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党建带妇建工作的意见

2024-07-01

关于加强党建带妇建工作的意见(共12篇)

关于加强党建带妇建工作的意见 篇1

各乡镇党委、妇联,各有关部门党组织、妇女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积极推进“党建带妇建”工作,切实加强基层妇联组织建设,提高妇联组织的整体水平,充分发挥妇联在组织妇女、引导妇女、服务妇女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中的作用,激励广大妇女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担当重任,为建设更加美好的***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按照省委组织部、省妇联组通字[2009]44号、市委组织部、市妇联*组[2010]6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加强“党建带妇建”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在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妇联工作的领导,以党建带妇建、妇建服务党建,把妇联组织建设纳入基层党的建设总体规划,在全县各级党组织的领导和支持下,把全县妇联组织建设成为党开展妇女工作的坚强阵地和身受广大妇女信赖和热爱的温暖之家,建设成为工作上有活力、组织上有凝聚力、社会上有影响力的群众组织,真正成为党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成为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

二、工作目标

坚持加强党对妇联工作的领导,支持妇联按照章程独立自主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使党建和妇建相互促进、共同提高。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带动妇联基层组织建设,推动妇联组织努力实现“五个好”目标:一是领导班子好,有一个政治素质高、领导能力强、作风过硬、团结协作、充满活力、党组织满意、妇女群众信赖的领导班子;二是队伍建设好,有一支德才兼备、热心为妇女群众服务、能够在妇女群众中发挥带头作用的妇女干部队伍;三是工作机制好,有一套工作运行规范、服务优质高效的工作制度,有开展妇女工作的必要的经费保障;四是工作业绩好,围绕党和政府工作中心,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妇女,有一个富有特色、充满活力的妇女活动阵地,有一批定位准确、特色鲜明、得到党政支持、群众拥护、成效显著的品牌活动;五是妇女群众反映好,真心实意为妇女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让广大妇女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三、主要任务

党建带妇建工作,根本在“建”,关键在“带”。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把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纳入基层党的建设总体规划,在全面推进基层党建工作的同时,要指导和帮助妇联组织搞好建设,着力在带思想建设、带组织建设、带班子建设、带队伍建设、带阵地建设上下功夫,不断丰富妇联组织的工作内容,创新活动方式,实现党建、妇建共同推进。

(一)带思想建设,进一步加强党对妇女组织的思想政治领导

各级党组织要把指导妇联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摆到重要位置,积极探索做好妇联和妇女思想政治工作的途径。要指导妇联组织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与党中央始终保持高度一致,成为政治坚定、思想可靠的党的群众组织。要指导妇联组织围绕党的中心开展工作,把服从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作为工作的首要任务,把实现和维护广大妇女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帮助妇联组织树立以人为本、全面发展的理念,扎扎实实为广大妇女办实事做好事,建立并畅通妇女利益表达的渠道,提高宣传群众、教育群众、组织群众和服务群众的能力,开展各种有针对性的教育活动,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吸收妇女广泛参与,把党的要求渗透到妇女群众之中。要指导妇联组织紧密结合妇女群众的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加强对妇女的理想信念教育、法制道德教育、“四有”和“四自”精神教育,鼓励妇女开阔视野,提高能力,努力把自己塑造成为适应现代社会需要的新女性,为构建和谐***做出新贡献。

(二)带组织建设,进一步健全妇联组织网络体系 组织建设是党的建设的保证。妇联组织建设是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各级党组织要坚持党的基层组织建到哪里,妇联基层组织就建到哪里。积极支持妇联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组织网络体系,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妇联运作、各方配合”的工作格局。不断扩大妇联组织和妇联工作的覆盖面。要大力加强乡镇妇联建设。符合条件的党政机关,科教文卫等事业单位要建立健全妇女委员会。要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形势需求,进一步强化村妇代会标准化和示范点建设。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妇联城市工作的重点在社区”的指示精神,重点推进社区妇联组织的组建。要支持妇联适应城乡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的新变化,不断创新基层妇女组织设置方式,在非公经济领域灵活多样地建立妇委会或相应妇女组织。特别要积极探索在女性较为集中的行业以协会为依托建立各类妇女组织。要支持妇联加强对团体会员的指导、联系和合作。完善以妇联基层组织为主体、其他妇女组织为延伸、广大妇女共同参与的妇女组织体系。

(三)带班子建设,进一步配齐配强各级妇联领导班子

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妇联组织的班子建设,乡镇妇联设主席、副主席各一名,妇联主席应由同级党政领导班子中的女性成员兼任,对领导班子中没有女性成员的乡镇,可优先选拔条件比较成熟、各方面表现比较突出的妇联干部进入党政领导班子;乡镇妇联干部应作为同级人大代表候选人,同时享受本单位中层干部待遇。社区妇联主席应由社区居委会女性负责人兼任,有条件的可专职;村妇代会主任可专职也可兼职,应当具备“带头致富、带领致富”的能力,可由村两委中的女性干部兼任,妇代会主任应享受村(社区)副职待遇。符合条件的党政机关,科教文卫等事业单位要建立健全妇女委员会,配备专职或兼职妇女干部,工作任务列入干部岗位职责内容,妇女委员会主任享受本单位部门负责人的

政治、生活待遇,是党员的应参加或列席与妇女工作有关的同级党组织会议。

(四)带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妇联干部整体素质 队伍建设是党的建设的关键。各级党组织要继续把妇联干部队伍建设作为党的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以班子建设为核心,以配强班子、提高能力和扩大交流为重点,大力加强基层妇联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要把对妇联干部的教育培训纳入各级干部培训的总体规划,在安排各类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时,保证妇联干部占一定比例,不断提高妇联干部的综合素质。要建立挂职锻炼制度,有计划地安排女干部到妇联挂职、妇联干部到党政机关和经济主管部门挂职,使妇联干部在实践中锻炼成长。要建立选拔任用制度,把综合素质高、奉献精神强、善于做群众工作的优秀干部选配到各级妇联领导岗位上;把年轻有为、工作能力强、有发展潜力的妇联干部选派到重要岗位委以重任,形成女干部流动的良性循环,使妇联成为输送女干部的基地。要建立干部协管制度,在任免、调动同级妇联主席和副主席时,应先征求上一级妇联组织的意见。要加强对优秀妇女人才的培养教育,将妇女人才工作纳入党政人才工作的统一规划,建立完善妇女人才信息库,抓住培养、凝聚、举荐、使用等关键环节,建立健全妇女人才工作机制,努力建设数量充足、素质优良、门类齐全、结构合理的多层次妇女人才梯队,带动整个妇女人才队伍建设。各级妇联组织要按照人才强县战略的要求,以妇女人才资源能力建设为核心,大力实施“女性素质工程”。各级妇联组织要

配合党组织重视发展女党员工作,充分发挥妇联组织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女性入党、推荐优秀女党员担任党务工作者、推荐优秀女干部到重要岗位的作用。要积极推动“双培双带”,即把在乡务农女能人,外出务工归来的优秀妇女培养成妇女干部、培养成入党积极分子,把妇女干部培养成女能人。鼓励在失业妇女、下岗女工及退休在家的妇女中培养社区女干部。

(五)带阵地建设,进一步夯实妇联组织基础

各级党组织要统筹考虑,科学分配,为妇联组织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要高度重视妇联组织的活动阵地、教育阵地和服务阵地建设。在党组织开展“三级联创”和“创先争优”活动中,带动妇联基层组织在活动内容和活动方式上相互对接,相互借鉴,取得实效,共同提高。以基层党建示范点建设带动妇联基层组织示范点建设。通过城乡党员服务中心、流动党员服务站点建设,带动妇联基层组织拓展服务妇女群众的渠道,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实效。要加大对基层妇联组织的经费投入,按照《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的要求,将妇联工作和活动经费列入地方财政预算,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提高而相应增加,保证乡级以上妇联有充足的经费开展工作和组织各类群众性活动,同时有条件的地区要鼓励村妇代会创办实业,并给予社区妇联和村妇代会一定的活动经费。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党员之家”、“基层党校”等活动阵地建立“妇女之家”、“妇女活动室”、“妇女学校”等,组织广大妇女开展各类教育、培训和文化娱乐活动,活跃妇女群众的学习生活,实现资源共享。

