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垃圾处理工作方案

2024-06-14

建筑垃圾处理工作方案(共8篇)

建筑垃圾处理工作方案 篇1

为体现环保施工的新理念,营造良好的施工环境,展示公司施工现场的新风貌,使工程在施工中和建成后都成为文明工程。我公司将切实承担起总包职责,加强对土建及各专业分包方文明施工的管理,采取有力的环境保护措施,将施工时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

一、工程概况

信合·湖东春天2#、4#、5#、6#、8#、9#楼工程是建设地址位于信阳市鸡公山大道与羚锐大道交口西南角的高层住宅楼。工程总建筑面积78772m²,本工程为一类高层住宅楼,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结构形式为剪力墙结构,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桩基承台基础,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

本工程由信阳悦合房地产有限公司投资新建,机械工业第六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湖北省地质勘察基础工程公司勘察,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监理,河南五建第二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承建,信阳市质监站,安监站实行全过程监督管理。本工程所包含的住宅、商业、地下车库由河南五建第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总承包。目前资金已落实到位,施工现场三通一平完善,具备开工条件。

本工程主要建筑垃圾有基础土方开挖的土方、散落的砂浆和混凝土、剔凿产生的砖石和混凝土碎块、竹木材、各种包装材料,约占建筑垃圾总量的80%,其它垃圾成分约占20%。

二、建筑垃圾处置依据 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包括建筑垃圾的倾倒、运输、中转、回填、消纳、利用等)其设立依据有: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六条“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固体废物”。第十九条“对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固体废物的设施、设备和场所,应当加强管理和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和使用”。第四十条“建设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场所,必须符合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环境保护和城市环境卫生标准”。

2、《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101号)第二十八条“ 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城市生活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和处理实施监督管理 ”。

3、《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39号)第七条“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当向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获得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后,方可处置”。第十六条“建筑垃圾处置实行收费制度,收费标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第412号令)序号第101“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核准”。

三、建筑垃圾处置措施

1、组织管理 在项目经理部建立建筑垃圾处理保证体系中,明确体系中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建立并保持一套工作程序,对所有参与体系工作的人员进行相应的培训。

现场由项目经理总负责,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具体协调,下设文明施工管理员专职负责具体协调工作,生产、技术、质量、安全、消防等积极配合,同时要加强对操作人员的教育与培训。

2、工作制度

建立并执行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处理检查制度。每半个月组织一次由各施工单位施工 现场建筑垃圾处理负责人参加的联合检查,对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开出“问题处理通知单”,相关部门根据具体情况,定时间、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项目经理部有关部门应监督落实问题的解决情况。

3、运输车辆配备

1m3 勾机一台,50装载机一台,载重量大于8t的密封式货车3辆。

4、施工现场要求

(1)施工现场进出口硬化,同时设置汽车冲洗高压水枪,施工车辆(机具)驶出工地前进行清扫冲洗干净,不污染马路。

(2)本工程设置一个50平方的露天垃圾堆放场(基础土方随挖随装车外运)和一个20平方的可回收建筑垃圾堆放仓库.露天堆放的建筑垃圾应及时覆盖,避免雨淋和减少扬尘。

(3)建筑垃圾堆放区地坪标高高于周围场地不小于15 cm,堆放区四周设置排水沟,满足场地雨水导排要求。

(4)清理楼层施工垃圾时使用容器吊运,严禁随意凌空抛撤造成扬尘。施工垃圾及时清运,清运时,适量洒水减少扬尘。

(5)易飞扬的废料尽量保持湿润,如露天存放时采用严密苫盖。运输和卸运时防止遗洒飞扬。

(6)严禁将生活垃圾混入建筑垃圾中排放。生活垃圾设容器盛装,由环卫清洁公司负责清运。

(7)对产生的各类建筑垃圾及时清理,始终保持建设施工现场整洁。

5、运输企业及运输车辆要求

(1)、建筑垃圾运输单位选择经当地建筑垃圾管理部门核准,具有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服务资质。

(2)建筑垃圾运输车运行时间安排应避开交通高峰时段,以减少对交通的影响;

(3)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的运输路线,应由当地建筑垃圾主管部门会同交通管理部门规定;

(4)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应容貌整洁、外观完整、标志齐全。(5)建筑渣土、垃圾清运到城市管理部门指定点倒放,不乱堆放,不影响城市环境卫生。

(6)工程渣土运输宜采用载重量大于8t的密封式货车;(7)装修及拆迁垃圾运输宜采用载重量5~15 t的密封式货车;(8)建筑垃圾运输车厢盖应采用机械密闭装置,开启、关闭时动作应平稳灵活、无卡滞、冲击现象。①厢盖与厢盖、厢盖与车厢侧栏板缝隙不应大于30 mm;

②厢盖与车厢前、后拦板缝隙不应大于50 mm;

③卸料门与车厢栏板、底板结合处缝隙不应大于10 mm。④车辆装载完毕后,厢盖关闭到位,检查车厢卸料门锁紧装置,保证锁紧有效、可靠。

四、有效的管理措施

1.加强建筑垃圾分类收集的程度,避免采用混合收集,减小垃圾资源化、无害化处 理的难度;

2.提高建筑垃圾回收利用率,建筑垃圾分配现场的施工人员分拣,提高可以回收的资源。

3.施工现场配备一名工人专门负责垃圾的管理,将垃圾类别的标志牌尽量做到清晰易识别,项目负责人对其进行不定期检查和监督,争取切实做好施工人员的环境意识和资源合理利用的观念,保护好现场的环境。

4.加强建筑施工的组织和管理工作,提高建筑施工管理水平,减少因施工质量原因造成返工而使建筑材料浪费及垃圾大量产生。5.加强施工现场施工人员环保意识。在施工现场上的许多建筑垃圾,如果施工人员注意就可以大大减少它的产生量,例如落地灰、多余的砂浆、混凝土、三分头砖等,在施工中做到工完场清,多余材料及时回收再利用,不仅利于环境保护,还可以减少材料浪费,节约费用。6.推广新的施工技术,避免建筑材料在运输、储存、安装时的损伤和破坏所导致的建筑垃圾;提高结构的施工精度,避免凿除或修补而产生的垃圾。避免不必要的建筑产品包装。

7.优化建筑设计。建筑设计方案中要考虑的问题有:建筑物应有较长的使用寿命;采用可以少产生建筑垃圾的结构设计;选用少产生建筑垃圾的建材和再生建材;应考虑到建筑物将来维修和改造时便于进行,且建筑垃圾较少;应考虑建筑物在将来拆除时建筑材料和构件的再生问题。

五、施工现场的收尾工作

工程结束后应及时进行清理,平整地面尽量恢复原有地貌,以达到与周边自然环境相协调,减少或消除对周边景观的视觉污染。(1)清运场地设备。施工结束应及时撤离施工机械,对拆除的固体废物应集中收集处理;

(2)清理场地表层。施工场地的废弃物,特别是垃圾、废弃土等,不得就地倾倒或堆放,及时清运弃于当地允许的地点。

(3)将建筑垃圾清运后,对施工现场应进行一次清理,尽量恢复原有地貌。

施工单位:河南五建第二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建筑垃圾处理工作方案 篇2

我国建筑垃圾管理起步于20世纪80年代末, 且现有的管理制度、政策、法律和法规都不够健全。面对日益严峻的环境问题, 日趋紧张的土地供给, 日渐耗尽的矿产资源, 建筑垃圾的产生无疑加剧了人、环境与资源之间的矛盾局面, 影响了城市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因此建筑垃圾处理日益受到人们的重视, 开展建筑垃圾资源化方面的研究工作已势在必行, 这也是今后建材行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出路之一。

