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卫生专业初、中级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简章(共11篇)
宁德市卫生专业初、中级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简章 篇1
2007年度全国卫生专业初、中级技术资格考试将于2007年5月26、27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具体报名工作: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2007年度我市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取统一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须在2006年11月10至11月30之间,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在网上填写个人申报资料(相片必须上传),申报表中考区为“福建”,考点为“宁德”,信息提交后打印《2007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申报表》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在单位审查盖章,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携带 医 学教育网 整理 有关材料到指定的考试报名点审查并现场确认后缴纳报考费。考生现场确认时间从2006年12月1日至12月20日。各县(市、区)现场确认时间由县(市、区)卫生局、人事局职改办商定,地点在所在地的县(市、区)卫生局;市闽东医院、市医院现场确认时间、地点由该单位人事科确定;市直其他单位现场确认时间为2006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地点在宁德市卫生局职改办。
(二)报名条件:
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医疗、预防、保健、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专业工作的人员并符合以下条件者均可报名参加资格考试:
⒈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
⒉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
3.报名参加药学、护理、其他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1、2条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⑴参加药(护、技)士资格考试的人员,取得中专以上学历;2005年之后(含2005年)的大专学历毕业生,须先参加初级(士)资格考试;
⑵参加药(护、技)师资格考试的人员:
①取得相应专业中专毕业,从事药(护、技)士工作五年;
②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护、技)士工作二年;2004年之前(含2004年)的大专学历毕业生从事本专业工作三年;
③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的人员;
④研究生结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者。
⑶临床医学和预防医学的初级专业人员应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可聘任医士职务,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可聘任医师职务
⑷参加护理专业初级(士)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有护理(含助产)专业中专或大专学历,考试合格者,可取得护理岗位准入资格;具有护理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可免试取得护理岗位准入资格。
4、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1、2条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
⑵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6年;
⑶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4年;
⑷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2年;
⑸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
⑹凡申报临床医学、预防医学专业中级职务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执业类别的执业医师资格。其中有关学历和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和学位。报名参加2007年度卫生专业各类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2006年12月底前。
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规定,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可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可按照就近原则在内地考区报名参加考试。报名时应向当地考试报名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在医疗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宁德市卫生专业初、中级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简章 篇2
近日, 2012年度全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江苏南京、无锡、泰州、淮安四个考点顺利开考, 本次考试是工信部首次组织的全国规模的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中级水平考试, 实行全国统一考试、统一阅卷。全省共有2576名考生通过资格审查, 参加考试。
江苏省通信工程师考试办公室对此次考务组织工作高度重视, 由江苏通管局苏少林局长担任总监考, 朱新煜副局长和省职称办领导亲自到南京考点视察巡考。全省各考点考务工作组织严格, 考场纪律严明, 考试秩序良好, 有力地体现了全国通信专业职称考试的权威性。
宁德市卫生专业初、中级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简章 篇3
2023年中级会计考试补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19日(星期六)——2023年10月26日(星期六)。
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是由协会由协会会计师考试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会会计师考试管理条例》和考试科目实施的国家统一的考试,是我国会计行业用人单位确定招聘合格会计人员的重要标准。为进一步鼓励考生认真备考,充分发挥考试作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级会计师考试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并批准,决定将2023年中级会计资格考试补报名时间安排在10月19日(星期六)至10月26日(星期六)。
补报名的考试费用为800元,其中考试报名费为400元,考前辅导费400元;考籍费50元,其中考籍费50元,准考证费30元,考试准考费20元;准考证费20元。
在补报名时,考生应当认真审阅考试大纲,选择报考考试科目,并办理补报名手续。考生在报考时,应当按照考试大纲的要求提交报考资料,填写报考登记表,办理报考手续,支付考试费。
此外,报考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考生需要有一定的经济基础,要求具有高中或相当学历,并具有相应的会计实践经验,以及具备从事会计工作的技能和能力。
宁德市卫生专业初、中级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简章 篇4
答:(1)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高中或中专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且须具备一定会计工作年限。截止到2014年底,会计工作的年限规定是:取得大专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2009年12月31日之前毕业);取得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2010年12月31日之前毕业);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两年(2012年12月31日之前毕业);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2013年12月31日之前毕业);取得博士学位(2014年毕业)。
2、问:如何理解会计工作年限?