四、保障机制

(一)组织领导机制。加强党建带妇建工作,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妇联和妇女工作的领导,党组织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同时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党组织会议每年听取1-2次妇女工作的汇报,集体研究妇联和妇女工作。要根据本地、本单位实际,适时召开妇女工作会议,总结推广妇联和妇女工作的成功经验,推动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全面实施。

(二)目标管理机制。要把党建带妇建纳入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内容,把妇建作为党建的重要任务,纳入党的建设总体格局统筹考虑,共同规划,同步研究,同期推进。要建立党建带妇建工作责任考核的目标体系,并纳入工作目标之中,做到党建、妇建工作同时部署、同时考核、同时奖惩。各地在开展“三级联创”工作中,要把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纳入联创内容,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促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带妇建工作格局。

(三)激励表彰机制。各级党组织要定期对党建带妇建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县妇联负责对下一级“党建带妇建”工作的督促检查。要加强对不同地区的分类指导,不断研究新情况,探索新途径,树立新典型,推广新经验。要定期表彰党建带妇建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及个人,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

关于加强党建带妇建工作的意见 篇2

现就加强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强调四点意见:

一、把“三农”工作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我们要充分认识“三农”工作是转型跨越的重要内容,没有农业的转型就没有全省的转型,没有农民的小康就没有全省的小康,没有新农村就没有新山西,工业化、城镇化越是加快发展,农业的基础地位越重要越需要加大强农惠农富农力度。要把农业农村工作和扶贫开发工作作为全面小康的基础工程、城乡统筹的重要途径,做到思想不麻痹、政治不减弱、工作不松懈、投入有增加、干部要加强;要明确工作抓手,把农业现代化作为基本路径,把农民收入翻番作为核心目标,把“一村一品”、“一县一业”作为主攻方向,把“三化一体”推进作为重大战略,把扶贫开发作为紧迫任务,打好打胜新一轮扶贫开发攻坚战;要建立农业农村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创新以煤补农、以城带乡体制机制,创新扶贫开发工作机制,动员资源型企业以多种方式支持“三农”。

二、把干部下乡住村包村作为一项战略工程,长期坚持下去

干部下乡住村既有利于发展,也有利于民生,还有利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要坚持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服务业则服务业,帮助所包村制定科学合理的产业发展规划,分步组织实施,使规划成为发展引领、致富遵循;要帮助农村引项目、建项目,确保每个包扶村都要发展一至两个有效带动农民增收的项目;要把输血与造血结合起来,把帮扶与激励统一起来,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把包村增收的过程变成了解实情和密切联系群众的过程,变成提高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过程。

三、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夯实农村发展、农民致富的基础

要夯实组织基础,精心组织好农村“两委”班子换届选举,真正选出“双带”能力强的村级班子,加强对新当选“两委”成员特别是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的培训,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发挥好大学生村官的作用;要夯实群众基础,充分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发挥农民的首创精神,尊重农民意愿,提高农民自我管理水平和发展能力,注重维护农民在土地、财产、就业、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权益;要夯实发展基础,健全现代农业科技创新推广体系,加强农村地区金融服务体系建设,扎实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让农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要夯实社会基础,加强农村基层社会管理和民主法制建设,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抓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切实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四、充分发挥县乡干部的主体作用,确保把各项政策举措落实到基层

关于加强党建带妇建工作的意见 篇3

为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防范化解保险欺诈风险,严厉打击保险欺诈犯罪行为,现就加强反保险欺诈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反保险欺诈工作的重要意义

保险欺诈,是指利用或假借保险合同谋取不法利益的行为,主要包括涉嫌保险金诈骗类、非法经营类和保险合同诈骗类等。保险欺诈行为不仅直接侵害了保险消费者利益、侵蚀了保险机构效益,而且间接推高了保险产品和保险服务的价格,损害了行业形象,破坏了市场秩序,动摇了行业健康、持续发展的基础。加强反保险欺诈工作有利于保护保险消费者权益、提高行业抗风险能力、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和树立保险行业诚信经营的良好形象。

保监会历来重视反保险欺诈工作,成立了反保险欺诈的专门组织机构,探索建立了反保险欺诈的制度机制,指导相关保险机构将防范欺诈风险纳入风险防控体系,并通过开展打击“假机构、假保单、假赔案”、配合公安机关“破案会战”打击保险诈骗等专项行动,初步遏制了保险欺诈案件高发的势头,取得了一定成效。

随着保险业的发展,保险欺诈又呈现出一些新情况、新特点。全行业必须深刻认识加强反保险欺诈工作的重要意义,主动增强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切实防范化解保险欺诈风险,全面推进反欺诈各项工作。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为目的,以防范化解保险欺诈风险为目标,以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联动机制为保障,组织动员各方力量,惩防结合,标本兼治,着力构建预防和处置保险欺诈行为的长效机制。

(二)基本原则。坚持健全长效机制与短期重点惩治并重;坚持内部管控与外部监管双管齐下;坚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协调配合;坚持多方参与,协同合作。

(三)目标任务。构建一个“政府主导、执法联动、公司为主、行业协作”四位一体的反保险欺诈工作体系,反欺诈体制机制基本健全,欺诈犯罪势头得到有效遏制,欺诈风险防范化解能力显著提升。

三、健全反保险欺诈制度体系

(一)健全反欺诈组织体系。各保监局应指定内设处室负责反欺诈工作。各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应在总部设立专门的部门或指定内设机构作为反欺诈职能部门;各省级分支机构应设立反欺诈岗位。行业协会应建立反欺诈专业委员会。

(二)完善反欺诈技术规范。保监会组织行业制定出台反保险欺诈指引,统一反欺诈技术标准和操作规范。行业协会指导建立欺诈风险警戒线标准和关键指标。

(三)建立欺诈风险报告和通报制度。保险机构应定期分析、评估欺诈风险,并向监管部门报送欺诈风险年度报告。监管机构和行业协会应根据市场情况及时通报欺诈案件、发布风险信息。

四、严厉打击各类保险欺诈行为

全行业应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及时发现各类保险欺诈违法犯罪行为;建立欺诈案件调查和协查制度,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和司法机关做好案件查处;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和案件移送制度。重点打击以下三类欺诈行为:

(一)保险金诈骗类欺诈行为。包括: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或者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骗取保险金;故意造成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行为等。

(二)非法经营保险业务类欺诈行为。包括:非法设立保险公司、非法设立保险中介机构,设立虚假的保险机构网站,假冒保险公司名义设立微博、发送短信开展业务,非法开展商业保险业务、非法经营保险中介业务,以及销售境外保险公司保单等行为。

(三)保险合同诈骗类欺诈行为。包括:销售非法设立的保险公司的保单、假冒保险公司名义制售假保单、伪造或变造保险公司单证或印章等材料欺骗消费者,以及利用保险单证、以高息为诱饵的非法集资等行为。

五、提高欺诈风险管理能力

(一)将反欺诈工作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各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应制定与业务种类、规模以及性质相适应的欺诈风险管理制度。各保险机构应加强反欺诈工作的内部审计和监督检查,强化内控执行力。

(二)增强公司治理层面的责任意识。各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应明确欺诈风险管理由公司董事会负最终责任,高级管理层负管理责任,监事会履行监督职责,提高公司治理层面的风险意识。

(三)防范交易对手欺诈风险。保险机构应审慎选择中介业务合作对象或第三方外包服务商,重点关注交易对手的合法资质、财务状况、内部反欺诈制度和流程规定等。

六、强化反保险欺诈监管机制

(一)开展反欺诈检查。各级监管机构应定期检查保险机构反欺诈组织体系、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增强欺诈风险管理的有效性。

