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源县道路运输管理所打击短途非法超限超载运输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2024-06-13

浑源县道路运输管理所打击短途非法超限超载运输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精选3篇)

浑源县道路运输管理所打击短途非法超限超载运输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篇1

依法整治短途非法超限超载运输

百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治超工作力度,杜绝车辆非法超限超载运输,巩固和发展治超成果,维护交通运输市场的良好秩序,根据晋治超字[2012]4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以整治短途非法超限超载运输为重点的专项行动。为确保此项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治超非法超限超载车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的意见》(晋政发[2007]42号)的要求,按照省政府223、224号令的规定,依法整治短途非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巩固治超成果,推动治超工作常态化、制度化、科技化、标准化建设,建立治超工作的长效治理机制,营造良好的交通运输市场秩序,为全县转型跨超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经所务会研究,决定成立专项行动工作领导组:

组长:陈伟

副组长:康雁昭裴德军石伟

成员:侯飞文满智郝金虎张学智

徐鹏飞张建国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王鑫,负责稽查行动的督促、指导、协调工作。联系电话:0352-845266

2三、工作重点

坚决取缔非法储(售)煤场及非法改(拼)装车辆修理厂、无证无照汽车维修点;整治砂、石料场等非法煤货源点的经营行为。

坚决打击货运源头为车辆超标准装载、配载以及车辆二次驳载的行为。

坚决打击无牌无照、大吨小标、非法改(拼)装车辆行为。

坚决打击在建工程施工车辆非法超限超载行为。

四、整治方式及措施

按照“思想不松、政策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口子不开”的要求,全面整治短途非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三支治超稽查队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配合协作,通过对辖区内的各类货源点、汽车维修场点的全面排查,对非法的依法取缔、对合法的加强监管,通过路面管控,严厉查处非法超限超载车辆绕道、闯卡、聚集堵路等行为。

对在专项行动中出现的监管不力、消极应对、欺上瞒下、弄虚作假或将问题大事化小、不进行严格地责任追究等问题,要按照有关程序和标准进行责任追究,确保专项行动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五、时间安排及步骤

这项专项行动时间为2012年4月12日至8月11日,按三个阶段组织实施,具体安排如下:

(一)、组织发动阶段。2012年4月12日至21日,制定实施方案,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各辖区对非法货运源头进行排摸,同时做好宣传工作,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2年4月22日至8月1日。

通过与各相关部门的通力协作和密切配合,充分运用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力围绕整治重点和工作目标,采取有效措施,敢于叫真、敢于碰硬、攻坚克难、力争用100天的时间,使短途非法源头超限超载运输得到有效根治。

(三)、总结考评阶段。2012年8月2日至8月11日。各队要进行认真总结,形成专项汇报,进行汇总行成报告报送上级有关部门。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巩固治超成果。治超工作事关转型跨越发展、事关交通运输市场秩序,必须认真看待百日行动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恪尽职守、严格履责,巩固治超成果,维护治超工作局面。

(二)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动。围绕工作重点、狠抓薄弱环节、落实工作措施,按照分工、协同作战、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实施。

(三)发挥舆论监督、扩大社会影响。充分发挥媒体监督作用,鼓励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关注、监督治超工作,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参与监督管理,为治超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浑源县道路运输管理所打击短途非法超限超载运输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篇2

(2017年12月20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一个短会,部署开展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运输冬季专项行动。大家应该清楚,最近这段时间,我县短途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增多,超限超载情况“反弹”严重,在全省开展的明察暗访中发现了我们很多问题,影响了全县治超工作平稳有序的局面,给全县工作带来了负面影响,反映出我们治超工作还不到位,管控还存在盲区,需要下大力气进行整治。今天的会议很重要,既是一次上级精神落实会,也是一次专项行动安排会,更是一次治超工作吹风会。所谓落实会,就是这次专项行动省、市早已做了安排部署,我们今天专门部署落实;所谓安排会,是对各乡镇、县直各部门、治超一线工作人员讲,大家要振奋精神,落实责任,集中开展治理非法超限超载冬季专项行动;所谓吹风会,是对各货运企业负责人讲,大家要认清当前治超形势,及时自查自纠,及时整治整改,不要顶风头、撞枪口。刚才---主任已就专项行动做了安排部署,专项行动方案也已给大家印发,各乡镇、各部门要对照职责,迅速开展集中行动,扭转当前被动局面。下面,我从县委县政府的态度、专项行动的重点、保持常态化治超三个方面,强调几点意见。

