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d标准公文格式模板

2024-06-21

word标准公文格式模板(共10篇)

word标准公文格式模板 篇1

1 我国公文格式标准二元化

为配合《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理》 (以下简称新《条例》) 的实施, 2012年6月29日《党政机关公文格式》 (GB/T9704—2012, 以下简称“民标”) 出台, 并于2012年7月1日实施, 加上2005年10月2日发布、2006年1月1日实施的《军队机关公文格式》 (GJB5100—2005, 以下简称“军标”) , 我国出现了“民标”与“军标”并存的局面。

两个标准中公文格式要素构成不同, 有的格式要素称谓不一, 有的格式要素编排标注位置区别, 有的格式要素用字字体字号差别等。例如:“军标”中公文的“份号”, 可以用2位至6位阿拉伯数字标注;上行文不但要标注“签发人”, 根据需要还要标注“已阅人”;从“军标”的图例式样中可看出, 公文标题只有事由加文种组成;三个机关联合行文时, 行文机关署名用印, 按上两个, 下一个编排标注;成文日期用汉字数字书写;还有“无正文说明”、“二维条码”、“承办说明”等格式要素;“军标”特定格式中还有“印发、转发和批转的公文”格式和“代拟稿”格式等。这些都是“军标”与“民标”的不同之处。

“军标”适用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各级机关以及武警部队各级机关。由于以上“军标”与“民标”的一些规定和要求不同, 势必给基层部队机关在行文的版式、格式上带来麻烦, 有时出现两个标准的相互混淆。如:公安边防部队是公安部领导下的一支现役部队, 是部队性质的警察, 又是武警性质的部队, 形象地称为“公边”或“武边”。边防部队行文时既要依据“军标”, 又要依据“民标”。为此, 2002年公安边防局制发了《公安边防部队公文处理规定》 (试行) , 在这一法规中要求, 属于公安边防业务工作需要行文的, 按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办理;属于部队管理、训练、政治后勤等工作需要行文的, 按“军标”办理。

2 我国公文格式仍呈多样化

新《格式》实施一年来, 对我国尤其是各级党政机关公文格式的规范化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但因新《格式》只是党政机关的公文格式标准, 以“党政”二字作为限定词, 虽然其他机关和单位可以参照执行, 但“参照”二字对其他机关和单位的约束有限, 所以我国公文格式多样化局面仍未改变。

(1) “红头文件”、“白头文件”格式。从党政机关来说, 不但有“红头文件”格式, 还有“白头文件”格式。

(2) “纪要”格式。各级各类机关会议的纪要格式呈五花八门, 平级党政机关之间的会议的纪要格式不统一, 上级党政机关与下级党政机关会议的纪要格式不一样, 各地各部门之间的会议的纪要格式不同, 多议题会议的纪要与专题会议的纪要格式也有区别。

(3) 信函格式。目前在我国行政机关频频使用此格式, 凸显了新《格式》中常用公文格式与信函格式的矛盾, 也加剧了全国公文格式的不统一不规范的乱象。

(4) 答复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特殊格式。此种公文类别分为A、B、C、D, 文种使用“答复”或“答复函”, 公文上除了加盖行文机关印章外, 还有“领导署名”、“联系人”、“联系电话”等格式要素。

(5) 电报格式。电报的格式与新《格式》中的常用格式有许多不一致的地方。截至目前, 尚未见到电报格式国家标准的出台, 可见到的只有有关职能部门制定的《党政机关电报格式规范》 (以下简称《规范》) , 其中电报的格式以及构成项目与新《格式》中存在着许多差异, 例如:新《格式》中规定公文的版心尺寸为156mm×225mm, 而《规范》中规定电报的版心尺寸为160mm×242mm;新《格式》规定公文每面22行, 而《规范》中规定电报每面25行等等。

(6) “命令 (令) ”特定格式。行政机关日常选用这一指挥类公文文种行文时, 从来没有同时标注“命令 (令) ”, 要么选用“命令”文种行文, 要么选用“令”文种行文。行政机关下发的发布令、行政令时, 发文机关标志通常使用发文机关名称后加“令”字的版式行文。而选用“命令”文种行文时, 有时使用常用格式行文, 如每年行政机关与军队机关联合下发的征兵命令;有时也常见用“信函格式”行文。

3 解决新问题, 既要“止疼”更要治本

要解决公文格式标准二元化问题及扭转我国公文格式仍多样化局面, 既要采取一些相应的措施“止疼”, 更要有治本之策, 即谋划制订出台通用公文格式国家标准。

3.1 尽快制定出台新《条例》的实施细则

因为新《格式》中的有关内容表述的依据是新《条例》中的相应规定、要求, 所以要在《实施细则》中应对新《条例》第三章“公文格式”的有关条款规定作出明确界定解释: (1) 第九条第二款“密级和保密期限”中要求, 涉密公文应当根据涉密程度分别标注“绝密”“机密”“秘密”和保密期限。但目前中央及地方党政机关的涉密纸质公文基本上不标注保密期限。 (2) 第三款“紧急程度”中要求, 按紧急程度, 紧急公文应当分别标注“特急”“加急”。但目前中央及地方党政机关的纸质紧急公文几乎不标注这一格式要素。 (3) 对第四款何种情况下行文使用机关名称后加“文件”二字的发文机关标志, 何种情况下行文时只使用行文机关名称的发文机关标志作出解释。 (4) 对第八款“主送机关”作出界定, 哪些文种行文时要标注主送机关, 哪此文种行文可以不标注主送机关。 (5) 第十三款“印章”中要求“有特定发文机关标志的普发性公文和电报可以不加盖印章”。要对选用“纪要”文种行文是否加盖印章予以明确。 (6) 在新《条例》第八章“附则”第四十条中关于“其他机关和单位的公文处理工作, 可以参照本条例执行”, 要对其中的“其他机关和单位”作出明确界定, 以便这些机关和单位参照实施新《条例》、新《格式》。 (7) 在《实施细则》中增加“二维条码”为公文格式要素。鉴于自去年新《条例》、新《格式》发布实施以来, 上级机关在陆续下发的三个文件中都要求各地各部门要“积极推广电子公文和二维条码”。为此, 建议在《实施细则》中将“二维条码”列为公文格式要素之一, 这也符合地方党委、政府自2006年1月以来上报中央的公文都标注“二维条码”的行文实际。

