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庭院绿化养护

2024-06-17

机关庭院绿化养护(精选7篇)

机关庭院绿化养护 篇1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经甲方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就小区好庭院的绿化养护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养护地点和范围内的树木和草地。

二、养护服务内容

1、乙方负责对该庭院根据季节需要进行浇水、施肥、喷药水除杂草、割草皮等。甲方需提供养护材料包括水电、肥料、所需药水等。

2、冬季草坪如需播种草籽由甲方提供,乙方负责播种到位。

3、养护工具由乙方自备。

三、养护费用及付款方式:甲方应在每月10日前自行到乙方财务部支付养护服务费,元/月(大写)按季结算,每季结清。

四、合同期限: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期限届满后双方都有权选择是否续约。

五、养护责任及违约责任。

1、乙方在合同养护期内,应确保现有绿化苗木98%的保有率(根据园林绿化养护规范),甲方在此期间每月不得拖欠养护费用,若甲方逾期10天未交付养护费用的,乙方有权停止对庭院的养护工作。

2、如遇甲方需对庭院改建等事项,双方应就相关事宜另行协商,由乙方报预算交甲方确认后改建,因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机关庭院绿化养护 篇2

1 调查办法

本次调查采用填写调查表、实地调查等办法。

2 基本情况

本次调查通知了入驻郑东新区的154家单位, 领取调查表的有71家单位, 填写调查表并提供相关资料的有50家单位。实地调查了已建成的46家, 建成绿地146万m2, 平均绿地率34.9%, 共栽植乔木37 365株, 花灌木305 778株。

3 绿化建设现状及特点

3.1 居住小区

居住小区的绿化总体良好, 各具特色, 环境幽雅, 空气质量好, 噪音少。有的小区绿化成为新的亮点, 如中义·阿卡迪亚中间设有大型花园、水系, 绿化植株错落有致, 树种多样, 生长良好, 管理精细。但楼间隔较小, 楼体较高, 不利于植物的生长。

3.2 行政办公区

绿化情况大多较好, 如中级法院、司法厅劳教局等绿化面积大, 有专人管理。

3.3 商住物流区

整体绿化情况差, 有的极差, 如整个香江物流园区仅有几株大叶女贞, 几百平方干枯的草皮。

3.4 教育用地

中小学绿化情况较差, 绿化面积小, 管理不到位, 高校绿化面积大、资金严重不足, 现场管理差。如北大附小据报绿地率35%, 实际不到25%, 且零星分散, 效果很差。

4 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4.1 各单位不够重视

这从各单位对调查态度就可以看出, 许多单位填写不够认真、资料不齐全。

4.2 规划、建设、工程验收脱节

规划、建设未完全按《郑州市郑东新区绿地系统规划》进行, 绿地指标未纳入工程验收的必备条件。如小区居住用地规划绿地率38%, 实际一般为30%~35%。

4.3 一些单位绿化意识淡薄

随意践踏草地, 绿地堆放沙石, 乱丢垃圾, 毁坏树木, 私刻乱挂等现象随处可见, 如郑州市47中小学部不仅圈占黄河东路20 m绿化带, 还在绿地内搭建房子。总之, 人们还没认识到环境绿化的重要性, 这也是造成总体绿化状况难以提升的原因之一。

4.4 存在重建轻管现象

由于缺乏管理, 许多树木、草坪生长状况令人担忧, 绿化带一片狼藉, 许多树木奄奄一息, 很难看到它的勃勃生机, 难以达到绿化的实际效果。草坪、地被、灌木也有许多已残缺或枯死、修剪不到位, 缺乏有特色的修剪。病虫害防治不及时。

4.5 资金不足, 资料不全

绿化设计、竣工资料不完备, 普遍未有竣工资料。绿化管养经费的严重不足不仅使建设难以开展, 这在龙子湖高校区表现得尤为明显, 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着绿化建设及管理水平。

4.6 绿化施工存在问题

种植品种较单一, 有的单位树木稀疏, 只简单种植草皮。绿地未达植物生长基本需要土层, 许多小区如龙祥苑、联盟新城等均在地下停车场上绿化, 土层较薄。

4.7 存在侵占公共绿地现象

如联盟新城、绿城百合、郑东实验学校等未按规划建设, 侵占农业东路绿化带。龙祥苑占用规划游园。

5 建议和对策

5.1 加大庭院绿化建设的投入力度

庭院绿化建设仍是一项重要的工程,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 加大投入力度, 提高绿化水平。

5.2 要严格审批建设工程项目的绿化配套比例

规划部门要把好规划设计关, 绿地面积达不到指标不能立项;绿化管理部门参与其工程验收, 各部门对于绿地建设不符合设计要求的不予竣工验收。

5.3 做好庭院绿化设计、施工、验收工作

绿化的设计、施工要聘请有一定资质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进行, 提倡多种乔木, 提高绿量, 提示绿化品味, 完善竣工资料, 做好验收。

5.4 强化管理力度, 向管理要效益

一是项目单位要加强管理, 向管理要效果, 可采取多渠道多方式的管理, 如龙子湖高校园区采用让学生参与绿地管理就很好。二是在强化养护管理的同时, 要加大监察管理力度。首先是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 让各单位及广大市民知法守法, 增强绿化观念, 共同搞好城市绿化。其次是市政执法监察管理力度必须到位, 杜绝占绿、毁绿现象及重建轻管的行为发生。

5.5“见缝插绿”, 增加绿化面积

充分利用一切可利用的用地。在众多楼房, 纵横交错的道路之间应“见缝插绿”, 适当改造, 加以绿化。增加个人的绿化空间, 就是在门前楼后能够尽量多种树, 并由各家负责管养, 确保绿化质量。

5.6 坚持立体绿化, 充分利用空间

利用藤蔓植物设置蓬架、绿篱、绿墙等进行立体绿化。提倡住宅阳台盆栽植物、房顶等绿化, 可更好地发挥和补充绿化的功能。

5.7 提高市民的绿化意识

政府应不断完善有关绿化建设的法律法规, 抓好公民道德建设, 提高市民的环保意识, 让市民也参与到城市的绿化建设中来。绿化部门做好管理工作, 及时对树木进行灌溉、修剪和病虫害防治, 保持绿地卫生, 影响、教育市民不乱扔垃圾等, 使绿地不断得到维护, 充分发挥绿地的功能。

