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师节”致全市医师倡议书

2024-07-18

“中国医师节”致全市医师倡议书(共2篇)

“中国医师节”致全市医师倡议书 篇1

尊敬的医师同仁们:

经国务院批准,从201x年起,每年的8月19日设为“中国医师节”。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对全体医师的.关怀和肯定,是对每一位医师的尊重和促进,是全社会给予医师的特殊荣耀和礼遇。身为医师,我们为自己的身份感到自豪,更为自己肩负护佑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感到光荣!

从医之路,坎坷而艰辛。从古时“掌医之政令”至今日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伤、保护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医师是苍生呱呱坠地时最初见到的人、身患病痛时首先想到的人、发秃齿豁时依旧惦念的人,医师用耐心、细心和责任陪伴着民众的生命全周期,诠释了“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职业精神。

值此首个“中国医师节”到来之际,我们倡议:

一、不忘初心,恪守使命,坚守职业真诚,担当崇高职责,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奉献人民。

二、努力学习,严谨求实,科学攻关,精益求精。

三、真诚守信,甘于奉献,不炫虚名,惟期博济,满腔热忱,文明行医。

四、遵守医德,严于律己,洁身自好,廉洁行医。

五、患者至上,平等仁爱,尊重病人,善于沟通,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用实际行动塑造新时代人民医师的良好形象。

六、弘扬“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职业精神,为全市人民健康事业不懈奋斗,贡献毕生。

“中国医师节”致全市医师倡议书 篇2

各县(市)、区卫生局,市区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二〇〇六年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工作即将开始。根据安徽省卫生厅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06年全省医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卫考组[2006]06号)及安徽省2006年医师资格考试考务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依法治考、规范有序、公平公正”的原则,为确保我市考试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我市今年的医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根据安徽省卫生厅卫考组[2006]06号文件精神,确定2006年我市医师资格考试的报名时间为:2006年4月10日至25日;实践技能考试时间为:2006年7月1日至15日;执业助理医师综合笔试时间为:9月23日一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执业医师综合笔试时间为:9月23日和24日两天,均为上午9:00-1l:30,下午13:30-16:00。

二、报名资格审查依据

1、2006年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报名资格审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第4号令)有关规定;《卫生部关于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暂行规定》(卫医发[2001]127号);《卫生部关于对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暂行规定的补充规定的通知》(卫医发[2002]111号)以及《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号);《卫生部关于修改〈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第十六条和第十四条的通知》(卫医发[2003]95号)。

2、中医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的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报名资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的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卫生部第6号令)执行,并由市卫生局组织考核。

3、根据《卫生部关于高等教育(专业证书)和高等教育(学业证书)不能作为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的有效学历证明的批复》(卫医发[2001]279号)文件规定,高等教育《专业证书》和高等教育《学业证书》不能作为医师资格报名的有效学历证明。

4、安徽省职业中专学历报考按照省卫生厅《第十六次厅长办公会议纪要》执行。

5、根据《卫生部关于对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暂行规定的补充规定的通知》(卫医发[2002]111号)、《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号)及《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认真复核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报考资格的紧急通知》(卫发电[]32号)规定,9月1日以后入学、毕业的中专毕业生(除中医、中医骨伤、中医康复保健等外)继续不得报考。

6、报名资格审查的其它规定:《关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中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护士资格认定、考试和注册等司题的通知》(卫医发[2002]90号);外籍及港澳台人员报考的有关规定(略)。

三、报名程序和要求

根据分级管理的原则,各县(市)、区卫生局、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对本辖区或本单位考生的资格和材料进行认真地初审,并在规定审查的时间内,将考生档案汇总报送市卫生局医考办。市开发区考生到市卫生监督所医卫科报名,皖河农场医院的考生到大观区卫生局报名,华阳河农场和九成监狱管理分局医院的考生到宿松县卫生局报名。

今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报名编号增加了“类别”和“身份证件类型”。另外,省考区办对行政区划代码及考务管理相关信息进行修订,各考生务必按照修订后的信息进行填报。

四、报名申报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由初审单位审定,只须提供复印件给市医考办);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参加医师资格考试未通过的考生也必须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5、9张小二寸正面同底版免冠近照(除报名表粘贴其余按单位按人粘贴报送备用);

6、其他:

(1)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考试

a、《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b、《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c、单位提供的执业时间和考核合格证明。

(2)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人员,还需提交:

a、执业医师或助理医师考试资格考核合格证明;

b、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出师证书。

7、连续两年参加医师资格考试成绩不合格者,第三年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需提供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培训机构培训6个月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五、缴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2]20号文件规定,执业医师收费标准为295元/人,执业助理医师收费标准为225元/人。各县(市)、区卫生局,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必须于2006年5月15日前将考试费用汇至安庆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开户行:工行营业部;账号:1309005129026400187。

六、继续做好今年考试用书的发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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