答:(1)根据2000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38条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因此,自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施行后,无证上岗属违法行为,不能作为合法的会计工作年限。(也就是说2000年7月1日以后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颁发时间开始计算从事会计工作年限)。具体计算如下:全日制学历:大专毕业,会计从业资格证书2009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大本毕业,会计从业资格证书2010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会计从业资格证书2012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取得硕士学位,会计从业资格证书2013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取得博士学位并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根据财政部2000年11月21日•关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中学历与会计工作年限问题的通知‣(财会„2000‟16号)规定,有关会计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因此,有效会计工作年限可累计计算。
3、问:会计工作年限如何界定?
答:根据财政部2000年11月21日•关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中学历与会计工作年限问题的通知‣(财会„2000‟16号)规定,有关会计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因此,有效会计工作年限可累计计算。其含义:(1)报考人员取得全日制国家承认正规学历毕业后,参加工作若干年,又参加全日制高一层次学历学习(指脱产学习),并取得国家承认正规学历毕业。前一学历毕业后从事会计工作的年限与后一学历毕业后从事会计工作的年限相加,就是从事会计工作年限的总和。
(2)报考人员取得全日制国家承认正规学历毕业后(如:初中、高中、大专等),参加自学考试、成人教育、函授、网络教育、远程教育等利用业余时间进行的学历教育,并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毕业后。从事会计工作年限应为取得全日制教育毕业后计算,也就是说业余时间的学历教育年限,计入从事会计工作年限。
(3)在职人员考取国内硕士生,学习期间计算会计工作时间;在职人员出国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获得硕士学位回国工作后,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也计算会计工作时间。
(4)高等学校毕业后继续考取研究生的人员,其在校学习期间不计算会计工作时间。
4、问:现场审核有什么变化? 答:2014年报名取消“首次报名”和“非首次报名”,同时
采取指纹录入、现场拍照、身份证识别三位一体的个人信息采集方法。网上报名信息表无需再上传照片。所有考生携带报名信息表(加盖单位人事公章)、毕业证书原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现场进行审核。
5、问: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等专业技术中级资格的人员,如何报名参加中级考试?
答:应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对从事会计工作年限不作要求。
6、问:香港、澳门、台湾居民要报名参加考试,应提供什么证明材料?
答:港澳台居民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应根据相应级别报名条件规定,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居民身份证明等证明材料。
7、问:如何确认报名成功?报名费用? 答:网上报名信息表填写成功后,需到所选区县审核点审核合格后方可网上付费,付费成功后才确认报名成功。初、中级报名费用每科56元。
8、问:持外地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考生如何报名?
答: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转入北京的手续后,可报名参加北京地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
9、问: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驻京部队、原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考生如何报名? 答:考生可直接网上报名。
10、问:中级资格已在外省市考过一门或两门,2014年需在北京市考其余科目的考生如何进行报名?
答:2013年在外省市已取得部分科目考试合格成绩的中级资格考试人员,2014年确需在北京市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的。请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学历证书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到所选报名点进行审核。
11、问:1989年 9 月1 日之后出生的人员如何报考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答:1989年 9月1日之后出生的人员报考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请于2014年5月5日至5月11日9:00—17:00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从业资格证书到北京市商业学校(东城区天坛路57号,红桥路口西行200米,汉庭酒店后院)办理资格审核及报名。联系电话:67023738、67060798。
12、问: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丢失怎样报名?
答: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丢失,考生可持打印的会计持证人员信息表,到各区县会计科确认无误后可报名。
13、问:毕业证书丢失如何报名?
答:考生出具人事档案中与学历相对应的•毕业生登记表‣原件报名,视同毕业证书使用。
14、问:国外学历证书丢失如何报名?
答:考生持认证单位重新出具的认证书报名。
15、问:2014年网上报名的方式、时间? 答:2014年北京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全部实现网上报名、网上付费、网上征订、网上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开通时间:2014年4月1日8:00—2014年4月30日24:00。
16、问:考生资格现场审核时间?
答:2014年4月24日—4月30日;5月5日—5月11日(9:00—17:00)到所选定的区县审核点携带相关证件(身份证、学历证、从业资格证原件)进行现场审核。
17、问:考生网上付费时间?
答:2014年4月24日0:00— 5月18日24:00。
18、问:2014年初、中级资格考试的形式是怎样的?
答:根据财政部会考(2014)6号文件要求:北京地区初级资格考试全部实行计算机无纸化考试,•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两门连续考试时间为三个半小时。考试时间为2014年9月20日—9月24日。
2014年中级资格考试形式为纸笔考试,考试时间为2014年10月25日—26日。
19、问:2014年初级资格报名时,考试批次考生是否可以自由选择?
答:不能,具体考试时间和批次以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为准。
20、问:以前发的会计证无效后,又重新考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年限如何计算?
