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差旅费管理办法

2024-06-04

员工差旅费管理办法(通用12篇)

员工差旅费管理办法 篇1

2014年5月制

员工出差差旅费补助管理规定 恭城天宇建材

2014年5月制

2.4公务招待费用,必须填写《招待费用申请单》,提前申请,200元以下部门主管批准,200元以上总经理批准。

2.5业务员出差每天补助30元,出差人员每月5号前按实际出差天数填写《出差补助申请表》申请费用报销单,部门主管审核、总经理批准。3.核销费用办法:

3.1住宿费、伙食费实行限额报销,按出差实际住宿天数和用餐次数计算,超标费用公司不予承担,自行承担超额费用,住宿费用必须凭票报销,发票抬头填写(恭城天宇建材)

3.2出差人员两人(同性别)同行的,应住双人间(总经理以上除外)报销时只能报销一人的住宿费,不能累加计算。

3.3因工作需要在外招待宾客,需按规定向上级领导口头请示,回公司后补充书面申请,否则不予报销,招待费需开具发票,报销时须在发票背面注明时间、地点、就餐人员。

3.4所有报销凭据都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有虚报行为,一经发现,退还虚报金额的前提并罚款200元/次,公司通报批评警告。

本规定自总经理签字之日起生效,所有员工必须严格执行。

编辑:

审核:

员工差旅费管理办法 篇2

一、差旅费的概念及特点

财务工作中的差旅费是指事业单位职工到常驻地以外办事、调研、参加会议及培训过程中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和市内交通费用。差旅费报销涉及的元素较多, 票务的购买途径多样化、住宿费转嫁、伙食补助和接待费用重复报销等问题给差旅费管理和财务报销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

二、目前事业单位差旅费报销存在的问题

(一) 差旅费管理制度欠缺细化, 执行力度不近人意, 监督机制滞后

目前事业单位执行的差旅费报销制度是2013年12月财政部下发的《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财行【2013】531号, 以下简称《办法》) , 各地方财政和单位参照此《办法》制定了相应的制度和实施细则, 规范了差旅费报销标准和报销流程。但在实际工作中, 虽然有相关的制度作为指引却不够细化, 对于一些特殊事项的处理并不明确, 使财务人员在工作中经常处于较为尴尬的局面。由于差旅费制度不够完善, 执行各环节过于松懈、监督机制滞后, 少数出差人员仍然有机可乘导致差旅费得不到有效控制。一些单位惯性地将单位负责人的权力凌驾于制度之上, 对于超标准的差旅费往往经单位负责人“特批”后便按票据金额全额报销, 单位制订的制度形同虚设。

(二) “真票据假事项”的现象仍然存在

现行的差旅费报销是凭票据报销制度, 自强制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以来, 虚开发票的现象得到一定的控制, 但一些职工仍然为谋小利铤而走险。由于公务卡仅限于有编制的职工办理, 因此编制外的职工仍有机可乘。一些宾馆、会务主办单位为满足出差人的需要, 将伙食费打入住宿费, 将住宿费以小开大, 有的甚至将参观考察费用打入所谓的“会务费”、“培训费”之中, 使事业单位有限的经费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相当部分都报在毫无意义的会务费上。

(三) 会计审核过程常见问题给财务工作者带来困扰

1. 城市间交通费

差旅费报销中, 最常见的就是交通费用, 包括飞机票、火车票、轮船票、汽车票、地铁票等。随着网络的发展, 大多数票务均可通过网络购买, 但由于一些不法商人的操控, 职工从表面上似乎买到了价格优惠的机票, 但是却给报销工作带来一系列的问题。例如, 飞机票捆绑各类套餐、行程单和实际扣款金额不一致、只提供发票不提供行程单、高额的改退签费用, 从而大增加了财务人员的工作难度。

2.住宿费

差旅费中住宿费是最容易虚开发票的一项费用, 一些素质不高的职工钻“标准”的空子, 个别外出参加会议或培训的职工不入住通知指定的宾馆, 按住宿上限开具发票, 将伙食费、参观考察费打入住宿发票。

3. 差旅补贴

差旅补贴包含因公出差的伙食补助和市内交通费, 该项补助实行包干制, 不需发票, 按实际出差天数计算发放。在日常差旅报销工作中发现一些职工没有执行“公务接待”的文件精神, 接待单位已收到公函并按标准接待, 出差人回单位报销时并没有主动扣除这部分伙食补贴, 难免出现双重报销现象。

4. 其他问题

少数职工利用出差的机会顺便在当地游览, 为了达到私费公报的目的, 出差人通过虚增出差天数等方式变向报销相关费用。在工作中比较难控制和核实的是赴外地参加会议和培训所产生的差旅费, 存在极少数职工通过篡改会议通知和培训通知中的日期、天数、伙食标准、住宿标准来满足自己报销的需要。

三、加强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的具体建议

加强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建设:健全公务出差审批、报销管理制度, 严格报销标准和范围。制定适合单位管理的差旅费报销制度和实施细则, 明确开支范围、标准及所涉及的单据;明确差旅事项事前申请、事后费用报销的审核审批程序和报销流程;明确审核审批权限;明确事后的监督检查和责任。

(一) 加强差旅事项事前审批

在发生差旅费支出之前应当履行支出事前申请程序。审批时根据差旅费预算管理, 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 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审批内容包括:出差按照规定的等级乘坐相应交通工具, 目的地可选择的出差和会议定点饭店及可入住的房间的标准等信息进行事前申请, 由归口部门审核确定, 待出差回来实际报销时再按照支出审批、审核、资金支付、核算和归档程序办理。

(二) 加强差旅费管理和支出审核

会计核算人员在审核差旅费报销单时, 先核对审批单和会议通知书, 再审核机票、车票、住宿票、会务票是否与外出往返时间相符, 按照规定的等级乘坐相应交通工具并做到一事一报, 不能夹报与出差目的地不同的票据。财务部门和出差人员必须对支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避免用内容不真实的发票套取现金。

