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制企业领导班子年度集体述职报告

2024-08-29

改制企业领导班子年度集体述职报告(精选4篇)

改制企业领导班子年度集体述职报告 篇1

的关键。公司成立以来,我们把搞好领导班子团结、作好领导班子的协调工作作为我们的工作基础,仓库重大事项总是及时召开领导班子会议,及时向班子成员通气。研究问题本着充分发扬民主,开诚布公,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原则;决定问题本着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去开展工作,有力的发挥了领导班子的集体智慧,使整个领导班子紧密团结,分工明确,各负其责,各尽所能,相互帮助,密切配合。

依据省、市粮改精神,××××公司领导班子首先认真学习了粮改的各项政策,做到了深刻领会、吃透精神。在工作中我们按照市粮改领导小组的布署,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维护和保障职工利益为出发点,着力解决改制中出现的具体问题。针对特殊职工、特殊情况,用活、用足政策,切实做到了改革无情人有情,率先完成了上级下达的人员分流工作。

自××××公司组建成立后,规范的现代企业新机制,使企业各方面的积极性都得以充分的调动,从体制上让企业获得了更大的发展动力。

在这样的思路下,我们领导班子经过研究,征地55亩,申请农发行简易仓贷款500万元改建、扩建高大平房仓4栋,新增仓容0.25亿斤。同时,努力争取引进外资20xx万元,新建高大平房仓12栋,现在,4栋新仓已装入今年托市收购的新粮。

仓储工作是我们重要的基础工作,也是我们的立库之本。改制以来,公司领导班子时刻牢记储备粮工作无小事,责任重于泰山。

优越的储粮条件,为企业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也得到了中储粮××公司等各级领导的肯定。继为××*直属库代储5万吨中央储备粮之后,我们又努力争取了3万吨进口小麦的储备指标。同时在我省与××××市政府签订代储6万吨储备粮的合同中,××*市粮食局首先确定我库为其代储1万吨××*市地方储备小麦。

自改制以来,公司领导班子与全体员工上下一心,努力争取增加储备粮指标,增强企业经济增长力,使××××公司的经济效益增长了一倍。在企业发展的基础上,为了使员工能充分享受到企业发展的成果,两年来,经班子研究给职工两次上调了工资,使员工工资在两年间翻了一翻。同时我们下大力度改善职工工作、生活条件。

改制企业领导班子年度集体述职报告 篇2

调 查 报 告

宣化县人大常委会调查组

2010.06 按照县人大常委会2010年工作要点安排,为做好主任会议听取县政府《关于县属国有、集体企业改制情况汇报》的工作,6月初,我们在常委会副主任徐智清的带领下,对县属国有、集体企业改制情况进行了专题调查。先后深入到相关主管部门、部分企业,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档案资料等形式,对县属国有、集体企业改制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现将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县县属国有、集体企业改制工作的基本情况

我县共有县属国有企业 家(不包括贾管、金圆、市化工厂三家后划归县里的前市属企业),职工 人;集体企业 家,职工 00 人。具体情况为:

中工业和信息化局共有11家国有企业(不包括贾管、金圆、市化工厂三家后划归县里的前市属企业),13家集体企业,企业在职职工 人,退休职工 人。国有企业中有6家依法破产、3家改为股份制企业、1家整体租赁、1家关闭。集体企业有2家企业依法破产,其他11家没有实行改制,处于停产状态。

粮食系统共有企业24家,企业在职职工 人,离退休职工 人。其中购销企业9家、附营企业14家、军供企业1家。9家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和1家军供企业完成了改制,14家附营企业有2家完成了改制,3家正在进行改制,剩余9家正在积极组织改制。供销系统共有企业27家,企业在职职工 人,离退休职工 人。其中国营企业 家,集体企业 家。国有企业中有 家依法破产、家改为股份制企业、家处于停产状态。集体企业有 家企业依法破产,其他11 家没有实行改制,处于停产状态。

建设局共有企业2家,企业在职职工 人,离退休职工 人。2家企业中宣化县建筑公司为集体企业,宣化县第二建筑公司为国有企业。2001年为了提高建筑资质,宣化县建筑公司、宣化县第二建筑公司、宣化县第三建筑公司、宣化县水利建筑工程公司、自然人胡宝英五家资产进行了组合,成立了“宣化县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重组后原单位资产、债权、债务部变,各单位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宣化县第二建筑公司由于破产资金缺口太大,无法实现破产,一直处于停产状态。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共有企业2家,企业在职职工 人,离退休职工 人。2家企业中张全庄金矿改制工作已经完成。大白阳金矿改制已进行到资产拍卖程序。