答:1999年以前颁发的会计证(绿皮),由于未重新换证,按作废无效处理,不计算会计工作年限。重新考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后,会计工作年限按新证书颁发日期起算。
21、问:由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转入时换新证,发证时间变更会计年限如何计算?
答:请回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转入时换新证的发证机关开具证明。
22、问:网上报名须注意哪些事项?
答:(1)考试报名前本人须仔细阅读相关文件要求,慎重报考,缴费确认后,不再办理退考和退费;(2)考试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对通过网上输入信息的真实有效性负责;
(3)考生不得以他人身份进行报名,否则由此引起的纠纷,由考生承担全部责任;
(4)登录网页提交报名信息并得到“报名已确认”信息时,方为报名成功,逾期则视为放弃报名;
(5)考生报名信息除固定信息外的其他信息可在报名期间内上网自行修改,一旦缴费确认后,不允许再改动报名信息。
23、问:对违纪违规的考生,将如何处理?
答:根据财政部、人保部•关于修订印发†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会„2000‟11号)和人保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保部12号令)规定,对伪造学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或资历证明的考生,将由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吊销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由发证机关收回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两年内不得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24、问:考生参加考试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请考生仔细阅读•考生须知‣、•考场规则‣和•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25、问:2014年初、中级资格考试打印准考证在规定时间结束后是否可以继续打印?
答:不能,2014年初、中级资格考试准考证只能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初级打印时间为2014年9月1日8:00—2014年9月19日24:00。中级打印时间为2014年10月1日8:00—10月19日24:00。
26、问:初、中级资格考试考试前遗失了身份证、准考证怎么办?
答:遗失身份证的考生,参加考试前须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身份证明材料(带照片)。遗失准考证的考生,可自行从网上打印。
27、问:2014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是否有补报名? 答:没有补报名。请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手续。
28、问:公司没有人事章、档案在人才或街道存放的怎麽办?
答:公司没有人事章的盖公章。档案在人才或街道到存放地盖章。
29、问:考试合格人员如何领证?
答:合格成绩发布后,考试合格人员领证事宜,请关注北京人事考试网http:///bjpta/ 30、问:2014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的学员能否报名?
答:不能,必须持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报名审核。
31、问:生僻字如何填写?
答:用两个半角下划线表示。
宁德市卫生专业初、中级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简章 篇5
关于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公告
按省统一部署,20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为切实做好报名和考试考务工作,现就20度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报名条件
考试报名条件按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财会11号,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报考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生,除具备规定的基本条件外,报考初级资格的人员应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报考中级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取得博士学位。报考初级、中级人员均需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报考初级资格的考生,通过网上在各所在辖区报名点报名,在辖区报名点确认信息、交费。
报考中级资格考试的考生在所在辖区报名点通过网上报名,而后考生携带网上报名信息表及有效证件原件,到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确认信息、交费(地点:市财政局一层,具体看报名程序流程)。
二、报名时间
10月10日至30日,报名期间,考生请登录财政部:会计行业管理网、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进行网上报名。
三、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2.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考生,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考生,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四、考试大纲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会计考办)将修订印发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用于年度的考试。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可在网上报名时订购考试大纲及用书。
五、考试日程安排
2010年5月15、16日举行考试。考试日期初级资格中级资格5月15日9:00―11:30 经济法基础9:00―11:30 财务管理14:00―17:00 初级会计实务 14:00―17:00 中级会计实务5月16日 9:00―11:30经济法
六、收费标准
根据邢价行费20号文件规定,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为每科次41元,报名费每人10元。
特此公告
宁德市卫生专业初、中级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简章 篇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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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人事厅关于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苏财会[]24号)精神,我市将补报名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因种种特殊情况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考生,可以参加补报名,补报名时间为12月4日至11日,补报名资格的现场审核确认时间为月10日至12日。参加补报名的考生现场确认时不再进行财政部考试资格评价中心考试用书的预定。
补报名网址:江苏省财政厅,www.jscz.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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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卫生专业初、中级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简章 篇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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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网上辅导课程免费试听>>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中、初级)补报名通知经研究,我市20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中、初级)考试补报名时间为12月22日-28日,补报名仍采取在网上报名的`方式,有关报名政策不变。补报名期间不再进行教材预订工作,需要考试教材的考生请到天津市会计学会(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67号会计之家606室,9:00-11:00,14:00-16:30周六、周日休息,咨询电话022-23397041)现场订购。