摘要:通过对郑东新区项目单位庭院绿化情况的调查, 全面总结了庭院绿化取得的成就, 分析了庭院绿化存在的问题, 并从规划设计、施工、养护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庭院绿化的对策及建议。为今后庭院绿化提供参考。

机关庭院绿化养护 篇3

2.楝树(苦楝) 落叶乔木。小叶卵形或卵状椭圆形,先端渐尖,基部楔形,锯齿粗钝。树形优美,叶形秀丽,春夏之交开淡紫色花朵,较美丽、有淡香,是优良的庭荫树、行道树。耐烟尘,抗二氧化硫,也是良好的城市及工矿区绿化树种,是江南地区“四旁”绿化常用树种,也是黄河以南低山平原地区速生用材树种。

3.广玉兰(荷花玉兰) 常绿乔木。叶倒卵状长椭圆形、革质、深绿色、有光泽,叶端钝,叶基楔形,叶边缘反卷,花大且芳香,树形优美,是良好的行道树、庭荫树、观赏树。

4.紫薇(百日红) 落叶灌木或乔木。叶椭圆形至倒卵形。紫薇树姿优美,树干古朴光洁,枝干清秀,夏、秋季开花,花色艳丽,花朵繁密,花期也特别长久,从夏季一直到秋末,故又称“百日红”。紫薇具有极高的观赏价值,可植于道旁、庭院、湖畔、草坪、公园,也可植作街景,还可用于制作盆景和桩景等。

庭院绿化管理制度 篇4

为了切实加强单位绿化、美化工作的领导,确保绿化、美化投入到位,绿化、美化管理各项措施到位,为农技站创造一个优美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领导重视,把庭院绿化、美化作为一项重要工程,摆上议事日程,确保庭院绿化年年有投入,绿化环境逐年有明显改观;

二、制定和配合县城市规划部门拟定本单位绿化近期目标、长远规划,使机关绿化、美化始终按照城市规划走;

三、单位专职和兼职养护管理人员对庭院花木要定期施肥、浇水、修剪管理,确保苗木美观和新栽品种成活;

四、庭院可绿地段保证年年种植树木花草,无枯枝、缺株、出现白地现象;

五、庭院管护人员对院内乔、灌、草木定期修剪和施药,做到林相整齐,无损坏,无病害,无杂草,经常去除残花败叶,保证院内色彩鲜艳,花朵鲜艳,层次分明;

六、管理人员要加强花草管护,严禁随意采摘花、果;

七、将庭院绿化、美化管护工作纳入管理人员年终考评,视工作好坏予以奖惩。

农技站

机关庭院绿化养护 篇5

为保护小区绿化设施,创造优美舒适的居住环境,现对新城小区绿化管理规定如下:

1、人人都有权力和义务管理和爱护小区的花草树木及园林建筑小品。

2、不准攀折花木,不准在树木和绿化隔离带及园林小品上晾晒衣物,不准践踏草坪和乱倒污水,不准在绿化带上倾倒垃圾,抛洒杂物。

3、在绿化区域内,未经同意不准堆放任何物品,不准设置广告牌,不准随意占用绿化带。

4、任何车辆不准在草坪上行驶,不得损坏绿化保护设施和建筑小品,不准用绿化专用龙头清洗车辆及其它物品。

5、凡人为造成花木草坪及绿化设施损坏者,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损坏程度分别给予罚款处理,如属儿童所为,由其家长负责支付罚款。

6、对违约小区绿化规定,不听劝阻,刁难或殴打管理人员情节严重的,送交有关部门处理。

7、违约上述规定的罚款由物业公司执行,未成年者的罚款由其监护人(家长)支付。

为加强小区绿化管理,保证绿化带不被破坏,制定如下规定:

一、管理处园艺工是住宅区绿化管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负有培植、养护、管理绿化的职责,园艺工必须做到:

1、熟悉住宅区内的绿化面积和布局,花草树木的品种、数量、名称、特性和培植方法,并在适当的地方公告其植物名称、产地、种植季节、生长特征和管理办法等,方便居民休闲游览与观赏。

2、严格按规范对花草树木定期进行培土、施肥、除杂草和病虫害、修枝、剪叶、补苗、淋水,对大棵的灌木给予造型,丰富绿化内容。

3、保持绿化地清洁,草坪和灌木林内不留杂物、不缺水、不死苗,促进花草树木生长茂盛。

4、义务向业主讲解园艺绿化常识,帮助业主搞好家庭绿化。

5、园艺工有权阻止违反有关绿化管理规定的行为。

二、本住宅区业主是小区绿化的享用人,负有爱护绿化的权利和义务,请遵守:

1、业主不得擅自践踏、占用、损坏绿化地,不得往绿化地排放污水污物或扔垃圾杂物;

2、不得在绿化区内有放养牲畜、追逐嬉闹及其它有损绿地的行为;

3、不得砍伐攀折花木、涂划树皮或在树上扎铁丝、打钉等,禁止损坏花木的保护设施及花台和周边装饰建筑群;

4、不得用树木晾晒衣物、被褥等东西;

5、行人和车辆不得跨越和通过有警告牌的绿化带,不得损坏绿篱栅栏;

