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合作协议

2024-08-12

开发合作协议(精选9篇)

开发合作协议 篇1

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身份证号:

甲方委托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开发**软件产品,为此,双方就合作事宜在公平、自愿、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签署如下协议,以备共同遵守: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软件产品为:,软件的构成及功能需求见《软件需求说明书》(附件一)。开发进度:乙方应按本协议所附的《 软件开发进度计划》(见附件二)完成工作进度: 合作方式:甲方负责**软件的市场推广、销售、售后实施及维护工作;乙方根据甲方最终用户要求做好**产品的需求调研、系统设计、软件开发和相关的售前、售后及培训技术服务支持;甲乙双方按约定比例分配项目收益。利润分配及费用约定:甲方负责承担乙方去最终用户现场出差的差旅食宿费;甲方销售的**软件,乙方提成该软件销售毛利润的50%。(毛利润=软件实际合同销售额-第三方合作成本)利润支付方式:甲方收到项目最终用户款项后支付乙方收益款,乙方承担所得税,由甲方代扣或提供同等金额增值税票给甲方。验收标准:以经甲方确认的《 软件需求说明书》为准。培训服务:乙方负责为甲方培训安装调试、售后维护人员2 名,甲方接受培训的人员应达到熟练操作并能解决简单问题的程度。服务响应:如**软件产品使用运行出现问题时,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解决问题,如问题不能按期解决,导致影响甲方最终用户正常使用 ,甲方有权扣除部分费用.软件知识产权:(1)**软件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必须在**软件

交付使用时将该软件产品设计资料、产品源代码、数据及相关技术资料等全部移交给甲方,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许可第三方阅读、使用或复制。(2)乙方应保证其开发成果及其开发过程不侵

犯第三人的知识产权。

十、乙方不得擅自与第三方他人或单位合作开发和销售**软件。如有违

反,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并向乙方提出索赔。

十一、甲乙双方应严格保守双方的商业秘密,不得违反。

十二、如发生争议,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受损方可向甲方

所在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十三、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认为需要补充、变更的,可订立补充协

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十四、其他:本合同附件如下:

附件一:《 软件需求说明书》

附件二:《 软件开发进度计划》

附件三:甲乙双方身份证明资料

本合同附件与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十五、本协议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

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开发合作协议 篇2

关键词:通用协议转换,协议格式,解码,编码

1 引言

所谓通信协议是指通信双方的一种约定,约定包括对数据格式、同步方式、传送速度、检纠错方式以及控制字符定义等问题作出统一规定,通信双方必须共同遵守[1]。不同体系结构的系统一般采用不同的通信协议完成系统内部成员之间的通信,这固然为本系统的设计带来了很大的方便,但因为不同系统的通信协议往往不同,当本系统需要同其他系统进行通信时,会因为协议的不同造成通信障碍[2]。为解决异构系统之间因通信协议不匹配造成的通信困难,需要在两个系统之间添加一个协议转换器。目前的通信协议转换器大多选用或者自行开发专用的网关,但是专用网关由于重用性差,将导致多次的重复开发,浪费大量的人力和物力[3]。

由于不同通信协议的协议格式有许多相近之处(如数据帧由帧头、数据项、帧尾等组成,包含校验等处理信息),这就使得设计一个一定程度的通用协议转换器成为可能[4]。本文通过对现有协议的分析,提供了一种比较通用的协议格式模板,通过对该模板的实例化可得到各种实际协议的格式信息。另外,本文还实现了对符合用本模板所描述协议格式的协议数据处理及转换过程,并在由哈尔滨工业大学开发的HIT-GPTA平台上进行了验证。

2 需求分析

通用网关协议转换软件的用户需求定义如下:

分析现有通信协议格式,提出各种协议的表达方法,并抽象出一个能够涵盖大多数常用雷达、导弹协议的协议格式模板,通过对该模板的实例化能够得到现有格式的描述信息。所建立的模板应提供最基础的协议元素编辑支持,提供不同数据类型的协议元素的支持,提供元素位定义支持,提供开放式的函数处理功能支持,提供格式描述信息的串行化输出功能,能够保存已建立的协议格式信息并在需要时导入该信息。设计符合HIT-GPTA平台接口规范的协议编解码组件,该组件能够加载格式描述文件。协议编解码组件应提供协议数据的动态处理功能,能够根据格式描述信息加载相应动态链接库,调用相应动态链接库函数,根据函数参数列表对协议数据元素进行相应处理。

根据用户的需求定义,可将本系统划分为两个主要的功能模块:协议格式库管理软件和协议编解码软件。格式库管理软件通过对格式模板的实例化,生成具体协议的格式描述信息并串行化输出为格式特征描述文件;协议编解码软件加载格式特征描述文件,并根据用户所配置的信息初始化网络收发信息,在平台开始运行后,接收由网络传来的数据并解码发布,根据所订购到的数据信息编码输出到相应设备。系统用例如图1所示。

3 协议格式模板设计

协议转换器的通用性决定于协议格式模板的通用性,为了抽象出一个较为通用的协议格式模板,需要先对通信协议进行分层管理以方便数据结构的设计,然后分析多种具体的协议格式,并得到他们之间格式上的相似之处,进而抽象这些相似之处,形成本系统的数据结构。根据协议分层管理的概念,可将协议分为三个层次:协议集、协议项、协议元素,如图2所示。

对一些有代表性的协议项进行分析可得以下概念:一个系统所有协议的集合称之为协议集,可为协议集设计名称、ID、协议项列表等属性;每一个协议项又应该有名称、ID、帧头列表、元素列表、帧尾列表等属性。以上协议集和协议项的属性是一般协议所共有的,对于协议项的组成部分如帧头、元素、帧尾的具体结构则因协议的不同会有较大的差异。

基于上述概念,采用面向对象的思想,可以进行协议格式模板的设计。协议可以分层表示为协议格式集、格式项和协议元素,故在设计数据结构时可分别设计为格式集类(C Protocol Muster)、格式项类(C Protocol Item)、协议元素类(C Protocol Element)。另外,为了描述协议项的传输特性,设计了帧头、帧尾(C Head Format)类;为了支持位处理功能及函数处理功能设计了数据元素位类(C Data Bit)和处理函数类(C Process Fun)。

