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全县煤矿安全隐患治理活动实施方案

2024-08-12

2011年全县煤矿安全隐患治理活动实施方案(精选4篇)

2011年全县煤矿安全隐患治理活动实施方案 篇1

实施方案

各乡镇煤管站、各主体企业、各煤矿: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省政府《关于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晋政发[2011]1号)和省煤炭工业厅《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晋煤安发[2011]1号)精神,进一步落实市、县近期关于煤矿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煤矿治隐患防事故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吕政办发[2011]39号)要求,县局决定在全县煤矿立即开展为期一年的“安全隐患治理”活动,从而巩固全县煤矿安全生产良好局面,努力为我县“十二五”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根本好转开好头,起好步。为此,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加强煤矿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继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和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为主线,以落实“两个主体责任”为重点,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全县煤矿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

二、目标任务

继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工作,紧紧围绕查一般隐患、防重大工伤事故,查重大隐患、防重特大伤亡事故为目标,确保全县煤矿全年事故总量、死亡人数、原煤生产百万吨死亡率控制在省、市下达的指标以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组织领导

县局成立领导组,对此次活动进行统一安排,统一部署,统筹协调各项工作。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局安监股,负责整体情况的收集、汇总、梳理、通报、上报等工作。

四、主要工作

(一)深化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在2010年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巩固整治成果。县局将在不同时段,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严厉打击煤矿企业非法违法生产建设”、“瓦斯治理”、“水害治理”等各种形式的专项整治活动。

(二)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立足于“抓大环节、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力度、广度、深度,做到 2

不留死角。

一是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报告和公示公告制度、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治理监控、挂牌督办和限期整改销号制度。县局有关监管人员加强对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整改工作的监督管理,加大安全执法检查力度,确保隐患整改做到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期限、整改责任人和应急预案“五落实”。

二是认真开展“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保证煤矿安全的关健,各煤矿要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周密部署,精心安排,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一岗双责、层层负责”管理机制,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严格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协助主要领导具体负责,其他领导负责分管业务范围的安全生产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逐级进行分解、落实,将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落实到每个科室、每个区队、每个班组、每个岗位,切实形成人人尽职尽责、环环相扣衔接的安全管理体系;严格落实新建、改扩建矿井的建设、施工、监理各方安全责任;建设单位要对项目建设安全全面负责,认真履行建设单位的安全管理职责;施工单位要对施工项目安全负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施工单位、队组、施工人员的安全责任;工程监理单位要规范监理行为,对所监理工程的施工负安全监理责任。

三是加大安全投入。各煤矿要按照国家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好安全费用,特别要保证瓦斯、水、火等重大灾害治理专项资金的投入。

四是大力实施“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是夯实煤矿安全生产的基础工作,各煤矿要把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作为重点任务来抓,力争所有建设改造矿井在投产时达到省级二级以上标准。未达标的矿井,一律将停产整改,限期达标。

(三)突出重大灾害治理,确保矿井安全生产建设。各煤矿要全面深入排查各生产系统、各生产环节的安全隐患,突出瓦斯、水害、火灾等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的重大灾害治理。

在瓦斯治理方面:一要突出预防为主,强力推进抽采达标。各煤矿企业要建立瓦斯抽采达标自我评估体系,建立完善瓦斯抽采管理和考核制度,严格落实瓦斯应抽尽抽、不抽不采的要求,对抽采不达标的矿井实施停产整顿。二要强化瓦斯防治基础工作,要加强瓦斯灾害防治等关健技术、重大装备的研发,推广煤矿瓦斯治理利用先进适用技术,进一步实施瓦斯防治示范“双百工程”。今年全县高瓦斯矿井全部建成瓦斯治理达标矿井。三要加强现场管理。严格落实“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要求,严格遵守采掘作业操作规程,加强作业场所瓦斯实时监测监控,加强通风管理、加强现场劳动组织管理。