6、不得在绿化范围内堆放任何物品,不得在树木上及绿化带内设置商业广告牌和其它招牌。

三、凡人为故意造成花木及保护设施损坏的,由管理处责令其改正,并赔偿损失。对违反园林绿化规定不听劝阻或刁难、辱骂、殴打管理人员,情节严重的送交有关部门处理。

为了保持小区环境优美,搞好绿化工作,特制定本规定:1: 人人都有权利和义务管理和爱护小区的花草树木.2:不准攀折花木,不准在树上晾晒衣物和扎铁丝,钉铁钉等.不准在绿化地倒污水和杂物,不准损坏花木的保护措施及花台.3:不准行人和各种车辆跨越和通过绿化带,不得碰坏绿篱,栅栏。4:居民娱乐 休闲 健身 跳舞必须远离绿地.5: 不准在绿化范围内堆放任何物品,不准在树木上及绿化带内设置广告招牌.6: 凡人为造成花木及保护设施损坏的,根据有关规定处理如下:A: 对乱砍或碰断花木主干的,每株以成本价赔偿另加罚款150元每株;对攀爬树木剥树皮造成损伤的赔偿每株成本价另加50--200元的罚款;B: 攀摘花朵枝条的每朵(枝)罚款5元,乱放材料或其它物品损坏花木的每枝罚款10元,破坏草坪的每平方米30元进行赔偿.D: 撞坏铁栏杆每米150元,对在绿化地上晾晒衣物 被褥者,由管理人员收回管理处并对其进行说服教育.7: 业主或租户饲养宠物必须获得政府有关部门及物业的批准,并保证不会干扰其他住户.宠物在公共区域造成人身伤害事故及影响清洁卫生的后果由饲养住户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8: 在庄园内结婚办喜事,设置充气彩虹门 搭棚子做饭,应事先向物业绿化环境部提出申请,经主管实地考察核准后方可搭建.烧火做饭必须在马路上,做饭支架下必须垫砖以防烧坏水泥路面,应远离绿地,不得损坏花草树木,喜事完毕立即将场地杂物清除,做到事完场清.违反上述规定的罚款,一律由本人支付,未成年的由家长支付.对违反园林规定 不听劝阻 殴打管理人员的,视情节轻重,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从重从严 从快处理.请小区居民互相监督,为把我们自己的家园建设的更好尽一份心出一份力.小区绿化管理暂行规定

发布者: admin 发布时间: 2010-04-22 21:33 浏览次数:

为维护和保护小区花园式的住宅和优美环境,根据有关绿化管理办法,特制定有关规定:

一、住宅小区内的池塘、花草、树木等,是美化点缀设施,人人都有维护和管理的义务。任何人不得任意践踏损坏,不得采花摘果,更不得在小区绿化区域堆放建筑材料及其它杂物。

二、业主不准在树木上挂衣物和吊铁丝,不准向花草、树木倒泼污水和有害物质,不得随意损坏花木的保护设施及各种标识牌。不准摇晃、攀摘树木花果,折木剥皮,刻划树木,践踏花草。

三、禁止在辖区水池洗澡,洗涤衣物和乱扔杂物。

四、严禁在绿化区、娱乐园、小区通道等处停放车辆,严禁在人行道树下拴牲畜物、放养家畜、宠物。

五、不得擅自砍伐树木,迁移和更换小区花草树木。不得在公共绿化带内栽种蔬菜、瓜果及践踏损坏花草树木,占用绿地。

六、进入中心公园或其它公共设施内要自觉遵守公共秩序,爱护国家财产,不准乱刻乱画,不得损坏公共建筑物。要讲究公共卫生,不随地吐痰或大小便,不酗酒闹事,打架斗殴和聚众赌博。

七、赠送面积的使用规范

1、屋顶花园:不得在屋顶花园上私搭乱建,不得任意改变花园用途,不得破坏屋顶设备、设施及防水层、隔热层等,不得超过屋顶花园荷载(500kg/m2)。

2、私家花园:不得在私家花园内乱搭乱建,不得改变、增高花园栅栏,不得在花园内栽种高大乔木及进行与整体景观不协调的改变。

3、夹角或非赠送面积,不得擅自占用,改造和封闭,外墙面颜色不得改变。

八、对违反以上规定者,物业公司有权进行处理。

第一条 根据《*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和县城规划区、建制镇规划区内园林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建设,逐年增加对园林绿化的投资,并按照标准拨付城市绿化管理、养护费用。

第四条 各单位应加强单位内部的园林绿化建设,鼓励创建花园式单位、庭院。

第五条 新建、扩建、改建城市工程项目的绿化用地面积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比率,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按规划设计规范标准新建的居住区、居住小区,不得低于百分之三十;不符合规划设计规范标准的,地处城区的不得低于百分之二

十五、……

德安县小区(物业)绿化管理规定

为加快我县园林绿化建设步伐,促进省级园林城创建,加强小区绿化管理,优化小区人居环境,特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规定。

一、各小区物业公司要充分发挥绿化管理职能,及时建立健全绿化管养组织,制订绿化养护计划,并设专人具体负责绿化监管,对小区内绿化管养做到有监督、有检查、有记录。

二、各物业公司要对照目标任务,抓住绿化重点,加大投入力度,不断增加绿化总量,提高小区绿化覆盖率、绿地率和人均绿地面积,要求小区内绿地占绿化面积达60%以上。

三、小区绿化监管员、物管员必须定期或不定期对小区内的花草树木浇水、施肥、剪枝、杀虫,确保树木及草坪良好的生长环境。

四、小区内任何人不得擅自占用绿化用地,不得种植农作物和蔬菜,不准在绿地内刨坑、取土、堆放杂物、倾倒废弃物、停放车辆、放养家禽、家畜。

五、爱护绿地及绿化设施,严禁在树枝、绿篱上晾晒衣服、吊扎铁丝、钉铁钉等,不得在树木上涂写、刻画或张贴广告、宣传品,对各类破坏和影响小区绿化行为,住户应积极检举并制止。

六、行人和车辆不得跨越和通过绿篱践踏花草,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动小区绿化用水设施,不准在绿化带范围内堆放任何物品,不得在装修时挤占、破坏规划中的绿地。

七、物业公司实行绿化养护工作责任追究制,凡人为造成花木绿化保护设施损坏,管理员有权责令其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凡因监管养护不到位导致发生绿化跑水、绿化养护质量下降、草坪死亡、绿化设施破坏等情况的,要追究绿化监管员、小区物管员的相应责任。以上规定,自二00九年九月一日开始执行,望各小区物业公司严格遵照执行,住户自觉遵守,共同维护良好的小区绿化环境,共创文明园林小区。

如何做好住宅小区绿化日常管理工作

吴应锋

切实做好城市居住小区公共绿地的养护工作是物业管理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对此笔者就政府、物管企业和业主如何各施其职,相互配合做好绿化日常管理工作谈一点粗浅的认识。

一、政府应加强对绿化养护管理的指导和考核

1、应将小区绿地系统绿化养护管理纳入公共绿化养护管理体系。政府物业主管部门和园林绿化管理部门要共同制定小区绿化养护管理考核标准,加强对养护单位进行业务指导,帮助他们根据时令应候制定养护计划,适时发布本区域内的病虫害防治信息,进行小区绿化养护管理的考核。