有关职能部门应对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应用指南》中有关条款释义内容存在的问题作出解释说明, 以免与新《条例》、新《格式》中的规定要求相悖, 造成错讹, 误导受众, 对公文格式的规范化造成不利影响。

3.2 上级机关应带头贯彻执行法规

强化法规意识, 切实解决新《条例》、新《格式》发布实施以来,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存在着字体字号、每行字数不统一;选用“决定”“意见”文种行文时, 主送机关标注不统一;行文机关署名不统一 (目前, 上级行政机关行文时仍然不署名) ;行文时公文用印不统一, 以及常用公文格式与信函特定格式混用等问题, 为基层行文格式规范起示范带头作用。

3.3 制定出台通用公文格式国家标准是治本之策

制定一个在全国全社会各种组织适用的公文格式通用标准, 是我国公文处理工作一体化、规范化的需求, 对我国各级各类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公文格式规范化起重要的支撑和保障作用。只有这样, 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我国公文格式不规范不统一问题。为此, 要着力解决以下问题:

(1) 解决我国公文格式标准二元化问题。目前, 我国在公文格式标准上, 实际上是“民标”与“军标”并存的局面。笔者认为, 这种并存的局面不可取, 必须改变。理由:一是作为国家标准一个国家只能有一个。虽然军队机关与地方党政机关及其他机关的地位、职能、具体的活动方式等有所不同, 必然导致公文的内容、办文的程序等有所不同, 但其外在的表现形式, 即公文的格式应该一体化, 这符合深化改革开放新时期, 军队与地方的联系越来越紧密, 相互行文、联合行文日益增多的新形势;二是若允许二元标准的存在, 势必给军队基层造成困惑, 增加基层负担。为此, 制订出台一个既适用于地方各级各类机关、社会组织, 又适应于军队各级机关的公文格式通用标准是大势所趋。

(2) 处理好统一性与特殊性的关系。目前在全国范围内, 各种特定格式繁多。新《条例》、新《格式》实施一年来, 仍然没有破解这一困局。笔者认为, 首先, 强化统一性, 制定出台通用公文格式国家标准;其次, 处理好统一性与特殊性的关系, 在通用公文格式国家标准的统领下, 对各种特定格式进行细化规范, 扭转格式混乱的局面。1) 法定文种中的“公报”“公告”“通告”这三个在新闻媒体或社会上张贴的公文, 可以不受通用国标中规定的约束, 但它们的适用范围必须严格限制, 尤其要遏制新闻媒体, 即各种报纸上为了经济利益驱动, 随意使用“公告”、“通告”的现象;2) “纪要”、“命令 (令) ”的格式可作为通用格式中特定格式, 但要求必须具体明确, 不可模棱两可, 是事而非;3) “电报”格式可作为特定格式存在, 但除了报头外, 其他格式要素如版心、页码、行数字数等必须严格按通用格式标准规定执行;4) 关于“信函格式”若要作为特定格式存在的话, 要对它的版心尺寸、格式要素编排标注的位置、首页页码标注、版纪部分各要素要完整标注等提出具体要求, 且可规定这种特定格式适用于用“函”文种行文及答复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时行文用, 同时, 明确规定使用“决定”“命令”“意见”“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议案”等文种行文时不可使用信函格式, 以免频繁出现一个文种行文两种公文格式存在情况;5) 鉴于电子公文的特殊性, 随着《电子公文处理工作暂行办法》的出台, 应在通用公文格式国家标准中对电子公文格式组成要素及编排标注位置作出规范。6) 在通用国家标准中要出现这些特式格式的首页和未页图示式样, 以起示范作用, 否则, 基层将要无所适从。7) 对公文的字体字号做出统一规定。鉴于自2011年1月1日始, 党的机关公文中使用统一的字体字号, 建议其他机关和单位向其靠扰, 可考虑在通用公文格式国标的附录中增加“公文字体字号使用规范表”。

(3) 共识聚合力, 实现“通标”梦。1988年版的国家标准为《国家机关公文格式》 (GB970 4—1988) , 明确规定“本标准适用于我国各级党政军机关正式发布的公文”。可以说这是我国第一个公文格式通用标准的雏型。1999年版《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 从这一名称可明显地看出, 增加了“行政”二字作为限定词, 实际上此标准从适用于党政军机关倒退至只适用于行政机关;随后又出台了2005年版的《军队机关公文格式》, 即所谓的“军标”;到2012年版的新《格式》, 也以“党政”二字作为限定词。1999年至2012年间产生的三个公文格式标准, 无论从名称上看, 还是从严格意义上来说, 笔者认为, 都不能算是我国公文格式的通用标准。为此, 有不少公文学界的专家学者这些年来在不断地探索研讨, 撰文呼吁要制定出台通用公文格式国家标准。诸如:2004年, 朱忠裕建议将《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修订为《机关公文通用格式》。笔者本人也于2008年发表《我对“公文处理”问题的思考》一文, 呼吁“实现公文处理工作的一体化, 要从公文格式上突破, 要着力推进公文格式一体化、公文用纸一体化”。综上所述, 只要大家形成共识, 站在全局的高度, 在充分认识制定发布通用公文格式国家标准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我国公文格式不规范不统一的混乱局面。由此产生一个既合理科学又便于操作的统一规范的通用公文格式国家标准是完全有可能, 也一定能实现的。

摘要:本文叙述了目前我国公文格式标准二元化及影响, 阐述了《党政机关公文格式》 (GB/T9704—2012) 实施一年多来我国公文格式仍然呈多样化的局面, 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思路, 重点探寻治本之策, 即通用公文格式国家标准实现的路径。

关键词:公文,格式,标准,二元化,多样化

参考文献

[1]《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中办发[2012]14号) .