4 软件的设计与实现

基于用户需求定义及系统功能分析,采用面向对象的方法对系统进行详细设计。根据需求分析,需要设计两个软件,分别是协议格式管理软件和协议编解码组件。格式管理软件的设计包括软件的静态模型、交互模型及用户界面的设计[5]。协议编解码组件的设计包含四个方面的内容:解码类设计、编码类设计、平台组件接口类设计和用户交互界面设计。

格式库管理软件为用户提供可视化界面操作,其内部数据结构为组成格式模板的几个类,用户可以利用该软件建立自己的协议格式库或加载现有协议格式特征描述文件,其类图如图3所示。

协议编解码软件加载格式管理软件所生成的格式特征描述文件,在接收到协议时自动识别协议数据所符合的格式项,利用该格式进行解码并将协议数据按照HIT-GPTA平台能够识别的方式发布出去。另一方面,订购相关数据并按照与解码项所对应的编码项进行编码并输出。协议编解码软件类图如图4所示。

5 软件测试及结果

本系统测试环境由两台通过局域网连接起来的节点计算机组成,其中一台结点计算机上安装了格式库管理软件和HIT-GPTA平台,协议转换在该计算机上完成,另一台节点计算机作为异构系统与平台进行通信测试。

系统的测试包括三个部分:格式库管理软件的测试、解码功能测试、编码功能测试。

格式库管理软件测试主要目的是检测该软件能否按照需求分析中的要求描述现阶段所需要转换的所有自由协议。

解码功能的测试方法是由异构系统的功能模块向HIT-GPTA平台发送数据,协议转换软件接收数据后进行解码并将协议元素按属性通过本地通信代理进行发布,或编码后进行输出。

编码功能的测试由试验组件发起,协议转换组件将所订购的数据编码发布到异构系统的功能模块,若异构系统所接收的数据符合理论值则测试通过。以下仅给出一条测试用例:

注:输出数据经过了函数处理,处理方式为是元素0或元素1加上元素2之后乘以元素3。

通过对格式库管理软件、解码过程、编码过程的测试可以看出,格式库管理软件能够描述常用的雷达、导弹、舰船通信协议的格式;解码过程能够将通用的通信协议转换为HIT-GPTA平台能够识别的属性数据并发布,以供其他组件使用;编码过程能够将来自于其他组件的协议数据按照目的设备的协议格式进行编码并通过网络传输到目的设备。

6 结束语

抽象出了一个通用的格式模板,并为其设计了用户交互界面;设计了协议转换组件,能够转换符合格式模板的通信协议,使通用计算机具备了HIT-GPTA网关的功能,并结合测试实例进行了软件测试,实现了通用协议转换软件的设计。

参考文献

[1]桑伟.基于ARM的通信协议转换器的设计[J].自动控制,2007,(4):44-45.

[2]张源,魏冬邦,康昊.基于XML的测控软件通信协议的研究[J].遥测遥控,2010,(31-6):42-46.

[3]张娟锋,师卫,刘振国.通用通信协议转换接口的研究与实现[J].电脑开发与应用,2009,(22-5):25-26.

[4]蒋浩天.综合网络多协议转换的研究和实现[D].成都:电子科技大学,2007.

我要签合作协议吗?等 篇3

问:我朋友现在与人合伙开了一家公司,营业执照已办好,公司也已开始运作,公司法人代表为另一合伙人,因为两人各占公司一半股份,不知是否应该签署一份合作协议。如果该签,这个协议又该如何签呢?

读者 时者

答:合伙协议实际上在成立公司之前就应该签订。可以按照公司章程约定之内容签订。

2、能否不写保证书?

问:我原来的单位要我写一份不泄露单位秘密的保证书。我离开公司并没有带走公司的资料,况且那些资料并非我一个人拥有。如果其他人泄漏了资料,而我又写了保证书,老板诬赖是我泄漏的,我岂不是被动了?我不写保证书,有法律依据吗?

读者吾生明

答:你当然可以不写保证书,因为法律并没有强制性地规定必须写保证书。但你可以与单位签订保密协议,可以详细地把你所担忧的问题约定进去,同时也可以约束对方。

3、网上卖游戏装备合法吗?

问:我有一个亲戚他现在20岁,他已辍学,现在他经常通过在网上卖一些自己打游戏所获取的一些游戏装备来获得钱财,家人很担忧,不知道这种做法是否合法。

读者张又又

答:这种做法目前应该是合法的,因为现有的法律并没有相关的禁止性规定。

4、这笔借款会怎样处理?

问:我向公公借钱买房子,公公要我写借条(只需我的签名,不要我丈夫的签名)。我觉得很奇怪。请问:如果我和我丈夫分开了,这笔钱是不是我一人承担。如果和我丈夫同时签名,我们分开了这笔钱又是怎样呢?

读者司明明

答:不管是否有你丈夫的签名,该笔钱都属于你们夫妻的共同债务,理所当然应共同承担。

5、公司财产被控股者转移怎么办?

问:我在一家公司有40%的股份(已经法院确认有效),但公司的控股人现把公司的财产已转移到自己名下的公司,现在我们合股的公司成了空的,我该怎么办?

读者试支明

答:你可以依据公司法起诉该控股股东。如果被转移的财产量达到一定程度,你还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其刑事责任。

6、未满试用期离开公司没有工资吗?

问:我准备20天后离开单位,但我还在试用期间,公司是否可以不发给我工资?要是他以试用期未满一个月拒绝支付,我该如何处理?

读者 阿英

答:公司的行为是违法的。不管是否试用期,用人单位都应当为劳动者支付工资。如果该公司以此理由拒绝支付,你可以向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举报,他们会对其进行行政处罚;或者你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给付工资及赔偿损失。

7、怀孕后能领结婚证吗?

问:如果男女双方均为未婚并且已经达到法律许可结婚的年龄,在怀孕的状态下,男女双方要求去民政部门领取结婚证并且想生下孩子是否违法?

读者 古意

答:男女双方的要求是合法的。婚姻法规定,只要是达到结婚年龄且具有行为能力的(非三代以内的血亲)男女都可以结婚,这是法律赋予的权利。但实行计划生育也是公民的义务,只要符合计划生育的相关规定及履行了相关程序,男女双方的生育权利是合法的,应当得到法律的支持。

8、单位不让我离开合法吗?

问:我在一单位签了5年的合同,现在合同期已满,但我所经手的工作还有一万元的货款没收回,单位以此为理由不同意我离开公司。这合法吗?