2、建立、完善小区绿化养护费收集和使用管理制度,规范物业收费标准,明确绿化养护比例。如《宁波市物价业管理综合服务等级收费标准》将绿化养护收费等级分为四级,其中一级0.01元/每平方米,占综合服务收费4.3%;二级0.02元/每平方米,占综合服务收费5.3%;三级0.03元/每平方米,占综合服务收费6%;四级0.04元/每平方米,占综合服务收费6.6%。小区绿化日常管理费的使用由物业管理企业申请,业主委员会把关,物业主管部门审核,保证绿化养护费用于绿化养护管理,对侵占绿化养护资金的行为,物业主管部门应加大惩处力度。

3、政策上对无物业管理小区予以扶持,推行小区绿化养护管理市场化。政府要理顺无物业管理小区绿化养护管理体制,通过政府出一点、业主交一点,保证绿化养护所需费用,实施管理和服务分离,把绿化养护管理推向市场,走市场化、专业化道路,通过招投标确定养护管理主体,鼓励专业化绿化养护公司参与小小区绿化养护管理。

二、物业管理企业应完善绿化养护管理制度,提高居住小区绿化品位

1、建立、健全绿化养护管理制度。物业管理企业要宣传绿化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介绍小区绿化的功能和作用,让社区居民了解、认知、参与小区绿化养护管理。要建立、健全绿化养护管理制度,突出绿化养护管理职责。要根据物业服务管理合同要求,按服务等级配置绿化养护管理人员。将小区绿化养护管理置于社区公众监督之下。

2、注重绿化养护专业人员的培训。物业管理公司应注重对从业人员的培训,要求他们熟悉花草树木名称、特性和培植方法,掌握植物养护技术,降低绿化养护成本,不断提高小区绿化养护管理技术水平。

3、保证绿化养护管理资金专项使用,引导社会资源积极参与小区绿化养护管理。物业管理企业要保证绿化养护管理资金专项使用,不得侵占、挪用,同时,还应引导社会资源积极参与小区绿化养护管理,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探索、建立绿化养护捐助基金、家庭领养绿地和学生认养树木等制度。

三、业主应积极参与小区绿化建设养护管理,杜绝损绿、毁绿等不文明行为

为提升小区绿化品位,业主应当积极配合物业管理企业工作,及时缴纳物业管理费;爱护绿化,对不文明行为敢于劝说、制止;积极参加公益活动,义务参与小区植物培土、施肥、浇水、除草等活动;还可开展领养绿地、认养树木的活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校园绿化管理,全面提高校园绿化水平和文化品位,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和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校园绿化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校园绿化建设和管理,对防治污染、美化环境,对学校生态校园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应高度重视校园绿化建设和管理工作,规范、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绿化校园,人人有责,爱护树木花草,人人有责。校园内居民要认真履行植树绿化义务,积极植树、种草、栽花,自觉管护好门前三包责任区的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在校园内形成爱绿、护绿的良好社会风尚。

第二章 职责范围

第四条 学院后勤管理处是校园绿化建设和管理的领导机构,负责制订校园绿化规划,审定校园绿化方案,指导校园绿化工作,发动师生员工积极参与校园绿化活动。学院后勤管理处下设校园管理科,负责校园绿化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 校园管理科在后勤管理处的领导下负责校园绿化、美化日常工作并积极参与校园规划,组织、落实、完成后勤管理处下达的各项任务。维护校内的绿化、美化、树木、草坪和绿化设施等。

第六条 院属各单位负责“门前三包”(环境卫生、绿化管理、秩序维护)责任区绿地的杂草清除、废弃物清捡和花草树木维护等。后勤管理处定期组织检查评比,并利用院内媒体公布结果。第七条 校内居民应爱护花草树木,保护生态环境,为争创文明校园作贡献。

第三章 维护和管理

第八条 由于工程施工、教学实践活动或其它特殊原因,需要砍伐、移植、修剪校园树木,应严格按程序办理:先由申请单位向校园管理科提出申请,经后勤管理处研究批准后到园林部门办理有关手续,然后再由绿化专业队伍施工(教学实践活动经批准可在专业教师的指导下自行施工)。施工的全部费用由提出申请的单位承担。对擅自砍伐、移植树木的,学院将追究其责任,除责令其赔偿损失外,还将按有关规定处以罚款。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擅自在校园绿化用地(包括山林)上挖砂取土、开山取石、毁林开荒等,违者除责令其恢复或承担恢复所需费用外,并就情节轻重和造成损坏情况,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按有关规定处以罚款。

对擅自在校园绿化用地(包括山林)上乱搭乱盖或占作它用的,除责令其限期退出外,还将按有关规定处以罚款。

第十条 校园绿化管理实行十不准:

1.不准在绿地内就树搭盖临时建筑物,擅自设置广告牌、标语牌等; 2.不准在树木上牵挂绳索、架设电线; 3.不准在树木下搭灶生火、倾倒垃圾;

4.不准将垃圾投入树林、花坛和草坪中或就地燃烧垃圾; 5.不准在树木上乱钉乱刻乱画;

6.不准在绿地内(包括山林)放养牲畜、家禽; 7.不准在校园内和山林中打鸟、掏鸟蛋、狩猎、野炊; 8.不准损坏草坪、花坛、绿篱,采摘花朵、树枝; 9.不准践踏观赏性草坪;

10.不准在人行道或草坪上停靠机动车辆。第四章 奖励与处罚

第十一条 对积极参加植树绿化,管护园林绿地及绿化设施,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第十二条 对擅自砍伐树木的单位和个人,责令赔偿损失,并处以赔偿金额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擅自砍伐古树名木或情节严重、造成损失较大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十三条 对擅自移栽树木的单位和个人,责令限期恢复原状,并处以每棵100-500元罚款。

第十四条 对擅自修剪树木的单位和个人,责令停止侵害,并处以每棵20-100元的罚款。

第十五条 就地燃烧垃圾除执行《福建工程学院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制度》规定的处罚外,如因燃烧垃圾造成绿篱、花草、树木损坏的,另按有关规定赔偿绿化损失费,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十六条 对违反本办法第四章第十七条规定十不准行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批评教育,并视情节轻重处以10-10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按有关园林法规处罚,或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论处。

第十七条 以上罚款由学院后勤管理处校园管理科收取。

第十八条 学院后勤管理处校园管理科收取的罚款统一上缴,财务处实行收支两条线,用于学校环境建设与管理。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学院后勤管理处负责解释。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银川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银川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已经2006年4月7日银川市人民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5月4日起施行。

