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二季度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2024-07-10

关于开展二季度安全大检查的通知(精选15篇)

关于开展二季度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篇1

各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生产企业和经营单位:

按照市安委会的要求,各县(区)每季度要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安全生产工作,遏制各类伤亡事故发生,区安委会决定在全区开展二季度安全大检查。现就安全检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立安全检查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各镇政府、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

二、检查组组成及分工

1、安全大检查参加单位及人员如下:

交通局,交警大队,技术监督局,文体教育局,供电公司,建设局,城管办,林水局,消防科,消防中队。(以上部门结合工作情况自行安排检查人员)

工商局1人,经贸局1人,商贸办1人,国土局1人,公安分局1人,区社1人,安监局17人。分组情况:

(1)道路交通组:交警大队、交通局。负责:道路交通检查。

(2)地面企业组:安监局、商贸办、区社、工商局。负责:地面生产企业和经营单位、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民用爆炸物品的检查。

(3)煤矿、非煤矿山组:安监局、公安分局、经贸局、国土局。负责:煤矿、非煤矿山检查。

(4)压力容器组:技术监督局。负责:压力容器、食品安全、特种设备检查。

(5)城建组:建设局、城管办。负责:城镇建筑、建筑物悬挂广告招牌、街道摊点等检查。

(6)消防组:消防科、消防中队。负责:人员密集场所、要害部位消防设施的检查。

(7)校园组:文体教育局。负责:中、小学校防洪工作、校舍安全状况、校园安全环境的检查。

(8)防洪组:林水局。负责:水库、河道、防洪工程及设施的检查。

(9)电力组:供电分公司。负责:全区电力设施、设备及企业用电的安全检查。

(10)安全生产工作督导组:安监局。负责:四镇的安全组织设置、人员配备、各项规章制度、办公用品、设备、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三、检查重点和内容

1、煤矿检查:以“一通三防”、五大系统、防治水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申领准备工作为重点。

2、非煤矿山检查:通风系统、通风设施、排水系统、供电系统以及选厂、尾矿库、防洪、爆破作业场所和采场工作面进行检查。特别是对防火、防水设施不完善和存在超层越界开采行为的,责令其立即停产整顿,限期整改。

3、地面企业检查:重点检查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包装、储存、运输、销售、使用等各个环节,查有关证照是否齐全,各项安全设施及安全保障措施是否到位。

4、道路交通检查:重点检查交通运输工具带病运行、车辆“三超”(超速、超载、超时疲劳驾驶)、农用车载客等。

5、压力管道、压力容器和特种设备检查:以锅炉、管道、储存罐等压力容器为检查重点,认真排查,加大隐患整改力度。

6、消防检查: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要害部位的防火、灭火安全设施、设备、安全通道及消防组织。

7、防洪检查:重点检查水库、河道防洪工程及设施。

四、检查方式和时间

主要采取听汇报、查阅有关材料及现场检查等形式进行: 1、6月22日—6月26日为各生产和经营单位自查阶段。2、6月27日—7月1日为全区安全大检查阶段。

五、安全检查工作具体要求:

1、各级、各部门和企业要结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对查出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和落实。同时做好安全大检查的准备工作。

2、要做到不留死角,不留漏洞。对查出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要抓住不放,记录在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制定出详细具体的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间;对存在安全生产重大隐患的生产企业和经营单位,要立即停产、停业整顿。对之前已查出隐患但没有按要求整改的,要依法严厉处罚。

3、检查组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本着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和严谨务实的工作态度,认真开展检查工作,要深入基层和企业第一线。通过检查、整改、处罚等强力手段,促进生产企业和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稳步好转。

关于开展二季度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篇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以来,一些纳税人以各种理由拒绝开具发票、向受票方额外索要各种证件或证明材料、开具发票内容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等问题时有发生,影响了购买方及时取得合法有效的发票,损害了其合法权益。同时,个别税务机关还存在税收监管和服务不到位,影响了纳税人取得发票和正常使用发票等问题。为了保障营改增试点工作顺利实施,进一步规范增值税发票使用管理,优化纳税服务,税务总局决定组织开展增值税发票使用管理情况专项检查,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专项检查的范围和内容

(一)检查范围对2016年5月1日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以来,纳税人发票使用情况(重点是生活服务业和商业零售业纳税人),以及国税机关代开发票、发放发票、缴销发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二)检查内容

1. 纳税人发票开具是否规范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是否以各种理由拒绝开票;是否违反规定要求购买方额外提供证件证明导致开票难;是否随意变更品名等错开票;纳税人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购买方当场索取纸质普通发票的,纳税人是否提供。

2. 税务机关代开发票是否规范税务机关是否严格按照纳税服务规范代开发票,是否额外要求纳税人提供相关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是否审核纳税人申请代开发票内容超经营范围。

3. 税务机关发票发放及缴销是否规范税务机关是否根据纳税人生产经营和发票使用的实际情况,合理发放发票,满足纳税人生产经营的合理需求。

税务机关是否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营改增后国税、地税发票管理衔接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6〕192号)规定的期限,及时对地税机关已发放的发票进行缴销。

4. 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宣传辅导是否到位税务机关是否大力宣传营改增相关税收政策,强化对纳税人关于发票领用、开具、保管相关制度规范的宣传,消除社会上对增值税发票开具方面的误解。

5. 税务机关是否及时处理消费者有关发票的投诉举报。

二、专项检查的安排各地国税机关要按照税务总局统一部署,加强领导,制定具体方案,将专项检查工作作为保障和服务营改增顺利实施的重点工作,认真开展专项检查工作,确保工作不走过场、不打折扣,取得实效。

货物劳务税、办公室、纳税服务、征管科技、稽查局等部门要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共同开展专项检查工作。

(一)各地自查2016年9月10日起至10月20日,各省国税局在本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发票使用管理专项检查基本统计表》(附件1)、《发票使用管理专项检查违法违规情况统计表》(附件2)、《发票使用管理专项检查税务机关规范管理情况统计表》(附件3)通过公文处理系统报送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只报送电子文件),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重点抽查2016年10月21日起至11月20日,税务总局将根据各地专项检查情况,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组,开展重点抽查和明察暗访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督促整改。

其中督促纳税人主动告知购买方有权索取发票问题,将列入税务总局明察暗访工作范围,作为考核税务机关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

(三)总结通报2016年11月30日前,税务总局对各省国税局上报的专项检查结果和重点抽查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并对专项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

三、整改落实要求各地税务机关要高度重视,周密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工作,发现问题立行立改,认真落实各项整改要求。

(一)严格执行发票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规定税务机关要对发现不开票、开票难、错开票等行为及时纠正,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理。

涉嫌虚开发票的,移交稽查部门处理。对查实纳税人存在发票违法违规行为的,通过税务部门网站、新闻媒体进行公开曝光,加大社会舆论监督力度。同时,要将违法违规行为纳入纳税人信用记录,并按照《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试行)》的规定,在年度纳税信用评价时扣减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得分或直接判为D级;情节严重的按照《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的规定纳入税收黑名单。对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不规范、发放发票不合理、未及时缴销地税机关已发放发票等问题要立查立改,立行立改。

(二)督促纳税人在其经营场所张贴温馨提示税务机关要统一发放宣传资料(内容参照温馨提示模版,见附件4),督促纳税人在其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张贴温馨提示,告知购买方可以在符合规定条件的情况下向销售方索取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同时公布主管税务机关投诉举报电话,接受购买方监督。