[2]《党政机关公文格式》 (GB/9704—2012) .

[3]《军队机关公文格式》 (GJB5100—2005) .

[4]《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 (GB/9704—1999) .

[5]《党政机关电报格式规范》 (2008年12月12日印发) .

[6]《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应用指用 (徐成华等主编) .

[7]《国家机关公文格式》 (GB9704—1988) .

[8]朱忠裕.不同类型机关的公文格式比较研究[J].办公室业务, 2004.5.

[9]刘文森.《我对“公文处理一体化”问题的思考》 (《秘书工作》2008年第6期) 、《公文格式混乱局面急需改变——兼议《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存在的问题与改进建议》.中国标准化, 2010.6.

word标准公文格式模板 篇2

关键词:通用公文;格式;标准

2012年4月1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布《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规定该条例于2012年7月1日起施行。为配合该条例的执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12年6月29日联合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党政机关公文格式》,于2012年7月1日起执行。笔者认为,从公文作为全国各类组织通用办事工具和中国共产党在全国各项事业中的领导地位的国家政治体制等角度考虑,该标准以改称“通用公文格式标准”为宜。

首先,从公文作为全国各类各级组织通用的办事工具角度考虑,全国应有统一的公文格式标准。公文作为书面的办事工具,不仅在全国具有一定规模的各类各级组织内部使用,而且,在不同类别的组织间流转,用以传递信息、沟通意图、指挥协调等。公文具有统一的格式标准,便于人们对之的识别、使用、处理、管理等,当然,也便于人们对之的学习、掌握,同时,便于保证公文的效能发挥等。因此,中国自建立国家制度以来的各朝代,都十分重视公文格式问题,并且,随着国家制度的完善和人们对公文认识的加深而对公文格式作日益合理、完备的规定。如,殷商时,甲骨文书初步形成了“前辞”、“命辞”、“占辞”、“验辞”四部分的结构形式,汉朝时,对公文的载体尺寸、不同类型的公文格式等作出规定;明朝时,对公文的书面排版作出详细规定等[1]。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国家也十分重视公文格式问题,历次党政部门的公文处理规定,都把公文格式作为重要内容。特别是1988年9月5日,原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国家机关公文格式》,正式确立了国家统一的公文格式,并且,明确“本标准适用于我国各级党、政、军机关正式发布的公文”。但是,由于1996年5月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的《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中,关于党的公文格式的某些规定与这个标准的某些相关内容不一致,且由于党在国家政治体制中的领导地位问题,使这个标准经修订在1999年12月27日由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时,改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从而使国家又无全国统一的公文格式标准,由此,造成使用公文时的一些问题。如党政联合行文时,发文日期党的系统要求用阿拉伯数字[2],行政系统要求用汉字[3];保密等级和紧急程度,党的系统要求标于公文首页的左上角[2],行政系统要求标于公文首页的右上角[3]。这种要求的不一致,使制作公文者无所适从。现在,国家发布了党政机关公文格式标准,统一了党政公文格式,解决了前述原党政公文格式不一致出现的问题。但是,这只是统一了党政公文格式,军队和人大公文格式还是执行其本系统的规定,还存在着与现党政公文格式不一致的情况。如,现党政公文格式规定公文密级标于公文首页左上角[4],现人大公文格式规定公文密级标于公文首页右上角[5],现军队公文格式规定也是公文密级标于公文首页右上角[6]。再如,现党政公文格式规定发文机关标志的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的距离是35mm[4],现军队公文格式规定“报告”、“请示”的发文机关标志的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距离为80mm,其他种类公文的发文机关标志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距离为25mm[6]。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党或行政机关和人大或军队机关联合行文时,制作公文格式不好确定。还有其他性质单位的公文格式现在无统一规定,虽然,党政公文格式标准规定“其他机关和单位的公文可以参照执行”[4],然而,这里说的是“可以参照执行”,是否真“参照执行”,取决于制发公文者自己,由此,还有可能出现不同单位使用通用公文形成的实际格式不一致的情况,所以,国家应颁布统一的通用公文格式标准。

其次,从中国共产党在国家政治体制中的领导地位角度考虑,作为国家行政机关一个部门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直接规范党组织公文格式的《党政机关公文格式》标准不合适。尽管《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的领导”,“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党必须保证国家的立法、司法、行政机关、经济、文化组织和人民团体积极主动地、独立负责地、协调一致地工作”[7],但党章的规定,是说党组织应像社会其他组织一样尊重和遵守法律,支持和接受行政机关等的社会事务管理。不意味着行政机关等可直接针对党的组织出台管理规定,对党组织的有关活动直接进行管理。虽然,笔者清楚,《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的发布,是由于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布了《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前者是后者的配套文件,但由于前者不像后者那样是党政联合行文,而是行政机关的单独行文,所以,无论是按党的十三大确定的党政分开原则[8]及《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规定的根据隶属关系行文原则[9],党政任一方不应向对方的下属组织下命令、作规定,还是考虑党在国家政治体制中的领导地位,作为国家行政机关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都不适宜发布直接针对党组织公文格式问题的《党政机关公文格式》标准,而应发布面向社会各种组织其中包括党组织的通用公文格式标准。

