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

2024-07-15

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通用10篇)

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 篇1

共青团定安县委员会

关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计划

为了深入贯彻“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思想,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进步一加强我校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实行综合治理,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有效地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制订本工作计划:

—、指导思想和总体任务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指导思想和总体任务是:以“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方针,认真贯彻实施《末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按照“扩大宣传、夯实基础、健全网络、维护权益、预防犯罪”的工作方针,组织和发动社会各方力量,参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建立健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机制,落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措施,集中力量解决一些突出问题,努力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最大限度

地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二、团县委成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晓迪(团县委书记)

副组长:符中华于继皓(团县委副书记)

成员:温亚旭(团县委办公室主任)

黄民菁(定城镇团委书记)

符玉婷(新竹镇团委书记)

王录锋(龙湖镇团委书记)

殷承楷(雷鸣镇团委书记)

孙国富(龙门镇团委书记)

李信杰(黄竹镇团委书记)

王辉(富文镇团委书记)

陈垂旭(龙河镇团委书记)

杨静(岭口镇团委书记)

蔡夫雄(翰林镇团委书记)

胡诗泽(返乡大学生志愿服务队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于继皓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正常开展。

三、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各乡镇团委,学校团组织成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组织、结合本镇实际情况联合当地派出所开展一场全校性预防违法犯罪的讲座。监督与落实并

要求上报归档具体开展工作的宣传过程及活动总结资料(照片及文字)

四、具体措施和办法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建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长效机制。各乡镇团委、学校团组织成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是—项艰巨而又长期的社会化系统工程,只有坚持在党政统—领导,下属部门部门齐抓共管,家庭、社会广泛参与,一手抓提高青少年的自身素质、党团意识,树立具有爱国主义的社会观、价值观和世界观。一手抓改善外部环境,消除诱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土壤和条件,才能有效地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学校团组织和广大教师要从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出发,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思想为指针,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要结合贯彻《海南省2011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及县、乡预青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并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必要的重视和支持。各乡镇团委、学校团组织要充分发挥作用,与学校各部门共司其职,共负其责,形成多方配合、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有效推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措施的落实。

2、突出重点,着力抓好学校、社会、家庭三个环节,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

(1)学校团组织自身加强宣传力度与在校学生家长期联系,充分发挥家长或监护人对青少年的管理、教育和服务功能,把加强青少年的管理教育列入创建文明校园的一项重要内容。利用法制教育阅报刊、宣传栏等教育服务设施,健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网络,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2)切实发挥学校教育的作用。要充分发挥学校教育主渠道的作用,进一步改进教育、教学方法,积极推进素质教育,明确责任,把任务分解落实到每个班。要把法制教育纳入教学计划,针对中学生的不同特点,扎实有效地开展好法制、德育教育,把学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相关内容与思想政治课的教学结合起来,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切实做到计划、课时、教材、教师“四落实”。要加强对少先队大队辅导员的管理,对不负责任或履行职责不到位的要及时予以调整聘用。通过“警校共建”等形式,把课堂教学与课外活动、社会实践结合起来,对学生进行生动、直观的法制教育,要充分发挥图书阅览室这学校现有教育设施的作用,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充实占领“减负”后学生的思想阵地。要加强对青少年的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矫治工作,将其作为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通过建立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矫治机构。

(3)认真贯彻实施普法宣传工作。学校团委、少先队

组织要采取设立法制宣传栏、举办法制专题讲座、知识竞赛、开展征文和热线咨询等形式,认真开展以“两法”为主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要广泛深入地宣传本校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反映家长、社会的呼声,揭露、批评丑恶现象,提高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在全社会营造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舆论环境。

3、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努力改善青少年成长的社会环境。

各团组织要配合综治办、司法所、公安等部门继续加强对学校周边治安环境的综合治理,把学校的保卫与派出所、治安联防队统一起来,共同组成反应迅速、打击及时、保障有力的安全保卫体系,对引诱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侵害学校师生、危害校园治安的行为要及时报告公安部门、给予严惩,要依法从重从快打击,增强校园内部及周边的治安综合防范能力。

4、认真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学校要牢固树立起“一切为了孩子,为了一切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的思想,在对青少年进行预防犯罪教育的同时,切实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减少发生违法犯罪行为的动机、机会和诱因。要切实履行责任,在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

五、经验总结

各乡镇团委、学校团组织将本所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具有哪些创新工作特点形成工作总结汇总团县委收档保存及上报。

联系人:于继皓温亚旭

联系电话及传真:63823627

邮箱:tuanweihuanjie@163.com

共青团定安团县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日

主题词: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共青团定安县委员会2011年11月3日 印发

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 篇2

日前, 滨海新区塘沽人民检察院与宁波里小学合作, 成立塘沽首个“青少年温馨家园”, 有针对性地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 依法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 塘沽人民检察院邀请具有丰富办案经验的检察官与小学生“面对面”, 引导同学们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在宁波里小学创建了“模拟法庭”, 配齐了审判桌椅、法官服装、声像设备等, 建起了科学实用的模拟法庭活动室。

据悉, 塘沽人民检察院以宁波里小学为试点, 将这种模式陆续向辖区内中小学进行推广。通过开展警示教育、法律宣传、模拟法庭、主题班会、暑期夏令营、知识竞赛、法制电视栏目等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 把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社会效果, 从特殊预防上升到一般预防和群体预防。

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 篇3

【关键词】青少年;违法犯罪;客观因素;心理特点;预防

1.青少年的心理特征

青春花季的少年,正站在人生的十字路口,是可塑性最强的时候。如果不能抓紧时机促使他们向积极的方向发展,而是走向了反面,就很容易走上犯罪道路。归纳起来,少年时期的心理要素主要有以下特征:

1.1渴望独立的心理

自我意识越来越强,希望摆脱家庭和学校的束缚,独立自主,这种心理如果引导得当,孩子就会积极向上,心理健康。反之,则有可能与社会对立,与他人对立,最终走向犯罪。

1.2喜欢独立思考却又经验不足

少年人思维活跃,爱独立思考,由于经验有限,他们很容易颠倒是非、从而走上违法之路。

1.3情感强烈又不稳定

易激动、情感强烈是少年时期的又一心理特点。引导得当,他们就会见义勇为,公而忘私。引导不好,则可能轻举妄动,违法乱纪,还自以为是“英雄壮举”。

1.4逐渐成熟的性意识

青春期的性成熟必然使少年关注异性、爱慕异性,这是无可厚非的。但是,如果不加强品德教育、法制教育,并受到淫秽书画的不良影响,就可能在神秘感、好奇心的驱使下产生性犯罪行为。