银川市市长:白雪山 二00六年四月八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绿化管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根据《银川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内的绿化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

第三条 城市绿地包括以下七类:

(一)公共绿地是指向公众开放的市级、辖区级、居住区级公园、小游园、街道广场绿地以及植物园、动物园、特种公园等;

(二)单位附属绿地是指机关团体、部队、学校、医院、厂矿等行政企事业单位庭院内以及公共设施附属的环境绿地;

(三)居住区绿地是指居住区内除居住区级公园、小游园和行道树以外的庭院楼间绿地;

(四)生产绿地是指为园林绿化提供苗木、花、草、种子的苗圃、花圃、草圃;

(五)防护绿地是指城市中用于环境、卫生、安全、防灾的林带、绿地;

(六)风景林地是指城市内依托自然地貌、美化改善环境的林地和近郊风景名胜区;

(七)城市道路绿地是指所有道路的分车绿化带、中心绿岛、绿化林荫道及行道树。

第四条 各单位应组织开展创建园林式单位(居住区)等活动,搞好单位绿化和小区绿化。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积极倡导、组织和开展单位及个人认建认养城市绿地,建市民林、纪念林等绿化活动。

第五条 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的绿化建设和管理工作。各县、区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的绿化和管理工作。

规划、国土资源、财政、发改委、水务、建设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助做好绿化工作。

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

第六条 城市绿化规划应在城市总体规划指导下,由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规划、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编制,经市政府批准后,由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实施。

城市绿化规划一经批准,应当严格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确需改变的,需报经原批准机关重新审批。

第七条 城市绿化实行“绿线”管制制度。城市规划内作为城市绿地的区域在规划中应当明确界定,绿地区域周边的线称为“绿线”。明确划定各类绿地范围控制线。绿线范围内的用地不得改作他用,确需改变的,按程序报批。

城市范围内的河岸、湖岸、渠岸、主干道等地带作为“绿线”管理的重点部位。

第八条 城市园林绿化规划设计,应高度重视借鉴先进经验,因地制宜,充分体现本地特色和民族风格,突出科学性和艺术性。植物种类应当注重乔、灌、花、草的合理配置,优先发展乔木,以乡土植物为主,引进适合本地区生长发育的园林植物,加大科研推广力度,创造园林精品。第九条 城市公共绿地布局合理,分布均匀,服务半径达到500m(1000m2以上公共绿地)的要求。

第十条 城市建设项目的绿地面积占用地总面积的比例即绿地率。鼓励垂直、屋顶、平台等绿化形式,对平台高度不大于地面基准标高1m,且从地面有道路可进入,平均覆土厚度大于1.2m,其绿化面积可以参与绿地率计算,否则绿化面积不得计入绿地率。各建设项目绿地率应达到以下要求:

(一)公园、居住区、公建、工业企业等建设项目绿地率

其中居住区内公共绿地指标:组团不少于0.5m2/人,小区(含组团)不少于1m2/人,居住区(含小区与组团)不少于1.5m2/人,在设置上应当至少一个边与相应居住区级别的道路相邻,且应满足有不少于1/3的绿地面积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范围之外的要求,并便于设置儿童游戏设施和适于成人休憩活动。其中院落式组团绿地的设置还应当同时满足国家园林行业设计规范的规定。

(二)道路绿地率

园林景观路绿地率不得小于40%;红线宽度大于50m的绿地率不得小于30%;红线宽度在40m~5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5%;红线宽度小于4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0%。

(三)市区内铁路及干渠、干沟等按照规划要求执行。

第十一条 建设项目应与其配套的绿化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达不到规定绿化标准的不得投入使用,对确有困难的,经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进行易地绿化。建设单位不具备易地绿化条件的需按有关规定缴纳易地绿化补偿费,由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实施易地绿化。

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对建设项目的配套绿化进行跟踪管理,被检查者应当积极配合。

第十二条 单位现有绿化不达标,且有空地的,必须按规定留足绿化用地后,方可进行其他项目建设。绿化既不达标,又无空地的,应积极采取拆建还绿、拆墙透绿、见缝插绿、立体绿化、摆放盆花、盆栽植物等多种措施进行绿化。

第十三条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在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审批时,应当将建设项目平面规划图及配套绿化规划设计报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加盖“银川市城市绿化审批专用章”后,方可办理其他审批手续。

第十四条 城市绿化及涉及绿化工程的规划设计方案,应按下列规定审批:

(一)全市性、区域性公园、大型绿化工程的规划设计方案,经市政府同意后,由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审批。

(二)新建、改建、扩建居住区及其他建设工程配套绿化设计方案,由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审批。

(三)大型绿地(含市级、辖区级公园)内配套建筑工程的设计方案,经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五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审批的绿化设计方案进行施工,设计方案确需改变时,需经原批准机关审批。

第十六条 城市绿化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应由有相应资质证书的单位承担。承担城市绿化工程设计和施工的单位,不得违反资质标准,超越等级承揽工程设计和施工。

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管理权限,负责园林绿化资质证书的审查、报批和年检工作。

第十七条 城市各类建设项目应按照规定的绿化面积,根据建设项目及绿地功能,确定绿化标准,按每平方米100元以上的标准进行配套绿化建设,并纳入工程总概算。

第十八条 有碍城市绿化景观的建设项目,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进行项目审批时,应征得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

第十九条 城市建成区内超过六个月的闲置土地,由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实施临时绿化。对依法收回的土地要优先用于城市绿化。对拆除违章建筑后腾出的土地尽可能用于绿化。

第二十条 凡涉及园林绿化的建设项目,绿化工程竣工后,由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的,由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加盖“银川市城市绿化合格专用章”后,方可办理其他竣工验收手续。

第三章 管理和保护

第二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城市绿地和绿化设施,并有权劝阻和举报损坏城市绿地及绿化设施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 单位和个人有义务建设维护和管理好责任范围内的绿地、树木花草以及绿化设施。临街单位门前的绿地、树木,由各临街单位负责管护。

开展城市绿地认建、认养活动。认建、认养单位和个人应当同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签订认建、认养协议书,并按照协议书的规定实施。

第二十三条 严禁擅自占用城市规划绿地和已有绿地。因国家建设确需占用城市规划绿地和已有绿地的,需经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按有关规定予以补偿。