读者 元强

答:若没有上述约定,该单位的理由从法律上是不成立的,你可以依据劳动法相关条款规定单方解除该劳动关系。你的权利是会受到法律保护的。

海德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雷

合作开发市场协议 篇4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发挥甲乙双方各自的优势,本着“互利双赢”的精神及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共同合作、开发移动互联网微市场达成以下协议:

一、协议主体

经甲方授权,乙方可用甲方市场拓展部的名义,在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联系开发移动互联网微市场。

二、业务范围

1、微信公众平台及微网站

2、定制化的移动互联网APP产品及系统

三、甲方责任

1、向乙方提供公司形象宣传、产品介绍及价格表等相关资料。

2、配合乙方向客户提供技术咨询,客户需求调查,编制开发合同及项目方案。负责安装、测试等前期工作。

3、当乙方与用户单位签订合同后,按照约定时间内,提供符合同约定的合格产品,依据合同实施项目开发、维护等各项工作。

4、负责对乙方的业务人员进行业务范围内的基本知识的培训。

5、依据本协议相关条款的约定,向乙方收取行业内产品最低开发成本费。

四、乙方责任

1、负责(项目合同签订前)市场的前期拓展工作,并承担所需费用。

2、负责管理自己的销售、渠道,并承担所需费用和支付提成。

3、详尽了解客户及竞争对手的基本情况,协助做好技术咨询、产品测试、编制方案及签订合同等前期工作。

4、乙方与用户单位对项目实施达成共识后应及时向甲方报审,以避免其它合作单位(人)介入该项目。

5、和客户经常保持沟通,敦促客户按合同中的付款时间及时付款。

6、维护甲方权益,保密甲方的商业机密,及时支付甲方产品成本费用。

7、仅只与甲方合作开发移动互联网微市场。

如出现下列情况的任何一种,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并追究乙方的责任。

1、乙方从事有损甲方形象及名誉的活动。

2、乙方主观或客观的失误导致甲方出现大的经济损失。

3、乙方以甲方的名义从事违法活动。

4、乙方与第三方单位合作形成竞争的。

五、合作范围内产品费用及结算时间。

(一)合作范围内的产品费用计算、结算标准:

(另附细则。)

(二)结算时间及相关事项

1、在乙方与用户单位签订项目合同后,十五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顺延),按产品费用细则所约定的费用支付给甲方,甲方不提供发票。

2、需要甲方出具正式发票的,甲方将按国家税务部门相关规定代扣所得税。

3、乙方在产品约定范围外所承接的项目,需甲方出面支持配合,费用另行协商。

七、违约责任

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应赔偿给对方因此所带来的损失,情节来得时将追究法律责任。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方:

授权人:

****年**月**日

方: 授权人:

年月

联合开发合作协议 篇5

甲方:乙方:丙方:

乙方于年 月日参与组织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开拍买,通过竞拍中标获得的使用权和开发经营权,并按相关部门规定的条件启动开发利用工作,甲、乙、丙三方自愿出资合股,共同开发经营该项目,经三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土地的基本情况:

该宗地座落于原址,面积约为28.828亩,规划容积率 ≤3.5,建筑密度 ≤20%,用地性质为出让,用途为商住用地。

二、合作项目名称:。

三、合作原则:甲方为该宗地项目开发经营主体,乙方负责将该宗地的使用权办至甲方名下,甲、乙、丙三方按各自股份承担投资、分担风险、分享利益;该项目实行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独立核算、集中管理;

四、关于合作项目股份所涉事务的约定:

1、乙方通过竞标以万元/亩的价格获得该宗地的土地使用权,总成交价为元,已付总金额为元(含前期费用元及在本协议签订前所发生的利息元),所有股东按投资比例于年 月 日 日前投入资金:甲方投入资金为元,乙方投入资金为元,丙方投入资金为元;不能如期将投入资金投入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均由该股东承担),甲方按总投资比例占合作项目%的股份;乙方按总投资比例占合作项目%的股份,丙方按总投资比例占合作项目%的股份;甲乙丙三方股份不得擅自转让,转让股份需

经三方同意,并与甲乙丙三方办理相关手续,否则转让无效;因该宗用地系乙方全程参与竞买获得,乙方需保证该宗地的合法性,其相关手续须真实合法有效,否则,所产生的经济法律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2、项目开发经营中,需增加投资时,三方按股份比例在规定时间内足额投资,逾期不能投入造成项目损失的,由不能足额投资者承担赔偿责任,并以其投资及收益作担保。不能足额投资的投资人,其不能足额投资的部分,可由其他投资人代为投入,代投部份原投资人在壹月内仍不能全款投入,则按原始股份对其调整增、减的相应股份;

3、项目开发中涉及的各种税、费,均按各自股份比例承担投入,项目的盈亏亦按此比例享有、承担(如中途遇股份调整,最终则以调整后比例承担盈亏)。

4、对项目重大事项决策时,如投资股东出现意见严重分歧,因坚持并执行其意见给项目造成损失,由坚持该意见的股东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该股东用自己享有的项目股份作为担保。承担责任方式为:用其相应的原始股份折抵损失,所折减出股份按比例分配给其他投资股东,其股份不足折抵的,以现金补足。

5、以项目进行融资时,各投资人积极配合支持,融资本息计入项目开发成本,抵减各投资人的应投资额。

6、本项目不对项目的投资股东的其他任何债权债务承担任何形式的责任。如因股东的个人原因涉及影响项目,造成的全部损失由该股东承担。

7、项目经营过程中,在满足项目正常运作的前提下,本着先偿债、后还本、再分利的原则对投资、收益及分配进行统筹安排;项目建设、销售结束、清算完毕税费、为业主办完“两证”,最后按实际出资比例分配盈余或确定亏损承担。如分配盈余时有未售出房屋,则将实物以当时对外销售定价予以折抵分配。

8、投资人遇有特殊情况需退出合作的,需经另一方同意,其转让出的股份,其他投资人具有优先购买权。

9、本项目中甲方与其他合作投资人的经济关系,与乙方、丙方为合作股份关系,甲、乙、丙三方的行为均不得损害对方的权益,各投资人均需遵守本协议的原则和主要内容。

9、总经办按股东会决议主持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项目运行中的财务收支审批、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人事安排调整、员工绩效考核、薪酬奖励兑现等工作,五、关于本项目的经营管理原则、方案:

1、项目的经营管理活动严格按《公司法》规定运作,建立健全经营管理组织机构,按国家规定建立规范财务账务。

2、项目投资人组成股东会,股东会为项目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对项目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和审议,监督经营管理团队的经营活动。检查项目开发经营中的阶段性和整体目标实现情况,纠正经营管理团队执行决策的偏差行为。

3、甲方作为项目开发经营的主体,承担着项目开发经营的法律责任,应充分发挥多年从业的经验,全面对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报建、工程发包、组织建设、项目融资、营销方案等的进行制定和组织具体实施,同时充分考虑乙方的意见和建议。

4、甲方组织成立经营管理团队,其领导机构为总经办,下设项目部、行政部、财务部、客服部,各部门人员编制由甲方提供方案,乙方、丙方充分参与讨论后形成决议交由总经办执行。

5、经营管理团队中主要负责人由甲方委派,其他岗位人选可由股东推荐、量才使用。一般工作人员对外公开招聘。经股东推荐、选用的工作人员由于工作失误或不尽职履责给项目造成损失,由推荐的股东承担损失的连带赔偿责任。

6、项目设独立的银行账户,所有收入必须进该账户,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制度,所有支出必须按投资人研究设定的程序、制度审批后方能支出。

7、投资人有权查阅财会账目资料,监督资金的管理情况。财务部根据项目经营情况向投资人报送财务报表。

8、项目业务费用、管理人员薪酬、奖金等,由投资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审核确定人员编制和所需经费,实行绩效挂钩的激励机制,由甲方安排项目管理机构包干使用。

对投资人负责并报告工作。投资人不得擅自以股东身份随意干涉总经办的经营管理活动。

10、投资人无权挤占、挪用本项目资金,如遇特殊情况需将本项目资金作本项目外使用,在不影响本项目顺利进行的情况下,经其他投资人同意可以借用,借用人需以自己名下的股份(投资及收益)作担保,逾期不能归还,则以股份作抵(折抵方式同前)。

11、项目开发中遇需协调各职能部门的关系和相邻单位、住户的关系,投资人均应充分发挥能力,积极参与,努力协调解决,为项目的经营管理创造良好环境、条件。

12、投资人除接受股东会共同委派外,原则上不参与到经营管理团队中的具体工作岗位上;如因投资人或其亲属个人行为影响项目的正常运转,由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13、投资人对项目的重大决策以会议纪要形式传达给总经办,由总经办负责执行。

六、违约责任:如根本性违约,造成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除赔偿损失外,承担违约金伍佰万元;一般性违约,合同可继续履行的,除赔偿损失外,另承担违约金叁佰万元。

七、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以会议纪要的形式与以补充完善。

八、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共五页九条),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捺印):年月日

乙方(签字、捺印):年月日

土地一级开发合作协议 篇6

前言

甲方:XXXXXXXXX

乙方:XXXXXXXXX

第一章合作范围、内容及方式

第一条 合作范围、内容

1、项目名称:XXXXXXXXXXX土地一级开发项目(以

下简称“该项目”)。

2、项目地点:XXXXXXXXXXX3、开发整理规模:土地一及开发面积约XX平方公里,其中一期项目约XX亩。

4、投资合作内容:投资该项目的土地一级开发工程内容(以审定批准实施的施工图内容为准)。

5、土地一级开发工期约为XXX年。

6、概算总投资额:约XXX亿元人民币。

第二章合作原则及前期确认

第三条合作原则及前期确认

1、该项目土地一级开发按照“整体授权、统一规划、滚动开发、按块核算、启动核心、分步配套、有序推进”的原则进行。

2、甲方保证乙方(项目公司)参与政府编制红线范围内各类规则(主要为概念性规划,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各类专项规划的编制)。甲方负责协调相关政府主管机构,按照程序批准项目整体规划,保证项目的建筑面积不低于总体地块面积的百分之【 】,其中商住面积不低于建筑用地面积的百分之

【 】······。

3、甲方需确保建筑用地指标的稳定供给,保证项目一期中项目公司确定的地块在XXXX年年底前能够正式挂牌上市交易,之后每年商住用地挂牌交易量不低于【 】亩······。

4、区域内约定的市政道路、城市公共公益配套项目、城市公园及景观绿化等建设工程,根据板块实施计划,分期分板块搭配实施。

5、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原则上分板块启动,若条件许可可同时启动多个板块的土地一级开发。

第三章土地一级开发成本及先期投入核定/

5第四条 应计该项目土地一级开发的成本包括:

1、策划、咨询、规划和设计费:用于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所有项目策划、项目咨询、规划编制、项目设计等支出;

2、征地拆迁安置补偿:项目公司按照其与政府部门的相关协议在规划红线范围内进行征地、拆迁、人员安置等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报批规费以及支付给农民和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偿等在内的全部相关费用;

3、红线内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支出及功能性项目建设支出:包括项目公司按照合同支付给施工单位的建筑安装工程费、按照供应合同支付给设备供应单位的设备购置费等;项目设计费;监理费,以及与项目验收、竣工备案相关之全部费用;

4、项目实施管理费:项目公司作为规划红线范围内土地一级开发的实施单位,其在土地一级开发过程中由于工程管理、协调所发生的费用;

5、公司营运管理费:包括用于规划红线范围内土地一级开发的人员工资、保险费用、办公经费、招商引资费用等全部相关费用;

6、土地通过公开出让过程中的有关费用;

7、项目开发建设的各类税费:依法可列入成本的税费;

8、财务费用,融资成本费用;

9、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因实施规划红线范围内土地一级开发工作而发生的其他费用;

10、甲乙双方前期为本项目开发垫付的经双方确认的费用。

11、经审计部门认定并报XX市政府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批准的、项目公司为项目整体一级土地开发支付的、应分摊的合理成本;

12、经审计部门认可可计入成本的其他费用。

第四章土地出让及合作收益

第五条 整理后的土地达到法律规定的标准,使该土地具备开发建设条件。

第六条 项目公司在规划红线范围内任一宗地在竣工验收后,甲方保证相关政府

部门在【】个工作日内以宗地为单位启动土地出让程序并在【】个工作 日内对外进行公示;土地出让成交后,甲方应协调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在收到土地出让金【】个工作日内,按国家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从土地成交价款中提留基金及税费后的余额全部支付到项目公司指定的账户。

