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食品规章制度

2024-09-12

保障食品规章制度(精选11篇)

保障食品规章制度 篇1

1、低温贮存

1)冷藏贮存:0℃至-10℃条件下贮存

2)冷冻贮存:0℃至-29℃条件下贮存

2、常温贮存

贮存基本要求:

(1)清洁卫生

(2)通风干燥

(3)无鼠害

二、食品贮存库的卫生要求:

1、库内保持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

2、要安装纱门、纱窗,挡鼠板,保证无蝇、无鼠、无昆虫。

3、高温冷库温度控制在4℃-0℃。低温冷库温度控制在-18℃以下。

三、食品贮存的卫生管理

1、按入库时间先后分类存放,先进先出。

2、各类食品要分开存放、按品种种类,进库整齐存放日期分类。

3、存放的食品应与墙壁,地面保持一定的距离。离地20CM-30CM,离墙30CM,货架之间有间距,中间留有通道。

4、建立库存食品定期检查制度掌握食品的保质期,防止发生霉烂,软化发臭,鼠咬。

5、仓库要定期打扫。

6、食品贮存库内不得存放农药等有毒有害物品。

保障食品规章制度 篇2

1 立法技术存在的问题,造成现行法律可执行性差

学者周旺生曾一针见血地指出:“中国法之不行或难行的根源,首先是存在于立法环节,是立法环节的种种症状造成了法的先天不足,使法难以实行,甚至无法实行。”“现今中国法律、法规和规章中,有些法既不是良法也不是恶法;而是富有特色的笨法或劣法。这些法缺少科学的理论学说作为支撑,技术含量很差,其原则、规范和概念中都存在许多明显的毛病,实际上它们只有法的名分而并不像法,因而难以实行。”

目前我国食品安全法律难以有效执行的首要原因是立法环节上存在着诸多问题。这些问题直接造成出台的法律难以执行。其表现为多种形式。以商务部审议通过的2007年5月1日起施行《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为例。出台这部法规无疑是为了加强流通领域内食品管理,其内容有不少新思路。但其立法技术上就存在着诸多问题。第一,在职能分工方面不具体、不明晰。其中第四条规定“商务部负责全国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的行业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的行业管理,负责指导、督促市场建立保障食品流通安全的管理制度。”但这个管理办法没有划分出具体负责流通领域的食品安全责任,没有具体规定商务部门负责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的行业管理与工商、食药监、卫生等部门的职责衔接问题,这将会陷入谁都管,谁都没有责任,形成多头管理又管不好的怪圈。第二,在此《管理办法》中,商务部以行业管理定位,行业管理的具体定位是什么?行业管理显然不是行政执法,然而颁发《管理办法》的形式,是要按行政执法来运行的。另外《管理办法》中多数内容在现实中已经由工商等部门执行,经营者就同一事项要应对多个部门的管理和检查,经营者会无所适从的。第三,该《管理办法》第一条从目的上讲是为规范食品流通秩序,加强食品流通的行业管理,规范食品经营行为,保障食品消费安全而制定,可以说表述非常模糊,没有与上位法相关性的说明,不利于我国法的渊源和法律体系中各项法律法规的协调一致,相互配合。第四,一些规定不明确、不具体,缺乏可操作性。比如第六条规定市场应当设立负责食品安全的管理部门或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控本市场的食品安全状况。这项规定把现有的食品安全管理部门置于什么地位?是承认还是需要再建立新的执法机构和增加执法人员(或部门)呢?以上这些问题使得此《管理办法》虽然公布出来,但是显然不容易操作和执行,这进一步加深了法律虽多但不起作用的问题。北京大学公众参与研究与支持中心主任王锡锌批评说:“中国虽有众多的涉及食品监管的法律法规,但系统性和协调性差。很多法规和政策都是不同部门追逐利益的产物,并未合力构造一个‘从农田到餐桌’的规则系统。”因此造成各部门的法规要么都空乏无力而无法执行,要么相互矛盾,给实施带来了极大的麻烦。

2 法律繁杂,过分依赖政府监管,执行力不足

谈到食品安全问题时,提到最多的是要求继续制定、完善法律法规。而实际出台较多的为行政管理法规,其执行有赖于国家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于是把法律的贯彻执行仅仅看成了一种政府行为。2008年,由于三聚氰胺事件,敦促酝酿已久的食品安全法尽快出台。该《草案》从我国实际情况需要出发,提出了对食品安全监管的具体措施和要求。案中提到,要求建立食品生产、加工、包装、运输、储藏和销售等各个环节的质量安全相关制度,并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制度、查验记录制度、标签制度、索票索证制度和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对于责任追究改变传统的补偿性民事赔偿为惩罚性赔偿,食品违法可罚货值20倍,还制定假一赔十的新标准激励民众参与发现和打击伪劣食品。无疑这些举措将进一步推动食品安全监管的工作,但是需要指出的是这些举措仍然是一个外在的管理行为,是有局限性的。因为一个法律的有效执行是全社会的事情,特别首先应是企业自身的事情。

我们国家对食品有着非常复杂的政府监管体制。2004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明确地提出,食品监管采取“分段管理为主,品种管理为辅”。由此出现工商、卫生、海关、公安、质量监督、环保、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7个部门监管食品安全,负责食品生产链条的不同环节。相关部门都颁布了不少食品安全的检测标准,据统计,我国有食品质量标准近3000个,而且还在不断地修订和颁布。比如2008年6月1日卫生部新修订了《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然而相关主管部门仍然在叫喊法律不够,标准不足。但是仔细审视各种问题的发生,很多情况下都有众多的管理者,繁复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以及相关批准手续,但是却没有产生执法的追求结果,这是值得反思的。

再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政府要担负庞大的“执法”任务,而行政机关本身都不同程度存在着人员少、经费少以及检测手段不足等问题,这种监管和管理的效果是可想而知的。法律的制定不仅仅是防堵,还应营造一个保护企业利益的良好环境,鼓励企业从自身利益出发,自觉抵制伤害其长远目标的行为,加强企业的自律,自觉地成为执行法律的主体。