1 国内的研究现状

近几年我国处于建筑业大发展时期, 建筑垃圾产量急剧增长, 容纳城市垃圾的填埋场已捉襟见肘, 对建筑垃圾的再生利用已到迫在眉睫的地步。全国人大于1995年通过了《城市固体垃圾处理法》, 要求产生垃圾的部门必须缴纳垃圾处理费, 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建筑垃圾的产生, 但并不能从根本上消除已经产生的巨量建筑垃圾, 由于取费偏低, 建筑垃圾总量仍然有增无减。社会、公众和企业单位对垃圾的危害及处理过程中应负的责任认识不清, 垃圾处理的巨大压力和费用都由政府独自承担, 对于垃圾处置缺乏长远的规划。

近些年来, 我国的一些具有远见卓识的企业、科研院所和政府人员也已经意识到建筑垃圾回收利用的重要性, 开展了许多探索性的研究和尝试。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承担国家“十五”科技攻关项目专题“建筑垃圾的循环再生及其应用技术研究”等;北京建筑工程学院从1992年开始进行再生混凝土的研究并取得了突出的成果;2000年秦皇岛冶金设计研究总院等7家单位合作研究了“建筑垃圾的处理及再生利用研究”课题;同济大学在再生骨料、再生混凝土领域也已做了较为深入的研究, 该校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将绿色建材列入重点建设发展的学科领域之一, 正在系统、深入地开展绿色建材的研究。华中科技大学设计了建筑垃圾作为循环再生骨料的工艺流程, 并评价了建筑垃圾作为再生骨料的技术经济性;厦门大学的石建光等也对震后建筑垃圾的再利用途径作了探讨。

2 建筑垃圾理论研究

2.1 建筑垃圾的定义

建筑垃圾是指在对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建设、维修、拆除和装修的活动中产生的对建筑物本身无用或不需要的排出物料。主要来源于基坑开挖、道路开挖、建筑工地施工、旧建筑拆除和建材生产。基坑开挖、道路开挖、建材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泥土、余料可以在回填、再利用过程中消耗掉, 不会产生附加的、难以降解的废物, 且回收价值不大, 不考虑这部分建筑垃圾的影响。

2.2 建筑垃圾的环境危害性

1) 占用土地, 破坏土壤。

据估计, 每堆积1万t建筑垃圾约需占用67 m2的土地。我国许多城市的近郊常常是建筑垃圾的堆放场所, 建筑垃圾的堆放占用了大量的生产用地, 加剧了我国人多地少的矛盾。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 城市建设规模的扩大以及人们居住条件的提高, 建筑垃圾的产生量会越来越大, 如不及时有效的处理和利用, 建筑垃圾侵占土地的问题会变得更加严重。

堆放建筑垃圾对土壤的破坏是极其严重的。露天堆放的城市建筑垃圾在外力作用下进入附近的土壤, 改变土壤的物质组成, 破坏土壤的结构, 降低土壤的生产力。建筑垃圾中重金属的含量较高, 在多种因素作用下会发生化学反应, 使得土壤中重金属含量增加, 引起附近农作物中重金属含量提高。

2) 污染水体。

建筑垃圾在堆放和填埋过程中, 由于发酵和雨水的淋溶、冲刷以及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浸泡而渗滤出污水, 会造成周围地表水和地下水的严重污染。水体被污染后会直接影响和危害水生生物的生存和水资源的利用。一旦饮用这种受污染的水, 将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很大的危害。

3) 污染空气。

建筑垃圾在堆放过程中, 在温度、水分等作用下, 某些有机物质会发生分解, 产生有害气体。垃圾中的细菌、粉尘随风吹扬飘散, 造成对空气的污染。少量可燃性建筑垃圾在焚烧过程中又会产生有毒的致癌物质, 造成对空气的二次污染。

4) 影响市容。

目前我国建筑废弃物的综合利用率很低, 许多建筑废弃物未经任何处理, 被施工单位运往郊外或乡村, 采用露天堆放或简易填埋的方式进行处理。工程建设过程中未及时转移的建筑垃圾成为城市的卫生死角, 混有生活垃圾的城市建筑垃圾如不能进行适当的处理, 一旦遇到雨天, 脏水污物四溢, 恶臭难闻, 往往成为细菌的滋生地。而且建筑废弃物运输大多采用非封闭式运输车, 不可避免地引起运输过程中的废弃物遗撒、粉尘和灰砂飞扬等问题, 严重影响城市容貌和景观。

2.3 建筑垃圾管理的政策措施

为解决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冲突, 世界各国在21世纪初提出了发展循环经济的概念, 为实现经济活动的生态化和绿色化提供了一种战略选择, 循环经济的基本趋向是按照生态规律, 充分利用自然资源和环境容量。循环经济的理念可以迅速应用到建筑垃圾的处理过程中, 为我国建筑垃圾处理指明方向。

2.3.1 技术政策

1) 建筑垃圾减量化。

建筑垃圾的减量化是指从源头减少建筑垃圾的产生量和排放量, 是对建筑垃圾的数量、体积、种类、有害物质的全面管理。它不仅要求减少建筑垃圾的数量和体积, 还包括尽可能地减少其种类、降低其有害成分的浓度、减少或消除其危害特性等。减量化是防止建筑垃圾污染环境优先考虑的措施。

2) 建筑垃圾资源化。

建筑垃圾资源化是指采取管理和技术从建筑垃圾中回收有用的物质和能源。它包括物质回收、物质转换和能量转换三种方式。

3) 建筑垃圾无害化。

建筑垃圾的无害化是指通过各种技术方法对建筑垃圾进行处理, 使建筑垃圾不损害人体健康, 对周围环境不产生污染。建筑垃圾的无害化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分选出建筑垃圾中的有毒有害成分;建造专用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对分选出有毒有害成分后的建筑垃圾进行填埋处置。

2.3.2 经济政策

我国目前在用经济手段管理建筑垃圾方面的力度不大, 这里介绍几项国外比较普遍采用的经济政策, 其中“排污收费”政策和“建筑垃圾填埋收费”政策已经在我国广泛实施, 而“生产者责任制”和“税收、信贷优惠”政策暂未施行。

1) “排污收费”政策。

“排污收费”是根据固体废物的特点, 征收总量排污费和超标排污费。固体废物产生者除了需承担正常的排污费外, 还需额外负担超标排污费。目前我国尚未对不同建筑类所产生建筑垃圾的产生和排放量进行统计和分析, 缺乏建筑垃圾产出和排放标准。

2) “生产者责任制”政策。

“生产者责任制”是指产品的生产者对其产品被消费后所产生的垃圾的管理负有责任, 建筑施工垃圾中废包装材料占25%~30%。

3) “税收、信贷优惠”政策。

“税收、信贷优惠”政策就是通过税收的减免、信贷的优惠, 鼓励和支持从事建筑垃圾管理规划和资源化的企业, 促进环保产业长期稳定的发展。

4) “建筑垃圾填埋收费”政策。

“建筑垃圾填埋收费”政策是指对进入最终处置的建筑垃圾进行再次收费, 其目的在于鼓励建筑垃圾的回收利用, 提高建筑垃圾的综合利用率, 以减少建筑垃圾的最终处置量, 同时也是为了解决填埋土地短缺的问题。

