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大学研究生调档组织关系转移等事宜须知

2024-06-14

汕头大学研究生调档组织关系转移等事宜须知

汕头大学研究生调档组织关系转移等事宜须知 篇1

调卷、调档、政审等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位拟录取考生: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我省2014年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要求,现将有关调卷、调档、政审等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调剂考生初试试卷调阅

初试试卷指参加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时的答卷,调剂到我校的拟录取考生,其初试试卷应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由考生报考的一志愿单位寄送我校。

考生本人或委托他人到我校领取调阅试卷函(可于5月5日、6日到研招办领取),如考生确系无法到我校领取试卷调阅函,研招办将于5月上旬以快递或邮递方式送达考生本人。

考生收到试卷调阅函并本人签字后,将其寄往或传真至第一志愿报考单位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具体事宜请提前咨询第一志愿报考单位研招办),务请所有调剂考生了解一志愿报考单位调试卷流程,以确保初试试卷在5月30日前能按时到我校!

如一志愿报考单位不予调卷的,其应在5月31日前以公函形式告知我校!

二、人事档案和政审材料调阅

档案指关于考生自高中起生成的本人学习工作经历的一系列材料,该材料由学习工作单位等整理形成。除定向生外,档案都应以机要方式在规定时间寄达我校,考生本人原则上不得接触档案。若某些单位允许考生寄送,则考生不可拆封,且须以快递或邮递方式寄送我校。

考生本人或委托他人到我校领取调档函(可于5月5日、6日到研招办领取),如考生确系无法到我校领取调档函,研招办将于5月上旬以快递或邮递方式送达考生本人。

1.应届考生:因相关大学阶段的档案归档等需要时间,可适当推迟,但要求在毕业后2周内寄出,具体事宜请咨询本科就读学校相关部门。

2.非应届考生:除定向培养和MBA考生外,无论是否在职,均应将本人人事档案调入我校。定向培养的在职考生,需签订定向培养协议(附件1),协议须

加盖具有人事权的单位人事管理部门鲜章(一式三份),然后寄送我校。非应届考生档案送达我校截止日期为5月31日!

复试阶段已经提交政审材料(即政治表现审查登记表)的考生不需再次寄送,还未提交的请及时快递或邮递至我校相关学院。

三、温馨提示

1.本通知所涉考生均为“拟录取”状态,待通过教育部检查录取后方可正式录取,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2.通讯地址为“西南科技大学”的考生需自行到研招办领取调阅函。

3.自取考生或代领者需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代领者还需持有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拟录取的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发放人事档案调阅函,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不发放试卷调阅函。

5.调阅函接收地址为考生报名时的通讯地址,请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核对,若有更改请下载附件2,填写有关内容(电子文档中单元格格式等不得改变),并于5月6日前发送电子邮件至拟录取学院(学院联系方式见附件3),研招办将根据学院汇总上报的地址寄发调阅函。

6.调剂试卷或档案已到我校经整理后的名单,将在研究生部网站上公布。

7.关于考生党团组织关系转接、户口迁移等事宜,需待教育部录检通过后再行通知。相关要求,考生可查阅学校去年的通知(点此查看)。

附件:

1.西南科技大学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

2.2014年拟录取硕士生调阅函有关信息更改登记表

3.西南科技大学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

西南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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