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费用申请报告标准版

2024-05-09

会议费用申请报告标准版(通用9篇)

会议费用申请报告标准版 篇1

建材行业标准化工作发展到今, 已建立了基本完善的标准体系。截至目前, 建材工业现行有效标准共有1726项, 其中国家标准678项、行业标准954项、建材军用标准94项及协会标准8项。现有全国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 15个、分技术委员会 (SC) 18个、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3个及标准化归口单位2个。

近三年来, 按照国标委和工信部关于标准化工作改革创新的总体要求和联合会提出的引领、协调、服务行业发展的工作部署, 不断提升对标准化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扎实推进建材行业标准化工作创新, 主要有五个亮点。

(一) 重视重要标准的制修订, 有力促进了建材行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在传统重点建材产业领域, 着力推进《通用硅酸盐水泥》、《平板玻璃》、《陶瓷砖》、《卫生陶瓷》等国家标准的提升修订, 提高标准准入门槛, 尤其是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要求, 在通用水泥标准中取消了复合32.5水泥, 在陶瓷砖标准中增加了限厚指标, 在卫生陶瓷标准中不仅提高了节水指标要求, 并增加了轻量化指标等要求, 这些重要标准的修订对行业调整结构、节能减排、转型升级发挥了积极作用。在新材料产品标准的提出制定方面, 完成了《超白浮法玻璃》、《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用基板玻璃》、《薄型陶瓷砖》、《多晶硅生产用氮化硅陶瓷绝缘件》、《格构式自保温混凝土砌块》、《自保温混凝土夹芯墙板》等一批对行业转型升级有重要影响的新标准制订工作, 对建材新兴产业、新产品推广应用起到重要促进和支撑作用。此外, 还完成了水泥、平板玻璃、建筑卫生陶瓷等12个重点行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国家标准的制修订, 协助环保部提升修订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为这些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和促进节能减排提供了重要支撑。

(二) 开创建材行业协会标准, 形成了与政府标准有效协同优势互补的工作机制

政府标准制修订工作资源有限、计划性强。为充分发挥行业协会通过制订更先进标准引领行业创新发展, 进一步提高行业技术标准制修订工作的时效性和先进性, 使标准在行业紧迫的转型升级、调整结构、淘汰落后工作中发挥引领作用, 加快科技创新成果向标准转化, 并与现行国标、行标等政府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形成互补并相互支撑, 建材联合会率先提出并颁布了《中国建筑材料协会标准管理办法》, 确定了协会标准制修订遵循先进性、及时性、一致性、提升性、引领性等工作原则, 围绕重点行业节能减排和创新发展, 制定并发布了《水泥制造能效测试技术规程》、《建筑卫生陶瓷生产企业污染物控制技术要求》、《水泥二代技术与装备验收规程》和《平板玻璃二代技术与装备验收规程》等8项引领行业发展急需的协会标准。经过一段时间运行, 其中两项能耗基础类的协会标准在国标委的支持下, 完成了向国标过渡的立项工作, 其中一项还被列入国标委“百项能耗推进工程”项目。有2项新型墙体材料方面协会标准在工信部的支持下已成功转化为行业标准计划。对正在实施的第二代新型干法水泥技术装备和第二代中国浮法玻璃技术装备的创新工作, 联合会制定并发布了《水泥“二代”技术与装备验收规程》和《平板玻璃“二代“技术与装备验收规程》协会标准, 以确保创新成果的先进性、加快创新成果的产业化。实践表明, 通过协会标准的先行先试, 可既保证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成功立项、完成质量和完成进度, 同时也使得协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成为引领行业创新发展、促进技术进步的重要抓手。

建材联合会的协会标准创新受到国家主管部门的高度关注和支持, 去年国务院参事室及国家标准委有关领导多次到联合会调研我国标准化体制改革问题, 听取协会标准创新发展情况的汇报。今年国标委正式批复联合会成为第一批也是建材行业唯一的开展团体标准试点单位。

