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确认书

2024-08-31

贷款确认书(共10篇)

贷款确认书 篇1

尊敬的家长:

您好!

周茜茜同学在我校就读期间在国家开发银行申请了国家

助学贷款合计16400元。该同学即将毕业,为了方便以后的还款,现

将具体事宜告之如下,请您配合银行和学校,督促学生本人及时还款,共同做好国家助学贷款的还款工作。

一、还款方式

1、正常还款。自 2011 年 8月1日起,贷款人开始自付利息,在贷款到期日之前,贷款人应在每年12月10日之前还清当前利息,在贷款到期年的12月10日前,将所有本金一次性还清。

2、提前还款。银行允许提前还款,如需提前还款,请与学校联

系。

3、还款计算方式:

利息计算公式为:

利息=贷款金额*年利率/360*贷款天数

(遇利率调整时,按不同利率分段进行计算后,再行累加计算得出利息总额)

二、联系方式:

如在还款过程中有问题,请联系:

长春理工大学机电工程学院

0431—85582218

长春理工大学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431—85582650

如学生不按时还款,其违约记录将进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

系统,将对其工作和生活产生不良影响,不能在境内所有金融机构

办理贷款、出国、购房、购车、信用卡等其他信用业务。

感谢您对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支持!

长春理工大学机电工程学院

2011 年6月15日

请将此回执务必于月日之前寄回,否则将影响学生签订还款协议及毕业等相关问题。

地址:长春市卫星路7089号长春理工大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邮编:130022

------------------------回-----执-------请沿此虚线剪下寄回------------------------

学生姓名:周茜茜家庭固定联系电话:051681182316

父亲姓名: 周绪奎职业:农民

母亲姓名: 赵秀侠职业:农民

家庭详细地址:江苏省徐州市丰县宋楼镇许口村邮编:221732

我已清楚以上信息,并会配合银行及学校及时督促学生还款。

贷款确认书 篇2

为了应对金融危机所暴露出的贷款“已发生损失模型”的缺陷, IASB和FASB各自开发了“预期损失模型”来改进贷款减值损失的会计确认方法, 力求在贷款发生减值损失前确认减值准备, 在实际发生贷款损失时能够吸收已确认的减值准备以维持银行的稳健经营。

然而, IASB和FASB所提出的贷款减值预期损失模型的具体处理方法却各不相同, 如IASB的做法是在初始定价时就将预期未来的信用损失考虑在内, 实际利率的计算需包含未来损失率, 预期损失随时间进行摊销从而平滑以后各期的利润;而FASB的做法却是在会计初始确认时就全部确认预期损失, 且所确认的损失能够弥补未来的信用损失, 从而解决“信用补偿太少, 确认时间太晚”的问题。

为了达成预期损失模型会计处理的统一意见, 提高该模型的可操作性和可理解性, IASB和FASB一直致力于开发一个适用于所有贷款减值损失处理的单一模型, 并取得了应有的成果。

二、关于贷款减值预期损失模型的“好账户与坏账户法”

1. 好账户与坏账户法的内容。

IASB与FASB于2011年1月联合发布的《金融工具:减值 (增补意见稿) 》 (SD) 对预期损失模型进行了改进并形成了联合模型。SD根据银行的风险管理政策将贷款分为“好账户”和“坏账户”两类。

若贷款的可回收性存在重大的不确定性, 企业内部可将该贷款的风险管理目标定位为能正常从债务人处收回资产, 即可认定为“好账户”。好账户中预期损失的计算特点是:预期损失的分配与利息收入的计算相分离, 在贷款的整个存续期内, 将之系统地分配到利润表中并以此为预期损失建立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 应重新估计贷款的预期损失, 以此来反映影响贷款减值变化的因素, 并做出相应的调整;在资产负债表日的预期损失补偿额按“剩余期间内时间比例确认的损失”与“可预期未来的信用损失”二者孰高来确定。其中“可预期未来的信用损失”是指在会计主体报告日后不少于12个月内真实发生损失的最低补偿。

若贷款的可回收性不存在重大的不确定性, 企业内部可以将该资产的风险管理目标定位为能全部或部分从债务人处收回资产, 即可认定为“坏账户”。坏账户中预期的信用损失应该立即在当期损益中予以确认, 这也体现了FASB对预期损失的处理过程中及时确认全部损失的理念。

“好账户”与“坏账户”之间可以相互转换。当贷款的可回收金额由“确定性”变成“不确定性”时, 会计主体对其信用风险管理的目标由收取常规的报酬变为确认潜在的损失, 则该贷款也就由“好账户”转移到了“坏账户”。二者的转化过程如图1所示:

注:资料来源于安永《IASB与FASB信用损失会计处理的联合模式》。

2. 好账户与坏账户法的特点。

预期损失模型的主要操作方法是在贷款整个存续期内根据会计主体对未来信用风险状况的估计来确认贷款的减值准备, 而不是在有客观证据表明贷款存在减值迹象时才确认贷款减值, 这样做可以平滑会计主体的利润, 增强其面对贷款信用恶化的抵抗能力, 从而使银行在经济衰退时仍能稳健地经营。

预期损失模型尽管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已发生损失模型”的顺周期性和损失计提的“悬崖效应”, 但是其还存在以下缺陷:

