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分公司营业厅应急处置预案(试行)

2024-06-03

移动分公司营业厅应急处置预案(试行)(精选10篇)

移动分公司营业厅应急处置预案(试行) 篇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中国移动江苏公司徐州分公司各营业厅(以下称“营业厅”)正常服务秩序,预防或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根据法律法规及省公司相关规定,制定本预案。第二条 本预案适用于营业厅应对面临突发事件时的处理。

第三条 营业厅应根据本预案定期进行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演练。演练结束后要有演练记录,记录内容至少包括:演练时间、演练内容、参加人员和评估情况等。第二章 应急处理要求

第四条 营业厅发生突发事件,应立即启动本预案,实施有效措施,降低突发事件的影响和危害。

第五条 营业厅对所发生的服务突发事件应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服务管理部门报告,不得拖延,不得漏报、瞒报。

第六条 服务突发事件报告的主要内容:

(一)营业厅名称、地点;

(二)事件发生的时间;

(三)事件的种类,包括:抢劫、火灾、营业厅遭到围攻、寻衅滋事扰乱营业厅秩序、营业厅客流量激增、客户突发疾病、客户遭受意外人身伤害、客户遗失物品、媒体报道等;

(四)事件的影响和危害程度,包括:人身、财产、资金、业务资料等损失情况及媒体影响范围等;

(五)已采取的应急措施,对事件的控制程度;

(六)事态发展趋势、可能造成的潜。

火灾应急预案

当营业厅发生火灾时,应采取如下措施:

(一)发生初起火情时,物业护卫人员(营业人员)应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全力进行扑救。如遇无法处理火情,应向综合部安保人员报告情况。

(二)迅速切断营业厅电源。

(三)疏散客户,并转移现金、业务资料、账簿到安全的地方。

(四)火势较大,无法控制时,应立即拨打119报警,并安排人员引导消防车抵达火灾现场。

(五)紧急调配人员,加强防卫,做好柜台、保险柜等重点设施的防盗、防抢工作。第十一条 营业厅遭到围攻应急预案

当营业厅遭到围攻时,应采取如下措施:

(一)营业厅负责人和物业护卫人员迅速到达现场,对当事人进行劝解疏导,必要时对其进行法制宣传并提出警告。

(二)劝解无效或当事人无理取闹,造成营业厅无法正常营业的,应立即向公司安保人员报告,并视情况向公安机关报警。

(三)提示客户注意自身及财产安全。

(四)若当事人有极端行为(如砸、抢营业厅)或极端行为倾向时,物业护卫人员应控制住首要分子,严厉制止其行为。同时启动“抢劫应急预案”。

(五)营业厅应按规定保存好监控录像资料,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第十二条 寻衅滋事、干扰他人,扰乱营业厅秩序的应急预案 当营业厅发生寻衅滋事、扰乱秩序的情况时,应采取如下措施:

(一)物业护卫人员迅速到达现场,应立即向公司安保管理人员报告,劝导当事人离开营业区。

(二)物业护卫人员(营业人员)应了解事发原因,迅速妥善解决当事人合理的要求。

(三)若协商未果,当事人干扰其他客户不能正常办理业务,应及时制止。劝说无效的可给予适当警告。

(四)警告无效的,要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并拨打“110”报警。

(五)营业厅按规定保存好监控录像资料备查。第十三条 营业厅客流量激增应急预案

当营业厅出现客流量激增,超过正常受理能力时,应采取如下措施:

(一)视情况增加营业台席,延长营业时间。

(二)营业厅负责人、物业护卫人员要维护好营业场所秩序,并引导客户使用自助渠道办理业务,或引导客户到客流量较小的营业厅办理业务。

(三)查明客户流量激增原因。如因疑似起哄拥挤,按“起哄拥挤应急预案”处理。

(四)关注营业厅内老弱病残客户,以免因客户流量大造成客户意外伤害。

(五)视情况与上级联系,请求调配物业护卫人员、业务人员协助做好营业及维护秩序工作。第十四条 客户在营业厅突发疾病应急预案

当营业厅内发现有客户突发疾病时,应采取如下措施:

(一)物业护卫人员(营业人员)发现客户身体不适时,应为客户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视情况拨打120或其它急救电话。

(二)客户突发重大疾病时,不要轻易移动客户,应立即拨打120或其它急救电话,并维持好现场秩序。

(三)应设法了解客户家属或单位的联系方式,并及时通知。

(四)营业厅按规定保存监控录像资料备查。

第十五条 客户在营业厅遭受意外人身伤害应急预案

当营业厅内有客户遭受意外人身伤害时,应采取如下措施:

(一)发现情况后,查看客户伤情,对其进行安抚宽慰。

(二)客户受伤较轻的,如属于营业厅设施设备原因造成伤害的,营业厅人员应主动协助客户到医院治疗。属于自身原因造成的,应主动和客户沟通,进行安抚宽慰。

(三)客户伤势较严重的,不要碰触和挪动客户,应主动了解客户家属或单位的联系方式,并及时通知。同时拨打120或其它急救电话。

(四)由于营业厅原因对客户造成伤害,客户要求索赔的,应积极与客户协商解决,同时向上级汇报,防止不良影响扩大。

(五)营业厅按规定保存监控录像资料备查。第十六条 客户在营业厅遗失物品

当客户反映在营业厅内遗失物品或营业厅发现客户遗留物品时,应分别采取相关措施:

(一)客户向营业厅反映遗失物品 1.应首先帮助客户回忆业务办理过程,协助客户在柜台、休息区等可能遗失物品的地方查找。2.确认客户物品遗失后,应对客户表示同情。若客户要求营业厅赔偿遗失物品时,应婉言拒绝,并注意表达方式,避免发生冲突,同时配合客户报案。3.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尽最大可能挽回客户的损失。4.按规定保存监控录像资料备查。

(二)营业厅拾到客户遗留物品

1.拾到客户遗留物品后,应主动当面归还。

2.无法当面归还的,由双人在监控范围内清点客户物品,并做好记录。3.通过查看当日监控录像确认失主身份,并设法联系客户前来认领。4.在失主认领前妥善保管物品,并按规定保存监控录像资料备查。

物业公司高温天气应急处置预案 篇2

1目的提高本管理处在高温天气时处置突发事件和抗风险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高温可能引发的意外事件造成的损害。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在服务项目上在高温天气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高温天气是指当天最高气温达35ºC及35ºC以上的天气。

3高温天气户外作业时间规定

3.1保安户外立岗时间调整为上午7:00~11:00,下午14:00~18:00。

3.2高温天气保安户外作业轮岗时间由每半小时调整为每15分钟。

3.3保洁、保绿户外作业时间拟安排在气温相对较低的早、晚两段(如属外包作业,则向分包商提出建议)。

3.4维修人员除紧急抢修外,户外作业时间拟安排在气温相对较低的早、晚两段;如必须进行户外作业,维修主管必须做好人员调配安排和防暑措施。

4高温天气工作场所设施及相关物品

4.1保安立岗处遮阳棚(伞)必须完好。

4.2暂无条件安装空调的保安警卫室、休息室,必须配备电风扇。

4.3在工作间应配备备用防暑药品,如清凉油、仁丹、十滴水等。

4.4确保工作场所或周边有安全、完好的茶水供应设施。

4.5员工工作场所必须干净、整洁,配套设施完好。

5中暑患者的应急救助

中暑是由于长时间工作在高温或高湿度的环境中人体产生的热量不能及时散发,体温失调而引起的症状。主要表现为体温升高、面色苍白、脉搏快而细弱、血压降低,严重时甚至昏迷。