(三)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落实检查责任完善投诉举报响应机制,畅通12366热线、税务网站、微信平台等多种诉求表达渠道,进一步压缩投诉举报响应时间(应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提高投诉举报办理效率,切实维护纳税人权益。

严格落实检查责任,对不落实发票管理规定、不严格执行税务总局文件要求,以及开展发票专项检查工作不力的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要严肃问责,税务总局将通报批评,并在绩效考评时予以扣分。

附件:

1. 发票使用管理专项检查基本情况统计表

2. 发票使用管理专项检查违法违规情况统计表

3. 发票使用管理专项检查税务机关规范管理情况统计表

4. 温馨提示模版

关于开展二季度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篇3

根据《吉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下半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全面贯彻农业部韩长赋部长在9月16日全国秋冬种工作视频会议上关于全面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指示,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开展农产品安全大检查、隐患大排查、问题大整改集中专项行动,省农委决定开展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督导检查工作。各市(州)农委、长白山管委会环资局要组织人员抓紧对本辖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督查内容

紧紧围绕省食安委部署的深化食品安全大检查、隐患大排查、问题大整改集中专项行动和扎实推进食用农产品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做好“2011年蔬菜农药残留超标问题专项治理”和“2011年强化‘三品’质量监管工作”两项活动,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的落实,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深入开展。检查督导各市(州)、县(市、区),重点是县一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工作进展及阶段性成效,主要内容包括:

(一)各地全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情况;

(二)各地查处农业投入品违规生产经营,重点是5种高毒农药的查处情况;

(三)各市(州)农产品批发市场监测工作落实情况,以及各环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情况;

(四)各地查处假冒“三品”及超范围使用“三品”标识的情况;

(五)各地对生产环节指导和服务的具体措施;

(六)各地对农产品专项整治属地责任制落实情况,制度建设情况和信息报送情况;

(七)各地对中秋国庆和秋菜生产上市监管情况。

2.督查方式

采取听取汇报、实地检查、查阅文档、明察暗访等方法进行工作督查。

(一)召开座谈会。听取整治工作全面汇报,主要包括:整治机构成立及方案制定,监管责任落实,自查中发现的问题,采取的主要措施及工作成效,下步工作安排等。

(二)实地检查。检查蔬菜种植基地、农资经营企业、“三品”生产企业和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产品批发市场等相关单位。

(三)查阅文件。查阅各地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的有关文档、记录和有关资料。

3.时间安排

督导检查从即日起到10月20日前,以市(州)为单位进行督导检查,具体督查方案由各市(州)农委参照本通知要求制定,请各市(州)农业部门于10月20前将本地区督查报告报送省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處。10月下旬,省农委将抽取有关市(州)、县(市、区)进行督查。

4.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准备。本次督导检查是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一项重大活动,是推动整治工作向纵深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地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这次督查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迅速行动,务求实效,确保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各地农业部门要结合实际,围绕重点区域、重点对象、重点品种,开展自查自纠,认真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各项工作全面推进,取得实效。

(三)总结经验,巩固成果。各地农业部门要结合本次督查工作,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梳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研究并制定整改措施和下步工作意见。

联 系 人:李小松董广夏

联系电话:0431-88906017(传真)

电子邮箱:jlnwjgc@126.com

关于开展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篇4

各部门、各门店店长:

中秋将至,为保证节日安全,坚决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经总经办研究决定,从9月8日至9月28日,在公司内开展为期20日的总部各部门、各门店的安全大检查行动,现将工作内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及实施细节

(一)消防检查:聘请有资质、持证专业人士对门店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有效;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堵塞占用等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整改;

(二)用火用电管理:聘请有资质、持证专业人士对超市内附设熟食加工区的烟道油污是否定期清理;是否违规在营业区、库房使用大功率用电设备;是否违规私拉乱接电线及用电设备等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

(三)超市卖场漏水检查:超市卖场存在漏水现象要重点检查由于漏水可能诱发的安全隐患,必要时要及时向总部申请关闭卖场进行整改;

(四)财务、机房安全管理:财务部、信息部协调各门店按照总部相关规定对门店财务、机房进行安全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进行整改;

二、工作措施

(一)全面自查:门店店长聘请相关专业人员(持证、有资质),协同各相关部门对门店进行全面自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

(二)及时整改:对排查出得安全隐患,门店店长要及时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期限。

三、工作要求

(一)各门店店长务必高度重视,紧密结合实际情况,排除安全隐患。

(二)门店聘请专业人员,必须是持相关部门颁发的合格证件、有国家认证资质的相关人员;

(三)各门店要结合安全大检查行动,总结经验,归纳方法,建立门店安全自查自检的长效机制,实现安全管理标准化;

关于开展春季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篇5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保障职工人身安全,确保工程建设施工安全和运行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的健康状态,进一步健全安全监督和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强化基础管理工作,促进安全生产持续稳定,根据公司工作计划安排及季节特点,从3月10日—4月25日,在兴安和金紫山风电场开展以“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防止人身及设备伤害事故”为重点的春季安全大检查活动。现将活动安排通知如下:

一、成立XX风电公司春季安全大检查活动组织机构:

1、成立春季安全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2、成立春季安全大检查活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程部

主 任:

副主任:

成 员:工程部、安全生产部、项目部各专工、专职安全员。

6、检查各项目部相关安全管理制度的制订落实情况、施工安全交底情况、现场安全措施组织实施情况。

(二)设备基础管理方面

1、对现场设备缺陷治理工作进行检查,是否认真执行缺陷管理制度,形成闭环管理,备品存放规范,设备台帐齐全,内容充实准确。

2、检查事故隐患监控和改进情况,对施工和生产中发生的主要问题、重大缺陷要全方位跟踪并限期整改。

3、检查技术监督工作网络是否完善,记录齐全,人员到位,技术监督的工作,是否按标准进行校验和实验。

4、检查风机机组及附属设备是否按照反事故措施要求,制定措施,防止重大设备事故发生。

5、对升压站消防系统、电气一次系统、电气二次系统维护工作进行检查,落实整改,保障安全稳定运行。

6、检查升压站SVC、主变等室外变电设备的污秽情况,适时完成清扫等防污闪工作。

7、检查避雷器等防雷设施是否记录完整,设备按期完好投入。检测升压站避雷针、控制盘柜等设备接地电阻是否合格。检查各种室外构架锈蚀和腐蚀情况,室外设施是否存在高空落物伤人的情况。

检查有无指挥性违章、管理性违章、作业性违章、装置性违章,各项目部应突出重点,严查重罚,规范本项目部施工人员的行为。

2、检查劳保用品使用情况,机动车辆驾驶员、电焊工、架子工等特种工是否持证上岗;起重设备、安全工器具和电焊用品是否完好和定期校验;查现场临时电源的管理情况;查易燃易爆物品管理情况,防范措施是否到位。

3、检查劳动纪律,签到制度执行情况、查有无迟到、早退、上班干私活的情况,查现场值班纪律及值班人员到位情况,查有无睡岗、脱岗、酒后上班等现象。

4、检查“两票三制”执行情况。操作票是否认真执行唱票复诵制,巡回检查是否到位,定期切换实验制度是否认真执行。对工作票的开工、终结环节要重点检查。严禁无票工作和操作,严禁无人监护工作。

5、检查设备防误闭锁制度执行是否到位,出现问题是否按有关规定执行。

6、检查设备、人身防护设施(如栏杆、沟盖板)、转动机械防护罩完好情况、查安全标志、设备标志是否齐全完好、照明是否齐全充足。

7、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和重点的高、难、险施工项目和检修现场是否符合安全作业要求,是否做到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