3 司法救济措施不足,消费者执法成本高,缺乏执法动力

要实现食品安全,使食品安全的法规得到有效执行,还需要发动另一个至关重要的主体——民众,使民众和媒体真正成为监督的主体。在“苏丹红事件”、三聚氰胺事件发生后,由于举证责任、侵权的数额、诉讼成本等方面的原因,绝大多数的消费者均选择了沉默。对于类似涉及广大消费者的侵权事件,如何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索赔权益,一直是困扰中国消费者的难题。在消费者群体性的侵权案件中,救济手段存在明显的不足。目前我国只有行政主导的事后问责制度,这是一种自上而下的问责,而没有民众对官员的问责;没有公益诉讼制度,没有消费者集体诉讼制度。集体诉讼在公正及有效性方面优越于其他任何方法,是社会功用最大的救济方式。通过集体诉讼方式可以最大限度地剥夺不法厂商的不当得利,可以使经营者意识到对众多消费者造成微小损害的行为不再有利可图,甚至可能使多年的拼搏毁于一旦,对其他经营者也起到很大的震慑作用。由于集体诉讼制度直接对众多的受害者提供赔偿,在解决具体争端时比所有其他可以适用的制度都更快速、妥适。

司法的救济手段不足,还表现在一些法律的具体规定上难以落实,如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虽然规定,消费者受到欺诈可获得双倍赔偿,这个双倍赔偿,实践中也很难操作。双倍赔偿事实上一般很少实现。同时举证的困难也使消费者诉讼望而却步,诉讼索赔存在着巨大的举证责任和时间成本,然而收益却很微小,这些都导致普通消费者缺少监督和诉讼的动力。这种情况无形中放纵了企业的不负责任。企业会在改进产品安全增加的成本和赔偿消费者的成本之间考量,如果发现侵犯了消费者权益,只会产生微不足道的赔偿的话,企业也就没有动力为提高安全标准付出额外成本。

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需要一个良好的监督和救济机制,这个监督机制不仅需要各级政府的监督,也需要法律救济的监督。建议放开自下而上的民众监督,建立民众主导的事前共同治理制度,让潜在受害人进行监督;鼓励集体索赔、诉讼,建立事前监督而非只是事后问责的机制。

总之,立法上的粗疏和不可操作性,体制上对监管的过分依赖,缺乏有效的公众司法救济措施,这些都使法治不彰,法律失灵,从而无法有效地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只有进行改革,开拓保障食品安全新思路、新方法,使我们的法律发挥出其应有的作用,才能真正解决食品安全问题,促进社会的进步与和谐。

摘要:国家相关部门为了保障食品安全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然而在社会生活中食品安全问题仍然不断出现,行业潜规则大行其道,法律在保障食品安全的执行中呈现出了某种无力感。究其根源,首先源于我国目前法律制定上的技术性偏差,其次法律执行局限于传统思维定式,再次司法救济手段不足。建议开拓保障食品安全的新思路和新方法,彰显法治力量。

关键词:食品安全,法律制度,法治

参考文献

[1]周旺生.法理探索[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452.

食品安全保障制度尚需完善 篇3

市场经济体制越发展,人们对市场的依赖程 度也就越高。以食品来说,过去,人们日常的饮食几乎完全在家中自制,而现在,人们大量地从市场中购买现成食品。问题是,这些买来的食品,卫生、质量可靠吗?消费者凭什么相信市场中的陌生人呢?

因为,要想保证食品的安全可靠,以及用料讲究,必须付出相应的成本。对于追求成本最小化的商人,消费者有理由怀疑他们会寻找各种机会,以牺牲食品卫生、质量为代价降低成本,增加利润。

如果不能解决消费者的信任问题,大规模的食品市场就不会在现实中出现。而对于食品来说,实际情况是存在大规模的食品交易市场。也就是说,虽然消费者满心疑虑,但他们还是不断在市场中购买各种食品。

品牌是食品安全的一种保障

看来,已经存在对这个问题的某种解决办法,尽管这个办法也许是不充分和不理想的。

确实如此。这个办法就是市场竞争。相对于生产者,消费者永远知识不足,经验不足。“从南京到北京,买的没有卖的精”这句话说得一点儿也不错。因此,不能指望消费者去直接监督生产者。消费者所能依靠的,就是生产者之间的彼此竞争。因为要在竞争中取胜,生产者就要竞相取悦消费者,他们会主动展示自己产品的优点,或明或暗地指出对手产品的不足,这在很大程度上帮助消费者解决了信息和知识不足问题。

除了直接的竞争手段外,商标品牌也是一种解决消费者信任问题的有效手段。一个商人,给自己的商品规定一个商标。如果他长期努力诚实地经营,一直向市场提供优质商品,这个商标就会被消费者记住,并成为优质商品的代名词。当商标具有了一定知名度以后,商人以往的所有努力就相当于他在市场继续存在的抵押品。他一旦不再诚实守信,消费者就会失去对商标的信任,也就是出现“倒牌子”。商人过去的所有努力就会付之东流,等于是他的抵押品被“没收”了。结果就是,在商标制度下,越是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商人,在拥有知名商标的情况下,就越会诚实守信,因为相对于他多年的努力和投入,在任何一个单笔生意中投机取巧都是不合算的。

应该说,商标品牌是一种很有效的市场制度。但是,这种制度具有相当的复杂性,在简单初始的市场中一般不会出现。商标是市场体系发展到一定程度以后的产物。这其中的要点有两个:一、即使存在某种问题,也不要轻言市场失败。很可能假以时日,市场自会发展出超出任何个人智慧的解决办法。二、市场的这种发展成熟,需要越来越严密复杂的制度基础。简单的市场,面对面的交易,对制度条件依赖很少,但这种简单的市场也无法克服许多问题。而复杂的市场,虽然能够有效地解决许多问题,但依赖的社会和政治条件要多得多。许多市场体系之所以不发达,并不是像许多人描述的那样,是由于文化或者传统等虚幻的原因,而是所处的社会环境不能为复杂的市场体系提供足够的制度支持。

市场竞争难以根本解决食品安全问题

以食品市场来说,商标品牌制度的出现,已经在解决消费者信任方面实现了很大的进步。那么,在今天的中国市场中,在已经广泛存在商标品牌制度的条件下,为什么食品安全却依然是一个棘手问题呢?