3 建筑垃圾的处理过程

3.1 建筑垃圾预处理

预处理是指建筑垃圾在制成再生产品之前的一系列准备措施, 一般包括粗分、破碎、分选和筛分等几个阶段。

1) 建筑垃圾的粗分。由于我国没有强制执行建筑垃圾回收利用的措施, 建筑垃圾的分类工作也就更无从谈起, 市民将垃圾分类的观念也就没有深入。政府应该加大宣传力度, 同时转变粗放处理的传统方式, 出台相应政策促使建筑垃圾的分类收集, 鼓励建筑商开展这方面的工作或鼓励从事分类收集的企业出现。可以将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处置方案作为建筑工程招投标中的一项参考内容, 同时对混合排放建筑垃圾的企业采取高收费, 对已分类处理的企业采取低收费。2) 建筑垃圾的破碎。建筑垃圾的破碎作业是建筑垃圾处理过程中的重要辅助作业之一。破碎作业的对象主要是混凝土材料和石材, 目的是减小颗粒尺寸, 增大其形状的均匀度, 以便后续处理工序的进行。3) 建筑垃圾的分选。建筑垃圾分选是实现其资源化、减量化的重要一环, 通过分选将有用的充分选出来加以利用, 将有害的充分分离出来, 将建筑垃圾分成不同的粒度级别, 供不同的再生利用工艺使用。分选的基本原理是利用物料物理性质或化学性质上的差异将其分选开。

3.2 建筑垃圾的再生利用

建筑垃圾的用途广泛, 可以被分离成单组分使用, 也可以混合使用。

1) 旧木材、木屑的再利用。

从建筑物拆卸下来的废旧木材, 一部分可以直接当木材重新利用。对于建筑施工产生的多余木料, 清除其表面污染物后, 根据尺寸大小直接利用, 可加工成楼梯、栏杆、室内地板、护壁板和饰条等, 也可加入粘合剂支撑复合板材。建筑垃圾中的碎木、锯末和木屑, 可作为燃料堆肥原料和侵蚀防护工程中的覆盖物。不含有毒物质的碎木、锯末和木屑, 可直接作为燃料利用其燃烧释放的能量。

2) 旧砖、瓦的再利用。

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兴建的砖混结构和中、小城镇的砖瓦结构房屋现在被大量的拆除, 产生了废旧粘土砖和陶瓦材料, 这些材料如果混在混凝土中使用会明显的降低强度。可在粗分之后将其破碎, 充当轻型砌块骨料, 还可制成地面砖材料、做免烧砌筑水泥原料、水泥混合材, 或在粘土砖碎粒中加入石灰, 在道路路基工程中使用。

3) 旧沥青的再利用。

在屋面拆除和道路翻修后会产生大量沥青、混凝土的混合物, 经过分选分离之后, 沥青材料还可以循环使用。旧沥青路面经过破碎筛分和再生剂、新骨料、新沥青材料按适当比例重新拌合, 形成具有一定路用性能的再生沥青混凝土, 用于铺筑路面面层或基层。而屋面沥青材料也可回收应用于路面沥青的冷拌和热拌施工, 使所需的纯净沥青大大减少。

4) 旧混凝土的再利用。

混凝土块占建筑垃圾总量的30%左右, 是其重要组成部分, 也是回收利用价值较大的组分, 混凝土块经过破碎后, 可用于生产再生混凝土、再生水泥, 或作为路基材料, 或与碎砖、石灰混合用于夯扩桩。旧混凝土的回收利用研究目前已经比较成熟。

5) 建筑垃圾混合使用。

a.建筑垃圾用作渣土桩填料。建筑垃圾具有足够的强度和耐久性, 置于地基中, 可不受外界影响, 不会产生风化而变为酥松体, 能够长久的起到骨料的作用。b.建筑垃圾作夯扩桩填料。建筑垃圾夯扩桩, 是采用细长锤, 在护筒内边打边下沉, 到达设计标高后, 分批向筒内投入碎石、碎砖、混凝土块等建筑垃圾, 用细长锤反复夯实、挤密, 在桩端处形成复合载体, 放入钢筋笼, 浇筑桩身混凝土而成。

6) 建筑垃圾的填埋处理。

目前我国大多数城市对建筑垃圾采取填埋处理。建设填埋场前应对场地的水文和地质条件进行评估。根据填埋场的环境影响、交通、土地征用、运输距离、封场后的土地开发等因素, 对场地进一步的进行筛选。合理的选址可以尽量减少甚至避免建筑垃圾对空气、水、土壤资源的污染, 以及与填埋场相毗邻的产业和土地利用所产生的不利影响。

4 结语

本文针对目前建筑垃圾剧增的现状, 讨论了我国建筑垃圾采取简单填埋和露天堆放处理的不足, 从建筑垃圾的定义、产量、利用方式和管理方式等方面研究了如何能使城市达到消减建筑垃圾的目的, 并研究了建筑垃圾各成分再生利用的主要方式。

参考文献

[1]王罗春, 赵由才.建筑垃圾处理与资源化[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 2004:7.

[2]石建光, 邓华, 林树枝.汶川地震后建筑垃圾再利用途径探讨[J].福建建筑, 2008 (11) :27-29.

[3]陆凯安.我国建筑垃圾的现状与综合利用[J].施工技术, 1999 (5) :45.

[4]王健, 李懿.建筑垃圾的处理及再生利用研究[J].环境工程, 2003 (6) :49-50.

论建筑垃圾的处理问题 篇3

关键词:建筑垃圾;处理;商机

中图分类号:X705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8937(2009)20-0144-01

目前,建筑垃圾已经加剧了我国城市土地、资源的紧张局面,严重影响到了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加强建筑垃圾的综合利用已经迫在眉睫。

1我国城市建筑垃圾处理现状

中国垃圾处理起步较晚,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较低,曾出现垃圾包围城市的严重局面。近年来,中国环境卫生行业有了较大的发展,使城镇垃圾处理水平提高,垃圾包围城市的现象有所缓解。但还有一些问题存在,垃圾处理的投入与垃圾处理的需求相比仍明显不足,垃圾处理的水平还很低,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还处于由粗放到处理的发展阶段。主要表现为垃圾堆放现象普遍存在,垃圾处理场的二次污染相当普遍。整体来看,我国城市建筑垃圾的处理呈现以下几个问题:①建筑垃圾分类收集的程度不高,目前只能是绝大部分进行混合收集。②建筑垃圾回收利用率低。③我国建筑垃圾处理及资源化利用技术水平落后,城市建筑垃圾处理多采用直接填埋的处理方式,既占用土地又污染环境。④城市建筑垃圾处理投资少,政策法规措施还不健全,建设工作者的环保意识不强。

2我国城市建筑垃圾处理对策

我国城市在对建筑垃圾处理上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重要问题:①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筑垃圾的处理和回收利用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到社会的各个层面,该如何处理就需要有组织进行协调解决,各建筑施工有关单位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稳定的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分工负责,齐抓共管;要建立健全渣土设置与管理专项方案,对工地内建筑渣土的产生、防尘措施、处置等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②提高建筑垃圾的技术处理水平。城市建筑垃圾一般采用直接填埋的处理方式,缺乏对建筑垃圾的有效技术处理。尤其是对建筑垃圾做混凝土骨料必需破碎、筛分分级、清洗堆存的技术国内企业还少有研究。城市相关部门应尽快帮助协调并依靠企业技术研发解决在建设垃圾处理等方面存在的技术问题。③降低建筑垃圾对环境的污染。我国建筑垃圾处理技术及回收利用率较低,建筑垃圾大部分被运往垃圾填埋场堆放或填埋,不但占用了大量宝贵的耕地,而且对土壤、水源、植被等自然环境造成了相当大的危害。同时,在运输过程中给城市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严重影响了城市环境和城市形象。所以对于那些分拣出来不能利用的垃圾要合理处置,把对环境的污染降到最低。④政府要为建筑垃圾处理提供资金保障。建筑垃圾废料不是商品,本身是没有价值的,只有经过加工处理再利用后才会产生新的价值。在建筑垃圾的回收处理利用过程中,常常使处理单位无利润可图,缺少了积极性,直接影响利用工作的进行,因此必须由政府通过某种渠道在利用过程中给予经济补助。{5}建立健全合理的政策法规。近些年来,我国对建筑垃圾回收再利用的重要性虽已有清醒认识,但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国家还没有建立完善的相关法律法规,对违反规定的处罚条例,禁止填埋可利用的建筑垃圾及规定建筑垃圾必须进行分类收集和存放的条款还

