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森林公安局工作汇报

2024-06-26

县森林公安局工作汇报(通用5篇)

县森林公安局工作汇报 篇1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市、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建设先进公安的行政文化,永葆公安行政队伍政治本色,切实增强我县县公安干警行政队伍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县全所局党组研究决定,2012年在全县政法系统深入开展以“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为主要内容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精心组织,稳步启动

县森林公安局金鸡派出所高度重视以“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为主要内容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主题实践活动,精心组织,扎实推进。一是成立了由所长肖刚任组长,朱龙任成员,明确了任务,夯实了责任;二是制定了《信丰县森林公安局金鸡派出所关于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三是召开了全所动员大会,传达了县委政法委关于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文件、要求,对全局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动员部署,进一步统一了干警思想。同时把民警干警参与活动情况纳入目标考核。

二、狠抓学习教育,大力开展“讲习”活动

组织全所干警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的有关文件和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开展政法文化建设的有关文件,全国和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文件、《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读本》等相关资料。

在学习教育阶段,要求全体干警通读《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 1

学习教育读本》及有关辅导材料,并根据自己的执法岗位精选有

关内容。学习内容分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信仰、信念、信心”、执法为民、群众路线和公正廉洁等专题。要求每名干警

记一本学习笔记,写一篇心得体会文章。要求全体干警要紧紧围

绕主题,确定重点调研课题,采取多种形式,深入调查研究,撰

写一篇调研文章,把学习教育贯穿活动始终。

注重创新活动载体,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专题辅导与

座谈讨论、理论引导与现实教育相结合。主要活动:开展政法干

警核心价值观“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组织广大全所干警,围

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八个字,谈认识,谈感受,谈转

变,谈打算,真正使这八个字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教育、引导

全所干警自觉把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作为共同理想和价值追求。

三、结合实际,创新载体,深入开展岗位实践。

在实践活动中,我所深入开展“下基层,转作风”四大活动。

一是组织党员干警全员走访。具体安排全所干警每人包抓片区,干警每人帮扶20名困难群众。组织全所干警,深入全辖区等基

层单位和群众之中,问政于民求发展之策,问需于民求和谐之道,问计于民求创新之举。广泛征集意见,找准突出问题。每名干警

都深入到联系群众,采取“听、问、谈、查”等多种方式,了解

掌握基层群众对党和政府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特别是对全所

行政工作的要求,广泛听取广大群众对法制宣传、法律援助、教

育改造等全所行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填写《征求意见表》

和工作记实,最大范围地倾听民声、征求民意。二是领导干警联

系基层。扎实推进“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充分整合全所的工作力量和资源,继续开展联系基层所活动,与每个基层所每月联系不少于5次,采用听汇报、走访等形式进行调研、指导,掌握工作动态,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三是全所与结对村组。与结

对村组扎实开展共建共创结对活动,资源共享、携手共建、共同

发展。四是广开言路倾听群众呼声。多种形式征求人大代表、政

协委员的意见建议,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结合工作实际,实行“全所行政为民”五大行动。一是实施

人民调解为民行动。建立纠纷预防排查机制,提高基层调解能力,发展和规范民间调解工作,加大基层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与水

平,着重加强民生类、发展类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进一步创造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二是实施法律服务便民行动。积极组建法律服务小分队,扎实开展“法律服务为民服务”活动。进一步提升全所行政法律服务中心服务功能,进一步抓好辖区警务室建设,使法律服务平台进一步向基层延伸,满足群众对全所行政法律服务的需求。三是实施法律援助惠民行动, 部署开展“法律援助服务为民创先争优”主题活动,推进“法律援助五进”活动,完善援助平台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发挥好法律援助的服务网络作用,切实方便弱势群体对法律援助的需求,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四是实施法制宣传利民行动。进一步落实“法律六进”实施意见,走进基层、深入群众,着重抓好“法律进村”等主题活动。加强重点对象学法用法,促进全民普法深入开展,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新风尚。

围绕人民群众对全所行政工作在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我所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措施,下大力进行整改。要求每名干警在岗位实践阶段,要重点办好“八件事”:

1、举办一场法制宣传会。围绕基层群众对法律知识的需要,在结对村组举办一次法制报告会,宣讲群众迫切需要的刑法、森林法、森林防火法等法律知识,把法律条文送到群众手中。

2、开展一次“送法进村”活动。根据人民群众的需要,集中开展一次“法律进村”活动,搞好法律和有关政策咨询,向人民群众发放有关书籍和宣传资料,把有关法律知识和新型惠民政策送到群众家里。

3、调处化解民间矛盾纠纷。结合全所行政工作特点和基层工作实际,帮助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扎扎实实开展各种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化解决,并亲自调处化解一起民间纠纷。

4、帮扶困难群众。每名干警要根据结对安排,深入困难群众家庭,了解困难群众的现实困难和实际需要,尽其所能的进行帮扶。同时,每名干警都要量力而行,力所能及地解决一些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组织开展好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要围绕“一条主线”,即紧紧围绕中央和市委、县委重要精神和部署,加强和改进全所行政

和法律服务队伍思想政治工作,提升素质和能力,推动各项工作求实效、上水平。要做到“三个结合好”,一要与正在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三访三评”活动紧密结合,同部署,同推进,同检查;二要与学习型组织建设、执业执法规范化建设和全所行政文化建设紧密结合;三要与今年重点任务紧密结合,在深入开展人民调解大排查、大调处;法律服务进社村、进企业发挥维护辖区治安稳定和社会稳定的作用等工作中,突出为民服务,切实发挥全所行政职能作用。落实“四项教育”,即围绕理想信念教育,确保忠诚的政治本色;围绕群众观念教育,夯实为民的宗旨意识;围绕法治理念教育,坚定公正的价值追求;围绕纪律作风教育,严守廉洁的基本操守。把握“五个环节”,即把握学习讨论、教育警示培训、选树典型示范引领、主题实践和开门评议等环节要求,认真组织,精心安排,确保教育实践活动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县森林公安局工作汇报 篇2

景宁县土地总面积292万亩, 其中林业用地2 4 2万亩, 占总面积的8 3%, 素有“九山半水半分田”之称。全县森林面积227万亩, 林木蓄积757万立方米, 森林覆盖率77.9%, 是浙江省的重点林区县之一, 林业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长期以来, 资源林政管理是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的主要抓手, 并且, 在之前体制下, 大部分基层资源林政管理职能由原区域林业工作站和乡镇林业工作站承担。2007年乡镇机构改革, 林业管理体制发生了改变, 原区域林业工作站撤销, 乡镇林业工作站实行“条块结合, 块管为主”的双重管理体制。为理顺林业行政执法关系, 2009年, 根据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理顺林业行政执法的实施意见》 (景政发[2009]46号) 文件精神, 县林业局将相关执法权限赋予乡镇人民政府, 原由区域林业工作站承担的行政执法职能全部划由乡镇林业工作站承担, 对本乡镇范围内的林业案件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查处, 初步形成了新的资源林政管理行政执法体制。