在水害治理方面:一要着力强化煤矿防治水基础工作。所有矿井必须完成水文地质类型报告,并建立完善相应的图纸和台帐,必须组建专门探放水机构,配备专业人员、专职队伍,配备专用探放水设备。二要重点对奥灰水带压开采矿井和资源整合矿井井田内及周边老空区进行补充勘探,及时查清影响安全的水害隐患,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三要严格落实“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后掘、4

先探后采”的防治水规定,认真落实“探、防、堵、截、排”的综合治理措施。四要探放水队、掘进队必须实行分离管理。在探放水队确认安全的前提下,掘进队方可进入作业。对未按时完成相关基础工作或不执行“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等措施的矿井,一律停产整顿。

在火灾防治方面:一是从源头抓起,采取降阻堵漏措施,开采自燃煤层和易自燃煤层的矿井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上齐防灭火系统。二要定期开展自燃发火预测预报,超前防范火灾事故发生。三要进一步完善火灾灾害监控、预测、预警、防治技术体系和企业内部的隐患整改效果评价等措施。

其它方面:要加强矿井采、掘、机、运、通各个环节和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现场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各项安全责任,确保设备完好,运行可靠。

(四)强化现场安全管理。严格落实矿级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带班领导不仅要做到与工人同下同上,而且要认真履行职责,带班时间内要加强对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现场指导和监督,及时现场解决生产中遇到的突出问题,盯紧重要部位和薄弱环节。同时,加强煤矿安全技术管理,严格执行“三大规程”,严格正规循环作业,严格控制井下采、掘面个数,强化劳动定员管理,严格控制入井人数,坚决杜绝“三超”、“三违”等违法、违规生产行为。

五、工作方式

一、各煤矿由矿长牵头,组织分管副矿长、各科室、各区队管理人员每月1号、10号、20号开展三次隐患大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建立台帐,及时整改,严格做到“五落实”。

二、县局“五人监管小组”对照工作职责,对所包煤矿不间断地进行巡查,督促煤矿及时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县局各业务股室按照《县煤炭局安全检查工作制度》要求,每季度组织各股室对各煤矿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业务保安督查,同时对各级检查部门提出的问题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煤矿要深刻认识“安全隐患治理”活动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细致的实施方案,把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治理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力戒形式主义。

二、突出重点,强化落实。结合各单位实际,围绕“安全隐患治理”活动内容,突出重大灾害防治工作,不断深化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强化安全基础管理,提高矿井安全保障能力,确保活动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实处。

三、严格执法,确保实效。有关监管人员要结合我县煤矿资源整合兼并重组后的实际情况,分类加强监管,对批准开工的基建矿井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监管,严禁边建设边生产;对基建手续不全、还未开工的建设矿井,严禁擅自组织开工建设,确有隐患和问题需要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报县局批准后方可进行整改作业。对过渡性生产矿井在未经批复延期之前,要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市过渡性生产矿井立即停产的通知》(吕政办发电[2011]14号)要求,停止井下一切采掘作业,坚决杜绝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发生。

四、严格责任追究。此次“安全隐患治理”活动要立足于查大系统、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治理不留后患,6

发现存在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罚,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0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抄报:市煤炭工业局、县委办、政府办、刘书记、王县长、阴副县长、乔助理

2011年全县煤矿安全隐患治理活动实施方案 篇2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现将《2011年全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执行,确保全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完成,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五日 2011年全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23号)文件精神,继续深入开展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遏制较大以上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国家、省和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区安委会《关于印发蔡甸区2011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任务

全面排查治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进一步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切实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有效防范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为保持我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平稳态势奠定坚实基础。

二、隐患排查治理的内容

在2010年开展建设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治理工作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全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基本内容包括:隐患排查治理方案的制定情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安全 生产责任制的建立落实情况;施工特种设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及检测检验情况;施工现场重点环节、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危害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务工人员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安全生产应急队伍建设情况,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三同时”的执行情况。具体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排查治理工作:

(一)地下管网施工、地下空间开发利用、重大工程深基坑施工等安全防范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二)房屋拆除、装饰装修、旧城改造、保障性住房建设等工程施工安全防范措施的制定、落实情况;