2.青少年犯罪心理产生的因素

青少年的心理是客观现实在青少年大脑中的反映,这种反映是通过人的意识、认识、思维、琢磨、判断等过程来形成的。青少年的犯罪心理归根到底也是客观存在的各种不良因素在犯罪主体的头脑中的反映,因此,探讨青少年犯罪心理形成的原因,就不能不分析与犯罪心理形成有关的存在于主体外的客观因素——社会环境因素。

2.1家庭因素

家庭是社会的一个基本单位,是社会构成的基础。一个人的气质、性别、道德、品质、理想、情操的形成,都是从童年开始的,都与他从小受父母的教育和家庭环境的熏陶有关,人是在家庭生活中学会掌握社会的基本的行为方式和生活习惯的,家庭的稳定和家庭的教育对青少年正常发展在很大程度上起着主导作用。家庭暴力等因素极易使青少年产生反叛心理,甚至走上犯罪的道路。

2.2学校环境

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发展,也需要通过学校的教育来塑造。现代社会的快速发展,越来越依赖学校的教育功能。因为学校不仅是传授科学知识的阵地,也是培养青少年精神文明的场所,而且中学阶段还是生理、心理快速发展的阶段,在这个阶段,一方面精力旺盛,好奇心强,求知欲强,具有正义感;而另一方面认识能力还不全面,评价事物、看待问题好走极端,情绪不稳定,不能正确对待、处理挫折等。这些矛盾是青少年的共性,是学校教育必须解决的课题。

2.3居住及工作环境

有些青少年走上犯罪道路,既不是家庭也不是学校的原因,而是在周围邻居、工作场所中结交了坏朋友后才逐渐走上犯罪道路的,居住环境的好坏,对青少年的心理影响很大,尤其危险是,邻里中有教唆犯、惯犯、品行不良的人,他们常引诱邻里间道德观念不稳定,意志薄弱的青少年,使他们走上犯罪道路。

3.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心理表现

(1)逆反心理:抗拒社会道德和法律,偏要与成人们的规定、纪律对着干。青春期的孩子渴望独立自主的心理日渐强烈,但其并不能达到独立自主,对老师家长的归劝根本听不进去,逐渐产生逆反心理。这种心理常常驱使少年自暴自弃甚至离家出走、流落街头、自杀、犯罪。

(2)从众心理:模仿是自觉或不自觉的学习过程。在群体压力大,个人心理承受力小时,采取从众行为而获得安全感,青少年从众心理就是基于青少年同龄群体内相同的情感和相似的需要。

(3)义气心理:“为朋友赴汤蹈火,为哥们两肋插刀”的心态在少年犯罪中尤为多见。14到18周岁这一时期被犯罪心理学家称为“危险年龄”段,其危险性源于他们的情感具有极端不稳定性和强烈好胜,轻易偏激,冲动起来不计后果。这也是青少年中激情犯罪较多的原因。

(4)报复心理:青少年涉世不深,世界观尚未定型,是人格形式和发展的最要害的阶段,也是最轻易产生逆反心理。對社会,对人生的熟悉易表面化、直观化。青少年中思想不稳定、抵制力较弱、意志力差的人,可能成为违法犯罪的后备军,有的明明知道法律是威严的,而故意去犯罪。

4.青少年犯罪的预防

如何更好地预防和防止青少年犯罪,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几点进行:

4.1保护性预防

保护性预防是指国家或社会各方面的力量以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为目 的而采取的各种措施,这些措施包括:应加强有关青少年保护的立法工作;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物质条件;防止青少年沾染不良习惯,禁止侵蚀青少年思想品德信息的传播;打击教唆、引诱、胁迫青少年犯罪的犯罪活动,这也是保护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重要环节。

4.2堵塞性预防

堵塞性预防是指通过堵塞各方面工作的漏洞,减少和消除实施犯罪的条件,达到犯罪预防的措施。给学生普法,加强学校、家庭对青少年的教育,教育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

4.3控制性预防

控制性预防是指各种针对有明显犯罪倾向或轻微违法犯罪行为的人采取的帮助、教育、挽救措施。主要包括:成立帮教小组;送工读学校教育;加强少年法庭的工作;回访考察。

4.4改造性预防

改造性预防指政法机关以生产劳动为主要手段,通过思想政治教育、文化技术教育,使有违法犯罪的人改邪归正,成为遵纪守法的劳动者。在劳动改造时,应结合青少年犯罪的特点与原因,要重点进行思想教育,以彻底从思想上使失足青少年得以改造,真正成为自食其力遵纪守法的劳动者。

4.5家庭教育是其中最为之关键的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遏止青少年犯罪,首先要从家庭抓起。有关部门可与青少年家庭签订防止犯罪的责任状,明确家庭、父母对子女的教育责任,巩固家庭这个堡垒。

【参考文献】

[1]犯罪心理学(修订本)司法部法学教材编辑部.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8.

[2]吴志刚著.青少年犯罪心理学.贵州人民出版社,2000,5.

[3]博客中国网青少年犯罪高发.中央高层急谋对策,2004,8,27.

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总结 篇4

2011年,日东乡委以“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为中心目标,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开展了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引导青年牢固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提高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进一步提高了全乡青少年的维权意识,增强了法制观念,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的发生。

一、组织机构健全,加强领导职能,规范工作系统工程

日东乡现有青少年4300左右人,占全乡人口的22%,青少年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意识水平高低直接关系着国家未来的发展方向和社会的治安稳定。乡团委历来高度重视青少年维权和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积极贯彻市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精神。在年初落实工作计划时,乡团委把青少年普法宣传纳入工作全局范畴,并结合这项工作内容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任务目标。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为做好青少年维权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大力开展法制宣传,全面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识

乡团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大力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宣传活动,先后组织学校团队组织,通过板报、橱窗、专栏,举办法制座谈会、报告会,大力宣传法制知识,引导青少年争做“普法小使者”,在青少年中有效地形成了学法、知法、懂法、用法良好氛围。

三、建立法制教育学校,加强青少年的法制和安全教育。

乡团委根据不同青少年的身心特点和各校的实际情况,连同乡司法所定期到学校为学生举行法律知识讲座的法制报告,对个别问题学生进行分类别个性化指导。通过一系列普法活动对法律知识的耐心细致的讲解和发生在同学身边真实的违法犯罪案例的分析,引发了学生强烈反响,使他们对一些犯法行为有了新的认识和界定,对法律知识的学习产生了浓厚兴趣,进而有力的引导青少年知法、学法、懂法、用法、护法。由于各学校团委组织对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的高度重视,各校通过建立一批青少年法制实践教育基地、定期开设普法宣传讲座等措施,切实增强了青少年的法制观念,提高了他们的法律素质,有效的减少和遏制了青少年违法犯罪情况的发生,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教育成果。