在体制转变过程中, 县林业局、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县林业局木材检查站、县林业局木材巡查大队等林业行政执法单位在资源林政管理上发挥了应有作用, 各乡镇人民政府在实施林业行政许可中承担完成了大量工作。主动开展了源头管理, 严格控制了林木采伐, 加强了林地征占用管理, 依法查处了林业违法行为。据统计, 2 0 0 8年全县发放商品材林木采伐许可证2239份, 发放林木采计划100769立方米 (材积) , 非商品材林木采伐许可证3 6 5份, 发放林木采伐计划3 2 9 7立方米 (蓄积) ;毛竹采伐许可证174份, 发放采伐计划135.7万株;林地审批1 3起, 面积2 4.8 7 7 2公顷, 收取植被恢复费278.921 6万元;查处林业行政案件1 4 7 6起, 罚没款113.7万元。2009年发放商品材林木采伐许可证2172份, 发放林木采计划6 7 7 2 5立方米 (材积) , 非商品材林木采伐许可证94份, 发放林木采伐计划6 2 1立方米 (蓄积) ;毛竹采伐许可证177份, 发放采伐计划138.25万株;林地审批5起, 面积9.56 33公顷, 收取植被恢复费179.33万元;查处林业行政案件1 1 5 7起, 罚没款8 9.4万元。

然而, 由于林业行政管理体制的改变, 很多关系还没有理顺, 工作开展还不是那么顺利。目前, 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 县林业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加强了相互沟通交流, 不断地探索全县资源林政管理工作新模式。

2、存在问题和原因分析

2.1 存在问题

从资源林政管理对象来看, 一是乱砍滥伐林木现象依然存在, 无证偷运超运木材没有得到有效遏制;二是生态公益林边享受补偿边违法采伐现象时有发生;三是收购无合法来源证明木材现象普遍存在;四是未批先占、少批多占等违法用地行为屡禁不止等等。从管理主体上来看, 主要是采伐作业设计不规范, 采伐监管不到位, 对违法林业行政案件不主动查处, 部分乡镇相关人员存在失职或渎职行为。

2.2 原因分析

2.2.1 管理体制影响

乡镇机构改革后, 原主要承担资源林政管理大部分职能的五个区域林业工作站撤销, 乡镇林业工作站也由县林业局条管为主转为乡镇块管为主, 县林业局对乡镇林业工作站只有业务指导的权力。我国《森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除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外, 只有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才有真正的林业行政执法权, 乡镇人民政府和乡镇林业工作站一般没有直接的林业行政执法权。而林业行政许可、林业行政处罚案件又多, 且执法地域、对象或管理相对方又遍布全县2 2个乡镇 (管理区) , 由县林业局直接行使林业行政执法权根本不可能。2009年, 虽然完成了所谓的林业行政赋权, 但没有办理正式委托手续, 委托执法未真正成立, 乡镇政府林业行政执法权利义务尚不明确。同时, 部分乡镇领导认识上也存在误区, 认为资源林政管理是林业部门的事, 与乡镇无关, 导致在工作安排上将乡镇林业工作站工作人员全部安排驻村或承担其它工作, 根本不考虑资源林政管理工作的艰巨性和重要性。乡镇林业工作站人员迫于体制的制约, 在人事、待遇都在乡镇统一管理下, 只有先完成好乡镇交办的其它工作, 而把林业工作当“副业”来抓。

2.2.2 组织机构影响

乡镇机构改革前, 全县设有五个区域林业工作站和24个乡镇林业工作站, 在岗人员1 5 3人, 改革后, 全县只有22个乡镇林业工作站, 在编人员77人, 缩减76人, 给资源林政管理工作开展带来相当不利。同时, 乡镇林业工作站挂在乡镇农村技术服务中心内, 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乡镇内设机构, 更不是独立的工作机构, 而乡镇政府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必须由乡镇林业工作站承担, 在机构主体地位十分不完全的情况下, 工作很难开展。另外, 由于林业工作艰苦性和风险性并存, 很多人不愿从事乡镇林业工作, 乡镇林业人员在册不在岗现象比较普遍, 有的乡镇林业工作站工作人员不到2人, 有的乡镇没有明确乡镇林业工作站负责人。依据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调查处理林业行政处罚案件一般不得少于2人, 在乡镇林业工作站不到2人的情况下, 乡镇人民政府就无法开展林业行政执法工作。

2.2.3 设施条件影响

林业行政案件既有来自举报、控告, 又有来自乡镇林业工作人员的调查发现。要通过调查发现林业行政案件, 以及对举报、控告案件进行调查, 就必须经常下村上山。下村上山离不开交通工具, 而全县22个乡镇林业工作站均没有交通车辆, 一般乡镇人民政府也只有一辆车而已, 车辆的缺乏给资源林政管理工作开展带来被动。由于设施条件限制, 乡镇林业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好林业工作职责, 往往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2.2.4 人员因素影响

现有乡镇林业工作站在编人员77人, 主要在上世纪八十年初通过招聘、接班进来, 基本上为初中、高中文化程度, 普遍为初级职称, 大部分年龄在50岁左右, 文化素质偏低, 年龄结构不合理。而林业工作技术性很强, 特别是资源林政管理工作, 既要懂林业技术知识, 又要懂林业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虽然通过平时学习和积累培养了部分技术骨干, 但相当部分乡镇林业工作人员对林业相关技术和法律法规知识还是似懂非懂。有的乡镇二三个人中连最起码的采伐作业设计也没有一个人做得来, 需要时还要请外乡镇或其他懂技术的退休人员来帮忙。有的乡镇现有林业人员中只有一个人取得林业行政执法证, 有的甚至没有一个人有林业行政执法证。作为林业行政执法人员, 有不少人员还不能独立完成调查笔录的制作。这些情况给强化乡镇资源林政管理带来不少难度, 往往会造成对资源林政管理工作经常疏于管理, 或管理不到位, 甚至违法执法。

2.2.5 管理机制影响。

据调查统计, 2006年全县调处林业行政案件3458起, 罚没款291.8万元;2007年调处林业行政案件2523起, 罚没款225.7万元;2008年调处林业行政案件1476起, 罚没款113.8万元;2009年调处林业行政案件1157起, 罚没款7 9.5万元。从以上统计数据看出, 乡镇机构改革前后全县调处的林业行政案件和收取的罚没款数量相差极大, 这主要是各乡镇调处的林业行政案件极少, 县林业局木材巡查大队调处的林业行政案件也在减少。造成这种差落, 除受管理体制转变影响外, 根本原因还在管理机制上出了问题。林业行政案件处理必须搞好调查取证, 在工作中往往要跋山涉水, 夏顶炎热冬冒风雪, 不分昼夜, 甚是辛苦。改革前, 林业行政案件罚没款可按60%左右比例给具体执法单位提成, 用于弥补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经费不足和相关工作人员野外工作或超时、超强度工作补贴, 改革后, 这种激励机制被取消, 严重影响了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特别在乡镇, 要调处林业行政案件必须经常深入乡村, 而乡镇工作经费实行个人包干制 (没有考虑林业人员工作量) , 没有充足的工作经费, 林业人员承担艰苦的资源林政管理工作不但得不到应有的工作补贴, 就连正常的工作经费都得不到保障 (多工作就要多自负费用支出) 。在这种情况下, 乡镇林业工作人员就不可能主动开展工作。

