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就餐安全协议

2024-07-15

校外就餐安全协议(通用10篇)

校外就餐安全协议 篇1

为了切实维护学生的人身安全,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让学生有充足的精力投入学习,结合本校实际,特与不在校内就餐学生的家长签订如下协议:

一、学校从本学期起实行营养计划供餐模式,学生午餐采取“3+2”套餐模式,即财政补助每天3元、学生自助2元。如不在校内就餐,则不享受每天3元的财政补助。

二、为方便师生中午就餐,学校投入了一定的资金,建起了学校食堂。从食品安全角度考虑,在校就餐是卫生、安全的。如不在校内就餐,需经家长与班主任同意,并签订协议书。

三、不在校内就餐学生的家长必须保证选择的校外就餐点的就餐环境和食品安全,且饭菜不得带入学校。如果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件,与学校无关。

四、不在校内就餐学生中午在校外就餐期间如果发生任何意外事故,则由家长自行负责。

五、此协议一式两份,班主任、家长各存一份。

学生姓名: 所在班级:

年级

班主任(签名): 家长(签名):

校外住宿安全协议 篇2

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毕业实习生校外住宿安全协议书 甲方: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学院

地址:宁波市机场路1988号邮编:315012电话:乙方:学生联系电话

家长联系电话校外住房详细地址:

市区 房主姓名:身份证号码:

房主联系电话:为保障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学院原则上不允许学生校外住宿。鉴于部分学生(家长)的迫切要求,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学院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允许符合条件的毕业实习生在校外住宿。但毕业实习生校外住宿必须签订如下管理协议。

一、毕业实习生要求校外住宿是属于学生本人自愿的个体行为,在校外住宿期间及路途上所发生的一切危及自身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和危害社会行为产生的后果由自己完全承担。

二、毕业实习生校外住宿必须遵守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学校安排的活动。

三、家长应经常对校外住宿毕业生进行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和社会公德教育。

四、校外住宿的毕业实习生必须定期向指导老师汇报学习和工作情况。尤其是居住地发生变更时需及时将新地址、联系方式通知指导老师。

五、凡违法违纪或违反《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的,学校将视情节轻重,根据《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六、校外住宿的毕业实习生在外发生事故或意外,应积极与所属学院负责老师联系,以便协助处理相关事宜。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学生本人、学院、宿管办各存一份。

八、在本协议签字前,请仔细阅读《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毕业实习生校外住宿暂行规定》。

有效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甲方:乙方:

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本人(签名):

学生家长(签名):

致校外就餐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篇3

贵家长:

您好!

近期,学校通过走访调查了解到在我校周边存在多家私人开办的学生小餐桌,解决了部分家长的后顾之忧,但也存在大量问题:

一、卫生状况堪忧。有些小餐桌经营户没有申办餐饮业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无健康证明,环境卫生差消毒设施不完备,食品采购与进货验收台帐建立不规范,自身管理水平差,无相应的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和管理制度等问题。

二、安全管理混乱。部分小餐桌管理人员对就餐学生缺乏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特别是中午就餐完毕,就餐学生散布于煤建公司市场的各个角落,中午12点就有部分学生在学校周边聚集玩耍,甚至个别学生中午跑到电玩城、游戏厅、华汇购物广场、贵诚超市玩耍。因学校周边交通、商业比较发达,学生安全得不到有效保障。

学校建议:

1、广大学生家长为了孩子的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应谨慎选择校外就餐场所。

2、学生家长应积极督促小餐桌经营者加强学生管理,和小餐桌业主签订安全责任书。小餐桌有监管学生安全的义务,中午上学必须1:40左右整队入校。

学校明确:学生在校外小餐桌出现一切食品安全、消防安全、人身安全事故,学校概不负责。我们衷心希望您的孩子能够在第二实验小学这个大家庭里健康快乐成长。期待着您的支持与合作。

学生姓名:家长签字:

2011年10月28日

致校外小餐桌就餐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贵家长:

您好!

