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重点部门监督制度

2024-06-17

医院重点部门监督制度(精选6篇)

医院重点部门监督制度 篇1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面落实对“三重一大”的监督工作,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发生。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原则,充实和完善我院重点部门监督管理办法。

一、重点部门

根据卫生厅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研究确定人力资源部、财务部、招标办公室、药剂科、医学工程部、总务部、规划建设办公室、医疗保险办公室等为医院重点部门。

二、监督范围和内容

(一)对人事工作的监督

1、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有关人事工作的要求,人力资源部应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差额考察、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任前公示,任职试用期等制度。做到推荐干部要充分发扬民主,考察干部要全面深入了解德、能、勤、绩、廉的表现情况。任用干部必须如实记录拟任人选的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的情况。

2、认真执行省卫生厅职称晋升、聘任工作的有关规定。

3、人才引进及毕业生分配工作中的推荐、考察、面试、决定、择优录用等程序要公开,结果要公示。

(二)对财务工作的监督

1、财务工作应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医院所有收支均纳入医院财务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严禁设立账外账、“小金库”和公款私存等。

2、对国家物价政策和收费标准执行情况以及各项收费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实施监督。

3、严格执行《票据法》、《现金管理条例》、《银行结算办法》。认真落实医院经费开支、程序及审批权限的有关规定(如礼品及招待开支等)。

(三)对招标工作的监督

1、凡是利用医院资金采购额度单次在5万元以上的医疗器械、后勤物资、基建工程、维修工程等各类高值项目均应纳入招标采购范围。政府招标的药品、耗材等在进入医院时都必须严格按医院制订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进行。

2、招标投标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信守信的原则,坚持质量第一和质量价格比最优相统一。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严格按照程序,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议标等不同的方式,防止虚假招标、干预招标、串标和非法挂靠等问题出现。

(四)对药事委员会和药剂科工作的监督

1、药品要实行集中招标,不使用非招标药品。

2、严格执行招标价格。

3、新药引进首先由有关专家论证,初步筛选引进品种,再经医院药事委员会(随机抽取委员名单)审批后方可引进。

4、药品采购要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遵循“计划采购、定额管理、加速周转、保证供应”的药品管理原则,保证药品质量,不准“统方”。杜绝药品购销中的“回扣”、“红包”等不正之风。

5、按规定对负责采购、保管、进药等工作岗位的主要人员定期轮岗(2年轮岗一次)。

(五)对总务部、规划建设办公室、医学工程部、医疗保险办公室等处(科)室的工作在重点岗位人员定期轮岗,并按有关文件要求进行监督。

三、监督办法

(一)重点部门选聘兼职监督员,对本部门工作进行监督。并按有关要求定期汇报所监督范围的情况,如发现特殊情况应随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二)纪委、行政监察与审计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每半年对上述重点部门进行检查(采取座谈会、听汇报或个别谈话、查看会议记录等方式)。

(三)纪委、行政监察与审计办公室对在重要岗位工作人员定期轮岗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四)纪委、行政监察与审计办公室、财务部等部门要按照《医院招标投标工作监督管理办法》对招标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五)对重点工程项目的监督,应从招标开始即成立由纪检、行政监察与审计办公室、财务部等有关专家参加的工程廉政领导小组,必要时邀请驻地检察部门有关领导参与对工程中的每个重要环节进行监督。

医院重点部门监督制度 篇2

1 方法

1.1 净化设备

迅洁(RGF)系列空气净化器。挂壁式:外观尺寸180 mm×780 mm×265 mm(高×宽×厚),风量260~480 m3/h,工作电压AC220 V/50 Hz,额定功率35 W。柜式:外观尺寸1 700 mm×480 mm×290 mm(高×宽×厚),风量600~900 m3/h,工作电压AC220 V/50 Hz,最大功率52 W。移动式:外观尺寸570mm×370 mm×230 mm(高×宽×厚),风量250~400 m3/h,工作电压AC220 V/50 Hz,额定功率80 W。

1.2 空气采样

JWL—ⅡC空气微生物检测仪及培养皿等。

1.3 试验方法

选择急诊输液室(20 m2)放置柜机1台,外科重症监护病房(260 m2)安装5台挂壁机2台移动机,并于开机净化3、6、8及24 h自动工作与不开机时相应时间的空气细菌含量分别进行采样;同时对选择的中风量及高风量净化消毒后的空气细菌含量分别进行采样;选择病种相近的外科重症监护病房,对使用迅洁空气净化器及其他净化设备(循环风紫外线动态空气消毒机)净化后的空气细菌含量分别进行采样。将所有空气采样平皿放置37℃孵育温箱培养48 h,计算菌落数。根据下列公式:细菌总数(cfu/m3)=N1 000/20。计算每立方米空气中的细菌含量并进行统计学处理与比较。