7、检查火灾报警装置是否完好,定期检查维护制度是否到位。

8、检查防火通道是否畅通,消防水系统是否可靠、完备,是否进行定期试验。

9、检查在防火区域内工作时动火工作票的执行情况,是否按照动火工作票管理规定执行到位。

(五)防止人身伤害事故方面

1、检查电气操作、电气设备检修的安全组织措施、技术措施是否到位。

2、检查现场施工安全组织措施、技术措施是否到位。

3、检查带电设备旁检修必须的隔离措施是否齐全,工作现场施工条件是否具备。

4、检查施工现场防高空坠物措施是否到位,架子踏板是否绑扎规范牢靠。

5、检查道路、平台开挖固土防坍塌、放炮等安全措施执行情况是否到位。

6、检查现场施工是否做到工完、料尽、场清,是否保持作业场所的整洁。

(六)度夏措施及防汛检查方面

1、检查各部门制定、落实防汛及度夏措施,保证施工安全和机组安全经济运行。

3月29日—— 4月10日 为全面整改阶段 4月11日—— 4月16日 为联合复查阶段

4月17日—— 4月25日 为总结提高和持续改正阶段

四、活动要求及注意事项

1、各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春查组织安排工作,成立相应的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在“严、细、实”上下功夫。组织机构名单、活动项目计划于2月28日前报工程部。

2、春查期间,各单位分别出一期安全宣传板报,内容以宣传春季安全大检查活动精神为主,同时在现场悬挂相关安全宣传横幅,3月8日前完成。

3、活动期间,各单位、班组至少写一篇有关安全生产的宣传报道,宣传先进事迹、特色活动。

4、此次春查除按重点内容检查外,还包括检查过去一段时间里下发的整改项目落实情况。

5、各单位要严格根据大检查活动要求,切实落实各项工作,并于4月30日前将本单位总结材料以书面及电子版两种形式报工程部。

关于开展二季度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篇6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各企业

关于开展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各企业 “双节”临近,各项生产经营活动进入高峰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也进入易发期。特别是11月份以来,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日趋严峻。继山西省同煤集团轩岗煤电公司焦家寨煤矿“11.5”瓦斯爆炸、山西省晋中市灵石县南山煤矿“11.12”炸药燃烧等特别重大事故之后,11月25、26号两天,黑龙江、云南、山西又发生了3起特大和特别重大煤矿瓦斯爆炸事故,83人死亡和下落不明;新疆自治区巴州地区境内发生1起道路交通特大事故,20人死亡。上述4起事故共造成103人死亡和失踪,多人受伤。为使我县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从12月15日开展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开展安全大检查

安全无小事,责任重如山。安全工作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关系到发展和稳定的大局。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是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重要内容,要把安全工作放到讲政治、保稳定的高度来抓。要充分认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牢固树立常抓不懈的思想,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真抓实干的工作态度,认真负责的工作精神,切实开展好安全大检查。

二、安全大检查的重点领域和主要内容

这次安全大检查的重点领域主要有:煤矿、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建筑施工、道路交通和水上运输、民爆器材和烟花爆竹、中小学校等生产、经营、流通和公众聚集场所。

这次安全大检查的主要内容是:一查安全制度和责任的落实情况;二查贯彻全国和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的情况;三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四查今年确定的安全生产设施建设项目启动的情况;五查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制定的情况。

三、安全大检查的职责分工及时间安排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各有关企业,要针对各自的实际状况,突出重点,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按照“企业自查、职能部门排查、安委会督查”的原则进行,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切实组织开展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安全大检查。其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县安监局负责监督检查全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和有关人员安全资格持证情况;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严防危险化学品泄漏和污染事故发生。

县煤炭局负责全县的煤矿安全管理,切实落实国务院446号令,加强队五整顿矿井的督察力度。

县国土局负责查处和关闭无证矿井,严厉打击非法开采和超层越界现象,加强对四关闭矿井的督察力度,杜绝死灰复燃。

县民营局负责全县非煤矿山的安全工作,监督检查非煤矿山企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设施设备安全、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和有关人员安全资格持证情况,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县公安局负责全县公共消防、道路交通和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严厉打击“双超”和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违法违章行为;公安消防部门负责公众聚集场所防火检查,突出“二和一”“三和一”场所、宾馆、超市、仓储企业的消防安全检查。

县交通局负责客货运输,水上航运、公路工程建设和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加大道路交通和水上安全力度,严肃查处超载行为,严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

县法改委负责县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督促企业确保安全投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县建设局负责建筑施工安全检查工作,突出加大施工现场和无资质施工单位、个体建筑队的查处力度。

县质检局负责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工作,加大土锅炉查处力度,确保全县特种设备安全运营。

县教育局负责本系统安全检查工作,严格落实教育部紧急通知,认真查找整改安全隐患,建立健全学校应急救援体系,加强中小学安全教育,增强师生自我保护意识。

县药检局要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卫生的监督管理,严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县旅游局负责旅游景区及景点的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做好旅游安全管理,突出加强旅游设施设备安全检查,消除旅游安全隐患,保障游客生命、财产安全。

县文化局负责文化娱乐场所的安全检查工作,突出加大对网吧的安全检查。

县广电局要加大对安全大检查的宣传监督力度,对安全生产工作和冬季安全检查工作进行跟踪报道,尤其要对因工作失职造成重大安全隐患的热点问题进行曝光,教育广大人民群众重视安全,自觉抵制各种不安全行为,营造人人关心,人人重视安全的舆论氛围。

卫生、水利、农业、商业、供销、粮食、烟草等行业,也要对照各自职责进行安全检查,排除安全隐患,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工业园区在组织开展好本辖区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同时,也要配合县有关部门的安全大检查工作。

具体时间安排:12月15日至12月25日,为企业安全自查阶段;12月26日至1月4日,为各职能部门排查阶段;1月5日至15日为安全监督部门安全督查阶段。

四、加强领导,严格检查,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关于开展二季度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篇7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 (含托幼机构) 及周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 切实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 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统一部署, 湖北省食药监局决定以今年9月至1月为重点时段, 以校园及周边200米范围餐饮服务单位为重点场所, 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行动, 一是全面核查清理校园内部学生食堂、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及向学校供餐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经营主体资格, 严格主体准入。二是督促所有的学校 (含托幼机构食堂、向学校供餐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在秋季开学前对所有的食品和食品添加剂进行核查, 按餐饮操作规范的要求, 对所有的工具、用具、容器、餐具等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洗消毒。三是以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地区的学校食堂为重点, 集中力量在学生秋季开学前一周至开学后半个月内对行政区域内的所有学校 (含托幼机构) 食堂、向学校供餐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进行全面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食品安全隐患要督促学校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立即整改, 对整改结果要及时进行复查, 有关情况要及时通报教育行政部门, 并向社会公众公示监督检查结果。四是以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为重点, 强化日常监督巡查, 督促餐饮服务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严把人员健康关、食品进货关、食品贮存关、加工制作关, 杜绝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 严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关于开展二季度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篇8

暑期临近,为确保旅客饮食安全,郑州客运段坚持“预防为主,群防群治,综合治理,齐抓共管”的方针,在全段60对旅客列车上开展食品卫生大检查活动,严把食品的采购、加工、储存、出售等关键环节,严禁“三无”食品和过期食品在列车上出售,铸牢了列车卫生安全防线,为广大旅客创造了一个安全、卫生、温馨、和谐的旅行环境。(来源/张德洪 郑州客运段)

The summer is approaching, railway transportation section of Zhengzhou adheres to the strategic of "prevention, management and control", which in order to ensure passengers’food safety. All 60 trains in Zhengzhou are conducting food hygiene inspections by controlling food procurement, processing, storage, sale and other key points. “Unlabeled” and expired food in the train is prohibited. Zhengzhou is creating a safe, clean, warm and harmonious environment for all travelers.