2.2.6 监管制度影响。

机构改革前, 县林业局将资源林政管理工作作为对县公安局林业分局、县林业局木检总站、县林业局木材巡查大队和区域林业工作站等单位的主要考核内容, 年年实行考核, 并根据考核结果作出奖惩。各区域林业工作站也对所辖乡镇林业工作站实行考核, 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当时, 在资源林政管理过程中, 不作为现象极少。机构改革后, 在体制转变过程中, 县政府对对林业行政处罚、林业行政许可等资源林政管理工作也重视不够, 没有把它们作为乡镇政府的重要年度考核内容。乡镇政府对资源林政管理工作也没有引起高度重视, 缺乏对乡镇林业工作站人员本职业务工作考核。在监管制度不健全的情况下, 乡镇政府重视与不重视一个样, 林业工作人员管与不管也一个样, 造成有些乡镇林业工作人员对林业案件的发生视而不见、不闻不问, 对社会举报或控告的林业行政案件也相互推诿或敷衍了事。

3、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的目的和意义

3.1 是保护资源, 美化环境, 改善生态的需要

森林是环境的基础、生态的支撑。只有深化资源林政管理, 减少乱砍滥伐林木和非法猎捕野生动植物, 杜绝非法占用林地, 保护森林资源要素, 保持生物多样性, 才能优化美化环境, 改善生态。景宁县是全国生态第五县, 强化资源林政管理, 保护森林资源, 优化环境要素, 对保持或提高生态优势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3.2 是正确处理保护与利用关系, 促进林农持续增收的需要

景宁县是个典型的山区县, 传统的习惯和特有的地理条件, 使农民靠山吃山现象依然长期存在。据第六次森林资源二类清查结果得知, 全县林分质量不高, 亩均蓄积只有3.14立方米, 远远低于全国的5.2立方米/亩, 保护和利用矛盾相当突出。要使农民在林业上继续保持增收, 除加强资源培育外, 必须进一步加强资源林政管理, 正确处理好森林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关系。

3.3 是依法行政, 建设法治林业的需要

深化资源林政管理其实质就是通过理顺行政执法关系, 明确相关执法主体职责, 按照法律法规规定, 抓好资源林政管理。这是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林业的要求。只有这样, 才可以通过惩处林业违法行为, 减少林业行政案件发生, 促进资源保护。同时, 通过严格执法, 杜绝执法主体违法和执法人员失职、渎职, 确保合法执法。

3.4 是实现全力“建设森林景宁、弘扬生态文明、实现强林惠民”目标的应有之意

资源林政管理是保护森林, 优化资源, 促进农民增收, 改善生态环境, 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当前, 景宁县正在全力“建设森林景宁、弘扬生态文明、实现强林惠民”目标, 在具体工作落实上离不开深化林政资源管理, 只有这样, 才能更好地保障现代林业建设目标的实现。

4、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的总体目标

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工作在林业和生态建设中处于核心地位, 在林业产业发展中处于基础地位, 在林业行政执法中处于主体地位。根据林业发展要求, 结合景宁县实际, 强化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建设和培育稳定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 推进森林的可持续经营, 为建设完备的生态体系、发达的产业体系和繁荣的生态文化体系提供物质支撑, 促进人与自然和谐, 努力实现森林资源总量增加、森林生态功能增加、森林物质产品增加、森林文化产品增加。

5、具体措施和建议

5.1 完善行政赋权, 理顺执法关系

根据实际操作, 野外用火许可证、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山和个人承包集体的林木蓄积300立方米以下已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审批。按照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理顺林业行政执法的实施意见》 (景政发[2 0 0 9]6号) 文件精神, 原区域林业工作站承担的行政执法职能全部划由乡镇林业工作站承担, 对本乡镇 (管理区) 辖区内的林业案件由乡镇 (管理区) 人民政府负责查处。县人民政府应与各乡镇人民政府签订野外用火行政许可委托书, 并牵头组织县林业局与各乡镇人民政府签订林木采伐行政许可委托书和林业行政处罚委托书。通过补办委托手续, 明确委托权限、范围和相关方的权利义务。

5.2 开展标准化林业工作站建设, 强化乡镇履职功能

乡镇林业工作站是资源林政管理的直接实施主体, 在机构地位、办公条件和人员配备上应符合标准化乡镇林业工作站建设要求。根据景宁县实际, 结合资源林政管理需要, 应提高乡镇林业工作站管理主体地位, 把乡镇林业工作站从乡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内分离出来, 作为与乡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并列关系的乡镇政府内设机构。应重新科学核定编制, 按照2.5~3万林地面积核定1人, 每个乡镇林业工作站不少于3人的原则, 确定落实各乡镇林业工作站人员。为提高工作效率, 乡镇人民政府应为乡镇林业工作站提供相对独立的办公地点, 一般乡镇林业工作站要配置三轮摩托车或二轮摩托车, 管辖面积特别大的乡镇林业工作站应安排工具车等生产用车, 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5.3 人才引进和培训并举, 提高林业人员整体素质

要通过公开招聘等方式, 有计划的择优录用具有林业相关专业知识的大专以上学历人员, 充实林业工作队伍, 特别是基层林业工作站队伍, 解决林业人才断档问题。要强化培训, 一是加强林业规划、设计等相关技术培训, 使乡镇林业工作人员基本掌握林木采伐作业设计技术知识, 为更好地开展林木采伐作业设计工作打下基础;二是加强对《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野生动植物保护法》、《森林防火条例》、《浙江省森林管理条例》、《浙江省林木采伐管理办法》、《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林业法律、法规、规章, 以及《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相关司法解释的培训学习, 使资源林政管理人员执法懂法, 避免执法违法, 杜绝渎职犯罪。培训要制度化, 每年举行一次, 由县林业局组织。此外, 要重视执业资格培训, 每个乡镇林业工作站人员必须参加省厅组织的林业行政执法资格培训, 并获得林业行政执法资格证书。