一旦发现有中暑症状者,应视不同情况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5.1迅速将患者移到阴凉通风处仰卧休息,解开患者的衣扣腰带。

5.2患者能喝水时马上给其喝些凉开水、淡盐水或糖水、清凉饮料。

5.3患者体温升高,可冷敷、冷水擦身或不断给其煽风吹凉,以助散热。

5.4患者如呼吸困难、昏迷不醒、高热症状时要迅速送往医院治疗。

6后续处理

按照公司《事件报告工作规程》进行后续处理。

7相关文件

7.1《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

8适用记录

移动分公司营业厅应急处置预案(试行) 篇3

1目的提高本公司在发生水浸事故时,处置事件和抗风险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在服务项目上对水浸事故发生时的应急处置工作。

3工作程序

3.1办公时间水浸、水管爆裂的应急处置

3.2非办公时间水浸、水管爆裂的应急处置

非办公时间(夜间、双休日、节假日等)发生水浸、水管爆裂事件,基本处置流程同“3.1办公时间水浸、水管爆裂的应急处置”,需做如下调整:

3.2.1员工接到客户或他人水浸、水管爆裂的报告,应立即通知保安领班和维修值班人员;并视情况报告保安主管、维修主管、管理处负责人。

3.2.2需进客户单元进行检查、应急抢修的,应设法通知业户紧急联络人,征得同意立即破门而入或等待其前来开门。

3.3注意事项

3.3.1对电梯有影响时,电梯提升至顶层,同时要用沙袋挡住电梯门,而后工程人员可后续跟进前往顶层将电梯关机,否则将造成电梯长时间报警,易引发故障或引起客户恐慌,接替门岗的保安人员应协助前台接待人员告知客户因突发事件电梯暂停使用,并维持大堂秩序。

3.3.2沙包挡水位置的选择应首要考虑电梯、配电间、档案室、客户房门等重要部位,其他应设置在一些较狭窄的通道/过道/门等关键部位,这样最为迅速和有效。

3.3.3水流疏导的基本原则是将大量的水引往卫生间、楼梯间、排水孔等处,从而减缓蔓延,减少损失,疏导方法有很多种,包括封堵引导、接驳水带引导、吸水等。

3.3.4最先到场的保安及工程人员应及时将已受损或可能受损的电气设备切断电源,必要时切断局部区域或楼层电源,防止短路、漏电、触电等事故。

3.3.5关闭进水阀、打开排水阀是应急处理措施中的重要步骤,消防、生活、空调三类水源均有大楼总阀和楼层分阀,操作原则是“先总后分”或“总分同步”,关闭消防水进水总阀时则须先行关闭消防水泵阀门。

3.3.6监控室保安应严密关注监视图象,留意消防泵是否启动,并与现场排险抢修人员保持紧密的信息沟通,同时协助做好通讯、人员调度和工作安排。

3.3.7确系严重漏水时,管理处主任获悉后还应在第一时间致电告知大楼业户相关负责人。

3.3.8业户单元内漏水事故一般为消防水系统和空调水系统,且消防水系统水管爆裂的可能性更大,无法立即进入时可先行关闭消防水进水阀、打开排水阀,如水流无明显变化,再考虑空调水系统水浸的可能性。

3.3.9保安和工程人员在日常巡检中对跑、冒、滴、漏等现象均应充分关注,一旦发现问题就应立即报告,并迅速采取应急措施。

3.4电梯底坑进水或湿水处理

按《电梯突发事故处置预案》处置

3.5后续处理

3.5.1按照公司《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和安全管理部《事件报告工作规程》进行后续处理。

3.5.2相关现场应拍照留存,必要时申报保险理赔。

4相关文件

4.1《电梯突发事故处置预案》

移动分公司营业厅应急处置预案(试行) 篇4

成立公司重大火险应急处置工作专班。

组长:汤庆生

组员:钱达源、周汉军、陶波、胡贤文、彭红专、王伟、甘万木、徐礼清、黄家跃、代建国、吴克生、刘少成、李劲。

二、任务

负责修理厂、收银室、十条线路停车场的`重大火险事故的应急处置。

三、处置程序

1、接报告后,工作专班立即赶赴现场,按照火险部位停车场抢险预案,组织指挥扑救,转移车辆及易燃易爆物品。

2、配合消防人员施救,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调查,核实火险事发原因。

3、组织事故现场情况,消除火险再发隐患。

4、组织事故原因分析,研究制定和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狂犬病应急处置技术方案(试行) 篇5

1.总则 1.1背景

狂犬病是由狂犬病毒引发的人畜共患传染病,是迄今为止人类病死率最高的急性传染病。近年以来,我国狂犬病疫情呈上升趋势,病死率高居各类法定报告传染病首位。目前我县狂犬病疫情、疫点、疫区有所扩大,疫情形势十分严峻,特制定本应急处理技术方案。

1.2目的

为确保本县一旦发生狂犬病暴发疫情,能迅速查清疫源,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扑灭疫情。

1.3工作原则

狂犬病暴发疫情的应急处理工作,应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统一指挥,依法管理,分级负责,科学应对,快速处置”原则。

1.4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卫生部《狂犬病暴露后处置工作规范(试行)》、《狂犬病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GB17014-1997)、《狂犬病防治手册》、《消毒技术规范(第三版)》、《全国狂犬病监测方案》和《浙江省狂犬病监测方案》

1.5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本县区域涉及狂犬病暴发、流行、控制与处理的各项工作。2.分级判定

I级(红色预警)):1个月内,有2个以上县(乡镇)发生狂犬病疫情20例以上,或发病水平超过过去5年同期平均水平2倍以上的;

Ⅱ级(橙色预警)):1个月内,同一县(乡镇)内发生狂犬病10例及以上,或发病数虽未到20例,但扩散至毗邻县;

Ⅲ级(黄色预警)):1个月内,1个县(乡镇)发生狂犬病3例及以上,或同一县内超过2个乡、镇发生疫情,病例数在10例以下的,或发生动物间狂犬病疫情的。Ⅳ级(蓝色预警)):1个月内,1个县(乡镇)发生狂犬病少于3例的或发生动物间狂犬病疫情。

3.应急响应

县疾控中心根据狂犬病疫情提出预警报告,报请县卫生局研究决定,由县卫生局报请县政府研究决定,启动应急响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报请省卫生厅,统一向社会发布疫情信息。应急响应的变更与终止程序与启动程序相同。