(1) 贷款账户分类的模糊性。“好账户”与“坏账户”的概念具有很大的模糊性, 而且由于金融企业和非金融企业所拥有的贷款的类别、风险管理的形式与方法存在差别, 因此对“好账户”和“坏账户”概念的理解可能存在差异, 从而对账户的划分标准不一致, 导致其缺乏可比性。

(2) “好账户”的计算过于复杂。因为其计算时选取“剩余期间内按时间比例确认减值损失”与“可预期未来的信用损失”中的较高者, 这需要对贷款的时间长短、损失的计算以及摊销方法进行选择, 加大了估算的工作量, 而且需要有完整的数据来源, 这对一些会计主体甚至一些国家来说都是十分困难的, 有可能会违背IASB与FASB简化金融工具减值会计处理的初衷。

(3) 时间的不确定性。“可预期的未来”究竟是多长时间, 在会计主体报告日后的12个月内来考虑预期发生的损失是否恰当, 是否足够?这些问题一定程度上增加了“预期损失模型”的执行难度。

三、关于贷款减值预期损失模型的“三组别法”

针对贷款“好账户”和“坏账户”分类法存在的问题, IASB与FASB合作成立了内部工作组来对贷款减值的预期损失模型进行完善, 力求建立一种新的分类方法以反映贷款信用质量的恶化状况, 并通过贷款信用质量的变化来进行分类之间的转换。

2011年6月内部工作组在联合会议发布的官方报告中提出了根据贷款的信用风险管理政策和贷款信用质量的恶化状况估计贷款预期损失模型的“三组别法”, 并在后续的议题中继续研讨该方法的具体操作问题。

1.“三组别法”具体内容。

第一组 (bucket 1) 贷款:即使由于宏观事项的影响而导致预期信用损失发生了变化, 该类贷款也不受未来与违约直接相关事项的影响。该类贷款不符合第二组 (bucket 2) 和第三组 (bucket 3) 贷款的判定标准, 而且在贷款整个存续期内发生的预期损失不予确认。理事会暂时决定以12个月的预期损失加上整个存续期内预期损失的变动值来计算该类贷款预期损失的补偿额。

第二组 (bucket 2) 贷款:该类贷款受未来违约直接相关事项的影响, 违约事项不一定会发生, 且可观测的事项与贷款资产直接相关, 其补偿金额的确认应等于剩余存续期内的预期损失。但是由于单项资产贷款损失的信息难以获得, 该类贷款中的预期损失的确认应该基于组合的层面予以确认。

第三组 (bucket 3) 贷款:该类贷款受未来违约直接相关事项的影响, 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均可获得, 且贷款的补偿金额应是剩余存续期内的预期损失, 因此贷款损失的确认应以单项贷款为基础。

上述三组贷款之间可以相互转化, 但是第三组贷款一般情况下不允许转化为第二组贷款, 因为第三组贷款属于损失类贷款, 其违约率为100%。

三组贷款的分类及其转化具体如图2所示。

2. 预期损失模型“三组别法”的确立方法。

对于“三组别法”的确立方法主要有两种:

(1) 事项法:各类贷款之间的迁徙通过对特定事项的评估, 待评估事项便是贷款迁徙的“诱因”。在分类时应该分类考虑与贷款信用质量相关的事项, 对于第一组贷款, 只考虑宏观经济波动的影响, 未来发生的与违约直接相关的事项不会引起初始预期损失的估计以及未来现金流的收回, 也就是说第一组中的贷款是“好账户”, 未来发生的事项对该贷款的影响是有限的。对于第二组贷款和第三组贷款, 应该考虑除宏观经济波动以外的非宏观因素, 因为未来发生的事项与违约直接相关, 而且对该贷款的影响是重大的, 有可能直接导致银行不批准该贷款。

(2) 信用风险管理法:根据贷款信用质量的变化分为绝对风险模型和相对风险模型。对于绝对风险模型, 依据信用风险的质量进行贷款分类及其迁徙, 并且与绝对信用风险的评级一致。新产生的高信用风险贷款应该整体划入第二组, 而不是从第一组开始。当信用风险状况发生从低级或中级转移到中级或高级的变化, 且不确定收回的现金流是否能够弥补预期损失时, 贷款从第一组转到第二组。当信用风险状况发生从中级或高级转移到高级或极高级的变化, 且收回的现金流为零时, 贷款从第二组转到第三组。对于相对风险模型, 依据信用质量是否恶化或者改善来划分, 所有购买性或者源生性贷款包括在第一组中 (定价考虑源生风险) , 贷款组别之间的转化取决于贷款的质量恶化或改善的程度。当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出现恶化并影响了未来现金流的收回时, 贷款应从第一组转到第二组。当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出现恶化同时未来现金流不能收回时, 贷款从第二组转到第三组。

绝对风险模型和相对风险模型之间的区别是, 绝对风险模型下贷款类别的定义与信用风险管理实务中所采用的政策一致, 贷款的分类依据信用风险的风险管理下贷款的评级, 出现高风险的新贷款时, 直接划入第二组或者第三组贷款, 预期损失的确认应涵盖整个存续期。相对风险模型下贷款的分类取决于信用风险管理实务下信用风险变化状况, 实际操作难于绝对风险模型, 因为主体在确认当期预期损失变化值时需要与前期确认的信用风险状况进行比较。

3. 三组别法存在的问题。

三组别法是在好账户与坏账户法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它是IASB和FASB对预期损失模型进行不断改进的又一成果, 其更强调要根据企业风险管理政策和信用风险的变化来对贷款进行分类。三组别法的贷款分类相对于好账户与坏账户法的贷款分类来说更加清晰, 并且提供了两种分类方法。但是该分类方法仍然存在不足:

首先, 对于第一组预期信用损失补偿额的计算, 大多数人认同“12个月内的预期损失金额加上后续期内每年的变动”, 那么12个月的损失补偿额是否足够?是否应该是24个月的预期补偿?这个问题仍然是SD中存在且尚未解决的问题。

其次, 存续期内贷款预期损失的变化需要逐年确认以反映预期损失的持续性变化, 这对于开放式贷款组合中预期损失的计算而言具有挑战性, 因为主体需要区分信用恶化究竟是来源于贷款组合中原贷款还是新贷款。更重要的问题是, 贷款分类的转移问题, 如何确定转移标准?是运用绝对信用质量标准还是依靠贷款信用质量改变作为基准, 是依据“原则”还是“规则中的明确标准”, 以及如何处理具有较低信用质量的源生性或者购买性贷款?这些问题的存在使三组别法仍然备受争议, 同时也增加了其执行的难度, 因此需要后续研究对其加以改进。

四、预期损失模型的后续研究

预期损失模型的提出是为了解决“已发生损失模型”在面对金融危机时的“顺应周期性”以及计提减值损失时由于大额确认损失所导致的“悬崖效应”, 使银行乃至其他金融机构的资产价值在面对经济危机时加速下跌, 进而导致其经营失败的问题。

IASB和FASB对于贷款三组别法的讨论仍在继续, 根据2011年9月其发布的官方文件可以发现, 预期损失模型仍然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 贷款资产的分类及其迁徙问题。其具体涉及三个方面的问题:

(1) 怎样确定分类的标准?根据各方的讨论结果可以看出, 主要是利用现存的信用评价机制、违约率水平和其他的监管规定如一级违约损失率等指标来对其进行分类, 但是这些信息的获得需要有先进的银行信息系统作支撑, 这对于大型银行来说是可行的, 但对于中小型银行来说这些信息的获得存在困难。

(2) 如何进行贷款的迁徙?尤其是第一组贷款和第二组贷款之间的迁徙问题, 对其迁徙标准规定过低可能导致本应划入第二组中的贷款资产划入第一组贷款中而导致第一组贷款在确认预期损失时“第一日损失”过高;标准过高又可能导致第一组中的部分贷款划入第二组中。大多数人认为迁徙标准的规定取决于现金流的收回以及贷款资产信用质量的状况, 然而对于该问题不能只进行定性分析, 还要具体到定量的标准, 才具可操作性。

(3) 具有较低质量的源生性或者购买性贷款应该如何进行处理?是直接划入第二组或者第三组还是将所有的资产划入第一组后, 再根据后期现金流收回情况和贷款资产信用质量状况迁徙至第二组?该处理的确定会直接影响“第一日损失”以及日后的“悬崖效应”的问题, 需要慎重地加以考虑。

2. 贷款资产的预期损失的确认和计量问题。

无论是IASB于2009年11月发布的《金融工具:摊余成本和减值》的征求意见稿, 还是其2011年发布的《金融工具:减值》的增补意见稿以及后续的官方文件, 均没有对预期损失的概念作出明确的定义, 从而导致后续的预期损失的计量问题也无从谈起。对于第一组贷款预期损失的计量, 究竟是12个月还是24个月?仍然没有达成统一意见。同意12个月的认为其符合银行的贷款资产的风险管理策略、巴塞尔协议中对资本监管的需要以及与银行财务报告或预算的期间一致, 然而24个月的预期损失却与一些消费者贷款的期间一致, 这些问题的存在给预期损失模型的执行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3. 相关信息的披露问题。

预期损失模型主要优势在于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时便考虑了信用损失的风险, 套取风险溢价, 并动态地 (持续更新反映预期损失的预期现金流量) 对贷款资产的减值损失进行估计, 也就是说其预期损失需持续计算, 而现行的财务报告系统提供的信息却是时点信息, 无法提供持续变化的信息。而且预期损失法下的计算明显比已发生损失法下的计算更复杂, 操作更困难, 这就需要披露大量的信息来保证信息的透明度, 因此也可能会导致信息过量而增加信息的披露成本。

摘要:近年来, IASB和FASB一直致力于改进贷款减值的会计处理方法, 并于2011年1月联合发布了《金融工具:减值 (增补意见稿) 》 (SD) , 将银行贷款分为“好账户”与“坏账户”两类;2011年6月又提出了预期损失模型“三组别法”。本文对贷款减值预期损失法的最新进展情况进行了系统分析, 以推动贷款减值方法的改善进程。

关键词:贷款减值预期损失模型,好账户与坏账户法,三组别法,事项法,信用风险管理法

参考文献

[1].郑伟.预期损失模型缺陷与会计监管独立性问题研究——基于对IASB《金融工具:摊余成本和减值》征求意见稿的分析.会计研究, 2010;5

[2].陶能虹, 禹静.IASB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动态与对策.金融会计, 2010;5

[3].王涛, 李猛.金融工具准则变化对我国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的影响分析.金融会计, 2010;9

[4].彭南汀.关于IASB发布的金融资产减值“预期损失模型”的分析.金融会计, 2011;1

[5].IASB.Supplement to ED/2009/12 Financial Instrument:Amortized Cost and Impairment.Financial Instruments:Impairment, 2011;1