首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商标品牌体系并没有得到充分的维护和发展。从法律角度来说,商标侵权、伪造、仿冒的行为并未得到有效遏制。消费者还不能仅仅依靠商标就相信某种商品。同时,这种情况的存在也使得许多企业不愿意在建立商标声誉上投入成本。食品市场上没有商标和品牌的商品大量存在。消费者只能依靠自己的鉴别能力去判断商品质量。而这显然是远远不够的。

其次,商标品牌信誉的建立需要一定时间。现在看起来,这种发展速度要低于食品市场化的速度。结果就是在大量食品市场化的同时,却没有同时建立起相应的消费者信任机制。这就给不良商人提供了可乘之机。

除去这些原因以外,更重要的、但一般不为人所知的原因是,由于市场条件的缺失,市场不能够继续自由发展,许多国家在解决食品安全问题上行之有效的办法无法出现在中国。也就是说,市场本来是可以通过继续发展来解决问题的,但现在这种发展无法进行。

对于食品生产来说,完全交由一心赚钱的陌生人,总是多少让人感到有些不放心。换句话说,仅仅是市场竞争,并不能让消费者对食品卫生和质量完全放心。

灵活多样的企业机制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其他国家的实践表明,市场会发展出更有效的办法。从企业理论的角度来讲,企业并不见得一定要实行投资者所有制——也就是资本家私人所有制。企业可以采用的所有制结构是多种多样的。具体采用哪一种制度,由市场交易成本和企业管理成本共同决定。假如某一种商品的市场交易成本过高,需要消费者高度的信任,比如农民用的种子,这时,这个行业的资本家私有企业可能会由于市场信任度不高,竞争不过农民自己合作创办的集体所有企业。这在许多国家都是早已有之的现实情况。不少农业发达的国家都广泛存在农民自己组织的企业,农民成为企业的所有者,同时,他们也是企业的主要产品——比如种子的消费者。自己所有的企业当然可以给消费者提供更高的信任度。

这种情况往往被左翼人士理解为反市场体制的胜利。其实,这并不是什么反市场,只不过是市场主体进行成本收益比较之后的自愿选择,仍然符合市场经济的核心特征——人们之间的自愿协作和交易。

与农业合作组织类似,消费者如果对市场中的食品质量不放心,完全可以自己组建消费者合作社,购买或者租用土地、农业劳动力等各项农业生产资料,雇用职业经理人进行管理,生产出来的产品专供合作社的成员消费。实际上,在美国,许多保险公司都是由保单持有者所有的。

与资本家所有的企业相比,消费者合作的企业既有优势,也有劣势。优势在于很好地解决了消费者对商品质量的信任问题,劣势在于这样的合作企业往往不以利润最大化为经营目标,企业的效率不如资本家所有的企业高。

解决食品安全问题还有另一种办法,那就是加强政府的监管力度。但是,与建立灵活多样的企业机制相比,政府监管显然效率要低得多,而成本要高得多。依靠市场机制实际上是依靠消费者的自利来解决问题,而依靠政府监管,则政府官员的自利又会成为需要解决的新问题。

可是,目前中国基本并不存在那种消费者所有企业。这种多样化的企业所有制,要求土地、金融、劳动力等各项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和自由配置,要求这些生产要素尽可能按照价格信号的指引分配,而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专断意志控制。这些,在目前的中国根本做不到。

于是,市场在这方面的自发演变就成为不可能。加强政府监管成了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唯一办法。在这种情况下,可以预计,食品安全问题将成为一个长期难以解决的问题。

黄土坡幼儿园食品卫生保障制度 篇4

食品卫生关系重大,为进一步落实和坚决贯彻中央关于“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的命令,以确保广大幼儿的食品卫生安全,现制定食品卫生保障制度如下: 一.有效的建立卫生保障制度:

1.严格把好食品采购关,园内采购的食品,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去采购,并按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索证,已备随时检查。

2.对每天采购的食品进行严格的验收,杜绝不鲜的食品流入园内,建立食品验收本,食品验收逐一记录,食品必须与当天的食谱相符合。

3.每天检查餐饮员的操作常规,荤素是否要求洗干净,操作顺序是否正确。

4.进熟食间验收验发饭菜,检查食品是否做到烧熟煮透,现烧现吃,检查餐饮员分发饭菜是否符合卫生要求。

5.食品工作人员在已经发现咳嗽、腹泻、呕吐、发热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促离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若有隐瞒,违反规定,以经济处罚。

6.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熟食间、操作间、原料存放间。

7.谢绝家长自带的食品,如生日蛋糕等,以确保幼儿的卫生、健康。二.定人定岗的责任制度

1.园长亲自抓保健、营养工作。

2.当班教师和保育员发现食物有异常,立即停止食用,及时反映,以便采取相应的措施。

4.餐饮员持证上灶,并对当日所烧的饭菜、点心全部负责,负责炊具消毒的工作。

5.熟食间专人负责,发放当日幼儿所食用的所有食物,和使用的餐用具,一经出熟食间的食物,不得重新返回熟食间,防止食物进出的交叉感染。

三.突发事件处理制度

1.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2人以上,立即停止食用,并及时向园长汇报。

2.积极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做好安抚工作。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疑似导致食物中毒的原料、样品。4.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

5.按卫生行政要求,如实地提供事实情况。

6.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食品安全保障措施 篇5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强化食品安全工作职责,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措施,保障食品安全和在校师生身体健康,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所有食品外包装袋上有商标及QS或“SC”、厂名厂址、电话号码、营养含量表、执行标准,生产合格证(生产日期、保质期)随货同行。包装袋材料采用无毒无害材料制作。

二、按月分批次为学校供并且每月不少于俩次。学校食堂的食品进货检查验收,审验供货方的经营资格(包括: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验明食品合格证明和食品标识,甲方可索取观看相关票证。

三、所有工作人员具有健康证,持证上岗以及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等有效的相关法定证照。保持经营场所布局合理、环境整洁、人员健康。

四、仓库有完善的防投毒设施,门窗安装有防盗门窗,两人管理、分别加锁。

五、法律、法规规定检验或者检疫的食品,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明,未经检验检疫不进货。

六、存放食品区域分类存放,生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品与杂物药物隔离,食品与天然冰隔离。食品存放离墙10厘米离地面15厘米。

七、每月定期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

副食品保障供应合同 篇6

合同编号: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供应保障情况

对采购商名称)类、干杂类、水产类、水果类(物资类别)供应保障。

二、合同有效期限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有效,有效期 ,超过有效期限合同作废。

三、组成合同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食品质量标准;3.供应商管理规定;4.供应商处罚管理规定。此四项合同文件作为一体,共同具有法律效应。

四、物资类别

乙方对甲方要求的蔬菜类、禽肉类、干杂类、水产类、水果类(物资类别)进行配送,所配送的物资必须同甲方明确的品牌规格相一致,甲方可及时对品牌规格进行调换。

五、质量要求

副食品质量标准:执行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并通过相关检验检疫证明及质量检验,具体标准参见合同文件 2:食品质量标准执行。