(三) 创新行业标准化工作管理机制, 行业标准化工作水平明显提升

为提高建材行业标准化工作水平, 加强标准化工作队伍建设, 联合会制定并发布实施了《建材行业标准化工作人员资质管理暂行办法》, 开创了行业标准化工作人员资质培训和水平认定制度, 有针对性地对建材领域标委会委员和企业标准化工作人员开展标准化知识培训, 约800人参加了培训, 培训工作受到了参训人员的一致好评。与此同时, 联合会积极参加国标委组织的标委会考核管理办法试点工作, 通过对14个标委会的现场考核, 提出了适合建材行业的评估试点考核方案, 我们还将考评结果纳入此次先进标委会的评选依据, 促进了标委会工作的改进和提升。在近两年国家质监总局和国标委开展的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评审中, 建材行业有四个标准项目荣获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

(四) 加大标准宣贯工作力度, 有力促进了重点标准法规的实施

为切实贯彻执行建材行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国家标准, 联合会会组织标委会和有关单位, 编制了水泥、平板玻璃、建筑卫生陶瓷等12个重点行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国家标准宣贯教材, 开展了各项新标准的宣贯培训活动。为配合水泥能耗限额和污染物排放国家标准的有效实施, 联合会特别提出了水泥能耗系列标准, 制定了制修订工作计划, 目前已编制完成《水泥制造能耗测试技术规程》及《水泥制造能耗评价技术要求》国家标准计划;制定了《水泥能耗标准实施情况、存在问题及对策和推进工作方案》和《贯彻实施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工作方案》, 明确提出了水泥能耗标准实施的目标和具体工作措施, 有力促进了这些标准在行业内的贯彻实施。

(五) 积极推动标准国际化, 国际标准制修订工作取得新突破

目前, 建材行业国际标准转化率达75%。2008年以来由我国主导制修定的建材行业国际标准提案项目已有27项立项, 已制定完成并正式颁布的国际标准12项。除了在测试方法方面的国际标准取得突破以外, 《羊毛吸声绝热制品》和《绝热用硅酸铝棉及其制品》产品标准在ISO/TC 163“建筑环境的热效应和能源利用”委员会成功立项, 实现了我国首个建材产品类国际标准立项, 将有利于中国产品和技术走向国际市场。

二、改革创新进程中建材标准化工作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一) 面临的机遇

1. 国务院发布的《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明确了标准化工作改革创新方向。

2. 建材行业面对的严峻形势为标准化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和更大的发挥作用的空间。

3. 建材行业标准化工作积累的经验为进一步改革创新奠定了较好的基础。

(二) 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挑战

1. 政府标准制修订的时效性亟待提高。

2. 标准水平与技术创新发展不协调不同步。

3. 政府标准制定主体多, 管理多头协调难度大。

4. 标委会建设和改革必须提到议事日程。

三、建材标准化工作创新提升目标和主要工作措施

(一) 总体目标

建材标准化工作创新提升的总体目标是:树立标准创新提升是引领行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支撑的意识, 建立健全建材行业标准创新工作体系, 建立标委会秘书处竞争机制和工作绩效考核标准, 创新标准制修订体制机制, 强化标准立项的创新性与针对性, 提升标准水平和时效性, 加强标准的宣贯执行与实施, 加快与国际标准接轨和国际化步伐, 紧扣行业转型升级, 为建材行业实施“创新提升, 超越引领”发展战略奠定坚实基础。

(二) 创新提升措施

1. 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的精神, 增强标准创新提升的自觉性

(1) 认真学习国家推进标准化工作改革精神, 把行业标准化工作的改革创新提高到国家战略的高度来认识, 提高到引领行业创新发展的高度来认识, 牢固树立改革创新意识, 做好顶层设计, 明确改革目标与措施, 坚持实践第一, 大胆探索新形势下行业标准化工作创新的路径, 构建一个责任清晰、作用明确、调控有序、管理规范的标准化工作体系。

(2) 按照国家标准化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的总体要求, 认真实施《关于创新提升标准, 促进行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 直面建材行业产能过剩、结构调整、淘汰落后、转型升级的发展需求, 主动将工作的着力点聚焦在行业发展的主要矛盾和制约瓶颈, 从标准立项、制修订和贯彻执行等各个环节入手, 强化标准立项的目的性和针对性, 提升标准的先进性和时效性, 突出标准实施的作用和效果考核, 充分发挥标准引领支撑行业创新发展、促进行业转型升级的重要作用。