[6].Ernst&Young.IASB and US FASB Propose a Joint Approach to Accounting for Credit Losses, 2011;2

[7].IASB&FASB.Impairment:Three-bucket Approach.Staff Paper, 2011;6

贷款确认书 篇3

家庭详细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家庭联系电话(固话):__________

毕业院校: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协议为甲方和乙方签订的____________号《哈尔滨银行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约定的从属协议,用以明确甲方向乙方归还国家助学贷款的计划。甲方和乙方签订的《哈尔滨银行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项下的贷款已由保险公司承保。乙方已授权保险公司对甲方的还款情况进行跟踪和催收。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拖欠还款的,保险公司和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且甲方对上述约定无异议。经甲、乙方协商同意后,订立如下还款协议:

一、 截止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甲方从乙方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共计人民币 ____________元(大写)。

二、甲方采用以下第______方式作为自己归还贷款本金及利息的还款计划:

1.毕业两年后开始归还贷款本金:即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共分______个月归还贷款利息,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共分______个月,采用按月等额本息还款方式,归还贷款本金及利息。

2.其它方式(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经双方确认的借款,在本还款协议履行期间,按贷款期限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档次法定利率。如遇法定利率调整,乙方将执行调整后的利率,无须另行通知甲方。

四、甲方授权乙方直接从甲方在乙方开立的账户中扣款,用于归还借款本息,账户户名为:____________,账户号为:__________________。

五、甲方承诺在离校手续办理完毕后______个月内将《哈尔滨银行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联系方式确认函》寄送回乙方。如甲方工作单位、联系方式有变动,必须及时通知乙方。如甲方不能履行该义务或不能按照本协议约定按时还款的,则乙方有权通过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发布甲方的违约信息或向甲方所在单位反映情况。

六、本协议所有条款甲方已经与乙方进行了充分的协商。

七、本协议作为《哈尔滨银行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哈尔滨银行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捺印)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负责人(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贷款确认书 篇4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14届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还款确认工作,现将国家助学贷款确认手续的具体要求和操作办法通知如下(确认名单见附件1):

一、总体要求:

1、对于毕业、休学、重修(降级)、参军、中途退学、转学、留学的已贷款学生,在到教务处办理手续之前,必须先在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确认手续。并将教务处出具的相关手续材料(原件)一份交到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对于重修(降级)学生,在《确认书》中必须写明重修专业、班级,然后加盖学院公章。

2、对于失踪(包括自行退学)的已贷款学生,自发现之日起,学院应立即通知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对于无法联系到的学生学办需代填“确认书”并附学院主管领导签字、盖章的相关情况说明一份,一并送到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

3、对于在校期间死亡的学生,学院要将医院证明、鉴定、火化证明及收据等连同相应报告和学办代签的“确认书”,一并交到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

4、对于毕业前已还清贷款的学生,根据全国资助管理中心要求,也需办理确认手续。

5、对于在两个银行均有贷款的学生,必须分别进行确认。

6、只要贷款毕业生毕业去向已定,就应立即办理还款承诺确认。对提前毕业离校的本科、高职、研究生以及应征入伍的学生要提前办理还款承诺确认。

7、对于没有按规定确认,而又已经离校、本人无法亲自确认的学生、学办要代办确认手续。

二、对于在学校贷款的毕业生:

1、毕业学生携带贷款合同到贷款银行先行办理还款确认手续。

2、学生在相关银行办理完确认手续后,到本学院学办领取一份《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届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还款承诺确认书》(附件2),可让学生到学办打印、复印或学校资助网下载,但表中内容均需由学生本人亲自填写,不得复印。请各学院协助认真审核学生所添信息,贴上照片,盖章或按手印,无误后,加盖本学院(不是学办)公章;

3、学生本人需携带下列材料到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确认手续:

①贷款银行出具的“还款协议”、“资料确认书”复印件各一份;

②《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届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还款承诺确认书》原件一份;

③户口本复印件(不要漏掉盖有户口专用章的那一页)一份;

④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⑤毕业去向协议书(合同书)或考研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三、对于生源地贷款的毕业生

1、执行第一项的“总体要求”。对于名单中漏掉的生源地贷款学生也要通知进行确认;

2、对于不是采用电子回执的生源地贷款毕业生学生需携带下列材料到资助中心:

①到本学院学办领取《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届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还款承诺确认书》(见附件2)一份。可让学生到学办打印、复印或学校资助网下载,但表中内容均需由学生本人亲自填写,不得复印。请各学院协助认真审核学生所添信息,《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届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还款承诺确认书》要贴上照片,盖章或按手印,填写无误后,加盖本学院(不是学办)公章;

②户口本复印件(不要漏掉盖有户口专用章的那一页)一份;

④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⑤毕业去向协议书(合同书)或考研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3、对于采用电子回执的生源地贷款毕业生,⑴需携带下列材料到资助中心:

①到本学院学办领取《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届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还款承诺确认书》(见附件2)一份。可让学生到学办打印、复印或学校资助网下载,但表中内容均需由学生本人亲自填写,不得复印。请各学院协助认真审核学生所添信息,《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届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还款承诺确认书》要贴上照片,盖章或按手印,填写无误后,加盖本学院(不是学办)公章;

②户口本复印件(不要漏掉盖有户口专用章的那一页)一份;

③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④毕业去向协议书(合同书)或考研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⑵执行毕业确认操作流程:

①借款学生自行登录在线服务系统,进入“毕业确认申请”页面,核实相关信息。主要包括:学生基本信息;通讯信息;就学信息;家庭信息;就业信息;联系人信息;登录信息。②相关信息如无错误,点“申请”,即可完成申请。

③相关信息如有错误或需更新信息,则到“个人信息变更”中先修改,然后回到该页面完成申请。

四、确认期限:2014年 6月1日。

毕业生还款确认工作既是贷款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我校今后贷款工作顺利开展的基础保证。因此,希望各学院予以高度重视,协助学生处做好此项工作,确保我校学生贷款工作的顺利进行。

该通知和相关名单各学院除广泛传达外,还要在公告栏张贴一份。

附件1:各学院2014届贷款毕业生名单

附件2: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还款承诺确认书

学生处

毕业班助学贷款毕业确认通知 篇5

统招2012级三年制大专、2010级五年制大专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完成贷款毕业确认申请的通知

各系:

根据省教育厅指示,为了进一步确保我校生源地贷款毕业确认申请工作的顺利完成,现将相关生源地贷款毕业确认申请事宜通知如下:

一、通知对象及内容:

1、统招2012级三年制大专、2010级五年制大专辅导员,利用QQ群、电话等方式通知各班在外实习的大学期间凡是有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完成贷款毕业确认。

2、《关于统招2012级三年制统招大专、2010级五年制大专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完成贷款毕业确认申请的通知》,内容已经发布在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官网(网址:),登陆成功后点击页面左侧“个人信息变更”,逐项审核、修改、完善相关信息如信息有错误或需更新信息,可到“个人信息变更”—“就业单位信息”栏中先修改个人工作单位、联系方式、QQ号码等及时通讯工具,如无工作单位,需在“就业单位信息”栏填上个人家庭相关信息,完善信息后点击页面下方的“提交” 按钮,完成个人信息确认。然后再点击页面左侧最下方的“毕业确认申请”,审核页面有关信息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后点击页面下方“申请”按钮,完成毕业确认申请。

注:如果学生专升本,可先完善个人信息,暂不办理“毕业确认”,待收到专升本录取通知书后直接按程序向生源地资助中心申请展期,否则一旦毕业申请被确认,将不能再办理展期手续,继续就读期间利息将由学生自己承担本息。)⑵、贷款毕业确认申请时间:2015年5月7日—2015年6月20日 ⑶、填写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承诺书(6月以后进官网自行下载打印并填写,表格信息均为必填项,签名处需按上学生本人手印,最迟于6月20日之前上交校资助中心,如由于工作原因无法送交,可快递邮寄至校资助中心,快递仅支持圆通、申通、顺丰、韵达、中通)。

邮寄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户县及秦渡镇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邮编:710309 收件人:赵磊

收件人电话:029-81483008 例图如下(此表仅供参考,红色项为必填项):

逾期不能按时完成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确认申请的学生,将一律不给予办理毕业手续及发放毕业证。

咨询电话:81483008

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资助中心

全面收益的确认 篇6

一、全面收益的计算方法

财务会计的目标之一就是提供收益信息。现行会计中, 历史成本是主要的计量属性, 只有当收入超过所耗资源历史成本时才获得收益, 即采用收入费用法计算收益。全面收益则采用资产负债法, 以资产、负债为中心, 强调资产负债表的公允性, 引入公允价值计量属性。以企业期初、期末净资产变动确定收益, 其收益包括企业一定期间内资产、负债价值的全部变化。全面收益会计不仅计算收益总额以反映净资产总体变化, 而且列出具体收益项目以揭示收益的形成过程和表现形式。从收益概念方面看, 资产负债法更为合理, 但收入费用法可以更好地揭示收益的形成。可见, 全面收益应结合两种方法, 以提供收益总额及其形成过程。

二、全面收益的组成观

收益既与企业的经营水平有关, 也受经济环境影响。收益反映企业主观努力的经营成果的同时是否应反映环境因素导致的利得与损失?前者受企业控制, 有一定的持续性, 后者颇具偶然性, 不受企业控制。传统收益将环境等因素导致的损益排除在外, 只反映企业正常的经营成果, 未全面反映企业收益。全面收益理论认为, 所有原因引起的收益均是对决策有用的收益信息, 应予全面揭示, 以便使用者选择对决策有用的信息, 其收益报告将更易于编制和理解。这种观点得到了较为广泛的支持, 在现行会计实务中占据了主导地位。

三、全面收益的确认基础

会计确认决定了企业的经济业务将在何时、以何种要素记入财务报表。一般认为有收付实现制、权责发生制两种基础, 同样的交易或事项, 不同的确认基础将导致不同的会计处理。随着经济活动日趋复杂, 收付实现制逐渐退出企业会计的历史舞台, 权责发生制和现金流动制正在或将要在会计实务中占据主导地位, 并出现逐渐融合的趋势。

权责发生制主要是针对收入、费用的款项收付时间和归属期不一致而设置的基本原则。它以权利是否形成、义务是否产生为标准确认会计要素。其收益确认以相关交易、事项的发生作为确认时点。实现配比原则被认为是现行会计中权责发生制的具体体现, 要求收益同时满足“权责发生”和“己实现”两个条件, 可见并非完全的权责发生制。它确保了收益信息的可靠性, 却导致了价值变动与收益报告期不一致, 将大量主观判断引入收益确认, 为利润操纵提供便利, 使资产负债表沦为成本摊余表。正是基于这种缺陷, 学术界提出了现金流动制, 比照盘存法, 通过期初、期末净资产价值变动计算收益。全部资产以市价为依据, 期初、期末净资产被视为虚拟的现金净流出、净流入, 其差额即当期收益, 涵盖了交易、物价变动等因素的影响。现金流动制减少了跨期摊配等主观性强的程序;其收益更加全面;避免了因虚计收入而留下的隐患;彻底摆脱交易观, 为解决会计难题提供了思路。我们有理由相信, 随着经济的发展, 现金流动制将从理论研究走向会计实践, 逐步与权责发生制融合, 共同成为未来会计基础。