第七条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土地一级开发收益分配按下面约定执行:

甲方协调保证徐州市相关部门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在取得规划范围

内成交价款后,应将按国家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从土地成交价款中提留基金及税费后的余额一并支付到项目公司。

第五章双方的权责

第八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责落实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项政府审批手续,负责建设用地指标申请、拆迁安置、控制性详细规划报批并提供规划成果,协助项目公司办理项目开发建设、融资等所需的相关手续,负责将符合招、拍、挂条件的土地优先列入土地出让计划,并根据土地整理进程及市场需求安排土地上市。

2、收回土地一级开发投资成本;获得土地一级开发投资回报。

3、监督项目公司土地一级开发投资资金的使用。

4、甲方承诺并保证在本协议签订前已取得徐州市政府及徐州经济开发区的合法授权,有权签订本协议。本协议整理的土地依法取得用地指标,通过相应的城市规划,保证该项目土地一级开发的合法性,有效性。

5、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征地拆迁及施工必要的相关文件、图纸等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6、负责按照乙方确定的土地交易条件安排土地入市交易。并保证项目内任一地块的招拍挂条件、土地出让起始价、成交价支付方式等规则的制定遵循项目公司的意见。

7、甲方承诺对乙方进行融资提供担保等帮助与支持。

8、甲方承诺该项目将从政府部门获得相关优惠政策和便利条件。

9、甲方保证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XX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其他地整理开发权。

10、甲方独立负责【】路网及【】的建设(具体以附件 的标注为准)

11、甲方保证自签署本协议之日起至进入XX市土地交易市场成交时,征收土地是合法的,不存在债务、抵押、租赁的事实,不存在诉讼(仲裁)或其他纠纷,也不存在任何第三人的权利或任何第三人(包括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对征收土地的限制。

12、其他权责

第九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筹集项目所需资金,及后期项目融资;

2、收回土地一级开发投资成本;

3、获得土地一级开发投资各种回报;

4、负责组建项目公司的管理团队;

5、负责项目公司的具体运营管理;

6、配合甲方对项目公司的财务进行监督;

7、负责把控项目公司开发进度

8、其他权责

第十条 甲乙双方共同责任:

1、甲乙双方共同发起成立项目联合协调组,负责前期项目公司的设立、控规的研究、制定,土地开发阶段的分配,协助项目公司办理各相关手续以及协同一致处理解决其他具体问题全力配合支持项目的开发建设、运营和落实相关优惠政策。项目联合协调组的设立、成员、职责、制度等由甲乙另行具体协商约定。

2、甲、乙双方共同委托政府有关部门按照成本核定标准对土地一级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及开发利润进行审核,根据有关规定核定土地一级开发成本及相应的利润。

3、甲、乙双方共同完成土地规划的概念方案、总体方案及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用地规划的前置条件;共同完成拆迁及地上物安置(人、物)补偿办法的制定;共同完成地块的选择(包括实施一级开发及挂牌上市)。

第六章项目联合协调组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同意成立项目联合协调组,负责前期控规的研究、制定,土

地开发阶段的分配,协助项目公司办理各相关手续以及协同一致处理

解决其他具体问题全力配合支持项目的开发建设、运营和落实相关优

惠政策。项目联合协调组的设立、成员、职责、制度等由甲乙另行具

体协商约定。

第七章项目进度计划

第十二条为合理有序开发本项目,特制订项目进度计划表(具体参阅附件)。

第八章政策支持和优惠

第十三条甲方负责XX市经济技术开发区、XX市政府及土地、财政等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对该项目产业用地、配套用地等给予优惠政策,原则上实

现该区域土地开发收支平衡。甲方应为“XXXXXXXXXX项目”项目招

商引资、产业导入设立专门的各项优惠政策。乙方或其导入的其他投

资者符合该产业导入优惠政策的项目有权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在国

家、地方具有相关优惠政策的情形下,甲方保证项目公司能够享有,并积极促使项目公司在开发、建设、经营、融资、成本回收、税收等

方面享有不低于项目所在地其他第三方的各项优惠。

第九章违约责任及退出机制

第十四条发生下述任一情形,甲方需保证乙方开发成本和投入的收回,并

仍需按已经发生的成本和投入的【】%的标准向乙方支付收益:

1、截止【】年【】月【】日,该项目规划仍未获得最终批准,或批准的结果与本协议约定存在根本性的区别。

2、非乙方原因,项目一期不能首先进行开发的。

3、非乙方原因,推出的地块不能如期上市交易的或交易未成功的。

4、非乙方原因,该项目地块存在或发生纠纷致使乙方无法进行开发的。

第十五条因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协商不成,则

可提交【】仲裁委员会予以仲裁。

第十章附则

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受国家法律保护和管辖。

2.本协议双方均应按本协议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如发生纠纷,协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协议任何一方均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后生效。

4.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附件。

5.本协议附件和附图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6.本协议正式本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持一份,本协议副本一式两份,两份协议正本和两份协议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约日期:

开发合作协议 篇7

关键词:区域政府,合作协议,法治化,法律效力

区域政府间合作协议是当前区域政府间探索的有效合作方式之一, 它通过由参与合作的政府在平等的基础上相互协商、沟通, 并将各自权利义务以协议的形式固定下来, 有利于合作政府依据所签订的协议办事, 可操作性明显增强。合作协议制度的出现能够很好地协调各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 调适政府管理行为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 对协调和平衡区域经济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实践中广泛存在的合作协议有力地证明了合作协议机制的切实可行。尽管近年来, 学界对区域政府间合作协议的关注越来越多, 但主要集中在行政管理、城市规划和发展等领域, 从法学的角度对合作协议研究的理论还不够完善, 特别是对合作协议的法律效力未能形成系统的研究, 不合作协议的长久稳定发展非常不利。因此, 本文从实践发展需求出发, 以“区域政府间合作协议”为目标, 重点对其法律效力展开研究。