1. 城市间交通费

针对差旅费中的交通费用建议机关事业单位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供用商, 约定票务的购买价格、购买优惠以及结算方式。各单位可由职能部门专人订购票务, 结算可采取刷职工公务卡、单位月结等方式。

以深圳市为例, 2015年12月,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就关于加强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有关事项发文, 在公务机票购买原则、购买价格、购买渠道及报销管理方面作出详尽规定, 并使机关事业单位人人皆知。此文下发后在很大的程度上避免了以往飞机票报账的尴尬, 公务机票支出也有所下降。

2. 住宿费

住宿费用要求出差人员提供酒店发票、住宿清单和公务卡刷卡小票, 财务人员报销时可参考网上公布的房价, 在上浮20%的价格并且不超出标准的范围内给予报销, 对于超标准或无故不按规定入住指定宾馆且住宿费高于会议或培训通知房价的, 不予报销。

3. 差旅补贴

由于差旅补贴实行包干制, 按出差的实际天数发放, 财务人员审核此项费用的重点在于核实出差人员的出差天数, 需要参考往返车票、机票时间, 住宿退房时间, 会议通知和培训通知上的日期等。

4. 其他问题

对于在报销过程中出现的弄虚作假、伪造和篡改报到通知等行为, 作为财务人员确实很难分辨和核实, 在以往工作中, 我单位财务人员曾上相关网站或打电话给主办单位查询核实, 但对于差旅报销业务繁重的单位, 这一举措增加了财务人员的工作量, 不利于提高工作效率。要避免和杜绝这样的情况发生, 只能是依赖于相关部门出台政策约束这类行为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如, 可将伙食费和住宿费打包到会务费和培训费当中, 由主办单位一次性收取, 出差人不得再回单位报销住宿费和伙食费。

(三) 实行公务卡结算制度

公务卡作为事业单位职工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的贷记卡, 在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中发挥很大的作用。采取公务卡结算减少了单位差旅费的借款, 避免了现金结算的弊端, 单位财务人员通过POS机刷卡小票的时间和金额可在公务卡报销系统内搜索到相应的支出, 所有的支出渠道公开透明, 有迹可循。若特殊情况无法使用公务卡刷卡结算或没有公务卡而使用借记卡结算的, 必须做出合理的说明和提供有效的凭据方可报销。使用公务卡结算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一些公款私用的行为, 收到较好的成效。

(四) 强化内部抽查审计, 公布审计情况, 严厉查处虚报

合法合规使用差旅费, 要有制度建设, 要靠监督。预算单位可不定期地对单位差旅费进行一定比例的内部抽查审计, 对于假票据、假事项报销差旅费的职工进行严肃处理, 追究其责任, 增大对职工的震慑力。预算单位应将内部审计结果对职工公开, 让职工共同监督经费使用情况。

(五) 建立健全事业单位职工的思想道德教育长效机制

建立和健全职工思想道德教育机制首先要加强对单位现有的宣传、纪检、监察等队伍的建设, 单位的负责人和领导干部要以身作责, 带头廉洁自律, 推进单位廉政文化的建设。其次要加强反腐倡廉宣传工作, 开展职业道德、社会公德教育, 树立职工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把职工的思想道德教育作为长期的系统工程。

综上所述, 差旅费报销是一项重要的经常性支出, 严格的审批程序是堵塞财务漏洞, 形成长效机制的前提。各事业单位应当全面贯彻执行《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结合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适用于本单位的实施细则, 明确标准、口径、计算方法、报销要求和报销流程。差旅费开支标准的确定既要保障公务、节俭适用、公平合理也要易于操作和执行、更为人性化。对于虚假报销行为应给予严肃处理, 全面促进事业单位健康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浅泽.差旅费管理制度也应与时俱进[J].中国人大, 2014 (02) .

[2]深圳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加强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加强职工出差差旅费管理 篇3

关键词:医院;差旅费;报销管理;问题;相关对策

一、醫院在职工出差差旅费报销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差旅费管理标准不严格

医院在差旅费管理方面制定了开支标准,并就各级各类出差人员的住宿费用做出了详细的规定,给予出差人员途中的住宿费用和公杂费用的补助,但由于各种主客观原因,一些出差人员钻标准的漏洞,出差时住标准规定的上限费用的宾馆,导致各项公杂费用尤其是住宿费用得不到有效控制,差旅费居高不下。

2.出差人员拖延差旅费报销时间

一些出差人员或者挪用了公款,或者为了谋取个人的不正当利益,导致没有及时报销差旅费。出差人员在医院之外的地方的一切行为,医院的领导和财务人员是无从知晓的。个别出差职工为了填补挪用的公款或为了谋取个人的不正当利益,需要时间进行“洗票”,把不是因公发生的费用通过开设虚假发票等方式变为合法的发票,到医院财务部门报销。

3.报销流程复杂繁琐

职工出差归来报销差旅费时,要填写各种纸质的单据单证,财务部门审核、结算上交的原始单据,然后交给自己所在部门的领导审批,领导审批之后,将纸质单据单证交给医院财务部门。在此过程中,纸质单据单证的填写、部门领导的审批等,都难以形成规范又有价值的差旅管理相关报告,给医院的差旅费管理增添了许多压力。这种传统的差旅费报销手工流程复杂繁琐,不利于差旅费的合理有效报销,也给医院的管理带来了许多不利的影响。

4.职工出差期间的路线和任务财务人员所知甚少

医院职工出差,受其所在部门领导的指导和监督,财务部门只负责提供财务方面的支持和协助,因此财务人员对于出差职工的路线、任务、时间、地点等都很少知晓,很难对其出差期间所发生的差旅费进行有效的把关和监督,给报销时的财务审核与核算带来相当的难度。

二、加强职工出差差旅费管理的相关对策

上述问题的存在,必将给医院的财务管理和医院的整体管理带来不利影响。要使医院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开展,必须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采取有针对性的对策,解决职工出差差旅费管理中存在的各种问题。