3.1分级响应

3.1.1 Ⅰ级(红)的响应

(1)由省卫生厅或省政府成立指挥部,统一负责狂犬病应急疫情控制工作的组织、指挥、协调。

(2)县、县(乡镇)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内狂犬病防治工作的组织管理与指挥协调。在省疾控中心派专家组的指导下,县、县(乡镇)疾控中心负责辖区疫情的流行病学调查和现场处置工作。

3.1.2 Ⅱ级(橙)的应急响应

(1)在省卫生厅领导下,县、县(乡镇)的卫生局分别设立指挥部,负责疫情应急处置、防治工作的组织管理与指挥协调。

(2)县、县(乡镇)疾控中心在省疾控中心专家组的指导下负责疫情的流行病学调查和现场处置工作。

3.1.3 Ⅲ级(黄)的应急响应

(1)在县卫生局的领导下,由县疾控中心派出专家组对疫情的应急防控工作进行指导,并负责向省疾控中心和县卫生局报告疫情的发展和调查处置情况,必要时省疾控中心派员指导。

(2)疫情涉及县(乡镇)卫生局设立指挥部,负责辖内狂犬病防治工作的组织管理与指挥协调。

(3)疫情涉及县(乡镇)疾控中心在县级专家组的指导下,负责疫情的流行病学调查和现场处置工作。

3.1.4 Ⅳ级(蓝)的应急响应

(1)疫情涉及县(乡镇)卫生局设立指挥部,负责狂犬病防治工作的组织管理与指挥协调,并向县卫生局报告疫情发展和调查处置情况。必要时,县疾控 2 中心派员指导。

(2)疫情涉及的县(乡镇)疾控中心负责疫情的流行病学调查和现场处置工作,并向县疾控中心和同级卫生局报告疫情信息和调查处置情况和进展。

4.现场处置 4.1流行病学调查

4.1.1目的:核实诊断、调查传染来源,查明疫情的分布,分析可能影响疫情的因素,提出针对性的预防控制措施。

4.1.2内容和方法:包括病例核实诊断、个案调查和标本采样;搜索病例;确定疫点、疫区;狂犬病暴露后预防处置情况调查;宿主动物情况调查。

4.1.3工作流程与步骤

(1)核实诊断:根据《狂犬病诊断标准》核实诊断;

(2)个案调查:按狂犬病个案调查表的内容进行,重点掌握暴露(咬、抓伤等)及伤口处理情况;免疫接种情况;伤人动物情况,尤其是一犬伤多人情况。

(3)采样:必要时可采集病人(或疑似病人)的血清、唾液、脑脊液、鼻咽洗液、皮肤组织或病死者脑组织等标本送检。

(4)搜索病例:搜索病例所在的乡镇(街道)、社区可能存在的尚未报告的犬伤病例。

(5)宿主动物调查:对发病乡镇(街道)、社区的宿主动物快速调查,掌握宿主动物密度和免疫情况。

(6)调查结果分析:综合分析影响发病的各项因素,如伤人动物种类、暴露方式、暴露部位、暴露程度、暴露后伤口处理及时性和规范性,疫苗接种及时性(包括狂犬病免疫球蛋白或抗血清注射情况)等,明确疫点、疫区范围。

4.2控制措施 4.2.1控制传染源

(1)对确诊或疑似狂犬病人就近住院隔离治疗观察。

(2)对病死尸体立即就近火化,不得转运,以免扩大污染区域。(3)被宿主动物咬(抓)伤者或密切接触者,应立即采取伤口处理,免疫接种。

(4)建议疫点、疫区所在的乡镇(街道)组织公安、城管等部门及时追踪 3 捕杀伤人犬,犬尸应消毒、焚烧、深埋(距离地面1米以下,距水源50m以上)。

(5)建议捕杀疫点内所有野犬,对必须饲养的猎犬、警犬、实验用犬以及日益增多的宠物犬、猫加强管理,进行登记,并做好预防接种,发现病犬、猫必须击毙,以免伤人,咬过人的家犬、猫设法捕获,隔离观察10天,能成活的动物可暂时解除隔离,尽可能地检查唾液是否带毒,以明确是否为健康带毒犬),不得转移、外卖、剥食野犬、猫等疫源动物,一年内禁止引入任何犬、猫类。

(6)建议农业部门一个月内完成对疫区内犬类立即实施高密度应急接种,尽快建立宿主动物间免疫屏障。

4.2.2疫点消毒:病家和病人就诊医院的门诊、病房以及被狂犬或病人污染的区域、病人的分泌物和排泄物要严格消毒处理。

4.2.3开展健康教育:利用多种形式在社会公众中普及狂犬病防治知识,让他们懂得人和动物发病时的症状,提高群众的自我防范意识,群防群治,树立“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自觉做到“三不一坚持”,即对死亡或确诊发病的宿主动物不屠宰、不剥食、不销售,坚持对死亡动物尸体焚烧,加强个人防护。

5.现场应急监测与报告 5.1职责

(1)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全县狂犬病疫情的监测、预警工作,建立全县狂犬病监测网络,负责全县疫情资料的收集、分析、利用与反馈,并进行技术指导,同时及时掌握、分析全国或全省疫情发展趋势,并做出预警。

(2)县(乡镇)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收集、核实辖内疫情信息和其他相关信息,对辖内狂犬病疫情开展监测、信息报告与管理。

5.2监测内容与方法(1)监测内容

包括病例监测、暴露人群监测、宿主动物监测,有条件的可开展病原学监测。(2)监测方法

病例监测由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服务站、个体诊所等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发现疑似、临床诊断或实验室确诊狂犬病病例后进行疫情报告,开展病例个案调查并登记上报,协助采集标本。

暴露人群监测由犬伤门诊医生负责收集就诊的所有犬伤暴露者的预防处置相关信息。

宿主动物监测由疾控中心向农林(兽医)、公安部门了解所辖区域内宿主动物的种类构成、密度、免疫覆盖率、带毒情况等。

病原学监测系对采集病人、宿主动物标本进行病毒分离、核酸检测等,对不同地区、不同时期的流行毒株进行分析。

5.3处置报告

及时完成调查处置报告,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6.后期处置

6.1长效监测:按浙江省狂犬病监测方案要求,定时、定点开展监测点监测,定期分析评价监测情况,掌握流行规律及可能影响流行的因素,为制定有效的防控方案提出科学依据。

6.2效果评估

6.2.1控制措施效果:狂犬病发病率、流行持续时间等。

6.2.2宣传教育效果:社区人群、学校学生狂犬病预防知识的知晓率、暴露人群及时就医率和免疫接种率。

6.2.3医务人员培训效果:狂犬病临床诊断符合率、疫情报告及时率,对犬伤暴露后规范处理率。

信访应急处置预案 篇6

为保证我局在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时能够及时、高效、有序地开展工作,提高信访工作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处理突发事件的水平,妥善处理突出问题和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维护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本应急预案的工作原则是:在县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和

指挥下,属地管理,条块结合,重点稳控,紧急处置,协调一致,服从全局。

二、成立信访工作应急反应领导小组

组长:孔庆华

成员:刘焕成、孙平、臧瑞柱、张文超、韩志刚、王丽艳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治办(信访接待室)。值班电