5.4 明确职责, 严格执法

县林业局、县公安局林业分局、县林业局木材检查站、县林业局木材巡查大队和各乡镇人民政府或乡镇林业工作站, 应各司其职, 各负其责, 共同抓好资源林政管理工作。首先, 在源头管理上, 强化“乡镇主体、林业主管”理念, 各乡镇人民政府应严格执行采伐限额制度, 按照委托的权限依法发放采伐许可证, 并根据森林经营者“伐前、伐中、伐后自主管理”原则, 安排乡镇林业工作站人员以抽查的方式对森林经营者的林木采伐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对存在违法采伐林木问题进行依法处理。要加强生态公益林管理, 经常开展公益林管理自查, 发现问题及时依法查处。县林业局应严控全县林木采伐限额管理, 依法发放自理林木采伐许可证, 并建立追加计划集中审批制度。其次, 在流通环节上, 县林业局木材巡查大队和木材检查站要唱好主角, 加大木材巡查力度, 依法检查木材, 发现违法运输木材, 依法查处。第三, 各乡镇人民政府应加强对征占用林地的监管, 县林业局应依法报批征占用林地, 并对非法征占用林地行为从严查处。第四、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应做好国有林场的林业案件调处工作, 各相关执法主体对达到刑事立案起点的案件应移交县公安局森林分局依法查处。第五, 在林业行政执法过程中, 各相关执法主体既要做到实体合法, 又要保证程序合法。最后, 为加强执法力度, 应建立森林公安分区块联系乡镇林业工作站和木材检查站制度, 大力支持基层单位行政执法。

5.5 实施考核, 落实责任

县政府要像重视森林防火工作一样重视林业行政许可、林业行政处罚等资源林政管理工作, 要把林业行政许可、林业行政处罚等资源林政管理工作列入对乡镇人民政府的年度考核内容。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对本乡镇林业工作人员进行年度考核, 同时, 对所辖所有乡村的护林员实行任职考核。县林业局要对县公安局林业分局、县林业局木材检查站、县林业局木材巡查大队等执法单位实行考核, 也可对各乡镇林业工作站实行考核。通过考核, 层层落实责任, 明确工作任务, 同时, 将考核结果作为对单位奖惩、单位领导职务升降、工作人员提拔任用、技术职务评聘、奖金发放的依据, 有激励又有约束, 有利于资源林政管理工作更好地开展。

5.6 建立制度, 加强监督

县林业局作为全县资源林政管理主管单位, 应建立一系列监督管理制度, 规范林业行政执法工作。一是实行林业行政案件通报制度。将县林业局、县公安局林业分局、县林业局木材检查站、县林业局木材巡查大队和各乡镇人民政府林业行政案件调处情况, 按月统计汇总, 在景宁林业信息网络平台上发布通报。通过通报, 及时公开林业案件查处情况, 加强相互比较, 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建立林业行政案件案卷评查制度。对所有林业行政执法单位的案卷制作每年进行评查一次, 通过评查, 发现存在问题, 及时提出整改措施。三是实施林业行政执法专项检查制度。每年应组织一次以上林业行政执法大检查, 对社会上反应强烈问题, 应及时开展专题检查。检查时, 采用实地查看、听取汇报、查阅案卷以及暗访等形式, 对相关问题进行全面检查, 客观、公正地评价林业行政执法工作, 及时纠正错误, 监督执法人员更好地依法执法。

5.7 设立专项资金, 确保工作经费

要确保县公安局林业分局、县林业局木材检查站、县林业局木材巡查大队和各乡镇林业工作站等单位的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经费, 其中特别是乡镇林业工作站的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经费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 应想办法尽快落实。在征得县政府的同意下, 由财政划拨一定资金建立各乡镇林业行政执法专项资金, 主要用于乡镇林业工作站行政执法差旅费、常用办公用品购置、工作人员野外作业补贴、下村伙食补贴、加班加点补贴等支出。具体如何使用, 由乡镇人民政府根据最有利于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开展, 以及上级有关制度作出详细规定。县公安局林业分局、县林业局木材检查站、县林业局木材巡查大队等执法单位, 也应给予安排一定资金作为林业行政执法专项资用于拟补行政执法工作经费不足。

摘要:本文简述了景宁县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工作的现状, 指出了存在的问题, 分析了形成原因, 明确了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的目的、意义和总体要求, 提出了相关措施和建议, 为如何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工作提供参考。

关键词:森林,资源,保护,管理

注释

1[1]浙江省景宁县第五次森林资源调查报告.

2[2]浙江省景宁县“十二五”林业规划.

县森林公安局工作汇报 篇3

工 作 方 案

根据《关于做好全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的通知》(XXX发[2014]X号)文件精神,为深入推进我局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我县森林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根据公安部、省公安厅、市森林公安局统一部署,我局决定,从即日起至7月底,在全县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回头看‛活动。

一、目标任务

牢牢把握森林公安机关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这一核心价值追求,紧盯建设法治公安的目标,紧密结合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为何从警、如何做警、为谁用警‛大讨论活动,认真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回头看‛活动,切实解决损害群众权益的突出问题,不断提升森林公安机关执法水平和执法公信力,树立执法为民新形象,取得群众满意新成效。

二、组织领导

县局成立执法检查‚回头看‛活动领导小组,由县森林公安局局长XXX任组长,政委XXX任常务副组长,副局长XXX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森林派出所所长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制股,法制股XXX为联络员。

三、检查重点

全面围绕2013年以来森林公安机关办理的行政、刑事案件和涉法涉诉案件,紧紧抓住接处警、受立案、调查取证、涉案财物管理和窗口服务等执法办案关键环节、重点领域,以‚回头看‛的方式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突出问题进行再梳理、再排查、再剖析,坚决整治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常见病,坚决遏 制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根据部、省、市总体部署,结合我县执法工作实际,重点检查治理解决以下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接处警突出问题。重点整治有警不接,不及时出警处置,接警态度简单粗暴、推诿塞责,长时间占用值班电话,接警案件不录入执法办案系统;出警后未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未及时进行现场勘查、现场鉴定,抓捕嫌疑人;未及时开展初查,未做好相关证据收集工作等问题。

(二)立案突出问题。重点整治符合立案条件,不依法立案;不符合法定条件,越权管辖、违规立案,插手经济纠纷;违规撤案;隐案瞒案,弄虚作假,编造数据等问题。

(三)侦查办案突出问题。重点整治没有及时开展案件线索查证、证据调取和固定工作;违规适用拘传、刑事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刑讯逼供、暴力取证;未依法履行告知、通知、送达义务;法律文书适用错误;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后未及时开展后续工作,案件久拖不决、超期未办结,超期未出具鉴定意见;案件降格处理,执法不公、同案不同罚、同事不同罚和不按处罚裁量标准处罚等问题。

(四)涉案财物突出问题。重点整治违法违规查封、扣押、冻结、没收;涉案财物管理、处置不规范、不严格,罚缴不分离,截留、坐支、私分、挪用、贪污、调换、损毁或者擅自处理涉案财物;保管场所和台账设置不符合规定要求;下达罚款指标,乱收乱罚等问题。