四、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实施中小学“校园净化工程”

针对组织、强迫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黑恶势力,不良文化产品,毒品、黑网吧及违法违规网站等问题,乡团委充分发挥“网吧义务监督员”的职责,定期联合司法所、派出所等相关部门对学校周边网吧、游戏厅等场所进行集中整治。各学校团队组织也定期到学校周边网吧、游戏厅等场所进行检查,对经常出入这些场所的在校生进行“一对一”的说服教育,帮助青少年认清这些不良场所对他们成长和学习所造成的潜在的危害,为青少年的健康

成长营造一个良好的气氛。在中小学生中开展“远离不良文化”教育活动,杜绝淫秽色情“口袋本”图书,学生彩票等不良文化产品进入校园。

五、建立健全青少年帮扶工作机制,加强对重点、特殊青少年群体的教育和管理

全面开展未成年人普查工作,了解需要重点关注的青少年的基本情况。重点抓好进城务工子女、农村困难儿童以及残疾青少年等特殊和困难群体的帮扶工作。特殊群体儿童情况调查、创建快乐成长服务站,关爱和服务城乡特殊和困难少年儿童。加强青少年社会事务管理,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主动为闲散青少年、服刑人员子女、问题青少年等群体提供帮助。加大对中小学生、贫困大学生等相对弱势青少年群体的保护力度。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意见 篇5

局属各单位: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是保障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性措施,针对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呈现低龄化、团伙化的特点,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已经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为了维护水利系统正常生产工作秩序,努力消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对青少年的不良影响,切实保护青少年的合法

权益,在2007年里,我们要突出抓好以下工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好范文版权所有

青少年违法犯罪是一个严峻的社会问题。这个问题解决不好,不仅影响家庭和社会稳定,也会损害党和政府的威信。如何有效地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关系到中华民族的整体素质,关系到整个国家的前途和命运。为此,各单位党政负责人必须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深刻认识到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必要性、紧迫性,要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真抓实干,狠抓落实,加强领导,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重视思想政治工作

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是社会多种消极因素的综合反应,解决问题的根本在于加强青少年的理想信念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法规教育,这是一项必须长抓不懈的工作任务。各单位要按照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要求,切实加强普法工作,特别是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对青少年的思想政治和法制、道德教育。要把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单位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相互配合的教育机制。要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针对青少年的思想倾向,通过走访、谈心、座谈会等多种形式与青少年加强交流。各单位群团组织要经常组织开展一些健康有益、激励青少年思想转变和奋发向上的宣传教育活动,把青少年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遵纪守法、努力学习、健康成长上来。

三、净化青少年成长环境,争做“四有”新人

净化青少年生活和成长的社会环境,是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一个重要方面。各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自己管辖区域范围内的治安管理。要加强对单位及周边区域信息产品、计算机网络的监管,加大“扫黄”、“打非”力度;要帮助青少年远离两桌(台球桌、麻将桌)、三厅(舞厅、录像厅、游戏厅)、争做四有接班人(有理想、有文化、有道德、有纪律);要认真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切实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大力推进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切实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净化青少年成长的社会环境。

四、深化“创安”、“创模”活动,解决突出问题

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是深化“创安”、“创模”活动的重要内容,要将二者有机结合起来。要深刻认识到创建安全文明单位、创建综治模范单位离不开加强对单位辖区内青少年的教育帮助。青少年和青工由于年龄、阅历、社会经验等方面的原因,对黄、赌、毒等社会不良现象缺乏正确认识,如果不加以引导,很容易走上歧路。因此,各单位党政在开展“创安”、“创模”工作中,决不能忽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一是要利用大小会议对干部职工讲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创安”、“创模”活动的目的、意义和作用,并结合各自单位的实际情况,组织职工进行认真学习,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二是要充分利用标语、广播、宣传栏、简报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在单位内部营造遵纪守法、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三是要扎实开展“四五”普法教育,积极开展“三户”、“五好家庭”等评选活动,通过单位与家庭的相互配合,共同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好范文版权所有

五、搞好调查研究,注重信息反馈

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综述1 篇6

———应城市城中月圆社区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综述

月圆社区地处应城市中心城区,辖区面积1.2平方公里,常住人口10289人,其中6-25岁青少年2427人。近年来,我们将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作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任务来抓,紧紧围绕“减少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的主线,坚持服务重点群体,广泛搭建平台,灵活设置项目,切实加强教育服务,以社区“关爱工程”为着力点,构建家庭、社区、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预防网络,促进社区青少年健康成长。

一、强化领导,摸清情况,扎实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基础工作

(一)发挥团组织优势,做到“双车并驾”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需整合多个部门的资源,团支部充分发挥社区青少年维权站和志愿者服务队的作用,整合部门资源成立联合机构,各司其职,协同开展工作,提高工作实效。一是建立了由社区、辖区单位和职能部门参与组成的社区青少年维权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由社区工作者、社区民警、司法干警组成的社区青少年维权工作机构,以及社区青少年维权工作信息员队伍、宣传队伍,形成了社区青少年维权工作领导小组——维权工作机构——维权工作队伍三级互动工作网络。二是建立了由社区干部、居民骨干、辖区单位在职党员等组成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志愿者服务队,搭建了青少年维权咨询处、青少年心理咨 1

询室、青少年法律援助点等志愿服务平台,负责解决青少年在学习、生活中遇到的问题。

(二)强化职能职责,做到“三个到位”

一是制度到位。各机构均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工作目标明确、运行程序规范。二是责任到位。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提出明确的目标要求和措施,增强了工作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三是宣传到位。社区团支部牵头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结合“关爱工程”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宣传,同时聘请检察院、司法局的同志担任社区法制宣传员,到社区法制学校讲授法制课、为社区青少年提供法律咨询,答疑解惑,在社区形成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狠抓载体建设,做到多方联合团支部在用好用活社区法制学校、社区家长学校及图书室等自建阵地的情况下,还积极延伸触角,通过社区努力,协调综治、公安、司法、教育、文化、学校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为社区贫困青少年提供了免费学习、技能培训、组织社区各类专业人才和社会热心人士,形成一支人员相对稳定、人才结构多样的志愿者队伍,提供法律维权、心理咨询。同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社区与相关部门定期沟通情况,研究解决社区青少年教育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实现“互通、互助、互补”,拓展了工作手臂。

