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领取通知

2024-07-14

福建厦门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领取通知(共8篇)

福建厦门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领取通知 篇1

关于领取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合格证书的.通知

领取名称:20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合格证书

证书要求:全科考试合格(厦门考区)

领取内容:合格证书及登记表(登记表需存入个人档案,遗失不补)

领证要求:1、本人:考生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注:无准考证请提供在我中心网站www.xmks.gov.cn成绩查询栏查询的报名序号)。

2、代领人:代领人身份证原件、考生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报名序号)。

领取日期:2015年12月14日、15日,逾期请至本中心教材部领取。

领取时间:正常上班时间内(8:00-11:30; 15:00-17:00)

领取地址:湖滨东路319号(人才市场大院内)C座3楼

注:请考生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一年内到本中心办理。

厦门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

福建厦门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领取通知 篇2

关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领取的相关通知

20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证书已经制作完成,现已开始发证工作,有关领取情况通知如下:

1、领证人员:杭州市各区、县(市)通过20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全科合格人员(初级2科、中级3科),不含省本级的.考生;

2、领证时间:5月12日至10月31日止(正常工作日);

3、领证地点: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所属地的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

领证凭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如代领,凭代领人和考生身份证原件。

在规定领证时间截止后尚未领取证书的从11月10日开始,请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杭州市人事考试办公室领取。

地址:杭州人才大厦建国北路799号

电话:0571-85460811

杭州市财政局

二一四年五月九日

福建厦门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领取通知 篇3

关于领取20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公告

201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将于5月25日起开始发放,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领取地点:昆山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财政窗口(前进中路219号,黄河路口)

二、领取时间:5月25日开始,上午8:30-11:30;下午1:00-4:00(双休日不办理)

三、联系电话:昆山市行政审批中心财政窗口:0512-57379053

昆山市财政局会计科:0512-57314171

四、携带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3、代领者请另带本人身份证及以上二项证件。

昆山市财政局

福建厦门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领取通知 篇4

延边州初级会计资格考试合格考生: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已制作完毕,合格考生可于1月18日开始(工作日内)前来领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证书领取办法

考生持本人身份证领取。考生不能亲自领取的`,需手写书面委托书,委托代理人领取。代理人需持委托书及考生身份证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二、领取考生报名信息表

“20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是考试合格人员的原始报名档案,是各单位聘任会计技术职务的依据。考生在领取合格证书的同时,也要领取信息表,此表作为人事档案留存。

三、领取地点

延边州财政局会计处308室(延吉市铁南延龙路608号)。

四、注意事项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是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套印公章的全国通用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考生领取后务必妥善保管,丢失无法弥补。

五、咨询电话:0433-2876047;0433-2876085.

延边州财政局

福建厦门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领取通知 篇5

各区(市)人社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枣庄考区年会计初级资格考试证书发放工作已经准备就绪,请各单位人事处(部)统一组织人员前来办理。办理时携带资料:

1、《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二份,贴一寸照片,盖报考时单位公章,如调动工作,盖现档案所在单位公章;表中“报考资格”填“所报考级别”,“类别”填“所报考专业”,“证书编号”可通过合格人员名单查询;其他项目按报考时如实填写);

2、两寸照片一张(与准考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同一底版,黑白彩色兼可);

3、准考证(如丢失,则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请有关单位、广大考生相互转告。

报送材料时间:周一至周五

证书领取时间:材料报送后的下周四、周五

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6:30

地址:枣庄市光明东路19号(原鲁南人才市场二楼);电话:0632―3312940。

非枣庄考区考生证书发放事宜请咨询当地人社局考试中心。

附件:

1、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福建厦门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领取通知 篇6

各位考生:

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的证书已发放至各县区财政局,请相关会计人员持本人身份证至报名审核时所在财政局领取证书。

地区 申领地点 联系电话 泗阳县财政局 行政服务中心大楼510室 0527-85214494 泗洪县财政局 泗洪县财政局106室 0527-86223017 宿豫区财政局  宿豫区财政局102、103室 0527-84465537 宿城区财政局 宿城区市民服务中心二楼大厅财政局窗口(宿城新区吉林路和渤海路交叉处、海天翡翠城西南侧) 0527-80903013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宿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410室(人民大道888号) 0527-88859628 宿迁市财政局  宿迁市财政局502室 0527-84363054

宿迁市财政局会计处

福建厦门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领取通知 篇7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连云港考区)资格证书发放

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连云港考区)合格证书及登记表定于205月19日起开始发放。市直报名点(含学校报名点中级)合格考生到市财政局会计处604室(电话:0518-85521543)办理领证(含登记表)手续,县区、学校(不含中级)合格考生到原县区、学校报名点领取。

领证时需要本人携带下列证件原件:

1、身份证;

2、20准考证;

3、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4、学历证书。经工作人员核对有关有效证件后,符合规定的,由本人在发放表上签字,工作人员方可发给其“资格证书”及“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资格登记表”(考生单位存档用)。要求本人领证,不能代领。

连云港市会计考办

福建厦门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领取通知 篇8

关于领取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中级证书的通知

20初级会计资格考试、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合格证书自5月5日-15日开始发放,考试通过人员可以持本人身份证领取。(可以代领,带代领人身份证和考生身份证原件)

领取地址:宜兴市行政服务中心财政窗口(东山西路宜兴大酒店东)

领取时间:上午8:30-11:20;下午2:00-4:50(节假日不领)。

联系电话:0510-87993912

宜兴市财政局会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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