(五)执法办案场所管理使用突出问题。重点整治未认真执行‚四个一律‛,执法办案场所设置使用不严格、不规范,存在执法安全隐患等问题。

(六)窗口服务突出问题。重点整治未认真落实执法公开规定;便民利民措施和服务承诺打折扣,对群众态度生硬、推 诿扯皮、耍特权;管理服务不文明、不规范,‚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甚至‚吃拿卡要‛;

(七)林区治安突出问题。刑治消防股及各森林派出所重点整治辖区内黄赌毒、涉林黑恶势力、治安乱点打击治理不力,包庇违法犯罪,充当‚保护伞‛等问题。

三、实施步骤

(一)全面查摆阶段(4月)。各单位要坚持开门评查治理,紧密结合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征求意见‛环节的有关部署要求,通过上门走访、座谈交流、问卷调查、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立意见箱、开通网上专栏、公开举报电话等形式,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广泛征求意见建议。采取检查卷宗、核对执法办案平台案件信息、法律文书、回访案件当事人等多种方式,全面查摆执法突出问题,确保不留死角。在此基础上,建立问题底账,逐人逐案列明存在问题、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请各单位深入开展查摆,将森林公安机关执法‚回头看‛查摆整改问题统计表(见附表1)及执法检查‚回头看‛查摆整改问题登记表(见附表2)填写好,于4月24日前将表格电子文档发送至李朝阳邮箱。

(二)集中整改阶段(5月—6月)。各单位要对所有上账问题实施集中整改、挂账督办。要坚持边查摆边整治的原则,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全面分析、查找原因,逐项逐件确定整治纠正措施,明确整治期限,逐件完成整改,做到‚问题不彻底整治不放过,问题案件不纠正不放过‛。要结合整改,认真查办一批违法违纪的典型案例,不姑息、不手软,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三)巩固深化阶段(7月)。在整改落实的基础上,针对检查治理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对现有制度和规范性文件进行认真清理,进一步细化完善接处警、受立案及撤案、现场勘 查、调查取证、适用强制措施、执法办案场所及涉案财物管理等方面的执法管理机制;按照阳光警务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民警言语行为,公开办事依据和流程,促进行政管理服务水平提升;抓住典型案件组织民警学习讨论,以案学法、以案析理,发挥典型的警示教育作用,提升民警法治思维和法治素质。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各单位要牢牢把握法治中国建设和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对公安执法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将思想认识统一到部、省、市局党委的部署要求上来,将执法检查‚回头看‛活动作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今年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以‚执法无懈怠、办案无过错‛为目标,以严格规范、公正廉洁、文明便捷为标准,集中力量、集中时间解决公安执法突出问题。要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引领、阶段推进,进一步加强领导、细化任务、落实责任、跟踪问效、破解难题,扎实有序地开展检查治理,着力提升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不断促进法治公安建设取得新成效。

(二)加强部门协作。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一盘棋‛思想,围绕检查任务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通力合作、紧密配合,形成警种部门协作配合、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共同推动活动的扎实深入开展。法制股要切实履行好牵头职责,与纪检监察等部门形成监督优势互补,促进全局动、全警动,密切协作、通力配合工作格局的形成。纪检监察部门要以现场督察为核心手段,充分发挥督促检查推动作用和各部门警种的职能,着力解决行动迟缓、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法制股要结合案件审核、执法巡查、网上巡查、个案评查、执法质量考评等一系列执法检查活动,进一步加强日常执法监督管理,查纠执法不规范突出问题,并有针对性地健全完善相关 的制度规范。纪检、监察要及时跟进发现违法违纪问题,加强对涉案财物管理情况的监督、强化追责问责和警示教育。办公室要做好执法检查‚回头看‛活动对外宣传报道,协调处置相关舆情事件,引导相关舆论。计财要做好执法检查‚回头看‛活动经费保障、涉案财物管理等相关工作。法制股与办公室要认真梳理、评查信访案件,及时发现损害群众权益的突出问题,积极配合办案单位做好有责信访案件执法问题整改、问责工作。各办案单位要针对各自执法工作情况,全面排查整改侦查办案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健全完善规范执法工作机制。

(三)加强督导检查。法制股会同纪检、监察人员要将监督检查贯穿于活动的始终,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以零容忍的理念和强有力的措施跟进督导、检查推动,确保实效。各联所领导要亲自带队、包片包干开展检查指导,宏观掌握工作进展、真实了解基层情况,主动研究谋划加强和改进措施。要组织专门工作组定期开展有针对性的集中检查、突击检查、异地检查和暗访检查,及时发现、研究解决活动中遇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要深入开展集中评查、跟踪督办、责任倒查,确保问题查清、原因找准、整改到位。要制定定期通报、调度协调、激励引导等具体措施,充分调动各基层派出所深入开展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

(四)抓好统筹结合。结合‚全国公安机关执法检查‘回头看’全面查摆阶段工作指引‛,要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检查治理什么问题的原则,深入开展涉案财物管理、规范使用办案区专项检查。要合理摆布执法检查‚回头看‛活动与其他专项行动、日常执法办案等任务之间的关系,科学谋划、统筹安排,寓检查于工作部署、执法执勤之中,既有力推动业务开展、规范工作流程、提升工作实效,又不重复叠加任务、增加基层负担。

(五)严格考核推动。办公室要适时收集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发布动态信息,通报典型案例,推动执法检查‚回头看‛活动的有序进行。要建立考核制度,将执法检查‚回头看‛活动纳入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检验、绩效考核、执法质量考评的重要内容,严格兑现奖惩,严肃工作纪律。对工作进展快、成效显著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推不动、发现问题多、整改效果不明显的单位通报批评,并根据相关规定追究责任领导的责任。

县森林公安局工作汇报 篇4

一、破解信息不灵、处置不快、职责不明难题,以新的定位参与社会矛盾化解。

在社会矛盾化解工作中,九江县公安局努力做好信息搜集、一线处置、明确职责三方面的工作,充分发挥了公安机关一线处置的优势,筑牢了社会矛盾化解的第一道防线。

(一)建立信息搜集两条线,探索信息研判新渠道。

建好“明线”。即:日常排查工作,注重发现已经暴露出来的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以“大情报”系统建设为龙头,开展农村基础信息采集工作;加强信息研判工作,抓好重点人员动态管控和重大案件、事件预警能力建设。派出所每周开展一次社会矛盾排查工作,主要针对着力解决好重大项目建设、土地征收、山林土地资源分配、交通营运管理、涉军人员政策落实、企业重组改制、涉法涉诉等重点问题。特别是对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进京上访问题,进行专项排查,并逐个实行领导包案,抓好重点交办问题的化解、处理工作。基层派出所坚持每月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例会,邀请综治办、司法所、法庭、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参加,互通信息,协调做好矛盾化解工作。