其实,发布通用公文格式标准不仅是现实公文处理工作的需要,也有良好的现实基础。这个现实基础不仅是指各种组织的公文处理工作遵循大体相同的运行规律,形成了各方认可的基本相同的格式,而且,更重要的是,指社会上的大多数企事业组织党政行文过去长期分别按国家党和行政机关的公文格式办理。现在作为国家一级的党政公文格式标准统一了,也就意味着,这些企事业组织的党政公文格式也统一了。社会上的其他组织公文格式虽然可能与现行党政公文格式标准存在一些差异,但这些差异不是现实公文处理工作的客观需要造成的,而是不同公文格式制订者的认识差异造成的。统一全国的通用公文格式,不会束缚不同性质组织的实际公文处理工作,恰恰相反,它有利于不同性质组织的公文使用、运行和效能发挥。将现《党政机关公文格式》标准改称“通用公文格式标准”,不仅可使该标准的运行更名正言顺,而且促进全国的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建设。

参考文献:

[1]郑彦离.通用公文简论[M].北京:中国文联出版社2001:31~33.

[2]中共中央办公厅.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Z].1996-5-3.

[3]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Z].1999-12-27.

[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党政机关公文格式[Z].2012-6-29.

[5]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人大机关公文处理办法[Z].2000-11-15.

[6]总装备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军用标准 军队机关公文格式[Z].2005-10-2.

[7]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中国共产党章程[Z].2007-10-21.

[8]田济民,宋琼.党员手册[M] 北京:华夏出版社 1988: 370.

[9]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Z].2012-4-16.

标准公文格式 篇3

命令(令)、决议、决定、公告、通告、意见、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函、纪要。

命令(令),适用于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发布税务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嘉奖有关单位及人员。发布税务规章,应当按照税务规章产生的程序进行。命令(令)属下行文,一般无主送、抄送。

决议,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

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决定属下行文。

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税务机关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向国内外公布税收规范性文件和其他重要税收事项。公告应当公开发布,无主送、抄送。

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务性事项。通告面向社会并具有一定的约束力,可采用张贴或媒体刊播的形式公布,无主送、抄送。

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意见一般分为参考建议性意见、表明意向性意见、工作指导性意见。意见可以用于上行文、下行文和平行文。

通知,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通知一般分为指示性通知、发布和转发性通知、事务性通知和知照性通知。通知主要是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行文时使用,属下行文;向有关单位知照某些事项时(如告知机构变更和召开会议等),也可作平行文使用。

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通报分为表扬性通报、批评性通报和情况通报。通报属下行文。

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机关询问。报告根据内容分为综合性报告和专题性报告。报告属上行文。

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请示一般分为政策性请示、问题性请示和事务性请示。请示属上行文。

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批复一般分为政策性批复、问题性批复和事务性批复。批复属下行文。上级机关批复下级机关的请示时,必须明确表态,若予否定,应写明理由。批复一般只送请示单位,若批复的事项需有关单位执行或者周知,可抄送有关单位。若请示的问题具有普遍性,可使用“通知”或其他文种行文,不再单独批复请示单位。

上级税务机关针对下级税务机关有关特定税务行政相对人的特定事项如何适用税收法律、法规、规章或税收规范性文件的答复或者解释,需要普遍执行的,应当按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

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函分为商洽函、询问函、请求批准函、答复函、告知函。函属平行文,有隶属关系的上下级机关之间不得使用函。请求批准函仅用于向平级机关或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相关事项。

纪要,适用于记载会议主要情况和议定事项。国家税务总局的会议纪要分为党组会议纪要、局务会议纪要、局长办公会议纪要和局领导专题会议纪要。公文格式的基本要求:

1.公文用纸:一般使用纸张定量为60g/㎡~80g/㎡的胶版印刷纸或复印纸。纸张白度80%~90%,横向耐折度≥15次,不透明度≥85%,pH值为7.5~9.5。

2.纸张大小:A4型纸:210mm×297mm。

3.版面:公文用纸天头(上白边)为37mm,公文用纸订口(左白边)为28mm,版心尺寸为156×225mm。

4.字体:如无特殊说明,公文各要素一般用3号仿宋体字。特定情况可作适当调整。

5.行数和字数: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个字,并撑满版心。特定情况可作适当调整。

6.公文应当双面印刷。

7.公文应当左侧装订。公文的通用格式

版头: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签发人。

主体: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

版记: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页码。

一件完整的公文由三部分组成:

一、版头部分

1.份号:公文的份数序号也就是每份公文的编号,根据印制份数,编流水号。公文份数序号是为了掌握公文的发放方向,便于公文的保密管理,便于掌握公文的去向。

涉密公文一定要标注份号,如果发文机关认为有必要,也可对不涉密公文标注份号。

如需标识份号,一般用6位阿拉伯数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1行。份号用黑色标注。

2.秘级和保密期限:涉及国家秘密的公文应当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国家秘密分为秘密、机密和绝密三种。

如需标注密级和保密期限,一般用3号黑体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份号之下;保密期限中的数字用阿拉伯数字。

3.紧急程度:紧急公文应当根据紧急程度分别标明“特急”、“加急”。

电报格式的公文紧急程度分为四级,从急到缓依次为:特提、特急、加急、平急。

如需标注紧急程度,一般用3号黑体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 如需同时标注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按照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的顺序自上而下分行排列。

4.发文机关标志:发文机关标志是公文版头部分的核心,用套红大字居中印在公文首页上半部,字体要庄重、规范、美观、大小适度(一般应小于上级机关的字体大小)。

发文机关标志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后加“文件”二字;二是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字号以醒目美观为原则,字体大小一般不超过上级机关。

发文机关标志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35mm。发文机关标志推荐使用小标宋字体,颜色用红色。

