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停工停产期间值班工作的通知

2024-08-22

加强停工停产期间值班工作的通知(共5篇)

加强停工停产期间值班工作的通知 篇1

公司所属各矿井、机关各处室:

为进一步加强矿井监管,确保矿井停工停产期间安全,现就领导值班、驻矿人员汇报登记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值班要求

1、公司机关,严格执行2012年7月12日印发的《嵩阳公司领导调度值班制度》。

2、每天18:30—19:30,必须有值班领导在调度台听取矿井值班领导当天安全生产情况汇报,认真做好记录并签名,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3、每天由值班组长指派当班人员7:30—8:00、19:30—20:00,在调度台接听驻矿人员工作情况汇报,登记驻矿人员出勤并签名。

4、各矿井董事长(总经理)每周六、日至少在矿值班一天。双休日、节假日矿井董事长(总经理)不能值班的,要安排两名副职矿长同时在矿值班。

5、不按要求值班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通报批评和经济处罚。因此延误应急处置造成事故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驻矿人员要求

1、驻矿人员要按照郑嵩〔2012〕280号文件要求,认真做好驻矿工作,切实落实驻矿责任,加强对所驻矿井进行监管,确保 停工停产期间矿井不发生违法违规行为。

2、驻矿人员不得擅自离岗、脱岗,确有实际情况要离开所驻矿井的,要向部门负责人请假,待替岗人员到位后,方可离开。否则,不予订工。

3、驻矿人员要做好驻矿期间有关记录,每天7:30—8:00和19:30—20:00,用矿井调度室电话向嵩阳公司调度值班领导汇报当天矿井情况。不按规定时间汇报的,视为旷工。

4、驻矿人员在驻矿期间遇到双休日、节假日的,由所属部门在本人驻矿结束后及时安排调休,嵩阳公司劳动社保处不再增加加班工资。

汇报电话:85506880 85506890

加强停工停产期间值班工作的通知 篇2

司属各部:

为切实做好停产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保证公司安全生产,停产期间,一律全面检修。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分厂(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发展的关系。

二、各分厂(部门)要充分利用停产检修这一时机,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监控和事故隐患的整改,治理和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确保二、三、四季度的安全生产,防止和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要合理安排时间对冶炼设备、排水、提升运输设备设施进行检修,清理和维修起重设备,安全通道,并结合实际制定停产期间的检修计划和安全防范措施,保证安全、有序地完成检修任务。

三、要加强停产检修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督查和监管,防止出现松懈情绪和恢复生产中的突击生产、超负荷生产、无视安全生产的情况,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停产检修工作顺利进行,杜绝工伤事故的发生。

四、认真组织恢复生产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尤其是对炉前及高压配电室,电工,天车,机修工段等区域、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要加大检查督查力度。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检查责任制,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五、切实加强停产期间的值班和保卫工作,保持公司的平安和稳定。各分厂(部门)要按照公司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各分厂(部门)领导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对本部门内重点部位、仓库、水泵房和高压室,配电室等重点岗位值班和检查,确保公司财产平安和公司的秩序稳定。

六、请各分厂(部门)将各停产检修期间发现的安全隐患,设备隐患报公司安全环保部。

青海华新冶炼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环保部

加强停工停产期间值班工作的通知 篇3

关于做好2017年春节期间值班工作的通知

为切实做好2017年春节期间值班工作,确保我区社会安全稳定,按照区委办公室区zf办公室《关于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值班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值班人员安排

本次值班安排分为12369值班和应急值班,人员安排详见附件。

二、值班时间和地点

应急值班组值班时间为当日上午9:00时至次日上午9:00时,持续时间为24小时。12369值班组由行政机关值班人员坐班,时间为上午9:00-12:00和下午14:00-18:00,其他时间段由鲜光银同志负责接听值班电话并及时报告值班组长。值班室设在区环境监察支队401办公室,值班电话为89812369。

三、有关要求

(一)12369值班组行政机关值班人员必须到值班室坐班,坐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必须完成以下工作:一是电话查询了解国控、市控、区控重点企业环境安全有关情况并作详细记录;二是接听值班电话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值班组长;三是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预警性、行动性信息,必须在事发后2小时内报告区委、区zf值班室,对需要区zf或区级有关部门实施增援或救援的,必须在事发后1小时内报告区委、区zf值班室;四是每天15:00时以前通过电话或传真报告当天值班情况,要求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节日结束当天15时前向区zf值班室报送节假日期间本单位值班总体情况。

