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024-07-25

关于开展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共12篇)

关于开展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篇1

根据市、区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防止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加强食品安全质量监督管理,根据滨河街道办事处辖区实际情况,制定《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及目的

认真贯彻落实市、区《关于开展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人为本、求真务实,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站在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对保护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改善和优化投资环境的重要意义。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突出问题,本着“打防结合、防范在先”的原则,切实加强日常监管,定期开展集中行动和专项整治,杜绝食品的掺假、掺杂、伪造等违法行为,减少和消除食源性污染,大力提高辖区食品安全控制水平。

二、健全组织机构,建立定期汇报机制

(一)滨河街道办事处成立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 长:刘 英(滨河街道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副组长:兰志勇(滨河街道工委副书记)关德晋(滨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齐立国(滨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赵成伟(滨河街道办事处武装部长)李 成(滨河街道办事处政法副书记)成 员:各科室科长、各社区居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滨河街道办事处环境卫生科。办公室主任赵爱东,办公室成员为各科室科长。领导小组及其成员在贯彻落实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坚持统一领导、各负其责、目的明确,组织、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食品专项整治工作。(二)实行定期汇报制度。各社区居委会要注意总结日常的监督检查工作情况,每月10、20、30日下午三点半以前以书面形式报到滨河街道办事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办公室(环境卫生科),特殊情况及时上报,由办公室及时汇总整理后报送领导小组和区食品安全办公室。

三、专项整治时间

2004年7月1日至8月31日,各社区居委会要在每月月初、月中、月底组织一次食品安全检查,7月10目前把调查摸底情况报环境卫生科,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整治行动每个月不得少于3次。同时还要配合市、区有关部门将对重点部位组织2-3次暗查行动。

四、整治重点及内容

(一)此次食品专项整治的重点是对辖区内各有形市场及周边、城乡结合部、居民小区、校园周边等食品加工、经营场所,连锁经营的社区生鲜超市,小屠宰场,经营儿童食品、面粉、水产品、乳制品、水果、散装白酒的个体经商户,加工制售冷荤凉菜、盒饭、送餐企业,以及学校、建筑企业等集体食堂、小饭桌、熟食、冷饮生产销售企业、宾馆饭店、中小餐馆及其开办的露天消夏夜市等饮食业生产、加工、供应、销售的违法行为,绍织、协调、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检查和整治。(二)检查的主要内容为:

1、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以及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行为。

2、经营儿童食品、小饭桌、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露天餐饮业存在卫生不合格的违法行为。

3、对冷冻饮品的生产、销售等环节食品安全状况的检查。

4、对违反《北京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的检查。

五、专项整治要求

1、此次整治工作要坚持统一领导,综合协调,齐抓共管,层层落实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力争取得明显效果。

2、各社区居委会要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出发,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在辖区内开展拉网式的摸底调查,检查、掌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详细情况。

3、各社区居委会要动员和鼓励群众对食品违法行为进行监督、举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整治。

4、各社区居委会要广泛开展健康食品进社区活动,大力宣传《食品卫生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增强群众的法律知识和食品卫生知识。

关于开展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篇2

根据《吉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下半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全面贯彻农业部韩长赋部长在9月16日全国秋冬种工作视频会议上关于全面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指示,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开展农产品安全大检查、隐患大排查、问题大整改集中专项行动,省农委决定开展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督导检查工作。各市(州)农委、长白山管委会环资局要组织人员抓紧对本辖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督查内容

紧紧围绕省食安委部署的深化食品安全大检查、隐患大排查、问题大整改集中专项行动和扎实推进食用农产品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做好“2011年蔬菜农药残留超标问题专项治理”和“2011年强化‘三品’质量监管工作”两项活动,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的落实,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深入开展。检查督导各市(州)、县(市、区),重点是县一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工作进展及阶段性成效,主要内容包括:

(一)各地全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情况;

(二)各地查处农业投入品违规生产经营,重点是5种高毒农药的查处情况;

(三)各市(州)农产品批发市场监测工作落实情况,以及各环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情况;

(四)各地查处假冒“三品”及超范围使用“三品”标识的情况;

(五)各地对生产环节指导和服务的具体措施;

(六)各地对农产品专项整治属地责任制落实情况,制度建设情况和信息报送情况;

(七)各地对中秋国庆和秋菜生产上市监管情况。

2.督查方式

采取听取汇报、实地检查、查阅文档、明察暗访等方法进行工作督查。

(一)召开座谈会。听取整治工作全面汇报,主要包括:整治机构成立及方案制定,监管责任落实,自查中发现的问题,采取的主要措施及工作成效,下步工作安排等。

(二)实地检查。检查蔬菜种植基地、农资经营企业、“三品”生产企业和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产品批发市场等相关单位。

(三)查阅文件。查阅各地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的有关文档、记录和有关资料。

3.时间安排

督导检查从即日起到10月20日前,以市(州)为单位进行督导检查,具体督查方案由各市(州)农委参照本通知要求制定,请各市(州)农业部门于10月20前将本地区督查报告报送省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處。10月下旬,省农委将抽取有关市(州)、县(市、区)进行督查。

4.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准备。本次督导检查是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一项重大活动,是推动整治工作向纵深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地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这次督查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迅速行动,务求实效,确保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各地农业部门要结合实际,围绕重点区域、重点对象、重点品种,开展自查自纠,认真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各项工作全面推进,取得实效。

(三)总结经验,巩固成果。各地农业部门要结合本次督查工作,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梳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研究并制定整改措施和下步工作意见。

联 系 人:李小松董广夏

联系电话:0431-88906017(传真)

电子邮箱:jlnwjgc@126.com

关于开展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篇3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特别是近期作出的“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李克强总理和韩正、刘鹤、王勇、赵克志等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及《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精神,以及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部署,我局高度重视,积极落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着力防范化解危及人身安全风险隐患,深查、细查、严查,补短板、堵漏洞、扫死角,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事故总量持续下降,较大事故有效遏制,全县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为全面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

二、组织领导

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基层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的开展,局下设办公室,并具体负责指导开展工作。

三、行动时间

从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31日

四、整治重点

按照《闽清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梅安委〔2020〕4号)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整治重点工作如下:

(一)非煤矿山安全整治方面。严厉查处越界开采、无证开采、私挖滥采等非法违法行为,并积极配合县应急管理部门做好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及整治工作。(责任科室:生态修复和地质矿产管理科、监察大队、各基层所)

(二)消防安全整治方面。积极配合县消防救援部门做好全县涉及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消防安全监管及整治工作。(责任科室:各科室、基层所)

(三)交通运输安全整治方面。积极配合县直有关部门开展重点行业领域无证运输矿产资源、砂石行为的查处及整治工作。(责任科室:监察大队、各基层所)

(四)城乡建设安全整治方面。一是加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将安全发展落实到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充分运用现代科技和信息手段,推动城乡安全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二是积极配合县直有关部门开展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坚持地毯式、全覆盖、无死角、零容忍,重大安全隐患立即清理,坚决整改整治到位,坚决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行为。(责任科室:国土空间规划和测管科、政策法规科、监察大队、各基层所)

(五)自然灾害安全整治方面。围绕地质灾害隐患点、房前屋后高陡边坡等防范重点,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防范规定,按照分级分类管理,采取确保人身安全的对应措施,加强隐患排查、汛期巡查、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工作。同时积极配合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做好其他自然灾害领域安全监管及整治工作。(责任科室:生态修复和地质矿产管理科、各基层所)

(六)全力做好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学习及本领域安全生产宣传工作。(责任科室:各科室、基层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由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各科室、基层所要立即开展行动,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原则,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推动工作有效落实。

(二)严格监管执法。各科室、基层所要进一步增强日常监管执法工作,尤其是五个重点安全整治工作方面,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要强化监管执法和跟踪问效,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坚持“零容忍”,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彻底解决;

要进一步切实应用各类监管执法系统,发挥新信息化手段在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中及时、准确、客观、高效的作用,有效防止非法违规现象反弹;

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发动力度,做好《矿产资源法》、《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防灾减灾和有关安全知识的宣传,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关于开展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篇4

为深入贯彻落实近期王儒林书记、巴音朝鲁省长有关安全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吉林省安全生产“夏季攻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有效预防和遏制事故发生,确保我区校园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教育局决定,4至8月份,在全区教育系统深入扎实开展校园、校车安全工作“夏季攻坚”专项整治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统领,以强基固本、遏制事故为目标,以全面开展“四化融合(网格化、标准化、信息化、社会化)、三位一体(属地监管、行业监管、综合监管)”安全监管防控体系建设为核心,在深入排查治理校园、校车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狠抓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始终保持“高压严管”态势的基础上,针对夏季安全工作的规律和特点,尤其是事故预防重点和难点,抓根本、治源头,在全区教育系统组织开展校园、校车安全重点专项整治,全面推动和有效促进安全工作深入扎实开展。

二、整治范围 区内校园和校车。

三、重点内容

要紧紧围绕春夏交替阶段季节转换特点和夏季雷雨、高温、湿霾等对安全工作的影响,尤其是暴雨、汛期可能给安全工作造成的威胁危害等,针对人的思想情绪和生理变化规律及校园内安全维护的重点,以及洪水、滑坡、塌方、塌陷等自然地质灾害防范应对措施,做好重点专项安全整治。同时要进一步吸取去年以来我省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狠抓整改,彻底治理。

(一)交通安全整治。严肃查纠校车带病上路、超载、超速、疲劳驾驶、无证驾驶、酒后驾车等违规违章行为。切实加大对非法违法营运校车的整治力度,依法取缔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校车和无证经营“黑校车”。

(二)消防安全整治。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提高预防火灾能力。凡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被封堵、占用的,必须当场改正。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处设置铁栅栏的和公共区域的外窗安装护栏、被广告牌匾遮挡影响消防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的,要立即拆除。应急照明设置的场所、位置、数量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的,常闭式防火门闭门装置损坏不能保持常闭状态的,疏散门开启方向错误的,要限期整改。

(三)建筑安全整治。加强对校园、校舍建筑施工安全监管,认真组织开展对在建筑工地建筑安全关键环节和部位的专项治理行动,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四)校舍安全整治。坚决封闭停用D类危房,落实对B、C类危房的安全防范和监控措施,严防发生校舍倒塌事故。

四、方法步骤

(一)部署启动阶段(4月30日前)。按照长春市教育局统一部署和要求,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专门研究部署。一要召开专题分析研究会议。严格按照王儒林书记强调要求的要认真分析当前安全存在哪些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要求、做出安排和部署的重要指示,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隐患和有效治理的对策措施。二要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各校(园)要制定专项整治具体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强组织领导,严密组织实施,确保质量和效果。确保方案的操作性和执行力。三要抓好落实。各校领导干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责任意识,确保内容落实。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30日至8月10日)。一要开展自查自纠。要按照整治内容和标准,认真整改存在问题隐患,并逐项造册、登记、建档,在规定期限内及时上报整改落实情况。二要组织督查检查。教育局将组成督查检查组,对各校(园)专项整治的组织、部署和实施情况进行督查,对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整改治理情况进行抽查。三要进行巡视暗访。教育局成立巡视组,对各校(园)履职尽责情况进行巡视暗访。四要挂牌跟踪督办。对存在重大隐患、突出问题以及整治内容不落实、整改质量不达标和不按规定时限上报整治落实情况的,要按规定予以挂牌跟踪督办,加大检查和问责力度,确保整治落实。五要及时通报曝光。对整治过程中发现和存在的正反两方面典型,要及时进行通报和曝光,推动专项活动的深入扎实开展。

(三)复查验收阶段(8月10日至8月底)。教育局将组织复查验收组,复查验收聘请相关专家参加。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工作“夏季攻坚”专项整治活动的重大意义和专项整治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坚决克服麻痹、松懈心理和厌战情绪,切实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和认真落实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制,坚决防止放松标准和搞形式、走过场。各校(园)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要及时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推动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有效遏制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注重标本兼治、实施综合治理。要定期组织开展安全专项和联合检查行动,要建章立制,进一步抓好安全监管体制、法制和工作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安全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各级台账、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完善安全工作机制,构建安全工作长效机制。