企业按照实现原则确认正常的、持续性的经营活动能够提高信息的可靠性。对于未实现收益, 全面收益要求在有证据表明其己经形成时加以确认, 实质上更好地体现了权责发生制。同时, 全面收益理论按照期初、期末净资产变动确定收益总额, 恰当应用了现金流动制。因此, 笔者认为, 全面收益应采取权责发生制为主、现金流动制为辅的确认基础。

四、全面收益的确认标准

确认的定义起源于美国, FASB将其定义为:将一项交易或事项的财务效果正式记录, 并将其作为一项会计要素列入财务报表的过程。各国对确认的定义基本一致, 标准却有所不同。F A S B以可定义性、可计量性、相关性、可靠性作为确认标准。IASC则以“相关未来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流出企业”、“能够可靠计量”为确认标准。F A S B指出, 企业非业主方面的权益变动, 即使以上述标准不能确认为收益, 符合可计量性时可在全面收益中确认, 因此, 可靠计量是确认全面收益的重要标准。

笔者认为, 确认全面收益的标准是: (1) 符合全面收益定义的非业主权益变动已经发生, 有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流出企业; (2) 符合效益大于成本以及重要性两个前提; (3) 该权益变动能可靠计量。人们对全面收益确认的主要疑虑是“可靠性”, 这一点来自于人们对“公允价值公允性”的怀疑。新准则的施行、公允价值的应用, 为我国全面收益确认提供了条件。

五、全面收益确认的主要原则

历史成本原则、实现配比原则、稳健原则一直作为收益确认的主要原则, 成为传统收益确认的基础。但随着环境变化, 全面收益的提出, 收益确认的原则不可避免地发生了变化。

1. 引入公允价值, 不再坚持历史成本原则

历史成本原则一向是收益确认的重要原则。全面收益因公允价值的应用而提出, 可见, 全面收益从其产生就突破了历史成本原则, 公允价值将成为重要的计量属性。

2. 突破实现原则, 费用配比更加合理, 权责发生制得到更好的体现

全面收益包括已实现、可实现和未实现几种可靠程度不同的收益, 在保证可靠性的前提下突破实现原则, 要求未实现收益在其产生期间予以确认, 更好地贯彻了权责发生制思想。配比原则依然重要, 只是更加关注性质上的配比和时间上的配比。对于长期资产, 物价变动不大时仍以历史成本进行配比, 否则应以公允价值重计量以科学配比。

3. 稳健原则更具合理性

稳健原则固有的局限性导致企业可能高估费用或低估收入, 致使信息失真, 与可靠性、相关性原则背道而驰。全面收益会计主张适度稳健, 只要有足够证据表明收益已经发生并能可靠计量就应及时确认。

总之, 全面收益在确认方法、标准及原则等各方面均进行了相应改进, 能提供对决策更相关、更可靠的信息, 提高了收益信息的评价与预测功能。

参考文献

贷款确认书 篇7

各系: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2012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确认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各系通知本系全体贷款毕业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务必于2012年4月29日前更新个人信息,发起“贷款确认”申请或进行就学信息变更。

二、毕业学生登录系统步骤及注意事项

1、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后,请仔细阅读系统提示通知,了解与自己有关的贷款规定。

2、请选择“

2、身份证登录”方式登录系统:首先选择你所在省市及县资助中心,填写个人身份证号码,密码为你使用的身份证号码中的8位出生日期,输入验证码后直接登录系统即可。(如果学生先前已经存在助学贷款,不要再次注册也不能注册!如果不能登录,请及时与你户籍所在地县资助管理中心联系。)

3、进入系统后,点击“个人信息变更”,更新个人信息。(注意:请正确填写各项数据,“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一定要与您的“身份证”上的信息一致,否则可能影响贷款。其中:“姓名”、“身份证号”、“出生日期”、“高校名称”、“就学类型”、“入学年份”、“学制”、“毕业时间”8项信息学生自己是无法变更的,或以上各项信息有误,需以系为单位开具学生就学基本情况证明,学生持系证明到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开具学校证明,然后持学校证明及时到所属县资助中心进行变更。)

4、因校内“1+3”、专升本“3+2”或升入研究生需要继续学习的学生,首先需要登录系统更新个人信息,发起“贷款确认”申请(按本通知第5条步骤“提交毕业申请”),然后校内“1+3”学生持学校证明,专升本“3+2”或升入研究生的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及时到户籍所在地县资助中心进行“就学信息变更”和“还款计划变更”,否则可能会导致你自付利息。(校内“1+3”学生需各系以系为单位开具学生升学基本情况证明,持系证明到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开具学校证明)。

5、今年正常毕业的贷款学生更新个人信息后,点击“毕业确认申请”。请仔细核实个人信息和贷款情况,确认无误后“提交毕业申请”。学生已经存在助学贷款在校期间利息由市财政支付,毕业离校后将由学生自己支付。学生在发起毕业确认申请前,要仔细查阅“自付利息的起始日期”。

6、学生毕业后,在自付利息计息日前,可以提前一次性还款。具体还款事宜,请及时与户籍所在地县资助中心联系。如果学生已经提前还款,且全部合同(多笔贷款)都已结清,可以不用再进行毕业确认。但只要有一笔合同尚结清,都需要进行贷款确认。

7、温馨提示:学生的贷款、还款记录已报送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请大家务必按时还款。如有违约,会影响学生的诚信记录,今后在办理信用卡、房贷、车贷等各类贷款时也会有不良影响。请珍惜自己的信用记录,及时还款!