(二)12369值班组的另2名工作人员要求每天外出巡查,尤其要加强对重点行业和企业的排查力度,每天至少现场检查2个以上重点企业,并将检查情况及时反馈值班组长。

(三)应急值班人员实行24小时待班制,要求在接到值班组长通知后1小时内赶赴现场。

(四)值班组长要做好当日值班记录并及时移交下一班值班组长,做好交接班工作。

(五)值班人员电话号码有误或有改变的要及时与值班组长联系。(六)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必须保持通讯畅通,并准备好执法文书、取证仪器设备(区环境监察支队负责),监测仪器设备(区环境监测站负责)。值班人员值班期间一律不得饮酒。

(七)值班车辆不得随意调用,确有特殊情况需调用的必须征得值班领导同意并及时告知值班组长。

(八)值班人员不得随意调换,确有特殊情况需调换的必须征得值班领导同意并及时告知值班组长和鲜光银同志。

高考期间工地停工通知 篇4

金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斗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新区公共建设局,市安监站,各相关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根据市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我市X年普通高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招[]2号)要求,为控制考场周边在建工地考试期间噪音,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X年6月6日18:00至6月9日18:00,我市考场周边在建工地一律停止施工,请各有关单位及工地(详见附件)予以支持和配合。

二、考试期间,请市、区安监站对考场周边建筑工地的停工情况进行全天监督,一经发现有未停止施工的工地,要对相关企业进行严肃处理。

附件:X年X市高考考场周边需停止施工的工地一览表

X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X年5月30日

高考期间工地停工通知2

各区住房建设局,各新区城建局、前海管理局,市质监站,市市政站,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配合xx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做好x年高考和中考期间建筑施工噪声管理,确保x年高考(6月6日至9日)和中考期间(6月24日至26日)我市考生有一个良好的考试环境,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各单位应全面加强高考期间建筑施工噪声管理。在高考和中考期间,全市所有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提前调整施工计划,加强建筑施工噪声管理,严格控制施工噪声,严格执行环保部门噪声许可制度。

二、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暂停办理申请高考和中考期间的《建设工程噪声作业施工意见书》。

三、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监督机构应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巡查监督,及时制止影响考试环境的施工噪声作业。

特此通知。

xx市住房和建设局

x年5月22日

高考期间工地停工通知3

各建筑施工企业及有关单位:

x年全国普通高考即将开始,为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6月7日到8日为高考时间,从6月6日上午8点到6月8日下午18点各考点、住宿点周边500米范围内建筑施工工地(包括装修施工),全部停工。(考点:高安中学老校区、新校区,高安二中、高安三中;师生住宿点:新高安宾馆、锦惠大厦、瑞雪宾馆及四个考点住宿部)。

二、为了从严控制施工噪音,从下文之日起至6月5日,市区各建筑工地晚上18点以后停止施工,严禁夜间施工作业,以便考生考前安心复习和休息。

三、停工期间监理单位应签证同意工期延期,作为竣工备案核查资料。

四、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作好高考期间的施工安排,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此事,本局将即时派巡查组到各相关工地巡查,发现未按要求落实或有举报的,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罚。

xx市城乡规划建设局

x年6月1日

高考期间工地停工通知4

xxxx镇各施工企业:

在高考期间(6月7日—6月9日),为了不影响考试环境,根据xxxx州招生委员会《关于召开高考联席会议的.通知》北招委字[xxxx]04号会议要求,学校及居民楼附近建筑施工企业由于施工噪音大,影响考生正常考试和休息,要求24小时停工,建筑施工噪声应控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xx)1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昼间55分贝,夜间45分贝的要求。

另外,因施工造成的电力设备损坏,导致停电影响高考的要追究其责任。望各施工企业引起高度重视。

xxx

20xx年xx月xx日

高考期间工地停工通知5

各建筑施工企业及有关单位:

xxxx年全国普通高考即将开始,为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6月7日到8日为高考时间,从6月6日上午8点到6月8日下午18点各考点、住宿点周边500米范围内建筑施工工地(包括装修施工),全部停工。(考点:xxxx中学老校区、新校区,xxxx二中、xxxx三中;师生住宿点:新xxxx宾馆、锦惠大厦、瑞雪宾馆及四个考点住宿部)。

二、为了从严控制施工噪音,从下文之日起至6月5日,市区各建筑工地晚上18点以后停止施工,严禁夜间施工作业,以便考生考前安心复习和休息。

三、停工期间监理单位应签证同意工期延期,作为竣工备案核查资料。

四、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作好高考期间的施工安排,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此事,本局将即时派巡查组到各相关工地巡查,发现未按要求落实或有举报的,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罚。

xxx

20xx年xx月xx日

高考期间工地停工通知6

金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斗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新区公共建设局,市安监站,各相关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根据市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我市x年普通高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珠招[]2号)要求,为控制考场周边在建工地考试期间噪音,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x年6月6日18:00至6月9日18:00,我市考场周边在建工地一律停止施工,请各有关单位及工地(详见附件)予以支持和配合。