一、摈弃麻痹侥幸思想,认清形势抓治超

今年以来,我县大力推进依法治超、源头治超、科技治超,查处超限超载车辆--辆次,卸载处罚---吨,罚款--万元,交警记分---分,处罚无照经营汽车修理厂---户,可以说,治超工作成效明显,值得肯定。但从另一方面来说,在当前治超形势下,超限超载车辆仍然久禁不绝、不减反增,说明我们治超工作还不到位,还存在漏洞,还存在麻痹思想,放松了对源头环节的监管,在严格执法的力度上有所减弱;货运企业经营者还存在侥幸心理,超限超载车辆表面上“销声匿迹”,暗地里却“伺机行动”。在此,我代表县委、县政府亮明三个态度。

一是治超决心不变。车辆超限超载直接导致刹车性能、转向可靠度、行车稳定性大大降低,成为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重大诱因,严重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有关统计,70%的货车事故由超限超载车辆引起,50%的群死群伤重特大事故与超限超载车辆直接相关;超限10%的货车对道路的破坏力会增加40%,一辆超限2倍的车辆行驶1次,对公路的损害相当于不超限车辆行驶16次。可以说,治超工作对于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公路基础设施、保障运输畅通有序具有重要意义,始终是县委、县政府城乡建设管理的重要内容。在这里要强调的是,治超工作不会因为人事调整、时间推移、重点项目建设而放松,县委、县政府抓治超工作的初心没有变,决心不会变。

二是严管态势不变。治超工作决不是一阵风,也不是阵地战,而是持久战。县委、县政府对治超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和易反复性有着充分认识,对超限超载行为将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这次专项行动就是一个信号,治超工作严抓、严管、严处的态势不会改变,无论是普通货运企业车辆,还是重点项目运输车辆,凡是我行我素、置若罔闻、顶风作案的,一经查实,一律依法顶格处理,严管的态势不会放松。

三是追责力度不变。对非法超限超载行为将依法实行“控、拆、卸、罚、记、赔、拘”等七项追责措施,具体讲:“控”,就是严格控制源头超载行为;“拆”,就是严厉打击非法改装、拼装、报废车辆,强行恢复、拆解和销毁行为;“卸”,就是严格卸载超限超载货物;“罚”,就是严肃处罚超限超载违法行为;“记”,就是严格违法驾驶记分;“赔”,就是严格收取路产损坏赔补偿费;“拘”,就是对聚众滋事、蓄意占道、恶意堵车、强行闯关、破坏治超站点设施或以暴力手段抗拒执法的,依法从重从快打击。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确保非法超限超载行为责任追究到底。

总之,希望大家认清当前形势,准确把握县委、县政府态度和决心,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克服松劲情绪和麻痹思想,再提信心,再振精神,牢固树立打持久战的思想,全面推进和抓好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

二、开展部门联动执法,突出重点大行动

根据当前的治超形势和省、市治超工作部署,我们决定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冬季专项行动。行动采取部门协同、联动执法的办法开展。同时,要突出重点路段,重点车辆,重点时段进行查处,特别要注重晚上,午休、节假日休息时间,扎扎实实开展专项行动,把全县的治超局面稳定下来。

一是集中开展联动执法。各乡镇、各部门要坚持一盘棋,既要坚持分兵把口、分线作战,又要坚持通力协作、齐抓共管,增强治超工作合力。治超办要牵头做好联系协调、联合执法、信息通报等工作。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对砂石和矿产品装卸运输的监管,确定和公布重点货源单位和严重超限车辆名单,并通过进驻、巡查等方式在源头单位对装载运输行为实施监督管理。公安部门要维护货源单位、超限检测站点治安秩序,依法查处阻碍治超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处理紧急和突发状态下的堵车、闯站等恶性暴力抗法事件。国土部门要加强对采砂行业的监督管理,严格按照车辆核载吨位收取砂石税费。安监部门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单位的安全监管,会同有关部门按规定查处有关事故。