近期,学校通过走访调查了解到在我校周边存在多家私人开办的学生小餐桌,解决了部分家长的后顾之忧,但也存在大量问题:

一、卫生状况堪忧。有些小餐桌经营户没有申办餐饮业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无健康证明,环境卫生差消毒设施不完备,食品采购与进货验收台帐建立不规范,自身管理水平差,无相应的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和管理制度等问题。

二、安全管理混乱。部分小餐桌管理人员对就餐学生缺乏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特别是中午就餐完毕,就餐学生散布于煤建公司市场的各个角落,中午12点就有部分学生在学校周边聚集玩耍,甚至个别学生中午跑到电玩城、游戏厅、华汇购物广场、贵诚超市玩耍。因学校周边交通、商业比较发达,学生安全得不到有效保障。

学校建议:

1、广大学生家长为了孩子的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应谨慎选择校外就餐场所。

2、学生家长应积极督促小餐桌经营者加强学生管理,和小餐桌业主签订安全责任书。小餐桌有监管学生安全的义务,中午上学必须1:40左右整队入校。

学校明确:学生在校外小餐桌出现一切食品安全、消防安全、人身安全事故,学校概不负责。我们衷心希望您的孩子能够在第二实验小学这个大家庭里健康快乐成长。期待着您的支持与合作。

学生校外实习安全协议书 篇4

为加强校外实习安全管理,确保校外实习学生安全,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并保证严格执行。

一、协议期限:自签订之日起到学生毕业止。

二、协议内容:

㈠学校的责任和义务

1、学校按规定派教师(班主任)到实习单位检查指导学生实习及进行有关安全教育。

2、实习就业科按规定对校外实习检查的班主任及学生进行抽查,每月出一期简报,对班主任进行考评。

3、学校与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合同,实习单位应确保实习学生的安全。

4、学生如需返校,到校后在校的安全由学校负责。

㈡学生家长责任与义务

1、学生在实习单位的安全由实习单位负责,学生如需返校,到校后在校的安全由学校负责,除此以外的安全由家长负责。

2、家长自己联系实习点的,必须由家长签好**市高级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合同书交学校存档,没签订合同书的学生在实习期间出现一切问题,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3、因违规、违纪或违反治安管理的,不按安全操作规程作业的,酗酒、自残或自杀造成伤亡的,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附:**高职校外实习学生管理规定

以上协议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此协议一式两份,班主任和学生家长(监护人)各执一份。

学校:(章)家长(监护人)签字:

班主任签字: 学生签字:

年 月 日

**临港工业学校校外实习学生管理规定

校外实习是职业学校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课堂教学的继续。为加强校外实习学生的管理,提高实习教学质量,使学生在校外实习中能够做到理论联系实践,掌握多种专业技能,适应改革开放的需要,现将校外学生实习做如下规定:

一、实习学生在实习期间要严格遵守所在实习单位和学校的规章制度,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听从分配,服从领导,尊敬师傅,做到安全文明生产,既掌握理论知识,又熟练操作技能,如有违犯校规、校纪、厂规、厂纪等行为,学校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二、实习学生要与单位签定合同书。如学生自己要求个人创业或到非实习基地实习,必须由家长与学生提出书面申请,并明确家长负责管理学生学习、安全、工作、教育等责任,经招生实习就业管理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开始实习。凡在**市外实习学生,每两个月将《**市高级职业学校校外实习学生调查表》邮寄到学校,否则按旷课论处,出现一切后果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学生实习单位由学校安排,安排的实习点不去或者去后又随便调岗或无故不到岗者,按旷课论处。

四、实习期间,严格按照实习计划进行实习,服从实习单位的统一安排,无故不参加实习,若没有充分理由,注销学籍。

五、实习期间没有特殊情况不许调岗。确实不适应的需要调岗,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班主任、家长签字同意后交招生实习就业管理办公室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到新实习点实习,任何老师、班主任不得越权审批。

六、实习期间如有违犯厂规厂纪、店规店纪现象,视情节轻重扣个人积分20分,请假超过一个月必须到校说明原因,迟到、早退三次按旷工一天处理,扣个人积分20分,旷工2天以上给予警告处分,扣个人积分30分,旷工4天给予记过处分,扣个人积分60分,旷工6天以上者,给予注销学籍处分。

七、实习期间,严禁抽烟、喝酒、打麻将、打架斗殴、进网吧上网、谈恋爱,与社会青年乱交往,夜不归宿,若发现一次扣个人积分50分,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留我察看、直到注销学籍的处分。

八、实习期间按学校的要求及时返校,每人次加10分,实习学生每学期末返校进行期末考试,不能按时考试或考试不及格者须进行补考,补考不及格者不予毕业。

九、实习学生要认真写好实习日记,实习结束后要认真填写实习报告,并送交实习就业科存档。以上资料要保持干净、整洁,如有损坏、油渍,重新补写,每上交1份加10分,评为优秀加20分。

十、实习期间,**市城区实习学生每月每人三份实习学生调查表,乡下每月两份,市外每个月一份,由实习单位给学生填写,优秀加30分,良20分,较差10分,单位给表扬信或技能优秀加200分,如有锦旗等送至学校或校技能考试优胜者,除在期末大会上给予表扬外,并给班级加400分。