二、考试期间,请市、区安监站对考场周边建筑工地的停工情况进行全天监督,一经发现有未停止施工的工地,要对相关企业进行严肃处理。

附件:x年xx市高考考场周边需停止施工的工地一览表

xx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x年5月30日

高考期间工地停工通知7

X镇各施工企业:

在高考期间(6月7日—6月9日),为了不影响考试环境,根据州招生委员会《关于召开高考联席会议的通知》北招委字[]04号会议要求,学校及居民楼附近建筑施工企业由于施工噪音大,影响考生正常考试和休息,要求24小时停工,建筑施工噪声应控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xx)1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昼间55分贝,夜间45分贝的要求。

另外,因施工造成的电力设备损坏,导致停电影响高考的要追究其责任。望各施工企业引起高度重视。

xx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X年六月五日

高考期间工地停工通知8

xx镇各施工企业:

在高考期间(6月7日—6月9日),为了不影响考试环境,根据州招生委员会《关于召开高考联席会议的通知》北招委字[]04号会议要求,学校及居民楼附近建筑施工企业由于施工噪音大,影响考生正常考试和休息,要求24小时停工,建筑施工噪声应控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xx)1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昼间55分贝,夜间45分贝的要求。

另外,因施工造成的电力设备损坏,导致停电影响高考的要追究其责任。望各施工企业引起高度重视。

xxx

xx年xx月xx日

高考期间工地停工通知9

各建筑施工企业、各工程项目部:

7月7日、8日是全国统一高考时间,为确保我市20xx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给广大考生营造一个安静舒适的考试环境,防止和减少噪音振动扰民,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凡在高考考点及考生集中入住的宾馆酒店、居民区500米范围内的建筑(含装饰工程),从6日晚6时起一律停止施工,8日18时后方可复工。

二、位于非考点、考生集中入住宾馆酒店和居民区的建筑工地在高考期间上午11:30—15:00、晚18:00至次日早晨7:00停止施工。

三、各建筑施工企业要按照通知要求,对各工程项目进行部署,科学安排时间,合理调整工期,在规定的停工期间严禁施工,配合做好高考期间禁噪工作。

以上要求请各施工工地遵照执行,高考期间,我局将对建筑工地停工情况进行监督巡查,对违反本通知要求的施工企业进行严肃处理,请各有关单位和人员关爱考生,顾全大局,严格按相关文件规定,承担企业应承担的责任。

特此通知。

xxx单位

xx年xx月xx日

高考期间工地停工通知10

各施工企业、在建工程项目部:

为在中、高考期间给考生创造一个安静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6月6日至8日高考期间,金慈考点、一中考点周边的高度公路南辅道、尚德公馆、世纪新城、百福苑、翰林苑(含南苑装饰装修)全天24小时禁止施工,6月22日至6月24日中考期间,一中考点、二中考点、三中考点、四中考点周边的高速公路南辅道、尚德公馆、世纪新城、百福苑、翰林苑(含南苑装饰装修)、二中公租房、溪口中学宿舍楼、人民路全天24小时禁止施工;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每天20:00至次日凌晨6:00禁止施工;自20xx年6月1日至24日期间,城区所有在建工程每天20:00至次日凌晨6:00禁止施工作业。在此期间,我局将组织人员进行巡查和督察,并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热线:xxx

慈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xx年5月31日

高考期间工地停工通知11

各建筑、市政施工、监理企业,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有关建设单位,局属有关单位:

为配合做好高考工作,避免施工噪声污染,为高考创造安静的环境,根据《临朐县招生委员会关于X年高考各部门工作分工的安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停工范围

严格落实《临朐县招生委员会关于X年高考各部门工作分工安排》中“每个考点(考点设在临朐一中、实验中学、临朐六中、新华中学共四处)及考生住宿地点(散布在全县城)周围1000米之内建设工地停止一切作业”的要求,决定县城范围内(西环路以东、东泰路以西、北环路以南、南环路以北)的所有建筑、市政、装饰施工现场必须停止所有作业。