2 结果

(1)温度在20~24℃、湿度在50%~66%范围内,不控制人员出入并保持空气相对流通的工作状态下:面积约20 m2固定人数6~7人(患者及陪护)进出人次7~9次,室内放置1台柜式迅洁(RGF)-USF空气净化器,选择风量750~900 m3/h连续工作3 h时空气中的自然菌平均清除率为74.15%;6 h时空气中的自然菌平均清除率为65.79%;8 h时空气中的自然菌平均清除率为51.78%。详见表1。

(2)温度在24~27℃、湿度在30%~66%范围内,面积约260 m2固定人数37~40人(包括患者及工作人员),进出人次38~50次,室内空气相对流通的工作状态下,室内安装5台挂壁式迅洁(RGF)-USW空气净化器,模式选择自动(即低风量260 m3/h工作30 min,停30 min,自动循环),并放置2台移动式迅洁(RGF)-UST M2空气净化器,模式选择自动(即低风量250 m3/h工作20 min,停40 min,自动循环)同时工作,上午操作时间空气中的自然菌平均清除率为62.78%;下午操作时间空气中的自然菌平均清除率为68.59%。详见表2。

(3)在同一地点相近条件下选择中风量与高风量分别净化空气后,经t检验其净化效果没有显著差别。详见表3。

(4)同类重症监护病房使用迅洁空气净化器比使用循环风紫外线消毒机的室内空气细菌含量减少65.6%。详见表4。

3 讨论

(1)表1显示迅洁(RGF)-USF空气净化器在常规工作的状态下,开机3 h人员较少时空气细菌含量可控制在200~400cfu/m3范围内,使室内空气细菌的含量减少74.15%,虽然随着净化时间延长细菌清除率下降,但空气中细菌的绝对值并未明显增加,主要与对照组随着患者减少空气中细菌量也随之减少有关。若在自动模式下工作(每次开机20~30 min后停机30~40 min,自动循环),在人员较多时空气细菌含量也控制在300~600 cfu/m3范围内,使外科重症监护病房在日常工作状态下空气中自然菌含量明显减少,与目前采用循环风紫外线消毒机净化空气的监护病房相比,自然菌减少近2/3;表3显示在设备应用范围内选择高、中、低风量,对室内空气的净化效果没有显著差别,主要与迅洁PHI技术原理有密切关系。

(2)迅洁(RGF)系列空气净化设备主要是通过PHI(photohydoionization,光氢催化氧化矩阵)技术原理,在宽光谱紫外线与多种稀有金属催化剂作用下产生包括过氧化氢、羟基粒子、超氧离子及纯态负离子等在内的PHI净化因子,以离子态遍布整个空间中,主动捕捉并杀灭空气中的细菌、病毒、和霉菌,并可以分解有害的挥发性有机物气体,同时生成的负离子又可以沉降空气中的微粒及去除异味,空气流动更有利于发挥净化作用。而其他空气净化设备如高压静电过滤器、循环风紫外线杀菌机、含有纳米光触媒技术的净化消毒器包括巴斯特空气灭菌管[2]等,多是在空气通过机器的瞬间被净化消毒,其净化效果依赖于每小时通过机器的风量,比较适合相对密闭的空间净化,但也容易出现卫生死角。相比较而言迅洁通过PHI技术原理净化空气,更适合医院重症监护病房患者多、操作繁忙、进出频繁、比较流通的空间净化。本组临床试验显示,迅洁空气净化设备在空气净化过程中受环境因素的影响较小。例如,外科重症监护病房在人员进出平均40多次的情况下,选择中、低风量仍可达到较理想的净化效果,使空气中自然菌减少约65%。由于选择较低风量,故气流小噪声低,提高了患者的舒适感,与其他净化设备相比更容易被接受。根据迅洁空气净化器的设计原理,每台设备的耗电量仅相当于35~80 W的灯泡,并具有在使用期内(一般2 a)无需清洗、无需更换配件、无需专人维护的特点,与使用其他空气净化消毒机时必须经常清洗、定期更换滤网等要求有较大的不同,既省力又节能,也突出了迅洁(RGF)空气净化设备在医院动态空气净化应用中的优势。

参考文献

[1]方建龙,吴亚西,李新武.不同消毒技术空气消毒效果及其影响因素研究进展[J].中国消毒学杂志,2007,24(4):368.