话:533256

3三、应急措施

领导小组应将排查信访突出问题作为工作重点,按照“分

级负责、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首问责任制、工作例会制、工作报告制、工作值班制、领导包案制、督查督办制、基础台帐制”等相关制度。在县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协调一致地开展信访应急工作。

(一)到上级部门个访的应急

到上级部门正常上访或无理纠缠、闹访、非正常上访的,立即启动应急工作方案并迅速实施,同时及时报告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到上级部门集访的应急

到上级部门集体上访的,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安排相

关责任人争取在最短时间内赶赴现场。

四、对发生情况的处理原则和要求

发生信访突发事件时,领导小组成员必须到现场亲自指挥,相关工作人员按其工作职责及时开展工作,立即采取对策,组织力量,采取可行性方式来应对事态的发展,要组织工作人员全程跟踪上访人的行动,开展引导、疏导、教育、劝阻工作。

(一)必须坚持依法解决问题与思想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既要妥善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又要坚持依法办事,准确运用政策法规,采取果断措施迅速处置,防止事态的扩大和蔓延。

(二)要高度重视信访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接到通知后,有关人员应立即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搪塞。

五、事件的善后处理工作

1、由信访工作人员向信访人宣传《信访条例》和有关规定,对信访人违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经教育后改正的对其正常的上访要求按职责范围予以受理。

2、对非正常上访行为,经信访工作人员教育无效的,由公安机关将其带离接待场所,或者通知监护人员将其带回。

3、将事件的整体情况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报告及时上报。

六、加强值班及信息报告工作。

检修应急处置预案 篇7

大检修现场应急处置预案

编 制: 杨

审 核: 李文革

批 准: 李文革

安全环保部

二0一四年三月

1.编制目的

为确保大检修工作的顺利进行,预防和控制装置在检修作业、开停车过程中,突发火灾、触电、物体打击、机械伤害等安全事故,减少和消除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制定本应急处置预案。

2.编制依据

本应急处置预案的编制以安塞华气LNG工厂《总体应急预案》为依据。

3.应急原则

3.1坚持抢救先救人后救物原则; 3.2重大火灾先报警后灭火原则; 3.3现场抢救确保自身防护原则; 3.4坚持控制态势损失最低原则; 3.5坚持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原则。4.组织机构

成立安塞华气LNG工厂大检修应急抢险救援指挥中心,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应急救援工作,发生突发事件时,以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指挥部为中心,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和指挥。如厂长不在企业时安全总监全权负责应急救援指挥工作。厂长和安全总监皆不在企业时,由生产厂长负责人全权代理厂长负责应急救援指挥工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 安全环保部。

组长: 曹学荣 厂长 副组长: 李文革 安全总监

欧华锋 生产厂长 马立俊 设备厂长 陈 栋 副厂长

成 员:

严利明 综合办公室主任 李新军 安全环保部副部长 张 兴 生产部副部长 闫忠贵 设备部副部长 丁晓东 装车站站长 陈肖阳 安全员 杨 宜 安全员 徐志国 工艺技术员 马 玉 工艺技术员 李国海 电气技术员 刘 祥 设备技术员 董少弟 设备技术员 高晓琴 后勤主管 汪 佳 管理人员 张馨丹 管理人员 郎小兵 一班班长 白海军 二班班长 姚振江 三班班长 张冬宁 四班班长 5.适用范围

本应急处置预案适用安塞华气LNG工厂在检修期间、开停车过程中发生的突发事件(事故)的应急处置。

6.风险分析

6.1 检修作业过程中存在的风险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人员:检修作业过程中由于操作失误造成自身或他人伤害。

(2)设备:对设备出现的故障未能及时排除,达不到预期控制和维护效果,在开车过程中导致设备出现跳停。

(3)环境:检修作业过程中由于对周围环境相关信息不清楚,在事故发生后短时间造成较大的影响;消防通道不畅通,造成救援车不能及时进入现场救助致使事故蔓延扩大。

6.2潜在的危险分析:

1)主要影响环境的危害物料包括:甲烷、乙烯、丙烷、异戊烷和氮气等。其中,甲烷、乙烯、丙烷、异戊烷等甲类物料的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与氧化剂能发生强烈反应。流速过快,容易产生和积聚静电。蒸气比空气重者,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 的地方,遇火源会着火回燃,存在空气污染。

原料气预处理单元的脱酸性气体工序中,吸收塔顶分离气和脱硫罐中可能积聚少量的硫化氢气体。硫化氢属于火灾危险类别为甲类的易燃气体,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同时,硫化氢属于毒性为高毒的有毒物品,属于强烈的神经毒物,对粘膜有强烈刺激作用。

2)存在的主要危险化学品包括:甲烷、乙烯、丙烷、异戊烷和少量的硫化氢等;循环水装置加药系统、除盐水系统和锅炉系统包括:硫酸、次氯酸钠、氢氧化钠和氨水等。(1)存在的主要危险化学品中甲烷、乙烯、丙烷、异戊烷和硫化氢均属于火灾危险性为甲类的物质,这些物质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火花或高热能引起爆炸。泄漏后发生事故的后果与泄漏量的多少和泄漏时间的长短有关。(2)存在的主要危险化学品硫化氢属于毒性为高毒物质,硫化氢在脱硫处可能造成积聚,造成人员中毒事故。(3)存在的主要危险化学品硫化氢、硫酸和盐酸和氢氧化钠等属于腐蚀性物料,因此存在化学腐蚀和化学灼伤事故的可能性。

6.3 最大可信事故及后果分析

(1)涉及到的甲烷、乙烯、丙烷和异戊烷等危害物料,均属甲类易燃物,若发生泄漏,遇点火源可引发火灾。这些 物料同时具有爆炸危险性,且点火能均较低若发生泄漏后暂未燃烧,在与空气混合达爆炸极限时,遇明火、炽热表面或其他点火源极易发生爆炸事故。

而异戊烷的闪点低,液体又极易蒸发,其密度比空气大,一旦发生泄漏,大量物料气化,容易积聚在地面低洼处及地沟、管沟、下水道等处,且不易被风吹散,遇到点火源会立即发生爆炸事故。

(2)再生气加热炉属于明火设施,炉管在高温下发生烧穿损坏、原料气中的含硫介质造成炉管腐蚀损坏、炉管及弯头材质选错或连接部位有缺陷造成开裂损坏等均可能造成易燃易爆气体的泄漏,从而引发火灾爆炸事故。

燃料气带液可造成炉嘴结焦,风门调节不当可造成炉内混合气比例不当,采用人工点火可能出现误动作。这些因素均可能引起炉膛爆炸。

操作流程倒错,可能把系统的1.7MPa高压气导入炉管进气口,引起憋压,并造成损坏漏气。热媒炉燃料系统出现泄漏,且环境通风不良。

(3)吸收塔、再生塔、闪蒸塔等设备在不同压力下运转,在出现液位过低、联锁阀门失效等情况下,可能造成高压气串入较低压力容器,引发管线或压力容器破裂和可燃气体的泄漏,从而导致火灾、爆炸的事故发生。