二、区域联动,整体推进,扎实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主题活动

结合社区实际及青少年特点,社区以重点问题青少年为突破口实施“关爱工程”,帮助最需要关爱的青少年成长,以点带面,现身教育。一是建立社区青少年关爱档案。加强对社区内有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的青少年开展调查摸底,并在档案中认真做到“六清楚”,即清楚关爱对象的家庭地址、目前状况、兴趣爱好、家庭情况、经济条件和思想动态。二是制定“三帮一”关爱措施。建立了“三帮一”工作制度,即:由一名社区民警、一名社区干部和一户社区志愿者关爱一名问题青少年。由关爱责任人根据各个问题青少年实际情况,分别制定法制教育计划,并由社区牵头,采用定期学习、座谈讨论等形式,以安置和帮扶为工作中心,不断加强对关爱对象的管理和服务,及时反馈他们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把关爱青少年工作的“接受、帮扶、安置、防范、管理、反馈”这六个环节紧密结合起来,形成一套可行性、操作性强的社区关爱模式。

三、因人而宜,因势利导,确保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取得实效

(一)以帮教感化让失足青少年迷途知返

对于社区矫正青年,我们采取灵活方式,以教育为主,帮助其重拾信心,重新生活。在教育内容上着重加强对青少年进行社会主义法制观念、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劳动技能知识教育,并在法制教育工作中做到“三个结合”,即:在内容上,把社会主义思想道德、法律法规知识同提高青少年的社会修养、法制观念、科学知识、劳动技能和适应社会的能力等方面结合起来;在形式上,把帮教关爱同邻里、亲朋等群众性关

爱活动结合起来;在方法上,把组织谈话教育、亲朋规劝与为其排忧解难、解决实际困难结合起来。从而帮助他们放下包袱,转变观念,提高认识,激发其尽快改邪归正融入社会,做一个合格守法公民。团支部邀请市检察院干警开展了“议案说法”法制讲座,以身边实实在在的案例警示他人;鼓励他们参加社区的各项集体活动,与社区青年一起沟通交流,帮助他们消除心理障碍,融入社区大家庭,重新做人。

(二)以思想道德教育让青少年健康成长

对于社区青少年,着重加强引导,注意营造氛围,以预防为主。一是利用每年的综治宣传月、6〃26禁毒日、12〃4法制宣传日等契机,邀请综治、司法、公安等部门的专业人员到社区举行综治宣传、普法知识宣传教育、法律咨询、禁毒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知识讲座。二是充分利用社区宣传橱窗,专门开辟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栏,以生动的文字、鲜明的图片、典型的案件分析大力宣传,强化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培养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同时,还利用社区电教室组织青少年观看禁毒宣传片、爱国主义影片及科普知识等电教片,使他们从小树立爱国守法的思想。通过广泛宣传,努力形成家庭、学校、社会共同关注和切实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良好氛围。

总之,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预防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我们在加强对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方面,进行了一些大胆的探索,总结出了一些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经验和方法,取得了

青少年犯罪预防体系构建 篇7

一、健全组织管理体系

要加大对预防事业的资金投入和政策支持, 建立健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组织体系。建立由党委领导, 综治办牵头, 预防办、关工委协助, 职能部门配合的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机制。各级政府、公安、文化等部门要齐抓共管, 开展各种“扫黄打非”专项斗争和“远离毒品”活动, 整治社区及校园周边环境, 加强社会治安管理, 加强对网吧及网络信息的监管, 为青少年成长的提供健康的人文环境。村镇、社区及学校要利用社会资源, 定期进行法律宣传教育活动, 聘请司法机关的专业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律讲座, 担任青少年学生的法律顾问, 构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重要阵地。

二、建立社区帮教模式

以社区为基础阵地, 通过法律咨询、法制宣传等形式, 对社会青少年进行普法和维权教育, 帮助青少年提高法律水平, 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公安、检察、法院等司法机关与街道、社区开展结对共建, 以成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法律咨询点等形式, 进一步拓宽青少年维权网络。针对青少年的不同家庭背景及成长环境, 社区应当分类建档, 对于有特殊情况的青少年要给予特别关注和帮助。

(一) 留守、离异家庭及贫困青少年

当前、留守及离异家庭青少年不断增多, 这部分孩子在成长过程中缺乏父母的关爱, 家庭教育缺位, 与他人的沟通能力差, 容易形成孤僻、冷漠的性格, 加之未成年人处于身心发展的转折期, 自制力差, 极其容易受到社会消极因素的影响, 被不法分子利用和唆使犯罪。把留守、离异家庭及贫困青少年列为帮助对象, 建立档案制度, 在日常生活中给予福利照顾和关心帮助, 为其塑造良好的性格, 保持健康积极的心态, 从根源上灭绝犯罪因素。

(二) 有不良行为的“边缘少年”

把有不良行为的在校生和有失足倾向的社会青年列为帮扶对象, 由公安及社区组织专人进行监控和教育管理。社区和学校要齐抓共管, 和家庭形成三位一体, 全方位、多角度地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进行教育管理。对有劣迹的学生及时帮教, 及时与监护人联系, 沟通教育方式, 使他们自觉改正不良行为, 远离违法犯罪。对于辍学的青少年, 要配合其家长、监护人进行教育沟通, 提供物质与精神上的帮助, 鼓励其重返校园。同时加大对基础教育的投入, 建立接受基础教育的强制机制, 以避免辍学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

(三) 判处非监禁刑的“问题少年”

对于判处非监禁刑的“问题少年”, 建立社区帮教网络, 实行有效帮教, 避免将青少年犯送至监管场所受到交叉感染。一方面, 由社区法制辅导人员对其进行结对帮助教育, 通过心理疏导、个性化教育等方式引导其积极生活, 重新回归社会。另一方面, 让青少年犯参与社区服务, 通过服务社会, 在弥补自身过错的同时, 学会如何关心帮助他人, 体现自身价值, 这样既有助于培养青少年犯的责任感, 助其悔过自新, 树立自尊、自立、自强的人格意识, 顺利回归社会, 也有利于预防和减少失足青少年重新犯罪。

(四) 社会无业青年

从对青少年犯罪的调查统计来看, 无业青年占据了很大比例。这部分人群文化素质低, 享乐主义思想严重, 又自制力差, 很容易受到拜金主义蚕食, 为了满足物质需求, 往往铤而走险, 用不法手段获取财物, 走上犯罪道路。可见, 无业青年是青少年犯罪的高危人群, 是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的主要对象, 应当加强社会无业青年的教育安置工作。

三、建立和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少年司法制度

改革和完善少年司法制度是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 也是预防和减少未成年犯罪的重要方面。我国目前关于青少年犯罪的相关法律仅有《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填补了我国少年司法的空白, 但由于规定过于笼统, 实际操作性不强, 并且随着社会发展和审判制度的变革, 已远远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 我国应当借鉴其他国家的成功经验, 尽快制定出一套符合中国特色的少年司法制度。

对于青少年尤其是未成年违法犯罪, 应当按照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对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的青少年特别是未成年, 要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 建立完善符合未成年人特点、体现对未成年人特殊保护的司法机制。对未成年人贯彻“非羁押”、“非监禁”理念, 对于涉罪未成年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进行调查, 审查未成年犯家庭、学校或者其所居住社区是否具有监护、帮教条件。从少年罪犯的特殊心理特点出发, 以教育、感化、挽救为原则, 促使青少年犯自我悔过, 达到预防和减少社会犯罪率的目的。

摘要:青少年犯罪预防是一个多层次的系统工程, 需要公检法司以及社会各阶层相互衔接、共同构建。本文提出如何构建青少年犯罪预防体系, 建立长效预防机制, 达到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的目的。

关键词:青少年犯罪,预防体系,社区帮教

参考文献

[1]肖建国.发展中的少年司法制度[M].上海:上海社会科学出版社, 1997.