六、配送方式

1.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甲方于周五将物资供应的品种数量将下周副食品配送计划发放乙方。

2.乙方按甲方提供所需副食品品种数量进行打包装箱或装塑料袋,、按甲方提供的时间个地点配送到位,并且按规定价格和金额开好相关票据,经甲方签收人验收签字确认,经营所需的人力、运力、物力和采购运输中的安全工作由乙方负责。其中蔬菜肉类等每日配送一次,干杂副食调料等每周二配送一次,特殊情况乙方根据甲方需求及时供应。

3.乙方配送到甲方各伙食单位的副食品必须经甲方伙食单位司务长、给养员、当日厨房值班员验收质量、现场过称,并同甲方共同签字确认。

4、乙方配送甲方副食品因质量有问题,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必须在甲方就近的副食品市场按甲方的需求购买并准时送达。

七、经费结算

甲方每月以银行转账支付的形式办理结算乙方的货款(节日顺延),乙方携带甲方生活服务中心开具的签字单据到甲方财务部门办理结算手续。

八、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的主副食质量达不到规定标准,甲方有权拒绝接受,如因使用乙方供应的质量不合格的主副食品,造成XXXXXX(采购单位)食物中毒、染病、身体不适等,乙方必须承担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同时甲方有权无条件中止协议。甲方持有副食品质量检查监督登记本,用于登记乙方配送的.问题副食品情况,若同一供应商有两次以上(含两次)的登记记录。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2.乙方不能按时组织供应且事先没有协商,造成不能正常开展生活保障。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无条件中止协议并按要求赔偿1日至3日份副食供应金额的损失。情况严重的,赔偿加倍,同时追究相关具体负责人责任。

3.甲方如不能按时向乙方提供计划,乙方可及时催促,所造成的责任由甲方自行负责。

4.乙方配送的副食品如被甲方发现有缺斤短两,以次充好,以劣充优等情况,甲方有权拒绝,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补送,连续两次发生质量和数量短少的,甲方从乙方质保金中扣除XXX元作为处罚,三次以上或情节严重的,甲方可单方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

5.乙方配送的副食品因市场短缺不能及时保障的,应在甲方规定送货时间的3小时前通知甲方;如因价格问题故意不配送的,发现一次处罚一次,每次从抵押金中扣XXX元。

6.乙方与甲方工作人员不得私下进行经济往来,收受回扣,变相收受回扣或者商业贿赂,双方均不得赠送和索取钱物,已经发现将立即终止合同,扣除质量保证金的50%作为处罚,并追究相关甲方和乙方人员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7.甲方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预约计划时,应提前电话或以其它形式通知乙方,否则乙方有权拒绝。

8.甲方因下,甲方有权暂时单方终止合同,同时及时通知乙方。

9.甲方的XXXXXX(具体负责部门)具体负责对乙方的日常监督和管理,定时对乙方配送情况进行检查。

九、合同争议解决办法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有权向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不可抗力

若因自然灾害、战争、封锁、政府禁令等因素引起的合同失约情况,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可解除合同或延迟履行而不承担责任。

十一、其它约定事项

乙方在甲方XXXX活动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XXXXXX法规、保密规定等法规制度、服从甲方XXXXXX管理制度和纠察、巡检察人员管理,不得在XXXXXX从事与保障无关的其它任何活动。不得影响和干扰甲方的任何活动,遵守市场规定,正当、合法、诚信经营。如有违反,按照甲方有关规定执行,涉及国家法律的移交当地司法机关处理。

十二、合同数量

本合同一式叁份,正本贰份,甲乙双方各壹份;副本壹份,甲方壹份。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代表(签名):

保障食品规章制度 篇7

关键词:食品,标准化,质量安全,措施

1 标准化的原料生产, 是食品质量安全的首要条件

对于食品的质量有重要的影响的是原材料的质量, 这是由食品本身的特点决定的, 原材料的质量直接决定了食品的质量, 所以要从源头上控制食品的质量, 实施标准化作业, 要做到如下几点:

1.1 完善标准体系的建立

对于农产品的质量要建立规范化的标准体系建设, 对于农产品的标准要按照无公害的绿色产品来对待, 从产地的环境到品种要求, 从生产技术到加工技术, 其中的每一个环节都要严格按照质量标准体系来执行。

1.2 严格执行标准化质量体系

对于农产品的产地要有严格的标准要求, 在选址的过程中, 要进行严格的考察, 看产地周围是否有污染源, 对于产地的土壤和水源的质量进行检测, 看其是否符合规范标准。在对原料进行贮藏运输的过程中, 要对温湿度和周围的环境有严格的限制, 保证原材料的质量标准。

2 标准化的生产加工是食品质量安全的重要保证

食品产品相对于其他产品来讲, 对于加工制作的条件有严格的标准, 加工制作的条件和规范的操作是保证食品质量的重要措施。

2.1 环境场所的标准化。

对于食品加工的场所要有严格的环境限制, 严格按照卫生和防污染的相关标准布置。同时还要对加工场所周边的环境严格限制, 避免污染源的存在。

2.2 厂房设施的标准化。

在对厂房进行设计的过程中, 要充分的考虑到食品加工生产的特点, 要便于卫生清理, 保证卫生条件符合食品生产的环境标准。要保证厂房的通风换气和防护设施, 还要有专门更衣室、厕所和淋浴室。对于原有的普通产品车间进行改造的食品生产厂房, 要经过严格的设计后再投入使用。

2.3 设备的标准化。

生产加工食品的设备必须是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 盛装食品的器具要经过严格的消毒并且耐腐蚀易清洗, 一定要使用标准化的设备。

2.4 人员的标准化。

食品的加工制作是由人来操作完成的, 所以对于人员的健康有严格的标准要求。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操作人员, 必须经过健康检查, 取得资质后方可从事该项工作。并且在上岗之前, 要经过专业化的培训, 具备相关知识后准许上岗, 不允许普通生产人员代替。

2.5 工艺、规程的标准化。

在生产加工的过程中, 每一个步骤都要严格按照标准的程序执行, 统一规范, 便于管理。

2.6 加工操作的标准化。

在进入加工车间之前, 操作人员要进行严格的消毒工作, 穿戴工业生产服装。对于原料和辅料的比例配备要严格按照规范标准执行, 加工程序应当标准规范。

3 标准化的使用食品添加剂, 是食品质量安全的必备要素

食品产品的特点之三是在生产过程中大都需要添加食品添加剂, 以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 或为满足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最近的塑化剂风波等事件, 暴露出食品添加剂使用中存在着擅自扩大食品添加剂使用范围、过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或本身质量有问题的食品添加剂等问题。因此, 食品生产过程中,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必须按标准规定执行, 不能随意添加。