关于开展二季度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篇9

工作的通知

公司项目部:

为落实集团公司和湖北公司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不断加强基础建设,强化责任落实,严格安全管理,有力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为全年各项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根据集团公司《关于深入开展2012年春季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通知》(中国华电生„2012‟108号)和湖北公司《2012年春季安全检查实施方案》的要求,决定自3月5日至5月20日,在公司范围内开展春季安全大检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成立公司春季安全生产检查领导小组 组 长:李风亮 副组长:钟勇 曹建兵

组 员:黄斌斌 程青和 阚建华 艾明三 程剑烽

邱仪斌 贺锡君 詹志勇 胡新春

二、时间和工作安排

今年春检时间为:2012年3月5日至5月20日。具体安排如下:

3月5日至4月5日 班组自查和整改; 4月6日至4月20日 各单位组织检查和整改; 4月21日至5月4日 公司抽查; 5月5日至5月15日 湖北公司复查;

5月16日至5月20日 结合湖北公司春检情况通报认真总结,同时各单位继续整改。

三、检查内容

在全面落实《关于狠抓重点、夯实基础,强化本质安全型企业建设工作的通知》(中国华电生„2012‟1号)基础上,全面落实云公民总经理对2月2日安全生产视频会议的批示和任书辉副总经理讲话精神,抓住关键环节,加大工作力度,继续集中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以“两个突出、四个结合”为重点内容,扎实细致、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工作。

(一)突出基础管理

1、检查安全制度规定完善情况。要结合近年来安全生产方面出现的问题,及时修订完善安全生产制度规定,重点抓好反事故措施制定,并在工作中认真解决落实不严格、不到位的问题。

2、检查作业环境本质安全管理贯彻落实情况。检查每周安全活动日学习情况和考试考核情况,建立完善作业前、作业中和作业环境变化后危险因素的预控措施情况,真正做到“不安全不工作”,切实提高人身事故防控水平。

3、检查反违章工作情况。不断强化违章曝光、四不放过、违章档案等反违章考核机制,突出人身事故防范工作,重点检查防人身触电、高空坠落、起重伤害、机械损伤、煤尘爆炸、煤炭接卸及输送、脱硫系统等防人身伤亡措施的落实工作,加大反违章力度,努力消除违章人员侥幸心理,从根本上杜绝违章现象。

4、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检查季节性、时段性和专项安全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整改计划落实情况,要求突出抓好重要部位,对照落实“二十五项”反措中的重点要求进行检查。深查主、辅机存在的安全隐患,重点检查锅炉“四管”治理、电气和热工保护管理、燃料掺配、检修及运行管理等工作。并重点对历史遗留缺陷进行清查,分析原因、查清问题、制定措施,利用停机机会力争遗留缺陷消除率达到100%,同时做好预防性检修,避免产生新的遗留缺陷。

5、检查季节性和重要时段安全保电措施准备落实情况。(1)防雷设施:厂房、变电所、油库区、制氢室等防雷设备完善;防雷装臵接地线引下线连接可靠,截面积符合要求,接地电阻按规定试验周期检测合格。

(2)防雨措施:厂房、控制室、配电室、仓库、泵房等无漏水、渗水现象,门窗玻璃完好无损,屋面无杂物,流水槽、落水管畅通无堵塞;高压配电室、开关室排风扇、通风孔有金属网和防进水措施;室外电气设备及端子箱的防雨水罩齐全完好;变电所配电装臵杆塔基础无塌陷,牢固稳定。

(3)防小动物措施:进入高压配电室的电缆孔洞封堵完好,定期检查,落实到人并记录在案;排气孔洞、室外百叶窗及室内铁丝网齐全完好;防鼠工作严密;变电所等室外高压设备周围无鸟害。

(4)防火措施:消防设施、器材的配臵符合《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的要求,按周期进行试验或更换;防火重点部位明确并有明显的标志;防火安全管理制度齐全;电缆沟、电缆竖井、电缆隧道的防火措施符合反事故措施要求。

(5)全面落实公司承接机组大修安全组织、技术和应急措施,严格作业现场安全监督管理,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确保检修设备和人员安全。

(6)查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工作。检查重点措施落实情况,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及“两会”、清明节、“五一”等重要时期安全稳定。

(二)突出薄弱环节

1、检查重点岗位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尤其是各级领导人员和作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履职情况,在强化落实部门和岗位安全职责的同时,要求每一项具体工作都要明确参与各方人员的职责,重点是现场作业的监护人员要认真履行监护职责,工作成员要转变观念,牢固坚持“不安全不工作”理念。

2、检查“两票三制”等基础制度落实情况。针对目前“两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采取有效措施,严肃查处。各项作业必须严格执行运行规程、检修规程和安全工作规程有关要求,严格执行“两票”制度。一是作业前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安规的有关部分,结合工作实际进行危险点分析,严肃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布臵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明确分工,抓好作业全过程落实;二是对于燃运系统、制粉系统、电气系统、油系统、脱硫脱硝系统等可能造成人身伤害的设备操作,要明确有关人员的到位职责,提高监护等级,严格操作程序,确保万无一失。

3、检查外包工程和劳务派遣用工安全管控情况。此次春检将把外包工作清查做重点,严格执行《发(承)包工程和劳务派遣用工安全管控指南》,实施全过程管理,明确各流程工作风险,坚决杜绝以包代管和以罚代管现象。加强外委单位的资质审查工作(尤其是特种作业人员资质),严格安全技术交底及危险作业专项安全技术交底,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努力消灭各种违章。

4、检查设备事故防控情况。检查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影响设备稳定运行的隐患情况,检查燃煤掺配掺烧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加强运行管理和技术监督的工作情况、以降“非停”为重点完善管理机制等工作情况。

5、检查应急管理工作情况。检查落实应急责任,强化各级应急组织体系、指挥平台、监测预警、预案体系、应急队伍、物资保障建设情况和各级预案报备情况,针对事故多发环节,组织针对性的培训和演练情况。

6、查消防、交通管理工作情况

(1)各有车单位车辆管理制度是否落实,车辆是否定期保养,专职司机是否按规定开展安全活动,项目部职工自驾机动车上下班的管理等。(2)消防设施、器材的配臵和定期试验(更换)是否符合要求,重点防火部位的消防责任是否落实到位。

(三)抓好“四个”结合

按照集团公司工作部署,全面落实规章制度和措施要求,抓好结合,做到相互促进,着力在安全生产工作上抓巩固、抓提升、抓改进。

1、结合安全性评价工作情况。认真落实集团公司和湖北公司关于2012年安全性评价工作的部署,各项目部积极配合业主开展安全性评价工作。

2、结合安全生产标准化准备情况。认真落实集团公司和湖北公司关于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的部署。严格执行公司《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实施方案》,分阶段、有步骤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