1.完善并严格执行差旅费管理标准

认真查找医院差旅费管理标准中的漏洞并修改完善,出台差旅费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并严格依据规定执行,任何职工不得违犯。职工在申请报销结算时应主动出示出差审批单,单中详细注明出差地点和出差事由,并经职工所在部门的领导签字同意,否则医院财务管理人员不予审签。对于不在医院差旅费使用管理规定内发生的任何费用,皆由职工个人承担,无论何种理由,财务管理人员不予报销。

2.财务部门及时督促报销职工差旅费

财务管理人员应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职业道德,严格把控职工出差差旅费的报销,规范其行为,并及时有效督促其合理合法及时报销。医院领导和财务部门应制定严格的差旅费报销制度,规定差旅费报销的时间期限,对长期拖延差旅费报销的职工给予一定程度的物质惩罚,如扣发奖金等。同时,财务管理人员还应加强内部管控,规范报销流程;学会鉴别假发票,严格检查发票来源和发票内容,并在入帐环节继续在网上核验发票本身的真假,看其是否真实有效,内容是否符合逻辑,对持虚假和虚开发票的职工,给予严肃的物质惩罚或警告降职等处分,从而杜绝虚假和虚开发票。

3.实行公务卡结算制度

当今社会,科学技术飞速发展,信用卡应运而生。公务卡作为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的信用卡,在医院财务管理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医院财务管理的日常开支项目繁多,如车票、住宿、餐饮、办公用品等的支出等。如果医院原本的传统手工、纸质管理模式不加以改革,医院资金管理的实效性将很难实现。公务卡管理具有时效性和可分析性的特点,可以为医院提供全面的综合性报告,因此,采用公务卡结算车票、住宿费等一系列差旅费支出时,医院财务人员可以直接看到出差人员的帐项,原本的预借现金和现金归还环节也可以免除,方便医院对职工出差差旅费用的管理。再加上其自身的免息期功能,使医院流动资金管理的占用和使用得到有效避免,从而有效提升医院资金的使用效率。

4.财务人员在报销时做好相关单据的审核

财务部门在给职工报销出差差旅费时,应树立高度的责任感和职业素养,认真查看职工出示的各种单据。比如,看单据是否真实有效,有没有假发票;看单据上所标明的时间是否与实际的出差时间相一致;看单据上所注明的路线是否合理;看有无非本次出差的单据或和单位出差业务无关的单据等,并积极和职工所在部门的领导沟通,确保各项报销真实完整,保证医院的财务安全,使财务管理健康有序进行。

综上所述,当前医院在差旅费管理中存在着诸多问题,建立和实施有效合理的职工出差差旅费报销制度和管理方法,对医院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差旅费报销是医院的一项重要的经常性支出,关系到职工切身利益和医院利益及其他各项事业的发展,只有及时发现医院在运营中存在的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才能使医院健康有序发展。相信医院在加强职工出差差旅费管理后,必然会有效规避各种不必要的风险,极大促进医院各项工作的展开。

参考文献:

[1]徐 瑾 刘 悦:浅析基于社会化合作的企业差旅集中管理[J].改革与战略,2008(11):193--195.

[2]李洪军:浅谈新差旅费管理办法的执行问题[J].管理观察.2009(7):94—95.

员工差旅费管理办法 篇4

依据目前我国现行各项涉税法律法规要求,公司支付员工的差旅费补贴是否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我公司所属天津北辰,不知道天津当地是否有相关政策支持,关于差旅费补贴支出是否可以不缴纳个人所得税?是否存在一定标准区间,标准内准予列支,超标准缴税?同时,是否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扣除?

另:公司差旅费执行过程中如何操作可以避免相关税收风险?凭发票据实报销入账?

回复如下:

专家回复:单位以现金方式给出差人员发放交通、餐费补贴应当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于通讯补贴,如果所在省的地方税务局规定了通讯费免税标准的,可以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没有查到天津当地的规定,一般来说不超过规定标准的出差补助是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一般以国家机关的出差补助标准作为参考。一天的补助标准为80元。

专家分析:《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在2009年联合制定了《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津地税企所2009年15号第三条关于“差旅费的税前扣除问题”中规定:企业可以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制订本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差旅费管理办法 篇5

目的:安装调试和售后服务人员的出差的费用管理做到有序和有标准可依。

定义:差旅费包括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

职责:技术部门是出差事项预算部门

生产部门是安装调试人员出差派遣的主管部门

财务部是差旅费管理和考核的归口部门

出差派遣的产生流程:

由技术部门作出安装、调试、维修等事项的人工预算,包括技术人员、施工人员的工时和日程。生产部门制作“出差派遣单”,明确任务、执行程序和方法、目的,派遣出差人员执行任务,出差人员执行任务完毕后,须向客户收回验收单和售后服务回单。

差旅费管理办法修改 篇6

根据目前市场变化、物价水平和加强差旅费的管理的需要,为保证出差人员工作和生活需要,本着科学、合理、节约的原则,对差旅费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本办法对差旅费的报销标准和报销程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适用于远通集团公司及所有子、分公司。

1.乘坐车、船、飞机席位和住宿的等级标准

(1)、集团公司副总以上领导公出可乘坐飞机、火车软卧、轮船头等舱位。住宿费在每天不超过300元标准内凭住宿发票据实报销,特殊情况超过300元/天标准时,必须报集团总经理批准。同时,随行人员可享受此标准。

(2)、集团公司主管经理(含总经理助理、部门经理、副经理、子分公司总经理)公出可乘坐飞机、火车硬卧、轮船二等舱位。住宿费在每天不超过260元标准内凭住宿发票据实报销,同时,随行人员可享受此标准。在聘的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年龄在50岁以上的人员,可享受同等待遇。