二是集中开展源头查控。治理超限超载,源头控制是关键,治住了源头,治超工作才能取得实效。要抓实抓好治超工作,必须抓住关键环节,着力解决好这些源头性问题。一要解决源头装载问题。各乡镇以及国土等部门要盯紧盯死煤矿、石材等矿产和建材装载货场,严禁超限驶出。尤其是货源地乡镇政府作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对辖区内源头治超工作负总责,真正把好货源地超载关口,全力在货物装载源头解决超载问题。二要解决非法改装问题。公安、交运、市场等部门要联合各乡镇,对机动车改装以及车辆维修企业排查摸底,从严从重查处私自改装车辆,摸清底数,坚决取缔。三要解决车辆监管问题。交警、运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车辆登记入户、上牌、发证、审验、上路巡查等环节的监管责任,坚决禁止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行驶。要严格进行货车年度审验,对不符合标准的车辆坚决不予登记和核发车辆号牌;年审过程中发现的改装车辆,一律吊销其车辆行驶证、营运证,并对车主及车辆驾驶员进行相应处理,杜绝非法改装车辆上路。

三是集中开展路面查控。要在固定治超站点实行24小时值班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治超流动稽查、巡查力度,增加上路频次,扩大稽查范围,开展全方位、全时段稽查。重点查处绕道、闯卡、聚集堵路和无固定检测站点路段的超限超载车辆。要坚持逢车必检,认定的超限超载车辆,不论来源和去向,发现一辆,卸载一辆,处罚一辆。要重拳打击夜间偷运、避站绕行、短途超载等不法行为,净化执法环境。要严格执法,对一年内超限运输超3次的货运车辆吊销营运证,并将车辆驾驶员列入黑名单;一年内超限运输货运车辆数超过本单位车辆总数10%的道路运输企业要勒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道路运输企业经营许可。同时,执法人员要严格、依法执法,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标准,不得以罚代治、以罚代管。

三、建立群防群治体系,治防并举保长效

治超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交通运输、公安、市场监管、安监、国土、城管等多个部门,涉及车辆制造和改拼装、货源、运管、运输企业、厂矿等多个行业领域,点多线长面广,牵涉方方面面,利益交织复杂,只有部门联动执法,发动社会和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形成强大合力和声势,才能取得实际效果。

一是大力宣传发动。宣传部门及新闻媒体要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把宣传教育始终贯穿到治超工作的全过程。在广泛采用标语、横幅、宣传册页、宣传栏等宣传渠道和形式的基础上,努力创新宣传形式和方式,充分发挥QQ、微博和微信等新兴媒体开展宣传活动。切实通过广泛宣传,营造社会各界理解治超、配合治超、支持治超的良好氛围,推动我县治超工作各项措施要求落到实处。

二是推进科技治超。科技治超是治超工作的必然途径。各治超成员单位要在专项行动中,不断加大治超信息平台建设和非现场执法力度,科学合理选准选好位置,实现不停车检测监管全覆盖,充分利用监控系统资源和信息化手段对治超站点、重点路段及重点货运源头企业进行全覆盖、全天候监控,构筑治超天网。

三是构建信用体系。完善和规范信用记录,将现场执法、非现场执法及省内外抄告的超限超载处罚信息全部纳入信用管理体系,建立黑名单制度,实行“一超四罚”,多部门联合惩戒。同时,对从事违法运输行为的货运源头企业、运输企业、运输车辆及驾驶人信息,在新闻媒体公示曝光,促使其合法装载、合法运输。

四是严格责任追究。各治超办成员单位要将工作任务明确到每一名负责人和执法人员,依法加大对涉超案件的处理和处置力度、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整改到位。对于多次督办、整改不力、屡督屡犯、不认真履职,造成恶劣影响的人和事启动问责,对不履行治超工作职责、违纪违规、玩忽职守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确保治超工作的严肃有序。此外,不可否认,在日常治超执法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人情车、关系车,可能在座各位从事执法的人员在这问题上了解的更深,知道的更多,但是不管这样的情形存在不存在,大家可以对号入座,自我反省。希望大家能够洁身自好,不要在这些问题上栽跟头,不要在这些问题上碰红线。