2. 认真做好行业标准化工作改革试点, 促进建材行业标准化工作再上新台阶

(1) 在国标委和工信部的指导和支持下, 建立对标委会的工作考核机制、标委会委员资质和履职行为的评价, 在建立标委会秘书处竞争与退出机制, 规范标委会工作程序, 明确标委会秘书处挂靠单位的资质门槛、人员配置要求和工作条件, 探索对标委会挂靠单位秘书处人员实施双重管理。

(2) 在国标委和工信部的支持下, 联合会会同各专业标委会、专业协会和有关单位, 积极努力在绿色建材与建材新兴产业等新领域组建技术标委会, 服务新兴产业的创新发展。探索建立行业标委会工作体系。同时, 建立与住建部、环保部等有关部门的标准化工作联系与合作机制, 努力实现各类标准之间衔接配套。

(3) 继续实施《建材行业标准化工作人员资质管理暂行办法》, 建立行业标准化工作人员任职条件、履职要求, 并定期进行专业知识培训和评价, 全面提高行业标准化工作人员整体素质和水平。

(4) 按照国标委和工信部要求, 进一步开展建材行业强制性标准清理整合工作。整合强制性国家标准和强制性行业标准, 减少标准数量, 系统建立协调配套、结构合理、规模适度、内容科学、实施有效、符合经济社会和行业发展需要的强制性与推荐性标准配套的技术标准体系。

3. 以推动行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为目的, 发挥标准创新提升对引领行业发展的支撑作用

(1) 针对当前建材传统产业产能严重过剩、结构调整乏力、节能减排压力巨增等问题, 加快提升传统建材产品质量标准门槛, 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加快制修订强制性能耗、污染物排放限额标准, 实现对主要高耗能、高排放行业限额标准全覆盖, 发挥准入指标对产业技术改造、转型升级的倒逼作用, 促进传统建材行业转型升级。

(2) 针对建材新兴产业发展步伐缓慢, 行业结构失衡的问题, 坚持创新驱动, 按照联合会制定的《中国建筑材料工业新兴产业发展纲要》, 结合新技术、新产品的产业化, 重点做好高性能复合材料、新型无机非金属新材料、非金属矿及制品等方面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同时, 做好与用户部门设计标准、应用标准的协同配套和有机衔接, 引领新兴产业发展。

(3) 将标准制修订计划审查前移, 按重大需求优先、宁缺毋滥的原则审核制修订计划。各标委会要紧扣行业发展的急需, 超前和有针对性地提出标准制修订工作计划。在标准制修订和审查时, 各标委会和标准起草单位要坚持标杆引领, 以科技创新成果提升标准的先进性, 充分体现行业结构调整的需要, 体现标准水平不断提高, 体现标准的时效性, 强化实施国家产业政策的重点标准制修订的责任意识, 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标准制修订任务。联合会标准化工作部门要对标准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 对涉及控制总量、化解产能过剩、转型升级、结构调整、节能减排、淘汰落后、发展新兴产业等方面的重点标准项目进行全程跟踪与考核。

4. 完善联合会与各专业协会的工作联合机制, 加快建立协会标准化工作体系

(1) 依托团体标准试点工作, 建立建材行业团体标准创新工作委员会, 切实推进建材行业标准化工作体制改革、机制创新和效能提升, 打造全国标委会、行业标委会和团体标委会协同发展的标准化创新联合工作体系。

(2) 根据国标委探索团体标准工作模式、评价和监督机制的要求, 进一步完善《中国建筑材料协会标准管理办法》, 加强对建材行业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的统筹、指导与管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发挥协会标准在响应市场需求快、制修订速度快、先进性强等方面的优势, 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打造协会标准品牌。

(3) 充分发挥有条件的专业协会与联合会分会的作用, 共同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协会标准, 供市场自愿选用, 增加标准的及时有效供给。

5. 配合“一带一路”国家战略, 加快中国建材标准走出去步伐

(1) 在做好已立项国际标准的基础上, 积极引导、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单位实质性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 争取以我国技术标准为基础制定国际标准。同时, 要争取承担更多国际标准制修订项目, 争取承担或参与国际标准化组织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

(2) 结合我国推进“一带一路”战略构想, 开展沿线重点国家建材产品标准比对分析研究, 以新型干法水泥技术装备和浮法玻璃技术装备的标准规范为重点, 以“二代技术”创新成果为支撑, 积极推动我国建材标准的国际化, 并做好中国标准的英文版翻译工作。在测试方法标准和产品标准国际化已取得突破的基础上, 进一步加快中国建材标准走出去步伐。

