斩断不良作风的“资金链”。一年多来,各地区、各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在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必须看到,财经纪律意识淡薄、预算资产财务管理不到位、私设“小金库”等问题依然存在,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坚决予以纠正和防范。为确保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全面开展和有效实施,现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情况的报告》(中办发〔2014〕9号)和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部署,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指导原则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治理,坚决纠正和查处各种财经违法违纪行为,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从源头上斩断不良作风的“资金链”,确保中央八项规定落到实处。

(二)指导原则。专项治理工作要掌握以下原则:

一是分级负责,分口把关。实行中央与地方分级负责、各有关职能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分口把关的工作机制,落实专项治理工作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是突出重点,统筹兼顾。专项治理工作要围绕预算、资产、财务、政府采购、会计工作的关键节点和薄弱环节,结合各地区、各部门的实际情况,有的放矢,突出重点。同时,要与财政、审计日常监管工作相结合,形成整体合力。

三是严格执法,标本兼治。坚持依法依规办事,坚决查处和纠正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不断深化财政、金融、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等改革,逐步完善体制、机制和制度。

二、专项治理的范围和内容

各地区、各部门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明确专项治理范围,细化专项治理内容,提升专项治理的针对性、有效性。

(一)专项治理范围。

纳入预算管理或有财政拨款的部门和单位,重点是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二)专项治理内容。

2013年以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财经纪律以及设立“小金库”的有关问题,数额较大和情节严重的,可追溯到以前。重点包括:

1.预算收入管理情况。按照综合预算的要求,加强对预算收入管理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各单位依法取得的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收益和处置等非税收入,未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国库,隐瞒、截留、挤占、挪用、坐支或者私分,以及违规转移到所属工会、培训中心、服务中心等单位使用等问题;严肃查处各种形式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

2.预算支出管理情况。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加强对预算支出管理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虚列支出、转移或者套取预算资金,转嫁支出等问题;及时纠正违反规定擅自设立项目、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津贴补贴问题;对公务卡管理使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突出对“三公”经费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违规扩大出国经费开支范围,擅自提高出国经费开支标准和虚报出国团组级别、人数等套取出国经费,擅自增加出访国家、地区及城市,接受企事业单位资助或向下属单位摊派出国费用等问题;超标准配置公务用车、违规配置和向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转移摊派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等问题;超规格、超标准接待和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及土特产品等问题。

突出对会议费和培训费的监督检查。会议费重点检查计划外召开会议,以虚报、冒领手段骗取会议费,虚报会议人数、天数等进行报销,违规扩大会议费开支范围、擅自提高会议费开支标准,在非定点饭店或严禁召开会议的风景名胜区召开会议,违规转嫁或摊派会议费用以及报销与会议无关费用等问题。培训费重点检查计划外举办培训班,超范围和开支标准列支培训费,虚报和未按规定程序报销培训费,转嫁、摊派培训费用和向参训人员乱收费等问题。及时纠正借会议、培训之名组织会餐、安排宴请、公款旅游以及在会议费、培训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等与会议、培训无关的支出。

3.政府采购管理情况。按照公开透明、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的原则,加强对货物、工程和服务等政府采购的管理和监督。重点检查采购预算编制不完整,执行经费预算和资产配置标准不严格,违反政府采购程序,“暗箱”操作、无预算采购、超预算采购等问题。

4.资产管理情况。从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环节入手,严肃查处擅自处置资产、转移收入、私分资产等行为。资产配置环节,重点检查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配置资产,资产配置与履行职责不适应,以及资产配置中存在的奢侈浪费等问题。资产管理环节,重点检查资产管理使用制度不健全,资产管理责任制不落实,资产账实不符等问题。资产处置环节重点检查在处置范围、审批程序、处置方式、收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违规问题。

5.财务会计管理情况。落实《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检查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核算行为。重点检查各单位未设置会计账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不真实不完整,会计核算不符合《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不具备从业资格等问题,严肃查处各种会计造假行为。

6.财政票据管理情况。加强对财政票据印制、发放与领用、使用与保管、核准与销毁等全过程的管理与监督。重点检查非法印制票据,转让、出借、串用、代开票据,或者伪造、变造、买卖、擅自销毁票据等行为,坚决查处假发票。