[2]张鸿巍.少年司法通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 2011.

实行综合治理 预防青少年犯罪 篇8

摘要:青少年犯罪现象逐年攀升,危害程度不断升级,日益成为全社会及家庭关注的热点,如何防治末成年人犯罪变得十分迫切。本文通过对青少年犯罪的成因的分析,揭示采用综合治理,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合理性。

关键词:青少年犯罪;成因;综合治理

我国近年来,青少年犯罪现象逐年攀升,危害程度不断升级,日益成为社会和家庭关注的热点问题,加强对青少年犯罪的预防,进一步遏止青少年犯罪现象蔓延的趋势,加强社会的综合治理,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严肃的课题。

一、青少年犯罪的成因

青少年犯罪作为一个较为复杂的社会现象,它的形成是个人、家庭、学校以及社会等多方面原因共同作用的结果。只有认清青少年犯罪的多方面、深层次原因,并从根源上消除这些不良影响,才能减少和遏制犯罪,为广大青少年创造一个健康的成长环境。

1社会现实及丑恶现象腐蚀着青少年的心灵

当今社会一些阴暗角落滋生蔓延着一些与改革开放、发展经济和精神文明建设不相称的丑恶现象。(1)社会上很多大学毕业生找不到工作,严重影响了青少年上学的兴趣,产生厌学情绪,经常逃学,久而久之走上邪道。(2)影视、互联网传播不健康、暴力、淫秽等丑恶的东西。(3)社会改革中出现的贫富分化、一切向钱看等不正常观念的影响。(4)社会上偷盗、抢劫、黄赌、斗殴、色情等犯罪案件的潜移默化。

2从青少年自身来说

青少年的认识能力、辨别是非的能力和抵制各种不良影响的能力不强。

青少年不能客观的、理智的对待各种事物和现象,对比较复杂的社会现象难以正确认识,对自己的行为不能作出正确的评估和判断。由于青少年正处于身体发育期,大脑皮层的兴奋性占优势,行为易受情绪的影响,难以有效地控制心理冲动。青少年接受教育的程度较低,世界观尚未成型,对外来的不良侵蚀缺乏抵抗能力,容易沾染不良嗜好,如吸烟、酗酒、赌博等。由于文化素质较低,分辨事非能力较弱,其涉世的无知性、盲目性就很难应付来自社会各方面的影响,经不起诱惑,很容易被别人拉拢、利用,或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义气用事,不计后果等,从而走向犯罪。

3不良的家庭环境给孩子造成难以矫治的人格障碍

家庭是青少年的第一课堂,父母是第一任教师,良好的家庭环境,会孕育一个健康的心理和健全的人格,为其健康成长提供必要的条件。不良的家庭环境则会导致其人格缺陷和行为偏差,往往是造成违法犯罪的重要因素。犯罪青少年的家庭背景常常表现为:(1)家庭结构残缺。离婚、分居、父母一方或双方死亡以及长期入狱而产生的破碎家庭或单亲家庭,会对青少年行为品德产生重大影响。单亲家庭往往疏于对子女的教育,致使他们易受社会不良因素的影响,走上犯罪道路。(2)家庭气氛恶劣可能造成青少年人格缺陷。犯罪心理学理论认为:犯罪会受环境影响或受生理因素影响而传给孩子们,父母本身好斗,其孩子也会被赋予争强好胜的特点,而且有较大的犯罪可能性。犯罪心理学理论认为:家庭关系会决定孩子的犯罪人格、智力状况以及与犯罪有关知识的获取。在一个经常充斥争吵和厮打的家庭中,孩子们享受不到父母的关爱和家庭的温馨,有的只是恐惧、忧虑和失望。这种家庭中的孩子往往性格内向、孤僻自卑、心理不健康,很容易受到不良因素的影响,形成犯罪人格。(3)管教方式不当,教育的功利性思想突出,对子女的人格尊重不够。对子女在物质生活上的任何需求均无原则地予以满足,却未能很好的与子女沟通,以打骂的方式要求子女服从。凡事要求子女循规蹈矩,却未能给予信任和支持,只懂得施行权威和命令,却不给予自主的空间等。这种家庭环境有可能成为滋生青少年犯罪的温床。

4学校缺乏给学生一个全面发展的良好环境

学校是青少年除家庭以外的最主要的生活、学习场所,学校教育质量的好坏和教育水平的高低,对青少年本身的素质起着决定性影响。当前学校教育存在的问题主要有:(1)重智轻德,片面追求“升学率”,将差生放任不管或推向社会。很多学校只追求升学率,把升学作为唯一的目标,优秀学生受到老师的特别照顾,成绩差的学生则被放任自流,有的甚至直接被劝退学。学校这样的做法,只能使他们加重了厌学心理,索性破罐子破摔,把注意力和兴趣转移到其他方面,造成中途辍学、退学,然后随波逐流走入社会。(2)有些教师在对待学习困难生上缺乏真诚、耐心,方法简单粗暴,如大声呵斥、当众嘲弄、羞辱、甚至体罚。对于违纪学生,张榜公布,当作反面教材,甚至动不动就把家长叫来与学生一齐接受教师的“批评教育”,使得他们身心疲惫,在心理上也可能造成心理创伤,产生强烈的焦虑感、沮丧的情绪等。长期下去学习的兴趣丧失,人生态度可能就此改变,成为走向犯罪又一诱因。

二、青少年犯罪的预防和对策

预防青少年犯罪是一个复杂的社会工程,需要家庭、学校、社会的共同努力,实行综合治理。针对我国现阶段青少年犯罪的现状,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预防和矫治。