新修订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原则、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使用范围及最大使用量或残留量, 为正确使用食品添加剂提供了有效的指导与标准化的依据。

4 标准化的检验是监控食品质量安全的关键环节

食品产品的特点之四是它的质量安全指标的不稳定性。因而, 从制作、加工到销售使用的质量安全, 都离不开检验的监控。而其检验结果的可靠性要靠标准化来保证。在食品检验过程中, 只要一个环节不标准, 就会影响检验结果真实可靠性。

首先, 要建立标准化的实验室, 使实验室具有对食品感观、物理、化学、微生物、重金属等涉及质量安全指标的检验的各项功能, 为检验提供标准化的环境;按有关标准规定购置标准化的实验仪器设备, 并按期检定合格;备齐各种产品标准, 根据产品标准要求和检验需要, 正确选择试验方法标准, 根据标准规定和实验技术要求, 制定相应实验技术操作规程;根据实验要求及有关标准规定, 对实验人员进行标准化培训、持证上岗。

然后, 根据实际需要, 对受检食品进行标准化检验。一是, 抽样必须标准化用标准规定的抽样器具, 以标准规定的方法抽取标准规定的数量, 保留标准规定的备样;二是严格按标准规定制备实验样品和对样品进行前期处理;三是严格按技术规程进行标准化的试验操作, 记录各项数据与结果。

最后, 严格按标准规定对实验数据进行修约处理, 确保结果数据的有效性按规范要求编制检验报告, 根据有关标准规定做出极限数值判定, 给出准确的检验结论。

5 标准化的包装, 是防止食品流通中污染的必须措施。

食品产品的特点之五是在流通中必须有必要的包装。食品包装的最主要目的除了便于存放储运外, 还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防止流通中的污染。包装食品的物品必须由符合有关食品安全卫生标准规定的、不对食品造成有害污染的专用材料制作;各种食品盛装桶、箱、罐、瓶、袋、盒等包装物的结构、尺寸、强度、密封性等都必须符合有关标准规定, 以便于流通过程中的存放与运输, 同时满足对有害侵蚀与污染的防护, 防止食品的变形、损坏、流失、污染与变质。

结语

食品是人们生活的基础保障, 是必不可缺的, 所以食品的质量安全至关重要, 不仅对人们的身体健康有直接影响, 同时对于社会的稳定经济发展都有所影响。要保证食品的质量安全, 就要从原材料的供应到生产加工的各个环节都要给予足够的重视, 每个环节的疏忽都可能对质量造成影响。只有严格按照质量标准执行, 才能够保证食品的质量安全。

参考文献

[1]王华书.食品安全的经济分析与管理研究[J].南京农业大学, 2004.

[2]陈磊.论标准化在食品质量安全保障中的作用[J].2012年度标准化学术研究论文集, 2012.

[3]孟静.吴裕健.刘睿.食品质量安全标准先行[J].2011年度标准化学术研究论文集.2011.

保障食品规章制度 篇8

拜耳公司是世界知名的全球制药巨头。拜耳(中国)有限公司主要负责拜耳集团在中国的投资业务以及为已建立的合资、独资企业提供支持服务。其在大中华区拥有23家公司,其中11家公司的生产设施现已投产,为公司涉足的所有业务领域提供支持。所属拜耳作物科学(中国)主要生产和销售有益于健康的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等作物保护产品,帮助农民提高作物质量和产量。问题

食品安全问题是广受社会关注的重要问题之一,其中,因缺乏技术指导,农户使用农药不规范、不科学成为导致农产品不安全的重要原因。这不仅影响消费者的健康,同时也影响农户并波及产业链上相关企业的利益。拜耳作物科学(中国)有限公司基于农药使用指导实际发现,要从根本上解决食品安全问题,面临集合产业链各方力量的挑战。

解决方案

在日益严峻的食品安全形势下,2011年,拜耳作物科学(中国)有限公司联合蓬莱好日子果品专业农村合作社、北京艾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深圳鑫荣懋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大型超市等上下游合作伙伴,发起了“食品链合作伙伴项目”,并在优质苹果产区烟台的大辛店镇设立了试点基地。该项目计划将中国生产的农产品的质量标准提高到与欧盟相关标准一致,使本地居民吃上放心菜,并为那些向欧盟出口农产品的中国企业带来扩大市场份额的新机会,筑起一道从田间到餐桌的防线。

从源头指导农药使用,促进种植安全

产业链上最关键的环节在于从源头对农户进行专业种植指导。拜耳作物科学首先为农户提供技术领先且质量稳定、不断创新的植保产品。其次,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每年年初依据当地的气候特点、病虫害测报,根据绿色食品标准以及企业标准(如沃尔玛或家乐福的进店标准),为果农量身定做作物病虫害综合治理解决方案,并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不断调整和优化;在需要打药的时间节点上,拜耳把农药配好,将药包送到果农手里,然后回访,跟进使用效果,这样的流程一年重复十次。第三,除了引导加入“食品链项目”的果农按照约定严格执行项目规范操作外,定期派出专家提供面对面的技术服务和指导。

食品链项目关注食品安全,同时关注环境保护。拜耳作物科学开发了减量使用农药的技术,专门研发的低水量、低容量的新喷头并投入使用,使农药可以最大限度地落到植物上面,同时可以防漂移,保护邻近的土壤和水体;修砌农药空包装回收池,进行科学处理,减少污染。

食品链项目还帮助农民提高水肥、安全等方面管理,全面实施全球良好农业操作规范(GAP)。依据苹果农事操作特点,给每个农户都发放了项目基地“护照”,记录果农信息及全年的每一个农事操作,具体到喷药剂量、时间、作物生育期及面积等,做到苹果相关种植、管理信息的可追溯。

邀请全产业链参与,建立可追溯体系

拜耳作物科学还设立专业的食品链合作伙伴项目小组,除农户外,也为供应链其他各方提供服务:一方面,关注食品加工企业和零售商的需求,配合实现可追溯管理体系;提供MRL(最大残留限量)服务及Global GAP(全球良好农业操作规范)培训,从而保障安全、优质且质量稳定的原材料的可持续供应,以提高其市场竞争力。另一方面,在公司内网建立MRL检索库,以方便员工更好使用;同时,培训基层服务人员,使其根据食品加工企业和零售企业的要求,指导并监督农民生产出达标的农产品。