把住“暗线”。充分发挥国保等隐蔽战线的工作优势,注意发现深层中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在基层秘密物建一批信息员及耳目,通过这条秘密渠道,收集了大量的苗头性、倾向性矛盾,掌握了大量的关键线索、关键人和关键问题,为矛盾纠纷化解争得主动提供了有力的参考。“暗线”成为明线的有益补充,二者密不可分。如:下半年九江县取缔蹬士拐的工作中,在杭瑞高速建设过程中,在马回岭镇输变电工程建设中,公安机关通过内线及各种渠道掌握闹事的为首人员及骨干的信息情报,有针对性地做工作,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隐患及群体性事件苗头。

(二)构建应急处置三要素,探索矛盾化解新办法。

九江县公安局在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中自觉融入全县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大局中,充分发挥公安机关信息来源渠道广、矛盾信息收集快、掌握社情民意熟的优势,在矛盾纠纷化解方面将周俊军工作法与九江县马回岭镇维稳信息督查员王全邦一图一网二员矛盾化解工作法相结合,建立了“3+3”工作模式,即预警分析“三要素”(农村民情信息、关键人员信息、纠纷隐患信息),准确掌握矛盾纠纷预测性信息情况,即矛盾发生的“病症”;排查调处“三张网”(联动防控网、信息收集网、协调服务网)。“3+3”工作模式建立以来发挥了重要作用,如:2010年春节前大年二十九,一辆外地车辆在环山公路马回岭路段交通肇事,造成杨柳村一骑摩托村民当场死亡,一人重伤的事故,死者家属情绪十分激动,扬言要将尸体停在马路上过年。公安民警在积极调解的同时,第一时间内通过信息档案查找死者关系网,查找到死者家属与镇上一企业老板关系密切,这一关键人员参与矛盾事件处置后,矛盾得到了顺利化解。

(三)延伸基层警务工作面,探索公安工作新思路。

把矛盾化解与便民服务紧密结合。首先公安民警准确地把自己定位为先是服务者,然后才是执法者、管理者。局领导逢会必讲,广大公安民警在化解社会矛盾的过程中,要注意自己的服务态度,不仅要学习公安的专业知识,特别是针对青年民警、外地籍民警通过老带新方式有针对性地进行农村风俗、方言培训,还注意把民警培养成“心理学家”甚至“语言学家”。如:马回岭民警郭忠刚参加工作调处矛盾时说普通话,部分年纪大的群众听不懂,导致理说不通,事办不了,还容易引起群众对公安民警的不信任。经过几个月的努力郭忠学会了当地话,在做群众工作时就如鱼得水。

把纠纷调处与执法办案紧密结合。社会矛盾都是由一些小纠纷、小矛盾积累而成。而这些小纠纷、小矛盾构不上立案标准,但同时有可能演变为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九江县公安局从机关到基层都要求民警要特别注重对矛盾纠纷的合情合理合法处理,使矛盾纠纷的双方从情感上、情绪上接受解决方案,防止矛盾纠纷演变为案件。如:2010年3月沙河派出所在处理一起邻里纠纷时,一方扬言“文解决”不了就“武解决”,由于及时做通了双方的思想工作,避免了一次故意伤害案件的发生。又如涌泉洞派出所在处理一起经济纠纷时,有一名当事人表示要不回债就用货款抵,通过努力协调多方力量帮助当事人讨回了债务,避免了一起故意职务侵占的案件发生。

几点体会:

一是拓展渠道很关键。建立明暗两条信息搜集主线,实现了信息灵、信息快、信息准,掌握了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的主动权;

二是搞清要素很必要。构建了应急处置三要素,掌握了社会矛盾发

生的原因、预警、重要决定性因素等关键问题,搞清了快速化解的渠道和办法;

三是关口前移很重要。全县公安民警在工作上主动将社会矛盾化解作为主业之一,在角色定位上担当矛盾化解主力军,减少了刑事、治安案件的发生,减轻了公安机关破案工作压力,促进公安工作质量的提升。

2010年以来,全局共排查各类社会矛盾320起,公安机关参与化解260起,全部调处到位;共排查处置群体性事件苗头50起,公安机关直接参与成功处置突发性事件11起,出动警力850余人次,当场抓获闹事违法人员36名,其中逮捕3人,治安拘留33人。

二、破解防得不牢、管得不紧、抓得不新难题,以新的格局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当前社会管理工作中不断出现新形势、新任务、新变化,九江县公安局从如何才能防得牢、管得紧、抓得新三个方面入手,社会管理工作呈现出新的工作格局。

(一)“三大工程”抓防范,落实治安防范新措施。

见警车工程。县局购置了4辆警用电瓶车、2辆警用摩托车,24小时不间断地在城区巡逻,同时每天晚上对科所队室轮流排班,加强街面巡逻,有效震慑了违法犯罪活动。

亮警灯工程。在城区有专职保卫组织的地方以及防范难度较大的居民小区等安装警灯。“亮警灯”工程的实施,增加了群众安全感,使辖区的发案率进一步降低。

红袖标工程。由各单位抽调人员组成的治安员队伍统一配戴红袖标,在居民小区、商业街、网吧、歌舞娱乐、游戏厅等案件高发场所行业附近巡逻,达到了提升社会面防控效果的目的。

(二)严密网络抓管理,狠抓管理工作新方式。

空中织“天网”。扩建110指挥中心,把全县视频监控系统接进新的“天网工程”平台,全县共有视频监控探头148个,卫生、教育、金融、服务行业等领域接入工作正在进行,“天网”工程建设完工后将在空中形成严密的防范网络。2010年以来,全县“电子警察”协作破案60余起。

地面织“人网”。成立专职治安巡防大队,共有队员60人,设有10个中队和一个校园安保中队,建立了“猫鼠同步”定时法、“健康快乐”工作法、“火眼金睛”识别法、“润物无声”亲民法、“低薪高奖”激励法、“棋盘网格”巡查法六大巡防工作法,九江县治安巡防大队从2010年1月份组建到现在,巡防队员协助各部门共破案2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5人。县城可防性案件较相比下降了48%,摩托车盗窃案同比下降57%,共计做好人好事20件,接受市民救助15起。组建城区流动人口出租屋管理大队,正在开展流动人口、出租屋清查工作,已登记流动人口3500余人,出租屋400余间,形成“以房管人、以证管人、以人管人”的工作格局。在此基础上,我们由局领导带队,各警种参与,每周晚上巡逻堵卡,今年以来共组织26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内部织“联网”。整合警力资源,建设无障碍“安全通道”、“安全经济区域”和警企联动的“110”体系,实现企业之间、警企之间和企业内部的互联互动。各重点单位、重点行业内部加强了物防建设。城区与农村派出所辖区的外流人口、暂住人口及被盗物品等信息实行共享,城郊主要路口执勤巡逻的治安岗亭,由附近的乡镇派出所担当“护城”的使命,解决了“外贼难抓”的难题。