不完善。所以,应出台相关政策法规,实行有效地奖惩制度。

3城市建筑垃圾处理蕴含商机

在城市化进程中,垃圾作为城市代谢的产物曾经是城市发展的负担,世界上许多城市均有过垃圾围城的局面。现如今,建筑垃圾被认为是最具开发潜力的、永不枯竭的“城市矿藏”,这既是对垃圾认识的深入和深化,也是城市发展的必然要求。建筑垃圾中的部分废弃物经分拣、剔除或粉碎后,大多是可以重新利用的,根据现有技术,可利用途径有:①建筑垃圾经过破碎、分选成粗细骨料,替代天然骨料来配制混凝土、道路基层材料和建筑用砖。②钢门窗、废钢筋、铁钉、铸铁管、黑白铁皮等经分拣后送有色金属冶炼厂或钢铁厂回炼。③废砖瓦经清理可以重新使用。废瓷砖、陶瓷洁具经破碎分选、配料压制成型生产透水地砖或烧结地砖。④废玻璃筛分后送微晶玻璃厂或玻璃厂做原料生产玻璃或生产微晶玻璃。⑤木屋架、木门窗可重复利用或经加工再利用,或用于制造中密度纤维板。

所以,推进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实现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同步推进、协调发展,是今后的发展方向。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利用牵涉到社会、经济、环境等多项问题,是个系统工程。因此,需要全社会的快速、广泛、积极地参与进来。

参考文献:

建筑垃圾处理工作方案 篇4

为进一步改善城乡生态环境,加快城乡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城乡环卫长效管理机制,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进程,根据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面提升城乡环境质量为目标,按照“城乡统筹,资源整合,动态管理”的原则,建立“村收集、镇运输、县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处理体系,实现全县城乡环境卫生工作的“全方位覆盖、无缝隙对接、一体化管理”,全力打造卫生整洁、环境优美、健康和谐的城乡环境。

二、工作目标

建立与经济社会和城乡建设发展相适应的城乡环卫管理体系和环卫服务体系,健全县、乡镇(街道)、村三级齐抓共管的城乡环境卫生保洁制度,推进城乡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进程,实现垃圾从以简易填埋和简易焚烧为主的处置方式逐步向卫生填埋和带有烟气处理设备的焚烧处置方式过渡,使全县城乡环境卫生面貌得到明显改观。

三、运作机制

(一)建立环境卫生网络管理机制。

县城市管理局负责加强对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的运行监管,保证其正常有序运转,县城区内生活垃圾由县城市管理局负责清运,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对全县城乡环境卫生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各乡镇(街道)负责本辖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按每1.5万人配备1辆清运车辆的标准配备垃圾清运车辆,按每75人配备1个垃圾箱的标准配备垃圾箱,按每300人配备名保洁人员的标准配备保洁人员。每天保洁人员将各户门口垃圾定时收集运送到村内的垃圾箱,由乡镇(街道)清运车辆进行收集并运送到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或乡镇(街道)无害化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理。广饶街道、乐安街道、大王镇、稻庄镇、李鹊镇、花官镇辖区内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运送到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进行处理,不可焚烧的固体垃圾运送到自建垃圾处理场自行集中处理。丁庄镇、大码头镇、陈官乡辖区内产生的各类垃圾集中收集运送到自建垃圾处理场自行集中处理。

(二)建立运行资金保障机制。县财政承担全县垃圾清运车辆、垃圾箱购置费用和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生活垃圾处理服务费;各乡镇(街道)承担辖区内的垃圾清运费、保洁人员工资、垃圾箱和清运车辆维修维护费、自建垃圾填埋场运行管理费等费用。各乡镇(街道)每年要在财政预算中安排垃圾集中清运处理专项经费,保障城乡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处理工作正常运行。

(三)建立考核机制。

县政府将城乡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处理工作纳入对有关部门、单位和各乡镇(街道)的综合考核。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对各乡镇(街道)城乡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处理工作进行考核。各乡镇(街道)根据各自实际,成立相应组织管理机构,配备精干力量,全力抓好辖区内村—庄(社区)垃圾集中清运处理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1日至3月5日)。

充分利用电视台、电台、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实行城乡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处理的重要意义,引导广大群众爱护环境,按时定点投

放生活垃圾和生产垃圾,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营造良好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社会氛围。

(二)准备及试运行阶段(3月6日至3月25日)。

1.统一采购垃圾集中清运车辆及垃圾箱并配发到各乡镇(道),各乡镇(街道)、村(居)按标准配齐保洁人员及垃圾集中清运车辆驾驶员。

2.县城市管理局牵头组织县环保、安监、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对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进行运行前初步验收,确保其达到运行条件。

3.各乡镇(街道)成立组织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建立管理运行制度;对政府(办事处)驻地及辖区内所有村庄(社区)和道路两侧的垃圾进行集中清运。

(三)检查验收阶段(3月26日至3月31日)。

县城乡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办公室共同对各乡镇(街道)城乡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准备及试运行工作进行检查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确保3月31日前全部验收合格。

(四)运行管理阶段。全县城乡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处理工作全面运行后,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对各乡镇(街道)城乡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处理工作实行月检查、月调度、月考核,月考核结果及时报县政府,每月考核结果累计计分,作为县政府对各乡镇(街道)综合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成立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县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城市管理局、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环保局、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和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广饶县城乡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处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城乡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处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各乡镇(街道)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工作机构,加强城乡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处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广泛宣传,提高认识。

城乡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处理工作是一项长期的民生工程、惠民工程,各乡镇(街道)和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集中精力抓实、抓好、抓出成效。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多形式、不间断地宣传城乡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处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来,逐步增强群众的文明意识和卫生意识。

(三)明确责任,严格督导。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建立完善层级责任制,将任务层层细化、量化、指标化,落实到责任单位、具体责任人。各乡镇(街道)要积极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卫生保洁长效管理机制,明确各村卫生保洁工作的基本要求和具体标准,落实农户门前屋后保洁的各项制度;各保洁员要按照标准要求及时清扫、按时清运,确保农村卫生环境整洁,无垃圾污染。对因重视程度不够、措施不力、工作不到位,影响工作进度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改正;对按时圆满完成工作任务、成绩突出的单位和有关人员,予以通报表扬。

垃圾集中清运实施方案为切实提升全镇环境卫生管理水平,营造整洁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经研究,全镇垃圾集中清运及资金筹集提出如下方案:

一、筹资方式

1、按人口筹资。根据2011年农业年报各行政村人口数,分老集镇、一类村、二类村。老集镇为清

一、清

二、清三,上述3个村按人均3.5元筹资;一类村为江贺公路、新老水张线沿线各村,即清泉、七斗、毛塘、祝家坂、路口、浮桥头、新塘底、蔡家山、路陈、童家、九村、十村、华夏、花园岗、和睦上述15个村按人均3元筹资;二类村为泉家弄、贺周、前村、乐意、蔡家、东儒、读溪口,贺仓,上述8个村按人均2.7元筹资。除按人口筹集外,路口、新塘底、毛塘、祝家坂、蔡家山、路陈6个村因工业企业和外来人口多,根据2010年9月2日协调会议纪要另行增加筹资。