目前,在拜耳作物科学指导农户科学种植的同时,艾物负责植保产品的发放以及辅导和监控果农按照标准操作规范执行,鑫荣懋则负责收购苹果并直接供货至大型商超,形成覆盖产业链的可追溯体系。

成效

拜耳作物科学的食品链合作伙伴理念和实践已经得到广泛的认可。在中国,经过三年的实践,拜耳作物科学已与多家行业领先的零售商、果蔬供应商、加工和出口商以及果蔬种植基地建立了食品链合作伙伴关系,将食品链条各环节有机衔接起来,形成各方的共赢。

其中,农户生产总成本减少了约20%-30%,收益增加了20%-30%,且因减少了中间环节,仓储和运输利润相应增加,安全的农产品也在国内外市场有了更多的竞争力;作为农药解决方案提供商,拜耳知名度和美誉度得到增强,并在农民的增产中,获得业务的进一步增长;合作伙伴获得优质、安全的农产品供应,得到消费者信赖;最终,绿色产品有利于消费者的饮食健康。

此外,科学的种植方式使环保成效明显。以往果农田间劳作用水量很大,现在通过培训和使用拜耳专用喷嘴后,节水量达到30%-50%。同时由于喷嘴的防漂移设计以及果农用药后要三次清洁包装袋,并将其放入回收池内,有效减少了农药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食品链项目在大辛店镇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目前该镇已经有800多户共2000多亩苹果园加入。经过5年的探素,目前该食品链项目已相对成熟,链上各方发挥各自优势,均可受益,共同探索出了一套适合中国国情的合作社可持续发展、小农户种植的食品安全保障模式,已经可以推广和复制到其他地区。

展望

拜耳中国将一如既往地将自身发展与解决社会问题相结合,并乐于与相关企业开展更多的合作。计划到2015年,在本土推行100个“食品链合作伙伴”项目,与整个食品链上的农户、加工厂、批发零售商合作,实现“从农场到餐桌”的全程管理,实现利益相关方的“多赢”。

加强监管 着力保障食品药品安全 篇9

伴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国的食品药品行业也逐渐趋于繁荣,为满足我国人民对生活生平不断增长的迫切要求提供了切实的保障。然而,速度是一把双刃剑,在食品药品行业高速发展的过程中,由于制度本身的建设完善、企业责任意识的提高、各级部门监管力度的加强等诸多事项的滞后发展造成了我国食品药品行业中“毒胶囊”、“皮鞋果冻”、“皮鞋酸奶”等种种怪象的出现。

我国食品药品行业怪象丛生,究其原因则是多方面的。从制度上说,我国药监行政问责制度、药品招标制度等相关制度不够健全,亟待完善。比如说,有药企披露,国家层面一直没有GMP认证,容易出现以次充好。在制度存质疑、监管有缺陷的情况下,让公众对中国食品药品安全恢复信心确实很难。从企业道德意识和责任意识角度上看,同样不能给公众信心。“毒胶囊”涉事药企被爆9家,目前没有一家公开道歉,企业家连最基本的态度都没有,更不要说社会责任。当然社会责任感的培养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也不能完全靠企业自觉,需要制度、监管、监督等手段共同倒逼企业提升企业提升社会责任感。除此之外,政府监管不力和滞后现状也是造就今天行业局面的原因之一。

食品是延续生命的必须物,药品是挽回健康的救命物。食品和药品的安全保障是监管和执法部门的首要工作。打击食品和药品安全犯罪,不只是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正义,更是在打一场形势严峻的公众健康保卫战。针对食品药品行业安全监管存在的具体问题,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首先,完善行业标准制定机制,制定科学、符合公众利益的行业标准。由于我国的标准制定机制并不完善,一些标准甚至于是行业内的企业主导制定的。为了迎合已经是一团劣质企业挤占行业的局面,一些行业形成的已有标准持续走低,开始无标准或低标准的恶性循环。

其次,主动严查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有关部门要拿出刮骨疗毒的决心,为保民众健康,严格执法,不遗余力。我们食品药品为何难绝隐患,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一些地方政府或部门在食品药品管理中,瞻前顾后,总害怕执法太严太重,会损害地方经济,危及行业利益,因此,一些堪称地方经济支柱和产业龙头的企业被卷入食品药品丑闻时,有的地方监管部门往往“板子高高举起,轻轻落下”,不敢主动出击,严查严办,造成那些不法企业违法成本低,不用担心倒闭关门,有恃无恐的局面。

最后,依法惩治,让食品药品企业对安全事件担起应有的法律责任。对那些为了商业利润而至民众健康于不顾,视国家法律为无物的不法商贩保持“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查办。

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计划 篇10

一、加强组织领导

1、结合实际,对街道食品安全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充实,由街道办事处主任任主任,分管领导任副主任,成员为相关责任单位负责人。委员会在卫生院卫生监督协管站设办公室,各社区设立相应机构,确定专人负责,健全食品安全队伍,从组织上保证工作的开展。

2、每季度定期组织召开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全街道食品安全工作,及时传达和学习上级关于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遇到重大食品事件要及时处理并在第一时间向上级部门汇报。此项工作将纳入年度目标进行考核。

3、根据各个时间段食品安全情况,在“五.一” 、“十.一” 两个黄金周期间和“端午”、“中秋”两节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二、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1、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开展行业诚信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工作。

2、做好舆论宣传工作。通过张贴标语,板报等各种宣传途径,努力营造全社会参与监督食品安全的良好工作氛围,增强人民群众食品消费的维权意识和责任意识。

3、做好社区信息员的两期培训工作。重点是食品安全的相关知识,提高信息员的业务知识水平,发挥好信息员的积极作用。完善食品安全工作监管和信息反馈体系建设,确保信息畅通。

4、发动社会监督。公布举报电话,引导和鼓励消费者,对制售假劣食品的行为和违法违规生产经营食品的行为进行举报,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三、做好基础工作

1、摸清底数,掌握情况。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要进一步摸清辖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餐饮服务及个体业户,有证无证的要做到心中有数,并及时上报上级业务部门,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2、收集信息,确保畅通。做好信息采集工作,充分调动社区信息员的积极性,及时发现并采集食品安全相关信息上报至街道食安办,由街道食品安全办公室根据情况做出相应处置 。