(三)与时俱进抓创新,把握社会管理新形势。

组建维稳应急机动大队。为了快速、有力、有效地处置突发事件,化解矛盾纠纷,防止矛盾激化升级,九江县公安局于10月,从机关和县城周边派出所抽调40名精兵强将组建应急机动大队。九江县公安局应急机动大队没有增加新的编制、没有增加新的经费,但是在维稳处突工作中展现出奇兵的作用。11月9日,维稳应急机动大队成功打击了新合镇为强揽工程而干扰杭瑞高速公路施工的聂某等人,有效地控制了现场事态。11月24日,应急机动大队民警果断出击,将马回岭镇马头村12名暴力阻碍50kv输电工程人员强行带离现场,安全护送车辆和人员进入作业现场。2010年6月份,维稳应急机动大队成功将港口街镇茶岭村因医患纠纷堵塞交通的杨某等17人强制带离,并依法处置。

管好重点人员。适应新形势,对重点人员管理采取管理与服务并重,侧重于服务,加强对校园周边流动人口、刑释解教人员、无业青年、特困人员、缠访闹访的人员、容易肇事肇祸的精神病人、情绪和行为偏执人员、邪教人员等八类重点人员进行拉网式排查,对排查出的重点人员以村(社区)为单位逐一建立工作台账,落实服务干警。有针对性地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县公安局组织20名青年干警担任“警察妈妈”、“警察爸爸”、“警察哥哥”、“警察姐姐”,加强对留守儿童的关爱。

几点体会:

一是综合防范防得紧。实施三大工程抓防范,将固定的点——警灯,流动的线——警车,整体的面——“红袖标”,三者有机结合,促进防控水平提升;

二是立体防范防得密。空中织“天网“、地上织“人网”、内部织“联网”促进了治安防范空间的全覆盖,构建了立体防范网络;

三是适应变化防得新。维稳应急机动大队,创新了对社会面管控及维稳处突的新模式,加强对重点人员的服务管理,适应了新形势、新任务的变化,真正做到了与时俱进。

三、破解机制不活、业务不精、监督不力难题,以新的机制保障公正廉洁执法。

九江县公安局执法质量在全市排在最后一名,为切实解决执法过程中机制不活、干警业务不精、执法监督不力的局面,局党委痛下决心,从盘活机制、提升素质、强化监督三个方面狠抓执法质量建设。

(一)以盘活机制为总揽,树立公正廉洁执法理念。

该局制订出台了《九江县公安局法制员管理规定》,在全市尚属首次。该规定对法制员的选拔、任用、管理等环节作出了明确规定,明确了法制员的责、权、利。先后制定了《执法规范化考试制度》、《主办民警责任制》、《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局执法质量工作的规定》、《公安机关窗口单位服务规定》等制度。同时,在县公安网主页上设立“法制园地”栏目,为执法民警答疑解惑,对执法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逐一进行解答,充分调动了广大民警学法的积极性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为及时发现各单位和办案民警在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效落实整改,县局决定每季度组织一次执法考评。考评过程中严格按照《实施办法》的标准,根据本局各项业务报表的数据对各单位的执法台帐、接处警、案件办理进行全面检查,当场评分,确保实事求是、公开、公正。每季度考评的情况都将原汁原味的进行通报,并安排专门时间对办案单位在考评中发现的主要问题逐一进行讲解,督促整改到位,通过系统举措在全体民警中牢固树立了“执法质量就是执法工作生命线”的理念。

(二)以素质提升为核心,提高公正廉洁执法水平。

为促进民警学习提高民警的执法水平,九江县公安局舍得投入筹措资金征订了《人民警察常用法规选编》、《江西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指南》、《法制在线》等书籍,做到局属各单位民警人手一份,建立学习制度,规定每周一工作会上组织集体学习,民警每天坚持自学。同时由县公安局法制室牵头,每季度对执法民警集体组织进行一次培训,邀请专家和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和检、法两家的业务骨干为培训班授课。结合“三考”和“每月一考”工作,组织民警进行基本法律知识考试。不定期组织民警有针对性地参与旁听庭审活动,使民警在法庭激烈的辩论过程中,亲身体会到程序合法的重要性和证据完整的必要性,进一步增强民警执法的证据意识、责任意识。

(三)以严格考核为保障,强化公正廉洁执法监督。

为切实做到“审核从严、把关从严”,确保案件引用法律条文、定性准确,审核办理快捷,九江县公安局实行案件包片审核,将全局执法单位细化成责任片区落实到每位法制民警,法制民警按责任片区审核案件。县局每月组织各执法单位的法制员集中对上月全部案件进行交叉阅卷,对每起案件评分。法制民警每月至少下片区一次,通过检查各单位的接处警和执法台帐,来核对立案、案件处罚执行、被采取强制措施人员、各种法律文书的送达等情况,加强对办理案件的服务、指导和对个案的跟踪监督。明确法制室的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各单位的法制员具体负责本单位的执法质量工作,每起送审案件,必须先经法制员审核把关才能报法制科审核,不允许主办民警用法制员的警号登录案件系统自行审核案件。对在市级以上考评中(含市级),被考案卷和台帐出现重大扣分情况,严重影响全局排名的,给予单位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资格,并就具体情况对主办民警、办案部门、法制室三个环节实行倒查,严肃落实责任追究。

几点体会:

一是机制盘活全盘活。出台了《法制员管理规定》,明确了法制员的工作职责、任务、权利,加强了队伍建设,盘活执法监督工作的机制;

二是业务精通质量高。从学法、用法、守法入手,提高民警法律工作水平,做到依法执法,较好的解决了业务不熟、执法不严的问题;

三是加强考核有保障。加强考核,从制度上、监督上保障了民警公正廉洁执法,形成了民警本人、民警交叉、科所队、法制室、局领导五级执法质量监督体系,层层把关,为公正廉洁执法提供了坚强的保障。

县森林公安局工作汇报 篇5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上半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和林业、公安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行政和业务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及林业建设和公安发展大局,以保护侗乡森林资源与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稳定为目的,以林区严打和加强队伍建设为重点,全面贯彻落实全市森林公安工作会议和全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认真扎实地开展了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政治建警,打造过硬队伍

今年以来,我局始终坚持认真贯彻政治学习教育制度,结合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紧抓学习不放松,不断加大思想政治学习和教育力度。一是强化政治思想教育。为确保教育学习的经常性,局成立了政治学习领导小组,制定了学习制度,坚持民警每月集中政治学习一次,丰富学习形式和内容,进一步提高了民警的政治思想素质。二是强化业务知识教育。通过讨论、培训、自学等方式,重点学习法律法规,提高民警文化业务素质,提高执法水平。半年内共组织民警集中讨论5次,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24人次。积极组织民警准备参加今年第三季度,国家森林公安局统一安排的森林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基本级执法资格