(三)深入宣传教育和加强社会监督。要加强安全工作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教育,通过召开主题班会、教职工大会、中小学生家长会和利用板报、图片展等形式普及安全知识。对专项整治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重大和特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不彻底、整治期间发生重大和特大安全事故的,要严肃查处、通报批评。

(四)要及时报送情况和信息。各校(园)要将专项整治情况和信息,按以下规定时限及时报送教育局安全科。1、5月8日下班前,报本学校专项整治具体方案;

2、“组织实施”阶段进展实施情况,每半月报送一次;

3、专项整治结束后,于9月5日前报送全面情况总结(加盖公章、校长签字)。

关于开展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篇5

为进一步加强规范保健食品经营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保健食品行业健康发展,根据旌食安委[2012]1号文件规定,按照政府和县局要求,结合我所辖区实际情况。为解决保健食品管理问题,保证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和目标

坚持“依法整治、强化监管、促进发展”的原则,深入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工作,着力解决保健食品经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消除安全隐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强化零售企业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依法规范保健食品经营秩序,建立完善监管长效机制,提升监管能力,促进保健食品产业健康发展,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食用安全。

二、职责分工

负责辖区内保健食品经营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并汇总工作开展情况,按时上报市局。

(一)有效规范保健食品经营企业

重点检查企业建立执行索证索票制度情况以及所经营的保健食品合法性情况,认真检查保健食品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宣传资料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严厉查处变相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综合治理保健食品虚假违法广告

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等十二部委联合制定的《2011年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意见》(工商广字[2011]46号)的要求,加大对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广告审查力度,加强对保健食品广告的跟踪监测,重点查处未经审批擅自发布、篡改审批内容及宣传疗效的保健食

品广告;强化对严重违法广告涉及企业和产品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发布消费安全警示,对严重违法广告产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三、时间步骤

专项整治从2012年7月起实施,至11月结束,分四步进行。

(一)启动工作。从2012年7月1日起,要广泛宣传动员、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同时在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发动群众举报违法犯罪行为。

(二)自查自纠。7月中旬组织所有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召开会议,宣传、布置保健食品专项整治自查工作,要求各经营企业开展自查,督促企业在2012年7月25日前完成自查报告并上报。同时,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调查摸清保健食品相关信息,发现各种问题,查找监管制度漏洞,分析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完善专项整治措施。

(三)集中检查。从4月份开始,集中6个月时间,对照《保健食品经营企业专项整治情况记录表》分期分批实施检查,并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并及时上报。

(四)整改提高。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缺陷项目和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对整改情况跟进和处理,监督企业整改到位。并结合工作实际,加强对监管中重点难点问题的调研,制定针对性措施,建立和完善以提高监管效率为目标、切合实际的日常监督检查制度,探索和推进以科学监管为依托的电子信息追溯系统模式;督导企业加强行业诚信和自律机制建设,建立和完善企业诚信不良记录收集、管理、通报制度和行业退出机制,构建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

11月份做好保健食品专项整治的总结工作,并迎接市局专项整治工作考核。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工作职责

保健食品质量安全是当前社会热点问题,我们要从保障民生、确保产品质量安全的高度,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提高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并要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责任,将专项整治工作纳入本工作重点,如期组织实施对全县保健食品经营单位的检查工作,为确保专项整治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成立兴国县保健食品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长:张觉军副组长:方富强、黄海浪成员:刘建军、廖乐芳、黄蕴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黄海浪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规范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要严格依法行政,按照相关要求做好专项整治记录,认真填写《保健食品经营企业专项整治意见书》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向企业反馈,并监督落实到位;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惩不贷,实施五个“必须”:标签说明书虚假夸大宣传的必须责令召回并整改;产品质量不合格的必须没收产品及违法所得并从重处罚;产品涉嫌存在安全隐患的必须下架并暂停生产销售;有违法添加行为的必须吊销生产许可证;触犯刑律的,必须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强化宣传教育,及时公布典型案件

要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保健食品安全知识,组织生产经营者进行宣传培训,开展案例警示教育,引导企业自觉规范生产经营行为;要强化社会监督,建立健全有奖举报制度,对群众投诉举报的问题及时进行梳理调查,重点案件必须限时督办、及时曝光,达到惩处违法行为,震慑犯罪分子和教育广大群众的目的。

(四)加强督查考核,按时报送工作信息

切实做好专项整治信息报送工作,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每个阶段工作结束后3日内将专项整治进展情况、重点难点问题、案件查处

以及制定针对性措施等情况,及时报市局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监管科,发现大案要案线索等重要情况随时报告;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于2012年11月20日前上报。

兴国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篇6

关键词: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安全监管

中图分类号: F322 文献标识码: A DOI编号: 10.14025/j.cnki.jlny.2016.12.005

近几年,浏阳市农业局农产品质量监测中心的工作人员,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式,不断创新与改善,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力度,深入开展农产品专项整治活动,扎实推进农业标准化建设,健全了从市到乡(镇)全覆盖的管理监控体系。农业标准化推进工作有了快速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取得了较好成绩,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有了较大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管理工作继续加强,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保持“总体平稳、逐步向好”的发展态势。2015年,依据浏阳市农业局下发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方案》,对全市农产品生产基地、农贸市场、生鲜超市的蔬菜、水果、大米、茶叶开展监测,共抽取样品9380批次,合格样品9372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合格率为99.91%,没有发生大的质量安全事故。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确保了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公众健康。