四、抓好重点工作

要重点防止食品安全集体群发安全事故的发生,突出抓好以下两方面的工作:

航空食品质量和安全保障体系 篇11

航空食品的特点

航空食品,系指提供航空运输这一特定环境中的人食用和饮用的一切物品。从卫生角度讲,航空食品与普通食品一样,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法规和卫生标准;所不同的是航空食品从生产到加工到机上食用,整个过程运转周期长、工艺复杂,而且所有食品均在空中飞行时食用(包括机组成员和乘客)。航空旅客流动量大、分布广的特点已构成流行病学上的易感人群,极易造成食源性疾病的暴发和传播,所以依据ISO9001:2000、HACCP和SQF2000CM对航空食品生产和服务的过程和产品进行系统、有效的安全和质量管理十分必要;另外,航空食品的生产、储藏和运输将耗费大量的资源,产生的废水、废气和噪音对环境造成较大的影响,所以也应在组织中建立和实施ISO14000:1996环境管理体系。

航空食品安全的影响因素

食品安全是指食品及相关产品不存在对人体健康现实的或潜在的侵害的一种状态,也指为确保此种状态所采取的各种管理方法和措施。目前航空食品供应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第一、食品结构复杂:飞机上供应的食品中生冷、高蛋白、高糖类多,易腐败。第二、加工储存时间长:民航食品从准备、加工、储存到食用的间隔一般在4-8小时,如储存不当,易造成食物中毒。第三、食品采购供应的渠道多:机上供应的食品除了主菜和炒菜,由民航企业自行加工外,其余食品及容器用具、包装材料全部从外部采购,而且采购点多,变化不定。

影响航空食品安全的污染因素

微生物污染

微生物污染包括细菌性污染、病毒和真菌及其毒素的污染。引起食源性疾病的微生物主要有:沙门氏菌、致病性大肠埃希氏菌、单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霍乱弧菌等。这些致病性微生物主要存在于肉食、家禽、鸡蛋、大米等食物中。在机体免疫力较低的情况下,引起以腹痛、腹泻、呕吐为主的急性消化系统疾病,更严重者还可引起小儿急性脑炎等恶性疾病。

农业种植、养殖业的源头污染

农业种植和养殖业的源头污染是食物中毒的“二号杀手”,我国有两到三亿农户在生产所有食品和食品原料,鱼、肉、蛋、奶、粮食、水果、蔬菜。还有数百万计的中小型食品加工企业。13亿人口所吃的加工食品大部分都是由他们生产的。以现在的规模,素质和守法意识,在加上市场经济的利益驱动,也会造成源头污染问题。

环境污染

通过食物的富集,人类从食物中摄取了种类繁多的有毒、有害物质,而这些有害的化学结构和性质经过动植物的作用后变得更为复杂。化工厂排放的化学物质、煤烟粉尘、酸雨中的化学物质等都是大气污染源;水体污染也因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的排放日益严重,使渔业和农产品的安全性受到威胁。过量施用氮肥使大量的硝酸盐积蓄在作物体内,对作物本身无害,但对人畜有害。例如利用焦化厂废气生产的氨水,酚的含量高,造成土壤的酚污染,使农产品的品质下降,食品有异味;磷矿石中除含磷外,还含有砷、镉、铬、氟、汞、铅等,长期使用也会造成污染。农药的过量和超范围使用,使食品中农药残留量增大,危害更严重。

食品添加剂(防腐剂)、新原料、新工艺等对食品安全的影响

动物性食物中的化学物质主要来自饲料添加剂。抗生素是畜禽养殖业中常用的饲料添加剂,应用量过大或使用不当,都可通过食用肉、蛋、奶途径将抗生素转移到人类身上。近年来为刺激植物和畜禽生长而应用的激素类化学物质种类也增多,这些激素的残留物转移到人体,对儿童造成的危害尤其严重。新工艺也可能带来食品的安全问题,如使用食品新型包装材料、大孔树脂吸附纯化、食品辐照等新的食品加工工艺。目前,研究人员对这些新工艺在食品加工中的性质和利害还未全面了解和掌握,因此可能带来新的食品安全问题。另外,从国内外转基因生物的研究来看,转基因食品具有潜在的危险,可能损害人类的免疫系统,可能产生过敏综合症,可能对人体有毒性,对环境和生态系统有害,对人类和人体存在未知的危害等等。

影响航空食品质量安全的管理因素

食品质量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可以称为影响食品安全的管理因素。食品质量是指食品满足消费者明确的或者隐含的需要的八大特征(食用性、内在的特性即原辅材料的种类和形状、营养特性、感官特性、安全性、卫生性、时间性、经济性),其最基本、最重要的要求就是卫生安全。食品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管理方针、质量标准体系、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等一系列内容。质量管理体系的核心内容是保证食品的质量,因此食品质量管理体系就围绕食品安全卫生的一系列有效监控体系,食品质量控制是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食品质量监控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法律法规、标准缺乏完整性,食品质量的检测体系、认证体系不完善。中国现行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并非以食品安全为目的精心构建而成,而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逐步自发形成的。结果,获得各国一致认可的确保食品安全的法律原则和制度,并没有被完整地贯穿到现有食品安全法律体系中。而且,很多应当以食品安全来统领的法律制度,并没有把食品安全作为立法目的来统领。现行的食品产品卫生标准的覆盖面不广,常发生国外提出某项安全限量标准技术壁垒后,我们才开始被动地着手建立相关标准,这种局面给中国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形象和产品竞争力带来了很大的负面影响;至今尚未建立有效的食品安全和质量可追溯性制度。行之有效的跟踪体制和“快速预警系统”不仅是查明食品安全问题来源的有效途径,也是参与全球竞争、应对技术壁垒的需要。而中国尚未建立有效的食品安全和质量可追溯性制度,成为制约中国食品安全有效监控的瓶颈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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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安全食品的发展现状

构建了“从土地到餐桌”的技术、质量、认证全程质量监控标准体系,形成了符合国情的安全食品生产和加工体系。

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借鉴国际上“有机食品(Organic Food)”,“自然食品(Natural Food)”、“生态食品(Ecological Food)”、“健康食品(Healthy Food)”等方面的管理经验,结合本国国情,首先以无污染、安全、优质的安全食品新概念为基本特征,构建了绿色食品质量标准、监测检验、商标管理、组织服务组成的产业发展体系,形成了以“标准体系-质量认证-标志管理”为主线的运行模式。以统一的标准和统一的形象面对市场,组织企业和农户共同参与开发,在一些地区形成了“生产基地-龙头企业-品牌-市场”良性运转的产业链条。AA级绿色食品标准及绿色食品全程质量控制标准体系也已初步建立。