7.设立“小金库”情况。继续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对违反法律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规定账户、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进行清理检查,坚决查处贪污、私分、行贿、受贿,以及套取会议费、培训费和出国(境)费用等设立“小金库”问题。

三、专项治理的方法步骤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采取自查自纠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自查自纠(本方案下发之日起至8月15日)。

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抓紧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认真组织自查,做到不走过场、全面覆盖。自查面必须达到100%。各单位对自查中发现的各种违规违纪问题,必须自觉纠正,及时填报《单位“三公”经费自查情况报告表》(附表1)、《单位会议费、培训费自查情况报告表》(附表2)、《单位“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附表3)和《单位严肃财经纪律和治理“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附表4)。各单位负责人对自查自纠工作负完全责任。

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各地区、各部门根据自查自纠情况汇总填报本地区、本部门的《“三公”经费自查情况统计表》(附表5)、《会议费、培训费自查情况统计表》(附表6)、《“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附表7)和《严肃财经纪律和治理“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附表8),逐级上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于8月20日前将自查自纠总结报告和统计报表报财政部(监督检查局)。

(二)重点检查(8月16日至9月底)。

在自查自纠基础上,各级财政、审计部门要组织力量开展重点检查,对有具体举报线索、社会反映比较强烈、日常监管中问题较多、自查自纠不认真的地区和单位,要集中开展重点检查。

重点检查报告及《“三公”经费重点检查情况统计表》(附表9)、《会议费、培训费重点检查情况统计表》(附表10)、《“小金库”重点检查情况统计表》(附表11)和《严肃财经纪律和治理“小金库”重点检查情况统计表》(附表12)要逐级上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于10月10日前将重点检查报告和统计报表报财政部(监督检查局)。

各级财政、审计部门对本开展的检查工作中,发现的与违反财经纪律和设立“小金库”相关问题,一并汇总填报。

(三)整改完善(9月底至10月中旬)。

各地区、各部门要针对专项治理工作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切实抓好落实,做到资金资产处理到位、违规违纪责任人员处理到位。要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强化源头控制,健全完善长效机制。

专项治理工作基本结束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要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形成书面报告,于10月10日前报送财政部(监督检查局)汇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专项治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进一步强化责任,精心部署落实。财政部、审计署组建工作班子,建立专项治理工作协调机制,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国范围内专项治理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组建专项治理工作班子,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协调机制,狠抓工作落实。各单位主要领导对专项治理工作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有关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加大执法力度。各级财政、审计部门要认真开展重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依法进行处理处罚,对有关责任人员要依纪依法追究责任。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对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发现问题的汇总、分析与研究,及时通报各类违规违纪问题。对严重违法乱纪的,特别是抵制检查、顶风违纪、转移资金、突击花钱的,要严肃处理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公开曝光,充分发挥警示与威慑作用。

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篇8

根据XX市《关于印发的通知》(XX发[2XXX]25号)精神,我局高度重视,积极布置和传达相关工作,在全县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开展了为期20天的“小金库”自查自纠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积极部署实施

为确保此次“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顺利完成,在X委、X政府的领导下,由我局牵头,县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共同负责组织,涉及此次专项治理工作的各单位都成立了相应的工作小组,使此项工作有条不紊开展着。短时间内,我局迅速传达和部署好此次工作的内容,使涉及此次“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国有及国有企业有充足的时间进行自查自纠工作。

二、及时动员,认真监督落实

在为期XX天的小金库自查自纠工作,我局印制和发放了关于此次国有及国有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并在方案中指明了开展此项工作的涉及的范围、步骤以及方法,在治理活动开展中对涉及此次治理的XX个相关单位进行监督和指导,及时发现这XX个单位在自查阶段中存在的问题,并予以指导解决。在回收的“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中,绝大部分单位都不存在小金库的违规现象,仅有一家单位出现了“小金库” 违规现象,这一单位是XXXX公司。此公司存在“小金库”违规现象主要是由于在部分炸药配送费及一些费用未

入账所致,它的“小金库”有过道租金是XX元,押金是XX元,炸药运输配送收入XX元,共计XXX元收入未入账,这些收入用于招待支出XX元,剩余XX元为现金。XXX物资公司在“小金库”自查阶段发现自身存在“小金库”之后,及时申报并积极进行整改,我局也对其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责令其尽快处理完“小金库”,完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杜绝“小金库”现象的再次发生。