医院重点部门监督制度 篇3

【关键词】 医院感染重点部门;预防和控制;管理要求

doi:10.3969/j.issn.1004-7484(x).2013.06.773 文章编号:1004-7484(2013)-06-3496-02

医院感染伴随着医院而生,全世界所有的医疗机构都无法回避它。在21世纪的今天,医院感染预防和控制工作更面临着严峻的考验。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与安全。本文旨在阐述医院感染重点部门医院感染防控,提出管理要求,切实提高医院感染管理水平。

国家卫生部高度重视医院感染预防和控制工作。在2004年修订了《传染病防治法》,2006年颁布了《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明确了责任、义务及工作原则。针对医院感染重点部门和关键环节,制定了如《医院手术部(室)管理规范(试行)》,《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管理规范》,《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内镜清洗消毒技术操作规范(2004年版)》,《新生儿病房清洗消毒管理规范》等。2012年,卫生部制定印发了《预防与控制医院感染行动计划(2012-2015年)》,更明确了“十二五”期间医院感染工作的主要目标和任务。

1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制定和落实相关规章制度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我院完善并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如医院消毒隔离制度,医院感染病例监测制度,医院感染病例登记报告制度,消毒灭菌环境监测制度,多重耐药菌医院感染防控规定,各重点部门医院感染管理要求,医院感染管理质量控制绩效考核细则等。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2 重点部门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

根据卫生部相关规范和指南,结合我院医疗质量监管体系,积极开展重点部门医院感染监测,加大监管力度,针对薄弱环节持续质量改进,有效地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发生。重点部门医院感染管理要求如下。

2.1 手术室的医院感染管理

2.1.1 物体表面清洁消毒工作要求 应采取湿式清洁消毒的方法。清洁消毒用品应选择不易掉纤维的织物,不同区域宜有明确标识,分开使用,用后清洗并干燥存放。每日清晨应对所有手术间环境进行清洁。手术间所有物体表面,如无影灯、麻醉机、输液架、器械车、地面等宜用清水擦拭,并在手术开始前至少30分钟完成。两台手术之间,环境或设备表面若有可见污染或疑似污染时,应使用消毒剂消毒。全天手术结束后,应对手术室暴露的地面和物体表面进行清洁消毒。每周对手术室所有的地面和物体表面进行彻底清洁消毒。朊毒体、气性坏疽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性疾病患者手术结束后,应进行终末消毒。

2.1.2 空气清洁消毒工作要求 温度应保持在20-25℃,相对湿度为40%-60%。空调应保持正压,以防止走廊和邻近区域空气进入。保持每小时至少15次的空气交换,其中至少

3次应为新鲜空气。无论是再循环或新鲜的空气,必须选择适当的过滤网加以过滤。进风口就位于天花板,而出风口接近地面。保持手术间的站处于关闭状态,除非有设备、工作人员和患者进出。洁净手术室各功能区域的空气净化系统就独立设置。骨科植入物手术就考虑在室内空气经过严格净化的手术间进行。洁净手术室连台手术时应满足各等级用房自净时间的要求。

2.1.3 手术器械清洁消毒工作要求 属高度危险性物品,对耐热耐湿的诊疗器械,首选压力蒸汽灭菌。对不耐湿、耐热的物品可选干热灭菌。对不耐熱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可选择低温甲醛蒸汽灭菌。对不耐热、不耐湿的诊疗器械,可选择环氧乙烷菌。对不耐高温、湿热的医疗器械可选择过氧化氢气体等离子体灭菌。

2.2 血液净化室的医院感染管理

2.2.1 环境清洁消毒工作要求 治疗室、透析治疗区每日上、下午通风1-2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必要时开启空气动态净化消毒设备。地面每日用清水湿式擦拭,有血液体液污染时应立即消毒,抹布分区使用。

2.2.2 物品清洁消毒工作要求 每位患者透析结束后,对其透析单元内所有物品表面进行擦拭消毒,床单、被套、枕套等物品一人一用一更换。对护理站的桌面、电话、电脑等要保持清洁,必要时使用消毒剂擦拭。

2.2.3 透析机清洁消毒工作要求 透析机外部在每次透析结束后要擦拭消毒,透析中有污染时随时擦拭消毒。透析机内部在透析中发生透析器破膜、传感器渗漏等情况时应消毒后继续使用,每次透析结束后应对机器内部管路进行消毒。

2.3 内镜室的医院感染管理

2.3.1 软式内镜消毒或灭菌要求 采用消毒浸泡消毒或者灭菌时,应将清洗擦干后的内镜置于消毒槽并全部浸没消毒液中,各孔道用注射器灌满消毒液。非全浸式内镜的操作部,应用清水擦拭后于用75%乙醇擦拭消毒。需要消毒的内镜采用2%碱性戊二醛灭菌时,浸泡时间为:胃镜、肠镜、十二指肠镜浸泡不少于10分钟。支气管镜不少于20分钟。结核杆菌、其他分枝杆菌等特殊感染患者使用后的浸泡不少于45分钟。内镜附件应一用一灭菌。相关物品清洗后,弯盘、敷料缸等压力蒸汽灭菌;复用的口圈、注水瓶及连接管使用消毒剂浸泡消毒后,复用的口圈用流动水冲净;注水瓶及连接管用无菌水冲净,干燥备用。使用时注水瓶内应注入无菌水,每天更换。