考试,切实提高民警的业务素质和整体作战能力。三是强化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局领导一直注重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森林公安工作全局,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和较高的政治鉴别力。在工作中,主要领导率先垂范,时时吃苦在前,享受在后,走在民警们的最前面。在上半年开展的重点区域林业严打整治、春季攻势等严打专项行动的关键时期,局领导以身作则,带领民警深入基层缜密侦查,研讨案情,带领民警值班巡逻,围追堵截,有效地遏制了盗伐的势头。四是强化制度管理。根据上级统一布置,从4月开始,我局开展了队伍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做到警钟常敲,保证民警不踩“高压线”。建立案件接待《首问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实行股所长按月书面汇报制、分管领导负责和检查制,切实加强队伍规范化建设。半年来,我局没有发生一起违纪违法案件。五是扎实开展“提升公众安全感”、“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活动采取座谈会、问卷调查等形式,共走访林区群众达235人,收集群众对林区治安和森林公安队伍建设的意见40条。在双休节假日与平日晚上加班人数100%,做好事30余件,资助贫困村1个,捐款5000元。

(二)以打击为龙头,狠抓侦查破案,林区秩序基本稳定 今年2月,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我县开展了重点区域林业严打整治、春季攻势等严打专项行动,成立了县林区严打领导小组,形成以森林公安为主体,以资源林政、重点区域乡镇人民政府及

林业站、三道坑自然保护区管理所等部门为成员的严打整治体系,实施重点区域严打整治,查处盗伐、滥伐林木等破坏森林资源案件。为做到严打斗争家喻户晓,标本兼治,我们以法制教育为先导,组织各乡镇采取各种形式认真开展林业法律法规教育活动。据统计,在严打中,我们出动宣传车深入林区巡回宣传60余天,印发宣传资料10000多份,张贴标语300多幅,召开严打会议2次,县电视宣传10次,出动警力633人次,出动车辆219台次,清查木材加工经营场所14处,清理木材、野生动植物驯养繁殖场所等重点对象20处,排查走访群众上千人。截止5月20日,我局共接报警案件148起,处警148起,侦查刑事案件15起,立案10起(其中3起盗伐林木刑事案件、6起滥伐林木刑事案件、1起森林火灾案件),破6起(其中盗伐林木刑事案件2起、滥伐林木刑事案件3起、森林火灾案件1起),查处林政案件53起。打击处理各类毁林违法犯罪人员59人,其中逮捕2人、刑事拘留1人,直诉3人,林政处罚53人。查处违法征占用林地0.72公顷,收缴木材700余立方米,野生植物3株,野生动物(蛇)500余斤,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40多万元。

(三)搞好综合治理,扎实开展基础工作

在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一手抓打击,一手抓预防。一是深入开展法制宣传,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结合县法制宣传月、宣传周活动,组织民警在城区、岩桥乡、罗旧镇、碧涌镇、洞下场乡设立了法制宣传

点,宣传森林防火和林业法律法规、政策,细心解答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引导群众正确地运用法律手段表达诉求。二是抓好基层护林组织和特情耳目建设,加强巡逻检查力度,充分发挥他们在护林工作中的作用。结合创建平安林区工作,建立护林队伍28支,刑事特情14名,治安耳目40名。三是扎实抓好创建平安林区活动,给林区安好一扇防盗门,促进林区治安秩序长治久安。

(四)开展执法监督,提高办案质量

根据上级要求,我局法制部门今年配齐了工作人员,在基层执法单位还设立了兼职法制员。设置林政处罚公布栏,定期公布执法依据、违法事实、法律责任等事项,将民警的职能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内容,通过宣传标牌、宣传资料等形式向群众公开,增加执法透明度,扎实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为了加强监督,今年我局聘请了12名执法监督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干部、群众代表等监督民警的执法工作。几年来,全局没有办理一起冤假错案,没有发生一起刑讯逼供、滥用强制措施、滥用枪支警械和超时限超范围留置违法犯罪嫌疑人员等事件。

(五)狠抓森林防火工作,防火态势平稳

今年来,我局将森林防火工作作为森林公安工作的重点纳入议事日程,将森林防火工作与创建平安林区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一是完善制度,兑现奖惩。年初,我局进一步完善了值班制度、火灾报告处置制度、痴呆人员监护责任制度、重点部位地段巡查

看护制度等。3月份,我县召开了森林防火工作会议,会上,签订了2011年度森林防火责任制,并对三道坑自然保护区、木叶溪、楠木坪、大树坳、水宽等11个2010年度森林防火先进单位进行了表彰,兑现了奖金。通过层层签订责任制,将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了山头地块。二是野外火源管理措施到位。要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控制火源是关键。根据以往发生火警火灾的经验教训,今年我们进一步完善了用火管理制度,规范野外用火行为。特别对春节、清明、“三月三”等重点森林防火期,我局采取铁的措施,将森林公安民警和林业局干部分成4个组,由林业局领导和森林公安局领导带头分片包干,吃住在乡下,工作在山上,巡逻检查,会同驻村干部、村组干部、护林人员对全县三道坑自然保护区、明山森林公园、蟒塘溪休闲度假区及火灾多发区新店坪、碧涌、竹坪铺等20处重点部位和重点火险区,实行定人定岗,盯死看牢,有效控制了火灾事故发生。上半年,全县发生森林火警火灾6起,损失有林地面积36.51公顷,与去年同期相比持平。三是加强宣传力度。充分运用宣传车、广播、电视、标语、宣传资料、宣传牌等各种形式,大力宣传《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了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和爱林护林意识。上半年,共出动宣传车辆50台次,张贴标语等资料1500多幅,电视宣传20天,树立永久性标牌20余块,印发各种森林防火资料40000份。四是结合低效林改造工程和荒山造林,完成了85公里的物防火林带规划建设。

(六)扎实开展派出所基础设施建设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强派出所基层基础设施建设文件精神,年初,我局积极向县委、政府和林业局领导汇报,争取上级的大力支持,并制定了派出所建设具体规划。同时,积极同县发展改革局、国土、建委、环保等部门协调,目前基本完成了土桥所的选址、征地、环评等工作,正在办理项目立项报批手续。

总之,全体民警在今年上半年做好了自己的本职工作,取得一定的效果。同时,依然看到,我们在工作中还存在很多困难和问题,还亟待进一步完善和加以解决。

(一)“三基”建设底子薄弱。一是基础设施建设亟待加强;我局机关现借用的林业局办公楼已整体出卖,由于缺乏资金,已面临无房办公的窘境,将严重影响森林公安工作的正常开展。二是公安信息化建设有待加强,科技强警投入不足;三是林区三情四网建设薄弱。

(二)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近年来,我局加大了对民警教育培训力度,但多为停留在层面上,民警对公安法律法规知识的掌握和运用在一定程度上的还存在很多盲点和误区,还需进一步夯实、巩固与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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