(3)、集团公司其他员工公出可享受乘坐火车硬卧(连续乘车6小时以上)、轮船三等舱位,一般不得乘坐飞机,因特殊情况需要乘坐飞机的,必须报集团总经理批准。住宿费在每天不超过150元标准内凭住宿发票据实报销。

上述住宿费标准为到地级及以上城市出差的住宿标准。到直辖市和经济特区(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广州、深圳、珠海、汕 头、厦门和海南省)出差的住宿费,在上述标准基础上,每天增加50元;到县级城市及县级以下城镇出差的住宿费,在标准基础上,每天降低30元。

(4)、员工到临沂地区以外出差需要使用公司自备车的,必须报集团总经理批准。集团公司主管经理(含总经理助理、部门经理、副经理、子分公司总经理)以下的员工出差,一般不得乘坐出租车辆,因工作需要乘坐出租车辆,也必须报集团总经理签批。临沂市内除因工作特需,经主管经理批准乘坐的出租车及公交车票外,其它情况的出租车及公交车票一律不予报销。

(5)、出差人员夜间乘火车购买茶座的费用由个人自理,不予报销。

(6)、公司外地常设机构(如办事处、驻外公司等)的工作人员,只能按标准报销在常设机构以外的出差期间的交通费和住宿费,在驻地工作期间的交通费和住宿费不予报销。

(7)、公司所有员工外出参加会议等,会议统一安排住宿的,按会议统一安排的住宿标准报销,不再报销除此之外的住宿费。

(8)、员工出差购买火车票的订票费,临沂市区内的订票费用公司不予报销;在其他区域订票,火车票票价在100元以下的不报销订票费,火车票票价在100元以上的订票费按火车票价的15%报销。报销时,必须提供与火车票相匹配的正规订票费单据。

2.交通补助费的标准

(1)、乘火车符合乘坐卧铺规定,而不买卧铺票的,按其硬座票价的30%发给乘车补助;但符合乘坐火车软席卧铺条件的,如改 乘硬席卧铺或乘坐动车组列车的,不发给乘车补助。

(2)、夜间乘长途汽车、轮船最低级别舱位(统舱)以及乘车(船)押运、护送人员夜间行车在六小时以上的,每人每夜按20元发给补助费;汽车司机因工作需要必须晚上行车的比照本规定办理,但要经部门以上领导(子、分公司主要领导)事先批准。

(3)、员工因公出差,不分职级均可乘空调软座可躺式客车,票价凭单报销,乘可躺式客车的,在晚八时到次日晨七时之间满六小时以上的每人每天按20元发给补助费,不再享受因不购乘火车卧铺而应发的补助。

(4)、出差人员到所在地的市内交通费按10元/天实行包干使用。

(5)、公司外地常设机构(如办事处、驻外公司等)的工作人员,只享受在常设机构驻地市区以外的出差期间的市内交通补贴。在驻地市区办理业务所需的市内交通费,不予补贴。

(6)、公司员工外出参加会议及由集团公司安排外出调研、学习、考察等,不享受会议和学习期间的市内交通补助费。

(7)、经集团公司或子、分公司领导批准,但非公司安排的外出学习(如:职称培训、考试等)人员,只报销外出学习期间的交通费(不包括市内交通补贴),其他费用自理。

(8)、带车出行的员工公出不享受市内交通补助。

3、伙食补助费

(1)、员工出差(包括驾驶员出车)伙食补助费不分途中和住宿,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临沂市辖区内各县(或县级市)15元/ 天;到地级城市或临沂市以外的市县出差25元/天;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大连、宁波、青岛)35元/天;直辖市和经济特区(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广州、深圳、珠海、汕头、厦门和海南省)60元/天;临沂市区内不发给伙食补助费。

(2)、出差途中,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含12小时)的,可凭车票每满12小时,加发20元伙食补助费。驾驶员出车,从公司到达目的地,当天往返超过500公里的,加发长途驾车补助费20元当天往返超过1000公里的,加发长途驾车补助费40元

(3)、公司外地常设机构(办事处、驻外公司等)工作人员只享受在常设机构以外的出差伙食补助费。

(4)、公司员工外出参加会议等,交纳会议费后已享受会议统一安排食宿的,不再享受会议期间的出差伙食补助费。

(5)、集团公司副总以上领导公出,因业务需要支出的餐饮费用按实报销,但餐饮费用单据必须与出差单据一起报集团公司总经理审批,不再享受伙食费补助。其他干部出发,在外地招待客户的餐饮费用,需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报集团公司总经理批准同意后按实报销。

4、通讯费报销标准

(1)、公司未核定电话费补助标准的员工因公出差,通讯费在每天5元内包干使用。公司报销电话费(或核定电话费补助标准)的人员不报销出差期间的通讯费。

(2)、公司驻外地常设机构(如办事处、驻外公司等)的工作人员,公司配备固定电话或移动电话的,不再享受通讯费补助;对 未核定电话费补助标准的员工,只享受在常设机构驻地以外的出差期间的通讯费补助。

5、其它事项差旅费报销标准

(1)、员工因工伤等批准到市外就医的,按本办法第1条标准报销往返车船费、住宿费,不报销伙食补助费和所在地市内交通费。工伤陪护人员按本办法中的员工出差相应规定执行。

(2)、员工出差期间因游览或其它非工作需要的参观等而发生的费用,均由个人自理。

(3)、职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的,执行公司《员工探亲管理规定》,根据本人提供的正规车船票和住宿发票,按照公司人力资源部规定的标准予以报销。

6、驻外人员补助

驻外人员是指集团及各单位派驻到县区分公司、子公司、办事处及网点的家不在驻地的员工。为了有效激励驻外人员,驻外人员享受以下补助:

(1)、来回交通费(须领导批准)领导批准的来回交通费,乘坐公交车的,凭票据按《集团差旅费管理办法》每月集中报销一次。凡搭乘公司车辆来回的不予报销。

(2)、有关补助

以下补助,由集团人资部按考勤记录随工资发放。驻外人员除按以上第一条规定报销交通费外,一律不再另行报销差旅费。

驻外食宿补助:驻外人员均由所驻单位或派遣单位提供免费住宿,并由所驻单位提供免费午餐。所驻单位没有食堂的,按每天5元标准由派遣单位发放误餐补助。

驻外生活补助:驻临沂市九县及省内其他地市县区公司、网点的,按每天10元标准以实际出勤天数计算。驻省会和计划单列市的,按每天30元标准以实际出勤天数计算。

(3)、驻外通讯费补助

一般职工:固定外驻一个单位的,每人每月补助通讯费30元,按每天1元标准以实际出勤天数计算;管理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的,每人每月补助60元,按每天2元标准以实际出勤天数计算。干部:按单位经济责任制核定的标准执行。

7、车展、巡展人员补助

(1)、车展补助标准

由媒体或其他外部单位主办、地点不在集团经营基地范围内的车展,按集团统一安排午餐的,不予发放车展误餐补助。集团自办车展、地点在集团经营基地内的不予发放车展误餐补助。车展夜间值班安全人员参照集团夜班补助标准15元/天/人发放。

(2)、巡展补助标准

巡展人员补贴标准为15元/天/人。巡展时确需住宿,住宿费用按照集团《差旅费管理办法》。参与巡展的驻点人员、县区分公司安排住宿等情况不予补贴住宿费用。集团组织的县区巡展活动,由企划部按标准统一安排食宿,分公司不再报销此类费用。

8、差旅费报销程序(1)、员工公出,需填写《出差审批单》。公出借款需填写《借款单》,经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核,报分管领导或子、分公司主要负责人签字批准。

(2)、员工出差归来后应在一周内填报《差旅费报销单》,并附《出差审批单》。在费用开支标准内的,按费用项目进行分类粘贴;超过费用开支标准的部分,未报集团总经理审批同意的一律自理。(特殊情况,可先通过电话请示,回公司后,再报集团总经理签批)。具体报销的流程是:

出差人(或经办人)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对出差的时间、天数、地点等是否真实、是否超出要求或标准等进行审核)→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对票据的真实性、有效性、是否超标、与《出差审批单》是否相符等进行审核)→公司分管领导或子、分公司负责人审核签字(对出差的时间、天数、地点等是否真实、是否超出要求或标准、是否完成规定任务等进行把关审核)→现金结算会计审核无误盖章报销(对《差旅费报销单》的填写和票据的粘贴是否规范、单据张数是否正确、是否超出规定报销金额、实际金额是否与填报数相符、是否有借款、欠款等进行审核)。

(3)、集团公司副总和各子、分公司主要负责人出差,其《出差审批单》、《借款单》、《差旅费报销单》都必须报集团公司总经理签批。

(4)、因公出差在所住旅馆不得开通房间内的长途电话;住宿发票金额不得包含电话费、餐饮费等非住宿费用。

9、违规处理

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违反规定的人员,公司给予同等金额的罚款。并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10、附则

(1)、本办法由集团审计部和财务部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2)、本办法自2011年4月1日开始执行,原《差旅费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3)、凡与本办法有抵触的,执行本办法。(4)、《出差审批单》格式不变。

员工差旅费管理办法 篇7

SaaS 通向信息化的重要途径

从云计算刚刚提出时的热炒,到今天的大量现实案例,可以说云计算经历了热炒概念的年代后,逐渐成熟起来并成为企业IT的新选择。而SaaS作为云计算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走向信息化的重要途径, SaaS模式将会是未来发展的方向。

SaaS是英语中“软件即服务”的首字母缩写,Software as a service(SaaS)。是一种软件应用的交付模式,通常指软件商开发基于网络的软件应用且安装运营(或独立或借助第三方)并通过Internet让客户使用。客户并不为软件本身而只为使用软件付费,客户可以通过特定的接口或网络服务(Web Services)来使用这些应用。

那么SaaS究竟具有哪些优势呢?概括起来就是:价格便宜、容易上手、容易实施等。SaaS的投入少见效快备受企业青睐,尤其是利于中小企业。因为SaaS这种软件交付模式可以允许中小企业在不增加IT投入的情况下,快速实现信息化,同时也能够大幅度降低信息化给企业带来的风险。

在欧美等IT业发达的地区,用户已经开始对SaaS模式给予了高度的认同,并已经取得了良好发展。SaaS虽然在中国还是个刚刚兴起的新生事物,但是由于国内具有非常良好的生长土壤,目前已备受业界的关注。国内众多中小企业由于受到IT预算少、缺乏专业的技术支持人员、决策时间长等问题的困扰,企业的信息化普及率一直不高;加之中小企业灵活多变、发展迅速等特点,又急需专业的IT系统和服务来帮助其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质量、降低运营成本,以增强其核心竞争能力,而SaaS正是解决这些矛盾的最佳途径。用户可以根据自己的应用需要从服务提供商那里定购相应的应用软件服务,并且可以根据企业发展的变化来调整所使用的服务内容,具有很强的伸缩性和扩展性,同时这些应用服务所需要的专业维护与技术支持也都是由服务商的专业人员来承担。

在客户通过SaaS获得巨大收益的同时,对于软件厂商而言就变成了巨大的潜在市场。因为以前那些因为无法承担软件许可费用或者是没有能力配置专业人员的用户,都变成了潜在的客户。同时,SaaS还可以帮助厂商增强差异化的竞争优势,降低开发成本和维护成本,加快产品或服务进入市场的节奏,有效降低营销成本,改变自身的收入模式,改善与客户之间的关系。

SaaS无论是对客户还是对厂商而言,都具有强大的吸引力,将会给客户和厂商之间带来双赢的大好局面。

基于SaaS模式的智能差旅管理系统

出差是企业的基本工作状态。“差旅管理”是指企业将自己的差旅费用和管理全部交给专业的管理机构,由其整合资源,提供包括预订酒店、机票、会务、租车等全方位的服务,并执行有效的差旅政策,利用先进的数据分析系统,规范公司差旅行为,降低公司差旅成本的管理活动。有研究表明,差旅费用是企业的第二大可控费用并呈日渐增长的趋势。能否对差旅费用进行有效控制直接影响到企业的赢利能力。