2、按增加的垃圾池筹资。原则上按照每200个人口核算一个垃圾池,每增一个垃圾池增收垃圾清运费150元。

3、不足部分由镇财政贴补。

二、垃圾清运

由镇集中清运,其清运范围为公路沿线两侧及各村所设的垃圾池或垃圾屋或垃圾分捡站,打扫工作由所在村负责。垃圾集中清运工作由镇政府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公开向社会招标进行,原则上老集镇为一天一清运,一类村二天一清运,二类村三天一清运。

三、要求

1、各村于2012年12月30日前将所筹资金交镇财政,镇政府将制定考核办法对各村资金筹集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2、各村要根据本村实际,合理设置垃圾池。在本方案实施中途,各村新增垃圾池,由各村自行负责清运至本方案实施期满。要配备保洁员,负责将从农户(自然村)收集的垃圾和主干道及两边视线范围内清扫的垃圾通过垃圾车运至集中清运的垃圾池(屋)或分捡站。

建筑垃圾处理工作方案 篇5

各村(居)委:

长期以来,由于受传统生活习惯、生活水平和卫生条件的限制,我镇农村环境脏、乱、差的状况普遍存在,为进一步改善农村卫生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创造清洁优美的生产生活环境,提高广大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和生活水平,解决我镇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问题,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依照《中共梅县县委 梅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意见》的具体要求,结合我镇实际,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建立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处置体系,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的要求,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因地制宜、注重长效、全覆盖、广受益”的原则,进一步加大农村生活垃圾设施建设力度,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逐步建立完善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运行机制,有效解决农村脏乱差问题,着力改善农村环境卫生质量,净化美化家园,建设宜居梅西。

二、原则目标

从机制入手,实现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运处置,建立“户收集、村转运、镇处理”的运转机制,坚持“镇主导、村负责、同参与、齐保洁”的原则,以改善农村环境状况为目标,着力构建和完善农村环境保洁及生活垃圾集中收运处置体系,使我镇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无害化处置、资源化利用、长效化管理。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决定成立梅西镇农村生活垃圾整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洪 明

副组长:邓远征

成 员:党政班子成员、林朝阳、各工作组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党政办,办公室主任由 林朝阳 兼任,具体负责做好农村生活垃圾整治管理工作的相关事务性工作。

四、具体要求

(一)村庄、道路、河道清扫保洁要定人、定标准、定责任;做到村前村后、房前屋后、桥边路边、村头田间无暴露垃圾,无乱倒乱堆垃圾、无污水横流;垃圾池周围清洁;村庄公共场所要整洁卫生。

(二)按时收集垃圾,做到不积压;垃圾清运做到日产日清日运,清运过程中不得洒漏污染路面,并按规定的地点倾倒垃圾。

五、职责分工

明确各级责任,确定责任主体、责任人,层层落实,确保我镇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收集、清运和处置。

各级职责分工如下:

(一)责任人:各农户

各农户负责自家房前屋后的环境卫生保洁工作,并将生活垃圾分类打包,住宅室内要整洁,做好庭院绿化美化工作。

(二)责任人:保洁员

职责分工:按定人、定点、定标准、定责任的原则,各村保洁员对村庄道路、公共场所、设施进行清扫保洁;检查督促农户按照“门前三包”责任制度搞好自家房前屋后的环境卫生,并走村窜户将各农户生活垃圾收集投放到指定的垃圾收集点(垃圾池或垃圾桶)内。

(三)责任人:村干部

职责分工:

1、自行物色、聘用1-2名保洁员;

2、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合理确定垃圾池选址;

3、负责收取各包片区域的卫生保洁费;

4、对保洁人员和清运人员实施有效管理,按照考核情况发放工资;

5、负责辖区内环卫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

(四)责任人:镇挂村领导、工作组长

职责分工: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抓好村干部、保洁员的工作落实;监督村级卫生费收取;做好农村环境卫生效果的考核工作。

六、具体措施 1.基础设施建设

(1)按照镇的统一布署,结合各村的实际情况,在人口相对密集的地方,合理规划建设垃圾中转站或垃圾池,原则上200户以上村建2个,200户以下建一个;人口相对分散的地方,根据人口聚集位置而定以摆水泥垃圾桶为主,每个村摆放10----20个垃圾桶作垃圾收集点。

(2)在我镇主要交通干道沿线,统一建设垃圾池,建设数量及位置根据公路沿线农房的座立位置而定,公路沿线保洁按辖区管理,由镇环卫保洁队统一实施清运。2.保洁人员配置

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A类村配置2名保洁员,B类村配置1名保洁员,并自配1辆摩托垃圾保洁车,全镇需要保洁人员

35--40名,负责搞好各村区域内清扫保洁、垃圾收集、转运等工作。

3、垃圾集中转运

由镇保洁队派环卫车到各村集中转运,将各村的生活垃圾从中转站运输到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全镇分上、中、下三个片,每天清理一个片,确保每个片三天清理一次。

4、资金筹措原则

(1)、垃圾池建设资金由镇负责;

(2)、清运车辆费用由镇负责;

(3)、人员工资:

清扫保洁人员工资:拟定月工资700元,由镇府发给底薪400元,其余部分由村委向农户收取卫生保洁费垫付,依每月镇考核情况支付保洁人员工资。

七、实施计划 1、2011年6月,完成垃圾中转站和垃圾池的建设和相应的保洁工具、保洁人员、清运人员的招聘工作,形成全镇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置运转体系,并试运行。

2、2011年7月开始实行正常运转和长效管理。

八、管理考核

1、农户的卫生保洁费由各村收取,收费标准为3元/户/月,并以全村总户数的60%作为考核任务;收取不足60%的从村干部200元绩效工作中垫足;超出60%部分返反村委,专款专用于保洁工作。

2、各村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相应的村规民约,规范村民的卫生行为,改善村民的不良卫生陋习,进一步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发动村民自觉参与到该项工作中。

3、农村卫生保洁员的管理,按照“村聘、村用、镇、村共同考核”的机制运行,采取村级招聘、就近就地的办法聘用,镇考核办制定考核办法对聘用人员进行定期考核,并与其工资直接挂钩,保洁员工资由镇府与村委共同负担,镇负担每位保洁员每月400元,不足部分由村委收取的卫生费中垫付。

4、镇将把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纳入镇级重点工作绩效考核内容,实行绩效挂钩,做得好的多得。

(1)实行村(居)两委干部绩效工资与工作实绩挂钩,把村(居)两委干部每人每月200元的绩效工资作为考核资金,由镇每月考核,考核分优、良、中、差四个等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扣除。

(2)镇党委将结合县督查方案,在县督查前对各村(居)委对行督查,经县镇督查,一次不合格的,驻村领导、工作组成员、支部书记给予通报批评;二次不合格的,驻村领导、工作组成员、支部书记进行大会检讨;三次不合格的,驻村领导、工作组成员扣除当月下乡费,村(居)委干部扣除当月绩效工资,情节严重的对相关责任人待岗处理。

建筑垃圾处理工作方案 篇6

一、指导思想

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智慧、低碳、幸福广州”的中心任务,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工作。牢固树立“以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检验标准”的分类观念,着力构建“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体系,逐步建立“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市场化运作、法制化规范”的运行机制,重点抓好生活垃圾分类的组织管理、宣传动员等工作,实现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同步发展。

二、主要目标

按照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分步实施的原则,有计划地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工作,逐步形成全社会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在2012年建立辖区生活垃圾分

类收集处理系统。

三、主要任务

继续大张旗鼓地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活动,按市城管委划定的具体实施区域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待市餐厨垃圾集中处理设施正式投入使用后,全面实施餐厨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工作。