1抓好家庭基础思想教育,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前面的分析表明,一些家庭中的不良因素、教育方式、方法导致了青少年犯罪心理的形成。因此,要解决家庭教育中存在的问题,首先父母的言传身教对孩子的健康成长至关重要。大卫·P·法林顿(David P.Farrington)对365名青少犯进行调查研究后,在其论著《青少年犯罪及其根源》中记载:“父亲没犯过罪的孩子有犯罪史的仅占8.4%,而父亲犯过罪的孩子犯罪的比例高达37%,同时母亲犯了罪,小孩犯罪的比例则更高?”可见,父母的言行是子女的楷模,父母的犯罪史,将对子女的言行产生极其消极的影响,从而诱发其走上犯罪的歧途。

2消除社会丑恶现象,净化社会风气

社会生活中存在的不良因素是导致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重要因素,首先要加强社区预防,社区是青少年生活和活动的重要场所,青少年在社区滞留的时间相对较多,而适合青少年学习生活活动的场所却极少,因此必须对社区实施有效的管理,高度重视青少年的成长空间建设。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上提出,要在全国范围内选择一些典型社区作为试点,实施《青少年违法犯罪社区预防计划》。通过社区的青少年服务中心、社区业余学校、社区青少年维权站等有形服务载体的有效服务,把散落在社区的青少年组织起来参加社区建设,预防治安案件的发生;组织社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工作队伍,做好闲散和有轻微违法行为青少年的教育管理工作,弥补对青少年犯罪社区帮教的空白点,防止劣迹青少年重新犯罪;定期开展法制宣传,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和自护教育,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自律自护能力,进一步预防青少年犯罪。其次要大力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加大“扫黄打非”工作力度,净化文化娱乐场所,抓好对网吧的专项治理工作;坚决杜绝不健康的读物、音像制品或者电子出版物流入社会,毒害青少年。

3充分发挥学校教育的主导作用,加强青少年素质教育

学校作为青少年受教育的主要场所,是青少年步入社会的必经之路。(1)要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充分发挥学校教育的主导作用。江泽民同志在《关于教育的谈话》中指出:“教育是一个系统工程,要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教育水平,不仅要加强对学生的文化知识教育,而且要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品德教育、纪律教育、法制教育。”学校不仅是学知识、长技能的场所,更是青少年社会规范的习得、价值观的形成场所;直接决定着他们如何看待自己,如何看待他人和社会,以及将来选择什么样的道路。学校必须转变教育观念和教育方法,从人最本质最朴素的感情出发,把做一个平常人、一个有益于社会的人、一个不伤害他人而生活的人作为思想道德教育首要任务,持之以恒地抓下去,我们所期待的素质教育才能落地生根,开花结果。(2)学校的法制教育须制度化、科学化。学校应当设置法制教育必修课,并纳入教学计划。学校要加强管理,如学习制度上的管理、纪律制度上的管理、校园文化建设等,对青少年大量的余暇时间和充沛的剩余精力进行积极的引导,从而减少犯罪的发生。(3)学校应结合青少年常见的心理健康问题,如焦虑症、抑郁症、人格障碍与人格缺陷、性偏差等,进行心理辅导与治疗。应在各科教学中渗透心理健康教育的内容,开展多种形式的心理辅导活动,帮助学生正确地认识自己和周围环境,克服成长中的诸多障碍。通过举办家长会,了解青少年在家庭里的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家长的教育理论、教育方法的培训,使家长不断地纠正错误的教育方法,改进教育的方式,取得最佳的教育效果。

4司法机关要大力开展对罪错青少年的挽救和帮教、矫治工作

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总结 篇9

一、组织健全机构、完善机制。

学校有预防青少年犯罪领导小组(同创建安全文明校园领导小组),xxxx学年,我们共召开两次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领导小组会议,对全年的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同时充分发挥少先队的组织优势,从领导到教师都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列入议事日程,针对班级实际情况,制定切实有效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计划措施,深入细致,实事求是的开展工作。

二、开展法制教育宣传活动,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

1、加大《两法》的宣传力度。根据上级统一要求,组织全体师生认真开展了学习宣传活动。通过对两法的深入学习,广大师生既掌握了其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又解决了思想认识问题。对班主任进行了校本培训。如:《如何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如何有效加强班级管理》等讲座,使两法逐渐深入人心。

2、学校邀请校外法制辅导员来校做法制教育宣传和交通安全宣传讲座,使学生从小树立正确的思想道德和法制观念,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同时利用午会课(一星期有一次法制专题课)对学生进行《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宣传讲解,增强学生法制观念。

3、从学校教育入手,强化法制意识。课堂教育与课外教育及素质教育相结合,法制教育与品德与社会教育相结合,各学科渗透法制教育,加强了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提高了学生的法律意识。

三、通过日常活动,进行法规宣传,营造良好的氛围。

1、遵守交通法规,提高安全意识。结合安全步行月活动,开展以遵守交通法规,提高安全意识为主题的教育活动,通过发生在周围的一些交通事故,让学生进一步重视交通法规,了解并掌握行车走路的安全常识,从而减少交通违法行为和发生交通事故。

2、结合今天行动计划之道德素养的培养和德育日常工作,开展一日规范落实的养成教育系列活动,注重学生行为习惯的.养成。

3、结合迎世博活动,积极开展寻找身边的陋习活动,引导学生争做文明事,学做文明人。

4、弘扬民族精神,培养学生文明素养。以民族精神教育活动月为契机,开展民族精神教育活动,学习革命先烈爱国精神,教育学生不忘国耻,牢记历史,并教唱了部分红色经典歌曲。

5、提高自我保护、安全自救能力。通过青春期教育、心理辅导、消防演习,红十字救护演习等,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能力,引导学生做心胸开阔的人。每次在寒暑假和长假到来前,对学生出游、饮食、防火、防水、防电、禁放烟花等行为进行教育,并开放活动场所,保障学生平安祥和的度过假期。通过种种措施使学生掌握必要必备的自防自救方法,提高自我预防和自我保护能力。

6、逐步完善行规偏常生帮教措施。在学校,通过发挥集体作用,对问题学生进行一帮一帮教活动,建立帮教卡,积极探索帮教工作新方法,7、充分利用各种纪念日,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教育。结合禁毒日、公民道德实施纲要纪念日,法制宣传日等有利时机,有针对性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如开展珍爱生命、远离毒品为主题班队会,向未成年人宣传毒品危害,普及毒品预防知识。

8、关心和帮助弱示群体,开展向灾区同胞献爱心活动。全校广大师生积极伸出援手,以实际行动为灾区奉献爱心。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总结 篇10

2009年,我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在林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预青办和林区综治委的大力指导下,在各成员单位的积极配合下,我区顺利开展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区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特征:

(一)2009年以来,我区青少年作案成员主要是在松柏镇初中部学生和少数辍学少年人数,年龄在13至18岁之间。从违法犯罪年龄看,逐渐趋向低龄化。在受到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当中,不满16岁不予刑事处罚和不满14岁不负刑事责任的人数也占相当大的比例。