1 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的现状

2015年,对浏阳市城区7个农贸市场、8个生鲜超市抽取蔬菜和水果样品8600批次进行农残快速检测,合格样品8593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对全市37个乡(镇、街道)重点生产基地、农贸市场、生鲜超市的蔬菜、水果、茶叶、大米开展了监测,共抽取样品780批次进行了农药残留和重金属定量分析,合格样品779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在做好農产品监测的同时,积极配合上级农产品检测机构对浏阳市农产品的抽检。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环境因子风险评估实验室(长沙)在浏阳市抽取了80批次蔬菜样品及对应的80批次土壤样品,50批次稻谷样品进行安全风险隐患摸底排查与专项评估。长沙市农委分别于1、5、6、7、9、11月在浏阳市进行了六次蔬菜基地质量安全监测,每次抽检40批次,在35个蔬菜基地共抽检240批次,合格238批次,不合格2批次,合格率为99.2%,农残超标率控制在了4%之内,为长沙市对浏阳市绩效考核工作目标的顺利完成奠定了基础。中心多次参加市农业局组织的联合执法行动,围绕消费者关心的热点问题,突出重点品种、重点环节,从严打击农产品生产和销售违法违规行为。对全市范围内24个草莓种植基地进行抽样和农业投入品使用调查,督促检出不合格产品的基地整改,针对消费者关心的西瓜等农产品农药残留问题,抽取“黑美人”西瓜样品和莲藕样品进行检测。7~8月份农药使用高峰期,参加“三品一标”生产基地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在开展监测的同时,还对生产基地农业投入品使用、农产品自检工作开展等情况进行检查,坚决杜绝生产基地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的行为。

2 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存在的不足

一是专业技术人员缺乏。中心现有15名工作人员,但缺乏化学分析类专业人员,为更好地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技术服务,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应尽快优化检测技术、管理人员专业和能力结构,应加快建设一支业务精、作风实、结构优的检验检测技术队伍;二是检测能力有限。目前,中心没有能力检测豆芽中的食品添加剂,同时氨基甲酸酯类农药也无法定量检出。应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建设,提高检测服务能力,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业产业健康发展和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三是“三品一标”复查换证积极性不高。由于“三品一标”农产品在生产种植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农业标准化组织生产,生产成本较一般农产品高,但目前市场上“三品一标”农产品优质不优价,浏阳市有绿园葡萄种植专业合作社等5家企业放弃了无公害农产品复查换证。为了促进浏阳市特色产业发展,打造“三品一标”安全优质农产品公共品牌,鼓励企业提升标准化生产和质量安全控制水平,建议实施政策扶持,对新获证的初级农产品生产企业进行相应的补助,进一步调动企业申报积极性。

3 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措施

3.1加强农业主体的诚信教育和宣传体系的建设

一是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在农业领域的推广,为农户建立诚信档案和诚信数据库,打造农户诚信体系;二是大力宣传农产品质量意识,构筑农产品生产者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消费者的安全消费意识。

3.2开展质量安全监测工作,为农产品质量监管提供技术支撑

按照浏阳市农业局制定的监测工作方案,继续对重点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生鲜超市农产品开展风险监测,并及时向市农业局报送监测数据和分析结果。同时积极配合市农业局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结果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开展日常抽查检测工作。

3.3推进监测溯源平台建设,提升信息化监管水平

完善“浏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系统”和“浏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网”的建设,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及溯源点的管理。同时,逐步扩大范围,对全市37个乡(镇、街道)农产品质量监管站进行客户端软件升级,全市所有检测数据实时上传至“浏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与溯源管理信息系统”,强化数据采集、传输和汇总分析。要按照边建设、边探索、边完善的原则,确保系统的有效运行和可持续改进,充分发挥监测数据对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提高决策水平的作用。

3.4 强化检测技能培训,提高全市检测水平

针对市监测中心、乡(镇)监管站、生产基地和生产者业务素质不高,检测能力不强等问题,要继续加强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制定培训计划、编制培训教材,采取多种培训形式,不断提高检测人员职业道德素养和业务素质,建设一支“业务精湛、作风过硬、服务优质”的监测团队。计划今年在全市开展一次“速测能力大比武”。

3.5 利用农产品地理标志,搞好大围山水果品牌建设

2014年,“大围山梨”获得农业部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近年来,大围山镇特色水果种植规模每年以2000亩的速度递增,种植总面积已超过24000亩。桃、梨、李是主要果品,占水果总面积的80%。全镇共发展水果种植户2000多户,建成金溪、井头、杨梅岭等特色果园和规模基地15个。2011年,全镇实现水果总产量1050万公斤,产业总产值4400万元,水果产业已成为山区农民增收致富的主导产业之一。今年将规范和整合大围山水果基地,搞好大围山水果品牌建设。

4结语

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一个由“点”到“面”的过程,要做好农产品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开展质量安全监测工作,为农产品质量监管提供技术支撑;推进监测溯源平台建设,提升信息化监管水平;强化检测技能培训,提高全市检测水平;利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做好大围山水果品牌建设,要抓好试点,并及时对试点经验进行总结,逐步推广。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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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何文初.加强中国农药污染环境法治的思考[J].湖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03):33-35.

[3] 燕惠国,谭济才.湖南省农业环境和农产品污染状况及其治理对策[J].湖南农业科学,2004(06):45-47.

[4] 金发忠.试论提高我国农产品质量的对策与建议[J].农业科技管理,1999(01):6-8.

[5] 马爱国.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N].农民日报,2004-04-15.

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篇7

为认真贯彻落实东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继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巩固前段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成果,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隐患,实现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经研究决定,继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重点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和隐患排查治理,采取强化预防、落实责任、依法治理、基础建设等主要措施,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切实落实安全监管责任,确保2015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组织领导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由开发区统一领导,经济发展局统筹协调,各部门分工负责。为加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杜飞帆同志任组长,经济发展局、规划建设局、国土分局、环保分局、六石派出所、行政执法大队、质监站、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供电所、防雷设施检测所等部门单位主要领导(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经济发展局,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督办协调工作。

三、工作内容及责任部门

1.深化危险物品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加强危险物品(重点是液氨、甲苯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产品)试生产、仓储管理、设备检修和运输环节的事故防范,切实抓好防火、防爆、防泄漏、防雷击以及防范有限空间作业事故等具体措施的落实,建立和完善企业自查、专家检查和政府督查相结合的安全管理责任体系,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推进危化品企业安全管理信息平台建设,有效防范、处置重特大化学事故。继续推进安全标准化、工艺自动化、“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大危险源)管理、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落实和应急能力建设等工作,全面开展未经正规设计的在役化工装置安全设计诊断工作,抓好安全发展规划、宣传教育、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和基础管理,进一步规范危险物品生产、使用、储存、运输、经营和废弃物处置企业的安全生产经营行为。强化部门联动,完善危险物品联合监管、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和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活动。(牵头部门:经济发展局;配合部门:规划建设局、六石派出所、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环保分局、防雷设施检测所等)