运输公司共有企业在职职工174人,离退休职工121人。由于改制破产资金缺口太大,未进行企业破产改制。

外贸公司共有企业在职职工145人,离退休职工86人。由于改制破产资金缺口太大,未进行企业破产改制。

二、存在问题

(一)、企业改制工作存在程序不合法现象。

1、未经过职工大会表决先拍卖企业固定资产的。企业改制过程中的产权交易市场缺乏公开透明度。在企业改制过程中,企业的产权交易往往不进行公开招标和拍卖,党委政府和主管部门多是采用行政手段,与意欲从事改制企业的经营者采取协商转让、零转让的方式,实现企业的改制;国有股未经批准擅自出售,对于国有资产的出售法律有明文规定,必须经具有审批权的部门审批同意后方能出卖。但现实中有很多企业改制国有资产出售是未经批准进行的,出售程序严重违法,最终导致了暗箱操作,没有最大限度地保护好国有资产。而且在实践中,所改制的企业多是资不抵债,无法继续经营的企业。在资不抵债的情况下,债务远远大于资产,这又给了从事改制企业的经营者一些可乘之机,使他们可以不出一分钱,即可用债务抵顶所购企业资产的价值,从而大大获益。另外原企业的陈年老帐在企业改制中未进行清理,对于到底是否有债权人、债权人的能力如何,无债权人或无财产继承人的死帐、呆帐不认真核实的情况,现实中还大量存在。一味地将企业的债务抵顶,势必导致大量的国有、集体资产流向个人所有,最终极大地损害了国家、集体和广大职工的利益。

(二)、改制、破产、停产企业的职工安置工作问题严重。

集体企业改制程序 篇3

为保证集体企业改制工作健康、有序、规范地进行,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市委(1998)16号文件及其他相关配套文件精神,特对原企业改制程序作修订完善如下:

一、调查摸底

(一)企业目前生产经营和资产负债状况;

(二)企业在职及离退休人员的基本情况;

(三)企业干部职工对企业改制的思想动态;

(四)企业发展前景预测。

二、宣传发动

(一)采取各种形式宣传改制工作的必要性、紧迫性;

(二)分别召开企业党政班子,企业中层以上骨干和职工大会,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三、制订改制方案

(一)改制方案由改制企业制订,要吸收工会主席和职工代表参加,充分听取职工的意见。

(二)企业改制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企业概况及近三年资产和财务状况,改制基本思路和程序,资产处置和职工安置(劳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职工劳动关系转换、社会保障等)方案,改制后企业发展规划等。

(三)企业改制方案需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也可采取多数职工代表或多数职工签字形式审议通过,经企业主管部门审核,市企改办批准后组织实施。

企业改制涉及财政、劳动保障等相关事项的,应先报相关部门审核后,报市财政(国资)局协调审批;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审批事项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报经市有关部门审批。

四、清产核资

(一)成立由企业主管部门、改制指导组以及企业骨干、工会组织、职工代表等人员参加的清产核资小组。

(二)对企业各类资产、负债进行全面认真的清查,做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帐物相符。改制企业法定代表人和财务负责人对清产核资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企业经营班子成员应对清产核资结果出具承诺书。

(三)清产核资督查由企业改制督查组(人员由市监察局牵头、市人大财经工委、政协经济科技工委、体改、财政、审计、国土、物价、总工会、房管等机构派人参加,下同)对企业资产清查情况进行督查,抽查面在10%以上,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督查组向企改办提交书面督查情况报告。

(四)由市企改办牵头召开清产核资汇报会,听取各部门对清产核资情况的意见,如无意见再进行公示。

(五)清产核资结果由市财政(国资)局、企业主管部门、企改办联合公示。

1、公示方法 在企业主管部门和改制企业两处以上醒目位置进行公示,时间为7日,在市财政(国资)局、企改办、监察局、企业主管部门等四个地点设立举报电话,接受职工群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举报。