2.3.2 硬式内镜消毒或灭菌管理 消毒的内镜可用煮沸消毒方法,水沸腾后计时20分钟。灭菌的内镜可用压力蒸汽、环氧乙烷和消毒剂浸泡等灭菌方法。连台手术应具有快速灭菌条件,否则一套内镜一天限做一台手术。用消毒剂进行消毒或灭菌时,器械的轴节应充分打开,管腔内应充分注入消毒液。

2.4 新生儿病房的医院感染管理

2.4.1 环境管理要求 新生儿病房环境整洁,通风良好。新生儿淋浴间应保持清洁,定期消毒,适时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清闲,淋浴物品专人专用。足月新生儿的适宜温度为22-26℃,早产新生儿适宜的温度为24-28℃,相对湿度保持在60%-65%。病房应配备必要的清洁和消毒设施,如抹布、拖布、消毒剂等。

2.4.2 新生儿使用的器械、器具及物品要求 氧气湿化瓶、吸痰瓶应当每日更换,并清洗消毒,呼吸机管路由CSSD集中回收、清洗、消毒。蓝光箱和暖箱应当一人一箱,每日清洁并更换湿化液,用后终末消。同一患儿长期连续使用暖箱,应当每日进行清洁,每七日更换一次暖箱。婴儿床内或暖箱内有婴时,不得使用酚类制剂擦拭其表面。接触患儿皮肤、粘膜的器械、器具及物品应当一人一用一消毒。如雾化吸入器、面罩、氧气管、体温表、吸痰管、浴巾等。患儿使用后的奶瓶、奶嘴一用一洗一消毒;盛放奶瓶、奶嘴的容器、保存奶制品的冰箱应当每日清洁与消毒。新生儿使用的被服、衣物等应保持清洁,潮湿或污染后应及时更换。患儿出院后应当对床单元进行终末消毒。

3 结 论

医院重点部门监督制度 篇4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工作,根据卫生部、卫生厅纪检监察工作要求,加强对重点部门和关健岗位人员的监督,结合医院实际情况,重新修订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定期轮岗交流制度。

一、定期轮岗交流的岗位

1、人事、财务、总务基建、药剂、设备、信息等重点部门负责人。

2、总务科、设备科、药学部采购员及仓库保管员,图书采购员。

3、工程管理员、卫生材料管理员。

4、财务科会计、出纳,单列核算科室(项目)的财务人员。

5、其他关键岗位。

二、轮岗期限

1、重点部门负责人每三年或根据医院实际情况适时轮岗交流。

2、采购员、会计等关键岗位每二年轮换岗位。

三、具体措施

1、重点部门负责人轮岗交流由医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

2、关键岗位人员轮岗由所属科室决定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3、轮岗交流人员按要求做好交接工作。

医院重点部门监督制度 篇5

医疗质量关键环节

一、危急重患者质量管理标准及措施

1、标准:

(1)危急重患者抢救治疗措施和方案符合抢救治疗原则,快速、高效。(2)病历书写符合规范要求,及时、准确、规范。

(3)会诊讨论等按照相关制度执行,急诊急危重患者会诊应在≤15分钟到达现场。

(4)门诊、急诊留观不得超过72小时,住院患者3日未明确诊断或病情恶化者必须组织相关专业会诊讨论,尽快明确诊断,制定相应诊治计划和方案。疑难危重死亡病例要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讨论分析。

(5)紧急手术应在决定手术后即刻开出术前医嘱,做好必要的术前检查及相关准备,麻醉科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前往病人所在病房,检查病人并随病人进入手术室。手术由有关科室按医院手术分类与审批权限规定指派相应职称的医师主刀。

(6)急救药品物品齐全,设备处于正常状态。(7)执行医院感染相关规定。

2、措施:

(1)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首诊负责制,严格交接班。

(2)为急危重患者的检查、入院、手术等开辟“绿色通道”,简化手续和流程,保证各种措施和方案的有效落实。

(3)急危重患者的检查、转科、转院各部门要通力配合,提前做好准备,必须有医护人员陪同和护送,并准备必要的抢救药品和设备。

(4)加强医务人员的培训,人人熟练掌握急危重病员的抢救治疗程序和技术操作标准。

(5)在抢救的同时,逐级报告,必要时组织科间和全院会诊及抢救。

1(6)严密观察病情,记录要及时详细,用药处置要准确,对危急病人应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方可移动。