(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方案执行编制、审核、审批、论证程序,推广应用“建筑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辅助管理系统”,实现专项方案编制的标准化、规范化情况;

(四)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识和容易发生高处坠落部位的防护措施,以及电梯井操作平台及安全防护落实情况;

(五)脚手架、模板支撑施工分包队伍资质、人员证照、专项方案审批程序的监督检查及整体提升脚手架的登记备案管理情况;

(六)建筑起重机械落实建筑起重机械安装、使用要求,特别是物料提升机防坠装置和限载装置检验合格证检查情况;

(七)人工挖孔桩施工严格落实设计、施工、安全三项专项方案审核认证程序情况;

(八)总承包企业、分包企业及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

(九)施工现场从业人员尤其是新上岗人员培训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十)参建各方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情况,施工现场消防措施落实情况;

(十一)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查验、使用情况。

三、组织领导

区城乡建设局负责全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区建筑管理站(安全站)具体落实相关组织协调工作。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3-4月):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有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要求,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并成立专班、指定专人抓落实。同时,要广泛宣传动员,形成全员参与整治,全社会关注、支持和监督安全生产隐患治理的工作氛围。

第二阶段全面排查治理阶段(4-10月):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工作方案,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采取全面排查和强化服务、现场执法和网络监管、综合排查与专业排查相结合的方式,有计划、有步骤地排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对查出的隐患登记建档,分级管理,属于一般隐患,应当立即整改;属于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制度,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整改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11—12月):建管站(安全站)在各企业和各工程项目进行全面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工作内容,制订具体的工作检查方案,明确检查内容、要求和责任。做到“五个结合”,即:将隐患排查治 理与全年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相结合;与各类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与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工作相结合;与开展“三项行动”相结合;与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相结合。要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各级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和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进一步加大隐患整改力度。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责令立即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要提出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并制订应急预案,防止发生事故;按照安全生产严管重罚的要求,该停工整改的绝不放过,该实施经济处罚的绝不手软,该上报暂扣企业和人员相关证照的绝不拖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的要求,对挂牌重大隐患的整治工作要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等“五落实”及挂牌、整改、验收、销号、归档等“五完善”,切实加强隐患整改的闭合管理。

(三)进一步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各单位、各部门要及时总结经验,积极探索隐患排查新路子,进一步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推进隐患排查治理的常态化。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二日

附件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及执法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2011年全县煤矿安全隐患治理活动实施方案 篇3

为了扎实推动全县平安、和谐校园建设、确保广大中小学生、幼儿人身安全和校园财产安全,根据信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信阳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安排,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排查治理工作要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提高对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确立“安全第一、健康第一”的思想,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齐抓共管、全面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及时排查和清理影响校园安全的各种隐患,为广大师生创造安全、良好的教育环境。

二、目标任务

整治学校周边环境,全面排查和消除学校内部安全隐患,全面清理整顿不合格办学机构和教职工队伍;进一步完善安全工作制度,充实完善管理机构和人员,落实各项措施,使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明显增强,各种安全隐患明显减少,学校及周边环境安全状况明显改善,恶性刑事案件和校园重大责任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学生和少年儿童的意外伤害死亡人数明显下降,全社会对少年儿童的安全保护程度明显提高。

三、排查治理范围、内容及要求

1、校舍。重点做好教室、学生宿舍、餐厅、厕所、围墙等建筑物的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D级危房现象要立即封存并限期拆除,其它危房及时修复。确保师生不在危房中学习、生活或进行其它活动。

2、饮食卫生及食堂管理。主要是饮食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和资格证明,及食堂卫生管理、食品的选购、加工出售、存放等各个环节是否规范,食品的防疫、保温、消毒、防鼠等设备配置及使用是否到位情况等等。

3、学习集体活动场所及教学、生活设施、设备。包括学校的楼梯、通道、运动场、照明线路、电教器材、实验药品、用具,防雷设施,消防设备、冬季取暖通风设备等。重点是学校的锅炉、实验室使用的易爆易燃物品的存放与管理,学校实验室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健全、规范。