联合行文时可并用联合发文机关名称,一般主办机关名称排列在前;也可单独用主办机关名称。

联合上报公文一般不单独使用主办机关名称。因为联合上行文需要将所有联署机关签发人的姓名都标出,如果发文机关名称只用主办机关,这样与签发人的标注就不相匹配。

联合行文机关过多时,必须保证公文首页显示正文。

5.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和发文顺序号三个要素组成。机关代字要求准确、规范、精炼、无歧义、易识别,并固定使用,避免与上级机关、同级机关的机关代字雷同。联合行文时只标注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同一地区,避免不同机关的发文字号的机关代字重复。

发文字号编排在发文机关标志下空2行位置,居中排布。年份、发文顺序号用阿拉伯数字;年份用全称4位,用六角括号〔 〕括入;发文顺序号不编虚位,不加第字。

上行文发文字号标识在发文机 关之下居左空1字。

6.签发人:上报的公文需标识签发人姓名。这时发文字号标识在发文机关之下居左空1字,签发人姓名平行居右空1字。签发人用3号仿宋体字,签发人姓名用3号楷体字标注。

联合行文时有多个签发人,签发人姓名按发文机关的顺序排列从左到右、自上而下依次均匀顺排,一般每行排2个姓名,回行时与上一行第一个签发人姓名对齐,最后一个签发人姓名应与发文字号处在同一行并使红色分隔丝与之的距离为4mm。

二、公文主体

1.公文标题:标题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组成,应当准确、扼要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4个以上(含4个)机关联合行文时,标题中发文机关名称可简略。公文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

公文标题一般用

2号小标宋字体,编排于红色分隔线下空2行的位置,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

回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长短适宜,间距恰当,标题排列应使用梯形或菱形,不应使用上下长度一样的长方形或上下长、中间短的沙漏形。

2.主送机关:是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主送机关应当使用机 关全称、规范化简称或者同类型机关统称。其中,使用简称要规范、准确,机关的规范化简称和统称应由上级机关明确,不得随意编造机关简称。

使用统称,包括的地区、部门、单位要齐全,称谓要准确。

3.公文正文:是公文的主体和核心所在,用来表述公文的内容,公文首页须显示正文。

一般公文的首个盖章页应当同时显示正文、发文机关署名和印章。

正文中标题字号的使用:文种结构层次依次可以用“

一、” “

(一)” “1.” “(1)” 标注,一般一级标题用黑体字,二级标题用楷体,三级和四级和正文一样用3号仿宋。

4.附件说明:是公文附件的顺序号和名称。公文正文中的一些内容,如图表、名单、规定等,如穿插在公文正文中,往往隔断公文前后的联系而造成阅读上的不便,需将其从公文正文中抽出来作为公文的附件单独表述,即附件。

公文附件是正文内容的组成部分,与正文具有同等效力。在正文下空1行左空2字位置编排“附件”二字,后标全角冒号和附件名称。如有顺序号,使用阿拉伯数字标注,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

5.发文机关署名:应当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特殊情况如议案、命令(令)等文种需要由机关负责人署名的,应当写明职务。

单一机关行文时,发文机关署名在成文日期之上、以成文日期为准居中编排。

联合行文时,应将各发文机关署名按发文机关顺序排列在相应位置,并使印章加盖其上。

如长于发文机关署名,应使其右空2字编排,并相应增加发文机关署名右空字数。

不加盖印章的公文,单一机关行文时,在正文下空1行右空2字编排发文机关署名,在发文机关署名下1行编排成文日期,成文日期首字比发文机关署名首字右移2 字;

6.成文日期:是公文的生效时间,是党政机关公文生效的重要 标志。

成文日期确定的原则和标注位置有2种:一是会议通过的决议、决定等以会议正式通过的日期为准,成文日期编排在公文标题之下,写全年、月、日,用()括起来。二是经机关负责人签发的公文,以签发日期为准(联合行文以最后签发的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为准)。

成文日期在公文正文或附件说明的右下方右空4字编排,用阿拉伯数字将年、月、日标全,年份应标全称,月、日不编虚位。

不加盖印章的公文,在发文机关署名下1行编排成文日期,首字比发文机关署名右移2字。

7.印章:印章是公文生效的标志,是鉴定公文真伪最重要的依据之一。上行文,一定要加盖印章。有特定发文机关标志的普发性公文可以不加盖印章。纪 要不加盖印章。

单一机关行文时,印章端正、居中下压成文日期,使发文机关署名和成文日期居印章中心偏下位置,印章顶端应上距正文一行之内。不得出现空白印章。

联合上行文,发文机关只署

名主办机关时,可以只加盖主办机关印章。联合下行文时,所有联署机关均须加盖印章。

联合行文时,应将各发文机关署名按发文机关顺序整齐排列在相应位置,并使印章加盖其上,最后一个印章端正、居中下压发文机关署名和成文日期,印章之间排列整齐、互不相交相切,每排印章两端不得超出版心,每排最多放三个印章。

8.附注: 一般是对公文的发放范围、使用时需注意的事项加以说明

请示件应当在附注的位置上标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如有附注居左空2字加圆括号编排在成文日期下1行。

三、版记

版记应置于公文最后一面,版记的最后一个要素置于最后一行。这样是为了方便阅文和查询。

版记中的分隔线与版心等宽,首条分隔线和末条分隔线用粗线,中间的分隔线用细线。

首条分隔线位于版记中第一个要素之上,末条分隔线与公文最后一面的版心下边缘重合。

1.抄送机关:是指除主送机关外需要执行或者知晓公文内容 的其他机关,可以是上级、平级、下级及不相隶属机关。

公文的抄送范围应当严格按照工作需要确定,不能滥抄也不能错抄和漏抄。

在排列顺序上一般按机关性质和隶属关系确定,依照先上级、再平级、后下级的次序。

如有抄送机关,一般用4号仿宋体字,编排在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之上一行,左右各空一字编排。“抄送”二字后加全角冒号和抄送机关名称,回行时与冒号后的首字对齐,最后一个抄送机关名称后标句号。