2.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推进火灾等安全事故综合防控治理体系建设,严格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强化“五位一体”模式,推进消防安全委员会、消防工作站、派出所消防工作办公室等基层消防工作组织机构进行实体化运行。以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密集场所、出租房、红木家具产业等为重点,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逐一登记造册,建立“一企一档”,严厉查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高社会火灾防控能力。有关单位利用各类宣传橱窗、黑板报、横幅标语,积极宣传消防安全知识,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氛围,切实提升其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水平。(牵头部门:六石派出所、经济发展局;配合部门:规划建设局、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供电所等)。

3.开展建设行业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继续抓好从2014年9月份开始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治理两年行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以此行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源头控制和过程监督,严厉打击和取缔无资质施工及违法、非法转(分)包行为,强化建设工程五方责任主体的质量安全行为,不断加强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专家认证制度,引导施工企业对高危作业实施定额、限员生产。要加强对本辖区内在建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严禁在未办理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和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进行非法施工;严格工程项目开工管理,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做好建设项目施工过程的动态监管。切实做好职责范围内的专业建设工程安全监管工作,杜绝无资质(或资质达不到规定要求)施工单位和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施工;各建设单位必须依法履行工程建设基本程序,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件、作业环境及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落实。(牵头部门:规划建设局;配合部门:国土分局、质监站、行政执法大队、供电所等)。

4.认真开展防雷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建立健全防雷安全监管体系和长效管理机制,加强新改扩建项目的防雷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建设项目防雷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防雷安全责任,推进学校、企业安全标准化防雷设施建设;严格落实防雷装置的定期检测制度,重点加强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可爆燃粉尘作业场所防雷安全隐患的整改督查;加强防雷安全知识培训和宣传普及。(牵头部门:防雷设施检测所;配合部门:经济发展局、规划建设局等)。

5.开展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建立、完善企业《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管理制度和应急管理措施,督促有关重点行业和企业对照《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规程》(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707—2008),规范有限空间作业行为。继续以危化、医化、电镀、印染、食品、环保和建筑、市政施工等行业为重点,督促登记在案或检查发现的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场所和作业人员,严格按照《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规、标准要求,在进行有限空间危险作业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安全操作规程,采取相应安全防范措施,设置作业现场的安全区域,并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作业人员施工,确定专人进行现场统一指挥和监护;同时严肃查处有限空间作业违法行为,消除事故隐患,杜绝有限空间作业事故。(牵头部门:经济发展局;配合部门:规划建设局、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环保分局等)

在认真抓好上述五个方面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同时,各局办、企业、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防范事故的发生。

三、整治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工作分为四个阶段:

一是宣传发动阶段(3月初至4月上旬)。主要是制定工作方案,搞好宣传发动,营造舆论氛围。请各相关牵头部门抓紧制定本系统行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二是治理整顿阶段(4月中旬至8月底)。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和夏季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督促检查,落实整治责任和措施。三是重点监控阶段(9 月至 11 月)。主要是巩固整治成果,进一步分析、检查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并针对秋冬季事故多发的特点,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大对危险源和事故隐患的监控、整治力度,确保实现整治目标。四是验收考核阶段(2015年12月)。12月上、中旬,开发区结合工作,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自查自评。12月下旬,结合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迎接市安委会对专项整治工作验收考核。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和责任落实。专项整治工作是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主线,是我区实现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的基础和前提。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全面排查带有普遍性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方案。各单位、企业的行政一把手是本单位和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具体组织好所分管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要通过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把具体工作落实到各部门、各单位,落实到每个具体的负责人。各牵头部门要加强监督协调,配合部门主动配合,及时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二)加强监督和责任追究。有关部门要结合本辖区、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督促指导,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积极开展联合执法,继续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制止重生产轻安全、重效益轻监管的冒险生产活动和短期行为。对专项整治工作不力、敷衍了事、导致发生恶性事故的,要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三)突出重点和严格执法。落实每月安全监督检查制度,针对行业、季节特点,有重点开展专项主题隐患排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按照“三定”(定专人负责、定整改措施、定整改落实时间)原则进行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检查期间,要严格检查程序。要将检查结果形成书面检查反馈意见告知被检查单位,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和问题或违法行为时,要向被检查单位下达整改通知等执法文书,并由主管部门督办。

关于开展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篇8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不断强化红线意识,加强消防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强化责任制落实,切实防范重特大火灾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有效减少一般火灾事故,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镇政府决定,自即日起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具体方案如下:

一、排查整治重点 加大对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高层地下建筑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开展对区域性、行业性消防安全问题以及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联合城建、规划、工商、城管等职能部门继续深化非法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跟踪督改实体性火灾隐患,督促抓紧补办消防手续。

二、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1 月 10 日前)。各村(社区)、驻镇单位要通过发布通告、广泛张贴公告、组织召开会议等形式,动员督促辖区内单位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纠,重点查找管理制度是否落实、人员培训是否开展、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在岗、消防设施是否完好、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等问

题。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全部列出清单,能立即改正的,要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要制定整改计划,逐条、逐项分步整改,确保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

教育、城建、文化、工商、安监等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开展行业系统单位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各村(社区)、驻镇单位要充分发动服务企业的力量,对基层网格内的小单位、小场所、住宅小区进行网格排查,要严格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对重点排查整治范围内的单位逐一进行全面、深入检查,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实行“零容忍”和“严执法”;对属于重大火灾隐患的,要按照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要求,强力推进整改,确保检查不留死角、整治不走过场。

(二)深入检查集中整治阶段(1 月 11 日至 1 月 20 日)。各村(社区)、驻镇单位要对辖区内单位自查自纠情况开展检查,督促落实整改措施。要继续深化重点排查整治范围内单位的检查,对排查出的重大火灾隐患要集中时间进行攻坚。