特殊费用申请报告 篇2

关于住宿费用非机打票申请报销报告

尊敬的公司领导: 本人与售后人员携带维修样机与工具箱于2013年5月7日前往洪湖市下属乡镇进行售后维护,与2013年5月11日返回。因个人疏忽将返程汽车票遗失(146元与前往票金额相同),导致此次差旅费报销单无法通过财务审核,售后同事徐威全程同行予以证明,望领导批准予以报销。因洪湖地区学校报修累计数量较大,本人与三名售后人员携带3套备用设备于2013年5月15日前往洪湖市下属乡镇进行售后维护,于2013年5月19日返回。洪湖下属乡镇较多、面积较大且连日大雨路况很差无法每日返回洪湖市区住宿,期间为了方便次日工作与5月18、19两日住宿在峰口镇,所住酒店只能提供手撕盖章发票,住宿金额为四人两天560元整(140X2间房X2天=560),特请求报销。

妥否,请领导批复!

市场营销部

XXXX

二O一三年八月七日

费用申请报告 篇3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松江供电公司:

我公司是 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的申请用电方。按照贵公司要求,在该项目供电配套中新设 千伏开关站站本体一座,目前,该开关站已通过松江供电公司验收,并与贵公司签订了《 开关站房屋和土地使用协议》或完成《 千伏开关站房屋产权证》移交,同时提供了开关站相关材料。根据《上海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本市 千伏、千伏非居民电力用户供电配套工程试行定额收费的通知》(沪发改价管〔2012〕021号)有关规定,特向贵公司提出开关站站本体费用补偿申请,请贵公司给予我方100万元补偿。

特此申请。

退款账号:(盖三排章)

申请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会议费用申请报告标准版 篇4

一、相关规定

在分类所得税的模式下, 我国个人所得税费用固定扣除标准主要是按不同的征税项目采用定额扣除和定率扣除两种。其中, 工资、薪金所得,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等, 采用定额扣除办法, 即每月扣除额3500元;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财产租赁等所得, 采用定率扣除标准为一次性所得不超过4000元的扣除800元, 超过4000元的扣除20%;财产转让扣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没有扣除。

二、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对税负的影响

(一) 扣除标准变动对同一项目税负的影响———以工资 薪金为例

从表1可以看出 , 作为工资薪金所得纳税的 关键因素———费用扣除标准的变动对税负的影响是明显的。 总的来说, 费用扣除标准从800元提高到1600元, 从1600元提高到2000元 , 直到现在的3500元 , 使得工资薪金所得的总体税负呈下降趋势, 主要表现在工资薪金30000元以下的低收入家庭减税明显;对于工资薪金高于30000元中高收入阶层来讲, 税收负担相对有所提高:工资薪金的扣除标准从2000元调整为3500元, 税率从九级超额累进税率调整为现行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后, 每月工资薪金为40000元的工薪阶层税负由原来的20.35%上升为20.49%, 上升了0.14个百分点;每月工资薪金为6 00 000元的工薪阶层的税负由原来的42.29%上升为42.49%, 上升了0.20个百分点。

(二) 扣除标准变动对不同项目税负的影响

从表2可以看出, 在工资薪金所得税负变动的同时, 其他项目自身的税负没有发生变化。原因是由于个人所得税的改革仅仅只调整了工资薪金所得的费用扣除标准和税率。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股息、利息红利所得及其他所得的扣除标准和税率没有相应的调整。相比较而言, 对于低收入阶层, 工资薪金所得的税负是偏低的 (最高为18.70%, 且3500元以下的税负为0) , 其次是稿酬所得 (基本为11.2%) , 但劳务报酬所得的税负偏高 (最低为12%) ,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的税负最高20%。对于中高收入阶层来说, 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的税负呈上升趋势, 其他所得的税负不变。如表2所示, 同样为个人所得, 所得数额相同 (如所得为60 000元, 100, 000元, 600, 000元) , 税负却明显不同 (工资薪金税负分别为23.78%、29.92%、42.49%; 劳务报酬所得税负分别为20.67%、25.00%、30.83%;稿酬所得的税负均为11.20%) , 且工资薪金所得的税负是最高的。由此可见, 低收入阶层的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的税负偏高;中高收入阶层 (一次性所得高于30 000元) 的劳务报酬所得和工资薪金所得的实际税收负担远远高于稿酬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的实际负担。