如需把主送机关移至版记,除将抄送二字改为主送外,编排方法同抄送机关。既有抄送机关又有主送机关时,应当将主送机关置于抄送机关上一行,之间不加分隔线。

2.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印发机关是指公文的印制主管部门,一般是各党政机关办公厅(室)或文秘部门。发文机关没有专门的办公厅(室)的,发文机关就是印发机关。

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一般用4号仿宋体字,编排在末条分隔线之上,印发机关左空一字,印发日期右空一字,用阿拉伯数字将年、月、日标全,年份应标全称,月、日不编虚位(即不编01),后加“印发”二字。

版记中如有其他要素,应当将其与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用一条细分隔线隔开。

3.页码

一般用4号半角宋体阿拉伯数字,编排在公文版心下边缘之下,数字左右各放一条一字线;一字线上距版心下边缘7mm。单页码居右空一字,双页码居左空一字。公文的版记页前有空白页的,空白页和版记页均不编排页码。

公文的附件与正文一起装订时,页码应当连续编排。第三节

公文的特定格式

一、信函格式

公文的信函格式是被广泛采用的一种公文特殊格式。主要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执行的事项,报送方案,商洽、询问、答复或者说明某件具体事项。信函格式相对简单,易操作,在各级行政机关的公文中广泛应用,常用于通知、批复、函等文种的公文中。

1.发文机关标志:发文机关标志使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其上边缘至上页边为30mm,推荐用红色小标宋字体,字号大小由发文机关酌定,以版心为准居中排布。联合行文时,使用主办机关标志。

2.红色分隔线:发文机关标志下4mm处为一条红色双线(上粗下细),距下页边20mm处为一条红色双线(上细下粗),线长均为170mm,均以版心为准居中。

3.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如需标识份号,顶格居版心左边缘编排在第一条红色双线下;如需同时标注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密级和保密期限顶格编排在份号下1行,紧 急程度顶格编排在密级和保密期限下1行。

4.发文字号:发文字号顶格居版心右边缘编排在第一条红色双线下。发文字号与红色双线的距离为3号汉字高度的7/8。

5.标题:标题居中编排,与其上最后一个要素相距2行。

6.页码:信函格式公文首页不显示页码,由第2页开始标注。只有2页的信函式公文,第2页可以不显示页码。

7.版记:信函格式公文的版记中不加印发机关、印发日期及分隔线。

二、命令格式

命令格式的公文,适用范围有特殊的限制。一般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政府规章。

发文机关标志是发文机关全称加命令或令组成,居中排布,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35㎜,推荐使用红色小标宋。发文机关标志下空两行集中编排令号,令号下空两行编排正文。在正文下空两行右空四字加盖签发人签名章,签名章左空二字标注签发人职务,以签名章为准上下居中排布。在签发人签名章下空一行右空四字编排成文 日期。

三、纪要格式

纪要适用于记载会议主要情况和议定事项。各级党政机关办公会和专题会讨论议定的事项都是本机关的决策事项,要以纪要的形式印发公文,作为指导开展工作的依据。

1.纪要标志:由“XXXXXX纪要”组成,居中排布,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35mm,推荐使用红色小标宋字体。

2.编号:纪要标志下空2行居中编排纪要编号“第X号”,并用圆括号括入,不受限制;

也可按编排,如“〔2016〕X号”。

3.发文机关和成文日期:纪要编号下空1行编排发文机关和成文日期,发文机关居左空1字,成文日期居右空1字。

4.出席、列席和请假人:标注出席人员名单,一般用3号黑体字在正文(或附件说明)下空1行左空2字编排“出席”二字,后标全角冒号,冒号后用3号仿宋体字标注出席人单位、姓名,回行时与冒号后的首字对齐。

标注请假、列席人员名单,除依次另起1行并将“出席”二字改为“请假”或“列席”外,编排方法同前。

5.纪要不加盖印章

6.纪要格式可以根据实际制定。

结(新旧不同之处)

一、版头部分:

1.密级、紧急程度从右标注变左标注;“急件”改为“加急”;

2.所有文件格式的红头“上留白”(至版心)由25mm扩大至35mm;取消上行文“上留白”(至版心)80mm的特殊格式;

3.发文机关标志“文件”二字可加可不加;

4.联合上行文签发人每行排一人改为排二人。

二、主体部分:

1.成文日期由汉字改为阿拉伯数字;

2.落款处增加发文机关署名;

3.特定发文机关标志的普发性 公文和电报可以不加盖印章。

三、版记部分:

1.取消主题词;

应用公文标准格式 篇4

一、公文用纸幅面尺寸:公文用纸采用GB/T148中规定的A4型纸,其成品幅面尺寸为:210mm×297mm。

二、公文页边与版心尺寸

公文用纸天头(上白边)为:37mm±1mm

公文用纸订口(左白边)为:28mm±1mm

版心尺寸为:156mm×225mm(不含页码)

三、排版规格

正文用3号仿宋体字,文中如有小标题可用3号小标宋体字或黑体字,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个字。标题用2号宋体。

四、制版要求

版面干净无底灰,字迹清楚无断划,尺寸标准,版心不斜,误差不超过1mm。

五、印刷要求

双面印刷;页码套正,两面误差不得超过2mm。印品着墨实、均匀;字面不花、不白、无断划。

六、装订要求

公文应左侧装订,不掉页。

七、公文中各要素标识规则

组成公文的要素有:眉首、主体、版记三部分。

置于公文首页红色反线(宽度同版心,即156mm)以上的各要素统称眉首;置于红色反线(不含)以下至主题词(不含)之间的各要素统称主体;置于主题词以下的各要素统称版记。