(二)从犯罪性质看,盗窃犯罪最为突出,采取撬锁、破窗、破门等手段入室盗窃,一般选择居住处附近或亲戚、熟人或接触的工作单位为作案目标,且一旦得手,行为还具有连续性。他们活动地点相对集中,盗窃物品相对单一。相比较成年人流窜性犯罪现象,我区青少年犯罪作案地点一般在日常较为熟悉的活动区域周围,例如超市、沿街铺面、邻居同学家及其他作案简单的场所,就地作案,就地消费。所盗窃的物品主要是现金和易于脱手换钱的物品,如手机、电脑、烟酒、金手饰等。

(三)从犯罪形式看,两人以上共同犯罪特征突出,系列作案特征明显。大多以团伙的形式作案,纠合对象一般为邻居、同学、朋友,值得注意的是在校学生与已经辍学现游荡在社会上的青少年结伙作案,主要采取翻窗入室,插门入室盗窃。由于青少年犯罪人员在心理、生理上相似,易于结成较为稳定的生活圈与作案团伙,并随着作案次数的增多,团伙成员犯罪心理进一步强化,团伙内部逐渐形成明确分工,作案手法也日益熟练。再者,一些青少年由于过早辍学,无所事事,浪迹街头,便三、五成群,拉帮结伙,纠合邻居、同学、朋友,经常聚集在一起吸烟、上网、打游戏、酗酒滋事。

(四)重复犯罪的现象明显。纵观近几年的犯罪情况,18岁以下的青少年再次犯罪率非常高,因为大部分没有达到法定年龄,在打击上存在一定的问题,本着教育感化的观点出发,大部分都责令监护人领回,但领回去后又继续犯罪。

二、我区预青工作的开展情况

(一)建立健全预青工作机制,为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1、大力加强组织机构建设。林区预青办按照林区综治委和省预青办的要求,变更了由党委领导任组长,公安、文化等13家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神农架林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并充实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办公室组成人员,为工作的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2、大力加强工作的制度化建设。建立健全了《神农架林区预青领导小组职责》、《神农架林区预青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和《神农架林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等相关预青工作制度,同时还建立健全了法制校长制度、信息上报制度、情况沟通反馈制度、成员单位联席会制度等,通过这些制度,有效的整合了全区法制教育资源,增强了区预青办与各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渠道,保障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顺利开展。

3、大力加强工作的规范化建设。我区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正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已做到了年初有计划、有布置,年中有检查、有督办,年末有考核、有评比。并将预青工作纳入了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核内容,进行同部署、同检查,使全区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为预青工作营造了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使预青工作在全区顺利开展。

(二)积极履行预青办职责,相关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

1、清明节期间,我委联合林区文明办组织全区各学校团组织,开展了祭扫烈士墓爱国主义教育活动。通过活动的开展在校园内营造出了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继承优良革命传统的良好氛围,使广大学生了解了一些革命先烈的英勇事迹和无私奉献的精神,从而激发了他们树立努力学习,报效祖国的远大志向。

2、林区民政局和妇联积极开展儿童救助和帮扶工作。近年来,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林区妇联积极发挥自身优势,大力开展关爱“留守儿童”帮扶工作。对全区238名“留守儿童”进行登记造册,并招募120名爱心妈妈与“留守儿童”结成帮扶队子,为他们提供生活学习必需品,解除了孩子们父母的后顾之忧。3、2009年10月14、15日,我委组织区普法办、教育局、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单位先后在新华中心学校和木鱼中心学校举办了两场场以“爱祖国、学法律、促成长”为主题的法制讲座。共有1000余名在校学生参加了讲座活动,发放法律知识宣传手册1000余份。提高了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在广大学生中形成了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风尚,为我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4、加大“扫黄打非”力度,全面整顿文化和出版物市场,使青少年“远离失学、远离疾病、远离伤害、远离犯罪”,今年文化、公安、工商等相关成员单位对我区文化市场和出版物市场进行了检查和清理,共出动人员89人次,车辆23台次,行政处罚4家,警告5家;在音像出版物市场大清查行动中,共收缴淫秽光碟265盘、收缴非法出版物12册,有效净化了社会文化环境。

5、加强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管理。今年我区文化、公安、工商、电信等部门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了“零点行动”和“暑期行动”,保证在校园周边200米以内不存在网吧等娱乐场所。通过联合执法行动,有效遏制了针对青少年违法经营行为的发生,为广大青少年营造良好的生活和学习环境,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6、公安机关加大对违法犯罪青少年的保护力度和帮教力度。在办理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件时,林区公安局始终坚持“特案专办”、“特案细办”、“分押制度”和“跟踪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充分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有效地防止青少年再次受其他成年犯的教唆,更好地引导他们学法、知法、懂法、守法,正确对待自己犯下的过错,接受法律的公正判决,克服悲观心理,树立重新做人的勇气和信心。

四、我区预青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工作经费缺乏保障。预防青少年违反犯罪工作没有专项工作经费,工作难以深入开展 , 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工作的实际效果。

(二)法制教育基地等活动设施建设还需加强。缺少必要的硬件设施,法制图书少,专题材料少,必要的音像设备少,且法制教育缺少特色,相对缺乏吸引力。

(三)专职工作人员不足。预防青少年违反犯罪办公室具体工作设在区委权益部,只有一名专职工作人员,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

(四)部分单位重视程度不够。目前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尚未得到全社会的普遍关注,部分成员单位和乡镇党委、政府

仅满足于依据各自职能做好份内工作 ,不能形成工作合力。

五、2010年预青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把青少年思想道德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作为预青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通过送法进校园、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青少年犯罪法》的宣传教育活动。要结合青少年特点,创新工作方法和手段,开展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法律实践活动,进一步加强对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二)摸清重点青少年群体底数,搞好服务和管理工作。从我们了解掌握的情况看,流浪未成年人、农村留守未成年人、闲散未成年人、不良行为未成年人和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仍然是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高危人群,也是我们作为教育、管理和服务的重点对象。对于这几类重点青少年群体我们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进一步加强个体信息统计工作,建立个人信息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强化引导和服务,并积极主动提供法律援助或司法救助,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多渠道开展关心、帮扶、救助工作。

(三)进一步加大力度针对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针对非法经营的网吧、游戏厅、淫秽色情网站、不良图书等非法出版物、毒品、校园及周边不良环境等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突出问题,继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同时针对网吧的管理问题,文化、公安、工商和电信等部门要采取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有效制约未成年人上网和网吧超时经营等问题的发生。

(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构建长效工作机制。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力度上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要加强基层预防工作机构建设,进一步推动乡镇、社区(村)、学校建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或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树立群防群治的工作理念。发挥好法制副校长(辅导员)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并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传媒,深入宣传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扩大社会影响面,营造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良好社会氛围。