3、结合公司承接机组大修和维护工作等。春检期间公司将承接襄阳公司#2机组辅机标段和西塞山公司#3机组主机、辅机、锅炉本体标段大修工作,项目部要有充分的准备,统畴安排,在保证大修工作的安全顺利开展的同时,更要把在运机组的维护工作放在首位,隐患排查不得松懈,做到大修、春检两不误。

4、结合一季度以来安全生产大讨论开展情况。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大讨论,汲取事故教训,提升安全意识,确保工作安全。

六、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成立检查领导小组,切实加强“春检”组织领导工作。结合实际,务求实效,根据公司的《检查大纲》,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详细的检查计划,明确检查项目、内容、时间和责任分工。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管理到位、措施到位,确保“春检”工作的全面完成。

2、“春检”要认真以往总结工作经验和教训,以查领导、查思想、查管理、查规章制度、查隐患、查措施的落实为重点。工作要有目标、有计划、有措施、有考核、有总结,确保检查不留死角,不走过场;要采取边检查边整改的形式,对查出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制定整改计划,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收到实效。

3、检查中发现影响安全的重大问题,要及时逐级上报。各项目部分别于3月5日和4月30日前,将“春检”部署情况和总结报至公司安生部。

附件:

1、公司春检大纲

2、班组安全检查表

3、春检整改计划书

关于开展二季度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篇10

各子公司、分公司、直属单位、部室:

为汲取上海11.15在用住宅楼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的沉痛教训,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和各地各级政府有关消防管理的规定,建设公司决定,自2010年12月1日起,在全公司所有建筑施工现场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现将有关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建设工程要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1、牢固树立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落实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整改施工现场火灾隐患,落实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

2、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由项目部负责,履行各项消防安全职责;工程施工实行总承包和分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实行统一管理。分包单位负责分包范围内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并接受总承包单位的监督管理。

3、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各子公司、分公司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各单位确定专职或兼职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消防安全工作人员经本单位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保障施工现场具备相应消防安全条件

1、施工现场应设置消防车通道,满足消防车通行、停靠和扑救作业要求,禁止在临时消防车通道上堆物、堆料或者挤占临时消防车道。

2、施工现场建筑工程主体和临建房屋应设置必要的疏散设施,并确保通道畅通;建筑工程主体各层应预留疏散走道,楼梯间出入口应设置临时醒目标志,在楼梯间内和出口处应安装临时照明设施,在楼梯间层间转换处应设置简易疏散指示标牌;临建房屋应在两端设置疏散楼梯,疏散楼梯和走道内不应堆放垃圾和设置障碍物。

3、施工现场用作办公、住宿的临建房屋设置区与作业区应当分开,并保持安全距离;临建房屋要选用非燃材料;临建房屋应有具备电工资格的人员统一安装电器线路,电器线路应采用金属管或经阻燃处理的难燃型硬质塑料管保护,且不应敷设在易燃可燃材料结构内;在建建筑工程主体内不得设置员工集体宿舍及可燃材料库房,设置的非燃品库房内不得住宿人员。

4、建设工程开工前应在建筑工程主体周围设置室外消火栓系统;办公、生活等临建房屋设置区应设置室外消火栓系统;室外消火栓系统应保持充足的管网压力和流量;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建筑工程,应根据施工进度,同步安装临时消火栓竖管,并在每层设置消火栓口;临时消火栓竖管应设置水泵结合器,满足施工现场火灾扑救的消防供水系统。消火栓系统管网压力、流量不足时,应设置消防泵房,消防泵房内设置专人值守,确保发生火灾时及时启泵供水;在正式消防给水系统投入使用前,不得拆除或者停用临时消防竖管。

5、施工现场可燃材料库房、明火作业部位等施工现场重点防火部位,以及建筑工程主体、临建房屋各个楼层,应在明显和方便取用的地方配置适当数量的手提式灭火器、消防沙袋、水桶等消防器材。

三、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1、各子公司、分公司应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由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督促落实,根据库房、办公、生活、作业等不同区域,针对用火、用电、保温、防水等不同施工工艺,合理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落实。

2、各子公司、分公司应合理选用保温材料,保温作业应分区段施工,采取边固定保温材料边封闭的方式,尽量缩短保温材料裸露时间;项目部在施工期间应加强保温材料的存放管理,随时清理遗留在施工现场的废弃保温材料;严禁动火动焊与铺设保温材料交叉作业。

3、施工现场用火用电必须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电焊、气焊、电工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用火用电部位应作为检查重点加强检查;临建房屋内不得使用电热器具,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和明火取暖。施工中需要进行明火作业的,由总承包单位统一审批;动火证审批人员必须到动火现场进行检查,在确认作业点及周围等可能引发火灾部位无易燃、可燃物,并落实看火人和灭火设施后,方可开具动火证;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禁止使用明火作业;遇有五级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停止高空、露天用火作业;动火施工人员应随身携带动火证、特种作业操作证,遵守消防安全规定,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变更动火人或者动火地点,应重新办理动火审批手续。

4、施工现场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储存,保持通风;严禁在建筑工程内存放易燃、可燃材料;严禁在建筑工程调配油漆、稀料;施工现场严禁存放、燃放烟花爆竹。

四、加强施工现场人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1、各子公司、分公司要组织分包单位管理人员、保安、成品保护人员以及施工人员等进行全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培训应包括: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本岗位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有关消防设施性能、灭火器材使用方法,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知识和技能等,保障施工现场人员具有相应的消防常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2、项目部应落实电焊、气焊、电工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电焊、气焊等危险作业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强化消防安全意识,落实危险作业施工安全措施。

五、落实施工现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措施

1、各子公司、分公司必须明确专人负责防火安全巡查,加强作业期间和夜间值班巡查,及时纠正违章操作行为,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并采取防范、整改措施。重点工程施工现场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其他施工现场也应根据需要组织防火巡查;防火巡查应做好记录,巡查人员应在巡查记录上签字。

2、施工现场防火巡查的内容应当包括: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疏散通道、消防车道、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重点工种人员及其他

施工人员消防知识掌握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实情况等。

六、加强施工现场初期火灾扑救和疏散演练

各子公司、分公司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消防法规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规的规定,建立施工现场消防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演练,提高施工人员及时报警、扑灭初期火灾和自救逃生能力。

xx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开展二季度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篇11

工业部于近日发出的《关于开展2012年度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和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 (产品) 淘汰目录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指出, 为贯彻落实《节约能源法》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 严格控制重点用能行业能源消耗过快增长, 加快推进淘汰落后产能, 确保完成“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关于印发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 决定开展2012年度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和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 (产品) 淘汰目录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工作。

检查对象是主要产品列入国家28项能耗限额标准目录和使用《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 (产品) 淘汰目录》设备 (产品) 的工业企业。检查内容包括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以及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 (产品) 淘汰情况。

关于开展二季度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篇12

工作的通知

厂属各部门、外委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方针政策,按照集团公司季节性安全大检查的相关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强化“大安监”管理体系,切实提高我厂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机组“迎峰过冬”期间的安全生产,厂部决定在全厂范围内开展“秋季安全大检查”(以下简称“秋检”)活动。各部门、各外委单位根据各自实际情况,把“防人身事故、防寒、防冻、防火、防爆、防小动物、防交通事故”作为“秋检”工作的重点,结合#1机组B级检修任务以及近期“安全环保大排查、互查和安全生产大讨论”、“危险化学品防爆炸安全大检查”、“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等各类安全活动,认真开展好“秋检”活动。本次活动要坚决遏制习惯性违章行为和消除装置性违章现象,全面夯实我厂安全生产基础。现将“秋检”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全面检查、重点突出、边查边改、闭环管理”的工作原则,采用“对标、对表、对照”的方法,按照《集团春、秋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提纲》(以下简称《检查提纲》)的要求,结合我厂今年在各类安全生产检查活动中查出的问题,重点对安全设施及装置性违章进行全面排查和治理,深入、扎实地开展好今年的“秋检”工作。