(二)做好欺诈风险监测和预警。各级监管机构应监测行业欺诈风险状况,开展欺诈风险预警,及时披露欺诈风险。

(三)加强欺诈风险的后续跟踪管理。各级监管机构应依法责令欺诈风险管理体系存在严重缺陷的保险机构限期整改,督促保险机构完善反欺诈工作机制。

七、建立行业反欺诈合作平台

(一)研究开发反欺诈信息系统。各保险公司应为欺诈风险的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建立信息系统,确保及时、准确地提供欺诈风险信息,以满足内部管理、监管报告、信息披露和行业共享的要求。

(二)建立行业反欺诈信息平台。行业协会应组织搭建反欺诈信息平台,指导行业建立反欺诈数据库,开展欺诈风险信息共享。各保险机构为行业反欺诈信息平台提供有效数据支持。

(三)建立反欺诈专项资金。行业协会应为打击欺诈活动建立专项资金,用于打击保险欺诈犯罪为目的的欺诈风险管理、举报奖励、专业培训、警示宣传以及反欺诈基础设施建设等活动。

八、完善反保险欺诈协作配合机制

(一)强化联合执法。各级监管机构应健全与公安部门和司法机关的案件移交、联合执法机制,建立案件联合督办机制。探索建立与医疗卫生部门共同打击医疗健康保险骗赔案件的联动机制。

(二)加强信息互通。各级监管机构应完善与司法及公安、人民银行、工商等部门的案件信息和执法信息通报制度,加强交流互训。

(三)完善法律体系。保监会应会同有关部委推动立法、司法机关完善惩治保险欺诈犯罪的立法、司法解释,明确保险欺诈行为的认定标准和处理规范。

九、加强研究、交流与宣传教育

(一)加强理论研究。保险学会、行业协会应加强欺诈风险的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探索适合行业发展实际的经验和规律。

(二)推进国际合作。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在保监会的指导下,建立健全国际交流与合作的框架体系,加强与国际反保险欺诈组织的沟通联络,在跨境委托调查、提供司法协助、交流互访等方面开展反欺诈合作,形成打击跨境保险欺诈的工作机制。

(三)强化宣传教育。各单位应组织开展反保险欺诈的专题教育和公益宣传活动,增强消费者反欺诈意识和能力。

十、构建反保险欺诈长效机制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反保险欺诈工作涉及面广、头绪多、任务重,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纳入重点工作统筹考虑,加大反欺诈的资源投入,精心组织,加强指导。

(二)周密规划,注重实效。各单位要根据本意见,尽快制定反欺诈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和阶段性工作任务。各保险机构要及时向监管机构和行业协会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关于加强党建带妇建工作的意见 篇4

妇联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妇联基层组织是党开展群众工作的重要助手。按照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关于“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带动其他各类基层组织建设”的要求,为充分发挥妇联基层组织和广大妇女群众在推动精河县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中的重要作用,现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与自治区妇联党组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基层党建带妇建工作的意见》(新党组通字〔2009〕92号)文件精神和自治州组织部下发的《关于加强基层党建带妇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博州党组发〔2009〕136号)文件精神,就精河县加强基层党建带妇建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妇联组织建设纳入党建总体部署,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夯实基层、强化基础,通过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带动基层妇联组织建设,激发基层妇女工作活力,更好地把妇女群众团结凝聚在党和政府周围,动员组织妇女群众为精河县改革发展稳定作出更大贡献。

三、工作任务

(一)带思想建设,进一步提升妇联基层组织团结妇女的能力。各级党组织要把加强妇联基层组织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重要位置,积极探索做好妇联和妇女思想政治工作的有效途径。领导基层妇联组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创新学习方法、丰富学习内容,引导妇女群众努力掌握运用一切科学的新思想、新知识、新经验,全面提高思想政治素质。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广泛深入地开展马克思主义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历史观、文化观的宣传教育,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和民族团结教育,提高妇女干部和妇女群众的思想政治觉悟,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充分发挥妇联组织在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特殊作用,坚持不懈地在妇女干部和妇女群众中开展维护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教育活动,创新教育方式和载体,支持妇联组织开展“巾帼民族团结工程”、“母亲素质教育行动”等形式多样的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妇女群众进一步增强全局观念,自觉做到个人利益服从整体利益、眼前利益服从长远利益,自觉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要按照建立健全“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机制的要求,全面加强农村和社区妇联组织建设,切实为各族妇女做好服务工作,及时掌握她们的思想状况和动向,帮助她们排忧解难,努力将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带组织建设,进一步健全基层组织网络建设体系。指导妇联基层组织按照章程规定按期换届,及时整顿后进的妇联基层组织,健全配强基层妇联领导班子。推进各领域妇联基层组织建设,适应城乡经济结构的新变化,在巩固发展以地域、单位为主设置妇联基层组织的基础上,创新基层妇女组织的设置方式,加强女性集中群体妇委会、妇代会、妇女小组建设,或以妇女代表为纽带,建立健全各种妇女联谊会、协会等,探索“妇联(妇代会)﹢各类妇女组织”的基层妇女组织设置模式。培育发展以妇女为主体的各类妇女团体,探索在外出务工的妇女群体中建立妇联组织。加大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中建立妇女组织力度,通过建立“企业+妇代会”、“合作社(协会)+妇代会”、“流动妇女+妇代会”、“楼宇(商贸中心、市场、超市)+妇委会”四个妇女组织组建模式,创新妇联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网络,不断扩大妇女组织、妇女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乡(镇、场)、社区建立妇女联合会,设专职主席或由乡(镇、场)、社区党组织中的女领导兼任,同时配备一名妇联专干。建立健全村级妇代会,妇代会主任必须政治坚强、信念坚定和道德风尚良好,具有带头致富、带领妇女群众致富的能力。妇代会主任通过法定程序进入村“两委”班子或由村“两委”中的女性兼任。村妇代会主任年报酬应不少于村正职的60%,鼓励交叉任职或多岗位兼职。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场)为村妇代会主任办理养老保险和逐步解决离退休村妇代会主任的生活待遇。机关、事业单位及其系统内女性满10人以上的基层单位,要建立妇女委员会或妇女工作委员会,及时配备专(兼)职妇女干部,妇女工作任务列入单位干部岗位职责内容。

(三)带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妇联基层组织干部整体素质。坚持把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坚定不移地维护祖国统一作为第一位的政治标准,以领导班子建设为核心,以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为重点,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熟练、群众观念牢固和作风务实的高素质妇女干部队伍。各级党组织要有计划地做好妇联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把妇联基层干部的教育培训纳入基层党员干部培训整体规划,提高选派妇联基层干部参加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等各类培训中的比例。依托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和基层实训基地,加强对乡(镇、场)妇联干部、社区、村妇代会主任及农村妇女工作骨干、妇女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努力把妇女培养成致富能手,把女致富能手培养成党员,把女党员培养成农村基层干部。有计划地安排女干部到妇联挂职、妇联基层干部到其它部门和岗位挂职锻炼。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把综合素质好、热心妇女事业、有责任心和奉献精神的女干部选配到妇联工作岗位;把政治上强、工作能力强、经得起考验、有发展潜力的妇联干部选派到重要岗位工作。乡(镇、场)可以结合实际推选优秀妇女干部担任妇联兼职副主席。加强基层妇联干部管理,因工作需要调动基层妇联任期未满的领导干部要先征得所在单位及其上一级妇联组织的同意。

(四)带作风建设,进一步增强妇联基层组织的战斗力。坚持以基层组织的良好作风带动基层妇联作风建设。要指导督促各级妇联加强领导班子作风建设,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牢记党的宗旨,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要教育引导妇联干部树立以人为本、全面发展的理念,急党政所需、想妇女所想、尽妇联所能,扎扎实实地为广大妇女群众办实事做好事。帮助妇联基层组织建立并畅通妇女反映诉求、维护权益的渠道。要以基层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为载体,带动妇联基层组织积极开展强基固本“示范”创建活动。建立健全妇联基层组织联系服务妇女群众体系,拓宽妇联基层干部服务妇女群众渠道,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实效。