三、改革建议

(一) 提高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财产租赁所得的费用扣除标准

我国现行的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的费用扣除标准是不超过4000元的扣除800元, 超过4000元的扣除20%;据表2所示, 由于工资薪金所得扣除标准的提高, 导致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的低收入阶层的税负较高, 依据税收公平原则, 建议将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的费用扣除标准提高, 改为一次性所得不超过17 500元的扣除3500元, 超过17 500元的, 扣除20%。

(二) 费用扣除标准指数化

从纳税人的角度来看, 在经济处于通货膨胀的状态下, 会造成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的贬损、税率档次的爬升和纳税级距的狭窄, 从而增加纳税人的实际税负。为了避免上述情况的发生, 建议个人所得税的费用扣除标准指数化, 且为了避免时滞的发生, 应采用自动调整措施。即根据每一年的物价变动指数, 定期调整费用扣除标准, 以保证纳税人税负的稳定。建议根据“消费品物价指数”对所有收入级别实行指数化调整, 同时对受通货膨胀冲击较大的生计费用扣除标准进行相应调整。具体标准是:该年度费用扣除标准=上一年度生计费用扣除标准× (1+上一年度通货膨胀率) 。

(三) 适当增加费用扣除项目

近年来, 我国陆续出台了一些有关住房、医疗和教育等的改革措施, 从而使得纳税人在这些方面的支出费用大大增加, 如购房贷款利息、医疗费用和子女教育费等, 加重了纳税人的负担, 也使不同家庭结构的纳税人的税收负担情况复杂化。考虑到这种情况, 我国应按照不同的因素设计不同的费用扣除标准, 适当增加费用扣除项目。通过借鉴国外经验以及结合我国国情, 可增加如下几种费用扣除项目:

1. 赡养费扣除。据相关资料显示, 目前我国人口老龄化速度居世界首位, 至本世纪中叶, 60岁以上老年人口数将超过4亿。但是当下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还不健全, 赡养费用支出还是许多家庭的主要支出之一。同时由于我国计划生育的政策, 现在年轻夫妻两个人都是独生子女的家庭不在少数, 这样往往需要赡养四位以上的老人, 纳税人的税收负担大为增加。因此考虑在费用扣除项目中规定赡养费用扣除, 合情合理。另外, 在计算扣除税额时, 还应考虑老人有无独立生活来源及其他们退休后的收入额、各地区老人生活消费水平以及他们子女人数及子女收入情况等等方面。

2.个人医疗费用支出扣除。我国社会科学院2010年发布《社会保障绿皮书》显示, 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1978年的315元增加到2011年的18194.80元 , 30年间增长了17879.8元, 增长了57.76倍;农村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也从1978年的104.71元增加到2011的6604.03元 , 增长了6499.32元, 增长62.07倍。同时, 我国城市居民人均医疗保健支出增加了19.57倍, 我国农村居民人均医疗保健支出增加了5.86倍, 居民卫生支出的增速远超出其收入增长速度。近几年, 城乡居民家庭医疗支出负担上升过快一直是我国的一个社会问题。由于健康影响人的劳动能力, 所以它同时反映纳税人的真实纳税能力, 把医疗费用作为一项重要扣除项目也是目前大多数国家的做法。建议把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作为个人所得税的费用扣除标准的必要扣除项目, 按适当比例扣除。

3.住房费用扣除。2013年3月, 全国100个城市住宅平均价格为9998元/平方米, 而一线城市如北京、上海、深圳等地房价更高。由此可见, 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已成为许多家庭主要消费支出。为了减轻工薪阶层的税收负担, 可以把首次购房支出中必要支出的一定比例纳入费用扣除标准。

参考文献

[1]刘佐, 李本贵.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国际比较[J].涉外税务, 2005 (8) .

费用申请报告 篇5

校团委素质拓展部成立三年来一直受到团委重视,为壮大队伍,吸收新生力量,我部于xx年10月16日在虎溪校区一食堂举行纳新活动,取得圆满成功。在此期间,所用各宣传材料、用具等清单以及费用如下(见表一)。此外,关于各项材料的.整理归纳问题,办公室中心拟定了预算(见表二),便于材料的再次利用,节约活动费用。我部将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各项活动。

恳请公司领导考虑,下拨活动费用。我们将不辜负您的期望,齐心协力使校团委所致拓展部做出特色,做出水平。

专此报告,请批示!