2、公示内容

将货币资金清查明细表、应收票据清查明细表、应收款项清查明细表、存货清查明细表、待摊费用清查明细表、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清查明细表、债券投资清查明细表、股票投资清查明细表、其他投资清查明细表、机器设备清查明细表、房屋建筑物清查明细表、土地使用权清查明细表、在建工程一一土建项目清查明细表、待处理固定资产损失清查明细表、无形资产清查明细表、递延资产清查明细表、长(短)期借款清查明细表、应付票据清查明细表、应付款项清查明细表、预提费用清查明细表、长期负债清查明细表、应付债券清查明细表等内容进行公示。

(五)由市企改办牵头召开清产核资公示结果汇报会。如发现问题要及时进行核实和纠正,然后方可进入资产评估。

五、资产评估及审计

(一)资产评估和审计

1、企业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由企业主管部门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中介机构进行资产评估、专项财务审计和企业法定代表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并分别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专 项财务审计报告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如系统整体改制,由市企改办委托)。

2、企业的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商誉等无形资产必须纳入评估范围。无形资产评估结果纳入整体资产,并在评估报告中单独说明。

3、企业改制中清理出来的不良资产,在中介机构专项财务审计的基础上,按规定程序向市财政(国资)局、企业主管部门申报,经市财政(国资)局、企业主管部门审核认定后,予以核销并建立“账销案存”管理制度,同时视情况相应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二)评估督查

由市企业改制督查组(人员同上),对企业资产评估情况进行抽查,抽查面在10%以上。一经发现少评、漏评、低评的,应增加抽查面,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督查组向市企改办提供书面督查情况报告。

(三)由市企改办牵头召开资产评估和督查情况汇报会,听取各部门对资产评估和督查情况的意见,如无意见再进行公示。

(四)评估结果公示。由市财政(国资)局、企改办、企业主管部门联合将资产评估结果公示。

1、公示方法在主管部门和企业两处以上醒目位置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在市财政(国资)局、企改办、监 察局、企业主管部门等四个地点设立举报电话,接受职工群众、社会各界对评估结果进行监督和举报。如发现问题要及时进行核实和纠正。

2、公示内容

(1)将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流动资产汇总表及分类明细表、长期投资汇总表及分类明细表、固定资产汇总表及分类明细表、无形资产汇总表及分类明细表、递延资产汇总表及分类明细表、流动负债汇总表及分类明细表、长期负债汇总表及分类明细表、担保及连带责任关联情况表等内容进行公示。(2)企业专项财务审计报告。

(五)资产评估核准

1、评估机构对评估报告的公允性进行承诺,出具承诺书。

2、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和企业专项财务审计报告。

3、涉及国有土地资产处置的,土地资产的评估结果应报国土资源管理局初审和备案,并出具《关于确认土地估价结果的批复》。

4、资产评估结果由企业主管部门、市财政(国资)局审核后,并联合出具评估结果核准书。

六、职工安置审查

(一)职工安置审查。职工安置审查由市企改办安置组会同企业主管部门负责。

(二)督查。由市企业改制督查组对职工安置审核情况进 行督查,抽查面在10%以上。其中对退岗休养人员须逐一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三)由市企改办牵头召开职工安置审查和督查情况汇报会,听取各部门对职工安置审查和督查情况的意见,如无意见再进行公示。

(四)公示。将审核后的自谋职业、退岗休养、离退休、特殊工种、遗属等人员情况,由市财政(国资)局、企改办、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企业主管部门联合在主管部门和企业两处以上醒目位置进行公示,时间为7日,接受职工及群众的监督和举报。在市财政(国资)局、企改办、监察局、企业主管部门等四个地点设立举报电话。

七、产权转让

(一)企业产权转让要进入指定的产权交易机构,公开披露有关企业产权转让的信息,广泛征集意见。产权转让公告期为20个工作日,其公告内容:

1、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2、转让标的企业的产权构成情况;

3、产权转让行为的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4、转让标的企业近期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数据;

5、转让标的企业资产评估核准或者备案情况;

6、受让方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7、其他需披露的事项。

(二)企业产权转让可采取公开转让(拍卖、招投标、协议转让)、股份制、破产等形式。

企业产权转让形式的选择,由企业主管部门召开企业职 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尊重职工意愿,民主选择。经企业主管部门同意,市企改办审核后,报市委、市政府批准。