(4)天然气液化工艺涉及的生产设备、管道等金属部件 在低温情况下会出现明显的收缩,在管道的焊缝、阀门、法兰、管件、密封及焊缝处,均可能出现液化天然气的泄漏和沸腾蒸发,如果泄漏情况不能及时控制,这些液化气体就会逐渐上浮,扩散至较远处,如果遇到潜在的火源,则可导致火灾、爆炸事故。

(5)存在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如吸收塔、冷剂分离罐、LNG收集罐和再沸器等。使用过程中,有因压力容器超压,而引发物理爆炸事故的可能,由此产生的冲击波和爆破碎片会严重威胁周边人员和设施的安全。若发生爆炸的压力容器内部是易燃介质,随物理爆炸大量从容器破裂处涌出,在现场大量的可燃蒸汽,迅速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在扩散过程中遇明火即可发生化学性二次爆炸。

(6)通过管道输送的液化天然气、乙烯、丙烷和异戊烷等物料,电阻率较高,容易积聚静电电荷,若流速过快或管道材料选择不当,易产生静电。当静电荷积聚达临界量时,将发生静电放电,引燃易燃易爆介质,造成输送管道的火灾爆炸事故。

(7)机泵的安装(检修)及操作不当等可造成部件和机械密封损坏,引起可燃物料泄漏;电气设备因接地设施失效、线路绝缘损坏、短路、接点接触不良和设备及线路、照明不符合防爆要求;调节阀等仪表出现故障,仪表信号受到电磁干扰,出现错误显示或产生误动作,DCS自控系统及自动联 锁保护系统功能出现故障,造成压缩机,脱碳(硫)塔及其他设备的温度、压力、流量、液面的仪表指示失真;安全阀失灵,导致超压、超温、操作失控、物料溢出;LNG装车过程中,操作不当或机具故障导致天然气泄漏及装车现场可能遇车辆电气打火、排气管火星以及产品液流静电、人体静电和其他明火而起火;防雷防静电设施设置不当等均可能引发火灾、爆炸事故。

7.事故类别

7.1 火灾事故应急处置 7.1.1事故发生

报警与接警:发生火灾事故后,应首先进行全力抢救,同时报告现场HSE管理人员、检修作业负责人、应急救援人员。

火警:0911-6575019 医疗救助:0911-6488039 7.1.2 应急处置

当检查现场发生火灾时,应急指挥部除及时报警并要立即组织检修现场义务消防员和员工进行扑救火灾,义务消防员选择相适应灭火器材进行扑救。扑救火灾时按照“先控制、后灭火;救人重于救火;先重点、后一般”的灭火原则,组织抢救伤员、隔离火灾危险源和重点物资,充分利用检修现场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灭火。

(1)在火灾初期阶段使用灭火器、消火栓进行补救。(2)根据情况确定疏散、逃生通道、指挥撤离并维持秩序和清点人数。

(3)根据伤员情况确定急救措施,并协助专业医务人员进行伤员救护。

(4)做好现场保护工作,设立安全警示牌,防止二次火险。

7.1.3 注意事项

(1)救火人员要注意自身保护,使用灭火器应站在上风口,防止浓烟大火熏烤受到伤害。

(2)火灾袭来是要迅速疏散逃生。

(3)必须穿过浓烟逃生时,应尽量用浸湿的衣服披裹身体,用湿毛巾或湿布捂住口鼻或贴近地面爬行。

(4)身上着火可就地打滚,使用厚重衣物覆盖压灭火灾。

7.2 触电事故应急处置 7.2.1 事故发生

报警与接警:发生火灾事故后,应首先进行全力抢救,同时报告现场HSE管理人员、检修作业负责人、应急救援人员。

火警:0911-6575019 医疗救助:0911-6488039 7.2.2 应急处置

当检修现场发生有人触电事故,首先要尽快使触电人员 脱离电源,然后根据触电人员的具体状况进行对应抢救。

脱离电源的基本方法:

(1)将出事附近电源闸刀开关拉掉或将电源插头拔掉,以切断电源。

(2)用干燥的木棒或竹竿等绝缘物体将电源线从触电人员身上拔离或将触电人员拔离电源。

(3)必要时可用绝缘工具(如:带有绝缘柄的电工钳)切断电源。

(4)救护人员可戴上绝缘手套或在手上包缠干燥的衣服、棉布等绝缘物品拖拽触电人员使之脱离电源。

(5)如果触电人员触及断落在地上的的带电的高压导线,且尚未确认线路无电之前,救护人员不可进入断线落地点8—10米的范围内,防止跨步电压触电。

触电人员已失去知觉且尚有心跳和呼吸的抢救措施:(1)应使其舒适地平卧,解开衣服以便利呼吸,四周不要围观,保持空气流通,冷天应注意保暖,同时立即请医生前来或送往医院诊治。

(2)若发现触电人员无呼吸,立即进行人工呼吸。(3)若触电人员无心跳,立即进行胸外心脏挤压。7.2.3 注意事项

(1)未采取绝缘措施前,救护人员不得直接触及触电人员的皮肤和潮湿的衣服。(2)严禁救护人员直接用手推、拉和触摸触电人员,救护人员不得采用金属或其它绝缘性能差的物体作为救护工具(如:潮湿的木棒)。

(3)当触电人员位于高位时,应采取措施预防触电人员在脱离电源后坠地摔伤或摔死。

(4)夜间发生触电事故时,应考虑切断电源后临时照明用电问题,以便利救护。

(5)应急工具:绝缘手套、绝缘棒、电工绝缘钳、药箱、担架等。

7.3 物体打击事故应急处置 7.3.1事故发生

报警与接警:发生物体打击事故后,应首先进行全力抢救,同时报告现场HSE管理人员、检修作业负责人、应急救援人员。

火警:0911-6575019 医疗救助:0911-6488039 7.3.2 应急处置

(1)迅速确定事故发生的准确位置、可能波及的范围、设备损坏的程度、人员伤亡情况,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置。

(2)事故区域进行特定隔离,非救援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特定区域。

(3)抢救受伤人员时几种情况的处理: ①轻伤事故: A、立即保护现场,向应急指挥小组汇报;

B、对伤者进行消毒、止血、包扎、止痛等临时措施; C、尽快将伤者送医院进行防感染和防破伤风处理。②重伤事故:

A、立即保护现场,向应急指挥小组汇报;

B、立即对对伤者进行消毒、止血、包扎、止痛等临时措施,防止伤情恶化;如有断肢等情况及时用干净毛巾包好,放在无裂纹的塑料袋或胶皮袋内扎紧袋口,在袋口周围放置冰块等降温物品,不得在断肢处涂抹碘酒及其他消毒液。

C、如受伤人员骨折,注意搬动时的保护,对伤者可能伤及脊椎、内脏或伤情不详者一律用担架或平板搬动,迅速送往医院进行抢救,断肢随伤者一起送往。

③死亡事故:

如人员确认死亡,立即保护现场,向领导汇报。7.3.3 注意事项

(1)事故发生时应组织人员进行全力抢救,视情况拨打120急救电话和立即通知检修现场负责人。

(2)重伤伤员运行应用担架,腹部创伤及脊柱损伤者应用卧位,胸部伤者一般采取半卧位,颅脑损伤者一般采取仰卧偏头或侧卧位,以免呕吐误吸。

(3)注意保护好事现场,便于调查分析事故原因。7.4 机械伤害事故应急处置 7.4.1 事故发生

报警与接警:发生物体打击事故后,应首先进行全力抢救,同时报告现场HSE管理人员、检修作业负责人、应急救援人员。

火警:0911-6575019 医疗救助:0911-6488039 7.4.2 应急处置

(1)迅速确定事故发生的准确位置、可能波及的范围、设备损坏程度、人员伤亡情况,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置。

(2)事故区域进行特定隔离,非救援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特定区域,迅速核实起重机上作业人数,如有人员被压在倒塌的设备下面要立即采取可靠措施加固四周,然后拆除或切割压住伤者的物件,将伤员移出。

(3)抢救受伤人员时几种情况的处理: ——如确认人员已经死亡,立即保护现场。

——如发生人员昏迷、伤及内脏、骨折及大量失血: A、立即拨打120,送往现场就近的医院,并说明伤者情况,为取得最佳抢救效果,还可根据伤者情况联系专科医院。

B、外伤大出血,现场采取止血措施。

C、骨折:注意搬动时的保护,对昏迷、可能伤及脊椎、内脏或伤情不详者一律用担架或平板,不得一人抬起。

D、一般外伤,视情况送往医院,防止破伤风;轻微内伤,送往医院检查。7.4.3 注意事项

(1)发生各种机械伤害时,应先切断电源,在根据伤害部位和伤害性质进行处理。

(2)根据现场人员被伤害的程度,一边送往医院进行急救,一边对轻伤员进行现场救护。

(3)对重伤者不明伤害部位和伤害程度,不要盲目进行抢救,以免引起更严重的伤害。

7.5 高处坠落事故应急处置 7.5.1 事故发生

报警与接警:发生高处坠落事故后,应首先进行全力抢救,同时报告现场HSE管理人员、检修作业负责人、应急救援人员。

火警:0911-6575019 医疗救助:0911-6488039 7.5.2 应急处置

高处坠落造成的伤害有:颅脑损伤、胸部创伤(如肋骨骨折)、胸腔储器损伤、腹部创伤等。

(1)发生高处坠落事故时,立即保护事故现场;(2)救护人员迅速将伤员脱离危险岗位,转移到安全地带。

(3)救护人员注意保持伤员呼吸道畅通,发现窒息时应及时解除其呼吸道梗塞和呼吸功能障碍:立即解开伤员衣领,消除伤员口、鼻、喉部的异物、血块、分泌物、呕吐物 等。

(4)救护人员对伤员进行必要的包扎、止血、固定措施,如判断为骨伤,应将伤者轻轻地放在平板上,不可在搬运时将病人身体弯曲或剧烈震动。应注意保护摔伤及骨折部位,避免因不正确的抬运使骨折错位造成二次伤害。

7.5.2 注意事项

(1)根据被伤害的程度,一边送往医院进行急救,一边对轻伤员进行现场救护。

(2)骨折:注意搬动时的保护,对昏迷、可能伤及脊椎、内脏或伤情不详者一律用担架或平板,不得一人抬起。

8.预案学习

8.1在检修工作前,安全环保部组织全员进行预案的学习。

防震避震应急处置预案 篇8

一、总

第一条 为了防震避震及时妥善处置地震发生时的突发事件,提高突发事件处置的快速反应和协调水平,维护学校财产和师生生命安全,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结合本校实际,特制订本预案。第二条 全体师生要进一步提高对防震避震重要性的认识,本着对教育事业高度负责,对师生人身安全高度负责,对学校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高度重视,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认真贯彻“教育先行,以防为主”安全工作方针,树立大安全意识,及时、有效地预防和妥善处置学校防震避震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发生后的损失,有效保障学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预案实施

第三条 开学初各校要对学生进行一次防震避震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教育要做到全员不漏一个人;要进行一次防震避震逃生演练,全体教师必须参加本班的防震避震知识学习和避震逃生演练。

第四条 当地震发生时处置的基本原则:科学冷静面对原则和谁上课谁指挥学生有序撒离的原则。第五条 指挥学生避震责任人:上课期间,上课教师为安全撒离学生第一责任人,夜里值周值日教师为指挥住校生安全撒离第一责任人,快速应对,自救为主。第六条 日常学校设施安全检查工作,以谁值周、值日谁负责的原则,值周值日教师要对学校的教学楼、宿舍楼、楼道、路灯、应急灯及公共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每日一查,由值周和值日教师检查后上报校长室或分管领导办公室。楼道要保持通畅,路灯保持夜里明亮,应急灯要保持使用正常。

第七条 根据实际学校操场为较安全场所,需要撒离时中小操场为学生安全集聚点。

第八条 地震发生后如有人员伤亡要及时报告学校、政府并及时报警110和拔打救护120,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科学抢救。

第九条 地震过后后勤要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对食堂水源、厕所等地进行消毒。

三、纪律与奖惩

第十条 值周、值日教师工作要到位,科任教师要负责好全班学生的安全,未经学校同意任何教师不得擅自调课,不得缺课,不得迟到和早退。第十一条 有下列事迹之一者,可给予奖励:

1、处置突发事件中奋力抢救抢险,出色完成任务者;

2、危险关头,保护国家和师生财产,抢救学生和教职中有功者;

3、为应急处置赢得时间,成效显著者;

4、为处置紧急情况献计献策,成效显著者; 第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其情节和危害后果,由所在单位或上级机关给予纪律处分或调离工作岗位;构成犯罪的,要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事件发生后玩忽职守,未尽职责的。

2、处置突发事件工作中不服从指挥,不负责任,或在紧要关头临阵脱逃的。

3、其它危害应急处置工作的。

包谷垴乡九年一贯制学校

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篇9

预案

一、火灾事故应急处置组织机构及职责:

成立校园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总务主任、教导主任、各位教师组成)。全面负责火灾事故的应急指挥、协调、救援等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若干工作小组:

1、通讯联络组:负责事故的报警、报告及各方面的联络沟通。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抢险处置情况。责任领导:梁进宝;责任人:李相臣。

2、警戒保卫组:负责组织人员有序疏散,设置警戒区域,维护现场秩序,疏通道路交通,劝退围观人员。责任领导:梁进宝;责任人:席延杰

3、灭火救灾组:负责人员、财产抢救、现场灭火工作。责任领导: 梁进宝;责任人:许群阁刘云席延杰韩桂花张召盈

4、医疗救护组:负责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处置。责任领导:梁进宝责任人:张召盈。

5、物资保障组:负责及时提供灭火器材、救灾物资,做好后勤保障工作。责任领导:梁进宝;责任人:韩桂花。

6、善后处理组:负责事故伤亡人员亲属的安抚、慰问工作,妥善处理各种善后事宜,进行或配合进行事故调查,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责任领导:梁进宝;责任人:张召盈刘云。