一、区域政府间合作协议的基本内涵

区域政府间合作协议并不是一个法律概念, 而是对实践中逐渐发展起来的一种政府间合作形式的称呼, 笔者将其定义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互不具有隶属关系的地方政府之间, 为实现特定的行政目的, 运用行政权力, 在平等协商、意思表示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合作协。根据对区域政府间合作协议含义的界定, 我们可以得出其具有空间的区域性、目的的行政性、主体的特定性、过程的合意性和载体的要式性五大特征。 (1) 空间的区域性。合作协议地域主体在空间上突破了原有行政区域划分的束缚而进行合作, 并在此基础上逐渐形成新的经济区域。[1] (2) 目的的行政性。合作协议目的的行政性是指政府运用行政权力, 履行行政职能, 实现一定的行政目的, 目的的行政性使合作协议区别于政府为了民事目的而签订的民事合同, 这也是合作协议的实质特征。 (3) 主体的特定性。合作协议的主体是参与合作的各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 并且主体之间不具有隶属关系。 (4) 过程的合意性。合作协议本质上属于合同, 必然具有合同的契约精神, 即参与合作的各方政府在平等的基础上相互沟通、协商, 最后达成一致意见, 该协商过程即体现为合意性。 (5) 载体的要式性。载体的要式性是指合作协议必须以一定的要式形式表现出来, 例如书面形式、电子邮件、传真等有形介质, 绝对不能以口头形式表示, 这与民事合同中的口头形式表达有所区别。

二、合作协议的法律效力

在理论上而言, 合作协议应当具有明确的法律效力, 只有明确规定其效力, 才能对缔约政府产生拘束力, 防止其肆意违约而导致合作破裂。如果合作协议不明确其法律效力, 合作协议将成为一纸空文, 各缔约政府可以随意更改、撤销协议, 不完全履行甚至不履行合作协议规定的义务, 这就会增加参与合作的政府之间的矛盾, 使其失去彼此合作的信任, 最终不利于区域经济的合作和发展。因此, 必须重视合作协议法律效力的研究。

(一) 合作协议效力的对象

1.缔约政府

美国法律明文规定具有合同性质的州际协定对参与协定的各州有法律拘束力, 一旦参与了州际协定, 各州就不得随意单方修改或撤销协定, 因为“州际协定对成员州的所有公民都具有约束力”。[2]我国的法律法规虽然没有明文规定合作协议的法律效力, 但是基于诚实信用原则, 合作协议对缔约政府具有法律效力, 能够约束其行为规范。作为私法领域的一般法律原则, 诚实信用已经逐步适用于公法领域。合作协议本质上属于合同, 因此, 诚实信用原则当然可以也必须适用于合作协议中, 以规范缔约政府的行为。缔约政府在合作过程中, 应当本着诚信守信的心态, 积极与参与合作的各方政府建立合作信任关系, 只有才能保证合作协议顺利签订和履行, 减少违约情况的发生。事实上, 区域政府间签订合作协议的目的就是希望能通过合作协议的拘束力约束缔约主体的行为, 实现区域经济合作的目标, 因此, 在法学理论上合作协议对缔约政府具有法律效力是毋庸置疑的, 在区域政府间合作的实践过程中也应该加强合作协议的法律效力观念, 积极履行合作协议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2.缔约政府以外第三人

根据合同的有关理论, 合同应该受到相对性理论的限制, “合同关系的相对性是合同规则和制度赖以建立的基础和前提, 也是我国合同立法和司法所必须依据的一项重要规则。”作为合同的一种, 区域政府间的合作协议也受合同相对性的约束。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 合同的相对性理论在不断被突破, 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共利益影响私人利益理论, 合作协议的效力也不再局限于缔约政府之间, 对缔约政府以外的第三人也存在拘束力, 合作协议的相对性也得到了扩张。

市场经济环境下, 经济交往愈加频繁, 越来越多的第三人参与到区域政府间的合作过程中, 合作协议不可避免地会影响到第三人的利益。为了保障第三人在区域政府间合作中的合法利益, 必须给予诚实信用原则突破相对性理论的限制。诚实信用原则的确立标志着合同法的价值取向有个人本位向社会本位转变, 越来越重视社会利益的维护, 诚实信用原则可以很好的协调区域政府在履行合作协议中的各方利益, 以维护社会的稳定, 为合作协议的实施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3]另外, 诚实信用原则是民法的基本原则, 而相对性属于合同法的原则, 前者的法律位阶明显高于后者, 因此, 相对性原则应该对诚实信用原则作出让步, 这样, 合作协议的法律效力可以突破相对性的限制, 拓展到对缔约主体以外的第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区域政府间通过合作协议以实现区域公共资源的优化配置, 实际上是对公共利益的重新配置, 涉及公共利益的调整和分配。第三人的利益属于私人利益, 但由于私人利益与公共利益密不可分, 存在统一性, 表现在相互依赖、相互转化和相互包含等方面。因此, 调整和分配公共利益必然会影响第三人的个人私益。具体到合作协议中, 区域政府间通过合作行为, 无形中以各种方式影响着第三人的权利、义务以及行为规范。因此, 区域政府间合作协议必须对缔约政府以外的第三人具有法律效力, 从而使得第三人能参与到合作协议的签订和履行, 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应为合作协议实施受损时, 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获得法律救济。可见, 强调合作协议对第三人具有法律效力实际上是对第三人合法权益提供法律保障。

合作协议对第三人具有法律效力, 并不意味着所有的合作协议都能对第三人产生拘束力。对于那些纯粹属于政府合作内部事务的合作协议, 对第三人是不具有拘束力的, 因为这类合作协议主要是协调政府的内部行为, 对第三人并不产生实质的影响, 也就没有必要对第三人产生拘束力。这类合作协议包括两种, 一种是专门涉及会议制度的合作协议, 如《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日常工作办公室工作制度》等;另一种是合作协议中涉及议事规则的条款。[4]

(二) 合作协议的效力等级

合作协议的效力等级主要涉及的是合作协议之间、合作协议与缔约政府辖区内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之间的效力高低比较, 简单的说就是当合作协议之间、合作协议与缔约政府辖区内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之间规定发生冲突时, 如何具体适用。

1.合作协议之间的效力等级

随着区域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区域政府间的合作趋势加强, 签订的合作协议数量越来越多, 这就导致合作协议在内容上很有可能发生冲突, 如何适用内容相互冲突的合作协议是合作协议之间效力等级所要解决的问题。内容冲突的合作协议大体可归为两类, 一类是先后签订的合作协议内容冲突, 但缔约主体没有发生变化;一类是先后签订的合作协议内容冲突, 缔约主体也发生变化, 缔约主体部分相同部分不同。