(一逐步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方式。

在进一步完善本区生活垃圾分类系统的基础上,依据生活垃圾“三化”(即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兼顾末端处置、号召全社会参与、方便市民投放等原则,确定本区居住区、公共场所、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等的分类方式,全区垃圾分类实现“双统一”(即:标准统一、标识统一。

(二努力打造生活垃圾全程分类系统。

基本实现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结合区内不同区域的垃圾量和成份构成等因素,原则上:居民家庭垃圾分为厨余垃圾、其它垃圾和有害垃圾等三类;公共区分为可回收物、其它垃圾两类;单位食堂、农贸市场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它垃圾三类;学校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它垃圾四类。

1.可回收物收集处理:由居民和单位直接纳入废品回收系统,或投放到可回收物容器,由保洁人员收集后纳入废品回收系统。

2.厨余垃圾收集处理:(1居民厨余垃圾收集处理:楼房居住区由居民投放至各楼层厨余垃圾收集容器内或采用标准颜色胶袋装载放置家门口,保洁人员每天定时收集,并用专用保洁车(或塑料垃圾桶将厨余垃圾运至厨余垃圾中转点后,再采用专用运输车将厨余垃圾运至市指定处理厂(场进行集中处理。

(2单位食堂厨余垃圾收集处理:厨余垃圾由各单位投放至厨余垃圾收集容器,每天由辖内行政街用专用保洁车(或塑料垃圾桶将厨余垃圾运至厨余垃圾中转点后,再采用专用运输车将厨余垃圾运至市指定处理厂(场进行集中处理。

3.有害垃圾收集处理:单位、居民将有害垃圾投放至有害垃圾收集容器,由区城管局用专用运输车定期将有害垃圾运至区有害垃圾临时贮存点临时贮存;待达到一定数量后,由区城管局交由具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进行处置。

4.其它垃圾收集处理:由各环卫作业单位按现行收运方式进行收运,进入现行生活垃圾处置系统进行处理。

(三建立健全考核评估体系。

分层级、分区域建立考核评估体系,评估指标涵盖分类容器的设置、分类物流的组织、分类数据的统计、社会宣传的组织、单位和市民的知晓率及参与程度等方面,采取专业评价、社会评价相结合的评估方式,定期对各职能部门、行

政街推进垃圾分类工作进行考评,将设施的配置率、市民的知晓率等评价指标纳入城市管理评价体系中。

(四努力营造社会互动氛围。

充分借助媒体宣传阵地、主题活动宣传阵地、教育教学宣传阵地、总体策划宣传方案等,广泛深入开展宣传发动,营造公众参与氛围,重点让广大市民知晓为什么分类、分几类、怎样分类,并分阶段、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宣传活动,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1.结合各类创建活动及市区有关重大活动形成阶段性宣传高潮。组织开展市民喜闻乐见,并能参与互动的各类主题活动。

2.发放一批宣传资料。针对机关团体、企业、居民、学生等不同群体,制作各类宣传品及宣传手册,发放到街道、社区、居民。

3.充分调动各相关单位的资源优势,将垃圾分类知识宣传至各阶层。首先是机关团体做好表率作用;其次是在学生的日常教学中,将垃圾分类内容纳入到学生实践活动中;三是将垃圾分类纳入志愿者服务内容,形成以团员和青年志愿者为核心,以物业人员、居委会干部、居民为主力,由社区志愿者队伍开展常态工作的志愿服务格局。

4.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有关评选活动中,如文明社区、星级卫生街道、市容环卫“双竞赛”、城市管理综合考评等评比活动。

四、实施范围

从2011年4月份起,按市城管委划定的实施区域,包括政府机关单位食堂、中小学校、市场、两条行政街、其他行政街一至两个具示范作用的小区推行垃圾分类工作;在此基础上,逐步向各社区、企业推进。

五、实施步骤(一宣传发动阶段 1.2011年3月底前

按照《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规定》和市城管委垃圾分类的标准和要求深入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将有关宣传资料发放至居民住户,各街道将有关宣传资料张贴在各社区宣传橱窗,组织志愿者开展多种形式的上门宣传活动,并组织安排人员参加各类专项培训及参观学习。

2.2011年4月后

结合各实施区域逐步推开,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宣传活动,务求取得宣传实效;在实施阶段尚未推行的区域,继续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做好分类设施配置,为该区域按时推开垃圾分类作准备。

(二实施阶段

1.4月1-15日。在区政府、各行政街食堂,沙园街,南华西街,各农贸市场推行垃圾分类。

2.4月16-30日。在中小学校推行垃圾分类。

3.5月份。除沙园街、南华西街外的16条行政街选取1—2个小区推行垃圾分类。

4.6-12月份。

(1加强对垃圾分类实施区域的督导,提升居民、学生、社会团体、环卫保洁人员掌握分类方式、方法;(2逐步建立完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3逐步建立完善垃圾分类原始资料和数据收集、归档管理;(4按《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规定》条例和本方案要求,对区垃圾分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实施单位进行绩效考核。

六、保障措施(一组织保障

为顺利推进我区垃圾分类工作,区成立由刘捷副区长任组长,黄春风副主任、吴美庭局长任副组长,区经贸局、区教育局、区环保局、区建设园林局、区文广新局(区旅游局、区卫生局、区城管综合执法分局、区国土房管分局、区供销

社、工商海珠分局、区规划分局、团区委、各街道办事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区垃圾分类工作的具体实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各行政街要相应成立垃圾分类领导小组,设专人负责,切实把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计划保障

区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须在2011年3月31日前制订本单位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方案,方案包括垃圾分类设置配备计划、宣传计划、分类投放、分类收集、人员配置等方面内容,并将方案报区城市管理局。

(三经费保障

施行垃圾分类涉及垃圾终处理场所、设施的硬件建设,垃圾分类整个流程设备的购置,一些必不可少配套设施,环卫作业人员增加等方面经费的投入。在此过程中,机关单位、企业开展垃圾分类的费用,以单位负责为主,政府作适当补贴;行政街开展垃圾分类的费用,根据各行政街所承担的任务量及垃圾分类工作推进的成效,政府视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方式作适当补贴和奖励。

(四施行保障

对各街道垃圾量增长实行量化考核。区城市管理局负责对各行政街产生的生活垃圾实行统一运输,并根据市对各行政街进入填埋场的垃圾量数据,确定其生活垃圾产生量基数

(吨,按市核定的标准制订各行政街全年垃圾量增加比例,结合市公布的垃圾阶梯式收费标准对各行政街垃圾量增长进行量化考核。

七、责任分工

(一区城管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区垃圾分类工作;(二区经贸局:负责再生资源(分类后的可回收物回收利用的管理;(三区教育局:负责组织中小学校开展垃圾分类的宣传和实施工作;(四区环保局:负责指导危险废物(分类后的有害垃圾、餐饮垃圾的回收和处理,加强对危险废物、餐饮垃圾的回收、处理的监督管理;(五区建设园林局:负责敦促公园按要求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加强对花木残枝、裁剪树叶的回收、处理的监督管理;(六区文广新局(区旅游局:负责敦促酒店、旅游景点按要求开展垃圾分类和酒店餐饮垃圾终处理工作;

(七区卫生局:负责协调食品消费环节监管部门敦促单位食堂按要求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八区城管综合执法分局:负责对违反《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并指导各行