(五)带阵地建设,进一步改善妇联基层组织的工作条件。积极争取各方投入,统筹考虑、科学配置基层党组织和妇联基层组织的各种资源,做到资源共享,不搞重复建设。充分利用现有的活动阵地和服务设施,发展和完善一批以妇女之家、妇女学校、家长学校、社区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站)等主要形式的妇女儿童文化教育阵地;以妇女创业就业指导中心、职业介绍机构、社区和家政服务网为基础的服务阵地;以维权咨询站、救助中心、维权热线电话为重点的维权工作阵地,实现基础设施完备,基本制度规范。坚持基本功能健全、活动开展有序[FS:PAGE]的要求,充分发挥活动阵地的作用。组织广大妇女开展各类教育、培训和文化娱乐活动,把活动阵地建设成妇女群众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中心,学习科学技术的教育培训中心,学习法律知识的妇女维权中心,参加文体活动的文化活动中心。

五、建立健全党建带妇建工作机制,整体推进妇联基层组织建设工作

(一)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各级党组织要切实落实党建责任制,把党建带妇建纳入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内容,切实加强党对妇女工作的领导,努力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各级党组织有1名领导分管妇联工作,乡(镇、场)党政联席会每年至少要听取1次妇女工作汇报,协调解决妇联和妇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基层党组织要给妇联基层组织交任务、压担子、提要求,指导妇联基层组织围绕党的工作大局和中心任务开展各项工作。

(二)建立目标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党建带妇建工作责任考核的目标体系,把加强妇联基层组织思想、组织、队伍、作风和阵地建设作为党建考核的内容,同步部署、同步考核、同步推进,各乡(镇、场)要建立基层党建带妇建工作联系点,及时总结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工

作广泛深入开展。

(三)建立健全培养选拔基层优秀女干部和发展女党员工作机制。加强基层女干部理念培养和实践锻炼,注重在基层一线和反分裂斗争中考验锻炼女干部,培养提高女干部的综合素质。加大选拔基层女干部力度,乡(镇、场)、村、社区以及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中至少应有一名女干部。重视加强基层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基层后备干部中女干部比例不少于20%,落实培养措施,实行动态管理,切实做到备用结合。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进一步做好在农村、企业等生产一线发展女党员工作,努力做到每年发展女党员比例不低于30%。

(四)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加大对妇联基层组织的经费投入,将妇联工作和活动经费列入地方财政预算,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提高而相应增加,保证基层妇联组织工作需要。支持和鼓励妇联基层组织领办项目、建立妇女服务组织、利用社会资源等多种形式,扩大经费来源。

党建带妇建工作计划 篇5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中国妇女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切实加强和改善党对妇女工作的领导,以党的建设带动妇联组织建设,进一步增强妇联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妇女在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建设繁荣民-主文明和-谐的现代化生态型湖滨城市中的“半边天”作用,根据盛青岛市“党建带妇建”工作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建带妇建、妇建服务党建”的原则,在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进一步加强党对妇女工作的领导,把妇建纳入党建的总体布局,通过“五带”,即带思想、组织、队伍、作风和阵地建设,进一步健全妇联组织网络、激发妇联组织活力、促进妇女事业发展,团结带领广大妇女为把建设成为繁荣民-主文明和-谐的现代化生态型湖滨城市做出新贡献。

二、目标任务

通过加强“党建带妇建”工作,努力形成党建和妇建带促结合、优势互补、同步推进的工作格局,力争三到五年内,使全市妇联基层组织普遍达到“五个好”目标。一是领导班子好,建设一个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团结协作的领导班子;二是队伍建设好,锻造一支素质高、能力强、充满活力、热爱妇女工作的干部队伍;三是工作机制好,形成一套行之有效、健全规范的工作运行机制;四是工作业绩好,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组织带领妇女参与和-谐社会建设,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成效显著;五是经费保障和阵地建设好,建立健全保障工作正常开展的专项经费和活动阵地。

(二)主要任务。

1、带组织建设,巩固和健全妇联组织网络体系。

在各级党组织的领导下,积极推动把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纳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整体规划,做到同步建设、同步督查、同步推进。

一)目标要求。

通过加强“党建带妇建”工作,努力形成党建和妇建带促结合、优势互补、同步推进的工作格局,力争三到五年内,使全市妇联基层组织普遍达到“五个好”目标。一是领导班子好,建设一个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团结协作的领导班子;二是队伍建设好,锻造一支素质高、能力强、充满活力、热爱妇女工作的干部队伍;三是工作机制好,形成一套行之有效、健全规范的工作运行机制;四是工作业绩好,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组织带领妇女参加和-谐社会建设,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成效显著;五是经费保障和阵地建设好,建立健全保障工作正常开展的专项经费和活动阵地。

(二)主要任务。

1、带组织建设,巩固和健全妇联组织网络体系。

在各级党组织的领导下,积极推动把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纳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整体规划,做到同步建设、同步督查、同步推进。

2)加强对妇联干部的培养。

各级党组织要把妇联干部教育培训纳入干部教育培训的总体规划,加强对妇联干部的教育培养。

——加强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基层妇联干部的综合能力;

——加大对妇联干部实践锻炼力度,采取挂职锻炼等形式,促使其不断提高实际工作能力;

——注意把年轻有为、工作能力强、有发展潜力的妇联干部选派到重要岗位。

(3)做好培养和选拔女党员工作。

各级党组织要加大发展女党员工作力度,不断提高发展女党员的比例。

——重视做好在妇联干部和基层妇女干部中发展党员工作;

——在农村,要注重在“双学双比”女能手、科技致富女能人等优秀女性中培养入党积极分子;

——在企业,要注重在优秀班组长、生产经营骨干和技术能手中培养妇女入党积极分子;

党建带妇建上半年工作总结 篇6

近年来,我镇党委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在经济社会建设中的桥梁纽带作用,不断加强“党建带工建、党建带团建、党建带妇建”工作,推进了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以提高能力为重点,重视抓好妇联的领导班子建设。社区党组织按照规定,配齐配强了妇联组织领导班子。在加强和改善党的建设的同时,进一步加强改善党对妇女工作的领导,通过强化基层党建工作,全面带动基层妇女组织建设,把妇女紧密团结在党组织和妇女组织周围,提高了党组织和妇女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

二、以扩大覆盖面为重点,重视抓好妇联的基层组织建设。

社区党组织大力支持妇联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加强基层妇联组织建设,健全妇联组织网络,扩大了妇联组织的覆盖面和影响力。重点抓好妇联组织的组建工作。建立了妇联组织,健全和完善妇联组织网络。促使妇联组织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新形势,在巩固原有基层组织的基础上,不断拓展了新领域。

三、以转变工作作风为重点,重视抓好妇联组织的思想作风建设。

我们切实把思想作风建设摆在首位,牢固确立科学发展 观,以大局为重,以发展为重,以人民群众利益为重;牢固确立发展的思想,统一发展意志和步调;牢固确立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思想,不断增加新知识、新观念,不断增强奋力拼搏的原动力;牢固确立和谐共进的思想,建设和谐团队,实现和谐共进,达到创大业、办大事的目的。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社区把加强妇女基层组织建设作为党建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工作规划。社区党委带头学习与妇女工作有关的政策法规,不断深化对妇女基层组织建设重要性的认识,积极探索妇女基层建设的新途径,做到了思想上重视,行动上支持,工作上知道,政治上关心,为加强妇女基层组织建设提高了有力保证

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的思考 篇7

1. 应当不断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体系

当前农村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发生了巨大的历史性变化,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量涌现, 农村人口流动更加频繁。与此相对应的是, 在这一过程中, 农村基层党组织中存在一些问题。如村干部待遇低, 党员队伍年龄老化;同时对培养后备干部有心无力, 效果不佳。再加上现在一些文化程度高、能力强、有经济头脑的年轻人纷纷外出, 村干部没有合适人选。而且有的村委班子关系不够协调, 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无法充分体现。“村子富不富, 关键看支部”, 面对新的形势和挑战, 农村基层党建必须适应农村经济社会组织和人口分布结构变化, 只能加强, 不能削弱, 只能改进提高, 不能停滞不前, 从组织体系和管理机制上进一步强化村级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切实加大党组织组建力度, 重点做好在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家庭农场中党组织建设工作, 确保全面覆盖, 有效覆盖。加强对农村各种组织的统一领导, 建立以党组织为核心、村民自治和村务监督组织为基础、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作组织为纽带, 各种经济社会服务组织为补充的农村组织体系。