二、停工时间

X年6月6日12∶00至X年6月8日18∶00。

三、监督检查

各建设单位特别是房地产开发企业一定要从维护广大考生的根本利益出发,认真落实暂停施工的范围和时间要求,并做好停工期间职工外出活动等事项的管理工作。监理单位要严格督促施工企业落实停工措施。施工企业要利用暂时停工之际,全面检查施工现场的围挡、防尘降噪、不扰民措施、临时用电、安全防护以及暑雨季施工等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情况,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规范有效。同时加强务工人员的管理,组织开展培训学习等活动,坚决杜绝务工人员出现酗酒、赌博等违法违规行为。局属各职能单位要按分工加强巡查,房地产开发项目由开发办负责,其它建筑施工现场由质监站负责,市政项目由市政处、城建处负责,自6月6日下午开始,派出检查组对施工现场实行不间断巡查,对巡查发现的问题要立即处理,对接到或转来的投诉要按分工随时处理,确保施工现场停工到位、保持安静。同时要做好巡查记录,包括巡查人员、巡查路线、所查工程、巡查时间、存在问题及处理措施等要记录在案,有据可查。

高考期间工地停工通知12

各建筑施工企业及有关单位:

x年全国普通高考即将开始,为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6月7日到8日为高考时间,从6月6日上午8点到6月8日下午18点各考点、住宿点周边500米范围内建筑施工工地(包括装修施工),全部停工。(考点:x中学老校区、新校区,二中、三中;师生住宿点:新宾馆、锦惠大厦、瑞雪宾馆及四个考点住宿部)。

二、为了从严控制施工噪音,从下文之日起至6月5日,市区各建筑工地晚上18点以后停止施工,严禁夜间施工作业,以便考生考前安心复习和休息。

三、停工期间监理单位应签证同意工期延期,作为竣工备案核查资料。

四、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作好高考期间的施工安排,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此事,本局将即时派巡查组到各相关工地巡查,发现未按要求落实或有举报的,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罚。

xxx

xx年xx月xx日

高考期间工地停工通知13

20xx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定于20xx年6月7—8日进行,根据《合作市考试招生委员会关于合作市20xx年国家教育考试期间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合招委发〔20xx〕5号)要求,为给广大考生营造一个安静、舒适的复习、休息、考试环境。现将合作市考区及考点周边各建筑施工企业、在建工程各施工工地(含装修、装饰)在高考期间停工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停工时间

20xx年6月6日——20xx年6月9日,共4天。

二、有关要求

1、合作一中、合作市初级中学周边的建筑工地6月6日19:00时—9日12:00时期间全时段停止施工。

2、停工期间,各单位进行企业整改,排查各类安全隐患或组织员工培训学习。各施工工地在停工整改期间不能制造噪音,影响考生休息。

3、合作市住建局将组织工作人员在停工期间对考场周边建筑工地的停工情况进行全天监督,一经发现有未停止施工的工地,将对相关企业进行严肃处理。

特此通告

xxx单位

xx年xx月xx日

高考期间工地停工通知14

区质监站、区安监站,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x年全国普通高考、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及中考即将进行,为做好考场周边建设工地施工噪声管理工作,确保x年高考(6月6日至9日)和中考期间(6月24日至26日)我区考生有一个良好的考试环境,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为避免工地施工影响考试,各工地应全面加强高考、中考期间建筑施工噪声管理。在高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期间(6月6-9日)和中考(6月24-26日)期间,全区所有工地应停止打桩,中午和晚上停止施工,禁止所有产生噪声的施工作业(抢修、抢险、应急作业除外)。特别是考场及住宅小区周边相关项目务必高度重视,提前调整施工计划,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组织施工。

2、考试期间,请区质监站、区安监站对考场周边建筑工地的停工情况进行全天监督,一经发现有未停止施工的工地,要对相关企业进行严肃处理。

附件:x年普通高考、中考、学业水平考试考点分布

xx区住房和建设局

加强停工停产期间值班工作的通知 篇5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规定,2012年6月22日-24日(星期五至星期日)放假公休,共3天。为加强端午节放假期间的值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落实领导带班和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假期值班工作,安排好节假日期间的带班负责人和值班人员。值班人员要尽职尽责,坚守岗位,不得漏岗、缺岗,确保值班岗位上有带班领导、有值班人员、联络电话畅通。

二、切实加强信息报告工作。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如有突发事件,要迅速妥善处置,并及时上报。各县区政府办公室、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卫生局、市安监局、市地震局、市气象局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除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外,还要在每日(6月22日至6月24日)下午4:30前,向市政府总值班室书面报告当日情况,有问题报问题,没问题报平安。电子邮箱:a5310610@163.com,传真:5339372。

三、及时上报值班人员名单和联系电话。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的假日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名单、联系电话请于6月20日前报市政府总值班室。同时抄报市委办公室,值班室传真:5332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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