各村(社区)、驻镇单位要加强社会面的火灾防控,保持严防、严查、严管、严控的高压态势,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到位,确保防范措施落到实处。要组织对本辖区重点单位和不放心单位及区域开展防火巡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动态火灾隐患。各村(社区)、驻镇单位要落实火灾严防严控措施,重点加强对危化品生产企业、易燃易爆单位及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单位的管控。对尚未整改完毕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一律予以关停;确实无法关停的,由各村(社区)、驻镇单位督促落实防范措施,确保万无一失。增加对存在区域性火灾隐患、重大火灾隐患等“不放心”区域的检查频次,督促单位落实严防死守措施。

(三)总结提升阶段(1 月 21 日至 1 月 31 日)。要总结专项行动的经验,探索完善源头监管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对尚未完成整改的火灾隐患要继续紧盯不放,跟踪督办。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责任落实。各村(社区)、驻镇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强化组织领导,紧紧围绕“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专项行动和 2019 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任务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任务、整治措施、整治步骤和工作要求,将此次专项行动与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有机结合起来,做到同步推进、同步抓好落实。对行动期间发生较大以上或有影响火灾事故的,严格倒查问责。

(二)坚持政府统筹,实施部门联动。各村(社区)、驻镇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安全生产

工作部署,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在政府统一领导下,推动教育、城建、文化、工商、安监等部门,开展本行业系统消防安全大检查。对整改难度较大、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上报镇政府挂牌督办,明确有关部门、单位整改责任。对于集中连片的区域性、行业性火灾隐患,规划、城建、工商、城管等部门要进行综合治理。

(三)广泛开展宣传,突出舆论监督。各村(社区)、驻镇单位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充分运用宣传栏,宣传消防法律法规,传播消防常识,向社会公告排查整治的内容和要求,及时发布火灾预警和专项行动进展情况,提醒社会单位加强防范,警示群众增强消防意识,积极营造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充分发挥“XXX”举报投诉热线作用,鼓励群众举报火灾隐患。对区域性、严重影响公共安全、久拖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进行曝光,跟踪隐患整改进程,形成监督压力。

关于开展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篇9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周边环境秩序,改善学校及周边环境面貌,根据区委、区政府转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治安综合整治工作的意见》和《坊子区创建中国人居环境奖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按照《全区净化社会文化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部署,针对我区学校周边环境秩序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决定开展学校周边环境秩序专项整治活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重点

通过整治实现学校周边无占道经营、无违章搭建、无乱堆乱放、无乱倒垃圾等问题,特别是学校大门口两侧沿线道路和人行道50米内,严禁摆设各类营业摊点。整治重点是:

(一)坚决取缔和清理整顿学校周边流动摊和店外摊,规范临时占道摊点经营秩序。

(二)整治学校周边乱堆乱放、乱倒垃圾等影响环境问题。

二、工作职责分工

(一)成立校园周边整治领导小组,参与有关部门组织的联合整治活动;督促执法中队开展学校周边环境秩序专项整治;及时协调解决整治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做好

反馈工作。

(二)执法中队职责:对学校周边环境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对流动摊、店外摊及其他非法占道经营行为进行清理整治,建立和完善长效工作机制,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巩固提高整治活动实效。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更好地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各项工作,成立领导小组,牟正义同志认组长。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具体的整治工作方案,并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和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确保整治实效。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日常事务工作由局办公室、督查科负责。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深入宣传学校周边环境秩序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动员各有关单位和经营业主积极支持参与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积极争取有关单位、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

(三)精心组织,形成合力。在专项整治过程中,要上下一致、精心组织,既要各负其责,又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切实把专项整治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同时,要注意受理群众的投诉,及时解决出现的各类问题。

(四)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在整治过程中,要坚持以人为本,对管理对象要以说服教育为主,引导其增强遵守国

家法律法规,自觉服从行政管理的自觉性,为营造和谐城管和维护学校周边良好秩序做出贡献。

关于开展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篇10

关于继续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

实施方案

各矿级领导、职能科室、各区队:

经过连续两年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我矿安全生产形势得以持续平稳发展,为巩固这项成果,进一步促进我矿安全跨越发展,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晋政办发【2011】29号)、阳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县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阳政办发【2011】56号)等一系列文件要求,经矿委会研究决定,在全矿继续深入开展以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市、县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以“三深化”(深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加强安全管理和监督;深化依法监管,持续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深化专项整治,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和“三推进”(推进科技进步,提高安全保障和救援能力;推进安全达标,强化安全基层基础;推进长效机制建设,构建安全防范体系)为重要内容,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为抓手,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突出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建设行为,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为我县转型、跨越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1、创新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把专项整治工作逐步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的轨道。

2、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通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进一步推动我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3、提升安全生产水平。通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及时发现并消除重大安全隐患,坚决打击取缔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淘汰国家及省、市明令禁止的生产、储存装置,提升我矿本质安全水平。

4、全面完成安全生产控制指标。通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进一步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遏制重大事故,使我矿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全面 完成我矿安全生产控制指标。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决定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对我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统一安排、统一部署,研究解决专项整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协调有关分管领导、职能科室、区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组 长:李新虎 副组长:王同炼 成 员:矿级班子其他成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调度楼“六长”办,负责全矿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安排,跟踪了解矿井各区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协调专项整治中的有关问题并进行梳理、通报、上报等。

同时,按照区域划分,分三组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由各分管负责,对照实施方案要求,组织本区域人员认真开展此项工作。

第一组:负责组织开展生产调度系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组长:王同炼

成员:姬安虎、董新魁、赵陆锋、冯文虎、梁学兵、燕东亮 第二组:负责组织开展后勤办公系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组长:程家雄 成员:卫红军、施阳明

第三组:负责组织开展营业销售系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组长:靳龙庆 成员:姬军奎、郭小军

三、专项整治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巩固2009、2010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成果

对2009、2010年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回头看”,检查2009、2010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各项工作是否切实落实到位,切实加强我矿的安全管理,提升我矿的安全水平,保证安全生产条件。

(二)深化专项整治的内容

1、深化打“三非”、反”三违”专项行动。落实重点:“六证”中任何一证过期,立即停止生产进行整改;严格执行上级各部门下达的安全监管指令,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人、落实整改资金,按限期落实整改完善,坚决整改不到位,不擅自组织进行生产经营建设等工作;严格贯彻执行矿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规定;严格贯彻执行事故和重大隐患报告制度,并按规定限期予以落实整治完善;依法进行安全培训,坚决不安排没有取得相应资格证或无证的人员上岗;依法严格追究事故责任以及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其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的必须严格贯彻执行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2、深化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制度。