注:下半年会计从业考试成绩合格欲参加20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补报名(年12月22日-28日)的考生,请务必在2009年12月18日前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12月18日后,我们将封库进行补报名程序调试。
天津市会计专业职称工作办公室
宁德市卫生专业初、中级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简章 篇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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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安徽考区黄山考点报名公告
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安徽考区报名工作定于2009年10月12日开始,我省今年全面实行网上报名及网上缴费。为确保考试报名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请广大考生仔细阅读。
一、报名时间
1、黄山市统一网上报名系统开通时间为10月12日至28日。
2、黄山市统一网上补报名系统开通时间为12月4日至10日。
二、报名网址
全省统一采用财政部网上报名系统报名,考生报名网址: test.acc.gov.cn/。
三、报名条件
考试报名条件按照财政部、人事部《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执行。
(一)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四)通过全国统一的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四、收费标准
按照省财政厅财会考[2006]9号文件规定,201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6元。
五、网上缴费
全省统一开通中国工商银行网上缴费平台,完成考生报名费及教材费的网上支付。考生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工商银行任一营业网点申办工行银行卡或存折(已持卡、存折的.考生可不再申办),并注册个人网上银行,开通电子商务功能,申领网上支付安全介质(口令卡或U盾)后,按报名流程缴费。
◆ 安全介质使用方法:登录工商银行网站(网址:www.icbc.com.cn)在线帮助。
说明:考生领到电子口令卡后,必须先登录网银,修改登录密码(数字+字母的组合),才能正常使用网上报名功能。
考生若申领U盾,必须先登录网银,在“U盾管理”栏目下载证书后,才能正常使用网上报名功能。
六、考试大纲及教材
201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由全国会计考办制定。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根据新考试大纲组织有关专家编写了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辅导教材,考试辅导教材征订与网上报名同步进行,考生可自愿在网上订购。
七、准考证领取
准考证由考生自行登陆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具体打印时间请关注网站通知。
八、承诺制度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网上报名实行承诺制度,报考人员通过网上报名流程,视同对相关公告和协议作出承诺。考生报名时提供不真实信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自己负责。
九、相关注意事项
(一)考生教材领取、发票开具等事项由黄山市考办负责组织实施,请考生务必关注黄山会计网上的相关通知。
(二)“网上支付”须知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阅读相关文件及公告,慎重报考,缴费确认后,不再办理退考;
2、考生在进行网上支付时,应保护好银行卡号和密码,注意卡内资金安全;
3、如果因上网条件或网络传输等原因造成支付速度慢,请考生耐心等待,尽量不要重复点击;
4、考生网上支付成功后,请不要立即关闭浏览器支付页面,大约5秒种后,系统会自动提示“支付成功”;
5、考生网上支付成功后,如果由于网络、机器等原因系统未提示“支付成功”,我们将会及时对账,对账完毕后,系统缴费状态即显示“报名完成”。请考生注意查看自己的缴费状态。
(三)考生网上缴费咨询可直接联系所在地工商银行,也可使用工商银行全国统一服务电话:95588;安徽省工行业务咨询电话:(0551)2667202、2667203、2667212
(四)黄山市各区县报名点电话号码
屯溪区:2319284
徽州区:3583771
黄山区:8536863
黟县:5522429
祁门县:4514101
休宁县:7515724
歙县:6530900
黄山管委会计财处:5580315
黄山市职称考试办公室
宁德市卫生专业初、中级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简章 篇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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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告
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将于2009年10月12日开始,今年统一实行网上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程序:网上报名包括网上注册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注册
时间:2009年10月12日―10月30日
报名网址: 会计行业管理网、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
2、程序:
报考人员登陆上述网址,阅读报名条件、报名流程、考生须知等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注册,逾期将无法报名。
二、现场确认及报名资格审查
网上注册成功后,报考人员应于现场确认时间内,携带经单位审核盖章的.《2010年度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确认信息表》和会计从业资格证、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一寸照片1张,到网上注册时选择的报名信息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签署承诺书、现场照相、缴纳考试相关费用。
三、报名地点
市级报名点设在市财政局会计科(白坪财税大厦305室),县区报名点设在各县区财政局。(节假日:10:00―15:00)
咨询电话:0911―8210635
宁德市卫生专业初、中级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简章 篇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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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上级财政规定,20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考生请于10月10日至30日登录财政部“全国会计行业管理网”(www.acc.gov.cn)或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kzp.mof.gov.cn)预报名。
全市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时间为月16日至30日(公休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市区(不含新会区)确认地点为:
(1)蓬江区:蓬江区财政局会计股(北郊新城天河东路18号,咨询电话;3217517);
(2)江海区:江海区财政局会计股(江海区富民路9号,咨询电话:3831093)。
江门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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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会计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黑财会〔〕19号