通过开展“小金库”自查工作,进一步增强了我县各国有及国有资产企业的法制意识,强化了财务管理制度。今后,我县将以这次自查工作为起点,进一步加大对各单位“小金库”现象的监督和查处,做到发现一个查处一个,力争做到清理工作不留死角,从源头杜绝腐败,确保各单位资金的高效使用。

XXXX小金库专项治理小组

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简报 篇9

长治公司严格按照省集团公司晋煤销字[2010]392号文件精神的要求, 为全面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保障“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落实。长治公司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专项治理工作机制。专门成立了“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积极开展此项工作,并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审计、财务、纪检、人事、综合办)五个相关部室人员为一行的联合检查小组,在重点检查阶段,扎实推进的同时,长治公司对所属单位,各县区公司、直属各单位、各出省站、公、铁两路以及公路经销公司32 个单位进行了全面的专项治理突击大检查,采取不提前通知,现场盘点库存、查阅资料、计算、填写表格等方式进行现场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工作,主要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首先要求各单位一把手签订了“小金库”治理自查自纠情况零报告承诺书和“小金库”治理自查自纠情况承诺书,保证了这次专项治理工作全面覆盖、进一步落实。这次检查的重点是针对以下四种主要表现形式:

(一)隐匿收入设立“小金库”;

(二)虚列支出设立“小金库”;

(三)转移资产设立“小金库”;

(四)其客观存在形式设立“小金库”来进行检查。

检查的步骤和要求主要有以下几点:

1、检查工作开始前,检查组先现场与被检查单位负责人和财务人员说明检查的内容和注意的事项,并宣传“小金库”治理的相关政策法规,明确重点检查工作目标、工作程序和配合要求,听取被检查单位基本情况及“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的介绍;

2、检查小组将检查的内容、要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

导小组办公室举报电话、领导小组组长电话以及检查工作纪律等 公示张贴在被检查单位办公场所。

3、检查小组根据需要采用盘点、查阅、登记、计算、分析等方式实施现场检查。

在实施现场检查时,检查人员对检查的基本情况和发现的问题进行现场提出,并要求单位写出改进措施,建立预防产生“小金库”长效机制。落实责任主体,做到一把手全面负责,保障专项治理工作全面开展。

针对重点检查工作政策性强、要求高、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专业人员不足的实际,全系统在重点检查治理工作中,紧紧围绕集团公司的要求,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明确重点检查阶段的具体内容,专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各项规范性操作的要求以及材料收集、整理、汇报等具体工作。

在整个重点检查阶段,效果明显,上下齐心,进展顺利。全

系统的重点检查工作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

2各单位“小金库”专项治理重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所确定的重点检查内容,采取灵活的方法,严谨细致地开展重点检查工作,到目前为止,全系统32个被检查单位,明确了没有一家私自设立“小金库”的现象。

通过这次重点检查的宣传发动和实施,使得全系统上下对

“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认识再度提高,增强了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负责人厉行节约、廉洁自律的自觉性,保障了单位资产和资金规范、安全、高效运行,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开展,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长治有限公司史文兰周慧敏

山西煤销集团长治有限公司

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

为了从源头上遏制和防止腐败,规范财务收支活动,长治有限公司根据省集团公司和市纪委下发的通知,在长治煤销系统展开了全方位的”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

为确保“小金库”专项治理活动取得实效,该公司下发专门文件,对此项活动进行了安排步署。在治理过程中,该公司从严出发、从细处着手,在各责任单位进行了全面排查,并由财务科专人负责对今年6月底以前发生的经济业务所有收入及各类账户、原始收据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清查、整理。在重点抽查过程中,突破了以往“按部就班,以表对账,以账查证”的工作思维模式,不预先通知时间、不预先确定人员,从具体的业务流程入手,对重点环节进行了突击检查。确保了这次活动的开展取得实效,为长治煤销系统在转型跨越发展时期奠定一个良好基础。