此致

敬礼!

负责人:

日期:

会议费用申请报告标准版 篇6

一、韩国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

(一)工资、薪金扣除标准采用超额累退比率

韩国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采用5级超额累退比率计算成本扣除额。即把纳税人全年工资、薪金毛所得按数额大小分成5个等级,一个等级一个扣除比率,且扣除比率依次减少(从最高70%减少到最低2%),如表1。

(二)特别扣除范围十分广泛

韩国的个人所得税生计扣除标准分成基础扣除、加计扣除和特别扣除三种。基本扣除主要是指对维持家庭成员成活所必须的生活开支免征个人所得税,采用定额扣除法(2009年之前,纳税本人、纳税人配偶、纳税人其他成员每人扣除额均为100万韩元,2009年之后提升为每人150万韩元)。加计扣除扣除标准主要针对老人赡养的加计扣除(70岁以上纳税人或家庭成员,每人在基本口除外可加计扣除100万韩元)、残疾人加计扣除(对经伤残认定认可的残疾纳税人或纳税人家庭成员,每人在基本口除外可加计扣除200万韩元)、女性纳税人加计扣除(如果女性纳税人是家庭中的主要收入来源,且对收入进行工资、薪金费用扣除后不足3000万韩元,则该纳税人可加计扣除50万韩元)和单亲家庭的加计扣除(如果纳税人是单亲家庭不满6岁的直系晚辈的收入来源,则能享有100万韩元的加计扣除)。特别扣除的范围十分广泛,包括养老金扣除、医疗费用扣除、教育费用扣除、住房支出相关扣除、消费扣除、捐赠扣除和员工持股计划扣除等。具体扣除的内容如下:

(1)养老金扣除。韩国的老龄化问题要早于我国,2000年韩国65岁以上人口的数量已超过人口总数的7%,到2014年,该比例超过12%。韩国的公立养老制度始于1960年,最初养老保险仅覆盖政府公务员、司法人员和警察,到1999年,公立养老保险已实现全覆盖。其养老计划规定,18岁-60岁的公民按照收入的一定比例按月缴纳养老保险金,到60岁以后,每月可以领取一定的退休金。作为国民养老金的一种补充手段,18岁以上的公民还可以自愿参加个人养老保险金计划。个人养老保险金的缴费数额与收入无关,由具体合同规定,到期领取的养老金数额也不固定,和投资效益、市场利率挂钩。包括国民养老金的保险费支付(不包括雇主支付的部分)、政府公务人员养老金、军人养老金、农渔民养老金或邮政养老金的保险费支出和对以上养老账户的支付可享受累计不超过400万韩元的扣除。自2014年起,这部分支付从税前扣0除0,转为税后抵扣,抵扣额的计算方法为实际支付额乘以12%,抵扣上限为400万韩元乘以12%,即48万韩元。

(2)医疗费用扣除。韩国税法规定,纳税人当年发生的超过全年工资、薪金收入3%以上医疗费用支出,可以税前扣除。对于纳税人本人、年龄超过65周岁的家庭成员、残疾人家庭成员没有扣除上限,而其他家庭成员发生的医疗费用支出,扣除上限为700万韩元。允许扣除的医疗费用包括:支付给综合性医院、专科医院、牙科医院或诊所等医疗机构用于诊断、检测和疾病预防的费用;依据医生的处方为残疾人购买或租用医疗辅助设备的费用;购买医药品用于治疗的费用;用于购买眼镜或隐型眼镜进行视力矫正的费用,每人上限50万韩元;用于购买助听器的费用。不包括美容整形手术费、营养品、保健品等非治疗性支付和支付给海外医疗机构的费用。自2014年起,医疗费用从税前扣除转为税后抵扣,抵扣的计算方法为实际支付额乘以15%,一般家庭成员的抵扣上限为700万韩元乘以15%,即105万韩元。