2. 应当着力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

当前, 一些农村在基层党组织选举中, 仍然存在宗族势力、利益团伙干扰的情况。如一些基层党组织带头人是“矮子里面拔将军”, 能力和素质较差;有的带头人是“说话没人听, 办事没人跟”, 无法树立起党组织的形象和威信, 削弱了党的领导组织核心地位。“支部强不强, 全靠领头羊”, 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 对于确保农村基层党组织始终发挥领导核心作用至关重要, 必须坚持把党性、作风建设放在首位, 选好带头人。对年龄较大、能力偏弱、工作效率不高的村支书, 加强知识技能培训, 提升履职能力, 并切实培养后备人选。对选派了第一书记的软弱涣散村, 对第一书记要明确职责, 加强管理, 严格考核, 让第一书记切实发挥作用。“给钱给物, 不如建个好支部”, 第一书记不仅要帮助村里解决物质方面的困难, 更要从长远着手, 帮助解决组织建设问题, 解决党员发展问题。

3. 应当从严抓好农村党员教育管理

农村党员普遍存在以下问题:年龄偏高, 文化水平和致富能力偏低, 服务意识淡化, 对党的方针政策一知半解, 难以适应纷繁复杂的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等。很多青年农民不看重农村基层党组织, 主要就是因为看不到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组织的吸引力, 对入党不再追求。尤其是农村无职党员, 先进性作用发挥不够, 早已把自己的党员职责和功能遗忘干净。

4. 应当积极探索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有效途径

很多农村的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微薄, 党员在思想上存在“各种各的田, 各赚各的钱, 交上五毛钱, 就是好党员”的错误观念, 造成有组织没力量的状况。没有坚实的村集体经济做支撑, 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服务功能就难以发挥, 领导核心地位就无从谈起。当前需要抓住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有利契机, 研究探索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新路子, 形成“党旗引领致富路, 携手并肩奔小康”的长效机制。主要是需要盘活现有资源, 拓宽增收渠道, 将集体土地、资产、服务等入股农民合作社, 按比例分红, 不断增强“造血”机能, 有效利用和整合农村扶贫、农业开发等惠农支农资金, 因地制宜进行经营管理, 增加集体收入。

参考文献

[1]张书林.改革创新推进农村党的建设[J].党政论坛, 2009, (2) :19-22.

关于加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思考 篇8

关键词:加强;国企;党建;思考

今年7月1日,习近平主席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十提“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习主席强调,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对国有企业要有制度自信。当前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要加强党建工作,沿着符合国情的道路去改,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也要避免市场的盲目性,推动国有企业不断提高效益和效率,提高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完善企业治理结构,从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游刃有余。现如今,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已进入新的阶段,对企业党建工作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在这样的情况下,企业党建工作必须坚持落实科学发展观,既要继承企业优秀的政治优势,也要发掘创新多元化的竞争力,促进企业更好更快地发展。为此,国有企业改革要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在改革中同步推进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着力提高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着力增强抵御风险和拒腐防变能力,不断把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向前进。

一、加强制度党建,从严治党

从严治党不是简单的反腐败、查案子,是在国有企业中加强党的建设的全面方针,涵盖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制度各方面,是五位一体的系统工程,缺少任何一个方面,都会造成党建工作中的短板。国有企业要围绕全面从严治党的主线,在党员教育管理上下功夫,从规章制度着手,以动态掌握为原则,以党管系统为依托,多措并举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新时期,要从严治党、落实国有企业党建责任制,必须正视国企党建面临的突出问题,加强国企党建制度建设,尤其要建立科学的国企党建责任清单与评价体系,增强党员干部抓党建的责任与能力。国有企业要立足于建设和谐社会,紧紧围绕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不断推进党的固本强基工程,创造性地开展新时期党建工作,从而促进全国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地发展。

二、加强思想党建,开展学习教育活动

加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要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深化国有企业体制改革,切实加强国企管理,为员工创造安定和谐的工作环境。要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树立问题导向,狠抓组织、作风和思想建设,全面提升国企党建科学化水平。国有企业加强党的政治、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就要不断提高党建工作的整体水平,坚持将集中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真正把党的思想政治建设抓在日常、严在经常,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和每名党员。教育提醒广大党员不忘入党初心,对党忠诚,积极工作。在国有企业中加强思想党建,要让党员从自身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作自我剖析,坚持带着问题学,针对问题改,把党员身份亮出来、把党性意识强起来、把思想武装严起来。党员在工作中要把学习固化为常态,把认识凝聚为观念,唤醒党员意识,增强党员“爱党、忧党、兴党、护党”的政治本色。

三、加强网络党建,积极开拓国企党建的新思路、新途径

针对国有企业党员年龄结构差异较大、流动性较小、产业信息化程度较高的特点,可探索建立网络党组织。一方面可以有效利用现代远程教育信息平台,发挥网络信息平台直接、快速、方便、灵活的优势,组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学习收看党史、时事政治,学习理论知识,了解党的方针政策,营造相互学习、相互促进的良好风气。另一方面还可以使用网络、手机短信等现代手段加强纪律监督宣传,同时积极探索提高国有企业党建科学化水平的新思路、新途径、新举措。这就要求国有企业要解决深化思想认识的问题,树立增强服务科学发展、服务大局、服务中心、创新思路的意识,推动发展力强、改革创新力强、凝聚保障力强、政治素质优、岗位技能优、工作业绩优、群众评价优国企改革发展要求,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国企党建工作的新途径、新办法,以期逐渐形成党建促效益、稳定保发展的良好局面。

总之,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对国有企业来说原本是不言自明的基本立场,改革开放以来国有企业的发展浴火重生,党的建设一直发挥着不容置疑的作用。今后在国有企业做强做大做优的过程中,党的领导、党的建设仍然是一种独特的优势——是红色竞争力。但是,对国企党建的忽视、漠视甚至怀疑也不同程度地存在。有些说法有意无意地把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和现代企业制度对立起来。这样的错误观点需要用行之有效的对策来校正。一是“深化认识”,要深刻认识加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前瞻性,这是由国有企业的性质地位、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和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目标所决定的;二是“直面问题”,当前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中普遍存在重视程度滑坡、理念方式陈旧、特色活动乏力和人员力量不足等问题,需要我们正视和面对;三是“找准三点”,牢牢把握坚持“四个统一”的立足点、深化“三项任务”的切入点、突出“四个着力”的支撑点,全面加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

参考文献:

关于加强党建带妇建工作的意见 篇9

为加强和改进党对妇联组织的领导,以党的建设推动妇联组织建设,增强妇联组织的生机活力,充分发挥妇联组织作用,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叉干镇党建带妇建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妇联组织的领导,把妇联组织建设作为党建的重要内容,通过党建带妇建,推动妇联组织的思想、组织、队伍建设,切实加强组织保障,充分发挥妇联组织的作用,使妇联组织更好地带领广大妇女群众,为建设和谐新大安作出更大贡献。

二、目标任务

通过加强党建带妇建工作,镇党委和各村党支部要进一步加强对妇联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做到党建与妇建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使妇联组织实现“五个好”(即:班子好、队伍好、活动好、制度好、保障好)要求,进而使妇联组织的各项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三、工作内容

(一)建立健全妇联组织

针对社会各领域中妇女从业人员不断增多的实际,要依托党建带妇建,把妇联组织建设纳入党建的整体工作格局,做到与党建同步推进。借鉴“支部+协会”的成功经验,探索“妇联+协会”的新形式,积极推进村级妇联组织建设。同时,要积极教育发展以妇女为主体的经济合作组织和妇女社团,探索“妇联+妇女经济合作组织”、“妇联+妇女社团”等基层组织模式,以她们为纽带,联系、服务、带动、凝聚妇女,延伸妇联组织的工作触角,推动妇联基层组织网络化和规范化建设。