贷款确认书 篇8

各学院并转各班级:

为进一步增强学生的诚信意识,教育学生严格遵守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规定,认真履行还贷义务,促进学生的成长成才,江苏省教育厅要求高校开展毕业生诚信教育和进行毕业确认工作,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展诚信教育工作

各学院要在毕业生离校前开展贷后政策宣传和诚信教育工作,提高贷款学生的诚信意识,组织贷款学生认真学习《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指南》,使每一位获贷毕业生了解助学贷款贷后政策,付息及还款办法,知晓违约将给本人今后的工作和生活带来的不良后果。

二、进行毕业确认工作 1.网上毕业确认

每位生源地贷款毕业生务必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行毕业确认。具体步骤:

(1)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

登录网站https://sls.cdb.com.cn/,选择“继续浏览此网站”,选择“生源地助学贷款”,输入身份证号码,默认密码为8位出生日期,首次登录后可修改密码。按照提示完成约定和承诺书的确定即可。(学生使用身份证号和出生日期无法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时,联系原户籍地贷款经办机构(当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密码重置。)

(2)个人信息变更

进入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后,点击左侧菜单中“个人信息变更”,按要求逐步完善基本信息、通讯信息、就学信息、家庭信息、就业信息(学生如尚未落实工作单位,可暂时不填,落实或变更后及时补充更新)、联系人信息(父母信息),特别是个人基本信息、QQ号码(即时通讯)、电子邮箱、联系人信息及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务必核改正确和补充完整,最后点击“提交”按钮。

(3)毕业确认申请

更新个人信息后,点击左侧菜单中“毕业确认申请”,点击“申请”、“提交”按钮即可。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管理系统上复核学生发起的“毕业确认申请”申请,完成毕业确认。

备注:未办理毕业确认手续的贷款学生将暂缓办理离校手续(只完成书面确认未进行网上毕业确认,或对信息未补充完整的学生申请的“毕业确认申请”,学校不予审核通过,也将暂缓办理离校手续)。

2.书面还款确认

组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根据说明对其《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以下简称《确认表》)中基本信息、联系方式、贷款情况等进行核对、修改和补充(学生应将所有信息补充完整,“联系方式”中要填写二个以上社会关系密切的家庭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学生如尚未落实工作单位,工作单位信息可暂时不填。)签字确认。《确认表》一式两份,一份学生本人留存,另一份由学院存入贷款学生档案。

三、建立贷款毕业生信息档案及信息平台

各学院要认真组织学生填写《确认表》中各项信息,特别要求留存家庭或亲属固定电话、学生QQ号码、邮箱等联系方式,各学院以此为基础建立贷款毕业生档案,并汇总为《2013届贷款毕业生信息表》电子表,于6月10日前报学生处邮箱(Email:yzzhxyan@126.com)。另外还可以建立贷款学生QQ群、飞信、微信等信息平台,以利于今后贷后管理工作的进行。

四、工作要求

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已经开通毕业确认操作,各学院即日起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此项工作,要求6月10日前全部完成。书面还款确认由各学院负责审核、存档,网上毕业确认由学生处资助中心统一审核,我们将定时通报各学院的网上毕业确认情况。未办理毕业确认手续的贷款学生将暂缓办理离校手续(只完成书面确认未进行网上毕业确认,或对信息未补充完整的学生申请的“毕业确认申请”,学校不予审核通过,也将暂缓办理离校手续)。

附件1:《2013届贷款毕业生信息表》(电子表)

附件2: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电子表发至各学院经办老师邮箱)附件3:《还贷指南》(纸质材料由学生处统一发放)

财务会计的确认 篇9

1 财务会计的确认

会计确认是根据环境、条件和会计政策, 按一定的标准, 对经济业务所涉及会计具体对象的性质与关系所进行的认定。一笔经济业务的发生, 会计人员必须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如《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 做出输入什么要素、什么科目及其相互对应关系如何决定。确认存在阶段, 从而出现四种确认:a.预期确认是在事前根据环境、条件和会计政策, 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经济业务所进行的认定。如会计科目类型和具体会计科目的设计、预期各项资产负债等等;b.初始确认是对发生的经济业务涉及对象的性质与关系所做出的处理。如发生从银行提取现金备用, 借记现金, 贷记银行存款;又如所有者投入货币资金, 借记银行存款, 贷记实收资本;c.再确认是在实际情况发生变化或有新的要求时, 对已执行的确认所进行的再次处理。如资产的重新评估, 就会使初始确认的资产发生增加或减少, 资本公积发生增加或减少等等;d.输出信息确认是对账簿数据转换为会计报表指标的认定。如资产负债表中的存货、企业集团会计报表的汇总与合并所表现出的内容的确认等。