长治有限公司纪委—史文兰

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篇10

一、工作开展状况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全面动员部署专项治理工作

1、迅速动员部署,提高思想认识

7月19日,国资委召开中央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公司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专门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于7月26日召开公司系统“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公司总经理曹培玺和党组书记黄永达分别在会上作重要讲话,传达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和国资委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全面部署了公司系统“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各单位按时保质完成专项治理工作,彻底根除“小金库”的思想根源、制度根源和资金根源,建立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会后,系统各单位立即行动,层层部署,迅速落实,在7月底前将中央、国资委和集团公司关于“小金库”专项治理的政策要求传到达了系统全体职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对专项治理工作的思想认识,营造良好的治理环境。

2、建立组织机构,加强工作指导

公司成立了由总经理和党组书记任组长、总会计师和纪检组长任副组长的“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公司系统各单位开展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纪检组长兼任,成员由监察、财务、人资和审计等部门负责人构成,负责贯彻落实公司“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决策部署。办公室还抽调专人具体落实专项治理日常工作,构成了顺畅的沟通机制和业务指导机制,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系统各单位全部按照公司要求,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参加,有关业务部门参与的“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机构和由分管领导负责的“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机构。按照“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落实工作职责,确立了公司专项治理工作的“五机制”,即领导负责制、承诺制、公示制、举报制和问责制。

3、做好宣传发动,细化实施方案

公司透过各种渠道和方式大力宣传治理“小金库”的有关政策规定,在公司外网开设了“小金库专项治理”专栏,公布有关政策和信息。公司及系统各单位都设立专项治理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在专栏醒目位置登载了国资委和公司的举报电话、邮箱,广泛发动群众,鼓励群众举报。

公司印发了《“小金库”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系统各单位结合实际也相应制订了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明确了各阶段的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公司在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上要求各单位注重“四结合”,即要与日常监察举报掌握的问题、与内部审计揭示的问题、与年度决算发现的问题、与内控评审反映的问题相结合,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二)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狠抓工作落实

1、深入发动,扎实推进自查自纠工作

8月31日,在专项治理工作进展到自查自纠的关键阶段,公司再次召开全系统“小金库”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总结动员部署阶段工作,进一步强调部署公司系统“小金库”专项治理自查自纠阶段各项工作。公司总经理、“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曹培玺主持会议并作重要讲话,要求各单位高度重视专项治理工作,从讲政治、识大体、顾大局的高度出发,从维护公司政治安全、经营安全、形象安全的高度出发,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主动暴露问题,把专项治理工作提升到事关公司全局的工作来抓,不但要抓好、抓实,而且要确确实实抓出成效。

2、落实职责,实行双承诺

在自查自纠工作开始阶段,公司要求总部各部门负责人、系统各单位负责人签署过程承诺书:承诺按照国资委及公司要求,确保自查工作面覆盖所有下属单位,不走过场,不留死角;确保专项治理资料没有遗漏,自查彻底,纠正及时,上报信息真实、完整,不发生隐瞒不报现象;确保将自查自纠状况在本单位内部以不同形式进行公示,严格理解职工群众监督。在自查自纠工作结束时,公司要求负责人签署结果承诺书:对于自查没有“小金库”的要进行承诺,对于自查发现“小金库”的,还要承诺再无其它“小金库”,即对是否存在瞒报、漏报的状况进行承诺。公司总部各部门负责人、系统各单位负责人均签署了过程承诺书及结果承诺书。双承诺制结合公示制,确保专项治理工作理解各方监督。

3、创新工作方法,确保工作成效

为确保自查自纠取得实效,系统各单位结合实际,多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地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华能股份公司组织所属37家单位召开了自查自纠工作交流座谈会,华能股份公司“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工程部、生产部、多经部等部门负责人分别与37家单位负责人进行“一对一”交流座谈。华能山东公司对一厂多制、存在多个核算主体、管理单位较多、现有基建任务以及新加入单位等占所属单位60%的12家单位进行了检查督导,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成效。

透过宣传发动、职责落实、创新方法等工作措施,确保了系统各单位自查范围涵盖了财务、人资、基建、燃供等各个部门,三产、检修、后勤服务及其它表内表外全部企业,收入、支出、资产的确认和计量以及发票、合同、票据的真实性、合理性等各个领域。

(三)开展重点检查,夯实自查自纠成果

1、周密安排,制定检查方案

为做好重点检查工作,确保检查质量,公司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印发了《“小金库”专项治理重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确定了公司重点检查工作目标、程序、资料和方法等。重点检查工作方案确定了三项检查要点、五类检查资料、八种检查方法及四点具体要求等。