4、学生宿舍管理和校园安全管理及周边环境治理。各学校有无24小时值班制度和出入登记制度,师生员工是否凭证出入校园。实行寄宿制的学校,学生宿舍是否单门独院,封闭管理。学校领导和教职员工是否轮流值班,保证每天24小时监管。对于在校外租赁民房的学生,学校是否与家长和房东签定协议,分清责任。

5、日常教学管理和大型集体活动的管理。各学校对于整校、整班的集体性外出教育活动,如组织学生春游、参观、应考等,如何按照学校行政隶属关系严格实行审批制度。整校集体外出活

动有无安全工作预案,是否做到谁组织、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落实责任。各学校特别是大班额较多的学校,是否加强了对学生集体活动的监管,是否做到了在楼梯、通道、学校门口安排教职工照看学生,负责维持秩序,防止拥挤踩踏事故的发生。

6、学生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和管理。各学校能否对达不到规定标准,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及时进行维修和更换,能否要求学生不乘用三无车辆和超载车辆,校车司机做到不违章驾驶、不酒后开车、不疲劳开车,校车定期进行维修。

7、学生心理健康及教育。各学校是否将学生心理健康纳入安全教育范围,是否强化了班主任、教师对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责任,各学校是否将心理健康教育作为“三理”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列入议事日程。

8、校办企业是否做到安全生产,安全制度是否落实,安全隐患是否得到及时消除。

9、民办教育机构(重点是民办幼儿园)办学证件是否齐全、管理是否规范、幼儿教师及保育人员是否具备从教(业)资格等。

四、方法措施

1、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各学校要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机制,负责收集、整理本学校排查治理行动的实施情况,做到一月一汇总,一季度一上报。

2、各学校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组织下,协助当地派出所、司法、建设、工商、新闻出版等有关部门结合实施“净化校园文

化工程”,彻底整治学校周边道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清理整顿周边违章建筑,非法网吧、电子游戏经营场所、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经营点、小卖部、饮食店等,强化对校园周边暂住人口、出租屋及歌舞厅等娱乐场所的管理。对不符合安全管理要求的,应立即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标准的依法予以取缔。

3、各学校要对各类建筑、水、电、气、暖等基础设施、生活服务设施、公共活动场所等进行全面排查,尤其是城乡结合部、事故多发地区的中小学、幼儿园,加强对校园校舍、食堂、餐厅、楼梯通道等要害地域的检查,消除各种安全隐患,确保不留死角。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立即处理,限期整改。根据季节变化,各学校要把预防溺水、预防火灾、煤气中毒,学生集体活动、交通安全和饮食卫生作为排查和治理的重点。

5、各学校要联合当地派出所重点查处一批侵害中小学生、少年儿童人身财产安全的典型案件,严厉打击扰乱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侵害师生安全的流氓团伙和黑恶势力。

6、各学校要加强对学生公共安全教育、组织学生进行模拟演练,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防护技能。要把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学计划,做到课时、教材两落实。要充实完善学校各项安全规章制度,重点要充实完善应对各种自然灾害、食品卫生、学生集体活动等方面的应急预案建设,做到防患于未然。

7、各级各类学校要切实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各校要配

备专、兼职心理教师,设置心理咨询室和咨询电话,有条件的学校可设立“知心姐姐”信箱,每学期至少举办一次大型的心理知识讲座。日常工作中要注重学生的情绪波动,及时了解学生的思想状况,帮助化解不良情绪,舒缓压力,以防患于未然。

8、认真排查,全面整改。各学校对排查治理行动中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和工作薄弱环节,要提出具体整改办法,能够自己整改的要限期完成;整改有困难的学校要逐级上报,由当地政府责成有关部门限期整改,并及时检查和督促整改落实情况。

各学校要加强对本校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把此项工作与法制宣传教育紧密配合,研究解决突出问题,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总结交流经验,建立工作报告制度,各学校要定期向教体局报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展情况。要加大对学校安全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简报、校园广播等形式,及时公布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行动的进展情况。教体局局将定期不定期对各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督查,推动工作进展。