新型的微生物控制技术

栅栏因子

德国学者Leistner等人把食品防腐技术方法,如高温、高压处理、低温冷藏或冻结、控制水分活性(AW)、调节酸性(pH)、采用辐照、控制氧化还原电势、添加防腐剂等归纳成栅栏因子(Hurdle),并提出食品防腐就是调控这些因子,打破微生物的内平衡(Homeostasis),形成特殊防止食品腐败变质的栅栏,对食品防腐的联合作用,即栅栏效应,将其命名为栅栏技术。如果将栅栏技术与关键危害点技术HACCP和微生物预测技术协同起来,可以设计、优化、加工出卫生安全、耐贮藏、营养丰富、风味独特的食品。

活性包装

活性包装(抗菌包装、鲜度指示器、时间——温度指示器)是食品包装的现代发展方向,可以更能延长货架期和提高食品安全性。将来,装有计算芯片或集成电路的包装会出现,它将包括了从原料到产品很多信息以及时间——温度变化过程、价格和产品说明等多项信息,它将能最大限度地和消费者进行更加全面信息沟通。总之,在全程食品加工链的卫生控制中,把现代食品包装作为一个栅栏因子对待,加强食品包装这一因子水平的栅栏作用,可以较大幅度地降低其它因子强度,从而大大降低加工过程中栅栏技术强度,如降低杀菌程度、改变冷藏温度、减少防腐剂添加量等,对提高食品品质、保证食品安全、降低生产成本均有益处。

食品质量和安全的政府管理

航空食品生产企业除了要遵守国家关于食品生产企业所必须遵守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传染病防治法》等外,还要服从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的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第4章卫生监督,《实施细则》第10章第107条,均注明了国境口岸内向入、出境交通工具提供饮食服务的单位,必须接受检疫机关的管理规定。

在我国,国家实行食品卫生监督制度,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都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该法适用于一切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具、设备、洗涤剂;也适用于食品的生产经营场所、设施和有关环境。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关于食品生产企业的设立、工厂的选址设计与设施,企业的卫生管理,及对产品的各项要求等均适用于航空食品生产企业。此外,有关部、委,各地方立法机构等制定的一些规定、管理办法等,不仅适用于地方企业,对航空食品企业也具有同样的约束力。

由于食品市场有着不同于其他产品市场的多个重要特征,使安全食品管理不同于一般消费品的管理,除依靠市场主体建立在维护自身利益基础上的自律来规范外,更要依靠政府超经济的强制力量来规范。在食品安全的政府管理上,发达国家都建立了适合本国,且与国际接轨的食品安全与农产品质量管理体系。横向管理体系以各种法律法规健全、组织执行机构配套、政府和企业逐步建立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的预防性控制体系为特征。纵向实施从田头到餐桌的全过程管理。在管理手段上强调制度手段与行政手段等多种手段的组合。制度手段包括:制定完善食品安全标准,包括产品本身的标准,也包括对加工操作规程等标准;建立检验检测体系;实施市场准入制度;规定严厉的法律责任。行政手段包括:监督检查,如卫生抽查、罚款、查封、扣押和禁止销售、禁止移动等强制性措施;食品安全教育宣传;生产操作培训;组织、支持和鼓励食品安全方面的科研和合作等。为了使安全食品政策效能发挥最大,近年来发达国家开始对安全管理规制进行成本效率的分析研究。1995年,美国农业部成立了规制评估和成本收益分析办公室。其他许多国家也采用了一些规章性的审核,所有OECD成员国的政府部门都已要求使用一些科学方法对规制进行评估。随着要求运用成本收益准则对联邦管制进行分析的发展趋势,经济学家如Arrow等提出了环境、健康和安全管制的成本收益分析原理;Antle提出了有效食品安全管制的原理,并结合Rosen的竞争性企业生产品质差别的产品模型和Gertler、Waldman的质量调整成本函数模型,构建了肉类企业的理论和计量经济成本函数模型,检验“产品安全性不会影响生产效率”的假设。经对厂商调查数据的分析,发现这个假设并不成立。由此估计食品安全规则在牛肉、猪肉和家禽业等不同产品上产生的影响,结果发现实施食品安全规则的成本会超过美国农业部估计的收益。除了很小的企业,在每磅肉上实施规则的成本大约是一致的。其他的重要成果如French、eighbors、Carswell、Williams和Bush估计了企业履行食品加贴标签法规的成本。与国外不同的是,国内学者在研究我国食品安全的政府管理上,主要集中在政策面的描述及对现有政府管理失灵的分析上,主要涉及到: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法制化;建立和不同规模、组织的生产者对安全蔬菜供给推广速测技术、创建专销网点、实施产地标识制度、试行追溯和承诺制度;消费者教育;完善保障体系,包括健全标准体系、完善检验检测体系、加快认证体系建设、加强技术研究和推广、建立信息服务网络等。

食品质量和安全保障体系研究进展

综上所述,食品安全不光是技术问题,也不仅仅是经济问题,实际上是社会问题。纵观世界,国际社会和发达国家已有许多好的经验和做法值得借鉴;但食品安全问题的真正解决,尚需假以时日。食品安全涉及管理体制改革;法律法规设立;生产市场准入体系的建立;检测评估资源的整合;技术法规技术标准体系的建立;还有认证认可、信息网络、危机确认“应急、风险评估”预警、培训教育乃至道德信用规范的建设。

目前我国标准管理体系框架与监督体制是按照一个部门监管一个环节,要建立一个适应市场经济发挥、符合我国国情且与国际接轨的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应建立和完善食品污染与监测信息系统、食源性(化学性和生物性)疾病的预警与控制系统,尤其是开发多残留快速和标准化的食品安全检测技术与方法的研究,加快现代化新技术的应用。并建立有效的部门之间组织、管理和协调机制,实现企业自律、工商监管、社会监督的三位一体的监管模式。针对食品安全标准实施的现状,GMP、ISO和HACCP三种标准管理体系一体化整合是必要的,如果食品生产企业通过标准体系整合后的有效实施,将大大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同时避免了分别建立实施这三种体系所带来的资源浪费,也是加快建立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而且能够顺应国际认证发展趋势。

(作者单位:中国农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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