2、抓细抓实,统一检查要求

根据重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公司进一步细化了开展重点检查工作程序和检查资料,统一标准、程序,增强了重点检查工作开展的操作性和针对性。公司重点检查的统一程序为:(1)召开进点见面会,明确重点检查工作目标、工作程序和配合要求;(2)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对中央和国资委开展专项治理的政策和工作进行再宣传和再动员,鼓励群众举报和监督;(3)发放调查问卷,了解被检查单位治理工作开展状况;(4)重点检查公示,第一时间将公示张贴在被检查单位办公场所,公示资料包括检查时间、资料、要求,国资委和公司举报电话、检查组组长电话,以及举报“小金库”奖励政策等;(5)开展现场检查工作,透过重点访谈、翻阅已有审计成果、查看会议纪要、核实财务账簿等方式排查“小金库”;(6)总结分析,构成重点检查报告。

3、精心组织,确保检查成效

重点检查范围涵盖公司所属全部重要区域产业公司,在各区域产业公司的基础上再抽查若干家基层企业,做到了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同时兼顾。公司组织派出了25个检查组、一百余人,对所属12家产业区域公司及其71家基层单位进行了重点检查,二级产业公司覆盖面达48%,总体覆盖达30%。

重点检查组每到一处即就贯彻中央和国资委关于“小金库”专项治理政策和工作要求进行再宣传、再动员。透过重点检查,进一步夯实了自查自纠工作成果,为圆满完成“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任务奠定坚实基础。

(四)认真整改落实,不断深化巩固专项治理成果

1、制定工作方案,分步实施,逐项落实

为进一步做好“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确保整改落实阶段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保证治理效果,巩固治理成果,公司印发了《“小金库”专项治理整改落实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六大目标,布置了六项任务,提出了四点要求,使“小金库”专项治理整改落实工作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分步实施,扎实推进,一项一项抓落实,切实增强整改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深化巩固专项治理成果。

2、提高认识,迅速落实,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

12月初,《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评价[]175号)下发后,公司迅速行动,进一步加大“回头看”工作力度,公司领导透过召开公司系统视频会议专门部署,务求实效。系统各单位高度重视,用心行动,在认真分析自查自纠结果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小金库”界定政策和处理政策的宣传力度,重点关注重点单位、重点业务,主要采取了“六看三追五不放过”的做法,透过“六看”对自查自纠工作进行了回顾和检查,透过“三追”对自查自纠工作进行了查缺补漏,透过“五不放过”对“小金库”问题进行了整改落实,同时鼓励主动申报,鼓励员工举报,不断深化和巩固“小金库”治理成果。

3、采取有效措施,巩固治理成果,建立健全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公司高度重视整改工作,系统各单位认真分析本企业发现的“小金库”问题,结合管理隐患排查结果,组织制订整改落实工作方案,结合单位实际状况,明确整改要求、整改措施、职责人和完成时限,确保整改工作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得当、整改到位,不留死角和隐患,坚决杜绝“查而不纠”和“前清后乱”。对自查发现的“小金库”,在认真核实余额的基础上,及时纳入了单位规定账簿核算,规范进行了财务、税务处理;对于小团体私分、挪用的“小金库”,及时进行了追缴;对自查上报的“小金库”,按照自查自纠有关处理原则,对职责单位和职责人员进行了必要处理。各单位针对发现的问题,紧密结合企业内部管理现状,深入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查找容易出现“小金库”的薄弱环节,及时采取了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防止“小金库”问题的再次发生。

二、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摸清了“小金库”资金来源,发现了管理薄弱环节

公司系统透过对各项经济事项和业务处理进行彻底排查发现,所属27家企业存在“小金库”72个,底“小金库”滚存余额1,059.14万元,后新增金额1,503.03万元,累计金额2,562.17万元;20后支出金额1,673.11万元,2010年10月底“小金库”余额899.36万元。截至目前,发现的“小金库”已全部停止运作,并纳入了单位法定账簿管理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透过对“小金库”问题的分析,发现“小金库”设立形式主要包括:

1、透过隐匿收入设立“小金库”,资金来源主要包括对外带给机组大修劳务收入、废旧资产处置收入、灰渣处置收入、资产出租收入、税费手续费返还收入等。

2、透过虚列支出设立“小金库”,主要包括虚列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等期间费用、人工成本等。

3、其他原因设立“小金库”,主要包括产权瑕疵无法入账资产和安全风险等抵押金收入。

(二)积累了工作经验,夯实了工作基础

在自查自纠“小金库”,分析成因,摸清“小金库”的资金来源渠道,查找管理薄弱环节的基础上,同时取得以下成效:

1、进一步提高了对“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重要性、艰巨性、长期性的认识,坚定了铲除“小金库”的信心和决心。公司系统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以来,各级单位广泛动员,用心行动,“小金库”治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公司系统各单位透过加强政策学习,深刻领会中央精神,切实认识“小金库”的危害性,进一步深化了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重要性、艰巨性、长期性的认识,再接再厉,树立信心,坚定决心,继续把“小金库”治理工作推向深入。一是将防治“小金库”纳入本单位财务工作的年度计划和长远规划,列为内部审计、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资料;二是把“小金库”防治工作作为年度绩效考核资料,确保“小金库”防治工作的常态化。

2、透过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使“小金库”治理政策尽人皆知,为建立长效机制奠定了群众基础。对“小金库”的界定政策,继续加大力度,广泛宣传,坚决、彻底地消除对“小金库”问题的模糊认识,鼓励自查和举报,不论是谁设的“小金库”,不论是什么形式的“小金库”,不论用于什么支出,都务必坚决清除,绝不姑息。同时,对中央已经明确的“依法依纪,宽严相济”的原则和“自查从轻从宽,被查从重从严”的处理政策进行大力宣传,使“小金库”的界定和处理政策尽人皆知,为建立长效机制奠定了群众基础。依靠群众,鼓励监督,一是长期保留“小金库”举报电话、举报邮箱,实现“小金库”防治工作的制度化;二是整理“小金库”典型案例,坚持定期开展警示教育,增强各级领导人员和员工的职责意识和法纪观念;三是制定“小金库”职责追究制度,做到常抓不懈。

3、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小金库”治理工作经验。在“小金库”治理工作过程中,除采用领导重视,广泛动员、制定方案、加强组织,统一部署、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等传统的工作经验以外,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小金库”治理工作经验。一是“四结合”,即与日常监察举报掌握的问题、与内部审计揭示的问题、与年度决算发现的问题、与内控评审反映的问题相结合;二是“双承诺”,在自查自纠工作工程中,公司要求总部各部门负责人、系统各单位负责人不但要签署过程承诺书,承诺按照国资委及公司要求,确保自查工作全覆盖、无遗漏,而且要签署结果承诺书,承诺除自查发现“小金库”外再无其它“小金库”。三是“五机制”,按照“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落实工作职责,确立了公司专项治理工作的“五机制”,即领导负责制、承诺制、公示制、举报制和问责制;四是“一对一”,组织所属单位召开了自查自纠工作交流座谈会,“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以及工程部、生产部、多经部等部门负责人分别与各单位负责人进行“一对一”交流座谈;五是“六看三追五不放过”,透过“六看”对自查自纠工作进行了回顾和检查,一看思想认识是否到位,二看宣传动员是否到位,三看组织领导是否到位,四看工作措施是否到位,五看职责追究是否到位,六看整改落实是否到位。透过“三追”对自查自纠工作进行了查缺补漏,一追遗漏,二追空白,三追死角,主要是追查账内、账外、隐匿在单位外部的“小金库”。透过“五不放过”对“小金库”问题进行了整改落实,即构成原因不查清不放过、涉及款项不追缴不放过、相关职责不追究不放过、警示教育不到位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4、促进了基础管理,堵塞了管理漏洞,提高了管理水平。公司系统各单位根据发现的“小金库”问题和排查特殊管理资金(资产)暴露出来的各类管理隐患,按照“标本兼治、堵疏结合、惩防并举、综合治理”的方针和“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透过完善体制、深化改革、健全制度和强化监管,综合采取完善治理结构、推进预算管理、改革分配制度、健全内控体系、强化资金管理、规范职务消费、加强警示教育、细化处罚措施等办法,“开前门,关后门、堵旁门”,多措并举、综合治理,注重源头治理,促进了基础管理,堵塞了管理漏洞,提高了管理水平。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修订了财务、审计、投资、评价、人事等党政制度85项;二是内部审计工作深入开展,公司系统全年共完成审计项目1076项,提出整改推荐1968项,完成整改1628项,设备检修、更新改造专项审计调查、基建工程审计等取得用心成效。