1、公开转让。委托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中公开转让,公开信息、竞价转让。具体转让方式可以采取拍卖、招投标,协议转让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1)拍卖

采取拍卖方式转让企业产权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2)招投标

采取招投标方式转让企业产权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实施。(3)协议转让

①经公开征集只产生一个受让方的可采取协议转让方式。

②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转让方应当与受让方进行充分协商,内部决策程序应进行审议,并形成书面决议。

③实行协议转让的,对受让主体的基本情况,交易价格的确定,受让股权的比例等实行公示。

④经过公示后的方案,经市财政(国资)局、企改办审核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2、股份制。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后,按市委[1998]16号文件规定,经营者持大股、骨干层控股,职工自愿参股。

(1)由企业领导班子、改制指导组在广泛听取职工意见后,制订股权设置方案,报主管部门同意后转报市企改办研究批复。

(2)由企业领导班子、改制指导组根据股权设置方案制订认购股方案(草案),企业章程(草案)及股权证管理办法(草案),股东代表选举办法(草案),董事会、监事会候选人选举办法(草案),广泛征求职工意见后,报主管部门认可。认购股方案(草案)、企业章程(草案)由企业报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转报市企改办审批。

(3)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不含改制前已退休、退职和改制期间退休及选择退岗休养的人员),讨论通过认购股方案、企业章程(草案)及股权管理办法(草案)、股东代表选举办法(草案),《董事会、监事会候选人选举办法》。选举产生董事会、监事会候选人(此程序为一人一票,拟采用举手或无记名方式选举,具体方式须在选举办法中明确)。

董事会、监事会候选人名单由企业报主管部门和市企改办备案。

(4)认缴出资:

①由企业改制指导组对要求认缴出资的职工按规定进行资格审查。

②根据认购股方案确定个人购股额度,并办理出资购股手续。

(5)根据股东代表选举办法,选举产生股东代表。(6)由企业改制指导组在广泛听取股东意见后,制订董事会、监事会选举办法(草案)。

(7)召开股东大会(或股东代表大会),按规定程序选举产生董事会、监事会(实行一股一票进行选举,具体方法须在选举办法中明确)。凡企业实现股份制改造的,企业经营管理者不得参与企业改制的决策、财务审计、离任审计、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底价确定等重大事项。

3、破产

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后,由市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规定程序依法进行破产。

八、签订产权转让合同

九、职工安置

1、由企业主管部门发放安置费;

2、办理职工劳动关系转换、社会保险接转手续;

3、移交职工档案。

十、档案整理

有关部门须将改制过程中业已形成的原始文件资料,按时报送市企改办、财政(国资)局将原始记录全部进行归档整理,形成改制档案。

十一、属地管理移交

由企业主管部门按市委[2001]9号文件规定实施移交。制订企业改制程序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

2、浙委办[2004]51号文件;

3、浙政办发[2004]80号文件;

4、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03]96号文件;

5、市委[1998]16号文件;

集体企业改制时产权如何界定 篇4

来源: 作者: 日期:2010-05-

21集体企业改制时,应当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按照“谁投资归谁所有,谁投资谁收益”的原则,划分归属,界定产权。根据这一原则,可依据下列办法进行:

1、凡是国家投资及其投资收益形成的所有者权益,其产权归国所有。

2、集体经济组织投资及其投资收益形成的所有者权益,其产权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3、社区经济组织投资及其投资收益形成的所有者权益,其产权归社区经济组织集体所有。

4、其他法人投资及其投资收益形成的所有者权益,其产权归投资的法人所有。

5、职工个人投资及其投资收益形成的所有者权益能够明确投资主体的其产权归职工个人所有;难以明确投资主体的其产权归企业劳动者集体所有。

6、企业用公益金购建的集体福利设施而相应增加的所有者权益,其产权归企业劳动者集体所有。

7、投资主体不清的所有者权益以及接受无偿资助和捐赠所形成的所有者权益,其产权归劳动者集体所有。

8、企业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享受的优惠,包括税前还贷和各种减免税所形成的所有者权益,除事先明确约定作为投资的外,其产权归企业原出资者所有(或归企业劳动者集体所有)。

9、企业按照地方政府或者原主管部门规定享受的优惠,包括税前还贷和各种减免税所形成的所有者权益,除事先明确约定作为投资的外,其产权归企业原出资者所有(或归企业劳动者集体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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