二、报警程序:

1、发生火灾时,现场教师立即拉响警报(电铃长鸣,如遇停电则吹哨)并马上组织学生疏散。其他教师听到警报后相继拉响警报,并马上组织学生疏散。

2、责任人梁进宝立即拨打火灾报警电话“119”,报警内容为:“潭头镇大王庙小学学校几楼 几层发生火灾,着火物质为 什么,请迅速前来扑救,地址是潭头镇大王庙村小学”。待对方放下电话后再挂机。生活教师刘云(或责任人梁进宝)立即切断火灾现场电源。

3、责任人梁进宝迅速报告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并组织学生有序疏散。

4、校应急领导小组立即向镇中心学校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报告(责任人:梁进宝)。

三、应急处置:

1、疏散:警戒保卫组负责按预案有计划地组织学生撤离火场到达安全地带(地点:学校操场),各班教师清点人数,上报校(园)应急领导小组(责任人梁进宝)。

2、自救:校园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根据预案组织有关人员立即赶赴现场,指令各工作小组按职责分工立即到位投入抢险(责任人:梁进宝)。

(1)灭火救灾组立即组织学校消防员和老师携带灭火器赶赴现场进行扑救(责任人:梁进宝)。打医疗急救电话120。根据学生受伤情况,通知学生家长(责任人:各班班主任)。(3)警戒保卫组组织学生及无关人员远离火场和校园内的道路,值日教师在指定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责任人:梁进宝)。(4)物资保障组准备车辆和有关用品,协助抢救受伤学生(责任人:许群阁)。

3、灭火:(1)值日教师引导消防车到达学校火灾现场。

(2)校 应急领导小组成员梁进宝向消防队指挥员说明情况。

(3)校 应急工作小组人员配合消防专业人员进行扑救或做好辅助工作。

4、保护现场:

大火扑灭后,警戒保卫组拉警戒线,保护现场(责任人:刘云席延杰。

5、善后处理:按照预案善后处理组进行受伤学生及家属的安抚及善后处理工作(责任人:张召盈刘云)。

四、注意事项:

1、学校领导和教师首先要迅速组织学生逃生,原则是“先救人,再救物”。

2、火灾发生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在消防车到来之前,组织学校教师职工使用灭火器、水桶等进行扑救。

3、在火灾发生第一时间应判断原因,立即切断电源。

4、严禁组织学生参加灭火。

5、有条件的要迅速启动广播系统,学校领导用广播指挥疏散或灭火。

6、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等,可使用各类灭火器具。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绝对不能用水扑救。

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篇10

(一)编制目的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切实做好各项应急处置森林火灾的工作,正确处理因森林火灾引发的紧急事务,确保在处置较大森林火灾时反应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安徽省森林防火办法》、《滁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境内发生的较大森林火灾的应急工作。

(四)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级政府按照分级管理、分级响应的要求,落实应急处置责任制。

2.快速反应,协调配合。建立和完善森林火灾监测预警工作机制,完善火情报告制度,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确保应急工作快速有力。

3.以人为本,安全防范。提高全社会防范森林火灾的意识,落实各项预防措施,把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林区人民群众财产、公共设施和森林资源的安全,把森林火灾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五)预案启动条件

在发生较大森林火灾时,即:受害森林面积50公顷以上的森林火灾;连续燃烧8小时还没有扑灭的森林火灾;火场跨越本市行政界线、火势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造成人员重伤或死亡事故的森林火灾;对林区居民点、重要设施构成重大威胁的森林火灾;县级人民政府请求救助或市人民政府提出要求的森林火灾。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在接报有上述任何一种情况时,立即请示市政府批准启动本预案,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二、组织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一)指挥机构

1.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市政府设立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指挥长,市军分区副司令员、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林业局局长任副指挥长,市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职责:拟订森林火灾处置应急预案;贯彻上级有关决定;负责组织、指挥、协调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承担市政府和省有关应急指挥机构交办的其它工作。

2.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1)市发改委:负责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2)市财政局:负责将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根据指挥部的指示和扑火救灾需要,及时筹措和拨付救灾资金。

(3)市公安局:负责组织人民警察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火场交通的引导和管制,协助灾区做好治安管理、安全保卫、协助撤离和疏散受到火灾威胁的人员及财产,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用火活动,及时查明火因,侦破火灾案件。

(4)市气象局:负责搞好森林防火期内的林区天气预报、火险天气等级预报,做好火场卫星遥感监测,提供火场按小时计的天气预报和天气实况,适时实施人工降雨。

(5)市交通局:负责重点林区公路的养护、交通管理以及扑火物资和增援人员的运输及安全。

(6)市军分区:根据火情情况,负责组织解放军、预备役参加扑救森林火灾。

(7)市武警支队:根据火情需要,负责组织武警官兵承担森林火灾扑救任务。

(8)市电信部门:负责协调各地电信部门工作,保障林区森林扑火有线和无线通讯畅通无阻。

(9)市消防支队:负责组织城市消防队伍参加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必要时担任森林扑救前线指挥部作战组领导。

(10)市民政局:负责协调处理灾民的临时安置和生活保障以及对伤亡人员及其家属的抚恤、救治等工作。

(11)市卫生局:负责火灾受伤人员救治、灾区卫生防疫和紧急药品支援工作。

(12)市监察局:负责森林火灾责任事故的责任追究工作。

(13)市林业局:负责森林防火的日常工作。负责森林火灾扑救时的组织、协调工作,对向市政府、省森林防火指挥部报送的火情进行审核把关。

(二)日常工作机构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林业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日常工作,制定森林防火各项制度并组织实施;协助指挥部建立与完善森林火灾监测、预警和指挥系统;督促、指导县级人民政府加强森林防火专业队建设、组织森林防火演练等工作;承担应急处置的联络、报告和协调工作。

(三)扑救前线指挥部及其职责

发生较大森林火灾时,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需要适时组织前线扑火指挥部,负责扑火现场的统一组织指挥。前线指挥部一般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人和成员单位负责人,当地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以及扑火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前线指挥部设立指挥长1名、副指挥长若干名。指

挥长负责扑火方案的制定和实施,确定扑火战略战术和扑火方法,对现场扑火力量、物资机具等进行统一调度。紧急情况下,前线指挥长具有临时处置权。前线指挥长是扑火责任人,对市政府及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副指挥长协助指挥长做好扑火和火灾现场的各项工作。

前线指挥部设立扑火作战组、后勤组、医疗组、火案查处和善后处理组,每个组设组长一人,对前线指挥长负责,其中作战组组长由市消防支队支队长担任。

三、监测与报告

(一)监测

市林业局根据省林业厅的国家气象卫星监测通报,及时掌握热点变化情况;林区设立望台、检查站、配备专职和兼职护林员,负责巡护森林、管理林区野外用火,及时报告森林火情。

(二)报告

1.报告内容

森林火灾发生的时间、已燃烧的时间、地点、面积、动态、火场周围情况、人员伤亡情况、扑救情况、信息来源等。

2.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警、火灾,应立即向当地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当地县、市、区和乡镇政府接到报告后,要立即组织各类扑火力量进行扑救。同时按规定逐级报告上一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对火场情况、投入扑火人员、火势变化及火灾现场损失等详情要随时报告,同时组织公安人员侦破火灾案件。