东城区2009年上半年

未成年人护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工作总结

上半年,在市未委会、市预防小组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区各委员单位的密切配合、共同努力下,我区未成年人保护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始终以“巩固奥运成果、强化重点突破,维持常项水平、实现持续发展”为主线,扩大品牌效应,增强工作实效,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全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巩固和扩大“平安奥运行动”成果,为建国六十周年庆典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巩固社区闲散青少年服务和管理成果。认真总结了“平安奥运行动”中社区闲散青少年服务与管理的宝贵经验,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闲散青少年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在保留排查摸底、数据库定期更新、危险度评估、分类动态管理等经验做法基础上,以“全国社区青少年信息管理系统”为依托,严格提出“保留经验,拓宽领域,管理到位”的12字方针,加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用社会力量解决社会问题的原则,组织由志愿者、社工组成的专兼职相结合的工作队伍,尝试开展一对

一、面对面的联系服务活动,加强教育和管理的针对性,以便及时发现问题苗头,消除一定影响社会稳定的消极因素。

(二)加大对特殊青少年群体的帮扶力度。借助社会专家学者和青少年心理服务机构的力量,依托“12355”心理健康咨询热线和咨询点,通过举办青少年心理知识图片展、社区青少年心理健康讲座等形式,积极做好心理问题青少年的心理咨询和疏导工作;进一步落实《东城区关于对判处非监禁刑失足未成年人复学安置的实施意见》,针对不良行为、被判处非监禁刑、服刑及刑释解教等特殊未成年人,建立了跟踪帮教机制,引导他们积极参与社区矫正,避免该群体因失学而增加社会不稳定的因素。

(三)积极探索青少年法制教育新途径。在北京市第六十五中学开展了青少年法律援助进校园活动。活动中,工作人员向同学们讲解了法律援助工作的意义、对象和流程,公布了全区青少年法律援助的相关渠道,并赠送了《呵护未来—东城区未成年人保护及预防犯罪手册》、《东城区法律援助服务指南》、《开口ABC》等普法、学习书籍,进一步激发了他们学法用法的兴趣。此外,为增强法制教育工作的直观性和趣味性,在全区各中小学校和社区举办了“健康成长 法律护航——未成年人保护主题展览”,将常用易懂的法律知识以卡通漫画等图文并茂的形式,告知同学们要远离侵害、预防犯罪的重要性。

二、推动重点工作实现突破,逐步拓展未保和预防工作领域

(一)深化东城“阳光?成长”行动。进一步整合、更新、完善了“爱心基金”、“希望之星1+1”奖学金、“学子阳光”助学金等各类救助项目,加大了对区内贫困青少年的帮扶力度。同时,结合“两节送温暖”活动,先后举办了“爱心基金”发放仪式、“托起明天的太阳”扶贫助学、欢度新春观影等系列活动,为区域内贫困青少年送去新春的温馨祝福和亲切的人文关怀。截至目前,共募集发放助学金23,600元,资助贫困青少年58人,为140名贫困青少年发放了价值万余元的学习用品。

(二)整合资源提升法制校长工作水平。不断创新授课方式,公、检、法、司四家单位法制校长通过开展警学共建、青少年安全教育进校园、讲好一堂法制课、法制宣传图片展等特色活动,为青少年提供了更加有针对性的引导和教育;进一步丰富了法制校长队伍成员构成,吸纳区交通支队参与法制校长工作,并结合青少年成长需求开展了交通法规、文明出行等宣传教育活动,增强了青少年交通安全防范意识。此外,我区法制校长工作水平得到了全面提升,首次将区优秀法制校长评比纳入了全区表彰奖励范围,提升了评选工作的规范性和权威性。

(三)建立了第一批12355星光自护学校。为加强社区青少年自护教育基地建设,进一步提升全区青少年远离危险、防范侵害的意识和能力,在我区全面启动了第一批12355星光自护学校。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选取了北新桥街道、建国门街道、东四街道的3个社区推广建立三所12355星光自护学校,全力打造青少年社区教育新平台。目前,在团市委权益部和北京市青少年法律与心理咨询服务中心的大力支持下,已为三所社区自护学校配备了部分必要的自护道具与教材,并在课程设置、活动组织等方面给予了具体指导和帮助;邀请中国学校心理健康服务体系课题组专家策划举办了“服务家庭 促进和谐——12355东城区星光自护学校大讲堂心理健康专场”,面向社区青少年及家长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在条件成熟社区给予工作方向性建议和具体指导,起到以点带面,共同推进的良好效果。

三、保持常项工作高水平运转,全面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一)深入开展“青少年维权岗在行动”活动。落实市、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创建活动的申报、监督、检查、考核和激励机制,积极做好2009市、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评选表彰工作。深入开展“青少年维权岗在行动”,区城管、公安等部门联合行动,以集中整治和日常巡逻相结合,对长安街一线特别是王府井南口、北京饭店门前、台基厂区域散发小广告的未成年人实施强制性救助。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各部门共出动执法车辆10辆、执法人员53人次,救助散发小广告未成年人26人,教育孕妇3人,没收非法小广告3000余份,并对小广告上相关号码进行了停机处理,有效打击了沿线区域散发小广告的违法行为,多渠道、全方位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二)深入开展“星光青春自护行动”。6月初,下发了《关于举办了第一届“呵护?未来”东城区青少年社区自护文化节活动的通知》,面向社区全体青少年征集歌曲、相声、小品等自编自演的自护文艺节目,形成社区青春自护文化交流和普及的有效载体;强化社会资源整合,充分利用北京市青少年法律与心理咨询服务中心东城分部的专家资源优势,积极做好青少年自护教育和心理疏导的日常工作。

(三)深入开展未成年人成长环境优化行动。全面净化未成年人文化环境,区文委针对“口袋书”、有害卡通画册、不良游戏软件等突出问题进行了集中清理整顿,加强对娱乐场所和网吧等营业场所的监督管理。区工商局继续开展了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治理行动,加强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卫生、交通安全、公共秩序检查,为在校学生营造安全放心的外部环境。区园林局认真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优惠政策,向未成年人优惠开放区内公园、图书馆等文化娱乐场所。

四、深化长效机制建设,促进未保和预防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一)加强组织建设,完善区、街、社区三级工作体系。根据新形势新任务需求,增补了区交通大队、质量技术监督局、统计局、烟草专卖局四家职能单位为区未委会委员单位,调整补充了各委员(成员)单位委员、联络员,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加强基层组织机构建设,按照“有领导分管、有专项经费、有专人负责”的目标,继续加大街道未保和预防工作机构建设,推动未保和预防组织网络向社区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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