(7)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查对制度,口头医嘱执行时,应加以复核。(8)及时与病人家属及单位联系,随时将病情进行通报,重要诊治措施、监护计划、有创检查应征得本人、家属或委托人同意,并签署医疗同意书。

(9)及时完成病历书写和记录。

(10)加强院科两级质量控制,检查和考核结果纳入每月医疗质量综合考核体系,并与绩效工资挂钩。

二、围手术期管理标准和措施

1、标准:

(1)术前检查齐全,准备完善。

(2)大中型手术、复杂手术、危重患者手术、特殊患者手术、新开展手术有术前讨论,制定有详细的手术方案;手术审批报告及时;完成术前小结。

(3)择期手术应于手术前一日,急诊手术提前30分钟通知手术室麻醉科,参加手术的医护人员必须按时做好准备和参加手术,急诊手术随叫随到。

(4)麻醉师术前必须查看病员,评估风险,制定麻醉方案,术后按时访视。

(5)术前履行告知义务,并签署手术同意书及相关医疗文书。(6)手术人员安排按照《手术分级管理》要求执行。(7)执行手术安全核查。

(8)病历书写按照病历书写规范要求执行。(9)执行医院感染相关规定。

(10)手术室布局合理、流程规范,手术室器械、药品和设备必须满足手术及麻醉需要。

(11)医疗废物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要求处置。

2、措施:(1)严格执行围手术期管理制度。

(2)择期手术前,必须完成必要的辅助检查,尽可能明确诊断,按规定进行术前讨论、报告审批。

(3)做好各项术前准备工作,纠正手术相对禁忌症。

(4)术前履行告知义务,并签署好手术同意书及相关医疗文书。(5)严格执行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合理安排手术人员。(6)提前通知手术相关部门做好手术相关准备。(7)手术过程严格执行手术操作规范。

(8)麻醉师必须进行麻醉访视。做好麻醉准备、术中管理、术后管理和随访。严格掌握拔管指征,不得随意带管回病房。

(9)严格遵守手术室工作制度,遵守无菌原则。(10)严格手术器械管理,术前术后清点无误。(11)严格手术安全核查相关规定。

(12)术中发现异常、“意外”等均应及时请示上级医师、科主任,必要时应立即向医务科汇报。

(13)及时书写认真填写各种记录单,粘贴各种标签存放病历中。(14)离体组织送病检。

(15)麻师、术者、护士共同护送病员到病房,并做好交接工作。麻醉医师在24小时内作好随访记录,特殊情况时及时、多次随访。

(16)手术医生及时下达术后医嘱,及时完成手术相关记录,向值班医生做好交班。

(17)病区护士根据医嘱和病情认真做好护理、治疗和健康教育、康复指导工作。

(18)急诊科、门诊换药室、科室治疗室除开展简单的清创缝合、紧急止血和外科换药手术外,不允许开展其他手术。

(19)加强院科两级质量控制,检查和考核结果纳入每月医疗质量考核体系,并与绩效工资挂钩。

三、有创诊疗操作管理标准和措施

1、标准:

(1)操作人员必须具有相应资质。

(2)有创诊疗操作项目根据患者病情是必要的、可行的。(3)病员及或家属(委托人)同意。(4)配备必要的抢救药品和设备。(5)执行医院感染相关规定。

(6)医疗废物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要求处置。

2、措施:

(1)严禁无资质人员操作。

(2)充分尊重患者知情同意权,履行告知义务,签署同意书和其他相关医疗文书。

(3)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诊疗操作规范和常规。(4)认真做好操作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如:患者心理准备、物质器械、药品、人员等。

(5)操作中严格遵守操作流程及无菌原则。(6)及时完成相关操作记录。

(7)操作完成后及时告知操作结果交代注意事项并认真做好护理、观察和随访工作。

(8)加强院科两级质量控制,检查和考核结果纳入每月医疗质量考核体系,并与绩效工资挂钩。

四、输血与药物管理安全管理标准和措施

1、标准:

(1)医务人员必须具有相关资格。(2)输血与用药必须严格掌握适应症。(3)患者及其家属同意并签字。(4)药品要严格掌握等级权限。

(5)在病程中详细记录输血及特殊用药过程,必要时进行病例讨论。(6)完善输血前各项检查。(7)消毒灭菌、消毒隔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感染相关规定执行。(8)医疗废物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实施。

2、措施:

(1)严禁无资质人员操作。

(2)充分尊重患者知情同意权,履行告知义务,签署同意书和其他相关医疗文书。

(3)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诊疗操作规范和常规。(4)严密观察病情,记录要及时详细,用药处置要准确。

(5)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查对制度,口头医嘱执行时,应加以复核。(6)及时完成相关操作记录。

(7)操作完成后及时告知操作结果交代注意事项并认真做好护理、观察和随访工作。

医疗重点部门

一、急诊急救管理标准和措施

1、标准:

(1)按照卫生部《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各项要求设置。(2)急诊急救人员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一定临床经验及技术水平,医师、护士须具有较高的急救意识和急救综合能力。

(3)院前急救人员24小时待命,接到指令后5分内出车,迅速到达现场开展急救,待病情允许及时转送到医院或病员要求的医院治疗,做好与转诊医院交接工作。

(4)急诊抢救药品准备器材齐全,设备(包括车辆)保证正常状态,能满足院内院前急救需要。

(5)病历书写符合规范要求,及时、准确、规范。

(6)各种突发事件发生后立即启动医院相应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7)执行医院感染相关规定。

(8)医疗废物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要求处置。

2、措施:

(1)加强爱岗教育和医德医风教育,培养爱岗敬业、勇于奉献、“救死扶伤”高尚的职业情操。加强首诊负责制、岗位责任制、交接班等医疗制度的学习和落实。

(2)医护人员包括救护车驾驶员定期举行急救演练和培训。

(3)认真执行急诊技术操作规程,严密观察急诊病人的病情变化,做好各项记录。

(4)遇重大抢救,应立即上报,医务科长、分管院长应亲临现场指挥抢救。

(5)知晓急救的各种风险,加强与病员及家属的沟通,及时签署转送、转诊同意书和其他相关医疗文书。

(6)进入我院的急救病员按照医院急救病员“绿色通道”组织实施急救。(7)加强院科两级质量控制,检查和考核结果纳入每月医疗质量考核体系,并与绩效工资挂钩。

二、内窥镜室管理标准和措施

1、标准:

(1)诊疗操作按照相关内窥镜技术操作规范和流程执行。(2)检查室必须配备必要的抢救药品和设备。

(3)消毒灭菌按照《内镜清洗消毒技术操作规范》等要求执行。(4)检查报告及时、描述准确、结论科学。(5)执行医院感染相关规定。

(6)医疗废物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要求处置。

2、措施:

(1)操作医师必须了解相关病史,把握检查的适应症、(相对)禁忌症,检查前必须进行必要的检查和准备。

(2)对用过的内窥镜,相关物品应按要求清洗、消毒,并记录。(3)对发现异常组织必须进行活体组织病理学检查。

(4)对高危病员必须进行此检查前,应在临床科室做好充分的准备,征得病员及家属同意进行。

(5)检查前必须履行告知义务,签署检查知情同意书和相关医疗文书。(6)加强院科两级质量控制,检查和考核结果纳入每月医疗质量考核体系,并与绩效工资挂钩。

三、产房管理标准与措施

1、标准:

(1)产房应保持清洁整齐和适宜的温度、湿度,通风良好。(2)产房应备有必要的抢救药品和器械,随时保持效期和完好。(3)产房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

(4)工作人员无传染病者。谢绝参观、探视。

(5)产妇在产后一般留观1-2小时,无特殊情况才可送回病房。(6)出生后的新生儿须作全身检查,测体重,验留脚印、系手圈、滴眼药等,然后送母婴室。

(7)病历质量按照病历书写规范要求执行。

(8)工作人员进入产房时,必须穿专用衣、裤、鞋,戴好工作帽、口罩,接生和手术时,应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

(9)执行医院感染相关规定。

(10)医疗废物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实施。

2、措施:

(1)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2)产房应备齐产程中所需要物,药品和急救设备,固定位置,专人保管,定期检查、维修,及时补充和更换。

(3)应热情接待产妇,严密测血压、听胎心、观察产程。产妇在待产和分娩过程中应及发现和处理异常情况。

(4)产房应保持清洁,定期做好清洁工作、消毒工作和细菌培养。患有传染病的产妇,分娩时应采取隔离措施,产后及时消毒处理,分娩结束后,及时整理用物、产床、被服,行常规清洁消毒,各种物品归还原位。定期大清扫、空气培养,各种消毒物品定期灭菌,各种消毒液按规定更换。

(5)接生后,接生人员应及时、准确地填写产程、临产、新生儿和出生证等记录。

(6)新生儿出生后要及时让产妇和亲人知晓相关情况。(7)产房应有浸泡手消毒液,保持浓度,定期更换。

(8)加强院科两级质量控制、检查和考核,关键纳入每月医疗质量考核体系,并与绩效工资挂钩。

四、重症病房管理标准和措施 1.标准:

(2)建立完善质量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

(3)执行《ICU转入病人制度》、《ICU转出病人制度》。(4)配备齐全的抢救药品、器械和设备,随时保持完好状态。(5)严格执行《医务人员进入ICU的管理制度》、《ICU探视制度》。(6)病历书写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执行。(7)执行医院感染相关规定。

(8)医疗废物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要求处置。

2、措施:

(1)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核心制度的执行。

(2)ICU医生全权负责医疗工作,专科医生参与,ICU医生分管病人,分工不分家,认真履行职责,随时掌握病情及变化,及时会诊和讨论,及时处理病情变化。

(3)及时与病员及家属加强沟通,通报病情及治疗计划等。(4)严格交接班,班班交接、床头交接。

(5)非本科及相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进入工作人员要穿工作服,戴工作帽,换拖鞋,必要时戴口罩。

(6)患者的家属需留下电话号码,以便必要时及时取得联系,严格执行患者家属探视时间。(7)保持仪器、设备完好,建立贵重仪器使用登记和交接制度,熟练掌握仪器、设备操作及使用、维护、保养,用后要整理完毕放回原处,关掉电源。

(8)加强院科两级质量控制、检查和考核,结果纳入每月医疗质量考核体系,并与绩效工资挂钩。

五、新生儿病房管理标准和措施

1、标准:

(1)按照《新生儿病室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各项要求设置。(2)建立完善质量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

(3)配备齐全的抢救药品、器械和设备,随时保持完好状态。(4)执行《医务人员进入新生儿病房的管理制度》、《新生儿病房探视制度》。

(5)病历书写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执行。(6)执行医院感染相关规定。

(7)医疗废物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要求处置。

2、措施:

(1)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医疗核心制度的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监护。

(2)医务人员认真履行职责,随时掌握病情及变化,及时会诊和讨论,及时处理病情变化。

(3)及时与家属加强沟通,通报病情及治疗计划等。(4)严格交接班,班班交接、床头交接。

(5)非本科及相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进入工作人员要穿工作服,戴工作帽,换拖鞋,必要时戴口罩。

(6)患者的家属需留下电话号码,以便必要时及时取得联系,严格执行患者家属探视时间。

(7)保持仪器、设备完好,建立贵重仪器使用登记卡和交接制度,熟练掌握仪器、设备操作、使用、维护、保养,用后要整理完毕放回原处,关 掉电源。

(8)加强院科两级质量控制、检查和考核,结果纳入每月医疗质量考核体系,并与绩效工资挂钩。

六、血液透析室管理标准和措施

1、标准:

(1)按照卫生部《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基本标准》各项要求设置。(2)按照卫生部《医疗机构血液透析管理规范》管理。(3)执行医疗核心制度及各项工作职责。(4)病历书写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执行。

(5)配备齐全的抢救药品、器械和设备,随时保持完好状态。(6)执行医院感染相关规定。

(7)医疗废物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要求处置。

2、措施:

(1)建立完善质量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并严格执行。(2)严格按照血液透析治疗流程开展工作

(3)医务人员认真履行职责,随时掌握病情及变化,及时处理病情变化。(4)严格执行透析室工作制度,非本科及相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进入工作人员要穿工作服,戴工作帽,换拖鞋,必要时戴口罩。

(5)保持仪器、设备完好,建立使用登记和交接,熟练掌握仪器、设备操作及使用、维护、保养。

(6)加强院科两级质量控制,检查和考核结果纳入每月医疗质量考核体系,并与绩效工资挂钩。

七、手术室管理标准和措施

1、标准:

(1)建立健全各项医疗制度及岗位职责。

(2)手术室设置及配置符合相关要求,区域及人员合理。(3)建立手术室各环节无菌操作规程。

(4)配备齐全的抢救药品、器械和设备,随时保持完好状态。(5)执行医院感染相关规定。

(6)医疗废物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要求处置

2、措施:

(1)建立完善质量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并严格执行。(2)各环节严格按照无菌操作规定开展工作。

(3)各环节严格执行安全管理措施,重点是手术安全核查,物品清点要求仔细清点器械、敷料、缝针等,准确记录。

(4)认真履行职责,随时掌握手术病人麻醉及病情变化,及时处理。(5)非手术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手术室,进入人员要按规定换装。(6)保持仪器、设备完好,建立使用登记和交接,熟练掌握仪器、设备操作及使用、维护、保养。

(7)加强院科两级质量与控制,检查和考核结果纳入每月医疗质量考核体系,并与绩效工资挂钩。

八、介入室管理标准和措施

1、标准:

(1)建立健全各项医疗制度及岗位职责。

(2)介入室设置及配置符合相关要求,区域及人员合理。(3)建立介入室各环节无菌操作规程。

(4)配备齐全的抢救药品、器械和设备,随时保持完好状态。(5)按规定介入耗材管理。(6)执行医院感染相关规定。

(7)医疗废物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要求处置

2、措施:

(1)建立完善质量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并严格执行。(2)各环节严格按照无菌操作规定开展工作。(3)各环节严格执行安全管理措施,重点是查对制度。(4)认真履行职责,随时掌握介入病人病情变化,及时处理。(5)非介入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介入室,进入人员要按规定换装。(6)保持仪器、设备完好,建立使用登记和交接,熟练掌握仪器、设备操作及使用、维护、保养。

检察院自侦部门初查监督制度探索 篇6

从头监督严防腐败

现在检察机关自侦部门办案绝大多数都要经过初查阶段,初查现已成为检察机关办案的一个重要环节。

初查从字面意思可以理解为初步审查、初步调查或初步侦查。根据高检于1999年11月8日颁布的《关于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简称“40条

”)第6条规定“初查是检察机关对案件线索在立案前依法进行的审查,包括必要的调查”。从实践看,当前,检察机关在依照《刑事诉讼法》办理贪污贿赂和渎职等自行侦查的案件时,普遍采用“受案、初查、立案、侦查”的工作程序。通常在接到举报、控告材料后,进行一些必要的调查工作,在判断确有犯罪嫌疑后,即开始立案侦查,使案件进入刑事诉讼程序。在初查过程中,有相当多的举报线索经过调查,因为没有确凿的证据或涉嫌犯罪事实而作不立案处理。从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办案效率。但现在的《刑事诉讼法》中,对初查,包括初查的提起,决定权,处理结果的决定权,以及初查的手段方式等环节步骤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所以现在侦查部门对初查权的利用存在随意性,很容易滋生腐败。

××*检察院检察长××上任以来,对自侦部门办理自侦案件,特别是初查阶段的监督问题十分重视,多次召开全体干警大会和检委会提出这个问题,经过激烈的讨论和认真研究,并结合自侦部门办案实际,××*检察院已经摸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对自侦部门初查活动的监督办法。

一、加大对初查过程中公正执法、廉洁办案的教育力度

我院紧紧围绕上级院提出开展的“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活动,紧密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活动和严格落实“十八条”,采取上廉政课,观看党风廉政电教片,召开以案论纪讨论会,和通过集中学习、专门谈话、廉政承诺等多种形式对干警进行廉政教育,使教育内容更加充分具体。

二、制定具体规定,规范侦查部门初查活动

(一)初查的提出,为全面准确掌握全院初查活动,根据全院一盘棋的思路,防止部门、干警擅自初查,我院规定所有群众举报线索和摸排线索,必须交控申科,由控申科进行备案整理,报经检察长批准后,再根据案件性质分流到自侦部门,同时严禁控申部门自行初查、侦查,从源头上止住了初查的情况。

(二)初查的办案规定,为防止侦查部门和侦查干警在初查过程中的腐败现象,我院专门制定了自侦部门初查活动准则:

1、初查必须填写初查审批表,并制定初查方案,明确初查人员、负责人、责任人,以及保密和初查后的应对措施,报部门负责人、主管副检察长、检察长审批并备案,有效的防止了盲目初查和随意初查的现象。

2、初查中,原则上个办案人员及相关人员不得接触被调查对象,必须要接触时,须由部门负责人报经主管副检察长批准,并根据我院“一岗双责”规定明确安全责任人,采取严密的安全防范措施。

3、询问时要严格遵守各项法律规定,严禁在初查阶段以任何方式限制、剥夺被调查人员的人身自由。

4、询问中必须有三人以上在场,其中专门一人负责被调查人员的安全,禁止侦查人员单独接触被调查、询问人员。

(三)初查后的处理,初查结束后,不论是否具有继续侦查的价值,侦查人员应立即将初查报告和初查意见上报主管副检察长、检察长审批,防止侦查人员,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造成案件流失,危害社会。

三、加大监督力度,保障初查的公正廉洁

1、把初查写入廉政承诺书,将廉政承诺扩大到初查过程,向全院干警公布、宣读,使干警自我加压,促使其做好自我监督工作。

2、实行初查备案制,规定控申科在向侦查部门提供初查线索时,必须将线索报监察科备案,以使监察科对全院的初查案件做到有据可查,同时侦查部门在初查前必须将初查计划报监察科备案,以备检查,防止侦查部门私自初查,另外初查结束后,侦查部门要将初查报告报监察科备案,以防止侦查部门私自结案,造成案件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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