对于第一类合作协议的适用, 即尽管协议内容冲突, 但签订协议的政府没有发生变化, 这完全可以借鉴法律适用中的“后法优于前法”的原则。前后合作协议都是缔约政府之间协商一致的意思表示, 前后协议内容冲突说明缔约政府的意思表示发生变化, 应该以最后达成的意思表示为准, 因此, 应该优先适用最后签订的合作协议。事实上, 我们可以将后来签订的合作协议看成是对前面合作协议的补充、变更或完善。在具体适用上, 前后协议内容相同或没有实质冲突的部分, 依然可以继续适用;内容冲突的地方以最后达成的协议规定的内容为准;如果后面签订的合作协议在于变更先前合作协议的某部分内容, 则变更部分的内容以变更内容为准, 但先前合作协议中的其他内容依然有效, 其适用并不受变更的影响。

对于第二类合作协议的适用, 应根据缔约主体的不同有所区分。前后合作协议缔约主体相同部分, 参考第一类合作协议的适用方式, 即“后合作协议优先于前合作协议”;前后合作协议缔约主体不相同的, 适用各自所签订的合作协议。例如甲乙丙三方政府在2011年10月共同签订了A合作协议, 乙丙丁三方政府与2012年6月共同签订了B合作协议, A、B两协议的主要目标都是关于共同开发和利用区域旅游资源, 但是两者在内容上存在一些冲突, 现在, 甲乙丙丁四政府适用合作协议的具体情况就是:乙丙两个政府适用“后合作协议优先于前合作协议”原则, 冲突部分的内容规定适用B协议, 其余内容适用不变;甲政府适用A协议, 不受B协议规定内容的影响;丁政府适用B协议, 无需考虑A协议的规定情况。

2.合作协议与缔约政府辖区内规范之间的效力等级

缔约政府辖区内规范具体指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两种。当政府所签订的合作协议的内容与其辖区内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相互矛盾和冲突时, 如何确定适用, 目前理论界存在三种观点:辖区规范优先说、合作协议优先说和对等说。辖区规范优先说认为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法律效力要高于合作协议, 因此应该优先适用。合作协议优先说刚好与辖区规范优先说观点相反, 认为合作协议的法律效力要高于所在辖区内规范, 因而合作协议应该优于辖区内规范得以适用。对等说则认为合作协议与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是同一法律秩序的不同组成部分, 两者相互独立, 因此在适用上不存在谁有限的问题, 都可以平等的适用。[5]笔者以为, 结合我国区域政府合作的实践情况以及我国的政治体制实情, 合作协议优先说比较合适。

政府在决定参与区域合作, 签订合作协议前是“自由”的, 它可以选择是否签订合作协议, 是否愿意接受合作协议的约束。一旦政府签订了合作协议, 也就意味着它愿意接受合作协议的拘束, 愿意自我限制行政权力的行使。因此, 缔约政府不能再以合作协议与本辖区内规范相冲突为由拒绝履行协议。另外, 合作协议存在的重要原因在于它能够推动区域间的合作和发展, 协调和解决区域矛盾和纠纷, 相比单个行政区域内的局部利益, 合作协议更能取得更为重要的区域间整体利益。所以, 笔者比较赞同合作协议优先的观点, 合作协议的法律效力应该高于缔约政府辖区内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法律效力, 当两者发生冲突时, 应当优先适用合作协议的相关规定。

三、结语

由于法学界对区域政府间合作协议关注的缺失, 导致合作协议在前进发展过程中, 未能有良好的理论指导。为了全面正确深入了解合作协议, 也为了能够让合作协议早日走上法治化、规范化道路, 有必要对其法律效力进行重点研究, 希望本文的研究能够对合作协议法治化发展提供些许帮助。

参考文献

[1]袁合川.合同相对性原则突破的原因和价值分析[J].行政与法, 2010 (7) :17.

[2]See Frederick L.Zimmerman and Mitchell Wendell, The Law and Use ofInterstate Compacts[J].The Council of State Governments, 2006 (2) , p.141.

[3]朱颖俐.区域经济合作协议性质的法理分析[J].暨南学报, 2007 (2) :4.

[4]应松年.外国行政程序法汇编[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 2004:98.

服贸协议为两岸合作加速 篇8

据香港《中评社》台北3月17日报道,台湾出版商业同业公会全联会、台湾图书发行协进会理事长杨克齐接受《中评社》专访时表示,2013年6月21日两岸服贸协议签订后,他以前的老长官、前“国策顾问”郝明义公开反对,当时他不清楚到底协议内容是什么,于是很认真地去研究,才发现服贸协议根本不包括出版业;郝明义反对的理由其实就是指政治敏感,如果什么都以此作理由,台湾根本就不该对外开放的!台湾现在最可悲的地方就是什么东西只要扯到政治都无解。他指出,有关发行与零售台湾早在2009年就开放了,完全与服贸协议无关,所以2013年7月26日他宣布成立出版公会全联会时就公开声明支持服贸。

杨克齐表示,大陆在台湾投资开书店其实愈多愈好,这样才能挽救台湾愈来愈萎缩的书店与图书市场,大陆书商根本不会做赔本生意,也不可能在台湾建立行销通道,所以不会在台湾做批发。他的印刷界朋友也告诉他,台湾彼此削价竞争,几乎无利可图,所以大陆印刷业根本不会来台湾,许多假设性的问题根本没发生,所以没办法回答,也没什么好争的。他指出,服贸协议没包括出版,通过后台湾的图书到大陆出版可以简化审查程序,也就是开“绿色通道”,台湾出版商根本没有反对的理由。

台湾《中央日报网络版》3月15日发表社评《民进党陷入“逢中必反”的窘境》,就对等开放问题指出:两岸协议,基本上是台湾从一开始就对大陆处处设限,何来对等之说?根据现有统计,台湾禁止大陆1400多项工业产品、830项农产品的进口,连早已对全世界开放的服务业也禁止大陆服务业前来投资。这难道就是民进党所强调的对等开放?社评说,看看周边环境,台湾已经落后太多了,不能只因少数党派的阻挠而作茧自缚,国民党的行政团队应与“立法院”保持密切合作,共同承担执政的责任,冲破一切障碍,为台湾经贸命脉开创新局,这才是执政党应有的魄力和责任。