(3)教育费用扣除。教育费用日益高涨是韩国面临的严峻现实,2012年5月,韩国新韩银行的一项客户随机问卷调查显示,50%以上的家庭教育支出占家庭总收入的25%以上,排在房贷、子女结婚费用之前。基于此,韩国税法规定,纳税人自身以及享受基本生计费用扣除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直系晚辈、被收养人)支出的教育费用,可以税前扣除。如表2所示,韩国教育费用的扣除比例均为15%,但大学(每人每年900万韩元)和学龄前、小学、中学、高中教育(每人每年9300万韩元)均有上限限制。

(4)住房支出相关扣除。韩国的住房支出占家庭支出的比例较高,且住宅市场成熟,每个家庭的住房支出形式各异,故其住房支出费用扣除形式也是多样的。对于全租房按揭贷款当年还款额,低收入家庭无法一次性支付相当于房屋售价的款项,韩国可以向其提供利率为2%-4.5%的低息房屋租赁贷款,且纳税人当年家庭收入不足5000万韩元(约合人民币29万),全租房利息的40%可以扣除;如果纳税人按月支付房租,自2014年起,家庭收入不超过7000万韩元的,可按10%比例扣除,但扣除上限为70万韩元;房贷利息支出的扣除比例为40%。

(5)消费扣除。韩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如果纳税人及其直系亲属(仅指配偶和直系的前辈、晚辈,且配偶或直系亲属的全年收入总额均不超过100万韩元)当年使用信用卡、借记卡、预付卡、现金消费总额超过纳税人全年工资、薪金的25%,超出部分可享受税前扣除。且超出额中的信用卡消费额的15%、超出额中的借记卡、预付卡、现金部分,用于公共交通和传统市场的消费额的30%,可予以税前扣除。消费扣除的上限是全年工资、薪金收入的20%和300万韩元中的较小者,如果计算的扣除额超出了扣除上限,那么超出额与公共交通消费额(全年上限100万韩元)和传统市场消费额(全年上限100万韩元)之和之间较小者还可以进行额外扣除。即纳税人在消费方面可能享有的扣除额最高为500万韩元。消费扣除范围的消费不包括:为取得业务收入而进行的消费;购买资产(房屋、汽车等)或租赁汽车的消费;保险费;水电煤气等公共事业费;教育支出;捐款和金融服务消费。

(6)捐赠扣除。如表3所示,韩国的捐赠扣除分为、政治献金捐款、法定捐款、向员工持股会的捐款、向宗教团体捐款和向宗教团体之外的其他组织捐款五种类型,除政治献金捐款没有扣除上限外,其他四种类型均有扣除上限,且政治献金捐款、向员工持股会的捐款当年没有扣除的数额不能递延。

(7)员工持股计划扣除。依照韩国税法规定,当年通过内部员工持股计划购买本公司股票的支出可以税前扣除,扣除上限为400万韩元。

二、我国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

(一)生计扣除采用固定扣除标准,调整频繁

我国个人所得税采用分类所得税制,费用扣除标准也按项目不同分项扣除。工资、薪金一直采用固定扣除标准,自1980年以来,进行了三次调整(2006年1月从800元/月调整为1600元/月,2008年3月从1600元/月调整为2000元/月,2011年9月从2000元/月调整为3500元/月)且时间间隔不同,没有规律,如表4。

(二)特许扣除范围范围过窄

如表4所示,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中的特许扣除仅包括对境内无住所纳税人工资、薪金所得的加计扣除和对公益性捐赠的加计扣除,范围过于狭窄。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居民的教育、医疗、养老、住房开支日益扩大,而个人所得税的费用扣除标准仍建立在公有教育、公有医疗、公有住房的基础上,显然是不合理的。

三、韩国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对我国的启示

(一)工资、薪金扣除标准采用定额+累退比率扣除

目前我国针对工资薪金收入的费用扣除标准是2011年个人所得税修订后的3500元。而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通货膨胀,3500元的税前扣除额不仅不足以满足基本的“必要成本”和“生计费用”,更由于“一刀切”式设计过于简单、无法真实反映纳税人的实际纳税能力从而无法体现个税的公平性。基于此,建议借鉴韩国的5级累退比率扣除法,采用定额+累退比率扣除,如表5所示。即把纳税人每月工资、薪金所得按数额大小分成5个等级,除第一等级采用3500元月的定额口除外,其他一个等级一个扣除比率,且扣除比率依次减少(从最高70%减少到最低1%)。