(一)眉首:

1、公文份数序号;

2、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

3、紧急程度;

4、发文机关标识: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后加“文体”组成;对一些特定的公文可只标识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发文机关标识推荐使用小标宋体字,用红色标识。字号由发文机关以醒目美观为原则规定,但一般应小于22mm×15 mm(高×宽)。

5、发文字号

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和序号组成。发文机关标识下空2行,用3号仿宋体字,居中排布;年份、序号用阿拉伯数码标识;年份应标全称,用六角拓号:“[]”拓入;序号不编虚位(即1不偏为001),不加“第”字。

发文字号之下4 mm处印一条与版心等宽的红色反线。

6、签发人

上报的公文需标识签发人姓名,平行排列于发文字号右侧。发文字号居左空1字,签发人姓名居右空1字,签发人用3号仿宋体字,签发人后标全角冒号,冒号后用3号楷体字标识签发人姓名。

(二)主体

1、公文标题:红色反线下空2行,用2号小标宋体字,可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间距恰当。

2、主送机关:标题下空1行,左侧顶格用3号仿宋字标识,回行时仍顶格;最后一个主送机关名称后标全角冒号。如主送机关名称过多而使公文首页不能显示正文时,应将主送机关名称移至版记中的主题词之下、抄送之上,标识方法同抄送。

3、公文正文:主送机关名称下1行,每自然段左空2字,回行顶格。数字、年数不能回行。

4、附件:公文如有附件,在正文下空1行左空2字用3号仿宋体字标识“附件”,后标全角冒号和名称。附件如有序号使用阿拉拍数码(如“附件”:

1、*****”);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附件应与公文正文一起装订,并在附件左上角第1行顶格标识“附件”。有序号时标识序号;附件的序号和名称前后标识应一致。

5、成文日期:用汉字将年、月、日标全;“零”写为“〇”。

6、公文生效标识:公文生效果标识是证明公文效力的表现形式。它包括发文机关印章或签署人姓名。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单一发文机关如何标识,公文生效标识,另一种是联合行文的机关如何标识公文生效标识。

A、单一发文印章:在落款处不署发文机关名称,只标识成文日期。成文日期右空4字;加盖印章应上距正文1行之内,端正、居中下压成文时间,印章用红色。

当印章下弧无文字时,采用下套方式,即仅以下弧压在成文日期上;

当印章下弧有文字时,采用中套方式,即印章中心线压在成文日期上。

6、联合行文印章:当联合行文需加盖两个印章时,应将成文日期拉开,左右各空7字;主办机关印章在前,两个印章均压成文日期,印章用红色。两印章间互不相交或相切,相距不超过3mm。

C、特殊情况说明:当公文排版后所剩空白处不能容下印章位置时,应采取调整行距、字距的措施加以解决,务使印章正文同处一面,不得采取标识“此页无正文”的方法解决。

(三)版记

1、主题词:用3号黑体字,居左顶格标识,后标全角冒号;词目用3号小标宋体字;词目之间空1字。

2、抄送机关:公文如有抄送机关,在主题词下1行;左右各空1字,用3号仿宋字标识“抄送”,后标全角冒号;抄送机关间用逗号隔开,回行时与冒号后的抄送机关对齐;在最后一个抄送机关后标句号。如主送机关移至主题词之下,标识方法同抄送机关。

3、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位于抄送机关之下占1行位置;用3号仿宋体字。印发机关左空1字,印发日期右空1字。印发日期以公文付印的日期为准,用阿拉拍数码标识。

4、版记中的反线:版记中各要素之下均加一条反线,宽度同版心。

八、页码:用4号半角白体阿拉拍数码标识,置于版心下边缘之下一行,数码左右各放一条4号一字线,一字线距版心下边缘7mm。单页码居右空1字,双页码居左空1字。空白页和空白页以后的页不标识页码。

九、公文中表格:公文如需附表,对横排A4纸型表格,应将页码放在横表的左侧,单页码置于表的左下角,双页码置于表的左上角,单页码表头在订口一边,双页码表头在切口一边。

公文如需附A3纸型表格,且当最后一页为A3纸型表格时,封

公文格式标准 篇5

--梅河口市组织部

一、标题

公文标题使用2号加粗宋体字。副标题用3号楷体字体。副标题如用破折号,在标题首行位置缩进 2 个字符。

标题可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时应排列对称、长短适宜、间距恰当;多行标题排列时应当采用梯形或菱形布局,不应采用上下长短一样的长方形或上下长中间短的沙漏形。

正式公文标题应要素完整,一般格式为“发文机关+关于××(事由)的+文种”。

标题回行时应词意完整,不能将词组拆开。

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名称可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

二、正文

公文正文使用3号仿宋字体(有时组织部要求17号仿宋,例如《述职报告》等)。一般的文件存档用四号仿宋以节俭纸张。

一级标题用3号黑体字,用“

一、”、“

二、“

三、””……标识。二级标题用加粗3号楷体字体,用汉字数字外加小括号

(一)“”、(二)“”、(三)“”……标识。

三级标题用加粗3号仿宋字体,用阿拉伯数字“1.”、“2.”、“3.” ……标识。

四级标题用3号仿宋字体,用阿拉伯数字外加小括号“(1)、”(“2)”、(“3)”……标识。

三、排版

格式需选择首行缩进 2 个字符,凡另起一行的文字,都需缩进 2 个字符。

写公文时,不要直接复制、粘贴,易造成排版不一的问题(行距、字体不同)。

排版时取消自动套用格式,不要使用自动套用格式。避免给最后的排版增加难度。

公文排版要美观大方,可通过调整字距、行距、页眉,页脚使得公文美观大方。

公文须加页码。一般用4号半角宋体阿拉伯数字,编排在公文版心下边缘之下,数字左右各放一条一字线;一字线上距版心下边缘7 mm。单页码居右空一字,双页码居左空一字。公文的版记页前有空白页的,空白页和版记页均不编排页码。公文的附件与正文一起装订时,页码应当连续编排。