据香港《新报》3月13日消息报道:诚品于3月12日召开25周年记者会,副董事长吴旻洁表示,集团未来将会在海内外同步扩展。除扩展香港店外,诚品亦继续打开内地市场;集团会在苏州及上海开店,预期2015年第二季度开幕,店铺面积与台北信义诚品店相当,目标是每年在大陆最少开设一间店。吴旻洁表示,选择苏州是因为它是全中国最大的旅游胜地,预计开店后能够大大拓展诚品的牌品效应。

项目合作开发协议 篇9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拟开发建设苍溪县老税务局旧城改造项目,并本着诚实守信、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达成如下协议:

一、建设项目名称、区域 及内容

甲、乙双方共同开发“翰林龙府”项目,该项目位于苍溪县老税务局,占地面积约11亩,预计建设建筑面积为60000平方米的住宅区,总投资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作模式

1、甲方提供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乙方提供项目后续建设所需的土地、开发、报建、建筑、管理、营销等全部资金,预计投入资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甲方以项目区内11亩土地出让价款作为偿还来源。在乙方投资款项全部到位的情况下,乙方享有“翰林龙府”项目____%的开发经营权,甲方享有“翰林龙府”项目____%的开发经营权,并由双方按照该比例分享项目所获得的利润

2、乙方确认甲方前期已融资投入本金_________________万元到

合作项目上。

3本合作项目不发生土地权属的变更,即在房屋销售完成之前,土地的使用权名义上仍然归甲方所有,但乙方有权依照本合同的约定对项目所涉的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享有收益权。

4、经乙方认可,甲方以其他方式进行项目区内防洪堤建设,甲方回报给乙方该工程预算价总额30%资金。

5、征地费、房屋拆迁费、安置费、征地拆迁管理费以实际发生额为结算依据,甲方前期已发生费用由乙方负责,项目区内的应建公用建筑、市政设施建设实际投资额于工程完工后决算;如以上各项投资总额大于该地块出让价款,则甲方以该协议中的。

(二)土地出让及配套

1、甲、乙双方同意项目区内地块于2011年6月底前按照土地价款58.7万元/亩(市政道路、公共设施不算出让的土地面积)设定挂牌起始价挂牌出让140亩,其余286亩出让土地在两年内分块按照58.7万元/亩的挂牌起始价挂牌出让完毕。如因政策调整原因造成挂牌起始价高于58.7万元/亩,调整部分由甲方以同等额度的资金投入到项目区内公用设施建设。

2、因乙方前期投入没有固定回报,甲方同意将公开出让成交价款超出58.7万元人民币/亩(市政道路、公共设施不算出让的土地面积)的金额的溢价58.7万元至70万元人民币/亩部分的80%、70万元至100万元人民币/亩部分的70%、100万元人民币/亩以上部分的60%的额度作为乙方前期投入回报。

3、上述土地价款不包括交易契税和佣金。

4、乙方只能独立竞买本项目,并依法支付税费,且不得再转让或变相转让本项目及地块。

5、乙方支付的土地价款必须全部用于项目区内的市政设施

4、本合作项目所有的对外合同,报建、竣工验收等手续的办理均以甲方名义进行。

三、合作管理机构及职责

1、甲乙双方共同派员组成“合作开发项目部”,负责建设项目的具体组织和实施。项目部设总经理一名,由甲方委派,副总经理一名,由乙方委派。其他工作人员由甲乙双方按1:1的比例委派。

2、项目部下设工程部、销售部、财务部。工程部负责人由甲方委派,销售部负责人由乙方委派。财务部人员由双方各委派一名,会计由乙方委派,出纳由甲方委派。财务部印鉴与支票应分开管理,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进行日常财务管理工作。

3、工程部负责本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及施工管理、建设项目验收工作;销售部负责本项目的日常销售、广告宣传、按揭贷款手续以及房屋产权登记过户等事项。

4、项目部下设的部门对项目部负责,重大问题(重大问题的范围由双方另行补充约定)均应项目部会议决定。会议内容应形成纪要,各方代表应在纪要上签字确认。

5、项目部日常费用(双方各自委派人员的工资各自承担)的支出由项目部总经理、副经理同时签字后生效。

6、甲方在乙方完成每项公用建筑、市政设施建设70%的工程量(有装修项的工程,装修工程量除外),启动回购程序,工程全部完工,审计、结算后全部回购。

7、征地费、房屋拆迁费、安置费、征地拆迁管理费以实际

发生额为结算依据。

四、工程投资款及其他费用的筹集与拨付

1、本建设项目所需的投资资金及其他与建设项目相关的费用,由乙方直接划入双方共同开立的账户,专款专用。划入时间以项目部呈报的用款计划为准。用款计划应以甲乙双方审核批准的工程预算为基础并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

1、若乙方实际投资数额超出本协议第二条第1款约定的金额,对增加的投资额的承担按照双方的过错程度确认。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或双方的过错无法确定的,按照约定的利润分配比例确定。

五、成本核算和利润分配

1、本建设项目成本核算应当在项目竣工验收后60日内完成。项目竣工后,由甲乙双方共同委托一家有资质的会计事务所进行决算审计。利润分配应根据该审计报告并按照甲方双方51:49的比例进行利润分配。

2、竣工决算前预售房屋的销售收入,应按照甲方双方

51:49的比例分别记账,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挪用销售款项。

3、甲、乙双方应按实际投入资金作为合作股份(如日后

土地增值部分,不纳入总投资),进行利润分配。

4、甲、乙双方的技术投入部分,按照双方的实际技术投

入比例进行利润分配。

六、审批手续的办理

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应负责办理建设项目的审批、验收等手续,包括工程设计方案的报批、工程招投标、施工许可证、工程竣工验收手续、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申领等。

七、履约保证金

乙方应按双方在本合同签章之日起十五日内汇入甲方账户人民币_________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后,履行保证金可冲抵乙方应承担的项目投资款。

八、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若乙方未能按期支付履约保证金,本协议自动终止。

2、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应按照违约所涉及的标的额的20%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未能按照双方签字确认的用款计划支付项目投资款,因此造成的项目财务成本的增加,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若乙方逾期支付项目投资款超过60日,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的履行。乙方已经投入的资金按照该资金占整个项目核算成本的比例进行利益分配。

九、其他事项

本协议签订后15日内,甲乙双方委派人员应列为并正式成立“合作开发项目部”。在此期间,甲乙双方应共同委派刻制“合作开发项目部”印章,并在公安部门备案。

十、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协议壹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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