三、下一步的工作

(一)对管理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进一步加强管理

1、坚持专款专用,进一步加强保险防灾费及各类代办手续费收入管理

公司下发了《关于加强保险防灾费和各类代办手续费收入管理的通知》(华能财[2010]295号),要求系统各单位进一步加强对相关收入的管理,将保险公司支付的保险防灾费及开展代理业务收取的代办手续费全额入账,并专款专用,杜绝产生“小金库”的可能。

2、理顺业务流程,进一步加强废旧资产处置、资产出租管理

隐匿废旧资产处置收入发生“小金库”问题的状况相对密集,各单位应按照集团公司有关规定,规范废旧物资处理和资产出租管理,理顺有关业务流程,完善内控制度,明确关键控制岗位,落实职责人及奖惩制度,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互相监督,确保该类收入入账及时、完整。

3、严格审批程序,进一步加强保证金、押金类收入管理

对于保证金、押金类收入,各单位应将收取的款项透过单位法定账簿核算处理,规范审批程序,严格发放、退还手续,杜绝构成账外资金。

4、规范关联交易,进一步加强多经企业管理

由于历史等原因,多经企业与主业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各单位应进一步加强多经企业管理,理顺投资管理关系,规范关联交易,铲除“小金库”滋生土壤。

(二)着力于建立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小金库”专项治理的目的就是要发现、纠正、防治,最终消灭“小金库”。对于“小金库”问题,要“拔掉草、除掉根、铲掉土”,不但要坚决予以纠正和查处,而且要根据“标本兼治、堵疏结合、惩防并举、综合治理”的方针和“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原则,以专项治理工作为契机,透过完善体制、健全制度和强化监管,按照“划清线、筑牢坝、修好渠、堵死漏”的思路,从根本上清除“小金库”的思想根源和制度根源,仔细排查和坚决阻断“小金库”的资金来源渠道,铲除滋生“小金库”的土壤,建立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1、加强思想教育。进一步加大界定“小金库”的政策和防范“小金库”的制度的宣传工作,提高制度的透明度、影响力和知晓率,把规章制度内化为道德信念和行为准则,在思想上“划清线”。要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形式,如网络、报纸、专题会议、职工大会等,增强法治理念和制度意识,增强按制度办事的行为意识,筑牢遵纪守法的思想基础,让公司员工养成带头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按制度办事的良好习惯,营造人人知晓制度、人人遵守制度的良好氛围。透过加强思想教育,使其不愿设立“小金库”。

2、健全内控制度。制度自身完善,是制度执行取得预期效果的前提。“小金库”问题之所以存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制度缺失、执行缺失、监督缺失造成的。因此,要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在行为规范上“筑牢坝”。制定制度既要思考制度本身的系统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又要兼顾相关制度之间的配套与协调,防止出现制度与制度之间相互矛盾的问题,建立和完善结构合理、相互关联、良性互动的制度体系。透过健全内控制度,使其不能设立“小金库”。公司目前正在试点建设的“财务业务一体化信息平台”就是要依托SAP系统,搭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信息交换、共享平台。纵向到底就是到最基层企业,横向到边就是到业务源头,构成一个纵横全覆盖的无缝信息网,切实加强公司对基层单位的管控力度。

3、完善体制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体制机制,是公司得以健康、有序运转的前提。有些“小金库”问题是因为体制机制不合理,该办、务必办的事情在现有的体制机制里办不了,铤而走险想出来的办法。因此,要对不合理的体制机制进行评估、改善和完善,在疏导合理需求方面“修好渠”,建立分工负责、职责明晰的体制,构成运转协调、科学有效的机制。透过完善体制机制,使其不必设立“小金库”。目前公司正在逐步建立和完善三级管理体系,明确了公司总部、区域/产业公司和基层单位的管理定位,清晰了管理界面,细化了管理权责,优化了管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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