公文一般设置每页22行,每行28字,即,段落行距为30磅,上边距3cm,下边距2.5cm,左边距2.6cm,右边距2.8cm。

四、落款

落款应落在距最后一行正文空 2 行的位置,落款右侧距右端需空 2 个字符。

落款时间字体格式需统一,如“二〇一〇年三月三十一日”。用印时,公章应端正盖住发文机关署名,印章上部约三分之二压在空白处,印章上沿距正文最后一行文字空 1 行,印章下 沿骑“年”盖“月”。

五、附件

附件在正文末下空 1 行,靠左缩进 2 字符排布;标准格式为“附件: 1.××××”;附件名称不用书名号,结尾不加标点符号;单个附件不标注序号;多个附件用阿拉伯数字“1.”标注序号,并按顺序回行排列;回行时,序号与序号对齐,名称内容与内容对齐。

六、装订

公文首页左侧为订口、右侧为切口。

公文格式标准 篇6

为规范开发区发展,20xx-20xx年国务院部署开展了清理整顿开发区工作,有效纠正了开发区建设管理中存在的违规行为,初步解决了开发区过多的问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暂停审批各类开发区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xx]30号)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应一律暂停审批新设立和扩建各类开发区。但近年来,一些地方出现了以工业园区、产业园、集中区等名义违规设立开发区、随意圈占土地、扩大开发区面积、擅自出台优惠政策、低水平重复建设的苗头和倾向。因此,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精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各类开发区进行清理整改。现就前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整改范围

本次清理整改的开发区是指各级政府设立、划定一定范围、有指定管理机构、进行土地集中连片开发和招商引资的各类开发区域。主要范围包括:

(一)已纳入《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且存在扩区、改变区位情况的开发区。

(二)未纳入《目录》,由省及省级以下人民政府以各种方式设立的各类开发区,包括各类工业园区、产业园区、产业集聚区、工业集中区、示范区等。

二、工作安排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等,加强对本地区开发区的指导和管理,促进开发区建康发展。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不得擅自批准各类开发区。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有关部门对本地区的各类开发区逐一进行摸底调查,并将开发区信息按照附表格式进行汇总,于2月28日前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同时抄送国土资源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

公文格式标准版本 篇7

建金„20xx‟229 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各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根据20xx 年12 月22 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和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再贷款(再贴现)利率的通知》(银发„20xx‟372 号),现就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xx 年12 月23 日起,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下调0.27 个百分点,由现行的1.98%调整为1.71%。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保持不变。

二、从20xx 年12 月23 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各档次利率0.18 个百分点。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从3.51%调整为3.33%,五年期以上从4.05%调整为3.87%。

三、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进一步加强个人住房贷款管理,严格贷前审查,加强贷后管理,切实控制贷款风险。

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立即将本通知转发各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执行。各地在政策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报告我部。

附表: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文格式标准与应用 篇8

第一部分:公文的种类与应用

(一)公文处理的概念

公文处理工作指公文拟制、办理、管理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二)公文处理的原则

公文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安全。

(三)公文的种类(15种)

决议、决定、命令(令)、公报、公告、通告、意见、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议案、函、纪要等

(四)公文种类划分

以行文关系(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公文的用途为标准,公文可分为上行文、下行文、平行文。

下级机关的公文报送给上级机关为上行文:报告、请示、意见。

上级机关的公文传送给下级机关为下行文:决议、决定、命令(令)、公报、公告、通告、意见、通知、通报、批复、纪要。

标准公文红头文件格式 篇9

关于XXXXXXXXXXXX

XXXXX的批复

XXXXX: 关于XXXXXXXX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

二、……

三、……

二○XX年XX月XX日

主题词: 批复

──────────────────────────────────────────────────────────

抄送: XXXXXXXXXXXXXX办公室 20XX年XX月XX日印发

国家标准公文排版格式 篇10

单 位: 负 责 人: 使用时间:年年月

共青团甘肃农业大学委员会监制

二○一○年十月

使 用 说 明

一、为了加强基层团支部的组织建设和基础工作,促进基层团支部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提高基层团工作的水平,特制定本台帐,供基层团支部使用。

二、在台帐中所做的各项记录必须实事求是、字迹清楚。本台帐的日常管理由组织委员负责记录,工作变动时,应及时办理本台帐的移交手续。

三、团内有关会议(包括团支部委员会议、团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团支部班子学习会等)均应在《团支部有关会议记录》中予以记录;团内有关活动(包括各项主题活动,以及推动团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活动等)均应在《团支部有关活动记录》中予以记录。

四、本台帐半年度交同级党组织审阅并签署意见。

五、各学院团委(团总支)每学期对各团支部台帐进行定期的检查验收,验收结果记录到本单位的台帐中,并将各团支部台帐汇编存档。检查结果将作为 “五四红旗团支部”等评选考核申报材料之一。

共青团甘肃农业大学委员会

二○一○年十月

目 录

一、团支部简况

二、团员登记表

三、青年登记表

四、入党、团积极分子登记表

五、团员团费收缴登记表

六、团支部(班级)班费收支记录

七、荣誉登记表

八、团员团纪处理情况记录

九、团支部有关会议记录

十、团支部有关活动记录

十一、团支部年度工作要点

十二、团支部上半年工作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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