二、秋检工作领导小组

为了加强“秋检”工作的领导和组织管理,厂部决定成立秋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全厂的“秋检”工作。组长:XXX 副组长:XXXX 组员:XXXX

三、“秋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监督部)

1、主 任:XXX

2、副主任:XXXX

3、成 员: XXXX

四、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秋检”工作自9月15日至10月31日,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1、宣传动员阶段(9月15日—9月20日)

厂部组织召开全厂“秋检”工作动员会,对本次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学习,并就“秋检”工作进行全面的动员和部署。各部门及外委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秋检”工作计划和检查提纲,并召开本部门(单位)“秋检”工作动员会。传达贯彻厂部“秋检”工作的有关部署和要求,安排“秋检”具体工作任务,并于9月20日前将“秋检”工作计划和检查提纲(电子版)报安监部。

2、对表检查阶段(9月21日—10月10日)

对“春检”工作中的成功做法和存在的不足,在“秋检”工作中要加以发扬和改进。对照《检查提纲》及《秋季安全大检查“五查”表》,进行逐项逐条对表检查。

自查工作结束后,“秋检”领导小组将对自查情况进行核查,同时对“秋检”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指导,对自查和“秋检”领导小组集中检查发现的问题,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电子版),于10月11日前上报安监部。

3、整改验收阶段(10月11日—10月20日)

对表检查阶段查出的问题,各部门、各外委单位按照整改计划认真组织整改,并对威胁人身和设备安全的较大隐患在未整改前要做好切实可靠的防范措施。在整改项目完成后及时向厂部有关部门申请验收,对不能在计划时间内完成的项目,要以书面材料说明原因和采取的防范措施,并确定最终完成时间,上报安监部。

4、总结评比阶段(10月21日—10月31日)

“秋检”工作结束后,应认真总结本部门(单位)在“秋检”工作中的成绩和经验,以及安全生产过程中的不足和改进措施,并于10月28日前将部门(单位)“秋检”总结(纸版、电子版)上报安监部。厂部将组织召开全厂“秋检”工作总结会,对“秋检”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综合的分析、总结,并于11月5日前将我厂“秋检”活动总结上报集团公司安环部。

五、秋检工作要求

为深入、扎实开展好我厂的“秋检”工作,特提出如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1、认真开展大检查工作

此次“秋检”工作,请各部门及外委单位参照各自制定的《检查提纲》、《秋季安全大检查“五查”表》、近期厂部和集团公司组织进行的各类安全检查查出的安全隐患等内容全面进行排查、彻底查找出我厂安全设施及装置性违章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夯实我厂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

2、加强“秋检”工作计划的落实

重点强化对“秋检”工作计划的分解落实,将计划层层分解落实到班组和个人,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确保计划完成率在95%以上、主要设备消缺整改完成率达到100%,确保“五查”工作落到实处。

3、组织做好安全学习和技术培训工作

今年的“秋检”培训工作以学习《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两票三制”的管理规定、事故快报以及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等为重点,结合我厂外委施工单位人身死亡事故以及集团公司相关事故通报等,深入开展讨论,认真组织分析、总结经验,制定培训计划、全员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应急响应能力。

4、坚持做好预防人身事故的工作

加强安全管理,保证各级安全第一责任者管理到位、安全责任制度落实到位,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党政同责”的原则。认真贯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坚决杜绝习惯性违章。认真开展电动、绝缘、安全工器具检验工作,确保在用的各类工器具安全使用。加强生产现场安全管理工作,严查装置性违章和习惯性违章,严格执行“两票三制一单”制度。各级部门坚持不懈的严抓共管,杜绝人身伤害事故地发生。

5、重点做好防寒、防冻、防小动物工作

认真落实防寒、防冻、防小动物工作,加强管理,落实责任人,加大检查、监督、考核力度。检查全厂暖通系统、消防系统、氨区蒸汽伴热系统是否能正常使用;水、汽系统的防寒措施是否完善,停止运行的设备、管道积水是否已放净;室外设备、管道、阀门井保温是否完善;生产、办公、生活区的房屋是否漏雨等等。进一步做好电缆沟的治理工作,加强冬季来临前电缆沟盖板、孔洞、排水孔等封堵工作,做好防小动物工作;对全厂配电室、电缆槽架、沟道、仓库等部位全面检查,要有封闭、隔离措施,并在指定位置放置防鼠药品。

6、认真开展防火安全检查工作

各级人员要高度重视防火检查工作,特别要加强重点防火部位的检查。对电缆沟(槽架)、氢系统、油系统、输煤系统、物资部仓库、配电室等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检查。检查消防器材的使用和配备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消防系统是否完善、用电是否安全等。特别是针对火灾报警系统、水消防系统、气体消防系统等消防设施开展排查,消除我厂消防设施存在的缺陷,完善系统功能、提高火灾预防应急能力。

7、加强车辆的安全管理

加强交通车辆的定期检查维保。相关部门认真制定冬季车辆防寒防冻措施,及时组织驾驶员针对秋、冬季节行车特点进行安全行车知识地培训,强化驾驶员的行车安全意识和执行冬季行车防范措施的能力,确保秋冬季行车安全。

8、加强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管理

主管外委单位的厂属各部门要认真执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结合近期我厂脱硫提标改造项目以及#1级B级检修现场各外委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重点加大现场各类违章的查处力度,各级管理人员要做到“安全管理,人人有责”、安全隐患零容忍、铁腕打击无视安全“红线”者,切实提高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厂属各生产部门继续将“长期外委单位”纳入到本部门的日常管理中,重点应从人员体检、保险缴纳、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安全教育培训、规章制度落实等方面切实开展自查工作,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杜绝“以包代管,以罚代管”现象,加强人员安全培训和学习,做到有培训、有学习、有考核、有记录。

9、进一步加强危化品检查和日常管理工作

根据自治区、集团公司以及厂部“关于危化品安全检查”的通知要求,相关部门认真梳理所辖危化品,严格按照相关危化品管理规定,加强危化品的使用、储存管理。各部门还应认真做好危化品使用、储存过程中涉及的特种设备安全、消防安全等进行全面排查,特别是对氢气、液氨、油品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化品的储存和压力管道、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进行重点检查。

六、考核办法:

1、各部门及各外委单位对查出的问题,要有计划性地安排人员进行逐项整改。凡没有制定细化的检查提纲或检查整改不及时者将给予考核。

2、通知下发后,各部门及各外委单位应立即进行动员部署,尽早开展检查工作。凡在9月20日以前未做动员部署的(以记录为依据)将给予考核。

3、厂安全监督部根据厂部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对本次“秋检”活动进行监督、考核。

关于开展二季度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篇13

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4州“8〃5”888888事故的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大工作力度,推进全省“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发生,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上级统一部署,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通过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活动,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责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整治“三合一”小作坊,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认真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漏洞问题和薄弱环节,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实现全年安全生产三个“零增长”目标,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和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深刻吸取88888事故教训,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自觉性;要坚决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各项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把全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引向深入。安全生产工作要严格执行行政一把手负责制,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落实网格员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村(社区)支部书记、主任对本辖区的安全管理责任,通过强有力的监管落实好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乡镇(街道)要将安全生产监管责任通过“网格化管理”细化落实到每个乡镇(街道)干部、每个村(社区),责任到人,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特别是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要会同有关部门及时予以查处。