3.出现下列火情之一时,县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应立即核准情况后报告市林业局:发生在县级以上行政界线附近的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10公顷以上的森林火灾;连续燃烧5小时还没有扑灭的森林火灾;造成人员重伤或死亡的森林火灾;威胁居民区安全和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需要市林业局协调扑救的森林火灾。

4.出现下列火情之一时,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要立即核准情况报告省林业厅,请求支援:发生在省界附近的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70公顷以上的森林火灾;连续燃烧18小时还没有扑灭的森林火灾;造成人员重伤或死亡的森林火灾;威胁居民区安全和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需要省林业厅协调扑救的森林火灾。有上述情况之一时,市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及时赴前线指挥部现场指挥,动员和组织全市力量进行扑救。

四、预 警

根据卫星监测情况、天气情况和森林火险等级,森林火灾预警级别分为四级。

(一)特别严重(ⅰ级)

连续30日以上晴天,日均有3次2个像素点以上卫星林火热点报告,日均10次以上一般森林火警信息报告,森林火险等级五级(极易燃);发生或可能会发生需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处置的森林火灾,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红色预警信号。

(二)严重(ⅱ级)

连续20日以上晴天,日均有2次2个像素点以上卫星林火热点报告,日均5次以上一般森林火警信息报告,森林火险等级四级(易燃)以上;发生或可能会发生需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处置的森林火灾,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橙色预警信号。

(三)较重(ⅲ级)

连续10日以上晴天,日均有1次2个像素点以上卫星林火热点报告,日均3次以上一般森林火警信息报告,森林火险等级三级(可燃)以上;发生或可能会发生需县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处置的森林火灾,由县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黄色预警信号。

(四)一般(ⅳ级)

森林火险等级二级(难燃);由县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蓝色预警信号。

五、火灾扑救

(一)应急响应

根据森林火灾发展态势,按照分级响应、分级负责的原则,及时调整扑火组织指挥机构的级别和相应的职责。一般情况,随着灾情的不断加重,扑火组织指挥机构的级别也相应提高。森林火灾的响应由高到低分为四级。

1.四级响应

按照属地化原则,发生一般森林火灾时,当地县、市、区和乡镇政府接到报告后,要立即组织各类扑火力量进行扑救。同时按规定逐级报告上一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对火场情况、投入扑火人员、火势变化及火灾现场损失等详情要随时报告,同时组织公安人员侦破火灾案件。

2.三级响应

发生较大森林火灾时,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决定启动本预案。

本预案启动后,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火势情况成立扑救前线指挥部,调集全市的森林消防队伍和消防器材参加扑救,必要时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按有关规定商请消防、公安、驻军、预备役部队和武警进行支援,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到现场组织或参加指挥扑救,履行好各自职责。

3.二级和一级响应

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时,即:燃烧蔓延超过18小时尚未得到控制的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超过100公顷尚未扑灭的森林火灾;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造成重大影响和财产损失的森林火灾;威胁或烧毁林区居民点及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有上述情况之一,在提前启动本预案的同时,要扩大应急,由省森林防火指挥部衔接《安徽省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二)扑火指挥

1.统一指挥。根据《森林防火条例》规定,扑救森林火灾由当地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组织和指挥。在火场一线设立的前线指挥部是扑火现场的最高指挥机关。根据需要,上级指挥机构有关领导参加前线指挥部指挥,随着火情趋重,前线指挥部的级别也随之提高。参加扑火的所以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2.逐级指挥。下级指挥部必须执行上级指挥部的命令,为避免指挥混乱,上级指挥部无特殊情况不越级下达命令。

(三)扑火原则

1.在扑火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本,把扑火人员、受灾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努力保护居民点和重要设施的安全。

2.在扑火战术上,要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进行。

3.在扑火力量的使用上,坚持以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民兵、基层扑火为主,其它社会力量为辅。严禁动员老弱病残和中小学生参加扑火。

4.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段包干、明确责任,坚持实行扑火、清理、看守火场责任制。

(四)扑火安全

现场指挥员要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变化,确保扑火人员安全。

(五)火场清理

明火扑灭后,应及时组织扑火人员清理残余火,彻底消除隐患。要留足人员现场看守8小时以上,防止死灰复燃。清理火场后,组织清点人数,分批将扑火人员撤离火场。

(六)火案查处

县级公安部门和市森林公安分局负责指导当地森林派出所进行火灾案件的查处。对重大森林火灾案件,由市级公安、监察、林业等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督促和协助地方及时查明火因,依法惩处肇事者和责任人,处理结果应及时报告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七)信息报送

森林火灾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森林火情、扑火动态、人身伤亡和经济损失等消息,一律由市林业局或扑火前线指挥部新闻发言人发布。有关新闻媒体派记者到火灾现场采访,需征得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和前线扑火指挥部的批准。记者在采访中要严格遵守宣传纪律,服从现场指挥,不得妨碍火灾扑救工作,对有重大影响的森林火灾的火情发展、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等消息,按有关规定由市指挥部指定发言人发布。

(八)应急结束。

森林火灾完全扑灭,火场达到“无火、无烟、无气”后,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授权适时宣布应急结束,恢复正常森林防火工作秩序。

六、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理

市民政局协助当地政府组织对灾民的安置和困难救济,对因扑救森林火灾负伤、致残或者牺牲的人员,按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对扑火有功的单位和人员,由各级政府或森林防火指挥部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火灾肇事者和应急处置过程中玩忽职守者进行责任追究。

(二)工作总结

应急结束后,县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如实上报火场面积和森林资源损失情况。各级指挥部要及时进行全面工作总结,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和应吸取的教训,对应急处置提出改进措施。根据要求撰写突发事件的调查报告。

七、综合保障

(一)信息和通信保障

建立健全森林防火通信网络和应急通信保障体系,配备相应的通信设备。把有线电话、移动电话、无线电台及互联网等有机结合起来,为扑火工作提供通信与信息保障。

(二)队伍保障

市和县、市、区指挥部要加强各级专业森林消防队建设,积极建设后备扑火队伍。

(三)扑火物资保障

各县、市、区要根据各自辖区的森林防火任务,建立相应的森林消防物资储备库。应储备能提供50—100名扑火队员同时使用的灭火机具。发生较大森林火灾时,先动用当地森林消防物资储备,不足时,上一级指挥部有权紧急调用下一级指挥部的森林消防物资储备。

(四)资金保障

处置突发事件所需经费,按有关规定拨付。

(五)培训演练

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要有计划地加强宣传、培训和扑火演练,提高扑火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扑火作战能力,在全社会普及防火、避火安全常识。

八、附 则

(一)本预案涉及的有关部门和单位有关事项,由各有关部门各单位负责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报送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备案。

(二)各县、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应制定相应的森林火灾处置应急预案,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备案。

(三)本预案由市林业局会同市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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