十一、学期末,召开实习总结表彰大会。总结成绩,弥补不足,制定措施,完善规章,根据实习班级积分进行表彰,校外实习学生评出5%——25%优秀学生,并给予一定的奖励和通报表扬。

**临港工业学校

**临港工业学校

学生校外实习安全协议书

专 业___________

班 级___________

姓 名___________

校外就餐安全协议 篇5

一、高考期间在外食宿考生必须服从班主任和领队教师的管理,强化时间观念,不迟到,严格按照程序和要求办事。

二、每试考前45分钟(第一科50分钟)到达考点,在指定地点等候领队教师点名并领取准考证;每试结束后将准考证交回领队教师处,经领队教师允许后方可离开。

三、每位在外食宿考试都必须有家长陪考监护,留心考生的情绪和心理状态,负责好考生的食宿和路途安全,尤其注意督促考生按时休息,按时起床,保证考生不迟到,并在答卷时精力充沛。

四、在外食宿考生的一切由家长全面负责,并保证和领队教师的联系畅通,若因吃、住、行、迟到或突发事故造成的个人损失,由考生本人和家长承担;若同时影响到整体考生的进场,根据造成的后果将追究考生及家长的相关责任。

住宿地点:

考生签名:考生电话:

考生监护人签名:考生监护人电话:

班主任签字:

学生校外租房住宿安全协议书 篇6

为保障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鉴于部分学生家长在校外给学生租房的实际情况,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我校的有关规定,同学生家长就在校外租房签订如下管理协议:

1、学生要求在校外租(借)房住宿属于学生(家长)本人自愿的个体行为,在校外住宿期间及其往返住宿地与学校之间路途所发生的一切危及自身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和危害社会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自己完全承担。

2、各位家长或监护人必须经常到孩子租住的地方查看,查看租住处的生活、学习情况,有无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与房主协商解决隐患,并要求房主规范管理。

3、家长应经常对其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和社会公德教育。住地发生变更时需及时将新地址、联系方式通知老师。

4、凡在校外租(借)房住宿学生。租住房东和家长应切实负担起在住宿期间的安全管理责任,确保不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和案件,如在校外住宿期间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责任由家长和房东负责。

5、要求在校外租(借)房住宿学生家长及房东要教给孩子防火、防煤气中毒、防触电、防火灾,防不法侵害等安全知识与自救方法,注意用电安全。

6、周六、周日的家校往返必须乘座符合载客交通要求的车辆,严禁其它非客运车辆或超载客车辆往返家校,在接送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学校概不负责,全部由家长负责,并要依法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7、家长要告知房主时刻管理好孩子,坚决禁止学生拿刀、枪等带有尖锐器具的玩具追打嬉 戏,确 保 游 戏 的 安 全 性。如 因 租 住 处 管 理 不 善,发 生 的 任 何安 全 事 故(如 爆 炸、拐 骗、重 伤 害,走失等)学校概不负责。

8、学生在外发生事故或意外,应积极与学校联系,以便协助处理相关事宜。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一份学校留存,一份学生及家长留存,一份房东留存。

学生租(借)住房屋详细地址:___________

甲学校(盖章):

乙方:学生本人(签名):_____

所在班级

家长(签名):_____

家长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房主姓名: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关于走读生校外安全的协议 篇7

发表时间:2010-9-2 17:51:51 点击次数:733

肥城市高考补习学校

关于走读生校外安全的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教育部等10部委《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就走读生安全与学生家长协议如下:

第一条:学生为我校走读生,其家长是该生校外安全的监护人、责任人。

第二条:该生在校外所有人身安全和伤害事故责任均由家长负责。

第三条:为了确保学生人身安全不发生伤害事故,学校告知家长下列内容,请遵照执行:㈠学生申请走读时应该向学校提供有家长和租房房主签订的双方协议书或由家长亲笔签字的租房证明书。

㈡租住的房屋应该符合安全住宿条件,周边不得有安全隐患。

㈢学生应自觉接受安全教育,提高安全自我防范自救意识。

㈣家长有义务和权利向其孩子的房东询问自己孩子的情况,并有义务教育其孩子要遵纪守法,注意安全。

㈤家长要让其孩子的房东负责财物、用电、煤气、交通、房舍等的安全管理。㈥家长和房东要明确出租房不得同一院内留不同性别的学生。

㈦家长应主动为其子女交纳学生保险。

㈧学生应当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纪律,避免和消除相应的危险,应掌握消防、卫生防疫、饮食、交通、社会生活安全等常识。