(二)加强妇联组织建设

为了提高妇联干部自身创新发展的能力,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建一流妇女干部队伍,创一流工作业绩,各级党组织要协助妇联组织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及工作职责,不断加强妇联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妇联干部队伍素质。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要弘扬“一种”精神,增强“六个”能力,树立“四种”作风,把妇女的需求和利益放在第一位,“进万家门,知万家情,解万家忧,送万家暖”,多做雪中送炭的好事,真正使妇联成为广大妇女的“娘家人”、“知心人”、“代言人”,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增强妇联组织的凝聚力。

(三)加强妇女干部培训和选拔工作

要通过“走出去,引进来,办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妇女干部和妇女工作者的培训,提高她们的责任意识和工作能力,把各级妇女干部培养成为政治思想好、创新精神强、业务水平高、工作作风实的高素质妇女干部。镇妇联要本着对广大妇女干部负责的精神,增加妇女民主参与政治、参与管理的机会,增加妇女成员的比例。要大力选拔政治坚定、事业心强、工作能力强、带头实干的优秀年轻女性为后备干部,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她们的培养,不是党员的,要按照发展党员程序,尽早吸收为积极分子,待条件成熟后,让她们及时加入党组织。

(四)积极组织妇女参与经济建设

要积极鼓励广大妇女走出家门,以自强不息的精神自主择业,自己创业,改变以住的生产生活方式,积极参与到经济建设中去,充分展示现代妇女的风采和魅力。

1、开展“双学双比”活动。借助“科技之冬”、再就业培训等活动,积极组织广大妇女参加培训,大力提高妇女学科技、用科技的意识;聘请实践、理论经验丰富的技术员、科技致富女能手进行技术指导和献身说教,使妇女懂得如何利用技术发家致富。

2、开展“帼国致富”活动。培养适应时代发展需要的妇女致富带头人,树立增收致富的先进典型,建立2个示范基地,发挥典型带动作用。

3、开展“双培双带”活动。把女能人培养成为妇联干部,把妇联干部培养成为女能人,鼓励她们带头致富,带领妇女群众共同致富,共同发展。

4、开展“手拉手结对子”活动。各级党组织和妇联要组织妇女党员与贫困户结对子,开展帮扶活动,采取信息传递、技术引导、资金帮助、劳动服务等形式扶持,实现贫困户脱贫,充分体现党建带妇建工作实效。

(五)积极引导妇女继承和发扬传统美德。

各级党组织要会同妇联组织积极引导妇女继承和发扬中华传统美德。以“新社会、新女性”为主题,以学礼仪、讲文明、树新风为重点,开办家庭美德、女性修养、家庭教育等各类培训。开展评选“十佳母亲”、“孝亲敬老”标兵、“好婆婆、好儿媳”等活动,引导广大妇女营造健康、文明、和谐的家庭环境和家庭关系,构建团结互助、融洽相处的邻里关系,使广大妇女争做“思想道德好、勤劳致富好、遵纪守法好、科学教子好、文明生活好”的风气日益浓厚,以家庭文明推动社会文明。组织以妇女为主体的文体队,积极引导广大妇女走出家门,参与到活动中来,使妇女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

四、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领导,加大组织力度。为确保党建带妇建工作的稳步推进,扎实开展,镇党委成立了领导组织。组长由党委书记于永翔担任,副组长由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石玉华担任,成员由组织、纪检、宣传、妇联、共青团、各村支部书记组成。办公室设在妇联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石玉华兼任。为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各村和站办所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并张贴上墙,以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和监督检查。

二要强化措施,加大支持力度。各级党组织要加强政策支持,落实妇女政策,保障妇女权益,妇联组织开展活动没有阵地的,可以借助党组织活动阵地,建立适合妇女群众的教育网络、图书室、活动室。要加强宣传支持,充分大喇叭、板报、标语宣传党建带妇建工作,使

党建带妇建工作得到干部群众的支持,增强广大妇女的参与意识。

三要完善机制,加大监督力度。党建带妇建工作要注重突出工作特色,实行上下联动,形成良好的机制,带动工作整体效能的提高。组织、纪检要会同妇联对各村、各镇直单位开展党建带妇建工作情况每半年督查一次,促进党建带妇建工作的落实。镇党委要把党建带妇建工作的推进效果和妇女工作总体质量列入组织考核内容之中,每年年终考核一次,及时评比表彰工作典型。

附:叉干镇党建带妇建工作领导小组

中共叉干镇委员会

叉干镇人民政府

叉干镇妇联

2010年7月11日

叉干镇党建带妇建工作领导小组

党建带妇建 篇10

实施方案

按照自治区、地区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会议的要求,结合妇联工作实际,县妇联决定,在全县广大妇女进一步深入开展“创建先进集体,争当先进个人”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在全县妇女中进一步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和自治区党委七届七次、十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筹,以“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切实改善民生、打造妇女工作品牌”为目标,以“提高妇女素质、提高妇女发展

能力、提高妇女社会贡献率、提高妇女组织和广大家庭生活水平”为主题,通过丰富多彩的实践活动,引导广大妇女树立创先争优意识。投身创先争优活动,为“推动跨越发展、建设和谐塔县”汇聚力量。

二、主要内容

以开展“双争(争当自治县卓越女性、争创科学发展一流业绩)双创(创建新农村示范家庭营造幸福港湾、创建“三八”先进集体)巾帼建新功”活动为主要内容,在全乡广大妇女中掀起创先争优活动高潮。

1、开展“争当自治县卓越女性、争创科学发展一流业绩”竞赛活动。组织广大妇女争当“四星”。(1)巾帼学习之星。

把学习作为一种追求,做学习型女性,品位高雅、内外兼修。

(2)巾帼创业之星。发扬“创新、创业、创造”精神,积极投身全民创业行动,创业成绩突出,示范引领作用强。(3)巾帼建功之星。爱岗敬业,勇于创新,岗位模范带头作用明显。(4)巾帼和谐之星。自觉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积极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热心社会公益,主动参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2、开展“创建新农村示范家庭,营造幸福港湾”活动。坚持六条标准,科学家建。(1)平等和谐。家庭成员平的互爱,分享权利,分担家务;邻里关系融洽,乐于助人,热心公益,群众评价好;注重子女家庭教育,营造和谐家庭氛围。(2)阳光发展。家庭生活丰富多彩,家庭成员身心健康;注重家庭学习,家中至少有一套书、一份报刊。城乡家庭教育支出和文化娱乐服务支出占家庭总支出比列大于9%。(3)节能减排。重点做好“家庭节能六件事”:使用节水器具、使用节能电器、使用无磷洗衣粉、购物使用菜篮子布袋子、拒绝购买过度包装产品、实行一水多用;主动参与改变乡村环境的公益活动,积极建设使用沼气池、太阳能、保温墙、保温卫生厕所等节能环保设施。(4)绿色生活。崇尚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家庭有一定数量的鲜花绿植,举止文明,拒绝奢侈浪费。(5)以德治家。家庭成员自觉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

辱观,勤劳善良,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关于加强党建带妇建工作的意见 篇11

困境儿童包括因家庭贫困导致生活、就医、就学等困难的儿童,因自身残疾导致康复、照料、护理和社会融入等困难的儿童,以及因家庭监护缺失或监护不当遭受虐待、遗弃、意外伤害、不法侵害等导致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或侵害的儿童。为困境儿童营造安全无虞、生活无忧、充满关爱、健康发展的成长环境,是家庭、政府和社会的共同责任。做好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关系儿童切身利益和健康成长,关系千家万户安居乐业、和谐幸福,关系社会稳定和文明进步,关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大局。为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确保困境儿童生存、发展、安全权益得到有效保障,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促进儿童全面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问题导向,优化顶层设计,强化家庭履行抚养义务和监护职责的意识和能力,综合运用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安全保障等政策措施,分类施策,精准帮扶,为困境儿童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二)基本原则。坚持家庭尽责。强化家庭是抚养、教育、保护儿童,促进儿童发展第一责任主体的意识,大力支持家庭提高抚养监护能力,形成有利于困境儿童健康成长的家庭环境。