浑源县道路运输管理所打击短途非法超限超载运输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篇3

为贯彻落实省、市人民政府治超工作精神,进一步巩固、强化我县治超工作,就我县存在的路面管控不够严、源头监管不到位、成员单位不够重视的实际问题,县治超领导组决定结合省《关于下发关于开展全省治理超限超载工作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及市安委办《关于印发全市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和《XX县非煤矿山非税征收管理运行细则(试行)》文件精神和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全县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专项行动,全面贯彻和落实省、市有关精神和部署,进一步严厉打击恶意超限超载运输违法行为,巩固治超成果,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维护和规范车辆装载和运输秩序,保护国家、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公路桥梁设施,结合我县治超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精神和要求,强化属地管理主体责任意识,牢固树立“抓治超就是抓安全”的发展理念,进一步加大专项检查和监管执法力度,进一步把疫情防控期间各项治超工作抓细抓实。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联动,强化路警联合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机制,加强源头监管和路面执法,进一步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生财产安全、保护公路基础设施完好和道路交通安全。

二、行动时间

2021年2月22日至6月22日

三、行动内容

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按照省、市治超工作的要求,继续坚持“政府主抓、部门联动、属地管理”的治超格局,树立问题导向,依法依规严厉打击非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严格规范治超执法行为,进一步强化明确责任,扎实开展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突出抓好源头治理和路面管控,严格督导检查,严格责任倒查,以制度建设、队伍建设、作风建设为抓手,做好责任划分,加强路警联合,严格落实“一超四罚”,杜绝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1.各乡镇人民政府切实履行本行政区域内货运源头治超工作主体责任,全面摸排检查并与相关职能部门做好衔接,监督源头企业落实治超规定。

2.对全县所有依法许可、注册的货运源头企业,按规定予以公示。每一个源头企业,要确定监管方式和监管责任人,并将其姓名和职务制牌挂于企业大门口接受监督。

3.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对我县公示的源头企业通过驻点、巡查、视频监控等方式,实施监督管理。

4.严格责任制和挂牌督办制,对源头企业违反国家法律规定,恶意超标准装载的情形实行挂牌督办,严格处罚,并对相关监管单位、监管责任人严肃问责。

5.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治超工作责任分工加强监管,加强对违反治超工作规定及非法源头企业的打击力度。对非法占地及未依法取得行政许可,擅自从事货物装载、配载的非法源头企业,依法予以查封。

6.继续加大力度打击假牌、套牌、遮挡号牌、“抛、洒、滴、漏”等违法行为。重要的农村公路路口和连接省干线公路路网的农村公路入口处,安装限高限宽设施,并设置明显的限载、限高、限宽警示标志。

7.加快推进联合治超执法的常态化制度化。成立由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县公路段、县交警大队组成的流动执法稽查队3队,每队不少于6人,明确职责分工、划分稽查区域,结合县治超信息监控平台和治超无人值守系统,开展经常性流动稽查工作。稽查工作要做到全程记录、全程留痕,对于多条道路交汇、短途非法超限超载泛滥、源头超限超载严重的区域,加大流动联合执法频次。

8.建立治超长效机制,加强督导、检查。成立县治超工作督导小组,对各乡镇人民政府、治超各成员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实时督导,确保依法执法、严格执法,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确保治超工作的良好运行。

9.严厉打击纠集聚众、蓄意占道、恶意堵车、强行拒检、破坏治超设备、以威胁恐吓手段迫使治超人员放行超限超载车辆的暴力抗法者。严厉打击操控运输市场、扰乱市场秩序的黑恶势力,并对相关人员的“保护伞”从严从重处理。

四、组织机构

组长:XX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XX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局长

XX县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XX县公安局政委

XX县市场监管局主持日常工作副局长

XX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XX县公安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XX县公路段段长

成员:XX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副局长

XX县交通行政综合执法队副队长

XX县广电中心副主任

XX县供电公司副经理

XX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

XX县城市管理大队大队长

XX县公路段路政大队大队长

XX县交通行政综合执法队副队长

各乡镇乡镇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XX同志兼任,副主任由XX、XX、XX担任。具体承办领导组的日常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治超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治超规定及省政府第X号、第X号令,严格履行治超职责。

各乡镇人民政府、治超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严格履行治超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治超各治超成员单位要成立专项行动领导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责任到人,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开展专项行动。

(三)各乡镇人民政府、治超各成员单位要做好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各部门之间要按照职责划分通力协作,确保此次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四)执法人员要依法执法、文明执法,严格规范执法程序,着制式服装、出示执法证件、申明执法检查依据和理由,实行执法全过程记录。

严格执行“十不准纪律”、“五坚持”、“八项制度”,杜绝出现公路“三乱”行为。

(五)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县公路段、县交警大队要抓好路警联合执法机制的落实,做好路面联合执法行动,加强路面管控,严格落实“一超四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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