大多数企业的出差流程目前还是基于纸张的:出差前需要填写申请报告,需要填写需要的车次、机票信息等;出差完成后仍需要填写相应的报告完成报销和差旅总结事宜。对于报告的审批往往需要经过多次传递并经过多个部门,经常会造成时间的延误和审批的错误。此外纸张的记录对于日后的统计分析以及时间回溯来说异常困难。随着差旅管理意识的加强,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委托专业差旅公司提供相关服务,以期提升商务旅行管理水平与资源整合能力,节省差旅成本。

伴随着信息技术的进步和企业管理能力的不断提高,企业对于采用信息系统所带来的效率提高和投资回报越来越看重。企业对于差旅管理系统的要求已经逐渐不再局限于简单的订票过程。在新的形势下,差旅管理系统还将与业务系统有效整合,流程更加自动化,并且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企业对于差旅管理系统的个性化、专业化提出了更为紧迫的需求,点对点服务模式将逐步替代点面式服务模式。

国内智能差旅管理市场尚处起步阶段,但在国际市场却是千亿美元级别。在美国,一家基于云技术的企业差旅和费用管理的纳斯达克上市公司Concur,已处理了全球超过500亿美元的差旅及费用支出。相较Concur,同样定位于差旅管理解决方案提供商的国内公司——宝库在线,其创建时间较晚,但中国的差旅市场更加庞大、复杂、多元化,作为本土公司,其更接“地气”些。据全球商务旅行协会(GBTA)数据,2013年中国的商务旅行开支达到2450亿美元, 2014年有望超过美国。宝库在线CEO王雪松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国内形同虚设的审批报销流程、不透明的机票价格体系,为行政管理带来了很大的瓶颈。差旅支出作为企业的大额支出,实现精细化管理意味着降低成本,而统一的供应商管理平台会将旅行产品的价格和服务纳入透明可控的规范体系下。

据王总介绍:宝库在线是基于SAAS模式建立包括企业智能管理系统、航空公司直销系统、旅行社分销系统以及上百个管理模块,并通过使用这些系统模块、对企业的差旅行为进行智能管控和分析。目前宝库在线平台可提供机票查询、购买与改期业务办理、差旅费用统计与分析、员工出差审批和部门差旅管理等功能,实现一站式解决方案。五年以来,其累计为国航、海航、亚信联创、Smith&Nephew等超2000家企业用户累计节省差旅费用超过10亿元。宝库在线将继续经营2B业务,暂不考虑面向个人用户开展2C业务。

宝库在线近日正式宣布获得近千万美元的A轮融资,由宽带资本、亚信联创共同投资。宽带资本董事长田溯宁表示,投资宝库在线是基于对产业云和大数据的理解,未来10年这些技术将深刻地改变产业和互联网,使得互联网达到新的生态高度。

差旅费管理办法解读 篇8

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城市间交通费按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凭据报销,订票费、经批准发生的签转或退票费、交通意外保险费凭据报销。

住宿费在标准限额之内凭发票据实报销。

伙食补助费按出差目的地的标准报销,在途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按当天最后到达目的地的标准报销。

市内交通费按规定标准报销。

未按规定开支差旅费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二十四条 工作人员出差结束后应当及时办理报销手续。差旅费报销时应当提供出差审批单、机票、车票、住宿费发票等凭证。

住宿费、机票支出等按规定用公务卡结算。

对于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办法不仅规定要及时报销,而且要求提供机票、车票、住宿费发票等凭证,因此对于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必须坚持凭票报销,按照规定标准和口径列支。

对于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虽然办法也谈及报销,但这里的报销不能理解为凭票报销,办法也没有要求工作人员提供对应的发票。由于这两项实行包干,并无发票与之对应。

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不得报销住宿费以及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办法第三十条规定,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培训,举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培训期间的食宿费和市内交通费由会议、培训举办单位按规定统一开支;往返会议、培训地点的差旅费由所在单位按照规定报销。

这里可以参考的内容在于培训、会议期间除了纳入主办方管理的食宿费和市内交通费以外,其他往返会议、培训地点的差旅费仍可纳入所在单位差旅费管理。

纳入差旅费的出差补助(含伙食补助和市内交通费)的包干标准,对于企业可以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税法上并不限制出差补助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标准,原则上只要是真实合理的出差补助都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2014差旅费包干管理办法 篇9

差旅费管理办法

根据仁寿县财政局仁财行[2014]163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天峨乡九年制学校差旅费管理办法。

一、公务出差审批制度

1、学校凡公务出差必须先审批再出差。审批时出示上级通知或文件,也可以是片区教研组领导的短信通知或安排,形成书面材料。学校安排出差的,在事由栏注明具体安排情况。

2、审批单交分管领导和学校负责人审批,出差归校后及时填写报销单,完善签字程序后将所有材料交出纳报销费用。手续不全时出纳应不支付报销经费。

3、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时间。对非紧急材料或可以合并的事项应统筹安排,减少出差人员。

二、报销标准及要求

1、市外出差:交通费按标准按级别凭票报销,车船票必须符合审批路线及日期。住宿费按每人每晚150元最高限额凭票据实报销。伙食补助费按每人每天80元最高限额凭票据实报销,票据必须是出差目的地发票。公杂费按每天60元报销。

2、县外市内出差:交通费按标准按级别凭票报销,车船票必须符合审批路线及日期。住宿费按每人每晚120元最高限额凭票据实报销。伙食补助费按每人每天70元最高限额凭票据实报销,票据必须是出差目的地发票。公杂费按每天50元报销。市内出差原则上不报销住宿费,确需报销的需附会议通知等印证材料。