3、深化各级管理人员“一岗双责”制度。

4、深化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应急值守和事故报告制度。

5、深化生产安全事故查处、结案及重大险情的调查处理,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6、深化贯彻落实国发【2010】23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 国发【2010】2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晋政发【2010】24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等12个行业118条若干规定。

7、深化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行法定代表人安全承诺,加强矿井安全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职工培训、班组建设、安全监管责任到位、现场管理到位、隐患排查治理到位、安全投入到位等。

8、严格贯彻落实阳泰主体各项安全监管指令,强化矿井安全管理水平;贯彻落实全国煤矿瓦斯防治工作会议精神;加强瓦斯、水患、火灾、煤尘、顶板、机电、机械和运输等事故隐患的排查处理,严格贯彻落实治大隐患、防大事故的的安全技术措施;加强矿井水害防治和井下防灾避险“六条标准”建设工作。

9、严格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作业场所有毒物质及粉尘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及时落实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工作;严格贯彻执行《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积极开展职业卫生“三同时” 监管、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职业健康培训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10、加强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使用、登记、定期检验及管理。

11、强化各级人员道路交通安全行为;严格“源头”治超。

12、强化矿井地面基础建筑施工安全监管责任。13强化矿井各区域消防安全管理。

四、专项整治的方法步骤

结合上级各部门“企业全面自查自整、乡(镇)政府组织检查、县行 业主管部门垂直督导”的专项整治方法。我矿2011年的专项整治工作,各系统各区域要在前两年的基础上,要把深化专项整治工作与日常监管结合起来,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强化落实责任。

结合上级专项整治方法步骤,具体分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总体部署和宣传发动阶段(5—6月份)

各系统各区域要根据我矿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部署,立即动员全员职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要通过召开会议、散布消息、小组讨论、及时总结等形式,使全员职工充分了解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政策措施、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

第二阶段:自查自整阶段(5—8月份)

各系统各区域要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行业标准和阳政发【2009】4号文件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并对照标准立即开展自查自整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采取针对性整改措施,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向领导组报告。在自查自整过程中,县煤炭工业局、阳泰集团将组织人员对我矿安全生产状况和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垂直督导。

第三阶段:迎接镇政府、阳泰集团督查检查(8—9月份)

在8—9月份,镇政府、阳泰集团将组织人员对我矿进行督查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罚。各区域要在自查自整的基础上,随时准备迎接镇政府、阳泰集团检查督查,并对检查提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落实,针对镇政府、阳泰集团检查时因存在重大隐患而给予了处罚的有关责任人员,矿上将另行处罚(即为双重处罚),以强 化我矿安全生产管理,在此阶段,县煤炭工业局及有关部门也将继续对我矿进行垂直督导。

第四阶段:迎接县局督察指导(9—10月份)

在9—10月份,县煤炭工业局及有关部门将按照专项整治分工安排,对我矿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垂直监督和指导,并进行针对性的督查检查。各区域要在自查自整和镇政府、阳泰集团督察检查的基础上,随时准备迎接市、县局及有关部门的督查指导,并对检查提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落实,针对市、县局检查时因存在重大隐患而给予了处罚的有关责任人员,矿上也将另行处罚,以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阶段:“回头看”再检查和总结(11月份)

在此阶段,各系统各区域要及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工作,重点是对各级检查督查中提出的问题进行再落实再回查。同时,对本系统本区域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将总结材料上报矿专项整治领导组办公室,以便矿专项整治领导组及时对全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系统各区域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厌站情绪,各分管领导要亲自负责具体抓,认真落实专项整治的每一个步骤,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是安全生产的组织者、实践者和执行者,必须全面贯彻落实国发【2010】23号文件精神,承担安 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是各系统各区域要以加强岗位达标、专业达标以促进企业达标为内容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二是要继续推行安全生产承诺制,各级人员要对确保本岗位安全生产工作作出承诺;三是要严格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矿级干部、管理人员现场轮流带班等各项规章制度,强化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和各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责;四是要严格现场管理,坚决杜绝“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三超”(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五是要严格按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按要求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并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和安全许可制度;六是要全面加强从业人员培训,严格执行上岗资格制度,同时要做好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的辨识、申报、控制、综合治理和统计上报工作。

(三)进一步加大隐患整改督办力度。各系统各区域要经常性的组织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对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要立即停止该区域的一切生产建设经营行为,并上报矿领导组,由矿领导组根据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隐患排查治理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治理物资经费并及时组组织人员进行整改落实完善,确保做到治理目标任务、治理方法措施、治理经费物资、治理机构人员、治理时限要求、安全措施应急预案“六落实”,做到分管领导、整改责任部门、具体责任人“三落实”。各系统各区域要加强对隐患整改过程的监督,实行跟踪问效、问责,对整改无望、拒不整改或逾期未能按要求完成整改的有关科室、区队,要严格追究责任;要进一步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按规定及时上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四)进一步加大打击非法违法专项行动工作力度。各系统各区域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高压态势,坚决杜绝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严肃纠正“三违”“三超”等违规违章现象,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打非”专项行动的成果。要畅通媒体监督和群众举报渠道,依法根治非法违法行为背后的“靠山”和黑恶势力,严厉打击顶风作案的小团队和人员,并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开曝光。

(五)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各系统各区域要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2011年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严格考核奖惩,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要以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实现专项整治工作制度化、经常化。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日

主题词:深入开展 安全生产 专项整治 实施方案

发:各矿级领导、职能科室、各区队

关于开展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篇11

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和落实公司主要领导在近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不断加强和改进公司组织人事系统工作作风建设,提升公司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和管理人员的工作水平,增强管理人员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意识,人力资源部决定在公司组织人事系统开展工作作风专项整治活动,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活动内容