二、时间安排和检查内容

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立即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要加强对道路交通、消防、建设工程、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机械制造、民用爆炸物品、冶金、城市燃气、特种设备、电力设施等重点行业和领域以及旅游、商贸、文化、教育及公众聚集场所的检查力度。要以铁的标准、铁的面孔、铁的手腕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严防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死灰复燃。

大检查大整治的重点,一是查思想认识到不到位,二是查隐患与治理到不到位,三是查责任落实到不到位。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按规定及时整改到位,不能及时整改到位的,要责令停产整顿。对无证、无照从事生产、加工的生产经营单位,不符合条件的小作坊及小加工厂的要坚决予以关闭。本次大检查大整治采取企业自查、行业(领域)检查、政府督查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时间安排1个半月(8月中旬开始至9月底结束)。各行业(领域)安全大检查大整治的主要内容如下:

1.道路交通领域。由县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牵头,重点检查重点路段、危险路段及事故多发路段的管控能力;检查所有道路特别是临水临崖路段、桥梁、连续下坡、急弯陡坡、隧道、路口等交通设施是否符合要求;检查客运车辆、单位接送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等的安全性能、驾驶人以及行驶线路等情况是否符合要求;重点打击无证无牌、非法运输、拼装车上路、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超载行驶等违法行为。

2.消防领域。由县消防大队牵头,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设计和消防审批情况;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管理制度、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器材设臵、维护保养、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等情况;消防网格化管理和消防救援队建设情况;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与演练,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多合一”建筑、出租房火灾隐患整改,火、电规范使用等情况。

3.建筑施工领域。由县建设局牵头,重点检查重点工程、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工程等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特别是施工企业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在建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整改落实情况,特别是涉及到脚手架、深基坑、高大模板、建筑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制定、论证及执行情况。

4.危险化学品和非煤矿山领域。由县安监局牵头,重点检查化工园区安全生产重点监控情况;化工装臵开停车作业的工作程序落实情况;组织试生产活动情况;检维修、动火、登高、有限空间作业等危险性作业的监护措施落实情况;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落实情况;易燃易爆场所电气防爆设施的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地下矿山采空区“大礼堂”式开采及破碎弱地段支护顶板等情况;检查地下矿山机械通风系统和提升系统是否完好;露天矿山按要求实施分台阶、分层开采的情况;露天矿山爆破作业涉及周边居民安全的情况;在用尾矿库和停用尾矿库的治理和闭库工作情况。

5.机械制造领域。由县安监局牵头,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内部管理情况;检查生产厂区主要位臵、重点部位及设备设施是否设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易燃易爆物品是否按照规定的操作程序和安全规章使用和储存;有限空间作业前是否进行危害辩识,对作业场所是否进行清洗、臵换通风,是否安排专人进行安全监护;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外来包工队伍的监管情况;许可证件不齐全或伪造、冒用他人证件擅自进行船舶生产建造的情况。

6.其他行业(领域)。由各乡镇(街道)和行业主管部门按各自职责牵头组织实施。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把大检查大整治活动,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作为迅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领导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的具体举措,作为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确保取得实效的重要载体。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要亲自带队,全体干部职工都要根据网格化管理或职责分工全面参与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活动。

2.全面排查整治。要在前阶段“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基础上进行全方位、地毯式、立体式排查,不留任何死角。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对有资质要求的岗位,查到无证上岗作业的,立即更换有资格证书的人员上岗,不能做到的,依法停业整顿;对一时违规的,立即督促确保整改到位;对长时间违规的,发现一起、坚决停业整顿一起;尤其是对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食品药品违规生产经营活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对能及时整改到位的事故隐患,要立即采取措施确保事故隐患整改到位;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要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取缔。要将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活动与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依法行政等环节结合起来,充分运用能耗、环保、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依法淘汰一批安全隐患多、生产技术落实、能耗高的企业。对易燃易爆、污染环境、危险作业的小作坊、小加工厂工坚决予以关闭。对无照生产经营单位,工商部门要依法坚决查处。

3.加强舆论引导。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新闻渠道,加大对大检查大整治活动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力度,教育引导企业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充分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检查工作,组织职工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要积极发动广大群众投诉举报。对群众的投诉举报,要做到举报一起、调查一起、整治一起,做到有报必查、每查必果。

4.强化责任追究。排查整治工作要与网格化管理相结合,明确分工,建立责任制。要建立完善排查整治档案,对排查责任不落实、排查不彻底或发现问题不报告,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负责人和责任人的责任。对举报未进行查处而引发安全事故的,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进一步加强对行政不作为、监管失责失察等问题的行政问责力度,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作业、施工引发事故的,对违规生产、经营、作业、施工整治不到位导致事故的,对举报的违规生产、经营、作业、施工行为不查不治导致事故的,要严格问责。对为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活动提供场所等便利条件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也要建立责任追究制,一旦发生事故或经查证属实,依法追究有关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5.开展专项督查。县政府将组织督查组于近期对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及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各督查组分别由县政府领导任组长,有关办公室副主任任副组长,县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参加。具体督查时间由各组长自行确定(具体安排详见附件)。

请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将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9月30日前报送县安委会办公室(电话:888888;邮箱:11111@163.com)。

附件:县领导安全生产督查分组安排

关于开展二季度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篇14

公司各部门、全体员工:

临近农历新年,为平安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创造干净整洁的厂区厂貌环境。经公司研究决定开展节前全公司(含销售部、种禽部)卫生大扫除及安全生产大检查,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卫生大扫除

(一)、卫生大扫除时间:2016年1月25日-1月27日(二)、卫生大扫除活动内容:

行政部:公司总部各厂区、办公区域环境卫生及所负责厂区绿化带垃圾、杂草、公共公共道路、门岗室外、室内垃圾桶清理干净,办公楼区公共楼道、各会议室、洗手间等。

种鸡场:进行绿化浇水修剪,杂草清理,防臭处理等环境卫生。服务部:农户鸡舍环境卫生,办公区域卫生。

绿化带划分:行政部:办公楼前、食堂前、宿舍后及食堂西及篮球场附近,浴室西侧、门岗室东侧、大门左右侧。饲料部:饲料部厂区绿化带,饲料分析室前绿化带,生产车间无尘化处理。服务部:药库门前绿化带及服务部化验室前绿化带。孵化场:孵化场前绿化带及周围环境卫生。

(三)、具体要求:

各部门领导要身体力行,率先垂范,为部门员工做出榜样,对部门员工要充分调动、认真组织,对本部门所辖区域办公室、楼道、窗户及厂区绿化带卫生进行一次全面清扫,清除卫生死角,改善卫生环境,以积极的态度完成本次大扫除工作。

(四)、卫生标准

1、公共区域:地面整洁,门窗干净明亮(含窗台、门框),无蜘蛛网,各类饰品,摆件无尘土。办公桌椅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垃圾篓清洁,临时性物品摆放整齐,清洁卫生工具摆放整齐且放在隐蔽处。