3、县内出差:伙食补助费或交通费按每人每天30元最高限额凭票据实报销,票据必须是出差目的地发票,公杂费按每人每天50元报销,原则上不报销住宿费,特殊情况需报销住宿费的按每人每晚80元最高限额凭票据实报销。

4、禾加学区内出差(含交材料、阅卷等):按公杂费50元执行。

5、学区内教研等(安排生活的)出差,按每人每天30元公杂费执行。

6、带学生参加各种比赛应尽量节省开支,安排好时间。学生按县内每人每天伙食补助费80元执行,住宿费、公杂费严格按审批单执行,但每人每天分别不得突破40元、50元的标准。

8、不能报销的发票:加油票,时间、路线、地点与出差审批单不一致的车票、住宿票、机票、船票等,生活费发票不能代替车船票。

9、公杂费免票。

三、差旅费报销内控管理措施:

1、差旅报销管理小组:校长、会计、出纳三人组成。

2、校长为差旅费管理第一责任人,对出差审批单及报销单进行签批,凡差旅报销出现重失误应负主要责任,承担损失的20%。

3、审核人为复核监督责任,主要对票据规范及出差事由进行复核,并向校长提出建议,承担损失的20%。

4、出纳负责资金的开支,对要素不齐或资料不全的票据拒绝付款,并与会计沟通。否则追究责任的10%。

5、出差人按规定取得合法合规的票据,确保出差的真实性,否则承担损失的50%。未尽事宜,由学校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仁寿县天峨乡九年学校

差旅费管理办法(写写帮整理) 篇10

差旅费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差旅费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依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凡我局工作人员因公务到石龙区以外地区出差,均按本办法执行。

第二条 公务出差实行事前审批制度。出差前须填制《石龙区城乡规划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因公出差审批单》,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分管局领导审批,我局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出差。多单位协同出差,由牵头或组织单位负责结算,或者由各单位分别进行结算。

第三条 各单位应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禁无实际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四条 差旅费为我局工作人员到外地公务出差所必需的费用,开支范围限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出差地市内交通费。

第五条 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平顶山市区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从严控制出差人员乘坐飞机,因工作需要确需乘坐的,事前须经分管局领导及局主要领导批准。未经批准而乘坐飞机的,由出差人自理。

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

第六条 住宿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

公务出差住宿费按照区财政局规定的住宿费限额标准执行。出差人员应当在职务级别对应的住宿费标准限额内,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

科级及科级以下人员出差两人住一个标准间,出现单男、单女情况时,可以住单间或标准间,住宿费用在限额标准内报销。

第七条 伙食补助费是指对工作人员在因公出差期间给予的伙食补助费用。

市外出差按市财政局规定的标准补助给个人包干使用。第八条 出差地市内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发生的市内交通费用。

本市范围内出差每人每天补助50元包干使用,市外出差每人每天补助80元包干使用。单位或协同出差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不发放或报销出差地市内交通费。第九条 出差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开支差旅费,出差结束后应当及时办理报销手续。财务部门应当严格按规定审核差旅费开支,报销差旅费时须严格执行如下规定:

(一)报销差旅费时,出差人凭《石龙区城乡规划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因公出差审批单》及真实合法的票据填写《石龙区城乡规划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差旅费报销单》,由单位负责人、分管局领导签字后,到财务部门审核盖章,经纪检组长和局长签字审批报销。

(二)报销差旅费时须附《石龙区城乡规划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因公出差审批单》,报销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的情形时,可提供局领导签字批准的相关文件代替出差审批单。

(三)城市间交通费按照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凭据报销。住宿费在标准限额之内凭发票据实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出差地市内交通费按规定标准报销。超出规定限额的,超支部分由出差人自理。

(四)伙食补助费及出差地市内交通费补助依据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以离开市区当天计,至返回市区当天止。当日出差至多个地市、区县的,不重复享受出差补助。

(五)因公出差领取伙食包干补助的,不得再报销餐费单据。

(六)连续出差每超过30天,中间可报销一次往返差旅费,多次往返的,超支费用由出差人自理。

(七)除第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因公出差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不得报销住宿费,原则上也不得报销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出差地市内交通费。

第十条 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培训(含因公考察)的,往返会议、培训地点的差旅费按本办法规定报销。

会议、培训期间主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住宿费、伙食费由主办单位按规定统一开支,不发放伙食补助费及出差地市内交通费;向主办单位缴纳食宿费用的,凭发票限额内报销。

第十一条 到区外及基层乡镇单位工作锻炼、支援工作及参加各种工作队的,在此期间的差旅费按本办法规定报销。

第十二条 到市外承担临时性信访维稳任务的,差旅费按本办法执行;到市外承担信访维稳值班任务超过30天的,往返交通费凭据报销,另按实际在外值班天数及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出差地市内交通费限额标准,科级及以下人员按限额标准发给包干使用(住宿费按两人一个标准间计算)。

自带车辆或协同出差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不予报销城市间交通费和出差地市内交通费。

第十三条 因公出差应当按照规定用公务卡结算。我局不予安排借款。

第十四条 局纪检组要加强差旅费报销管理,按规定认真审核出差人员差旅费单据,严格控制差旅费开支。

第十五条 出差人员不得向接待单位提出正常公务活动以外的要求,不得在出差期间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游览和非工作需要的参观,不得接受礼品、礼金和土特产品等。

第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经发现,违规报销资金予以追回,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按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一)虚报冒领差旅费的;

(二)擅自扩大差旅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的;

(三)不按规定报销差旅费的;

(四)向下级单位、企业转嫁差旅费的;

(五)其他违反本办法行为的。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我市出台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篇11

我市出台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2014-08-22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中央八项规定,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加强和规范市直机关国内差旅费管理,参照中央、省出台的差旅费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市财政局制定并报经市政府批准印发了《绵阳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今年8月1日起开始实施。此次出台的《办法》,一是对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出差的差旅费各项标准全面进行了调整,更接近现实物价水平,能真实反映并有效保障公务出差的基本需要。二是结合当前出差实际情况按不同区域,分类别、分项目制定了差旅费标准,在管理方式上更符合实际情况。同时,《办法》在差旅费报销管理方面强调得更严格,很多条款都与已经出台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相关规定和中央八项规定要求相结合,其中就出差审批管理、财务报销制度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并强化监督问责要求。