经自治区或银川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城市基础设施及公益事业的重要建设工程,规划绿地不达标或占用城市绿地的,经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酌情减免易地绿化或占用绿地补偿费。

第二十四条 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的,经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与绿地管护单位签订临时使用绿地协议书,按规定缴纳临时占用绿地补偿费。占用期限不得超过两年,并在期满后按原样恢复绿地。

第二十五条 严禁擅自砍伐、移植公有或私有树木。因建设或其他原因确需砍伐、移植树木的,必须报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对数量在30株以上或规格较大的报市政府审批。

第二十六条 经批准砍伐树木的,应对树权所有者给予补偿,并按“伐一补三”的原则予以补栽;原地无法补栽的,要缴纳补栽所需费用(按砍伐时的树木计算费用),由绿化部门易地补栽。

因抢险救灾和处理事故等紧急情况需要砍伐树木的可先行处理,事后须及时向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及市政府报告并补办手续。

第二十七条 因敷设通信电缆、输电、燃气、供水、排水管道等市政公用设施需要损毁城市绿地、树木的,在施工前,施工单位要同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商定保护措施和补偿事宜。

第二十八条 禁止下列损害(坏)城市绿化及其设施的行为:

(一)就树搭棚、盖房或者围圈树木;

(二)在绿地放牧、狩猎、捕鸟、堆放物品,乱倒、乱扔杂物或者取土采石;

(三)在树木、花卉、绿篱及园林建(构)筑物附近堆放有毒有害、易燃等物品,焚烧树叶及杂物;

(四)向树木、花草倾注污水、热水等危害物;

(五)在树木上钉拴刻划、攀折花木和任何采摘树叶、花果、践踏草坪;

(六)在公共水面炸鱼、毒鱼,破坏水生物、植物;

(七)损坏园林建(构)筑物、绿地灯具、绿地喷灌设施等绿化设备、园林小品、园景标识等;

(八)翻越公园、风景点围墙;

(九)机动车辆在城市绿地、行道树空间停放或穿越;

(十)其他损害城市绿化、园林建筑和绿化设施的行为。

第二十九条 严禁砍伐或者迁移古树名木和重点保护树木。因特殊需要迁移古树名木和重点保护树木的,需经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请市政府批准,由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迁移工作,迁移费用由申请迁移单位承担。

对影响古树名木和重点保护树木生长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会同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制定保护措施。

第四章 义务植树

第三十条 各单位和有劳动能力的公民(男18岁至60岁,女18岁至55岁),应当依照国家规定履行义务植物或完成相应劳动量的其他绿化义务。

第三十一条 在银单位实行义务植树卡制度。义务植树卡由首府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制作,各县、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

第三十二条 应当履行植树义务的单位或者个人,确实不能直接参加义务植树的,应当缴纳相当于完成义务植树任务所需的绿化费。

义务植树绿化费上缴市财政专户储存,用于园林绿化建设。

第三十三条 未完成各项绿化任务的单位,在整体工作检查评比及申报市级文明单位中采用一票否决制,取消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各项荣誉称号的评选资格。

第五章 奖励和处罚

第三十四条 对在城市绿化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或个人,由市人民政府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三十五条 在城市绿化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非本市单位,可为其所建设的城市绿地或绿化设施冠名。对个人可授予“银川市荣誉市民”称号。

第三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和《银川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予以处罚:

(一)未按照批准的绿化设计方案施工的,责令其停止施工,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绿化工程总造价10%至20%的罚款。

(二)擅自占用城市规划绿地或者城市中已有绿地的,责令限期归还城市绿地,恢复原状,并处以占用绿地面积应缴纳占用绿地补偿费5至10倍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 已形成的非法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予以强制拆除或者没收。

(三)临时占用城市绿地期满后未及时按原样恢复绿地的,责令限期恢复。逾期仍未恢复的,处以应缴纳占用临时绿地补偿费5倍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

(四)擅自砍伐、移植树木、绿篱的,责令停止损害,并处以200元至1000元的罚款。

(五)损害(坏)城市绿化和设施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拆除已建的非法设施,可以并处50元至2000元的罚款。

(六)擅自砍伐或者迁移古树名木、重点保护树木的,责令停止砍伐或者迁移,赔偿损失,并处以5000元至50000元的罚款。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细则规定,建设工程绿化用地面积达不到规定标准,由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达不到规定标准的,处以所缺绿化用地面积建设费用的3倍至5倍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细则规定,超越资质等级或无资质证书承揽绿化工程设计、施工任务的单位和个人,由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500元至5000元的罚款。

第三十九条 城市绿化执法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十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者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四十一条 不完成义务植树任务的单位,由绿化委员会责令其限期完成;逾期仍不完成的,除按规定收缴绿化费外,并由市、县(区、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单位处以应缴绿化费二倍的罚款,对单位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并处以100元至500元的罚款。

第四十二条 公民无故不履行植树义务的,由所在单位、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居)民委员会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限期履行义务;逾期仍不履行义务的,由绿化委员会按规定收缴绿化费,并由市、县(区、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处以应缴绿化费二倍的罚款。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 永宁县、贺兰县、灵武市及三区所辖乡镇规划区参照本实施细则执行。

机关庭院绿化养护 篇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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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技师考试公路养护工试卷

一、判断题(共10题,每小题1分)

1、梁桥的计算路径是指桥结构相邻两支座中心之间的距离()。

2、桥工拱桥的维修加固一般通过主梁加固来实现。()

3、道路交通标线只能与标志配合使用,不能单独使用。()

4、材料消耗定额指材料的净消耗量的标准。()

5、好路率是优良等级路里程占实际评定的养护里程的百分率。()

6、施工现场准备工作是搞好“三通一平”。()

7、根据公路的使用任务、功能和交通量将公路分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三级公路、四级公路五个等级。()

8、水泥和石灰都是水硬性胶凝材料。()

9、路基一般由宽度、高度和边坡坡度等所构成。()

10、滑模式摊铺机铺筑水泥路面无须架设模板。()

二、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10分)

1、对于单孔的小跨位桥梁,可在两桥台基础之间建造_________

以防桥台向跨中位移。

A、支撑过梁B、档墙C、档块

2、黄色虚线划于路段中时,表示_________。

A、分隔同向行驶的交通流B、分隔对向行驶的交通流C、减速让行线D、可变车道线

3、定额的引用编号方法是_________

A、页—表—栏B、表—栏—页C、栏—页—表 在、、无规定

4、养护工程质量评定中,路面占_________分 A、20B、30C、40D、505、当公路改善或路树成段衰老时宜进行_________ A、抚育采伐B、更新采伐C、抚育采伐和更新采伐