2、个人整理标准:桌面仅能放电脑1台,电话1部,水杯1个,台历1本,小型绿植一盆和必要的办公设备。除以上所列物品,摆放工作所需资料外,其他物品要放入抽屉。

3、办公用品、文件及资料需整齐放置。下班离开办公桌,应将桌面物品放入办公抽屉中,并将座椅推入桌下放正。

4、与工作无关的个人物品需单独存放于隐蔽处,不得妨碍正常工作。

5、各部门将自已所辖管控公共区域(绿化带、草坪等)内废旧物品、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清理干净。

6、下班后及时关闭电源。

二、安全生产检查方面

(一)、生产方面

1、防火

逐一排查鸡舍电路和取暖设施、清除鸡舍外围干枯树叶、树枝、塑料等易燃物,杜绝火灾隐患。

2、防盗

加强夜间值班巡查,检查场区围墙有无倒塌、洞口,门窗是否关闭等防盗劫匪进入,全面做好场区安保工作。

3、防灾

做好危棚、危舍加固;密切关注天气变化。

4、防疫

各单位严格按照集团生产部下发的相关文件做好冬季防疫工作。

5、物料储备

合理安排好春节期间饲料、垫料、燃料等的储备,做好人员值班安排,确保安全生产。

6、其他:请参照集团生产部下发的相关文件执行。

(二)、销售方面

1、设施安全管理

1)、上下平台的楼梯安装扶手;遇寒冷、雨雪天气,台阶上铺设无纺布等垫料。2)、所有电源开关插座等做好安全维护。

3)、水循环池、沉淀池、化粪池等,必须进行加盖处理,或与人员活动区域隔离;且在池体附近挂(贴)醒目警示牌。

2、人员安全管理

1)、做好员工安全教育培训。

2)、做好农户、客户安全教育,禁止未成年人进入销售部区域。

3、其他

请各单位参照集团营销部下发的《销售条线标准编号3平台安全》执行。

(三)、财务方面

1、请行政部、财务部主管负责,对本公司的所有收款工具、保险箱、监控装置、报警装置进行现场检查。

2、春节期间,销售部和客户间加强沟通或出台相关政策,尽可能提高刷卡率。

3、严格按照财务相关规定,控制每天保险柜的现金库存量。

(四)、突发事件类

1、各部门及时关注天气状况,根据天气状况及时上报厂区情况,提前做好因大雪导致灾害发生,提前做好防灾、抗灾、减灾措施,进行除雪除冰工作,避免积雪将厂房(鸡舍)钢结构或木质房顶坍塌,同时对水管全面进行保暖,以防水管冻裂结冰造成员工滑倒事故的发生,确保人员、机器和鸡群的安全。公司各厂(场)区应备用防雪、清雪工具(如:钢管、木棍、铁锹、扫帚等)。

2、一旦降雪,各部门应及时组织人员清理厂区积雪,保证道路的畅通与安全。

3、并及时对电力设施进行检查,确保低温下的用电安全。在出现水电故障时,要迅速在第一时间抢修,保证水电的正常使用及安全。

(五)、宿舍安全类

1、楼道内及室内切勿堆积易燃易爆物品、杂物,不焚烧杂物,以免发生火灾。

2、不乱接电源,避免使用大功率电器,防止超负荷用电。

3、做到人走切断电源。嗅到电线胶皮糊味,要及时报告。

4、有“严禁烟火”的地方要特别注意防火。文明过节,减少燃放烟花爆竹及孔明灯等,燃放时注意安全。

(六)、消防设施设备

各场区要对生产、办公场所消防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应急照明灯、消防栓是否完好、灭火器是否处于有效期,进行全面检查、排查及及时维修和更换,确保各项消防设施安全使用。

(七)、其他

请各部门要特别做好安全保卫工作,教育员工不酗酒、不赌博、不滋事;告诫坚守岗位的人员安心工作,回家过年的人员要注意途中安全。冬季常有积雪和霜冻,导致路面较滑,有时还会有大雾,交通条件差,为此提醒人员车辆出行要遵守交通规则、安全行驶。

三、监督检查

请各部门对照上述工作要求,落实好各项工作。公司将于1月28日组织各部门进行卫生安全大检查,对卫生未达标及存在安全隐患部门,要求立即整改,且在1月31日前将整改结果上报行政部,行政部将于2月1日至2月3日进行复查,本次检查结果将纳入主管考核。

XXX公司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九日

关于开展二季度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篇15

发布日期:2011-10-2

5皖教秘〔2011〕388号

各市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安委会第三次(全体)扩大会议暨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王三运省长讲话精神,加强对幼儿园校车及驾驶人员的管理,有效预防涉及校车交通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幼儿的生命安全,省教育厅决定立即开展全省民办幼儿园校车安全专项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重点

1.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皖教秘〔2010〕61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皖教秘思政〔2011〕55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皖教秘思政〔2011〕62号)等文件中关于幼儿园校车的要求情况。

2.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幼儿园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制度、校车和驾驶人员管理档案及台账建立及日常监管情况。校车驾驶人员的资格审查与聘用管理是否按照要求把关,是否落实日常管理“三个严禁”即严禁无证(校车许可证、驾驶证、行驶证)车辆运送学生、严禁超载超速、严禁违规运营等。

3.幼儿园对校车的日常运行维护与检验、驾驶人员遵章守纪及其审验、交通事故与安全教育情况。幼儿园租用的车辆是否来自有资质的营运公司,是否具有客运资格,是否与车主签订租赁合同和安全责任书;幼儿园园长与校车管理工作人员、校车驾驶人员、随车管理教师和学生家长是否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各自工作职责。

4.校车安全隐患定期排查整治、交通事故防范和应急预案建立情况。校车驾驶人员和师生是否接受交通安全教育与培训;校车是否张贴专门标识、外观喷涂及安装监控系统;幼儿园是否掌握幼儿上下学校车乘坐情况等。

5.幼儿园校车存在的其他安全问题。

二、检查时间

全省民办幼儿园校车安全专项大检查的时间从通知印发之日起至11月底结束。具体安排为:通知印发之日至11月13日为自查自纠阶段,11月14日至11月底为全面检查阶段。

三、检查方式

1.幼儿园自查与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全面检查相结合。全省各民办幼儿园要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辖区内各民办幼儿园进行全面检查,不留死角。省教育厅将于11月中下旬组织督查组,对各地民办幼儿园校车安全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2.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各地要主动联系协调公安、交通、安监等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要采取现场抽查和“暗访”检查等方式,力求此次专项大检查取得实效。

3.督促检查与落实整改相结合。各地在进行全面检查基础上,加大督查督办力度,推动各民办幼儿园落实整改责任、措施和方案,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确保及时整改到位。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民办幼儿园校车安全专项大检查工作。要结合各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深入排查、严格整治,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2.强化隐患整治。检查工作要全面细致,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空档、不走过场,力求底数清、情况明。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要认真梳理、分门别类、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并要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对于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自身无法及时整治到位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主动沟通,争取支持,确保问题和隐患得到及时解决。

3.加强舆论宣传。各地要重视舆论引导,加强同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的联系沟通,做好民办幼儿园校车安全专项大检查的新闻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和校园宣传阵地,宣传报道各地工作进展、工作成效以及校车安全管理先进做法和典型经验。省教育厅将通过简报、专报、信息等方式,积极联系有关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各地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推广成绩和经验。

4.做好材料报送。各地要认真做好此次民办幼儿园校车安全专项大检查的信息报送和情况汇总工作。各市教育局要在11月15日前将自查总结报告(含电子版)报送省教育厅民办教育处。

联系人:王华维;联系电话(传真):0551-2831873;电子邮箱:ahjymjc@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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