坚持政府主导。落实政府责任,积极推动完善保障儿童权益、促进儿童发展的相关立法,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健全工作机制,统筹各方资源,加快形成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合力。

坚持社会参与。积极孵化培育相关社会组织,动员引导广大企业和志愿服务力量参与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困境儿童的良好氛围。

坚持分类保障。针对困境儿童监护、生活、教育、医疗、康复、服务和安全保护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根据困境儿童自身、家庭情况分类施策,促进困境儿童健康成长。

(三)总体目标。加快形成家庭尽责、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格局,建立健全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困境儿童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全社会关爱保护儿童的意识明显增强,困境儿童成长环境更为改善、安全更有保障。

二、加强困境儿童分类保障

针对困境儿童生存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和困难,完善落实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保障政策,合理拓展保障范围和内容,实现制度有效衔接,形成困境儿童保障政策合力。

(一)保障基本生活。对于无法定抚养人的儿童,纳入孤儿保障范围。对于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法定抚养人无抚养能力的未满16周岁儿童,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对于法定抚养人有抚养能力但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纳入保障范围并适当提高救助水平。对于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家庭的儿童,按规定实施临时救助时要适当提高对儿童的救助水平。对于其他困境儿童,各地区也要做好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二)保障基本医疗。对于困难的重病、重残儿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给予适当倾斜,医疗救助对符合条件的适当提高报销比例和封顶线。落实小儿行为听力测试、儿童听力障碍语言训练等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政策。对于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儿童、重度残疾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补贴。对于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给予全额资助。加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和慈善救助的有效衔接,实施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形成困境儿童医疗保障合力。

(三)强化教育保障。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要落实教育资助政策和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对于残疾儿童,要建立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为其中家庭经济困难的提供包括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在内的12年免费教育。对于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随迁子女,要将其义务教育纳入各级政府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畴,全面落实在流入地参加升学考试政策和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取得办园许可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和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开展学前教育。支持儿童福利机构特教班在做好机构内残疾儿童特殊教育的同时,为社会残疾儿童提供特殊教育。完善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机制,确保困境儿童入学和不失学,依法完成义务教育。

(四)落实监护责任。对于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儿童,纳入孤儿安置渠道,采取亲属抚养、机构养育、家庭寄养和依法收养方式妥善安置。对于父母没有监护能力且无其他监护人的儿童,以及人民法院指定由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的儿童,由民政部门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对于儿童生父母或收养关系已成立的养父母不履行监护职责且经公安机关教育不改的,由民政部门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救助保护机构临时监护,并依法追究生父母、养父母法律责任。对于决定执行行政拘留的被处罚人或采取刑事拘留等限制人身自由刑事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应当询问其是否有未成年子女需要委托亲属、其他成年人或民政部门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救助保护机构监护,并协助其联系有关人员或民政部门予以安排。对于服刑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缺少监护人的未成年子女,执行机关应当为其委托亲属、其他成年人或民政部门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救助保护机构监护提供帮助。对于依法收养儿童,民政部门要完善和强化监护人抚养监护能力评估制度,落实妥善抚养监护要求。

(五)加强残疾儿童福利服务。对于0~6岁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加快建立康复救助制度,逐步实现免费得到手术、康复辅助器具配置和康复训练等服务。对于社会散居残疾孤儿,纳入“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对象范围。支持儿童福利机构在做好机构内孤残儿童服务的同时,为社会残疾儿童提供替代照料、养育辅导、康复训练等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的残疾人康复等服务要优先保障残疾儿童需求。

三、建立健全困境儿童保障工作体系

强化和落实基层政府、部门职责,充实和提升基层工作能力,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优势,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建立健全覆盖城乡、上下联动、协同配合的困境儿童保障工作体系。

(一)构建县(市、区、旗)、乡镇(街道)、村(居)三级工作网络

县级人民政府要建立政府领导,民政部门、妇儿工委办公室牵头,教育、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和公安机关、残联组织信息共享、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统筹做好困境儿童保障政策落实和指导、协调、督查等工作。要参照农村留守儿童救助保护机制,建立面向城乡困境儿童包括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等在内的困境儿童安全保护机制。要依托县级儿童福利机构、救助保护机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残疾人服务机构、城乡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等,健全困境儿童服务网络,辐射城乡社区,发挥临时庇护、收留抚养、福利服务等功能。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民政工作的机构要建立翔实完备的困境儿童信息台账,一人一档案,实行动态管理,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提供信息支持。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畅通与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民政部门、妇儿工委办公室和教育、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以及公安机关、残联组织的联系,并依托上述部门(组织)在乡镇(街道)的办事(派出)机构,及时办理困境儿童及其家庭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安全保护等事务。

村(居)民委员会要设立由村(居)民委员会委员、大学生村官或者专业社会工作者等担(兼)任的儿童福利督导员或儿童权利监察员,负责困境儿童保障政策宣传和日常工作,通过全面排查、定期走访及时掌握困境儿童家庭、监护、就学等基本情况,指导监督家庭依法履行抚养义务和监护职责,并通过村(居)民委员会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情况。村(居)民委员会对于发现的困境儿童及其家庭,属于家庭经济贫困、儿童自身残疾等困难情形的,要告知或协助其申请相关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保障;属于家庭监护缺失或监护不当导致儿童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或侵害的,要落实强制报告责任;并积极协助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民政部门、妇儿工委办公室和教育、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及公安机关、残联组织开展困境儿童保障工作。

(二)建立部门协作联动机制

民政部门、妇儿工委办公室要发挥牵头作用,做好综合协调、指导督促等工作,会同教育、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和公安机关、残联组织,推动各有关方面共同做好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民政、教育、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等社会救助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健全“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等工作机制,确保符合条件的困境儿童及其家庭及时得到有效帮扶。民政、教育、卫生计生部门和公安机关要督促和指导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医疗卫生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救助保护机构切实履行困境儿童安全保护机制赋予的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等职责,保障困境儿童人身安全。

(三)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作用

各级群团组织要发挥自身优势,广泛开展适合困境儿童特点和需求的关爱、帮扶、维权等服务,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工会、共青团、妇联要广泛动员广大职工、团员青年、妇女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依托职工之家、妇女之家、儿童之家、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中心、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等,加强对困境儿童及其家庭的教育指导和培训帮扶。残联组织要依托残疾人服务设施加强残疾儿童康复训练、特殊教育等工作,加快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加强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建设和康复服务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培养,组织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提高康复保障水平和服务能力。关工委要组织动员广大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离退休老同志,协同做好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工作。

(四)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

建立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良性互动机制。加快孵化培育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慈善组织、志愿服务组织,引导其围绕困境儿童基本生活、教育、医疗、照料、康复等需求,捐赠资金物资、实施慈善项目、提供专业服务。落实国家有关税费优惠政策,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困境儿童托养照料、康复训练等服务机构,并鼓励其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支持社会工作者、法律工作者等专业人员和志愿者针对困境儿童不同特点提供心理疏导、精神关爱、家庭教育指导、权益维护等服务。鼓励爱心家庭依据相关规定,为有需要的困境儿童提供家庭寄养、委托代养、爱心助养等服务,帮助困境儿童得到妥善照料和家庭亲情。积极倡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通过一对一帮扶、慈善捐赠、实施公益项目等多种方式,为困境儿童及其家庭提供更多帮助。

四、加强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区要将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经济社会发展等规划,完善政策措施,健全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完善工作考核,强化激励问责,制订督查考核办法,明确督查指标,建立常态化、经常化的督查考核机制,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民政部、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教育部、公安部、国家卫生计生委等有关部门和全国妇联、中国残联要积极推动制定完善儿童福利、儿童保护和家庭教育、儿童收养等法律法规,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提供有力法律保障。加强各级各部门困境儿童工作信息共享和动态监测。

(二)强化能力建设。统筹各方资源,充分发挥政府、市场、社会作用,逐步完善儿童福利机构或社会福利机构儿童部、救助保护机构场所设施,健全服务功能,增强服务能力,满足监护照料困境儿童需要。利用现有公共服务设施开辟儿童之家等儿童活动和服务场所,将面向儿童服务功能纳入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各级财政部门要优化和调整支出结构,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做好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各地区要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提供更加有力支撑;要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队伍建设,制订儿童福利督导员或儿童权利监察员工作规范,明确工作职责,强化责任意识,提高服务困境儿童能力。