6、路基是_________

A、路面的基础B、路面的基层C、有一定的抗滑性 D、直接承受汽车碾压

7、土的标准击实曲线中与最大干密度对应的是_________ A、最大含水量B、最佳含水量C、两者都不对

8、高于原地面,由填方构成的路基称为_________ A、路堑B、路堤C、半填半挖

9、热拌沥青混和料的压实应按照_________进行碾压 A、初压、复压、终压B、初压、终压C、一次压实成形

10、水泥砼路面切缝的深度一般为_________板厚 A、板厚B、1/2板厚C、1/4—1/5板厚

三、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30分)

1、对于桥梁特殊检查说法正确的是_________

A、在地震、洪水、滑坡或重大漂浮物撞击后,须进行特殊检查。B、特殊检查就是定期检查

C、桥梁技术状况属第四类都须进行特殊检查

2、关于桥梁全长说法正确的有_________

A、桥梁两端两个桥台的侧墙或八字墙后端点之间距离 B、无桥台的桥梁为桥面系行车道的全长 C、多孔跨径之和

3、交能标志分为_________两大类

A、指路标志B、主标志C、辅助标志D、旅游标志

4、公路工程定额按生产因素分_________

A、劳动定额B、材料消耗定额C、机械设备定额D、预算定额

5、道班的定期报表有_________

A、周报B、月报C、季报D、年报

6、高等级公路绿化具有_________特征

A、仿效大自然景观B、点线面综合性C、多功能性

7、_________是工程任务单的内容

A、工程任务B、记工单C、限额领料单D、季计划指标

8、公路养护应贯彻_________

A、安全第一B、预防为主C、建养并重D、保障畅通

9、下列属于次高级路面的在_________

A、水泥砼路面B、沥青碎石路面C、沥青贯入式路面 D、泥结碎石路面

10、砂的级配参数是_________

A、细度模数B、分计筛选百分率C、累计筛选百分率 D、通过百分率

11、水泥的_________不符合规范规定标准的为废品 A、初凝时间B、体积安全性C、强度D、细度

12、路基地面排水设施有_________

A、边沟B、排水沟C、渗水井D、截水沟

13、路基的沉落往往是因为_________

A、填料选择不当B、压实不足C、原地面为软弱地基D、荷载较大

14、路面调查的综合评价指标是_________

A、路面的破损B、强度C、平整度D、抗滑系数

15、路面常用的路拱形式有_________

A、半圆曲线B、二次抛物线C、两根斜直线

四、简答题(每题10分,共50分)

1、公路养护的目的和基本任务是什么?

2、路基的常用排水设施有哪些?

3、简述路面必须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D、平整式

4、简述桥梁养护维修的目的和要求?

5、好路率、养护质量综合值如何计算?答案:

一、1、对

2、错

3、错

4、错

5、对

6、错

7、对

8、对

9、对

10、对

二、1、A2、B3、A4、D5、B6、A7、B8、B9、A10、C

三、1、A、C2、A、B3、B、C4、A、B、C5、B、C、D6、B、C7、A、B、C8、A、B9、A、C10、B、C、D11、A、B12、A、B、D13、A、B14、A、B、C、D

15、B、C

四、1、答:①经常保持公路完好状态,及时修复损坏部分,保证行车安全、舒适、畅通,以提高运输经济效益。

②采取正确的技术措施,提高养护工作质量,延长公路的使用年限,以节省资金。

③对原有技术标准过低的路线构造物及设施进行

④防治结合,治理公路存在的病害和隐患逐步提高旧路抗灾能力。

2、答:地面排水设施有边沟、截水沟、排水沟、跌水、急流槽和积水池。地下排水设施主要有:明沟、暗沟、渗沟、渗水井。

3、答:a 具有足够的强度具有中够的稳定性具有足够的平整度具有足够的抗滑性具有尽可能低的扬尘性

4、确保桥梁构造物的安全、完整、适用与耐久;掌握桥梁结构状况,完善技术资料,为维修加固提供必要条件;提高原有桥梁的通行能力和承载能力。

农村庭院绿化经济模式下的探讨 篇7

1优先选择乡土树种

对于绿化树种的选择, 应遵循“适地适树”原则, 注重保持生物的多样性, 提高乡土树种的适应性, 以此获得较好效果。结合云南丽江发展的实际情况, 积极应用乡土树种的低成本、便于管理等优势, 同时发挥涵养水源、吸附尘土、净化城市空气污染等诸多生态效应, 植物的多元化。例如, 可以在道路两旁采用盆架子、小叶榕、桂花等; 在村庄内的空地中种植果树, 发挥果园效应; 在边角的废地地区, 种植经济林。这样, 既可实现村庄的绿化目标, 也形成了林果业等经济模式, 提高农民收入, 实现物种多样性。

2发挥绿化的空间效应

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 应注意突出空间感, 表达浓郁的乡土特征, 与城市有所差异。从村庄的外部、内部、庭院等形成完整的乡村空间。通过科学、合理的规划, 提高绿化的层次感。在村庄的外部, 建设系统性林网, 实现农田和林网的相互照应, 形成具有特色的绿色走廊, 形成以乔木为主的林地或绿地, 加强与外界的沟通, 表达乡村文化语言; 在村庄内部, 应结合村庄整体布局情况或者自然地貌等, 优化选择乔木, 如盆架子、桂花、白玉兰、木棉、榕树、人面子、蒲葵、假槟榔等, 将常绿树种与落叶树种相结合, 同时注重乔木与灌木的搭配, 灌木树种主要为黄金叶、杜鹃、福建茶、三角花等, 公共休闲场地可配置草皮绿化, 形成错落有序的绿色空间。

庭院是居民个性化与整体风貌的集中体现, 应主要强调绿化的作用, 同时辅以硬化。主要以果树或乔木为主, 适当配以常绿灌木, 以生态砖形成硬化部分。村庄中的庭院围墙应保持空透感, 促进蔓藤植物的攀爬, 形成垂直性绿化。