《办法》的实施,将对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完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建设、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基本需要、规范差旅费管理起到积极的作用。

员工差旅费管理办法 篇12

襄财行发【2014】8号

市直各单位:

为推进《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襄阳市<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的贯彻落实,加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配套制度体系建设,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13]531号)、《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省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行发[2014]11号)精神,我局制定了《襄阳市市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并报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附件:襄阳市市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襄阳市财政局

2014年4月16日

附件

襄阳市市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市级党政机关国内差旅费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完善公务活动管理制度,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湖北省省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和《襄阳市<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襄阳市市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各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称市直单位)。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其中,市内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离开城市规划区到城区所辖的乡镇及市辖县(市)开展公务活动发生的差旅费。

第四条

市直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规模。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如实填写《襄阳市市级党政机关公务差旅审批单》(见附件1)。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五条

市财政局按照财政部、省财政厅统一发布的分地区、分级别、分项目差旅费标准,制定市级党政机关差旅费标准,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及消费水平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第二章

城市间交通费 第六条

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发生的费用。

第七条

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

交通工具

火车(含高铁、动车、全列软席列车)

轮船(不包括旅游船)

飞机

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车)

省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

火车软席(软座、软卧),高铁/动车商务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

一等舱

头等舱

凭据报销

厅局级及相当职务人员

火车软席(软座、软卧),高铁/动车一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

二等舱

经济舱

凭据报销

其他人员

火车硬席(硬座、硬卧,Z37/38和Z77/78除外),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

三等舱

经济舱

凭据报销

省部级、厅局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乘坐同等级交通工具。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八条

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相对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第九条

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第十条

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所在单位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不再重复购买。

第三章

住宿费

第十一条

住宿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

第十二条

省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住普通套间,厅局级及相当职务人员住单间或标准间,其他人员住标准间。

第十三条

省外出差的,住宿费标准上限按财政部统一发布的标准执行(见附件2)。

省内市外出差的,住宿费上限标准按省财政厅规定的省内出差标准上限执行,即省部级人员住宿费标准上限为每人每天800元,厅局级人员住宿费标准上限为每人每天480元,其他人员住宿费标准上限为每人每天320元。

市内出差的,省部级人员住宿费标准上限为每人每天650元,厅局级人员住宿费标准上限为每人每天400元,其他人员住宿费标准上限为每人每天220元。

第十四条

出差人员应当在职务级别对应的住宿费标准限额内,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定点饭店住宿。

第四章

伙食补助费

第十五条

伙食补助费是指对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给予的伙食补助费用。

第十六条

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按规定标准包干使用。

第十七条

省外出差的,按财政部统一发布的伙食补助费标准执行(见附件2)。

省内市外出差的,伙食补助费为每人每天100元。

市内出差的,伙食补助费为每人每天80元。

第十八条

出差人员应当自行用餐。凡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用餐的,应当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

第五章

市内交通费

第十九条

市内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发生的市内交通费用。

第二十条

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按省外每人每天80元、省内市外每人每天50元、市内每人每天30元包干使用。

第二十一条

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当向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交纳相关费用。

第六章

报销管理

第二十二条

出差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开支差旅费,费用由派出单位承担,不得向下级单位、企业或其他单位转嫁。

第二十三条

城市间交通费按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凭据报销,订票费、经批准发生的签转或退票费、交通意外保险费凭据报销。

住宿费在标准上限以内凭发票据实报销。因特殊情况,经批准未到定点饭店住宿的,在出差地住宿费标准上限以内凭据报销。

伙食补助费按出差目的地标准报销,在途期间伙食补助费按当天最后到达目的地的标准报销。

市内交通费按出差目的地标准报销。

未按规定开支差旅费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二十四条

工作人员出差结束后,应当及时办理报销手续。差旅费报销时应当提供差旅审批单、城市间交通费发票、住宿费发票等凭证。

住宿费、机票支出等按规定用公务卡结算。

第二十五条

单位财务部门应当严格按规定审核差旅费开支,对未经批准出差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

出差当天往返的,可凭差旅审批单、城市间交通费发票报销当天的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出差当天不能往返、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不得报销住宿费以及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七章

监督问责

第二十六条

市直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出差活动和经费报销的内控管理,对本单位出差审批制度、差旅费预算及规模控制负责,相关领导、财务人员等对差旅费报销进行审核把关,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完整、合规。对未经批准擅自出差、不按规定开支和报销差旅费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一级预算单位应当强化对所属预算单位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向市财政局报告。

市直单位应当自觉接受审计部门对出差活动及相关经费支出的审计监督。

第二十七条

市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市直单位差旅费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主要内容包括:

(一)单位差旅审批制度是否健全,出差活动是否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二)差旅费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是否符合规定;

(三)差旅费报销是否符合规定;

(四)是否向下级单位、企业或其他单位转嫁差旅费;

(五)差旅费管理和使用的其他情况。

第二十八条

出差人员不得向接待单位提出正常公务活动以外的要求,不得在出差期间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游览和非工作需要的参观,不得接受礼品、礼金和土特产品等。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一)单位无出差审批制度或出差审批控制不严的;

(二)虚报冒领差旅费的;

(三)擅自扩大差旅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的;

(四)不按规定报销差旅费的;

(五)转嫁差旅费的;

(六)其他违反本办法行为的。

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由市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违规资金应予追回,并视情况予以通报。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报请其所在单位按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八章

第三十条

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培训,举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培训期间的食宿费和市内交通费由会议、培训举办单位按规定统一开支;往返会议、培训地点的差旅费由所在单位按照规定报销。

第三十一条

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参照本办法执行。

市直单位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操作规定。

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由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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