㈨学生或者学生监护人由于过错,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①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②学生或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

③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者已被学校告知,但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的;

④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

⑤受伤害学生的监护人、亲属或者其他有关人员,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无理取闹,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侵犯学校教师或者其它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的,学校应当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可以依法要求赔偿。

以上规定请各位学生家长和同学认真阅读并执行。

家长签章:

校外培训机构安全责任协议书 篇8

第一篇

为了切实做好参加辅导班学习的学生的安全工作,杜绝不安全隐患的存在,保障辅导工作顺利进行,经辅导负责人与学生家长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参与学习辅导期间的安全。

学生在辅导班学习时段内,安全责任由辅导班负责。辅导老师应加强安全管理,杜绝出现打架等不安全行为。

具体时段为:

周一至周五

晚上

6:00—8:00

周六、周日

上午

9:30—11:30

二、学生在非辅导班学习时段的安全责任由监护人(家长)负责。

如发生一切意外,与辅导班无关。

三、学生如带病参加学习辅导,必须有

监护人(家长)陪同。

四、学生上课时间段如发生突发状况,如疾病等,辅导班要立即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由家长解决。

五、学生在辅导班学习期间应服从老师安排,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离班。

如有特殊情况,离班时学生需同家长取得联系,并得到允许后方可离开。如果未经允许而擅自离开者,后果责任自负。如有意外,由学生本人或监护人(家长)承担全部责任。

六、对拒不服从安全管理强行外出或有危及其他学生安全行为的学生,辅导班将劝其退班,而学费不再退还。

七、学生每天应该准时到辅导班,如有特殊情况需向辅导班负责人请假,不得擅自旷课。

本协议一式两份,经辅导班老师、学生及家长签字后生效,由辅导班及学生家长各执一份。

学生签字:

监护人(家长)签字:

辅导班老师签字:

20xx

x

x

第二篇

甲方(学生):

乙方:

xx

教育培训中心

友好提示:

甲方应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甲方学习时应经过监护人的同意。

在签署本协议之前,请甲方或代理人仔细阅读本协议各条款,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

甲方或代理人在签署本协议后即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条款。

为了加强星华教育培训中心安全管理,增强双方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明确星华教育培训中心和学生或学生监护人在学生安全学习的责、权、利,及时妥善处理学生安全意外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学校(乙方)权利与义务

学校应当根据培训课程安排,保质保量的完成教学大纲要求。

学校定期聘请专职老师,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学校指派管理人员具体负责学生安全工作,加强学生安全管理。

学校不得使学生在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或其他教育教学设施中活动,学校安排学生参与集会、文化娱乐、实践等集体活动,应当有利于学生的健康成长,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

二、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权利与义务

一旦学生出现意外安全事故,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有权了解事实真相,依法确定责任,依责有权享有法定权利。

学生有权在学校接受安全知识教育,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有权了解学生在校教育情况、安全情况等,有权向学校提出有关学生在校教育、学生安全教育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应积极与学校配合,教育学生不得有旷课、夜不归宿、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等严重违反培训中心规定,违反社会公德及违法犯罪的不良行为。

学生有事、有病需要请假的,必须向学生管理人员

请假;一旦接到学校反映学生有无故旷课或夜不归宿行为时,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应高度重视,主动配合学校及时查找,或者公安机关等部门请求帮助。

三、违纪责任

出现以下安全事故,由学校承担违约责任:

学生在校期间,因学校提供的校舍和其它教育设施引发的安全事故;

学生在校期间,因管理人员或任课教师擅离职守而出现的安全管理责任事故;

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会、文化娱乐、实践等集体活动期间,因学校组织责任引发的安全事故;

学生在校期间,因学校安全保卫、防火防盗等严重责任事故引发的学生事故;

四、免责条款:因台风、龙卷风、暴雨、洪水、地震等不可抗力引发的安全事故,由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具体解决。

五、其他: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商议解决,协商不成的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协议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经协商不能解决的,则交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审理。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有效期为:20xx

x

x

日至20xx

x

x

日。

甲方(学生):

方:

xx

教育培训中心

监护人:

责任人:

20xx

x

x

第三篇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就培训期间学员与培训机构间的相关安全问题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参加培训的学生要严格遵守培训班的管理,不违背培训班的具体管理制度。

第二条

乙方在培训期间,未经甲方允许不得私自外出。如若私自外出者,所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三条