公司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和管理人员要对照本岗位职责,查摆履岗能力不足及管理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对照工作标准和管理要求,查摆工作和自身要求上存在的低标准问题;对照全年工作计划进一步理清下步工作思路。通过对照和查摆,要清楚岗位和个人在具体工作和自身管理上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要清楚本部门及岗位的工作重点和下一步工作思路和内容,要明确部门及个人的整改措施和下步工作目标。

二、活动安排和方法步骤

活动从8月10日开始,至10月10日结束,活动分为三个阶段:

1、第一阶段为查摆问题阶段(8月10日至8月30日)。公司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和管理人员要认真对照活动内容,积

极认真开展查摆,通过自身分析、征求同事意见、征求对口基层单位意见等多种形式,发现部门及个人在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查摆的问题准确、实在。8月30日前,各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及个人要上报查摆反思材料,按照“三对照、两清楚、一明确”的原则和要求,做好部门及个人的反思总结。

2、第二阶段为分析问题阶段(8月30日至9月10日)。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和个人要针对前阶段查摆的问题,结合本岗位工作实际,认真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问题分析要客观,做到部门找准问题,个人找准表现,做到查摆问题准确,原因分析透彻,整改方向明确。

3、第三阶段为问题整改落实阶段(9月10日至10月10日)。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和个人要对查摆出来的工作作风问题,制定具体可行、方向明确的整改方案。整改方案要明确整改重点,提出整改措施,确定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通过整改能够使部门和个人在工作作风方面实现大的变化。10月10日前,各单位要召开工作作风整治活动总结分析会,介绍部门及个人在查摆反思、分析和整改问题方面的做法,人力资源部将参加各单位总结分析会。

三、几点要求

1、坚持活动不走过场、不摆样子。各单位及个人反思材料要实事求是,实实在在,要有具体内容和实例,不要“假、大、空”,不要虚话、套话。工作作风整治活动后,人力资源部要对各单位及个人的反思情况和整改情况进行点评。

2、领导带头,高度重视。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发挥示范作用,要积极带头进行反思,带头开展问题查摆,带头进行自我剖析,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查摆和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

3、注重问题整改。通过反思查摆出的问题, 要及时落实整改办法和有效措施,整改要有目标,要有时限,坚持时间服从质量的原则,确保工作作风整改活动取得实效。

人力资源部

关于开展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篇12

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县属各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严格落实学校食堂管理和监督的各项措施,有效预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保证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西充县2010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一O年五月二十日

西充县2010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学校食堂是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易发场所,是餐饮服务环节监管的重点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严格落实学校食堂管理和监督的各项措施,有效预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保障师生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0‟17号)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教育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国食药监食„2010‟16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0‟17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教育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国食药监食„2010‟160号)文件精神,坚持治理整顿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企业自律与政府监管相结合,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管,突出重点,统筹兼顾,依法整顿,加快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长效机制建设,切实解决我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保证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整治目标

深入开展对学校食堂的集中整顿,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力度,对持证学校食堂监督覆盖率达100%,对违法行为查处率达100%。严格督促学校食堂落实索证索票、从业人员体检与培训、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食品留样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通过整治,切实改善学校食堂设施、设备与环境卫生条件,使全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基本建立,相关制度规范逐步完善,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落实,行业自律意识显著增强,无证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食品安全水平得到明显提高。

三、整治范围

全县中、小学校,以及托幼机构食堂。

四、整治内容

(一)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学校是否将学生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日常管理中;是否建立健全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二)学校食堂依法经营情况。学校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卫生)许可证是否过期,是否存在超范围、超能力经营问题,是否存在不具备条件后未及时注销许可证等问题;对新开办的食堂,是否按规定办理许可;是否存在许可条件、许可事项发生变化,未及时申请办理变更、延续、补发手续的现象。

(三)学校食堂环境卫生情况。学校食堂环境是否定期清洁和保持良好;是否具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是否具有足够的通风和排烟装置。

(四)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情况。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措施;从业人员是否具有健康合格证明;健康证明是否在有效期;是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当从事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人员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时,是否及时将其调整到不影响食品安全工作岗位。

(五)学校食堂索证索票制度情况。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验收,是否具有进货台账,库存食品是否在保质期内,原料贮存是否符合管理要求。重点检查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存在国家禁止使用或来源不明的情况,食用油脂、散装食品、一次性餐盒和筷子的进货渠道和索证索票情况。

(六)学校食堂清洗消毒情况。学校食堂是否配备有效消毒设施;消毒池是否与其他水池混用,消毒人员是否掌握基本知识;餐饮具消毒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七)学校食堂加工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学校食堂原料清洗是否彻底,粗加工是否达到要求,是否生熟分开,是否存在交叉污染;四季豆、豆浆等是否烧熟煮透,是否存在违规制售冷荤凉菜;凉菜间是否具有空气消毒和专用冷藏设施,操作人员是否佩戴口罩,是否按规定留样,是否具有留样设备,留样设备是否正常运转。

(八)学校食堂否存在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学校食堂食品添加剂采购和使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使用品种和用量是否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是否达到专店采购、专柜存放、专人负责、专用工具、专用台账要求。

五、整治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从2010年5月20日至12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自查阶段(5月20日~6月30日)

各学校按照整治内容,从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餐饮服务(食品卫生)许可证、环境卫生、健康证明、索证索票管理、加工制作管理制度、清洗消毒、使用食品添加剂等八个方面进行自查,深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认真进行整改。

(二)整治阶段(7月1日~10月31日)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教育局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类学校自查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监督整改突出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严重的学校,将进行重点检查。

(三)总结阶段(11月1日~12月31日)

联合检查组根据整治工作目标和任务,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形成书面材料报县政府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教育局。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监管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强化责任意识,认真组织,集中力量,做到人员、责任、监管工作到位,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大力度、依法查处。加大监督整治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学校食堂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行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或情节严重的案件,要依法处罚;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对查处的违法案件要做到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文书规范,执法检查不得流于形式,走过场,保证整治工作质量。

(三)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在专项整治工作中,食品药品监督、教育部门要协调配合,形成整治合力,共同做好专项整治工作。

(四)重点抽验、排查隐患。加强重点品种检验,针对学校食堂餐用具消毒效果、重点食品品种进行抽样检验,及时了解食堂食品安全状况。对抽检发现的突出问题,督促认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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