政街执法队开展执法工作;区城管综合执法分局除指导各行政街执法队开展执法工作外,还协助区经贸局、区供销社规范废品回收站,建设再生资源(可回收物回收网络;(九区国土房管分局:负责敦促物业管理小区按要求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十区供销社:负责规范废品回收站和流动回收人员的管理,建立有效的可回收物回收系统;(十一工商海珠分局:负责协助区城管局敦促市场按要求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十二区规划分局:负责对垃圾分类设施建设的规划报建工作;(十三团区委:负责组织全区团员、志愿者参与垃圾分类的宣传和实施工作;(十四各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垃圾分类工作;对违反《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协助区城管局对垃圾分类设施的选址和建设工作;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垃圾分类;协调区经贸局、区供销社规范废品回收站,建设再生资源回收网络。

八、奖惩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垃圾分类管理职责的单位和个人,将按《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规定》条例进

浅谈建筑垃圾利用与技术处理 篇7

1.1 当前我国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不高, 处理方式落后

上表是部分地区建筑垃圾回收率, 表中发达国家建筑垃圾回收率远远高于我国, 甚至中国香港和中国台湾这些地区建筑垃圾回收率也跟进了世界前列, 远远高于中国大陆地区。为何会出现这种情况?我国建筑垃圾都去哪了?据了解, 我国建筑垃圾大多采用填埋和露天堆放等方式, 不经任何技术手段处理, 直接由施工单位清运并堆放到市郊或乡村, 完全谈不上利用。这一过程中不仅需要投入巨大的人力、物力、财力, 而且垃圾堆放到市郊和乡村占用了大量土地, 同时运输过程中遗撒了大量的粉尘、灰砂, 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

1.2 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完善。

在我国对于建筑垃圾处理的相关法规还是不够完善, 对于处理建筑垃圾以及其处理方法也没有明确的法律可以参考, 全国人大及其委员会并未制定出一部专门与建筑垃圾管理的法律, 导致了在建筑垃圾处理方面存在无法可依的状态。在一些发达国家, 对建筑垃圾出台了相关法律, 严格管理建筑垃圾处理。例如:在德国, 从源头上消减建筑垃圾的数量, 禁止填埋可利用的建筑垃圾, 对于建筑垃圾必须分类收集和存放, 集中处理建筑垃圾。同时对于利用建筑垃圾进行再生产和循环利用的企业给予税收和资金补贴。

1.3 我国建筑垃圾处理方法落后发达国家。

据不完全统计, 建国至今, 大约有200亿立方米粘土砖被生产用于建筑材料。根据建筑使用年限计算, 未来五十年这些粘土砖都将成为建筑垃圾。这些建筑垃圾如果填埋或者堆放, 相当于需要填埋掉丹江口水库蓄水量或者4个小型城市的占地面积。在一个建筑垃圾占城市垃圾总量比例高达40%的国家, 不处理好建筑垃圾的管理, 建筑垃圾围城将成为我国的新常态

如何避免建筑垃圾围城?我们可以借鉴发达国家在建筑垃圾处理的经验。发达国家对建筑垃圾的处理方法主要是资源再生化和综合利用。早在20世纪的70年代, 日本就制定了建筑垃圾资源化的应用指南, 日本科技厅将再生利用技术定为未来30年十大新技术。同时对建筑行业出台了及其严格规范的法律, 注重对建筑固体垃圾的分类收集, 是其资源化率超过95%。同样在欧盟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也达到了70%以上。

2 传统的城市建筑垃圾处理方法

2.1 传统建筑垃圾的处理方法。

绝大部分收集填埋, 仅有少部分回收利用, 这种处理方法非常落后, 不仅占用土地资源, 而且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 处理不当更会引发生态破坏。首先对建筑垃圾堆放和填埋会占用大量土地, 浪费土地资源, 在寸土寸金的一线城市, 这种处理方法代价颇高。其次建筑垃圾中不可降解物以及重金属元素在填埋过程中, 容易渗透污染地下水资源, 造成饮用水中毒, 影响居民生产生活。最后由于技术水平限制, 在填埋过程中造成地表沉降, 破坏土壤结构寸草不生。

2.2 综合处理方法。

拆除-分离-粉碎-利用。这是近年来我国改良的建筑垃圾综合处理方法, 较填埋和堆放的方法利用率略高。这种模式, 对建筑垃圾中的金属和固体废物分类收集, 集中粉碎利用, 极大提高了利用率, 又防止再次污染环境, 在我国建筑行业得到广泛推广。

3 世界各国先进的建筑垃圾处理方法

3.1 移动式建筑垃圾处理方法。采用传统管理手段和经济手段相结合的方法是欧美等发达国家对建筑垃圾处理资源化最早的处理方法。对建筑垃圾中有害废弃物进行单独处理, 避免产生环境污染, 同时也使得建筑垃圾循环利用率达到90%。

这里介绍一种移动式建筑垃圾处理方法, 其方法与我国传统综合处理方法相似, 只是在技术处理方面远远先进。同样是利用建筑垃圾进行分类收集, 然后对建筑固体废料进行粉碎, 达到建筑材料标准后就完成了资源循环利用。德国有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建筑垃圾处理厂, 每小时就可完成1200吨建筑垃圾可再生, 产生的经济价值和环境效益不可估量。

3.2 固定式建筑垃圾处理方法。

给料-破碎-除铁-筛分-出料, 这就是固定式建筑垃圾处理模式, 类似于矿山的流水线。这种模式多在露天或者封闭厂房进行, 目前在东亚的韩国、印度、哈萨克斯坦、俄罗斯等国家广泛运用。

说到亚洲国家处理建筑垃圾方面的成就, 不得不提及韩国。首先韩国的三星和现代这一世界500强企业, 不仅推动韩国经济发展, 而且对环保技术的研发推广起了重大推进作用。其中最为著名的, 就是利用建筑垃圾作为建筑骨料的再生技术。目前, 在韩国有5%的建筑垃圾作为建筑骨料, 成为亚洲国家在建筑垃圾处理行业的佼佼者。

当建筑垃圾通过技术手段成为建筑骨料有哪些用途呢?以韩国为例, 建筑垃圾转化为建筑骨料成为再次可利用的建筑材料, 主要有三大用途:道路基础建设、混泥土搅拌、回填基坑。对于每年有1亿吨建筑骨料的韩国来说, 这是一笔不可多得的建筑资源, 不但解决了建筑垃圾环保处理, 而且缓和了建筑资源紧缺的难题, 因此这项技术在韩国等东亚国家得到广泛应用。

这种固定式建筑垃圾处理方法能达到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双丰收, 使资源利用率高达95%。我国郑州中意矿机就能生产这种设备, 这套机器采用建筑垃圾破碎筛分法, 通过机械设备将建筑垃圾加工达到建筑材料标准, 产量大, 资源利用率高。

3.3 移动式和固定式相结合的建筑垃圾处理方法。

采用移动式和固定式相结合的建筑垃圾再生利用技术大多是发展中国家, 我国目前就是采用该项技术解决建筑垃圾处理问题。

改革开放30多年来, 中国经济快速发展, 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科学技术也得到发展。但在城镇化发展过程中, 过于片面追求城镇化率, 没有科学合理推进城镇化, 出现了建筑垃圾围城的“中国景观”。环保意识落后, 对建筑垃圾进行不处理填埋和堆放的方式, 不仅占用土地资源, 而且污染地下水, 破坏生态环境。目前我国沿海地区已经率先开展了建筑垃圾资源处理化的工程, 例如:在广州就建立了多家移动式建筑垃圾破碎站和固定式建筑垃圾破碎站, 对城中村拆迁、旧工厂改造以及大型工程产生的建筑垃圾进行分类集中处理。在深圳出台相关法规, 禁止填埋可利用建筑垃圾, 禁止未经处理建筑垃圾回填。这些措施有效保障了建筑垃圾处理与技术实施。