五、阶段步骤

第一阶段(2008年2月—2008年6月)。各学校要在“两会”前做出全面部署,明确集中排查治理的目标任务、措施方法,并向教体局书面报告部署情况。开展排查治理行动,具体落实排查治理目标任务。

第二阶段(2008年7月—2008年10月)。各学校要利用暑假对校舍和其它教学生活设施或设备进行检修,确保秋季开学安

全使用,同时要配合学生家长(监护人)和有关部门加强对假期小学生安全监管,确保中小学生过一个安全、文明、有意义的暑假。要切实做好雨季校舍安全管理及维修工作,还应注意防患洪水、防雷电、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

第三阶段(2008年10月—2008年12月)。深入推进隐患治理,积极做好冬季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同时对各学校排查治理行动进行总结验收,认真总结排查治理工作成果和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和要求。进一步充实完善各规章管理制度,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附件: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

息县教育体育局

2011年全县煤矿安全隐患治理活动实施方案 篇4

2007年全国煤矿安全生产总体稳定,趋向好转,但事故总量较大,一些地方重特大事故尚未得到有效控制,一些煤矿重大安全隐患仍较突出,形势依然严峻。为落实2008年

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的工作任务,深入进行煤矿隐患排查治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15号)要求,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制定了《煤矿企业2008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贯彻执行。

一、在去年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是坚持安全发展,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的重要举措;也是为“两会”和“奥运会”创造安全、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的需要。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集中精力做好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等活动,推动全社会更加关注、支持、参与、监督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各省(区、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或省政府指定部门)组织实施。其他相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全力配合。中央煤炭企业负责组织所属煤矿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同时接受当地政府及煤炭行业管理、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驻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监督。

三、各省(区、市)及有关中央企业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并于2月底前下发实施,同时将具体实施方案(包括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隐患的内容)于2月底前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

四、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建立省内公告制度,对所辖区域内各类煤矿存在的重大隐患在媒体上进行公告;监管部门、监察机构和煤矿企业都要建立煤矿重大隐患分级挂牌督办制度,限期整改销号;对存在重大隐患未按期整改的煤矿,暂缓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矿长安全资格证;建立隐患排查责任追究制度,对隐患排查工作不力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煤矿企业是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各级负责人必须认真组织开展工作。煤炭行业管理、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在地方政府的组织领导下,切实加强对煤矿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监察和指导。要认真分析和把握今年安全生产的规律和特点,在组织和督促企业抓好日常排查治理、搞好日常监督检查的同时,针对三个重点时段特点进行集中督查、专项监察、重点监察,发现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督促整改,扎实有效地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

六、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认真总结发生的各类事故尤其是较大、重特大事故教训,认真查找安全生产工作和隐患排查治理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注重用事故教训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认真分析近年来的典型事故案例,掌握事故发生的部位、环节、原因、特点及规律,举一反三,制定并落实措施,预防和杜绝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

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送工作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的有关通知要求执行。

请各省(区、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中央企业将本实施意见转发至所属各类煤矿。

二○○八年二月十九日

煤矿企业2008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意见

一、隐患排查治理范围

所有煤矿都要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在此基础上,各产煤省(区、市)要突出重点地区、重点企业。

(一)重点地区

事故多发地区,瓦斯灾害严重地区,管理薄弱地区,非法开采严重的地区,今年受雨雪冰冻自然灾害影响严重的地区;各产煤省(区、市)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明确的重点地区。

(二)重点企业

煤与瓦斯突出的煤矿,资源整合的小煤矿,破产重组的煤矿,有超层越界嫌疑的煤矿,近年来发生过较大以上事故的煤矿,受雨雪冰冻灾害影响严重的煤矿;各产煤省(区、市)结合本地区实际进一步明确的煤矿。

二、隐患排查治理的重点内容

煤矿企业要对各类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治理,在此基础上要突出以下重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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