3庭院绿化对人体好处

3.1 庭院绿植对老年人的影响

庭院绿植的精神内涵, 首先表现在其对老年人的影响上。老年人是一个特殊的群体, 他们阅历丰富, 思想深刻, 同时又古板、怀旧, 经常陷入对往昔的回忆之中, 加之身体越来越差, 体弱多病, 往往会产生孤独寂寞的情绪, 情感上急需安慰。除了子女的关怀之外, 庭院绿植也能极好的改变老人们的心理状况, 寄托老人的情感, 驱除老人的孤独, 勾起老人的回忆, 引起老人的感悟。在庭院里种植大量的花卉、草木, 能有效地减少老人的孤独感, 增加他们对生活的热爱, 丰富暮年生活。

3.2 庭院绿植对中年人的影响

中年人是社会财富的主要创造者, 这一年龄段的人基本上都是职业人, 正从事着某项工作, 为亲人和家庭谋幸福, 可以说是最劳累的一个群体。中年人是社会生产的“掌舵人”, 在如今快节奏的大环境下, 无论动手还是动脑, 无论身体还是精神, 下班之后, 绷紧的身心需要温馨的慰藉来消除疲惫。庭院绿植能够让疲惫的中年人从身心上得到休息。使人们在观赏的过程中得到良好地休息, 进而可以更好地投身到新的工作中过去。常言道“花木有情”, 观赏花草树木确实是让人愉悦的休息方式, 将疲劳之感一扫而空。

3.3 庭院绿植对青少年的影响

青少年时期是一个人生长发育的黄金时期, 心理和生理从此走向成熟, 性格逐渐定型。当青少年长期厌恶居住环境时, 久而久之会变得厌世, 因此装点居住环境对青少年的生长发育有积极作用。植物散发生命的活力, 花卉迸发青春的魅力, 对其有着诱导作用。庭院绿植, 必然会对青少年的成长产生积极的健康的影响。

3.4 庭院绿植对儿童的影响

幼儿的成长对空气质量要求较高。而绿色植物含有叶绿素, 能够吸收对人有害的二氧化碳和有毒气体, 释放氧气, 净化空气;绿色植物还可以吸收土壤之中的水分, 利用蒸腾作用, 通过叶片散发到空气之中, 增加空气的湿润程度, 改变空气质量;在降低噪声方面, 由绿篱、乔灌木、草坪构成的绿带减噪效果良好。在住宅内种植大量的绿色植物, 可以使住宅内的空气清新、湿润, 为儿童提供了良好的成长条件, 减少儿童的生病率, 促进儿童身体和大脑的发育。

4“四化四改”是新农村环境建设的主要内容

“村庄绿化”是其中起到“门面”作用的一个方面。村庄绿化可以分为道路绿化和庭院绿化, 相对于道路绿化而言, 村民们更关心的是自己家中的庭院绿植, 所以说庭院绿化更为重要。当村民们布置自己庭院中的绿植时, 引种栽培各种以灌木、草本为主体的花草, 或露地栽培, 或造型盆栽, 既可四季观叶、观花、观果, 自得其乐, 又可出售获取收益, 有意无意之中, 庭院绿化在农村建设中的作用显现了出来。

大漠孤烟, 小桥流水, 平沙落雁, 野渡横舟, 这些充满野性的自然美, 似乎渐渐的从我们视线中消失了。但是, 罗丹曾经说过, 生活中不是缺少美, 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如果你仔细观察会得知, 在乡下农村, 仍然有无穷无尽的自然美:幽静的树林, 飘香的花丛, 自在的鸟雀, 奔淌的河流, 即使农村绿化中有很多人工化的痕迹, 也没破坏这些自然的韵律, 相反, 两者竟然很巧妙地结合在了一起, 共同构成优雅的乡村美。

农村的地形地貌、河流湖泊、绿地植被、山体坡度, 以及有特色的民居庭院等要素都是宝贵的景观资源, 尊重并强化原本的自然景观特征, 使人工景观与自然环境和谐共处, 更有助于农村庭院景观个性与特色的创造。

经过庭院花池的衬托, 自然美能轻易地进入我们的视线, 反过来, 在自然美的衬托下, 人工化的庭院绿植也更加的呈现出其理性化、标准化、形象化的概念, 在不知不觉中陶冶着我们的情操。

影壁墙, 是我国传统建筑中起遮挡视线作用的一道墙壁, 上面绘有各种各样的图案, 其形式有浮雕、彩绘等, 多是描绘吉祥图案。而庭院绿植可以与影壁墙成功的结合。

花坛式。用砖石在影壁墙前砌成花坛, 种植观赏性的松、柳、竹等超过1m的绿植, 以其为前景, 以影壁墙中的画面内容为中景和远景, 近、中、远依次展现, 这种种植松柳等观赏性树木的花坛, 适合布置在画面为山水的影壁前, 犹如一幅中国山水画, 给登门者眼前一亮的感觉。

花池式。它不同于砌起的花坛, 是直接在地面上种植花草, 掩盖墙上的空白, 往往不会长得很高, 多是刚刚触到影壁的瓷砖, 因此影壁的画面内容与花池之间影响不大, 其题材可以是山水, 可以是楼阁, 甚至现代题材也无关紧要。

盆景式。无论在农村还是在城市, 盆景都是居民家中最普遍的绿化方式, 将盆景和影壁墙结合在一起, 不仅美观, 而且简单易行, 只需将大小不一的盆栽植物按照一定的顺序摆放起来, 两侧摆放比较高大的盆景, 中间摆放相对矮小的盆景, 使其色彩统一、高低协调, 且能够和影壁墙相呼应。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 影壁墙反映的是人们的审美观, 自然而然会越来越具艺术性, 但无论怎么变, 影壁墙和绿植的结合将会是一种趋势。从而使庭院绿植越来越受到欢迎, 拥有特别广阔的发展前景。

大量事实表明, 庭院绿植不仅可以绿化环境、净化空气、装点住宅、愉悦精神、陶冶情操, 还可以吸收粉尘、降低辐射、阻隔噪音。在村民对生活质量不断提高的今天, 都会把绿化住宅当做提高生活质量的一个重要手段。庭院绿植更加优秀的设计和改造会受到人们越来越多的青睐与关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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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路姗姗, 许景伟, 李传荣, 晏辉, 胡丁猛, 付裕.农村庭院绿化模式的环境效应及其综合评价研究[J].中国农学通报, 2009, 25 (9) :7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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