在培训期间,因不可抗力所引发的事故,培训班协同参加培训的学生按法律程序追究责任。

第四条

在培训班学习是经过家长和学生自愿选择报名的,上课时间过半之后,因乙方自身原因终止上课,概不退款;如因个人原因中途退出培训,培训中心将不予以退还所交学费。

第五条

参加培训的学生在补习期间(以上课时间为准),甲方必须对其安全负责。

第六条

乙方年龄在12

岁以下,家长必须每天接送其来上课。

第七条

乙方在学习期间必须严格遵守上课时间,如有迟到旷课现象,概不补课,亦不退费。

第八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协议。

2、双方协商不能解决的,可向

xx

(一个双方都认可的机构,具有权威性)申请调解。

3、经调解仍未达成一致的,甲、乙双方可通过仲裁、司法途径解决。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部门的规定办理。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生效。

合同有效期为:20xx

x

x

注:本合同最终解释权归xx英语

学生(学生家长)签字:

20xx

x

x

经管系学生校外实习安全协议书 篇9

学生校外实习安全协议书

甲方: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经贸与管理工程系

乙方:专业年级学生

为了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强化学生的纪律观念和法律意识,保护学生及学校的合法权益,本着公平、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管系与校外实习学生签订《学生校外实习安全协议书》。协议内容如下:

一、甲方权利和责任

1.甲方努力为优秀学生提供校外实习岗位和信息,并进行岗前培训或指导,帮助学生学会应用法律武器,维护个人合法权益;

2.甲方应教育学生遵纪守法,遵守实习单位及学校的规章制度,履行实习协议中的各项义务;

3.甲方在为学生提供实习岗位信息时,应避免有害、有危险的岗位;

4.如乙方因参加实习活动而影响专业学习或违反校规校纪以及本协议,甲方有权调整或终止其参加实习活动,问题严重的建议学校给予其相应的纪律处分;

5.如单位与学生发生纠纷,学院和经管系协助进行调解、仲裁。

二、乙方权利和责任

1.乙方在校期间,应认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学习任务,积极参加院系组织的集体活动,在有组织和有计划的情况下参加各项实习活动,否则取消实习资格;

2.乙方参加校外实习前应告知家长,并签订家长承诺书;

3.乙方按照教学计划的有关规定必须完成校(内)外专业和毕业实习。

4.乙方可以通过经管系或其他渠道获得校(内)外专业和毕业实习岗位信息,也可以自主寻找。

5.乙方在校外实习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实习单位及学院的规章制度,维护学院的声誉;

6.乙方在校外实习期间,应注意安全,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如因学生自己的过错引发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7.乙方参加校外实习活动的过程中应认真履行协议书内的各项义务,认真完成工作任务,如与实习单位发生经济纠纷或其他争议,应接受学院或系里的调解、仲裁,也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解决。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签名: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经贸与管理工程系(签章)

乙方签名:

实习单位:(暂无则不填)

校外就餐安全协议 篇10

学生勤工助学、校外兼职或走读安全自我管理协议书

甲方:(二级学院)乙方:(学生)

乙方系我院 班学生,申请 期间参加勤工助学、校外兼职或走读。为明确甲乙双方安全责任,督促乙方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现就甲乙双方的责任与义务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二级学院)

1.督促乙方学习各级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文件、规定。

2.加强对乙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让学生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强化安全观念。3.督促和提醒乙方与提供勤工助学或校外兼职岗位的用人单位签订协议,注意保护自身权益与安全。

4.告知乙方勤工助学、校外兼职或走读必须经得家长同意。

5.教育学生遵守规定,积极主动参加学院正常的教学活动或素质教育活动。

二、乙方(学生)

1. 乙方知晓甲方的管理要求。(学校原则上不主张擅自校外兼职、校外走读)2. 乙方参加勤工助学、校外兼职或走读,已经征得父母同意,并向甲方以此份书面协议承诺,勤工助学、校外兼职或走读期间的安全问题由乙方自己负责。3. 乙方参加勤工助学或校外兼职,要确认提供勤工助学或校外兼职岗位的用工单位的合法性,应与用人单位签定劳动合同,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4. 乙方在勤工助学、校外兼职或走读期间,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遵守交通规则,不得从事有损大学生形象的工作。

5. 乙方在勤工助学、校外兼职或走读期间,应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确保个人人身和财产安全。

6. 乙方在勤工助学或校外兼职期间,应自觉遵守用人单位有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7. 乙方在校外兼职期间、走读和学校放假期间所出现财产、人身安全事故,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由乙方本人和乙方家长承担一切责任。

三、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各持一份,学生工作处备案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学生或家长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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