(三)强化宣传引导。加强儿童权益保障法律法规和困境儿童保障政策宣传,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强化全社会保护儿童权利意识,强化家庭履责的法律意识和政府主导、全民关爱的责任意识。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民族恤孤慈幼的传统美德,鼓励、倡导、表彰邻里守望和社区互助行为,宣传报道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建立健全舆情监测预警和应对机制,及时妥善回应社会关切。

关于加强党建带妇建工作的意见 篇12

(一) 加强和改进城市配送管理工作是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的客观要求。

(二) 加强和改进城市配送管理工作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

(三) 加强和改进城市配送管理工作是优化交通资源配置的有效举措。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三、完善管理体制机制

四、发挥规划引领作用

(九) 编制发展规划。

城市规划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交通运输、公安、工业和信息化、城乡建设、商务、邮政管理等有关部门, 组织制定城市配送发展规划。规划内容应当包括:城市配送发展目标、通道与节点布局、运力投放规模与结构、运输组织、信息化建设、配送车辆通行管理措施以及城市配送基础设施用地保障等。城市配送节点布局应当考虑物流园区、物流中心、配送中心、分拨中心、快递营业网点、大型商业网点的货物接卸场地、大型货物装卸点和停车设施等。

(十) 强化规划衔接。要将城

市配送发展规划有关内容及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按照城市配送发展模式和需要, 完善城市物流仓储用地、道路交通系统规划;做好城市配送发展规划与城市土地、商业、交通、物流、快递等相关规划的衔接, 保障城市配送基础设施建设用地, 满足城市配送发展要求。

五、提升基础设施保障能力

(十一) 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有条件的城市应当依托中心城区以外便捷的交通条件, 规划建设大型物流中心、配送中心、分拨中心, 鼓励商贸流通企业和连锁超市利用第三方物流配送中心、分拨中心及运力资源, 加快发展共同配送, 从源头上减少中心城区货运车辆交通流量。

(十二) 完善配送停车和装卸作业设施。城市商业区、居住区、生产区、高等院校和大型公共活动场地等城建项目, 应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合理设置城市配送所需的停车和装卸场地, 应完善大型商场、超市等设施配送停车场地的配建标准并强化对标准实施的监督;鼓励和引导企业将自用停车场、配送站点向社会开放。

(十三) 开展城市配送交通影响评价。

六、强化运输市场管理

(十四) 加强车辆技术管理。要抓紧制定适用城市配送的车辆相关要求, 积极引导企业推广使用符合标准的配送车型, 推动城市配送车型向标准化、厢式化发展, 加快开展城市配送车辆统一标识管理工作。邮政管理部门要研究制定非机动车从事快件收投业务的相关行业标准, 城市邮政管理部门要会同交通运输等部门, 研究出台非机动车从事快件收投业务的相关管理办法。

(十五) 严格经营许可管理。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商务等有关部门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城市配送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改进城市配送经营管理方式, 明确城市配送运输经营许可准入条件以及经营行为规范和法律责任;要会同公安、邮政管理等部门, 定期开展城市配送需求量调查, 科学确定并向社会公示城市配送运力投放标准、规模和投放计划, 研究建立城市配送运力投放机制, 探索实施城市配送服务质量招投标管理制度。

(十六) 规范货运出租管理。城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城市货运出租企业的监督管理, 研究制定城市货运出租汽车管理规定, 规范货运出租汽车的服务质量和安全管理, 禁止城市货运出租车经营权有偿使用和转让;要结合交通运输部开展的城市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试点工作, 引导企业建立城市配送货运出租运营指挥调度系统, 促进城市货运出租规模化、集约化发展。

(十七) 健全诚信考核体系。城市交通运输、商务、邮政管理部门要建立完善城市配送企业和快递企业的质量信誉考核制度, 科学制定评价内容、评价标准、评价方法和评价周期等, 完善激励机制和市场退出机制, 引导企业加强管理、优质服务、诚信经营、保障安全。

七、优化通行管控措施

(十八) 加强配送车辆通行管理。城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城市中心区车辆流量、流向、流时、货品货类以及城市配送需求, 合理确定城市配送车辆的通行区域和时段, 根据需要为高峰时段通行的城市配送车辆发放通行许可, 并提供通行便利;充分听取交通运输、商务、邮政管理等部门的意见, 按照通行便利、保障急需和控制总量的原则, 建立完善公开、公平、公正的配送车辆通行许可发放制度。

(十九) 完善车辆停放管理措施。城市负责停车管理的部门要会同公安、规划建设、商务、邮政管理等部门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 完善城市配送车辆停靠限制措施, 在部分一般车辆禁停的路段要在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情况下给予城市配送车辆必要的停车便利;施划城市配送车辆专用临时停车位或临时停车港湾;完善标志标线及停车位设置, 在大城市推广配送车辆分时停车、错时停车、分类停车, 全面清理停车设施挪用、占用现象。

八、加大执法监督力度

(二十) 清理不合理收费。城市发展改革 (价格) 、交通运输、商务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对城市配送领域包装、搬运、装卸、仓储、运输等各环节乱收费行为进行清理整顿;规范和降低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的摊位费等相关收费, 禁止零售商向供应商收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费用, 切实降低商品流通环节成本, 稳定城市消费市场价格。

(二十一) 加强价格监管。城市发展改革 (价格) 部门要会同交通运输、商务、邮政管理等部门加强对城市配送价格的动态监测, 研究建立价格监测分析制度, 适时公布城市配送平均运价, 引导市场合理价格的形成;依照相关法律法规, 严肃查处城市配送企业达成垄断协议、串通商定价格和以低运价抢夺货源、排挤竞争对手等违法行为, 严厉打击城市配送企业价格欺诈、哄抬价格等不正当行为。

(二十二) 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城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城市配送车辆的交通管理, 督导配送车辆按照规定的时段和路线通行, 按照相关规定实施停车作业, 减少对其他交通参与者的影响。城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加强城市货物运输市场监管, 进一步规范运输企业经营行为;会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严肃查处机动车非法改装、假牌假证、无证运输等严重违法行为, 营造良好的车辆通行秩序和市场环境。

(二十三) 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交通运输、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要加强物流企业监管, 督促物流企业完善内部安全管理制度, 加强驾驶人的教育、监督和管理, 加强配送车辆的例检、例保和维护, 切实落实物流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

MARKET市场

九、加快科技推广应用

(二十四) 鼓励发展先进的配送组织模式。鼓励和引导物流企业通过集中存储、统一库管、按需配送、计划运输的方式整合资源, 降低物流成本, 提升物流效率。商务、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要支持商贸流通企业发展共同配送。鼓励物流配送企业针对特定的商业聚集区和生活居住区制定专业的配送实施计划, 提供个性化的配送服务, 提高配送效率。城市交通较为拥堵的大型城市, 城市有关部门应结合实际积极推进“分时段配送”、“夜间配送”, 为有需求的商贸和物流企业提供便利。鼓励快递企业建设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快件配送体系, 探索“仓储一体化”等新型配送模式, 提升电子商务配送水平。

(二十五) 推广应用先进的设施设备。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引导企业开发使用先进技术, 大力推进标准化仓库和专业仓库建设, 推广标准化托盘、自动化搬运装卸工具、无线射频识别技术、配送路径优化技术和配送车辆动态导航技术等在城市配送中的应用。鼓励各地对用于城市配送且符合技术标准的新能源汽车实施车辆购置补贴等优惠扶持政策。

(二十六) 加快配送信息平台建设。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推进物流信息资源的共享, 建设完善城市配送综合信息服务平台, 引导城市配送企业与生产制造企业、商贸流通企业信息资源的整合, 充分发挥信息平台在城市配送运力调整、交通引导、供给调节和市场服务等方面的作用。

十、加快组织落实

(二十七) 加强组织领导。

(二十八) 开展示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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