2 会计确认的基础

2.1 权责发生制的概念界定

长期以来, 我国会计实务中一直是将权责发生制作为会计确认的基础。对于权责发生制, 国际会计准则解释为:“按照权责发生制, 要在交易事项和其他事项发生时 (而不是在收到和支付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时) 确认其影响, 而且要将它们记入与它们相联系期间的会计记录, 并在该期间的财务报告中予以报告”。这一解释明确了要在“发生”时确认。按照这一解释, 再结合会计实务中的做法。完整的权责发生制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2.1.1 它能有效地判别应该进入会计系统

的经济业务, 即经济业务要进入会计系统进行核算, 必须首先经过权责发生制这一筛选过程。所以, 权责发生制是整个会计系统的基础和起点, 其标准是:对企业的经济资源和经济义务确实产生了影响, 并以权利和责任的发生与否来判断。权责发生制要求会计处理中运用估计、判断等多种方法, 使会计核算变得复杂。2.1.2在经历筛选过程之后, 应确定哪些交易和事项可以进入会计系统, 哪些交易和事项不可以进入会计系统。在输入会计系统时, 要按照对经济资源和经济义务的影响程度来决定应记入何种会计要素:资产、负债、权益、收入和费用等。2.1.3权责发生制实际包括了三个层次的认定:哪些经济业务是会计核算的对象?这些经济业务何时发生, 应纳入哪一期的会计报表?这些经济业务引起了何种影响?这三方面是相互联系、相互统一的。2.1.4权责发生制用于对全部会计要素的确认, 而不应该局限于对收入和费用的确认。国际会计准则强调"交易或其他事项", 规定将会计确认的范畴扩大到全部会计要素。当然, 作为权责发生制基础的一部分, 收入和费用一直是现代会计关注的焦点, 收入实现和费用配比这两条原则比较完善。相比之下, 资产和负债的确认就显得较为薄弱, 尚未形成明确、完整的原则。2.1.5权责发生制应以会计目标、会计假设、会计原则、会计要素为基本理论依据。之所以要用权责发生制进行会计确认, 是为了实现会计目标;而会计假设为权责发生制确认解决了时间;会计原则和会计要素是权责发生制确认的基本指导, 解决了会计确认的方式方法问题。

2.2 现行会计实务对权责发生制的冲击

理论上, 权责发生制应用于具体的会计实务中, 应该完全按照权利是否形成、义务

2.2.1 是否发生为标准对会计要素进行确

贷款确认书 篇10

另外,为了今后能及时联系到贷款毕业生,要求学生离校前留存家庭及亲属联系方式(不少于3个),以便提醒毕业生按期还款

二、加大对贷款毕业生贷后政策宣传和诚信教育工作。各系院在毕业生离校前根据实际采取不同形式,加强贷后政策宣传和诚信教育工作。组织贷款学生认真学习《南阳理工学院国家助学贷款贷后管理办法》及支付宝还款、付息办法和展期手续办理方法等,使每一位贷款毕业生了解国家助学贷款贷后政策,违约将给本人今后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不良后果。

三、提前还款和年度付息办法。

开行贷款学生在线系统https://.cn

开行贷款业务系统https://.cn

(一)提前还款办法。

提前还款是贷款学生在合同约定贷款期内提前还清贷款。学校鼓励有条件的学生提前还贷。

支付宝还款程序

1、每年1-10月的1-10日可申请提前还款(毕业当年的7月1日后申请提前还款,利息由学生自付),网址.cn,用户名11653+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为8位出生日期。学生进入系统后,点击左第4栏“提前还款申请”,点击页面左下角“新增”,在弹出的对话框“选择合同”中选择需还款的贷款确定即完成申请。

2、专用支付宝。进入在线系统后,点击左第8栏“还款账户变更”,查看到“新账号”就是贷款专用支付宝还款账户,初始密码为二代身份证号后12位,学生使用支付宝还款无需实名认证,不影响还款。

3、10号以后再次登陆在线系统查询应还本息,并于当月15日前将本息存入支付宝账户,系统在20日划扣,21至月底查询扣款结果。

注意事项:

1、每年11、12月银行结算不能提前还款。

2、本次还款失败,下月1-10日重新申请。

3、学院经办人也可在业务系统帮学生提前还款申请。

4、学生在每月(除11、12月)可在规定时间随时随地在网上申请、向支付宝充值等。

5、特别提醒:登录支付宝网站(http://)后,对个人支付宝贷款专用账户进行修改登录密码和支付密码等相关操作,加强账户安全性,防止账户被盗)。

(二)还息办法(本金到期还款方法)

每年12月20日(或本金到期日)前,登录开行贷款学生贷款在线系统--查询应付利息(查看结算本息)---扣款前足额将自付利息存入本人支付宝---等待银行12月20日(或本金到期日)划扣。

注意事项:

1、按期存息、到期还本金不需要网上提出申请。

2、12月20日(或本金到期日)因未存或不能足额存入,银行划扣不到视为欠息违约,纳入人行征信黑名单。

四、展期办理办法。

贷款应届毕业生参加专升本或研究生考试被录取并入学,办理展期后本人学习期间不再承担利息。

(一)申请展期办理程序:收到录取通知书后持通知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到我校资助中心登记;9月后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展期申请表(在院资助网表格下载栏下载)前往被录取高校资助中心办理展期手续。然后将展期材料寄(送)回我校资助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二)申请办理展期需提供如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A4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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