(二)扩大费用扣除范围

虽然财税[2013]103号文明确指出,自2014年1月1日起,符合规定的年金缴费环节和收益环节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李克强总理在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上也指出,2015年将发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保险,但这难以与现行高额的房价、高昂的医疗费、教育费相提并论。建议针对上述费用采用选择性扣除机制,一可采用凭证式扣除,即按纳税人实际发生支出据实扣除;二可采用标准扣除方式,国家可以根据各地的消费水平,规定每人每年扣除的上限。

(三)增大个人养老保险的扣除力度

虽然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法针对按规定比例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免征个人所得税,但无法起到引导民众加大养老储蓄的作用,建议大胆借鉴韩国经验,对企业年金、养老储蓄、商业养老保险的缴费,科学设计扣除比例及扣除上限,允许税前扣除。

摘要:本文通过对比韩国和我国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在工资、薪金扣除、生计扣除、特别扣除上的特点,指出韩国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对我国的启示,以期为我国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调整提供必要的经验借鉴。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启示

参考文献

费用增加申请报告 篇7

岢岚县运管所为进一步推进源头治超工作的顺利开展,更好的把上级安排的治超任务完成,因目前辖区县政府公示的源头企业增至13个,再加上今年忻(州)——保(德)高速公路开工以来,岢岚段境内的高速路施工建设工地混凝土专用车以及砂场、石料厂短途运输车辆迅速增加,治超责任大,任务重,而我所三个巡查队只有去年省局配发的一辆治超专用巡查车,其余两辆属老旧车辆,经常抛锚,已远远不能适应当前治超巡查工作需要,极大的影响了正常巡查工作。根据当前源头治超管理和巡查工作需要,我所急需再购

买两辆治超巡查车,以便更好的开展巡查监管。因我所资金短缺无力解决,恳请省局领导给予拨款解决为盼!

申请费用报告 篇8

为了体现公司企业文化,增强员工认同感,丰富员工业余生活,增强集体凝聚力和团队协作能力,公司于XX年4月组建了xx足球队,参加xx足球联赛。队内现有人员22人,其中球队管理层4人,教练员2人,队员16人。

组建之初,因经费不足,球队参赛服及训练服(外套)未能及时给予解决,随着冬季临近,参赛队员服装配置迫在眉睫。为了更好的展现企业、员工风采,树立良好的企业社会形象,xx足球队特向工会申请 壹万元(¥10000) 经费,用于足球队服装和相关器材的添置。我们将再接再厉,努力取得更加优异的成绩。

特此申请,望领导批准为盼!

申请人:

费用申请报告 篇9

你好!

近年来,我学区在教体局的领导下,各项工作有了长足的发展,由于“两基”经费与实际支出缺口太大,已经影响正常工作的开展,所以,我学区恳请贵局按实际支出追拨以下经费:

1、日常办公用品的购置费用:现有的办公设备严重紧缺,原先电脑、复印机因年代已久,经常死机,己无法适应工作需要。为了提高工作效率,急需购置电脑2台、复印机1台,计划资金8600元(急需)。

2、“两基”债务:秋池湾小学粉刷教室换门窗4.2万元(连工带料内粉7.5元/平方米,外粉16.5元/平方米),已还2万元,仍欠2.4万元(待还)工程队讨债教师工资垫付;门楼寺小学校内修建围墙80米、硬化校园200平方米欠工程款4.3元(待还),工程队讨债由教师工资垫付;峡城中心小学硬化校园、水渠、围墙投资8.7万元,拨款2.4万元,下欠工程款6.3万元(待还)。三所小学正常的教学秩序受到影响。

3、出差补贴费用:学区由于偏僻,道路经常不畅,交通费用偏高,各类安排部署、学区人员出差费、网费、教师苏谨龙溺水死亡事件处理后事所耗费用及债务16000元,已拨7000元,余欠9000元(急需)。已经一年无法开销,造成预算经费失衡。学区正常工作无法运转。

4、学区新修幼儿园图纸设计、招标等费用需2.2万元(急需)。以上几项合计款项中急需3.96万元。特请局领导根据目前我学区的实际情况,从办公经费中给予倾斜,以解决我学区经费困难问题,度过难关,保证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妥否,请批示!

辞职人: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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