结束语

有限的自然资源和经济发展是当代社会发展面临的矛盾, 为了追求经济发展而盲目开发自然资源是不可取的。如何有效利用资源、将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最大化成了我们面临的难题。建筑业迅猛发展带来的经济效益同时, 也不可避免产生了大量建筑垃圾, 阻碍了社会经济发展。我国的建筑垃圾处理行业才刚刚起步, 回收率和利用率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水平。建筑垃圾处理不仅需要国家政策和法规的支持与保障, 而且也离不开科学技术的支持和科学管理运营的辅助, 实现可持续发展之路任重而道远。

摘要: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加快, 建筑垃圾处理问题日益突出, 建筑用胶、涂料、油漆等建筑垃圾绝大多数属于高分子聚合物材料, 这种材料不但难以降解, 而且含有大量有毒重金属元素, 处理不当容易引发城市生态污染。城市发展要求我们以新的眼光对待建筑垃圾, 以新的技术手段处理建筑垃圾, 这样不仅解决了建筑垃圾围城难题, 而且完成了生态发展与资源循环利用的课题。

北京市建筑垃圾处理标准体系研究 篇8

开展标准化工作有利于实现对建筑垃圾从产生到消纳全过程的科学管理和资源化利用。因此,为加快实现“三个北京”的战略目标,提升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水平,促进首都环境建设,研究制定北京市建筑垃圾处理的标准体系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国外建筑垃圾处理及标准简介

发达国家大多实行“建筑垃圾源头削减并综合利用”的策略,且都在政府层面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在行业层面建立了切实可行的标准、规范体系,因此,可以有效地管好建筑垃圾的“一生”甚至“轮回”。代表性国家有德国、美国和日本等。

(一)德国:政府积极参与,完善市场机制

德国的建筑垃圾处理有四个特点,一是政府积极参与;二是法律、法规体系相对完整,法律监管体制完善;三是积极调动市场的调节作用,具备完善的市场运作机制,鼓励企业介入建筑垃圾处理;四是建筑垃圾处理技术先进,回收再利用率高。

从20世纪70年代至今,德国已经制定了与垃圾处理有关的法规180多个,其中与建筑垃圾处理和回收有关的重要法规有:

(1)循环经济和垃圾处理法及由其而来的规定:

《关于需要特殊监测的垃圾的规定》(1996年);

《关于需要监测的垃圾的规定》(1996年);

《关于欧洲垃圾目录介绍的规定》(2001年);

《关于资质规定》(1996年);

《运输许可规定》(1996年);

《关于垃圾经济草案和收支平衡的规定》(1996年);

《关于废物处理工厂的规定》(1996年);

《关于垃圾处理协会会员的方针》(1996年)。

(2)關于减少包装垃圾的规定。

(3)联邦污染保护法及由其而来的规定:

《关于垃圾处理的资质规定》;

《关于垃圾处理的许可办法规定》。

(4)建筑法。

(5)联邦土地保护法。

(6)危险物品和化学物品法。

(二)美国:实施分级利用,加强准入制度

美国每年产生建筑垃圾3.25亿吨,约占城市垃圾总量的40%,其对建筑垃圾的处理方针是: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综合利用产业化。具体实施分为三级利用:现场分拣利用,一般性回填为第一级利用;作为建筑物或道路的基础材料,经加工成骨料,再制成各种建筑用砖等为第二级利用;最后将建筑垃圾加工成水泥、沥青等再利用为第三级利用。

美国政府先后制定通过了《固体废弃物处理法》、《超级基金法》和《建筑垃圾填埋场设计规范》,同时还建立了建筑垃圾运输准入制度、处理建筑垃圾行政许可制度等一系列规范和制度。

(三)日本:建筑垃圾零排放,法规标准做保障

日本资源相对匮乏,因此十分重视建筑垃圾的再生利用,其主导方针是:尽可能不从施工现场运出垃圾,建筑垃圾要尽可能重新利用。日本明确要求建筑师在设计时要考虑建筑在50年或者100年后拆除的回收效率,建造者在建造时采用可回收的建筑材料和方法,并尽量做到建造零排放。垃圾回收技术的发展为建筑垃圾的资源化提供了技术保障,也为日本建筑垃圾产业链的发展带来了契机,使日本建筑垃圾的处理趋于标准化和规范化。

从20世纪60年代末开始,日本就制定一系列法律、法规及政策措施促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具体见表1、表2。

二、建筑垃圾处理标准体系研究

采用魏尔曼标准化三维结构将北京市建筑垃圾处理标准体系分为三个层次、五个专业门类和七个专业序列。

层次维:包括基础标准、通用标准和专用标准。基础标准分为四个门类:术语、图形标志、分类与方法以及基本原则标准。通用和专用标准主要包括综合,建筑垃圾收集、运输,建筑垃圾转运、处理,保洁作业服务四大类。

门类维:门类是按照标准化对象划分的大类,各门类间是并列关系。

序列维:按照标准的专业序列展开。分为综合技术、方法、工艺、工程、产品、信息、管理七大序列。序列间按照标准化内容分类,无顺序关系。除综合技术外,其他六个序列均下设子序列:

(1)综合技术序列。包括涉及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序列、具有综合性或难以归入其他六个序列的技术标准。

(2)方法序列。包括监测与检验两个子序列。

(3)工艺序列。包括工艺技术和质量要求两个子序列。工艺技术主要指工艺路线、工艺流程、工艺步骤、工艺指标、技术要求、工艺控制以及新工艺发展技术条件等;质量要求主要指对产品/服务需要的表述或将需要转化为一组针对实体特性的定量或定性的规定要求,以使其实现并进行考核。

(4)工程序列。包括环卫设施建设的全过程,按照顺序关系分为规划设计、施工建设、运行维护和质量评价四个子序列。

(5)产品序列。包括设备、材料和车辆三个子序列。

(6)信息序列。包括信息技术和信息管理两个子序列。

(7)管理序列。包括技术管理、经济管理、行政管理以及生产管理四个子序列。

标准体系编号表示标准在体系中的位置。对于列入标准体系表中的每一项标准,均有唯一的标准体系编号与之对应。北京市建筑垃圾处理标准体系编码由行业号、层次号、专业门类号、专业序列号、子序列号及顺序号六位编码组成,并以符号“.”分隔,如图1所示。体系的第一位编码为标准行业号,环境卫生行业为“1”;第二位编码为层次号;第三位编码为专业门类号;第四位编码为专业序列号;第五位编码为子序列号;第六位编码为顺序号。其中,空置项编码为0,顺序号编码为两位数,其他编码均为一位数。其中,对于某类工程项目技术规范,其包含规划设计、施工建设、运行维护以及质量评价全过程,则该项目工程序列子序列编号空置,即设为0。

三、结论与建议

北京市建筑垃圾标准仅11个,还不成体系,多为整体规范性标准,从各种门类的内容上看,已有标准主要集中在工艺整体规范(2条)、管理考核(1条)、运输车辆技术要求(3条)和再生产品(4条),而对于收集和运输的技术要求、收集站的运行和管理、建筑垃圾的填埋、建筑垃圾综合处理站的建设、运行、管理等方面还是完全空白。因此,按照实际需求和本研究的方法,现阶段建议由政府主管部门牵头,联合相关单位制定9项标准,见表3。

参考文献:

[1]北京市统计局.北京统计年鉴2012[M].中国统计出版社,2012.

[2]隋玉武.德国建筑垃圾高回收率原因简析[J].再生资源与循环经济,2010.

[3]李南,李湘洲.发达国家建筑垃圾再生利用经验及借鉴[J].再生资源与循环经济,2009.

[4]蒲云辉,唐嘉陵.日本建筑垃圾资源化对我国的启示[J].施工技术,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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