各行署、市财政局,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省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的通知》(会考[2009]4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将20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和报名时间
(一)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定于2010年5月15日、16日举行。各考试科目及具体考试时间如下:考试日期初级资格中级资格5月15日9:00―11:30 经济法基础9:00―11:30 财务管理14:00―17:00 初级会计实务14:00―17:00 中级会计实务5月16日 9:00―11:30经济法
1、初级资格考试内容: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2、中级资格考试内容: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考试科目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二)我省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日期定于12月4日至12月25日,“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网上报名系统开通时间为月4日早8 点至12月25日晚9点(星期六和星期日正常报名)。“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网址:test.acc.gov.cn/)。
通过部分中级考试科目的考生,在2010年度网上考试报名时请正确填写个人姓名和身份证号,以获取本人20考试的“档案号”。
2、报名确认时间。
我省网上报名确认时间定为2009年12月14日至12月29日(星期六和星期日不予受理),请考生在规定的确认时间内到当地会计考试管理机构进行报名确认。在哈中、省直单位考生,请到省财政厅会计管理局(哈尔滨市南岗区民益街80号)确认;哈尔滨铁路系统考生,按属地管理请到当地会计考试管理机构进行确认。
3、确认时应携带的材料。
考生应携带打印的报名信息表一份,在报名信息表上粘贴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或军官证、护照)原件;会计从业资格证、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
资格审核通过后,上交报名费和考务费,考生取得报名回执表并经过本人确认签字,报名全部过程结束。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持有效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所列的基本条件以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四)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报名所列的基本条件,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五)对符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中相应级别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可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9号)和《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会[]25号)要求,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港澳居民在报名参加考试时,应根据相应级别报名条件规定,填写报考人员登记表,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居民身份证明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等证明材料。
三、考试考务日程安排
(一)2009年11月5日前,黑龙江省财政厅公布全省2010年度考试级别、考试科目、报名日期、报名地点及报名方法等考试相关事项。
(二)2009年12月31日前,各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完成本地区或本部门2010年度考试报名工作。
(三)2010年2月10日前,各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向黑龙江省财政厅会计管理局报送《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情况表》(见附件1)。
(四)2010年2月20日前,各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向黑龙江省财政厅会计管理局报送《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场设置及试卷预订表》(见附件2)。
(五)2010年4月30日前,各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完成考试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并按规定向考生核发准考证。
(六)2010年5月7日前,各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向社会公布考试值班电话,并将考试值班电话、值班人员等情况报黑龙江省财政厅会计管理局备案。
(七)2010年5月14日前,各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完成对监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培训等各项考前准备工作。
(八)2010年5月15日、16日,各会计考试管理机构组织考试。
(九)2010年11月1日前,各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完成考试有关资料的封存、登记和归档工作,并向黑龙江省财政厅会计管理局报送2010年度考试工作总结。
四、考试大纲和教材
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使用新考试大纲。各会计考试管理机构负责本地区、部门考试大纲、教材征订工作,统一汇总后将数量上报省财政厅会计管理局,由省财政厅会计管理局负责集中征订。
五、考试收费
根据《黑龙江省物价局 黑龙江省财政厅》(黑价联字[]94号)规定,2009年度会计资格考试报名费为每人15元。初级资格考务费:经济法26元;初级会计实务36元。中级资格考务费:财务管理26元;经济法26元;中级会计实务36元。各地上缴费用为每人每科20元。报名工作结束后,请各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将上缴费用汇至黑龙江省会计学会。
六、有关要求
(一)会计中初级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政策性强、要求高、人数多,各级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充实考试组织工作力量,确保本地区会计中初级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平稳顺利进行。
(二)各会计考试管理机构要采取多种形式对2010年会计中初级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进行宣传,使广大考生及时了解和掌握今年考试管理发生的变化。在组织考务工作中,要增强服务意识,耐心细致地做好政策解释等工作,树立新时期财政干部形象。
(三)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编排考场是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的重要手段,各会计考试管理机构要严格按照统一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在操作中发现问题要及时与软件研制单位沟通,不得擅自变通和忽略考试软件每个环节或提示。
(四)各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在组织报名工作中,必须按照规定的报名条件,认真做好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在资格审查中,应审查报考人员登记表、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
(五)各会计考试管理机构要严格按照工作日程安排做好各阶段考务工作,确保2010年度会计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与省财政厅会计管理局联系。联系电话:0451-53678670 、53625977、53625967。
附件:(附件1、2下载>>)
1.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情况表
2.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场设置及试卷预订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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